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曼菱评点红楼梦-4

“张李两家没趣,真是人财两空。这里凤姐却坐享了三千两,王夫人等连一点消息都不知道。自此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地作为起来”。  在封建的制度下本来女子只能主内。“才”还是可能有的,但只能是内才。凤姐却是内外一把抓,她心眼里也小瞧着这班爷们,但她不明白,终归爷们是受过封建的政治教育的,好歹读过些仕途的书,知道些条律。  封建制度下的女性有着这种先天和后天的局限,它限制了人的活动范围,也就限制了人的活动能力。凤姐偏要去那个男人的范围里去活动,去发挥她所被压抑的能量,这样妇道人家的见识和一味贪婪,发挥了她的弱点弱项,无知无识专揽要害事情。造成她“别人不敢干的事情她敢干”,孤军深入,在“德”与“法”的背向上走得太远。  收贿赂,放高利贷,兼并土地,随意杀人,凤姐应了一句古训“女子无才便是德”。因为她有些干才,而又无更多知识,所以折腾起来,占着夫家前面的势力面子,真是谁也挡不住的。她不是自身在官位上,是没有章法的,所以“眷属作案”更胜一筹,古今相同。  那在抄家时从她屋内搜出的一箱地契,借据之类,则可能想见,是沾满了多少人间血泪鲜血的了。那贾琏曾说贾雨村,为几把扇子搞得人家家破人亡。这凤姐之甚于雨村,这箱地契到手,更不知她是如何作孽祸害的。  凤姐这个人的出现,本身就是末世的标志。  第十三回末,雪芹在凤姐治理宁国府时有两句断语:“金紫万千谁治国,裙钗一二可齐家”。凤姐能够上去当家,也说明贾家男人之败落。  贾府的男性主子中,贾政其实是个庸人,无真才实学,对外不能执政管理,约束部下;对内不知家务条理,就是贾宝玉所骂的“禄蠹”,误国误家的祸害。贾政虽谨慎克己,痛笞亲子,又怎么能挡得住贾赦之胡为,凤姐之拆墙?  凤姐加重了冰山的沉没,冰山亦带给凤姐更多的幻想和胡作非为。凤姐正是末世的产物,败家的征兆。应了“牡鸡司晨”这句老话。问题还不在男女生理的性别,而在于在那个社会里,男女教育程度及活动范围的严格区别,使其素质终有高低,见识眼光终有差别,致使凤姐这样的女人不可能胜任贾府这样大的格局,而必然要作弄出许多后患无穷的事情来。  凤姐没文化,不象探春能知古今,会思考,能分析,故有远见,务虚的一面还多少有点儒家忧国忧民的意思。凤姐却是不知天高地厚的,不知势败如山倒的史训,不知防不胜防的官场,所以做坏事时把柄遍地,不知收拾,不知余地,贪婪没有约束,比贾琏还没有忌讳,还狠毒,贾琏尚且不忍坑害石呆子而谋名扇。  杀二姐虽巧妙没有落刑法上的罪名,但毁夫妻之情,绝贾琏之后,坏了她自己的本份。她没有想到贾琏有行使夫权的一天。以为自己恃宠荣府,永远在丈夫之上。这又是归结到“没文化”,不懂三纲五常不是闹着玩的。虽然可以一时欺纲,而清算的日子总是有的。  在张金哥故事中,暴露出她对男女纯情的践踏和冷漠,作为一个青年女性,这是一大人性缺陷。所以后来高鹗将她派为献“掉包计”杀黛玉的主谋,是以此作为根据的。  以其心狠手毒,以其对贾府中诸类矛盾的深知,还有她想拉扯王氏家门的宝钗,今后共好共揽荣府大权的家庭政治等因素,凤姐都必然是帮王夫人、薛宝钗来图谋林黛玉的。  还有一说:当年黛玉父亲逝去,贾琏带黛玉奔丧江南,书中只写黛玉回来时带回了她旧家的书房物件,而林家从扬州到苏州的财产如何处置,竟然一笔未提及。  不可能林如海什么也没有留下给爱女。他为官顺利,又没有遭到什么抄检之类。并且就一个独女,似乎也没有什么林家亲戚要来瓜分侵吞财产。  当初林黛玉入荣府,也不是林家抚养不起,而是父亲念她孤单,外祖母又来接,自己已经不想续弦,这也是一位重感情的人。林如海不可能是连女儿的后手都没有准备,将她作为孤儿,丢给贾府去收养吧?  所以林如海留下给黛玉的家产,竟是让凤姐两口子吞没了。趁着满府里正在庆贺元春选入凤藻宫之喜,混过去了。  黛玉虽不似宝钗,也不可能对父亲的家业没有半点印象和打算。但她难以启齿。即使点破,她一个幼女,也打点不了一个家当。只能盲目地信从于贾母。  那贾府中势利,人们都将黛玉当作是投靠来的无后路之人,大大损及了林小姐的千金地位。黛玉何等聪明之人?也只能是忍气吞声,郁郁不言。  此事却不见贾母过问一下,其他人更乐得于糊弄。也许过问了,凤姐有办法敷衍。也许都得了些好处。凭什么得罪当权的凤姐来为孤女黛玉说话争权益呢?  所以最后,凤姐算家务帐时,就将黛玉的嫁妆算在贾母头上,使黛玉完全成了无产者,活在一种凄凉中。最后将她逼到死路上。  男权世界的报复(3)   凤姐的没文化,还表现在她的不怕鬼神上面。  一般没有科举文化的妇人,则有另一种文化约束,即为神鬼僧尼一类的阴司文化的制约。可凤姐连这也没有。她对那水月庵的老尼净虚说,“你是素日知道我的,从来不信什么是阴司地狱报应的。凭是什么事,我说要行就行。”  这是一个危险的人物。  鬼神迷信也是文化。尤其是凤姐这基本上没有什么心理背景的人,却为自己找来的那么多那么大的压力。干一件事添一个对头,加一份威胁,这种辩证法在迷信中是有的。所谓恶有恶报。  其实她并不是什么无神论者,而是心理体验也很薄弱的一个贵族妇女。凤姐的胆量是在庇护下滋长的。而阴间却是一个无法庇护到的世界。所以千百年来人们愿意以阴间来弥补世道的不足和偏废。  凤姐不懂这个厉害。在心理上,在形式上这个阴间的弥补都有一套现在的可循之规则,她恰恰违背和践踏了这些规则。这就是她后来自己在精神上先行崩溃的原因。所以凤姐的势败还不只是失钱财,丢面子,而是精神上完全地被恐惧震慑了。她原来掩饰的那些心理暗虑完全地转化为鬼神了。  她做人做到对自己都交代不过去了。她在精神上应该认罪了,也就是到了死亡这一步了。她是主客观都输了。  她其实没有更多的文化武器来对抗鬼神这一说,她只能服罪,正是“欠命的命已还,欠财的财已尽”。  高鹗的续书写成凤姐临死时被鬼神索命,这仍不能令人满意。对这种人最好的报应就是:让她在现实社会中认识自己。  凤姐应该是还活着,活着品味自己一生所干下的各种罪孽,并承受那些被伤害过的人的报复。她将被逐出贾府家门,成为封建社会最不为人齿的弃妇。  暴发事件应该是贾府被告倒抄家,这在很大程度上与她有关。然后一切报应接踵而来。  “正册”上诗的后面二句:“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她是要被贾琏休妻的。  前首第六十九回“觉大限吞生金自逝”,贾琏在埋葬尤二姐时,搂其大哭道:“你死不不明,都是我坑了你。”彼时贾蓉向南指大观园的界墙。贾琏会意,只悄悄跌脚道:“我忽略了,终究对出来,我替你报仇。”  贾蓉素与凤姐关系暧昧,曾帮她设局害贾瑞。连他也对凤姐看不下去。这一点破,对贾琏日后休凤姐是至关重要的。  当贾府被抄之日,被凤姐先是唆使告状,后来派旺儿追杀的张华岂能不出头来举告?而那让尤二姐喝了汤药,打下男胎的太医,也是一条人命,或自行揭发凤姐所使,或在贾琏的追查下吐出实情。  这一桩令丈夫绝后,谋杀二房的事情,则完全有了可以令贾琏休弃她的理由。两件齐发,则府内无人同情。她既为贾府招来弥天大祸,也使自己无有立足之地。  从本质上说,凤姐不是“补天”的,探春才是补天的。凤姐本身的作为直接违反贾府和朝庭法纪。“哗啦啦似大厦倾”与她有直接关系。  当王熙凤的敛财结果,那些地契、银票、银两以及诸等宝物都因抄家而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时,必将震惊贾府上下,也更令人妒恨,尤其是平素被她排挤到一边去,凡事还得要看她脸色的爷儿们。  没有人会计算她昔日当家的辛苦与功劳,而是会将贾家犯事的根由大部分清算在她的头上。更没有贾母怜悯她这一说。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红楼梦》上对凤姐的曲子,不无怜悯之意。说她一个青年女性撑持家务,亦得为自己谋,人未死,心已碎。  秦氏的魂魄曾对凤姐说:“你是个脂粉队里的英雄,连那些束带顶冠的男子也不能过你。”这个自己也不把男人放在眼中的王熙凤,最终将遭到男权世界的报复和出卖。  “哭向金陵事更哀”,应当是凤姐被休后,去投王家,又遭到王家的指责和拒绝。  而她留在贾家的女儿巧姐,也因为贾府败落,而被刘姥姥从人市上救走,后来与板儿为妻,成为纺绩农妇,方与幻境中册子的画相符。  第十五回“王凤姐弄权铁槛寺”中,凤姐带宝玉、秦钟路过乡村作休息时,有一个村姑引起宝玉的注意,就是那个纺纱的“二丫头”。巧姐后来的生活,应当是与这位村姑“二丫头”的状况相呼应。“二丫头”正是为巧姐而留下的伏线。  巧姐和她的母亲是“物极必反”的一对,幸亏母亲留了点馀庆,托刘姥姥的福,她最终走到一种纯朴的生活中。  与那些被卖的千金们相比,这田野上有尊严的庄户人家生活是一种幸运和幸福。可谓是回到了白茫茫大地上。也是一种干净。  至于什么“由刘姥姥说媒,又嫁给周财主家的儿子“的故事,那是高鹗的杜撰。  《芙蓉诔》——青春祭(1)   《芙蓉诔》——青春祭  永恒的晴雯 永恒的青春  当年,不过七八岁光景,我读完了《红楼梦》,成天“晴雯长”“袭人短”,凭着童心无忌,口无遮拦,纵谈于父亲的满座高朋中。  少年之我,最不爱看的恰恰是宝黛故事。一翻到那里就跳开。  记得大人曾问我:最喜欢谁?答曰:最喜欢晴雯。问:睛雯好在哪儿?答曰:她吵架吵得好。尤其是骂“吧儿狗”一段,最过瘾。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的口角也是极其锋利的。也是将人一路地得罪过去。我似乎不害怕由此造成的孤独。有晴雯与我为伴。青年时代,为了我那些晴雯似的言行,我是付出过代价的。激于意气的挥洒生活,往往被人一点小小心计便置之于死地。还不要说什么大的政治风云,即使是在同类中,也日夜有群小之危。  上大学时,因《红楼》之书缘,交了一个研究《红学》的男友,他赠了我一个号“世难容”。因为我见不惯的东西很多,常常一见面就向他挥斥方遒。  阅世多了,渐悟到:中国还是《红楼梦》的中国,晴雯的命运,人皆惋惜之,只在书中;但每到身边,众又皆言“杀”之。为一舒块垒,白云清风,瞬间快意,而导致陷阱环生,含恨而死。晴雯的命运,正是:“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父亲曾叹道:“册子上,晴雯的命是‘风流灵巧招人厌’。本来,风流灵巧应该是‘招人爱’嘛。为什么招人厌呢?反而是笨的不美的好?可见曹雪芹阅世之深,洞察人情之恶,历来平庸世界都是讨厌佼佼者的。晴雯是有点恃才自傲的风度,大观园内是小人得志。慧眼明智如贾母者,尚能爱其才,而袭人与王夫人等却恨入骨,历来奴才比人才得势。生的太好反而不好了。正是她生的太好却害了她。这不是宝玉的呆话,是大实话。”  江山难改,我依旧是一个“内心的晴雯”。这种犀利至今也没有离开我。在我的心中,始终保持着对人对事最透彻的判断,掺不了一粒沙子。我是只能凭真切的判断,来为自己作决定的。而这些判断,人生日久,也基本不爽。内心中我从没有妥协过。亦不想与众多人为伍。这是我精神力量的一个源泉。  然而,年事渐累,责任在肩,常常觉得没有权利去选择生存的方式。夭折岂能遂人愿?即使不为自己遗憾,但亦忍受善意指责。将“晴雯”遂留于深心中。虽仍免不了将自己总逼在“天尽头”,但要做成长远的事情,懂得了“余地”一词。  在中国凡举事者,不免处违心之境。所谓“自在不成人,成人不自在”。每每想某事一完,立即离开桎梏。然蹉跎岁月,却难解名缰利锁。又“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自哂“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终因处世与生性相逆,心情渐抑,何时得潇洒,一啸仰长空?  然而,父亲的执著,却并非俗世可以中道而改。他反复对我提及,《红楼梦》中的“芙蓉女儿诔”有一句话:“直烈遭危”。他慨叹道:“中国自古,从家庭到朝庭都是这样的,直烈遭危。晴雯只是一个丫环,但因人才相貌手艺都极其出众,所以,为荣国府不容,首先袭人就不能容。而世间出色者,一般性格皆与晴雯相类,以为自己光明正大,有真才实貌,不屑于干那些下流勾当,也没必要蓄意奉迎。所以反受小人暗害。这一点,其实宝玉在悼词里已经指出来了,也怀疑了袭人。”  我想,这也就是父亲对自己一生遭遇不平,被小人手法陷害的感受。在某种程度上,他犯了“直烈遭危”这千古之忌。  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那种志士不遇,直烈遭危,飘泊孤独,与天地同歌的悲壮精神,那一种神圣不可犯的人格,凛然以自卫,“以人格捍卫人格”的道路。所以父亲尤喜其中“巾帼惨于羽野”一句,而不喜后来版本中的“巾帼惨于雁塞”。他说,羽野为禹之父受刑地。雁塞指昭君和番。虽然《红楼》只是家庭闺中事,但其气节之不屈,含冤之烈,为曹雪芹所敬重。故将晴雯比之于禹的父亲鲧。  父亲说,鲧的长相是一个怪物,治水失败而被杀于羽野。晴雯是妙龄少女,而气质却类同于斯。可见,同样的人物气质,受到历史舞台的限制。这就是曹雪芹的平等思想。世人不懂此深意。以昭君比之,以为女人事以女人喻之。取之于红颜之美,可谓俗论。父亲说,晴雯的傲骨与冤屈,也是和那些正史中的名臣将相,大人大业一样的,平等的。他这一点,打破了我思维的局限,气节在上,无有地位高低,人物大小之分也。也令我对父亲和雪芹肃然起敬。自己对人物的评估仍属于功利与世俗。  昔日有红学家说过“晴雯是丫环群中的黛玉”,这是气质相通。人物由气质而决定的观点,在《红楼》一开场就由冷子兴口中说出来了,即:所谓“正邪”二气,捕击掀发,生出各种气质禀赋的人。  这种观点,虽然飘渺,却胜似后来将红楼人物划分两大阵容的庸俗社会理论。气质韵味是中国文化的精髓,《红楼梦》中的气质观点,起码在美学上是站得往的。  父亲读《红楼》,见其仁智,附其魂魄。他自己亦始终保持着那种虽“居人篱下”,却不愿受人摆布的个性。宁愿“霁月难逢,彩云易散”,而不愿意将自己置于“常戚戚”和惶惶的日子中。父亲在晚年反复书写“芙蓉女儿诔”。敬之如世之贤圣者。他就生活在这样一个文化的氛围中,并以自己的生命殉之。  晴雯与混沌世道的矛盾,这是一种精神的较量。精神较量的价值是否已经被忽略?我们仿佛进入了一个误区,即认为:只有物质的较量才是一种实力。我时常怀疑:所谓的“成熟”,是否不过是为功利牺牲个性的悲剧?我至今仍在怀疑,我是否剥夺了自己去做一个晴雯的权利?  这个世界是需要那么多的功利还是更需要真纯率性?或者说,我们是否要把自己的一生都铺成一条供人践踏之路,社会的车轮才能滚滚而过?还是独立特行,做自己的一棵绛珠草?  每次看到《红与黑》的不同版本,我都会为表现于其间的那种精神高度上的张力所感动。平民与贵族都在这里进行着有意识的精神较量。这种高层次上的较量,是法国大革命的一个重要的精神文化的产物。可是现在,我们的文学却只有无数的物化的故事与人生。人们只关注“发财与否”与“结婚与否”,关注“什么东西到了手”。诗的张扬,个性的狂飚,情操的独舞,日渐远去。只留下怀旧绝响。悲哉晴雯与黛玉!  而父亲依然在捍卫着这精神的乐章,将它视为丰功伟绩。如果我们还承认这一面精神的旗帜,那我们就能欣赏黛玉的“孤标傲世偕谁隐”这面个性的旗帜。读出《红楼梦》韵味来,亦读出人生的韵味来。就不会再说什么“谁喜欢这样的儿媳妇?”说黛玉是“小性儿”。这是俗化《红楼梦》,而这一股糟蹋《红楼》的庸俗社会学,庸俗文学,正扑面涌来。  《芙蓉诔》——青春祭(2)   晴雯身上具有最强烈的青春自信力,魅力和单纯。  不为环境改变自己最本质的美,蔑视媚俗的清纯之美。  青春的才具,多才多艺,灵巧颖慧,  青春的无忌,  青春的清白自爱,扎墜儿,  青春的忘我,勇晴雯夜补孔雀裘,  青春的纯洁,临终交换内衣为念物。  所有古往今来的年青人的脾性,不屑于世故。  杀不灭的青春,扑不灭的火焰。芙蓉女儿,永远的青春样榜。  见晴雯而怜惜自己,见晴雯而知世道,见晴雯而贵直道,见晴雯而薄小人。  青春的瞬间,青春的消逝:霁月难逢,彩云易散。  晴雯的青春带有稚嫩的童心,天真态和明月般的纯洁,所以用霁月来形容她。她是真正的女儿,含苞之芙蓉。芳官亦有此意,却过早地为戏剧人生所染,不及晴雯的霁月风光。  不是所有的年青人都有这样的青春,如袭人那样的天生奴才,西洋点子哈巴狗,婢性,及早地投靠炎势来帮忙来扑灭这青春之火焰的。袭人最早的狐媚,勾引宝玉失童贞者首为可卿,次则袭人。那晴雯倒全无干系。  少女的素心爽性与利口,在晴雯身上体现无余。如二十回,宝玉正在为麝月篦头,晴雯忙忙地进来取钱,挖苦了他们几句,摔帘而去。忽闻二人在背后议论她,一声帘子响,又跑进来质问,“等我捞回本儿来再说话。”说着,便一径出去了。数百字描写,把她那种活泼干净,透明透亮的性格现于纸上。数百年仍然焕发着青春的风采。  晴雯的平素的观察与挖苦,在怡红院中最为敏锐,也最切中要害。但是她从不以此作为中伤别人的武器,更无心计于权谋。所以她不会设防。她为宝玉可以挣命病补雀金裘,最后的死因便于此有关。但她从不以自己纯洁的感情和出色的技艺去要挟宝玉,也从不以此排斥其他姐妹。她只是一片浑厚地与自己的同辈人相处。开玩笑的尖刻并不代表一个人的心眼也尖刻。反而是一种坦荡天真的态度。  晴雯发脾气最厉害的一次,是她在病中听说小丫头坠儿偷了凤姐的虾须镯。平儿说她“是块爆炭”,故不告诉她。可见晴雯那种嫉恶如仇,好强要洁的心性,深为人知。这正是她身为女奴最后的自尊防线。所以她痛扎坠儿,是怒其不争之故。并非是虐待小丫头。正因为她平日视墜儿为同类,所以特别地气与恨。  早起晚睡间,她是怡红院中最警醒最操心的人,只是袭人充了“大头”,她便给人一种懒散闲情的印象。但凡诸事有遗漏,其实都是她在提醒。如此笔法,可谓深解此种人的心底淳厚,忠厚如日,并才干敏捷。贾母把她派给宝玉,是非常有慧眼的。  《芙蓉女儿诔》对于宝玉,正如《葬花诗》之对于黛玉,是他们灵魂的主旋律。但我以为,“剖悍妇之心”,实际已经是曹雪芹的语言,宝玉作为封建时代的公子,对母亲不敢用此等语言。如果说此辞赋中所指,为王善保之类的老妈子们,又份量太重了。此骂所指,必不是帮凶,而是元凶。骂袭人之语,也是雪芹之骂,宝玉回来又怕袭人生气,其实还是没有看透。是作者意气与人物情绪的矛盾。  作者胸中块垒,只借篇首和尚道士的几句道情,是大不够抒发的。曹雪芹在写书时,常常突破了书中人物的格局,情不自禁发出呐喊悲吟与痛哭。  而《红楼梦》中最出色的诗词文字,恰恰也是这些突破了摹拟人物语气,凭作者真性投入流出的诗情文字。在这里作者已经与人物合为一体,呼为一气了。所以,写出了如《葬花诗》和《芙蓉女儿诔》这般可以独立成章,独立欣赏与流传的千古奇文。  明末秦淮河名妓柳如是有一句震动文坛之诗句:“桃花得气美人中”。她虽沦落风尘,却心高志傲。那么这清新的芙蓉,也是从美人这里获得了元气精神的。  《红楼梦》的作者深谙“人生一世,草木一秋”之哲理。总是把人的命运和个性比喻为草木,那种繁美与凄凉的更迭,显示出中国人的世界观。书中咏柳絮,咏桃花,咏白海棠,咏菊等等应时诗会,人物诗作,无不体现出他的这一思想。酒令花诗,皆缠绵人意。更不必说《葬花诗》与《芙蓉女儿诔》这样的力作了。  一直有这样的看法,即:晴雯屈死后,贾宝玉为悼晴雯写出倾心之作《芙蓉女儿诔》,这篇分量极重的文章其实是悼黛玉的。  笔者以为,此说可以成立。  作者惟恐人读不出来,安排在第七十八回“痴公子杜撰芙蓉诔”中,宝玉于芙蓉花前恭敬致辞后,花影中忽然一闪,几疑为鬼魂仙踪降临,却是林黛玉出神入化地走将出来,并且指点他修改诔文。  而宝玉竟至将“红绡帐内,公子多情”修改成林黛玉所住的“茜纱窗下,公子情深。黄土垅中,卿何薄命”。这两句一改,这文章的内容分明就成了怡红公子提前悼念他与黛玉的种种情分。  警幻仙境中唱的:“演出这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此就是一重头的悼念戏。  宝玉与晴雯相处,只是生活上的亲密,日夜同居于一个怡红院中。而与黛玉之处,则无论时间,深度,投入的感情,都是一个丫环不可能比拟的,可以说是此书中的任何人不可能比拟的。  宝玉可能为黛玉疯狂,为黛玉病好。喊出那句至情至性的,令古今中外情人叹之不如的话:“除了林妹妹,不许别人再姓林!”  试想,这样深重的毕生力作,只能是在如此深重的情感召唤下才可能写出,是献给林妹妹的。晴雯只是引子,她先去了,为黛玉引路,为宝玉敲警钟。  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中,黛玉掣出的又是一只芙蓉花签。众人还说,只有她配作芙蓉。这样,晴雯不过是她的替身。  故芙蓉女儿亦是黛玉。宝玉所撰诔文,亦是祭奠黛玉的。  芙蓉女儿影一双,雪芹一笔悼二美。  花袭人与“国民性”(1)   花袭人与“国民性”  贾母有个女婢叫珍珠,给了宝玉。宝二爷将她易名为“袭人”。  这袭人在贾府里讨乖得好,人们都认为,宝二爷房里离了她就不行。有关宝玉的事情,贾母王夫人必点名找她,唯她可以负责,唯她可以“向上反映”。  于是在正式的宝二奶奶未进入之前,她就是怡红院的“当家人”。甚至,宝二奶奶由谁来做,也在她的选择、观察与运作中。  作为一个才貌并非一流的女婢,袭人在荣国府混到了极致。  正当她的“姨娘”地位眼看到手时,贾府却崩溃了。于是她另谋生路,另找床铺,正式嫁给戏子蒋玉涵。而这蒋玉涵正是她当年在宝二爷面前极尽诬蔑之词的不屑之流。  这花袭人随机应变,见风转帆,使自己不陷于任何危机之中,不承担任何风险;任何时候她不吃亏,只把“亏”给别人吃。一辈子算是活得滋润。这一笔帐也没有人来找她算过。  曹雪芹给她在警幻仙境的册子上画了一床破席,用含蓄之语批评她是:“枉自温柔和顺,空云似桂如兰”。后来贾宝玉在“芙蓉女儿诔”一文中也提出要“剖悍妇之心”,不过当时他亦迷惑于“枕边风”,直到袭人嫁了蒋玉涵,方才完全看清此人。  事至今日,仍然有人说喜欢袭人,说她贤良,愿意亲近这样的女性。  而我今天就要与她来算算这笔帐,捅开她“温柔和顺”下面的狠毒阴险,揭出她那假装兰桂的肮脏生涯。  一、 她是凶手。杀晴雯,逐惠儿,出芳官,皆是她在王夫人面前的诽谤所致。晴雯册子上那句“寿夭皆因诽谤生”,就指明了袭人的罪状。她就是现代的那些出“黑材料”诬陷同类的人,专门向王夫人提供黑名单。凡是宝玉喜欢的人,就是她的对手,她的威胁,她都要除掉。她借刀杀人,把握了当权者王夫人的心理,将那些美丽聪慧天真又多才艺的同类,一一搜集和罗织罪名,然后,由王夫人来动刀。宝玉曾经怀疑过,为什么平常所讲的玩笑话,太太那里都知道了?她却说什么,也许是太太没有想起来云。真正的凶手其实是花袭人,是这条卧在怡红院花丛中的毒蛇。花蛇蝎。  二、 她是无耻的伪道德者。她年长于宝玉,已知人事。而在这个小主子尚未成年之时,她就侍机引诱宝玉与之发生性关系,破宝玉之“童贞”者是她。并以此抓住宝玉不放,成为一种要挟手段,动辄以要离去威胁宝玉。第十九回“情切切良宵花解语”,内容是袭人以“性”的方式攻占宝玉的心房。其实一个怡红院内,晴雯芳官等俱是些纯洁天真的女孩子,宝玉也只把她们当作小妹妹。怡红院内惟一“出轨”的女婢就是花袭人。而她却依然无耻地以道德者的面目出现于众。假如她遇上的对手不如同晴雯等这些本分善良的人,而是像她一样的阴谋者,试想如果有人先把她与宝玉云雨之事告之王夫人,那么该被逐出大观园的恐怕正是袭人。正所谓应了“恶人先告状”这话,因她先下手于宝玉,心虚,故必须立即攀附上王夫人,得到认可。否则,她已经是有罪之婢。用现代的话讲是“马列主义装在电筒里,只照别人不照自己”。  三、 她比主子还要“左”,贵妃姐姐下令宝玉随姐妹们入住园子,谁敢说不妥?那袭人之坏,就坏在一句话:“多早晚让二爷搬出了这园子才好。” 此话原是王夫人与贾政想讲而不敢讲了,让这个奴才讲了出来,一拍即合。试将袭人的原话引几句,知道此人如何不堪:“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姐妹,虽说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象。……若要叫人说出一个不好字来,……二爷一生的声名品行岂不完了,……近来我为这事日夜悬心,又不好说与别人,只有灯知道罢了”王夫人听了之后,却雷轰电掣的一般,正触了金钏儿之事。王夫人忙感谢袭人“难为你成全我娘儿两个声名体面。真真我竟不知道你这样了。”王夫人因此将她提拔为“暗妾”,将宝玉交给了她,又是许愿,又是放红包,送小吃。这只“西洋点子叭吧狗”,从此有了咬人的身份。这不光采的“暗姨娘”地位也如宝钗之“金锁”的谎言,是经不住推敲,来路不明,代价待考的。袭人一句话否定了园子里的生活和生活在园子里的人们,说别人都是对宝二爷的前程有坏处的。说自己如何为宝二爷的品行名节操心。真真无耻之徒也。换了别的女奴,自己偷偷地与宝二爷上床干了些“没品行”“坏名节”的事情,哪里还有胆子来主子面前说这套正经话?再比比屈死的金钏儿,不过因为和宝二爷说几句笑话。屈死的晴雯,不过因为生得好了些。她们与宝玉的关系都是清白的。真正坏宝二爷品行的正是这大胆无耻的袭人。王夫人听了她的话后,还不敢违背元妃之命,要宝玉搬家是搬不了的,就只有做零碎的。这就是晴雯等人成了“清君侧”的牺牲的原因。此处,袭人已经将枪口对准了林黛玉,瞄了瞄准星,下面将看势头装子弹了。  四、 她为达目的,手段多端。善于洗涮行凶痕迹,所谓安排人为被逐出的晴雯送衣服包袱,以继续欺骗宝玉及他人。其行为周密,掩藏之深。她谗言黛玉,笼络宝钗,结谋麝月秋纹。满园子人,唯宝玉的奶娘李嬷嬷将她看出,痛骂了一番。曹公写她雨夜中为宝玉开门,挨了一窝心脚,令人好不称快也。  花袭人与“国民性”(2)   五、 她变节投降比谁都快和彻底。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一回上,众人掣签,素来以稳重第一自居的袭人,抽得的诗句却是:“桃红又是一年春”。各人所抽的花名诗句,俨然是幻境命运册子的补注。行酒令时将桃红比袭人,是对于她趋时的活法和忘耻人生的一种辩饰。 “ 颠狂柳絮随风去,轻薄桃花逐水流”。桃花的意象,在中国文人的笔下,一直是有轻薄之嫌的。此处又影射历史上桃花夫人在息国灭亡之后,归楚王,复生子之事。讽刺她“千古艰难唯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袭人骨子里正是“在山吃山,在水吃水”,口口声声言“志节”,其实志节本是她身外物。琪官与宝玉的关系相当暧味。贾宝玉有同性恋行为。同性恋在中国古代是最先取得社会认可的。连官至宰相的洪承畴之类,都是同性恋者。在中国古代的同性恋中,尤其在权贵与伶人之间,有一方是被玩弄的,甚至是被培养成这样的。并非是平等相恋。那袭人先是看不起戏子,后来又嫁给了宝玉的同性恋人,这对于她原来的自作高贵和海誓山盟,是一种莫大的讽刺与不洁。她终究还不会去死。她曾经自认为,在怡红院中没有人能比得过去。而经历过晴雯之死的宝玉,却再也不会领情于这变色桃花,她其实已经是一床破席,与贱人同卧。并非指蒋玉涵的职业,而是指他曾是一个昔日王公的同性玩物。如果说当年陷害晴雯等于死地,伪装贤人,是为了争夺对宝玉的感情,还有一丝女性弱点的可悯恕,那么后来背弃她对宝玉的誓言,委身戏子,则完全地暴露了她并非是钟情而为,完全是为了自己苟活的舒服。那宝玉穷困后她为什么不守呢?换了晴雯,病中补裘,岂能在难中离弃?  袭人——温柔的阴谋者  袭人,名字在众女奴中别出一格。  其他女奴的名字,如侍书,入画,司棋,也是动宾结构,含有动作,意味幽雅。侍奉读书,进入画境,专管棋类。总之都是服侍小姐少爷们,围绕着他们的日常活动周转的意思。  而“袭人”,却是直奔“人”而来,她工作的对象不是琴棋书画,而是人。  宝玉曾向父亲解释说,因为古诗有“花气袭人知昼暖”,此奴性花,所以命名。《红楼梦》因借贾政之口评价,说袭人的名字来自艳词,刁钻。“袭人”此名的确是诸女奴名字中最艳且带些迷惑气息的。  读进《红楼梦》去,直接来感觉这个名字这个人,便感觉有一种迫人,粘附人,攻击人,并有难解难分难缠之意思。  观袭人之人格内涵,其实是一个层次结构丰富完整,表现方式生动具体的国民性格。其种种表演,令人熟悉。  由于封建秩序太长久,我们这个民族本来就有着致命的弱点。奴性,就是最深的烙印。奴性导致人性与人格必然的不完整。  而由于元、清两朝长时间的统治过程中,以游牧社会的奴隶制渗入中国,将这古老的封建国家更拉向后退,使国民性中的奴性更加深重一层。由于长期生活在被征服的耻辱中,使汉民族的心灵深处日趋卑怯,生存方式复杂而扭曲。  而继元代、清代之后,儒家最宝贵的思想诸如“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等等已经少有提及,因为在封建的至高权力上又加上了外族压迫的深重色彩,可以说儒家精神及思想已经再度地萎缩与异化了。君臣关系又加上了种族歧视,怀疑与迫害,儒家理论已经失去了其信仰的神圣性,而变成了清王朝统治中国的纯粹工具。因此知识分子及汉族臣属的奴性也进一步地深化了。  《红楼梦》中的袭人,正是继元代和清代之后,社会退化,奴性加剧的积大成者。而晴雯、鸳鸯一流,则依然继承着中国正统儒家那种“士可杀不可辱”的纯净精神。她们是曹雪芹本身信念追求的代表。  奴性必然带来强烈的排他性。“争宠”是奴隶心态的重要标志,甚至是生存方式与生存价值的体现。  “无品格”则是奴性的必然。因为争宠是不择手段的,清除对手是势在必行的。对于奴隶,机会只有一个,主子只有一个。上爬的道路只有一条,只能容一人通过。所以奴性是不会容忍同情心和良心之类的,同类都是对手,竞争是凶残的。  奴才是不敢进行面对面的斗争的,他们惯用的是“舆论杀人”,这也是专制社会的特产。“舆论杀人”的特点是不需要事实证据,凭风点火,造成印象,迎合当权者的心理,那么对方便必死不可。  试想,如果是开明社会民主风气,那晴雯完全可以为自己辩护,也可以摆事实,证明究竟是谁“勾引宝二爷”,“坏了宝二爷的名节”?可这是专制下的贾府,只要主子相信的奴才指认,那毫无分辨之理,拉出去就是。这种指认同类的奴才,亦是专制不可缺少的零件。  奴性往往以“忠诚”为表象。但奴性的忠诚恰恰又是最不可靠的。因为它是以求生存和生存条件为谋取目的,而并非是信念情志的产物。《红楼梦》上说袭人“有一个痴处,跟谁心眼里就只有谁”。表面上是表扬,贾府主子也以为是优点。但其实她并不痴,当势败如山倒,则树倒猢孙散,更是奴性的合理性。因为她必须攀附才能生存,所以绝不可能有独立人格和独立行为。奴性的“誓言”只是相对稳定的主奴状况。大局一变,她的主子也会变,她又会发出新的誓言。  可叹近百年来,奴才与奴性依然层出不穷,谬种尤其旺盛。令善良耿直者,代代受其祸害不已。  袭人,实为“人”之威胁,人之隐患,人之祸害也。  在中国社会,只要封建的余孽不除,则袭人一流的天地就宽广得很,袭人式的恶性奴才也因得势而子孙无穷尽也。  呆憨存真性(1)   呆憨存真性——香菱  凡曹雪芹所钟爱的女子,从湘云、晴雯、香菱及黛玉,不憨即呆,不痴即烈。看那回目上直称“呆香菱”、“憨湘云”,俱是不精谙世故的天真烂漫。  “人情练达皆学问,世事洞明即文章”虽是客观存在,却非雪芹所赞赏。  若非其憨其呆其痴其烈,岂不让这混浊世界混同黑白?珍珠岂可混鱼目?此正是她们的洁质人性,宁死而决不能弃的。  香菱是薛家买来的侍妾,身份等同于宁国府的嫣红之类。她为粗俗不堪的薛蟠所占,本来与大观园无缘。但污泥岂夺菱角香,而却因其资质不凡,被园中众姐妹所接纳。  在大观园中,她重返小儿女们天真烂漫的斗草世界,引出宝玉见怜,袭人换裙的逸事。而更承蒙黛玉见容,潇湘妃子平素目下无尘,竟收香菱为徒,使其学诗。  见第四十八回“慕雅女雅集苦吟诗”中,薛蟠一出门,那香菱得以进入大观园,学作的第一首诗即是“咏月”。  她不过是学步,学用音律,哪里有真诗怀去放开来咏吟一番?  如果香菱真的能够对月起意,必然会咏出自己身世之叹。在她,父母事全然淹灭,永远的谜伴随人生;而或其情窦已开,识人渐广,又岂能对自己归宿如意?  而香菱“憨”到全无这些隐私之念头,所以也决成不了真诗人。哪里学得到黛玉的境界:花鸟即我,我即秋色。  而香菱咏月,不在其拙诗,别有一番妙境。此谓女儿之清白,玷其不污,染而不黑也。遥映其父甄士隐昔日“观花修竹,酌酒吟诗”之品性,此是借月假诗,还香菱之原本身份也。  那黛玉向来似于别人无恻隐之心,今独施于香菱,有物伤其类之叹。  想大观园中,除两个驾娘是姑苏请来的,一班小戏子,是从“南边”买来的,黛玉再无乡音之托。今香菱却是姑苏人氏,人物整齐,资质上佳。幼而失牯,弱于自己。又一派天真,全不染两府中的人际势利,令黛玉无须防范。故怜悯之心生之。  黛玉,非不能容人之人。与紫鹃、香菱竟能如姐妹般相处。可见平日在主子堆中的孤高斗气,是一种势单自卫之反射也。  香菱的事迹,一是“情解石榴裙”,一是学诗。而竟能得黛玉收为弟子。决非嫣红之流可比,亦不是尤氏姐妹一类。袭人、平儿在她的面前,亦显见得小家碧玉式的伺妾之俗,不过铺床叠被之艳仆而已。  香菱者,其心正,其气清,其质纯,其情慧,其志诚。  “黛玉教菱”则是一幅长姐幼妹的仁性图画。在第一回中“一干风流冤家尚未投胎入世”时,香菱已三岁,时为英莲也。  “风流冤家”的另外一半,在宝玉出世前“落尘”,另一半则与他同时或后之,故宝玉“姐姐、妹妹”总叫不离口。  菱长黛幼,差四岁,而态度颠倒。因憨而减其岁。  香菱学诗,咏何不可,偏偏咏月?  且非是中秋十五之类正题,乃是黛玉的一句话,说因见昨夜月光好,本欲亲自作一首,如今入与学生作题目。  此处随意,一现黛玉待香菱之心,亲切相近。其二,若深读《红楼》,当回思卷首故事。香菱的父亲宴请雨村赏月、咏月之景。那雨村知恩不图报,香菱有家不得归,母在不能寻。酿成半生悲剧。  月亮当为证,香菱之诗性善根,虽劫而不能动摇也。  真正的悲剧,必要把一切人的真性毁灭殆尽。  故怜悯香菱,不必久伴薛混虫,更不是商人门户污浊场中人,必早夭也。  香菱入世,纯粹一劫。其仿佛童稚未解,仍在元宵夜的花灯街市中走迷,十来年来,一直不知所处何处,所傍何人也。而至其死时,甄士隐前往接引超度,则似慈父终于闹市中寻回失散爱女也。  看官则深为其早日解脱为慰。警幻仙境中的册子是这样写她的:  “根并荷花一茎香,平生遭际实堪伤。  自从两地生孤木,致使香魂返故乡。”  是什么使香菱早夭?  “两地生孤木” 的意思,在第七十九回就已经坐实了,是薛蟠娶了恶妇金桂。后面金桂不容英莲,折磨致死。细节则由高鹗撰之。基本是完整的。  只是《红楼梦》中一般不出现“毒药杀人”之类事情,都是“杀人不见血”的高明故事,方是贾府此等人家的层次。  “下毒”之手段,出自金桂此类商人妇,是将她并同于“潘金莲”一流。本性不差。不过又将香菱“扶正”,不合原著之意。而且,倒过来了,倒像是香菱让金桂先死了。次序不对。  按册子上写,应当是金桂活着,而逼使香菱死去才是。  高鹗之笔,也总不能令人干净。又通过甄士隐之口,交代香菱是难产而死。  写宝玉留有遗腹子,那是影射雪芹。友人爱新觉罗·敦诚有挽诗:“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冥”。说他留下了遗孤,还有些脉络可寻。  高鹗也要这香菱“产子”才能归天,却是无端折磨,又为薛家造孽。  依附与游离(1)   依附与游离  命运是一个奇怪的变数,它不一定把奖品发给最优秀的人。  鸳鸯是曹雪芹重笔浓彩描写的一位女奴。可谓是“德才貌”三全,更有志气超群,令平儿与袭人之辈莫及。  然而她的命运却极其地灰冷。她一生春光付诸朽木,竟没有一星半点自我的生活与情愫。高鹗续书,说她服侍贾母完了,自己也就“殉主登太虚”。此结局符合原著,鸳鸯本无路可去。  原著中,太虚幻境没有展现她的“册子”,但我想鸳鸯应该在“金陵十二钗副册”,和香菱、晴雯同等的位置。  高鹗的补笔,写鸳鸯受可卿指引归天,并接替可卿掌管“痴情司”。鸳鸯说自己本是无情之人:“怎么算我是个有情的人呢?”而警幻之妹另有一番解释:“喜怒哀乐未发之时,便是个性;喜怒哀乐已发,便是情了。至于你我这个情,正是未发之情,就如那花的含苞一样。若待发泄出来,这情就不为真情了。”  这样来解释鸳鸯的性格,倒也成一番道理。  她“誓绝鸳鸯偶”,将自己的归宿明确地定位于“当姑子”和“一死”,并非于人世于男女无情。鸳鸯正是太珍视自己的感情,她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所以在得不到和反遭凌辱的时候,宁可自绝生路。  那可卿算不得是“未发之情”,她与鸳鸯非一类之人。高鹗此笔亦有问题。  大观园中美女无数,几乎是无人不美。  晴雯天真野性,香菱呆憨稚气,都算是小孩子,小少女,袭人平儿则透着一股子“小妾”气味,是美的缺憾。小红比较生涩,属“青桃”。麝月等就更次一等,是职业化的丫环,争三夺四,少自然性。莺儿手巧,只是宝钗的应声虫。  芳官颖慧,但性子野惯了,不是园中久呆之物。紫鹃充满深厚的同情心,能为人操劳,但她的自我也就几乎融化在黛玉身上了。  而鸳鸯的美与众不同。  鸳鸯具有成熟的女性美,深刻的自重自爱,使这种女奴中少有的尊严之美便从其气质风范透出,传遍她的容貌体仪。  鸳鸯在这些女奴群中如高枝丽朵。而如贾赦不来索取为妾,众人似乎没有注意到她身上还散发着吸引异性的强烈魅力。她在书中时常出现,从来没有在容貌方面描写过。  她作为贾母身边不可离开的重要角色,人们已经把她的青春忘却,只是把她当作了贾母生活的一个附生物件。这是贾府世界的一种冷酷。  书中描写她的外表,也是通过邢夫人的眼睛上下打量:只见鸳鸯穿得半新不旧,“蜂腰削肩,鸭蛋脸面,乌油头发,高高的鼻子,两边腮上微微的几点雀斑”。  这简洁素净,天生丽质的外形,恰是一种自爱自尊的表现。  第四十六回“鸳鸯女誓绝鸳鸯偶”,用邢夫人传出贾赦的话说:“冷眼选了半年,这些女孩子里头,就只你是个尖儿,模样儿,行事作人,温柔可靠,一概都是齐全的。”  贾赦是个急色鬼,不可能“冷眼选半年”。书中没有交代,他是在何处何时看到鸳鸯,对她动了欲念的。但这老色鬼的确有些眼力。  论温柔细致,鸳鸯超过袭人,却又没有袭人之谄媚。  论料理家政事,鸳鸯只在平儿之上,却又公正威严,能服众,不似平儿之偏倾软弱。只说贾母的财产宝贝都在她的管辖下,而且她还敢自作主张,借贷给贾琏用,就可知道她的地位作用不是一般。  论公众场合的灵机应变,说话得体,鸳鸯时常还为凤姐等圆场,并且精通牌戏酒令之类,可谓是知情识趣,既不越份,又风度超群。  所以贾母率众人在一起玩时,总是离不了她。而众人又如何不是需要她来调和这一盘子杂拌的菜呢?  鸳鸯自己是否也忘却了青春?在她夜半走过园中,惊散司棋之幽会时,她回到屋里,心突突地跳着。这除了惊恐,为司棋担心外,也是一次对自己的冲击。  但不料结局来得那么可怕和冷酷,鸳鸯竟连尤三姐思慕柳二郎那样的短暂梦想都没有得到过,就从此给自己立了一可怕的誓言:作尼姑和“一死”。  在世上她是有兄不能靠的,因为都是奴才。只有面对一起长大的平儿袭人,鸳鸯说出心里话:  “别说大老爷要我做小老婆,就是太太这会子死了,他三媒六聘地娶我去做大老婆,我也不能去。”  可见她平素对这位大老爷的厌恶,也可见出她那高傲清洁的内心世界。  平儿却有劝她妥协偷生的意思:“你不去未必得干休,大老爷的性子你是知道的。虽然你是老太太房里的人,此刻不敢把你怎么样,将来难道你跟老太太一辈子不成?也要出去的。那时落了他的手,倒不好了。”  但鸳鸯与她不同,违心的生活比死更可怕:“纵到了至急危难,我剪了头发作姑子去;不然,还有一死。一辈子不嫁男人,又怎么样?乐得干净呢!”  鸳鸯抗婚,当众揭露了贾赦的荒淫无耻,表白了自己不齿于此的决心与自尊,也激起了贾赦要将她弄到手的决心和狠毒。这一下不止是色的占有,还含有强烈的对于一个敢于反抗的女奴的报复之心,从身体到人格的蹂躏是迟早的事情。嫁人和躲进空门,也逃不过去。  依附与游离(2)   激烈的反抗,引来更强大的网捕。  贾赦恼羞成怒留下威胁:“叫他细想,凭他嫁到谁家去,也难出我的手心。除非他死了,或是终身不嫁男人,我就伏了他!”  当众闯庭抗婚,不过赢得了几年清白的日子,从此之后,贾母的残灯之年就是她青春生命的“倒计时”。  但若不作如此激烈的反抗,则立即就要入污泥淖中。这些,鸳鸯是想好了的。  “质本洁来还洁去”不止属于林小姐黛玉,也属于这女奴中的尖子鸳鸯。  不过鸳鸯比黛玉健康开朗,死于自决,实在是令人不平,不安。  试为鸳鸯找几条生路。  或者,在府里年龄大的头们择人配婚时,她就毅然离府,跟定一个清白男子,远走高飞。或许,老太太念在鸳鸯对她的忠诚侍候上面,放这个女奴一条生路。或者她不说“留下她服侍我几年”“我死了随你们闹到去”,她应该说,我死了这个鸳鸯放她出去自由。  但是贾赦其人如狼似虎,为几把扇子可以将石呆子逼到家破人亡,连贾琏都看不下去。此类事情,鸳鸯听的看的,早就够明白了。  那贾母既死,临终遗嘱也是没有用的。谁敢于挑战贾赦之类?  鸳鸯走出贾府的可能性是等于零的。  还有一个设想,就是贾府被抄,贾赦获罪流放,那是鸳鸯的一个生机。但此时依她的义气,不可能离开危难中的贾母。而当此之际,贾母心疼的自然是儿子,岂能来想到一个女奴就此可以解放?说不准,倒要送她去流放路上安慰贾赦,也难说呢。  早在她拒婚时,就一步步朝着这阴冷的归宿迈去。满府主仆对她皆有敬意。但她却无路可走。眼见她“软刀子割头”死期渐近。  贾府抄检后,家眷都被绳子牵着去卖了,那一个下人岂能不辱?鸳鸯抗婚是有了名气的,唾涎者岂不下手?总之,当妙玉遭劫,巧姐被卖之日,连迎春之类千金尚无人保护,更谁来顾及一个丫鬟呢?何况是被大老爷盯住了的丫鬟。  鸳鸯注定了无路。  可是另一位在园中不是那么看好的二等丫鬟小红,却赢得了生路和自己心仪的配偶。她后来离开贾府,归宿于贾芸。  小红,也是曹雪芹从丫鬟群中挑出,重点描写的一位。  一个丫鬟,专门为她安排了两回故事,并设出回目,这在《红楼梦》一书中大概只有晴雯。  二十四回“痴女儿遗帕惹相思”与二十六回“蜂腰桥设言传密意”,连续地写了小红的故事。她的心理发展变化非常之快,不亚于在江湖上混过的贾芸。  一开始,她在怡红院中,想在宝二爷身边露脸,引起注意,得到提升,谋取前景。而好不容易插空子为二爷倒了一回茶,宝玉倒是欣赏她了,也惦记着要叫她到跟前来使唤。可立刻就让那上一等的大丫鬟秋纹麝月觉察,将她叫去训斥了一顿。  她们告诉她,不要想在怡红院有所指望与作为了,那是她们几个人的天下。事实上,连与她们同等的晴雯,还容不下,要挤出去呢。她们如此提防小红,说明小红的确有些吸引力。她们骂得越凶,越说明小红对她们的威胁大。  小红一下看清了形势,不能再往这方面发展。此时正值贾芸来见宝玉,紧接着又来园子里种树。小红带了一回路,令他留下印象。  两个人处于同等个性与表达方式,所以虽然只是短暂的接触,并且有他人在场,仍然成功地眉目传情,达到了男女交往的第一步。  对于小红,可以说这一步是“打出樊笼第一关”。应该给予很高的评价。  贾府那一个氛围里的女性,无论主奴,都只会围绕着一个贾宝玉转。因为他是贾府偌大家业的继承者,还因为他生有极好的外部条件,美貌多情。  众多的春心寄托于宝玉,岂能会有结果?连上厨房里头柳嫂子家的五儿,也朝思暮想地要进怡红院。其实都是作茧自缚。  而小红独辟蹊径。她不是以在贾府中的地位为标准择人,也不被众女性包围一位宝二爷的声势所迷惑。她珍惜自己的青春和机会,恰贾芸亦对她有情,于是决不放弃,大胆地进行这一从相思到恋爱的策划。  第二十七回“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小红与贾芸托人传情的话,被扑蝶的薛宝钗听了去。而宝钗惦量后,却不敢得罪于小红。不仅假装没听见,还嫁祸到林黛玉的头上。  宝钗对小红的评价是:“她素昔眼空心大,是个头等刁钻古怪东西。今儿我听了他的短儿,一时人急造反,狗急跳墙,不但生事,而且我还没趣。”  这倒好了,她不来招惹小红的事情。可见小红平时给人以精明的印象。  她在薛宝钗一类的正统主子这儿是不被看好的。也说明在她的身上,早已经沾染了很多叛逆性的东西,自我意识很强,故被宝钗看不顺眼。  那小红如此风格,又在偏下一层,也没有被老少爷们看中,竟是幸运。  小红选择了贾芸,并且立即行动。这是走出情感与生活的囚笼之始步。应该为之欢呼。这对于大观园中的丫鬟,确实是一个罕见而偶然的机会。但这个机会让小红抓到了,却一点也不偶然。因为她是一个有心人。她不满于现状,一直在想办法超越和摆脱。她不屈不挠,这条路不行就再试一条。  依附与游离(3)   就在她为贾芸思恋之时,忽然撞上凤姐需要人传话。小红伶俐的回话和准确传达,令凤姐顿时十分中意,要选了她来用。可见凤姐识人,也看出小红不应该埋没在打扫和喂鸟的粗活里。  这一笔伏下了小红调到凤姐房里。但重要的是让我们看到小红是有才干的,不是秋纹她们骂的那样不堪。所以她也是不可能安分久居其下的。  高鹗续作后来没有为小红写故事,只在凤姐到大观园遇鬼时,带了一笔,写小红原来尾随其后。小红的下落等于没有了。这是一个很大的漏洞。小红的被忽略,也体现了高鹗对她的不感兴趣,远不及对鸳鸯、袭人等有体面的大丫鬟重视。此为见地所束缚也。  虽然生在曹雪芹后,高鹗的眼光还没有看出这个封建大家,看到外面社会上的变化,看到一个新兴的市民阶层正在活跃异常。而如贾芸与小红这类极有能量的在封建体制下不得志的分子,即将转型到社会上去,开始他们更加自由和独立的生活。  按雪芹原著,后来贾府败落,也就是这位机伶大胆的小红逃出了厄运,与意中人结合,并且双双到?神庙去探望拘禁中的宝二爷。  这贾芸不仅亦是一个知情解意的青年公子,并且颇能运作,社会关系广泛。他对于贾家人事早已经看透,只不过加以利用而已。而小红恰恰也是一个心眼儿机灵的女孩,想来他们两口儿闯社会,是可能配合而且具有能力的。后来竟有能力去搭救宝玉,也是可能的。正显出了曹雪芹对她的欣赏。  贾芸与小红,他们从贵族体系里游离出来了,应当属于清代新生的市民阶层。  为什么鸳鸯无路小红生?  根本的答案是:对于贾府这座将亡的封建大家,她们一个是依附,一个游离也。  当小丫鬟墜儿说起园中奖赏不公之事,愤愤不平时,这红玉曾讲过一番颇有见识的话:“也犯不着气他们。俗语说的好,‘千里搭长棚,没有不散的宴席’,谁守谁一辈子呢?不过三年五载,各人干各人的去了。那时谁还管谁呢?”  不一定她能看到贾家败落,但她能穿透这些争斗,看到丫鬟们的命运归根结底不会与这园子结合在一起。各走各的路,是一个必然。所以,小红比起晴雯等来,又成熟很多。  而被贾府看好,上下敬重的鸳鸯,却正吃亏在此。  长期以来贾母房中体面的大丫鬟地位束缚了她,已经使她无法去考虑自己的青春,自己的未来。而是被牢牢地拴在了贾母这棵枯木朽株上。她的光阴与心情,已经点点滴滴被剥夺尽净。她似乎不可能离开贾府来考虑自己的未来了。  同时她与主子们相处太久,过多的尊重,假象的地位,反而使她忘记了自己的归路,忘记了叛逆的准备。加之她长伴老人守在深阁,也没有可能去认识和了解外面的社会。更不能知道自己离开贾府还可能的生存方式。  也许是目睹司棋的悲惨结局,令她不能作任何私情的打算。而贾赦的无耻威胁来得如此突兀,遮天盖地,也不是一个少女丫鬟能够对付得了的。  鸳鸯的反抗虽然激烈,但依然只是在那个体制内的反抗,并且她只能选择依附贾母来对贾赦进行反抗。这注定了反抗的没有出路。  小红却不声不响地开始了游离于贾府之外的策划和行动。她是生存方面的智者。强烈的自我意识和独立行动的胆量,是她最终得以超越同类的优势。  鸳鸯与小红都是勇者,非庸常之辈。但鸳鸯无路,小红却生。这是所选择的潮流和机遇所致。  有一句哲学家的老话,仍然值得再提起。那意思是:在一个社会变化的巨大关头,那些勇敢地投入新生活的人,他们的命运是令人羡慕的。  梦随侠士离风尘(1)   梦随侠士离风尘  ——尤三姐  “红楼二尤”,是一出从《红楼梦》中经常被拎出来演的单本戏。在尤三姐的故事中,贾府退为一个模糊的大背景。  本来,二尤可以有自己小家碧玉的命运,例如,嫁与张华之流的男人,清贫而安宁地度过一生。但因有一个异母姐姐尤氏嫁在宁国府为贾珍之妻,幸而不幸地做了贾府的穷亲戚。  书里多次写道,尤老娘见贾氏兄弟来了,略坐一坐就带着使女走开。  放着两个如花女儿,竟让与这两个纨袴子弟摆布,分明一副“人穷志短,巴结大户”的嘴脸。  尤氏姐妹不幸有这样的老娘,为了阔亲戚的“照应”,出售女儿的青春和未来。后果不祥。果然,二姐入金丝鸟笼不久,尤三姐刚烈自尽。  当三姐等候多年的意中人,终与她订婚,并通过贾琏将一对鸳鸯剑交代与她时,人们曾为之欣慰,期望她从此跳出不明不白的生活。她满怀期盼等柳郎,等来了柳郎,却是一副立逼退婚的嘴脸。  做媒的贾琏据理力争,想缓和挽救这桩婚事,三姐自携鸳鸯剑而出,一柄雄剑还给柳郎,猛不防另一柄雌剑就抹在了自己脖子上。顿时血染桃花,芳魂飘渺。  此刻柳湘莲悔恨交加,伏尸大哭。尤三姐的美貌,个性与灵魂的闪光,犹如强烈的电击,使他痛感到自己的渺小卑琐,竟辜负了这样一位痴心女子的终身之托。失却红颜知己,使他抱憾终生,对这世道的绝望,令他走入空门。  在这繁华地面上是不允许清白生活的,柳湘莲曾经痛打呆霸王薛蟠而保护了自己,可当尤三姐需要和渴望着他的保护时,他却抛弃了她,令她告别生命。  柳湘莲最后的话是:“想不到如此绝色刚烈的女子,是我没有福了。”  他仍然没有说她清白,实际他退婚索剑,害三姐致死的原因就是这“清白”二字。  但此时的湘莲,已经不再纠缠于三姐的过去是否有污,眼前这一幕刚烈殉情的惨剧,已将三姐那种追求自由幸福的执著,以及对他寄托的无限期待诉说无余。热血洗尽了污泥,三姐在他心中复成莲花。  这就是“情小妹耻情归地府,柳二郎一冷入空门“这一回故事的底蕴。三姐所耻者,决非是对柳郎之情,而是对自己过去在敷衍生计中的滥情。  见妹妹自尽,老娘要与柳湘莲拼命,二姐却叫贾琏放他走,说是人家并没有威逼她,是她自寻短见。  尤二姐开脱柳湘莲,是怕家丑传扬。她心下则明白,妹妹只有如此一走。再无出路。  三姐曾说过:“终身大事,一生至一死,非同儿戏。我如今改过守分,只要我拣一个素日可心如意的人方跟他去。”并发誓说,这人一年不来,等一年,十年不来,等十年,若这人死再不来,情愿剃了头当姑子去,吃长斋念佛,以了今生。  如此痴情,既被弃之,决无再偷生之理也。  知妹莫如姐。三姐性烈,是不甘于像她一样躲在小花枝巷内,不明不白地过偷生日子的。这是一对凋残的姐妹花。一对弱女子并非“出于污泥不染”的莲花。曹雪芹使其以生命相争那失去的清白,获得了更高的另一种清白。  《红楼梦》中人物,能够死在曹公的笔下是一种庆幸。尤三姐得之。  而现在各种版本的表演,都将三姐演成一节烈女子,想证明她是贞洁的。有意为之洗刷,反而减弱其悲愤的力量。事实上还是认为女子贞操决定命运,还是没有饶过真实中的尤三姐。  书中就有“贾珍便和三姐挨肩擦脸,百般轻薄起来”,众人回避的场面。她胡闹起来,连贾琏兄弟亦“不承望尤三姐这等无耻老辣”。“淫态风情,反将二人禁住”。她的放荡中含有悔恨交加。她恨贾珍等人“花了几个臭钱,你们哥儿俩拿着我们姐儿两个权当粉头来取乐儿”。大闹宴席,亦是发泄对自己被玷辱之痛。  尤三姐在自许柳郎时,曾有“改过守分”之语,并以玉簪为誓,此后“真个竟非礼不动,非礼不言起来”。但是社会人言不放过她,意中人更不容她。故“悔恨难补缺”而选择死。  若只是冤枉,可以澄清。湘莲的嫌弃使她终于自弃,以死来雪洗早年失身不洁,也表明自己对湘莲的“心迹”并非不洁。  只因家中败落,无经济来源,尤老娘做事差,致使尤家如青楼。本想沾光“脱贫”,谁料富贵无缘,从此丧节,清白不保,使一对美丽的姊妹花夭折。  所以,桃花早被揉碎,书中叹道:“玉山倾倒再难扶”,不止是惋惜其丧命,还指作为“一个女儿的洁白形象”,已经扶不起了。  梦随侠士离风尘(2)   此处,正暗合了那句“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玉山自倒非人推”之旧诗。  三姐身在污淖,心想远飞。她认识柳湘莲是在戏台上,倾慕他英武扮相,暗中何尝不渴望柳二郎能如戏台上的侠士,将自己救出风尘?  且那柳郎在台下亦曾痛打花花太岁,并非花拳绣腿之辈。所以“尤三姐思嫁柳二郎”,梦想着与他纵然浪迹天涯,胜做笼中之鸟。她是将自由飞翔的翅膀寄托在柳湘莲身上了。  但那久走江湖,嫉恶如仇的柳湘莲,决不可能原谅她的失足。这是他们双双牺牲于封建意识的另一种必然悲剧。  柳湘莲因为好演戏,自身尚在危机中。而他要做一个男子汉,最要紧的是表明高洁,故不惜痛打薛呆子,远离京城。“清白”是他的至宝,也成为创伤。他岂能容忍一个失足女子来玷辱自己脆弱的名声,惹人耻笑?他的侠义,可施予那薛大公子,于盗贼中救昔日冤家,却不会施于那痴爱着他的尤三姐。  或许,三姐对他的侠义寄予太宽广的期待?  所以,尤三姐也是被自己深爱的柳湘莲所杀。  世人只是恨宝玉一派胡言,令湘莲生疑变心。甚至认为三姐悲剧由“误会”而起。但若三姐嫁了其人又如何呢?流言照样四起,杀人更加无忌。湘莲必休三姐,三姐仍是一死。  见三姐没,湘莲之昏昏沉沉,是一种不明不白之状。他说自己是“错怪了”三姐,其实并没有错怪。只是他没有想到,创伤于心底的三姐,会作此激烈举动。二人其实心中同有内伤同病,都害怕这“不洁”之名,反做了歧路之人。哀哉!  怨谁?  第六十九回“弄小巧用借剑杀人”,尤二姐在凤姐手中倍受折磨时,梦见妹妹,三姐说:“你我生前淫奔不才,使人家丧伦败行,故有此报”。“自古‘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天道好还,你虽悔过自新,然已将人父子兄弟致于麀聚之乱,天怎容你安生。”  小家碧玉,且无父,暗伏家教缺陷,并失却男性保护,而又在一个男性社会中混日子。其母尤老娘是一个没有见识的妇道。两个稚嫩的女儿羡慕虚荣,不懂世道。本来情有可恕。可是中国是没有女性的第二次机会与生命的。烟花姐妹的名声传出,已经玉石俱毁,不可能“重新做人”。想翻身就要被镇压。  所以三姐的这一场猝死,决不是“误会”,却是必死。尤三姐的形象是“全则为瓦,碎则为玉”。  试想曹雪芹几时写过“误会戏”?在《红楼梦》中你决找不出一个肤浅的事由,果真因为一句话,一时刻就决定了一件事一个人。所以《红楼梦》才充满如此强烈的宿命感,如此在劫难逃的悲剧意识。  小花枝巷内的二枝小花,比之“十二钗”是另一番风貌举止。而“二尤”却不在十二钗之内。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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