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着电话愣了半天。 我本来也没想要留他的饭啊?难道他是在暗示我,既然住过来了,房租又这么便宜,所以一天三顿都要管他的饭? 只有这个可能了。 作者有话要说:同学们普遍反应上一章太啰嗦没看懂,我以后尽量精简行文。 第十五章 尽管我已经像候鸟习惯迁徙一样习惯搬家,并且从不会在搬家之后产生失眠、焦虑等诸如此类的不良反应,但这一次的情况却没有和以往雷同。 躺在长宽各两米的双人床上,不管往左还是往右都需要至少翻三个身才能掉到地上,让我觉得空空荡荡。左翻翻右翻翻,就失眠了。凌晨四五点,终于成功入睡,可大脑依然无法休息,立刻做了一个梦。我有一个印象,觉得这个梦的情节很是曲折离奇,但遗憾的是第二天早上醒来之后,仅仅只能记住这场梦境的两个简单场景。 首先是一座巨大的落地窗,风一吹,鹅黄色的窗纱飘得很高,露出对面蓝色的大海和白色的沙滩,几只海鸥贴在水面上晒太阳,环境很适合正在搞对象的男女朋友追逐嬉戏。沙滩正中□出一块肥沃的绿地,开满了水仙花。虽然我对沙滩上究竟能不能种出水仙花这个问题还有所怀疑,但在那个场景里,这一片长在沙滩正中的水仙花还是开得很茂盛的。 水仙花旁边立了个身材高挑的少女,蓝格子衬衫搭乳白针织毛背心,黑色仔裤,马尾高高扎起来。少女左边两米远处,一个穿深色V领毛衣浅色休闲长裤的男人正握着一根足够长的棍子在沙滩上画什么,微微低着头,姿态优雅沉静。 虽然空气的可见度很高,与C城不可同日而语,但我和他们相距太远,始终无法辨别那两人的样子。直到旁边不知道谁递给我一个望远镜。我满心欢喜接过来一看,镜头里却只有随风起伏的水仙花和阳光下金黄色的海浪,男人和少女都没影了。耳边响起一个声音:“你不觉得,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很不般配么?” 我想人家般配不般配干你什么事呢,随口道:“我觉得李亚鹏和王菲还不般配呢,人家不照样结婚照样过日子。” 下面又发生了些什么我就不记得了。 接着是第二个场景。我坐在海边,光着脚,脚下是冰凉的海水和柔软的细沙。远方海天相接的地方停了几艘勘探石油的轮船,潮湿的海风吹得我简直不能稳定身形。 我心情悲痛,抱着双腿,蜷缩得像一只基围虾,而且在哭。一场大雾忽然毫无征兆地落下,天空瞬间失去颜色,我冷得发抖,边哭边说:“我后悔了,我真的后悔了,我还来不及,我什么都来不及……”在那个场景里,我反复说着这几句没什么逻辑关联的话,就像是被上足了发条,必须等到发条转到尽头才能停止。 我哭了很久,其实整个过程都哭得很莫名其妙,所以一直在寻找原因。而当眼前的一团浓雾终于渐渐散开,脑海里有个声音告诉我,那个人死了,死于西非塞拉利昂的内战,这年是1999年。虽然直到被闹钟吵醒我也没反应过来那个人是谁。但即使在梦里,那种感觉也很清晰,我难过得快要崩溃了,这滋味只有十八岁那年的那个夏天可以匹敌。那个人的名字在记忆中始终难以搜寻,简直比沦落风尘的chunv还要让人觉得诱惑神秘。有一瞬间,我觉得我要想起来了,要脱口而出叫出他的名字了,但这时候,闹钟响了。我清醒过来,骂了声靠。 上学的路上,我一直在回忆这个梦的细节,预感它是个有潜力的素材,稍加润色就可以写一篇文章投稿给《知音》,名字我都想好了,就叫《塞拉利昂的内战哟,一段可歌可泣的X情被你残酷埋葬》。X情可指代亲情、友情、男女情、甚至男男情和女女情,视市场偏好而定。 上午的马克思zhuyi文艺学和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两门课全被我用来构思小说,下午没课,我得以将创作阵地转移到电视台办公室,户外天寒地冻,此地正好有空调。 稿子写到一半,周越越打电话过来,说何必何大少诞辰二十七周年,今晚六点于玉满楼宴请四海宾朋,她拿下了两桌,让我准时过去,顺便再捎带七八个能吃的同学。 何必何大少是周越越的前男友。 据说那年周越越刚上大四,从新校区搬到老校区,宿舍不能及时联网,她逼不得已只好走出书斋,放眼大千世界,报了个电吉他培训班,聊以打发时间。 何大少是她同班同学,不知道怎么就好上了,确定关系了。而当周越越爱意渐浓时,却发现何大少和教他们电吉他的有夫之妇有一手,自己原来只是他们这段婚外恋的挡箭牌。周越越一怒之下就和何大少割袍断义了,特别实在的割袍断义,说分手那天晚上何大少激动得把周越越衬衣袖子都扯下来半只,结果还是让她跑了。 而这件事距今已两年有余。 我说:“你是怎么骗到别人两桌酒席的?还是玉满楼那种销金窟。” 周越越说:“鬼晓得他怎么突然就打电话来请我。我不是不待见他吗,不想去,就随口说了句约好了跟朋友吃饭,十多个人,走不开。然后他就说让我把朋友全部带过去,他难得生日一回,就是图个热闹。靠,谁不是难得生日一回,难不成我们平民百姓还天天过生日啊。不过后来我一想吧,人家有钱人都主动要求我们穷人去占他便宜了,机会难得,不占够本简直枉费穷人一场,就答应了。但我这里就找到七个人明天有空,你看你那边还有没有谁能帮个忙出趟场子。” 我为难说:“这件事不好办哪,现在大学生素质很高的,大家都有警惕心,绝不会轻易答应陌生人请客吃饭。” 她说:“你先试着问一问呗。” 于是我在办公室试着问了一问。 结果证明我高估了当今的大学生。 玉满楼是C城最贵的海鲜楼,它的可贵之处就在于基本上不卖国内海鲜,所有海鲜都是从世界各地空运而来,从而产生大笔运费和关税,以便卖出天价。顾客们也特别配合,即使嘴里的龙虾比一般饭馆贵出数十倍,并且味道基本雷同,但大家一想到这是坐过飞机的成长在异国他乡的龙虾,就会很释然很理解。 先到一步的周越越带着颜朗来走廊上迎接我们。颜朗今天穿了那件正面和背面各有一只米老鼠的深蓝色羽绒服,头发剪得紧贴头皮,天真烂漫得所有和他有过一面之缘的人都不能认出他。 何大少包了一个厅,我们正打算往里走,旁边一个包间的门忽然打开,我闻声瞟了一眼,一眼就瞟到了席上秦漠的身影。他旁边坐的好像是我们校长,正拿着酒杯说先干为敬先干为敬,他也拿起酒杯来。我想原来这就是他昨天说的饭局,这样也好,就省得他饭局完还要跑回去接我们了。他喝完酒,放下杯子时突然抬头,我们俩视线正好撞在一起,他愣了愣,接着微微一笑,包间里灯火辉煌,他这么一笑简直晃得我眼花缭乱,我也陪着他笑了笑。校长又凑过去跟他说什么,他转过头去听校长说话。于是服务员从里边把门关上了。 周越越说:“宋宋,你在看什么?” 我说没什么没什么,紧走两步追上他们的步伐。 我们继续往里走,陈莹突然从背后叫了声:“唉唉,甜甜。” 前面一位白毛衣格子短裙的姑娘闻声回头,虽然原本卷曲的金黄色长发已变成一头瀑布般的黑色直发,但经过仔细辨认,大家依然认出她果然就是蒋甜。 蒋甜说:“啊,好巧好巧。大家怎么都在这儿呀?栏目组年终尾牙么?” 我想除非我们将栏目组所有器材通通变卖,否则绝无可能在玉满楼这种地方尾牙。但还没等我把这个想法表达出来,头儿已经抢先道:“哪里哪里。朋友过生日,哈哈,你呢?” 蒋甜说:“啊,我爸有事儿请秦漠吃饭来着。栏目组不是要做秦漠的节目吗?我爸让我自己跟他说,就把我也带来了。” 大家一下子屏住了呼吸。 头儿紧张道:“那你跟他说了没?成功了没?” 蒋甜完全没有辜负她的名字,甜甜一笑:“当然说了,他立刻就答应了呢。” 头儿激动地欢呼起来。 岳来说:“不对啊,不是说秦漠一向不接受媒体采访的吗?何况是我们这么小的媒体。” 一直插不上话的陈莹终于得到机会,手指穿过蒋甜一头亮丽秀发淡然一笑:“甜甜这么漂亮,说不定秦漠对她一见钟情呢?电视里不是常这样演吗?男主角对女主角一见钟情,为女主角破很多次例做很多平时根本不会做的事,最后终于俘获女主角的芳心。” 蒋甜一张脸绯红,羞涩道:“莹莹你别乱说呀,你就会开我玩笑。”又低头道:“不过我也觉得很奇怪就是了,来之前我爸还说秦漠在这方面不太好说话,但没想到我跟他一提,他什么也没说,立刻就答应了。” 我想了想,说:“会不会因为我之前跟他打过招呼啊?” 大家一起笑起来,头儿说:“颜宋你别捣乱。”连岳来都说:“宋宋你是在讲冷笑话吧?”说完配合我扯着嘴角呵呵笑了两声:“还挺好笑的。” 颜朗怜悯地看了我一眼。于是大家都不再理我。 陈莹对蒋甜说:“我觉得还真有戏,你们一个出身书香门第,一个出身建筑世家,简直般配得不得了。干嘛不好意思啊。” 蒋甜作势要打陈莹:“叫你瞎说叫你瞎说,八字还没一撇呢,况且他大我那么多岁。” 颜朗摸着下巴对今年刚满十九岁的蒋甜说:“阿姨你不要自卑嘛,你看起来也不过二十三四,和秦漠肯定差不了十岁,你要向人家翁帆学习。” 我擦了把额头的汗。 蒋甜嘴角抽了抽,特别艰难地说:“小didi,谢谢你的鼓励啊。” 颜朗摆了摆手:“大家同是天涯沦落人,不用客气。” 周越越靠着我肩膀莫名其妙地问:“那俩神经病是谁?” 但我正在思考秦漠和蒋甜一见钟情的现实性,无暇理会她。而且我总觉得秦漠应该不是看上蒋甜了,因为一见钟情这种事对相貌的依赖性实在太高,蒋甜固然漂亮,但和郑明明一比,就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上的了。 陈莹和蒋甜依依不舍分手,周越越领着我们踏进走廊尽头的包厅。而入席之后,我立刻接到秦漠的短信:“不要乱跑,吃完饭在楼下大厅等我。还有,朗朗那个新发型剪得不错,跟蜡笔小新似的。” 我试着想了想秦漠低头在手机上写短信的样子,没想出来,于是把短信拿给颜朗看:“你干爹夸你头发弄得不错。” 颜朗羞愤难当地瞪了周越越一眼:“都是她害的,她趁我病了不能反抗,硬把我带去理发店理成这种头发。” 周越越一心一意地剥螃蟹,假装没听到。席上的其他人纷纷表示他这个发型其实也没有多么难看,尚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安慰得颜朗差点哭出来。 颜朗倍受羞辱,瞪了会儿眼前的汤碟,一把从我手里夺过电话拨给秦漠,拨通之后大声道:“我的头发才没有很难看,哼,不要以为我们没看到你和小女生一起吃饭,我妈妈气得脸都绿了。” 我噗一声把茶喷了一桌子,席上众人纷纷闪避。 周越越说:“啊呀,你这个死孩子,说什么呢你。” 颜朗说:“不是你……”被周越越一把捂住了嘴。 周越越放手时,颜朗一张脸已经被逼得通红,把电话递给我:“他要跟你说话。” 我边跟席上众人陪笑边接过电话边起身下席,走到僻静处特别不好意思地说:“秦老师你别听颜朗胡说啊,我没有生气,我脸色特别好,一点都没绿。” 他轻笑了声:“你叫我什么?” 我说:“秦老师……” 他说:“我没听清,什么?” 我说:“秦漠。” 他说:“嗯,收到我的短信了?吃完饭带着朗朗在楼下大厅坐着等我,不要乱跑,不要给朗朗吃别的东西,他现在最多能喝点汤。” 我说:“哦,好。”然后等着他挂电话。 电话里突然传过来蒋甜的声音:“……我们家哈士奇两岁了,眼睛特别凌厉,是我们那个小区最帅的一只狗狗,秦老师家里也养狗狗么?” 秦漠回了句:“不养,我儿子不喜欢宠物。” 蒋甜说:“啊?儿子?” 秦漠笑道:“我干儿子。” 我想颜朗确实不喜欢宠物。 而这其实是有原因的。以前我们家也养了一条狗,我还给他起了个名字,叫狗剩。外婆那时候病得很重,我们没钱治病,听说狗肉可以入药膳,缓一缓外婆的病,于是和颜朗一起含泪把狗剩送上了西天,并烹饪了它的尸体给外婆吃了。颜朗虽然很理解,但无法阻止这成为他毕生的阴影。同时也是我毕生的阴影,但是我迄今为止的阴影实在太多了,这一条就可以忽略了。 秦漠说:“怎么不挂电话?” 我说:“我在等你先挂啊。”这是基本的礼貌吧。 他说:“好,我尽量早点结束。”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这一章够分量不? 想说点题外话,就是JJ整治低俗之风的这个扫黄行动。我真心理解大家都想维护网络的纯洁与和谐,才有了这次JJ屏蔽低俗词汇,一切低俗词汇均以“口口”替代的“口口扫黄活动”。 但有些地方确实让人哭笑不得。 比如岁月中有个段子是颜宋问林乔ziwei过没有,林乔回答:“ziwei过”。本来挺纯洁挺学术的一个青春生理成长探讨,经过这次活动的洗礼,一下就变成了颜宋问林乔:“你口过没有?” 林乔说:“口过。” 本来这文不黄的,被这样一扫,它就黄了。 为了不被口,敏感词汇我都用拼音代替了,算是帮大家复习拼音吧,哈哈。 第十六章 我们知道,大部分男人生平最热爱的事就是花钱和其他男人分享同一个女人,俗称嫖妓;最痛恨的事是其他男人不花钱就和自己分享同一个女人,俗称戴绿帽子。 从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跳过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尽管生产关系发生了巨变,连黄河都前前后后改道了七次,但男人们在这方面的价值观丝毫没有受到外力冲击,坚挺地传承了下来。为数众多的男人们始终热爱嫖妓而不热爱戴绿帽子,并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一般不会迎娶一个婚前就给他们戴了绿帽子的女人,比如说未婚妈妈。 所以,我非常理解席间栏目组众位对我这样一个未婚妈妈居然能找到男朋友这件事不加掩饰的震惊。当然这纯属误会一场,但这种事向来越描越黑,说得太多反而容易让不明真相的群众更加不明真相,从而产生不必要的联想。 桌上的食物很快被我们吃完,大家纷纷作鸟兽散。人走得差不多了,何大少突然来到我们这一桌,径直坐在周越越身旁。 周越越闷头喝汤,何大少低头把玩一个打火机,大家都没有说话,火光一闪一闪,气氛真是扣人心弦。我和颜朗被气氛感染,双双停下筷子望着他们。 终于,在一闪一闪的火光中,周越越率先开口:“伍老师两年前离婚了,这事儿你知道么?” 何大少望着周越越喝汤的侧面,镇定地说:“这两年我一直在悉尼,她的事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的事。” 可周越越丝毫没有被感动,无动于衷地说:“难怪没看到你们双宿双飞,原来你先单飞到欧洲去了,欧洲好啊,欧洲女的身材都好。” 我和颜朗沉默了。 何大少嘴角抽了抽,也沉默了,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还是忍不住,不甘沉默地说:“我没去欧洲,悉尼不是欧洲的。” 我想完了完了,他怎么能和周越越讨论地理问题。 周越越果然放下碗,自言自语地说:“不对啊,悉尼怎么不是欧洲的了,悉尼有个歌剧院吧,就是因为有这个歌剧院,悉尼才被称为音乐之都的,音乐之都是欧洲的吧。那悉尼肯定就是欧洲的了,我没说错啊。” 这番话逻辑严密,有条有理,我和颜朗双双被她绕晕,坐进椅子里思考悉尼到底是不是欧洲的。 难得何大少还能保持头脑清醒,一针见血地反驳:“你说的音乐之都是维也纳,维也纳是欧洲的,但悉尼不是欧洲的,悉尼是大洋洲的。” 虽然他头脑清醒,思路清晰,但显然他已经忘记了来找周越越谈话的初衷和主题。 他们俩还在讨论地理问题,因为周越越完全是个地理白痴,而她又很固执,导致对话进展得异常艰辛,并且越来越向不知所云的方向发展。我和颜朗终于看不下去,颜朗说:“走吧,我们去楼下找干爹。” 秦漠已经等在楼下,正坐在大厅的沙发上翻报纸。那个角落的灯光并不十分明亮,他的侧面在光影作用下模糊难辨,姿态有一种特别的优雅。我像是闻到一股潮湿的海风,铺天盖地吹来,还带着鱼腥味儿,鼻子突然一酸,有人说:“你想要赶上他的步伐?他走得那么快,除非你是海洋上的风。”我转头一看,楼梯上只有我和颜朗,和我们离得最近的一个陌生人是楼梯下一个穿大红旗袍的服务员。我觉得这真是莫名其妙,难道现在做梦也兴留后遗症了?而且那是一个多么烂的比喻啊,为什么我要赶上他就必须成为海洋上的风?难道说,如果我是海洋上的风,就方便掀个浪头把他拍死,于是他就走不快了? 秦漠喝了酒,不方便开车,我们只好打的去大世界。 车开到大世界门口,我目瞪口呆地看着眼前这个灯火辉煌的建筑物,以为走错了地方。我说:“这是KTV吧?我们不是来见你家人的吗?” 秦漠说:“嗯,地方她定的,她喜欢唱歌……” 话没说完,突然用力拉了一把我的手臂。我和他原本面对面站着,被他一拉,很自然就跌进他怀中。 这一跌跌得非常重,我的头正好撞在他胸膛上,我脑子被撞得嗡了一下,而秦漠居然一声都没吭,真是好样的。 背后响起两个小伙子的声音,一个说:“你走路小心点儿,差点就碰到人了。”另一个说:“还不是你追我。”又赶紧跟我说:“对不起啊。” 秦漠把我放开,我不好意思地揉了揉额头:“没把你撞疼吧?” 他笑了笑:“还好。”差点撞到我的小伙子还在一个劲地道歉,我转身去安抚他们,刚抬起眼睛,愣了。 这真是冤家路窄,两三米远的地方,林乔正操手冷冷看着我,他旁边依然跟着阴魂不散的韩梅梅。我以前对韩梅梅其实没有别的想法,还很赞赏她的毅力,但自从她带着两万块钱要求我离开C城之后,对这个女的我就完全没有想法了。当然,如果她那时候是带着两千万来要求我离开,那效果就大不一样。 秦漠靠近我:“认识?” 我说:“嗯,算认识吧。”想了想觉得不该欺骗他,补充道:“其实是我初恋和他女朋友来着。那女孩儿上次你也见过。” 秦漠弯腰去牵颜朗的手,我没看清他的表情,颜朗别扭地躲闪了一下,秦漠靠近他耳朵说了句什么,颜朗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顿时大放光彩,不仅不躲闪了,还主动牵住秦漠的手使劲握了握,看得我分外惊悚,背上起了层鸡皮疙瘩。 秦漠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两支棒棒糖,柠檬味的递给颜朗,草莓味的递给我。我接过糖来撕开糖纸,他说:“要过去跟他们说说话么?” 我含着糖摇了摇头。他拍了拍我的肩膀:“那进去吧。” 经过林乔身边时,我下意识看了他一眼,他表情沉默,眼神冷淡,像一尊雕塑。而我突然想起那一年,他在电影院门口牵住我的手看着苏祈和追求她的学弟时也是这个表情。他好像喊了我一声,轻轻地:“颜宋。”又好像被风吹散了,是幻听。我想不管是不是幻听,就算我为此而停下脚步又能跟他说什么呢?说今天天气真好,天上居然还能看到星星真是好难得?或者你女朋友身上这条裙子挺好看的,在哪儿买的啊,你们俩真是太般配了?而事实上,当两个人之间只剩下谈论天气和恭维彼此另一半这样的话题,也说明这两个人的关系确实到头了,要想再进一步就只有寻求负增长了。 刚才差点撞到我的小伙子跑过来搭住林乔的肩膀:“发什么愣呢,快跟嫂子一起进来啊。” 韩梅梅拉了拉林乔的袖子。 此时,大厅里飘出来一首歌:眉间放一字宽,看一段人间风光,谁不是把悲喜在尝,海连天走不完,恩怨难计算,昨日非今日该忘。我一边想这可真是应景啊一边跟着哼了两句,赶上秦漠的步伐。 而半个小时之后,我琢磨出来一个人生感悟,并且认为它确实是真理。那就是,人生实在太无常了,比中央电视台的天气预报还要无常。 这个真理出炉的时候,秦漠带颜朗去厕所了,包厢里灯光幽暗,屏幕上是《发如雪》的MV,被调成了静音,水陆空三栖明星郑明明正攀着我的肩膀要跟我说悄悄话。 秦漠口中想要见颜朗的家人为什么会是和他闹绯闻的郑明明,或者说郑明明怎么会和自己亲姑妈的儿子闹上绯闻是我至今都没有弄明白的问题。看来周越越说得不错,要做个好明星,就得会搞事,把故事搞成事故,把事情搞成情事,真名士,自风流,真明星,自风骚,对待娱乐圈,我们永远要有一颗颠倒黑白的心。 但无论如何,这对于颜朗来说是一个福音。 颜朗甫一看到郑明明,先是愣了半天,愣完立刻扑上去亲了人家一口。等秦漠介绍完“这是我表妹”之后,他已经沉着而不失腼腆地跟郑明明求婚了。 他说:“你和我干爹属于旁系三代血亲以内,婚姻法注定你们今生不能结婚。但你不要害怕,我和你没有血缘关系,我刚才亲了你,我会对你负责的,你再等我十一年,等我初具规模就可以把你娶回家了。” 郑明明抽着嘴角半天回不了神,秦漠揉了揉颜朗的脑袋,一本正经地夸奖他:干得不错。而我受都市重生小说的影响,终于开始认真思考,即使颜朗不是穿越来的,有没有可能是重生来的呢? 我和郑明明合唱了首嘻唰唰。唱到“拿了我的给我还回来,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时,大家都饱含感情,并且发现彼此有着相同的价值观和是非观,很自然就亲切起来。 颜朗一直坐在郑明明身边,而秦漠一个人占了大半的沙发,坐在一旁削鸭梨。 郑明明没要果盘,玻璃茶几上用个小篮子装了好几只违反时令的水果,每样有且仅有一只。 秦漠削梨削得很大气,锋利的刀子沿着他修长的手指直直扎进鸭梨圆滚滚的身体,微一用力,简直皮肉横飞,我看得心惊肉跳,生怕他下一刀下去就把手指削没了,赶紧过去阻止。 他把刀子和惨遭蹂躏得只剩半只的鸭梨递给我。 我把皮削得特别薄,一圈一圈拿给他看,再把削好的鸭梨放到他手里。他拿过刀子就要把它分开。我想这果然是国外长大的人,一点都不懂我泱泱大国传承了几千年的封建迷信,赶紧拉住他的手:“这个不能用刀子分,分梨,分离,不是好兆头。”郑明明正在唱歌,音响效果特别好,导致他完全听不到我在说什么。我凑近他耳边又重复了一次:“这个不能用刀子分,分梨,分离,兆头不好。” 他停住刀子,也靠近我耳边,悠悠道:“考你一个脑筋急转弯,一个三口分量的烧饼,不能用任何工具等分,要保证在场的三个人都能吃到,该怎么办。” 类似的脑筋急转弯我做过成千上百,根本不用急转弯,随口就能回答:“不是三口分量么,这还不简单,一人一口就行了嘛。” 话说完被半只雪梨堵住了嘴巴,我下意识咬了一口,秦漠若无其事拿起我咬下一大口的雪梨也咬了一口,然后拿给颜朗。颜朗正陶醉在郑明明的歌声当中,完全没有意识到秦漠递给他的是什么,拿着就往嘴巴里送。 我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 正好郑明明的歌唱完,换歌间隙,包间安静下来。秦漠把玩着手里明晃晃的刀子说:“是你教的这个方法啊。” 我想了一下,觉得他说的都是事实,完全不能反驳,但总觉得哪里不对,鸭梨咽下去才想起:“关键是不卫生啊。” 秦漠说:“你嫌弃我不卫生。” 我连忙摆手:“没有这个意思没有这个意思,我是说我先咬了一口,你又咬了一口。”说完这句话我觉得我脸红了,接下去的话就很小声了:“对你不太卫生。” 他端起茶杯来喝了口水:“哦,我不介意。” 作者有话要说:期待秦总下章能有更好表现。 那个,春节期间要回老家,所以得停更,希望各位海涵。如果未来三天依然繁忙,这就是节前最后一更了……预祝大家新年愉快。 第十七章 颜朗凝望着心上人,一脸虔诚地吃完了鸭梨。秦漠悠闲地靠在沙发上喝酒。郑明明已经连续唱到第七首歌,依然精力十足,并且每一次换歌间隙都不忘强调:“下一首是我擅长的,你们都别跟我抢啊。”三番两次逼退我拿话筒的手。 我觉得K歌这个活动好比K人一样,必须要全民参与才有意义,而目前这个模式实在太让人没有参与感,就好像嫖客兴致勃勃地跑到青楼,结果被老鸨告知今天全妓院公休,楼里的姑娘都只能看不能摸…… 我默默地等待到底哪首歌是郑明明不擅长的,等了半天,发现没有哪首歌是她不擅长的。即使唱完《青藏高原》的整个高音部,她也没有如我所愿英雄气短,反而抖擞起精神又开始唱黄立行的《最后只好躺下来》。这首歌真是唱出了我对她的心声,并且我觉得大家肯定都是这么想的,希望她唱着唱着体力不济倒下来,从而让出话筒。一山不容二虎,一个KTV包房不容两个麦霸。 秦漠坐到我身边来,嘴唇动了动,我靠近去听,他说:“你怎么没精打采的?” 我想了一下,实话实说:“K歌么,就是要互动嘛,互相都要动,你看,我们这个简直像在听演唱会,太不互动了。” 他了然点头,转身和负责点歌的服务员小妹说了句什么。 《最后只好躺下来》明显还没唱完,音响猛地一顿,悠扬乐声转瞬响起。郑明明茫然地睁大了眼睛,显然是没料到有人敢在她还没唱完的时候就切歌。我在心中对秦漠叫了声好,一边去拿话筒一边使劲回忆新播的这首歌我到底会不会。可连话筒的一个角也没摸到,手被人用力一拽,膝盖在转身时猛地撞上玻璃茶几,我麻得一个哆嗦,软进秦漠的怀里。 他两只手抱着我,低下头来,模糊灯光下,微皱了眉头。 我突然想起有次陪周越越去影楼照艺术照,照相师傅说,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有最适合自己的光影,只要找到这个光影,合理运用,你就会发现,明明镜头是对着你的但拍出来的照片完全看不出来拍的是你…… 这位照相师傅深深迷恋芙蓉姐姐,特别讨厌郭敬明。他认为当今的明星,上到演电影的下到写书的,只有芙蓉姐姐不懂光影技术,由此显得她分外朴素可爱;而郭敬明太精于PS及对光影的玩弄,由此显得矫揉造作。虽然我觉得是他误解了郭敬明,也许人家只是想着多学一门手艺傍身。 我和周越越从始至终都不相信这位师傅。但这一刻,看着秦漠在橘色灯光下一张陌生而英俊得令人发指的脸,突然觉得,也许这就是最适合秦漠的光影。 这可真是一个红颜祸水啊。 膝盖在经历了漫长一麻之后,终于从骨头深处往外痛出来,我有往下滑动的趋势,他更紧地抱住我,声音低沉,响在我耳边:“怎么了?” 膝盖和牛仔裤的布料一摩擦,又是一个哆嗦,我张了张嘴巴,觉得声音都是抖的:“你干嘛突然拉我啊,膝盖撞茶几上了。” 郑明明突然凑过来:“你是笨蛋啊,刚点的那首是舞曲,秦漠拉你肯定要跟你跳舞嘛,你去拿什么话筒啊。” 我愣了一下问他:“你点舞曲做什么?” 他正俯身帮我揉膝盖,一只手牢牢握住小腿固定,另一只手很有分寸地掌握着揉捏力道,刚才被撞到的地方变得有点痒又有点酸。他抬头问我:“还疼么?” 我莫名觉得心慌,一边摇头一边继续问他:“你点舞曲做什么?” 他站起来揽住我的腰,把我拉到荧幕跟前:“你不是说缺乏互动?” 舞曲还剩一半,郑明明拿着话筒在一边大喊重来重来,颜朗看郑明明喊也跟着喊,服务员小妹手忙脚乱,赶紧重来。我想,固然秦漠理解的这个互动和我设想的互动天差地别,但人家这么好心地处处为我着想,尽管着想的方向很不对头,我也不应该挑三拣四,拂人家的面子。但我从来没有在大庭广众之下跳过舞,音乐响起时,手都不知道该往哪里放。他拉过我的手环住他的腰背,手下是毛衣柔软的触感。我依稀记得好像有一只手要互相交握,小声提醒他。他笑了一声,将我的左手握住。曲子很熟悉,总觉得在哪里听过,但我这辈子没和哪个男的在清醒状态下这么长时间贴近过,难免紧张,而且我觉得势必要踩到他的脚,就更加紧张,完全没有多余的心思去考虑曲子的问题。 他身上有酒的味道,我一直低头密切关注脚底下的情况。他好像丝毫不担心被我踩到,节奏踩得又稳又从容。他捏了一下我的手:“你在看哪里?” 我心尖突地一跳,连忙抬头:“没看哪里。” 他叹了口气:“别紧张,跟着我就好。” 我也叹了口气:“我跟不上你,我从来没跳过舞。” 他搂了搂我的腰,笑了一下:“你跟得上。” 绕过他的肩膀,郑明明正在对面叉着腰喝水,颜朗若有所思地看着我们,发现我望他,立刻移开目光,假装欣赏茶几上一个装牙签的玻璃罐子。 秦漠带着我转一个圈:“现在自然多了。” 我嘿嘿笑了两声:“是你带得好么。” 他愣了愣,突然靠过来贴得很近,气息就吹在我耳边上,直发痒,想挠一下,手又被他握住,他在我耳边说:“宋宋,给你讲个故事,你想不想听?” 他就这么紧紧靠着我,一副就算我不想听也要强迫我听下去的架势,真是令人无从选择。但这件事其实也没什么好选择的,即使他不强迫,我也会欣然一听,因为我有一颗八卦之心。 秦漠说:“宋宋,你还记不记得九年前?” 我想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不过也许这只是他的习惯,就像《诗经》里说正事之前总要先讲点不相干的转移下大家的注意力,比如在痛斥丈夫变心之前先讴歌一下桑树的生长情况什么的,文学上称之为起兴。 我摇了摇头,说不记得了。他没在意,声音沉得别有韵味:“九年前,我妈生病,我陪她回国疗养。和一个女孩子成了邻居。那年你……那年她十七岁。”他顿了顿,像在思考接下去怎么说:“我二十三岁生日,我妈喜欢热闹,在家里办了个舞会,她也来了,还有她的男朋友。那天晚上她一直坐在角落,谁也不理,仅有的四支舞是和我跳的,就是这支曲子,一直是这支曲子。” 我终于听出点门道来,原来他是要讲他的情史。 我点头说:“这首曲子满好听的。” 秦漠看着我的眼睛,很久没说话,而舞曲也行将结束,我被他看得直发毛,在最后一个音符停止时,他终于开口:“我一直没告诉她,那天晚上,我其实很高兴。” 我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说的居然是一场无疾而终的暗恋。回忆起年少时和林乔的一段孽缘,不禁油然生起一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唏嘘之感。我联系自身情况发表意见:“没告诉那姑娘也好,万一人家不喜欢你,又特别心软,就该三个人都痛苦了。” 秦漠没说话,半晌,轻轻拍了拍我的背:“你看,我们一直都配合得很好。” 郑明明又唱了两首歌。 颜朗水喝得太多,吵着要上厕所,被秦漠带出去了。 失去百分之七十的听众,郑明明的演唱热情无以为继,立刻丢下话筒,过来找我说话。而在和她说完话之后,我也不得不上了趟厕所。 我在厕所里结结实实洗了个冷水脸,水珠从脸上滑下来,落进脖子里,冷得人直哆嗦。 郑明明抓紧时间说了很多废话,这些废话废得让人完全归纳不出大意和中心思想,行将结束之时,我好像随口问了她句什么,针对我那个不知道是在问什么的问题,她回答说:“我特不待见苏祈,真的,所以凡是她反对的就是我赞成的,凡是她批判的就是我拥护的。你肯定是她要反对和批判的,我看着你就特别亲热。哦,你不认识苏祈,没关系,你总有一天要见到她。她是我后妈带过来的女儿。前年她出国,我爸让秦漠帮着照应一下,她就喜欢上秦漠了,听Vanshirly说她在纽约也不好好读书,没事儿就往秦漠的事务所跑,还转了系,非要读建筑。哦,你也不认识Vanshirly,那是秦漠的秘书,嗨,反正你跟秦漠都这样了,早晚全部都会认识。苏祈她妈说她以前自杀过,为了前一任男朋友的事儿,好不容易对感情乐观起来了,千万不能再受刺激,怕她再自杀一回,我们体谅她自杀过,也不好说什么。可秦漠又不能因为她自杀过就娶她嘛,结果她就跑去找我姑妈,就是秦漠她妈,打算曲线救国,彻底惹火了秦漠,她一看秦漠火了,又跑去自杀了,可惜救活了,她怎么就那么喜欢搞情杀,真是搞得我们家永无宁日……” 我深刻思考郑明明口中的这个苏祈到底是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苏祈,前后对比一番,觉得希望不大。曾经为情自杀仿佛是两个苏祈除了名字之外唯一的共通点,但这个共通点实在太不具典型性,完全不能成为判断标准。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增加,丰衣足食的今天,大多数有条件的姑娘都曾经为情自杀或梦想为情自杀,已经成为一种……校园文化。而假如上天执意如此安排,让爱着秦漠的苏祈和爱着林乔的苏祈成为一个人,那就只能化用一下丘吉尔首相的那句名言了,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情人也没有永远的情敌,只有永远的……情杀。 作者有话要说: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更新,同志们的留言还没来得及看。年前回家的时候心情虽然不太好,但放个假还是有效的:-) 别的也不再一一跟各位回报了,和出版方交涉的最后结果是这文不入V也不停更,但不能再像三生那样连载到那么靠后了,希望大家理解。说句肉麻的话,不过也是老实话,一个人写文太寂寞了,没有读者的支持,我预测自己是写不到最后的,三生是这样,两生花也是这样。所以不管怎么说,谢谢大家的支持。两生花从今天开始恢复更新,祝大家新年愉快:-) 第十八章 走廊上四面楚歌,震得我脑袋一阵一阵发晕。开门关门之间,各个包厢里飘荡出来的歌声歇斯底里混在一起,如同魔音灌耳。都说下班后来K歌能够使人得到放松。看来这种放松必须通过放纵来达到,真是欲要放松,必先放纵,欲要放纵,只需放松。 本来以为今天晚上已经足够跌宕起伏,转过一条过道,拐角处林乔颀长的身影却告诉我,否极泰来、乐极生悲是亘古不变的真理,生活很精彩,故事也许并未结束。 我预感将要有事发生,因为林乔所在处是回包间必经的过道,想绕远路避开都不可能,真是设计上的一个重大失误。他就站在那个地方,静静地看着我。我赶紧回头看了一下身后,发现没有其他人,确定他的确是在看着我。 嘈杂乐声中忽然传来玻璃器皿落地的一声脆响。低头一看,发现是走动过程中不小心带倒了过道上做装饰的一只小花瓶。我毫无知觉,它却哗啦一倒又哗啦一碎,可见带倒它确实不是我蓄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