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曼菱评点红楼梦-5

如因其淫,则不过可卿,如因其俗,俗不过凤姐。或是因为她们都没有真正进入大观园中的生活?  曹雪芹在编册的时候,仍是从“地位”出发的。奴才都在“副册”和“又副册”。宝玉翻到那里时,已是墨迹渺茫,被警幻仙子止住。所以我们也就不知道“二尤”到底在副的哪一册上了。这就是《红楼梦》所谓“书外有书”,背面傅粉的神妙笔法。  薄命的女子们在人间是浩茫无际,如同大海。  动真情,触孽缘。  无边恨海,不碍湘莲。参透今生无缘,无尊严,弃今生,不知何处是来生。  还不完全是张爱玲式的《半生缘》,《一世情》之类肤浅的世俗言情小说的含义可比。  尤三姐的故事,内中含有对命运的悲悼,质疑,控诉,个性的力量加强了悲剧,也造就了真正的悲剧价值,从而与似是而非,逆来顺受的市民戏完全分野,见出人物与作者的高度。  何来群芳聚《红楼》(1)   何来群芳聚《红楼》  ——疑似秦淮河上影  《红楼梦》传世以来,人们一直在追寻它的根源。  追寻的方向大致有三个:  一个是从文字方面,如词人纳兰性德一句“葬天天气 ”便引得多少人去证明:宝玉即是纳兰公子身影,有诸多佳人都与纳兰一生恋情可以对照。  中学时代,父亲给我看过一篇文章,上面说“葬花诗”与一首“白头吟”相关。还记得:“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光禄台前开锦绣,将军楼里画神仙。”可见其文字的来源是多方位的。  一个是从史实上找,如曹雪芹幼时家中被雍正帝抄家,又曾在康熙年间接过驾,所以贾府即是曹家。  另外,就是猜谜式的索隐派,将《红楼梦》中“金陵十二钗”比为当年与纳兰相交往的若干高人逸士,以为作者为避文字狱,故意将他们改变性别,将“先生”全都变成了“小姐”。此说太牵强,后来无人再拾起。  还有一说,《红楼梦》是顺治帝与董小宛的恋情悲剧。亦早被否决。  我还见过有说《红楼梦》是借易象演义的,所以人名和事件都分属阴阳,按照《易经》上的卦变化承接。看去也竟然演义得通。  前人们对《红楼梦》之探讨种种,扩大了它的影响,将此一本书与无数的背景相勾连,倒也引得我学了些清史,颇有趣。  我在中小学时代,所学教科书上的清史都是卖国条款,令人生气。其实清史的另一面是非常有生机和丰富的。可以说清代是中国文化蕴含量最高,最富有活力的朝代了,五千年文明到了那时,中国是曾经有很多可塑性的。  幼年初入“红楼”世界,听到什么都觉得新奇,也曾津津乐道,做些拾人牙慧之事。待到自己也以写作为业,阅历增加,便另有些想法了。  前人对《红楼梦》的探寻,今天看来仍然有“刻舟求剑”之嫌。  一本书,尤其是一部小说,是写给广大读者看的,不是为了替一部什么历史作索隐的。由于作者文化修养和涵量的精深,它会不由自主地展现各种中国式的美学,史学精华,但这只是“使用”,而非“目的”。目的仍是创意型的。不是谜语式的。作者在他毕生一著的作品里,调动了自己的文化积淀、历史积淀及生活积淀。  从一个小说家的创作来看,《红楼梦》作为一部大书,有它的历史背景,不管它如何变形和虚拟;也有它的人物模特儿,就是鲁迅说的面目如何出现,鼻子眼睛从哪儿拼凑的问题;那些个性的情节与细节,恰是《红楼梦》一部书成就的巅峰。  那么这些个性的情节与细节是从哪里来的呢?  人们都同意,曹家被抄的时候,曹雪芹尚在幼稚之龄。即使曹家真的有那么些出色的女性,演绎过那么多文化含量极其丰富的故事,曹雪芹也不可能记住和描绘得如此充沛。  曹家给留下的只可能是一个大的框架,诸如“接宫”,“谢恩”,诸如“发丧”,“收租”,另外就是“家法笞挞”,“祭宗祠”,“妻妾斗争”等,可以形成《红楼梦》小说的总载体。然而不是灵魂,也不是这部小说的创作动机。  《红楼梦》一开章就说,是为了“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其中大旨谈情。”可见写大家庭兴衰,的确不是作者的目的。目的是写出那些令他赞叹的女性,“亦可使闺阁昭传”。所以《红楼梦》一书又名《金陵十二钗》。  但他亦没有说这些“当日所有之女子”是他家庭中成员,还是亲眷,还是耳闻者,还是相处过。  首先是作品中的“人选”问题。一个封建大家庭是不可能长时期地聚集有这么多这么才貌气质之水平如此整齐的青年女性的。尽管曹雪芹用了各种原因,编造了各种表亲关系,使她们从各处而来,汇集于一个大观园。  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大观园”应该是一个长期可以聚集青年出色女性之地。那是一个什么地方呢?  其次是“情节”和细节问题,《红楼梦》中那些极其文化,极其个性,极其消遣的活动,不太可能是一个清代的官宦贵胄之家的女眷们可以组织的,而且层出不穷,花样翻新,不落旧套。这些文化活动,只能是内行家的精心营造。  其中有:行酒令,品戏文,画庭院,结诗社,唱清曲,掣花名签,冬赏雪,秋吃蟹,高山吹笛,凹处联句,践花节,葬落花,玩古器,编花络,烤鹿肉,卧芍药,尝莲羹,斗芳草,戏彩蝶,摘柳条,编花篮,解污裙,打醋架,盗香粉,遗玉佩,拾春囊,换罗帕,逢侠友,失虾镯,补雀裘……等等情事,有声有色,情理相谐;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内中生活气息极其浓厚,戏剧脉络极其别致,毫无“套路”之嫌,与以往的大家庭事和爱情戏完全无涉,至今仍为独创之硕果。如果没有个性与实在生活的基础,这种创作几乎是不可能的。  文化消遣的生活内容绝对地是占据了《红楼梦》主流地位的内容,所营造的氛围之香艳迤逦,情调之委婉情腻,皆是一个封建世袭大家庭不太可能有的自由和放任。  试看离开了这些情事,这种氛围,这个情调,《红楼梦》所写其他内容,俱是虚拟粗线,罗列铺张,无甚神采,或一笔带过了事。诸如上述列举之种种大典俱如此。  何来群芳聚《红楼》(2)   并且这些活动频繁,水平几近专业训练,更不是一般深闺中人所能。  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才是一般的深闺情景。  而在《红楼梦》中,却是日日断不了这良辰美景,时时离不了那赏心乐事。不仅千金小姐及奶奶太太们,就是丫鬟使女,也是精通文艺技能。金鸳鸯三宣牙牌令,逗乐取笑兼作弊,其娴熟风雅,竟是玩家高手。  书中写宝玉晨起后,径自跑到黛玉房中,去替湘云掖被子,而后湘云黛玉起床后,又在一个盆里洗脸,并让湘云为其梳头。等等事,皆不像发生在诗礼人家。更不用说“意绵绵静日玉生香”一回,写宝玉与黛玉同床午睡嬉戏,亦不似大家风光。  那宝玉心态,以为园中女性所有人的眼泪都会为他一个人而洒,让泪河飘起他来。这也不是贵公子对于家中女眷们女佣们的心态。总之大观园中用语虽雅,但掩不住风月消息。仍然是一个男女情爱之园。  大观园中各处所之华美舒适,又有别于老爷夫人老太太住的正宅府弟。内中各人各院的园林构建,室内摆设,器物衣箸,饮食方式,都别致有趣,吻合各人风度。极其个性化,文化化。酷肖名妓风流也。  其实作者是用了一个省亲别墅,装进了明清时代那秦淮河上的诸多景致内涵。  全书中一共两次住所总浏览。一次是大观园初成,贾政带宝玉及清客们察看空园,题额,定名。一次是贾母带着刘姥姥及众人依次游览,院落都有了主人,各谐其风格,一一品味,各有风味。各人所住院名以及配给使用,完全暗合勾栏曲院规则。  且看:宝玉首选怡红院,黛玉挑定潇湘馆,薛宝钗住了蘅芜院,贾迎春住了缀锦楼(紫菱洲),探春往了秋爽斋,惜春往了蓼风轩(藕香榭),李氏住了稻香村。其他一应在所的地名,如暖香坞,绛芸轩,滴翠亭,蜂腰桥,梨香院等等,不仅一应江南风光,而且颇有些红尘世界的气韵。  再说众小姐的别号:潇湘妃子,又名颦颦;蘅芜君,怡红公子,枕霞旧友,蕉下客,菱洲,藕榭,并同绛珠仙子,神瑛侍者等名号,都极其风流蕴藉,芳香扑人,俱似高等香艳场所之雅玩别号。  作者自称是:“大旨谈情,实录其事,又非假拟妄称,一味淫邀艳约,私订偷盟之可比。”能够谈情而又不断发生故事的地方,肯定不是在官僚府第之内,而是在男女都相对自由的交际场所。  开首石头变成美玉时,僧人所许诺他的,将要携带他去那:“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这是实写的,为《红楼梦》之主体。而另外两句“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却倒是虚写的,只是书之框架。  而与其他传统言情小说大相迥异的是,男女比例的极大失调,群芳环绕竟为一公子,亦是风月场景象。  另者人际关系,内中老妈子一律为讨厌之物,贾宝玉所说的,一旦嫁了人,珍珠就变成了鱼眼珠。就根本地忘记了自己曾经是女儿,而变本加厉地监视和迫害,榨取于女孩儿们。这一点,也不太像贵族家。倒有些像鸨母所为,像是青春过去的老妓压迫幼者之诉。  既有“金陵十二钗”之说,书中所写的女性们活动之地应当是在金陵。然而《红楼梦》中又每每有要“回金陵”的说法。一处是贾母因宝玉挨打,大怒于贾政,喊着要带宝玉回金陵去。另处是王熙凤的判词上说:“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可见荣宁二府并大观园其实又不在金陵。  只有犯事的甄家是在金陵。  而书中的青年女性们除了贾氏三春外,从李纨起,尽从金陵而来。那黛玉与香菱,则独为姑苏人氏。可见同类中之异。  若其素材取自京城北地满族官宦家,却十二钗并一干女子,尽为汉名字,汉相貌,汉神气,汉淑女。所塑造之经典系数千年汉文化之粹。若作者真借满家贵戚事,恐不能如是丰神。  这里有一个解释,就是《红楼梦》的这些女性——十二钗们的“人格样本”是来自金陵的,金陵秦淮河上。  那么,“秦淮河”这个特定历史文化的精神风貌是什么?“秦淮河”所以久传不衰的精神元素有哪些?为什么我会将它同《红楼梦》这一部看似封建家族正史的大书联想在一起呢?  它处于南京帝王之都,所谓有“王气”,是文化昌盛之地,集富贵典雅之大全。真正的“温柔富贵之乡”。  史载,当年南京,秦淮河北岸为贡院,由于中国传统的科考制度,文人学子年年必四方赶来,云集于此。  而秦淮南岸,即为名妓们所处的旧院。顺应着读书雅士的品味取向,旧院名妓们装束淡雅,举止谈吐颇类大家,能音乐,善诗词,工绘画,品貌不求艳丽,但求意态娟好。 “名姝”们各有擅长,个性张扬一如名士风范。略举一二:  董小宛,“针神曲圣,食谱茶经,莫不经晓”(《板桥杂记》卷中);  陈圆圆,“容辞闲雅,额秀颐丰,有林下风致”(《觚剩·燕剩》中《圆圆传》);  柳如是,“慧倩,工词翰,在章台日,色艺冠绝一时”(《柳夫人小传》);  李香君,“侠而慧,略知书,能辨别士大夫贤否”(《李姬传》);  卞赛,即“玉京道人”,“知书,工小楷,善画兰、鼓琴” (《板桥杂记》卷中);  李大娘,“性豪侈,女子也而有须眉丈夫之气”(《板桥杂记》卷中);  王微,另号“草衣道人”,她“长而才情殊众,扁舟载书,往来吴会间,所与游,皆胜流名士”……  当时有“秦淮八艳”之称。可见她们造成的风气之盛。  名士与名妓,二者相互欣赏,彼此激发,造成一幅婚姻之外的爱情、文化与政治的因缘,密如繁星。诸如李香君与候方域;柳如是与陈子龙、钱谦益;董小宛与冒辟疆;葛嫩与孙临;卞赛与吴伟业等。真乃是佳期如梦,佳话千古。  这些风尘女子不乏有重视民族气节之奇侠义女,“桃花得气美人中”,李香君、柳如是、葛嫩、王微等情所寄托的俱是当年的东林党人、复社君子。她们身在红尘,殊重风骨,可谓是“心比天高,身为下贱”,为那种嫉恶如仇的斗争风骨所吸引。这些风尘女子,在江山巨变之时的不屈表现,早已超出那些平时为她们仰慕的文人学士,震烁古今。正是“大节从容问女流”。  何来群芳聚《红楼》(3)   大节之前,死与不死?名妓中也有另外的表现,如顾媚,在明亡后就不主张其夫殉节,她所主张的“求生”说,与柳如是的“劝死”就大相径庭。顾媚夫君龚鼎孳降清后,以自身权力保护了一些明遗士。故评说不一。  此种弯曲的哲学与活法,倒有点象《红楼梦》中那位伤心却不能全节的袭人。而顾媚筑有眉楼于桃叶渡,亦令人联系到袭人的宿命册子上之桃花。此处不赘述。  明末清初,那最后的“秦淮河”,集明朝亡国的志士烈女之情结, “舍生取义”之光辉映照着昔日的风华柔情,一股“秋气”笼罩诸名流及佳丽的命运。于是使其灵气、傲气、清气,超脱于浮云富贵及庸常脂粉。而秦淮河的文化价值也因此得到升华。  而此后的“吊明”者倒并非一定是明遗士。 秦淮河留下的时代回响,实为千古之叹也。  鲁迅曾说:“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  人们缅怀历史,并不一定要亲身所历。秦淮河上的人物文化史,具有深沉的底蕴,带着悲凉的人生感悟,就在距离满洲贵族定鼎中原十几个春秋后,依然有《秋柳》诗,《桃花扇》传奇等文学作品震撼世间。  到了二十世纪,陈寅恪还以失明之躯,向往和写作着秦淮生活,写出巨著《柳如是别传》。可见“秦淮河”已经成为中国文化人永恒的话题。  这里引一段陈寅恪的话,因为他将“秦淮河”佳丽与蒲松林的《聊斋志异》联在一起,倒非常吻合我现在将“秦淮河”与《红楼梦》联在一起的想象:  “寅恪尝谓河东君及其同时名姝,多善于吟咏,工书画,与吴越党社胜流交游,以男女之情兼师生之谊,记载流传,今古乐道。推原其故,虽由于诸人天资明慧,虚心向学所使然。但亦因其非闺房之闭处,无礼法之拘牵,遂得从容与一时名士往来,受其影响,有以致之也。清初淄川蒲留仙松林《聊斋志异》所纪诸狐女,大都妍质清言,风流放诞,盖留仙以齐鲁之文士,不满其社会环境之限制,遂发睱思,聊托灵怪以写理想中之女性耳。实则自明季吴越胜流观之,此辈狐女,乃真实之人,且为篱隔间物,不待寓意游戏之文,于梦寐中以求之也。”  这段话有三个意思,一是说,如果闺房闭处,则不可能有发展得如此多彩的女性。一说,出色女性,原是人间实有之,不过写作者可以托以鬼狐仙罢了。第三个意思,则说,自古文人所理想的女性,其实尽在明代吴越之地的秦淮河上也。而那种温文尔雅的生活,人性之享受,也实在是中国文化之精华所在。  可以推及《红楼梦》中,诸女子各种完整丰满独立的文化个性,岂能是闺房闭处,礼法拘牵之下而生成造就的?  而曹公又如何不可如蒲留仙之笔,将心目中的女性移花接木于贵家?  有人将明代中叶之后,江南一带名妓的生存状态,比喻为西方雅典的全盛时期。若论起在人类漫长的封建黑夜中,人性迸发的自由闪光和文化之花蕾,尤其是女性难得的自由形态和选择机会,二者倒颇有些可比之处。  陈寅恪在三十年代有“一代文化托命人”之誉称。王国维投水时所托付的人就是他。陈也的确为国学大师,一生以“经史致世”为事业。一直在准备着写一部可堪为当代人提供史鉴的《中国通史》。最后因种种逼迫,只能是以一部《柳如是别传》收场。此为时代之恨事也。可谓是“大材小用”。  但因其“用牛刀杀鸡”,故观点见地之深透,非一般无根底的艳情文人可比。其取材于秦淮河上之历史变迁和秦淮河上名妓之个性命运,可见这“秦淮河”所蕴含的中国近代文化之价值。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盛传“女人祸水”论,而秦淮风气恰恰相反。 一些妓女在国家存亡之秋所表现出来的爱国情操,大大超过了一些作官为宦者与所谓文人墨客,这是她们人格修养和灵魂追求的集中火花迸射。正对应了《红楼梦》第一回上开宗明义的作者自云:“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  后面,石头又与空空道人讲了一番话,意思相同。所谓“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事迹原委,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  这些女子,到底是石头所历,还是作者所历?在此也是含混矛盾的,可能是在流传中有失页和插页所致。  我倾向于此种说法,即:“石头”是回忆者,经历者,而“作者”是悼红轩中的整理披阅者。在《红楼梦》书中是两人。在实际写作中也可能存在着两人。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处处说“金陵”,说得乱了套,却反而一字不提“秦淮”。在很多地方,书中林黛玉作“五美吟”处,又如为《牡丹亭》感动处,其实都可涉及秦淮文化。然而偏不。  其实“金陵”,金陵文化的代表,就是伤春悲秋之地,那“千红一窟”,“万艳同杯”的历史和地域,非秦淮河莫属。可偏偏《红楼梦》中没有“秦淮”字样。  曹雪芹生于南京,自抄家后,雍正六年,迁回北京。回北京后“唯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通州典地六百亩,张家湾当铺一所,本银七千两”等。  曹家繁华旧梦属于南京时期。《红楼梦》中园林亦为江南样式。在雪芹密友爱新觉罗·敦敏赠曹的诗中有“燕市狂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之句,诗中提到“秦淮风月”,恐非虚写。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难道就只是写自己家庭覆灭的滋味吗?自叹自艾,恐怕并不算得上“痴”。也并不费解。一定另有真味,才一把辛酸泪。这是历史与人生、人性之泪。既非只为一家,亦非只为一朝。  这首作者自题绝句,我看它是以那《登幽州台歌》为底蕴的。在一座生活阅历极丰厚,精神活动极充沛,文学创造力奔涌的高台上,曹雪芹极目远眺,“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他便唱出了地老天荒的歌谣,流下了悲今悼古的泪水。  这四句自题诗,正是一位具有伟大心灵的文学家对中国人“人性”命运处境的关怀与悲悯。  何来群芳聚《红楼》(4)   作者以一个世袭贵族家庭的极盛至衰亡为时间流程,以一个大家族的族系涵纳了诸多有文学价值的各色人物。  不排除他也选择了自己家中或贵胄王孙家中的出色女性,诸如王熙凤的当家主妇弄权,属于典型,感受甚深,其人物资源也许来自不止一个当家媳妇;如庶出小姐贾探春的个性才华,与其生母的关系,以及贾环进言而宝玉遭笞,是对大家族内正庶问题的成功表达。薛宝钗选妃不逞思嫁贾公子,激起姨表亲与姑表亲之斗争,也是大家庭中常见之情。  更多更广泛的人物关系,诸如:邢夫人之纵夫作恶;王夫人之外善内狠;薛蟠之蠢态百出;尤氏姐妹一做偏房至死,一图从良被弃;史湘云之时常客串;戏子琪官妓女云儿等与客人玩耍;则俱可以移至勾栏曲院中,似更合理更为常见。  另外,如史太君,府内人叫老太太,老祖宗,而书中却称她为“贾母”,这完全是作者的叫法,读者的读法。露出了这个人物粘贴上去的痕迹。  “贾母”的称呼较奇怪。这是指着谁的口吻呢?《红楼梦》中谁也未曾张口叫一声“贾母”。其他人的称谓,直呼其名,或指着平辈人来称,如“凤姐”,“环哥儿”,或是从仆人口中称出,如“太太”,“王夫人”。按此规律,应当是统称为“老太太”,可这只是书中人之称,而作者仍称她“贾母”。所以,只有她的称谓,是作者口吻。不过她的确是荣宁二府之母,具有一番母仪,虽然有些偏心。  贾母此人亦是应景而生的人物,且看她没有独外的日子,没有单本的故事,唯有应“众孙女儿的需要”才出现。她最大的作用是“溺爱宝玉”,而宝玉唯其溺爱才能存在。  林黛玉与贾宝玉青梅竹马的故事,可能发生在长干里的平民区,却不太可能发生在这样钟鸣鼎食的世家大族。黛玉一进荣国府,便由老祖宗定夺,与宝玉分别居住于纱厨内外。表面上是表现她对两个孙辈的超级疼爱,其实造就了宝黛情缘的基础和由头。  没有贾母这个人物就没有大观园的整个生活,宝玉也不会混迹于姐妹中。没有她的贾府生活是冷漠无情而真实的。贾母所显示出来的博大优美的母爱,是封建社会之仁最后的余辉。  “老祖宗”委实是一部《红楼梦》千奇百怪事情的由来与保护伞。  没有她,这部小说的许多重要的独特的故事就没法展开。像贾母这样的时常离谱的老祖宗,我以为在真实的曹氏家族中没有,在中国所有的封建大家庭中也没有。这是一位历史人情的祖母,其实为曹雪芹所编撰出。  而真实的贾母,只可能是后面续书所言,呆着脸,为了正统利益拆散宝黛那样的老祖宗。  如无宝玉混迹于众姐妹其间,则无此一部《红楼梦》故事,黛玉宝钗亦无从相思相逆。  其他妻妾下人之情,则一部《金瓶梅》可以述尽。而宝玉混迹的理由,非常不充分,非大家之礼也,完全是贾母老祖宗的养儿育女的溺爱。  但换一个角度,则是一个风流少年混迹于诸多才貌之女中,此种景观与相处,故事与性情,除秦淮河上,则无他可比拟。  如果说《红楼梦》是写家族,我们会发现其实这个家谱是列出来摆样子的。苍白无力。那些栋梁之才,诸如打天下挣功名的荣宁二公,等于宗祠中的一纸画像,贾政是他们的正统继承者,只有一张“严父孝子”的脸谱,才干懦弱,而生动一点的是他专宠赵姨娘,露出个性。贾敬是作者故意放到寺里去炼丹并很快让他死的。  总之,作者对于正经八百的世袭封建大家庭的主流生活和主要人物,一无兴趣,二无资源的积累。关于“收租”的篇章,也是写得极贫乏,极无味的。而这是一个大家庭生存的主要经济方式。  只有那些不肖子孙,那些荒淫子弟是最有戏看,最活跃,最眉目生动和故事曲折的。他们简直整日里就是活跃在淫娱之所,与无数的红颜女子厮混。如薛蟠、冯紫英等与妓女云儿场景,生动跃跃。  贾珍、贾琏、贾蓉是无分兄弟父子,你来我往,甚至同席荒淫的。贾芹、贾蔷、贾芸亦是各私尼姑,私戏伶,私丫环的。除了异性,还玩弄同性。连贾宝玉亦未能幸免。  从贾珍起,与儿媳可卿的通奸关系就有许多交代不过去的地方。  他的儿子贾蓉,据说也是与可卿情愫甚洽,是“从来没有红过脸”的,而在爱妻夭折后,全府上下无不纳罕,连他的母亲尤氏都气倒装病,他却似乎无察觉,并且后来对其父亦没有半点反应,反而高高兴兴接受了父亲为他买下的龙禁尉。这其实是最微妙最有文学性的关系,作者却没有在这里描摹出这畸形的父子世态,表现出才华。而是仿佛麻木。  贾蓉与贾珍的这种和解,颇有点像是父子聚娼。一位名妓笼络了父与子二人,气坏了家中夫人。当名妓猝死于艳情,而父子皆尽情盛大装殓之。这样,故事才有内在的合理性。  秦可卿为曹雪芹所钟爱,是进入太虚幻境的“正册”人物。给人亦正亦邪之感觉。在仙姑世界中,她是黛玉宝钗二美兼有的化身。在荣宁二府里,她是第一个得意的孙子媳妇,贾母眼中最妥贴的人,凤姐引以为知己。上下无不称颂者。死了之后还托梦给凤姐,交代如何掌握好大家的财运。  然而,正是这个温柔多情的可卿,却为“淫之首”,令父子合姘,初逢则即令小叔宝玉失其童贞,可谓是大乱天伦。这样的人,在贾府里是不可能不露端倪的。而秦氏却有端庄之美谓。  解释只能是,可卿作为一位名妓,她性格温柔,外貌美艳,善解人意,处事细腻,因此在风尘天地中颇得钦慕爱惜,从鸨母到达官及至同行姐妹,无不称颂,那么她的善淫,也就是属于优点和优势,而无损其人际关系了。  试看书中写可卿将宝玉引入她自己的卧室,“刚至房门,便有一股细细的甜香袭人而来。宝玉觉得眼饧骨软,连说‘好香!’”壁上是唐伯虎画的《海棠春睡图》,两边秦观写的对联是“嫩寒锁梦因春冷,芳气袭人是酒香”。然后是一系列与古代香艳,床第风流相关的器物摆设。  这种文化氛围,这种生活知识,不是烟花巷里,秦淮河上,一个穷儒人家的女儿,从何而知,如何布置?在贾府中为媳,又焉能如此宣淫放荡?  这其实是一个上等名妓的房间。确切些说,可卿屋是作者的集千古风流的想象,而这种想象来自名妓生活。甚至是文字、传说中的名妓生活。  林黛玉的人物来源,有苏小小之嫌,董小宛之疑。书香世家,父母双亡,孤零堕入风尘中,而得遇知音,日日担忧,果成忏语。  宝玉不得娶名妓,必得娶淑女宝钗,亦可能是一种真实故事的来源。  晴雯麝月等俱为秦淮河上二流的可人。正如太虚幻境中的“副册”“又副册”所标明。  其实,什么样的女子才会造册入册?只能是青楼乐妓之类。以册来登记和查证女性,所谓乐籍是也,这也透露出了秦淮河上的那些顺应男子眼光而造出的有形无形的册子。  何来群芳聚《红楼》(5)   故且作如下推想:  一、 脂评所批的种种家事之说,回忆之情,可能有障眼法。他也可以把府第生活与秦淮河上的放纵经历,揉和在一起伤感。不能因为有伤感真情就肯定是“家事”。脂砚斋评点《红楼梦》,是判别其书来源的一个最有价值的凭籍。一般认为他是曹雪芹的长辈,所以有资格来回忆,甚至可能是他讲授给雪芹的。  二、 “金陵十二钗”本身就是曲院中的称谓。书中群芳,资源来自秦淮河上,曹雪芹不忍抹灭,故留其痕迹。甚至太虚幻境亦是秦淮缩影图。从来中国文化中的神仙世界和宗教天堂,都是男性主宰,没有仙姑群居而主宰这一说,而且尽都是一些有孽债宿缘的青年美女。秦淮河上那种常与文人名流结交的环境,耳濡目染的熏陶与融会贯通的体悟,令她们在诗词、绘画、书法上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加之时至风云动荡,更朝迭代,便造就了一批不同于大家闺秀,亦有别于小家碧玉的中国奇女子。令古今文人可歌可泣。  三、 《红楼梦》用以作原型的这个大家庭就在金陵,并且因为亦官亦商的缘故,与秦淮河上的游乐妓馆来往密切,府上风气亦大受其薰染,奢靡淫逸,纷纷仿效。甚至女眷中可能有来自秦淮河青楼之人。故事性情亦别样花致。曹家为世袭江宁织造,祖孙三代在江南先后共历六十余年。这个推论倒套得上去。曹家被雍正帝抄没,“唯余京中住房二所”。雪芹是在未成年之龄遭此变故而回到北京的。敦敏赠其芹圃诗中有“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风月忆繁华”之句。敦敏为曹之密友,“秦淮风月”四字必不是牵强而作。且敦敏居北方,此四字来路只能是曹雪芹。所以对于《红楼梦》一书的作者,家事与秦淮风月是一体的。  “红楼”今何在?  它令人联想到“上有天堂下有苏杭”,联想到江南秦淮,石头城,中国锦绣江山文明精粹集中之地。  “红楼”,其字样,首出于第五回“游幻境指迷十二钗,饮仙醪曲演红楼梦”。  而其实无论是大观园,还是幻境里那些“司”以及宝玉所见殿阁处所,并没有一处叫“红楼”,或是竟带红色可能称之的。就书中极其称赞的房子,秦可卿的卧室,风流备至,却不能称为“红楼”,倒是红楼的风格。  其实《红楼梦》中处所皆为馆轩院阁,亦少有“楼”,凤姐住的称为抱厦,只有可卿所上者,为天香楼也。  可见“红楼”并非实指一座楼房,而是一场繁华温柔生活的化身,灵魂,氛围。  翻尽全书看,倒是所谓“昌明隆盛之邦,诗礼簪缨之族,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这四句话,才是“红楼”的总体背景。  “红楼”,只是一种富贵温柔的形容,并非实楼,真的有一座楼叫“红楼”。  红楼乃才子淑女、佳情乐事处,温馨色也。  红楼乃历者心中一史本,乃作者魂中一梦,千情万郁结之地,是太虚幻境的人间造影。  何来群芳聚《红楼》?  疑是秦淮河上影。  今我提出此说,并非要以石破天惊之说,喧哗于世。乃是侧重于一种文学精魄的转移,一种历史投影的再现,而非是又来一番实证索隐。  “意识流”这个东西,我看还不只是一种写作手法,也不仅只是一种个人的精神活动,而是一股巨大的历史文化的积淀,飘流,承接,转移,混同,合一,分流,接纳,深化与精辟的过程。  真正的文学史也是心灵史,亦是一个意识流的深海。  《红楼梦》作者开头就说“朝代年纪地舆邦国,却反失落无考”。这种“失落”,指的是在一个漫长的成熟的创作过程中,一切俱已经融会贯通,素材俱都消化如饴,变成了作者的创意,是一件全新的艺术品,就不要去生搬硬套地扣死在什么史实,人物头上了。  《红楼》一书,无疑是中国人性文学的无数涓流汇成的巨川大海,在它后面有着极其宽阔的水域。政治危网逼使作者创造和发展了这一含蓄双关寓意等艺术,但决定性的仍然是作者酷爱深厚的中华文化底蕴,仅有“政治需要”,是决然不可能写出这一部打动天下人数百年的鸿篇巨著的。  红楼梦的底蕴首先是“人”的主题,人性与人道人情人权。总之,人生是第一性的。“史”则是第二。寓史借史假史演绎史。“借典”为第三,它借助诸多中华文粹中的典故诗词意象意境,来传递中华民族文化的基因型密码,贯通和创造出了原本文化意象中新的关系与联想。  一部大书,传到今天,对于最广大的受众来说,它的构思创作过程,如何成书等等,也许已经不重要。  重要的是它本身的具有的那惊天地泣鬼神的人性感召力量;是它那汇百川而成巨流的中国式的艺术瑰美;是它所塑造的穿透岁月弥新弥生的诸多人物形象,以及它留下给后人的灿若朝霞,渺若烟水的无限想象。  这无限的想象也是一种文化的再创造。  《红楼》傲骨辨(1)   《红楼》傲骨辨  ——驳王蒙所谓“不奴隶,毋宁死”  翻开刚到的《文学自由谈》(2005年2期),瞥见一篇《红》评。  王蒙先生这篇“《红楼梦》中的政治”不同于寻常流水文章,没有从书中拎出来的那种“顺”,更不是“掉书袋”式的浮。字字新颖寻味。  看这样的文字,才知道什么是阅历、什么为“评资”。若不是亲身在中国的政治中翻过跟斗,谁能够说出这些剔筋出骨的见地?  但其中提出了一句口号,套在《红楼梦》一干富有反抗性的女奴身上。读来刺目,这就是所谓:“不奴隶,毋宁死”。六个字,可杀人。  古有“二桃杀三士”之说,而今以“不奴隶,毋宁死”总结《红楼》女奴队伍里的反抗者,直可杀死古人,噎死今人。读之如鲠在喉,不驳不畅。虽只六字,而通篇难书。  原话是:奴才的描写里头也让人叹息万分,我们都知道一句很有名的话,叫做“不自由,毋宁死”。但是我在《红楼梦》里看到的却是“不奴隶,毋宁死”。因为他对奴才的最大的惩罚,就是把他赶回去,赶出去,让她嫂子来把她领走,配个小子打发出去。从阶级的观点上说,配个小子打发出去不很好吗?取得了自由的身分,是不是?和自己的阶级兄弟结为一体。就说金钏吧,王夫人并没有说金钏你应该自杀,你说是迫害致死吧,起码表面上看不像迫害致死。就说了一个赶回家去吧,她便自杀了。这就是一个“不奴隶,毋宁死”的典范。……司棋又是一个,……晴雯也是这样。晴雯也没说别的,轰出去。  所以全部引出,因为它实在是让人目瞪口呆。我想众多读《红楼梦》的人都会和我一样,闻之如五雷轰顶。俨然如晴雯听到王夫人称她“狐狸精”。  照王蒙的说法,王夫人先是把伺候她的金钏儿送给了“自由”,后来抄检大观园时又把一批人送给了“自由”。这是多么大的善举啊!这班奴才不识相,倒以死相逼,活该!有自由不享受,故意作死,来讹诈慈善的王夫人。  给她们一个自由的天地,可以去应聘招商,可以去留学考博,可以去恋爱幸福,可以去发财致富,可她们贱透了骨髓,就是要在大观园内为奴,不让为奴就要死。这不是难为了辜负了王夫人的一片好心吗?  一部沉甸甸的千古名著里的一些有着千古生命力和青春感的人物,就这样三言两语地被否定完了。  我真的是如“大梦方醒”了,这么说:  原来中国之最大名著《红楼梦》中歌颂、同情、赞美,流传百载的,就是这样一些“不当奴隶就要去死”的人,就是这“不让当奴隶就活不了”的精神。  原来那晴雯、司棋、金钏诸人皆是不能当奴隶就宁愿去死的,骨子里的奴才。这样的奴才有什么值得同情值得怀念值得歌颂的呢?竟然还有“芙蓉女儿诔”?竟然还好意思写出一部《红楼梦》来?  真的是“不奴隶,毋宁死”吗?  《红楼》傲骨辨(2)   其所以得出这论断,是王蒙悬空了《红楼梦》。  人生活在社会中,尤如水盛之于容器。永远不可能有彻底的自由,就像没有在空中行走的水,那就是雨,很快也要落地,为地所容的。这一点,现代社会与古代社会都一样,都是容器,只是容得如何,相对容得多一些人性和多一些自由而已。  我们其实也是和晴雯司棋等等一样的,生存在什么容器里,就说什么样的话,争取什么样的待遇。人家争当怡红院内的大丫头,我们要争什么“几级作家”,其实皆是时势所造也。当了“顶级作家”也不见得就自由到了哪里。但还是要争。  如果生存在那朝代那府里,我们也不会愿意与“傻大姐”为伍,做些扫地杂务,分不到体己的钱,听不到内部的话,生活不轻松也没有知情权。  在现实社会中,就个人境遇而言,“不自由,毋宁死”的人好象没有。那个口号应该是为更大的社会群体,譬如一个民族而提出的。个人这么说就太矫情了。  无论生活在哪个时代,哪个层次,人皆有他的生活条件:配置、待遇、名份等等。即使不理想,一旦被突兀地剥夺,尤其是以惩罚的罪名剥夺,每个人都难以承受。不平则鸣。耿直的人就会发出抗争之声,向命运质疑。  所谓“反抗”并不是抽象的。对于最广大的人而言,反抗是具体的,切身的,也必然是局限的。不承认这一点的人,恐怕是连自己的位置也没有弄懂的。  明明晴雯等被驱出大观园,根本不是要还她们自由,而是要将她们置之于死地。王蒙岂不知?晴雯与司棋等的被逐出,就是上了另册,与划了“右派”一样。难道当年将好端端的知识分子逐出城市,送到北大荒,也是给他们到大自然去的“自由”吗?活是活着,但在外面继续蒙受家庭与社会的惩罚。这是连锁反应。  这是一个成熟的完整的封建社会。她们一旦被这里的主子判定有罪,那整个社会都以“罪人”看待她们。所以,晴雯躺在那样的冷屋子里,司棋的母亲坚持贾府的立场,必要把女儿逼死才是。  一个社会喝的就是那一服封建的汤药。难道我们还不熟悉吗?  说金钏们是一群不知好歹的贱人,让她们自由,她们还要死。此说胜于薛宝钗之为王夫人脱罪。宝钗不是说了吗?“姨娘是慈善人。……(金钏)纵然有这样大气,也不过是个糊涂人,也不为可惜。”“不过赏他几两银子发送,也就尽主仆之情了。”宝钗以此细节暴露出“淑女“之险恶。而王蒙之论调则何其相似乃尔?  王蒙还有一点“大话《红楼梦》”的味道,常常地用一些现代语来时尚地讲解《红楼梦》,例如什么“浓缩饮料”之类,讲演中一定很搞笑。  但他说到强迫女奴配婚,用了“阶级兄弟”这样的词语,什么“和自己的阶级兄弟结为一体”的话,就不只是在“搞笑”了,而是立场模糊到可恨。真不知道是在讽刺女奴还是讽刺王夫人。总之,看不出人性的同情,看不出他认为女奴也有感情选择的自由权,看不出他对女奴人格的尊重。这些话是很冷酷无情的。  所谓“自由”,在任何一个时代,对任何一个阶层和个人,都不是抽象的。如果当年的右派和知青为充饥偷几个土豆,我们不能说就是“不当贼,毋宁死”吧?  女奴们不愿意嫁配给的小子,如果连这切身的压迫和不平都不能反抗,那还谈什么为自由而战?而她们反抗了,倒被说成是“奴隶性”。这个逻辑实在难以令人转弯。  马克思说: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  但凡是人,就要受这些关系的规定。除非你是绛珠草,是青梗峰下的顽石,就可以天不管兮地不拘。那绛珠草和顽石下凡为人,再是富贵温柔的境地,也是落了一番不自由的。贵为主子的宝黛等尚如此,却要求可怜的晴雯、司棋、金钏等去打造一个“自由”的命运。这岂不是令屈死的她们,头上更加一块压迫的石头?  她们命不好,生在那个时代那种人家,或自幼被卖,或作为“家生奴才”,她们所知道和所能够得到的,就是在大观园内能够跟随小姐和少爷的一个丫环的位置,这也是仗了她们的小心伺候,有一定的能力品貌才可入选的。  这一位置显然是比其他奴仆要好些,在生活和人身,包括自尊等方面有某些保障,例如鸳鸯在贾母身边,贾赦要占有她还不那么方便,她还可以凭借自己对贾母的伺候而抵抗一阵子。再如晴雯在宝玉院内,可以得到宝二爷的某些袒护和理解。其他跟随年青主子们的奴仆同样,会因为主子的相对单纯和同情,而有一个小环境的宽松。这正是一座大观园的魅力所在。  一部《红楼梦》的陶醉与美好就建立在这短暂的相对性上。其所以称“梦”,意即在此。  其实即使贾府不败落,只要女儿们的青春期一过,美丽的梦想和时日就会完结。主子和奴才都逃不脱要嫁人。嫁人就是服从男权,就是多一重奴役,软弱的甚至死去。所以宝玉最怕姐姐妹妹出嫁。从这一点而言,《红楼梦》不只是悲挽的一个败落家族,而是控诉了整个蔓延数千年的封建制度。所以伟大深刻也。  王蒙说:“其实晴雯在对待比她层次低的奴才上,心狠手辣。”指的是怡红院小丫头墜儿偷虾须镯事发,被晴雯在病中听见,气得把墜儿叫过来用簮子扎她的手,并立即打发她出去的事。平儿对此已预测:“晴雯是块爆炭”,就是那种嫉恶如仇的性格,眼睛里揉不得沙子的。  晴雯赶走墜儿,是为了怡红院全体女奴的名誉。并不是她要和墜儿争夺什么利益。所以她理直气壮,透明行事。她也不可能要推翻这个封建体制,她只可能要求在这个体制下的公正。她也不可能创造一整套“造反有理”的新型道德观,而只能是以封建的道德来要求自己和别人。  在她认为,不巴结,不媚上,不盗窃,不勾引男主人,不陷害同类,勤谨负责,能干正派,就是自己为人的骄傲,自己就无愧于心,就可以骂骂那些向主子偷着献小殷勤得了便宜的“西洋花点子狗”。  在晴雯认为,墜儿是有罪的,罪证俱在,必须开发,才是公正,才能保住怡红院的清白。而她的被逐出却是冤枉的,她的那些罪名是捏造的。她虽说“生得好些”,并没有勾引宝玉。勾引宝玉的是谁,她也知道,却厚道到从不露口风。她不屑于以此要挟人,因为这也会伤及宝玉。  主人有权利选拔奴才,也有权利驱逐出去。这是晴雯不能否定的。但驱逐的原因她却要求是明白公正的,她不可能去创造新的公正的律条,她只可能凭籍着人家制定好的律条去抗争。  她尤其不能背这个“狐狸精”的名。这就是她被  《红楼》傲骨辨(3)   逐出大观园的罪名,王夫人当众宣布了的。而不是如王蒙说的“晴雯也没说别的,轰出去”。  更有曹雪芹的警幻仙册上铁板订钉地写出:“寿夭皆因诽谤生”。这是由恶奴花袭人向主子进的诽谤之言,然后由王夫人当众判罪,而导致这个年青女孩的突然夭折。竟然连这一条都没有看到?怎么能那么随便就来写评论文章的呢?  她为奴,生病,以及临死独宿冷屋,她都认命了,她唯一不认的就是“狐狸精”的罪名。可见其心高志洁。所以曹雪芹说她“心比天高”,并不是要爬得高的“高”,而是情操高。  最后她说出“早知今日白担了虚名”的话,倒是有了叛逆的醒悟了。晴雯性慧,焉得不情,不爱宝玉?但她遵从道德规范的结果,却是被冤枉。她悔不当初自由地“爱我所爱”。  《红楼梦》写到这里,这个少女的形象是这么生动真实感人。读《红楼》至此,少有人不为所动心。女性视为姐妹,男性视为心偶。  对于这个一出生就是女奴的晴雯,没有读过圣贤书,生活中没有也不可能有更高的榜样,而其天生美貌,聪明手巧却行为端正。她视宝玉为知音朋友,并在一定程度上要求人格的平等,已经是比贵为主子的薛宝钗之类高尚雅洁不知多少倍了。故宝玉作“芙蓉女儿诔”中说“冰雪不足以喻其洁”。  她被逐出,本质上不是为口角锋利,而是宝玉所说“生的太好了”。这个太好,就包括品貌性情太出众太皎洁了。后来贾母放话,原来晴雯是老太太看中的人,放到屋里是要给宝玉的。这个安排必然一开始就使袭人感受到威胁。在她认为,怡红院里谁也不能比过她去。其实晴雯就远在她之上。无论就来头还是资质。  晴雯病补孔雀裘,为保护宝玉,情义所激,而非为“争地位”。在袭人闻之却大不以为然,深恐以才貌争宠,自己不是对手。  曹雪芹所叹“风流灵巧招人厌”。这个厌不会是主子来厌她,宝玉和贾母都是喜欢的。这是袭人之厌,恶奴才之陷害也。  这也是中国社会的通病。本来“风流灵巧”应该是“招人爱”吧。可中国是群小的社会,妒忌杀人是风气。“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正是这“风流灵巧招人厌”的别解。曹雪芹对世道看得如此透彻和悲凉,他所悲哉的,也是人性之劣。  而如此晴雯,今却竟被指为“不奴隶,毋宁死”之麻木奴才,不料“风流灵巧招人厌”的谶语,今天依然应验。  如此“悬空”社会背景的逻辑,若推至普遍的文学评论上,恐怕没几个人能吃得住的。  例如,谁都无可非议的屈原,代表中国优秀文化,已经成为当代世界名人,爱国诗人。一旦用这条逻辑来量比,那就是一个“不忠君,毋宁死”的人。也是封建性加奴性。因为他也是一个除了“当忠臣”,不知道世间还有什么事可做,不知道还有什么更高于此的人生价值。他不能创造一个新世界。他只能是传统价值的坚守者和铸造者。诸如“士可杀,不可侮”,诸如“以身殉国”等。而这种价值对我们而言则是铸成一个民族的灵魂内容之一。  屈原为什么赴水?也是类于晴雯害怕被王夫人扯了出去,他怕被敌国的军队来灭亡楚国后,将他抓住受辱。  晴雯、金钏不甘受辱,而毋宁死,是和屈原有着同样的耿直的生命与傲骨的。故曹雪芹在“芙蓉女儿诔”中所写:“直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高标见嫉,闺帏恨比长沙。”将晴雯比为“长沙”,即是受屈的名士贾谊。比为“羽野”,即是治水的大禹之父鲧。  曹雪芹本人就是一个傲骨嶙峋的人。他一生到了“举家食粥酒常赊”的地步,却仍然是“步兵白眼向人斜”。“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市羞”。曹公虽然没有饭吃了,但是御苑召他,他却不去。李白比之犹嫌格调低。  将傲然、风流、清贫、自由融于一身。一梦唱尽末世曲。奇人奇文,塑造出特立独行的文化个性。《红楼梦》中,有若干女性都具有阳刚之气,丫环队伍中,英雄气概层出不穷。如晴雯、金钏、司棋、鸳鸯等等,俱是“士可杀不可侮”的类型。女奴们的抗击,亦是雪芹之傲骨所现。  昔司马迁承受宫刑,以罪臣之身苟活于世,是自由更少了。但他把握着著书的思想飞腾的自由。可见,“自由”也不是那么单纯的某个样式的。自由的样式同它本身一样,也自由多样的,也是相对的,有此与彼之间的程度、层次的不同。  那么,又为何要抹杀和否定晴雯们在大观园中所获得的一点儿短暂的相对的自由呢?那就是她们活下去的理由和快乐啊。  还有,对不同的自由,人们须有选择的自由,这才能实现真的自由。譬如那种“配阶级兄弟”的自由,人家金钏晴雯不愿意,你强加于人,那叫“自由”吗?  评论“自由“的人,首先应该有自由宽松的体谅人的胸襟,而不是以自己的自由价值观去强逼于人。自由的本质仍是“人性”。人性都被扭曲了,生命都被摧残了,还说什么自由?那金钏晴雯们等于是被王夫人杀了一遍,又被此评论再杀一遍。何其忍心也?故我不得不呼:刀下留人!或应是:刀下留魂!因为人是早已经去了。但香魂主芙蓉,代代传我女儿馨。  当时代的一页翻过去,后面的人看我们,也是一副不自由状。不要以为自己就比晴雯司棋们强多少,那时候的人们也要嘲笑我们为些微小利益而举行的隆重抗争,并不比大观园内女奴们的抗争高尚多少吧。但我们要庄严地告诉他们:小的们,若没有前辈的点滴之争,哪有你们今天的大块自由?  我还以为,向青年学生们介绍名著,要负责。所谓“不奴隶,毋宁死”这样的观点很不成熟,有损于名著的价值。青年学子首要接触的应该是正面的被历史验证的东西。此一家之言,拿到“红学”讨论的专家会上去放,比较合适。  呈友人:  晴雯受诬,岂能缄口?  抱病扶笔,状如补裘。  一文既成,双目如刺。  泪下不已,辨为千古。  昔吴宓教授在昆明街头看见有饭馆以“潇湘馆”命名,特令伙计找来老板,自己掏出钱来要他改名,说是“恐怕林妹妹不高兴”。爱《红》惜文化之心如此。今人何以如此荼毒?  曼菱于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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