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变》作者:蔡骏-15

这天夜里——反正永远都是夜里,还有许多猫狗陪伴我,要不是我严加管束,哈根达斯店里最后一个重伤的老头,肯定会被饥饿的它们吃掉。现在,这些可怜的动物自相残杀,留下一团团模糊的血肉。  那个老头还没有死,顽强地呼吸着,即便他身上很快会孵出小苍蝇。  忽然,手电光照亮了他,原来是大楼的主人,还有他的那条狗。  大楼的主人杀了那个老头。  要不要上去救他?反正老头肯定要死的,这么死说不定还解除了他的痛苦……不,这不可能是老头的意愿!  终于,我冲到他们跟前。米黄色的狗向我叫了几声,我狠狠瞪了它一眼,它立时发出老鼠般的叫声,躲藏到主人身后。  老头死了。  “为什么杀他?”  “对不起,我只是为了节约氧气。反正他早晚要死。每一点氧气都是珍贵的,不能被他白白消耗。”  这句话激怒了我——那么我也应该死吗?流浪汉活在这个世界上,不也被许多人认为是白白消耗氧气吗?  “你会死得很惨的!”我对他诅咒了一句,便转身向那群猫狗走去,突然感到后背心一阵剧痛。  以前我不是没挨过刀子,但从没像这一回如此疼痛。刀尖从背后捅破了我的心脏。  我死了。没有一丝挣扎与反抗,无声无息地倒在地上。虽然,我是那群猫狗的主人,但饥饿的它们仍会把我作为夜宵——如果我的肉能让它们免于饿死,也算是某种功德吧。  不过,你们不会记住我的。  我是X。第四部 幸存记第一章 陶冶  你们会记住我吗?  “如果还有明天,你想怎样装扮你的脸?如果没有明天,要怎么说再见?”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薛岳的《如果还有明天》,他在三十六岁唱这首歌,也在三十六岁离开人世,那是1990年的秋天。  今年,我二十五岁。如果还有明天?很遗憾,我的世界只有昨天。  我的父母是种地的农民,后来进县城做些小买卖,至今无法还清一身的债。  我从一所普通大学经管系毕业,来到这座东部沿海的大都市,想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白领,无数简历投出石沉大海,几次面试半途而废,只能靠贴小广告为生。  我放弃了白领梦想,应聘成为卡尔福超市理货员,在这地下二层的坟墓干了三年。  我的“家”不过是三夹板组成的棺材——不敢奢望异性睡到身边,尽管梦中常与下载至硬盘里的女孩们一起躺在床上。  我沉默寡言呆若木鸡,在巨大拥挤的城市里,在群租的蚁族同伴之间,找不到一个可以做朋友的人……昨天,4月1日,星期日,夜,22点19分。  “Fuck You!”  这是我第N次听到这句话,从“剥皮老鼠”嘴里——我暗中给史泰格先生起的外号。如果你看过剥了皮的老鼠,再联想一下日耳曼人种粉红色的皮肤就会明白。  史泰格先生的脸和脖子涨得通红,两只蓝灰色的眼睛紧盯着我,肥大的手掌撑在墙上,他那二百斤的身体本身就是一堵墙,将我困在更衣箱的角落里。他再一次大声斥责我偷懒,命令我继续加班到子夜。而在最近的两年里,作为我的顶头上司,他已把骂我当作一种习惯——我敢打赌,在他自己的国家,他绝不敢对员工动一个指头,骂半句脏话。  “No!”我第一次对他说出这个单词。  剥了皮的粉红老鼠未料到我会反抗,扇起熏火腿般的手掌,重重打在我脸上。  可是,我感觉不到疼痛,肾上腺素大量释放,伴随大声狂吼——像公司年终尾牙在卡拉OK唱《死了都要爱》,几乎把喉咙扯破,声带撕裂,每次我都让全体同事逃出包房。  剥皮老鼠第一次对我感到了害怕,眼里泄出外强中干的恐惧,硕大肥胖的身躯竟后转逃跑。我是出膛的子弹,无论如何回不去了。我无法控制自己的双手,抓起挂在更衣箱外的一根皮带,从背后套住史泰格先生的脖子,用尽吃奶的力气收紧。  虽然,剥皮老鼠一米八五,两百多斤,我只有可怜的一米七四,一百二十五斤,我全身却爆发出一辈子没有过的力量,连上辈子与下辈子的力气一起使出来了。  他的双手拼命往后抓,可我完全躲在他背后,他的身体成为我的盾牌。我的双手越收越紧,皮带深深嵌入他脖子。狂吼震撼着他沉默的挣扎,我想他的耳膜要被震碎了,他一定对侮辱我而追悔莫及。  第十九秒,他就像一堵地震中的墙,终于因最后一击轰然倒塌。  没错,不但史泰格先生倒了下去,更衣室里的那堵墙也真的一同倒了。  在跟他一起倒下去的瞬间,灯光熄灭前的最后刹那,天崩地裂的时刻,我看着他瞪大而混浊的蓝灰色眼睛、暗淡的粉红色皮肤、伸出牙关带着唾液的舌头、裤裆里失禁尿湿的深色,突然感到同样的追悔莫及……我成了杀人犯。  还没来得及考虑是否该连夜潜逃还是打110自首,我就被埋在了大地震的废墟中。  幸好,我逃了出来,将史泰格先生的尸体留在更衣室的瓦砾下。  太好了!居然是世界末日!在我亲手杀死外籍主管剥皮老鼠史泰格先生的同时!他妈的真心太好了!简直像贺岁档电影似的好!世界末日没有警察,世界末日没有法院,世界末日谁还管你杀人?剥皮老鼠的尸体还埋在更衣室,不会再有人看到了。何况到处都是死人,谁会在乎一个被埋在废墟下的死人?就算他是个粉红皮肤剥皮老鼠似的外国人,要在平时一定备受重视,可到了世界末日连美国都没了,谁他妈的又会在乎?  还有,都到世界末日了,在地下最后的避难所里,再多的钱也等于废纸!而一无所有的穷光蛋,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不必再向任何人卑躬屈膝!就算是这栋大厦的主人,也不过是跟我们一样的幸存者,早晚等死的可怜虫罢了!相反,我这熟悉地形的超市理货员,年纪又轻还没受伤的男人,简直就是这群老弱病残里的中流砥柱。我可以参与地下的各种事务,配合保安杨兵一起巡逻,呵斥那些滥用电源的脑残。有时吴教授都来问我关于超市的情况——更有人悄悄来向我献媚,打听超市还有哪里藏着食物。  从出生到现在的二十五年间,我第一次得到别人尊重,第一次感受到自己作为人的价值,更不再活得那么憋屈与绝望——即便没有明天。  唯一让我悲伤的是远在西部县城的父母,不知他们有没有能逃上高山,躲避横扫欧亚大陆的洪水。不过,纵使无法幸免于难,也算摆脱了人世间的苦恼,不用再为还债和支付妈妈的医药费终日犯愁。  吴教授安排我与保安杨兵一起巡逻,他是个没文化的保安,而我毕竟是正规的大学生,打心眼里瞧不起他。尽管在城里人眼中,我和杨兵都是农村里出来的下等人。  第二天起,地下聚集了许多狗与猫,扫荡所有未被储藏起来的食物。看着那些被猫狗糟蹋的火腿肠、午餐肉、排骨、肉圆,就好心疼!好像从前歉收饥荒时,农民们对于蝗虫和麻雀的仇恨。  我和杨兵在地下一层超市捕获了一条狗——嘴里叼着杨兵藏起的德国香肠,愤怒地用绳子将它吊死了。杨兵说这里是监控的死角。当这条狗在绞索里挣扎,我不禁想起了史泰格先生。我们躲在小房间里,剥掉狗皮,处理内脏,用酒精炉生火,烧了一大锅狗肉——吴教授与罗先生严禁使用明火,可他们又不是警察,反正烟雾很快会散去,至于狗毛与骨头,可以轻松地藏起来。十年没吃过狗肉了。现在,在世界末日寒冷的地底,狗肉让我浑身充满热流与力量。我与杨兵约定好保守秘密,要是让那些女人们知道,肯定会把我们视为衣冠禽兽,何况罗先生还养着一条拉布拉多犬。  当我们舔着嘴唇走出超市,迎面出现一条硕大如狮子的黑狗——不能用“狗”来称呼,更确切地说是野兽。它的体形超过藏獒,全身炭一样乌黑,体重绝对超过我与杨兵,四只脚像老虎爪子,龇着雪白锋利的牙齿,流着腥臭的口水。  我认得它,原本在超市一层的宠物店,纯种俄罗斯高加索犬,店主刚买入准备出售。在宠物店里并没觉得它可怕,也有好奇的同事打听过,得知高加索是看家护院的绝佳好犬。  不过,现在若有人再这么说,我要是相信就等于自杀!  从这条高加索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杀人的欲望。不错,它已经发现了,我和杨兵刚才杀过一条狗,它能嗅出我们身上的狗肉味!  世界末日死了那么多人,也死了很多的动物,这样巨大的灾难,已让它改变了习性——说不定它吃过死人的肉了。  当这头野兽夹紧尾巴,要向我们冲过来,杨兵举起一把尖刀,而我抄起地上一根铁棍,砸出重重的声响,告诉它这铁家伙的厉害!  它果然识相,没有向两个武装起来的男人挑战,而是低沉地嘶吼几声,便退入黑暗深处。我和杨兵都已吓出一身冷汗。  次日,那个叫郭小军的富二代死了。  又隔一天,四个重伤员被洗头妹阿香杀害,而阿香被正当防卫的周旋杀死,杨兵死于地下三层的车祸。  我坐卧难安,却不敢告诉大家——我怀疑杨兵的死可能与我们杀狗有关。我更担心那条硕大的高加索趁着黑暗从背后将我扑倒,咬断我的脖子,将我的内脏掏出来……真想马上拿到一把猎枪,把地下所有的动物打死!  杀狗的经历,于我并不是第一次。  我的老家在穷乡僻壤的山沟沟里,杀狗是稀松平常之事。就连自家养的狗,也常会被主人杀了打牙祭,毕竟那里的孩子吃猪肉都难得,吃狗肉就属大餐了。常有人偷走邻居家的狗,在林子里吊死剥皮煮了吃——对不起,这种事我也干过,当时差不多一个月没吃过肉。  十二岁那年,村外布满灌木丛的山上,有一条巨大的猛犬出没,偶尔会把上山采药的人咬死。尸体从山上被拖下来,往往残缺不全露出内脏,所有村民处于恐惧中。村里组织了民兵队,配发猎枪与大量子弹,还有多年前猎人用过的捕兽夹,进山猎杀那条恶犬。他们在山里转了十来天,结果连大狗的影子都没看到,倒是有一个人在山上迷路失踪了,后来发现被那条恶狗吃得只剩骨架!  它成为了全村人的噩梦,每家每户日夜都锁住门。没人敢单独外出,即便下地干活,也要带着防身工具。更有人传说:它是1949年被枪毙的土匪头子转世,成为恶狗下山来向村民们复仇,因为正是村民们的上一辈人,将战败的土匪头子灌醉了,捆起来送给解放军,只为领取几块大洋的赏金。  那年冬天,我妈突然生了急病,只有山上的一种草药能救她。但因为有那条恶犬出没,村里没人敢上山采药,我爸也不敢冒险。我偷偷跑上山,踏着漫山遍野的大雪,采到埋在地里的草药根茎。当我急着下山回家救母时,正好撞见那条恶犬。  在一片大雪的荒山上,那条浑身长满黑毛的大狗,像神一样面对着我。  许多年后,当我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中读到《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立即回想起了童年的这段经历。  然而,我却认出了它——实在太像了,虽然个头变大了几十倍!  两年前,我家养过一条母狗,全黑色的,就是眼前这条恶犬的模样,不过只到人的膝盖,性格也极其温驯,从没咬过人。那条母狗刚生完一窝小狗,就被邻村的人偷去杀掉吃了。那窝还在吃奶的小狗没了妈妈,自然也大多饿死,只有一条小狗不知所踪——据说有人看到过,一头饿极了下山到村里偷玉米的黑熊,将我家那条小狗带走了。后来我想那一定是头母熊,恰好处于哺乳期,小熊崽被养熊取胆的人抓走了,母熊就把这条小黑狗带走,当成自己的孩子,用熊奶喂大,结果小狗竟长成了熊的个头!  这条黑熊般大的狗轻易地将十二岁的我扑倒在地,在我的肩膀上咬了一口。当它的第二口要咬断我的脖子时,我喊出了它的小名——“二毛!”  它的牙齿在我的喉咙前停住了,它居然还记得这个名字!居然还记得我!  冬天的大雪卷过它的眼睛,带着模糊与迷惘的眼睛。我从它的利齿下逃了出来,手里还攥着给妈妈救命的草药。  至今,我的肩头还有一块明显的伤疤,带着狗牙的印迹——很多人都说像是被老虎咬的。  这年春节,为了让大伙安心过年,村支书从县城请来了武警,用带夜视装备的狙击枪击毙了那条大狗。  当人们从山上抬下它的尸体,全村人都载歌载舞,摆了三天的宴席来庆祝。而肩膀上还裹着绷带的我,却流下了眼泪。  几年后,我的父母离开了小山村,进县城摆摊做些小买卖。我也转到县城念书,虽然一直都是农村户口。  但我一直没有忘记过二毛。  这些天来,我一直在想——如果二毛活到现在,就在世界末日的地下,它会不会攻击我?也许,这个疑问将伴我到世界末日的最后一刻。  生命中的最后几天,我把大多数时间留给四楼的一家民营书店。我常与周旋各自占据半个书店——大家都叫他三流作家,但我不这么认为。他被这个脑残的时代低估了。我相信在二十年后,他的推理小说会成为真正的经典,不但占据畅销书榜的第一名,还会走进纯文学的殿堂,评论家们会争先恐后地拍他马屁,大把的文学女青年会为这个老男人主动献身,说不定官方还会给他崇高荣誉并奖励他一套别墅。  哦,对不起,周旋,我忘了已到世界末日,没有二十年后——可能连他妈的二十天后都没有。我们能再多喘气二十个小时就感谢老天了。  在周旋几经努力争取来的灯光下,我经常坐在推理小说的书架前,阅读日本推理小说大师松川古月的作品。记得大学里读得最多的书就是松川古月的推理小说,比如具有历史背景的《武田信玄屏风杀人事件》,描绘中产阶级恶趣味的《东京塔杀人事件》,还有经典本格推理的《十九时十九分杀人事件》……我从书架上取下一本新书——说这本书新,只是说它刚被翻译为中文,因为松川古月已去世十几年,死于著名的阪神大地震。这是他最后一部作品,也是在去世一年后才出版的遗作——《地狱变杀人事件》。我坐在书店的地板上,用了一天时间,读完了这本书。  然后,我做了一夜的噩梦。  我读过松川古月所有译成中文的作品,这本果然是典型的松川氏风格。主人公风度翩翩,配角彬彬有礼,侦探聪明绝顶智慧超凡,情感线索饶有趣味,心理描写细腻动人,确实是大师级别,将推理与市井温情完美糅合。唯一让人意外的是,上半部分的文笔,仍不失成熟老练,犹如川端康成语感。下半部分却笔锋一转,非常口语与生活化,许多句子完全不加修饰,读来更让人印象深刻——相比于一如既往的上半部,我更喜欢全新风格的下半部,让人畅快淋漓。是否大师有意突破自己,挑战整个日本推理小说界?  《地狱变杀人事件》结局令人震惊,所有令人尊敬与同情的人物都是伪装的,每个人都有不可告人的龌龊秘密,翻动书本同时,仿佛就有鬼魅站在身后。原来人生那么黑暗,一点光亮都没有,就连唯一被读者寄托希望、看似最无辜的少女,竟也隐藏着恶魔般的心!我不愿看到这样的结局,但情节发展极其自然,书中人物不得不落到如此下场,作出如此卑鄙恐怖的选择。  读完最后一字,我有种接近窒息的感觉,趴在地上干呕了半天,几乎要把胆汁吐出来。幸亏是朝不保夕的世界末日,否则我真要被这黑暗气氛吞噬,找个没有痛苦的自杀方法,趁早脱离尘世的苦海——以前并非没有过这种念头。  脑中回想《地狱变杀人事件》中的人物,其中一个年轻的女主角,被迫出卖身体的美丽的十三岁少女,无论从外形还是气质上,都酷似玉田洋子——书中这个人物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就当我坐在书店地板上,开始对她的性幻想时,玉田洋子却出人意料地来了。她拖着七岁的正太,礼貌地向我鞠躬。我慌忙把《地狱变杀人事件》藏到屁股底下。不知她有没有看过。我害怕让她知道我正在看这本书,会因此怀疑我的内心是否与书中所写同样黑暗。  地底下那么多幸存者中,玉田洋子对我最为亲近。而从她的穿着打扮与气质来看,起码也是个中产阶级的阔太太。  上班时常在超市遇到美女,而我穿着肮脏的蓝色工作服,推着沉重的手推车,搬运着货架上的商品,总不敢让她们看到我的脸。我害怕会撞上蔑视的目光,或者干脆被视而不见。只要低头看看自己这身低贱的装扮,手上干的低等辛苦的工作,再看看对方或是外资公司的女白领,或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便再无颜多看她一眼。  玉田洋子没有对我这个穷光蛋避之唯恐不及,我已感激不尽。她还是第一个让我敢于正视的美女,从第一眼看到她的那刻起,我就不停地幻想她的身体——对不起,这只是一个处于长期压抑中的蚁族宅男正常的生理与心理反应。  我站起来与她说话,正太却绕到我身后,捡起地板上的《地狱变杀人事件》。玉田洋子眼睛很尖,立即用日语高声呵斥,正太只能把书交还我手中。  “你在看这本书?”  “你看过吗?我很喜欢松川先生的作品。”  “我——”她的目光闪烁了一下,“很多年前看过。”  “真是一部让人绝望的作品,我相信很多人看完这本书后,会产生自杀的念头。”  “对不起,我不想跟你讨论这个,尤其在正太面前。”这是她第一次用直接生硬的语气说话。  我尴尬地后退半步。  玉田洋子严肃了不到半分钟,又微微一笑:“陶先生,我吓到你了吗?”  这个女人笑起来的样子真迷人,简直让我晕倒。我心跳加快,脸颊泛红,强迫自己矜持地回答:“没关系,是我考虑不周。”  “陶先生,我想说,自从我们被困地下以来,多谢你的关照。”  玉田洋子又向我鞠躬。地下几个幸存的女人中,她最注重形象,即使不能洗澡,也把头发梳得很整齐,衣服干干净净。她从没说起过丈夫。无疑,她的丈夫已死于世界末日,她却没有任何悲伤——连正太也没提过,我知道日语里爸爸的几种念法。  我有把这个女人抱在怀里的冲动。  可是,直到她转身带着正太离开,我的脚步才往前挪动了两厘米。  第四夜,我没有拿着棍子参与巡逻,而是缩在三楼店铺里彻夜难眠。下一个死去的会是谁?那两个女高中生?女清洁工与男白领?还是——我自己?反正早晚要死的,不是饿死就是渴死,或是因为地底的氧气耗尽而闷死。  我还是恐惧得要命,担心那条高加索猛犬,也担心那些披着人皮的狼——不知道哪一个才是。也许每一个都是?这才更让人害怕。  当然,难眠也为了隔壁的玉田洋子和正太。  不知她现在在干什么。哄小孩睡觉?还是跟我一样寂寞难耐?人生快要结束,我却从没尝过女人的滋味。谁也看不上我,我也不敢跟她们说话。如今,就这么死了,无声无息地,死在世界末日的地底,真他妈可惜!  忽然,外面有些奇怪的声音,我走出去,看到走廊里坐着一个颤抖的人影。  她在哭。  看着她哭得梨花带雨的样子,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她没有躲闪,我的指尖触摸到她的鼻子,还有脸上的泪水,温热的女人的眼泪。我心里生出许多植物的根,痒痒的。我的手指继续在她脸上滑动,触摸到她的嘴唇,她却张嘴咬住我的手指。她咬得恰到好处,既让我的手指无法逃脱,又没让我感到很疼。我的中指与无名指已深入她的口中,被温暖的液体包围。女人湿滑抖动的舌尖,缠绕着我的两根手指,奇妙的感觉从指尖传递到心脏,又到全身每一根毛细血管,纵然我是一尊雕像,也会被融化成一汪水。  终于,她松开了口,我把手指从她口中抽出,将她抱了起来。  玉田洋子开始挣扎,但这太迟了——就像我对史泰格先生说出那个“No”时,程序已经启动,无法取消及更改。  黑暗的三楼走廊里,我牢牢堵住她的嘴,她的挣扎与反抗越激烈,我征服她的欲望就越强。我把她抱进一家男装店的更衣间,没有转身腾挪的空间,将她重重地压在墙上。她的眼泪继续在流,但已经不可能再让我停手。一团炽热的火焰燃烧了我的全身,也卷到了她的嘴唇上。这滋味真是奇妙,我还是第一次吻女人的嘴唇。我丝毫不顾她的反抗,即便随时可能被她咬伤。  该死的!在紧紧拥抱玉田洋子的同时,脑中却浮现起了波多野结衣!我真是个畜生!却还是撕开了她的衣服,我期望能听到一些日语单词,那些熟悉且让人兴奋的声音。  终于,耳边响起一声“呀蔑代”!  太棒了!这句日语让我获得了极大的满足与快感——我觉得自己飞了起来,冲出一二百米深的地底,飞到世界末日的上空,俯瞰整个被洪水吞没的世界。一丝阳光都看不到,四处如西伯利亚般冰冷。浓烈的蘑菇云覆盖地球表面,灰尘与石头如大雨倾盆而下,留下满目的废墟与人体残肢。  不知过了多久,恍惚地睁开眼睛,看到玉田洋子眼底的泪光。  不,刚才那个不是我!那个是畜生!不是我!  可是,她还在我的怀里,紧紧贴着我的身体,汗水交融在一起,从肩膀直流到脚下。  我想要逃跑,却又不敢放开她,只能怯懦地说了一声:“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  这样的解释真他妈愚蠢,我真想抽自己几个耳光!正当我悔恨交加之时,玉田洋子却用力抱住我,在我的额头、脸颊、下巴、脖子、胸口亲吻起来。  于是,我也疯狂地吻起了她,最后一丝罪恶感消失了。  激情退去,她整理衣服,梳好头发,恢复年轻妈妈的端庄姿态,回隔壁陪正太睡觉了。我蜷缩在狭小的更衣间里,鼻息间全是她身上残留的气味,久久无法平静。  数小时后,我在三楼看到玉田洋子,她跟儿子坐在星巴克里吃早餐。我坐到他们旁边。洋子见了我还是客气地鞠躬,只是,她不太敢看我的眼睛,每次我盯着她的时候,她总是低头与正太说话来回避。  七岁的正太却以一种异样的目光盯着我。这个肤色如吸血鬼似的男孩,那双黑幽幽的眼睛分明在说话:“就是你!不要跑!”  下午,当我和周旋坐在书店里,讨论生存资源还能维持多久时,玉田洋子突然跑进来,面色苍白地说:“正太不见了!”  果然,这个孩子又一次趁着妈妈不注意溜了。虽然这样的事情已发生过好几次,我还是非常认真地与周旋作了分工,我负责往楼下去找,周旋负责往楼上,玉田洋子留在三楼与四楼寻找,莫星儿也跟随周旋上楼去了。  我带上手电筒和铁棍、刀子——当然是为了防范恶犬。经过二楼走廊,我看到好几只猫与狗的残骸,几乎只剩下骨头与毛皮了,估计是自相残杀的结果。我小心翼翼地来到底楼,远远看到丁紫与女清洁工在一起说话,她们看起来情绪都有些激动。在底楼搜索了一圈,没看到正太的踪影,我又下到了卡尔福超市。  在地下一层的货架间,我只看到满目狼藉。所有的食物都消失了,就算那些发霉变质的,几乎也被动物们吃完,地上有成群结队的老鼠窜过——这些家伙肯定能比人类多活几天。我慢慢走向玩具柜台,那可能是正太喜欢的地方。  忽然,我也意识到这里是我和杨兵吊死那条狗的位置。  耳边似乎响起狗被吊死时的哀嚎,那不是凶狠的吠叫,而是自喉咙深处发出的呜咽。  心跳骤然加快起来,当我转身想要逃离这里,一阵腥风从侧面袭来。  完全看不清那个东西。不到半秒钟,我就感到两只巨大的手掌,以无法抵挡的力量,将我重重压倒在地上。  不!不仅是两只手掌,而是四只——高加索犬攻击了我!  在它几乎要咬烂我的下巴之前,我脑中却突然闪过昨晚的温存——紧紧拥抱着洋子的身体,仿佛那是世界末日唯一的温暖,互相交换口鼻间的呼吸……好吧,经历过这些再死,我也算值了。  然而,这条大狗却停住了,我几乎毫发无损地站起来,只见跟前站着一个男人,大声喝道:“畜生!滚!”  让我万分诧异的是,高加索看起来竟很怕他,接连向后退了几步,眼神就像一只温驯的宠物狗,晃着尾巴落荒而逃了。  他救了我的命,而我居然不认识他!  这个神秘人消失在货架之间,我刚要追赶,便与一个男孩撞个满怀。  正太!我紧紧把他抱住。男孩表情平静,看来并没什么意外。我抓着他赶紧往楼上跑。  惊魂未定中一路狂奔,我同时问正太:“你怎么会在那里?”  “我找我的朋友玩。”  “你的朋友?就是那个把恶狗赶走,救我命的人?”  “是。”  “他是谁?”  “X。”  “X?”  “是。”正太微微笑了一下,惨白的脸色让我害怕,“你们不会注意到他的。”  将男孩送回时,玉田洋子抓着我的手连声感谢。我趁机抚摸她光滑润泽的手腕。她不动声色。我得寸进尺地抓紧她的手,直到她用力抽回。  这天晚上,我迷迷糊糊要睡着时,身上却温暖了一片,同时有对湿湿的嘴唇贴上我的脸颊,从耳根吻到下巴,直到被我的胡茬扎疼。闭着眼睛享受这样的温柔,双臂环抱她的后背,好像要把她嵌入我的身体,融合为同一个人。  翻身将她压在底下,再次听到了“呀蔑代”……当她离去后,我才发现后背正在流血,是被她抓破的,可我丝毫没感觉到疼。我找来一面镜子,给伤口止血。外面传来女人的尖叫:“有人在吗?”  等我慌忙穿好衣服,冲到三楼走廊,发现许多人围着莫星儿,包括头发有些凌乱的玉田洋子。  原来,莫星儿刚才在楼上被人强暴了,色魔居然是那个叫许鹏飞的白领!  洋子用毯子裹着莫星儿,搀扶到她的房间里去——莫星儿在楼上被强暴的同时,她却在与我疯狂地缠绵,是否会产生负罪感?  我抄起铁棍与刀子,跟随周旋与小光,上楼去搜捕许鹏飞。整个后半夜,我们都在五楼至九楼搜索,周旋的脖子涨得通红,不停地拿铁棍敲打栏杆,发出吓人的声音,还有火星四溅。他向全体幸存者发布命令——对许鹏飞格杀勿论!  看来莫星儿被强暴这件事,对周旋刺激很大。如果强奸犯落到他手里,说不定会被阉割,再用酷刑折磨至死。  清晨,没看到许鹏飞,倒是在酒店大堂的小房间里,发现了丁紫与海美,还有刚被利刃刺死的女清洁工。我和周旋抬着死者去地下四层,把她埋葬在尸体堆中,隐隐听到楼上传来什么声音。  冲到地下一层,在超市的一排货架后面,我看到了许鹏飞的尸体——电钻依然停留在他脸上,大概直接戳烂了大脑。整片地面流满鲜血,引来好几只猫狗,贪婪地舔着死尸身上的血,一只猫还叼走了许鹏飞那只完好的眼球。  我刚想用铁棍赶走它们,却被周旋拦住,他冷漠地说:“把许鹏飞留给它们吧。现在吃得饱一点,至少今天不会来偷我们的食物了。”  “你不是一贯主张要尊重尸体吗?”  “是,我尊重的是人的尸体。”周旋的声音越来越冷酷,看来他对自己没能亲手杀了许鹏飞十分遗憾,“可是,这家伙还算是人吗?他与那些动物没有本质区别,不配埋葬到地下四层的公墓!”  半天以后,我与罗先生、吴寒雷一起来到超市。许鹏飞已经消失,只剩下一堆破碎的衣服。我在超市角落里发现几块碎骨,残留着血肉,一群小苍蝇叮在上面。几条狗在为一大块骨头而打架,彼此咬得到处是毛和血。有条大狗蹲在旁边啃着一根长长的骨头。  许鹏飞就这样消失到了动物们的肚子里,就连一点骨头渣子都不会剩下。  如果我死在这些动物之前,恐怕也会同样尸骨无存吧。如果我手里有一把枪,我会先把所有的动物都干掉。就算让虫子把我吃了,也不能让狗和猫还有老鼠把我吃了!  这天下午,最后一滴柴油耗尽,整栋大楼陷入无边的黑暗。  罗先生和吴寒雷都消失了,我大声呼唤他们,却没人理我。我用手电照亮前方的道路,恐惧地在黑暗中奔跑,幸好我对卡尔福超市了如指掌,否则肯定被困在迷宫般的货架之间。  在漆黑一团的背后,我总感觉有一双眼睛,幽幽地盯着我——那不是人类的眼睛。果然,我听到一声狂怒的狗吠,几乎像黑熊般的嚎叫。  就是那头差点吃掉我的高加索犬!想必它并不屑于吃死人的肉,还在盘算着怎么吃掉一个活人,比如独自在黑暗中的我。  除了四处弥漫的腐尸恶臭,我又闻到那股腥味,几乎直接扑到我的脸上。我恐惧地大叫起来,用手中的铁棍四处挥舞,若有哪个人靠近我,肯定会倒霉地被我打死!  我冲上了楼梯,飞快地回到三楼。昏暗的走廊里亮着一点手电光,靠近了才看到是洋子与正太!他们真的在等我!我什么也顾不上了,紧紧地将她抱在怀中,而她也疯狂地亲着我的嘴唇——差点以为我回不来了!  三楼也有一股腐尸味,而且氧气稀薄。我们立刻搬到了八楼,这里的空气相对干净些。最后几只幸存的猫狗一路跟着我,我恶狠狠地盯着它们,用铁棍驱赶这些可恶的动物——说不定我就会死在它们爪下。  第六夜,无边的黑暗中,我真希望在最炽热的时刻死去,死在最心爱的女人身上,无声无息地化作一汪水。  世界末日,谁都躲不过去——没有电,没有光,快要没有水和食物了,连氧气都即将耗尽。  我多么希望自己睡着,再也不用担惊受怕。可是,楼下不时传来大狗的吼声——高加索犬,随时可能咬断我喉咙的野兽。  邪恶的念头越发强烈,不仅为了自己,还为洋子和正太,那些恶犬同样也威胁着他们母子!不,必须彻底消灭那些祸害。无论怎么死,都不能被狗吃了!  我想到了那把枪。  那是三天前,我独自在地下三层巡逻时,经过那辆被撞坏了的雷克萨斯GX460。杨兵就是死在这辆车上,但我已经不太惧怕死人了,反正尸体也被拖走了,出于对高档SUV的好奇,我打开了这辆车的后备厢,在一个极其隐蔽的夹层里发现了一把手枪。  虽是沉甸甸的铁家伙,但开始还以为是仿真枪,仔细查看却大吃一惊——这是一把真枪!弹匣里有二十发实弹!我是个军事爱好者,订阅了专业的枪械电子杂志,真的假的总能分辨出来。我确认这是一把军用手枪,保养得相当出色,不久前还擦过油。  握着这把真枪,我非常害怕,这辆车的主人是什么来历?干吗要藏一把军用手枪?  然而,我却不想把这把枪放回去。  我悄悄地把枪带走,放在一个黑色的旅行袋中,藏在八楼男厕干涸的马桶水箱里,这样绝对不会有人发现。  在世界末日的地底,没有法律与正义的时候,有这样一把枪,就是最后的主宰——从这个角度而言,我也是死神。  此刻,我不想用这把枪来杀人,但可以杀狗。  我从男厕的马桶水箱里翻出旅行袋,那把手枪还好好地躺在里面。我检查了一下枪膛与弹匣,确保不会出现意外。  清晨,我戴着口罩来到底楼中庭。  哈根达斯店里,重伤的塌鼻子老人已经消失,只剩下那些抢夺人肉残渣的动物们——这些畜生真的吃掉了活人!  猫狗也在自相残杀,恐怕这是最后剩下的几只。我找来一盏应急照明灯,把附近照得颇为亮堂。它们并不惧怕,依然聚集在灯光下。我躲藏在一根立柱后面,一只手举起枪,另一只手拿着铁棍,脖子上挂着一条用来把狗吊死的皮带,看来像古代的刽子手。  我对准一条大狗扣下扳机。三点一线,非常准确,子弹打爆了这条狗的头。  妈的,枪声几乎震聋了我的耳朵!  随着狗血飞溅到地上,其余猫狗纷纷逃窜。我跟在它们后面追杀,接连射出六发子弹,弹壳四处飞溅,至少有一只猫与一条狗被我击中。  为节约有限的子弹,我没有上去补枪,隐藏到附近的阴影中。果然,那些饿极了的猫狗再次来到哈根达斯店,抢夺同类的尸体——看着这些愚蠢的动物,我只有苦笑。人类不也是如此吗?互相残杀了几千年,即便眼睁睁看到同类死去,却因利欲熏心,不停地重蹈覆辙。  我稳稳地举起枪,再度射出三发子弹,这回打死了两条狗。  最后剩下的两只猫与一条狗,没隔两分钟就又回来了。既然是来送死的,就别怪我不客气了。我先开枪打死了一只猫,又追杀了一条狗。最后那只猫躲到了一个柜子里,我便用铁棍捣进去,直到鲜血淋漓……等一等,还有条狗没死。它拖着被打烂的后腿,艰难地逃到二楼,一路发出凄惨的呜咽,看来它比我们还要怕死!我追上楼梯,跟在它身后补了一枪,结束了它的痛苦。  酷!  我为自己喝彩!妈的,我不做杀手真是可惜了。哈哈哈,真是爽啊!要是早点拿到这把枪,我早就把那只剥皮老鼠一枪爆头了!还有那些平时看不起我的人,骂我是外地人,让我滚回去的傻逼们,你们怎么不去死呢?对了,哈哈哈,你们已经死了,全都在世界末日中死了,要么被烧死,要么被淹死,要么被活埋。死得好啊!我真开心啊!你们要是不死,我就拿枪打爆你们的头!  就在我亲吻还发烫的手枪时,一股骇人的腥味向我袭来,竟然穿透了我的口罩。  我还是感到了一丝恐惧。  在那只巨掌拍到我后背之前,我转身连开了两枪。随着枪声在地底回荡,我被重重打了一下,整个人飞了出去。  幸好,枪还在手上!  那头凶猛无比的高加索正向我猛扑过来,尽管它的胸口已血流如注——至少有一颗子弹打中了它。  就在它扑到我脸上之前,我开枪打中了它的脑袋。巨大的后座力让手枪弹起,几乎撞破我的鼻子。高加索脑门开了个大洞,鲜血直往外涌。但它的生命力真是顽强,四肢还在抽搐着想要站起来。  我的额头也被狗爪打破了,流了些血,但无大碍。我走到这只硕大的动物面前,看着它两只渐渐混浊的眼睛,忽然想起十二岁那年,大雪覆盖的那片荒山……我忍不住流下眼泪,不顾各种恶臭摘下口罩,对它轻声说:“二毛!”  灯泡般大的狗眼里流出了两行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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