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数那些叫思念的羊

细数那些叫思念的羊作者:张晓风细数那些叫思念的羊 第一部分第一章 我在记得是小学三年级,偶然生病,不能去上学,于是抱膝坐在床上,望着窗外寂寂青山、迟迟春日,心里竟有一份巨大至今犹不能忘的凄凉。当时因为小,无法对自己说清楚那番因由,但那份痛,却是记得的。为什么痛呢?现在才懂,只因你知道,你的好朋友都在,而你偏不在,于是你痴痴地想,他们此刻在操场上追追打打吗?他们在教室里挨骂吗?他们到底在干什么啊?不管是好是歹,我想跟他们在一起啊!一起挨骂挨打都是好的啊!于是,开始喜欢点名,大清早,大家都坐得好好的,小脸还没有开始脏,小手还没有汗湿,老师说:“某某某”“在!”正经而清脆,仿佛不是回答老师,而是回答宇宙乾坤,告诉天地,告诉历史,说,有一个孩子“在”这里。回答“在”字,对我而言总是一种饱满的幸福。然后,长大了,不必被点名了,却迷上旅行。每到山水胜处,总想举起手来,像那个老是睁着好奇圆眼的孩子,回一声:“我在。”“我在”和“某某到此一游”不同,后者张狂跋扈,而说“我在”的仍是个清晨去上学的孩子,高高兴兴地回答长者的问题。其实人与人之间,或为亲情或为友情或为爱情,哪一种亲密的情谊不能基于我在这里,刚好你也在这里的前提?一切的爱,不就是“同在”的缘分吗?就连神明,其所以神明,也无非由于“昔在、今在、恒在”,以及“无所不在”的特质。而身为一个人,我对自已“只能出现于这个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感到另一种可贵,仿佛我是拼图板上扭曲奇特的一块小形状,单独看,毫无意义,及至恰恰嵌在适当的时空,却也是不可少的一块。天神的存在是无始无终的无限,而我是此时此际此山此水中的有情和有觉。读书,也是一种“在”。有一年,到图书馆去,翻一本《春在堂笔记》,那是俞樾先生的集子,红绸精装的封面,打开封底一看,竟然从来也没人借阅过,真是“古来圣贤皆寂寞”啊!心念一动,便把书借回家去。书在,春在,但也要读者在才行啊!我的读书生涯竟像某些人玩“碟仙”,仿佛面对作者的精魄。对我而言,李贺是随召而至的,悲哀悼亡的时刻,我会说:“我在这里,来给我念那首《苦昼短》吧!念‘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读那首韦应物的《调笑令》的时候,我会轻轻地念:“胡马胡马,远放燕支山下。跑沙跑雪独嘶,东望西望路迷。迷路迷路,边草无穷日暮。”觉得自己就是那从唐朝一直狂驰至今不停的战马,不,也许不是马,只是一股激情,被美所迷,被莽莽黄沙和胭脂红的落日所震慑,因而心绪万千,激情不知所止。看书的时候,书上总有绰绰人影,其中有我,我总在那里。《旧约?创世纪》里,堕落后的亚当在凉风乍至的伊甸园把自己藏匿起来。上帝说:“亚当,你在哪里?”他噤而不答。如果是我,我会走出,说:“上帝,我在,我在这里,请你看着我,我在这里。不比一个凡人好,也不比一个凡人坏,我有我的逊顺祥和,也有我的叛逆凶戾,我在我无限的求真求美的梦里,也在我脆弱不堪一击的人性里。上帝啊,俯察我,我在这里。”“我在”,意思是说我出席了,在生命的大教室里。几年前,我在山里说过的一句话容许我再说一遍,作为终响:“树在。山在。大地在。岁月在。我在。你还要怎样更好的世界?”第二章 正在发生去菲律宾玩,游到某处,大家在草坪上坐下,有侍者来问,要不要喝椰汁,我说要。只见侍者忽然化身成猴爬上树去,他身手矫健,不到两分钟,他已把现摘的椰子放在我面前,洞已凿好,吸管也已插好,我目瞪口呆。其实,我当然知道所有的椰子都是摘下来的,但当着我的面摘下的感觉就是不一样。以文体作比喻,前者像读一篇“神话传说”,后者却是当着观众一幕幕敷演的舞台剧,前因后果,历历分明。又有一次,在旧金山,喻丽清带我去码头玩,中午进一家餐厅,点了鱼——然后我就看到白衣侍者跑到庭院里去,在一棵矮树上摘柠檬。过不久,鱼端来,上面果真有四分之一块柠檬。“这柠檬,就是你刚才在院子里摘的吗?”我问。“是呀!”我不胜欣慕,原来他们的调味品就长在院子的树上。还有一次,宿在恒春农家。清晨起来,槟榔花香得令人心神恍惚。主人为我们做了“菜晡蛋”配稀饭,极美味,三口就吃完了。主人说再炒一盘,我这才发现他是跑到鹅舍草堆里去摸蛋的,不幸被母鹅发现,母鹅气红了脸,叽嘎大叫,主人落荒而逃。第二盘蛋便在这有声有色的场景配乐中上了菜,我这才了解那蛋何以那么鲜香腴厚。而母鹅訾骂不绝,掀天翻地,我终于恍然大悟,原来每一枚蛋的来历都如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盗天火,又如《白蛇传》故事中的〈盗仙草〉,都是一种非分。我因妄得这非分之惠而感念谢恩——这些,都是十年前的事了。今晨,微雨的窗前,坐忆旧事,心中仍充满愧疚和深谢,对那只鹅。一只蛋,对她而言原是传宗接代存亡续绝的大事业啊!丈夫很少去菜场,大约一年一、两次,有一次要他去补充点小东西,他却该买的不买,反买了一大包鱼丸回来,诘问他,他说:“他们正在做呐!刚做好的鱼丸呐!我亲眼看见他在做的呀——所以就买了。”用同样的理由,他在澳洲买了昂贵的羊毛衣,他的说辞是:“他们当我面纺羊毛,打羊毛衣,当然就忍不住买了!”因为看见,因为整个事件发生在我面前,因为是第一手经验,我们便感动。但愿我们的城市也充满“正在发生”的律动,例如一棵你看着它长大的市树,一片逐渐成了气候的街头剧场,一股慢慢成形的政治清流,无论什么事,亲自参与了它的发生过程总是动人的。第三章 不识父母能赐你以相似的骨肉与血脉,却从不与你一颗真正解读他们的心。家人至亲,我们自以为极亲极爱了解的,其实我们所知道的也只是肤表的事件而不是刻骨的感觉。父亲的追思会上,我问弟弟:“追诉平生,就由你来吧,你是儿子。”弟弟沉吟了一下,说:“我可以,不过我觉得你知道的事情更多些,有些事情,我们小的没赶上。”然而,我真的知道父亲吗?我们曾认识过父亲吗?我愕然不知怎么回答。“小的时候,家里穷,除了过年,平时都没有肉吃,如果有客人来,就去熟肉铺子切一点肉,偶尔有个挑担子卖花生米小鱼的人经过,我们小孩子就跟着那个人走。没的吃,看看也是好的,我们就这样跟着跟着,一直走,都走到隔壁庄子去了,就是舍不得回头。”那是我所知道的,他最早的童年故事。我有时忍不住,想掏把钱塞给那九十年前的馋嘴小男孩,想买一把花生米小鱼填填他的嘴……我问我自己,你真的了解那小男孩吗?还是你只不过在听故事?如果你不曾穷过饿过,那小男孩巴巴的眼神你又怎么读得懂呢?读完徐州城里的第七师范的附小,他打算读第七师范,家人带他去见一位堂叔,目的是借钱。堂叔站起身来,从一把旧铜壶里掏出二十一块银元。堂叔的那二十一块银元改变了父亲的一生。我很想追上前去看一看那堂叔看着他的怜爱的眼神。他必是族人中最聪明的孩子,堂叔才慨然答应借钱的吧!听说小学时代,他每天上学都不从市内走路,嫌人车杂沓。他宁可绕着古城周围的城墙走,他一面走,一面大声背书。那意气飞扬的男孩,天下好像没有可以难倒他的事。然而,我真认识那孩子吗?那个捧着二十一块银元来向这个世界打天下的孩子。我平生读书不过只求缘尽兴而已,我大概不能懂得那一心苦读求上进的人,那孩子,我不能算是深识他。“台湾出的东西,就是没老家的好!”父亲总爱这么感叹。我有点反感,他为什么一定要坚持老家的东西比这里好呢?他离开老家都已经这么多年了。“老家没有的就不说了,咱说有的,譬如这香椿。”他指着院子里的香椿树,台湾的,“长这么细细小小一株。在我们老家,那可是和榕树一样的大树咧!而且台湾是热带,一年到头都能长新芽,那芽也就不嫩了。在我们老家,只有春天才冒得出新芽来,忽然一下,所有的嫩芽全冒出来了,又厚又多汁,大人小孩全来采呀,采下来用盐一揉,放在格架上晾,那架子上腌出来的卤汁就呼噜——呼噜——地一直流,下面就用盆接着,那卤汁下起面来,那个香呀——”我吃过韩国的盐腌香椿芽,从它的形貌看来,揣想它未腌之前一定也极肥厚,故乡的香椿芽想来也是如此。但父亲形容香椿在腌制的过程中竟会“呼噜——呼噜——”流汁,我被他言语中的象声词所惊动,那香椿树竟在我心里成为一座地标,我每次都循着那株香椿树去寻找父亲的故乡。但我真的明白那棵树吗?父亲晚年,我推轮椅带他上南京中山陵,只因他曾跟我说过:“总理下葬的时候,我是军校学生,上面在我们中间选了些人去抬棺材,我被选上了……”他对总理一心崇敬——这一点,恐怕我也无法十分了然。我当然也同意孙中山是可敬佩的,但恐怕未必那么百分之百的心悦诚服。“我们,那个时候……读了总理的书……觉得他讲的才是真有道理……”能有一人令你死心塌地,生死追随,父亲应该是幸福的——而这种幸福,我并不能体会。年轻时的父亲,有一次去打猎。一枪射出,一只小鸟应声而落,他捡起一看,小鸟已肚破肠流,他手里提着那温暖的肉体,看着那腹腔之内一一俱全的五脏,忽然决定终其一生不再射猎。父亲在同事间并不是一个好相处的人,听母亲说有人给他起个外号叫“杠子手”,意思是耿直不圆转,他听了也不气,只笑笑说“山难改,性难移”,从来不屑于改正。然而在那个清晨,在树林里,对一只小鸟,他却生慈柔之心,誓言从此不射猎。父亲的性格如铁如砧,却也如风如水——我何尝真正了解过他?《红楼梦》第一百二十回,贾政眼看着光头赤脚身披红斗篷的宝玉向他拜了四拜,转身而去,消失在茫茫雪原里,说:“竟哄了老太太十九年,如今叫我才明白——”贾府上下数百人,谁又曾明白宝玉呢?家人之间,亦未必真能互相解读吧?我于我父亲,想来也是如此无知无识。他的悲喜、他的起落、他的得意与哀伤、他的憾恨与自足,我哪能都能一一探知、一一感同身受呢?蒲公英的散蓬能叙述花托吗?不,它只知道自己在一阵风后身不由己地和花托相失相散了,它只记得叶嫩花初之际,被轻轻托住的安全的感觉。它只知道,后来,就一切都散了,胜利的也许是生命本身,草原上的某处,会有新的蒲公英冒出来。我终于明白,我还是不能明白父亲。至亲如父女,也只能如此。我觉得痛,却亦转觉释然,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生命,为我本来就无能认识的死亡,以及不曾真正认识的父亲。原来没有谁可以彻骨认识谁,原来,我也只是如此无知无识。第四章 我交给你们一个孩子小男孩走出大门,返身向四楼阳台上的我招手,说:“再见!”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那个早晨是他开始上小学的第二天。我其实仍然可以像昨天一样,再陪他一次,但我却狠下心来,看他自己单独去了。他有属于他的一生,是我不能相陪的,母子一场,只能看做一把借来的琴弦,能弹多久,便弹多久,但借来的岁月毕竟是有其归还期限的。他欢然地走出长巷,很听话地既不跑也不跳,一副循规蹈矩的模样。我一个人怔怔地望着巷子下细细的朝阳而落泪。想大声地告诉全城市,今天早晨,我交给你们一个小男孩,他还不知恐惧为何物,我却是知道的,我开始恐惧自己有没有交错?我把他交给马路,我要他遵守规矩沿着人行道而行,但是,匆匆的路人啊,你们能够小心一点吗?不要撞倒我的孩子,我把我的至爱交给了纵横的道路,容许我看见他平平安安地回来。我不曾搬迁户口,我们不要越区就读,我们让孩子读本区内的国民小学而不是某些私立明星小学,我努力去信任自己的教育当局,而且,是以自己的儿女为赌注来信任——但是,学校啊,当我把我的孩子交给你,你保证给他怎样的教育?今天清晨,我交给你一个欢欣诚实又颖悟的小男孩,多年以后,你将还我一个怎样的青年?他开始识字,开始读书,当然,他也要读报纸、听音乐或看电视、电影,古往今来的撰述者啊,各种方式的知识传递者啊,我的孩子会因你们得到什么呢?你们将饮之以琼浆,灌之以醍醐,还是哺之以糟粕?他会因而变得正直、忠信,还是学会奸滑、诡诈?当我把我的孩子交出来,当他向这世界求知若渴,世界啊,你给他的会是什么呢?世界啊,今天早晨,我,一个母亲,向你交出她可爱的小男孩,而你们将还我一个怎样的呢?!第五章 那天下午的哭声下午,没课,冬天,有一点阳光,我独自在研究室里改作业,桌上一杯红茶,微微的艳色。忽然,听到哭声,哭法奇特。这是一所医学院,学院总有学院的性格,一贯的安详肃穆。记得有次有外来的挖电缆工人在校园里正准备干架,我大着胆子去排解。我用台语说:“我是这里的老师,我给你说,你们不可以在这里打架,我们教学生是叫他们讲礼数的。所以,我给你说,你们不可以在我们学生面前打架。”几句话,倒也把一群人唬住了,(如果他们打我,我可是不堪一击的啊!)学院毕竟是学院,即使在今天这种时代,碰到运气好的时候也勉强还有一些尊严。——而此刻,传来的哭声很奇怪。知识分子向例只会含泪低泣,此人却大声干嚎,一面哭又一面不知数说着什么,我好奇,跑出去看个究竟。台阶上坐着一个披头散发的老妇人,旁边站着一个警察。我一看已猜到大约八分了。原来我的研究室外有一个奇特的房间,距离我大约二十公尺,房间门口挂着英文门牌,意思是“防腐室”,(之所以写成英文,大概是为了看起来比较不刺眼吧?)而所谓防腐处理指的是尸体防腐,对医学院的学生而言,这里是宝库。而尸体很难求,捐赠的人不多,其来源往往是“路倒尸”。但“路倒尸”也不见得没有家属,往往尸体浸泡了几个月,家属忽然冒了出来,要求领回去,今天这情况大约也是如此。我回去另泡了一杯热茶,请老妇人喝。“伊自细汉就歹命呀——”她喝了茶又大声哭诉起来。不知为什么,民间丧事似乎总要数说一遍死者生平,这老妇人也正在奉行这项仪式,可怜的管区警察站在一旁等她哭。“伊自小就没老伯呀——”“交了一挂坏朋友呀——我的嘴伊拢勿听呀——一挂坏朋友带伊去饮烧酒,四个人饮四个人拢未回来呀,都一个一处倒在路上死了呀,一个都没有回来报,我久久没见到伊,半年了啊——怎知道他在这里呀——”尸体已搬上车,管区警察站在一旁垂手等她,我陪她坐在台阶上胡乱劝些话,司机等待开车。她终于走了,她和她的哭声。好几年前的事了,我想起来的时候仍觉得一种轻微的腐蚀性的痛——不是痛那死者,是痛那坐在台阶上痛哭的母亲。第六章 瓶身与瓶盖家里有个抽屉,专门放些落单了的瓶身和瓶盖。呜呼!说起“瓶身和瓶盖”的身世,方其来我家之时,本是“同年同月同日生”,不幸却不见得是“同年同月同日死”。悲剧发生之际往往但闻啷一声,厨房地上已狼藉一片。检视之下,打破的多半是瓶身,剩下的瓶盖则在一旁掩面垂泣,活像新寡的女子。我把玻璃扫成堆,包好,准备去丢资源回收车,却不忍把瓶盖也一起丢掉,毕竟这不是百年前的印度,没有理由叫妻子跟着殉葬。于是,瓶盖便单独留下。可是奇怪,茫茫宇宙那么大,但要想为这些落了单的瓶盖找个瓶身却也其难。不得已,暂时把他们放着。事有凑巧,有时候,瓶盖也会发生“中道崩殂”的悲剧。譬如说,有些瓶子便因为用的是铁质盖子,不久后便生锈了。也有些瓶子使用塑胶盖,胶质不好,用力一拧,便裂了缝。此外还有铁质盖子掉到地上遭人踩扁踩歪不克再尽忠职守的,或胶质盖子遭热水或热火一烫,竟至全面毁容的,凡发生这些状况,也只好一律遣散。还有些,也不知什么缘故,瓶盖硬是在并无大难临头的情况下跟瓶子因不明理由各自分飞了事……发生了以上诸种怪象,剩下来的,便是瓶身了,我把这些瓶身也小心收着。大约过了半年之后,我把抽屉里的瓶身瓶盖一股脑全倒出来,试试看有没有办法为它们重新配对,寻找第二春。这些单身贵族有些真有其“誓死靡他”的贞志,抵死不跟第二个伴侣搭配。不过,也有时候,很偶然的,一个美国某山乡的黑莓果酱瓶,竟跟台湾某辣椒酱的盖子扣上了,哎,那时候的喜悦一时真说不清。我生平没做过媒婆,成天只顾忙着为瓶身瓶盖配对,想来那为人间男女配对而成功的媒人,其喜悦当又百倍于我之上。瓶身和瓶盖之间其实并不完全等于失偶的男女。它也像圣君贤相之难于相值,像文豪与批评家不易棋逢对手,像天才歌者与不世指挥容易失之交臂。人间本是如此多恨,我要想用小小的抽屉减少一些不相逢的憾恨,算来也是件既悲壮又可笑的行为吧?第七章 回头觉几个朋友围坐聊天,聊到“睡眠”。“世上最好的觉就是回头觉。”有一人发表意见。立刻有好几人附和。回头觉也有人叫“还魂觉”,如果睡过,就知道其妙无穷。回头觉是好觉,这种状况也许并不合理,因为好觉应该一气呵成,首尾一贯才对,一口气睡得饱饱,起来时可以大喝一声:“八小时后又是一条好汉!”回头觉却是残破的,睡到一半,闹钟猛叫,必须爬起,起来后头重脚轻,昏昏倒倒,神智迷糊,不知怎么却又猛想起,今天是假日,不必上班上学,于是立刻回去倒头大睡。这“倒下之际”那种失而复得的喜悦,是回头觉甜美的原因。世间万事,好像也是如此,如果不面临“失去”的惶恐,不像遭剥皮一般被活活剥下什么东西,也不会憬悟“曾经拥有”的喜悦。你不喜欢你所住的公寓,它窄小、通风不良,隔间也不理想。但有一天你忽然听见消息,说它是违章建筑,违反都市计划,市府下个月就要派人来拆了。这时候你才发现它是多么好的一栋房子啊,它多么温馨安适,一旦拆掉真是可惜,叫人到哪里再去找一栋和它相当的好房子?如果这时候有人告诉你这一切不过是误传,这栋房子并不是违建,你可以安心地住下去——这时候,你不禁欢欣喜忭,仿佛捡到一栋房子。身边的人也是如此,惹人烦的配偶,缠人的小孩,久病的父母,一旦无常,才知道因缘不易。从癌症魔掌中抢回亲人,往往使我们有叩谢天恩的冲动。原来一切的“继续”其实都可以被外力“打断”,一切的“进行”都可能强行“中止”,而所谓的“存在”也都可以剥夺成“不存在”。能睡一个完美的觉的人是幸福的,可惜的是他往往并不知道自己拥有那份幸福。因此被吵醒而回头再睡的那一觉反而显得更幸福,只有遭剥夺的人才知道自己拥有的是什么。让我们想象一下自己拥有的一切有多少是可能遭掠夺的,这种想象有助于增长自己的“幸福评分指数”。第八章 巷口的炒面十年不见她了,自她嫁到南洋之后。稍稍丰腴一点,却依然眉清目秀。我对她最后的印象是婚礼,她穿着缎质绣花旗袍,绣花披肩风情万种的垂自肩颈。而此刻的她虽美丽如昔,神色间却有几分仓皇,她到我下榻的旅馆来看我,我当时应邀赴南洋演讲。和她谈了几句话以后,她坦白表明来意,她说她很想念台湾,想请我为她先生打听一下,有没有回台湾就业的可能,我答应了她,话题便转到别处。“这里的人吃东西真有趣,”我说,“他们爱讲一句‘搀搀’,点炒面可以搀米粉同炒,炒米粉又可以跟河粉搀,点河粉偏又跟乌龙面搀。”她也笑。我说这大概是“多元文化”造成的,既然这是一个由马来人、华人、印度人“搀搀”而合成的国家,则一个盘子里把面、米粉、河粉“搀搀”同炒也是理所当然的。她对我的文化分析不置可否,却对炒面话题非常兴奋,她说:“哎,你知道吗?要说炒面,这里各处的炒面我都吃过,就只有我家巷口那家摊子炒得最好。我也想学他做,就是学不像,他的铁锅好,家里的锅子比不上——哎,你哪天有空,我带你去吃一次!”回到台湾,帮她问好了一个机关,丈夫对这件事很关心,一直问我:“他们什么时候回来呀?”“他们不会回来的!”“不是说很想台湾吗?”“他们不会回来的!”“如果他们不会回来,你干嘛去帮他们找事?”“找归找,那是尽朋友的情分,但他们是不会回来的。”“你怎么知道?”“你等着瞧,就知道我说的对不对?”我说。“她口口声声想念台湾,那是真的,她口口声声想回来,那也是真的。可是,一个人如果强调自己家巷口的炒面是天下第一,那就是说,她爱上她所住的那条巷子了。一个人一旦爱上一条巷子,她其实是走不掉的了。她其实已经属于南洋了。”她真的没有回来——一如我所料。第九章 没有痕迹的痕迹车又“凝”在高架桥上了,这一次很惨,十五分钟,不动,等动了,又缓如蜗牛。如果是有车祸,我想,那也罢了,如果没有车祸也这么挤车,想想,真为以后的日子愁死了。“那么,难道你希望有车祸吗?你这只顾车速却不检讨居心的坏蛋!”我暗骂了自己一句。“不要这样嘛,我又不会法术,难道我希望有车祸就真会发生车祸吗?”我分辩,“如果有车祸,那可是它自己发生的。”“宅心仁厚最重要,你给我记住!”车下了高架桥,我看到答案了,果真是车祸,发生在剑潭地段。一条斑马线,线旁停着肇事的大公车,主角看来只是小小一堆,用白布盖着,我的心陡地抽紧。为什么街上死人都一例要用白布盖上?大概是基于对路人的仁慈吧?而那一堆白色又是什么?不再有性别,不再有年龄,不再有职业,不再有智愚,不再有媸妍。死人的单位只是一“具”。我连默默致意的时间也不多,后面的车子叭我,刚才的恶性等待使大家早失去了耐性第二天,车流通畅,又经过剑潭,我刻意慢下来,想看看昨天的现场。一切狼藉物当然早已清理好了,我仔细看去,只有柏油地上一滩比较深的痕迹——这就是人类生物性的留痕吧?当然是血,还有血里所包含的油脂、铁、钾、钠、磷……就只是这样吗?一抹深色痕迹,不知道的人怎知道那里就是某人的一生?啊,我愿天下人都不要如此撞人致死,使人变成一抹痕迹,我也愿天下没有人被撞死,我不要任何人变成地上的暗迹。更可哀的是,事情隔了个周末,我再走这条路,居然发现连那抹深痕也不见了。是尘沙磋磨?是烈日晒融了柏油?是大雨冲刷?总之,连那一抹深痕也不见了。生命可以如此翻脸无情,我算是见识到了。至今,我仍然不时在经过“那地点”的时候,望一望如今已没有痕迹的痕迹。也许,整个大地,都曾有古人某种方式的留痕——大屯山头可能某一猎人肚破肠流,号称“黑水沟”的海沟中可能曾有人留下一旋泡沫。如此而已,那么,这世上,还真有一种东西叫做“可争之物”吗?第十章 敬畏生命那是一个夏天的长的不能再长的下午,在印第安那州的一个湖边。我起先是不经意地坐着看书,忽然发现湖边有几棵树。正在飘散一些白色的纤维。大团大团的,象棉花似的,有些飘在草地上,有些飘如湖水里。我当时没有十分注意,只当是偶然风起所带来的。可是,渐渐地我发现情况简直令人吃惊。好几个小时过去了,那些树仍旧浑然不觉地在飘送那些小型的云朵,倒好象是一座无限的云库似的。整个下午,整个晚上漫天都是那种东西。第二天的情形完全一样,我感到诧异和震撼。其实小学的时候,就知道有一类种子是靠风力吹动纤维播送的。但也只是知道一道测验题的答案而已,那几天真的看到了,满心所感到的是一种折服——一种无以名之的敬畏。我几乎是第一次遇见生命——虽然是植物的。我感到那云状的种子在我心底强烈地碰撞上什么东西。(我不能不被生命豪华的、奢侈的、不计成本的投资所感动。)也许,在不分昼夜的飘散之余,只有一颗种子足以成荫,但造物主乐于做这样惊心动魄的壮举。我至今仍然在沉思之际想起那一片柔媚的湖水,不知湖畔那群种子中有哪一颗成了小树。至少,我知道,有一颗已经成长。那颗种子曾遇见了一片土地,在一个过客的心之峡谷里蔚然成阴,教会她怎样敬畏生命。第十一章 春之怀古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从绿意内敛的山头,一把雪再也撑不住了,噗嗤的一声,将冷脸笑成花面,一首澌澌然的歌便从云端唱到山麓,从山麓唱到低低的荒村,唱入篱落,唱入一只小鸭的黄蹼,唱入软溶溶的春泥--软如一床新翻的棉被的春泥。那样娇,那样敏感,却又那样浑炖无涯。一声雷,可以无端地惹哭满天的云,一阵杜鹃啼,可以斗急了一城杜鹃花,一阵风起,每一棵柳都吟出一则则白茫茫、虚飘飘说也说不清、听也听不请的飞絮,每一丝飞絮都是一件柳的分号。反正,春天就是这样不讲理、不逻辑,而仍可以好得让人心平气和。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的:满塘叶黯花残的枯梗抵死苦守一截老根,北地里千宅万户的屋梁受尽风欺雪压犹自温柔地抱着一团小小的空虚的燕巢,然后,忽然有一天,桃花把所有的山村水廓都攻陷了。柳树把皇室的御沟和民间的江头都控制住了--春天有如旌旗鲜明的王师,团长期虔诚的企盼祝祷而美丽起来。而关于春天的名字,必然曾经有这样的一段故事:在《诗经》之前,在《尚书》之前,在仓颉造字之前,一集小羊在啮草时猛然感到的多汗,一个孩子在放风筝时猛然感觉到的飞腾,一双患风痛的腿在猛然间感到的舒活,千千万万双素手在溪畔在塘畔在江畔浣沙的手所猛然感到的水的血脉……当他们惊讶地奔走互告的时候,他们决定将嘴噘成吹口哨的形状,用一种愉快的耳语的声量来为这季节命名--“春”。鸟又可以开始丈量天空了。有的负责丈量天的蓝度,有的负责丈量天的透明度,有的负责用那双翼丈量天的高度和深度。而所有的鸟全不是好的数学家,他们吱吱喳喳地算了又算,核了又核,终于还是不敢宣布统计数字。至于所有的花,已交给蝴蝶去点数。所有的蕊,交给蜜蜂去编册。所有的树,交给风去纵宠。而风,交给檐前的老风铃去一一记忆、一一垂询。春天必然曾经是这样,或者,在什么地方,它仍然是这样的吧?穿越烟箩与烟箩的黑森林,我想走访那踯躅在湮远年代中的春天。第十二章 只因为年轻啊爱——恨小说课上,正讲着小说,我停下来发问:“爱的反面是什么!”“恨!”大约因为对答案很有把握,他们回答得很快而且大声,神情明亮愉悦,此刻如果教室外面走过一个不懂中国话的老外,随他猜一百次也猜不出他们唱歌般快乐的声音竟在说一个“恨”字。我环顾教室,心里浩叹,只因为年轻啊,只因为太年轻啊,我放下书,说:“这样说吧,譬如说你现在正谈恋爱,然后呢?就分手了,过了五十年,你七十岁了,有一天,黄昏散步,冤家路窄,你们又碰到一起了,这时候,对方定定的看着你,说:‘XXX,我恨你!’如果情节是这样的,那么,你应该庆幸,居然被别人痛恨了半个世纪,恨也是一种很容易疲倦的情感,要有人恨你五十年也不简单,怕就怕在当时你走过去说:‘XXX,还认得我吗?’对方愣愣的呆望着你说:‘啊,有点面熟,你贵姓?’”全班学生都笑起来,大概想象中那场面太滑稽太尴尬吧?“所以说,爱的反面不是恨,是漠然。”笑罢的学生能听得进结论吗?——只因为太年轻啊,爱和恨是那么容易说得清楚的一个字吗?受创来采访的学生在客厅沙发上坐成一排,其中一个发问道:“读你的作品,发现你的情感很细致,并且说是在关怀,但是关怀就容易受伤,对不对?那怎么办呢?”我看了她一眼,多年轻的额,多年轻的颊啊,有些问题,如果要问,就该去问岁月,问我,我能回答什么呢?但她的明眸定定地望着我,我忽然笑起来,几乎有点促狭的口气。“受伤,这种事是有的——但是你要保持一个完完整整不受伤的自己做什么用呢?你非要把你自己保卫得好好的不可吗?”她惊讶的望着我,一时也答不上话。人生世上,一颗心从擦伤、灼伤、冻伤、撞伤、压伤、扭伤,乃至到内伤,哪能一点伤害都不受呢?如果关怀和爱就必须包括受伤,那么就不要完整,只要撕裂,基督不同于世人的,岂不正在那双钉痕宛在的受伤手掌吗?小女孩啊,只因年轻,只因一身光灿晶润的肌肤太完整,你就舍不得碰碰撞撞就害怕受创吗!经济学的旁听生“什么是经济学呢?”他站在讲台上,戴眼镜,灰西装,声音平静,典型的中年学者。台下坐的是大学一年级的学生,而我,是置身在这二百人大教室里偷偷旁听的一个。从一开学我就昂奋起来,因为在课表上看见要开一门《社会科学概论》的课程,包括四位教授来设“政治”“法律”“经济”“人类学”四个讲座。想起可以重新做学生,去听一门门对我而言崭新的知识,那份喜悦真是掩不住藏不严,一个人坐在研究室里都忍不住要轻轻地笑起来。“经济学就是把‘有限资源’做‘最适当的安排’,以得到‘最好的效果’。”台下的学生沙沙的抄着笔记。“经济学为什么发生呢?因为资源‘稀少’,不单物质‘稀少’,时间也‘稀少’,——而‘稀少’又是为什么?因为,相对于‘欲望’,一切就显得‘稀少’了……”原来是想在四门课里跳过经济学不听的,因为觉得讨论物质的东西大概无甚可观,没想到一走进教室来竟听到这一番解释。“你以为什么是经济学呢?一个学生要考试,时间不够了,书该怎么念,这就叫经济学啊!”我愣在那里反复想着他那句“为什么有经济学——因为稀少——为什么稀少,因为欲望”而麻颤惊动,如同山间顽崖愚壁偶闻大师说法,不免震动到石骨土髓格格作响的程度。原来整场生命也可作经济学来看,生命也是如此短小稀少啊!而人的不幸却在于那颗永远渴切不止的有所索求,有所跃动,有所未足的心,为什么是这样的呢?为什么竟是这样的呢?我痴坐着,任泪下如麻不敢去动它,不敢让身旁年轻的助教看到,不敢让大一年轻的孩子看到。奇怪,为什么他们都不流泪呢?只因为年轻吗?因年轻就看不出生命如果像戏,也只能像一场短短的独幕剧吗?“朝如青丝暮成雪”,乍起乍落的一朝一暮间又何尝真有少年与壮年之分?“急把盏,夜阑灯灭”,匆匆如赴一场喧哗夜宴的人生,又岂有早到晚到早走晚走的分别?然而他们不悲伤,他们在低头记笔记。听经济学听到哭起来,这话如果是别人讲给我听,我大概会大笑,笑人家的滥情,可是……。“所以,”经济学教授又说话了,“有位文学家卡莱尔这样形容:经济学是门‘忧郁的科学’……”我疑惑起来,这教授到底是因有心而前来说法的长者,还是以无心来渡脱的异人?至于满堂的学生正襟危坐是因岁月尚早,早如揭衣初涉水的浅溪,所以才凝然无动吗?为什么五月山桅子的香馥里,独独旁听经济学的我为这被一语道破的短促而多欲的一生而又惊又痛泪如雨下呢?第十三章 如果作者是花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诗选的课上,我把句子写在黑板上,问学生:“这句子写得好不好?”“好!”他们的声音听起来像真心的,大概在强说愁的年龄,很容易被这样工整、俏皮而又怅惘的句子所感动吧?“这是诗句,写得比较文雅,其实有一首新疆民谣,意思也跟它差不多,却比较通俗,你们知道那歌辞是怎么说的?”他们反应灵敏,立刻争先恐后的叫出来:太阳下山明早依旧爬上来,花儿谢了明年还是一样的开。美丽小鸟飞去不回头,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我的青春小鸟一样不回来,那性格活泼的干脆就唱起来了。“这两种句子从感性上来说,都是好句子,但从逻辑上来看,却有不合理的地方——当然,文学表现不一定要合逻辑,但是我还是希望你们看得出来问题在哪里?”他们面面相觑,又认真的反复念诵句子,却没有一个人答得上来。我等着他们,等满堂红润而聪明的脸,却终于放弃了,只因太年轻啊,有些悲凉是不容易觉察的。“你知道为什么说‘花相似’吗?是因为陌生,因为我们不懂花,正好像一百年前,我们中国是很少看到外国人,所以在我们看起来,他们全是一个样子,而现在呢,我们看多了,才知道洋人和洋人大有差别,就算都是美国人,有的人也有本领一眼看出住纽约、旧金山和南方小城的不同。我们看去年的花和今年的花一样,是因为我们不是花,不曾去认识花,体察花,如果我们不是人,是花,我们会说:‘看啊,校园里每一年都有全新的新鲜人的面孔,可是我们花却一年老似一年了。’同样的,新疆歌谣里的小鸟虽一去不回,太阳和花其实也是一去不回的,太阳有知,太阳也要说:‘我们今天早晨升起来的时候,已经比昨天疲软苍老了,奇怪,人类却一代一代永远有年轻的面孔……’我们是人,所以感觉到人事的沧桑变化,其实,人世间何物没有生老病死,只因我们是人,说起话来就只能看到人的痛,你们猜,那句诗的作者如果是花,花会怎么写呢?”“年年岁岁人相似,岁岁年年花不同。”他们齐声回答。他们其实并不笨,不,他们甚至可以说是聪明,可是,刚才他们为什么全不懂呢?只因为年轻,只因为对宇宙间生命共有的枯荣代谢的悲伤有所不知啊!细数那些叫思念的羊 第二部分第十四章 高倍数显微镜他是一个生物系的老教授,外国人,我认识他的时候他已经退休了。“小时候,父亲是医生,他看病,我就站在他旁边,他说:‘孩子,你过来,这是哪一块骨头?’我就立刻说出名字来……”我喜欢听老年人说自己幼小时候的事,人到老年还不能忘的记忆,大约有点像太湖底下捞起的石头,是洗净尘泥后的硬瘦剔透,上面附着一生岁月所冲积洗刷出的浪痕。这人大概注定要当生物学家的。“少年时候,喜欢看显微镜,因为那里面有一片神奇隐密的世界,但是看到最细微的地方就看不清楚了,心里不免想,赶快做出高倍数的新式显微镜吧,让我看得更清楚,让我对细枝末节了解得更透澈,这样,我就会对生命的原质明白得更多,我的疑难就会消失……”“后来呢?”“后来,果然显微镜愈做愈好,我们能看清楚的东西,愈来愈多,可是……”“可是什么?”“可是我并没有成为我自己所预期的‘更明白生命真相的人’,糟糕的是比以前更不明白了,以前的显微倍数不够,有些东西根本没发现,所以不知道那里隐藏了另一段秘密,但现在,我看得愈细,知道的愈多,愈不明白了,原来在奥秘的后面还连着另一串奥秘……”我看着他清癯渐消的颊和清灼明亮的眼睛,知道他是终于“认了”,半世纪以前,那意气风发的少年以为只要一架高倍数的显微镜,生命的秘密便迎刃可解,什么使他敢生出那番狂想呢?只因为年轻吧?只因为年轻吧?而退休后,在校园的行道树下看花开花谢的他终于低眉而笑,以近乎撒赖的口气说:“没有办法啊,高倍数的显微镜也没有办法啊,在你想尽办法以为可以看到更多东西的时候,生命总还留下一段奥秘,是你想不通猜不透的……”第十五章 浪掷开学的时候,我要他们把自己形容一下,因为我是他们的导师,想多知道他们一点。大一的孩子,刚从成功岭下来,从某一点上看来,也只像高四罢了,他们倒是很合作,一个一个把自己尽其所能的描述了一番。等他们说完了,我忽然觉得惊讶不可置信,他们中间照我来看分成两类,有一类说“我从前爱玩,不太用功,从现在起,我想要好好读点书”,另一类说:“我从前就只知道读书,从现在起我要好好参加些社团,或者去郊游。”奇怪的是,两者都有轻微的追悔和遗憾。我于是想起一段三十多年前的旧事,那时流行一首电影插曲(大约是叫《渔光曲》吧),阿姨舅舅都热心播唱,我虽小,听到“月儿弯弯照九州”觉得是可以同意的,却对其中另一句大为疑惑。“舅舅,为什么要唱‘小妹妹青春水里流(或“丢”?不记得了)’呢?”“因为她是渔家女嘛,渔家女打鱼不能上学,当然就浪费青春啦!”我当时只知道自己心里立刻不服气起来,但因年纪太小,不会说理由,不知怎么吵,只好不说话,但心中那股不服倒也可怕,可以埋藏三十多年。等读中学听到“春色恼人”,又不死心的去问,春天这么好,为什么反而好到令人生恼,别人也答不上来,那讨厌的甚至眨眨狎邪的眼光,暗示春天给人的恼和“性”有关。但事情一定不是这样的,一定另有一个道理,那道理我隐约知道,却说不出来。更大以后,读《浮士德》,那些埋藏许久的问句都汇拢过来,我隐隐知道那里有番解释了。年老的浮士德,坐对满屋子自己做了一生的学问,在典籍册页的阴影中他乍乍瞥见窗外的四月,歌声传来,是庆祝复活节的喧哗队伍。那一霎间,他懊悔了,他觉得自己的一生都抛掷了,他以为只要再让他年轻一次,一切都会改观。中国元杂剧里老旦上场照例都要说一句“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说得淡然而确定,也不知看戏的人惊不惊动),而浮士德却以灵魂押注,换来第二度的少年以及因少年才“可能拥有的种种可能”。可怜的浮士德,学究天人,却不知道生命是一桩太好的东西,好到你无论选择什么方式度过,都像是一种浪费。生命有如一枚神话世界里的珍珠,出于砂砾,归于砂砾,晶光莹润的只是中间这一段短短的幻象啊!然而,使我们颠之倒之甘之苦之的不正是这短短的一段吗?珍珠和生命还有另一个类同之处,那就是你倾家荡产去买一粒珍珠是可以的,但反过来你要拿珍珠换衣换食却是荒廖的,就连镶成珠坠挂在美人胸前也是无奈的,无非使两者合作一场“慢动作的人老珠黄”罢了。珍珠只是它圆灿含彩的自己,你只能束手无策的看着它,你只能欢喜或喟然——因为你及时赶上了它出于砂砾且必然还原为砂砾之间的这一段灿然。而浮士德不知道——或者执意不知道,他要的是另一次“可能”,像一个不知是由于技术不好或是运气不好的赌徒,总以为只要再让他玩一盘,他准能翻本。三十多年前想跟舅舅辩的一句话我现在终于懂得该怎么说了,打渔的女子如果算是浪掷青春的话,挑柴的女子岂不也是吗?读书的名义虽好听,而令人眼目为之昏耗,脊骨为之佝偻,还不该算是青春的虚掷吗?此外,一场刻骨的爱情就不算烟云过眼吗?一番功名利禄就不算滚滚尘埃吗?不是啊,青春太好,好到你无论怎么过都觉浪掷,回头一看,都要生悔。“春色恼人”那句话现在也懂了,世上的事最不怕的应该就是“兵来有将可挡,水来以土能掩”,只要有对策就不怕对方出招。怕就怕在一个人正小小心心的和现实生活斗阵,打成平手之际,忽然阵外冒出一个叫宇宙大化的对手,他斜里杀出一记叫“春天”的绝招,身为人类的我们真是措手不及。对着排天倒海而来的桃红柳绿,对着蚀骨的花香,夺魂的阳光,生命的豪奢绝艳怎能不令我们张皇无措,当此之际,真是不做什么既要懊悔——做了什么也要懊悔。春色之叫人气恼跺脚,就是气在我们无招以对啊!回头来想我导师班上的学生,聪明颖悟,却不免一半为自己的用功后悔,一半为自己的爱玩后悔——只因太年轻啊,只因年轻啊,以为只要换一个方式,一切就扭转过来而无憾了。孩子们,不是啊,真的不是这样的!生命太完美,青春太完美,甚至连一场匆匆的春天都太完美,完美到像喜庆节日里一个孩子手上的气球,飞了会哭,破了会哭,就连一日日空瘪下去也是要令人哀哭的啊!所以,年轻的孩子,连这个简单的道理你难道也看不出来吗?生命是一个大债主,我们怎么混都是他的积欠户,既然如此,干脆宽下心来,来个“债多不愁”吧!既然青春是一场“无论做什么都觉是浪掷”的憾意,何不反过来想想,那么,也几乎等于“无论诚恳地做了什么都不必言悔”,因为你或读书或玩,或作战,或打渔,恰恰好就是另一个人叹气说他遗憾没做成的。——然而,是这样的吗?不是这样的吗?在生命的面前我可以大发职业病做一个把别人都看作孩子的教师吗?抑或我仍然只是一个太年轻的蒙童,一个不信不服欲有辩而又语焉不详的蒙童呢?第十六章 母亲的羽衣(1)讲完了牛郎织女的故事,细看儿子已经垂睫睡去,女儿却犹自瞪着坏坏的眼睛。忽然,她一把抱紧我的脖子,把我坠得发疼:“妈妈,你说,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我一时愣住,只胡乱应道:“你说呢?”“你说,你说,你一定要说。”她固执地扳住我不放。“你到底是不是仙女变的?”我是不是仙女变的?——哪一个母亲不是仙女变的?像故事中的小织女,每一个女孩都曾住在星河之畔,她们织虹纺霓,藏云捉月,她们几曾烦心挂虑?她们是天神最偏怜的小女儿,她们终日临水自照,惊讶于自己美丽的羽衣和美丽的肌肤,她们久久凝注着自己的青春,被那份光华弄得痴然如醉。而有一天,她的羽衣不见了,她换上了人间的粗布——她已经决定做一个母亲。有人说她的羽衣被锁在箱子里,她再也不能飞翔了。人们还说,是她丈夫锁上的,钥匙藏在极秘密的地方。可是,所有的母亲都明白那仙女根本就知道箱子在哪里,她也知道藏钥匙的所在,在某个无人的时候,她甚至会惆怅地开启箱子,用忧伤的目光抚摸那些柔软的羽毛,她知道,只要羽衣一着身,她就会重新回到云端,可是她把柔软白亮的羽毛拍了又拍,仍然无声无息地关上箱子,藏好钥匙。是她自己锁住那身昔日的羽衣的。她不能飞了,因为她已不忍飞去。而狡黠的小女儿总是偷窥到那藏在母亲眼中的秘密。许多年前,那时我自己还是小女孩,我总是惊奇地窥视着母亲。她在口琴背上刻了小小的两个字——“静鸥”,那里面有什么故事吗?那不是母亲的名字,却是母亲名字的谐音,她也曾梦想过自己是一只静栖的海鸥吗?她不怎么会吹口琴,我甚至想不起她吹过什么好听的歌,但那名字对我而言是母亲神秘的羽衣,她轻轻写那两个字的时候,她可以立刻变了一个人,她在那名字里是另外一个我所不认识的有翅的什么。母亲晒箱子的时候是她另外一种异常的时刻,母亲似乎有些好些东西,完全不是拿来用的,只为放在箱底,按时年年在三伏天取出来曝晒。记忆中母亲晒箱子的时候就是我兴奋欲狂的时候。母亲晒些什么?我已不记得,记得的是樟木箱子又深又沉,像一个浑沌黝黑初生的宇宙,另外还记得的是阳光下竹竿上富丽夺人的颜色,以及怪异却又严肃的樟脑味,以及我在母亲喝禁声中东摸摸西探探的快乐。唯一真正记得的一件东西是幅漂亮的湘绣被面,雪白的缎子上,绣着兔子和翠绿的小白莱,和红艳欲滴的小杨花萝卡,全幅上还绣了许多别的令人惊讶赞叹的东西,母亲一边整理,一面会忽然回过头来说:“别碰,别碰,等你结婚就送给你。”我小的时候好想结婚,当然也有点害怕,不知为什么,仿佛所有的好东西都是等结了婚就自然是我的了,我觉得一下子有那么多好东西也是怪可怕的事。那幅湘绣后来好像不知怎么就消失了,我也没有细问。对我而言,那么美丽得不近真实的东西,一旦消失,是一件合理得不能再合理的事。譬如初春的桃花,深秋的枫红,在我看来都是美丽得违了规的东西,是茫茫大化一时的错误,才胡乱把那么多的美推到一种东西上去,桃花理该一夜消失的,不然岂不教世人都疯了?湘绣的消失对我而言,简直就是复归大化了。但不能忘记的是母亲打开箱子时那份欣悦自足的表情,她慢慢地看着那幅湘绣,那时我觉得她忽然不属于周遭的世界,那时候她会忘记晚饭,忘记我扎辫子的红绒绳。她的姿势细想起来,实在是仙女依恋地轻抚着羽衣的姿势,那里有一个前世的记忆,她又快乐又悲哀地将之一一拾起,但是她也知道,她再也不会去拾起往昔了——唯其不会重拾,所以回顾的一刹那更特别的深情凝重。第十六章 母亲的羽衣(2)除了晒箱子,母亲最爱回顾的是早逝的外公对她的宠爱,有时她胃痛,卧在床上,要我把头枕在她的胃上,她慢慢地说起外公。外公似乎很舍得花钱(当然也因为有钱),总是带她上街去吃点心,她总是告诉我当年的肴肉和汤包怎么好吃,甚至煎得两面黄的炒面和女生宿舍里早晨订的冰糖豆浆(母亲总是强调“冰糖”豆浆,因为那是比“砂糖”豆浆为高贵的)都是超乎我想象力之外的美味,我每听她说那些事的时候,都惊讶万分——我无论如何不能把那些事和母亲联想在一起,我从有记忆起,母亲就是一个吃剩菜的角色,红烧肉和新炒的蔬菜简直就是理所当然地放在父亲面前的,她自己的面前永远是一盘杂拼的剩菜和一碗“擦锅饭”(擦锅饭就是把剩饭在炒完菜的剩锅中一炒,把锅中的菜汁都擦干净了的那种饭),我简直想不出她不吃剩菜的时候是什么样子。而母亲口里的外公,上海、南京、汤包、肴肉全是仙境里的东西,母亲每讲起那些事,总有无限的温柔,她既不感伤,也不怨叹,只是那样平静地说着。她并不要把那个世界拉回来,我一直都知道这一点,我很安心,我知道下一顿饭她仍然会坐在老地方吃那盘我们大家都不爱吃的剩菜。而到夜晚,她会照例一个门一个窗地去检点去上闩。她一直都负责把自己牢锁在这个家里。哪一个母亲不曾是穿着羽衣的仙女呢?只是她藏好了那件衣服,然后用最黯淡的一件粗布把自己掩藏了,我们有时以为她一直就是那样的。而此刻,那刚听完故事的小女儿鬼鬼地在窥视着什么?她那么小,她何由得知?她是看多了卡通,听多了故事吧?她也发现了什么吗?是在我的集邮本偶然被儿子翻出来的那一刹那吗?是在我拣出石涛画册或汉碑并一页页细味的那一刻吗?是在我猛然回首听他们弹一阕熟悉的钢琴练习曲的时候吗?抑是在我带他们走过年年的春光,不自主地驻足在杜鹃花旁或流苏树下的一瞬间吗?或是在我动容地托往父亲的勋章或童年珍藏的北平画片的时候,或是在我翻拣夹在大字典里的干叶之际,或是在我轻声的教他们背一首唐诗的时候……是有什么语言自我眼中流出呢?是有什么音乐自我腕底泻过吗?为什么那小女孩会问道:“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呀?”我不是一个和千万母亲一样安分的母亲吗?我不是把属于女孩的羽衣收招得极为秘密吗?我在什么时候泄漏了自己呢?在我的书桌底下放着一个被人弃置的木质砧板,我一直想把它挂起来当一幅画,那真该是一幅庄严的,那样承受过万万千千生活的刀痕和凿印的,但不知为什么,我一直也没有把它挂出来……天下的母亲不都是那样平凡不起眼的一块砧板吗?不都是那样柔顺地接纳了无数尖锐的割伤却默无一语的砧板吗?而那小女孩,是凭什么神秘的直觉,竟然会问我:“妈妈?你到底是不是仙女变的?”我掰开她的小手,救出我被吊得酸麻的脖子,我想对她说:“是的,妈妈曾经是一个仙女,在她做小女孩的时候,但现在,她不是了,你才是,你才是一个小小的仙女!”但我凝注着她晶亮的眼睛,只简单地说了一句:“不是,妈妈不是仙女,你快睡觉。”“真的?”“真的!”她听话地闭上了眼睛,旋又不放心睁开。“如果你是仙女,也要教我仙法哦!”我笑而不答,替她把被子掖好,她兴奋地转动着眼珠,不知在想什么。然后,她睡着了。故事中的仙女既然找回了羽衣,大约也回到云间去睡了。风睡了,鸟睡了,连夜也睡了。我守在两张小床之间,久久凝视着他们的睡容。辑二 一句好话给我一个解释, 我就可以再相信一次人世, 我就可以接纳历史, 我就可以义无反顾地拥抱这荒凉的城市。第十七章 给我一个解释除了神话和诗,红尘素居,诸事碌碌中,更不免需要一番解释了。记得多年前,有次请人到家里屋顶阳台上种一棵树兰,并且事先说好了,不活包退费的。我付了钱,小小的树兰便栽在花圃正中间。一个礼拜后,它却死了。我对阳台上一片芬芳的期待算是彻底破灭了。我去找那花匠,他到现场验了树尸,我向他保证自己浇的水既不多也不少,绝对不敢造次。他对着夭折的树苗偏着头呆看了半天,语调悲伤地说:“可是,太太,它是一棵树呀!树为什么会死,理由多得很呢——譬如说,它原来是朝这方向种的,你把它拔起来,转了一个方向再种,它就可能要死!这有什么办法呢?”他的话不知触动了我什么,我竟放弃退费的约定,一言不发地让他走了。大约,忽然之间,他的解释让我同意,树也是一种自主的生命,它可以同时拥有活下去以及不要活下去的权利。虽然也许只是调了一个方向,但它就是无法活下去,不是有的人也是如此吗?我们可以到工厂里去订购一定容量的瓶子,一定尺码的衬衫,生命却不能容你如此订购的啊!以后,每次走过别人墙头冒出来的花香如沸的树兰,微微的失怅里我总想起那花匠悲冷的声音。我想我总是肯同意别人的——只要给我一个好解释。至于孩子小的时候,做母亲的糊里糊涂地便已就任了“解释者”的职位。记得小男孩初入幼稚园,穿着粉红色的小围兜来问我,为什么他的围兜是这种颜色。我说:“因为你们正像玫瑰花瓣一样可爱呀!”“那中班为什么就穿蓝兜?”“蓝色是天空的颜色,蓝色又高又亮啊!”“白围兜呢?大班穿白围兜。”“白,就像天上的白云,是很干净很纯洁的意思。”他忽然开心地笑了,表情竟是惊喜,似乎没料到小小围兜里居然藏着那么多的神秘。我也吓了一跳,原来孩子要的只是那么少,只要一番小小的道理,就算信口说的,就够他着迷好几个月了。十几年过去了,午夜灯下,那小男孩用当年玩积木的手在探索分子的结构。黑白小球结成奇异诡秘的勾连,像一扎紧紧的玫瑰花束,又像一篇布局繁复却条理井然、无懈可击的小说。“这是正十二面烷。”他说,我惊讶这模拟的小球竟如此匀称优雅,黑球代表碳、白球代表氢,二者的盈虚消长便也算物华天宝了。“这是赫素烯。”“这是……”我满心感激,上天何其厚我,那个曾要求我把整个世界一一解释给他听的小男孩,现在居然用他化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向我解释我所不了解的另一个世界。如果有一天,我因生命衰竭而向上苍祈求一两年额外加签的岁月,其目的无非是让我回首再看一看这可惊可叹的山川和人世。能多看它们一眼,便能多用悲壮的、虽注定失败却仍不肯放弃的努力再解释它们一次,并且也会欣喜地看到人如何用智慧、用言词、用弦管、用丹青、用静穆、用爱,一一对这世界作其圆融的解释。是的,物理学家可以说,给我一个支点,给我一根杠杆,我就可以把地球举起来——而我说,给我一个解释,我就可以再相信一次人世,我就可以接纳历史,我就可以义无反顾地拥抱这荒凉的城市。第十八章 我有一根祈雨棍我有一根祈雨棍,我花钱买来的。买的地点在加拿大的哥伦比亚冰原,这根据说是北美印第安人用的。一般观光客为了省钱省力,大概会买根短棍(一尺或二尺长)做纪念品也就罢了。我却贪心,买了根最长的,是根足足四尺的长棍——店主人说祈雨棍最长也就这么长了。而棍子的直径大约是四公分。扛着这么根长棍,我又一路旅行到阿拉斯加,在海湾里看杀手鲸和海豚优游,看冰崖雪崩的惊心景状。无论走到哪里,这大棍简直像平剧舞台上的齐眉棍,一路引人注目。祈雨棍的材料是大仙人掌的空心直杆。杆子上原来长满一寸长的利刺,但在制作的时候他们先把杆子晒干,然后很巧妙的把一根根外刺反塞到棍子的内腹部,变成固定的内刺。一根棍子摘了刺,又晒得滑溜干挺,十分趁手。他们再把些小砂小石灌进棍子中空的位置,封好封口,晃动棍子,小砂小石便在众刺中间游走。密封的棍子是极好的共鸣箱,一时之间只闻飞砂走石之声盈盈乎耳,仿佛天风折黄云,迅雷动百草,大雨,显然已迫在眉睫,立刻会兜头兜脸的下下来。想当年,莽莽的大草原上,清晨时分,上百巫师,一起举起他们的祈雨棍,那轰轰然如飙风如阵雷的声音节奏,必然令人动容。我不是农人,对下雨不太有概念,雨对都市人造成种种不便,都市人简直希望雨水应该自动消失才好。但近年来水库缺水,我才蓦然惊觉原来雨水比汽油比金子都可贵。对了,如果雨水是人,我要劝他也不宜太好心,充分供应之余就会产生一群忘恩负义的家伙。应该适度缺货,人类才有“大旱望云霓”的谦卑渴想。人类很贱,过不得好日子,并且从来不懂得珍惜上帝不经祈求就赐下来的东西,像日光,像空气。回到台湾,我把祈雨棍好好珍藏,并且不时拿出来晃两下,聆听那风狂雨骤的声音。祈雨棍提醒我做人宜卑微,原来,无论多么心高气傲的族类,真正碰到长期不下雨的场面,便不免慌了手脚。人类虽然也应自尊自重,但另一方面却也极需知道自己的有限有穷,能有一根祈雨棍来向我耳提面命,令我自卑自迩,也真是一件好事。亲爱的上苍,请给我顺遂,请给我丰裕,但也时时容我稍稍感受枯竭的惶急和伤痛。这样,在大雨沛然之际,我才懂得感恩。而且,如果我已顺遂到不知惶急和伤痛为何物,恐怕在这地球上,有一半的人口在忍受的那种心情已与我绝缘。枯焦的大地上,我不尊贵,我俯伏,我是为普世的大旱跪求一滴甘霖的祈雨者。第十九章 食堂有一次,朋友们群聚并“各言尔志”,其中有一位说的我至今记得。他说:“要是我有钱,我想开一家‘食堂’,不是‘餐厅’,就是那种简单的可以吃饭的食堂。”他说时,眼底流动着施舍者的大度与祥和,世间果有神明,也要为这一刹那表情震颤。事隔四年,我有一天在南部某医院的饮食部用餐,觉得这情境和那位朋友说的很接近,不禁呆了。来客多是老荣民,他们来吃饭,动机很简单——就是为吃饭,不为应酬,不为交谊,就只为肚子饿了,要吃饭。他们和食物之间因而有一种单纯干净的关系,这种简单明了的吃饭动作不知为什么令我感动,这动作神圣庄严有如亘古以来的宗教仪式。来人衣着都简单朴实,他们的面容肃穆清寂。那样的面容仿佛让人以为他们刚从什么灾劫危厄中走出来。什么灾?也许是水涝,也许是苦旱,谁知道呢?五千年那么长,什么灾没发生过?他们身上有种“一无所有”的气质(其实,也许他们已薄有资财),而因为“一无所有”,面前守着的那一碗饭一盘菜也就益发成为此刻生命中的“唯一”。天地间这唯一的一人,守着那唯一的饭菜,寂然垂目,默然咀嚼,真有宇宙洪荒的节奏。——而因为有了年纪,他们咀嚼的动作也比较和缓,上下颚之间不像“司机餐厅”里可以看见的那种年轻人大开大阖,滋咂有声的嚼法。他们像蚕,不带表情,也没有太大的声音。他们吃饭仿佛也在尽某种神圣天职,所以面目凝重。只是仔细看去,却也不乏执行业务者那种暗暗的怡悦和自庄。餐厅中除了老荣民,看来还有些是母亲孩子的组合,奇怪的是他们也不怎么说话,可是当你看到母亲夹起一块鱼腹肉放在孩子饭上的时候,又觉得语言其实也满多余的。有人猛加一勺酱油,有人狠舀一匙辣椒,有人耐心在汤里打捞豆腐……小小的无伤的贪婪,不知为什么让我想起“众生”那两个字。能办一所食堂想必是很有意思的事,真的。希望我那位朋友的美梦成真,毕竟办一所好食堂比开张一间豪华法式餐厅更有道理。第二十章 鸟巢蕨,什么时候该丢?我买了一丛鸟巢蕨,那是十年前的旧事了。说“一丛”不太正确,应该说是“一丛半”。小丛的鸟巢蕨,偎在大丛边上,看来如母子相依。我喜欢那姿态,不觉心动买下。及至回到家里,不料那大丛越长越大,小丛缩在大丛之下,逐渐萎小,最后终于枯干黄卷而至消失。鸟巢蕨又名台湾山苏,在林野中处处都可遇到,它又常常长在老树上,一副非常随遇而安的样子。我因那“台湾山苏”的名字而格外疼惜它,凡是冠上中国或台湾之名的动植物,总让我心动。例如“台湾相思”或“中华鲟鱼”,听来真像和自己刚认过宗又叙罢家谱的堂兄弟。而这位堂兄弟不幸夭损了一个,我不能不感伤。终于,我想出办法来了,我要去找原来卖鸟巢蕨的花店,问他们能不能为我补种半丛小蕨,付钱没有关系,我喜欢它原来的构图,我喜欢小蕨稚弱依人的样子。花店一向是个美丽的地方,花店里的小姐也是。我抱着鸟巢蕨走进店来,小姐惊奇的望着我。我有点抱歉,向来,只有人抱着植物出去,哪有人抱着植物进来?“是这样的……我半年前买的,……死了……可不可以请你在同位置再为我补种一丛?……”“半年了?”美丽的小姐有点不屑,“半年了你也就可以丢掉了,都市里的人买绿色植物来养,谁不是养养就死?我看你也不必麻烦了,就把这盆丢到垃圾车里去算了,你再选一盆新的,我算你便宜。哪里有像你这样买了盆植物就一直养下去不丢的?”这一次,轮到我睁大眼睛看她了。美丽的她,怎么会说出这番怪论来?凭什么植物只是“养眼消费品”,看烦了就丢?一棵树,只要照料得好,是混个百年乃至千年都没有问题的。要丢,它来丢我还差不多,我是绝对没有资格去丢它的。鸟巢蕨能活多久?我不太知道,但它的嫩叶一重重抽出来,生生不息。就我的想法,百年应该也不是问题,我何忍让它夭折。花店店员只知推销产品,别理她就算了。我把鸟巢蕨重新带回来,几乎是落荒而逃,两下里都有点劫后余生的意味。我赌气好好养它,它至今活着,如翡翠,如碧波,既不打算死,也没有倦勤或退休之意。每当它抽出一张通透如“祖母绿”的新叶,如同赌徒又展示出一张王牌,我就会神一笑,对它说:“哈!好家伙,你知道吗?你这条命是捡回来的!十年前就有个坏女孩劝我把你甩了呢!”鸟巢蕨似笑非笑,我想它什么都知道,但它什么都不说,只一迳绿着。非常绿非常绿的绿着。第二十一章 关于拥抱“关于拥抱,你有什么可以告诉我们的吗?”电话是杂志社的女孩子打来的,声音娇滴滴,她说要采访我,希望我为她说几分钟话,她说,照录下来,就是文章了。可是,关于拥抱,难道我就能像背书一样在电话里背给她听吗?此时,此地,按钮、说话,五分钟,限题,由别人记录,稿费,当然也算她的。世上哪有这种霸权?而且,她问我的问题是如此深沉隐秘,怎能在电话上作“按钮就开腔”的机械反应?“对不起,我没有办法跟你在电话里说。”“随便谈一谈嘛!”“对不起,我也没有办法随便谈一谈。”挂上电话,一方面是轻微的被打扰的不快,一方面也是自庆,庆幸自己逃出来了。报章杂志近来流行“企划作业”,喜欢把写作者纳入编辑的“主题构想”。作者于是身不由己,只好跟着编辑的调子起舞。我此番逃了出来,真是大幸。关于拥抱,我其实很想说几句话,但我只想等我自己兴起时才起舞。有天下午,我去看画展,画家因自小脑性麻痹,不能说话。我在会场走了两圈,欣赏她明艳浑洒如南方阳光的色彩,以及泼墨般挥纵自如的笔力。这个女子,自出生,便与自己的肢体相搏,她五官曲扭,不能说话,靠“画字”和人沟通,却也居然在美国念到研究所。她画展前托人跟我说,她读过我的书,想见我,可不可以请我去赴她的画展。我走到她面前,撕了一张纸,写了一行字,告诉她我喜欢她的画。她立刻跳起来,扑在我身上,将我拥住。和人作“礼貌式的拥抱”或“热情的拥抱”,两种经验我都不陌生。但此刻被人一下死命抱住的经验却让我大吃一惊——但一切发生得又那么自然,她拿捏不稳自己的肌肉,她无法轻轻拥住我,她像溺水之人抱住浮木似的,抱住我不放,那其间有绝对的信任和友爱。接下来,我们又在纸上交谈了一会。她的字就书法言可算极丑,东支西离,有如鬼画符,但她的眼神清纯旺炽,使她写给我的字,字字读来如纯钢如精金。我走出画廊,在南海路上痴立。这样不服输于命运的女子,这样快乐自适的画,这样猛烈强悍的拥抱……我一时还不能调适过来。沿着茄冬树,我慢慢地走,一面努力用缓缓的速度,将她刚才拥抱我的那份离奇的大力道,紧紧拥入我的记忆。第二十二章 一碟辣酱有一年,在香港教书。港人非常尊师,开学第一周校长在自己家里请了一桌席,有十位教授赴宴,我也在内。这种席,每周一次,务必使校长在学期中能和每位教员谈谈。我因为是客,所以列在首批客人名单里。这种好事因为在台湾从未发生过,我十分兴头地去赴宴。原来菜都是校长家的厨子自己做的,清爽利落,很有家常菜风格。也许由于厨子是汕头人,他在诸色调味料中加了一碟辣酱,校长夫人特别声明是厨师亲手调制的。那辣酱对我而言稍微嫌甜,但我还是取用了一些。因为一般而言广东人怕辣,这碟辣酱我若不捧场,全桌粤籍人士没有谁会理它。广东人很奇怪,他们一方面非常知味,一方面却又完全不懂“辣”是什么。我有次看到一则披萨饼的广告,说“热辣辣的”,便想拉朋友一试,朋友笑说:“你错了,热辣辣跟辣没有关系,意思是指很热很烫。”我有点生气,广东话怎么可以把辣当作热的副词?仿佛辣本身不存在似的。我想这厨子既然特意调制了这独家辣酱,没有人下箸总是很伤感的事。汕头人是很以他们的辣酱自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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