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子上。苹果树都砍倒了,小河滩边有艘船,朝天的船底上有个大洞,还有已经腐烂完的牛尸,以及一些啃掉了肉的骨头,都是些较小的动物,也许是羊或是狗吧。原先小村子的广场中央,丢着那个和谐之锅,打凹了、变黑了,不能再用了。龙降落在地上。约许觉得好像朋友死去般难受。洞中那段漫长时光里,他曾幻想回到人类世界;因为精灵世界已经没了,只存在历史里。他的幻想也总是从阿士垂德开始,他想象来到这里,用一本古书和一些金豆子来换一些衣服,打听蒙瑟和莎琴娜的下落,阿士垂德的居民会告诉他,而他们不可能住得离这里太远。这里是他们见过的最美的地方,也离大利加城那些凶恶的士兵最远。他的朋友一定定居在这里,他会找到蒙瑟和莎琴娜,他们会说:“噢!你长得好俊,你长得好大了,看到你真高兴。”他会说:“见到你们真好!我好高兴哦,我到这里是要谢谢你们,谢谢你们在我小时候救了我的命。”然后他会打开包,让他们看他的金豆子,他们会说那些豆子好漂亮,然后他们会互相拥抱..龙的声音让他吃了一惊,精灵又在做白日梦了。艾尔伯洛这辈子除了山洞、几座山、一个树林和大海外,没看过什么别的地方,但也够让他看出这地方是个废墟,是个可怕的地方。好多又肥又白的蛆虫和恶臭从母牛的身体里流溢出来,乌鸦在头上盘旋,呱呱叫着。约剐}常愤怒,孤寂咬啮着他,就像死了亲人。龙在他得自父母和先人的记忆中搜寻有无安慰人的相关作为,可是他找不到这方面的资讯,于是他试着想象有什么可以安慰精灵。“住在这里的人没有死。”龙用很坚定的语气说,他指着那些残骸,“这些都是牛、羊和狗的骨头,没有人的骨头,不管是大人或小孩都没有,他们都离开了或被赶走了,否则就是被迫搬到别处去了..我记得这种事——人类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去的习惯。要是有谁说:‘不用,谢谢,我喜欢这里。’他们就会用一条绳子绕住他的脖子把他吊在一棵树上,那对他的呼吸可不太好。”这话起了作用,约许马上从一动也不动的绝望之中惊跳起来,“你说得一点也没错。”他在那些烧剩的房子之间跑了一圈,“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一个人也没有,他们想必是到别的地方去了,也许他们逃走了,要不就是..他们用的那个词是怎么说来着..对了,驱逐!没错,你知道,人类有驱逐别人的习惯,他们对我们精灵族就是这样做的,把我们全部放在一个好可怕的地方,叫做精灵集中营,我们就在那里一个接着一个死掉。”“为什么会死掉?”龙问。“我想是饿死或被狮子活活吃掉。”“可是精灵不是有法力吗?”“嗯,有一些有,可是,又能怎样呢?”约许被龙的问题弄得不耐烦起来。“你们不能做点什么吗?”龙追问,“烧那些坏人,让他们死掉?让他们得流行病?让他们全身发痒?”“事情没那么简单,不是所有的精灵都有法力,我爸爸就完全没有。我们大部分也只会生个小火或让小动物复活。”“让小动物复活?这算什么法力?”“那要看你的立场而定,对小动物来说那可是很重要的事。可是精灵不会让人生病,也不愿意这样做,我们只有很少数拥有可以用在战争上的法力。可是人类却怕所有的精灵都能办到,所以他们痛恨所有的精灵。精灵无法避免被驱逐,等到发现精灵集中营里等着我们的只有饥饿时,已经什么都来不及了。没有多少精灵活下来,而且都很伤心憔悴。你知道,法力是会被悲伤淹没的,儿子死了之后,做母亲的就永远失去法力了。”“你们可以用旧的武器呀,刀剑、弓箭,还有戟,精灵应该是很厉害的战士、很棒的弓箭手。”约许不知如何回答,他们以前的确是战士,可是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是他们学会读取人类思想、感受人类快乐与痛苦之前的事。小动物在复活时的感觉有那么美好,试想就知道被杀的人的感觉会如何了。想必这个本领开始让精灵很困惑,加上精灵数量很少,又被分隔。过去数百年来,应该就有过迫害精灵的行动,致命的行动。可是精灵相信只是要他们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而已,况且还能带着书籍,事情应该不会太严重。等到发现事实真相,已经来不及反抗了,否则只会增加他们所受的苦..还有一件事,他愈想愈明白那才是最根本的原因——所有的人都希望精灵死掉。“所以你们只是为了对人类有礼貌而送了命?为了不让他们失望?好客气哦,说真的。”龙的语气又变得尖酸刻薄,可是这回约许并没有生气。说起这件事,约许就开始明白了,“法力会淹没在恨意里,不对,等一下,恨意会淹没思想,会淹没想看、想反抗的欲望。每个人都在大声命令你的时候,很容易就让人随便挑一条最容易的路走,随波逐流最容易了,不对,不是最方便的路,而是唯一能走的路。例如蒙瑟和莎琴娜冒着生命危险救我..意思是说,呃,不错,他们爱我,也许他们虽然明知道我是个精灵,还是爱我,也不是因为我是个精灵所以才爱我。不过这些都没有关系,在他们看来,能让我活下去就值得他们冒生命的危险。所以..不错,每个人都在对你斥喝的时候,有人为你战斗那就够了,你就能得到你的力量,战斗的力量..如果你不反抗你就会死,你的族人也会和你一起死..”约许摇着头,非常愤怒。风大了起来,有半扇门像发脾气似的乒乓作响,约许打了个寒战。龙温柔地提醒,“也许你可以四处找找,看看有没有合身的衣服。”“那不是偷窃吗?”“不是,”龙的声音现在充满了同情,“当然不是,只不过是拿别人再也用不到的东西而已。”约许又绕着整个村子走了一圈,所有的一切都被摧毁或烧掉了,在最大的破屋里,他找到一艘玩具船和一个破布娃娃,就带在身上;这些东西马上像把悲伤的大刀插进他的心里。屋外有个什么白白的东西从雾霭里现身,是一只很大、很老、很憔悴的狗,在这之前,他一直躲在芦苇丛里,也许是怕那条龙吧。可是等约许去拿那两个玩具时,他就勉强站了起来,很费力地走向他,尾巴无力地摇着。“志忠,”约许叫道,“士心志,中心忠,志忠,这是他们的狗:蒙瑟和莎琴娜的狗,志忠,志忠,志忠!”狗也记得他,约许跪在地上,用手抱住那又硬又脏的灰毛脖子,狗舔着他的脸。当约许的双手摸到狗的额头时,混乱的记忆传人他的脑海——哭喊、难闻的味道、火焰、恐慌,狗还记得村子起火时被马踢了一脚,害他受重伤,然后还有其他的记忆,其他的气味——饥饿、孤独、想念、和蛆虫争食尸体、希望有什么人能够回来..现在有人回来了,他守护的责任尽完了,他的任务完成了,约许回来了,他找到了这栋房子,一切问题都解决了,以前的味道会再回来,那些往日时光的气味——苹果干、烤玉米,彼此相爱的人的好味道,约许在狗的记忆中看到一眼蒙瑟和莎琴娜的身影,还有一个小小的模糊影子,是玩过娃娃和玩具船的什么人。约许把狗抱得更紧些,开始感觉到无限的疲惫,以及守望任务完成后的唯一愿望——安息。他感到狗的呼吸愈来愈慢,最后完全停止。狗的心脏跳了一下,再一下,愈来愈微弱,然后隔了好久,又是一下,终于跳了最后一下,然后就再也没有了。约许两手抱着狗过了很久,感到狗的体温渐失,肌肉开始变硬。再没什么可怀疑的了,蒙瑟和莎琴娜在这里住过,在这个村子里,在找到玩具的那栋房子里,他们想必碰到了什么可怕的事,约许一定要找到他们。他放开了志忠,最后再用手拂过他的眼睛,然后把他埋入由艾尔伯洛用尾巴快速一扫就挖出的洞里。接着约许继续找衣服,都快放弃的时候,竟然意外交了好运。在一间最远的破屋子里,有个藏在楼梯底下的旧箱子,因为被石阶挡住而没烧毁,那是个上好胡桃木做成的小箱子,用一把刻了花的铁锁锁住,但龙吐了一口气就把这个问题解决了。里面有件很长的白袍,用亚麻布和薄纱做成,上面绣满了小花,想必花了好多年的工夫才完成。袖口和下摆有一种很多小洞组成花样的料子,龙说那叫蕾丝。胸口还绣了一个字母“T”。约许被好几层纱缠住,好容易才穿上身,解决了一个问题。可是,龙隐约记得,男的人类无论如何绝对不会穿着全身都是蕾丝、绣花和薄纱的衣服到处走,女人一辈子也只穿一次这种衣服,就是出嫁的那一天。但这件事现在看来并不重要,龙决定还是别说了。龙生下来就光着身子,到死也都光着身子,人类和精灵那种和穿着有关的习俗,不知怎么会藏在他的各种记忆里面。可是就像衣服上面没用的蕾丝一样,那种古怪而值得商榷的传统,实在不值得现在拿出来和约许争辩。第二十四章萝碧不算真的能认字;读书也不是真的被禁止。费莉西和史隆认得字,所以非常自满。事实上,是非常自大地像火鸡一样挺起了胸膛,大声朗诵大利加城难得来的通告。对任何与行政当局没有关系的人来说,认字可说是件并不受鼓励的事,更正确的说法是,相当反对的事。在阿士垂德也就是萝碧出生的地方,只有很少很少的人认得字,甚至还有过一个像学校的地方。那个可爱的小村子正坐落在各种好吃的东西中间——一边是河里的鳟鱼,另一边是果园里的苹果,中间有鸡在啄虫子的菜园,后面是放牛的山坡,所以会有牛奶也会有奶油。一年有两回,村长会大声叫孩子们集合,没有什么教学法,只是用一种?昆乱而不完整的方式,试着教他们认认字母,因为他自己也只懂得这些。课程在学生的嬉笑、村长滑稽的愁眉苦脸中进行,最后结束在做母亲的来叫孩子去放牛,或摘苹果,或熏鳟鱼,或晒葡萄干,以便加入面包中准备冬天过节用。村长关于字母的知识来自一个神秘而充满传奇的人物,那人有个念不出来的长名字,在萝碧还没出生的好多年之前到过阿士垂德,带来了那个神秘的烟熏锅。从那些荒唐的课程,萝碧还记得拼出她名字的四个字母,跟ROBl很像的ROSE是玫瑰,而玫瑰花瓣可以泡在蜂蜜里变成好吃的甜点。0是ORANGE,是橘子,如果配上烤鸭,美味极了。那天,当他们吃完最后一个橘子,大利加城的士兵就像饿狼似的出现了,要他们交出所有的东西,甚至他们根本就没有的东西。理由很含糊,说是欠税什么的。那是去年夏天的事了,接着到了冬天,村子就被烧毁了,而她父母也被抓了起来。事实上是她父母先被抓,然后村子才被烧毁的。但那是后来的事,那时她已经在孤儿之家了,是费莉西告诉她的。夏天那些士兵来的时候,要求很多的东西,例如他们并没有的麦子,还有大量的熏鳟鱼,比他们一年能抓到的量还要多,说要送去给法官兼行政长官。那时候,村长已经不在了,他在前一年冬天女儿出嫁之后不久就去世了,所以萝碧的父亲代表全村站出来对士兵说,大利加城从来没有给过他们任何东西,所以他们也不欠任何东西。而且你们也只能问人家要一部分东西,不能要全部,当然更不能多过他们所拥有的。那些士兵里有一个又高又胖,长了一张傻瓜脸,还留了一把浓密白胡子的家伙,一直瞪着她父母,终于认出他们就是把精灵带来的人,就是他们保护了大闹大利加城的可怕精灵。萝碧不相信,她的父母不可能保护一个那么邪恶的东西,一定是那个士兵弄错了。B是BEAUTIFUL,美好的,例如食物,美好的饮料,例如牛奶和冷的葡萄酒。1是INDIGESTION,消化不良。村长的女儿泰丝雅穿上用一层又一层的纱做成、胸口绣了名字缩写T、还加了蕾丝花边领子的可爱礼服时,他们吃了好多东西,多到萝碧都消化不良了。当时她不得不拒绝第三块胡桃派,就连今天回想起来,她两眼还会充满后悔的泪水。不认得这些字的话,今天就会像平常的任何一个早晨,除了一点不同,大利加城来了一辆马车,里面照例载着即将加入孤儿之家的可爱客人。这次的可爱客人是两个脸色苍白的金发小男孩,显然是两兄弟,都长了招风耳与满脸雀斑。两个男孩蹲在一大堆东西中间,包括一个大铜锅,又脏又有凹痕,可是没用过,显然是用来取代他们煮最后晚餐的锅子。在锅子四周挤放有很多盖住的小柳条篮子,每个上面都写了字。萝碧的心猛跳起来,最小的一个篮子上写的字母她认得,其中一个字母还用了两次。毫无疑问是BUTTER,奶油!奶油绝对是最珍贵的东西,白得像牛奶,柔软得像轻柔的抚摩,妈妈总在节庆的日子把奶油涂在玉米上面。奶油的味道最棒了,日子好过的时候,很多好吃的东西都是用奶油做成的,例如冬至那天为了迎接变长的夜晚而吃的饼干。萝碧甚至不敢想象偷奶油会受到什么处罚,谁要胆敢偷吃一粒可怜的黑莓,都会被追打,哪有人胆敢碰这么宝贝的东西。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做呢?如果抓到哪个人敢用手去碰碰这么珍贵的奶油,那会怎么样呢?比较小的那个男孩哭了起来,萝碧接到命令去把他从车上带下来。因为她就像费莉西长久以来一直认定的,又愚蠢又粗手笨脚,结果她就撞在铜锅上,锅子发出可怕的声音,从车上掉下来。等到所有的东西都归位时,奶油不见了。费莉西搜查所有的地方和所有的人,尤其是萝碧,可是那一篮子奶油就凭空消失了。最后的解释是一定哪里弄错了,也许根本没从大希tlDl城送过来。萝碧又给搜了身,还挨了打。到这时候,这个案子就算了结了,因为也没别的办法,所以只好算了。两个新来的男孩叫曼弟和孟弟,天黑的时候,他们发现自己必须住在那个既脏又臭的羊舍里,两个人把眼泪都哭干了。法可和佛佩斯分发了苹果和玉米粒,孩子们都裹在斗篷里,尽量吃得久一点。萝碧对着所有的孩子看了好久,那两个新来的、法可、佛佩斯、卡拉,还有其他的人,然后再看看自己的淤青,今天下午新获得的,然后又看了看其他人,再看看身上的伤。曼弟和孟弟又哭了起来,卡拉想劝他们,却没什么效果,法可和佛佩斯叫他们闭嘴,也没有用,反而更糟。最后萝碧受够了,她站了起来,在法可和佛佩斯阻止之前就走了出去,等她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那一小篮奶油。“该死,”她宣布道,“我本来打算留给自己的,这也是我应得的!看看这些打伤的地方..花招就在转移注意力——锅子掉下去的时候,所有的人都往那边看,我就把奶油藏在车子底下。只要你能让人分心一下子,什么事都可以办到。只要动作够快,我连国王的皇冠都偷得到..等没人的时候,我再把奶油拿出来..可是..别哭了..一人用一根手指刮一点奶油吧..涂在玉米上..像在家里一样..要是我一个人吃,能吃上好久好久,可是迟早会被逮到..”大家一起欢呼。大家一起庆祝。其实一点也不像在家里,可是至少能有一个晚上没有悲伤、没有饥饿,就连法可和佛佩斯也太过吃惊、太过佩服、太过高兴而没有出言威胁或找麻烦,也没有像平常一样凶狠地把东西没收。哭声停止了,就连那两个彼此紧紧依靠的新来男孩也平静下来。萝碧一再解释怎样偷东西,甚至还示范了好几次,然后大家问她怎么知道奶油在那里。她也加以解释,B是从美好的食物来的,R是从她的名字里来的,在中间的那两个T是绣在泰丝雅的结婚礼服上的,这件事恐怕比她说明偷窃的艺术更加美好。事实上,每个人或多或少都觉得能认识字是一种,该怎么说呢?是一种魔法,一种莫测高深、难以解释,也无法获得的能力,而能做到的人是更优秀的,会跟他们这些做不到、甚至永远不可能做到的人区分开来。现在萝碧蹲在睡觉的硬土地上,把那四个字母写下来,那种魔法就更厉害了。两个新来的暂时止住了哭声,也用手指画出两座小山,那是他们名字的第一个字母。萝碧还记得阿士垂德最开头的字母是A,如此就把她认得的字母追加到了七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