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娴作品:《情人无泪》第一章 花开的时节花开的时节(1)张小娴 医院七楼眼科病房里惨绿苍白的灯光已经暗了。徐宏志来到的时候,臂弯里夹着一本薄薄的书。连续三十小时不眠不休的工作,使他的肩膀下垂,一只脚上的鞋带不知什么时候松了,拖在地上,陪他穿过幽暗的长廊,朝最后一间病房走去,那里还有光。 门推开了,一个约莫十岁的女孩靠在床上,两条青白细长的胳膊露在被子外面。从听到走廊上的脚步声开始,女孩的脸就因为期待而闪耀着一种童真的兴奋。 “医生,你来了?”她的眼睛朝向门口。 “对不起,我来晚了,今天比较忙。”徐宏志走进来,拉了一把椅子靠着床边坐下,把床头的灯拧亮了一些。 “我们快点开始吧!”女孩催促道,又稚气地提醒他:“昨天读到牧羊少年跟自己内心对话的那一段。医生,你快点读下去啊!我想知道他找到宝藏没有。” 这时候,女孩伸手在床上找她的绒毛小熊。她的眼睛是看不见的,瞳孔上有一片清晰的白点,像白灰水似的,蒙眬了她的视线。 徐宏志弯下身去,把掉在地上的绒毛小熊拾起来,放到女孩怀里。 女孩把小熊抱到心头。听书的时候,她喜欢抱着它,睡觉的时候也是。虽然它胸口的毛几乎掉光,大腿上又有一块补丁,她仍是那样爱它。它从她三岁那天起就陪着她,它愈老,她愈觉得它就跟她一样可怜。 徐宏志打开带来的一本书,那是保罗.科尔贺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自从女孩进了医院之后,他给她读了好几本书:娥苏拉,勒瑰恩的《地海孤雏》和《地海巫师》,还有杰克.伦敦的《野性旳呼唤》。女孩是个讨人欢喜的小姑娘,大部分时间都很安静,只有在听到书中一些紧张的情节时,会发出低声的惊呼。 女孩喜欢书。一天,徐宏志来看她的时候,她正在听一本有声书。那本书,她已经重复听过很多遍,几乎会背了。他们聊到书,女孩大着胆子问: “医生,你可以读书给我听吗?” 他无法拒绝那双可怜兮兮的眼睛。女孩是由孤儿院送来的。两岁的时候,她发了一场高烧,视觉神经因此受到伤害,眼睛长出了两块夺去她视力的白内障,从此只能看到光和影。她的父母狠心把她遗弃。女孩是由修女带大的,身上散发着一种来自修道院的清静气息。那个读书的请求,也就添了几分令人动容的哀凄。花开的时节(2)张小娴 那天以后,他每天来到女孩的床前,为她读书。起初的确有点困难,他要在繁重的工作中尽量挤出一点时间来。有好多次,他的眼睛都几乎睁不开了。然而,女孩听他读书时那个幸福和投入的神情鼓舞了他。 他选的书都是他以前读过的。《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是他十五岁那年在母亲的书架上发现的。几年之后,他再一次读这本书。那一次,他并没有读完。 多少年了,他没想过自己会有勇气再拿起这本书。 渐渐地,他开始期待每天来到床前为女孩读书的时光。惟有专注地读书的片刻,他得以忘记身体的疲累,重温当时的岁月。 他恍然明白,当初答应为女孩读书,也许并非出于单纯的悲悯,而是女孩的请求触动了他。他也曾为一个人读书。 尽管季节变换时光荏苒,那些朗读声依旧常驻他耳中,从未因岁月而消亡,反而历久而弥新,时刻刺痛着他,提醒他,那段幸福的日子永不复返。即使到了这具肉身枯槁的时候,他也许还能够听到当时的袅袅余音,始终在今生回荡。 他把书翻开。他在昨天读完的那一页上面做了个记号。花开的时节(3)张小娴 到了午夜,他也读完了最后一段。 他抬起头,期待女孩会说些什么。他们通常会在读完一本书之后讨论一下内容。她总有很多意见。然而,他此刻看到的,却是一张带点忧郁的脸。 “医生,你明天还会来为我读书吗?”女孩问。 “明天以后,你可以自己看书,甚至连近视眼镜都不需要。”他说。 女孩的嘴巴抿成细细的一条线,没说话。 “切除白内障的手术是很安全的,十年前就很难说了。放心吧。”他柔声安慰女孩。 女孩摇摇头:“手术是你做的,我一点也不害怕。” 停了一会,她说: “可是,即使我看得见,医生你也可以继续为我读书的呀!” 徐宏志笑了:“我不习惯人家看着我读书的,我会脸红的。” “看得见之后,你想做些什么事情?”他朝女孩问。 “我想看看自己的样子。”女孩兴奋地说。 “你长得很漂亮。” “别人一直都这么说。可是,他们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里总是带着一种很深很深的可惜。” “以后不会再有可惜了。”他说。 女孩脸上绽出一朵微笑:“医生,你知道我还想做什么吗?我想出院后自己去买衣服!我以前的衣服都是修女为我挑的,她们只告诉我颜色。以后我要自己挑衣服。修女,尤其是陈修女,她很保守的,一定不知道外面流行些什么。” 徐宏志咯咯地笑了,女孩虽然只有十岁,毕竟是个姑娘,爱美的心与生俱来。 “医生,”女孩的脸刷地红了:“我长大之后可以做你的女朋友吗?” “你根本不知道我长什么样子,也许,我长得很丑。” 女孩摇摇头:“我听见病房的护士说,你年轻英俊,人很好,又是顶尖儿的眼科医生。” 他尴尬地笑了:“她们真会拿我开玩笑。” “医生,你是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女孩天真地问。 他停了半晌,站起来,把椅子拉开,静静地朝女孩说: “很晚了,你应该睡觉了。” 女孩温驯地把绒毛小熊搁在枕畔,缓缓滑进被窝。 “医生,你哭过吗?”她的头随着徐宏志的脚步声转向床的另一边。 “没有。”他低声说。 “我闻到盐味。” “是我身上的汗水。” “我分得出汗水和泪水的。”女孩说,“你刚才读书的时候,身上有一种悲伤的味道。医生,你忘了吗?盲人的嗅觉是很灵敏的。” 他那双困倦的眼睛望着女孩,也无言语。尽管她因为身体的残障而有超龄的早熟,她终究还是个孩子,不了解的事情太多。 “医生。”女孩摸到枕边的绒毛小熊,递给他,说:“我把它送给你。” 徐宏志惊讶地朝她问:“为什么?这团毛茸茸的东西不是你的宝贝吗?” “所以我才想把它送给你,虽然它已经很老,但它会为你带来好运的,我不是终于也看得见了吗?” 徐宏志接过那只绒毛熊,笑笑说:“上面一定有很多口水。” 女孩腼腆地笑了,心中的喜悦胀大了一些: “医生,你要好好留着它啊!等我长大,五年后,或者八年后,我会回来要回我的小熊,那时你再决定要不要我做你的女朋友。﹂说完这句话,女孩伸手摸到床边的灯掣,把灯拧熄,嘴上挂着一个幸福的微笑。 然而,今天晚上她是无论如何也睡不着的。她此刻的心情就像第一次参加孤儿院旅行的前夕那样,她因为太兴奋而失眠,彻夜期盼着晨曦的来临。这个手术要比那一次旅行刺激很多。她有点紧张。她害怕明天的世界跟她以前熟悉的那个不一样。 女孩转脸朝向门的那边,声音里有着一种期盼和不确定。 “医生,这个世界是不是很美丽的?”她问。 门的那边没回答。 就在那一瞬间,女孩嗅到了眼泪的咸味和鼻水的酸涩,听到了发自一个男人的喉头的哽咽。花开的时节(4)张小娴 徐宏志离开病房时,臂弯里夹着那本书和一只秃毛的玩具熊。这只绒毛熊挂在他魁梧的身躯上,显得那么小而脆弱,就像眼泪,不该属于一个强壮的男人。 走出医院的时候,他踢到脚上松垂的鞋带。他蹲下去把鞋带绑好的那一瞬,一行清泪滴在他的手背上,缓缓流过指缝间,他拭去了。花了一些气力,他再次站起来。 刚刚下过的一场细雨润湿了他脚下的一片草地。他踩着水花,走在回去的路上。他感觉到有几只蚊子在叮咬他,吸他的血,但他疲惫的双腿已经无力把它们甩开了。 他想到躺在病房里的女孩是幸福的。明天以后,她将可以看到天空的蓝和泥土的灰绿,看到电影和人脸,也看到爱的色彩。不管她愿不愿意,她也将看到离别和死亡。 他又回到许多年前的那天。在比这一片青葱和辽阔的另一片草地上,她投向了他。那是他最消沉的日子,她像一只迷路的林中小鸟,偶尔掉落在他的肩头,啄吻了他心上的一块肉,给了他遗忘的救赎。 那时他并不知道,命运加于他的,并不是那天的青青草色,而是余生的日子,他只能与回忆和对她的思念长相左右。花开的时节(5)张小娴 自从他的母亲在飞机意外中死去之后,徐宏志已经有好长一段时间没见过阳光。母亲的乍然离去,把他生命中的一部分永远带走了。那一年,刚刚升上医科三年级的他,经常缺课,把虚妄的日子投入计算机游戏,没日没夜地沉迷其中。他成了个中高手,却没有丝毫胜利的喜悦。 他缺席考试。补考的时候,只回答了一条问题就离开试场,赶着去买一套最新的计算机游戏。 他把青春年少的精力和聪明才智浪掷在虚拟的世界里,与悲伤共沉沦。然而,输的显然是他。学期结束的时候,他接到通知要留级。在医学院里,留级是奇耻大辱,他却连羞惭的感觉都付之阙如。 无数个日子,当他挂着满脸泪痕醒来,惟有那台计算机给了他遗忘的借口。那时候,他瘦得像只猴子,孤零零地在自己的暗夜里漂流,生活仿佛早已经离弃了他。 就在那一天,宿舍的电力系统要维修,他惟有走到外头去。那是正午时份,他瞇起眼睛朝那个热毒的太阳看去,顿时生出了一个念头:也许,他可以把自己晒死。他可以用这个方法对猝不及防的命运做出卑微的报复。 他瘫在那片广阔的青草地上,闭上眼睛想象一个人中暑之后那种恍惚的状态,会像吃下一口鸦片般,在自己的虚幻中下坠,下坠,远远离开尘世的忧伤。花开的时节(6)张小娴 他身上每寸地方都挂满了汗水,迷迷糊糊地不知躺了多久,直到他忽然被人踢倒。 他爬起来。太迟了,一个女孩在他脚边踉跄地向前摔了一跤,发出一声巨响,头上的帽子也飞脱了。 他连忙把女孩扶起来。逆光中,他看到她模糊的轮廓和那头栗色头发上朦胧的光晕。她蜜糖色的脸上沾了泥土。 “对不起。”他瞇缝着眼睛向她道歉。 女孩甩开他,自己站定了,用一只拳头擦去眼窝上的泥巴,气呼呼地瞪着他,说: “你为什么躺在这里?” “对不起。”他一边说一边弯身拾起女孩散落在地上的书和那顶红色的渔夫帽。 女孩把书和帽子抢了回来,生气地问: “你是什么时候躺在这里的?” 他一时答不上来。他没想过她会这样问。他也不觉得这个问题跟她摔倒有什么关系。 “我刚才没看见你。”她一边抖去帽子上的泥巴一边说。 “我在这里躺了很久,谁都看得见。”他说。 这句话不知怎地激怒了她。她狠狠地盯着他,声音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 “谁叫你躺在这里的?” “我已经道歉了,你还想怎样?是你自己走路不长眼睛!”他给晒得头昏脑胀,平日的修养都不见了。 她二话不说,举起手里的帽子朝他头顶砸去。 他摸着头,愣在那儿,还来不及问她干嘛打人,她已经抬起下巴朝宿舍走去。 他没中暑,反而给唤回了尘世。花开的时节(7)张小娴 几天之后,他在大学的便利商店里碰到她。晚饭时间早就过了,他走进去买一个杯面充饥。那天,店里只有零零星星的几个人,他拿着杯面去柜台付钱的时候,诧然发现她就站在收款机旁边。 轮到他的时候,她似乎认不出他来。 “你在这里兼职的吗?”带着修好的意图,他问。 “你是谁?”她的眼睛里带着几分疑惑。 “我是那天绊倒你的人。”话刚说出口,他马上发觉这句话有多么笨。但是,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已经追不回来了。他只好站在那儿傻呼呼地摸着前几天晒得脱皮的鼻子。 她眼睛没看他,当的一声拉开收款机的抽屉,拿起要找回的零钱,挪到鼻子前面看了看,然后重重的放在他面前。 他只好硬着头皮拿了零钱和杯面走到一边。他真不敢相信自己那么笨拙。也许,当一个人成天对着计算机,就会变笨。 然而,遇见她之后,他虽然懒散依旧,却没那么热衷计算机游戏了。 他走到桌子那边,用沸水泡面,然后盖上盖子,等待三分钟过去。他交叉双脚站着,手肘支着桌子,拳头抵着下巴,偷偷的看她。她身材细瘦,顶着一头侧分界粗硬难缠的栗色头发。那张闪着艳阳般肤色的脸上,有一双聪明清亮的眼睛,带着几分直率,又带着几分倔强。那管直挺挺的鼻子下面,带上一张阔嘴。这整张脸是个奇怪的组合,却活出了一种独特的味道,仿佛它的主人来自遥远的一方天地,那里也许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美和价值。 后来他知道,那是因为她童年的某段日子。那段日子,是她快乐的乡愁,也成了她一辈子难解的心结。花开的时节(8)张小娴 她感觉到他在看她,她朝他盯过来,他连忙分开双腿,拿起筷子低着头吃面。 那个杯面泡得太久,已经有点烂熟了。他一向没什么耐性等待杯面泡熟的那漫长的三分钟,通常,他顶多等两分钟就急不及待吃了起来。这一天,那三分钟却倏忽过去,他反而宁愿用一个晚上来等待。花开的时节(9)张小娴 来接班的男生到了,女孩脱下身上的制服,拿了自己的背包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她穿得很朴素,浅绿色衬衣下面是一条棕色裙子,脚上踩着一双夹脚凉鞋,那顶用来打人的小红帽就塞在背包后面。 他发现她两个膝盖都擦伤了,伤痕斑斑,定是那天跌倒时被草割伤的。她走出去的时候,他也跟了出去。 “那天很对不起。”带着一脸的歉意,他说。 她回头瞅着他,那双漆黑的眸子变得好奇怪,带着几分冷傲,几分原谅,却又带着几分伤感。 “我叫徐宏志。”他自我介绍说。 她没搭理他,静静地朝深深的夜色走去。 他双手插在口袋,看着她在遥远的街灯下一点点地隐没。她两只手勾住身上背包的两条肩带,仿佛背着一箩筐的心事。他发觉,她并没有走在一条直线上面。 直到许多年后,凭着回想的微光,他还能依稀看到当天那个孤单的背影。花开的时节(10)张小娴 接下来的几天,徐宏志每天都跑去便利商店随便买点东西。有好几次,他推门进去的时候,她刚好抬头看到他,马上就搭拉着脸。他排队付钱的时候,投给她一个友善的微笑,她却以一张紧抿着的阔嘴来回报他的热情。 只有一次,他进去的时候,店里没有客人。她正趴在柜台上看书。她头埋得很低,脸上漾开了一圈傻气的微笑。发现他的时候,她立刻绷着脸,把书藏起来。 “她一定是个爱美所以不肯戴眼镜的大近视。”他心里想。 那朵瞬间藏起来的微笑却成天在他心里荡漾。花开的时节(11)张小娴 一天,徐宏志又跑去店里买东西。他排在后头,一个瘦骨伶仃、皮肤黝黑的女孩斜挨在柜台前面。女孩头上包着一条爬满热带动物图案的头巾,两边耳朵总共戴了十几只耳环,穿了一个鼻环,脖子上挂着一串重甸甸的银颈链,小背心下面围着一条扎染的长纱龙,露出一截小肚子,左手里握着一根削尖了的竹竿,活脱脱像个非洲食人族,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流落到大城市来。 他认得她是邻房那个化学系男生的女朋友。这种标奇立异的打扮,见过一眼的人都不会忘记。 “明天的画展,你会来看吗?”食人族问。 他喜欢的女孩在柜台后面摇摇头。 “我真的不明白,好端端的,你为什么要转去英文系。”食人族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说。 她微笑没答腔。 食人族吹出一个口香糖气球,又吞了回去。临走的时候说: “我走啦,你有时间来看看吧。” “莉莉,你手里的竹竿是干什么的?”她好奇地问。 食人族瞧瞧自己手里的竹竿,说:“我用来雕刻一张画。” 她朝食人族抬了抬下巴,表示明白,脸上却浮起了一个忍住不笑的神情。当她回过头来,目光刚好跟他相遇,他牵起嘴角笑了。他们知道大家笑的是同一个人。 她马上调转目光。花开的时节(12)张小娴 徐宏志很想向邻房那个男生打听关于她的事,却苦无借口。一天,那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竟然自动送上门来。 “你可以看看我吗?”这个叫孙长康的男生朝他张大嘴巴。 徐宏志看了一下,发现孙长康口腔里有几个地方割伤了。 “我女朋友昨天穿了个舌环。”他苦着脸说。 “涂点药膏和吃点消炎药,应该没事的了。”他拉开抽屉找到药膏和消炎药给孙长康。 他有时会替宿舍的同学诊治,都是些小毛病,他们很信任他。药是他在外头的药房买的。然而,过去的一年,他成天把自己关在房里,他们已经很少来找他。 “你女朋友是念哪个系的?”他倒了一杯水给孙长康吃药。 他吞了一颗药丸。带着一脸幸福和欣赏的苦笑,他说: “她这副德性,除了艺术系,还有哪个系会接受她?” “我前几天在便利商店里碰到她,她正在跟那个女店员聊天。”他试着漫不经心地说出这句话。 “你说的是不是苏明慧?头发多得像狮子,经常戴着一顶小红帽的那个女生?” “对了,就是她。”他终于知道了她的名字。 “她是莉莉的同学,听说她今年转了过去英文系。那个决定好像是来得很突然的。莉莉蛮欣赏她,她不容易称赞别人,却说过苏明慧的画画得很不错。” “那她为什么要转系?” 他耸耸肩:“念艺术的人难免有点怪里怪气。他们都说艺术系有最多的怪人,医学院里有最多的书呆子。” 徐宏志尴尬地笑了笑。 “可你不一样,你将来一定会是个好医生。”孙长康补上一句。 徐宏志一脸惭愧,那时候,他连自己是否可以毕业也不能确定。 孙长康的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说: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为了什么原因,但是,每个人都会有消沉的时候,。” 那一刻,他几乎想拥抱这个脸上的青春痘开得像爆米花般的男生。他们一直都只是点头之交。即使在今天之前,他也认为孙长康是个木讷寡言的男生。就在前一刻,他还以为自己可以不着痕迹地从他口中探听苏明慧的事。 他对孙长康不免有些抱歉,有些感激。只是,男人之间并没有太多可以用来彼此道谢的说话,如同这个世界一直缺少了安慰别人的词汇。花开的时节(13)张小娴 孙长康出去之后,他拉开了那条灰尘斑斑的百叶帘,把书桌前面的一扇窗子推开。外面的阳光洒了进来,他把脖子伸出去,发现窗外的世界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 就在牵牛花开遍的时节,那只掉落在他肩头的林中小鸟,披着光亮的羽毛,给了他一身的温暖和继续生活的意志。 有好几天,他带着一脸微笑醒来,怀着一个跳跃的希望奔向便利商店,只为了去看她一眼,然后心荡神驰地回去。一种他从未遇过的感情在他心里漾了开来。他的眼耳口鼻会不自觉地挤在一块痴痴地笑,只因想到被她用帽子砸了一下的那个瞬间。 生活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消沉的事,比如学业,比如那永不可挽的死亡,都超过了他所能承受的。他渴望溜出去,溜到她身边,溜出这种生活。花开的时节(14)张小娴 隔天,徐宏志去了艺术系那个画展。食人族在那里,跟几个男生女生蹲在接待处聊天。他拿了一本场刊,在会场里逛了一圈,并没有看到苏明慧的画。食人族的画倒是有一张,那张画,也是最多人看的。 她的画反而不像她本人的奇装异服,用色颇为暗淡,风格沉郁,有点像蓝调音乐。 “连食人族都说她画得好,苏明慧的画一定很不错。”他想。 他翻开那本场刊,在其中一页上看到一张苏明慧的画。那张现代派油画占了半版篇幅,一头狮子隐身在一片缤纷的花海里,它头上的鬃毛幻化成一束束斑斓的色块,左边耳朵上栖息着一只蝴蝶,天真的眼睛带着几分迷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