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城孟子孟子和陈臻这段对话还有下文,留到后面再说。孟子这一回来到了平陆这个地方。平陆是齐国边境上的一座城邑,用浪漫的语言来说,就是“边城”。边城没有傅红雪,也没有沈从文,只有一个面目无趣的地方长官孔距心。孟子之平陆。谓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则去之否乎?”曰:“不待三。”“然则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凶年饥岁,子之民,老羸转于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曰:“此非距心之所得为也。”曰:“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则必为之求牧与刍矣。求牧与刍而不得,则反诸其人乎?抑亦立而视其死与?”曰:“此则距心之罪也。”他日,见于王曰:“王之为都者,臣知五人焉。知其罪者,惟孔距心。为王诵之。”王曰:“此则寡人之罪也。”孟子一代大儒,走到哪儿,说到哪儿。在边城平陆,孟子又拿曾经对付过梁惠王的老方法给平陆长官孔距心下套了。孟子问:“如果您手下有个士兵,一天之中掉队了三次,那您是不是要开除他呢?”孔距心说:“那还用问,当然开除他了!”——完了,就这么一个简单的小问题,孔距心就上套了。孟子坏笑着说:“既然如此,据我了解,在闹饥荒的年头里,您辖区里的老百姓年老体弱的弃尸在山沟里,年轻力壮的足有好几千人外出逃荒。要是数数您失职的例子,可比那个士兵多多了!”孔距心理直气壮:“这可不能怨我呀,这不是我小小地方官能管得了的!”孔距心一下子把责任推到齐王身上了,意思是说:“这都是上边的错。我一个小小地方官,在闹饥荒的年头能留住几个活人就已经算够尽职的了。”孟子接着说:“如果一个人接受了别人的委托,替这人放牧牛羊,那就一定要给这些牛羊找到合适的牧场,找到足够的草料。那么,牧场没找到,草料又不够,在这种时候,是该把牛羊送还给委托人呢,还是站在一旁眼看着牛羊饿死?”孔距心这回可没话说了,低着头:“看来,这的确是我的错啊!”过了几天,孟子去见齐王,聊起了自己在齐国各个地方上的见闻。孟子说:“大王的城邑长官我认识了五位,而明白自己的罪过的却只有孔距心一个人。来,我跟您仔细讲讲是怎么回事——”我们不知道另外四位地方官都是怎么说的,看来都对孟子“牧羊人”的比喻不以为然吧。齐王听完所有经过之后,汗颜说:“这样说来,这是我的罪过了!”看来齐王和孔距心为人还算厚道,能知错,能认错。孟子这个“牧羊人”的比喻有点儿现代职业经理人的意思,但平陆到底是孔距心的个人采邑还是齐国的直辖郡县却还不大好说,毕竟战国时代早已经开始有了郡县制的苗头。五位地方官似乎最下意识的反应就是推卸责任,看来要不搞MBO还真是没办法了!孔距心大可以直接了当地回答孟子:“把平陆的国有股都变成我的个人股,这样我才能有干劲,要不然,我是小车不倒只管推,平陆爱垮不垮,老百姓爱死不死,我还是官照做。钱照拿!”齐王似乎并不认为自己就是齐国的所有者,而仅仅是个被委托者,就像孟子比喻里的那位牧羊人一样——这大概就是周朝前期贵族民族政治的遗风吧,秦始皇以后可就没有这种风气了。千万别听孟子的孟子谓蚔鼃【这个字要把上边的“土”改成“圭”,要造字,下同】曰:“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蚔鼁谏于王而不用,致为臣而去。齐人曰:“所以为蚔鼁,则善矣;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公都子以告。曰:“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先介绍本节里的两个人、一个地方和一个官名。蚔鼃——这两个字读作“池蛙”,看这字形,你很难想像这会是个人名,学校里要是有学生叫了这样一个名字,简直就是存心要难为老师。蚔鼃是齐国的一位大夫,“蚔”字大概是他的姓,这个字还指蚂蚁下的蛋,还有一种传说中的怪兽也叫这个名字,据说长得像蛇。很多人知道古代有“两头蛇”的传说,“蚔”这动物相反,是一个头两个身子。据说有人养这种东西,它能像鱼鹰一样为人抓鱼。我还曾在一份古代祭司的菜谱里见过这个东西,好像是用它来做肉酱的。而“鼃”字有人认为就是“蛙”,有人说是和青蛙模样差不多的一种东西。不管它了,反正这两个字一般人恐怕一辈子也遇不到一回。现在给孩子起名字要考虑最常用的输入法能不能把字打得出来,否则这一生要遇到无数麻烦,可古代人起名字却没有这个顾虑,经常有人什么字怪就专拣什么,太可恨了!公都子——孟子的又一位弟子。现在我们见过的孟门弟子已经有好几位了:乐正子、公孙丑、孟仲子,现在又出现了一个公都子。灵丘——地名。和上一节里的平陆一样,也是齐国的一处边城。蚔鼃原本就在灵丘做官,后来申请调到首都临淄去了。士师——这个词乍看上去不像是中国本土的东西,倒像是从外国翻译过来的。基督教徒和读过《旧约》的人对这个词都不会陌生,即便不熟悉《旧约》的人一般也都知道有个“力士参孙”,神力无边,堪称古代第一大力士,他死在女人手上,而这个女人甚至比参孙更有名,她就是有人称之为“文献记载中的第一位妓女”的达利拉,参孙和达利拉的故事就出自《旧约·士师记》(这是基督教的译名,而中国天主教则把“士师记”译为“民长记”)。把《圣经》翻译成中文的早期传教士们在这里的译名上选了一个很中国、很古雅的对应词——士师,而现在有些人却认为这是个外来词汇了。上本书大致介绍过什么叫“士”,在春秋时代,打仗全靠的是士,而古代兵刑不分,管刑狱的人也是士。士师大体上就是典狱长,隶属于司寇——孔子在鲁国就曾做过这司寇,这是司法部门的最高长官。蚔鼃本来是灵丘的地方官,干着干着就不大想干了,想调到中央去。蚔鼃通过灵丘驻临淄办事处开始跑官,终于在首都谋了份新差使——做典狱长。孟子来了,一来就问:“你跑官跑得不错嘛。”蚔鼃有点儿紧张:“您是来批评我的么?”孟子笑笑说:“哪里,哪里,我真觉得你做得不错,到临淄了不就正有机会向国君进言了么,以前你在小小灵丘做一个边城浪子,哪里有机会跟国君说话呢!”蚔鼃松了口气:“当然,当然。”孟子接着说:“但是——”蚔鼃只觉得后脊梁“飕”地飞过一股凉气。“但是,”孟子说,“你来临淄都好几个月了,怎么还不向国君进谏忠言呢?”蚔鼃一咬牙:“不错,我正准备要去呢。嗯——您怎么还不走?——嗯,嗯,嗯,好,我这就去!”蚔鼃来见齐王,进谏忠言,可齐王根本就不听他的。蚔鼃该怎么办呢?蚔鼃采取了最合乎礼法的方式——辞职回家了。这就得说说周代的官场风气。礼法规定:大臣向国君劝谏,如果一连劝谏三次还不被国君采纳的话,大臣就该辞职回家。(这个问题《孟子》后文还会谈到。)蚔鼃这一辞职,一下子成了新闻头条,齐国人议论纷纷,都说孟子的不是:“孟子给蚔鼃出的主意倒是个好主意,可孟子为自己是怎么打算的我们就不清楚了。”言下之意是:孟子你挑唆蚔鼃去劝谏,让人家三谏而辞,可你自己呢,站在旁边看笑话,这可说不过去吧?(这话还有其他解释,留待下文再说。)公都子一看,坏了,老师犯了众怒了,赶紧回报孟子。孟子倒笑嘻嘻的一点儿也不着急,慢条斯理地说:“老话是这样说的:‘当官的不能尽职尽责,就该回家;有劝谏职责的人如果进言不被采纳,也该辞职。’可你老师我呢,既没有官职在身,也没有进言的责任,那我还不是进退裕如,想怎么着就怎么着么!”——孟子这时候在齐国是客卿的身份,他的意思很儒家:在其位,就要谋其政,不能谋其政,那就把屁股挪挪窝儿;而不在其位,自然也就不谋其政,也更不用担什么责任。蚔鼃还真是个好样的,从这里也能略略看中周礼淳朴可爱的一面。和小人同行孟子为卿于齐,出吊于滕,王使盖大夫王驩为辅行。王驩朝暮见,反齐滕之路,未尝与之言行事也。公孙丑曰:“齐卿之位,不为小矣;齐滕之路,不为近矣。反之而未尝与言行事,何也?”曰:“夫既或治之,予何言哉?”孟子这回可不是客卿了,而是正正经经地当了齐国的卿,这可是高官呐。既然当了官,可就有了职责在身了。孟子这次的职责是:代表齐国去滕国吊丧,因为滕国的国君死了。上本书里孟子和滕国的滕文公不是有过来往么?现在死的滕国国君是哪一位呢?不会就是滕文公吧?——这事还真不容易弄清,不过一般认为是滕定公,也就是滕文公的老爸。孟子带团出发了,他还有个副官,叫做王驩(读“欢”)。孟子和王驩长途跋涉,朝夕相处,但奇怪的是,孟子从不和王驩商量工作。公孙丑觉得奇怪,问老师:“您的官当的也不算小啊,齐国和滕国之间的旅途也不算短啊,可我怎么就从没见您跟王驩商量工作上的事呢?”孟子回答说:“事都有人办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孟子的回答比较令人费解。事实上,整个这一节的内容都比较令人费解。首先,公孙丑说的“齐卿之位,不为小矣”,这里的“齐卿”到底指谁?因为有人考证,王驩这时候好像也做齐卿呢。就当“齐卿”是指孟子好了,可孟子为什么从不和王驩商量工作呢?孟子最后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要是不了解一些背景,还真搞不懂这一节的意思。齐国是超级大国,滕国是超级小国,孟子以大儒兼大官的身份代表齐国去滕国吊丧,真是给足了滕国面子,想来滕国自然会以很高的规格接待的。可是,差使到底是甜是苦,真是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孟子恐怕并不觉得舒服,这全是因为他那位副官。这位副官王驩是齐王跟前的大红人,也是齐国出了名的奸佞小人。这节写王驩的官职是“盖大夫”,这里的“盖”字读“葛”,是个地名,或许就是王驩的采邑。古代的注家认为,王驩这个人一贯飞扬跋扈、颐指气使,到处抢风头,所以,在使团当中虽然只是副官,却大包大揽、颇有“小鬼当家”的意思。孟子能怎么办呢?要跟他商量商量工作吧,如果话说轻了,倒像自己给王驩当副官;话说重了呢,又像是小肚鸡肠地跟王驩争权。——说轻了也不是,说重了也不是,干脆,不说话了还不行么!就这样,一路上连来带去,孟子任由王驩自己折腾,自己却什么话也不说。可孟子这番为难之处又怎么向学生解释呢?于是便有了那句“事都有人办了,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言语当中既透露着对王驩的不满,又似乎稍稍带着一些自嘲。总之,他没有正面回答公孙丑的问题,而是用这样一句含糊的反问一带而过。俗话说“秀才遇见兵,有理说不清。”看来君子遇见小人,比秀才遇见兵还要难受啊。别把孝道当伦理下面这一节是说孟子给母亲办丧事。有人可还记得上本书讲“梁惠王篇”最后一节的内容,臧仓向鲁国国君进谗言,说孟子给母亲办的丧事在规格上超过了给父亲办的丧事,鲁君因此而放弃了和孟子见面的计划?本节所讲的就是臧仓在谗言里说的那件事。又有一位孟子的弟子露面了,叫做充虞。孟子自齐葬于鲁,反于齐,止于嬴。充虞请曰:“前日不知虞之不肖,使虞敦匠事。严,虞不敢请。今愿窃有请也,木若以美然。”曰:“古者棺椁无度,中古棺七寸,椁称之。自天子达于庶人。非直为观美也,然后尽于人心。不得,不可以为悦;无财,不可以为悦。得之为有财,古之人皆用之,吾何为独不然?且比化者,无使土亲肤,于人心独无恔乎?吾闻之君子:不以天下俭其亲。”孟子从齐国到鲁国,办理母亲的丧事,返回齐国的时候,在嬴城逗留。充虞来问老师:“前些日子您不嫌我笨,让我盯着木匠做棺材。当时大家全都忙忙碌碌的,我心里有疑惑也没敢打扰您。现在松口气了,就想问问您了。”“哦,”孟子说,“问吧,是什么事情能困扰你这么久啊?”充虞嗫嚅着:“这个,棺材,棺材用的木料是不是太好了?”——是不是有人已经准备着唾弃充虞了?是啊,充虞难道真是笨么,有他这么说话的么!现在要是有哪个学生敢这么跟导师说话,就别指望能顺利毕业了。可充虞这人就是这么死性,偏要问清楚了不行,他言下的意思应该是:咱们儒家不是最讲究礼制、最讲究等级秩序的么,按您的身份,恐怕给母亲做棺材不应该用这么好的木料吧?这是不是僭越了等级呢?再言下的意思是:您对别人总是讲礼制、讲等级,怎么到自己身上就不一样了呢?您这不是宽于律己、严于待人么?再言下的意思是:您这不是说一套、做一套么,伪君子啊!再言下的意思是……孟子倒没生气,也可能因为他一时也想不到充虞的这个问题还有我给阐发出来的这么多“言下之意”,他是很认真地做了回答:“要解释这个问题,就要先讲讲古了。”充虞期待着:“您就讲吧。”孟子抑扬顿挫地说:“好,我说说,你听听,待想当初——”充虞心里纳闷:“耳熟,这好像是要说《八扇屏》,以前听侯宝林说过。”孟子接着说:“上古的时候,对棺和椁的尺寸是没有明文规定的,后来到了中古,这才有了规定,棺的厚度是七寸,椁的厚度要相称。上到天子,下到百姓,对棺木的讲究不是出于审美目的,而是为了一尽孝心。当然,尽心也不是想尽就都能尽的,既不能违背礼制,也得财力允许。可要是既不违反礼制,又有足够的财力,在这种情况下,古人都是用最好的木料来做棺椁的,为什么到我这儿就不行了呢!再说了,好木头不容易烂,死者的遗骸能被保护得更好,孝子的心里不也就舒服一些么。有一句名言说:‘君子是不会因为任何理由而在父母身上省钱的。’”——先得解释一下什么叫“棺椁”。棺材不是一个长方形的大盒子,而是两个:一个大的、一个小的。死人装在小盒子里,小盒子装在大盒子里。小盒子“棺”,大盒子是“椁”(读“果”)。儒家推崇礼制,有各式各样的很复杂的一些仪式,其中丧礼是特别讲究的。做人要做孝子,这在儒家的理论里可绝不仅仅是伦理范畴的事,而是政治范畴的事。评书里常说一句话,叫“忠孝不能两全”,这很给人造成误解,以为忠和孝是对立的,其实在儒家看来,这两者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在家做孝子,出门做忠臣。同样的,在家要是逆子,出门做官肯定得是奸臣。有人可能会问:即便是在家做孝子,那么,在父母生前多尽孝不是很好么,何必还要讲究死后那些劳师动众的繁文缛节呢?——我们现代社会很推崇这种观念,宣传生前多尽孝、丧事要从俭,这是一点儿错没有的。但古人讲究厚葬也自有他们的道理。那,这是因为古人的鬼神观和来世观吗?——有一定的关联,但说到底这还是为现实服务的,为政治服务的。这就不得不讲讲周代的宗法制。简单举个例子:第一任周天子一共讨了三个老婆,生了六个儿子,等他死了,这六个儿子里谁来接他的班呢?是考试?是比武?还是抽签?都不行,那就乱套了,按照严格规定:他的大老婆生的大儿子才是合法接班人。好了,大儿子接了班,然后这位大儿子(第二任周天子)又讨了三个老婆,生了六个儿子,等他死的时候,他的大老婆生的大儿子又会接他的班成为第三任周天子,往后就依此类推。这个大老婆大儿子的系统叫做“大宗”,其他那些儿子们都叫“小宗”。周朝人尤其讲究祭祖,第一任周天子生的老二、老三一向跟老爸关系不错,有一天,两人一合计,老爸死了这么长时间了,很是想念,唉,祭奠他老人家一下吧!人家的祭奠可不像老百姓那样在坟头上烧点儿纸钱就完了,那可是个无比盛大的活动。可老二和老三虽然有这个想法,却不能真正去做。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没这个权利。啊?!难道做儿子的还没权利祭奠过世的老爸么?——的确没有,从老二到老六都没有这个权利,只有老大才有。换句话说,就是只有“大宗”才有。可是,从老二到老六要是不能祭祖,这不是不合人情么?所以,他们其实也是可以去祭祖的,但一定要在老大的带领之下才行。如果自己要单独祭祖,那就等于造反。再拿老二做例子。老大接了班,当了新任的周天子,老二和其他兄弟一起早已被分封到全国各地做诸侯了。老二被分封到了齐国,做了第一任的齐王。(严格说是不能叫“王”的,只能是“公”或者“侯”什么的,不过这里就从俗了。)这位齐王讨了三个老婆,生了六个儿子,接班的方法和周天子的“大宗”系统一样,照样是大老婆生的大儿子接班做第二任的齐王,依此类推,这一支就是齐国的“大宗”,而其他子弟就是齐国的“小宗”。齐国的小宗也没有单独祭奠第一任齐王的权利,而只有在“大宗”的带领下才能参加祭祖活动。第一任齐王所生的六个孩子里,老大接了班做了第二任齐王,另外五兄弟被分封到各自的采邑,成为卿大夫,在他们这个卿大夫的更小的系统里,也一样再分“大宗”和“小宗”。依此类推。明白了这种宗法制度,我们就能想像得到祭祖的意义了:如果要尊奉祖先,就要隆重祭祀;如果要去祭祀,“小宗”就得听“大宗”的——在齐国的祭祖是齐国的各个卿大夫都得紧跟齐王,在周王室的祭祖是各个诸侯国的国君都得紧跟周天子。所以,孝道在政治上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我在上本书的最后讲到孝道,当时说“在后文当中会有细说”,现在就是细说之一,孟子后文里还有不少谈及孝道的,咱们随到随讲好了。明白了宗法制度大概结构,我们就会明白,所谓“孝道”在那样的社会里是带有很大的政治意义的:与其说是情感,不如说是现实;与其说是伦理,不如说是政治。到后来封建社会解体,中国进入漫长的专制社会,孝道也就失去了它原来的意义,而又在新的政治环境下被赋予了新的意义。现代社会有人讲我们要弘扬传统文化,恢复中国古代的孝道,这些人的用心虽好,却忽视了孝道之所以成为孝道的历史背景。我们不妨想想,我们说中国传统文化讲求孝顺父母,可人家外国人也没有鼓励孩子去虐待父母啊?那我们这个“孝道”的独到之处到底在哪里呢?——在中国古代从宗法制度而来的政治意义之内。显微镜下看圣人孟子当时恐怕不会想到,他这一节文字可给后人搅了不少麻烦。有人读这一节读出疑问来了:“孟子从齐国回鲁国给老娘办丧事,然后又回齐国继续当官,充虞说做棺材是‘前日’,咦,这样看来,孟子好像没有守孝的时间啊?!”还有人跟着起哄:“是啊,孟子在“滕文公篇”里还教人家守孝三年呢,可他自己都没做到。嗯,这不是说一套、做一套么!”这问题一出,可有人看出了其中的重要性和争议性,赶紧跟帖:“潜力帖,留名。”口水仗很快就打起来了,硝烟弥漫,唾沫横飞,因为“守孝三年”在古人看来可是天大的事情,而这一守孝主张最有力的吹鼓手恐怕就是孟圣人。所以,这问题的冲击力不亚于传言所谓在雷锋遗物里发现了一块高级手表。大儒顾亭林帮孟子说话了:“孟子人家这是给老娘改葬,改葬是很快的,用不了守孝三年,因为这三年在刚刚下葬的时候就已经守过了。”顾亭林从文字上找证据:“好好看看《孟子》原文,人家用的字是‘葬’,而是不‘丧’,这是在说改葬,而不是在说守丧。”人多嘴杂,越说越乱。这真是个焦点问题啊:当事人中,不但孟子是圣人,孟子的老娘也是女中圣人啊。我们都知道有个“孟母三迁”的故事,说的就是这位孟子的老娘:待从头,想当初,孟子小的时候,他家住的地方临近一片墓地。是不是很刺激啊?小孟轲很高兴,很喜欢到墓地去玩,还总是学着人家的样子挖个坑啦、埋个东西啦。孟母一看:这可不行,要是这么下去,这孩子长大了一定是个没出息的家伙!怎么办?孟母一咬牙:搬家!要拿现代眼光来看,孟母的觉悟可真不高:干什么不是为人民服务呀,看看人家时传祥!只有社会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可孟母到底只是两千多年前的一个家庭妇女,在当时能有这种意识就已经很不简单了。于是,老孟家搬家了,从墓地旁边搬到了王府井大街。真新鲜啊!小孟轲这回更高兴了,看看这个,看看那个,小孩子模仿能力又强……孟母一看,完了,要照这样下去,这孩子长大了充其量也就是个比尔·盖茨!孟母仿佛已经见到了儿子的大头像笑容可掬地出现在《福布斯》的封面上——唉,那还不丢死人了!怎么办?孟母一咬牙:接着搬家!可是,单是搬家倒也不难,无非是给搬家公司打一个电话的事,可是,搬到哪里去呢?孟母胡乱翻看报纸,突然,一则房地产广告让她眼前一亮:学宫,高尚社区!孟母心头盘算着:“这个小区叫‘学宫’,嗯,一听就有文化,还是什么‘高尚社区’,那一定住的都是高尚的人啊!”孟母眼前立时闪现出雷锋、王杰、欧阳海这些高尚形象,想想儿子要能跟这些人做邻居,耳濡目染肯定能学好的!更重要的是,广告还有一条写着:“本小区内设鲁国重点小学‘学宫小学’第三分校,全部特级教师授课,凡本小区业主适龄子女均可入校就读。”孟母一看:这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订造的啊!没的说,就是这里了!为了孩子,孟母豁出去了,东拼西凑交了首付,很快就住进了学宫小区。可一住进来,新鲜劲儿还没过呢,就发现问题了:高尚社区的高尚邻居们有随地吐痰的、有乱扔垃圾的、有私搭乱建的、有在楼道里堆放自家杂物的……嗯——?!尤其是,那个学宫小学的第三分校哪儿去了?——后来找物业一打听,地基还没挖呢。孟母又一咬牙:等吧,既然黑夜都这么黑了,黎明还会远么?熬过了黑夜,迎来了黎明,孟母在黎明的寒风里盯着小区当中的那片空地,此刻,天空飘着茫茫的飞雪,物业办公室的唱片里播放着喜儿的唱腔,孟母簌簌落泪,暗自安慰自己: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么?春天终于来了,地基也终于挖了,但盖的不是小学,而是一座新楼。开发商的代表说:“这么好的地段盖小学?太荒唐了吧!”打落牙齿吞进肚里!孟母把被打落的牙齿一一吞进了肚里,一共吞了二十四颗,最后对小孟轲说:“好孩子,好歹这儿也是学宫,你一定要争口气,要好好读书啊!”从此,小孟轲就在学宫受着读书声的熏陶,这个高尚社区的高尚人士们也让小孟轲学会了揖让进退的种种礼仪。这一天,孟母抚摩着小孟轲的头,突然流下泪来,连声说:“高了,又高了。”小孟轲很是奇怪,忙问:“妈,孩子个头长高了,您哭什么呀?”孟母擦了擦眼泪:“妈不是说你个子长高了,是才看了报纸,报上说还贷的利息又高了!”“啊,是说这个啊!”孟子一听,想了想,说:“反正我学的东西也不少了,不如不再学下去了,出去挣钱好补贴家用。”真是好孩子啊!可孟母一听,突然一下子把旁边织布机上刚织了一半的布给砍断了,厉声对小孟轲说:“子之废学,若吾断斯织也……”反正是讲了一番大道理,把小孟轲说得直害怕。小孟轲这才勤学苦读,终于成为一代大儒。——这段故事,《三字经》里写作“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以前但凡读过私塾的孩子都背过,所以孟母可以说是中国曾经知名度最高的一位母亲,而《三字经》这几句话的出处应该是汉朝刘向编的《列女传》,我上面讲的这个版本就是依据《列女传》的,所以孟母最后断的不是“机杼”,而是织到半截的布。砍断一截布还只是毁掉一件半成品,要真是“断机杼”,那可就是破坏生产工具了,以后的房贷还怎么还啊!《列女传》里记载的孟母的事迹可不止这些,还说到后来孟子长大了,成为名儒了,去齐国的时候是带着孟母在一起的。于是,有人就以《列女传》为据发出质疑:孟子不可能是回鲁国办改葬的事,孟母必然是死在齐国的。有人又问:如果真是孟子守孝守足了三年,为什么充虞要等到三年之后才问问题呢?支持孟子的也很多,有说“前日”不该解释为“几天前”,说是几年前也是说得通的,然后举例证明;也有说充虞三年之后才问这个问题正说明了孟门弟子的认真和好问。——要把古人这些正方、反方的说法都介绍全了,少说也要上万字。我就简单说一说,大家体会一下当圣人的不易,别人都拿显微镜来看你啊,再有,孟子不大像是没有守完三年丧的,我们还是相信他好了。挑唆一场侵略战争沈同以其私问曰:“燕可伐与?”孟子曰:“可。子哙不得与人燕,子之不得受燕于子哙。有仕于此,而子悦之,不告于王而私与之吾子之禄爵;夫士也,亦无王命而私受之于子,则可乎?何以异于是?”齐人伐燕。或问曰:“劝齐伐燕,有诸?”曰:“未也。沈同问‘燕可伐与’?吾应之曰‘可’,彼然而伐之也。彼如曰‘孰可以伐之’?则将应之曰:‘为天吏,则可以伐之。’今有杀人者,或问之曰‘人可杀与’?则将应之曰‘可’。彼如曰‘孰可以杀之’?则将应之曰:‘为士师,则可以杀之。’今以燕伐燕,何为劝之哉?”这一节因为一个年代问题而饱受争议:此时在位的齐王是齐宣王吗?我们就不管这个问题了,只看文本本身好了。齐国有个大臣叫沈同,以私人身份来问孟子:“咱们可以去打燕国么?”原文不是像平常一样说“某某问曰”,而是特别着重记载着“沈同以其私问曰”。什么叫“以其私”?通常的解释是“以私人身份”,可也有人认为是“怀有私人目的”。我们先不管它,接着往下看。孟子的回答是:“可以啊。”嗯——?!孟子怎么会赞同打侵略战争呢?孟子用类比来说明这个问题:“燕国的国君子哙不应该随意把国君的位置让给子之,子之也不应该从子哙那里接受君位。打个比方吧,如果您很喜欢一个人,没经过齐王同意就把您的官位和俸禄给了他,而他呢,同样没经过齐王的同意就接受了您的官位和俸禄。这怎么行呢?而现在子之和子哙他们搞的事情和这有什么不同呢?”过了一段时间,齐国发动了进攻燕国的战争。这场战争的经过我在上本书里已经介绍过了,这里就不多说了。后来有人问孟子:“听说挑唆齐国去打燕国的人里有你啊,有这事吗?”孟子一听,来人语气不善,但没关系,自己依然气定神闲:“没这事!”——啊?!孟圣人难道翻脸就不认账么!孟子自有解释:“沈同当时问我:‘咱们可以去打燕国么?’我回答说:‘可以啊。’他们这就发兵去攻打燕国了。可沈同如果问:‘谁有资格去攻打燕国?’我就会回答他说:‘奉了天命来治理百姓的人才有资格攻打燕国。’”——看来这事不怪孟子,要怪就怪沈同没有多问一句。孟子接着打了个比方:“这就好比我们正要决定怎么处理一个杀人犯,有人问我说:‘咱们能把他杀了吗?’我会回答说:‘当然能。’这人接着问:‘那,谁有资格来杀他呢?’我就会回答说:‘法官和刑警可以杀他。’——不就是这个道理吗?而现在的情况是,燕国虽然是一个无道的国家,可齐国同样是一个无道的国家,而这一个无道的国家去攻打另一个无道的国家,这很明显就是一件没道理的事情,我怎么可能去鼓励这种做法呢?”孟子对侵略的态度在“梁惠王篇”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他从不反对侵略,他只是支持和平演变,反对暴力征服,他支持顺应民意的“王”来用尽可能和平的手段统一天下,而反对机关算尽的“霸”凭借军事力量来杀人掠地。他不是一直都很赞同商汤王灭掉夏朝,也支持周武王灭掉商朝么!从《战国策》对齐国攻打燕国这件事的记载来看,孟子可不仅仅是挑唆过沈同,他还挑唆过齐宣王呢。孟子对齐宣王说的是:“今伐燕,此文武之时,不可失也。”意思是说:现在去打燕国,这正是建立和周文王、周武王一样功业的机会,千万别错过!——哪本书里说得对?搞不清,从一方面来看,《孟子》里的记载似乎更合乎孟子一贯的思想,只有王者才能去灭人家的国家,齐王好像还真不大够格;可从另一方面来看,《孟子》一书的别处也记载着,孟子还是很看重齐王的,认为他虽然离王者还差不少,可还是有潜力的,还是可以培养的,那么,鼓励齐王去伐燕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啊。这件事还有下文,且看下节。有了错误改不改?燕人畔。王曰:“吾甚惭于孟子。”陈贾曰:“王无患焉。王自以为与周公,孰仁且智?”王曰:“恶!是何言也?”曰:“周公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知而使之,是不仁也;不知而使之,是不智也。仁智,周公未之尽也,而况于王乎?贾请见而解之。”见孟子问曰:“周公何人也?”曰:“古圣人也。”曰:“使管叔监殷,管叔以殷畔也,有诸?”曰:“然。”曰:“周公知其将畔而使之与?”曰:“不知也。”“然则圣人且有过与?”曰:“周公,弟也;管叔,兄也。周公之过,不亦宜乎?且古之君子,过则改之;今之君子,过则顺之。古之君子,其过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今之君子,岂徒顺之,又从为之辞。”齐国很快就拿下了燕国,但燕国人对齐国人的欢迎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便开始反对齐国了。想当初齐国刚刚拿下燕国的时候,孟子给齐王出过很好的主意,但齐王被胜利冲昏了头脑,没听孟子的,结果导致了如今胜利的成果无法稳固,反倒招来了尴尬的局面。齐王很惭愧:“我这张老脸可怎么再见孟子啊!”旁边有个大臣叫陈贾的,赶紧为国君分忧:“大王您别为这个发愁。我有个问题想问问您。”“什么问题?”陈贾说:“大王,您自己掂量掂量,要论仁和智这两项,您和周公谁更牛?”“呸,”齐王很生气,“我本来就烦心呢,你还落井下石寒碜我!”陈贾的问题为什么会惹怒齐王,现代人恐怕不好理解。这位周公我们前面已经见过多次了,他是周武王的弟弟,是孔子和孟子最推崇的几位圣人之一。所以,这问题就相当于三十年前问你:你和毛主席比谁更英明?陈贾并不介意齐王生气,接着说:“您别急,听我慢慢说。周公当年辅佐周武王灭了商纣王,派管叔监督商朝遗民,可管叔却伙同这些商朝遗民起兵反对周公。我问问您,周公事先知不知道管叔会造反呢?”齐王一时摸不着头脑:“知道又怎么样,不知道又怎么样?”陈贾说:“如果周公明知道管叔有反志却还派他去监督商朝遗民,这分明就是不仁;如果他事先不知道管叔会造反,那分明就是不智。所以,在这件事上,周公不是不仁就是不智。连周公这样的大圣人都尚且如此,何况大王您呢?”齐王一听,有点儿心宽:“你说的不错啊。”陈贾说:“您不是觉得没脸去见孟子么,我愿意去和孟子说道说道。”陈贾想出来这么一个杀手锏,心想:拿这个问题去问孟子,孟子不是一向都推崇周公么,这次看他怎么回答!反正,无论他怎么回答,都出不了我的手心。我们替孟子担一份心吧,老奸巨猾的陈贾怀揣着一颗阴险的心来找孟子了。见到孟子,陈贾好整以暇,问道:“周公是个怎样的人?”——这纯属明知故问。孟子回答:“周公是古代的圣人。”好,陈贾早料定孟子会给出这个答案。陈贾接着问:“周公曾派管叔去监督商朝遗民,而管叔却伙同这些遗民们起兵反对周公,不知道有这回事没有?”孟子说:“不错,有这回事。”陈贾笑得更奸,心想:“你承认就好。”然后接着问:“周公事先知道管叔会造反吗?”孟子回答:“他事先并不知道。”陈贾心想:“没想到你老孟这么容易就上套了啊!”然后把眉毛一横,接着逼问:“那么,也就是说,圣人也有过失了?”——孟子到底是孟子,辩才无碍,一点儿也没被问住,他答道:“管叔是周公的哥哥,所以,周公的过失难道是不可原谅的过失吗?况且,有了过失又怎样!古代的君子,他们的过失就像天上的日蚀和月蚀,百姓们全都看在眼里,而当他们改正过失的时候,百姓们也都抬头仰望看在眼里。而现在有些所谓的‘君子’,有了过失以后,将错就错还算好的,更有那些为了掩盖过失而编造种种说辞的。”孟子在这里又体现了一回“浩然之气”,捎带着揶揄了一下陈贾,那意思是:我知道你是为齐王来的,唉,你们这种有错不改的人啊!孟子这里有句话原文说得很漂亮:“古之君子,其过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这给了后人一条重要的君子立身之道。中国古人很强调个人修身,尤其是君子从政,个人修养一定要好。但问题是,就一般“君子”来讲,如果承认了错误,代价是否太大?这就要好好掂量掂量,毕竟像前文讲过的里悝的那个例子还是极个别、极个别的。再者,中国古代的官僚系统是没有现代的公仆意识的,当时最普遍的是“父母官”意识,做官的都是民之父母,所以呢,虽然父母应该养育好儿女,可父母犯了错又怎能向儿女们主动低头承认呢?如此一来,父母的威严何在?皇帝在某些时候倒更容易向老百姓承认错误,比如会发布罪己诏,这东西用现代语言说就是皇帝自我批评的公开信。但一般来说,皇帝是永远不犯错的。按儒家一位最著名的投机分子叔孙通的看法,皇帝就算知道自己错了,也不能向别人承认。咱们看看当汉惠帝刘盈犯了错的时候,同样作为一代大儒的叔孙通是怎么给他出主意的:汉惠帝年纪不大,经常要去看望老妈(就是刘邦的老婆,那位著名的吕后)。他自己住在未央宫,吕后住在长乐宫,距离虽然不远,可出一趟门又是戒严、又是摩托车开道,实在麻烦。汉惠帝心肠不错,一想:这么来来回回的,不但自己麻烦,而且很是扰民,那些小老百姓平日里朝九晚五,上班不容易,自己频繁搞戒严,人家还不尽在下边骂娘!自己本来就是去看望娘亲的,可为这出行却每每惹得无数百姓们痛骂她老人家,这可不好啊。得想个办法才是!汉惠帝想了个好办法,盖了一座立交桥,车队可以在桥上走。这样一来,自己再去长乐宫的时候就不必搞交通管制了,自己既方便了,也不会再扰民了,真是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啊!汉惠帝正为自己的好办法得意呢,叔孙通说了一句话,吓得他一头冷汗。叔孙通说的是:“您这立交桥下边的路是高皇帝游衣冠之路,子孙怎能在上边走呢!”叔孙通这话吓不倒现代社会里的我们,却吓得倒当年的汉惠帝刘盈——他这座立交桥修出了大逆不道之罪!叔孙通说的“高皇帝”就是汉高帝刘邦,是汉惠帝刘盈的老爸,这时已经是个死鬼了。为了纪念他老人家,皇家经常要搞仪式,把刘邦生前穿的衣服和戴的帽子从墓园里捧出来,一直捧到祖庙,这就是叔孙通说的“游衣冠”。汉惠帝的立交桥正盖在“游衣冠”的那条路上——儿子踩在爸爸的头上,这还了得!汉惠帝人很实诚,听叔孙通这么一说,冷汗这么一出,马上认错说:“我马上就去把立交桥给拆了去!”——真是好皇帝啊,正如孟子所说的“古之君子,其过也,如日月之食,民皆见之;及其更也,民皆仰之。”要是孟子在旁边,一定当场挑起大指,好好表扬表扬这位小皇帝。可惜,在旁边的不是孟子,而是叔孙通。叔孙通虽然也是儒家,观念却和孔孟子大大不同。叔孙通当时连忙拦住汉惠帝,说:“拆不得!”汉惠帝很奇怪:“你不是提醒过这立交桥盖错了么?怎么又不让我拆?”叔孙通说了一句很有分量的话:“人主无过举。”意思是:皇帝永远没错。叔孙通接着说:“如果这立交桥还没建,那么停工还来得及,可现在都已经盖好了,老百姓全看见了,如果再给拆了,那不是让老百姓都知道您犯错误了么!这可不行!”“那,那怎么办呢?”汉惠帝很着急。叔孙通说:“也好办,立交桥既然已经盖好了,那就留着它好了,您把祖庙搬个家,让立交桥不从‘游衣冠’的路上跨过去不就行了!嗯,这么着,您在渭河北岸再盖一座祖庙,规模比原来的更大,这也算您多尽了一份孝心。当然,这言下之意就是让老百姓不要以为您另建祖庙是为了遮掩盖立交桥的失误。”——这就是叔孙通的主意,既改正了过错,又没失了面子,嗯,实在是高!我们要是好好看看史书,官场上这种高人、这种高招层出不穷,传统智慧当真博大精深!到了宋朝,又一位大儒就这个问题发表议论了。这位大儒就是司马光,他指名道姓地批评叔孙通(当然,叔孙通早就听不见了),说他明摆着是给皇帝教坏。司马光和孔孟一样,非常怀念上古先王,他说:“错误是谁都免不了会犯的,可只有圣贤才能做到知错就改。上古的圣王担心自己犯了错却不知道,于是设立了‘诽谤之木’和‘敢谏之鼓’,他们哪里会害怕老百姓看到自己的过错呢!”司马光说的这个‘诽谤之木’和‘敢谏之鼓’是什么东西呢?——“敢谏之鼓”可能不大可考了,但“诽谤之木”我们现在却还能见到。古时“诽谤”倒不像现在这样是个彻头彻尾的贬义词,而有“议论”、“提意见”、“表示不满”这类意思。“诽谤之木”也叫“谤木”,原本大概是树一个木桩,然后在木桩上插一块木板,谁要对政府有什么不满就可以把意见写在这块木板上。所以,“诽谤之木”的模样大概像是小型指路牌,作用则像是透明的意见箱。这东西后来与时俱进了:材料变得越来越好——原先是木头的,后来变成石头的了;体型变得越来越高——原先是一人来高,后来变成好几层楼高了;做工变得越来越精致——原先不过是木桩上插一个木板子,后来变成用高级石料雕龙刻凤了。有人想起是什么了吗?去过天安门的人都见过这东西,抽过中华香烟的人也都见过这东西,这东西的造型频频出现在各种场合,具有一种标志性的意义。——这就是“华表”,天安门前树着的那两个一对儿的高高的白色石头柱子,顶端横着一个小小的云彩造型的那个,这东西的前身就是司马光所谓的“诽谤之木”。和圣人相提并论陈贾拿周公去难为孟子,大概他心里想的是:你们儒家不是把周公捧为九天之上的圣人么,我倒看看你怎么解释圣人犯的错误?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圣人是和神没太大区别的,头上顶着光环,脚下踩着祥云,是完美无缺的。但孟子的圣人却不是这样,前面已经讲过,孟子的意思是,从本质上说,圣人和我们普通人没有什么区别,成圣还是成凡就看你怎么做了。这一思想最典型的表达是:圣人也是人,我也是人,所以我只要努力、努力、再努力,我也有可能成为圣人。这也正是儒家思想中最励志的一面,上本书讲过的那位方孝孺就是被这一思想激励成才的典型。陈贾问齐王比周公如何,齐王认为这种问题纯粹是拿自己开涮,但你要是拿这个问题去问一位儒者,他却未必会认为你是在耍他。——汉武帝选拔人才的时候,看上了一位儒生,叫做公孙弘。公孙弘当时顺利通过了论文答辩,拿到了博士学位。(前文说过的那位贾谊也是博士头衔。)公孙弘拿了博士,心里高兴,又向汉武帝递交了一篇论文,其中说道:“我听说周公治理天下见效很快,才一年就看出动静了,才三年就取得阶段性成果了,才五年就天下大治了。这没什么难的,就看陛下您下不下决心来做了。”汉武帝批示意见,问了公孙弘一个和陈贾一样的问题:“你说周公的治国之道这么牛,你先掂量掂量自己,你觉得自己和周公相比谁更贤能?”公孙弘可跟齐王不一样,不会回答汉武帝说:“你这不是成心拿我开涮么!”那汉武帝就该回答:“拖出去,杀!”人家公孙弘正面回答了这个问题:“我是个笨蛋,哪敢和周公相比呢!”——公孙弘并不是真认为自己是笨蛋,可既然要拿自己和圣人比一比,必要的谦虚还是要有的。公孙弘接着说:“不过呢,周公那套治国之法我还是了解得很透彻的。像老虎、豹子、马、牛这些大型动物,哪个不比人力气大,可一经人的驯化,老虎、豹子能进马戏团表演节目,马能让人骑,牛能给人耕地。再说了,金银铜铁那么硬的材料,烧化了也无非用上个把月的时间而已。人这东西,比老虎、豹子怎样?比牛、马怎样?比金银铜铁又怎样?我前面不是说周公治国一年就见效么,我觉得一年都算长呢!”所以说,儒家并不怕拿自己去和圣人比,这是他们的励志传统。不过,公孙弘可能励志励得有点儿过,话说得也太大了,好在他很有自己一套,后来还真从一代名儒变成了一代名相。孟子的工资条孟子致为臣而归。王就见孟子,曰:“前日愿见而不可得,得侍,同朝甚喜。今又弃寡人而归,不识可以继此而得见乎?”对曰:“不敢请耳,固所愿也。”他日,王谓时子曰:“我欲中国而授孟子室,养弟子以万钟,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子盍为我言之?”时子因陈子而以告孟子,陈子以时子之言告孟子。孟子曰:“然。夫时子恶知其不可也?如使予欲富,辞十万而受万,是为欲富乎?季孙曰:‘异哉子叔疑!使己为政,不用,则亦已矣,又使其子弟为卿。人亦孰不欲富贵?而独于富贵之中,有私龙断焉。’古之为市也,以其所有易其所无者,有司者治之耳。有贱丈夫焉,必求龙断而登之,以左右望而罔市利。人皆以为贱,故从而征之。征商,自此贱丈夫始矣。”这一节也是众说纷纭的一节,最引人争议的就是孟子的薪水问题。后代的知识分子很是怀疑:孟子的薪水也太高了吧,这可能吗?孟子辞职了。所谓“致为臣而归”就是辞职回家的意思,古书里常见“致仕”这个词,从字面看像是说“入朝为官”,其实却是“退休”的意思。齐王接到了孟子的辞职信,赶紧来做家访,对孟子说:“以前我就很希望能见您,后来终于有机会共事,我很高兴。可现在您却要弃我而去,唉,不知道以后还有机会见面吗?”孟子的回答后来成了一句名言:“不敢请耳,固所愿也。”意思是说:这也正是我的愿望啊,只是不好意思向您开口罢了。两人说的全是客套话,时隔两千多年,我们也听不出是真是假了。又过了几天,齐王跟大臣时子商量,第一句话是:“我欲中国而授孟子室。”——出现“中国”这个词了,大家别以为这是我们现代概念的“中国”,那时说的“国”通常是说诸侯国,比如齐国、鲁国,而若表达大体上相当于于现代的“国”的用词一般是“天下”。从地理范围上说,以前古人的“天下”比现在的“中国”还小呢。齐王这里说的“中国”其实意思是“国中”,也就是“国都的中央”。齐王要在国都的中央给孟子“室”。什么是“室”呢?一般解释是“房子”,也有人解释为“奴隶”。我们不去考辨,就当它是房子好了。那么,齐王的意思就是:要在齐国首都临淄的中心位置给孟子一处房子。然后,齐王接着说:“我还要用万钟粮食来供养孟子的弟子们,这就可以使我们齐国上上下下都有了可以效法的榜样人物。时子,你去把我的意思给孟子说说吧。”——齐王为了吸引知识分子,不但承诺给房子,还给高薪!时子把齐王的话转告给了陈臻,这位陈臻我们前面已经认识过了,就是前文里第一个提问题暴露孟子薪资水平的那位孟门弟子,这次有关薪水的事又跟陈臻挂上了钩。陈臻成了传话筒,把时子转告给自己的齐王的话转告了老师。孟子的回答是:“然。”——哦,看来钱这东西确实有力量,孟子一下子就答应了啊!又误会孟子了。这个“然”字通常确实表示“是”,可在这里却是例外,它表示的是“嗯”、“哦”之类的意思。孟子只是应了一声,然后说道:“这事根本就没商量嘛!难道我是个贪图富贵的人吗?如果真是那样,我又为什么辞掉十万钟的薪水而接受万钟的薪水呢?”——我们前文已经见识过了孟子那三十七公斤的黄金,现在又来了个十万钟。那三十七公斤黄金算是赠金,可这十万钟却几乎就是年薪了。那,十万钟到底是多高的薪水呢?看上去好像高得不得了啊!要了解孟子的工资条,我们先得看看当时的计量单位,这个“钟”到底是什么?“钟”是容量单位,以前买卖粮食不论斤两,论的是钟啊、石啊之类的,有点儿像我们现在买自来水是按“立方米”。古代读书人之间有几句俗话:“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千钟粟”,这话一直流传到现在,熟悉它的人应该不少。这都是在说读书的预期收益,除了读书人容易搞美女(颜如玉)之外,“黄金屋”和“千钟粟”都是在说高收入。古代薪水有发货币的,但不占主流,主流还是粮食,这里用“粟”来表示宽范围的各种粮食。“黄金屋”一看便知是个很夸张的概念,实际是不可能的,那么,和“黄金屋”并列在一起来说的这个“千钟粟”是不是也很夸张呢?如果连“千钟粟”都很夸张,那齐王要给孟子的“万钟粟”和孟子自称辞掉的“十万钟”不就更夸张到不可能么?我们再实际计算一下“千钟”、“万钟”、“十万钟”到底是多少粮食。一钟合六石四斗,对了,我还是不知道战国时代齐国确切的计量单位和现在的单位怎么换算,还是用汉代的好了,应该八九不离十吧。汉代一石大约合现在的二十升,所以一钟应该合现在一百二十八升,千钟就是十二万八千升,也就是一百二十八立方米。粮食的比重是多少我还真不知道,就当比水小一半吧,那么,一百二十八立方米就是六十四吨,同理,万钟粟就是六百四十吨粮食,十万钟粟就是六千四百吨粮食。——我算的这个肯定不很准,大家就@辜妄听之,有个大略的感觉就好。古代有不少读书人读到孟子这一节的时候都觉得太不可思议了:“那个时代一位高知的薪水难道还能超过杰克·韦尔奇去?这不大可能吧!”清代大学者阎若璩(就是前文说过的考订《尚书》真伪的那位)写过《孟子生卒年月考》,他可算得上是孟子问题专家了。他说有人就这个问题问过他,觉得齐国给高知的待遇也高到离谱了,问这是不是真的?阎若璩也觉得孟子的薪水太离谱,他看来看去,注意到《孟子·滕文公章句下》有一句“兄戴,盖禄万钟”,这句说的是齐国的大贵族陈戴,以陈戴这样高的地位,年薪也无非是万钟而已,所以孟子那“十万钟”说的必定不会是年薪,而是累计他在齐国这么多年以来所拿到的全部薪水。阎若璩还以此来推算孟子待在齐国的时间。阎若璩的意思是:既然陈戴年薪万钟,那么齐王要给孟子的年薪万钟也就是可信的了,而且,孟子曾在齐国做高官,薪资水平和陈戴一样这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孟子当初年薪就是万钟,他自称辞掉了十万钟,那就意味着他一共在齐国待了十年。再有,孟子的薪水高过陈戴一些也是正常的,然后阎老哥又取证来、取证去,觉得孟子差不多在齐国待了六七年的时间。还有个冯景少为此作了专题论文,就叫《论万钟》,说齐王不是要在国都中心给孟子一套大房子,还给万钟的高薪让孟子“养弟子”么,那么,一钟合六石四斗,万钟也就是六万四千石,这么多粮食能养活多少人呢?冯先生给出的数字是:一万八千人。孟子要真能有这么多学生,那就成北大校长了。冯先生很起疑,然后认为:那时候的计量单位就像日元似的,看着很多,其实没那么多。那,到底是多少呢?冯先生考证的结论是:六万四千石折合为后来的一万两千八百石——这也是个相当惊人的数字啊!冯先生最后非常感慨:“乃叹崇儒重道之风,虽战国不替也!”——其实冯先生说错了,只有乱世,君主才会特别重视人才,到大一统的时代里,人才就远不如奴才重要了。令狐冲的学费以前很爱看武侠小说,可看的时候经常会产生一些古怪的想法。有些想法甚至还比较龌龊。比如,小说里常有这样的场景:某大侠救了某女侠,被敌人中的高手追杀,他们把行李丢光了,一直在荒郊野岭之地逃命。我就想了:他们怎么解决方便问题呢?如果行李都丢光了,银钱倒还好说,可手纸应该也在行李卷里放着吧?大侠还能凑合,自有偏远农村的解决之道,可那位如花似玉的女侠又该怎么办呢?这是方便问题,还有不方便的问题。如果那位女侠正赶上“不方便”的时候,哎呀呀,这可怎么办呢?——到现在为止,武侠小说里但凡有点儿名气我几乎全看过,可还没发现哪本书里能让大侠和女侠顺利解决掉这些问题的。我的疑惑虽然很不浪漫,但是很现实啊!这一类的现实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呢。再说一个:令狐冲在华山派学艺,给不给岳不群交学费?——书里说了,令狐冲是个孤儿,是被捡上华山的,那一定是不交学费的了。可是,其他的华山弟子呢?他们需要交学费吗?华山派的弟子我们就当是有一百人吧,这一百人要吃要穿,还有,房子的维修,厕所的清洁,这都怎么解决?每人一把剑,这就是一百把剑,剑的磨损暂且忽略不计,即便一把剑能用一辈子,但剑这东西可不便宜啊!只见这么多人练剑,却不见有谁出去打把式卖艺,总之,没人去挣钱。那,这么大一个门派怎么维持生活呢?这么多的华山弟子难道都是靠岳不群养活么?岳不群又哪来这么多钱呢?现在再来看看孟子,齐王要“中国而授孟子室,养弟子以万钟”,看来孟子的弟子能靠孟子养活,而孟子能靠齐王养活。征收卑鄙税孟子接着要讲讲古了,下面这几句话句读是有争议的,断句不同,意思也就不同。我们就不管这个问题了,简单一些,取一家之言好了。孟子说:“季孙曾说过:‘子叔疑这人可真怪,想当官都想疯了,结果自己当不上官便又设法让子弟去当官。高官厚禄谁不想要?可要把所有的高官厚禄全垄断在自己手里,这就太过分了吧!’”季孙提到了一个看似很现代的词:“垄断”,其实这个词早就有了。孟子接着解释什么叫“垄断”:“什么叫垄断呢?古人做生意,用自己有的东西去交换自己没有的东西(以其所有易其所无),有关官员并不对这些人征税,只是稍加管理罢了。后来出现了一个卑鄙的家伙,非要爬到市场里的高坡上去,四下张望,看到什么赚钱就做什么。大家都就得这家伙太卑鄙了,不惩罚他可不行!怎么惩罚他呢?那就收他的税好了,别让他把钱全赚到自己的腰包里。大家知道吗,这就是征收商业税的起源。”孟子这番话还是接着方才“辞十万而受万”说的,意思是强调自己可绝对不是个贪财的人。可我们现在看这一节,却会更加留心“垄断”这个词在当时社会里的意义。孟子这段话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那商人们也真够冤的,就因为有个别人存了垄断之心,搞得最后所有人经商都得缴税,看来最早的商业税其实是对卑鄙征税。关于垄断,倒还有文献可征。山东临沂银雀山出土的竹简当中,有战国时代《市法》的残简,其中记载了“市”的一些设计规划,看上去很像现在一些大型的集贸市场,摊位都分门别类排成一排一排的,比如,卖家用电器的都集中在A排,摊位编号从A-1到A-50;卖服装鞋帽的都集中排在B排,摊位编号从B-1到B-50,还有专门的官员进行管理,类似于现在的工商、税务、市容。《市法》还对“市”的管理者有特别规定:坚决打击垄断牟利的违法行为!《秦律》里还有这样的记载:市场上的商铺和民宅一样,以五家为一“伍”,每“伍”设一个“列伍长”,协助工商税务来管理市场。更有意思的是,连百年老店都早就有了。宋国有个大贵族子罕,他家隔壁的邻居是个做皮鞋的工匠。子罕大概想扩建一下院子,就跟鞋匠商量让他搬家。鞋匠一听就傻了,哀求子罕说:“我们家三代做鞋,一直都在这里,要是搬了家,那些想买鞋的人可就找不到我了!”战国时代的市场热闹吗?从零散的记载来看,反正卖什么的都有,连算卦的都有。现在在有些商场出现的场面在当时也已经有了影子了——听一个朋友说过他亲眼见到的一次某商场搞的活动:这商场当时还没开门,看来事先发过什么搞活动的消息,所以门口聚集了很多人,有点儿汹涌澎湃的意思,随后,商场的门开了,有店员推出一辆小车,车里像是一些准备用作小礼物的小商品,牙膏、牙刷什么的。这车才一露头,门外的人群立时一拥而上,眨眼之间就把小车里的东西抢夺一空。很快地,商场门里出来一个经理模样的人,手拿讲稿,身后跟着几个人,扛着摄像机。这位经理才一出门就愣住了:只见商场门口已经空无一人,小车里也早已空空如也。——别着急感叹世风不古,其实这种作风在战国时代就已经能看到一些端倪了。当时在一些繁华市场的门口也往往聚集了等待的人群,只等市场大门一开,立即晃着膀子拼老命,你争我抢地冲进去,为的是先下手为强。拿拿架子孟子去齐,宿于昼。有欲为王留行者,坐而言。不应,隐几而卧。客不悦曰:“弟子斋宿而后敢言,夫子卧而不听,请勿复敢见矣。”曰:“坐!我明语子。昔者鲁缪公无人乎子思之侧,则不能安子思;泄柳、申详,无人乎缪公之侧,则不能安其身。子为长者虑,而不及子思,子绝长者乎?长者绝子乎?”孟子到底还是离开齐国了,走到昼城,住下来休息。有一个人想替齐王留住孟子,就在这时候来给孟子作思想工作了:“孟老师啊,狸叔说的好:‘公元前四世纪最值钱的是什么?——是人才!’您这样的大人才,我看……”说了半天,孟子却不搭理他,自顾自地趴在小桌上睡觉。这人可不高兴了:“我为了今天能跟您说说话,事先已经斋戒了足足一整天,我是如此有诚意,可您却拿我当空气。哼,真真气死我了,我再也不想见你了!”说完,一赌气,起身就走。正在这时,背后突然传来一个雷霆般的怒喝:“给我坐下!”“咕咚!”坐下了。孟子可算开口说话了:“年轻人就是火气大,哈哈,听我老人家好好给你讲讲道理。”看来大学者拿拿架子并不是没道理的。孟子说:“我给你讲讲当年鲁缪公和子思的事。”鲁缪公是鲁国的一位先君,也称得上是个能礼贤下士的人。子思是孔子的孙子,孟子的学问就是得自于子思的。孟子或者是子思的弟子,或者是他的再传弟子,后人搞思想史的通常把这两位并作一类,称他们这支人马为“思孟学派”。孟子说:“当年鲁缪公如果不是常派人在子思身边表达自己的诚意,子思早就离开鲁国了。当时还有两位贤人,一个是泄柳,一个是申详,如果不是因为常有人在鲁缪公身边说这两人的好话,这二位也早就离开鲁国了。你现在替我老人家着想可还赶不上人家对子思的一半呢,你自己说说看,到底是你要跟我绝交呢,还是我要跟你绝交?”孟子这话一般人还真不容易听懂,我得解释解释。鲁缪公确实还算尊重人才,他有点儿像前文介绍过的那位搞百家争鸣的齐宣王,虽然他们鲁国是儒家传统很重的,但鲁缪公对其他学派也同样尊重,其中最重要的学派有两个,一个是儒家学派,一个是墨家学派。韩非子有句名言,叫“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正好前半句说的是儒家,后半句说的是墨家。韩非子这话还有下文:“而人主兼礼之,此所以乱也”,这就是说,当国君的要是以同样的程度礼遇儒家和墨家,国家离完蛋也就不远了。——鲁缪公恰好就是韩非子所说的这种国君。当然,韩非子也只是一家之言,毕竟天下的道理不是都在他那儿,人家鲁缪公还是活得很滋润的。但鲁缪公的问题是,虽然对大儒子思很不错,好吃好喝供养着,却听不进子思的主张。这要用现代眼光来看,鲁缪公真了不起,但子思可不这么看。子思觉得在鲁国施展不了政治抱负,整天白吃白喝,这不成了混饭吃的了么!“我是个有理想的人,多高的薪水也不是留住我的理由。”子思这样想着,便打起行囊,准备跳槽。子思刚要出门寄简历,鲁缪公的人就来了,笑呵呵地:“哈哈,子思老师,我们的鲁国是花园,花园里花朵真鲜艳,哇哈哈,哇哈哈,小朋友一起笑开颜。”子思一听,心又活动了,一想:算了,那就先留在这个鲁国大花园里,再看看国君的意图好了。又过了些日子,鲁缪公还是没有采纳子思的政治主张的意思。子思的屁股又坐不住了,不行,还是得打包走人!子思刚要出门,鲁缪公的人又来了,笑呵呵地:“归来吧,归来呦,别做异乡的游子。”子思实在不想再留在鲁国了,苦笑一声:“我嗒嗒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是过客,不是归人。”鲁国使者的立场也很坚定:“黑夜给了您黑色的眼睛,您要用这双眼睛在我们鲁国寻找光明。”子思一定要走:“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度今朝。苍天笑,慰我寂寥,今天我一定逃之夭夭!”使者一看,子思去意已决,实在是留不住了,看着子思毅然决然的背影,想到自己有负国君重托,眼圈一红,就要伏剑自尽。说时迟,那时快,突然有“啪嗒、啪嗒”澹定的脚步声从街角那边转了过来,回过头去,只见来人昂首挺胸、气宇轩昂,眉宇之间透出十足的高人风范。再细看此人,见他肩头扛着一杆齐眉棍,棍梢似有垂悬之物,射出金灿灿的光芒。使者正自疑心,此人突然间吐气开声,中气浑厚无比:“鲁国特产,山东大煎饼的卖呦——”正所谓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此人一声狮子吼,子思的脚步立时就顿住了。也就是三秒钟的时间,子思抬起手来,拿袖子擦了擦口水,深沉地说:“鲁国是个好地方,我再留几天吧。”说罢一招手,“喂,这位大叔,给我来两张。”(小小说明:现在人们一般吃的煎饼都是天津煎饼,上边摊鸡蛋、放油条、抹甜面酱的那种,其实另有一套煎饼体系是山东煎饼,简单得多,最简单的做法就是一张薄面片而已。有人还考证说武大郎卖的炊饼就是山东煎饼,呵呵,存此一说。)话说回来,就这么一而再、再而三,子思总想跳槽,鲁缪公一再挽留。孟子对来客说这件事的意思是:齐王要想留住我,就应该像鲁缪公一样采取主动,所以,你小子应该去劝齐王,让他派使者来挽留我老人家才对,你现在却把事情反过来做了,成何道理!再说说泄柳和申详。这两位都是鲁缪公时代的贤者,尤其那个申详,和儒门关系很近——孔子有两个数得上名的弟子:子张和子游,这个申详就是子张的儿子,同时又做了子游的女婿。在当时,无论是论名望还是论才干,泄柳和申详比起子思还是差一截的。所以,鲁缪公对泄柳和申详就不如对子思那么尊重。泄柳和申详俩人一合计:在鲁国虽然薪水不错,可是伸展不开手脚啊,我们都是有理想的人,还是跳槽好了。这一天,鲁缪公的老板桌上摆上了泄柳和申详的辞职信,鲁缪公拿起来看了看:好哇,这俩臭小子想跳槽!哼,没了你们,地球还照样转!鲁缪公立即拿起笔来,在两封辞职信后边批了“同意”,然后让秘书通知财务部给两人结清薪水。没多久,财务总监来了,满脸陪笑:“老板,泄柳和申详的辞职信您怎么就批了呢?”鲁缪公眉头一皱:“我为什么不能批?”财务总监忙说:“这二位可都是人才,我觉得您还是应该留下他们。”鲁缪公很爽快:“好,那就留下他们好了。”财务总监心里纳闷:“答应得也太快了吧?”——孟子对来客说这件事的意思是:你看人家泄柳和申详,论什么都比不上子思,可照样有朝中的贤臣在国君跟前为他们说好话,劝国君挽留他们。凭什么我老孟就得反过来?你要希望我留在齐国,不应该来劝我,应该去劝齐王。谁是小人?孟子去齐。尹士语人曰:“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武,则是不明也;识其不可,然且至,则是干泽也。千里而见王,不遇故去。三宿而后出昼,是何濡滞也?士则兹不悦。”高子以告。曰:“夫尹士恶知予哉?千里而见王,是予所欲也;不遇故去,岂予所欲哉?予不得已也。予三宿而出昼,于予心犹以为速。王庶几改之。王如改诸,则必反予。夫出昼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后浩然有归志。予虽然,岂舍王哉?王由足用为善。王如用予,则岂徒齐民安,天下之民举安。王庶几改之,予日望之。予岂若是小丈夫然哉?谏于其君而不受,则怒,悻悻然见于其面。去则穷日之力而后宿哉?”尹士闻之,曰:“士诚小人也。”本节出现了两个新人,一个是尹士,一个是高子,两人都是齐国人,但高子是孟子的弟子。孟子离开了齐国。尹士向别人发表议论:“孟老头走得好,哼,像他这样的人早该离开我们齐国了,我从来都看他不顺眼!”孟子这人不错呀,你尹士为什么这么说呢?尹士是有道理的:“如果孟子不知道咱们齐王是烂泥扶不上墙,再怎么培养也成不了商汤王和周武王那样的圣王,那这位孟老先生分明就是个笨蛋;如果他知道这些可还是到咱们齐国来混,那他就分明是想来骗吃骗喝。还有,他千里迢迢来见齐王,却没得到齐王的赏识,那就走呗,可这老先生,走倒是走,却在宿城足足磨蹭了三天,真不是个爽利人!哼,我对他这一点尤其看不惯!”传闲话的人无处不在,圣人身边也有。高子跑到孟子那里,气急败坏地说:“老师,嘘,我跟您说啊,嘁嘁喳喳嘁嘁喳喳,那个尹士,在外边说您来着!他说您……这个那个这个那个……嘁嘁喳喳嘁嘁喳喳……”孟子到底是圣人,听完之后,丝毫不以为然:“尹士懂个什么!我千里迢迢来见齐王,这是我老孟自愿的,他管不着!我没得到齐王的赏识,所以离开齐国,我这是不得已啊!到了昼城的时候,我的确住了三宿才又动身出发,尹士以为我不爽利吗,哼,我自己还嫌太急了呢,我当时是在等着齐王改变主意呢!如果齐王改变了主意,就一定会派人来请我再回齐国的。可是我等啊等啊,齐王一直没派人来,这样我才下决心回老家的。难道我就愿意丢下齐王吗?齐王难道就真是烂泥扶不上墙吗?当然不是!齐王还是很有潜力的,他如果能任用我,那不仅齐国的百姓会得到好处,就连全天下都会安定!所以,我一直都等着齐王改变主意,每天都这样盼着。我难道会是那种小气鬼吗——政见不被国君采纳就气得不行,一脸的不痛快,走的时候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一直走到虚脱才肯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孟子的这番话又被人传到尹士的耳朵里了。尹士听了以后非常惭愧,说:“我可真是个小人!”看来孟子辞职和我们一般人辞职还真不一样,而且一点儿也不掩饰还希望被老板挽留的意思,真是“君子坦荡荡”啊。尹士最后说的那句话的原文是:“士诚小人也。”——这里的“士”字是尹士自称,我们看到尹士也很实诚,一旦发现自己误解了孟子,马上就坦诚错误,还骂自己是“小人”,真有点儿洗心革面的劲头。事实上,古时的“小人”并不是现在我们常说的“卑鄙小人”的意思。早在《尚书》里就有“小人”这个词,意思是“小民”,“小老百姓”,用现在时髦的话说就是“草根阶层”。那么,如果我们是在小学课堂上做反义词测验,“小人”的反义词应该是什么呢?——现代和古在的说法都一样,都是“君子”。但我们现在所谓的“小人”和“君子”的对立指的是“卑鄙小人”和“正人君子”的对立,是就一个人的品格意义上来说的,而商、周时代的“小人”和“君子”的对立却是指“平民”和“贵族”的对立,和道德品质无关。按照古人的看法,贵族一般都有文化修养,讲文明、懂礼貌,所以“君子”便逐渐演变为“正人君子”,而“小人”一般都没文化,既不讲文明、又不懂礼貌,所以“小人”便逐渐演变为“卑鄙小人”,更何况在秦、汉以后,封建制度解体,专制统治加剧,原先的“君子”阶层渐渐消失了,这一对反义词便以新的涵义继续被世人沿用下来。现在我们就知道了,孔子有一句家喻户晓的名言:“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这句话并不是把女人和卑鄙小人等量齐观的,所以女权主义者门大可不必为这句话而责难孔老先生。起名字的阴损典范先说点儿远的。中国人很看重给孩子起名字,有人认为名字会影响到人一生的命运,实在重要极了。有这种想法的人多了,各种起名公司也就应运而生了,大师们给小孩子批干支、算五行,数笔画,于是,未来的文曲星、武曲星就这样一个个纷纷出台了。还有的家长给孩子起名字好翻书本,什么《论语》、《孟子》、《唐诗三百首》全翻出来了,一定要给孩子起个有典籍出处、有文化底蕴的好名字。古人起名字也不容易,前文讲过《左传》里起名字的方法,但那都是贵族的事,平民百姓大字识不了几个,要起名字可是难上加难。但历史风云变幻,庄稼汉也有翻身的机会,小狗剩、二蛋们要是发迹了,是不是也得改个好名字呢?总不能让人家称呼自己“狗剩大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