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簪子才送出去不到半年时间。 这天气真的是害死人,黑黢黢的压得人喘不过气,鼻子酸酸的又是怎么一回事? 我关好窗户,披上外套,背了包裹,往山下走去。 走到半山腰的时候,突然想起我的天鬼神刃还在林轩凤房里,又飞速奔回去拿。 翻回风雀观的时候,见里面的人都出来了,问他们怎么一回事,他们对看一眼说大尊主在睡觉。我点点头,也不兴师动众去闹醒他了,干脆从后方树林翻进去。 好容易挤到纸窗门旁,却听到里面有人说话。 “花遗剑都知道吧,你和他上床了?” 这声音居然是艳酒。 “怎么可能?”林轩凤轻轻咳嗽两声,但语气还是明显不屑,“和他上了,他便不会再这么听话。” “轩凤啊,你变得还真多。” “承蒙宫主指点。” 艳酒轻轻笑了两声,却有些没精神:“如果你那凰弟知道你装受伤来骗他,他会多伤心哪。” “这一回我可没装,他下手不轻。” “你的凰弟为了你,还真是死而后已鞠躬尽瘁。” “我和他的感情,你这种没血性的人永远不会懂。” “我们不是一直肌肤相亲么。怎么好这样见外?” “你哪次不是把我折腾到重伤?”林轩凤又咳了两声,然后便是翻身起来的声音,“宫主难道就没考虑过温柔一些?” 艳酒没有回话。 “你神神秘秘也不是一天两天了,我和你说笑呢。” “林轩凤,你现在所作一切是为报仇么。” “报仇?报仇有什么意义?”林轩凤笑声很虚弱,“不,我该说,做什么事会有意义?死了那一次以后我才突然觉得,人生来来去去就这几十年,多几年少几年都一样。” 艳酒笑声很悦耳: “是啊。到底是要分开的,还不如连相识都免了。” 七五 敦煌的阳关古道上,黄沙四起,风声低沉,天却格外的蓝。 一个古城,经过历史的洗礼,多少会显得有些沧桑悲凉。 也不知道是不是天冷的缘故,街道上的人并不很多。 远处一家客栈中,一点青灯袅袅燃烧着。 我加快脚步跑过去。 想起我离开的时候不小心碰了窗外的树枝,林轩凤和艳酒两个指不定已经发现了我。我却记不住自己要做什么,只是匆促地逃离。刀也忘了拿。 前脚刚迈进去,里面的小二挥挥手说今天打烊了。然后轰人。 “小二哥,今天的客人中有没有一个高个子男子?他带着一帮人,长得很好看的——” “你没看到我这都打烊了吗?” “不可能,他的手下说他住这里的。” “说了没这个人!你要住不住?不住滚开!” 我塞了一锭银子在他手里:“瞧您也辛苦了,我只打听打听就走。” “哎哟我的爷,真没这个人。我们老板今天提前打烊就是因为没生意,马上就年底了,中原的人都待家里了。你别说是个高个子男人,就是只公蚊子也没飞进来一只。” 我只得作罢。 出客栈以后,租了一匹马,往东北方向走。敦煌在中原和沙漠的交接处,难免干燥。没出几个时辰,雨水便淅沥落下。眼见冬天就要来到,水冷薄冻,刺得人骨子生疼。连卖雨具的人都嫌太冷缩回屋里烤火去了。 雨先是断断续续,然后成条成片,珠帘一般模糊了视线。 敦煌就那么一家客栈。 重莲根本没有去过。 经过一间间荒凉的小村庄,问过了所有客栈人家,都毫无踪迹。 他一定是回去了。 绕过长安和洛阳,直奔重火境。 等抵达山脚的时候,已是几日未进食,又饿又渴,几乎晕眩。可是已经没有力气再去吃东西,直接把马拴在树上,步行跑上山。 重火境的一切都没有改变,我直接从暗道进去。 可是走了很久才遇到几个人。大殿几近成为华美空旷的摆设。 只有向人打听。 “你们宫主在哪里?” “宫主自从定下婚事以后基本就没再回来。小的不知。” “有没有看到宫主?” “对不起,奴婢是新来的,不清楚宫主的事……” “重莲呢?” “林公子,宫主不是一直和您在一起的吗?” “重莲去哪里了?其他人呢?不可能谁都不知道的!不要撒谎!” “林公子啊,宫主带着护法和长老离开很久了,小的真的不知道……” 既然重莲不在重火宫,又会在什么地方? 我离开重火宫,天杀的雨已经下了很多天。出登封,快马重回长安,最后去了重莲的旧居。 可是,就连那里也是空的。 飞虹桥下,河水悠悠。 天空灰蒙蒙的,雨丝零星飘落。雨点不断在河面留下一个又一个圆,密密麻麻的圈。 此时,眼前是雨井烟垣。 总是想起多年前的这里。 繁华昌盛的街道。清歌落花,京华少年。 那一年的清晨,我站在河边等他。阳光明媚却不刺眼,透过波光一点点反射在脸上,暖洋洋的就像他垂目时留下的笑容。 当时的我也很疲惫很饥饿,却可以在看到他的刹那变成最满足的人。 他眉目如画,轻裘缓带。 手放在他肩上无数次,却没有一次敢搭上去。每次看到他都会想要拥抱,也是没有一次下得了手。 转眼间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同样的桥,同样的河,同样的别院,同样守候的人。 只是大门紧关。 雨伤旧梦,楼已空。 却从来没有哪一刻会像现在这样,如此希望,一切回归原点。就停在那一刻。 白马金鞍,杨花飞舞,他在晨曦中对我浅浅微笑的一刻。 也不知是否雨水浸入眼球,整个右眼肿痛得厉害。我跑到飞虹桥下躲雨。 刚停住脚,没了去处,身上开始发抖。 突然想起红钉叔叔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自从我变成了狗屎,便没人敢再从我身上踏过去。” 百叔叔却说:“人在江湖飘啊,哪能不挨刀啊。” 七杀伯伯又说:“人生就像一把剑。要么刺伤别人,要么被人刺伤。” 轩凤哥说:“你仔细看,那河里有三只叠在一块儿的青蛙。大青蛙背着小青蛙,小青蛙又背着小小青蛙。那只大青蛙就是师父,小青蛙就是我,小小青蛙会是谁呢。” 抱着双臂磨擦了一会,红玉莲金簪掉在地上。我蹲下将它捡起,便再也站不起来。 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为了什么而哭。只知道强忍无用,哭得整个身体都在发抖。越哭眼睛就越痛,但无法控制。 就只记得雪芝刚长牙的情景。重莲掰开她的小嘴,看着我笑笑,然后哄着她,唤她芝儿。 可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雪芝,她却哭得一塌糊涂。 最后一次见重莲,他在夕阳中抱住父亲头颅离开,头也不回。再也不回头了。 到后来,声音已经沙哑,咳嗽不断,一切东西似乎都已经消失。 只隐隐看到雨帘中,有人靠近。 最后他停在我的面前,递了我一张手绢。我有些窘,擦擦脸颊,却看到他腰间挂的雪扇。 抬头,愕然发现眼前的人是艳酒。 他垂头看着我,面无表情,似乎也不那么丑了,甚至还挺顺眼。 我站起来,道:“你跟踪我?”刚说出口,听到自己声音跟鸭子似的,扭了扭脖子。 他不说话。 我又突然发现他居然比我高——他没有坐轮椅。 我指指他的腿:“你,你这是怎么一回事?” 他依然不回话,用手绢替我擦脸。我拨开他的手:“反正都成了个落汤鸡,擦不擦无所谓的。你这腿怎么回事?” 他轻笑道:“有什么好哭的?” “关你什么事?” “不就是少个情人,有必要这样没出息么。” “你懂个屁。” 他又不答话,还是固执地擦我的脸。我不耐烦了,重重拨开他的手。他把我推到石墙上,埋头就吻下来。我一直以为他是个老妖怪,对任何事都是投入三分感情七分理性,已经到达了无情无欲的程度。但当他和我拥吻的时候,我发现这人不像我想得那样沧桑。他啃人的时候,激情得就像个刚陷入爱情的少年。 只是他很快就被我推开。 我擦擦嘴,又使劲擦了擦:“你有病?” “不管是林轩凤还是重莲,都不要想了。”艳酒吻了吻我的额头,“以后跟着我,我绝对不会伤你。” “光看到你的脸,我都觉得自己很受伤了。” “和我睡一次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恶心。” “我不会勉强你的,直到等你点头。”艳酒回头看看桥外,“雨停了,回去吧。轩凤还在等你。” 我犹豫了片刻,才随他一起离开。开始我还以为自己遇到一个变态,结果路上他极少跟我说话,即便说,也是说一些比较正常的内容。 回到天山后没几天,望植暴毙。 林轩凤的伤好了些,病情却加重了。我在他睡着的时候给他加了几个热水袋,挪挪枕头掖掖辈子,却始终没有勇气和他说话。 七六 艳酒令人通知我,让我去九天寒碧谷。 桃花已落,初雪上枝头。鞋底踩入雪地,碎裂的声音一如风吹花片。艳酒依然坐在那把椅子上——十足十的纯金,就像他衣上绣的金线。 这一次殷赐依然在那里,只不过自己坐在一边研究符纸。我去了,他甚至连回头看一下的欲望也无。 艳酒也不说话,我想了半天才找到话题:“原来宫主和行川仙人是挚交。” 殷赐换了个姿势坐,却不抬头:“我是大夫,他是病人,仅此而已。” 艳酒笑笑,不否认。这人五官没法看,但一笑起来,魅力要上升好几个点。 我道:“原来如此。我倒是蛮好奇像宫主这样特别的人,会交怎样的朋友。” “我没有朋友。” 除却重莲不看,这人的说话语速是我见过把握得最好的。有条有理,而且平和稳重。就连说出这种在寻常人听来蛮丢人的话,也都这般从容。导致我产生一种错觉:这世界上所有的人交朋友都是不正常的,没朋友才是应该的。 “就连三岁孩童都有朋友。宫主可是在说笑?” 殷赐道:“你也知道他是一种特别的人。他几乎什么都有,唯独缺了两件东西:一是普通人的外貌,二是朋友。前者他是如何也得不到,后者是得到了他也不想要。” 艳酒还是笑着。 我忍不住看看他的下半身。 我在长安看到他走路,绝不是错觉。我深深记得那些丫鬟看他的眼神。她们在他面前可以说是百依百顺,几乎到了奴颜媚骨的程度。而要征服那么多的女人,残疾男人是无法做到的。 可是,步疏对艳酒虽然百般讨好,却不曾露出过那样的春色。 艳酒从来没有动过步疏? 我曾经问过重莲,他身边的女人都很漂亮,为什么他就没动过歪脑筋。 重莲说他没那个心思。 我笑着说,莫非你天生就是断袖?还是说,你喜欢本少爷宠幸你? 重莲说,有可能影响到你的女人,一定不能动。吃窝边草的兔子,要么是死了,要么就是快死了。 我又看看艳酒。 “我是很好奇,宫主这个椅子是为何作的。” 这话说得别扭。但毕竟有旁人在场,对艳酒没个把握,失言难免招来横祸。 殷赐看了我一眼,好似我是个白痴。 艳酒会意一笑,却答道:“自然是金做的。” “倘或他腿要没残,那很可能是个祸害。”殷赐淡淡道,“你看他的左手无名指和食指。” 我凑过去看看,艳酒也不躲。我道:“是很好看。” “谁叫你看好不好看了?我是叫你看对比。他左手的无名指比食指长出很多。” 我愣了愣,下意识看看自己的:“我的无名指也比食指长。” “那是肯定。” “无名指比食指长得越多,越男性化。反之则越女性化。无名指越长,跑得越快,轻功越高,那等功夫也越好。”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艳酒对我笑的时候,我头皮有些发麻。 还好他在装残废,该有所收敛,不然估计会变成个步行生殖器。 我道:“真的假的?我不曾留意过。” “你是在怀疑一个大夫的话么?不信随便去拉一个女人看看,越是媚气的女人,食指比无名指长得越多。” “那步疏肯定已经没有无名指了。” 艳酒轻笑出声:“相信你下次看到她的时候,便不会这么想了。” 我正琢磨着回答,艳酒又道:“我听说你在问卫流空的事。” “嗯。” “你想知道什么?” “什么都想知道。” “看不出来你是个好事之徒。” “宫主不知道我以前就是干这行的——包打听,五十文钱小事,两百中事,五百大事。如果有什么惊人的消息那就是一两。” “你这消息卖得也够便宜。” “对我们这种囊中羞赧的小江湖来说,算是大钱。” 我发现在江湖磨蹭,自己磨出来最多的一是脸皮二是牛皮,怎么说怎么像,那神仙一般的殷赐已经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卫流空的事可不是普通的秘密,你觉得值多少钱?” “五百两可能都有人要。” “卖了赚了钱,可有想过和我分个银子?” “那是肯定。五五还是四六?” “一九。” “哇,这么黑心?那我岂不是才五十两?” “不,是我一你九。” 我哑然,光看着他。 “你刚才不还说么,你囊中羞赧,给人五十两不是小数字了。” 我一时间没反应过来。但渐渐的,背后开始凉起来。 艳酒知道我不会卖这个消息。 我不卖这个消息的原因他必然也知道。 我早知道在这里待着迟早给他揪住小尾巴,但没料到早已入瓮。 我擦擦额头,想他应该是不把我放眼里的,也不会对我有太多提防。 然后他当闲磕牙,给我说了个故事,来龙去脉不算复杂。 武当现任掌门是丹元,在他之前是须眉,再之前便是太华。 “北宗少林,南崇武当”,这是官方对武当的地位肯定。但时下在江湖中最新潮的说法,便是“少林无发貌美,武当发美无貌”。 最近少林弟子还俗的越来越多,实际和这个说法不无关系。 武当弟子的发型很丑,但是人都知道,在那一簪的轻挽下,绝对可以释放出如云流水的乌发。不过头发再美也无法掩饰相貌的事实。武当历史上能看得过去的人,就只有创始者邋遢真人张三丰。从那以后尽出丑男,已经成了一条不成文的定律。 太华道长改变了武当的形象。自他第一次出现在傲天庄,一身素白长袍,一颗额心红痣,武当山的女弟子数量增长便突飞猛进。 但姑娘们的梦没做上多久便彻底被粉碎——太华二十岁那年便成了亲,并在两年后生了娃。 他爱不爱自己妻子谁也不知道,也不重要。因为那桩婚事是他师叔定的,他师叔其实才是真正的武当老大。 一个月夜,太华在玄岳门外面见到一个女人。 可以说,他当时要知道她的名字,就不会有今日的天山。 那个女人叫薛红。连七十的老和尚看了都会色心大发的薛红。 薛红是有名的女盗贼。 太华是有名的闷骚葫芦。 她对他笑了,据说他是没有任何面部表情的。她的目的原本不是勾引他,只是顺手摸了他的东西。但她下山以后拿着他的掌门令牌,她改变了主意。 她最擅长偷的东西,一是宝物,二是男人。 她把最木讷最难偷的太华偷到手,也不过用了短短两个月时间。 太华有多后悔,寻常人大抵无法想象。他一是后悔对自己妻子的不忠,二是后悔自己犯了戒律,三是后悔没有一刀解决了薛红。 她的事闹得很大,武当山里很多人都知道。然后太华他师叔罚他向老婆跪几天几夜,又把薛红招来,把话摊开来讲。太华一脸对薛红的愧疚,薛红却笑曰那不过是露水姻缘,何必如此认真。 薛红走得很平淡,事情处理得也很平淡。 半年后他听说薛红和重甄在一起好几个月了。 一年半后他听说薛红已经替他生了孩子。是个男孩,单名莲。 两年后,薛红和重甄分开,开始过上了饲养男宠的生活。只是从那以后她再没有过孩子。 七年后,太华的独女得伤寒成了仙。他为此哭得伤透了心,却又与薛红见面。薛红和他谈了一个晚上,没多久他便传位给了大徒弟丹元。 之后他仍在武当,但鲜少下山。 二十余年后,薛红死了。太华的媳妇也不幸翘了。之后他基本上是销声匿迹。 有人说见过他最后的样子,是白发满头。 江湖真是个可以淹死人的地方,名头这些东西也不过是叫着好听的。太华混入天山保护自己的儿子,换个名字往脸上贴点东西,他便彻底成了另一个人。 我不知道为何他不直接去见重莲。想了想,或许是怕被杀。 若真是这样,那他想多了。修炼莲神九式,真正需要的不是杀掉亲人,而是杀死亲人那种感觉。在那种绝望中度过无数个年月,这个变态的武功才能熬出来。 不过,我也终于找到了和林轩凤说话的理由。回风雀观,我和他聊了聊关于薛红的事。 林轩凤说,薛红并不是那种很千娇百媚的女人。她脾气阴晴不定,唯独在月明之夜会温和些。她爱借着月光看他的脸,抚摸他的额头说:你最俊的地方,便是这颗痣。 七七 之后一段时间,我一直找人帮忙打听重莲的消息,有空就和艳酒在一起闲聊。也不知道是他城府太深还是压根就是闲了没事做,我拼命想打听他和重莲对着干的原因,总是无功而返。 而最神奇的事,就是重火宫没了消息。 在江湖上行动的重火宫弟子都是小喽罗,天山找不到目标,也慢慢开始闭关研究各门派武功拆招大法。 我必须表现得无所谓,否则必然前功尽弃。可是一想到重莲没了消息,每天连睡觉都不安稳,几天下来精神恍惚,一个不小心,居然问了林轩凤一个本不该问的问题。 “谁给你说的九犬一獒的故事?”他给我端了一堆干果小吃,刚一放桌上,我就冒出这么一句话。 林轩凤想也没想便道:“艳酒。” 早该料到是这个结果。我笑道: “你受他影响蛮大的。” “近墨者黑。”林轩凤挽好窗帘,推开窗子。 “也越发聪明了。”我用手心撑着后脑勺,懒洋洋地说,“大尊主喜欢宫主么。” 他把窗子完全打开又关上,再把窗帘解开。窗帘一层层为晚风扬起,清辉透明若水,泄了他满身。 他低声道: “没有感觉。” “为什么?他太丑了?” 林轩凤走到我面前,脱去靴子跳上床。我正待问他有何贵干,他竟一脚把我踢翻。我呈不倒翁状在床上摇了摇,又坐起来。他再一脚踢来。我彻底趴下。最后我挣扎着起来,他大发蛤蟆功,扑倒在我身上。我哀号一声,全身瘫软装尸体。 他捏住我的脸,左拉右拉: “林宇凰,有没有人告诉你,你这张嘴真的很贱?” “不记得。人人都说我这嘴甜死了。” “有没有告诉你,你这脸让人看了就想打?” “不记得。人人都说我的脸蛋讨人喜欢。”我搂住他的脖子,高高撅起嘴说,“尤其素小凤鸟,喜番我得不得了。” 林轩凤笑得眼睛都弯了起来,嘴唇轻轻地压上来。我终于破功,噗哧笑出声,手唰地伸入他的衣裳。他略微一颤,我伺机把他翻过来,压上他的身。他的长发染了月的莹光,闪亮如同上好的丝绸缎子,散散落在枕上。 我在他额心吻了一下。 他凝视我很久,软软地说:“小宇凰……想造反了?” 我当场兽性大发,差点就强了他。 但有人非常扫兴地敲门: “大尊主,有人求见。” “我现在没空。”林轩凤淡淡说了一声,双腿勾住我的腰,把我整个人搂下去,在我耳边缓缓吹气,声音几乎融化,“不要管他们……我们继续……” 我也懒得管他们。但外面的人又道: “大尊主,宫主请您务必前去一见。” 林轩凤眉头一皱,停顿了片刻:“我知道了。” 我自觉坐起来,他也坐起来,喘了几口气,在我唇上又嚼了一下:“我很快就回来,等我。” 我哦了一声,看他出去了。然后在床上滚来滚去,抱住被子蹭了几下,憋得几乎要断气。若不是他说他要回来,我一定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一百次。 但等了很久他都没有出来。 我跳出窗,赶到风雀观主楼外面接他。但还没看向里面,就听到有女子带着哭腔喊道: “林轩凤……你不能这么做,你不能这么做……” 林轩凤不耐烦道:“你要我说几次?你什么都没有做到。” “你让我去查重莲的身份,我查了。就连他杀过重甄的四个儿子我都查到了,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哦?他杀了重甄的四个儿子?” “没错。”女子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期许,一丝讨好,“重甄原来其实有两个儿子,在他之后又和别的女人生了两个,这些人都在小时候被重莲杀了。” 我愣了愣。这又是哪一出的故事? “重莲为什么要杀他们?” “是重甄叫的。” “我懂了。谢谢。” “这本该是我做的。” 终于知道重莲以前喝醉时胡说的话从何而来了。 这世界真是讽刺。重甄若知道此事,必定含恨而死。他牺牲自己其他儿子,无非是为精挑细选出一个极品少宫主,然而最强也是他最喜欢的那个,居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重莲大概早就知道这些事,所以一直这样矛盾。 重莲……唉,光是想着这两个天杀的字,五脏六腑都跟绞碎了似的。 “有劳你了。”林轩凤大声道,“来人,把我房里那个银箱子搬来给楼大小姐。” “轩凤哥哥,你在说什么?” “嗯,时间也不早了,我叫人送你回去吧。” “你……你在开什么玩笑?” “我没有开玩笑。”楼里的林轩凤朝前走了一步,弯腰说了一句话。 “你喜欢……你不喜欢女人,为什么还要……”话说到这里,她便不再继续。但我知道她想说什么。 “好,礼物在这。送客。” 楼颦珂刚被人撵到门口,便冲回来大哭起来。她能哭喊出口的话无非是最传统的弃妇怨言,以前觉得很可笑的话,类似“你这负心薄幸的人”,这会儿听得我心里拔凉拔凉。 林轩凤站在那,任她打,还不冷不热地说:“大小姐脾气发完,就请走吧。” “你对我爹的怨恨,怎么可以发在我的身上?你太过分了……”她号哭着,最后被人架着离开。 就在这时,林轩凤忽然重重撞在窗口。我往后退了一下。他用手背擦擦嘴唇,又站直。 “他奶奶的林轩凤你个靠人养的货色,有什么资格站在这里?你给她提鞋都不配!” 竟是缺右眼。 林轩凤哼笑一声,走出门去。转眼间他又被击中,重重砸在桌子上。茶盘哗地滚落,碎裂在地。 “你还觉得自己没错不成?这些事你敢告诉林宇凰么?” “你要是告诉他,你知道我会做什么。” “你再碰她试试!” “你告诉他试试。” “不用告诉,我都听到了。” 最后那句话自然是我说的。 他们二人惊讶地转过头。 “宇凰,我……” “别撒谎,你和楼姑娘发生了什么我都知道。”我跳进窗口,一屋子的人都看着我。我拉住林轩凤的手,指指楼颦珂: “娶了她吧。” 林轩凤先面露惊愕之色,很快便笑出声来: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我也知道你想说什么。”我冲他眯眼一笑,大概笑得不怎么好看,“现在,就连采花贼都比你光明磊落得多。轩凤哥,不管你经历了什么事,你可以自私,但不可以变坏。” 林轩凤松开我的手,笑道: “好吧。我娶。” “但我不想嫁你。”楼颦珂往前走一步,抓住缺右眼的手,“我嫁他。”作者有话要说:因为是古代背景不大好把术语放进去,在这里注释一下:无名指越长,睾丸酮分泌越多,越容易对逻辑和竞争感兴趣,换言之就是越男性化。男性激素中90%都是由睾丸酮组成,所以一般性欲强的人睾丸酮分泌都多。 七八 就这样,缺右眼有了老婆。 楼颦珂似乎是在故意赌气,把这婚礼弄得格外盛大。整个武林都在议论着这对最不般配的夫妻。 直到一个月过后,我都还记得我缺大哥离开天山时的模样。 缺右眼平时好歹也够有自信一江湖大盗,一遇到心爱的女人,也失了力气。他唯唯诺诺地跟在楼颦珂身后,就像巴不得老天赐给他一条尾巴,让他用力摇上几下。楼颦珂走得快极了,多看他一眼都嫌多余。他只要一开口讲话,她就会不耐烦地打断,然后狠狠地别过头去。 记得是谁跟我说的,女人看男人只看银子不看脸。林轩凤现在日子过得好了,花钱大手笔了是没错,但她对他迷恋,是从他身无分文起。 缺右眼一直嫌银子没地方花,而且还是个老江湖。客观说,林轩凤除了比他帅点外加年轻,还长了一张哄女人的甜嘴,基本都没法和他比。怎的她对待两人区别如此之大? 我敢保证,只要林轩凤稍微有一点反悔的样子,她就是成了亲,也会飞奔回来。 女人的审美多少是有点问题的。 我的审美也大有问题。 尽管他做了这些事,但我依然当作没有看到,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要持续多久。 然而,不出半个月,江湖中又涌起腥风血雨。 接连三日,三个重要的人被杀。 武当大弟子谭绎,灵剑山庄毋琴丝,少林高僧释炎。 整个武林人心惶惶。 可怕的并不是有人被杀,而是杀这三人的,是同一个人。而且,是在三天内的同一时间被杀。 从少室山顶到武当山顶,让一个少林高僧连夜赶路,约莫一日便可到达。 让同一个高僧从这两个地方到灵剑山庄,忽略体力大量耗损,分别要五日,三日。 而这个人杀人的顺序是,谭绎,毋琴丝,释炎。 即是:武当,灵剑,少林。 再是内功深厚的人,也无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抵达还留有力气准时杀人,不留线索。 此人刻意绕路杀人,还刻留下了痕迹——死者的伤口在颈项,而且很明显为金钗所杀。 血凤凰又出现了。 但我却不能肯定这个血凤凰是步疏。 这人极有可能是借着血凤凰的名义杀人。因为步疏的内力大半个天山的人都知道,绝对无法做到这种境界。 唯一能做到这种程度的人,我只能想到重莲。 但不可能是他。这几个人跟他无冤无仇,他没有理由会去杀他们。 谜团实在太多,我只有不断往艳酒那里跑。他给我的感觉一直是智珠在握,只是高人的本领就是什么也不说,什么都等着别人去做。 原本期待他能再高深一下,结果我去了天狐宫,发现大殿里一片狼藉。 艳酒依然穿着他的精工红色长袍,他身边的女子们依然国色天香。只是那些女子们都在抱头鼠窜,而艳酒站在他的金色轮椅上,晃着雪扇,形象全无。 我被一个冲出来的女子撞上,她连连道歉,飞速往外跑。 不过多久,又有一个女子撞到我的身上。 我扶住她,道:“发生了什么事? “不知哪里来的小丫头偷偷带了一盒子蟑螂,倒在大殿里,好多蟑螂,好多,好恶心!” 然后她跑了。 我怔怔地看着里面,艳酒的眼睛惊恐地睁大,实在有点可怕。 这场景实在似曾相识,我一时记不清在哪里看过。但实在看不出艳酒这么大个人,长这么丑还怕蟑螂。 人都跑得差不多了,我走进大殿。 琉璃灯盈盈发光。地面上四处都是深红色的油亮蟑螂。 他站在椅子上,和我不尴不尬地对视着。 我笑笑,走过去,伸脚—— “等等——” 我脚悬停在半空。 “不要用脚踩。” 我哦了一声,蹲下来,伸出大拇指,当场就按死一只。然后我立刻听到艳酒发自肺腑的抽搐声。 “你怎么可以这么恶心?”他使劲晃着扇子,又从孔雀屏后撕下一块布,扔给我,“用这个包起来,扔出去就好了啊。” “这个是真丝的,太浪费了。你别看就行。” 我刚要下手,他又道: “不要用手按!这是命令!” “你再对我凶,我把它们全部按死了再喂你吃。” 艳酒果然不说话了。 看来他的洁癖还不是只有一点。 想当年我在乱葬村,什么虫儿没见过啊,什么虫没玩过啊,包括菜青虫也就是红钉叔叔最喜欢说的猪儿虫,我都经常蹂躏。捏着它肥嘟嘟绿油油的身体,它那柔软的肉红触角,比不小心摸着邻居姑娘的胸部还爽。我还喜欢搓它们,因为它们肉墩墩的,非常可爱。搓来搓去看它生不如死,我会觉得很兴奋。但有时候会不小心把它给搓死,我会有点心痛,毕竟每次抓这种虫子的代价就是破坏一个菜园子,破坏菜园子这样的事有损我林二少的形象。所以我会格外珍惜它们,把它们烤了送给小花菜头吃。而每次我做这种事的时候,林轩凤的反应不会像艳酒这样夸张,但他一定走很远,对我露出鄙视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变态。 让我收拾蟑螂这种小菜,传出去都丢死人了。 但既然宫主如此害怕,我也就大材小用一次。 收拾干净蟑螂后,我走过去,准备扶艳酒下来。谁知他一个飞扇打在我头上,格外认真道: “离我远点,不要碰我。去洗手。” “好吧,但是你从哪里弄来这么多蟑螂?” “一个侍女的闹着玩罢了。” 啧啧,这谎撒的,都不打草稿的。 我对他的私生女也不感兴趣,去洗手。 谁知刚走到门口,看到砗磲抱着奉紫冲进来了: “宫主,我实在对付不来雪芝,只有——” 他说到这里,忽然愣住。 我揉揉眼睛。 没错,眼前的人是砗磲。 他怀里抱着的人是奉紫。 奉紫看着我,他也看着我。 我回头,看看艳酒。 顿时整个大殿一片寂静。 这个场面是多么的诡异。 我需要理清一下我的思路:首先,砗磲被重莲命令自杀后便消失了,现在他出现在天山。其次,他在重火宫从来没有抱过我两个女儿,因为他不会照顾小孩。他的功能就是替重莲抓人杀人。他会抱奉紫,也就是说他把奉紫给掠过来了。而且他提到了雪芝,也就是说,连雪芝也被抓过来了。最后,重火宫和天山是对立的关系。砗磲背叛重火宫,开始替艳酒做事。 也就是说,我的两个宝贝女儿,都在艳酒的手里。 我不洗手了。 我转身,飞奔到艳酒面前,用那个依然沾有蟑螂粘液的手对着他: “把我女儿还给我。” 艳酒急道:“林宇凰,你冷静一点,我没有对她们怎么样。” “你现在还想骗谁?” “我说的是真话,不信你问奉紫。” “我女儿单纯可爱,你想骗她们还不容易?给我放人!” “二爹爹——” 奉紫在后面喊我,我一听她的声音神经就碎裂。我刚一回头,穴道就被艳酒点了。 艳酒使劲摇着扇子,指着门外:“抬出去抬出去,快抬出去!” 我被人放倒,手还指着天空,就被抬出去了。 七九 刚被人放下来,我脑中就飞速闪过一个场景——我终于知道为何刚才艳酒看的姿势看去这么眼熟了。 记得很久以前,也忘了是哪里,重莲曾经站在床上,以同样惊恐的目光看着地面。当时似乎有急事,我没来得及进去,此事也就没了后文。但现在想想,以大美人那种超级清高的性格,真的很有可能害怕蟑螂。 原来高人都是害怕虫子。 我自个嘿嘿笑了两声,头脑中飞过一个设想,越笑背上越冷。 如果,我是说如果——艳酒和重莲是同一个人,那会怎样? 我百般说服自己重莲不可能如此老道圆滑,可是还是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地想,他消失得越多,天山活动得越多。还有,望植杀了卫流空以后一直待在天山,若重莲能这样轻易地杀了他,天山早该被铲平了。 三观的人不敢轻易杀自己人。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望植是艳酒杀的。 而且重莲成亲时,是我瞎了以后第一次和他见面。而他并不惊讶。 但能推翻这个事实的证据也太多了。 例如,重莲和艳酒曾经同时出现在洛阳。 不,不对。他们同时出现,却没有同时对话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