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依【拼音】xiāngyī【释义】互相靠对方生存或立足。爱你,喂饱你,永不嫌弃你夏七夕如果我有阿拉丁神灯,我一定会许下一个,唯一一个愿望,那就是希望你们的生命和我一样长。我从来没觉得有什么样的信念能够让我生活坚强。我从来不知道原来身在远方我一样能够感受温暖。我从来没觉得自己做过一件比这更对的事。接你们回家之后,我的生活遍地开花,猫飞狗跳,所向披靡,欢乐无敌。如果我有阿拉丁神灯,我一定会许下一个,唯一一个愿望,那就是希望你们的生命和我一样长。1我说想带一只萨摩耶回家时,QQ群里的闺蜜开始对我狂轰滥炸。“你家都有一只猫了,为什么还要养狗?”你可以买只小狗玩!大狗就算了!”“你这个每天头发都不洗的女人!怎么能照顾一只大狗!”“猫和狗不相容!会打起来的!”“你以后没有周末了!你再也不能陪我逛街了!你会天天围着你家的猫和狗转的!”……闺蜜此起彼伏的叫喊声把我淹没,却没有把我心里的念头打消。我好像从小就对毛茸茸的东西特别爱,理想生活状态便是养一只狗一只猫,夏天带出去遛,要多拉风有多拉风,冬天暖手暖脚,要多暖和有多暖和。不过朝九晚五的工作让我没那么多时间,加上我除了上班时间,下班还写点小说,给杂志社供稿什么的,所以日子过得特销魂,昼夜颠倒,吃了上顿忘下顿。就算是爱狗爱猫,也有心无力,只能爱别人家的。在男友莫初把CC送我之前,我一直觉得自己就跟家人朋友说的一样,连自己独善其身都没法儿,更别说兼济猫狗了。但CC的到来让我发现,就算你生活得毫无章法,但这世上总有些东西会让你为之改变,且,心甘情愿。CC是一只白猫。我生日时,莫初把她当生日礼物送给我。我一直觉得CC是他从宠物市场买来讨好我的,因为我第一次见到巴掌大的CC时,毛茸茸的一团雪白,像个雪球似的,瞪着一双怯怯的琉璃眼好奇地看着我,我伸指头逗她,她喵喵地舔了舔我的手指。乖巧伶俐,人见人爱。直到现在我在微博上发CC的照片,大家都会问我CC是什么品种,一点都不相信她是只流浪猫。甚至某天,我把CC的照片作为桌面,拉住路过的同事指给她看:“看,我家的猫。”同事狐疑地看了半天,问:“你从网上下的图吧?你这个连头发都不洗的女人,怎么会养出这么美貌的猫?”……我力排众议地反驳:“难道你们不觉得是因为近朱者赤,人美,猫才美吗?”所以,为了保护手无缚鸡之力的美人和美猫,我得养一条狗!噗……闺蜜群里各种喷血表情,“七七,装什么柔弱,你还手无缚鸡之力呢,缚头狼都绰绰有余。”我不理会闺蜜的打击,英勇无畏地找了朋友,联络一家养狗的家庭。在领狗之前,我也有各种同闺蜜一样的担心,当然并不是担心狗会把我的生活打乱,让我没有时间手忙脚乱,而是害怕自己会对他各方面的疏忽。所以我特意在网上下载了热播剧《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哭得稀里哗啦。看狗狗跑十几公里去寻找主人,看剧里的小女孩与狗狗的亲昵,看她小时候与狗狗相依为命,长大后却因为谈恋爱、工作忽略了狗狗,以前与狗狗一起睡,长大后却狠心地把狗狗关在门外。忽然就讨厌起了女主角,起了埋怨。她不记得自己曾在年少时许下的会一直照顾狗狗的诺言,她不记得狗狗陪伴过她的那些孤单的日子,她不记得狗狗曾为了她奔跑数十里。可是电脑前的我却明白了狗狗赐予的温暖和之后的孤单。我抱着CC在她身上边蹭眼泪边说:“等把狗狗抱回来了,我们一定都会很爱很爱它。”在把小萨带回家之前,其实还有另外一个难题,那就是名字。七七?AA?DD?QQ?叮当……不行,我要给小萨取个酷一点的名字,喊出去都是拉风的,最后我在微博上问:“大家觉得酷狗这个名字怎么样……”然后大家都被我到了。哼!他们都是地球人,不能理解我这个火星人的思维!我念着这个拉风的名字去领萨摩耶了,但当我看到小萨眨着一双白白的睫毛,懵懵懂懂地看我时,心都软成棉花糖了。长了一副被我和CC保护的模样,怎么能保护我跟CC呢?最重要的是,酷狗这个名字一点都不适合他。抱他回去的路上,我望着路边的招牌开始给他取名,肯德基?麦叔叔?肉夹馍?烧仙草?同去的莫初问我:“你是不是特饿?”我心不在焉地应着莫初,继续看路边招牌,鸭霸王,霸王?小霸王?不好听。大王?大王?对!大王!我转头寻求莫初的意见:“你觉得大王怎么样?大王!多威武的名字!”……我摸着怀里还眯着眼睛的小萨,自作主张地说:“喂,大王,你以后就叫这个名字了,你以后的职责就是保护我跟CC,听到没?”小萨完全没什么反应,只是朝我怀里又拱了拱。唉,看来,让他保护我和CC还有一条漫长的道路。没关系,我抱着怀里的一团柔软,望着窗外的车水马龙,就算你不能保护我们都没关系,我来保护你们两个也可以。虽然我知道猫和狗大多是不相容的,但我当把大王带回家那天,家里乱了套!大王看到CC能跑能动,还是和自己一样的白色一坨,估计把她当什么好玩的了,立刻兴奋地摇着胖乎乎的小身板扑上去。CC猛然看到家里多了个活物,而且这个活物朝自己扑来,加上猫的天性,CC已经俨然感觉不到大王的善意,面对扑过来的大王,CC咻地一下竖起利爪,迅速快捷地给了大王一掌。大王先是迷茫,后来继续好了伤疤忘了疼,扑上去。于是,整个屋子里充满了我的尖叫,大王,你给我站住!不要追CC!CC!你给我进卧室,不准出来!最后我累得气喘吁吁,这两个货依旧在彼此追逐得不亦乐乎。最后我把大王拎起来,啪啪两巴掌,怒斥:“你给我老实点儿。”大王无辜可怜地看着我,我叹气,把CC拎起来,一样两巴掌,不准跳来跳去引大王跑。但CC仗着我的溺爱,脚刚落地,又开始跑来跑去,我看大王,大王很乖地站在原地吐着舌头看我。我放心满意地摸大王的头称赞,还是大王最乖了。转身走进卧室给他们拿吃的。但当我拿着猫粮狗粮走到客厅时,看到大王依旧追着CC满屋子跑,更好笑的是,我刚走出门,大王立刻装没事儿人一样,像自己在练跑步一样,慢悠悠地跑到我面前,殷勤地看着我。……大王就是一腹黑范儿。起初领回大王的一天,还挺新鲜的,看着他和CC你追我赶,笑得前仰后合。但之后我每天下班回家,站在家门口会先吸气,呼气,吸气,呼气。即便这样,推开门后还是会暴跳如雷!每天家里都被他们打得一团稀乱!!衣服、化妆品、袋子、数据线,全部拖在地上!他们亦敌亦友,虽然某次大王把CC吓得跳到冰箱上,并且最后直接掉进冰箱的死角里,在里面喵喵叫也出不来。但我回家却看到CC跳到我的化妆桌上,把我买的几百块一瓶的护肤品,咻地一下扫到地上,然后大王站在地上崇拜地看着她,一看到护肤品落地,他就奔上去踩踩踩踩。我头疼地看着他们俩。大王一天会尿尿十几次,我没在家清扫,他和CC满屋子追的时候,又会各自踩到,于是整个房间充满了臭味。闺蜜们开始嘲笑我。“跟你说过养猫容易养狗难,还是这么大一狗。”“每天伴着毛飞的日子怎么样?”“你不是说CC和大王在你的带领下能安全相处吗?”我欲哭无泪地把闺蜜们的幸灾乐祸跟莫初重复着:“莫初,你说这怎么办?怎么办?我要把他们两个都丢出去!”莫初淡定地摸着我的头说:“那把大王放到我家养吧。”“好!”我立刻欢呼起来。……2不过虽然我答应得高兴,但心里还是不舍的。如果不是为了大王生活得好点,不用每天在自己的便便里踩来踩去,我还是会坚持把它关在家里的。于是CC和大王开始了分居生活,我开始了辛苦的奔波生活。因为我必须一天回家看CC,一天去莫初那里陪大王。CC是只居家的猫,每次带她出门散步,她都会胆战心惊,完全不像在家里时一副横冲直撞的模样。大王是只喜欢溜达的狗,每天带他散步,我都要累趴下了,人家还吐着舌头在前面跑得飞快。但他们也有很多共同点,比方说都是吃货,每次不管我吃什么东西,这两个货都会飞快地凑上来,特别是CC,平时跟她说来亲一口时,甩都不甩,扭头就高傲地迈着猫步走了。但某次我在吃蛋挞,这个货就扑上来,我不理她,继续吃,她便跳到电脑桌上,探着头亲我的嘴巴。相比智商来说,其实我一直觉得CC比大王聪明。CC因为长大,脑袋也变大了,有次我在上网时,她不停地来扯我,在我看她时,她便跑到喝水的杯子边,埋一下头,然后喵喵叫几声。我不明所以,继续上网,CC继续来扯我,反复几次。我终于走近她的水杯,才发现,这个家伙因为脑袋太大,已经喝不到水,暗示我给她加水呢。而大王呢,莫初在把大王接回家后,开始变得像一头小狮子。莫初说,每天起床闻到的是一屋子的臭味,每天出门吃饭回家,看到的是满屋子狼藉。大王喜欢啃咬东西,给他玩的玩具,玩一会儿就腻了。他就找新鲜的玩,比方说把莫初放在沙发上的遥控器咬到地上,探究一下它的结构。把水管用牙齿一层一层咬断,试下水管的质量。把莫初放在床边的衣服全部拉在地上,踩踩,看看衣服的做工。大王在莫初家成长的一周后,莫初这个有洁癖的人,已经变得和我一样,像我习惯拿起沾满CC猫毛的衣服一样,他拿起沾满大王狗毛的衣服,也能够淡定地穿在身上了。都说狗认主人是看谁给他喂吃的。这话不假。虽然我是天天遛他的那个人,但莫初天天照顾他。所以久而久之,大王便不再甩我。加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小时候我对CC的偏心,或者他觉得欺负我后,我打不到他。因为他总是蹿得很快把自己庞大的体积塞到床下,我懒得揪他。所以他日渐嚣张,偶尔玩腻了球,就会跑过来欺负我一下。把我的水杯打翻,用爪子挡着我的电脑键盘,时不时地蹿到床上吓我一跳,每当这时,我就会抓狂地大叫莫初。然后,莫初会回头修理他,起初,修理完后,他就委委屈屈地瞪我一眼,然后钻到床下。但后来他便聪明了,他知道我一喊莫初,大概就是让莫初揍他。所以每次他欺负完我,只要看到我喊莫初,甚至是我刚转头看向莫初,他都会立刻淡定地装做一副乖巧的样子在床边摆尾巴。这就导致之后每次我委屈地说大王欺负我时,莫初回头,就看到大王淡定地在我面前经过,或者是冲我乖巧地撒欢。莫初便会觉得我骗了他,冷哼一声:“大王多乖啊,你又想欺负他。”……我常常觉得我这么聪明一个人,怎么智商被这只狗比下去了。还是CC可爱一点,嗯,CC是只多么独立的猫啊,人家最喜欢的就是踩在楼顶的房檐上散步,我每天把窗户打开,她饿了,或者是估摸着我下班回家了,就会回来吃东西,和我逗玩一会儿,玩够了就又出去散步了。有时候我觉得她不是我养的宠物,相反,我是她养的宠物。闺蜜说:“CC随你,凉薄,独立。”我抗议:“我哪里凉薄了,我热情似火着呢。”“热情似火的人,麻烦把你的衣服拎走洗一下好吗……”莫初站在我身后,拎着我沾满猫毛的衣服,鄙视地看着我。我叹息,以前只不过CC的毛满天飞,现在多了个大王,我所有黑色的衣服都沾满了白色的毛。于是我就把所有的黑色衣服都丢进了一个柜子里,塞满了柜子,没有再穿过……但即便这样,某天去公司,找遍衣柜,除了白色衣服,其他都沾满了毛,无奈之下,我只得急匆匆地穿了白西装出门。到公司后才发现,白色西装上一样沾满了毛,只不过看不出来罢了……我是个特别自恋的人,以前没CC、大王的时候,我经常喊闺蜜给我拍照。但自从有了CC、大王,我便从幕前转到了幕后,给CC那个家伙拍照是经常的事。CC就连拍照都像我,一分钟前还在青面獠牙地为了抢沙发跟我打架,但一看到我拿起相机,人家立刻摆足了骄傲范儿忧郁范儿。蹲在我新买的沙发上装无辜。我看到她的样子,真是又无力又好笑。CC和大王还有个共同点就是脾气特大特来劲儿,我有次忘了给CC喂水,因为我睡得沉,所以CC在床头叫我,大概我没听到,于是这厮直接跑到客厅,我半梦半醒中,听到咚的一声巨响,立刻被吓醒,冲到客厅一看,这厮把饮水机推倒了……半桶水倒在地上,有的还洒了出来,CC正啪嗒啪嗒地喝着水,我无奈地收拾残局……大王有次感冒了,加上天下雨,我和莫初出门没带他,回到家后,就发现整个房间像被抢过一样,柜子里的衣服丢满了地,我一千块的毛领被他的口水黏成一团,桌边的书全部丢在地上,并且满地纸屑,书被啃得乱七八糟,他不知道从哪里找出皮鞋油,啃烂,踩踩,然后跳在沙发上,于是我新买的沙发垫上布满了黑色的脚印,特别是我出去玩时,买的一个精小的瓷乐器,当初我跟老板砍价砍了半天才砍到三百,此刻也已经被大王扫落在地,变成碎片。啊啊啊啊啊!!!我暴躁尖叫怒吼!!莫初走上去拎起他,小心翼翼地说:“你打他一顿吧。”我低下头,便看到大王瞪着无辜的小眼睛委屈地看着我,小声地哼哼唧唧两声,好像在说:我感冒了。啊啊啊啊!!我冲到卧室把自己重重地抛到床上,我当初为什么要养萨摩耶这种长得卖萌又无辜的狗!!最重要的是,你们摔东西就算了!为什么要挑我贵的东西摔!CC也同样!每次带她出门,她都会跑到车后面,在位置后面磨爪,把车后的位置抓得凹凸不平,我看着昂贵的被抓起的毛毯,无语问苍天!随着CC和大王的长大,我也确实如闺蜜所说,渐渐没有了自由时间,白天上班,晚上写稿,周末睡觉一天,带大王和CC去洗澡一天,时间就这样过去了。偶尔闺蜜陪我出来逛个街,我看中一样华丽丽的东西,满心喜欢,闺蜜都抛出一句:“先把你家的两只货藏起来,你再买。”……除了家里,我的车也成为两个家伙欢乐的地方,CC最喜欢蹲在风挡玻璃前,跟一尊神兽似的,有次过收费站,人家边收钱,边稀奇地看着风挡玻璃前的白猫问:“这哪儿买的,跟真的一样。”CC立刻站起身,在风挡玻璃前走动。“这就是真的。”我泪流满面地看着慈祥的收费阿姨答道。不过有了大王后,CC便不往风挡玻璃前蹿了,因为大王霸占了副驾驶的位置。有次莫初送我上班,顺道带上了大王,莫初说,我下车之后,大王就立刻从后座蹿到了前座,霸占了副驾驶的位置不说,还企图朝他靠拢。莫初一边开车,一边把他脑袋推开,大王便老实地趴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但过一会儿,大王就会朝莫初移动一点,先是把爪子搭他身上,再把脑袋靠过来,最后直接整个脑袋趴他腿上,再缓缓移动身体,最后莫初到家后,大王已经整个躺在莫初怀里闭着眼睛睡得安稳……3说来可笑,在养CC时,记得第一次带她去剪指甲,我都把她交给宠物店的女孩,然后自己一个人跑出去哭。虽然我知道,动物剪指甲和人类剪指甲差不多,并不会疼痛。可是看到剪刀在它的指甲上翻飞时,我还是忍不住心里觉得疼。而养大王时,因为我并不会挑选狗,所以买狗时,一群小萨里,我挑的是一只最胖乎乎,看起来蠢蠢笨笨的狗,我觉得胖乎乎大概就是心宽体胖,没忧愁。所以在大王感冒时,带他去宠物医院,医生告诉我,大王的爪子上长了两个多余的狼指,必须要做手术时,我心惊胆战地问医生,怎么会这样。医生说,狼指一般是天生的,你买狗时没有发现吗。我摇头,我不懂选狗。不过在那一刻,忽然我又庆幸了起来。因为医生说,也有人不愿意给自己的狗做手术,因为价格比较昂贵,所以有的小狗长了狼指,小时候并没什么影响,但长大就不能钻灌木丛,否则,狼指刮到灌木,如果它们奔跑飞速,灌木会直接把它们的狼指撕下来,血肉模糊。一般狗狗只长一个狼指,两个是比较少见的。我忽然庆幸是我养了大王,我跟莫初说,做手术,不管什么价格,我只要大王没有一点意外地成长。但我又哭了,因为我怕他疼。做手术那天下着小雨,因为大王已经长大许多,四五十斤,为了他爪子不沾地变脏,我下了车后一直抱着他去医院,左手打伞,右手抱着他。他瞪着漆黑的大眼睛,乖巧地看着我,觉得我要累趴下时,就伸舌头舔我的脸一下,不知道是不是当做奖励……因为要上班,更多的因为不敢……不敢陪他做手术,所以我把大王交给医生就跑了。听着大王在身后叫得凄惨,我的眼泪和大雨一起纷飞。那天上班,我打碎了杯子,忘了上级交代的任务,给组员开会时不停走神,拿错文件,和同事发生冲撞。还没下班,便一个电话接着一个电话地询问医院,大王的手术完了吗,可以接回家了吗。可以了吗。终于在晚上八点时,把大王抱回家。看着他脚上的绷带,一路上我都在哭。而乖乖的大王,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让我不要担心,把他抱回家放在地上后,他还特意在我面前跳动了几圈才趴下休息,好像在告诉我:我很好,你不用担心。那是大王有史以来睡得最久的一次,大概因为一整天的折磨,找不到主人,被关笼子,被送到手术室,打麻药,精神模糊,闭眼,做完手术后行动不便的腿,以及,做完手术,为了不让我担心,在我面前转的几圈的疲累。但那晚,我起身去卫生间时,大王还是撑着身体,像往常一样摇摇晃晃地跟我到了门边,蹲下陪着我。或许他累得也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了,他只是想陪着我。是的,他总是会陪着我,不管我做什么。这两年,我因为职场的沉浮,所以心变冷变硬了不少。也因为得到了一些浮华的东西,开始逐渐空虚起来。我沉溺在这个城市的灯红酒绿里,不知所谓,虽然内心依旧有不同的声音告诉我这样不好,可是我不知道怎样才是好。所以我一边浮躁一边因为内心的声音痛苦,精神很差,甚至经常晚上会耳鸣。但有了CC和大王后,我快乐了不少。虽然精神上仍有抑郁,但至少不会患上写字的人大多具备的抑郁症。所以,在逛街空虚之后,在深夜望着满屋子的衣服以及一狗一猫与我大眼瞪小眼之后,我想我一个人时可以随意生活,但现在还有一只狗和一只猫陪伴我,他们那么信任我,那么乖巧,给我带来那么多快乐,我要回报他们,我要努力赚钱买套房子!免得他们与我一起再受颠簸之苦。嗯,为了以后他们相处融洽,所以在买房之前,必须要先磨合下。周末时,我跟莫初提议带大王到我住的房子里。其实在大王去之前,我特怕CC受欺负,毕竟大王长成了一只威风凛凛的狗,叫一声都惊天动地的,不知道CC会吓成什么样。所以大王进门前,我抱着CC百般安慰,不要怕不要怕。但大王进门后,我就惊呆了,CC先是挣脱我,跳到地上。大王立刻欢快地跑上去嗅CC,CC虽然有些害怕,但还是武装得跟个小炮弹似的,伸出爪子,边龇牙咧嘴边扑上去揍大王。于是,一分钟后,我的担心消失得无影无踪,因为,CC已经追着大王满屋子飞了,大王被她欺负得最后钻到沙发下面,因为身体太大,所以只能把头塞沙发下面,胖嘟嘟的身子弓在外面。我笑喷,CC真是太有女王范儿了。CC抓着我的裤腿,我把她抱在怀里,CC开始淡定地看着钻在沙发下的大王,那一小表情,那叫一个斜睨众生。不过出了门CC立刻又变回一只猫,为了躲避大王的欺负,直接钻到车座位底下,优哉游哉地睡觉。弟弟来长沙后,和我住在一起。弟弟说,每次我出门,CC都会飞速地跳到楼顶,然后目送我。所以从那之后,我每次出门后,都会站在楼下看看楼顶。有几次,真的看到一只小猫在上面探头探脑。那一刻,我真心的感动。有时候,在这个世界上,鼓励我们走下去的能量,并不来自于任何名著或信念,仅仅是温暖的一瞬间。而这两团毛茸茸的东西,他们给了我多大的能量啊。这一年,我花钱如流水,我贪吃我发胖,但是再也没有一刻,比这两个家伙在我身边让我更觉得安稳了。伙在我身边让我更觉得安稳了。初冬的时候,我带这两个家伙一起去洗了个澡,然后把他们带到湘江边的草坪上晒太阳。草坪上很多家长带着小孩子在踢球,大王一下车,便兴奋得不知所以,立刻加入到了他们的队伍。那些家长小孩都很喜欢他,把球踢给他,他追上去,然后把球停在原地,用鼻子推着滚。CC这个外出胆小鬼缩在我怀里,懒洋洋地看着大王。这时,有个小孩摔倒了。大王立刻飞扑上去,虽然很多大人还是喜欢自己的小孩看看可爱的狗。但他们依旧怕狗会咬到小朋友,所以大王飞扑那瞬间,我看到孩子的家长很担心地也扑过去。大王很淡定地叼了叼孩子的衣服,把他拽起来,旁边的大家笑成一团。孩子的家长也放下了心舒了一口气。大王好乖。我夸奖着大王,大王傻乎乎地伸着舌头扑过来抱我。抱着他的那一瞬间,我温暖了许多。养猫养狗之后,关注其他猫狗更多了,我的微博关注里,大多都是与宠物有关的东西。我还特意给CC和大王开了个微博叫“夏CC大王”,偶尔上去记录他们的成长。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一个很好玩的东西,猫狗日记。狗狗日记简洁至极:7:30起床啦!吃早饭,我超喜欢吃早饭!8:00伸个懒腰!我超喜欢伸懒腰!8:30坐汽车!我超喜欢坐汽车!9:00在公园散步!我超喜欢在公园散步!10:00回家啦!主人摸我的头!我超喜欢主人摸我的头!11:00洗澡啦!我超喜欢洗澡!12:00磨牙棒真好吃!我超喜欢磨牙棒!14:00睡醒了!我超喜欢中午的太阳!15:00玩球!我超喜欢玩球!16:00看电视!我超喜欢看电视!18:00骨头汤!我超喜欢骨头汤!20:00睡觉!我超喜欢睡觉!猫的日记却是:我隐约记得我被这个可恶的人类囚禁已经二百七十多天了。这些天经常有我的同类从窗口经过,他们用眼神在跟我交流什么,我只是告诉他们不要着急,总有一天会实现的。那个可恶的人类说我有些“过敏”,我觉得我有必要搞清楚“过敏”是个什么东西,然后把它当做自己的武器。愚蠢的人类经常享用美味的鱼汤和鱼肉,而我只能吃些油腻的难闻的饼干。但是,为了保存体力,我还必须得吃。这个人类还囚禁了一只漂亮而愚蠢的金毛猎犬,我认识这家伙,他愚蠢的程度堪比树上的鸟蛋。几乎每天他都能自由地出去玩,但是让我无法想象的是,他竟然还回来,我认为他的脑子一定是有问题,连早上的狗粮都吃得那么欢,竟然还那么享受那个人类的抚摸,天哪。窗台下头那只鸟,我观察了他二百六十天,我觉得他就是那个人类放在这里盯住我,不让我逃跑的,还特意弄了一个铁笼子包住他,不让他受到伤害。不过,呵呵,那个笼子是挂在房顶上的,只有一个简单的钩子和钉子,我心中的计划已经大概明确了。只要等到下一个雨天,愚蠢的人类就会过来开门窗,我只需要等到傍晚,借助房间里的凳子、桌子、橱柜,三连跳,从东北方向扑到那个铁笼子上,然后挂住摇晃几下,笼子的钩子就会滑落,在钩子离开钉子的瞬间我就能够起跳,跳到窗边的洗手槽上,窗户只要开了四厘米以上,我就能毫发无损地出去,然后我会在隔壁那一家的草地里趴着休息,一直到雨停,,这时候这个愚蠢的人类或许会发现我已经逃脱了他的掌控,可能会趁着夜色来找我,但是我只要不发出声音,他一定不会发现我。也可能因为雨太大,他不愿意来找我。又或许他根本不会发现我不见了。等到月亮升起来,我就沿着马路一直往西,与我的老朋友们会合。看完之后,我笑得眼泪都掉出来了。这真的极像猫和狗的心理。CC很聪明,她会每天准时叫我起床,虽然动作是抓挠咬,很不温柔。她很大力士,生气的时候可以推翻饮水机……她还很骄傲,只有在吃零食时,才会对我温柔一下。家里有装修时留下的红泥土,她把袋子抓烂,每天去玩红泥土玩得不亦乐乎,然后踮着红红的爪子爬到我的床上,跳来跳去,跳来跳去,于是多了许多红爪子印。一副有主意、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而大王,他总会吐着舌头跟着CC傻跑。就像CC扫化妆品在地上,他配合踩一样,他就是一只讲义气的狗。都说猫不亲人,可是CC却不一样,不管曾经的室友木木待她多好,不管后来弟弟与我同住和她多亲热,每次只要我在家,她都会睡在我的床上。而只要我在家,她便会和我同吃同睡,不管我睡得多翻天覆地,人家一准陪着我。而大王,虽然我在更多的日子里,充当了他的玩具,而不是他主人的角色。但是莫初说,只要我不在,大王的脾气就会异常暴躁。虽然他们打碎了我很多昂贵的东西,虽然他们经常占我的床,虽然他们睡觉会打呼噜,虽然他们会抢我吃的,虽然我每天都要帮他们清理臭臭的粪便。可是他们会一直陪着我,会在我孤单的时候钻进我的怀里,会在我对这个世界失望时用他们无辜的眼神温暖我。得猫狗如此,夫复何求。4在写这个文之前,我有很久都没有见CC了,因为要离开长沙这个城市一段时间。所以我一直在外面疯玩,连住家都少。偶尔莫初会带大王出来看我。大王现在俨然已经成为了莫初的狗,莫初让他往东,他不敢往西。我说:“这个小兔崽子,整个儿一白眼狼,不记得当初谁买的你。”莫初斜睨我说:“CC也是只白眼狼,她还不记得当初谁捡的她呢。”大王欺负我,CC欺负莫初。我哈哈大笑起来,这真是因果报应啊。我很想夏CC,也很爱夏大王。这些,便是这一年半来,我与他们的生活。我写了他们这么多字,回忆了与他们这么久的成长历程。从前,好像我们大多爱感激命运感激生活,其实这两年里,我只谢谢他们。是他们温暖了我那些孤单而寂寥的生活。虽然我写青春小说是一个煽情高手,但是对CC和大王,我却笨拙得不懂如何煽情。我记得他们给我带来的所有快乐,我会用相机记录他们每个月的模样,我会永远爱他们,喂饱他们,永不嫌弃他们。可是我却笨拙得表达不出对他们的爱。没关系。如果时光允许,就让我一直这样笨拙地生活吧,笨拙地爱他们,喂饱他们,永不嫌弃他们。喵星来的孩子水阡墨整整十年的时光在一起度过,漫长的却伸出手就可以丈量的时光。【倒霉兔子与18世纪英国贵妇】2010年是虎年,我二十四岁的本命年。年初的时候我去买了根红腰带,扎在腰里像村里唱大戏的土得掉渣。可是我迷信得很,指望这点红色为我驱走霉气,逢人便说自己走的是中国乡村六十年代复古风。三月中旬,闺蜜从山东来长沙找我厮混,我们一拍即合去了衡山烧香,在并不宽敞的面包车里我被绕来绕去的山路,和司机大叔横扫千军的车技颠得晕头转向。当时我们的身后坐了一对从台湾来的老夫妻来还愿,看见我的样儿,老太太给了我山楂味道的怪味台湾小零食吃。在销魂的眩晕中我心里隐约有种不祥的预感,想起了上帝拿着地球仪思考如何让世界和平也没办法让中国国足出线的笑话。为难啊,神也会为难的,我想我的霉气连衡山顶上的祝融哥都束手无策。那一年我都磕磕绊绊,祝融哥压根儿没瞥我半眼。闺蜜们离开是四月初,作为一个超级宅女夜猫子作者,她们离开后,我顿时陷入了狂欢后的孤独。每天醒来后天是黑的,睡觉时窗外初露晨光,日夜颠倒,全世界只剩下我一个人。孤独症发作的墨小兔同学是很可怕的,神经质,无比暴躁,像只发疯的兔子一样在屋子里蹦来蹦去,拉完便便对着马桶大吼:吃屎去吧你!当然有时候也会哭,因为我又一次养死了花店小姐推荐的生命力最顽强的芦荟小朋友。看吧,我是个不折不扣的讨厌鬼,连地球上的植物都无法忍受我。在黑夜里我站在窗户边儿看被城市灯光和大气污染成橘红色的夜空悲观地想,我一定是外星人丢在地球上的孩子,太格格不入了,真正的家在哪里?我不知道,答案或许终其一生都不会有。可是无论如何日子都要过,美食要照吃,电影要照看。听说王府井影城后街的宠物市场要搬家了。电影开场之前还有一小时的时间,我像往常一样去宠物市场遛弯儿调戏小奶狗们,当然王小熊同学是异常鄙视我这个不要脸的行为的,因为宠物市场的气味那叫一个黯然销魂。于是那个喧嚣到令人烦躁的午后我和Loki的妈妈丫头不期而遇了。那是一只非常忧郁的猫,静静地蹲在玻璃后面,金黄色的圆眼睛,浅鱼骨纹的美丽皮毛。与周围那些或玩猫爪板或睡觉打滚的猫们相比,她好像沦为阶下囚的18世纪英国美丽贵妇。她有完美高贵的出身也曾嫁给达官显贵,命运作弄她沦落至此,却拒绝任何人的垂怜。那时她的肚子已经很大了,我想她的孩子一定也会像她那样有一双美丽的忧郁的金黄色眼睛。店主是个叫小琪的漂亮姑娘,宠物市场里唯一的猫店。说是一见钟情也不为过,我的心在那瞬间沦陷在她忧郁的双眸里,已经开始幻想她孩子乖巧娇嫩的模样。于是我打仗似的交了订金。一公一母两只,算是娃娃亲。我才不要让他们隔绝了同类丧失了爱情孤独地生活着。在此之前,我从没想过有一天我平淡如水倒霉悲催的平凡人生会变得惊慌失措鸡飞狗跳。【新手上路的兔子妈妈与最爱小熊爸爸的小老虎萨提】五月时,太阳的温度已经十分炙热,我不出门,躲在家里长蘑菇。店主小琪打电话给我说,有只小折耳已经满一个半月了,可以来看看了。小折耳是小姑娘,妈妈是只蓝猫,爸爸是只黑色的英短,店主姑娘家的镇店之宝。小朋友却跟父母的颜色都不同,而是一只漂亮棕虎斑,跟外婆的毛色相同——在一窝小蓝猫中间她显得格外与众不同。可是她实在太小了,在同一窝小猫之中她显然太文静,一个多月大的小朋友瘦瘦的小骨架只有巴掌大,四肢还长了毛癣——那时的萨提是个不折不扣的小可怜儿。店主姑娘说:你最好等满两个月打了疫苗再抱回去,这么小你不好养的。我指着那只瘦得像小鸟儿一样的小朋友问:我能养活她吧?店主姑娘很保守地说:理论上是可以的,注意不要让她感冒,家里要注意消毒,毛癣要喷药,满两个月打疫苗——总之除了不用换尿布,照顾一只小奶猫的工程比照顾一个人类婴儿简单不到哪里去。几米的漫画里将我们的城市形容为钢铁森林,在这样冷漠冰凉的世界里,有时我会感知不到任何的安全感和归属感。在所有的工作和购物都可以通过一台机器来完成,与朋友之间的交流都依靠键盘屏幕和文字的传输的世界里,慢慢地,突然有一日发现自己所有的末梢神经都已经坏死。当一个巴掌大的小东西的一生如宿命般依附在你的生命里,人的心脏究竟能柔软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我已经融化了。我握着她柔软的小爪子轻轻地说:约定好了,我照顾你一辈子哦。于是萨提小姑娘就这样正式进驻我的生活。在希腊神话里森林之神的名字叫萨提尔,在我的眼中这个来到新家后就只会好奇地到处跑的小家伙,就像个在森林里探险的英勇的小老虎。于是王小熊先生对着这小小的一团外星生物表现出了极大的恐惧,走路怕踩到她,怕她掉进厕所里被冲走,怕她被邻居传说中的猫一样大的老鼠吃掉。对于萨提来说,王小熊爸爸的确是一团庞然大物,站在他的脚边时仰着头就像瞭望珠穆朗玛峰。可是男人和小猫咪的组合却是那么和谐友爱,相比可爱的小兔妈妈她更喜欢大块头的小熊爸爸,傻乎乎地趴在他胸前打着小呼噜睡觉,在他的身上跑来跑去。好几次王小熊先生不厚道地张大嘴试图把她的小脑袋咬进嘴巴里,我在一边看着几乎能被雷成霹雳焦娃。萨提小姑娘刚来的几天我内心的阴郁几乎一扫而光,因为她太小,睡觉都搂着,又怕压到她,小心翼翼地醒来就能在臂弯里找到她翻着小肚皮睡觉的小猫脸。不过有句妇幼保健院的广告语说得好:幸福中往往伴随着意外发生,X医院四百八帮您解决意外烦恼。虽然广告语让人忍不住在内心默默骂句“三字经”,可是套在萨提小姑娘身上却是无比的融洽——由于长沙这小孩儿脸似的天气,她孱弱的小身躯终于扛不过一场初夏的雨,华丽丽地感冒了。那时我正在赶一部小说,我的编辑鸡腿儿同学隔两天就发出:HAIHAI,我把任务排到七月了,你抓紧啊。身为闯荡小说界好几年的老油条作者,我总结出几条铁血规律。编辑呢,是分为不同类型的。当然不同类型要不同对待。最没水准的就是那种连环夺命每天催的编辑,累个半死,其实什么都拿不到,因为作者隐身不回话就能噎死你。最狠的是兵不血刃型的编辑,就比如鸡腿儿这种,轻飘飘的一句:我已经申请好书号了,出版日期定好了。意思就是说,丫可以不交稿,但是丫不交稿丫就会受到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折磨,丫有权保持沉默,可是丫的每一句保证都会成为呈堂证供。在如此可怕的编辑的摧残下,工作和萨提哪个更重?几乎没有任何的犹豫,初为猫妈的工作小狂墨小兔放下了工作,着急到食不下咽的地步。生病的小奶猫很虚弱,吐食拉稀打喷嚏,趴着不动,看起来一副随时翘尾巴的姿态。这下我终于明白了店主姑娘之前所说的理论上可以养活的意思,我急得快精神分裂了,按照兽医的电话遥控满大街地去买针筒。一般药房里是不卖针筒的,估计是怕违规操作。我一口气在小区附近跑了七八个药房,终于在崩溃之前在小诊所听到天籁般的疑问:姑娘,你买针筒干吗呀?医生来回打量我几次,默默不语,不知道在深沉个什么劲儿。王小熊在旁边淡定地加了一句:不要针头。医生立刻点头,我们规定是不卖的,既然这样就给你两个吧。我拿着针筒出门的时候,觉得满脑门儿都是大问号:有针头和没针头有区别吗?王小熊不屑地看了我一眼:人家要确定你不是买针筒去注射毒品啊。我差点儿暴走了:我这么热爱生活的孩子看起来像是吸毒分子吗?王小熊先生指着旁边银行的茶色大玻璃说:不像,你像精神病院停电跑出来的。茶色玻璃里的我跑得面色通红狼狈不堪顿时整个人委靡成霜打的茄子。要知道,我很久很久之前就已经开始爱美了,出门时一定要小打扮一下。哪能是这副滞销存货一样的臭德行?那段时间萨提小姑娘每天都要御用的饮品叫抗病毒口服液,王小熊抓紧她的四肢,我捏开下巴,要是被动物保护者拍到这一幕估计第二天的博客上的大标题就是:愤怒!快来人肉这一对虐猫的无耻狗男女!后来我才明白,人心能有多冰冷,就能有多柔软。萨提感冒好了以后,以每天一两肉的速度在生长着。偶尔她出现打喷嚏之类的症状,我已经可以像兽医院里牛X哄哄的女医生一样,淡定又熟练地单手喂药,往长癣的位置喷药,根据猫砂里的粪便来判断她的身体状况。有些技能都是在不知不觉中磨炼出来的,当然习惯也是。在萨提满两个多月时,她已经很能适应家庭生活了,我工作她就亲密地趴在我的腿上睡觉,我做饭,她就屁颠屁颠儿跟在我身后,会卖萌会撒娇,也会捣乱会搞破坏。有一天我从梦中醒过来,萨提蹲在我的枕边半睁半闭着眼看着我,那眼神又专注又深情,那一秒我突然觉得,或许我的生活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糟糕。【地盘争夺战和Loki的变态成长史】六月初,萨提小姑娘来到新家的两周后,她的独生女生涯宣布结束。我与王小熊把萨提的娃娃亲小男朋友Loki接回了家。Loki,神话中的火与恶之神,是传说中的邪神。我们中国人的俗话说是祸害遗千年,这样的名字应该能保佑他健康长大。他是英国小贵妇的第三个孩子,继承了母亲那双金黄色的忧郁眼睛和浅鱼骨纹的皮毛。我抱着他开门时,萨提小姑娘欢快地从沙发上跳下来迎接,我把Loki放在她面前天真地指望他们能够一见钟情。事实上把他们放在一起的瞬间我感动得无以复加,原来萨提比Loki高小半个头,俨然已经开始有姐姐的架势了。她闻了闻胆小地往后躲的Loki,顿了顿,突然喵呜大叫一声扑上去狠狠咬住Loki的颈毛。那时刚满一个半月的Loki根本不是大他半头的萨提的对手,土匪去占别人老窝都要抢钱抢粮抢娘们儿,在萨提的眼中Loki是个无可饶恕的入侵者。我跟王小熊对看一眼,我一把抄起Loki,他一把抄起愤怒小战士般的萨提,几乎同时吼:不许欺负新来的!可是社会规律就是如此,在公司里的新人总是要对早来的前辈稍微谦虚一点,等到你混成了老资格再去对比你更新的指手画脚。新来的Loki显然也懂得“我进入了别人的家”这样的道理,于是就抱着客人的谦卑姿态小心翼翼地在这个家里生活了下来。在猫的世界里,他们的领域观念非常强烈,感受到家园被入侵后的愤怒和攻击性可想而知。最初的日子,Loki的日子非常地难过,他小心翼翼地用着萨提的猫砂盆,吃着萨提的猫粮,边吃边回头观察小熊爸爸有没有把那个发疯的小母夜叉抓紧。在我和王小熊的努力撮合下,萨提小姑娘像个小疯子一样无时无刻不找机会对Loki发动战争。小客人Loki则无条件地抱头投降,或许他的心里会默默地在问,我为什么在别人家里?我的爸爸妈妈和哥哥们呢?我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里呢?不知为什么,我确定Loki最初是想离开这个可怕的家的。俩孩子无法和平共处,最痛苦的却是我,好好的一个高等智慧生物却白痴一样趴在地上劝架,而且丝毫不起作用是一件多么令人绞手绢默默流泪的事啊。我跟店主姑娘打求助热线:小琪,萨提总是打Loki,你们家那一群猫是怎么相处的啊?小琪姑娘无比自豪地说:小猫就是打来打去的,过一段时间就好了。好吧,于是我天真地指望他们能不打不相识,最好再打出青梅竹马的感情来,从此“你是风儿我是傻,缠缠绵绵逛天涯”——可是这种天真的想法在我某天早上起床看见Loki血迹斑斑的耳朵时轰然破碎爆炸。我气得快疯了,大叫:王小熊,你女儿把我儿子咬伤啦!王小熊也抱住萨提大叫:你这个小浑蛋!从那天早上开始,萨提和Loki开始了长达两个多月的在同一个家却隔离饭盆、猫砂盆和房间的生活。Loki生活的房间是我的工作间,萨提小姑娘活动的空间是他的四倍,可是萨提用她尖利的小嫩指甲边号叫边挠门,一副要把这小男狐狸精抽筋扒皮的架势。而Loki则乖巧地趴在我的腿上盯着门,高度警惕那可怕的小母夜叉突然冲进来。我想Loki对我的依赖和信任就是在那时建立的,每天喂食,梳毛,抱着他睡觉,幼年时的Loki有双忧郁安静的眼睛,在工作到筋疲力尽或者烦躁不安时,一低头看见他静静注视的目光,心里就能神奇地安定下来。那年的夏天我的脑袋里已经完全忘记了倒霉不倒霉这回事,一睁眼就看见几只硕大的关键词:写稿。赚钱。买猫粮。买妙鲜包。买猫砂。买未来猫宝宝的猫粮。买未来猫宝宝的妙鲜包。买未来猫宝宝的猫砂。我简直就像传说中的打了鸡血一样,欢乐地写小说,炫耀我的这对宝贝,整天美滋滋的,生活都有了奔头似的。以往一个人在家时沉默的屋子开始爆发出我的高分贝的威胁声:萨提!谁叫你进来的!不准打架!Loki!不准把猫砂扒出来!不准和萨提打架!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身为小男生的Loki已经长得和萨提一样大了。他也开始英勇地主动去找萨提的碴儿,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啊。解放区的天是人民的天啊,这也是老子的家啊,拼啦!即使我在睡梦中也能听见噼里啪啦喵呜喵呜,猫语翻译过来应该是“X你妹”“滚出老子的窝”“谁准你睡我的女人了”“那个人类女人是我的老保姆”之类的争吵声。俩孩子势均力敌,能从屋内打到屋外,再从屋外打进屋内。我当没看见心中默默念大慈大悲咒,打死一个少养一个都是浮云啊浮云!【变成石头的兔子和只活在记忆里的外婆】夏天过去就是秋天,与夏天不同的是,它又不声不响地过了几个月。这几个月里,萨提和Loki已经有大猫的架势了。萨提小姑娘从央视九套的《亚马孙丛林》纪录片中学会了豹子姐的高贵和冷艳,开始对于卖萌撒娇一类的动作不屑一顾。而Loki很雷人地从忧郁的小爷们儿变成了爱撒娇黏人的卖萌货,他深爱着我,每时每刻都要待在我的身边。甚至我睡梦中喘不过气,一睁眼就能看见一副硕大的猫脸在我眼前正愉快地打呼噜。幼时Loki喜欢以我的肚子做跳板,从地上跳到我的肚子上再跳到沙发上完成轻巧伶俐的三连跳——终于有一天Loki玩三连跳的时候一腿蹬得我差点吐出血来。原来他们都有六七斤重了,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猫的童年短暂得好似握不住似的。二十四岁的噩梦就在我沉浸在甜蜜幸福中突如其来,中秋节前夕的早上,我熬了整夜工作刚睡下不久,突然被电话铃声惊醒。我迷迷糊糊地拿起电话,母亲带着哭腔的声音响起来:倩倩,你姥姥好几天不吃不喝了,你快点回来吧。我“哦”了一声,茫然地挂了电话,在电话机前呆呆地坐了一会儿,而后平静地查最近一班长沙飞往济南的机票,是售完。半小时后,我拎着匆忙收拾好的行李坐上了计程车。早上八点从长沙出发,转北京,再飞济南几经兜兜转转,从晨光初露到了外婆的病床前已经是大半夜。我丝毫不记得那一天是怎么过的,脑子里是空白的。外婆是我最亲的人,“文化大革命”的时代她怀着母亲,跟出轨的丈夫离婚后,嫁给了外公生下母亲,外公对母亲视如己出。她养育着外公亡妻的儿子,而后又生育一个女儿和两个儿子。母亲二十岁那年跟父亲订婚不过十八天后,外公从隔壁村庄看唱戏回来突发疾病去世,外婆从四十几岁开始守寡,最小的孩子是我的三舅,当时只有九岁。在农村死了丈夫的寡妇是很受欺负的,人人都看不起,她却能给两个儿子都盖上新房娶上媳妇儿,给两个女儿准备齐全的嫁妆。可是最终她老了,眼睛不好了,儿媳对她刻薄冷漠,儿子对她厌恶,因为她的“没用”把每年仅仅十块钱的花销扔在地上。我在她的床头,看见破旧的屋子里,十几年前后院却从没给她端过一碗热汤的继子夫妇在屋子里说三道四,三舅和三舅母悔恨不已的哭声,二姨还在哭着抱怨年轻时她出力最多嫁妆最少,二舅母因为亲戚拎来的鸡蛋没送去她家只给连水都快咽不下去的外婆端来一碗没有一丝油星和鸡蛋穗子的白面汤。外婆的这一生就是中国旧社会妇女坎坷又悲剧的缩影。于是我在不会说不会动的外婆耳边说:姥姥,你放心我,你快走吧。外婆咽气时是中秋节当日,从头到尾我一滴眼泪都没有掉,也不难过,我盼望她去另一个世界,这里太苦。从山东回到长沙后,我很长一段时间里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Loki并没有忘记我,他在我的腿边蹭,冲着我叫,对着我撒娇,用嘴巴蹭我。萨提也一反常态地过来趴在我的腿上睡觉。以前觉得非常有趣和快乐的时光却让我完全无法提起兴趣。我觉得烦,厌恶,看见他们在打闹都觉得非常碍眼。我觉得自己身体内部有什么东西在发生变化,外婆走了,我的一部分情感也死掉了。白昼和黑夜交替,太阳东升西落,世界周而复始。我按部就班地生活,与朋友聚餐时大笑,逛街时对漂亮的衣服爱不释手,在网上跟编辑因为交稿时间讨价还价,与闺蜜一起抱怨物价上涨太快八卦某明星的坊间传闻。可是自己一个人在家时,看见萨提和Loki这对越长越漂亮,油光水滑的皮毛除了睡觉就是玩闹的家伙内心充满了冷淡和疑问。我心里在问自己,不公平,为什么这么不公平?为什么做猫要比做人幸福那么多?已经不会大哭也不会大闹,我坐在客厅里意兴阑珊地看着电视,俩孩子靠着我睡觉,我听见自己骨头缝隙里冷得发抖的抽气声,胸腔里装的不过是块跳动的石头。王小熊先生整个冬天都小心翼翼待我,给我温暖和温柔。除了他,Loki是最爱我的人,无论我如何推开他不理他凶他,他都会像做错事的小孩子一样小步小步地蹭过来。光滑的皮毛,圆滚滚的身体偎依在身边,很暖——可是皮肤上温度如何才能传达到心里呢?一个人的心能多柔软,就可以坚硬到什么程度。二十四岁,真是倒霉透了。【不想死去的小兔妈妈和很想很想你的Loki】刚失去了外婆的兔年,母亲决定全家来长沙过年,一个是让祖父母了解下我生活的地方,另一个是让刚失去母亲的母亲换个环境散下心。家里一下子来了好多人,从没见过这么多人类的孩子们吓得东躲西藏,每天都缩在小小的角落里。当然我丝毫不同情他们,我麻木不仁,我冷漠地躲在自己制造的茧中轻言欢笑,把这个年景过得无比热闹。看见他们犹如被遗弃的孩子躲在看不见的角落里,我心里有种平衡感,是的,每个人无论是谁终将因为时间会被遗弃,老了没用了,就会被遗弃。我的内心有种微妙的痛恨感,而这种痛恨如跗骨之蛆让人恶心却又神奇地得到一点点的救赎。除夕夜时小区里到处都有放鞭炮的,我在工作间里拉开窗纱往外看。北方习惯守岁,全家一起看《春节联欢晚会》时,我突然听见Loki在工作间里怪里怪气地叫。我走进工作间才发现Loki趴在窗户边上,天,我竟然忘记关窗纱,Loki在那里叫可是却看不见萨提——糟了,肯定掉下去了!这是八楼,即使是有九条命的猫我也不认为她可以幸运地活下来。那一瞬间“再也见不到萨提”的恐慌让我的脑袋里成为真空状态,时间和空间感都消失了。死亡这件事如此清晰地摆在眼前,重要的人的生命在眼前逝去,前一秒还是温热的后一秒就再无气息,永远地,再不会回来了。几乎是立刻,我跌跌撞撞往楼下跑,跑到一楼窗下的空地很怕自己看见满眼的血肉模糊。太幸运了。什么都没有。我茫然地站在原地,心里的庆幸越放越大,这时我听母亲在八楼喊我:没掉下去,钻衣柜里去了!真冷啊,南方的冬天好似吸满了水的海绵,手脚都迅速凉透。可是血液重新开始流动了,滚烫的血液流经全身动脉经脉直达心脏,突如其来的复苏让我感觉到久违的疼痛。不能再失去什么了。我大口地喘气,眼泪汹涌地往外流。在心房里酝酿了太久的眼泪流出来以后,人突然活了过来——或许人类就是一次次地死去再复苏的动物。只要内心深处那粒种子还在,总有灵魂会拉着手静静地用微弱的爱来为它汲取温暖,只要还在呼吸,总有一天,它会醒来。有时候我会觉得很抱歉,萨提和Loki只有我,我要拿走他们的幸福或者生命轻而易举。而他们——或许不懂如何给我带来幸福和快乐,可是他们只是单纯地想待在我身边,一直,最好到死。在最初将他们带回家的时候,我只是太寂寞了,养只团子似的宠物在身边陪伴而已。得给他们一个家,直到死,我才能放手——这才是猫孩子们将生命交托与你时,你该有的坚定的觉悟。当“陪伴宠物”的概念在相处中点滴成为“我的孩子们”这样的概念,你会因为工作调动就把自己的孩子送走吗?你会因为孩子在家里打破花瓶在地毯上拉屎而将他们扔出家门吗?你会因为他做错事而从此厌恶你的孩子吗?你会——遗弃他吗?时间是2011年3月,温度开始复苏的春天,我重新理解了“生命的意义”,彻底走出了那片阴霾——有些思念我也只能将它遗留在记忆里了。春暖花开的日子,我与朋友去了云南旅行。走过丽江看过雪山,晒了不要钱的阳光。在生病时有陌生的客栈老板娘做软软的粥给我吃,也有网友的朋友来探病,人与人之间不再有隔阂,在大研的客栈院子里对着一树樱桃花东拉西扯大声地笑。而后去看上关风下关花苍山雪洱海月,在风花雪月里吹着洱海边的风坐在花树下看苍山日落。那样美丽的日暮,眨眼间好似这一生都融化在这深蓝浅紫的晚霞里。在旅行的途中我不止一次地在想那俩孩子会不会寂寞,或者干脆忘记我。作为记忆力很差的喵星人,遗忘也是可以原谅的——可是说不失望是不可能的。忐忑间,回家时我打开门叫了声:Loki!在沙发上睡觉的俩孩子抬起头,Loki顿了顿,喵呜大叫一声冲过来。我顿时受宠若惊了,不仅没有遗忘,还有,我很想念你吗?他也懂得思念之情了吗?如果他会说话的话,会不会说,我一直在等你,我很想你?【Loki的恋人癖和时间是把杀猫刀】上面的话题真是沉重,王小熊先生总是说他养的兔子是个哲学家,应该开堂授课,广施善缘,拯救世界的责任就交给超人、蜘蛛侠、L、旋涡鸣人、路飞,还有你了。我瞬间又被他雷成霹雳焦娃,问:我是不是还要开坛作法,顺便捉个妖驱个邪什么的?不记得什么时候了,王小熊先生有天问我:你是想做一个快乐的小傻子呢,还是做一个痛苦的哲学家?在我们家快乐的小傻子就是Loki小朋友,痛苦的哲学家就是我,而快乐的哲学家是萨提。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发觉萨提开始习惯性地稳健地趴在极远的地方观察一家的生活。在Loki成年后在欢脱路线上杀出一条血路,越来越不像一只公猫以后,处在求偶年龄的萨提姑娘就再也不看他一眼了。即使如此完全脱离了“忧郁”“猫美少年”“小乖乖”这些萌系词汇的Loki也完全没有成年男猫的觉悟,对萨提这样冷艳的美女丝毫不感冒,而是每天跟着我的脚跟孜孜不倦地在屋子里跑来跑去。只要我叫一声“Loki酱”,他就立刻兴奋地回应一声“喵呜”跑过来站着抱小腿求爱抚。有时我在厨房里做饭,孩子干脆抱着我的小腿不撒手,我只能“有神”地像残障患者那样拖着一条腿走来走去——不知道他的英国贵妇妈看见他这副脑残的样子会不会后悔把它生下来。偶尔王小熊也会疑问:他是不是小时候缺爱现在恋母?这个事情很严重,马上被列为我们家S级的观察任务,因为俩孩子一岁多了,按照猫界的年纪已经是要谈恋爱生小奶猫的年纪。那边一堆觊觎小奶猫的闺蜜们虎视眈眈,你就按照你们的规矩大意地结合就好了,玩儿什么恋母?可是很坏菜的是,萨提是绝对不喜欢Loki的。女孩子眼中的王子应该是身体强壮有着洁白或者纯黑的光滑皮毛,能从一楼矫捷地攀爬到八楼,有着深情邪魅的眼神和王者般的“霸气侧漏”,它们来去如风,很酷地敲开玻璃,为心爱的猫姑娘送上限量版的鱼子酱妙鲜包!而更坏菜的是Loki才不在乎她到底喜不喜欢自己,因为他更喜欢的是人类。比如家里这只巨型的墨小兔姑娘有75D的柔软胸部可以揩油,还能蹲在她的脚下看她的内裤穿的是性感的黑还是卖萌的粉,更鼻血的是巨型墨小兔还会跟他一起洗鸳鸯浴,搂着小兔的脖子洗澡才是猫生最低调的奢华——不过老子最讨厌的就是电吹风了!简直吓死爹了!面对这一对不合拍的孩子我不止一次地开始怀疑我失败的家教,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是多么美好的词汇,我甚至有段时间迫不及待地想要看见猫宝宝。那娇弱的小身躯稚嫩的叫声闭着眼在萨提的肚皮下拱来拱去地吃奶。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已经开始怀念他们小时候的样子了。听说作为母亲的心态就是如此,一边希望孩子快点长大,等孩子长大离开身边后才会奢侈地怀念他幼年的依赖。——算了,说不定现在这样最好,不会有孩子来分走小兔妈妈的爱。【可以丈量的时光和最终的约定】2011年的平安夜,我烤着火箱吃着零食与王小熊先生看湖南卫视的《快乐大本营》。家里的两盆芦荟长势妖娆,盆栽九里香和非洲茉莉叶色浓稠,王小熊送给我的小雏菊在水中静静地绽放着。而我的两个猫孩子则静静地依偎在沙发上打呼噜,那甜蜜的,相依为命的模样。姿态与我和我的王小熊先生如此相似。他们会打架咬破对方的耳朵,为了一包妙鲜包而争得你死我活,还会因为小兔妈妈抱了其中一个所以另一个躲得远远的表示抗议。可是他们也会一起扒翻垃圾篓,一起玩同一块鸡蛋壳,也会一起搞破坏把沙发当猫爪板在我愤怒的大叫声中掩护对方逃窜。有很多次我看见他们一起蹲在窗户上看着外面的小区里笑着叫着的小孩子。他们或许永远都无法学会和平相处,也无法懂得什么叫相爱,可是他们更离不开彼此。还有四个月他们就要满两岁了。蓝鲸可以活一百岁。大象可以活七十五岁。马可以活五十五岁。长颈鹿可以活三十岁。海豹可以活二十岁。大熊猫可以活二十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