盛唐烟云-24

早在数日之前,方子腾等人有含沙射影地提醒过王洵,要他当心哥舒翰派来的护送队伍。但当时王洵却一笑了之。作为一个初涉官场的后生晚辈,他心里还保持着对人性的信任。相信为人仗义且顾全大局的高力士大将军,不会冒着跟封常清决裂的危险,刻意安排一个送死的差事给自己。他亦相信素有“正直、忠诚”之名的河西节度使哥舒翰,不会无缘无故杀掉一个与其素不相识的六品校尉。况且自己所护送的这批辎重,乃安西军在前线所急需。纵使哥舒翰受了杨国忠的指使准备动手,也需要考虑此举对安西战局的影响。可今天,高适和谷姓校尉遮遮掩掩的对话,却令王洵从初次离家的喜悦中骤然惊醒。西域距离长安太远了,朝廷对这里的控制力几近于无。先前之所以没有出现过任何乱子,完全凭借的是武将的个人忠心和大唐的国力威慑。而一旦某个封疆大吏想玩一些小动作的话,数千里瀚海中消失一两百个人,想必长安那边连个风声都听不见。心里有了疑虑,他喝酒时就不敢放开量。总想着长安街头说平话艺人口中所描述的场景,高达夫冷不防举起手中酒盏往地下一摔,左右立刻冲出几百个事先埋伏好的刀斧手.......以高适的年龄和阅历,如何看不出王洵心中的猜忌来。所以也不勉强,约略劝了几轮,便开始自斟自饮。待客人忧心忡忡地把酒菜用得差不多了,摆摆手,示意左右撤去残羹冷炙,换了壶新煮的浓茶,给自己和王洵面前各自斟了一盏,一边捧在手里慢慢品味,一边笑呵呵地问道:“兄弟,你小子最近在长安城里是不是又惹麻烦了?所以才急匆匆地往封大将军麾下寻求庇护?”“没,没有啊!”白白戒备了好半天的王洵楞了楞,顺口否认。“真的没有?”高适满脸戏谑,“可我记得大约半年之前,某人亲口拒绝了封大将军的邀请。死活不愿意离开长安城呢?”“啊,啊,那,那是......”被对方当面揭了老底,王洵的脸一红,呼吸立刻急促起来,“我,我是突然,突然想出来转转。转转。长安城里太憋闷了!!”“说得好,长安城里的确太憋闷了!”放下茶盏,高适大笑着抚掌。“本来我以为只有我一个人觉得气闷,没想到你这个勋贵子弟居然也跟我有同样的感觉。所以你就逃出来了?一时半会儿不打算再回去?”“不!”王洵被高适的掌声吓得心头一紧,很快又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红着脸,喃喃补充,“不能算逃。我从小到大就没离开过家,所以突然想出来闯一闯!达,达夫公那日不是说过么,大漠黄沙之中,才是男儿放歌之所。”“我说过?”高适有些记不起来了。但很欣赏王洵的应变能力。“就算我说过吧!那两场酒,喝得可真叫尽兴。小子,你放心,甭管你是因为什么缘由而来。也甭管你曾经得罪了谁。至少在阳关城附近这一亩三分地上,你会很安全。好了,喝茶,把手从刀柄上放下来吧。高某虽然称不上什么惜名如羽,出卖朋友的事情,却也是不敢做的!”“我,我,我不是,不是针对,不是!”如同被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剥光,王洵本来已经红的脸色渐渐开始变紫,“我,我.......”他虽然阅历浅,却也不是个笨蛋。从死角里稍稍调转过头,便立刻明白,以此刻高适手中所掌握的武力,想解决掉自己根本不用摆什么劳什子鸿门宴。既然作为一座要塞,阳关城内的常驻兵马少说也有两到三千。而自己麾下不过一百禁卫和三百民壮,双方真的动起手来,估计用不了一炷香时间,自己这边就被剁得连个肉渣渣都剩不下了。想到这儿,他忍不住惭愧地摇头,“达夫公别跟我一般见识,在路上,我心里天天绷着一根弦,已经快魔怔了!”明知道王洵在找借口遮掩,高适也不戳破,摇摇头,笑着道:“到了我这里,就不用绷着了。西出阳关无故人,这不还没出阳关呢么?跟我说说最近长安城里生的事情,隔着几千里地,想打听点儿消息可真不容易!”“行!不知道达夫公,高,高大哥想听哪方面的消息!”王洵终于放松了心情,双手捧起面前茶盏,大口大口地喝了个痛快。“随便说说吧。”高适端起架在炭火上的白铜茶壶,亲手给王洵把茶盏添满,“人都是贱骨头。在长安时,总觉得长安城太拥挤。等走到了这边,又开始怀念起长安城的热闹来。”这个范围给得实在太广,一时间,王洵也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京兆尹王鉷倒了,牵连进了谋反的案子。那时候,不知道高大哥是否还在京师?”“我刚刚离开没多久,路上就听说了!与你小子有关系吧,我记得,春天时就是你小子,活捉了王鉷家的刺客!”高适用铜筷子捅了捅火盆中的白炭,令里边的火头烧起来更旺一些,西域不比长安,天冷得厉害。而他如今已经年过半百,身子骨远不如王洵强健。本不该再到边塞来吃这份苦,但心中那份对功业的渴望,却轻易难以冷却。“我只是不小心被卷入其中。本以为双方就此各自罢手了,谁料到这里边的水竟然浑得看不见底儿........”话匣子一打开,王洵的心态便越来越轻松起来。一边慢慢喝着茶,一边把当日自己奉命去抓叛贼的经过,以及邢縡等人如何英勇,如何临死之前痛陈时弊的场景,带着几分敬意说了出来。“那姓邢的,倒也是个好汉子!就是心眼太实了些!”高适一边听,一边轻轻用手指叩打自己的膝盖。“临死之前还想着把王鉷一家摘出来,谁料到王家哥俩从一开始起,就在利用他!”“大伙也是这么说。邢将军死得可惜了!”王洵点点头,小声附和。“不是可惜,而是他自己笨,根本分不清形势。”高适突然又开始摇头,叹息着补充,“朝廷的积弊,相信很多人都能看得见。可解决起来,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他打算兵谏,看似快刀斩乱麻。实际上这一刀斩下去,恐怕后果远非他所能控制!”这几句话所涉及的层面又太深,王洵只有瞪大眼睛听的份儿。待高适点评完了,才看了对方一眼,很小心地说道:“王鉷死了之后,他手中的大部分权力就归了杨国忠及其爪牙。封大将军也离开的京师,返回安西四镇替高仙芝主持具体事务了!”“那也在应该的范围内!”高适皱了下眉头,笑着点评,“杨国忠那厮渴望王鉷手中的权力不是一天两天了。既然能扳倒对方,当然不会在这上面吃亏。李林甫呢,他就任由杨国忠大肆安插党羽?”听到杨国忠在对方口中带上了‘那厮’的头衔,王洵心态更加感觉安稳,摇摇头,笑着补充道:“不甘心又能怎样?王鉷是李相一手提拔起来的心腹。出了这么大的事情,陛下能不起疑心么?我听人说,王鉷死后第二天,李林甫就大病了一场。随后病情时好时坏,对朝中的事情,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了!”“原来是这样?”高适忍不住皱起了眉头,“怪不得杨国忠最近手伸得越来越长。原来是已经肆无忌惮!如果李林甫真的一病不起的话,嘶-----”他用力紧了紧身上的皮裘,仿佛无法忍受大漠深处吹来的寒风,“那可就有点儿麻烦了,朝廷已经三十年未经动荡.......”“高大哥好像很不喜欢杨国忠?”王洵笑了笑,低声询问。对他来说,李林甫和杨国忠乃一路货色,都是大大的权奸,无论谁在台上,都不会干什么好事。“不是不喜!”高适笑着看了王洵一眼,很羡慕对方的年纪。年少就是好,可以懵懵懂懂,可以茫然无知。有的是时间去成长,去琢磨。“李林甫虽然心胸狭窄,但还有本事压得住局面。而杨国忠那厮,当个混混可以,做一国之相,恐怕非社稷之福!”见王洵眼中还是有些困惑,他笑了笑,低声补充:“没本事的人爬到高位上,即便兢兢业业,也会把事情弄得一团糟。况且杨国忠这人私心甚重,考虑事情时,恐怕总将自己的小家,摆在国家的前面。小子,你这趟西域,恐怕来得不大是时候!这边,也太平不了多久了!”“不是时候?”王洵越绕越糊涂,顶着满头雾水重复。“皮之不存,毛将焉覆?!”高适端起茶盏,仿佛恨不得其里边装的是一盏酒,“这边,有太多太多的变数。回纥人,铁勒人,突厥人,还有远道而来的大食人,各自都成一股势力!中原若是一直安定,所有势力都会俯帖耳。说我大唐语言,着我大唐衣衫,以我大唐子民自居。若是中原有事,恐怕这些家伙立刻会跳起来反咬一口!”“啊?”如同被人兜头泼了一盆冷水,王洵瞪圆了眼睛愣在了当场。他来西域,可不是为了送命来的。本以为在封常清的麾下,可以轻轻松松地打得塞外之敌望风而逃。谁料到西域的局势复杂程度丝毫不亚于长安城内,弄不好,自己小命都得交代于此。仿佛猜到王洵心里在想什么,高适忍不住摇头而笑,“小子,念在你今晚陪我喝酒的份上,我送你一句话,有些责任乃男儿与生俱来,逃,是逃不掉的。”说罢,也不管王洵听懂听不懂,将手中茶水一饮而尽。第三章 阳关 (三 下)第三章 阳关 (三 下)西域,中原,男儿,责任。整整一夜,王洵都在想高适所说的话。他以前的朋友和长辈们,有人敦促他建功立业,有个教导他纵情享乐,却从没有人如此清楚地告诉他,生活中还有“责任”两个字。这两个字是如此沉重,一时间竟压得他辗转反侧。第二天早晨起来跟高适告别,不知不觉顶上了两个老大的黑眼圈。“没睡好?”高适见他一脸憔悴,忍不住笑着调侃,“想是我这里床太硬,比不得锦华楼的软榻吧!”“不,不是......”王洵被笑得脸上烫,赶紧轻轻摆手,“我在太累的时候,反而睡不踏实。”“那还是不够累!”高适又笑,面孔上带满了促狭之意,“真正累的时候,随便在沙丘背后找个土坑,也能睡上一整天。半夜醒后,抬头四望,周围一圈绿眼睛。狼群不知不觉就围了过来,就等着狼王的号令呢!”那种滋味王洵从来没尝试过,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可前往疏勒的路已经走了一半,根本不可能回头。“沙漠里的狼很多么?通常用什么办法对付?”本着多一份准备,就多一份活命机会的原则,他小心翼翼地向对方请教。“多!”高适非常坦诚地回应,“越靠近水源,遇到狼群的机会越大。半夜时点起一堆篝火,多少能管点儿用。但要想平安从狼嘴了脱身,关键是不能输了气势。狼这东西跟狗一样,都是势利眼。你表现得越冷静,他越不敢主动攻击你!”在群狼环伺之下,保持冷静谈何容易?王洵咧了咧嘴,满脸苦涩。见他被自己吓住了,哥舒翰人忍不住哈哈大笑,“小子,别这么沮丧。狼群一般只攻击落单的人,不会攻击商队,更没胆子主动跟军队开战。在这世界上,最危险的动物不是狼,而是人!狼攻击你,是为了填饱肚子。人如果想害你,往往不需要任何理由!”“那是!”王洵继续咧嘴。从昨天晚上到现在,高适教给他的东西太多了。与人交往的经验,战场上保命的经验,西域各民族的习俗。谁知道对方从哪里学来了这么多知识,填鸭一般塞过来,令他几乎无法招架。“先去添饱了肚子吧。多吃些,进了大漠,再想吃口热乎饭可就难了!”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高适像叮嘱自家晚辈一样叮嘱。事实上,他在心中的确也把王洵当做了自己的晚辈。中原承平日久,肯主动前来西域历练的年青人已经不多了。特别像王洵这种出身于勋贵之家,衣食和前程都不用自己操心的年青人。无论他因为什么而来,能在西域这片土地上生存下去,就等于又给大唐播下了一粒种子。三千年生,三千年死,三千年不倒。胡杨树在,丝绸古道就在。大唐子弟在,大唐旌旗就在。王洵却不懂得对方心中想法,匆匆吃过了早饭,便开始收拢队伍。待大伙收拾好了行装,赶着马车出了关门,太阳刚好升到头顶,将远处的大漠照得一片金黄。“这个给你!”高适将王洵送出三五里,临分手之前,笑着丢给对方一个脏兮兮臭哄哄,从外观上根本分不出是什么东西的包裹,“再往前的路,就需要你自己走了。小心些,沙漠里并不太平。”“达夫兄自己也保重,这里毕竟不像长安那么暖和!唉——”王洵笑着伸出胳膊,却被包裹的重量压得双臂迅下坠,好在他反应够及时,才避免了当众出丑。“这份礼物,可真够分量!里边是什么东西?您不会送我金子吧!”“自己看看!”高适笑着一扬下巴,脸上写满了对后生小辈的关爱。二人交往的时间并不算长,但彼此却很能说得来。特别是王洵,经历了昨晚和今早的两次长谈,心中已经把对方当做了自己的兄长。带着几分好奇将缠绕在包裹外的皮索慢慢解开,两件叠放在一起的铁家伙立刻露了出来。“这是什么东西?”王洵楞了楞,疑问的话脱口而出。他自幼练武,虽然没达到十八般兵器样样精通的地步,但市面上常见的家什至少都能叫上名字来。而今天高适所赠之物,却远远过了他的见识范围。上面那件勉强可以算是面盾牌,大小却只有寻常制式盾牌的三分之一。上圆下尖,像极了一个被压扁了的鸡心。盾面为精钢打造,故意磨去了金属应有光泽,看起来黑漆漆的,非常丑陋。盾牌里侧则衬着一层厚厚的牛皮,摸上去非常柔软。在盾牌内侧正中间,还有一个大大圆环,也是精钢铸成,表面缠绕着一圈皮索,也不知道被多少双手握过,挂满了肮脏的油泥。压在盾牌之下的那件,则无论如何都叫不上名字了。光看外观,可能是一把特大号的流星锤,但链子却只有三尺多长,根本不能当暗器使用。而锤头表面也非常怪异,竟然铸了很多锐利的铁三角,黑漆漆放着冷光。锤柄与锤头也不是一个整体,相互分开,靠中间的铁链子锁在了一起。“我也不知道该叫它什么?算是链子锤吧!”高适摇摇头,笑着解释,“几个月前灭了一伙沙盗,从一个贼头的随身包裹里找到的。估计是大食那边流传过来的奇门兵刃,沙盗们得到手后却不会用,所以当做宝贝带在了身边。你的膂力甚大,近战时用横刀恐怕未必顺手。不如试试这两件家伙。那个盾牌,可以直接套在左臂上,用来挡箭挡刀。那把链子锤,则握在右手里,使足力气轮圆了,一般人初次遇上,很难招架得住!”“嗯!”参照高适的介绍,王洵将盾牌套在了左臂上,右手顺势拎起锤柄。“感觉不错,特别是这把锤子的份量。以前用横刀,总觉得轻飘飘地像拎着根树枝!”“试试!”高适笑着鼓励。王洵轻轻点头,策马跑开数步,迎着凛冽的寒风轮开手臂。第一下有些生涩,扯回来的锤头差点砸中胯下坐骑。第二下稍好了点儿,但胸前空门大露。第三下,第四下,他慢慢找到了些感觉,将链子锤越轮越快。第七、第八下,相继挥出,隐隐带着风的尖啸。第九下,第十下,第十一下.......,渐渐地,整件兵器化作一道乌光,围着他上下左右不停翻滚。“好——!”高适的部属中不乏识货之人,立刻扯开嗓子喝起彩来。方子腾等人紧随其后,不停地用力拍巴掌,“好!好!王校尉,好样的!”不愿意在人前过分卖弄,王洵慢慢地收了势子。打着马缓缓跑回,将兵器挂在马鞍下伸手可及之处,然后笑着向高适抱拳,“达夫兄......”“再多啰嗦我可生气了!”知道王洵想说什么,高适抢先一步打断,“快滚吧,趁着天色还早。到了疏勒之后,记得托人给我捎个信!”“一定!”王洵楞了楞,然后展颜而笑。“哪天回到长安,我再请你喝酒!”“一定!”高适将眼睛眯缝起来,轻轻挥手,“前提是你活着回来!记住,别丢咱们中原男人的脸!”他知道把兵器自己送对人了。远处的万里黄沙,跟王洵马鞍下黑漆漆的兵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再配上王洵那九尺高的身板,不用交手,气势上就压了敌人一筹。“参军大人!”望着王洵一行人的背影越走越远,一个身穿黑色铠甲的武将凑到高适身边,压低了声音提醒,“您真的要放他们走?昨天古力图将军可是说.......!”“怎么?难道你想劫留朝廷拨给安西军的辎重?”高适在马背上迅转头,脸上的表情与一刻钟之前若判两人。“还是你觉得这阳关城,应该换个守将了?”“我,我不是那个,那个意思!”黑甲武将不敢与高适的目光相对,垂下眼睑,低声解释,“属下,属下只是觉得,觉得日后哥舒大将军若是追究起来......”“哥舒大将军追究起来,自然有高某顶着!”作为哥舒翰的私聘心腹,高适却没有对东主唯命是从的觉悟。冷冰冰地回了一句,再度将面孔扭向远方。黑甲武将嘴唇嚅嗫了一下,不敢再多说了。眼前的高参军虽然握起笔来写得一手好诗,掌中握着刀时,杀人却也不含糊。他的前任和雪山脚下那些强盗们就因为小看了这位大诗人,最后落得身异处。他可不想重蹈别人的覆辙。“哥舒大将军会明白高某为什么这样做!”仿佛为了让属下心安,高适放缓了语气,低声解释,目光却依旧盯着黄沙和蓝天之间慢慢消失的人影,“欠杨国忠的人情,哥舒将军随时都可以还,主动权在他自己手里。可如果跟安西军结了仇,主动权就归了别人。马上就起风了,大漠之中,多一个朋友,总好过多一个仇家!”“起风了?”黑甲武将皱着眉头远眺。万里瀚海静静的,沙子在阳光下泛着水一样的波纹,哪曾有半点儿变天的迹象?!第三章 阳关 (四 上)第三章 阳关 (四 上)天气很好。没有风,没有云,红彤彤的太阳在大漠的尽头一点点下坠,将人和马的影子拉得老长,老长。才离开阳关半天,王洵就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要选这样一条路了。虽然从舆图上看,走阳关,经蒲昌海前往疏勒,路程要比北出玉门,走眼下商旅们常用的伊吾道短了数百里,但舆图上却没说,商旅们为何舍近而求远。脚下的路根本不能叫做路,深深浅浅的沙窝子,让人和马每前进一步,都要耗费比先前双倍的力气。数不清的沙丘连绵起伏,刚刚爬过一个,第二个又挡在人面前。大部分沙丘都是孪生兄弟,一样形状,一样颜色,连表面的纹路都别无二至。如果不是在沙丘之间一直能看到前人赶着驼队留下的脚印,大伙几乎要怀疑自己一直在原地绕圈。那样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活活渴死,风干,变成一具具僵尸。比疲惫更难捱的事情,是寂寞。一百飞龙禁卫,三百民壮,放在中原任何一座城市中,都是热热闹闹一大堆。可走在无边无际的黄沙上,就变成了一串小蚂蚁。爬动,爬动,慢慢向前爬动,几个时辰下来,印象中早该被甩在身后的废弃烽火台,却依旧近在咫尺。大声喊叫,听不见任何回音。引吭高歌,得不到任何关注。偶尔看见一个热闹的村寨,蒙着面纱的异族少女冲人轻轻招手,快步赶过去,却只能看到无尽黄沙。少女、村寨、水井,都消失得无影无踪。“别追了,那是鬼市。”向导老岳见多识广,拦住站在沙丘上瞠目结舌的众人,低声提醒。“分明是蜃景!你又满嘴跑舌头!”方子腾还记恨着昨天被对方吓到的仇,瞪了老岳一眼,毫不客气地戳穿。所谓海市蜃楼,传说中都是巨蜃吐气所凝。他所读过为数不多的几本书中,恰恰有相关描述。“我的军爷唉!这里连个河沟都没有,哪来的巨蜃啊?”向导老岳摇摇头,拖长了声音反问。“鬼市就是鬼市。屈死的冤魂出来买东西的地方。当年侯君集大将军西征高昌,抓了一百二十万俘虏,回来时带了粮食不够吃,一狠心,就把俘虏全活埋在了沙漠里。”“净胡说。活埋一百二十万人,得派多少士卒挖坑?况且大太阳底下,鬼怎么敢出来!”听向导说得活灵活现,伙长老周也加入了聊天队伍。嘴里反驳着前者的话,手却在不知不觉间拉紧了自己的衣领。冷。没有风,但寒气却轻而易举地吹透了中间夹了丝绵的外袍。透过皮肤、肌肉、骨头,一直渗进人的心窝子里。“沙漠里埋人,还用挖坑么?”向导老岳的声音也低沉起来,隐隐透着阴寒,“把手脚用牛皮索一捆,推进地洼处。一场大风过后,立刻被沙子盖得平平的,保证留不下任何痕迹!”这个解释的确可以说得通。此时距离贞观年间还不算太远,侯君集灭高昌古国之后,肆意屠杀俘虏的故事,大伙多少都听说过一些。而沙漠中风暴的威力,众人前几天恰恰也领教过一回。提前躲到一个大沙丘后,用马车围成一个堡垒,人藏于其中,还差点被黄沙给活埋了。如果绑住手脚不准躲避的话,恐怕.......一百二十万高昌男女老幼,就埋在自己脚底下的沙窝子中。想想,就令人不寒而栗。偏偏向导老岳没眼色,兀自继续喋喋不休,“要是在人烟稠密处,阎王爷当然不准小鬼们白天出来活动。可这附近方圆百里根本没有人烟,白天和晚上还有什么.......!”“闭嘴!”没等他把话说完,有声怒喝从背后传来,吓了所有人一哆嗦。扭头看去,只见王洵手按刀柄,冲着向导老岳怒目而视,“如果你再敢胡言乱语扰我军心的话,我就先把你给埋在沙丘底下。”“军爷,瞧,瞧您说的,我,我哪敢呐!”向导老岳又打了冷战,咧开大嘴,讪笑着解释。“我这不是怕大伙走路走得闷么?所以才.......”“你只管头前带路。如何鼓舞士气,无须你来操心!”王洵眉头紧锁,冷冰冰地命令。丝毫不顾忌对方的颜面。还甭说,如今他板起脸来,的确带上了点儿一军主将的威严。向导老岳不敢再乱对付,咧了下嘴,耷拉着脑袋向队伍最前方走去。“老郑,你带两名弟兄,给我盯紧了他。如果他敢再装神弄鬼,就拿鞭子狠狠抽他的嘴巴!”仿佛突然变了性子,王洵的声音听起来冰冷如刀。完全不像前几天那般,对所有人都客客气气。“诺。”伙长老郑楞了楞,冲着王洵肃立拱手。“老周,你带本伙弟兄到队伍最后边去。如果背后有什么动静的话,及时向我示警!”挥手示意老郑离开,王洵继续号施令。另外一个伙长老周也是满头雾水,犹豫着答应了一声,带领麾下弟兄赶往队尾。紧跟着,王洵又命令方子腾带领几个骑术好的弟兄充当斥候,在队伍左右两侧二里远的位置来回警戒。随即又把几个民壮的头目叫到跟前,对他们面授机宜。校尉大人憋疯了。所有被分配到任务的人,都在心里头悄悄地腹诽。万里大漠,除了这支运输辎重的队伍之外,连个其他人的影子都看不见。何必如临大敌般,弄得人心惶惶?如果说在哥舒翰的势力范围,这种举动还好理解。毕竟当时大伙心里头也不踏实,总害怕哥舒翰受到杨国忠的指使,替后者杀人灭口。可前几天校尉大人根本没把危险当回事,待到了危机已经解除的时候,偏偏又开始草木皆兵,不是被寂寞的旅程憋疯了,又是为何?腹诽归腹诽,众人却轻易不敢违拗王洵的意思。毕竟大伙这辈子能不能平安回到中原,眼下还指望着他。况且沿途几千里路走下来,大伙亲眼目睹了王洵以可以看见的度,一天天变得成熟,已经慢慢地把他当做了这支队伍的真正主心骨。而不是一个仰仗祖上余荫捞取功名的半大孩子。事实证明,王洵的举动还真不是一时兴起。很快,在队伍最后担任警戒的老周就派人送来警讯,有一群苍黄色的野狼,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起,悄悄地坠在了大伙身后。人停下来,它们也停下来。人继续前进,它们也继续前进。始终保持着二百步左右的距离。“甭管它们,除非有人落单儿,否则,狼群不敢主动向咱们起攻击!”凭着今天早上临时被高适填进肚子里的知识,王洵沉声下令。“保持队形,互相照顾一下,谁也别掉队!”“好勒!”有道是将乃三军之胆。虽然王洵年龄未及弱冠,但是,看到他不慌不忙的模样,一干飞龙禁卫顿时也觉得胆壮,扯开嗓子,齐声答应。跟在队伍后边的狼群被众人的喊声吓了一跳,居然停了下来,迟疑着不敢继续迈步。伙长老周见此,立刻有了主意,策马跑回王洵身边,低声献计:“不如让大伙一起唱歌,一则能解乏,二来也能壮大气势!”“嗯!”王洵犹豫了片刻,笑着答应。作为长期驻扎在京师的天子禁军,弟兄们打仗未必在行,在诗歌杂曲方面,却是谁都不含糊。在王洵的组织下,很快,队伍中便响起了粗犷的歌声,“边庭烽火惊,插羽夜征兵。少昊腾金气,文昌动将星。长驱鞮汗北,直指夫人城.......”(注1)此诗为隋代诗人薛道衡所做的出塞曲。因为简单易懂,曲调慷慨,所以在军中广为流传。不但大部分飞龙禁卫会唱,片刻后,连民壮当中,都有人小声跟着哼哼起来。整个队伍,士气登时为之一振。正如高适今早所说,狼跟狗一样,都是天生的势利眼。看到前方队伍中突然变得豪气干云,愈不敢贸然靠近。众人听到队尾传来的喜讯,唱得更加卖力,兴起之处,干脆一边走,一边用横刀磕打起了金镫,“绝漠三秋暮,穷阴万里生。寒夜哀笛曲,霜天断鴈声。连旗下鹿塞,叠鼓向龙庭.....”刹那间,整个队伍模样大变。疲惫之态一扫而空,隐隐竟然透出几分剽悍之气来。群狼闻之,更加犹豫不绝。勉强在原地观望了片刻,居然耷拉下脑袋,在狼王的带领下灰溜溜地逃了。到了此时,队伍已经不再管背后跟的是谁。士卒民壮,彼此唱和,几乎忘记了旅途的劳累,只觉得浑身上下从头到脚一片滚烫。生为大唐男儿,受点苦,受点儿累算什么?凌烟阁上无书生,百战之后方成名。如果能令关心着自己的人和自己所关心的人平安喜乐,哪怕是付出更高代价也是值得。“妖云坠虏阵,晕月遶胡营。左贤皆顿颡,单于已系缨。绁马登玄阙,钩鲲临北溟。当知霍骠骑,高第起西京。”歌声越来越高,越来越激越,渐渐地,冲入云霄,响彻已经寂静了数十年的大漠。注1:此诗为隋代诗人薛道衡所做的出塞曲。第三章 阳关 (四 下)第三章 阳关 (四 下)有了这次吓退狼群的经历,王洵在队伍中的威望无形中又提高了几层。特别是那些民壮,再也不敢拿这个年纪不到二十岁的校尉当做孩子看,望过来的目光中满是崇拜。到了傍晚扎营的时候,明知道附近不可能有敌人,他要求大伙将马车尾相连摆成一座营垒,并且在“营垒”外围密密麻麻撒了三层对付骑兵的铁蒺藜,也被不折不扣地执行了,再没人敢笑他画蛇添足。沙漠里的黑夜很冷。虽然没有风,寒气依旧从四面八方汇聚过来,渗过身上的皮裘,丝袄,慢慢从汗毛孔渗进骨头里。因为无法预计还要在这条该死的路上走多久才能看到下一个绿洲,他们不得不尽量少点几堆篝火,以节约使用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干柴。这令这个黑夜愈显得漫长。还不到亥时,大部分弟兄已经被冻醒了,缩卷在各自随身的铺盖里,上下牙齿不停地相撞,“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咯......”倒是那些民壮,因为习惯了吃苦的缘故,反而睡得非常香甜。鼾声此起彼伏,宛若夏日傍晚的闷雷。耳畔听着这些伴奏,王洵当然不可能再睡得着。睁大眼睛,百无聊赖地数夜空中的星星。比起长安城里,此刻头顶上的星星显得更大,更近,也更清晰。虽然天空中同时还挂着一轮满月,却无法遮盖住它们的光芒。据说天空中每一颗星斗都对应着地面上的一个人,当本命星变得明亮之时,此人的运气也会转好。“只是不知道哪颗是我的?”王洵在心中默默地想,“哪颗是荇芷、云姨,哪颗又是紫萝?”不知不觉中,他开始怀念起长安城来。身在其中时,总是看见它的缺陷,巴不得早一刻离开。而此刻去家千里,记忆中最深刻的,却又全是它的好处。曲江池畔有座道观,门前种满了桃树,每逢春来,桃花开得像云一般绚丽。走在树下,可以看到无数红男绿女,几乎全是成双成对,彼此碰到了相互点头致意,谁也不会笑话谁。花开的季节,独自漫步在桃树下的人才是另类。二郎?白荇芷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微如耳语,却充满了依恋。王洵慢慢回过头去,看见白荇芷背靠着一株桃树,脸上做桃花般颜色。他笑着着走过去,双臂前伸,将白荇芷固定在树下。白荇芷则慢慢地抬起樱唇,合上眼睛,长长地睫毛上下颤抖......良辰美景,岂堪辜负?只是短短一瞬,唇间的芳泽已经使人迷醉。但就在此时,天色忽然大变,惊雷从天际滚将过来,将背后的桃树劈得东倒西歪......落红满地。一对对年青男女抱头而走。跑动中,他们身上的衣服慢慢脱落,露出白森森的骨头架子。他们都是高昌人,被侯君集活埋在万里瀚海里的高昌人。他们心里充满了怨恨,伸出獠牙和利爪,试图攻击附近的一切活物......“鬼啊——”白荇芷吓得厉声惨叫。嗓子里出的确是男人的声音。刹那间,她也变成了一具骷髅,向自己张开双臂.......“啊——!”王洵吓得魂飞魄散,瞬间从睡梦中惊醒。惨叫声还在耳边回荡,一声比一声凄厉,“鬼啊,冤鬼来索命了!”“胡说,哪里来的鬼?”尽管心脏几乎从嗓子眼里狂跳而出,王洵还是没忘记肩头的职责。凭着本能翻身坐起,抓住一直放在手边的链子锤。“鬼,鬼......”民壮和士卒们抱头鼠窜,整个营地乱成了一锅粥。只是被马车挡住了去路,才不至于四散奔逃。“完蛋了!”在那一瞬间,王洵几乎打算独自逃命。但来自心底的一股子倔强劲儿瞬间又压住了恐惧,强令他抬头四望。每个人肩头都有自己的责任,逃,是逃不掉的。眼下,他的责任就在这营垒之中,就是那一辆辆装满辎重的马车。临近十五,惨白色的月光,将大漠照得一片通亮。就在营盘外一百步左右距离,有队惨白色的影子,顶着没有肌肉的骷髅头,骑着战马,悄无声息向大伙靠近。因为要对付脚下的铁蒺藜,他们走得并不快。但自身上的腥臭气却直扑人面。。那绝对不是活人所能具有的味道,那躯体上的暗红血色也绝非刚刚淌出。是高昌人,被侯君集活埋在沙丘底下的高昌人,时隔近百年,他们真的来索命了!恐惧再次如毒蛇般,死死缠住了王洵的心脏。缠得他几乎无法呼吸。他不想死,但似乎已经无路可逃。本着临死之前拉个垫背者的念头,他从身边的篝火堆中抓起一根几乎烧透了的木柴,奋力向营垒外的幽灵们投了过去。明亮的炭火在半空中打着旋儿,掠过近五十步距离,落地,炸开,红星四射。正在对付铁蒺藜的幽灵们被火星吓了一跳,虽然隔着很远,却本能地带住坐骑,抬起空洞洞的眼睛,向营地内张望。“不要怕,用火箭招呼他们。鬼也怕火!”如同溺水之人抓到了根救命稻草,王洵扯开嗓子,出几乎不是自己的声音。“火箭,火箭。别跑,这么大个沙漠,你们能跑哪去?”没有人停下来听他的命令,士卒、民壮乱成了一锅粥。几个身强力壮者已经翻过了远离鬼魂方向的马车,撒腿往大漠深处狂奔。“临阵脱逃者,斩!”眼看着爬上马车的人越来越多,王洵扯开嗓子大喝,狂奔数步,单手将距离自己最近的逃命者一一从马车上扯下。“火箭,火箭!咱们有的是火箭!鬼也怕火。这么大个沙漠,不带水,早晚都得渴死。”不知道是他的提醒起了作用,还是对被渴死的恐惧压过了对鬼魂的恐惧,人们都不再试图翻越马车了,而是集体转过头,直奔堆放着水袋的地方。“抢水者死!”王洵大急,抡开另一只手中的链子锤,劈头盖脸砸了过去。两个跑得最快的民壮被击中,惨叫着扑倒于地。第三个靠近水袋的是名飞龙禁卫,迅趴下,在地上打了个滚,才避免了筋断骨折的命运。整个人却吓傻了,张开嘴巴厉声哀号。“咱们死了,也是鬼。鬼还怕鬼么?”情急之下,王洵也豁出去了,将链子锤轮圆,围着水袋狂扫,“给我拿起弓,射火箭,用火箭烧死他们。侯君集在天上看着呢。当年高昌人就不是咱大唐健儿的对手,做了鬼,一样不是!”在被链子锤砸死,逃入沙漠中渴死以及与冲入营盘的恶鬼拼命之间,大多数人都本能地选择了第三者。趁着人群稍稍安定的功夫,王洵放下链子锤,再度俯身从篝火堆中抓起一根燃烧着的木条,向距离营盘最近的鬼魂丢了过去。这次,火把差点命中目标,吓得鬼魂的坐骑扬起前蹄,出“唏溜溜”一声咆哮。“鬼怎么会骑活马?”突然间心中有灵光一闪,王洵大声叫嚷。“假的,大伙不要怕,外边的肯定不是鬼。鬼不可能骑着活马打仗!”“可以的,可以的,鬼吸足了阳气,就可以骑马!”向导老岳的声音立刻传来,阴测测地令人直起鸡皮疙瘩。王洵二话不说,大步奔过去,用套在左臂上的小盾砸向老岳的面门。看着对方软倒于地后,再度扬起链子锤,冲着营垒外的鬼魂们怒喝,“有种就过来跟老子单挑,装神弄鬼算什么本事?老子死了,一样是鬼,肯定比你们这些假鬼强!”外边的鬼魂依旧不说话,纷纷跳下坐骑,徒步向营盘靠近。十几名胆子稍大些的飞龙禁卫们听见王洵的叫嚷,抱着拼死一搏的想法张弓搭箭,乱纷纷向营垒外攒射。大部分都是普通羽箭,只有零星几根,用的是火矢。默默靠近的鬼魂们猝不及防,居然被羽箭射得狼狈不堪。有一个倒霉鬼身上的裹尸布不幸被火箭给点燃了,吓得手忙脚乱,一不小心,骷髅头直接从脖子上掉了下来。“#¥%a”倒霉鬼用陌生的语言骂了一句,弯腰去捡地上的骷髅头。这下,他身上的破绽愈明显,原本涂黑了的脖颈被身上的火光照亮,弯曲的头清晰可见。“假的!”“假的!骷髅是顶在脑袋上的!”原本已经被吓得六神无主的禁卫们纷纷醒悟,扯开嗓子破口大骂,“叫你装,叫你装。老子射死你,把你变成真鬼。射死你,射死你!”“射死你,老子是恶人,专门对付恶鬼!”“活着的时候被老子杀,死了一样是窝囊鬼!”更多的禁卫们从惊恐中清醒,拉满角弓,将前端涂了引火物的羽箭点燃,一根接一根射了出去。他们平时训练不认真,出的火矢十有**偏离了目标。但总有那么一个幸运的家伙,瞎蒙也蒙对了地方。已经近到可以摸到马车边缘的的“鬼魂”们被射得狼狈不堪,大骂着退下。营盘之中立刻出了哄笑声,更多的羽箭腾空而起,追着“鬼魂”们的脚步,将他们和受惊的战马一道送出百步之外。四野没有风,插在沙粒中的火矢继续燃烧,将“鬼魂”们狼狈后退时丢下的骷髅头照得格外清晰。望着那一地惨白色骷髅头和几个受了重伤在营盘前挣扎的“倒霉鬼”,飞龙禁卫和民壮们哈哈大笑,丝毫不记得刚才到底是谁差点被鬼魂们吓尿了裤子?!“老周,老周还在吗?给老子清点人数!”趁着众人还沉浸在击退“鬼魂”的兴奋当中,王洵大声命令。“老郑,老郑,赶紧带几个弟兄,把缺口给我堵好。小方,方子腾,你小子被吓死了没有,还活着的话就喘口气儿!老魏,老魏呢,赶紧看看你手下的民壮还有多少?老朱,找几个大嗓子家伙站到后面的马车上去,把跑掉的家伙尽量给喊回来。”人这东西就是奇怪,刚才还被吓得屁滚尿流,现鬼魂是强盗所装扮之后,反而彻底忘记了恐惧。很快,营盘内便传来嬉皮笑脸的回应。几个主要禁卫军头目和王洵临时提拔的民壮头目居然都没来得及逃走。摆出一幅临危不惧的架势,分头去执行王洵的命令。须臾之后,伙长老周、老郑、胆小鬼方子腾,还有民壮头目魏风、朱五一等各自回来汇报,刚才被大伙推开的地方,已经重新用马车堵好。经过反复清点,一百禁卫还剩下八十七,三百民壮还剩下两百六十二。 朱五一已经派了十几个大嗓门民壮站在马车上向周围喊话了,不知道逃走的那帮胆小鬼们能不能听得见。“不管他们了。渴死了活该!你们几个坐过来,咱们得商量一下接下来该怎么办!”王洵冲着地上啐了一口,低声命令。在目前这种情况下,他已经无暇考虑能不能将队伍完完整整地带出沙漠了。装神弄鬼者就在羽箭的射程之外徘徊,看样子不将马车中的物资弄到手,誓不罢休。而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儿的荒漠之中,大伙根本不要指望能有援军。“还商量什么,这里数你官最大,你说怎么办,咱们就怎么办呗!”伙长老郑犹豫都没犹豫,冲口回应。“对,刚才如果不是王校尉沉得住气,咱们不被活活吓死,也得被强盗砍死!”经历了一场危难,民壮头目魏风对王洵佩服得五体投地,走上前,大声附和老郑的意见。其他几个头目对魏风的话深有同感。纷纷开口附和。王洵心里的本来打算就是先确立自己的绝对指挥权,见大伙没有异议,立刻大声说道:“那我可就不客气了。从现在起,不分谁是士卒,谁是民壮。再敢不服从命令者,一概以军法从事。否则,咱们谁也甭想活着走出这片沙漠。”“对,咱们不能乱,越乱死得越快!”众人纷纷点头,低声响应。马车中的物资是运往疏勒,供安西军下一步军事行动所用的。如果被强盗夺走,即便大伙侥幸逃出沙漠,过后按照军法也得斩示众。还不如拼死一搏,争取将强盗击败,为自己闯出一条生路来。“嗯!”王洵轻轻点头,然后开始着手布置防御任务,“我给大伙交个实底,估计你们也偷着探查过了。在所有马车中,装的全是兵器。都是军械监花了大力气打造出来的精品,待会儿咱们先卸下几车,让弟兄们每人挑件顺手的家什........”“日后到了疏勒,恐怕,恐怕你不好向那边交代!”没等王洵把话说完,民壮头目魏风犹豫着提醒。“先过了眼前这关再说!”王洵笑了笑,两眼眯成了一条直线。“咱们用了,总好过落在强盗手里。”来袭者真的是强盗么?他无法肯定。心中却一个清晰地声音告诉自己,如果不把那群装神弄鬼的家伙杀光了,恐怕前路永远不会太平。第三章 阳关 (五 上)第三章阳关(五上)留给王洵等人准备的时间不多。大约在半刻钟之后,远处的装神弄鬼者就发起了第二波进攻。这次,他们将顶在脑袋上的骷髅头全摘了下来,代之以厚厚的包铁毡帽,护住大部分头颅,仅把两只眼睛暴露在外面。身上用血迹涂得花里胡哨的灰布伪装也被尽数抛弃,露出了里边整齐的牛皮铠,前胸处,护心宝镜倒映着月光。“这他奶奶的哪里是沙盗啊。装备一点儿不比咱们差!”方子腾猫着腰跑到王洵身边,哑着嗓子低声咒骂。飞龙禁卫平素的作用在于装点皇家威仪,故而身上的铠甲注重于好看而不注重于实战。此刻到了两军阵前,缺陷就尽数显了出来。牛皮的厚度太薄不说,边角处某些装饰性的物件,还严重影响了将士们的动作。“至少咱们有伏波弩,他们没有!”第一次上战场,伙长老周也变成了话唠,不停炫耀自己一方的优势。伏波弩乃骑兵专用弩箭,射程短,然而操作起来非常简单。即便是第一次接触此物的民壮,稍经讲解也能将弩箭发出去。虽然暂时做不到百发百中,但每人发三把弩弓,提前装填好,战时给敌人来个三段轮射还不成问题。“我还发现了整整八大车陌刀,一千多把呢。逼急了,咱们就组织陌刀队,冲出去跟他们拼命!”说话是唯一能缓解紧张的方式,伙长老郑也变得极其啰嗦。“那东西,对付骑兵最好使。想当年苏定方带领八百陌刀将,硬砍得两万多突厥狗人仰马翻。如今咱们有四百多弟兄,如果每人拿上一把......”陌刀是大唐步兵用来进攻的第一利器。重量超过五十斤,刀长过丈,光利刃就长达六尺有余。军中好手一刀挥出,可将敌军连人带马同时砍成两段。因为其威力过于巨大,民间严禁私自打造。军中所用,也皆为兵部统一定制,再根据武将的要求分批次拨付。(注1)此番王洵等人所运往安西的物资当中,最重要的就是这批陌刀。这也是他轻易不敢放弃的原因。假若陌刀被对面的强盗得了去,转手再卖给一直对西域虎视眈眈的大食人或者吐蕃人,后果将不堪设想。“他怎么又下了马?“同样吓得脸色苍白,民壮头目魏风关注的东西却与方子腾等人截然不同,“缺德东西,欺负哑巴牲口?!早晚得遭报应!”答案已经昭然若揭。临睡觉之前王洵命人在营地周围洒下的铁蒺藜,在沙漠里发挥了双倍作用。这种三面有尖锥的家伙,被沙土掩盖后,凭借肉眼很难被发现。马踩上去,蹄子固然被扎得鲜血直流,人不小心踏到了,靴底和脚掌一样被戳个透心凉。上一波偷袭,装神弄鬼的强盗们之所以没能趁着混乱冲进营地,王洵等人反应及时是一个因素,更重要的原因便是,他们不得不小心翼翼地策马避开脚下的铁蒺藜。这回,贼人不敢再于攻击途中停下来给飞龙禁卫们当箭靶子。所以干脆于一百五十步外跳下坐骑,把十几匹战马蒙住了眼睛,赶在头前去趟路。可怜的坐骑不知道主人黑了心肠,兀自被蒙着眼睛向前冲。突然间,一匹战马被沙土中的铁蒺藜刺穿了前蹄,哀鸣着卧倒,借着惯性向前滑出了半丈多远。更多埋在沙土中的铁蒺被带了出来,一个个刺入战马的侧腹。吃痛不过,战马来回翻滚,浑身上下,很快不再有一块完整皮肤。十几支铁蒺藜攒刺而入,血滴滴答答流出,染红冰冷的沙土。一匹这样的好马,在长安城附近至少能卖到十二、三吊铜钱。可以用来骑乘、拉车、甚至套上犁铧耕地。普通百姓无论谁家能买下一匹,都拿来当宝贝。平素吃的全是精料,半夜里还要起来喂些豆饼补充体力。如今突然看到强盗们拿马来当趟路的肉垫,民壮们心疼得破口大骂。但是,没有王洵的命令,谁也不敢发箭,只能把新领到手的伏波弩在掌心里握得死死的,额头上青筋直冒。越来越多的战马在奔跑中倒下,用生命给强盗们趟开一条攻击之路。看到火候已经差不多了,带队的强盗头子抓起手边的牛角号,呜呜吹响。旋即,所有强盗一哄而上。或者骑马,或者步行,踏过被马血润湿的沙土,潮水般涌向了寂静的营垒。第一次指挥实战,王洵也紧张的直冒汗。但他却不敢太早地发出攻击号令。从铠甲和兵器上看,敌军未必是普通强盗。而他和手下的士卒民壮,却是一伙不折不扣的乌合之众。能将来袭者阻挡在营垒之外,也许士气还能保持片刻。一旦被敌人跳进营垒贴身近战,非立刻炸了营不可。不能慌,不能慌,打输了就是死路一条。眼看着敌人的身影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他努力将眼睛瞪得滚圆,牙关紧咬,避免心脏从嗓子眼里蹦将出来。终于,冲在最前面的几个强盗进入了瞎子都有绝对把握射中的距离内,王洵猛然站了起来,用尽全身力气大吼,“射!”民壮们早就等得心急如焚,闻听命令,毫不犹豫地扣动了扳机。近四百支弩箭,同时射了出去,整个营垒正面瞬间闪过一道淡黑色的光芒。乌光过处,冲在队伍最前方的强盗们迎面而倒。人和马都中了十几支弩箭,血顺着伤口向外狂喷。临行之前,强盗们已经做足了功课,知道护送辎重的禁卫们从军官到士卒全身从没上过战场菜鸟。所以根本没怎么把对方放在眼里。猛然间被四百具弩弓迎头拦击,瞬间被打懵了。攻击节奏竟然瞬间停顿。这一个疏忽,却带来了致命的后果。不待王洵继续下令,民壮们丢下手里的弩弓,从身边捡起已经上了弦的第二把伏波弩,对着自己正前方又是一轮。三百支弩箭呼啸着飞出,在只有二十步的距离上,穿透力大得惊人。骑在马上的强盗们立刻又倒下十好几个,失去了主人控制的坐骑发狂的疾奔,很快身上就插满了短矢,轰一声,扑倒于地,血光溅满了临时充作营垒墙壁的马车。“注意节奏,注意节奏。瞄准人射!”王洵大声提醒,喊得声嘶力竭。敌军这次被打了个措手不及,下次肯定不会继续犯傻。如果不能尽最大可能地将强盗们杀死,下一**击,众人所承受的压力将更大。没有人听得见他的呼喊,第三轮弩箭又迅速飞出,砸向近在咫尺的强盗们。有的强盗身上挨了十几箭,几乎被射成了筛子。有的战马分明已经受了重伤,民壮们还将弩箭不要钱般向它身上砸。可怜战马被射得跟个巨大的刺猬般,倒在了后撤途中。缓过神来的强盗们依靠死去同伴和战马的变相掩护,转过身体,抱头鼠窜。见到强盗们被自己打退,民壮们士气更旺。也不管对方退没退出弩箭射程之外,从箭匣里拿出没有尾羽的短弩,迅速往弩弓上添。一会儿功夫,又追着敌人射出了上百支弩箭,大部分落空了,在沙漠中竖起一片密密麻麻的箭杆。“瞄准点儿,瞄准点儿。一支弩要二十好个大籽呢!”见到有人还在乐此不疲地乱射,民壮头目魏风大声提醒。他的话明显比王洵的话更容易被理解,兴高采烈的民壮们立刻将弩弓垂了下来,一个个心疼得直咧嘴。前后不到半刻钟功夫,大伙就射出了上千支弩箭。一支按二十文钱计算,就是两万文钱打了水漂。足够小户人家大半年的开销!庄户人家,最忌讳的就是被人骂做”败家仔”,很多人抬起头,望着王洵讪讪而笑。被大伙单纯的举动弄得哭笑不得,王洵伸出大巴掌直抓头皮,“这个。也不用太省,打跑了强盗要紧。大不了过后咱们再将弩箭都捡回来。赶紧把弩箭装好吧,敌人的下一次进攻马上就要开始了!”听王洵的话里没有责怪的意思,众民壮终于长舒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将分配给自己的伏波弩全捡起来,挨个重新装上弩箭。打仗在大伙眼里突然变成了很简单的事情,无非瞄准了敌人扣动弩弓扳机而已。只要马车上的弩箭用不完,强盗们休息冲到营垒内部来!作为这支队伍的主将,稀里糊涂打退了敌军的一次进攻,王洵心情却没变得轻松。抬起头,他借助天上的月光向营垒外远眺,只见二百余步外,敌军黑压压又聚集了一片。有的是刚刚退下去的,有的则从更远的沙丘后迂回而来,马脖子下挂着几颗黑漆漆的人头,不用问,是刚才那些被鬼魂吓得夺路而逃的弟兄。“还真的是一个都不放过啊!”轻轻咧了下嘴,王洵心中涌起一片悲凉。为了一个所谓的秘密,就葬送这么多无辜,值得么?恐怕某些人做决定时,心中根本没把自己这些人当做同类吧!想到这儿,王洵忍不住轻轻摇了摇头,没必要再逃避了。在敌人发起下一次进攻之前,最好让所有弟兄明白大伙的处境。“去几个人,把姓岳的给我抓过来!”趁着敌我双方都在做准备的功夫,他叹了口气,低声命令。注1:汉尺,一尺相当于现在23厘米左右。第三章 阳关 (五 下)第三章 阳关 (五 下)先前王洵出手那一下并不是很重,向导老岳早就醒过来了,一直趴在营地里装昏倒。此刻突然间听见校尉大人喊自己的名字,知道大事不妙。一骨碌爬起来,撒腿便跑。这个节骨眼儿上,他如何能跑得掉?早有几名飞龙禁卫扑了上去,将其按翻于地,拎着脖领子拖到了王洵面前。“杀人了,官兵杀人了!”没等王洵开口,向导老岳立刻满地打滚。“官兵打不过强盗,杀人泄愤了!”几名飞龙禁卫都无法将其按稳。“如果你敢再乱叫喊,我就直接剁了你!”王洵从腰间抽出横刀,毫不犹豫地压在了老岳的脖颈处。“说吧,外边那些强盗是哪来的?”“冤枉,小的不知道。小的真的不知道啊,校尉大人!”向导老岳继续高喊,死不认账。王洵笑了笑,手腕微微用力,锋利刀刃立刻割进了肉里,“你说,如果我杀了你,然后赖在对面的那些家伙头上,过后会不会有人替你主持公道呢?”“小.......”喊冤的声音噶然而止。向导老岳张开眼睛,目光里充满了恐惧。他发现自己惹上了一个大麻烦,虽然对方年纪很轻。但绝对不是个可随便糊弄之辈。这点儿从他刚才果断动手打晕自己以稳定军心的举动上就能看得出。“我这个人其实没什么耐性。”王洵将手腕稍微向上抬高了些许,血珠立刻顺着刀刃缓缓滑了下来,一滴滴渗进了沙土。“但我很想看看,一个人到底有多少血可以流。三个时辰?或者两个时辰?如果我把你的血管割开,相信外边那些家伙不可能马上冲进来救你吧!”听着沙土吸收血液时发出嘶嘶声,向导老岳眼里的恐惧欲深,“我,我真的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来头啊,校尉大人!您就放过小的吧。小的家里还有三个娃儿,全指望小的给人带路养活呢!”“不知道?”王洵突然变得心软,慢慢收起横刀,用手指抹去刀刃上的血迹。“真的不知道,不知道。小的可以对天发誓!如有半句虚言,天打雷劈!”向导老岳如蒙大赦,一手捂住脖颈上的伤口,一手高高指向天空。“可我听说,沙漠里轻易不会打雷!”一瞬间,王洵又把横刀按到了老岳脖子另外一侧,“不知道。不知道强盗是谁,为什么你白天刚刚讲完鬼故事,夜里就有强盗装神弄鬼?不知道,为什么你放着玉门关外好走的伊吾道不走,偏偏带着大伙往阳关外的沙漠里绕?不知道,为什么敌人来袭之时,你喊叫的声音比任何人都高?”。第一个和第三个疑问,向导老岳根本无法解释。但第二个疑问,却让他找到了空档。“小的冤枉,冤枉!校尉大人。走这条路,十几天前是您自己选的。不能怪到小的头上!”“是么?”王洵手腕继续用力,在老岳的脖颈上割开第二道口子,“我初来乍到,所以只会抄舆图上说的近路走。你吃的就是向导这碗饭,哪有专门给客人往难走的路上带的道理?说吧,外面的人就要发起进攻了,在他们到达营垒之前,我希望淘宝网女装 天猫淘宝商城 淘宝网女装冬装外套 www.taobar8.com能听到一个合理解释!否则,你就永远没机会说了!”“啊.......”向导老岳脖颈吃痛,拼命向后躲闪。方子腾冲上前,伸手搬住他的脑袋,将喉咙转向刀刃,“别问他了。反正宁他死也不说实话。给他个痛快,然后咱们直接跟外边的人说,他已经招供了。诈也能把实情诈出一二来!”这句话,比王洵刚才所有的话都见效,向导老岳立刻把眼睛睁开,脑袋瓜子拼命乱摇晃,“饶,饶命!我,我劝说,别,别杀我!”“敬酒不吃吃罚酒!”对付这种滚刀肉,方子腾远比王洵有办法。“我数一二三,再不交代,我就割断你的喉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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