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所有的恐惧都消失了,但却感到一阵疲累,他在宝座的脚下坐了下来,等额头不再烧烫。和扑灭艾尔伯洛的火比起来,虽然没那么痛苦,但还是需要一点时间来恢复。等他再度站起身,竟发现国王的皇冠、项链和所有的戒指都不见了。约许惊讶地瞪着那两个偷偷斜眼看他的士兵。“我有四个小孩,他有五个..”他们畏畏缩缩地开始辩解。“那些珠宝对死人来说没什么用,他又不必买面包给家人吃..”“他不知道空手回家没有东西吃、全家都在哭是什么景象..”“就算我们不拿,别人也会拿的!”“就连那个法官也一样,法官也会来拿走这些..”约许喷怒地看了他们一眼,可是他也没什么办法,尽管攻进来要花点时间,迷宫里的路也很难走,但法官手下的士兵还是追来了,他们虽然没有办法走正确的路,但因为人多,可以在每个分岔路口站上一个,去试每一条路,最后就找到了出路。士兵开始拥进洞穴的下层,只是现在还看不见他们。约许带头、克劳弗殿后,大家开始爬上那个柱子上螺旋楼梯般的浮雕。毕区脱掉了盔甲,所以没再被卡住,他们爬出来,出现在河边的蕨类植物当中。在城市的南端,杜冈河的水涨得很高,河岸那边就是法官的宫殿,警卫看到他们,就用弓箭向他们瞄准,但克劳弗和毕区让那些警卫误以为他们抓到了这两个小逃犯,远远看来真的很像两个士兵押解着囚犯。他们爬上河岸朝皇宫走去,男孩和女孩夹在中间,两个人的手放在背后,假装被铁链绑着,两名士兵走在他们的两侧。萝碧假装跌倒,趁机捡了一些石头,约许则把宝剑和弓箭藏在长长的衣服皱褶中,在大批士兵接近之前,一切都没问题。等到第一个追兵爬出时,骗局就拆穿了。箭还没开始射来,克劳弗和毕区就跑了,速度非比寻常,就连那么胖的毕区也跑得飞快。约许并不觉得他们飞奔而去是种背叛,反倒觉得解脱了,他不用再担心这两个逃兵和他们的家人了,他们会自己想办法。约许只要应付前面八个士兵,还有皇宫屋顶上的六个,以及后面不知多少个,再加上挡住他们去路的四个骑兵,然后还得冲出大门,找到那匹还没有取名字的马,希望自己能在当初下马的地方找到他。这回他不能再利用河流来逃生,因为萝碧不会游泳,而且又太弱小,无法忍受河水的冰冷。可是约许知道一定有办法脱逃,他不害怕,因为手里有宝剑。他靠过去对萝碧说别害怕,看见她手里拿着投石器,正要瞄准,她很坚定地点了一下头,两眼直视前方。一支箭险些射中了她,约许抓紧了宝剑。看到那么多士兵全副武装用弓箭对准两个没有伤害任何人、一心只想离开的可怜孩子,约许不禁怒火攻心,怒气突然变得像暴风雨般,猛烈的狂风吹向士兵,他们的眼睛被沙尘弄瞎,没办法瞄准,勉强射出的几支箭,半路就被狂风吹落在地。几匹马站了起来,把背上的人摔落,约许想办法和其中一匹马的心思连接上,那是最靠近他们的一匹黑色母马。他向马说着自由和金豆子的事,让马的脑子里出现摆脱缰绳的情景,有好一阵子,那匹马举棋不定,最后终于慢慢地走了过来。三名年轻而高大的士兵围住约许和萝碧,他们都带着精钢打造的军用剑。约许的宝剑闪闪发光,士兵的剑碰到就断了。约许的脑子里感受到被他砍伤肩膀的那个士兵的疼痛,就是三个人当中最年轻的,可是约许恨透了想要杀萝碧的人,恨意盖过了其他的感觉。更多的士兵冲过来,后面还有更多,一大堆的头盔、盾牌和剑,约许再也看不清楚他们的脸和表情,一个接一个冲来,每个人的剑和精灵宝剑一相交就断裂飞开。约许充满了勇气,一个盔甲上挂了好多勋章的军官准备从后方偷袭,但萝碧掷出的石头正中他的脸。突然之间,那匹母马下定了决心,朝他们这边冲过来,把士兵踢得飞出去。约许拉住他让萝碧骑上马鞍,几乎把她抱在怀里,这时他不得不先放下宝剑,这让那个留了灰胡子、最近才押解过他的高大士兵有机会逼近,挥剑砍伤了他的腿,血从伤口喷了出来。然后那个人举起剑就往萝碧头上砍去,约许抓起宝剑还击,在他头脑里感受到那个人死去、感受到那个人的童年回忆、对黑暗和虚无的惧怕、没能娶到心爱女人的悲伤。约许的脑子里充满了害怕和痛苦,他勉强爬上马,骑在萝碧的后面,提起缰绳,紧抱住萝碧,催促那匹马向大门奔去。士兵封闭了广场,在那里已经竖起了两个绞刑台,大的要给他用,小的是萝碧的。那个法官兼行政长官在盛怒之余,什么都不管了,居然要当众处死一个小女孩!看到为萝碧设计的绞刑台,约许血脉贲张、精神大振,决心不计一切代价和伤亡都要反抗到底,他必须在伤势加重前把萝碧送到安全的地方,他必须打赢这场仗,而且动作要快。马匹飞奔过大利加城的街道,闪亮的精灵宝剑高举着,沾满血迹,单是那耀眼的光芒就够让企图拦阻的人心生恐惧了。他们冲到了大门口,吊桥正在面前升起,那里一共有两组滑轮,快的一组用的是绳索√慢的那组用的是铁链。约许把缰绳交给萝碧,由肩上卸下弓来,再从连在袖口的箭袋里抽出一支箭,射了出去,他知道必须用心眼瞄准目标,箭一离弦,他就让箭尖点上了火,拉起吊桥的一根粗绳被箭射中,断了一半,开始燃烧起来,然后是第二支箭,两条绳索都被射中,都烧了起来,两条绳索都烧断了。吊桥在他们面前轰然落下,旧桥板震动不已,一阵红色的尘土扬起。那匹马像风一般疾驰过桥,大门附近的士兵忙着闪躲,并没有拦阻,飞扬的尘土也让弓箭手没办法瞄准。他们自由了!他们做到了!他们自由了!约许除了腿上有道伤,手上握着精灵宝剑,还拥有一匹马,一张弓和一支箭,更重要的是,他有萝碧在身边。他办到了。他们穿过空地和栗子林,另外那匹马还等在那里,约许遵守承诺没有拴他,而那匹马也就守在原地。太阳正要落下,天变得冷了些。约许觉得胃里有一种多年不曾有过的奇怪感觉,说得更精确一点,是十三年来没有过的、很强烈的饥饿感。他慢慢下了马,靠在马身上,他的伤口并不太痛,而且腿还能站稳。他撕下一条衣服,将腿包扎起来,接着搜集了好多栗子和萝碧分着吃。约许想说一些话,他想说他们做到了,他们成功了,他们还活着,他们在一起,他们自由了,他想说自己有多快乐,因为她活着,因为她自由了,因为她和他在一起。可是不知为什么,所有他想要说的这些话,在脑子里像饶舌的喜鹊般吵成一团。最后,他所能想到和说出口的,却是最不重要的话,甚至和他们完全没有关系的话。“至少应该把皇冠留给他的,我是说那位国王。”“可是他已经死了,”萝碧坚决反驳,“他真的已经死透了。”约许觉得自己愈来愈尴尬而显得愈来愈愚蠢,他有那么多话要说,怎么会全搞混了呢?“那是书上写的,”他解释道,“..命中注定是战士的会得到那宝剑,命中注定为王的得到那顶皇冠..”他背诵道,“他是国王,所以我们该把皇冠留给他..”他不十分肯定地说。“喔,原来是这样。”萝碧说,“那就没那么严重了!你看!”‘她把手伸进那又大又脏的帆布袋里,拿出那顶金光闪闪的精灵皇冠。约许瞠目结舌地望着那顶皇冠。“你,是你拿的?”“不是我,是毕区拿的,那个胖子。我们从洞里爬出来的时候,他在我前面,我很容易就能从他的袋子里拿出来,他还拿了好多戒指可以给他的儿女,可多着呢。你知道我是个很棒的小偷,什么都能偷。”她说起来带着既腼腆又骄傲的笑容,“可是如果你说这很重要的话,那下回我们经过那里,再把皇冠还给那个国王吧,这样他会快乐点。他会像那只老鼠那样活过来吗?”“他不会活过来了。”约许希望自己能说些比较聪明的话,可是又忍住了,将来还会有时间的,很快就会有的。现在他们没有时间,城里想必已经在组织军队来追捕他们了,他们必须继续往前逃。那匹母马名叫花斑,约许从他的记忆中读到了,但他自己骑来的那匹马还没有名字,想必转了太多次手,名字太多个,结果没一个能留在脑子里。他得给马取个名字,一个最合适不过的名字,就像给狗取名志忠一样,他想找一个可以表现出速度和美的名字来。“我要叫你闪电!”他大声地说。萝碧认为能给马取的名字就属这个最怪了,你可以叫马花斑、快脚,或卷毛,或者直接就叫马,这大概是全世界第一匹也是最后一匹叫“闪电”的马了,因为这实在是个很蠢的名字,不过她什么也没说。那匹马在心里点头表示同意。约许骑着闪电,萝碧骑着花斑,朝孤儿之家前进,各人吃着自己手里的栗子,吃得很慢,希望能尽量吃得久一点。旅程开始不久,约许就觉得非常疲倦,后来又变成疼痛,幸好慢慢减轻了些。天上的云散开了,有几颗星星在闪耀。他和萝碧不时对望一眼。约许感到杀了一个人、腿上受伤,以及后有追兵的痛苦,但同时也感觉到目前为止,甚至乘龙飞行算在内,现在还是他最快乐的时刻。天快亮时,他们抵达了孤儿之家。一阵冷冷的薄雾由地面升起,他们很累、很快乐、很饿、很自由。就在他们经过一个闪着金色和红色的葡萄园时,两个强盗突然出现,两个人都蒙着脸,手里拿着费莉西和史隆的棍棒当武器,身上穿着孤儿之家的衣服。他们威胁说,如果不马上把那两匹马交给他们的话,就会有可怕的后果。双方都愣了一下,然后全都认出了彼此,原来攻击他们的是法可和佛佩斯,他们很开心地说,那条龙喝下太多啤酒睡着前,特别交代他们要尽量弄到很多匹马,好带所有的人去海边,结果约许和萝碧是最先骑马到这里来的人。所谓“所有的人”是谁呢?法可和佛佩斯解释道,就是所有前来加入他们的人。雨停之后,烤肉的味道传遍了整个地区,无论是兔子都吃得比人好的村庄,或者农场里饿得要死的人、一无所有的人、无亲无故的人都来了。这里简直集合了所有没有家和穷困的人,那些失去了土地,梦想能找到新土地的人——这样的人还真多。约许和萝碧仍然骑在马背上,到了孤儿之家所在的空地,那里到处还有残余的火堆,有的还在冒烟,冒出来的烟和雾混在一起,地面则有鸡、鸭与鹅的羽毛和落叶混在一起。龙的四周有三个装啤酒的大篮子,有人睡在里面,其他的人睡在费莉西和史隆的小屋里,还有几个睡在农田里。孤儿之家不见了,原来的地方多了让人难以置信的石头小山,孤儿之家给整个拆掉了。萝碧由法可和佛佩斯帮忙,从花斑的背上下来,站在那里看着孤儿之家,然后弯下身去捡起一块石头,丢向拆剩的北墙。就在她睡觉的地方,她一动也不动地在那里站了好久,两眼望着远方。卡拉看到了她,边叫边朝她跑来。卡拉留了一只真正的鸡腿给萝碧,绝对不许任何人碰,鸡没有多少思想,味道也比田鼠好多了。说真的,龙的脾气不怎么好,加上头痛得要命。约许愤怒地问龙,怎么会想到把两个清白无辜的孩子带上歪路,让他们变成强盗和偷马贼。龙没好气地反驳所谓的“清白无辜”,完全是见仁见智的说法,这两个人早就有了当强盗的天赋,不让他们发挥的话才叫残忍。反正如果约许真的那么聪明、有其他本事把所有的人一起送到阿士垂德的话,他绝对愿意听从约许的高见。孤儿之家里的孤儿,从幼儿到十来岁的都有,大一点的孩子还可以自己走,可是幼儿就走不动了,也就是说得有人抱着或背着..还有一个巡回演出的戏班子,也不知从哪里突然冒了出来。呃,其实也不算那么突然啦,他们正赶上烤肉香味开始传出的时候,到了这里就住下了,坚持说孤儿之家里有个孩子是他们的远房亲戚,所以他们也算这里的一分子。这个戏班子里有两个当祖父的,六个当太爷爷的,七个当父母的,父亲和母亲都有,还有二十三个孩子,也一样从幼儿到青少年,中间各种年龄都有。真正说起来,没一个能走上几里路。还有从北方农场逃出来的老人,那里显然跟孤儿之家一样,只是收留的是老人。他们要看还能做多少工,才有多少东西吃。因为那些老人骨头都老了,也很没力气,所以做的工还不够让他们吃得比一只青蛙多..有个原先看守孤儿之家的卫兵回来了,问他能不能留下来。他是个大块头,长了满脸青春痘,还有一头红头发。他原先是孤儿之家的孤儿,后来获得当卫兵的荣誉。除了因为烤鹅之外,他之所以会回来,是因为想不到还有哪里可以去,也没有任何人可以找,他既没有能力,也没有勇气一个人去流浪,也想不通为什么要离开一直在过的生活。同样的情形还有那些大利加城的“自愿”工作者——两个带了锄头的挖土工人、一个有斧头和锯子的木匠和伐木工人,他们是从北方山后的铁矿场逃出来的。不错,烤肉的味道真的传到了那么远,因为风向的关系,而人对多年没有闻过的味道特别敏感。这三个人说起来都占了有利的地位,因为他们还带了工具来,他们说这些工具一直就是他们的,早在那个法官宣布说,在黑山到杜冈河谷之间,太阳下所有的一切都属于大利加城之前,就是他们的了。事实上,伐木工人的那把斧头是他爸爸留给他的,不过这些东西现在都统称为大利加城的财产,所以他不仅犯了偷鹅的罪,也犯了偷工具的罪,也就是得被吊死两次。最后,好像这些还不够似的,东边长了树莓的壕沟那头,医院里的人也都来了,幸好没有带来会传染的疾病。倒是有些傻子、瘸子和有皮肤病的人,虚弱得站都站不稳,他们却说宁愿死在这里也不愿回到他们来的地方,所以只有让他们统统留了下来..这些人都没办法逃亡,要是所有的人都很健康倒可以走上一整天,那就不必扮强盗抢马匹了。那些最老的、生病的,还有最小的孩子,都不可能一路走到黑山,不可能一口气走到,即使整个县城的大军在背后紧追着。如果抢到几匹马,或许还有点机会逗留在草地上吃点心,或者悠闲地到花间来个野餐也说不定..不行,龙不能飞,他得从喝完所有啤酒的宿醉中醒过来才行。事实上,如果可以的话,他早就回黑山去了。因为他是龙,是龙族的最后一个,龙族从来不和非龙族混在一起。况且早就受够了那些流鼻涕的小鬼和充满道德意识的臭精灵。更甭说那可怕的宿醉,好像有人在脑袋里用铁槌乱打一阵,每打一下都会在第四和第五节颅顶骨之间引起可能致命的抽痛,还有,既然说到这里,后腿的伤也还没好,更别说背痛了。约许记得龙一共只有三节颅顶骨,可是在和鹏蛋的老艾尔伯洛相处过那么多年之后,他已经很清楚什么时候最好闭嘴。雾渐渐散了,露出几个小山的山头,有好几处焦土夹杂在原来整齐平整的葡萄园之间。约许不解地望着,佛佩斯连忙解释说,啤酒会让龙打嗝嘛。第三十三章自从爸妈过世后,萝碧就没再吃过鸡腿了,肉的美味融化在齿颊之间,啊,有爸爸猎来、妈妈烹调的味道。他们还撒了迷迭香呢!她不知道是该狼吞虎咽,让饥饿很快消失,还是慢慢吃,一次一小口,尽量吃得更久一点。到处都是人,全都衣衫褴褛,看来疲累不堪,有些人好像还生了病。约许想赶快把大家集合在一起。迟早,哦,恐怕会早不会迟,骑兵队就会从大利加城赶到。到时候大家恐怕会觉得在农场上当奴隶还算快乐得像在黄金时代,因为接下来的遭遇一定悲惨千百倍。约许受了伤,跛着脚,想把所有的人集合起来,看起来好像跛脚牧羊犬正在赶羊。等到好像聚在一起、可以动身了,马上又有几个晃了开去,不是去拿什么东西,就是去找最后一串葡萄,或是希望能找到忘在什么地方的最后一块面包,甚至最后一口啤酒。萝碧很能了解他们长期处在绝望之中,甚至于从没保持脱逃的想法,一旦挨过多年的饥饿和困苦,“明天”就变成不存在的妄想,脑子里能想到的只有这里和现在。现在能少饿一点,留在这里不用多费力气走路就好。如果一直听命行事,遭受鞭打,等到没有人下指令,就会发现什么事都做不来,哪怕是要救自己的命。其实他们很习惯害怕,所以大利加城的骑兵可能来攻击的威胁,根本吓不倒他们。听起来似乎不比现况坏到哪里去,反正他们这辈子都是这样过的,而且他们认为奴隶不会被杀,否则那些人就得自己动手做事了。不过事实并非如此,要是他们不赶快走,他们要面对的命运不是当奴隶,而是当死人,变成一具没有姓名,没有坟墓,丢在烂泥里给蛆虫、秃鹰、乌鸦或老鼠吃掉的尸体。此外,他们也不相信真有逃亡的希望,而且显然他们做不到,他们只想再多弄到几口吃的,然后就乖乖接受命运的安排。从来没人能习惯饥饿,所以即使再小的玉米粒,再小的葡萄,对他们来说,都比躲开骑兵的追杀重要得多。萝碧闭上眼睛,眼皮后是一大片蓝色,现在她可以分辨出波浪,甚至听得到波浪的声音,看到白色的鸟飞向天边。她看到一处海滩,认出了几个人——那个正在和卡拉玩耍的小老太太,那个有点驼背拄着拐杖的人,那个现在正在葡萄园中的鹰钩鼻男人,她还认出在渔船上的是法可和佛佩斯,他们命中注定可以逃到那里,约许显然能够带领他们,可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一定有些事情是他早就能做的,一些他认为并不重要的本事,也许看来没有什么,其实是非常重要的能力。“你能做些什么?”萝碧走到约许身边,很唐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