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哭:妇人在内近殡,故先哭。 (206)丈夫:指亲者与众兄弟。外兄弟:异姓有服者也,包括甥婿外孙、从母之子等。 (207)辟:开也,凡庙门有事则开,无事则闭。庙,指殡宫。 (208)妇人拊心不哭:拊心,捶胸;主人及宾此时将入门即位,故妇人拊心而暂止哭。 (209)旁三:先西面拜,次南面拜,后东面拜,每面三拜。 (210)妇人踊:以踊见哭也,哭有不踊,踊无不哭者。 (211)如外位:与在门外时的位次相同。 (212)敌,则先拜他国之宾:敌,谓爵位等同;先拜他国之宾,优远客也。 (213)凡异爵者,拜诸其位:异爵者,指卿大夫;拜诸其位,就其位一一拜之。 (214)彻者:撤大殓之宿奠者。宿奠即昨日之奠。朝奠夕撤,夕奠朝撤。 (215)祝:指夏祝。 (216)序从:次第也,谓祝执醴先出,次酒,次豆笾,次俎也。 (217)遂先:先适馔不复位也。适馔:适新馔即朝奠之馔。 (218)乃奠:谓设朝奠也。朝夕奠与大殓奠不同,大殓奠有鼎俎,朝夕奠无鼎俎,帷醴酒脯醢而已。升:升自阼阶。 (219)入:入于室也。 (220)如初设:亦豆先次笾次酒次醴也。不巾:无菹无栗,故不巾。菹栗具则有俎,有俎乃巾。 (221)出门:谓宾与主人及众主人众兄弟等皆出也。 (222)皆复位:谓众主人复门外东方西面之位。 (223)朔月:月之第一日。如初:和大殓时一样。 (224)亦如之:亦同大殓时也。 (225)无笾,有黍稷:前言朔月之奠与大殓之同者,此言朔月之奠与大殓之异者,大殓奠有笾,而此无笾;大殓奠无黍稷,而此有黍稷。 (226)撤:撤昨日之宿奠也。 (227)举鼎入升:入,入门也;升,升牲于鼎也。如初奠:如大殓奠也。 (228)朼:用匕载牲于俎。释匕于鼎:朼毕加匕于鼎。 (229)逆出:以相反的次序退出。 (230)其序:升堂入室之次第。 (231)豆错:醢北菹南也。俎错:豚俎在两豆之东,鱼俎在豚俎之东。腊特:兽俎在两俎之北。黍稷当笾位:俎南黍,黍东稷,盛黍稷之敦置于大殓时放笾之位。 (232)会:盖也。其南:敦之南边。 (233)祝与执豆者巾:夏祝立南,执豆者立北,共举巾幂其奠也。 (234)主人要节而踊:主人,已含丈夫及妇人;要节而踊,升奠时丈夫踊,降奠时妇人踊。 (235)月半不殷奠:殷,盛也;不殷奠,仍如朝夕莫而已,无牲俎。 (236)有荐新,如朔奠:新,新熟五谷和鲜果;朔奠,月之初一日之奠,有牲俎。(237)启会:撤时不复盖也。面足:执之令足间向前。 (238)外:指室外序西南。如于室:如设于室之次第也。 (239)宅:葬居也。冢人:有司掌墓地兆域者,为公臣。营:犹度也。 (240)外其壤:壤,所掘起之土也;外其壤,置土于四隅之外。 (241)南其壤:置土于中央之南。 (242)主人皆往:不仅主人,众主人亦往也。兆南:兆,域也;兆南,所掘壤之南。免绖:即去绖。 (243)命筮者:宰也。在主人之右:亦北面。 (244)韇(d*):藏绖之器,或称占卦用的蓍草筒。兼执之:与荚一并执之。受命:受主人之命。 (245)哀子:丧称也。某甫:死者之字也。宅:葬居。度兹幽宅兆基:度,谋也;兹,此也;基,始也。无有后艰:不知其后或有艰难乎?艰难指墓穴之崩坏等。 (246)述命:既受命而申言之。中卦:中央所掘之处。 (247)卒筮:筮毕,卦者写卦。执卦:指筮者。命筮者:宰也。 (248)旅:众也。从:犹吉也。 (249)哭:哀其亲之将归此土也。不踊:哀不敢过也。 (250)筮择:择通“宅”,筮择谓另择地而筮。 (251)既:已也。井椁:为椁而刊治其材。西面:殡门外东方之位。拜工:工,匠人,为椁者;拜工,它人谢工为椁之劳也。左还椁:循井椁之南而西而北而东周绕而详视之。反位:返于拜位也。哭:见其成椁子形而哭也。 (252)材:明器之材。西面北上,綪:自北至南,又自南至北屈而陈之也。 (253)遍视之:一一视之。如哭椁:如其返位哭而不踊也。 (254)素:形法定为素,此指明器外形确定。成:饰治毕为成,此指明器修饰成形。 (255)卜日:卜葬之日。外位:殡门外之位也。 (256)西塾:门外之西塾也。南首:头向南。塾南向,故龟亦南首也。有席:席即卜席也。 (257)楚焞置于燋:楚,荆也;焞,明也,此取明火之意;燋,炬也;楚焞置于燋,谓楚焞(用于灼龟)与燋置于一处,皆在龟之东也。 (258)族长:有司掌族人亲疏者也。莅卜:临视卜事也。 (259)占者三人:掌玉兆、瓦兆、原兆者也。在其南:在族长、宗人之南。 (260)执燋席者:执燋者、布席者。塾西:西塾内之西。 (261)扉:门扉也。闑(ni8):古代门中央所竖短木,即门橛。阀:指门槛之外。 (262)宗人先事具:先于它人也。左拥之:以左手抱着首绖。 (263)莅卜:族长也。代主人命卜。 (264)卜人抱龟燋:龟燋本在西塾上,今抱之而向门外也。 (265)示高:将龟之腹甲高起当灼处显示给族长看。 (266)莅卜受视:受视于宗人也。反之:亦反于宗人也。 (267)受命:谓宗人受族长之命。 (268)命曰:族长命之也。来日:将来之日。考降:考为登,登为升,考降谓魂神之上下。近:远近之近。无有近悔:不知是否近于咎悔? (269)许诺:许诺者,宗人也。命龟:告龟以所卜之事。负东扉:皆靠东边之门扉而立,以俟龟之兆是吉是凶。 (270)作龟:即灼龟,谓以荆焞烧灼龟甲,视其纹路而定吉凶。兴:起也。 (271)旅占:三人共占之也。不释龟:复执之也。 (272)异爵者:公卿大夫也。 (273)众宾:僚友不来者也。 (274)卜择如初仪:另择日而卜之,礼仪与首卜一样。 【译文】 士丧之礼:须死于正寝之室,用一条被子盖住死者尸体。以一人为其招魂,招魂者服纯衣纁裳,其上衣和下裳的左边连在一起,并插其领于带间以固定;登上东面屋翼,站在屋脊中央向北用衣服招魂,喊道:“哎—某人(死者之名)回来!”连喊三次。进而将衣服从前面扔下,屋翼下面一人用衣箱接住,从东阶上堂用衣服盖住尸体。招魂之人从西面屋翼的北边下来。 用角质祭勺启开死者上下牙齿,用矮几拘正死者双足,用干肉、肉酱、甜酒祭奠死者。从东阶上堂,将祭品置放在尸体东面,又于堂上陈设帷幕。 然后向国君报丧。丧主站在西阶东面,向南嘱咐报丧者,并拜送之。 有宾客来吊唁,丧主要叩拜。 丧主进屋,坐在尸床之东。丧主之兄弟、堂兄弟皆面向西站在丧主之后。丧主之妻妾面向东坐于床西。大功以上亲属(如死者父兄姑姊妹等)在内室。小功以下亲属——其妇人在户外向北而坐,其男子在堂下向北而立。 国君派人来吊唁,要撤去帷幕。丧主到寝门外迎接,见宾而不哭;丧主先进门向北站在右边。吊者进门,从西阶上堂,向东而站。丧主进入中庭,吊者向丧主传达君命。丧主哭拜,叩首、哭踊。吊唁的宾客出来,丧主到大门外拜送。 国君派人来赠送衣衾,要撤去帷幕。丧主迎接国君之赠衣衾者之礼仪与迎接国君之使吊者之礼仪一样。赠衣衾者左手执衣领,右手执腰,入门上堂,传达国君命令。丧主叩拜赠衣者之礼仪亦与先前叩拜国君之使吊者之礼仪一样。赠衣者入内将衣衾盖在尸体上,然后出门。丧主拜送,其礼亦和先前拜送国君之使吊者一样,只有奉君命来吊禭的,丧主才出而迎、送,从西阶上、下堂。于是拜谢宾客,若有大夫来吊唁,要一一拜谢。在西阶下即位,面向东,不哭踊。大夫虽不致吊辞,也要请其入室。 大功以上的亲属赠送衣衾,不必使人传命于丧主,直接将衣衾陈列房中。众兄弟赠送衣衾,须使人到内室告诸丧主。丧主在内室确定位置拜谢,并将衣衾放在尸体东边的床上。朋友赠送衣衾,要亲自送进来。 丧主拜谢,并和先前一样置放衣衾。丧主退堂,只哭不踊。有司撤去衣衾,一如禭者左执领、右执腰,将衣衾拿回房中。 依照死者身份为其建铭。倘是不命之士,则用长一尺、宽三寸黑布一块,长二尺、宽三寸红布一块,并将其联结起来。进而于所联结部分写上铭文,称“某氏某之柩”。用三尺长的竹竿作旗竿,将其置于西阶上的屋檐下。 甸人(有司主管公田者)在两阶之间掘坎,坎偏于西阶一方;在西墙下用上块垒灶,灶口向东。用清水洗净新盆、盘、瓶、无足之敦和重鬲(罂),放于西阶下。 陈列衣服于房中,衣领向西,自南至北排列,不必两行。贴身之衣裳用帷幕之布。插发髻之笄用桑木制成,长四寸,绕于髻之中央以固发。为饭而设以覆尸面的布巾不凿孔。裹头的练帛宽二尺,长五尺,末端撕开以打结。塞两耳用新丝绵。蒙面,外用黑布,内用红布,一尺二寸见方;以絮充入缁表■里之中,并打上结。握手外用黑色布,里用橙色布,长一尺二寸,宽五寸,中间手握部分一寸见方,也以絮充入其中,并打上结。钩弦用玉制指套,放弦用两个丝绵指套,亦打上结。套尸体,上身用黑布套,长与手齐;下身用红布套,直至遮住两足。死者穿生时所衣之服三套:纯衣浅黄裳,白布衣素裳,有红色镶边的黑衣裳。黑带,赤黄色皮袜,竹制笏板。若是在夏天,就穿白色葛屦;若是在冬天,则穿白色皮屦。而屦(鞋)带、屦头饰和屦的周边皆用黑布,屦带系于屦后跟。其他众多亲属及庶兄弟赠送的衣物只陈放在房中,不用。 盛放三枚贝壳于竹器。盛放一豆稻米于竹筐。盛放用粗葛布制成的洗头巾一条、浴身巾两条于竹器。盛放梳子于籌筐。盛放浴后所穿之衣于箱子中。以上诸物皆陈设于西墙下,自南而北排列。 管人汲水于井,不解去井绳,将其萦绕于手。夏祝用盆向南淘米于堂上。管人登上台阶,不上堂,从夏祝那里接过淘米水,用鬲在以土块垒成的炉灶上煮着。夏祝又盛米于废敦之中,并将其置于盛贝壳的竹器之北。倘若国君赐士用冰以寒尸,可用承尸之盘盛之。死者生前之小臣侍从入室,用管人所煮之淘米水结死者洗头。丧主和众兄弟等都到户外向北而立,等候着。于是死者生前侍从给死者洗头、梳头,用巾拭干;又用浴巾洗尸身,用浴衣拭干。将洗过的水及梳、巾、浴衣等一并扔于甸人所掘之坎中。然后和往日一样为其修剪指甲、头发、胡须等。接着用发髻束发,插上发笄,穿上贴身内衣。完了主人入室就位。 商祝入室依次置放送终之服:纯衣浅黄裳,白布衣素裳,红色镶边的黑衣裳。主人出室,袒露左臂,把左袖插在右腋下之带内;在盆里洗手、洗贝壳,进而捧拿贝壳而入室。宰则洗角制祭勺,然后放于废敦所盛之米上,执废敦从主人而入。商祝拿着巾跟着入室,于窗户北面撤去枕头,铺好布巾,撤去祭勺,从主人手里接过贝壳,置放于尸体西边。 主人由尸足之北转而西,上床向东而坐。商祝又从宰手里接过米,陈放在贝壳的北边。宰随从主人立于床西,在主人右侧。主人用左手往死者嘴的右侧放米三次,继放一个贝壳。于死者嘴的左侧和中间也照此处理。又放米,及满乃止。然后主人穿好衣服,返回尸东之位。 商祝先用巾蒙住尸面,次用新丝绵塞住死者双耳,再将蒙面之巾系好;继而系上屦带,于脚背处将两屦系在一起。接着为死者穿上三套衣服,贴身之衣不算在三套之内。系好大带,插笏板于带之右侧。又套上右手大拇指套,并用握手丝带将其联结于臂腕,于手背上打好结。用“冒”套好尸体,盖上衣被。然后将布巾、浴巾、祭勺、修剪而得之乱发、指甲等统统埋于坎中。 做好重,凿上眼。甸人将重置放于中庭南侧三分之一处。夏祝在西墙下用二鬲将饭尸余米煮成粥。用粗布塞住鬲口,用竹蔑系上鬲,将其悬挂于重上;又用苇席盖住重,自北而南,其右端在上而向西,直至将重完全盖住,用竹蔑系好。周祝取铭插挂于重上。 次日黎明,将小殓衣服陈列于房中,衣领向南,按照自西而东,又自东而西的顺序排列;用布收束衣服:横者三幅,竖者一幅,宽均一幅,于末端撕开并打结。被子其面用黑布,其里用红布,没有识记。衣衾按先爵弁服和皮弁服,次散衣的次序陈列,共计十九套。其余的继续陈列,但并不都用。 陈设干肉、肉酱、甜酒等于东堂之下。覆盖祭品用的小功之布盛放于竹器之中,竹器置于陈设干肉、肉酱、甜酒的东边,又在其东边陈放盥洗用的盆和巾。 斩衰之绖(带)有二:首绖宽九寸,麻根向下,在左侧;腰绖小于首绖五分之一,其下垂部分长三尺。齐衰之绖亦有二,首绖麻根向右,在上部;腰绖下垂部分亦长三尺。斩衰之绖和齐衰之绖皆陈设于东坫之南。妇人之腰绖与男子有异,要于麻根处打结,陈列于东房。 床席和覆尸之衾陈设于西坫之南边。于西堂下设盥洗之具,和于东堂下所设一样。 放一只鼎于正寝门外,其位置当在东侧之堂屋的偏南处,鼎的正面向西。鼎里放一只猪,猪分解成两前肢与两后肢,去掉四蹄,加上两肋和肺,计为七体。陈设贯鼎耳之横木和覆鼎之幂,幂的末端向西。无饰之俎放在鼎的西边,顺西置放;上放匕一只,其柄向东。 士洗手,以两人一排立于西阶的下面。在户内布席,席分两层,下铺一层莞草编的席,上铺一层细苇席。商祝铺绞衾、散衣、爵弁服和皮弁服于席上。铺爵弁服和皮弁服时不可颠倒错位,其中最好的要铺在最里边。士迁尸于铺好的服上,返回西阶下原位。有司在两楹柁之间设床席,设席情况和在户内设时一样,继放枕头一只。小殓完毕,撤去帷幕,丧主向西按着死者哭踊,不计时;主妇则向东,哭踊亦如丧主。丧主进而挽束头发,袒露左臂,众主人着絻于房中。妇人则在室中用麻束发成髻。士于尸之左右抬起尸体,丧主家之男女分别捧着死者之头与足,安放尸体于堂上,盖上覆尸柩之衣被。继而男女按室中东西之位哭踊,不计数。丧主由尸足北转而于西阶下堂。众主人随丧主下堂,即位于东阶上面。妇人也随之下堂,向西立于东阶上。丧主开始拜谢宾客,凡是大夫,要一一拜之,士共三拜即可;接着于东阶下向西之位哭踊,于东墙穿衣戴绖,回到东阶下西面位。 于是陈设祭物。抬鼎二士洗手。其在右边抬鼎之上以右手兼执匕,并仰其匕;其在左边抬鼎之士以左手横持俎;两人抬鼎入门,将鼎置放于阼阶前面,鼎之正面朝西,俎之正面朝北。右边抬鼎之士又以左手执匕,右手袖出抬鼎之横木交于左手一并执持着;又取下覆鼎之幂置于鼎北边,继放上抬鼎之横木,持立不坐。接着用匕将牲体从鼎中取出,左边抬鼎之士接过牲体而置于俎上。首先放两后肢于俎之东西两端,其次是两前肢,又次是两肋,最后是脊肺放于俎之正中间,凡此均须盖好。 骨分本末,故陈设时当让本向前,然后执俎而待。夏祝和诸执奠事者洗手,夏祝先执醴酒上堂,诸执事随从夏祝,端拿载有酒、干肉、肉酱之俎从东阶上堂。男子哭踊,甸人撤下空鼎,有司执巾立于东阶下待祝设奠。设奠于尸体之东边,夏祝执拿醴酒面北而立,以西为上。执事置放豆,又置俎于豆的东边,然后立于俎的北边,亦以西为上。夏祝继而置醴酒于豆的南边,又从有司手里接过巾盖在祭品上,由尸体脚边至西阶而下堂。妇人哭踊,设奠者由重的南边而返其门东之位。男子哭踊。宾客出门,丧主到门外拜送。 孝子及众亲属轮流哭,不用官为之哭。 如有赠送衣物的,就让傧者传命。傧者出请之辞为:“孤某使某请事”;入告之辞为:“某使某腏”。丧主于东阶下之位等着。这时傧者出门传告来宾:“孤某须矣”。并引领来宾进门。来宾进入中庭,向北传达送衣主人的使命。丧主叩首拜谢。来宾从西阶上堂,直至绕过尸体脚后,向西置放衣物,其礼仪和在室中一样,继而仍由尸足北转而西降自西阶,出门。丧主出门拜送。如有朋友亲自来赠送衣物,其礼仪和前面一样,不过朋友要于西阶向东北方哭踊三次,方可出去;这时丧主不哭踊。赠送衣物者既送衣,就必定送裳,其拿衣服的方式和前面一样。 撤衣者撤衣之方式亦如此。从西阶上堂和下堂,端拿衣物于东边收藏起来,以待大殓。 小殓日之夜,于中庭点着大烛。 次日天明,熄灭大烛。将衣衾陈设于房中,衣领朝南,先是自西向东排,继是自东往西排。有绞一,单被一,棉被二。国君赠送的衣服,包括爵弁服、皮弁服、散衣,加上死者僚友赠送的衣服,一共三十套。 而绞、单被、棉被等不算在三十套之内。凡此衣服不一定都用。东堂下陈设之祭物:两只瓦■,均都装着甜醴酒;角质酒觯,木制祭勺;白色的豆两只,一只装着葵芋酱,一只装着蜗酱;笾两只,没有缘,底中铺着布巾,里面装着未加拣择筛选的栗子;干肉四条。奠席设在凡此祭物的北边,大殓之席设在奠席的东边。挖掘埋棺之坎,其深度要能保证露出联结棺与盖之缝的木楔。棺入坎时,丧主不哭。用輁轴外棺于坎时,棺盖在堂下,干煎的黍和稷各两筐,以及鱼和干肉,陈设于西枯的南边。又陈放三只鼎于门外,以北为上。其中,一只鼎盛放一只猪,一只鼎盛放鳡鱼或鲫鱼九条,一只鼎盛放风干兔子的左半部,去髀,其他还有匕、俎等的陈设,都和小殓时一样。执烛者在祭席的东边等候着。 夏祝撤下小殓时所设的盥洗器具,并改设于门外,进门后从东阶上堂。这时男子哭踊,夏祝又撤去覆盖小殓奠之布巾,交于执事者,并示其于东阶下等候。继而撤去祭席,夏祝先取下醴酒向北而立,其余的祭物先设者先撤,后设者后撤,均由尸足北转而于西阶下堂。这时妇人哭踊,接着将所撤下之祭物改设于西庭的西南,即庭之西边,陈设的次第和在堂上设时一样。执甜醴酒的夏祝和在奠于尸东时一样,向北而立,以西为上。诸执事立于豆的北边,向南而以东为上。夏祝和诸执事陈设醴酒、豆俎完毕,一并到东边之新馔处以待事。 于堂上陈设帷幕。妇人向东立于尸体之西侧。丧主及众主人从西阶上堂,绕过尸体之足到东边,朝西而袒露左臂。士洗手,其站之位置和小殓时一样。有司铺席,亦和小殓时一样。商祝在席上铺绞、单被、棉被,最好的铺在最上面。铺国君赠送的衣衾不能颠倒错位。此时倘有大夫来吊唁,则使有司告以方殓,主人不便出迎拜宾。士二人抬起尸体自堂上两楹间至东阶放在已铺好的衣被上,返回西阶下原位。这时丧主又哭踊,但不计数。大殓完毕,撤下帷幕。丧主抚尸而号哭,和小殓时一样,主妇也如此。 丧主和众主人将尸体抬起放到棺中,这时男女哭踊,不计数,和小殓时一样。接着盖上棺盖。丧主下堂,叩拜大夫中之后至者,随即向北察看埋棺之坎。众主人返回东阶下之位。妇人则返回东阶上之位。继而于棺的首尾、左右各陈放一筐煎炒过的黍稷,覆木料于棺上并涂上泥。 这时男女又哭踊,不计数。俟涂泥完毕,周祝取铭置于殡。丧主返回东阶下原位,哭踊,穿好衣服。 于是设奠。执烛者从东阶登堂,周祝执巾和执席者亦跟着上堂;于室中西南隅朝东设祭席。周祝返回堂下,和执事一起端拿东边所设祭物。士洗手,抬鼎进门,鼎正面朝西,以北为上,和小殓时一样。载鱼于俎上,鱼头向左,鱼脊向前,每列三条,计三列九条。载兽之俎其本向前。夏祝端拿甜醴酒先上堂,和小殓时一样,诸执事端拿酒、豆、笾、俎随着从东阶上堂。男子哭踊,甸人撤去空鼎。此时夏祝和诸执事由东楹之西入室,夏祝执甜醴酒面北而立。诸执事设豆:肉酱在右边,肉酱的南边是栗,栗的东边是干肉。豚俎在两豆的东边,鱼俎又在豚俎的东边。 兽俎特别设于豚、鱼二俎的北边,甜醴酒在笾的南边。用巾覆盖豆、俎,和小殓时一样。陈设结束,诸执事先出室,立于室户的西边,以西为上。夏祝随之出室,关上门;进而先于诸执事由西楹柱的西边经西阶下堂。 妇人哭踊。夏祝和诸执事继而从重的南边东行。男子又哭踊。 宾客出室。妇人哭踊。丧主到门外拜送,返回后即和小功以上的同族兄弟一起面北而哭殡。继而同兄弟出室,丧主又到门外拜送。众主人出门,停止哭踊,皆向西于东边而立。丧主关上门,向众主人行拱手礼,并各就斩衰、倚庐、齐衰,垩室诸丧次。 国君如果另有惠赐,须察看大殓陈设情况。先铺好绞、被、衣等,以俟国君驾至。丧主到外门之外迎接,见到国君御车之马头,即停止哭泣;返回门内,向北于右边而立,和众主人一起袒露左臂。男巫止步于庙门(殡宫门)之外,丧祝代表国君亦先至此。小臣二人执戈先行,男巫、丧祝二人随后而行。俟丧祝为国君祭过门神后,国君入门,丧主回避。国君从东阶升堂,向西而立。丧祝背靠东房之墙向南而立,丧主立于中庭。国君向尸而哭。丧主亦哭,并向尸叩首,起来又哭踊,随之出门外等候。国君命丧主返回续行大殓之事,丧主返回中庭原位。国君又命丧主升堂,丧主由西阶上堂,立于西楹柱的东边向北视殓。国君继命公、卿、大夫上堂,立于丧主之西视殓,以东为上。于是开始大殓。大殓结束,公、卿、大夫等后上堂者先下堂,返回原先位置;接着丧主下堂,行至门外。国君又命丧主返回上堂,丧主遵命回到中庭。国君坐于尸床,用手轻抚尸体之胸口。丧主叩首拜尸,起来后又哭踊,随后再次向门外走去。国君再次命丧主返回,丧主受命回到中庭原位;众主人回避,于堂下之东墙向南而立。国君下堂,向西命丧主抚尸。丧主从西阶上堂,由尸足绕至东边,向西(尸)抚尸,但不与国君所抚之处相同。 继而哭踊。主妇向东抚尸、哭踊,和丧主一样。把尸体装殓入棺,盖上棺盖;丧主下堂,行至门外。国君又命丧主返回,丧主从左边入门,察看涂泥于棺。国君登堂就位,众主人返回中庭原位。涂泥结束,丧主行至门外;国君再命丧主返回。丧主从右边入门,诸执事从西阶上堂设奠。国君候机哭踊,丧主跟着哭踊。设奠结束,丧主行至门外,哭者止哭。 国君出门,于庙(殡宫)中哭踊。丧主回避,不哭。国君登上御车凭轼。国君随从乘上副车,丧主哭,拜送国君及随从。然后穿好衣服,入门就位;众主人亦随即穿好衣服。丧主又拜谢晚来吊唁之大夫,旋即哭踊。 宾客辞行,丧主拜送之。 士死满三日后,丧主及众主人始服斩衰或缌麻的丧服,丧主兼持丧杖,拜谢国君和众宾的吊唁和慰问,但不拜谢其惠赐衣物。 既殡之后,男子妇人于每日早晚哭于殡宫,不避子卯忌日。妇人即位于堂,以南为上,哭。亲者与众兄弟向西就位于门外,以北为上;甥婿外孙、从母之子等向西就位于门外众兄弟之南,以南为上;宾客又向西就位于甥婿外孙等之南,以北为上。门外东边的来宾向北就位,以西为上;门外西边的宾客向北就位,以东为上;站在西边的宾客向东就位,以北为上。丧主就位,然后开门。这时妇人捶胸示哀,但不哭。丧主拜谢宾客,先西面拜,次南面拜,最后东面拜,每面三拜;随后右转入门而哭。妇人哭踊。丧主于堂下东墙之最北端向西就位。众兄弟皆就位,其位次与在门外时的位次相同。卿大夫于丧主的南边就位。诸公于门东稍靠前的地方就位。异国之贵宾于门西稍靠前的地方就位。倘若身份地位相同,丧主须先叩拜他国的贵宾。凡是卿大夫,丧主须就其位一一叩拜。撤大殓之宿奠者于门外洗手,执烛先入,从东阶上堂。男子哭踊。 夏祝端拿甜醴酒,面北而立;诸执事或取酒立于夏祝之东侧,或取豆、笾、俎面南而立,以西为上。夏祝取醴先出门下堂,诸执事执酒、豆、笾、俎依次出来,从西阶下堂。妇人哭踊。继而陈设祭物于堂下东面墙的西南,与西边的屋翼对齐。夏祝执拿醴酒面北而立,以西为上;执豆者朝西置放豆,然后向南立于豆的北边。执笾、俎者置放笾、俎后,立于设豆者的西边,以东为上。执酒者置放酒后,返回原位。这时,夏祝置放醴酒于西边后,先行离开,从丧主的北边行至朝奠之馔处,众执事亦跟着前往。于是设朝奠,夏祝执拿醴酒,诸执事执拿酒、干肉、肉酱等从东阶上堂。这时,男子哭踊,入于室内。祭席之设和先前一样,亦先豆次笾次酒次醴,但因无菹无栗,故不设巾。诸执事设完席后出室,立于户的西边,以西为上。夏祝随即灭烛出室,并关上门,从西阶先行下堂,诸执事跟着下堂。妇人哭踊。设奠者由重的南边东行。男子哭踊。宾客出室,妇人又哭踊,丧主拜送宾客。众主人出室,妇人哭踊。出门,停止哭泣。宾客,众主人众兄弟都回到门外东边原位。丧主关上门,拜送宾客。然后向众主人拱手拜谢,并各有倚庐、垩室诸丧次。 每月初一之日,设祭奠和大殓时一样,用一只猪,加上鱼和风干的兔子,并陈设三只鼎。东边陈设的祭物也和大殓时相同。朔月之奠和大殓所不同者在于,大殓奠有笾,而此奠无笾,大殓奠无黍稷,而此奠有黍稷。黍稷装在瓦敦之中,盖上敦盖,置放在大殓奠时笾的位置上。丧主叩拜宾客,和朝夕哭时拜宾之礼一样,完毕,撤去昨日之宿奠。接着抬鼎入门,把牲体从鼎中升出,和大殓奠时一样。用匕载牲体于俎上后,放匕于鼎中,又置俎于适当的位置。用匕载俎者随即从反向退出。甸人则撤去三只空鼎。室中陈设祭品的秩序为:先醴酒,次菹,次肉酱,次黍稷,最后是俎。室中所设祭物的位置为:盛肉酱之豆在北边,盛菹之豆在南边,豚俎置于两豆的东边,鱼俎又在豚俎的东边,兽俎则别置放在豚俎和鱼俎的北边,盛黍稷的瓦敦放在大殓时笾之位。启开敦盖,置放在敦的南边。醴酒的位置和大殓时相同。夏祝立于其南,执豆者立于其北,共同举巾把所设之奠盖好,然后退堂。丧主及丧者家中男女各各因时而哭踊(升奠时男子哭踊,降奠时妇人哭踊),其礼仪都和朝夕哭时一样。月半之时所设祭席亦和朝夕奠一样,无牲俎。如收到新熟的五谷和鲜果,其祭席就要和朔月奠一样,有牲俎。撤去朔奠时要先取下醴酒,其余的祭品先设者先撤,后设者后撤。撤敦时其盖不必再盖上,敦之足朝前,退堂出室的秩序和升堂入室时一样。祭席陈设在室外东墙下西南,其次序位置和在室中陈设时一样。 筮死者葬居,由冢人测度。先掘挖四边的土,置于四边之外;继掘挖中央之士,置于中央之南。行毕朝哭之礼仪,丧主和众主人皆来到此葬居之所,向北站在其所掘之土的南边,除去首绖和腰绖。宰(向筮者传布主人之命的人)在丧主的右边。筮者向东抽出蓍草筒,和蓍草一并用手拿着,朝南接受丧主之命。宰传达丧主之命说:“哀子某,为其父某甫筮葬居。今谋以此处作死者幽冥之居,葬居始得,不知其后或有艰难乎?”筮宅之人应诺,不重述宰所传达丧主之命,右转向北,于葬居中央的南边卜筮。这时卦者在筮者的左边。筮宅完毕,执卦者据之写好卦,筮者拿着卦交于宰看。宰接过卦看毕,还于筮者。筮者又和其随从一起占筮,完毕,上前告于宰和丧主:“占筮的结果为吉。”丧主及众主人系上首绖、腰绖,哭而不踊。倘若所筮结果非吉,则当另外择地而筮,其仪式和前面相同。丧主及众主人回去后,向北于殡的前面哭而不踊。 匠人垛好棺椁之木料,丧主于殡门外东边向西拜谢工匠,然后循“井椁”之南而西而北而东周绕而详视之,继而返回殡门外东边位,哭而不踊。妇人哭于堂上。做明器之木材放在殡门外边,向西自北至南,又自南至北屈而陈之。丧主一一视之,然后和前面一样,返回原位哭而不踊。献素、献成之时,丧主亦如上一一察看,返回原位哭而不踊。 卜葬之日,行朝哭礼之后,众人都回到殡门外之位。卜人先设龟甲于门外西塾,龟头向南,龟甲下有卜席。用于灼龟的荆焞与燋置于一处,皆在龟甲的东边。族长临视卜事,并和宗人穿着吉服向东立于门外西边,以南为上,占者三人(分掌玉兆、瓦兆、原兆者)于族长、宗人的南边而立,以北为上。卜人和执燋者、布席者皆立于西塾内之西。关上东门,主妇立于门内,卜席设干门橛的西边、门槛的外边。宗人告诉丧主已准备就绪。丧主朝北取下首绖,用左手抱着。族长莅临视卜,向西于门东边就位。卜人于西塾抱龟执燋而行向门外,先陈设龟甲,龟头朝西,后置燋于龟甲的北边。宗人接过卜人所给龟甲,显示给族长看。族长接过龟甲察看,然后还给宗人。宗人又还龟甲于卜人,稍退而接受族长之命。族长命之曰:“哀子某,来日某,卜葬其父某甫。魂神之升降不知是否近于咎悔?”宗人应诺,但不重述族长之命;回到门外西边就于席位向西而坐;告龟以所卜之事,起立;将龟甲交给卜人,背靠着东边门扉而立。卜人坐下,用荆焞烧灼龟甲,起立。宗人接过龟甲,显示给族长看。族长接过龟甲察看后,还给宗人。宗人随即将龟甲交给占者,稍退后向东而立。占者三人又共同占卜,完毕,不放下龟甲,捧龟径告于族长和丧主:“占卜的结果为:‘葬日吉。’”随后占者将龟交给卜人,并将占的结果告诉主妇。主妇哭。宗人再将占之结果告诉公卿大夫,并派人告于死者生前僚友之未来者。卜人撤去龟甲。宗人告诉族长和丧主卜葬事毕。丧主和众主人系上首绖、腰绖,入门于殡前哭,其礼和筮宅后于殡前哭一样。宾客出来,丧主拜送。倘若卜葬非吉,则须另择日而卜之,其仪式和首卜一样。既夕礼第十三 【题解】 本篇与前一篇《士丧礼》实为一篇,因简册繁重厘而为二,故历来被视为《士丧礼》的下篇或续篇。该篇取篇首二字为题,与“有司撤”同例,似不必有“礼”字,然旧本俱有,今一仍其旧。 既,已也。《既夕礼》讲述先葬二日已夕哭时与葬间一日之仪节。这些仪节大致包括:请期,启殡;迁柩朝祖,载柩饰柩;国君遣使赠物助葬,宾客赠物助祭;宣读礼单和陪葬品,出殡;下葬及葬后反哭于庙等。《既夕礼》经文之后附有《记》,该《记》系《士丧礼》上下篇之“总记”,其中,自《记》首至“筮宅卜日”补充说明《士丧礼》上篇之事,自“启之昕”至《记》末补充说明下篇既夕后之事。 既夕哭,请启期,告于宾(1)。 夙兴,设盥于祖庙门外(2)。陈鼎皆如殡,东方之馔亦如之(3)。侇床馔于阶间(4)。 二烛俟于殡门外(5)。丈夫髽,散带垂,即位如初(6)。妇人不哭,主人拜宾,入,即位,袒(7)。商祝免袒,执功布入,升自西阶,尽阶,不升堂(8)。声,三;启,三;命哭(9)。烛入,祝降,与夏祝交于阶下(10)。取铭置于重(11)。踊无算(12)。商祝拂柩用功布,■用夷衾。 迁于祖,用轴(13)。重先,奠从,烛从,柩从,烛从,主人从,升自西阶(14)。奠俟于下,东面北上(15)。主人从升。妇人升,东面。众主人东即位(16)。正柩于两楹间,用夷床。主人柩东,西面。置重如初(17)。席升设于柩西(18)。奠设如初,巾之,升降自西阶(19)。主人踊无算,降,拜宾;即位,踊,袭(20)。主妇及亲者由足,西面(21)。 荐车,直东荣,北辀(22)。质明,灭烛(23)。彻者升自阼阶,降自西阶(24)。乃奠如初,升降自西阶(25)。主人要节而踊(26)。荐马,缨三就,入门,北面;交辔,圉人夹牵之(27)。御者执策立于马后(28)。 哭成踊,右还出(29)。宾出,主人送于门外(30)。 有司请祖期(31)。曰:“日侧(32)。”主人入,袒。乃载(33)。踊无算。卒束,袭,降奠,当前束(34)。商祝饰柩:一池,纽前■后缁,齐三采,无贝(35)。设披(36)。属引(37)。 陈明器于乘车之西(38)。折,横覆之(39)。抗木,横三,缩二(40)。 加抗席三(41)。加茵,用疏布,缁剪,有幅,亦缩二横三(42)。器:西南上,綪(43)。茵。苞二(44)。筲三:黍,稷,麦(45)。瓮三:醯,醢,屑(46)。幂用疏布。瓮二:醴,酒(47)。幂用功布。皆木桁,久之(48)。用器:弓矢,耒耜,两敦,两杅,槃,■(49)。■实于槃中,南流(50)。无祭器。有燕乐器可也(51)。役器:甲,胄,干,笮(52)。燕器:杖,笠、翣(53)。 撤奠,巾席俟于西方(54)。主人要节在而踊,袒(55)。商祝御柩,乃祖(56)。踊,袭,少南,当前束(57)。妇人降,即位于阶间。祖,还车不还器(58)。祝取铭,置于茵(59)。二人还重,左还(60)。布席,乃奠如初(61)。主人要节而踊。荐马如初。宾出,主人送(62)。有司请葬期,入,复位(63)。 公赗:玄纁束,马两(64)。摈者出请,入告。主人释杖,迎于庙门外,不哭;先入门右,北面,及众至人袒。马入设,宾奉币,由马西,当前辂,北面致命(65)。主人哭,拜稽颡,成踊。宾奠币于栈左服(66),出。宰由主人之北,举币以东(67)。士受马以出,主人送于外门外,拜,袭;入,复复位,杖(68)。 宾赗者,将命(69)。摈者出请,入告,出告须(70)。马入设,宾奉币。摈者先人,宾从致命如初(71)。主人拜于位,不踊(72)。宾奠币如初,举币、受马如初(73)。摈者出请。若奠,入告,出以宾入,将命如初(74)。士受羊如受马,又请(75)。若赙,入告(76)。主人出门左,西面(77);宾东面将命;主人拜,宾坐委之(78);宰由主人之北,东面举之,反位(79)。若无器,则捂受之(80)。又请,宾告事毕;拜送,入(81)。赠者将命,摈者出请,纳宾如初(82)。宾奠币如初。若就器,则坐奠于陈(83)。凡将礼,必请而后拜送。兄弟,赗奠可也。所知,则赗而不奠(84)。知死者赠,知生者赙(85)。书赗于方,若九,若七,若五(86)。 书遣于策,乃代哭,如初(87)。宵,为燎于门内之右(88)。 厥明,陈鼎五于门外,如初(89)。其实:羊左胖,髀不升,肠五,胃五,离肺(90);豕亦如之,豚解,无肠胃(91);鱼、腊、鲜兽,皆如初(92)。东方之馔:四豆,脾析,蜱醢,葵菹,蠃醢(93);四笾,枣,糗,栗,脯(94);醴,酒。陈器(95)。灭燎,执烛,侠辂,北面(96)。 宾入者,拜之(97)。彻者入,丈夫踊;设于西北,妇人踊(98)。彻者东,鼎入,乃奠(99)。豆南上綪;笾蠃醢南,北上綪(100)。俎二以成,南上,不綪(101)。特鲜兽,醴酒在笾西,北上(102)。奠者出,主人要节而踊。甸人抗重(103)。出自道,道左倚之(104)。荐马,马出自道,车各从其马;驾于门外,西面而俟,南上(105)。撤者入,踊如初(106)。撤巾,苞牲,取下体(107)。不以鱼腊(108)。行器,茵、苞,器序从,车从(109)。撤者出,踊如初(110)。 主人之史请读赗,执算从(111)。柩东,当前束,西面。不命毋哭,哭者相止也(112)。唯主人主妇哭(113)。烛在右,南面(114)。读书,释算则坐(115)。卒,命哭,灭烛;书与算执之,以逆出(116)。公史自西方,东面,命毋哭,主人主妇皆不哭(117)。读遣,卒,命哭,灭烛,出(118)。 商祝执功布以御柩(119)。执披(120)。主人袒。乃行,踊无算(121)。 出宫,踊,袭(122)。至于邦门,公使宰夫赠玄纁束;主人去杖,不哭,由左听命;宾由右致命(123)。主人哭,拜稽颡。宾升,实币于盖,降(124)。主人拜送,复位,杖,乃行(125)。 至于圹,陈器于道东西,北上(126)。茵先入(127)。属引(128)。主人袒。众主人西面,北上。妇人东面,皆不哭,乃窆(129)。主人哭踊无算,袭;赠用制币,玄纁束;拜稽颡,踊如初(130)。卒,袒,拜宾,主妇亦拜宾;即位,拾踊三,袭(131)。宾出,则拜送。藏器于旁,加见(132)。藏苞筲于旁(133)。加折,却之;加抗席,覆之;加抗木(134)。实土三(135)。主人拜乡人,即位,踊,袭,如初。 乃反哭,入,升自西阶,东面(136)。众主人堂下东面,北上。妇人入,丈夫踊,升自阼阶(137)。主妇入于室,踊,出即位,及丈夫拾踊,三(138)。宾吊者升自西阶,曰:“如之何!”主人拜稽颡(139)。宾降,出。主人送于门外,拜稽颡;遂适殡宫,皆如启位,拾踊三(140)。兄弟出,主人拜送(141)。众主人出门,哭止,阖门。主人揖众主人,乃就次(142)。 犹朝夕哭,不奠(143)。三虞(144)。卒哭(145)。明日,以其班袝(146)。 [记](147)士处适寝,寝东首于北墉下(148)。有疾,疾者斋。养者皆斋,撤琴瑟。疾病,外内皆扫(149)。撤亵衣,加新衣(150)。御者四人,皆坐持体(151)。男女改服,属纩,以俟绝气(152)。男子不绝于妇人之手,妇人不绝于男子之手(153)。乃行祷于五祀(154)。乃卒(155)。主人啼,兄弟哭(156)。设床第,当牖;衽,下莞上簟,设枕。迁尸(157)。 复者朝服,左执领,右执要,招而左(158)。楔,貌如轭,上两末(159)。缀足用燕几,校在南,御者坐持之(160)。即床而奠,当腢,用吉器(161)。若醴,若酒,无巾柶。 赴曰:“君之臣某死(162)。”赴母、妻、长子,则曰:“君之臣某之某死(163)。” 室中,唯主人、主妇坐。兄弟有命夫命妇在焉,亦坐(164)。 尸在室,有君命,众主人不出(165)。 禭者委衣于床,不坐(166)。其禭于室,户西北面致命。 夏祝淅未,差盛之(167)。御者四人,抗衾而浴,襢弟(168)。其母之丧,则内御者浴,鬠无笄(169)。设明衣,妇人则设中带(170)。卒洗,贝反于笲,实贝,柱右贖左贖(171)。夏祝彻馀饭。瑱塞耳。掘坎,南顺;广尺,轮二尺,深三尺;南其壤(172)。垼,用块,明衣裳,用幕布,袂属幅,长下膝(173)。有前后裳,不辟,长及觳(174)。縓綼緆(175)。缁纯(176)。设握,里亲肤,系钩中指,结于掔(177)。甸人筑坅坎(178)。 隶人湼厕(179)。既袭,宵,为燎于中庭。 厥明,灭燎,陈衣(180)。凡绞紟用布,伦如朝服(181)。设棜于东堂下,南顺,齐于坫(182)。馔于其上:两■醴、酒,酒在南;篚在东,南顺,实角觯四,木柶二,素勺二;豆在■北,二以并;笾亦如之(183)。凡笾豆,实具设,皆巾之。觯,俟时而酌,柶覆加之,面枋;及错,建之(184)。小殓,辟奠不出室(185)。无踊节。既冯尸。主人袒,髻发,绞带;众主人布带(186)。大殓于阼,大夫升自西阶,阶东,北面东上。 既冯尸,大夫逆降,复位。巾奠,执烛者灭烛出,降自阼阶,由主人之北,东。 既殡,主人说髦(187)。三日绞垂(188)。冠六升,外■,缨条属,厌(189)。衰三升。屦外纳(190)。杖下本,竹桐一也。居倚庐,寝苫,枕块。不说绖带。哭昼夜无时(191)。非丧事不言。歠粥,朝一溢米,夕一溢米(192)。不食菜果。主人乘恶车:白狗幦,蒲蔽;御以蒲菆;犬服,木錧,约绥,约辔,木镳;马不齐髦(193)。主妇之车亦如之,疏布裧(190)。贰车:白狗摄服,其他皆如乘车(195)。 朔月,童子执帚,却之,左手奉之,从撤者而入(196)。比奠,举席;扫室,聚诸窔;布席如初(197)。卒奠,扫者执帚,垂末内鬣,从执烛者而东(198)。燕养:馈羞、汤沐之馔,如他日(199)。朔月若荐新,则不馈于下室(200)。 筮宅,冢人物土(201)。卜日吉,告从于主妇;主妇哭,妇人皆哭;主妇升堂,哭者皆止(202)。 启之昕,外内不哭(203)。夷床,輁轴,馔于西阶东。 其二庙,则馔于祢庙,如小殓奠,乃启(204)。朝于祢庙,重止于门外之西,东面。柩入,升自西阶。正柩于两楹间。奠止于西阶之下,东面北上。主人升,柩东,西面。众主人东即位,妇人从升,东面。奠升,设于柩西,升降自西阶,主人要节而踊。烛先入者,升堂,东楹之南,西面;后入者,西阶东,北面,在下(205)。主人降,即位。彻,乃奠,升降自西阶,主人踊如初(206)。 祝及执事举奠,巾席从而降,柩从、序从如初,适祖(207)。荐乘车:鹿浅幦,干,笮,革靾,载旃,载皮弁服,缨辔、贝勒县于衡(208)。道车,载朝服(209)。槀车,载蓑笠(210)。将载,祝及执事举奠,户西南面。东上(211)。卒,束前而降奠,席于柩西。巾奠,乃墙(212)。抗木,刊(213)。茵著,用荼,实绥泽焉(214)。苇苞,长三尺,一编。菅筲三,其实皆瀹(215)。祖,还车不易位(216)。执披者,旁四人(217)。凡赠币,无常(218)。凡糗,不煎。 唯君命,止柩于堩,其馀则否(219)。车至道左,北面立,东上(220)。 柩至于圹,殓服载之(221)。卒窆而归,不驱。 君视殓,若不待奠,加盖而出;不视殓,则加盖而至,卒事(222)。 既正柩,宾出,遂匠纳车于阶间(223)。祝馔祖奠于主人之南,当前辂,北上,巾之(224)。 弓矢之新,沽功(225)。有弭饰焉,亦张可也(226)。有柲,设依挞焉(227)。有■,翭矢一乘,骨镞,短卫(228)。志矢一乘,轩輖中,亦短卫(229)。 【注释】 (1)既:已也。请启期:请者,有司也;请启期,谓有司向丧主请示出殡之日期。宾:兼指已来之宾和未来之宾。 (2)夙兴:夙,早也;兴,起立,起身。设盥:盥,盥盆也;设盥,下文“陈鼎”,而设鼎先设盥,因举鼎必先盥也。 (3)陈鼎皆如殡:皆,皆三鼎也;如殡,如大殓既殡之奠。 (4)侇床:即尸床。 (5)俟:俟启殡也。 (6)丈夫髽:当为“丈夫免,妇人髽”,《经》有脱文。如初:如朝夕哭时门外之位也。 (7)即位:即堂下之位也。 (8)功布:灰治之布也,此用于拂柩之尘也。 (9)声三:声,噫歆也;声三,三有声以警觉神也。启三:三言启以先神将启柩也。命哭:已启见柩,故命主人男女以下哭也。 (10)烛入:一烛入于室中照撤奠,一烛入于堂照开殡律。祝降:周祝取铭而降也。与夏祝交于阶下:周祝与夏祝交事相接也,古礼吉事交相左,凶事交相右。 (11)取铭置于重:铭本置于重,上篇殡讫祝取于置于肂,今因启肂,故仍取而置于重也。 (12)踊无算:踊者,丧主也。 (13)迁于祖:迁,徙也;迁于祖,从殡宫徙于祖庙。轴:輁轴也,此特指运灵柩之车。 (14)重先:重有铭以表柩,故在先。 (15)奠俟于下:奠,即上“奠从”之奠;俟于下,于西阶下俟正柩之升设。 (16)东即位:阶下东方之位也。 (17)置重如初:置重于中庭三分之一处,和殡宫时一样。 (18)席:奠席也。 (19)奠设如初:奠即“从奠”。巾之:堂上有风尘,故设巾以御挡之。升降自西阶:乃奠者之升降也。 (20)即位:即堂下位也。 (21)由足:出于柩南而东也。 (22)荐车:荐,进也;车,指死者生前所乘之车,用于此时亦谓之魂车。北辀(hōu):辀,辕也;车辕向北,以柩北首故。 (23)质明:质,正也;质明,天大亮。 (24)撤者:为将设迁祖奠而撤从设之旧奠也。 (25)乃奠如初:奠,即迁祖奠,此奠为迁柩朝祖而设,故谓之迁祖奠;如初,如从奠也,但从奠只陈醴酒脯醢,此奠则有牲肉等物,故实有异。 (26)主人:言主人而统主妇。 (27)马:驾车之马,每车二匹,计六匹。缨三就:缨,今称马鞅;三,三色(朱、白、苍)丝绳。就:成也。交辔:辔(p8i),驾驭牲口的缰绳;交辔,谓每两马之缰绳交结在一起。圉人夹牵之:圉(yǔ)人,养马之人;夹牵,在左右两侧牵着。 (28)御者执策:御,御车也,今谓之驾车;策,即马鞭。 (29)哭成踊:指主人哭、踊。出:马出也。 (30)宾出:迁祖事毕也。送于门外:送亦拜之,门即庙门也。 (31)有司请祖期:请,请示丧主;祖期,设祖奠的时间。请祖期还含有告宾的意见。 (32)侧:即昃(8),日西斜或日过中之时。 (33)乃载:载柩于车也。 (34)束:载柩之车亦称柩车,束即束棺于柩车。前束:束棺于车必前后束之乃得安固,故有前束有后束。 (35)饰柩:饰柩即饰棺,载棺于柩而后饰之。池:以棺为死者之官室,以池像此宫室之承霤,以竹为之,状如小车笭(笭通“軡”,车轼下面纵横交结的竹木条),以青布盖其上。古丧礼,君三池,大夫二池,士一池。纽前■后缁:饰柩时以白布围于柩之四周称之帷,以白布覆于柩之上面称之荒,纽即联结帷与荒者,要求前红后黑,前后左右各一纽。齐三采:齐,柩车顶端之圆盖,高三尺,径二尺余;三采,以三色缯为之,上红中白下苍(青),并充之以絮,使之高起。 (36)披:以帛横络棺上而以两头贯穿棺束并出其余使人执之,以保障棺柩不致倾覆也。按古丧礼,天子十二披,诸侯八,大夫六,士四。 (37)属引:属,犹著也,即今所谓“抢系”;引,柩车有前后辕、前后辂,以长绳属辂两端而人引之曰“引”。 (38)明器:即鬼器,与人器对言,亦谓之“送死”之器。乘车:即上所云“荐车”。 (39)折:棺入葬后置于棺之上的木架,其上再放席,席上又置抗木。 (40)抗木:抗,御也;抗木,所以御止土使不陷入圹者,加于席上,其纵其横以能掩其圹(葬居)为准。缩:纵也。 (41)加抗席三:加,加于抗木之上;抗席,所以御尘也,用苇做成,其长亦当与圹齐;三,即三重。 (42)加茵:加,加于抗席之上;茵,所以藉棺使棺不亲土也。疏布:大功粗疏之布。缁剪,剪,浅也;缁剪,即浅黑色也。有幅:有缘边也。亦缩二横三:其数与抗木同。 (43)器:即明器。西南上:谓以最西一行之南头为上。 (44)苞二:苞,通“包”,用苇制成;二,即两只,一以裹羊肉,一以裹豕肉。(45)筲三:筲,用菅草编成的筐;三,即三只,一盛黍,一盛稷,一盛麦。 (46)瓮三:瓮,一种瓦器;三,即三只,一盛醯,一盛醢,一盛屑。屑:杂碎众多之貌,此指姜桂之屑。 (47)■:亦瓦器也。 (48)木桁(h4ng):即木架。 (49)用器:日常使用之器具。杅通“盂”,盛水之器。盘、■:盥器也。 (50)流:■口也。 (51)有燕乐器可也:燕乐器,燕饮、奏乐之器;可也,许用而不必定用也。 (52)役器:即师役之器,或曰兵器。甲:铠甲。胄:头盔。干:盾牌。笮(6):竹制的盛箭器。 (53)燕器:燕居安体之器。翣(sh4):大掌扇。 (54)巾席俟于西方:巾席,即所撤奠之巾席;俟于西方,祖奠将用焉。 (55)主人:兼言丈夫、妇人。 (56)商祝御柩:前启殡时商祝拂柩用功布,故此御柩亦执功布也。乃祖:上载柩于车时,柩仍北首向内,今还柩车使向外,为行之始也。 (57)踊,袭:主人之踊、袭也。 (58)还车不还器:还车,车调头;不还器,陈器时已南上,有行意,故不须移动方向。 (59)祝取铭:祝,指周祝;取铭,铭之事,周祝主之,奠之事,夏祝主之,不相乱也。 (60)还重:重本面北,今使之面南。 (61)布席:有司铺席于柩东偏南处。乃奠如初:乃奠,设祖奠也;如初,亦尸右柩东,非谓与初同处。 (62)宾出:以祖奠事毕,故出也。 (63)入,复位:指主人入内,复堂下柩东之位。 (64)公赗:公,国君也;赗,送也,助主人送葬的车马、束帛等财物。玄纁束:士丧礼,玄三以法天,纁二以法地,玄指黑色帛,纁指浅黄色帛。马两:即两马,士制也。 (65)马入设:设于庭中,在重南。宾奉币:宾,使者;币,玄纁也。当前辂:即柩车之西。 (66)栈左服:栈,柩车也;服,车厢也。 (67)宰:冢宰。 (68)士:特指胥徒之长。入,复位:入庙门,复柩东之位。 (69)宾:指卿大夫士之使者。 (70)摈者出请:主人不迎于门外,异于君赗也。出告须:出告之辞是:“孤某须矣”,意即主人正等着。 (71)致命如初:亦如国君之使者“由马西,当前辂,北面致命。” (72)拜于位:于柩车东边位拜谢。非君命不出,是以拜于位也。 (73)奠币如初:亦奠于栈左服,即柩车车厢中的左边。 (74)将命:就“致命”也。 (75)士:亦为胥徒之长。 (76)赙(fù):指以财物助人办丧事。 (77)主人出门左:门,庙门;左,门东。宾之赙不入庙门,故主人不得不出也。(78)宾坐委之:宾以主人在哀戚之中,不亲受人物,故坐委之,以明不敢授之意。 (79)反位:宰位本在主人之后,故反位即返主人身后之原位。 (80)器:盛赙物之器具。捂受之:捂,对面;捂受之,谓家宰亲受之。 (81)又请:三请也。拜送,入:皆指主人。 (82)赠:送也。 (83)就器:就,成也;就器,已成之器。陈:明器之陈。 (84)所知:即下文“知死者”、“知生者”也,兼指朋友。 (85)知死者:和死者相知之人。知生者:和死者亲属相知之人。 (86)书赗于方:赗,举赗而兼指奠、赙、赠三者;方,板也;书赗于方,说的是将赠物之人名和赠物之数记载于方板上。若九,若七,若五:所送之物有多有少,故行数不同,但行数多不过于九,少不下于五。 (87)书遣于策:遣,犹送也,指送死之物,为明器之属;策,简也,宽于方板。如初:如小殓时,不用官。 (88)门内之右:即庭之东,为主人众主人之位。 (89)陈鼎五:羊、豕、鱼、腊、鲜兽各一鼎也。如初:如大殓奠时。 (90)离肺:无切肺也。 (91)豕亦如之:亦亦左胖、髀不升、离肺也。豚解:分解为前两肢、后两肢、脊、胁也。 (92)如初:和殡时设奠相同。 (93)脾析:百叶也。蜱:蚌也。 (94)糗(qiǔ):炒熟的米、麦等谷物,捣成粉,制成饼等。 (95)陈器:器,即明器;陈器,因夜间殓藏之,故于天明复陈之。 (96)执烛,侠辂:执烛者二人,一点于柩车前辂之东,一立于柩车前辂之西。 (97)宾入者:为助葬来也。拜之:拜于内位。 (98)撤者入:自重北向西而撤。设于西北:改设于柩车西北、序西南。 (99)撤者东:由柩车北而东。鼎入:举入陈之于重的东北,面向西,以北为上。乃奠:设遣奠也。 (100)豆南上綪:先设百叶于西南,次设蚌酱于百叶之北,继设葵菹于蚌酱之东,后设蜗酱于葵菹之南。笾蠃醢南:先设枣于蜗酱之南,再设米粉点心于枣之南,继设粟于米粉点心之东,后设于肉于栗北。 (101)俎二以成:成,犹并也;俎二以成,谓羊俎与豕俎并,鱼俎和腊俎并,皆设于豆之东和笾之北。不綪:鱼俎在羊俎之东,腊俎在豕俎之东,二者皆从南为始,不自北屈而南,是不綪也。 (102)特鲜兽:特,特别,单独;特鲜兽,鲜兽俎特设于豕、腊二俎之北。 (103)抗:举也。 (104)出自道:出从门中央也。道左:门外之东也,即门东主人出门接宾之位。 (105)车各从其马:每车二马,马前车后。西面:门外之东也。 (106)踊如初:如同撤祖奠时一样。丧主、主妇哭、踊。 (107)下体:谓牲之前后四足。 (108)不以鱼腊:明苞牲惟用牛羊,牛羊正牲,鱼腊非正牲,故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