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nel A V 刻骨的爱人

Channel A V 刻骨的爱人张小娴[人物表]夏心桔:电台节目《Channel A 》的主持。初入行时,是个没自信的女孩,幸得当时的上司徐致仁赏识。徐致仁:十六岁那年半工半读在电台主持节目。年仅二十四岁已成为节目总监。才华横溢,聪明感性。二十六岁时突然放弃如日中天的事业。刑立珺:曾经是电台最红的唱片骑师,气质出众,早有慧根,后来的际遇是她自己也想不到的。林珍欣:外婆何母亲都是著名的童书作家,本身却没有丰富的想象力。害羞内向,在家里经营的租书店帮忙,几乎浪费了自己天生一把动人的声线。沈露仪:林珍欣的旧同学,为人活泼积极,却有点死心眼,渴望在别人身上寻找温暖。朱薇丽:林珍欣和沈露仪的旧同学,成长于一个简单而幸福的家庭。她在乐器行里教小提琴,一段伤感的初恋也在那里发生。郭轩华:租书店附近小学的代课老是,羞涩文静。某年秋天,常到租书店借书,却始终没勇气向林珍欣表白。陈平澳:郭轩华的好朋友,本来是个聪明活跃,满怀理想的青年,经历了一段滑铁卢的初恋之后,人变得浪荡和消极。李恩如:陈平澳的同学,一直暗恋他,却始终失望。徐惠之:李恩如的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既有很深的友情,也有更深的嫉妒,终成陌路人。范文芳:十七岁时当郭电影明星,后来负笈外国,修读艺术,成为著名的陶塑家。她长得美丽脱俗,是陈平澳的梦中情人。第一章 与爱共沉沦初相识的穷日子里,他们常常喝一种便宜的德国白酒Blue Num,酒瓶的招纸上有几位俏丽的尼姑。相聚的这天晚上,他叫了这个多年没喝的酒。“你要喝一点吗?”他问。“你这是讽刺我吗?”她以宛若天堂的声音说。他笑了,严肃而真诚地说:“是祝福。”“我戒了酒。”她温柔地说。然后,她又说:“你也不要喝太多。”“我喝酒不会醉,喝咖啡才会。”他说。“你还是酗咖啡吗?”她问。“有些东西很难戒掉。”他望着她,她的头发刮得很短,像一张栗色的短毛毯子覆盖着头颅。卸去脂粉的脸,消瘦了,苍白了,跟从前一样的清丽,双眸却更见慧洁。她披着褐红色的长袍,脚上穿的是一双德国Birkenstork卡其色麂皮大头鞋。“还可以穿名牌鞋子吗?”他有点奇怪。她笑了:“我们都穿这种鞋子,很好走路,而且进出庙宇时方便。这双鞋是在伦敦买的,没想到现在用得着。是你陪我一起去买的吧?”“嗯,那天我们刚到伦敦,你原本穿的那双鞋把你脚踝的皮都磨破了,我们走了几家百货店,你的脚踝在淌血,你竟然还不肯随便买一双,千挑万选才买了这双大头鞋。没见过爱美爱成这个样子的。”露天酒馆外面,一辆送货的车开走,扬起的灰尘在日光下亮亮地飞舞,想起如烟往事,他沉默了。如今不再是往事了,说是前尘,也许更合适。十六岁那年,他半工半读在电台当唱片骑师,少年得志,什么都不放在眼里,除了她。刑立珺比他早一年进电台,说得上是他师姐。上司把他们编成一组,要他跟她学习。第一次在电台见面的时候,他销魂荡魄地爱上了她。那时,她已经有一个要好的男朋友,他从没见过这个男人,也不想见。没见过面,他心里尚且那样妒忌,见到面,他无法想象那种季度有多么煎熬。他常常想办法接近她,知道她预约了录音室录音,他便也预约相连的录音室录音,隔着录音室的那一面厚玻璃,偷偷地看她。可她偏偏对他特别冷淡,好像是有意折磨他似的。上司要她指导他,她却从来没有。终于有一天,两个人在录音室里,她听完他的录音带,没说话,低头剪辑自己的录音带。“你为什么不肯教我?”他按捺不住问。她抬头看着他,说:“我也只比你早来一年。”“你为什么讨厌我?”“谁说我讨厌你?”“你完全不理我!”他像个受伤的小孩似的。“你又不是小男孩,为什么要别人照顾?”她冷冷地说。“因为知道我喜欢你,你就讨厌我。”她没好气地说:“你这话就不合逻辑了。首先,我并不知道你喜欢我,其次,我为什么要讨厌一个喜欢我的人呢?”“女人就是这么难以解释。”她笑了:“你对女人了解多少?你才不过十六岁。”“你也不过比我大两年。”“那就是说,我成年了,你还没有。”她一边说一边收拾面前的几卷录音带,撇下他一个人,离开录音室。他坐下来,把她刚才除下俩的耳机戴上,沉醉在她耳朵的余温里,并相信自己刚刚踏出了美好的一步。那时他太年轻了,以为爱情无非是一场战役,成王败寇。隔天半夜,在录音室的走廊上碰到她时,他走上去,单刀直入的问:“你会考虑我吗?”“徐致仁,你真讨厌!”她皱着眉说。“你终于承认你讨厌我了吗?讨厌就是喜欢。”“你是一个讨厌的人,并不代表我讨厌你。”“那你是不讨厌我喽?”他兴奋地说。“你真是个自大狂!”“自大狂才不会请求你考虑他呀!”“谢谢你的好意,我不想人家说我勾引未成年少男。”“我十六岁了,而且是我勾引你。”他抗议。“我也不想给一个十六岁的少男勾引。”她没理他,一股脑儿走进录音室。他跟在她后面,说:“那天你才说我不是小男孩。”她眼睛没看他,说:“你不是小男孩,但也还不是男人。”他没想到如此坦率的热情,换到的竟是她的蔑视。他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伤害,眼睛望着脚下的地板,无法说一句话。她大概知道自己说的话有点过分,那一刻,却如何也放不下面子。何况,是他首先挑起火头的。她拿了一张唱片放在唱盘上,用沉默代替歉意,直到她发现他悄悄离开了录音室,她才觉得心里有点抱歉,但她很快说服自己,那不是喜欢一个人的感觉。他躲起来打了一个晚上的鼓,浑身湿淋淋的,粉不出是汗还是泪水。他恼恨自己的浮夸。他本来是个内向而且自视极高的人,天知道为什么,在她面前,却成了个登徒浪子,难怪惹她讨厌。他恨这两年的距离,恨这相逢太晚,像作弄一样降临。他恨不得快点长大,又或者是,能够戒掉她。他有好几天都故意躲开她。那天黄昏,外面大雨滂沱,放学后,他冒雨跑上斜坡,回电台上班。快到电台的时候,他看见一辆黑色的跑车停在那里,她撑着伞从车上走下来,幸福地朝驾驶座上的男人挥手,又叮咛了几句,然后目送着车子开走。他连忙放慢脚步,免得在大堂碰到她。然而,他进去的时候,她还在大堂里。两个人尴尬地并排站着。他为了证明自己是个男人而几天没刮的胡子已经让她看见了,他担心这样反而显得他的幼稚。一瞬间,他变得妒忌又沮丧,决定爬楼梯上去算了,总比丢人现眼好。“我由这边上去!”他没等她回头来就拐个弯爬楼梯。“那天很对不起。”他愣住了,发觉她跟了上来,站在楼梯下面。他心都软了,说:“没关系。”她粲然地笑了。走了一层楼之后,他站住了,回头望着她,幽幽地问:“他对你好吗?”她默默地点头。“你爱他吗?”他还是不肯罢休。她盯着他看,一张脸发红,生气地说:“徐致仁,你以为自己是谁?我的事不用你管!你没资格!”说完最后一句话,她气冲冲地走下楼梯。他懊悔地杵在那里,狠自己再一次把事情搞砸。过了一会,他听到那走远了的脚步声又走回来了。隔着一层楼的距离,他满怀希望地等着,去发觉她冲上来狠很地盯着他看,朝他吼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不教你吗?我是根本没有什么可以教给你!你比我出色太多了!我妒忌你!我是毒剂你!”看着突然边得弱小的她,他呆住了,很想把她抱在怀里。没等他伸出双臂,她掉头走下楼梯。他冲下去,没想到她突然往回跑,两个人几乎撞个满怀。她抓着扶手,漾着泪水的双眼既吃惊又觉得的这个场面有点滑稽。她一边抹眼泪一边笑。“我们讲和吧”他首先说。他舍不得惹她生气。她喘着气,微笑点头。“我不会再缠着你,只要他待你好。”那一刻,他才知道,只要她快乐,他什么都愿意。他把对她的爱藏起来,化为友情。他们成了的无话不谈的朋友,彼此只有一个禁忌:她从来不在他面前提起她的男人,他也不在她面前提起他正在交往的女孩。那几年的日子,他们常常走在一起。他总会跟她买了相同的唱片,两个人不约而同喜欢同一段歌词、同一本书、同一首诗,甚至是食物。她喜欢的,他就喜欢。他为她放弃了当歌星的机会,因为相信她不会欣赏这种虚荣心。他在电台扶摇直上。他努力所做的一切,无非是想得到她的青睐。他藏起了对她的爱,几年间,那份爱却在他心里开出更翻腾的花。一天夜里,他接到她的电话,他在电话那一头呜咽着说:“你可以过来吗?”他连忙穿上衣服出去,连袜子都穿了两只不一样的。她头埋两个膝盖之间,在床上哭的死去活来,告诉他,她失恋了。他心里竟然有些窃喜。然后,认识以来头一次,她告诉他,她和男人的那段爱情,从相识到相爱,所有的往事,所有的回忆,都成了撕心裂肺的怀念。一瞬间,他由窃喜变成沮丧,恍然明白她爱得有多深,她甚至早已认定那是她厮守终生的人。“但他已经离开你了。”他说。“跟他一起,我觉得自己是个幸福的女人。”她抽抽搭搭地说。“我也可以令你幸福!”他说。她抿着唇,伤心地朝他看。“我可以的!”他紧紧地把她搂在怀里,身体因为激动而抖动。过了一会,她突然咯咯地笑了。“你笑什么?”他问。“你两只脚的袜子不一样!”她指着他双脚说。“我急着出来见你。”他说。她泪汪汪的眼睛感动地朝他看。他温柔地抚摸她汗湿的长发,把她整个人抱在胸怀里。这是他长久向往的幸福。他以为能够成为好朋友的两个人也将会是完美的情人,现实却一再挫败他。跟她一起的日子,她总是忽冷忽热。当她冷淡的时候,他出于毒剂而否定她是想念以前的男朋友。他永不会忘记她失恋那天晚上所说的一切,也不会忘记雨中的电台外面,她幸福地对车上的人叮咛的一幕。当他因为妒忌而饱受煎熬的时候,她却只是埋怨他的不成熟和孩子气,还有他那可怕的占有欲。他们经常吵架,和好,然后下一次又吵得更厉害。他常常跟她说:“我爱你。”每一次,她只会反过来问:“我有什么值得你这样爱我?”他由忠地说出她所有的好处,然后,她还是会感伤地说:“假如我们分开了,以后,你还是会爱其他人的。”她曾经坦承妒忌他的天份,可她不妒忌其他一切。假如妒忌也是一种爱,他渴求她的妒忌,却总是失望。直到后来,他觉得电台的新人夏心桔很有潜质,刻意栽培她。一天,他们因为小事在电台的升降机里吵架,她突然生气地质问他:“你为什么对夏心桔特别好?”虽然感到无辜,他却也享受了妒忌的爱。她原来还是会妒忌的。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告诉他,她想到欧洲去看看,然后到法国念书。第二天,他马上回去电台辞职,那时,他才二十六岁,已经是电台的节目总监。那天晚上,他把这个决定告诉她。他心里知道,她离开的一部分原因是这段关系令她沮丧。“我又不是不会回来的,你不用为我辞职。”她说。“我就是怕你不回来。我不可以让你一个人在外面感到孤单。”“你以为两个人一起就不会有孤单的感觉吗?”她难过地说。“让我陪你吧。我爱你。”“我有什么值得你这样爱我?她凄然问。“已经再没有任何理由了。”他用身体把她包裹着。再没有理由了,除了爱。在欧洲的头几年,他们改变了原先的计划,去了许多地方,最后才在巴黎安顿下来。他在家里做编曲的工作,生活不成问题。异乡相依为命的日子,去依然时好时坏。叫人恋恋无法放弃的,也许是所有的好都比以往好;然而,每一次的坏,也比以往坏。留在法国的第二年,他发觉她偷偷跟别人交往。他一直假装不知道。他从没想过自己竟然这么窝囊,他以为不去承认就等于没有,也就不会失去她。一天,他煮了饭等她回来,她说过,希望他有一天能为她下厨。那天,他笨拙地煮了烤鸡,她却说:“我吃过饭了。”草草吃了几口便躲进房里。他走进房里,站在她跟前,颤抖着声音问她:“你是不是跟别人一起?”她红着眼睛说:“你为什么要假装不知道?”“我害怕你会离开我。”他无助地说。她怜惜地抚摸他的脸,流着泪说:“我不值得的。”“你爱他吗?”他问。“我已经不懂得爱了。”她哭着把头埋杂他的胸怀里。他能够明白这种背叛,他也想过要背叛她,假如能够爱上别人,也就可以不爱她了。但他做不到。他以为自己原谅了她,原来他并没有自己所想的那么宽大。他一直记恨。他很容易就会怀疑她跟那个人暗中来往。他讨厌这段失去信任的爱。这个感觉是那样痛苦,跟他同床共寝的人,难道会不知道吗?看来眼前正在消逝的爱情,他恼恨自己什么也做不到。哪天,他打了一整天的手机都找不到她,她回来的时候,他试探地问:“为什么找不到你?”“你找过我吗?”她从皮包里摸出手机,发觉手机一直关上了。“原来我没开手机。”她边走进房间问:“你找我什么事?”他走进去,看见她背朝着他脱衣服,他把她拉过来,想跟她温存。她躲开了,说:“很累啊!”他把她拉向怀里,她别过脸去,说:“我今天不想。”他没理她的反对,把她按在床上。她使劲推开他,说:“你不要这样好不好?”他发狂地掐住她的手臂,吼道:“你到底要怎样测试我对你的爱!”“你干什么?你弄痛我了!你放手啊!”她挣扎着。你把她掐得更紧,歇斯底里地说:“你这贱人!我爱你!”她吃惊地望着他,说:“你再不放手,我会恨你的!”看到她痛苦的脸,他放手了,伤心欲绝地说:“你本来就恨我!”“我太恨你了!”她爬起来,哭着说:“我恨你长不大,恨你无法给我安全感!恨你这样迁就我!恨你陪我来这里!恨你对我的要求!恨你爱我比我爱你多!你为我所做的一切,只会令我惭愧和内疚!你知道惭愧和内疚的感觉有多难受吗?”“对不起!”他的眼睛朝她悲伤地看。“爱情没有对或错,我们都努力过了。我和你都太自我,也太自以为是了。我们都以为自己是亚当和夏娃,却不明白,一旦被逐出伊甸园,就是另一个故事了。我们根本不应该偷吃树上的禁果,一旦超越了那条界线,落到生活里,我就是会伤害你,你就是会原谅我。我们最后会互相憎恨的。”她用深情的眼睛回报了他的悲伤。他无法否定她说的一切。她终究是世上最了解他的人。多少年了?他们用牙齿恨恨地互相撕咬,直到一天,身上的伤口太多了,再也难以愈合。她离开了巴黎的家,没说要去哪里。失去她的日子,只有那三只鼓陪着他。鼓打得太多了,有一段日子、他的耳朵甚至听不到微细的声音。他本来拥有引以为毫的听力,那只耳朵天生就有一流的音感。她走了,一切都不再重要。一年后,他接到她的电邮。她在西藏拉萨。他马上买了机票到拉萨去。在一座庙宇外面,他看到了隔别了好象三十年那么长的她。她的头发刮得很短,像个大男孩,身上穿着褐红色的长袍,肩上挂着一个黄色布袋,神清气爽地朝他走来。他一下子就惊呆了。“我这个样子是不是很难看?”她微笑着问。他摇摇头,说:“不,你瘦了。”“正好减肥啊!”“一年前来这里听课,很是感动,所以做了这个决定。”刚刚下机的他,被高山症折磨,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的故人忽然模糊了。“我还没有出家,也不是什么看破红尘,我在这里找到了内心的平静,想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我真的从来没有令你觉得自己上个幸运的女人吗?”他问。“你令我认识自己,俞认识,却俞不了解,边俞迷茫。还是幸福比较简单。”“你追寻的就只是那种简单的幸福吗?”“幸福是不可能追寻的,也无法掌握。幸福是一种感觉。觉得自己是个幸福女人的那种感觉,对女人来说,是和重要的。”“我明白了。”他无可奈何地说。“以后,要令别人幸福啊!”“不会了。”他依恋地朝她看。她回去神庙里,他追上去问:“我可以写信给你吗?”她站定,回头,说:“谁还要写信?”然后,她从背包里拿出一部轻巧的手提电脑,说:“现在的庙宇都很现代化了,电邮给我吧。”看着她消瘦了的身影小时在眩目的阳光下,他撑不住了,头昏昏地拦了一辆计程车回到旅馆去。他在床上折腾了一夜,意识朦胧中,他哀哀地想起她那天说的伊甸园的故事。他的夏娃回到无罪的伊甸园去了,留下亚当,与爱工沉沦。后来,他离开了欧洲,回到香港,带者他的挫败与愧疚回到他和她相识的地方,这里有最美丽的回忆。一天,他接到她的电邮,她回来了。他以为她要回来他身边,在酒馆见面的时候,却失望地看到她那一身女尼的装扮。他点了一瓶Blue Nun,为她献上挚诚的祝福。人生本来就是一出荒诞剧,他做梦也想不到此生最爱的女人成了女尼,隔绝了红尘里的他。“你为什么会回来?”他问。“我要去印度见一个师傅。”他觉得奇怪,从西藏直接去印度的可以了,她根本不需要绕一个圈。“对你,我还是有一点牵挂。”临别时,他以宛若天堂的声音说。只要听到这句话就足够了。他在她清澄的眼里读到了他俩的故事,那些永不会磨灭的故事。他曾经以为他们的爱情已经消逝了,原来从未消逝,反而因为距离而照亮,由从前的固执与狂热转化为悠长的依恋。也许有一天,由于太想念他,她会回到这片红尘来。那一刻,她会明白,最深的爱,超越了深度,是无法测试的。他对她的爱,是神庙、天堂和地狱也隔不断的。不管她成了一个清心寡欲的人,还是成了火葬场上的一缕青烟,他的灵魂还是会无可救药地为她起舞飞旋。第二章 嫉妒的翅膀那天在咖啡馆外面碰到他的时候,她不敢相信他就是那个背影的主人。他拄着拐杖,身上的衣服有点邋遢,正在排队买咖啡。然而,那把习惯绕到耳后,留到脖子的头发,那副没有框眼镜,高瘦鼻子,还有清癯的身影,都有七分神似。他大概感觉到有个人在后面盯着他看。拿了咖啡之后,他朝她缓缓转过身来,她看到她不愿见到的事实:隔别七年,他成了一个身体残缺的人。还来不及说些什么,他眼里涌出难过的泪。一瞬间,他意会到她在想些什么,他一只手拿着咖啡,一只手拉起松垮垮的裤管,露出一截上了石膏的腿来。她知道自己太神经质了,尴尬地抹去脸上的泪水,却已经掩饰不住眼里的潮湿。或许是被她傻气的眼泪感动了,带着一抹久别重逢的微笑,他首先说:“夏心桔,很久不见了,你好吗?”“徐先生。”她从前是这样称呼他的。“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两个人在咖啡馆坐下来的时候,她问。“一年前。”他说。“你的腿为什么会受伤?”“前几天在家里换灯泡的时候摔下来。”他呷了一口咖啡说。“你还在电台吧?”他问。“你没听电台吗?”他摇了摇头,一副已经不关心的样子。带着失望的神情,她说:“我现在主持晚间节目。”“是十一点档吧?”她点了点头。“你现在一定是最红的唱片骑师了。”她腼腆地摇头。在他面前,她永远算不上什么。“摔断了腿,还走来买咖啡?”她问。“没办法,我酗咖啡。”他笑笑说。徐致仁就住在咖啡馆附近。陪他回去的路上,她告诉他,她从两星期前开始在这附近跟一个英印混血的女人学瑜珈。“要不是摔断了脚,我也想去学。”他开玩笑说。他住在一栋三层楼高的旧公寓顶楼,没有升降机。“早知道会摔断腿,我就租最底下的一层楼。”他吃力地爬上楼梯。他拿出钥匙开门,外面阳光灿烂,屋子里却只有一线从灰灰斑垢的窗子透进来的阳光。日久失修的公寓没几件像样的家具,映入眼帘的是从地板堆到天花板的唱片,惊人的数量比得上电台的音乐图书馆。一张高背红绒布椅子旁放着一台电子琴和三只鼓。“你还有打鼓吗?”她问。“偶然吧。”他一拐一拐的走进厨房,倒了一杯水给她,告诉她,他为外国的唱片公司编曲。她这才知道,这几年来,有好几首她觉得很了不起的歌是他编的。他没用本名,她也就不知道许多个晚上萦绕她心头的歌原来出自他手。在相逢之前,他们早就在音乐里想见。她拿起鼓棍,敲了一段,她的鼓,是他走了之后学的。一段失落的情感节拍再一次在她心里回荡。她放下鼓棍,嗓子因为紧张而发紧:“徐先生,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让我每天帮你买咖啡吧!”她重由拿起鼓棍敲鼓,像个逃避现实的人似的,没有抬起眼睛看他,害怕他会说不。就这样,每天上完瑜珈课之后,他不但带咖啡来,也来为他做饭,替他买日用品和收拾地方。她知道自己的厨艺很勉强,怕他会吃腻。有时候,他会扶他到楼下,用她那辆小房车载他到海边吃一顿下午茶或是晚饭。大多数时候,她会留在屋子里,戴上耳机,沉醉地听他收藏的唱片,一听就是几小时。兴之所至,他会用电子琴弹一段他刚刚编好的曲给她听。有时候,他会一整天不说话。遇上这些时刻,她会怀疑自己是否不受欢迎,心里觉得郁闷。然而,第二天,看到他的笑容,她放心了。她渐渐像许多年前那样,熟悉他的脾气。他一点也没有改变,会有突然而来的好心情,又会无端端地闹情绪。她灭有问他这七年间发生了什么事。她终究是有点怕他的。刚刚考进电台的时候,她是个没有自信的新人。那一年,除了她之外,还有两女三男一同受训。男的不说,那两个女的都长得比她漂亮,唱片骑师需要的是一把动听的声音,然而,一张姣好的脸是无往不利的通行证。这方面,她是有点自卑的。她长得大概不难看,但太平凡了。她甚至怀疑那把她一直为之沾沾自喜的声线,是否也没有她自己以为的那么好。训练班的导师有好几位,其中一个,就是徐致仁,他十六岁那年半工半读在电台当唱片骑师,独特的主持风格,沉浑的声线和音乐才华,让他锋芒毕露。当时有唱片公司打算捧他当歌星,他拒绝了。只有二十四岁,他就当上了电台的节目总监。他的办公室里有一台电子琴和三只鼓。大家都知道,要是那天他把自己关在里面弹琴,就是心情好。要是里面传来愤怒的鼓声,那便最好不要去惹他。她不知就里,挨过一棍。那天,她有急事找他,敲了门,没等他回答,就一头冲进去。“徐先生!”她这三个字还没说完,他把手上的一支鼓棍朝她头顶扔去,那双汗湿的眼睛生气地瞪着她吼到:“白痴,滚出去!”她慌忙退出去,带着一肚子的难堪和委屈,躲起来哭了很久。后来她知道,这种时候,只有一个人胆敢走进去,并且能够让他安静下来,那就是邢立珺。邢立珺当时是电台最红的唱片骑师,主持晚上十一点档的节目。她的声音宛若天使,人长的美丽,蓄着一把长直发,很会打扮。她比徐致仁大两年,两个人是电台里的一双璧人。即使走到任何地方,他们也是耀目的。她很羡慕邢立珺,假如她长得那个样子,人生的路会好走很多。假如她有她的运气,她就不用太努力了。假如徐致仁是她的男人,她会是个幸福的女人。所有这些想法在她里面生出一种奇怪的情绪。当那些男同事私底下赞美邢立珺的时候,她会沉默。女同事在背后讨论邢立珺的化妆和衣服的搭配时,她从来不表示意见。她也不像班上另两个女同学那样,常常像小影迷般找机会接近邢立珺。但是,她每晚也会听邢立珺的节目,甚至把节目录下来重复再听。那时她身边有男朋友,她却控制不了对徐致仁的仰慕。这种暗暗的恋慕不带一丝罪恶感,她相信这种感情是有一点点超然的,是凌驾于男女之情的一种欣赏和向往。这中羞怯的感情她努力地藏得很深很深。徐致仁教了她很多事情。她从来不知道自己是出色的,直到训练班毕业之后,通宵节目刚刚有个空缺,徐致仁起用她当主持。其他同学还不过在别人的节目里当个跑腿,而她竟然可以当主持。她怯怯地接下这个任务,心里的压力大得可怕。她不能让他失望。大家都说她的声线跟邢立珺有点相像,天知道为什么,她那时决定要模仿她。第一晚开始,她用刑立珺的语调说话,用刑立珺的方式停顿,这一点也难不倒她,几个月来,她都在重复听邢立珺的节目。她很快就知道这种模仿是多么的愚昧。一天半夜,当她播出节目里最后的一首歌,徐致仁冲进直播室,他气得满脸通红,使劲拍了一下台,吼道:“你在模仿谁?”她吓得楞在那里,抓住额头上耳机,不知道怎么办。“你以为你是谁?你一点都不尊重自己的工作!你以为我听不出来吗?”他将她的耳机扯下来,把她赶出直播室。她哭着给他推了出来。一瞬间,她的自尊破碎了。她蹲在幽暗的长廊上,哭出一汪羞惭和难堪的眼泪。徐致仁从直播室出来的时候,她抽抽噎噎靠着墙站起来。“你跟我来。”他冷冷地抛下一句。她默默地跟在他后面,他走进其中一间录音室,坐在控制台上,朝她说:“你明天不用做节目了。”她死命忍着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有那么一刻,她认为今天晚上做发生的一切无非都是邢立珺跟徐致仁说了些什么。邢立珺害怕新人的威胁,他要保护自己的女朋友。她咬着牙,狠狠地望着他。“明天开始,你每晚在这里等我。”她不明白他的意思。“你每晚在这里做一段节目给我听,直到我觉得你可以了,你才可以回到你的节目去。”原来他并没有打算放弃她。“夏心桔,你要做你自己,你是很有天份的。”他说。那一刻,她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眼泪。她在他面前呜咽,呜咽里有微笑。“谢谢你,徐先生。”她一边哭一边说。那天以后,她每晚在直播室里对着他做一段不会播出的节目。那时他们独对的漫长时光。直到一天,他说:“你可以回去做节目了。”她反而舍不得回去。她要走的落还有很长,但徐致仁给了她信心。她不禁会想,他对她是特别的。她不知道那时因为她的天份还是因为别的。在录音室里,有好几次,当他们面对面的时候,在萦回的歌声里,她感到彼此之间有一种异样的音调。她对他有了许多憧憬。一天,回去电台的路上,她看到徐致仁的车,车上载着邢立珺。邢立珺大半个身子亲昵地栖在他身上,他单手握着方向盘,跟她谈得很愉快。车子在她身边驶过,她像泄了气似的,愈来愈慢。她突然有一种难言的酸涩,她以为徐致仁对她是特别的。一旦跟邢立珺相比,她又算得上什么?不过是个黄毛丫头罢了。她不明白徐致仁为什么爱上一个年纪比他大的女人。虽然邢立珺看上去很年轻,但是,将来,她会看上去比他老的。她是妒忌邢立珺吗?她才不会承认。她怎会妒忌一个比她老的女人?然而,她唯一胜过邢立珺的,也不过是年轻罢了。她一直以为邢立珺没把她放在眼里。一天,她在大堂等升降机,升降机下来了,那道门徐徐打开,里面一对男女正在吵架。女的说:“你为什么对夏心桔特别好?”他们完全没发现升降机门已经打开了,夏心桔就站在外面。邢立珺看到她,板着脸走出升降机,朝着直播室走去。徐致仁一个劲儿走出电台。她只好装着什么也没听见。她走进去,按了层数,升降机门关上,她抬头望着楼层显示屏,心里既高兴也担心。高兴是因为她引起了邢立珺的妒忌,担心是害怕徐致仁因此疏远她。后来有一天,她在走廊沙锅内碰到邢立珺,她躲也躲不开,完全缺乏处理这种场面的经验,只好靠着墙往前走,邢立珺却走过来,大方地跟她说:“你的节目做得不错,努力啊!”那一刻,她倒反而显得小家子气了邢立珺的大方不是伪装的,她不恋栈名气,在最红的时候,毅然决定去欧洲读书。徐致仁竟然愿意为她放弃如日中天的事业,陪她去追寻梦想。几年后,有人在欧洲碰见过他们,以后就再没有他们的消息了。后来,听说他们分手了,两个人都没回来,像消散了似的。七年来,她经理了爱情和友情的挫败,重又变成孤单一个人。三年前,她终于当上晚上十一点档的主持,《Channel A》连续三年成为收听率最高的节目。可惜,一手栽培她的徐致仁没能看到这一天。七年的岁月流转如飞,命运好象轮回似的,在这个时刻让他们重逢。冻结在时间里的一些感觉,并没有因距离而消灭,反而更清晰。她毕竟长大了,不再是那个羞涩的女孩。她有自己主持节目的风格,也有了自信。跟他面对面的时候,没以前那么畏缩了。那天黄昏,在咖啡馆里,徐致仁把上了石膏的腿搁在椅子上,说:“我记得你很爱哭。我从没见过女人像你这么能哭,更没见过哭得这么难看的!”她拿起他那根拐杖,威胁着说:“你不怕我把你另一条腿也敲断吗?”“好啊!那我就不用走路。”“你有想过回去电台吗?”她问。徐致仁摇了摇头。“你不觉得可惜吗?”“有什么可惜?”他反过来问。她答不上来。“你是觉得我现在这个样子很可惜吧?”她的脸发红,无法掩饰相逢以来她心中的想法,她的确是觉得他失意。“天意总有礼物和失落,我享受生命的每个阶段。”一瞬间,她了悟自己多么的狭窄。她以为自己长大了,已经够成熟去了解人生,在这个仅仅只比她大几年的男人面前,她原来还是很肤浅。“你明天会来吗?”他问。她点了点头。“我有东西给你。”“是什么来的?”她好奇。“你明天就知道。”他神秘地说。隔天,她满心期待来到他的公寓,发觉他腿上的石膏不见了,石膏壳和拐杖丢在地上,旁边还有一把电锯。她一拐一拐的在屋里走来走去。“你干嘛把石膏锯断?医生说要两个月才可以拆石膏的。”“已经四十天了!”“你怎可以——”她话还没说完,她拧开那台音响,把一只手指放在唇上,要她听听。她静了下来,听到一段颤动心灵的音乐。她杵在那里,沉醉地听着,双手合十,放在嘴边。“是我特别为你编的,给你练习瑜珈时用。”她提起一条腿往后踢,上半身俯前,跟地面平衡,张开双臂,像飞翔似的,用一个瑜珈式子来感谢他。“原来只需要一条腿,我也能做。”他提起断过的那条腿,摇摇欲坠。她连忙上前扶着他,说;“你还没有完全康复的。”“我请你出去吃饭!你煮的东西难吃死了!”“你今天的心情看起来很好啊!”“我有心情不好的时候吗?”她笑了:“喔,没有,你一向并不情绪化!”那天晚上,她在节目里播了这段音乐。嘴上带着幸福的微笑,她说:“是一个很久没有见面的朋友写给我的。”夜里,她窝在床上,听的是同一段音乐。他是她向往的人,她为他做过许多青春年少梦。那种她曾经以为的、凌驾于男女感情之上的欣赏,她后来当然明白,根本就从来没有超脱于男女之情。那段日子,她展开了嫉妒的翅膀,千回百转,在他身边盘旋。待到她长大了,她才了解嫉妒是青春的心灵,带点卑微却不卑鄙。她因为嫉妒而认识自己。隔天,她满怀高兴走上他的公寓,带了一本食谱,为他做菜。“这次你一定会满意!她说。“她煮了一大锅沸水,把牛骨和番茄丢进去,说:“牛骨汤很有益的。”“她回来了。”他站在厨房的门槛上说。“谁?”她一边切番茄一边问。“邢立珺。”他说。她的眼睛沮丧地朝他抬起来,问:“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昨天晚上接到她的电话。”“喔,她好吗?”“我不知道,我们还没见面。”“你们会见面吗?我在这里会不会不方便?”她匆匆收拾散置在流理台上的东西。一个洋葱掉到地上,滚到他脚边,他弯身拾起那个洋葱交给她,说:“还没约时间。”“喔。”她点了一下头,匆匆从背包摸出一副太阳镜戴上。“你干什么?”他问。她把洋葱皮剥开,回头跟他说:“你出去吧,这里有油烟。”他无奈退了出去。她戴着眼镜切洋葱,眼泪一颗颗地掉到指缝间。她用手去抹眼睛,流的眼泪反而更多。她煮了一锅非常难吃的菜,两个人默默无语。她收拾了碗盘,拖延着洗了很久,害怕一旦离开,便没机会再来。她终究还是要走的。幸好,他一向不喜欢开太多的灯,在昏黄的灯下,也许没注意到她哭过的眼睛。临走的时候,他说:“你不是说不再听电台节目的吗?”他没说话。“觉得怎样?”她问。“我的眼光没有错。”他微笑说。“谢谢你。”她朝他苦涩地笑。然后,她把门掩上,独个儿走下楼梯。就在这个时候,她突然听到从楼上传来的琴声。那是道别的琴声吗?当天晚上,在节目里,她播了徐致仁为她编的那支歌。带着落寞的心情,她说:“谢谢你告诉我,天意总会有礼物,也有失落。”在咖啡馆相逢的那天,他说他的腿上要六十天才复原,她陪他度过了四十天。这段美好的时光,就像当天每个晚上她在录音室里对着他一个人做节目的那段日子。生命的故事在轮回。七年前,她不过是他和邢立珺那个故事里的小波澜。七年后,她依然只是个小波澜吗?第三章 租书店的秋天外公留下的这片租书店坐落在一条宁静的小路上。自从外公和父亲过世之后,这里就由外婆和她打理。小小的租书店是她长大的地方。打从有记忆的那天起,她几乎没离开过这里。这种生活说是乏味也不是乏味,反正她从没见过比这里不乏味的生活,也就无所谓乏味了。她也安于这种生活,只要在柜台后面,就可以知道四季的变换,无须跨出去一步。就像现在,当对面小公园围栏上的牵牛花初开的时节,附近那所小学男校也开学了,是租书店最忙碌的时候。当黄桐树上的枯叶飘落,就已经是深秋了。再过一段日子,秃秃的枝桠会宣告隆冬的降临。她根本不需要望向对街那么远,租书店旁边的盆栽店对季节的反应比公园更要敏感一些,店里几乎每个月都换上一些新的盆栽,前些时候还在卖熏衣草,这几天已经放满鸡蛋花了。在这里,她能够看到比四季微笑得多的时序:那就是一天的流逝。这么多年来,这种流逝的方式几乎没有变化。早上,会有上班族在书店外面匆匆走过。当一群群小男生背着书包挤进来喧喧嚷嚷的时候,就是学校放学了,那时是四点钟。再晚一点,她的旧同学朱薇丽经过的时候,总会跟她点头微笑。再晚一点,外婆和她也就结束租书店的一天,到公园外面的车站等车回家。有两条路线往东区的巴士和往返机场的快车是在这里停站的,常常有人拖着行李上车下车。时间,就 外面的脚步之间流逝。她很明白外婆为什么舍不得把租书店关掉,对一个老人来说,这种日子容易打发。何况,这里每天还会跑进来许多活泼的小男生,不啊外婆簇拥着。满头卷曲银发的外婆看上去就像一位慈祥的校长,七十多岁的脸上。还带着一点孩子气,这也许就是她从前为什么会写儿童故事的缘故吧。她有一颗不老的童心。兴头来了,外婆会跟那些小男生说故事。遇到爱看书的男生,她会推荐一些她认为值得看的书。有时候,她很佩服外婆那么健谈,照理她这个孙儿身上也该流着外婆的血才对,她却从来也羞于主动去跟别人亲近。她宁愿躲在柜台后面,一边做功课,一边戴着耳机听音乐或是电台节目。这阵子,她最喜欢的那个电台在招募唱片骑师。 “你想改变生活或者改变对生活的看法吗?”这句宣传口号常常在她耳边回响。有一次,她刚好望着电脑屏幕上那一页会计学的功课,这不就是她目前的生活,甚至是她以后的生活吗?她大学入学试的成绩,就像她中学每一年的成绩,证明她并不比别人聪明和幸运。考不上大学之后,她闲闲散散了一段时光,知道这样子不是办法,便跑去报读公开大学。选修会计,要说有什么特别的理由,也许就是会计不需要很好的英文吧。英文一直是她的弱点,首先是念不好,因为念不好,渐渐变成敬畏,却又不得不去面对,于是,英文不好,竟然就像是一种缺陷。香港是个虚荣地,你数学不好,地理不好,甚至中文的成绩不好,别人不会怎么看你,但是,英文不好,就连自己都觉得好像矮了一截似的。所以,她有时候就觉得租书店的生活实在是无悔于她。直到一天,一个人闯了进来,就像一片不知名的叶子轻轻飘落在她心上,让她发现,远在生活的那边,原来还有一方天地。这一天,她坐在柜台后面戴着耳机听音乐,一边低着头,嘴巴一开一合地吹着自己额前的刘海。当她专心做着这种无聊的玩意时间,一个声音在柜台前面响起。“请问租书需要什么手续?”她抬起头,一个穿着凉爽的夏日衬衫的男孩子站在那里,比柜台高出大半个身来。她因为被看到那种蠢蠢的玩意而尴尬地笑了笑,问:“你要租哪本书?”“就是这两本。”原来,他不知什么时候进来了,早已经在书架上选好两本小说。“我们每本书要三十五块钱的按金,还书的时候就退回给你。每本书的租金是七块钱,可以保留两天。过期还书的话,每本每天就要罚五块钱。”她一本正经地说,然后,她问:“你要租吗?”男孩子带着羞涩的微笑朝她点头,从钱包里拿出钞票付钱。“你等一下,我写一张按金单给你。”她边说边打开租书用的那本记录本,翻到今天那一页,指着空白的那一行,说:“麻烦你把名字写在这里。”当他写好了,她已经把找赎和按金单放在他面前了。“谢谢你。”他把书揣在怀里,转身走出租书店。等了一下之后,她伸出脖子去,看到他站在对街的车站,一边看书一边等车。她把脖子缩了回来,看见那本本子上面方方正正地写着三个字:郭轩华。她把租出去的那两本书写在他的名字旁边。这两本书正是她近来觉得非常好看的推理小说。不是没有其他人租出看过,然而,刚刚她发现他要租的是这两本书时,她觉得跟他有点亲近。她对他有一种她对其他人没有的好奇心。整个九月天,他几乎每隔两天就会来租书,还书十分准时,书也保持得很干净。他每次进来的时候,总会跟她微笑点一下头。她发现他通常是在学校午饭的时间和放学之后来,而且从来不会在礼拜天出现,她猜想他应该是那所男校新来的教师。踏入十月天,当盆栽店外面的鸡蛋花换上了金盏花的时节,只要知道他那天会来还书,那么,从早晨开始,她心里就有一种热切的期待。等到他来了,她还是装着很平常的样子。然而,自从他出现以后,时光流逝的方式突然跟以往不一样了,变成是两天两天的、就是租书和还书相隔的时间,中间靠着一种暧昧的期盼来过渡。一天,郭轩华来的时候,外婆刚好出去了,书店里只有她一个人,比平常都要宁静。他在书架前面看书,那天,他看了很久,她在柜台后面也一直低着头看书。这段两个人单独共处的漫长时光,就像初始的爱情那样突然地降临,她正在看的虽然是杀人凶手把尸体抛到大海的情节,那一刻,她心理却充满了天堂。后来有一天,他来的时候没带背包,怀里揣着几本书。他还书的时候,她瞥了一眼,最上面的那本是小学五年纪的英文课本。原来,他是教英文的,她的心突然虚了一下,想起自己那种很勉强的英文程度,心情便有些萎顿了。过了两天,她虚荣地买了本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带回租书店去。她以前只读过中文译本,从没读过英文版。她一边读的时候一边想着当他来的时候,怎样可以不经意地让他看到她正在读一本英文小说。当他来的时候,她却把书藏在桌子底下。她不想说谎,这会让她瞧不起自己。她终于还是用了好几个通宵逐字逐句的把书读完。当一个人不是为了考试而去读一本书,便会变成享受。由于她觉得自己也开始懂得一点爱情,她读的时候特别投入。读完那本书,她觉得自己的英文好象一下子进步了不少。再见到他的时候,她就没那么心虚了。一个周末的下午,她在公园旁边的车站等车回去大学上课,偶尔抬起头的时候,发觉郭轩华就在她旁边,也是在等车。他看到她,两个人互相点了一下头微笑。他们从来没有在租书店以外的地方相逢,一刹那,大家都显得有点拘谨。她朝巴士来的方向望了好几回,又怕他发现她的窘迫,这时候,恰恰有一片黄叶飘落在她脚边,她于是装出一副休闲的样子,斜着头去欣赏那片落叶。车来了,她礼貌地跟他点了一下头道别,径自上车去。她找了个靠窗的空位坐下来,并开始低头读她带在身上的那本小说。车子开的时候,她的灵魂还依恋地留在车站,想着他说不定会目送着巴士离开。一瞬间,他体会到离别原来也是一种微小的幸福。她把书合上,轻轻靠在椅背上。夕阳懒懒散散的余辉头国车窗洒落在书上和她的手背上,她朝车外望去,嘴角不期然泛起一个甜美的微笑。光阴的脚步从这一天开始又有了改变,是昼短而夜长。每个晚上,她期盼着黎明的来临,那便可以早点回书店去,在永昼的时光里等他出现。这样的日子是充实的、飞快的。隔壁的盆栽店已经放满圣诞花,为这条平静的小路换上节日的气氛。十二月初的时候,她和外婆就像过年一样,略略把书店布置一下,也预备了一些圣诞卡和圣诞装饰。十二月的一天,她在柜台后面无聊地翻那本租书的记录本时,无意中发现郭轩华在一个月之内重复租了同一本小说。她不免浮想联翩。他为什么重看一本推理小说?他是太喜欢还是忘记自己看过这本书?抑或,这里的书,他想看的都看了,为了要来,唯有重复租同一本书?她看着租书本上的那个书名《一个灵魂私下的微笑》,这难道是一个暗示?一种暧昧的喜悦顷刻间笼上心头,她感到自己灵魂私下的微笑。隔天,她买了几本新书,等到他快要来的时候才放到书架上,免得给其他人租了去看。他把那本《一个灵魂私下的微笑》带回来,放在柜台的时候,她朝他微笑,他也朝她微笑,大家都没说话,好象在等待两个灵魂自己聊天似的。“珍欣,我要出去一下。”外婆这时跟她说话。这第三个灵魂一下字打断了两个灵魂私下的神交。“喔,知道了。”她应了一声,便又在柜台后面坐下来。他走了之后,她连忙把那本《一个灵魂私下的微笑》从头到尾翻了一遍,又拿起来甩了甩,发现里面并没有一张字条掉下来的时候,她不免有点失望。然而,《一个灵魂私下的微笑》不是比任何说话更有意思吗?等到他再来的时候,他在货价上找了一会,然后走到柜台前面,问她:“请问有没有一盒的圣诞卡,那边只有一张张的。”她走出柜台去看了看,想起最后一盒圣诞卡早上卖了,回头跟他说:“隔天会再送来,你隔天再来吧。”“喔,好的。”除了他头一天来租书店的那一次,这天是他们说话最多的一次。她看着他走出书店,朝学校的方向走去,身影消失在朦胧的远处,那一刻,一个突然而来的念头鼓舞了她。夜里,她咬着笔杆,趴在床上,在一本空白的本上想着要给他在圣诞卡上面写些什么。她写了:“请常来租书店”,她很快就把这一句删掉,这一句听起来就像是招揽生意。她又写了这一句:“我们交个朋友好吗?”这句也不行,太幼稚了。结果,她写了满满的一张纸,还没有一句是满意的。隔天,他再来的时候,身上换了一件套头毛衣。“圣诞卡在那边。”她指了指墙壁上的货架。他选了一盒二十张的圣诞卡,拿到柜台付钱。她从桌子底下摸出一盒十张的迷你圣诞卡,在他面前很快地晃了晃,说:“这盒小的是送的。”然后把两盒圣诞卡一起放进胶袋里。在他还没来得及看清楚时就塞了给他。他拿着两盒圣诞卡,犹豫了一会,想说什么又终究没说。她的脸一下子发红,连忙低下头去,装着忙别的事情。待到他的脚步声逐渐远去之后,她才敢抬起头来。在她送给他的那盒迷你圣诞卡里,她在其中一张写上“你选的书全都是我也觉得很好看的,没想到我们这么接近。祝你圣诞快乐。”,又写上她自己的名字,然后夹在第二张圣诞卡之后。这是对《一个灵魂私下的微笑》的微笑的回答。然而,隔天他没来,那些小男生也两天没来,她才想起学校的圣诞假期已经开始了,怪不得他前一天没有租书。在一天比一天长的日子里,她终于等到学校的假期结束。那群小男生又如常地进来围着外婆听故事,但郭轩华始终没有再出现。他是故意避开她,还是因为某些原因,已经离开了学校,她无从知道。经过了一个漫长的冬天,当公园里的洋紫荆翻翻腾腾地开过一遍,再度换上牵牛花开的时节,他始终没有来。新的学年开始,又来了一批新的小男生,一个个出神地听着外婆说那些她说了许多年的故事,也夹杂着一些新的故事。四季像往年一样地流转,一天的流逝又回复到他来之前那样。圣诞节临近的一天,她接到旧同学沈露仪的电话,约她跟朱薇丽一起吃饭,每隔一段日子,她们三个会见面聊天。她有好几个月没见过沈露仪了。这天出门的时候,天气有点反常地冷,她穿上几年前去世的父亲留下的一条深灰色羊毛颈巾出去。这条颈巾是父亲穿了很多年的,穿暖了。她很喜欢,觉得特别配自己。她早了一点来到这家意大利小餐馆,她坐下来,把颈巾除下,卷起来整整齐齐地放在旁边的椅子上,低头听着耳机里放的音乐。过了一些时候,一个轻快的声音在她面前响起。“对不起,你等了很久吗?”她微微抬起头,看到跟沈露仪一起来的竟然就是郭轩华。她的脸紧了紧,伸手去拉头上的耳塞,一边的耳塞扯了下来,另一边去还半吊在肩膀上。“让我来介绍,这是林珍欣,这是郭轩华。” 沈露仪一边说一边把手套甩在桌子上。他腼腆地点了点头。“你们认识的吗?”他朝她笑了笑,又朝沈露仪笑了,边坐边说:“去年我当了三个月的代课老师,学校附近就是她家的租书店,我常去租书的。”“原来是这样。” 沈露仪说,又问:“朱薇丽呢?她不是和你一起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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