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娴作品:《情人无泪》-3

贝多芬聋了还能作曲,然而,一个把什么颜色都看成毛糊糊一片的人,怎么还能够当上画家?所有她曾经梦想的梦,都将零落漂流。她唯一能够扳回一城的方法,不是自哀自怜,而是弃绝她的梦想。花开的时节(25)张小娴  第二天,她去申请转系。  系主任把她叫去,想知道她转系的原因,试图游说她改变主意。  系主任是位多愁善感的雕塑家,很受学生爱戴。  “我看过你的画,放弃实在可惜。”他说。  这种知遇之情把她打动了,她差一点就要告诉他。然而,想到他知道原因后,除了同情,也改变不了事实,她的话止住了。她讨厌接受别人的怜悯。  她现在需要的是谋生,从英文系毕业,她起码可以当传译员,甚至到盲人学校去书。她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除了她自己。  系主任对她的决定感到可惜。于是,她得以带着尊严离开他的办公室。花开的时节(26)张小娴  那个夜晚,她蹲坐在宿舍房间的地板上,把油彩、画架、她珍爱的画笔和所有她画的油画,全都塞进几个黑色塑料袋里。徐宏志在画展场刊上看到的那张画,使她犹疑了一阵,那是她耗了最多心血和时间画的,是她最钟爱,也是她画的最后一张画了。她把它跟其它东西一起拿去扔掉,好像她从来就没有画过画一样。  把所有东西扔掉之后,她发现自己双手沾了一些红色和蓝色的油彩。她在洗手槽里用松节油和一把擦子使劲地擦去那些油彩。她不要眷恋以往的生活和梦想,眷恋也是一种感情,会使人软弱。  她曾经憧憬爱情,今后,爱情也像随水冲去的油彩一样,不再属于她。她不要成为任何人的负累。  徐宏志偏偏紧接着她的厄运降临,就像她明明已经把所有油彩拿去扔掉了,其中一管油彩却诡秘地跟在她身后,提醒她,她曾经憧憬的幸福与眼下的无助。她不免对他恼火,却又明知道他是无辜的。花开的时节(27)张小娴  她回到宿舍,把那本厚厚的书放在床头。野姜花的味道在房间里和她手指间飘散,掺杂了泥土和大地的气息。她以为自己已经平静多了,却发现她开始想念徐宏志。  她把对造物主的恨转移到他身上,爱情却恰恰是造物以外的法度。  她相信命运吗?还是宁愿相信爱情的力量?梦想是注定寻求不到的,但我们不免会想念曾经怀抱的梦想。爱情是我们的自由,只是,她不知道这种自由会换来几许失望。  她朝窗外看去,牵牛花已经开到荼靡了。徐宏志会把她忘记,她也会忘掉他。只消一丁点光阴,他们以后的故事都会改写。  然而,在这样的时刻,她想起了那个老旧的德国童话。故事里的吹笛人为城镇驱赶老鼠。镇上的居民后来食言,拒绝付他酬劳。为了报复,吹笛人用笛声把镇上所有的小孩子都拐走。  当爱情要召唤一个人的时候,强如那掺了魔法的笛声,只消一丁点光阴,人会身不由己地朝那声音奔去。  她想向他道歉。  她提醒自己,道歉并不是一种感情,而是人格。  那真的不是一种感情吗?  她为了那样伤害他而感到内疚。  内疚难道不是感情?  我们会为不曾喜欢,或是不曾挣扎要不要去喜欢的人而内疚,害怕他受到伤害吗?花开的时节(28)张小娴  她来到男生宿舍,上楼到了他的房间。那扇门敞开着。徐宏志软瘫在一把有轮的椅子里,两条腿搁在书桌上,背朝着她,在读一本书,但看起来无精打采的。  房间的墙上用木板搭了一个书架,横七竖八地放满了书。书架旁边,挂着一副医科生用的骷髅骨头,并不恐怖,反而有点可怜和滑稽。这副骷髅骨的主人生前一定没料到,他的骨头在他死后会吊在某个陌生人的房间里,只影形单地给人研究。  那张单人床上的被子翻开了,一条牛仔裤搭在床边,裤脚垂到地上。房间里荡漾着书的气息,也夹杂着肥皂香味,洗发精和单身乏人照顾的男生的味道。  有点带窘的,她低声说:  “徐宏志。”  他的背影愣了一下,把脚缩回来,缓缓地朝她转过身去,似乎已经认出她的声音。  她投给他一个温和的眼神,他却只是直直地望着她,声音既清亮又冷酷:  “你来干吗?”  她脸上友善的神情瞬间凝结,难堪地立在那儿。  他并没有站起来,仍旧坐在那把有靠背和扶手的绒布椅子上,仿佛是要用这种冷漠的姿态来挽回他失去的尊严。  “你把我侮辱得还不够吗?”带着嘲讽的意味,他说。  他好像变成另一个人似的,她后悔自己来了。但是,既然来了,她得把话说清楚。  “徐宏志,你听着。”她静静地说:“我是来跟你道歉的。”  他怔在那儿,满脸惊讶,但那张脸一瞬间又变得阴郁。  “你这一次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折磨我?”他冷笑了一声,继续说:“我开始了解你这种女人,你会把男生的仰慕当作战利品来炫耀,然后任意羞辱你的战俘!”  她的心肿胀发大,生他的气,也生自己的气。  “你怎么想都随你,你有权生我的气。”她退后一步,带着满怀的失落转身离去。  听到她走下楼梯的脚步声,他懊恼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他对她实在摸不透,当他想要忘记她的时候,她偏偏又飞了回来,栖在那儿,显得小而脆弱,唤起了他心中的感情。  他不知道她那双漆黑闪亮的眼眸里到底藏着什么心事。他希望自己再长大一些,老一些,更能了解女人,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会用冷言冷语来掩饰年轻的青涩。花开的时节(29)张小娴  爱情始于某种不舍。他曾经舍不得每天不去便利商店偷偷看她一眼,哪管只是一段微小的时间。就在这一刻,他发现自己舍不得伤害她,舍不得让她带着失望离去。  他奔跑下楼梯,发现她已经走出宿舍,踏在花圃间一条维修了一半的步道上,快要从他的视野中消失。他连忙走上去,拉住她的背包。  她倒退了半步,朝他转过身来,那双清亮的眼睛生气地瞪着他,怏怏地问:  “你想怎样?还没骂够吗?”  他吸着气,好像有话要说的样子。  没等他开口,她盯着他,首先说:  “你又想出什么方法来报复?还是那些战利品和战俘的比喻吗?”  “你不是说我有权生气的吗?”  她一时答不上来,投给他疑惑的一瞥,搞不清他到底想怎样。  “不过,”他朝她抬了抬下巴,得意地说:  “我弃权。”  “呃,那我应该感谢你啦?”她蹙着眉,故意不显出高兴的样子。  “不用客气。”他唇上露出一弯微笑。  “那我就不客气了。”她径自往前走。  他走到她身畔,踢走脚边的一颗石子。  她朝他看,一边走一边绷着脸问他:  “你干吗跟着我?”  他的脸红了,老盯着路面,踢走脚下一颗石子,然后又是一颗,再一颗。  “你是不是打算一路为我清除路障?”带着嘲弄的语气,她问。  他踩住脚下的一颗石子,双手窘困地插在口袋里,终于说: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你难堪的。”  她回过头来,怔怔地望着他。他站在那儿,傻气而认真,为自己从没做过的事道歉。这颗高贵的灵魂感动了她,她明白自己对他的恨是毫无理由的。  “好吧,我原谅你。”她眨了眨眼,调转脚跟,继续往前走。  “你原谅我?”他好笑地问。  “嗯,是的。”她点了点头。  他开始有一点明白她了。她嘴巴比心肠硬。  “你不会是头一次写信给女孩子的吧?”她边走边说。  “是头一次。”他急切地回答。  “不会是从什么《情书大全》抄下来的吧?”她促狭地说。  “当然不是。”他紧张地说。  “我读过那本书。”她说。  “你是说《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她点了点头。  “是什么时候读的?”  “你以为只有你读过吗?我早就读过了。”  “我十五岁那年读的。”他说。  “我十一岁那年已经读过,比你早四年。”  他狐疑地看着她,说:  “年纪这么小,会看得明白吗?”  “智商高,没办法。”她神气地说。  “那时很想去看看书里提到的埃及沙漠。”他说。  “我去过沙漠,非洲的沙漠。”她告诉他。  “什么时候去的?”  “我小时候在肯亚住了三年。”  “怪不得。”  “什么怪不得?”  “你有一种近似非洲豪猪的野蛮!豪猪身上就长满毛刺,会刺得人很痛。”  “我也见过一头很像你的狒狒。”她懒懒地说。  “那么,你是真的见过狮子?”他想起她那张画。  她“嗯”了一声,不太想提起狮子的事。  “你喜欢非洲吗?”他问。  “那个地方不属于我。”她淡淡地说。  “有机会,我真想去金字塔。”他兴致勃勃地说。  她突然静了下来。她没去过金字塔。她原以为总有一天会去的。从今以后,所有风景都没分别了,都成了一片模糊的远景。  “你记不记得牧羊少年在沙漠里认识了一位炼金术士?”过了一会,她说。  “嗯。”他点了点头。  “那位炼金术士拥有一颗哲人石和一滴长生露。”  “我记得这一段。”  “哲人石能把任何东西变成黄金,喝下长生露的人,会永远健康。”  “这两样都不可能。”他回答说。  她却多么希望这个故事不是寓言。  “你为什么要念医科?”她突然问。  这个问题深深触动了他。过去的一年,他几乎忘记了当初为什么选择医科,也忘记了他曾经热切努力的目标和梦想。  “我想把别人的脑袋切开来看看。”他笑笑。  “你这么聪明,不像会留级。”她说。  “我并不聪明。”他耸耸肩,无奈地说。  “毕业后,你打算修哪一个专科?”她问。  “我想做脑神经外科,那是最复杂的。”  她停下脚步,朝他抬起头,说:  “你看看我的眼睛有什么问题?”  他凑近她,就着日光仔细地看看那双漂亮的黑眼珠,然后说:“没什么问题。”  “幸好你选了脑神经外科,而不是眼科。”她揉了揉眼睛,朝他微笑。  他心头一震,惊讶地望着她,在她眼中读出了哀凄的神色。  “我的眼睛有毛病,是视觉神经发炎,三个月前发生的。医生说,我的视力会渐渐萎缩。一旦复发,我便什么也看不见了。幸运的话,那一天也许永远不会来临。但是,也许下一刻就来临。就像身上系了个计时炸弹,它不会把我炸成碎片,只是不再让我看东西。”她静静地说完。  他太震惊了,一瞬间,他恍然明白,为什么在草地上摔倒的那天,她会那么生气。她害怕自己是根本看不到他躺在那里。他终于知道她为什么放弃画画,为什么从来不在他面前看书。他太笨了,竟然看不出来,还训她不要放弃梦想。  他在书上读过这个病。病因是病人的免疫系统突然出了问题,可能是遗传,也可能跟遗传没有关系。这个病无药可治,病人的视野会渐渐缩小,盲点愈来愈大,把颜色混淆,一旦复发便很严重,也许最后连光暗都看不见。  她却能够平静地道出这个故事。他难过地望着她,为自己所做的一切而愧疚。她的冷淡或冷酷,无非是想把他气走,他却生她的气,以为她是故意折磨他。就在前一刻,他还故作幽默的取笑她像非洲豪猪。  “别这样看着我,我不需要同情。我觉得现在很好。比起一出生就看不见的人,我看的东西已经够多了。我见过牵牛花,见过海边成千上万的红鹳,见过狮子,野豹和羚羊。当然也见过豪猪。我见过浩瀚的沙漠,见过沙漠最壮阔的地平线,也见过我自己。”她坚强地说。  他不知道要对她说些什么。他也许懂得安慰脆弱的心灵,却不晓得坚强的背后有过几许挣扎和辛酸,又有多么孤单。  “有时候,其实也不用看得太清楚,尤其当你有一张自己都不喜欢的阔嘴。”她逗趣地说。  他很想告诉她,那张阔嘴把她的脸衬得很漂亮。但他实在没法若无其事地挤出一个笑容来认同她的黑色幽默。  她继续说:“大部分动物只看到黑白两色,鲨鱼更是大近视。它们照样生存,而且比我们勇敢。”  他失神地点点头。  她朝他微笑:“我的眼睛,从外表是看不出有毛病的。所以,你还是会成为一位好医生的,呃,应该是一位好的脑神经外科医生才对。”  然后,她说:  “我要上课了。再见。”这最后一句话,却说得好像永不会再见似的。  他站在后头,看着她自个儿朝课室走去。他分不出她的坚强是不是伪装的。我们都知道世上没有长生露。在另一个星球,也许会有。可惜,我们是住在一个没有灵药的星球上。  她走远了。他无法使自己的视线从她身上移开。他想起他们初识的那个午后,她掉落在他的肩头,出于惊惶和恐惧而悻悻地骂了他一顿。是谁把她送来的?爱情是机遇,还是机遇会把两个命运相近的人一起放在草篮里?  他心中满溢着对她的同情,不是对一个朋友的同情,而是对已经爱上的人的同情。惟有这种同情,使人心头一酸,胳膊变虚弱了。花开的时节(30)张小娴  整个下午,苏明慧都在上课,只在小息的时候逼自己吃了点东西。她今天在他面前说了那么多话,是好胜地显示自己的坚强,还是奸诈地把她的病说得轻松平常,然后骗他留在身边?她怎么骗得过他呢?他是读医的。  跟他道出那一声艰难的再见时,她心里渴望他会再一次从背后拉着她,告诉她:  “不管怎样,我还是那样喜欢你!”  她故意加快了脚步,缩短自己失望的时间。这一次,并没有一双手把她拉回去。花开的时节(31)张小娴  今天是假期,她不用到便利商店上班。下课后,她没回去宿舍,而是去了火车站。  她坐在月台上,一列火车靠停,发出阵阵的号声,人们挤上火车。她没上去。  她凭什么认为一个偶尔相逢的人会接受她的命运?  在肯亚野外生活的那段日子,她有一位土著玩伴。那个比她小一岁的漂亮男孩她摔跤和用标枪捕猎动物。那时候,她深深爱上了他,发誓长大后要嫁给他,永永远远留在非洲的大地上。后来,她给母亲送了回来,两个人再也见不到面了。临别的时候,男孩跟她说:  “我们是不一样的。”  她偶尔还会想念他,但是,那段记忆已然远了。他也许早已经把这个黄脸孔的小女孩忘掉。她也没法想象自己今天会在脖子戴着一串项圈,赤着脚,升起炊烟,等她的情人狩猎之后回家。  能够相遇的,也许终于会变遥远。  夜已深了,月台上只剩下她一个人。她站了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离开车站,走路回去。花开的时节(32)张小娴  月亮疏疏落落的光影照在回去的路上。她朝宿舍走去,隐约看到一个人影坐在宿舍大楼前面的台阶上,然后逐渐放大,直到模糊的身影变得熟悉。  她看见徐宏志从台阶上站了起来,似乎已经久等了。  她惊讶地朝他抬起眼睛,他站在那里,一张脸既期待又担心。  “你今天不用上班吗?”他问。  她点了点头。  “我找了你一整天。”他说。  “你找我有事吗?”她缓缓地问。  他那双温柔的眼睛朝她看,暖人心窝地说:“我可以陪你等那一天吗?你说过,也许那一天永远不会来临,也许下一刻就来临。我想留在你身边。”  “不要觉得我可怜。”她固执地说。  “我没有这样想。”他回答说。  “你不是宁愿和一个健康的人一起吗?”  “每个人都会生病的。”  “但我的病是不会好的。”  “说不定有一天可以治好,很多病从前也是无药可治的。”  她难过地笑笑:  “那也许会是三十年,或是五十年后的事。”  “我们有的是时间。”他说。  她看着他,嘴唇因为感动而紧抿着。  “别傻了。”她伤感地道。  他不解地看着她,想弄明白她话里的意思。  “我们还没有开始,你不需要这样做。”她说。  “对我来说,我们已经开始了。”他笃定地望着她。  泪水在她的喉头涨满,她咽了回去,告诉自己,以后要为他坚强。他会是她今生看到的最后一抹色彩,远比沙漠的地平线壮阔。  他羞涩而深情地告诉她:  “假使你不嫌弃我有少许近视的话,我愿意做你的一双眼睛。”  她整个人溶化了,感到有一双温暖的手把她拉向怀里。她飞向他,在他的胸膛里搧动,庆幸自己没有永远留驻在非洲的大地上。否则,她今生将错过了这个永恒的瞬间。第二章 和光阴赛跑和光阴赛跑(1)张小娴  苏明慧手里拿着一面放大镜,躲在图书馆二楼靠窗的一方书桌前面,读着一迭笔记。她已经不能不借助这件小道具了。它上面有一盏灯,把灯拧亮了,可以看得清楚一点。不过,用这个方法温习,很累就是了。  她搁下放大镜,朝窗外看去,正好看到一个小黑点大老远朝这边跑来,愈走愈近。虽然对她来说,仍然是朦胧的一条人影,但她早就认出是徐宏志了。上帝要一点一点地把她的视力拿走,徐宏志的一切却同时又一点一点地深深钉入她的记忆里。单凭他走路的样子,她就不会错认别人。  她朝他挥手,他也抬起头使劲地朝她挥手,动作大得像停机坪上那些指挥飞机降落的工作人员般,生怕她看不到似的。她却已经认出这个小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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