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俱真率。黛玉既以千金之质,归至外祖母家,就不会察言观色来改变自己,何况也无从改变。她禀性爱琴棋诗书,通体文人气质,不喜庸俗脂粉。即使大观园中无诗会,她一个人也是日夜沉吟。 午觉醒来,张口便是“每日家情思睡昏昏”。秋风秋雨袭来,她一气呵成“秋窗风雨夕”。“已觉秋窗秋不尽,那堪秋雨助凄凉”,一部长歌送群芳。 世人过花神节,她独荷锄葬花。《葬花诗》,实为《红楼梦》中诗中之诗:“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用现在的话讲是此一部小说的“主题歌”,是一首可以单独流传的艺术之歌。黛玉则是这部大书中的的诗魂。所以曹雪芹令她有“冷月葬诗魂”之句也。 黛玉完全地生活在诗里头。可谓是“为伊消得人憔悴”。她的病,咳嗽,夜醒,虚弱等,皆与苦吟有关。苦吟更苦恋,苦恋愈苦吟。她执迷不悟,仍然“煎首年年复月月”。病体稍好,手不释卷,口不绝吟。连袭人也说,我们宝二爷读书要像姑娘这样,就少操心了。 书上说她为泪而生,泪尽而逝。其实她是为诗而生。与诗同归。那泪,就是灵性与才情。林黛玉就是这一部《红楼梦》的诗魂。 黛玉与宝玉之恋,人谓之“小心眼”,直至今天,仍不能为世俗之人所理解。其实这是诗人之恋。她是以诗的敏感,诗的温柔,诗的表达,诗的相通在恋爱。所以众人不恼时,她偏恼,众人计较,她却不计较。 黛玉的性格及其表达方式,只有宝玉懂得。因为她是紧紧地与诗,与才情连在一起的。与世俗功利有隔。厌烦庶务,远离世故,本是古今中外诗人的天性。 至于艺术家的神经质和脆弱感,更是早为艺术界所认知的。然而黛玉在世俗的贾府中却不可能得此理解。 第七十回“林黛玉重建桃花社”,众人去看《桃花行》的诗篇:“若将人泪比桃花,泪自长流花自媚;……一声杜宇春归尽,寂莫帘栊空月痕!”,“宝玉看了并不称赞,却滚下泪来,便知出自黛玉,因此落泪。又怕别人看见,又忙自己擦了。” 宝琴骗他说是自己作的,但宝玉不信,以为虽有此才,亦断不会作。而非得有过离丧之哀,才能作出。可见他对黛玉的特质理解之深。 真才情者,莫不是以天性为源头。黛玉那掩不住的冰雪聪明,锋利口角,敏感气质,如“葬花”之类的古怪行为,俱为才情之表现。情不改性难移。她的命运只能是拥抱着天赋的绝代之才归去。所以形式上她是死于情,本质上却是死于诗,毁于才。 种种迹象透露,她并非是一个“缠绵”二字可以了得之女性,也决非只是一个“殉情者”的材料。 她与宝玉相通,但比宝玉更加成熟。透过黛玉的悲凉,其实她胸怀着对整个世界,以至对宇宙的一种空灵意识,对万物易逝的无奈悲凉。她的性格里所含有的伤春悲秋的元素,决非只是一个热烈专注于爱情的少女之敏感,而是对这大千世界,对历史过去未来之敏感。 宝玉虽为其知音,却属弱势,有护花之心而无护花之力。恰恰因为与黛玉具有共同的叛逆思想,宝玉也游离于那个权势世界之外,失去了操作自己命运的能力。他连自己还顾不上,哪里能保护黛玉呢? 他也曾乞怜于贾母等上辈人的慈悲。但这种慈悲一直是模糊的,是隔着面纱的。黛玉在这一点上就比他清醒。对宝玉个性和生存的局限性,不自由,不自主,不由自主等等客观现实,她亦是早了如指掌的。 悲哉!秋之气也。中国人认为四时节气与人的兴衰状态是合一的。自宋玉作秋声赋后,千古秋歌不绝。纳兰性德也是其中一个。“才听夜雨,便觉秋如许”;“握手西风泪不干,年来多在别离间”,秋是四季中最有穿透力和涵纳量的。它令人感觉到冬的寂灭,却又存留着成熟的春夏艳丽之痕迹。它是一个有延续性的季节,一个思想收获的季节,可以象征人生与社会的某种转折与预兆。刚刚沦亡了的明末王朝,就在秦淮河上发生过一股悲秋的文化余波。 如果以秋来比人生,那么它相当于一个人最可贵的“知天命”之年。所以,大凡能领略秋意的人,也就领略了人生,领略了历史与古今。 黛玉是浸透着秋气的清冷的诗魂,却不是冬天,不应凛冽,而是伤感,她是在一种清秋的气息中死去的,甚至将死作为归宿,有视死如归之气概。一句“质本洁来还洁去”,便是她早已经有所依恃和精神准备的映证。 她应是死于体弱者的秋风中,而或许已经感到“人间姻缘”和嫁入贾府,其实并不适合于自己。她早悟出,人生贵在逗留,而非“终极”。所谓“终极”,不是虚空,便近乎骗局。最真实的内容,已尽在中途体现了。 所以她对人生对宝玉都日渐地撒手,正是为这撒手而流着无尽的眼泪。在前八十回中,就有许多时候,二人相对时,泪垂无言,只说“保重”。 诗人之死(2) 她的爱情是太纯了,可谓是有“水清无鱼”之嫌。这是诗化的爱情。在环绕宝玉的这个被声色所包围的世界上,黛玉却几乎不可能有过洞房花烛之梦。 原因一,是她与宝玉属青梅竹马,是以童稚之情为基础,而不是以异性诱惑为引媒的。故二人坐卧不避嫌。 原因二,她以太多的心力放在诗意传情的关系上头。而自视清高,反而人事未开。那宝玉亦太重她,未敢有造次之念。 原因三,寄居他人篱下,心态压抑,故肉体之爱没有完全觉醒,青春之花未曾怒放。对情,总是曲折以文。 在黛玉短暂的生存里,没有表现出她对性事之类发生兴趣与冲动。她曾与人同来恭喜袭人,被暗立为“二房”。而当宝玉祭奠晴雯时,她对“芙蓉女儿诔”提出润色之建议。 她所要求宝玉的东西太清纯,太自信,有一种穿透力,穿透于一般的男女之情。因此平素她对于宝玉的男女事,便常用冷嘲与禅意解之。如在薛宝钗“羞笼红麝串”一回里,宝玉为宝钗的玉腕而意马心猿。黛玉投以手帕,以“呆雁”喻之。 黛玉自尊如雪。其实此人才是“好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她在走向一种恬淡,渐自悟出了自己另外的归宿。故她亦不会那么死恨着宝玉和深妒于宝钗。 宝玉对林妹妹,首先是识其性知其才,为其才情所征服。看书中,无论作诗对禅,他处处表示甘服于黛玉下风。黛玉对宝玉情之所依,多是知己相依,孤独相伴。虽然含有终身相托之意,其实一直内中男女性爱的成分不足。而对床帏之想,她比宝钗袭人等要想得更少。 在宝黛之间的性爱,其实尚未成熟。倘若其能够在人间成熟,则将是一颗人生硕果,当为神仙所羡。 宝玉应当是在她死后娶宝钗的,而后家破,宝钗则于贫困中逝世,这才符合“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宝玉最终是与患难中的湘云相逢的。这才近乎雪芹本意。 作为一个诗人,本来就具有不为世人认识的悲剧性。由于诗意对物质世界的排斥,诗人便多具有病死穷死的命运。在黛玉的时代,以林黛玉这样孤高的性格,敢说王爷皇帝是“臭男人”,即使她身是男诗人,也注定不能得意。亦不能入科举之途,而被人视为无用者。 诗意的男性如宝玉,被父亲贾政视为不正之才,在崇尚仕途的社会中知音稀绝,生计断绝。何况是一个嗜诗如命的少女? 如宝钗所言,闺阁诗词尚不能外传。那黛玉泼天才华,也只是任凭“稻香老农”(李纨评一个公道);在姐妹们中夺一个诗魁,如梦如烟,丝毫也不会改变她的任何命运,更不能在世俗的竞争中为她争得任何生存与爱的保障。 关于宝玉的亲事择人,老祖宗贾母是常常强调“根底”的。而论根底,比黛玉,那宝钗是商家出身,气质则次一畴。商家以“实用”为略,故她的“淑女”也不是本源上的,是实用型的。她的文采更是应酬型的。这与本质上的诗人才女林黛玉是完全分流的。 封建社会到了末世,是自己也不认得自己了。那黛玉出身于“学而优则仕”的家庭。其父为“探花”出身,为五岁幼女专门请了蒙师。贾雨村虽系袅雄,其才学功底,作启蒙私垫足矣。林家独有此千金,生长于苏杭之天堂。黛玉的“根底”可想而知。 黛玉之母贾敏,为贾母之独女。以贾母的根底,乃史家名门闺秀,资质宏丽,弥雅弥博;而又秉受贾府之世泽,则当年贾敏之美慧,绝不弱于元、迎、探、惜等人。所以到了黛玉,其外秀内慧之资,应该是盐中之盐,结晶之顶,只能用“花魂鸟魂”来形容了。 那贾府中人上下都说她“不如宝钗”。“曲高和寡”之故。这是“人才”的悲剧,而不止是爱情婚姻的悲剧。 在“太虚幻境”中“金陵十二钗正册”上有判词说:“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曹雪芹在此处也点出了,黛玉之悲剧,很大程度上是没有人来珍惜和爱惜她的才华,反而被视为“另类”。 “金簪雪里埋”,那有妇德的宝钗后来虽被丈夫宝玉所淡漠。可她继续为荣国府所容。“雪满山中高士卧”,仍可以持续她表面尊贵而 内里凄凉的生活。 而“玉带林中挂”,“寂寞林下美人来”,则是说黛玉注定为整个社会所弃的。 她只能是带着自己的才华死去,“质本洁来还洁去”,不留下什么也不带走什么,一生竟与这尘世无干。 历来“高处不胜寒”,“自古英才多磨难”,这句话用于男儿,磨难终究还可以出头。而对于女子来说,就不仅是磨难,简直就只是灾难了。黛玉也曾幻想着:“胁下生双翼,随风飞到天尽头”,但即使是飞到了天尽头,偌大世界依然找不到她才情的出路。只能是“一抔净土掩风流”。 “女子无才便是德”。女人的幸福,自古与似才华无关。甚至因才害命。 黛玉之恋是以她的诗人气质为前提的。她执著于爱,更执著于自己的个性。这与在以往爱情经典中的女主角莺莺和杜丽娘等皆不同。 对于莺莺与杜丽娘等,是只要让她们能够与中意的男子结合,则没有任何其他思想与理想的条件的。爱情就是她们的唯一个性,追随和依附自然就是这种个性的特征。此外没有其他独立的个性。应该说莺莺与杜丽娘,只要自身丽质,想要这个层次的幸福是有现实性的,并非是必然悲剧。 而林黛玉则是一个注定的悲剧人物。那种以知音为基础的爱情,以诗意缔结的婚姻,即使社会发展至今,在现实中也一直是鲜而有之。人类的可悲,就在于它首先是物质性的动物,而使纯粹的灵性从来成为一种历史的祭品。 执著于诗意追求的黛玉,决不可能选择自弃妥协之途。试想林黛玉若真的变成了以针线女红巧于逢迎的袭人之类,只要能成“美眷”,即能顺应环境,巧媚于世。那《红楼梦》这部书也就不存在了。 千年牢笼囚才女,黛玉之悲剧,不仅仅限于爱情,而是一个绝代才女在男权世界中的必然悲剧,是叛逆者的必然归宿。 而叛逆者在执著于命运中被毁灭,永远是最美丽和具有恒久魅力的。 移花接木难永寿 移花接木难永寿 黛玉以病为友,以药为伴,以花鸟为魂,以诗琴为消遣,实为活得自我。 在药香与独思中奄奄一息,清爽别人世,走得也自我。 强若“死马当成活马医”式的救治,本知为顽症,命中不可治,何必再受摆布与捉弄? 好命不拖,如可卿也。 虽则一淫一洁,二女之死,俱是顾及内心自尊与对外尊严,选择完整离世。 黛玉如草枯花落之自然,而不受强制留世之苦。 那黛玉先在江南,必无囚笼的感觉。那时随诗意的父亲,体贴的母亲,尽赏江南美景,二十四桥踏遍。 其文化功底,自幼父亲启蒙,已经延请西宾。而贾府中诸女却是只自学了一系列女传之类。修养层次和宽度自不可比。 而在贾府中的女眷,除寺庙活动,一天不能外出。即使凤姐亦只能两府中走动。江南才女囚于斯,春来秋去只园中,心灵苦闷难以言传。焉得不病? 更不必说园中饮食,北方口味,竟无人问,黛玉远来可适然? 而一入贾府,从饭后茶饮起,即改其习。见出江南林家与都中贾府不一样。饭后不能即茶,是其父之教诲。而贾府北方气派,水土不同,且以繁礼代替养生。 黛玉“见了这里许多事情不合家中之式”,只得随和,还唯恐让人笑话了去。压抑之中,勉强自己。如此下来,弱体岂得滋养? 正如黛玉玩笑间对宝玉所言,自己是草木人儿,如何担当得起? 她原本是一株自然生长的绛珠草。却南株北移,从幽幽温馨中来到风刀霜剑之下。自然气候与人文气候都徒然改变。生存危机至矣。 贾府,富而欠雅,丽而非文,繁复的大家族生活,岂能培养出诗人? 故黛玉之诗才,根源于林家濡养。贾府的孤寂催发了这朵早逝仙葩。 大环境与其身体心性之种种不适,造成与病为伴的不健康生活。 宝钗之夺爱争宠,乃属儿女常情,青春故事,但后来皇妃指婚,却致逼命。 黛玉之死,病为其孤也。孤寂幼弱,岂有不夭折之理? 欲黛玉不死,除非换一环境。而要换一环境,须换一命运,即其父母不亡。不离江南。 黛玉从敏感病弱至死亡,俱因移花接木,由南到北,由家到戚,不能适应而至也。 性灵岂能入深宫(1) 性灵岂能入深宫 ——“潇湘妃子”辩 清代才子袁枚提出“性灵说”,后来王国维又提出“意境说”。 此二说,是历经数千年形成的中国文化传统的特质。经他们二位提炼总结,令后人豁然洞开。“性灵说”与“意境说”,从此成为后人进入独立于世的东方文化瑰宝的窗口和途径。 《红楼梦》一书,较之前前后后所出现的其他中国小说,至今拥有至高的文化品位和无可企及的艺术成就,这与它对于“性灵说”和“意境说”的大统接受,融会发挥,有着至关重要的关系。 小说,本是应市井茶楼的需要而生,从“说书”一类演变而来,讲究的是热闹、紧张、神奇,也就是要通俗,靠“悬念”抓人。 而“性灵说”与“意境说”,则是顺着诗歌词赋以及性情散文的脉络而来的,欣赏范畴更窄更高,属清雅散淡的逸品。 而扬扬洒洒此一大部小说——《红楼梦》,却恰恰淡化了那些原来故事中具备的“悬念”与热闹,而发生重心转移;转移到用“性灵”与“意境”作为思想内容和人物个性、情节发展的主干支撑。从此使此书横空出世,成为千载奇书。 诸如“黛玉葬花”,“晴雯撕扇”,“宝玉乞梅”等典型的《红楼》性格,《红楼》情节,莫不是以“性灵”和“意境”来作为双向支撑的。 在小说中,凡是刻骨铭心,一唱三叹的场面,则皆是以其“意境”的悠远而独占《红楼》篇章的。如黛玉夜立怡红院外一场,如宝玉痴想于杏子树荫下一场。 凡曹雪芹所喜爱的人物,则俱是讲究性灵,重视性灵的。而其对立面,皆是以抹杀性灵,趋附礼教为本份的,如袭人之告密王夫人,如宝钗之教训林黛玉“不可读杂书”云云。 宝钗扑蝶,则是以一种貌似潇洒悠闲,内则含有“机心”的淑女画面,来体现其复杂的善于生存和获取的个性。此人本质是商人,文化只属“涵养”。 甚至薛蟠,性灵毕露时也有可爱的时候,因为宝钗怀疑他与宝玉挨打有关,将“呆霸王”逼急了,一气喊出了她母女的藏心:“好妹妹,你不用和我闹,我早知道你的心了。从先妈和我说,你这金要拣有玉的才可正配,你留了心,见宝玉有那劳什骨子,你自然如今行动护着他。” 一如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传统,男性注定比女性放纵。宝玉的人性是比较多面的,他与袭人有性爱,对晴雯却珍爱,他将黛玉放在至要地位,可以誓言“天诛地灭”,但对于其他女性,亦有若干情感之举。 但在宝玉同诸多人的关系中,是重“性灵”而轻其他的。其他类的感情和欲望,不是不存在,例如宝玉对宝钗也动情,但是在深度和份量上,不能与对黛玉相比。 第三十六回“绣鸳鸯梦兆绛云轩”,宝钗刚坐在宝玉睡塌上,那个她想坐的位置上,绣起了她想绣的鸳鸯物件,宝玉却用梦话给了她迎头一击:“和尚道士的话如何信得!什么金玉姻缘,我偏说是木石姻缘。” 在中国文化中,“金”象征尊贵,财富、地位等等。 金是冶炼而得。而“玉”则是生于天然,包于石内,靠识别发掘而得。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玉的价值是天然生成的,不可能再次提炼。 玉,一贯被认为是与人的性灵相通的。《红楼梦》中说,宝玉有祸时,那块玉石会晦暗。直到现代,人们仍然认为,从所佩戴玉石的色泽变幻,可以看出人的健康情况。 就是说,金是没有生命的,而玉是有生命和性灵的。所以,这两样东西的结合,表面上看都是尊贵同类,其实内涵却完全不能相容相近,是两种性质别异的个性。 木石之盟,含有生命和性灵的成分。在《红楼梦》创造的传说中,宝黛之盟,始于一个“性灵”的神话。绛珠草生于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这三生石,本身就蕴含了一个“因性灵相投,转世后,化为牧童走过以了结重逢之缘”的故事。这是一个在同性间的思想性格而知音的故事。 可见雪芹设计的宝黛之盟,并不是以男女性爱为最初基石的,而是以三生石上的性灵相知为基础的。绛珠草“还泪”一说,,始于性灵的获得,并在尘世过程中也充满着性灵。 天上的绛珠饮灌愁水,餐蜜情果,不食人间烟火。这也意味着黛玉性格的不入世,不为世俗计,亦不为世俗相容的本质。黛玉时常说自己是“草木人儿”,也就是一个自然人,一个性灵人,而无其他俗世可托。 按“木”的市场价值,如何也不能与“金”来作比。但木却是带有生命的,这一点,又是再贵重的黄金也无法获得的。而且木与石,在地质上还可以相互转化。 树化石,石化玉是一种千万年的地质过程,所形成的材质十分稀罕。目前在东南亚一带有发掘。景观壮美,气质绝伦。笔者藏有一块。不知道曹雪芹在设计书中的“木石前盟”时,是否知道这种气象,见过这种化石? 而石头与草木在“投胎转世”后相处的现实基础,仍是“性灵”。“林妹妹从来不说这些混帐话”。这是宝玉对其知音的确信。 宝黛之间性灵的关系,浩瀚的内涵,已非是《孔雀东南飞》、《梁祝》、《牡丹亭》等可以类同的。如果只是男女结合,“同床同穴”的意义,那么就不会有宝玉一娶宝钗于奉旨命,二娶湘云于患难中的阅历,然后才终于入空门的了。那么黛玉一死,立刻他就得同死或出家。否则岂不成为讽刺? 宝玉后来坚持着人生追寻,走上那“将此生阅历志于石头,求为天下一观”的漫长道路。报答了红颜知己,于是也渺渺无踪。 正因为宝黛关系中赋有太高太泛的人文价值,天地追寻,无极探讨,所以仅是一场恋爱甚至一场婚姻的终结,都远远不是终结。所以有太虚幻境,有无穷的追寻。 而成为《红楼梦》重要内容和特征的太虚幻境,则正是“意境”派生出来的一个性灵之大环境。中国诗词中的那些虚情元素,离恨,灌愁,放春,遣香,成了天、地、山、洞,一种自然景观;而古往今来所慨叹的令人们难以摆脱的“孽海情天”,也就真的成了一重天。 在这里,情人们的情愫,痴情,结怨,朝啼,夜哭,春感,愁悲,薄命等等,俱都化成了一个个实在的处所,竟各自成了一个司衙。 这还嫌有点“官僚化”的痕迹。曹公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他还是模拟人间制度,或借助于国子监一类的书生集团之体制,把普天下情人与情怀,都登记上册入了衙司。将人们一哭一笑一相思,极自我极隐密的感情自由,命运归宿都划分了范畴,归人管束。还都有了“档案”,就是那些册子。 引愁、度恨,钟情,痴梦等,这些美貌温柔的仙女,自身既是管理者,又是情海之中的人物,就是说这些多情女子已经实现了“自己管理自己”。 这幻境,可能就是林黛玉诗中所唱的:“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质本洁来还洁去,一抔净土掩风流”。 这里所出现的,已经不再是一个地面上无处不在的男性主宰的世界。这里没有一个男人,而且对男人是嫌弃排斥的。这里是一个女儿国,一个女性们自由烂漫的世界。 曹雪芹在这里显示了一种巨大深沉的矛盾,即:女儿们的伤春悲秋,相思啼哭是神圣的,宝贵和尊严的。而作为她们所思念与悲伤的对象——男性,则是被排斥于这座太虚幻境之外的,是污浊的。这也许是对数千年来压迫女性和给女性带来如此深重苦难的男性们一种报复吧。 在这里,在女性的主持下,贾宝玉完成了他的性启谛。这种以“性实践”来检验和完成一名男子的成年大典,在古代希腊罗马,现代非洲和我国少数民族中是存在的,它具有一定的自然性,也是一种对于承担传宗接代任务的男性的性启蒙课程。 性灵岂能入深宫(2) 太虚幻境中所含的文化、伦理、宗教、宿命等等,内容是很复杂的。曹雪芹企图用这些多元的东西来解释和构建他所感触到的人生。有虚有实,而“意境”则帮了他的大忙,将那些尚未清晰的部分意示出来。 在幻境中,道、佛的成分在里面很明显,而儒家的东西却是以“恐吓”形式表现,那夜叉海鬼来拖宝玉下迷津去,就是对他不醒悟的惩罚,也是曹雪芹无可奈何所用的正面教育法吧。 其实,他是很欣赏沉溺在迷津中的贾宝玉的,而对于那位摆脱迷津得到正果,满口科举进仕的甄宝玉,则才是真正的辜负了一副好皮囊。 总上所述,太虚幻境不可能是一座深宫,更不可能是人世间贾元春所居的那种貌似尊贵,实则冷酷的皇家宫殿。它没有那种声势显赫,奴仆众多,层次森严的封建级别特征,它只是一种性灵的花园,情感的天堂。 然而高鹗的续写,却将林黛玉的结局变成了深宫中的贵妃。 高续第九十八回“苦绛珠魂归离恨天”,说林黛玉死去时,身边的人们“只听得远远一阵音乐之声,侧耳一听,却又没有了”。此处伏下了一条后来所谓宝玉到幻境中看望林妹妹,却见到一位深宫中的潇湘妃子的线索。 第一百十六回“得通灵幻境悟仙缘”,写宝玉再入太虚,重阅册子,那心情竟有了一种算命占卦式的心理,极其市侩,毫无伤感,简直就不再是宝玉了。 然后是一段杂七杂八,半通不通之文字,写宝玉见黛玉,试摘云之: 宝玉“待要往后再看,听见有人说道:‘你又发呆了,林妹妹请你呢。’好似鸳鸯的声气。回头却不见人。……忽见别有一洞天,楼阁高耸,殿角玲珑,且有好些宫女隐约其间。……宝玉顺步走入一座宫门,内有奇花异卉,都也认不明白。唯有白石花阑围着一颗青草,叶头上略有红色,但不知是何名草,这样矜贵。只见微风动处,那青草已摇摆不休。虽说是一枝小草,又无花朵,其妩媚之态不禁心动神怡,魂消魄散。……只听见旁边有一人说道:‘你是那里来的蠢物,在此窥探仙草!’……“那草本在灵河岸上,名曰‘绛珠草’……警幻仙子命我看守,不令蜂缠蝶恋。” ……那仙女道:‘我主人是潇湘妃子,’宝玉听道:“是了,你不知道这位妃子就是我的表妹林黛玉。”那仙女道:“胡说!此地乃上界神女之所,虽号为潇湘妃子,并不是娥皇女英之辈,何得与凡人有亲。你少来混说,瞧着叫力士打你出去。” ……又听见有人赶来说道:“里面叫请神瑛侍者。”……晴雯道:“侍者不必多疑,我非晴雯,我是奉妃子之命特来请你一会……”……到了一个所在,只见殿宇精致,彩色辉煌,庭中一丛翠竹,户外数本苍松。廊檐下立着几个侍女,都是宫妆打扮。见了宝玉进来,便悄悄地说道:“这就是神瑛侍者么?”引着宝玉的说道:“就是,你快进去通报罢。”有一侍女笑着招手,宝玉便跟着进去。过了几层房舍,见一正房,珠帘高挂。那侍女说:“站着候旨。”宝玉听了,也不敢则声,只得在外等着。那侍女进去不多时,出来说:“请侍者参见。”又有一人卷起珠帘,只见一女子头戴花冠,身穿绣服,端坐在内。宝玉略一抬头,见是黛玉的形容,便不禁的说道:‘妹妹在这里,叫我好想!’那帘外的侍女悄叱道:“这侍者无礼,快快出去!”说犹未了,又见一个侍者将珠帘放下。宝玉此时欲进去又不敢,要走又不舍……。 虽也由仙女之口,说潇湘妃子非娥皇女英之辈,与凡人无亲可言。但观其处所、装扮、派场、仪式,无一不是皇宫中当年贾元春的格局。那种“六亲不认“的冷漠,动不动要“叫力士来打了出去”的森严,也与皇宫规矩无二。 宝玉走入时,则又有些摹仿前面黛玉初入贾府之情景,又夹上几竿翠竹,房舍,宫殿中又跑出“正房”来,写得不伦不类。足见高鹗之没有见过大家世面。 而绛珠草,也竟然成了被白石栏所围住,被人看守着,甚至不准蜂蝶来往的宫中名贵植物,全然失去了灵河岸畔的自由天然。 绛珠与黛玉本来“草木人儿”是一体的,高鹗在此又将其形魂分离,分出“主子奴才”,俨然又是一座大观园。哪儿还有幻境的仙意?也与《红楼梦》开首所设计的木石前盟故事生出分叉,故意混乱。不要说宝玉糊涂,就是读者也糊涂了。 贵为妃子的林黛玉变得骄矜讨厌,毫不念旧,比起尘世中的林妹妹来,真是俗不可耐。那有一点儿太虚幻境的气象。 而更可骇的是,宝玉在幻境中遭到尤三姐执剑追赶,口中还说什么“妃子命我一剑斩断你的尘缘”。就是说黛玉还能指使人动刀剑。哪里还有一点儿引愁、度恨,钟情,痴梦等仙女的个性。倒有些像是旧式封建神话里的瑶池王母一流。 这简直是颠倒错乱之至!按前书说,宝玉与黛玉不是尘缘,而是仙缘。复归上界,有什么一剑之仇?林妹妹竟然令其部下执剑追斩宝玉,非夷所思! 这倒有些照应了高鹗写的黛玉归天时,口中喊道:“宝玉你好……”的恨语。此为另部《红楼》,其间魂魄精神,笔者不能苟同。 这就是高鹗以为,黛玉在历尽苦难之后应该获得的皇权式的结局吧?这真是以俗人之见,补高人之憾,令人更觉遗憾。 高鹗这段续书,使宝玉见到珠帘后慷懒的潇湘妃子,既违背了前面曹雪芹的意境与性灵,又没有自己的新鲜东西。他东拉西扯的这几笔,笔者以为是从“长恨歌”中杨玉环见方士,春困于蓬莱仙境的情节模仿而来。 试看此段《长恨歌》: “…… 忽闻海上有仙山,山在虚无缥渺间。 楼阁玲珑五云起,其中绰约多仙子。 中有一人字太真,雪肤花貌参差是。 金阙西厢叩玉扃,转教小玉报成双。 闻道汉家天子使,九华帐里梦魂惊。 揽衣推枕起徘徊,珠箔银屏迤逦开。 云鬓半偏新睡觉,花冠不整下堂来。 风吹仙袂飘飖举,犹似霓裳羽衣舞。 玉容寂寞泪阑干,梨花一枝春带雨。 含情凝睇谢君王,一别音容两渺茫。 昭阳殿里恩爱绝,蓬莱宫中日月长。 回头下望人寰处,不见长安见尘雾。 ……” 只是高鹗的语言差劲,人物也呆板势利,没有一丝情意。此番宫廷富贵景象,与宝黛口中始终贬斥的“金玉之命”相悖也!亦与太虚幻境之“意境”,和黛玉之“性灵”大相违背。深宫黛玉,性情全失,难道连元春都不如了吗? 此深宫非太虚,此妃子非黛玉也! 在《红楼梦》书中,对皇宫生活中的无奈,违背人性而使贵妃悲戚的情节,应是首披其真象,在各种书籍中都是开先河的。就在那鲜花灿烂,红火轰烈的省亲过程中,“贾妃满眼垂泪,……一手搀贾母,一手搀王夫人,……只管呜咽对泣。邢夫人、李纨、王熙凤、迎、叹、惜三姊妹,俱在旁围绕,垂泪无言。半日,贾妃方忍悲强笑,安慰贾母王夫人道:‘当初既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好容易今日回家娘儿们一会,不说说笑笑反倒哭起来。一会子我去了,又不知多早晚才来!’说到这里,不禁又哽咽起来。” 元妃冒大逆不道之罪,对亲人们说出了:“当初送我到那不得见人的去处……”,字字血泪。这是贾元春留给人们最深刻最有价值的印象。 这“不得见人的去处”,绝不会是曹雪芹的理想境地。哪里可能又将黛玉之灵送进深宫,还自鸣得意?此高鹗之俗也! 看那第十六回“贾元春才选凤藻宫”,贾雪芹几行字说尽了当时势利劲头:“于是宁荣两处上下里外,莫不欣然踊跃,个个面上皆有得意之状,言笑鼎沸不绝”。而当“宝玉又将北静王所赠艹脊苓香串珍重取出来,转赠黛玉。黛玉说:‘什么臭男人拿过的,我不要他。’遂掷而不取。” 在黛玉的眼中,什么“王爷”,不过臭男人。这里还暗将“圣上”也骂了在里头。因在北静王赠宝玉香串时就说明,“此系前日圣上亲赐艹脊苓香念珠一串”。黛玉如此超逸,其实与她奔父丧回来后,看见贾府以元妃为荣耀,上下张扬之势头有关。 黛玉,所谓不同时俗,不识时务者也。故宝玉深敬之。此是雪芹笔法。 岂有日后绛珠之魂又去做“妃子”之理? “选妃”是宝钗“上青云”之梦,而非黛玉神归之处。 潇湘妃子,仍是诗人的美号,源起于洒泪竹枝的幽怨典故,犹如“枕霞旧友”、“怡红公子”、“蕉下客”之类,如此穿凿附会,难道贾探春前世是一只鹿吗? 这些雅号本身带有诗社中极强的戏谑风趣,“潇湘妃子”之美称,强调了黛玉的孤高独贵气质,并不须要杜撰一座深宫,一群宫女来安置林黛玉。 这是高鹗的心理需要和思维局限。 此段描写,与曹公开首就写明的龙脉并无相干。按前面所书,绛珠草木,合当永归天露苍穹下。从来处来,回来处去。清灵的神魂,依然归于世界的原始元素,水与土、木与石之中。盖取之于自然之气,因而生生不灭。 林黛玉之终结,在那白茫茫大地,混沌太虚中;上有不尽云天,漫漫灵河,下有木石相伴。乃得在大自然中永存其精华毓秀也。 “杏花”遐思(1) “杏花”遐思 《红楼梦》中描写过许多的花,诸如海棠、梅花、桃花、菊花等等,以及叫不出名来的奇葩,又常常以花怀人,诗赋俱佳。 但书中“第一枝花”,实为那并不起眼的杏花。 见第一回“贾雨村风尘怀闺秀”。当甄士隐出前厅会客时,坐在他书房里的贾雨村却有一段艳遇: “这里雨村正翻弄书籍解闷。忽听得窗外有女子嗽声,雨村遂起身往窗外一看,原来是一个丫鬟在那里掐花,生得仪容不俗,眉目清明 ,虽无十分姿色,却也有动人之处,雨村不觉看得呆了。……雨村见他回头,便以为这女子心中有意于他,便狂喜不禁,自为此女子必是个巨眼英豪,风尘中之知己也。” 中秋赏月之夜,那贾雨村急功追利,不辞而别。翌晨,士隐还曾“意欲再写两封荐书与雨村带至都中去,使雨村投谒个仕宦之家,为寄足之地”。可见其待人之厚。 此位甄家大丫鬟名为“娇杏”。 甄士隐之为善者,定不止一桩,其交往也不可谓不多。比如其正在接待贾雨村时,亦有“严老爷”来访并留饭。可是后来士隐因失其爱女英莲,又被葫芦庙失火秧及,病困之中,竟无有什么人救助。他素日交往以及家门亲属,俱都有些背景。而灾难之后,却无一言再叙及。 那士隐于落魄时,亦没有什么“投靠”之图。去找岳父也是带了钱的。而竟被岳父封肃小人所图,最后自己隐避病困之中。 世情浮滑,善无所报。而清静的人亦无所求。这位善良儒雅的绅士,终于走入空门。 等贾雨村于街巷之间,再遇甄家丫鬟娇杏。此时杏花已开二度,而主人失踪无着。 “这日甄家大丫鬟在门前买线,忽听街上喝道之声,众人都说新太爷到任。丫鬟于是隐在门内看时,只见军牢快手一对一对的过去,俄尔大轿抬着一个乌纱猩袍的官府过去。丫鬟倒发了个怔,自思这官好面善,倒象在那里见过的。” 紧接着在第二回“贾夫人仙逝扬州城”,雨村便通过封肃,“托他向那甄家娘子要那娇杏作二房。”“乘夜只用一乘小轿,便把娇杏送进去了。” 那娇杏不久就生子,又扶正作正室夫人。 脂批只说“娇杏”字射“侥幸”,后来得作了正室夫人,变仆为主。而英莲却化主为奴。人世无常,可见于此。 更有深意者,那士隐对雨村一番厚恩,而在最关键的时候,当雨村审案时已经明知,被拐卖少女就是英莲,而却没有半点要认取和通报那甄夫人之意思。反而为薛霸开脱,令英莲再陷虎狼之口。 他既然娶娇杏,不会不知道,英莲母亲的落脚之处就在封肃家中。 而这娇杏不过是一段阴差阳错之缘,当年回头看了雨村一眼,便令他铭刻于心。此可谓是“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大恩无报,重色轻友之事比比皆是。 家父素喜陆游一首《临安春雨初霁》,今录于此: 世味年来薄似纱,谁令骑马客京华? 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我以为此段文字,撰写甄士隐的前景后况,在文思感触上与陆游这首《临安春雨初霁》有通感的关系。在甄士隐的故事里融进了此首诗的情调意境,有“化诗入文”之妙趣。 甄士隐偏居于葫芦庙旁,修竹养花,原是恬静于“小楼一夜听春雨”的“以性读书”之人。而他又能容纳和资助世人“以功利之读书”如贾雨村者。可谓是虚怀若谷。 那士隐俱有“宁可我施于人,不求人施于我”之古风,亦令他尝尽了“世味年来薄似纱”之叹。其间,贾雨村也是发迹了的。但士隐“素衣莫起风尘叹”。他不去有求于昔交。 如以“深巷明日卖杏花”为题,作江南小巷“杏花图”,记丫鬟买线,侥幸得姻缘的故事。又是货郎担,又是官仗。杏花枝头下,那娇杏正挑丝线。而官轿中人顺春色看过去,恰见意中红粉。 以陆游诗画,点活了雪芹之叙事,遐想套用,应别有意趣。 《红》的巨大艺术魅力,亦在于它拥有诸多的此类对以往脍炙人口的艺术情境,进行再次创造与加工、铺陈。例如纳兰性德词中的一句“葬花天气”,竟至于演绎成了“葬花”的实际行为和一首杰出的《葬花诗》。 曹雪芹通古融今之才华,驾驭于广袤的艺术之海,实非一般腐儒可能想象得出,亦非一般庸才能够理解和联想到的。 家父当年曾经收集过《葬花诗》与《白头吟》这二首诗的联系比较。记得后首中旧句:“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可引证《红楼》所汲取于文学厚土之滋养,确为“厚积而薄发”之作。 “杏花”遐思(2) 《红楼》化中国文化中万千意象思想之陈旧为神奇,无愧是一座打开中国文学诸扇窗子的巍峨红楼。 以雪芹之诗才诗兴,以《红楼》一书中明引诸多名诗,遍及多个时代,推测他会引诗入文,以诗造意,造事造景,奇才奇文;我遐思之:作者在进行上述文字描述时,与陆游这一首《临安春雨霁》是有意象衍生的关系的。不排除,这是作者深厚的积淀,无意中动用所产生的艺术效应,而非有意套用。但它们间的意境情景确存在着文化传统的联系。 再说书中之“杏花”。 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贾探春于宴席上,掷出一枝杏花签,上言“可得贵婿”之命。 古诗云“红杏枝头春意闹”,“探春”度其名,果然探得第一春——杏花。 那甄家的丫鬟娇杏,其品格自不可比于探春,但“命”却相仿。 到第五十八回“杏子阴假风泣虚凰”,写宝玉步行于园中: “只见柳垂金线,桃吐丹霞,山石之后,一枝大杏树,花已全落,叶稠阴翠,上面已结了豆子大小的许多小杏。” 令宝玉不禁悲叹那即将出嫁的女儿邢岫烟,“不到两年,便也要‘绿叶成荫子满枝’了”。转眼也要失去红颜而白发苍苍。于是发呆流泪叹息。 其实,由花而果,这倒也是娇杏、探春、岫烟这三个务实型的女性可能达到的阶段。这倒是她们命运不薄的一种结局。这种生活的变化,对于她们这一类守本份和识时务的女性,是有思想和现实所准备的。 生儿育女并非人生悲剧,唯美主义的宝玉一味追求青春与自由,达到极致时,也是反人生反人性的。 青春的赞歌要求永存,这只可能存在于艺术中。“花谢花飞飞满天”时,黛玉所想的也只是美的消逝,而不认为花与香的飘失,最终是为果实所必然的牺牲。 非如此岂有生命的延续?非如此岂有“岁岁年年花相似”? 所以,宝玉、黛玉皆非人间客。因为他们不考虑人生的后半段,不接受杏花结果的健康生活。他们代表着一种灵性生活,而不是世俗生活。 宝黛俱是完美主义者,当那人生的后半段不由他们把握时,他们便对人生完全失去兴趣与欲望。而任人摆布的生活在他们宁可没有。所以他们拒绝考虑人生的后半段。于是他们重落花而哀结子。 黛玉进入了一种纯精神化的生活,由于她失去了物质的生活,她无法去把握,又不能迁就。她只能是在精神生活中保持着人格的自由。 而纯精神化的生活,对于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毁灭。所以,黛玉最终是选择了毁灭的。 杏花,本来有世俗热闹的一面,它以春色之先出现,是为《红楼梦》中第一点红,又应了那句名诗“一枝红杏出墙来”。又以宝玉之悲悼,结成满树杏子而收场。首尾相照,可谓丝毫入扣。 探春与风 探春与风 风,在中国文化中又有风骨,风采的意思,“高台多悲风”。 探春的图画,总与“风”相关联。或是放风筝,风紧时,一刀剪去,凭自飘远到不见;或是乘风帆,一帆风雨,行路三千。 风花雪月中,她占的是“风”。 “月”为黛玉所占。“冷月葬诗魂”。 “雪”,是薛宝钗,她是冷美人,从贾府仆人兴儿说出“还有一位姨太太的女儿,姓薛,叫什么宝钗,竟是雪堆出来的”,可见其人肌肤晶莹如雪。 她住的房子“如雪洞一般”,吃的药是“冷香丸”,家庭在“护官符”上被人称为:“丰年好大雪”。而她在幻境中册子上的命运之词是:“雪满山中高士卧”,“金簪雪里埋”。最后嫁宝玉则过的是贫寒日子,又在贫寒中生子而死。 “花”,则为诸女所分,各得其花。书中“群芳开夜宴”一回已经明叙。此处不赘。 “风花雪月”中,唯有“风”是流动的,是有力度的。所以探春会走出贾府,并且一直力图把握自己的命运。 第三回“林黛玉抛父进京都”,探春一出场,那相貌“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彩精华,见之忘俗”。就是有动感的,带着风声。黛玉初到,贾母在堂。满场中,除了凤姐无忌,谁也不敢啃声。而探春独不卑不亢。 宝黛初会时的一番对话,至关重要。宝玉为黛玉的气质所动,赠她表字为“颦颦”,而探春独步其间,质询宝玉:“只恐又是你的杜撰”。一出语,每带着自己的推想追问。 可见在宝钗入府前,探春是一个仅次于黛玉的角色。 无论堂前还是私下,她敢作敢为,又动有章法。 探春平素的言行、作为,莫不带着风声,英气昂然,从她管家时遇上赵姨娘扯皮,旁人说情时,她所发出的冷笑,不吝直言;从她斥责平儿李纨等人,不拘长幼;从她在抄检大观园之夜,处乱不惊,镇坐大堂,当机立断,扇了王善保家的一个耳光;等等言止,无不带着风气习习,所谓风生水起,风骨凛凛。 湘云有爽气,探春有英气。 爽气只是天性,而英气则融混着思想锋芒、胆识、志向,以及不可遮掩的过人才干。 故湘云虽穿戴小子衣服,却只是扮相游戏。而探春有真男子气,是一个能挑大梁的女中豪杰。 惜乎探春之英风,已属末世,“阴盛阳衰”,而其时女子虽然暂可当家,却仍不可以“当道”,于家于国,只能哀叹,而不可以向前去有所作为。 而即使就在闺帏之列,三小姐还有一个不可改变的弱势,就是她“不是从太太肚子里面出来的”。“庶出”,身份令她在世道上必然遭到不公平的对待。 探春一生,注定逆风而行。 故造化先令她自身带风,以丽质自保也。 带刺玫瑰花(1) 带刺玫瑰花 ——贾探春 贾府中三姑娘探春,是宝玉之姊,元春之妹。 第六十五回“贾二舍偷娶尤二姨”,仆人兴儿在小花枝巷向尤家姐妹介绍贾府人物,是这样说探春的:“三姑娘的浑名是‘玫瑰花’”“玫瑰花又红又香,无人不爱的,只是刺戳手。也是一位神道,可惜不是太太养的,‘老鸹窝里出凤凰’。” 下人的语言颇生动,看得也准,几句俗话,将她的能力、风貌、性格都说全了。论贾府中正牌的小姐,上有迎春下有惜春,探春居中,而以其美艳尊严,思维明晰,在大观园中颇为人所敬重。 “十二钗”中,贾探春可谓是才貌志节俱全。《红楼梦》第三回上,探春出场时,曾有一段压倒其姐妹的描写:“削肩细腰,长挑身材,鸭蛋脸面,俊眼修眉,顾盼神飞,文采精华,见之忘俗”。其美貌应是来自奴才赵姨娘的。 探春是一个生命力旺盛的少女。她才情敏捷,极有创意,大观园中第一个诗的组织——海棠诗社,就是她发起的。而又曾因凤姐生病,受命与李纨、宝钗及平儿组成“四驾马车”,协同管理荣国府,兴利除宿弊,表现出超人的干练,可谓实干家。 读这个人物,总令人有一种莫大的欠缺:可敬多于可爱,威严胜于温情。尤其是她压根儿不认自己的生母赵姨娘,亦不照料胞弟贾环。无论赵姨娘如何不堪,中国人重孝道,有“儿不嫌母丑”之说,探春如此不认血亲关系,令人对这位尊贵的三小姐确实有点心寒。 凡是关乎到她最敏感的庶出问题,关乎到她真正的生母赵姨娘和兄弟贾环,她界限分明,寸步不让,让人讨好不是,亲近不得。 她是带着刺生活的,也根刺与生俱来,注定要带一辈子。这根刺就是她无法改变也无法回避的庶出身份。 探春得势当家时,正碰上赵姨娘的兄弟赵国基死了,办丧拨银两,又有贾环要装修书房,两件事情赶在探春手里,都被她压得比一般人还要低。赵姨娘来讨面子,倒被她当众斥为“奴才”。探春并不承认有此门舅舅,说她的舅舅“年下才选了九省检点,那里又跑出一个舅舅来?” 而当凤姐派平儿来,说“请姑娘裁夺着,再添些也使得”时,探春立马驳回。那平儿会意,表示恭敬。 平儿所会何意?即是探春现在是最需要主子尊严的时候,最不愿意与奴才拉扯的时候,最要彻底抹掉她的庶出烙印的时候。所以平儿“不敢以往日喜乐之时相待,只一边垂手默待”。 其实暗中谁不同情此时故作威严,压抑内心矛盾的探春呢? 此一事碰得好!从此件事上,倒令人对赵姨娘有所体悯。她在这个府里虽已经有儿有女,却“越发熬的连个人都不是了”。她的亲戚不被亲生女儿承认。这个感触非常令人同情。如此“不得脸”,就别怪她要“有心生嫌隙”了。 出自母爱,赵姨娘想为自己的儿女在贾府中争一个平等的生存地位,不过她想要扳正儿子正统地位的方法太拙劣,就是叫马道婆来用巫术。她一直希望探春也和她站到一条战线上,使用同样的斗法。然而这“从她的肠子里爬出来的”探春,却令她一点不能理解。 探春不认其母,是人性的瑕点,却又是她要维护自己尊严的必然。所以令人叹喟。贾府上的教育,唯对探春是成功的。成功地让她“忘却”其贱母愚弟,成功地让她长成一位俨然识大体的大家闺秀,成功地让她懂得自己的身份地位。最成功的是,让她面对一位不可能有任何尊严的母亲,而独拥有最强烈的贵族尊严。 平儿教训老妈子们时说:“那三姑娘虽是个姑娘,你们都横看了她。二奶奶这些大姑子小姑子里头,也就只单畏她五分。” 深谙世道的凤姐曾叹息过:可惜这位三小姐命薄,没有托生在太太肚子里。虽然庶出一样,女儿却比不得男人,将来攀亲时,如今有一种轻狂人,先要打听姑娘是正出庶出的,多有为庶出不要的。……将来不知那个没造化的挑庶正误了事,也不知那个有造化的不挑庶正的得了去。 这在探春的身世与内心中,是一个难以弥补的缺陷。她没有投胎在太太肚子里,却是从赵姨娘肠子里爬出来的。生母赵姨娘不能理解女儿要跳出烦恼与卑微的苦心,“必要过两三个月寻出由头来,彻底来翻腾一阵,生怕人不知道,故意的表白表白。”当探春说出:“谁不知道我是姨娘养的”一语,其心底是酸苦与寒彻的。 生母与女儿的关系,就这样成了三姑娘一生做人的把柄,这探春非常明白。所以母女关系在贾府里竟仿佛冤家对头,是一块心病。 故此,探春最好的命运也就只有远嫁,去到那让人们弄不清这层底里的异乡去,才能按照她的个性尊严地生活。对于她,这应该是最好的命运了。 “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红楼梦曲子给了探春一首“分骨肉”。 分骨肉,不只是在出嫁时,是早就分的了。探春与其愚母弱弟一直是泾渭分明的。首先是在主奴的地位上,然后在一系列的做人处世标准上,在生活方式与趣味上。 似乎她们根本不像是母女,就像是无关之路人。在探春这一面,甚至比路人还要有意显得疏远。这看来像是她忘了生养之恩,其实有难以告人之苦衷。在“辱亲女愚妾争闲气”一回里,忠厚的李纨在为她母女劝架时说:“姨娘别生气。也怨不得姑娘,她满心里要拉扯,口里怎么说的出来。”探春急忙否认,更说明不是她不想“拉扯”,而是她有忌讳。 实际上,探春与赵姨娘的那种不能示弱的个性又是非常相像的。只是层次与命运已经由另一半血统决定出差异,文化与教养又由后天所形成。所以看起来,其行事之道反而一点不象母女。好惹事不服输的赵姨娘给了她一种刚气与血气,还有美貌。 从不被赞美的赵姨娘无疑是贾府女奴中最美貌者,否则以她的气质禀性,贾政不会找她做姨娘。书上每每写贾政“与王夫人商议事毕,便到赵姨娘的房中歇下”。赵姨娘因此总在以王夫人为首的一干人的妒恨中“捱日子”,此是要因。 迎春的母亲周姨娘是一个早被老爷忘记了的人物,个性容貌无甚突出,所以女眷们容忍了她。 赵姨娘是荣府中最为不堪的人物,亲女尚且嫌避,曹雪芹称之为“嫌隙人”。而满府之中,又是贾政最为正经,道学面孔,自命为治国传家第一人。偏这赵姨娘,却是贾政之妾。 曹之笔法恶辣,出人之想。以贾琏之放荡,私多姑娘,却娶一温柔尤二姐。贾政何苦比贾琏尤不及?贾政之爱,正是“吾未见好德如好色也”。 带刺玫瑰花(2) 赵姨娘是对贾政的一个讽刺。赵姨娘又是个艺术上最成功的“人物”。什么多姑娘,鲍二家的,以及被凤姐借刀杀人的秋桐,以及高续本的金桂等等,都“脸谱化”和“漫画化”了,只是一个丑的符号而已,引人厌恨,而不能使人同情。但赵姨娘却使人矛盾有之。 赵姨娘其实是一个毫无半点担待,心里无存货的人。她始终没有学会在贾府里生活,那处处机关,步步设计,嘻笑藏心的技艺。相反地,她处处要戳穿这些面纱,要把话说在明处,说到外面。她一语道破,说:“这府里上下都拿她母子当眼中钉,拿宝玉当凤凰。”说凤姐“专横独揽贪财”。 《红楼梦》第二十回“王熙凤正言弹妒意”上,贾环因游戏事被莺儿嘲弄,回到母亲处诉委屈,赵姨娘因之勾起身份之忿,借说儿子发泄一番。不料被凤姐听见,遭受弹压。这件事在这一回中其实只占了极小的篇幅,可是却成为这一回的主目。可见其实它的份量不一般,正体现了这个大家庭里天伦的畸形。 且听王熙凤对赵姨娘的话:“凭他怎么去,还有太太老爷管他呢,就大口啐他!他现是主子,不好了,横竖有教导他的人,与你什么相干!” 一面叫走了“环兄弟”,赵姨娘也不敢则声。而凤姐继续地骂,说他:“你不听我的话,反叫这些人教的歪心邪意,狐媚子霸道的。自己不尊重,要往下流走”。直指他的亲娘是歪心,是狐媚子,是下流。 凤姐的正言,对赵姨娘,是彻底否认她在自己儿子面前作为母亲的身份;对贾环则是一顿假意拉拢,一面承认贾环为主子行列里的人,一面作贱其母。 作为人性,这番话是极其狠毒的。而作为封建大家庭中的伦理,却又是赵姨娘母子必然时时刻刻面对的现实。 贾环之所以受到众人排斥,与他年纪幼小,只能与弱母相依为命有关。他还也许没有意识到,与母亲的亲近,便是他地位日益降低的一个原因。也许意识到了也不想摆脱。但我以为,这正是贾环反而强胜探春的惟一处。至少,他还知道有一个亲娘,还认这个亲娘,有了委屈来对自己的生母诉说,与母亲共同承受着贾府里的歧视与虐待。这是他的人性未泯的表现。“人之初,性本善”,指的就是这个最初的天性。 在这种扭曲的环境里成长的贾环,心态岂能正常?他自幼非仆非主,只能是不确定性地发展着,投机着,怀恨着,怀疑着。伺机报复成为他性格的必然。“天道好还“,这种报应是贾府应该受到的惩罚。贾府对贾环及其母亲是恶贯满盈的。 与贾环相比,那人人称赞的探春却是代表了一种人性的扭曲。 探春曾下功夫亲自做了一双鞋,不给亲生的弟弟贾环,却送给那位有万人伺候的宝玉哥哥。无怪乎赵姨娘说她是“拣高枝儿飞”。探春曾教训过贾环,说他自己是个爷们主子,倒成天跟着那不上进的奴才学。“不上进的奴才”,即是指她们俩的亲生母亲赵姨娘了。 一个不爱母亲也不爱弟弟的三小姐,尽讲空话,这自然很难令贾环心服。环兄弟最需要的是真心的爱与保护。姐姐没有给他半点。 也许,探春是被她的亲生母亲所误解的。她只是不愿意以卑琐的手段和方式来争取生存的权利,实际上那也是不会成功的。贾府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恶,只是代表着封建等级的强大体系,这是无人能够逃脱和对抗不了的。 然而,无论是用什么手段谋略,如果是直接伤害生母,未免犯下伤天害理之大忌。所以探春必是于两难中不断地深思熟虑来完成她的成长的。 探春曾说过:“我但凡是个男人,可以出得去,我必早走了,立一番事业,那时自有我一番道理。偏我是个女孩儿家,一句多话也没有我乱说。” 立得一番事业,那时自有她一番道理,是何道理?不外乎是扬眉吐气,也应该包括能够拉扯上她的母亲弟弟的道理吧?甚至赵姨娘说的:“明儿等出了阁,我还想你额外照看赵家呢。”这些期待,自会暗中存在于她那敏慧深邃的心底里。 《红楼梦》中有几次谈到阴阳之气。在第二回,“冷子兴演说荣国府”,就讲世界分阴阳二气,一切人物皆从这二气上来。并没有把“阴阳”的划分简单地与男女性别等同起来。这里面有一种古典的辩证思维,更含有曹雪芹对于男女在素质禀赋上平等看待的观念。他并不排除女子也具有阳刚气质。 在气韵的品味上,也是很见出“男尊女卑”观的。道学如薛宝钗之辈,总是以“柔顺”为标准来要求妇女作德言工貌。多想一点多念一书都是违背了礼教的。 而《红楼梦》中,若干女性都具有阳刚之气。在主子群中,宁折不弯的要数贾探春了。原因之一,恐怕正是由于在她身上流着一半奴才的血。她的母亲赵姨娘是一个倔犟不驯的奴才。 赵姨娘其实一生都在反抗和争取一种做人的地位尊严,当然只能是封建的地位及尊严。透过那些令君子不屑的手段,她所争的仍是神圣之人权。 同是庶出的二小姐贾迎春之母周姨娘却是一个驯顺的奴才。驯顺到了在大观园中几乎不存在的地步。所以,温柔的迎春后来悄无声息地出嫁,做了一块喂狼的弱肉,一去不复返了。 探春别有胆识,敢作敢为。给人印象最深的是在第七十四回“惑奸谗抄检大观园”,无愧于册子上给她的赞语:“才自精明志自高”。 当那位一向吃斋念佛、闭目养神的王夫人,在春天的花园中发现一只春宫荷包,作出“自我抄家”这种决策,以此发泄她对世俗欢乐与青春儿女们长期积压的仇视,从而形成了贾府家祚败亡的一次最大自毁。 读《红楼梦》的人,一般只看见长房媳妇邢氏之偏狭自私,不成体统。曹雪芹这狂飚一笔,使这位貌似菩萨的王夫人掀开面纱。逐金钏致其死,是她初露狰狞。而这一回,则是杀人如麻,镇吓了所有的主子姑娘及少爷们。 抄检之夜,群芳惊慌。凤姐受命带一伙无情老妈子长驱直入,敲开无数金闺门,击碎多少温柔梦。夜色之中,拖人出去,当堂会审,犹如一阵秋风秋雨扫秋窗,可谓是揉碎桃花红满地。 此举令凤姐也甚为尴尬,此后她在大观园姐妹们中亦难以为人。 正当这批贾府内自组的特警队一路肃杀,气势炎炎冲到秋爽斋时。“谁知早有人报与探春了。”后来没有交代是什么人报的。但就凭这有人作耳目,探春便不是简单的千金小姐。 只见她“遂命丫鬟秉烛开门而待”。院内灯火通明,探春大义凛然,严阵以待,显出大将风度。颇有一点诸葛孔明独坐城楼,弹琴待敌的架势。 她始作明知故问,凤姐只有“笑着回话”。探春则冷笑道:“我们的丫头自然都是些贼。我就是头一个窝主。既如此,先来搜我的箱柜,他们所有偷了来的,都交给我藏着呢。”说着便命丫头们把她自己的那些箱箱柜柜,大大小小一齐打开,请凤姐抄阅。 此举令凤姐不由却步。抄自己的姐妹,本来不是一件光采的事情,虽然一路上杀来,都无人敢问津,但毕竟她知世故,心是虚的。 带刺玫瑰花(3) 探春是凤姐在全家闺阁姐妹中最为器重与内惧的,也是唯一放在眼中的人物。她深知,探春此人从不做先发制人之事,并比她更把握得住正统的尺度。一旦宣战,决无败兵之理。 果然,这次较量,以探春痛打了抄家主力王善保家一个耳光,抄家大军连声告饶,凤姐不停地赔礼,而宣告结束。好个三姑娘,每临大事有静谋,为众姐妹出了这一口恶气,争了尊严。 如果说,贾政只是重笞了宝玉,贾母就要与他拼命,要与他决裂,那么,王夫人作为贾府的次媳妇,竟然胆敢决定“抄家”,冒天下之大不韪,其实质才是对贾家时运的一次大叛逆和大破坏。 早已经失去丈夫恩爱的王夫人,可谓是憋足这一口“更年期”的老来气。她违背了贾母的那种见怪不怪,“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雍容气度,一夜之间掀翻了荣国府的一口大锅,粉碎了这个家庭残余的人性与人气。 从此清平之气去也。告密攀咬之人得势,偷鸡窃狗之风大兴。花柳地,富贵乡结束了,遂变成了一座由恶毒妇看押的监狱。大观园从此人气尽失,鬼怪作祟。 奇怪,此事贾母倒没有后话,似乎也一直不知情。 笔者疑为,此处传书或有笔误与忽略。难道探春等竟无一人敢在贾母面前提及?晴雯死,贾母倒过问了一下,纳闷过。看来整场的风波是蒙在鼓里的,也无人敢去捅出来。 抄家之胆,揭出王夫人心中“权力至上”的自我感觉,其实表面软和的她,并没有把这个家的任何人放在眼里。 她一个二房媳妇,前面本来还放着大房,且又有老太太。为何竟如此放肆? 这是因为,仗着女儿元春的贵妃之势,炙手可热,仗着每月里进宫探视皇帝娘娘的待遇和方便,没有人敢于违她的命行事。贾母是不可能每月进宫的,全由王夫人独秉圣意了。 这些细节书中虽没有详说,而仅是宫中娘娘给家人送来礼物,各各分等一事,独偏袒宝钗,王夫人之作用,就昭然若揭了。元春至关心她自幼带大的宝玉弟弟和诸家事,垂问必细,指示必密。连给兄弟和妹妹们的礼品,都分了等级,一看就是王夫人心中的等级,通过元妃传达出去。 从宫中送礼将黛玉与宝玉隔开,而撮合宝钗与宝玉。宝玉已经生了疑。宝钗黛玉俱为元春的表妹,论理黛玉更亲些。贵妃如此偏向内家,姻缘之患伏于后也。 自从女儿才选凤藻宫,又得以不断进宫探视亲近的机会,王夫人的羽翼完全地硬扎。她要为自己的长期压抑复仇,要向那些平时目中无她的上上下下亮出威风。从元春口里出来的话,也是“次圣旨”了。这位失宠于丈夫、只能念佛自解的半老妇人,终于有了一个让众人不敢小瞧她的靠背。 探春在抄家之夜就悲伤地预见到:“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是古人曾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说着流下泪来。显然,对于这场抄家的主谋,她名义上的母亲王夫人,她的内心并无好感和亲近。她已经明白“生于末世运偏消”。 探春原是一个“补天”的人才。 她的确是一位巾帼才俊,不仅有实干之才,且有远虑之见。贾府上所有这些男人,谁能比得过?太虚幻境中薄命司册子上说她“才自精明志自高”,是有其事迹映证的。 贾府大抄检后出现了末路之势。令人联想起,这中国社会亦有如一座大观园。一旦干起文化自毁来,总能超过外敌入侵数倍。那八国联军和英法联军甚至日本人抢不到烧不到的文化珍藏,都被知情知里的内部人抄将出来了。正所谓比外头人干得还彻底。 在警幻仙境中,探春的册子上是一首“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此是点睛之笔,表明在探春内心深处的骨肉之情,骨肉之痛。 谁是她的骨肉,自然是赵姨娘与贾环,而不是王夫人之类。 赵姨娘连个正牌的母亲资格也没有,但她却是“骨肉”,用她的话,探春是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贾环也无疑是更亲于宝玉的。不是因为探春为宝哥哥做了一双鞋,就可以界定亲疏的。 所以“分骨肉”所指,“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所指,以及清明的泪水,千里外的遥遥梦思,都针对“骨肉”,都是为了对自己生母和胞弟的牵挂和为当初硬起心肠的愧悔。 她的生母兄弟内心中,仍然窃以为探春将是可以依靠的。从赵姨娘的吵骂中可知,她以为可以沾光,却相反。而即使外人也体谅得出来,探春焉知不是存了“先站稳了自己的位置才能顾及他们”的苦心? 在高续本中,写探春被贾政许给海边人家,赵姨娘闻之则上门讽刺。此为败笔也。要知道“分骨肉”即在眼前,正是母女真情毕现时。赵姨娘心中的依靠将失。爱女探春,这惟一能够给她争面子的女儿要被送上长路远门,不知何日相见。悲恸之情嘴拙难以表白。一反平时滔滔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