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舍全本(1-4)+番外-27

王俊民抿紧了唇,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正好这时又有其他同学前来拜会,张师正的人缘在太学中是最好的,王俊民却觉得没有办法融入到他们的那个圈子里,索性告了辞。回到自己的舍斋,王俊民摸着腰间的玉翁仲,手指在触到上面的伤痕时,脑海中却闪过张师正说的话,心中不免有些郁结。这玉翁仲伤成这样了,就不适合每天都带着了吧。最后怜惜地摸了一下玉翁仲,王俊民把它放进了一旁的漆盒,浑然没察觉到那本来玉色莹润的玉翁仲瞬间黯淡了下来……随后的科考殿试成绩公布,张师正擢甲科,赐进士及第,但却没当上状元。他们的学长刘辉摘了魁首。这位今年才二十七岁的学长,在太学之中也是个传奇,他行文辞藻靡丽,堆砌典故成风,被世人所追捧,在好几年前就已经成为了京城名士。但上一届主持进士考试是知贡举欧阳修对这种浮靡文风深恶痛觉,他要提倡平实朴素的文风。据说在那届科考中,欧阳修评阅文章,卷纸自然都是糊名的,但他立时就认出了刘辉的文风,拿着朱笔从头批判到尾。名落孙山的刘辉毅然辞去了太学,回乡苦读,体验民间疾苦,行文日渐诚熟朴实,终于在今年被御试考官欧阳修大加赞许,一举夺魁。王俊民得来他人誉抄的状元文章,反复研读数遍,也自愧不如。初虞世参加科考的名词也不算太理想,他便退了太学,回家去念医书了。旁人都觉得他太傻,但王俊民其实在心底里微妙地羡慕他。可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并且坚定地做下去,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非常了不起的了。王俊民心无旁骛,愈发苦读。只是这回并不死读书,而是在温书之余,尽可能地走访更多的地方。《荀子 儒效》日:闻之而不见,虽博必谬;见之而不知,虽识必妄;知之而不行,虽敦比困。他渐渐地身体力行地体会了书中所说的那些话语,并不是单单从字面上来理解。一晃又是两年,此次的上舍评考自然是王俊民这个唯一上等上舍生,而后嘉佑六年辛丑科举在众人期待中到来。已经二十五岁的王俊民在太学中已经算是年纪颇大的了,若他今年再不中举,那么就要从太学退学,当个无关紧要的师爷,或是留在太学中当一名普通的学正或者学录,领取微博的俸禄。家里的弟弟们已经长大,需要花销的地方日益增多,他已经不能再给家里增添负担了。况且他一直借口苦读诗书,并未娶亲,也是因为这彩礼钱家里恐怕都拿不出来。收拾考场用具时,王俊民翻开了漆盒,看到了那没被他以往许久的玉翁仲,拿在手中把玩片刻后,终于还是把它拿了出来,放进了文具漆盒之中。会试如同王俊民所预料的一般一帆风顺,答完试卷之时,他就知道自己应该榜上有名,至于名次高低,那真的是需要上天安排。在舍斋狠狠睡了两天,在殿试名单尚未公布之前,王俊民出门打算回家看看。之时在他出门后却忽然觉得,每个路过他身边的人,都隐约对他指指点点。他向来独来独往,自然是不会在意他人颜色。可这太学中几乎他遇到的所有学子都用异样的眼神看着他,他也难免疑虑地放慢了脚步,渐渐地议论的声音也陆续传到他的耳类。“据说有人传言这王俊民就是本科状元!”“也许呢,王康侯可是太学上舍的第一人呢!”“那也不对了吧……这金榜还未出,这等传言就四散开来,我看是有人八成不想他中举。”“也是,若是知贡举大人为了避嫌,或者会觉得王学长故意为自己造声势,当真会把他刷下去啊!”“可不是?这次辛丑科举的知贡举是王安石王介甫大人,最看不惯那等沽名钓誉之人,这回可有人要惨喽!”王俊民听着那一声声或羡慕或厌恶或冷嘲热讽的话语,就像是被人在脑后当空打了一拳,脑海中嗡地一声一片空白,差点连站立的力气都没有了。他咬紧牙根,才没在他人面前出丑,勉强地一步步转身踱回自己的房间。浑身冷冰冰地呆坐在书桌前许久,王俊民才举手抹了一把脸,发觉手心湿润,也不知道是脸颊的汗水还是手心的。不遭人妒是庸才,他自然也是懂得这样的道理。但问题绝对是出在他身上,否则又怎么会只传出他的流言,而不去传其他人的?两年前的上一科,张师正和他现在的情况差不多,可完全没有人会给张师正下绊子。所以……一切成空吗……这样的情况,正常人都不会让他中进士吧?几年来一直压抑在心底的巨大压力彻底爆发,王俊民几乎是在这次科举孤注一掷。将近二十年的苦读终究是要白费了吗?也许是他的错觉,屋外的议论声好像更大了些,吵得他头昏目眩。精神崩溃的他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愤恨,起身拂袖扫落桌上的文房清玩,一时间叮当噼啪的脆生接连不断地响起,倒是让屋外的议论声戛然而止。王俊民呼哧呼哧地重新跌坐在椅子上,眼角余光看到一枚熟悉的玉翁仲打着转滑到了他的面前。人在脆弱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想要怨天尤人。王俊民一下子就想到了这枚玉翁仲的厄运传言,又想起了自己这两年什么事都没出,就在科考的时候把它放进了文具漆盒,结果……结果现在就这样……虽然知道这种事和玉翁仲一文钱的关系都没有,但若是人人都总能保持理智的话,就没有迁怒这个词存在了。王俊民弯腰抓起地上的玉翁仲,就像要泄愤似的往墙上砸,但手心碰触到润泽细腻的玉石,那种早已忘记的触感立刻让他清醒了过来。他审吸了一口气,缓缓张开五指,低头看着静静躺在他掌心的玉翁仲。玉翁仲的穗绳已经脏污,还带着焦黑的烧伤痕迹。自从在火场之后,他都没有想起更换他的穗绳。王俊民怀念地摩挲着玉翁仲,感觉着那本来冰凉的玉质渐渐与他的体温变得一致。也许是刚刚掉在地上的缘故,记忆中的裂纹又多了几道。王俊民微微一叹,激荡的心情终于平静看下来,把文具漆盒捡了起来,显示把手中的的玉翁仲重新放了进去,又把散落一地的物事收视了一遍。也罢,他还是离开吧,留在这里去不是丢人现眼?学官们恐怕看到他也会不自在,等金榜公布后再来向他们告辞吧。真是……可惜了主簿大人的厚望……灰溜溜地收拾完包袱,王俊民顶着众人的目光回了家,闭门谢客,蒙头大睡。如此浑浑噩噩地过了几日,到了发榜那天,他听着沿街此起彼伏的报喜声鞭炮声铜锣声,脸色阴晴不定。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他忽然听到院门口的鞭炮声大作,居然有人在冲着他的院门高声贺喜道:“中了!中了!大少爷中了!”一切都发生得太过突然,等王俊民彻底回过神时,他都已经考完殿试,游完街喝完酒,不知道是几天以后了。“康侯,你可算是醒了?”初虞世取笑道,他倒是觉得好友真是太好玩了。不过换位思考,若是他今日也能这般荣耀,恐怕表现也不会比他好到哪里去。“我……我真的中了状元?”王俊民还是有些不敢置信,但隐隐约约的记忆中,却是是有着在前殿谢恩,以探花使的身份和同榜二位少年在名园探采名花,到杏园参加探花宴。觥筹交错的情景就如同一副副模糊不清的画面,让酒后宿醉的他难以把它们都串联起来。“是是是,一甲是第一名,不是状元能是什么?王魁首!”初虞世递过去一碗刚熬好的醒酒汤,笑眯眯地打量着这新科状元郎。“这次还真多亏了临川先生,若不是他看中了你写的文章,一力推荐,恐怕这状元也危险。”王俊民一口喝掉那微苦的醒酒汤,头疼稍微缓解了一些。临川先生便是王安石王大人,王俊民还是因为考前的那番流言怀有芥蒂,皱眉道:“这岂不是让临川先生难做?”“无妨,康侯你是有真才实学,之前是有人故意传言害你,这一下到时有了上天注定的意味,倒是能被传为美谈。”初虞世不以为意地说道。他的视线落在了一旁打开的文具漆盒内,正好看到了那枚让他印象深刻的玉翁仲,不禁不满道:“康侯,你怎么还留着这玉翁仲?你差点被烧死,又差点被流言害死,就差一死表清白了。这读书人最看重的就是名声与性命,你两个都差点丢了,难道还不是这玉翁仲带来的厄运?我看,还是忍了为好。”“……”王俊民捧着脑袋,他还没有完全清醒,好友的声音他有听见,但是脑袋转得比较迟钝,没法理解。半响之后,才期期艾艾道:“要不……就还给那家古董店的老板吧……”“还给他干嘛?让这玉翁仲继续害人吗?算了,你舍不得扔,我来替你扔。”初虞世利落地把那枚玉翁仲捞在手中,决心一定要让好友脱离厄运的阴影。“这……”王俊民想要叫住好友的话一顿,不禁扪心自问,难道他真的没有把这枚玉翁仲送走的念头吗?承认吧,事实上他也觉得自己厄运缠身,只是不想亲手抛弃那枚玉翁仲,不想做恶人罢了。所以,他静静地看着好友走出房门,缓缓的闭上眼睛。是的,他应经是新科状元了。好好睡一觉,再睁开眼时,他的人生,就和以前完全不一样了。初虞世其实更想的是把这玉翁仲直接砸碎,但他也怕这邪门的玉饰回缠上他,所以出了王家之后,他便找了个巷子的角落,随意地把玉翁仲丢掉了。待初虞世哼着歌走后不久,一个身穿秦汉时黑色绕襟深衣的男子,走到这里停下,弯腰把那枚玉翁仲拾了起来。他轻轻地用手拂去玉翁仲上面沾染的尘土,看着它身上又多出的裂纹,深深地叹了口气。“痴儿,汝为人挡灾,却被误认为不祥之物,真是何苦来哉……”那男子似是对着玉翁仲说话,又似是喃喃自语。片刻之后,却忽然抬头望巷口某处看去。空无一人。果然是他多心了吗?公元2013年“哎呦喂!差一点就被以前的老板发现我们在偷窥了!”医生大喘着气,刚刚经过一次空间旅行的他干脆真个个人躺在了哑舍的地板上,整个脑袋都是晕乎乎的。“幸亏罗盘来得及。”陆子冈是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却还是站起身捞了两瓶矿泉水。医生起身接过一瓶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这才有了精神,嘿嘿笑道:“古装的老板啊,这还是头一次看到,上次我们穿越到唐朝压根都没见到老板。”“以后要注意,老板可是一直都有记忆的,若是对我们有了印象,说不定历史就会出现分岔路,我们的罪过就大了。”陆子冈不厌其烦地叮嘱道。“知道知道。”医生随口答应道,对他来说,失踪的那个老板才是真正的老板,古代的老板并没有关于他的记忆,还不算是他的朋友。“对了,刚刚老板拿着的是什么东西啊?”陆子冈眼神很好,回忆了一下,便道:“应该是那枚玉翁仲。”“玉翁仲?”“是的,我还记得我前世在哑舍时,老板曾经跟我聊起过。那枚玉翁仲本身汉武帝随身所佩戴的辟邪之物,后来辗转流传,虽然裂纹处处,却不似普通玉饰那般会被邪物所占,依旧可以保护主人免于厄运。”陆子冈喝了一口水,续而喟然道:“但可惜的是,每个拥有那枚玉翁仲的人,都认为是它带来的厄运,老板之后每次都会事先说明有裂纹的玉会招来邪物,但每个口中说着不在乎的人,每每都会遗弃它。人都是这样的,永远都看不清楚真相。看街上那些人的服饰,应该是北宋中期,玉翁仲那时的主人应该是个状元。死后还被人诬陷与青楼女子不清不楚始乱终弃,最终怨鬼缠身,丢了性命,声名尽毁。真是可惜了玉翁仲为他产生的那么多裂纹。”当年的陆子冈是天下顶尖的琢玉师,自然对玉器极为喜爱,一回忆起那枚遍体鳞伤的玉翁仲,陆子冈就难免被前世 的怨念所影响,语气中充满了不忿。“啊?那老板怎么不对客人说实话啊?”医生表示不解。陆子冈立刻用看白痴的眼神看着他:“卖块破玉,还舌灿莲花地说这玉可以挡灾,不把你当奸商?傻子才会信吧?”医生表示他信,兴奋地站起身四处打量:“在哪儿呢?这玉翁仲这么好的东西!我也想要啊!”陆子冈拧紧了瓶盖,勾起一抹讽刺的笑容,淡淡道:“谁知道呢!也许是在哑舍的某处……也许它现在还在不同的人手中流浪吧……”哑舍: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后续闲话:本场出现的王俊民、初虞世和张师正,在历史上都是却有其人的。本文套用了它们的生平,当然,玉翁仲是虚构的。大家可能都会关心这三个人以后都怎么样了,我在这里也说几句闲话。王俊民两年后就死了,是狂病发作。他得了状元后,去徐州当了签判,第二年被抽调到南京,临时负责科考。本来都很正常的,但忽然他就对监视官说举子们在外面喧哗骂他,可明明没有这种事。这样搞了三四回,他忽然现出恐惧之色,抓起案子上面的裁纸刀就要自尽,被救下来后精神恍惚。后来家里还请了道士给他看,弄得拂拂扬扬。初虞世听到消息就奔过去看他。初虞世真的去当了大夫,这三人中后来最有名的就是他,著有几本很有名气的医术。初虞世给王俊民开了药,一直陪着,知道王俊民过世……然后……初虞世出家当了和尚……【这真的有什么吧!!!!!!!!我查资料查的一脸血啊!!!!!!!!】张师正在太学当了太常博士,后来写了本《扩异记》,里面就有关于王俊民发狂的事情。这件事逐渐被世人歪曲,后来就有人写了一个戏曲叫《王魁负心》。这戏曲很红的哦,魁就是魁首,简直就是指名道姓说的是王俊民。内容也很简单,就是说王魁与某青楼女子两情相悦,却在高中状元后抛弃了她另攀高枝。后来那青楼女子自杀变成鬼魂纠缠于王魁,最终索命报了仇。《王魁负心》的戏曲大红,初虞世就怒了。他在自己出的《养生必用方》之中,用很长的篇幅来给好友正名。还指责王俊民的弟弟们不出面为哥哥说话。【“康侯为人刚毅严峻,守身如玉,里巷那些粗鄙言语都不曾懂……”……原文…………这是原文……】哑舍4·第三章 天如意就像八年前,他等着律笛一样,如意永远不会再回来了。公元1390年 应天府句容县滴流坡李定远被他的大丫鬟琵琶抱在怀里,昏昏沉沉地穿过国公府的花园,来到他爷爷住的宣园。虽然还未睡醒就去给爷爷请安,失了礼数,但李定远向来受宠,自是没人敢挑他半句的。李定远今年才十岁,虽不大明事理,但也知道自家爷爷是大大的了不起。明朝的皇帝往下数的第一人,就是他爷爷李善长了,以前官拜左相国,居百官之首。用那“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来形容他爷爷,是最贴切不过的了。朝廷上的事李定远不清楚,但他却知道自家爷爷有九个儿子十五个孙子十二个孙女,最喜欢的单单只有他。要不然没见爷爷宠着谁,就连娶了公主媳妇的二叔,也没在自家爷爷面前讨到什么特殊待遇,除了二叔一家住在公主府外,其他叔伯堂兄弟姐妹们,都在江西九江的李家主宅,独独只有他一个人被养在爷爷身边。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李定远除了觉得很少见到爹娘有些苦恼外,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所谓纨绔子弟的腐败生活。连每天早上给爷爷请安,都半睡半醒地走个过场。他爷爷住的是正宗的国公府,厅堂的规制是一二品官厅堂,五间九架,气势宏大。李定远微张了下眼睛,立刻就被房檐上的琉璃瓦反射的阳光刺痛了双目,懒懒地又合上了。又走了不一会儿,感觉到琵琶的呼吸刻意地放轻了下来,李定远也闻到了一股浓郁的宁神香味道,便知道已是进了爷爷的书房。他揉了揉眼睛,打算和平常一样跟爷爷撒个娇,爷爷就会一脸无奈地接过他抱在怀里,甚至连他揪爷爷的胡子,爷爷也会宠溺地任他胡闹。只是今天那熟悉的温暖怀抱却未如约出现,李定远懵懂地睁开双眼,发现自家爷爷阴沉着一张脸,手扣着釉里红茶盏,正坐在黄花梨四出头官帽椅上,目光森然地盯着他。“看看你这个混账样子!成何体统!”李善长那是从元顺帝至正十三今年就开始在朱元璋身边打天下的元老级人物,虽然所做的事务和汉时刘邦身边的萧何一般,都是负责内务军政统筹之类的。尽管在二十二年前就告老退出了官场明哲保身,但依然威严不减当年。平时在自家疼爱的孙子面前,有意地收敛了身上的戾气,但此时却无心再做隐藏,那一股迫人的威视就像是海啸一样,朝李定远铺天盖地般压去。抱着李定远的琵琶也算是被波及到,骇得浑身发抖,差点连怀里的十三少爷都抱不住,下意识地就跪伏在地。李定远因为大丫鬟的这一跪倒,顺势站在了地上。他倒是没被自家爷爷的变脸吓到,自顾自地整理了一下身上的衣服,把自己收拾得整整齐齐,这才上前几步,规规矩矩地跪在李善长面前,口中请着安就拜了下去。这一套礼数李定远很熟,每当过年过节他都要见那些叔伯堂兄弟姐妹们,每人每天都做一遍。虽然他还真没这么认真地做过,但看过这么多遍,怎么也都能学得有模有样了。李定远被李善长另眼相看,自然不只是因为他长得特别可爱,李善长更喜欢的是他的玲珑心眼,觉得这小子最像他。所以连为他定名字的时候,都没遵循这一草字头单字的规矩,愣是起了个大气的名字。李定远乖乖地磕完头,也不起来,直挺挺地跪在李善长面前,仰着头无辜地看着他。李善长看着自家孙子水嫩嫩的脸庞上那双黑白分明的眼瞳,没一会儿就败下阵来,本来蓄好的气势像决堤的黄河水一样,呼啦啦地流了个干干净净。他叹了口气,把小孩儿拉了起来,摸着他的额头,爱怜道:“远儿,是爷爷今天心情不好,没磕到哪里吧?爷爷都听到‘呯’的一声了。”李善长那在外人眼中,可当真是说一不二的宣国公,只要他脸一沉,那哆哆嗦嗦跪下来的人一片一片的,若是那些人看到这首席公卿做小伏低的一幕,恐怕眼珠子都要掉一地。李定远的那双大眼珠子转了转,心中唾弃自家爷爷估计又是气不顺了,前几天折腾身边的护卫们,现在开始折腾起他来了?这可不行,赶明儿要把四哥和六哥也叫过来同甘共苦,反正他们就住在隔壁的公主府。李善长对这小东西了解得无比透彻,只看他这表情就知道这兔崽子在想什么,啐道:“又想去祸害小四和小六?”对于其他孙子,李善长向来都是直接叫序齿的,甚至有些孙子的名字他都想不起来。所以对于李定远,他确实是格外不同。李定远的四哥和六哥都是堂兄,叫李芳和李茂,都是他次子李淇和临安公主的儿子,今年都是十三四岁的少年了,哪里还能跟才十岁的李定远一般见识。他们的母亲临安公主是朱元璋的长女,李善长之前也因为这个公主媳妇特别安心,觉得朱元璋就算再残害功臣元老,也绝对不可能对亲家下手,所以对那两个孙子也颇为亲近。当然,那亲近的程度和李定远还是有所不同的。李善长揉了揉小孩儿微红的额头,心更软了,放柔了声音道:“都是爷爷不对,远儿想要什么?爷爷补偿给你啊?”他话语之中有着说不出来的疼惜和痛苦,但却隐藏得极好。李定远的内心无语,暗叫果然这样!爷爷总是赖皮!就喜欢这样拿东西哄他开心!不过他小心眼一算计,还是决定试试道:“爷爷!我想要那个铜匣!”那个铜匣,是李定远心心念念的宝物。以前也撒娇耍泼尝试过无数次了,自家爷爷总是只借他看看,完全不松口送他。其他宝物倒是他想要什么都可以给,久而久之,这个铜匣都成了李定远的执念,他也不知道是自己真的喜欢那个铜匣,还是只为了赌一口气。“好。”“爷爷你要是不舍得就算了……咦?爷爷你同意了?”李定远目瞪口呆。“箜篌,去给远儿把那个铜匣拿来。”小孩儿这样难得吃惊的表情,取悦了李善长。他一抬手,就立刻有人去书房把那个铜匣取了过来,放在李善长的手中。李定远盯着自己心心念念的铜匣,移不开眼。这个铜匣并非普通的铜匣,虽然只有一个巴掌大小,但看上面精美的雕刻花纹还有厚重的铜绿,就能知道这东西年份不浅。铜匣的盖子是用琉璃制成,绿色的半透明琉璃盖下,能够隐约地看到铜匣之中固定地放着一柄白玉如意。而李定远痴迷的,是这个铜匣根本就打不开!铜匣的琉璃盖是完全封死的,若是想要拿到那柄小如意在手中把玩,就只能摔碎那价值连城的琉璃盖。就算是是金钱如粪土的李定远,也知道绝对不能做出这样毁坏宝物的举动。他一直不理解为什么会有人把一个白玉如意封在铜匣里,难道有什么机关可以打开这铜匣?但其他地方都严丝合缝,李定远每次把玩都无功而返,更加增添了想要打开的好奇心。而在爷爷亲手把这个铜匣放在他怀里时,李定远并是不如他的想象般欣喜若狂,而是把目光从铜匣移到了爷爷的脸上,前所未有地认真问道:“爷爷,出了什么事吗?”李善长脸上慈爱地表情僵硬了一下,随后笑了笑道:“没事,就是爷爷最近有些忙,远儿去汤山别墅玩几天可好?这个铜匣这几日就暂放在你那里,等你回来爷爷还是要收回来的。”李定远鼓着胖乎乎的脸颊,一脸不甘心地把铜匣抱得死紧。他知道爷爷并没有跟他说实话,但他也知道爷爷虽然宠他,但绝不会允许他反驳已经决定的事情。李善长留恋地拍了拍小孩儿的头,淡淡对旁吩咐道:“律笛,远儿我就交给你了。”旁边一个精瘦的青年立时跪伏在地。李定远见那青年应声之后,就起身过来抱他,不禁吃惊地回过头。他的大丫鬟琵琶不和他一起走吗?只有律笛陪他?虽然他知道在爷爷身边,这个律笛的地位极高,但整件事透着说不出的诡异。琵琶早就把收拾好的包袱递给了律笛,然后手脚麻利地把李定远身上的花卉杂宝纹对襟马甲等等绫罗绸缎的衣物都扒了下来,换上了普通孩童的灰褐布衣。还把他身上佩戴的各种珍贵饰品也都撸了下来,只留他腰间不起眼的白玉子辰佩。李定远瞠目结舌,等他反应过来想要呵斥琵琶的时候,就已经被律笛重新抱在怀里,飞速地从后院离开了。琵琶也朝李善长恭敬行了一礼,拿着李定远身上的衣服转身而去。李善长闭了闭双目,深深地叹了口气:“洞箫,你说如果老夫早就死了,还能保全一家人的安全么。”“国公爷……”一名中年男子自屏风后转出,悲怆地跪倒在地。“人果然是贪心的,谁不想好好地活着呢?”李善长喟叹道,“远儿出生的时候,我就想再多活几年,看到他长大。但一年又一年,越看着他就越舍不得离开。唉,老夫并不怕死,但老夫现在死,皇上也会觉得老夫是畏罪自杀。淇儿那一家可能会被留下,但远儿……老夫真的是舍不得啊……”“国公爷,您还有御赐的丹书铁契,可免您两死,子免一死啊……”洞箫不甘心地提醒道。“丹书铁契?是何人赐予老夫?他既然可赐,自然也可收回。”李善长一点侥幸之心都没有。他太了解坐在龙椅之上的那位老朋友了,就像对方一样了解他一般。洞箫正要劝说一二之时,就听前院一阵骚动,隐隐还有齐整的脚步声传来。“居然还出动了御林军,真是看得起老夫啊。”李善长轻蔑一笑,淡然整束衣冠。而洞箫也长身而起,卓立在他身后,褪去了刚刚惶急的神色,恢复了的面无表情。李定远被律笛抱在怀中,从角门刚出了宣国公府,就看到了一队一队的御林军疾步而来。成片的盔甲和铁枪,散发着肃杀的煞气,让李定远硬生生地打了个寒战,从心中升起了难以抑制的恐惧。因为他发现,这些御林军前去的方向,正是宣国公府。“别看。”律笛按着李定远的小脑袋低声吩咐道。“不看反而会被人怀疑。”李定远理直气壮地反驳道。爷爷身边的这些护卫丫鬟们,他都无比熟悉,自是不会对他们客气。律笛一怔,这样大的阵势,虽然路过的百姓们都低头噤若寒蝉,但也都好奇不已地偷偷窥探。毕竟出的是国公府,是那个看起来会一直屹立不倒的国公府。李定远却在下一秒差点惊呼出声,因为他看到了琵琶从角门躲躲闪闪地跑了出来,怀里还抱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那衣物分明就是刚刚从他身上扒下来的,乍一看就像是他一般。琵琶惊恐地看着不远处的御林军,立刻抱着孩子朝反方向跑去,而御林军此时也发现了琵琶,很快就分出了一小队追了过去。这时就算是李定远再傻,也明白了定是爷爷出事了,否则又怎么肯让琵琶做这种鱼目混珠之事?“我要回去!”李定远咬着牙挣扎着。但律笛却死死地抱紧了他,尽量以不引人注目的速度,离开了这一带,在应天府的大街小巷穿梭着。“十三少爷,这是国公爷的意思。”律笛一边走,一边低声劝着,“国公爷这次,恐怕凶多吉少了。”李定远的手指抠着怀里的铜匣,力度大得几乎要拗断他的指甲。他希望这一切只不过是爷爷的多虑,但街道上行色匆匆的御林军,和不时经过穿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的锦衣卫,都让李定远的小脸越来越苍白。那些锦衣卫在应天府是可以止小儿夜哭的魔鬼。虽然三年前已废除了锦衣卫,可事实上,那不过是皇帝为了安抚大臣们做的表面文章。台面下卫依旧穿着锦衣夜行,暗中收集着各种情报。李定远咬了咬牙,费尽了全身力气,才勉强开口说道:“你也不要再唤我十三少爷了,直接叫……节儿吧。”李节,本来是他父亲按照草字辈的规矩,给他起的名字。但后来爷爷发话,用李定远这个名字入了族谱,所以这个名字也就没人知道。律笛点了点头,心内暗赞一声不愧是国公爷最喜爱的十三少爷,这么快就调整了心情,还指出了纰漏之处。律笛在巷子里左拐右拐,又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一辆马车,把李定远放了进去。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年幼的李定远更是惊慌不已,但依旧克制住不吵不闹。律笛最后如此在城中绕到了天黑,才到了一处破败的宅院。据律笛说这里是他爷爷早年就置备下来的民宅,多年都未修整,也是怕人怀疑。在李定远胡乱吃了点东西后,律笛便说要出去打探下国公府的消息,李定远也心焦得很,便说自己一人也无妨,让他快去。律笛虽是不放心,但也知道若是随意再找来一人照顾十三少爷,那就有暴露的危险。他也知道此时守在李定远身边才是他的职责,但对国公爷多年的忠诚,让他坐立不安。最终律笛还是去了,而李定远在漆黑的破屋之中,抱着那个铜匣瑟瑟发抖。他不敢点灯,因为这种时候,多年都没有人住的屋子忽然有了人影,绝对会让那些无孔不入的锦衣卫察觉到异样的。他就那么静静地坐在黑暗中,想着爷爷想着父母想着叔伯想着那些兄弟姐妹想着以前幸福的日子,心一点点地变冷。看着太阳重新升起又再次落下,如此这般几次,李定远便知道,律笛是永远都不会回来了。“不要……不要丢下我一个人……”他呢喃着,终于眼前一黑,陷入了昏迷。怀中铜匣跌落床下,价值连城的琉璃盖磕到了青石板上,脆声摔碎成若干瓣。铜匣里面的白玉如意滚落了出来,在月光下散发着柔和的白光。“李善长以胡党获罪,谓其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心怀两端,大逆不道,连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一律处死。皇帝手诏条列其罪,传着狱辞,为《昭示奸党三录》布告天下……”清脆的女声回荡在破屋之中,一个梳着羊角辫的十岁女童,正歪着头一字一顿地念着手中的布告。在她旁边的床上,一个憔悴的男童正盖着破旧的被子,靠着墙上坐着,千涸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李定远在短短的几天内就已经瘦脱了形,圆润的脸颊干瘪了下去,下巴也变得尖了,完完全全变了个模样,就算是家人恐怕也一下子认不出来这是国公爷最宠爱的十三少爷。他的爷爷据说当日便被皇上赐了白帛自缢,他的家人们被从江西九江抓捕过来,在三日前已经被斩首示众,他强撑着去看了全过程,看着那些舒适的家人一个个人头落地,血流成河。七十余人?何止七十余人?和他们家有牵连瓜葛的众位大臣和侯爵也都被株连,据说皇上借题发挥,一共被杀的功臣及其家属搭三万余人。应天府就像被笼罩在一层血色的阴霾之中,整个京城都弥散着一股令人喘不过气的血腥味,许久都不曾散去。“节儿,你是不是又饿了?我这里有馍馍哦!”女童放下手中的布告,伸出小手担忧地摸着李定远的小肚子。“如意,我不饿。”李定远对着女童勉强扯出一抹笑意,森冷的眼中浮起星星点点的温暖。为了等律笛,他在这个宅子里昏迷了好几天,一醒过来就见到了如意。她长得玉雪可爱,身上却穿着平常的男孩子衣服,举止言谈却颇有大家风范。李定远认定如意应该是和他一样,是逃出来的哪家受牵连的世家后裔,否则一个平常人家的十岁女童,又怎么可能识字?而且问她姓什么,却怎么都不回答,也许她的姓氏并不像他姓李这么普通。他病着的这些时日,也多亏了如意细心照料,一想到她的家人,是被他家所牵连才家破人亡的,李定远就越发地愧疚起来。但这股愧疚之情,很快就转变成了仇恨。是的,他爷爷没有做错任何事!错的是坐在龙椅上的那个人!“节儿,你不高兴,是不是因为铜匣破掉了?”如意把铜匣捧到了李定远面前,问得有些小心翼翼。“不是。”李定远扫了一眼那个他从家里带出来的铜匣,却再也没有以前的那种喜爱之情了。铜匣的琉璃盖已经破碎,里面的白玉如意也不知所踪,也不知道是不是滚到哪里去了,还是他们不在的时候被闯空门的人偷走了。他隐约记得是他病得严重时,铜匣被他摔在了地上,但这些都已经不重要了。“如意,再给我念念布告吧。”如意点了点头,把那个铜匣偷偷地放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小脸上露出了得意的微笑。李定远并没有注意到如意的小动作,因为对方那清脆的声音又重新响了起来。“李善长以胡党获罪,谓其元勋国戚,知逆谋不举,狐疑观望,心怀两端,大逆不道……”李定远捏紧了拳头,双目赤红。大逆不道……大逆不道……居然说他爷爷大逆不道!那他就大逆不道给他看看!公元1398年李定远确定已经甩掉了跟在后面的锦衣卫,又特意绕了好几圈,这才翻墙进入了一个清幽的宅院。这早就已经不是律笛当初安置他的那个破宅子了,八年前一开始他和如意两人过得非常辛苦,他们两个小孩子都没有银钱,连吃食衣物都没有。他身上留着的那个白玉子辰佩拿去换了一些银两,也很快就被用光了。后来还是如意在那个破宅子的后院挖出来一个箱子,里面装满了银票和金叶子,这才有所好转。这八年间,他们两人装成来应天府投奔亲戚却没有结果的孩童,辗转换了好几个地方。虽然知道京城已经是一个杀戮场,但李定远却没有半点想要离开的念头。在八年前,他就已经知道家人并未全部处死,他的二伯和两位堂兄因着临安公主的面子,被皇帝网开一面,但他们却不能留在京城,只能去应天府郊外的江浦居住。没多久,就被迁居到江西南昌县。临安公主也随行,但李定远知道二伯和公主二婶肯定会同床异梦,整个小家庭也会貌合神离。迁怒这种事情,尽管知道是不理智的,情感上也会忍不住。他没敢去和二伯一家相认,因为他知道那边肯定会有锦衣卫盯梢,纵使他的相貌已经和往日圆润的模样不同,孩童也变成了少年,但只要二伯他们对他的态度稍有异样,终会招来杀身之祸。况且,他还要留在这应天府,给他的家人们报仇!想起今晚夭折的刺杀行动,李定远便杀气横生。不要紧,这一次已经比上一次进步了一些,下一次会更努力的。他捂着腰间的伤口,踏着月光闪身走到了树影下,只听“吱呀”一声,点着灯火的窗户便被人推开,一个冰冷的女声淡淡道:“进来。”李定远缩了缩脖子,如意这是生气了吧,这时候要是和她啰唆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道理,恐怕如意下一刻就会发飙的吧……一少年身上的杀气消褪得一干二净,没骨气地低着头弯着腰推门进了屋。这是一个极为简单的闺房,房间里没有太多摆设和布置,唯一的亮点就是坐在桌前单手托腮的少女。她眉目如画,五官秀美,虽是荆钗布裙,却丝毫不掩其娟丽之色,尤其那皮肤如白玉般细嫩润泽,在昏黄的油灯下更是晃花了他的眼睛。直到少女瞪着那双美目狠狠地剜了他一眼,李定远这才发现自己又看如意看呆了,立刻掩饰地低下了头,正好看到了少女在桌下露出来的一双脚。那是天足,少女这些年和他东奔西跑,并没有缠足。但这也是李定远最为满意的一点,因为如意没有缠足,所以尽管如意长得这么漂亮,也很少有人来提亲。若是有纠缠不休的,他们就祭出最后一招搬家。当然他是绝对不会嫌弃如意的,偶尔也曾不小心窥到过一次如意的天足,那完美的玉足,简直美得动人心魄。李定远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从八年前开始,从和外人介绍如意的那一刻,就一点都没想过对外伪装成兄妹。他们也不是兄妹嘛!他看过她的脚,那么他就要负责的吧?等他们的仇恨报了,他一定会郑重其事地提亲的!如意眯着双眼看着李定远在她面前慢慢变红的脸,忽然觉得这小子根本就没有在反省。她站起身,在少年惊愕的目光中,直接扒开了他身上的夜行衣,撕掉绷带,待看到那狰狞的伤口时,不禁怔了怔神。“我自己已经上过伤药处理过了。”李定远知道如意是在担心他,不由得小小声地解释道。如果还在流血的话,肯定避不过锦衣卫的那帮家伙。如意慢慢地把他的衣服合拢,低垂眼帘缓缓道:“为什么总是这样呢?他都已经七十岁了,活不了太久了。你还年轻,他总是活不过你的。”李定远的双目变得森冷,握紧了拳头:“那不一样。”“报仇……就那么重要吗?”如意抬起了头,少女花一般的脸容上,全是迷茫的神色。“很重要。”李定远一字一顿地说道。他每个音都说得很慢很重,像是在说服如意,也像是在说服他自己,“我没办法科举,因为所有中举的士子都要查祖宗三代的户籍,甚至我连参加考试的资格都没有,想要进宫当侍卫也一样不行。参军倒是个法子,但我从军队熬出头就要许多年。我本想观察一下应天府的局势,撺掇其他大臣起异心,但三年前连开国六公爵最后一位仅存者冯胜也被杀了,朝廷上下都是无比懦弱,我看他们连在朝仪上放个屁都不敢。”_如意皱了皱秀眉,也不知道是因为李定远粗俗的比喻,还是因为他这么多年丝毫没有改变的决心。灯光下的少女微蹙秀眉,正一脸担忧不安的神色,更是让李定远的心柔软不已。他和如意一起长大,虽然并不知道她真正的身份,但也能猜得出来她的出身定然显赫。在十一岁那年,他发觉读书考科举这条路并不现实,便到处想要找寻高人拜师学武。如意知道他的愿望后,直接交给他一部武功秘籍,并且在他困惑的时候一一解答,更在随后给他找来一柄锋利无比的青冥剑。随着朱元璋征战南北的将领其中也不乏武林高手,李定远见如意不想说,也就没有细问她的身世。“你的愿望,还是要报仇吗?具体要到什么程度呢?那个人亲手被你杀死?还是……大明彻底被推翻?”如意微张朱唇,语气淡然,吐出的话语却是足以让她身负极刑。虽然李定远确定屋子周围并没有人,但依然紧张地打了个激灵。他想象了一下,喃喃自语道:“亲手杀死他还太便宜他了,他害了我全家,我更想让他的后代子孙自相残杀……颠覆这个王朝,我有自知之明,是绝对做不到的,但若是可以让他的统治出些棘手的乱子……呵呵,果然是妄想。”“虽然说是妄想,但实际上心中还是很想的吧?”如意没好气地揶揄道。李定远郑重地点了点头,这确实是他的愿望。他的爷爷、父母双亲、叔伯兄弟姐妹……都在一夜之间充满冤屈地死去,他这八年来,几乎没有睡过一次安稳的觉,每当他一闭上眼睛,就好像看到了那些亲人们的冤魂在朝他呐喊,每次都会在无边血海的噩梦中醒来。他还活着,但却在痛苦地煎熬,仇恨就像是蚀骨的毒虫,无时无刻不在啃噬着他的灵魂,永远都不得安宁。这八年间他也无数次想过,若是爷爷没有在最后一刻让律笛把他抱走,让他一起和家人们死去,说不定还更幸福一些。但他不能这样软弱地死去,爷爷护着他逃走,虽然并不是想让他做什么,只是单纯地想让他能活下去,可他却不能粉饰太平装作什么都没发生过。就算以后的日子,都沉浸在仇恨的淤泥中无法自拔,他也要咬着牙坚持下去。想到这里,李定远像是如坠冰窖般背脊生寒,他刚刚还在想等他们的仇报了,他就要向如意提亲。但那仇恨,是那么容易就能报得了的吗?他的如意,又能等他几年呢?他又怎么舍得,怎么忍心将她也一起拉入到那污秽的泥沼之中呢……李定远的心像是有一把锋利的锯子,在来回地拉锯着,痛彻心扉。为什么如意今晚会问他问得那么清楚,是不是她厌烦了这样的生活?是不是她已经考虑彻底抛弃他,去寻找属于自己的新生活?李定远心乱如麻地抬起头,正好看到如意正深深地看着他。少女的唇边绽放出一抹眷恋的微笑,抬手轻柔地抚着他的脸颊,浅浅笑道:“你的愿望,会实现的……”李定远垂下眼帘,遮住了眼中的不舍。她说这句话,是彻底对他绝望了吧……李定远失魂落魄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并没有睡,而是坐在黑暗中,看着斜对面如意的那间屋子里的灯火,痴痴地发着呆。她也没有睡……李定远不敢多想,生怕自己会受不了这种折磨,做出什么令他懊悔终生的事。不管如意如何决定,他都应该接受才是。天边泛起了鱼肚白,直到两条腿传来了酸麻感,李定远才发觉自己居然枯坐了一夜,站起来活动了下僵硬的身体,刚把身上的夜行衣换成普通的衣服,准备出去打水梳洗下再做早点,就看到如意推门而出,随后竟从后院门离开了。李定远第一反应就是担心如意的安全,虽然天已经蒙蒙亮,但街道上依旧人烟稀少,他们住的地方也是鱼龙混杂,当下便丝毫没有犹豫就跟了上去。如意可能是小时候耳濡目染,所以会认穴位了解一些武学知识,但并未亲身练过武,因此李定远跟得十分容易。远远地看着如意窈窕的身影在清晨的雾气中若隐若现,李定远也不禁心中疑惑。如意是每天早上都会趁他还没醒过来的时候出门吗?持续了多久呢?去做什么?还是……去见谁?李定远的疑问并未持续多久就得到了答案,他面色苍白地看着如意走向街角的一个男人。他离得比较远,听不清如意走过去和那个男人说了什么,但却能看那人穿着飞鱼服腰佩绣春刀。居然是锦衣卫!李定远几乎以为自己是在梦中,他用力地掐了一下自己的大腿,绝望地发现这一切都是真实的。锦衣卫……他连站出去竞争或者质问或者考验对方的资格都没有。李定远本还抱着一线希望,也许那名锦衣卫会对如意不利,但在看到他们两人很熟稳地交谈着,便知道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面了。心如死灰地跌跌撞撞离开,李定远并没有注意到,在他转身的那一刹那,那名锦衣卫准确地朝着他的方向看来,眼中若有所思。“你决定了吗?”锦衣卫收回目光,淡淡地问道。如意虚弱地笑了笑,苦涩道:“没办法啊……那是他的愿望……”“还真是个痴儿啊……”李定远呆呆地站在院子里,连屋子都没有进。他要等如意回来,亲自问个清楚。但他从清晨一直站到日落,都未听到门扉再响一下。院外吵吵嚷嚷的市井喧闹声,再次随着太阳的落下而重新归于平静后,李定远忽然有种预感。就像八年前,他等着律笛一样,如意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一阵彻骨的夜风吹过,一整天都滴水未进的李定远几乎被吹得摇摇欲坠,但也让他清醒了几分。不对,如意一定是出意外了,否则她不可能这样不跟他说一声就消失。李定远懊悔清晨自己居然就那么走了,若是如意出了什么事情,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的。飞快地闪进了屋中换了一身夜行衣,刚拿起了青冥剑,李定远就听到院门一阵响动。他以为是如意回来了,立刻飞身而出,却在看到来人时警惕地亮剑出鞘。来人正是今天清晨李定远看到的那个锦衣卫,飞鱼服在月光下更显得无比尊贵华丽,但却透着一股肃杀之气。之前并未看清他的面貌,此时李定远带着成见看去,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年轻的男子面容俊秀,一点都不像心狠手辣的锦衣卫,反而更像是个翩翩公子哥。“如意呢?”那人身后并没有人,李定远的心沉了下去。但又觉得这人不像是来逮捕他的,否则又怎会孤身前来?“我是来拿那个铜匣的。”那人并没有回答,而是开门见山地说出自己的来意。“铜匣?”李定远一怔,迟疑了片刻才想起来他所说的铜匣是什么,就是他当年从李家带出来的那个铜匣。他早就不喜欢了,但如意却每次搬家的时候都带着,而且还宝贝得很,但很少让他看到。“你要那个东西做什么?”又是一阵夜风刮过,对方的飞鱼服下摆一阵翻飞,李定远瞥见了对方在飞鱼服下穿的是黑色衣袍,隐约居然还能看得到些许赤色龙身,那上面的鳞片都粼粼发光……肯定是他眼花了,否则有谁居然敢穿龙袍啊?就算是锦衣卫也不行啊!那人冷冷一笑,随后长叹一声道:“你居然不知道……居然不知道……”“我不知道什么?”李定远心中一惊,下意识地追问道。“秦朝始皇帝时,有传言曰:东南有天子气,于是因东游以厌之。始皇帝游至金陵,观此地乃龙脉地势,虎踞龙蟠,地形险峻,王气极旺,便开凿了秦淮河以泄龙气,这就是应天府秦淮河的‘秦’字由来。”这都什么跟什么?李定远不知道这人忽然提起这些有什么用意,但他自小备受宠爱,他爷爷也不指望他能出人头地,所以也没有太逼迫他习字读书。家破人亡之后,就更没有学习的条件,他的生活中都被习武报仇所填满。这人寥寥几句,便勾起了他的兴趣,虽然觉得这和如意没有半点关系,但也忍不住竖起了耳朵。年轻的锦衣卫瞥了他一眼,继续侃侃而谈道:“其实当年始皇帝所做的并不止开凿秦淮河,他还削了天印山,在山脚下埋了一个宝物。“宝物?”李定远拧紧了眉,下意识地觉得有些不妥。“三国时孙权在金陵掘地,偶得一铜匣,长二尺七寸,以琉璃为盖。其中有一白玉如意,所执处皆刻龙虎及蝉形,莫能识其由。使人问综,综曰:“昔秦皇以金陵有天子气,平诸山阜,辄埋宝物,以当王气,此盖是乎?”“铜匣! ”李定远震惊,难道他的那个铜匣居然如此来历?他手中举着的剑已经无力落下,剑尖点着地面,支撑着他还能站在那里。年轻的锦衣卫勾唇一笑,轻嘲道:“如意……你可知何为如意?如意,梵名阿那律,秦时言如意。柄可长三尺许,或脊有痒,手所不到,用以搔抓,如人之意,故曰‘如意’。但王气所凝成的天如意,可当真能如人之意,这么多年来,你向她许的愿,可有一条没有如愿的?”李定远像是被人当头打了一棒,向后踉跄了几步,差点摔倒在地。久远的记忆从他的脑海中浮起。八年前在那间破屋之中,一个小男孩在昏迷前最后看到的一眼,是从他怀里跌落破碎的铜匣琉璃盖。对着那个泛着莹润光芒的白玉如意,小男孩喃喃说不要丢下他一个人……而再醒过来,就看到了一个小女孩。画面一转,还是在那间破屋中,小女孩怜惜地摸着小男孩的头:“节儿,你想要什么?”小男孩摸着瘪瘪的小肚子,苦着一张脸道:“我想不要饿肚子……”“我知道哪里有银两哦!”小女孩露出了笑容,带着小男孩从那个破宅子里挖到了爷爷留给他的钱箱,两个小孩子对着一叠银票和一大把金叶子痴痴地发呆。又是画面一转,小男孩和小女孩的年纪稍微大了一岁,小男孩正发脾气地撕毁着手中的四书五经,小女孩站在一旁纵容地看着他的举动,等他平静下来之后,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柔声问道:“节儿,你想要什么?”小男孩揉了揉脸,闷闷地说道:“读书不行,我没有正当户籍,连报考童生试都不行。可是习武的话,我又找不到好师父,那些武馆教的不过是强身健体的虚把式。”小女孩微笑着道:“我这里有武功秘籍哦!还可以给你找一把称心如意的剑……”小女孩带着小男孩,去了一座山林之中,在一个山洞中挖出了一本绝世武功秘籍和一把削铁如泥的青冥剑。……回忆的画面一帧帧地闪过脑海,大到银钱或者武功秘籍,小到新衣袍或者美味吃食,他们相处的这八年,只要是李定远开了口的事情,如意都会挂着那张淡然的微笑,轻轻松松地就把他所要求的事情给他办好。以前他总是觉得如意实在是太贤惠了太聪明了,但现在……居然这人说如意是那柄白玉如意?所以才能完成他所有的愿望?这简直太胡扯了!但……他难道真的一点怀疑都没有吗?如意从来都不说她自己的事情,从来也没有对他有任何怨言或者要求,从来都没有……从来都没有让他失望过……难道……这都是真的?李定远忽然想到昨晚,如意那抹眷恋的微笑,不由得心胆俱裂。他又向她许了什么愿望?对了,他坚持想要报仇……这么多年来,不管她追问了几次,他都一口咬定自己要报仇……李定远扔下手里的青冥剑,毫不介意那柄他无比喜爱的铁剑跌落在泥土之中。他发了狂般抓住那人的衣襟,心急如焚地追问道:“如意呢?她在哪里?你要铜匣做什么?”那人并不在意被他挟持,只是淡淡道:“她看到你受伤,再也无法忍耐下去。昨晚有我暗中替你掩护,你都如此笨拙,她怕你下次就再也回不来了。她一直被铜匣封印,被你误打误撞地摔碎琉璃盖解开封印后,就一边恢复王气一边随着你慢慢长大。只是可惜了,这么好的一柄天如意。”“你是说……”李定远如遭雷击。“这副表情,你又是在做给谁看?”那人的话语无比讥诮,肆意嘲讽道,“你这样的人我见多了,就算是如意告诉你实情,估计你也不会改变你的选择。说不定会向她提出更难办的愿望。嗯?难道我说得不对?”李定远攥紧对方的衣襟,胳膊上都因为用力而显现了青筋,但他却一句反驳的话都说不出来。是啊,他又有什么资格生气?李定远的心中升起一股恐慌,难不成自己真是如此人所言,知道如意的真实身份后,反而会利用她吗?仇恨……如意……到底哪边更重要……一杆秤在他的心中摇摆不定,惨死的家人们和低眉浅笑的如意不断交换出现在脑海之中,李定远惊惧地发现,他竟然真的不知道如何取舍。他的内心,如意已经看得清清楚楚了吗?所以她才那样决定的吗……“如意她……”李定远艰难地找回自己的声音,但只说了三个字,就再也说不下去了。“我来拿铜匣,是想给她一个安眠的地方。”年轻的锦衣卫挥手推开呆若木鸡的李定远,皱着眉整理好身上的飞鱼服,确定里面的内袍不会露出来之后,才弹了弹衣服上并不存在的灰尘,淡淡道,“你许了什么愿望我不知道,但她自愿断其身,金陵应天府的龙气彻底断绝。虽然这大明朝也许还会延续,但这里应该过几年就会不再是京都了。”他扫视了一下周遭,最终定在了某处,口中续道,“而且以后,也不会再是都城了。”说罢,他再也不管跌坐在地的李定远,径直走向如意的房间,拿出那个破了盖子的铜匣,翩然离去。浑然不再理会,那个小院中传来的那撕心裂肺的哭喊声。“原来,南京不能做首都,是这么回事啊?”医生看着宅院中痛不欲生的少年,小小声地和身边的陆子冈交流着。他们来得不早,但该旁听的也都听得差不多了。不禁为那个命苦的少年和执著的天如意唏嘘不已。谁对谁错根本无法评判,毕竟灭门之仇,并不是简单的一句话就可以抹去的。天如意的性格也如斯刚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宁可拼了命地完成少年的愿望,也不愿陪在他身边看着他屡次冒险。“从科学角度是不能这么认为,但很邪门的。南京从公元3世纪以来,先后有东吴、东晋、南朝的宋、齐、梁、陈、南唐、明、太平天国、中华民国十个朝代或者政权在南京建都立国,但没有一个长久的。我们现在就在明朝朱元璋时代,没过多久他儿子朱棣就会迁都北京了。”陆子冈摸了摸下巴,感慨道,“也许真是秦始皇泄了龙气断了龙脉,否则这么一个虎踞龙盘之地,没道理像被诅咒了一样,每个定都于此的朝代都很短命。当然明朝除外,不过若是朱棣不迁都说不定也危险。”医生被陆子冈说得后背寒气直冒,催促地推着他道:“罗盘又弄错时间了,我们赶紧回去吧。话说老板怎么还当过锦衣卫啊?那身飞鱼服够帅气!不过我怎么感觉老板刚刚好像发现我们了?”“应该是没发现吧……否则他应该会过来查看一下的。”陆子冈说得也没什么自信,他低头看着手中的罗盘,发现那指针转动得并不快,还要一会儿才能归位。“还有多久啊?我可不想在这里继续扒窗户了,万一那小子进屋来了我们可怎么解释……啊!”医生忽然低声地惊呼,让陆子冈抬起了头,正看到那少年正横起了手中的利剑,打算自刎。医生最见不得这样轻贱人命的场面,立刻就要冲出去阻止,而陆子冈却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沉声肃容道:“你忘记了吗?出发前我都是怎么告诉你的?不许干扰已经发生的历史!”“可是……”医生急得脸都涨红了,他立时就想高声阻止那少年的自杀行为,但他的话还未说出口,就见那少年挥在半空中的剑一滞,随即发足狂奔,出了院门。医生一愣,不解道:“他这是怎么了?”“追过去问个清楚呗。他也许觉得老板在忽悠他,但以我的经验来判断,老板说的确实是实话。”陆子冈耸了耸肩,轻松了下来。不管这少年最后有没有自尽,但至少不是发生在他们面前的。而且老实说,这个少年人已经是作古的历史了,他们只是旁观者。陆子冈看着医生忧心忡忡的表情,心中埋下些许隐忧。他完全可以把这一次次的时空之旅当成全息电影来看待,但医生可以做到这一点吗?“你说,那个少年以后会怎么样?”医生纠结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罗盘上的白光乍起,陆子冈平静地说道:“反正对于我们来说,他早就已经死了。”END哑舍4·第四章无背钱公元1066年 汴京开封旭日还未完全升起,东边的天空只是染上了微微的红霞,嘹亮的鸡鸣声就已经穿透清晨的薄雾,在汴京城的上空回荡。各大寺院的晨钟也此起彼伏地敲响,转眼间寂静的街道上嘈杂了起来,陆陆续续地出现了晨起的百姓们。侯方杰揉了揉眼睛,靠在宫墙上和鱼贯而出的同僚们告别,他在等着同是值夜的好友狄咏出来。他们值夜的地点不同,他只是乾元门众多侍卫中的一个,而狄咏却是在皇帝听政的垂拱殿当值,可谓前途无量。不过这也不奇怪,人家狄咏有个好爹,大宋的武曲星狄青狄汉臣。虽说狄青已经过世多年,但人家可是做过枢密副使的,那个职位是大宋武将所能达到的前所未有的高度。众所周知大宋重文抑武,最终也是因为满朝文官合力打压,狄青郁郁而终。侯方杰心下叹了口气,每个汉子心中都有个血战沙场建功立业的英雄梦,而狄青正是他少年时的榜样,只是名将还未白头就已经扛不住世人猜忌,真是让人唏嘘不已。正胡思乱想中,宫门吱呀一声再次开启,一个俊帅无匹的年轻男子推门而出,第一缕阳光正好照在他的身上,让他整个人身周都形成一层淡淡的金色光晕,让人望而屏息。真是不给其他人活路了。侯方杰又羡又妒地暗暗咬牙。狄青就是名扬四海的宋朝第一帅哥,但他少时因为替兄长顶罪,脸上有刺字,才被人称之为面涅将军。每当在战场冲锋陷阵之时,狄青都学四百多年前的兰陵王一般带着鬼面具,并不是为了遮挡脸上的黥文,而是因为他长得实在是太俊美了。说起来,狄青还是自古以来第二位帅到要戴上面具才能上战场的美男子,由此可见这面涅将军当年风采如何。而这武襄公就算是官至枢密副使,也没有用药物除掉脸上的刺字,即使是皇帝亲自劝诱也丝毫不为所动,这也是上至皇帝下至贩夫走卒的一大遗憾。所以侯方杰也完全理解为何狄咏会被分到皇帝跟前的垂拱殿当值了,毕竟这是一个活脱脱的狄汉臣再世。此时狄咏已经在清冽的春风中缓步走来,他眉如 远山,目若寒星,即便是最挑剔的人,都挑不出来他五官有任何瑕疵。他身上穿着的是和其他侍卫毫无二致的甲衣,相帛为面,鸦青麻布为里,甲衣用青绿的颜料画成甲叶图案,红锦边,红皮络带,腿系行缠,腰佩环刀。这身礼仪性大于实用性的紧身窄袖装束,竟然硬生生地让他穿出一种凌厉迫人的气势。更显得他身材修长英俊勇武。侯方杰第无数次地唾弃自己为何要跟这小子做朋友,和这样的美男子走在一起,压力实在是太大了啊!估计这也是为什么狄咏从小到大都被人孤立的原因,实在是一般心志不坚定的人根本承受不起。不过天生没心没肺的侯方杰也只是照例腹诽了一下,就抛开了怨念,打了个哈欠道:“斯陶,今儿个早上去吃什么?孝仁坊的澄沙团子?观桥大街的豆儿糕?太平坊的四色兜子?庙巷口的肠血粉羹?还是众安桥的猪胰胡饼……”其实大内侍卫在宫内当值之后都有管饭的,但像他们这样的官宦子弟,自然是不愿去吃那一成不变的饭食。汴京开封无比繁华,只要兜里有钱,想吃什么根本不成问题。侯方杰毫无停顿地报出一大串小吃,一时间磕睡虫都飞走了,口水无比泛滥。狄咏看着好友垂涎欲滴的表情,冷硬的唇角微勾了一下,轻叹道:“去清风楼吧,今天我请客,难为你跟我一起调值了。”清风楼是汴京很有名的一家酒楼,不单单是夜里营业,早点时还会汇聚汴京城各种小吃,应有尽有。侯方杰摸了摸空空的肚子,笑了笑道:“切,再说这些就见外了。你我兄弟一场,我哪能看着你每天遭受那样的折磨。”他言语间虽然很正经,但却透着一股调侃的味道。提起这件事,纵使是性格冷峻的狄咏,也难得郁卒地吐出一口浊气。事实上,他原来是白天在垂拱殿当值,在皇帝面前几乎天天露面,还能在殿外旁听朝臣们参政议政,简直是平步青云的一个差事。但实在架不住他每次下值回家的时候,都被街上的人围观,那种疯狂的场面,越演越烈,最后他只能硬着头皮申请调班,这下果然清静了。“噗!谁让宝安公主指明想要你这样的人当她的驸马爷,皇上还称你为‘人样子’,谁不想亲眼瞻仰一下这御口亲封闻名遐迩的‘人样子’啊?”侯方杰各种幸灾乐祸。狄咏都懒得搭理这喜欢嘲讽他的小子,因为他知道即使他不搭腔,侯方杰一个人也可以说得很开心。侯方杰也了解狄咏的性子,压根也没指望他有什么反应,手搭上他的肩嘿嘿笑道:“怎么样?被公主垂青的感觉如何?”狄咏面无表情,因为他知道这纯粹就是不可能的事。_宝安公主是高皇后的长女,无比尊贵,又怎么会嫁给才是五品东上阁门使的自己?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没有奢想过,前阵子皇帝亲自召见他,话里话外的意思是打算把他赐婚郡主,让他当个郡马。这已经是无上的荣耀了,他没有什么异议。只是婚姻大事并非他所求,他宁愿和父亲一样,投身沙场,戍边血战。侯方杰一边和狄咏往城西的西角楼大街走去,一边回忆着狄咏出街时的盛况,不禁扑哧一声取笑道:“你要庆幸那些姑娘们往你身上投的都是簪花,而不是瓜果,否则迟早又会是个看死卫玠的人间惨剧。”狄咏的俊脸黑了几分,心里琢磨着要不要也像父亲一般弄个铜面具,但这在汴京城委实太过夸张了,反而会落人话柄。侯方杰凑了过去,压低了声音,故作神秘地说道:“知道吗?坊间传闻,狄大帅哥从不簪花,是在等心上人送的那一朵。”本朝男人喜好簪花,这已经是上流社会的一种风俗习惯。每逢重大节庆,皇帝都要赐花给大臣们,这种御赐的簪花还根据品阶而有所不同。而且不同场合、不同季节、不同服饰如何搭配都有严格的要求,例如光帛花就有数十种颜色品种之多,什么见外使时不得佩戴缕金花,甚至有时候连花瓣的多寡都有这样那样的说法。狄咏向来唾弃这种脂粉气浓重的习俗,不管什么时候都坚决不会簪花,同僚中有人看不惯者,私下讽刺他父亲出身贫寒。家教粗鄙,不识礼数。不过狄咏也知道自己是太过于出挑。这些风言风语他也从来不在意。况且他父亲确实是出身不好,还服过刑被刺过字,更不是什么梁国公狄仁杰的后人,有什么不能让别人说道的?所以侯方杰此时之言,他也是当成说笑,绷紧的俊颜松动了几分,倒是有些旁人难得一见的柔和之意。侯方杰更是牟足了劲八卦,两人就这样并肩穿过右掖门,来到西角楼大街的西南,沿着相对宽阔的踴路街,路过临街的开封府、殿前司、尚书省。这些庄严肃穆的衙门门前,都已经零零落落地出现了早来的官员们,有认识的便和他们两人打着招呼,寒暄两句。狄咏本身就不善言辞,而且交友并不广泛,大部分都是侯方杰在笑着聊天。他们一路走到龙津桥尽头,就看到了一栋雅致华丽的高楼。清风楼在汴京颇有盛名,又临着诸多官府衙门,许多官员都喜欢在此处歇息攀谈,进了那扇彩绘雕栏的大门,右手边大堂厅壁上就挂着一幅司马光所著的《和孙器这清风楼》一诗。虽是朝阳初升,但这清风楼已是熙熙攘攘,侯方杰知道狄咏不喜被人围观,如果坐在大堂内恐怕会人人侧目,所以索性上了三楼包厢。候方杰随意地点了几份想吃的早点,还未等早点上桌,伙计就又走了进来,告知说有一人想要叨扰。侯方杰琢磨着也许是哪个熟人看到了他们上来,过来拼桌的,见狄咏也不置可否,便点了点头。不大会儿,一人便敲门而入,这人穿着一袭秦汉时的宽袖紧身绕襟深衣,黑色衣袍更衬得他面如冠玉,长发并未束起,只是松散地垂在耳后,活脱脱就像是古画中走出来的风雅人物。此等人物,就算是俊帅不如狄咏,也是会让人见之难忘的。侯方杰立时就想起了对方的身份,遂起身迎之。“哟!今天是吹什么风啊?居然能遇见您,真是巧了!”侯方杰自来熟地拉着对方走到桌边坐下,然后跟狄咏介绍道:“这是一家古董店的店主,在蔡河湾那边,以前我曾在他家买过东西。”狄咏颔了颔首,就算是打过了招呼。他这人生来就性子冷,委实也是因为他若是太表达善意,就会招惹得他身周更不得清净,所以他宁愿孤僻一些。只是这店主和侯方杰寒暄了两句后,却是冲着狄咏这边看来,缓缓道:“在下马上要离开汴京了,店里前阵子收到了一件物事,在下便想着即使不能物归原主,也要还给应该继承它的人。”“啊?哑舍要关了?”侯方杰吃了一惊,顿时觉得有些不舍。算了算,这家店已经开了好几年了,不过这店主好像一直就是如此年轻……“啊,是时候回老家了。”店主淡淡地笑了笑,也不多解释,从怀里掏出一方锦帕,放在了桌子上慢慢打开。在锦帕上,一枚铜钱静静地躺在那里。狄咏在看到的那一刹那,瞳孔微缩,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这是……”侯方杰诧异地端详了片刻,摸着下巴迟疑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皇宋九叠篆?”皇宋九叠篆是宋仁宗皇佑年间时发行的皇宋通宝中最珍贵的一种铜钱,虽然仅仅是十多年前发行的铜钱,但因为稀少,已经在市面上是有价无市,根本买不到了。所谓九叠篆,是以小篆为基础,笔画反复折叠,盘旋屈曲。每一个字的折叠多少,则视笔画繁简而定,之所以称之为九叠,并不是因为其只叠了九次,而是以九为数之终,形容折叠笔画之多。侯方杰搓了搓手,嘿嘿笑道:“店主,你巴巴地把这枚皇宋九叠篆送过来做什么?虽然这枚九叠篆很值钱,但我兄弟也不差这点钱啊!”他瞅了眼狄咏,言下之意,是想要横刀夺爱,自己收藏。反正他又不是白拿,肯定是要付钱的。那年轻的店家眼角微眯,整张面容立刻生动诡异了起来。他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伸出了手,把这枚皇宋九叠篆翻了过来。侯方杰倒抽一口凉气,指着那枚皇宋九叠篆咬牙切齿道:“赝品!这绝对是赝品!哪有铜钱两面都是字都是正面的?这分明就是赝品!”那店家高深莫测地笑了笑:“你确定?你确定从未有过钱币是没有背面的无背钱?”“我确……”侯方杰的声音卡在了喉咙里,因为他突然想起来,还真有,而且他对那件事情记得非常深刻,几乎倒背如流。皇佑年间,面涅将军狄青狄汉臣领军平两广叛乱,因形势不好,在一座庙前与佛主起誓,以一百枚钱币掷地,若全为面朝上,背朝下,则必能保佑全军大胜。他走出庙门后,当众一挥手,百钱应声而落,居然真的是所有钱币全部正面朝上,众皆哗然。狄青命左右取来一百枚铁钉,将百枚铜钱随地钉牢,宣布待凯旋,自当取钱谢神,重修庙宇,再塑金身。于是全军士气高昂,大败叛军。凯旋之后,众人再看这百枚铜钱,原来都是有面无背的双面钱。这件事迹已经在坊间流传许久,无人不佩服武襄公的机智筹谋,侯方态也是一时忘了这个典故,再回想到之前店家说要归还这枚钱币给它的继承者,便立时双目放光。“这就是传说中的无背钱?怎么就只有一枚了?不是说当时有一百枚吗?”“这铜钱不仅仅能算命。还可以买命。”年轻的店主声音低沉优雅,让人闻之不禁浑身战栗。“这算命我懂,很多人占卜就直接掷铜钱,武襄公也是利用了这一点。但……买命?”侯方杰疑惑地问道,他从没听过这一说法啊。”你没收过压岁钱吗?‘岁’与‘祟’同音,所以相传压岁钱是可以压住邪祟的。得到长辈压岁钱的晚辈,就可以平平安安地度过一岁。世间认为把压岁钱给孩子,当污秽的妖魔鬼怪去伤害孩子时,就可以用压岁钱去贿赂它们。”年轻的店主唇角勾起一个弧度,笑得意味深长,“这就是所谓的买命。”“呃……我小时候的压岁钱每年一拿到就会被我立刻花光……我能平安长这么大还真是谢谢佛主了……”侯方杰听得毛骨悚然,他从不知道压岁钱居然还有这种用途。“这无背钱是武襄公特制的,据说后来他把那一百枚无背钱分给了臣僚下属,可以挡灾买命。”店主缓缓地站了起来,对着从头到尾都一言不发的狄咏淡淡道:“在下偶然之间得此枚无背钱,就归还与狄公子,这枚无背钱,还是贴身佩带得好。”说罢,也不顾侯方杰的殷勤挽留,施施然推门而去。清风楼的伙计因为知道他们之间有话要说,所以除了最开始上的一壶茶外,一直都没有上早点。等人走了之后,才进包厢把他们点的东西用最快的速度摆了一桌子。侯方杰见狄咏一直面无表情,也没太在意,待伙计们都退下后,便把那枚无背钱用锦帕包住,塞进了狄咏手里,念念叨叨地叮嘱道:“既然人家都说了要贴身佩带,等下找个绳子穿好挂在脖子上吧。”狄咏把锦帕接了过来,自嘲地笑了笑,平静道:“我每日在大内执勤,又怎么会有危及性命的时候?”虽说伴君如伴虎,但大宋朝向来不枉杀无辜,不光是文臣不会被斩首,武官虽然易遭猜忌,但也不会没有体面,就是一般的百姓都不会轻易蒙冤。皇帝官家谦和有礼,狄咏还真不知道自己是否会有用到这枚无背钱的时候。但他想得虽清楚,但话语间还是透着一股郁郁不得志的味道。侯方杰又岂会听不出来,只得好言相劝。其实说起来,狄青狄汉臣和兰陵王一样都是帅得要戴面具上战场,最后也都是遭了帝王的猜忌,历史总是重复若令人无奈的巧合。侯方杰正一边思绪跑得没边地腹诽着,一边搜肠刮肚地挑着安慰人的话。狄咏却比了一个手势,示意他噤声,侯方杰正在疑惑时,就听到隔壁包厢内传来了交谈声。清风楼的隔音并不太好,但也不会有哪个人会在此处商量什么机密的事情,隔壁包厢的两个人说话声也并不算大,但对于习武而耳目聪颖的狄侯两人来说,听得一清二楚。前面这两个人都说了什么,狄咏一开始都浑然不在意,但他们居然都说到了强唐弱宋。这个论点在坊间也多为流传,宋朝言论自由,倒也一直有人抓住这点不放。只是自太祖皇帝杯酒释兵权后,武将的地位就一落千丈,这也是狄咏的父亲狄青被疯狂打压、导致郁郁而终的主要原因。很多人都认为,当今宋朝自是不能与唐朝兵强马壮相比。今日正好那古董店店主归还父亲所制的无背钱,狄咏难得有些说不出的郁闷感触,想听听他人都是怎么评判的。只听其中一个声音颇为不忿地拍桌道:“大宋积弱已久,打仗胜不了,即使胜了也要赔款,简直就是民族屈辱的一段历史!炉子,你怎么又把罗盘调到这个时代了?看着就憋气啊!”狄咏捏着茶杯的手青筋暴起。这句话虽然并不是当着他的面说的,但他却感觉像是被人抽了一巴掌一样,脸颊生疼。此时隔壁又传来另外一个冷静沉稳的声音,淡淡道:“打仗?主要是看为什么而打仗。那些外族人拼命一场,也不过是为了得到中原的瓷器丝绸茶叶,开放互市便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不死人,还能交换瓷器丝绸茶叶,那么谁还会打仗?就像商家开店会有小流氓来收保护费,你是给钱呢,还是等小流氓们把你的店砸得干干净净再给钱呢?你又不能把那些小流氓完全杀掉,所以只要不是想要鱼死网破的,就知道怎样做出选择。”狄咏闻言一怔,他倒是完全没从这个角度想过。但从大局来考量,确实也是如此。汉武帝时期也是因为文景之治而国库富余,大征匈奴的军费是一笔极大开支,连年征战赋税会让百姓劳民伤财民不聊生,就连汉武帝到晚年时期也曾有颇多懊悔。而且游牧民族确实难以围剿干净,就像此人所说,商家根本没有绝对的实力可以让小流氓消失。而且更可怕的是。即使解决了这一批小流氓,还会有下一批。那个沉稳的声音继续说道:“其实各个朝代最重要的是经济问题,大体上只要百姓能吃饱喝足,就不会有动乱迭起。例如秦始皇修长城,我估计是因为他算了一笔帐,修长城的成本要比养军队所出的军费还要节省,而且还没有了手下拥兵自重的隐患,何乐而不为呢?但宋朝君臣们发现还有更省钱的法子,不用修长城,交保护费就够了。”“真宗时期缔结的澶渊之盟,宋朝每年给契丹三十万贯岁币。听起来像是很多,你知道宋朝的的国库,收入是多少么?这时候的宋朝年收入轻轻松松地就破亿贯,三十万贯岁币只相当于年财政收入的0.3%,真真就是手指头缝里漏下点零钱就打发了叫花子,那谁还不花钱买个平安呢?咱又不差钱!”“而且宋朝赔款只愿意给白银和绢,从来不拿铜钱当赔款,甚至限制铜钱流通出去。因为宋朝缺铜,铜钱面值都赶不上铜原料的价值,最后滥发银票,引起了通货膨胀,其实宋朝后来是被经济危机给拖垮的。所以经济学真的很重要啊……”狄咏听得入神,这些说法,即使是天天在垂拱殿听政的他也觉得新奇,更别说里面还有些他根本听不懂的新鲜词汇。只是……拖垮?宋朝现在一片大好河山,这人在胡乱说些什么?狄咏锁紧了俊眉,长身而起。虽然他觉得对方说得很有道理,但却有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他一时还抓不住这种念头,只想若这位仁兄可以结交一下。他们或许可以聊聊,例如财政收入的具体数据这种机密他又是怎么知道的。例如什么叫通货膨胀,什么叫经济危机。什么叫宋朝会被拖垮……候方杰也是一起旁听了那位仁兄的高论,新奇不已,见狄咏黑沉着一张俊脸大步而去,便连忙追了上去。自己这兄弟一副寻仇的架势,可别话不投机直接打了。只是侯方杰的担心显然是多余的,狄咏让伙计敲门进去之后,便听到伙计的一声哀号。包厢内的方桌上摆着吃得七七八八的几盘早点,余下的那半碗豆浆还冒着热气,可是桌边却不见半个人影。狄咏皱了皱眉,这就是他们隔壁的包厢,他走过来的时候完全没有听到有人离开的脚步声,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包厢的窗户都关得好好的,若是他们从这三楼往下跳,下面街上肯定也早就有人大呼小叫了。这时耳边传来伙计可怜兮兮地哀求声:“侯少爷,您是不是认识这两人啊?他们还没给钱啊!”一桌早点倒没多钱,侯方杰与这伙计还有些相熟,只好捏着鼻子认了,乖乖地伸手入怀,一边掏钱袋一边嘀嘀咕咕地说道:“少爷我可没这种吃霸王餐的朋友,罢了罢了,为了之前那番言论,这点钱倒也不算什么。少爷我当打发叫花子了!爷又不差钱!”在帝都,官宦家庭的子弟如果不是不求上进的纨绔,那么不外乎文武两种出路选择。如果选择文官,没有学识的就去托关系捐个官,有真才实学的那就是入太学,考科举,进翰林这样的途径。如果是选择武将,就是殿前侍卫、到军中历练,封官,大概都是这样的路线。狄咏蒙父亲武襄公的余荫,本就是在皇帝面前挂上号的,在御前站岗了几年,本来可以调入禁军再历练一下,妥妥地镀一圈金就可以尚郡主了。但狄咏申请要去西北的最前线。既然他敢请命,皇帝就没有不敢应允的。更何况虽然武襄公狄青死得有些窝囊,但对于当今圣上来说,那也是少年时崇拜的对象,早就已经下旨让武襄公在皇帝逝去后迁坟陪葬永厚陵。此等厚爱,自然也对其子狄咏另眼相看。所以狄咏在汴京上下各种无法理解的眼神中,顺顺利利地来到了环州城。环庆路统领庆州、环州、邠州、宁州、乾州,以庆州为中心,环州就是在庆州的西北方向,可以说环州这里就是直面西夏的最前线。环庆路之前历经种世衡、范仲淹等人精心布置,大大小小有十数个堡垒和山寨交相照应,看上去像是牢固不破。但狄咏到此细心察访,越了解就越心惊。澶渊之盟已经让宋辽一百余年未起战乱,但辽国这大流氓被如此安抚住了,后来崛起的西夏自然不甘人后。在范文正公范仲淹任陕西经略安抚招讨副使之前,宋军与西夏军先后发生了三川口、好水川几次战斗,宋军都被西夏打得丢盔弃甲,死伤惨重。虽然现在比起以前已经好上太多了,但范文正公去后,谁也不能挽救这散漫的宋军。是啊,谁还想打仗呢?大不了就赔点钱嘛!狄咏站在清平关的城墙上,看着天边卷起的黄沙,几乎遮蔽了天日,但却无法掩埋城外那些族旗招展的西夏雄兵。此时此刻,狄咏忽然想起年前在清风楼上旁听到的那段言论,顿觉无比讽刺。是的,没错,从指缝之间流出点零钱确实是可以打发叫花子,但长此以往,这叫花子被喂得油光水滑,胆子也肥了,想要更多的钱怎么办?狄咏闭了闭双眼,扶住城墙的手坚定有力。直至今日,他也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他现在在清平关戍边,这里东至鬼通岩二十五里,西至安边城四十里,南至兴平城三十里,北至陷道口哺二十七里,是环州城的一处堡垒要塞。但此时,西夏大将仁多瀚带领三万人马杀到此处,而清平关仅仅只有三千人守关。在一刻钟前,他带领士兵刚刚杀退了对方第一波的攻击,但狄咏知道,那仅仅是试探而已。下一次,敌人就会亮出他锋利的撩牙,再也不会那么轻易地退却。侯方杰按剑急匆匆地走了上来,拽着狄咏的胳膊就往后拉,口中忧虑至极地唠叨道:“斯陶,这城墙压根就不高,你还站在这里,若是来支冷箭,立刻就把你结果在这里了。”说这里是城墙那还是夸张了,照侯方杰来说这里就是一小土包,连清风楼都比这儿高。想到这里侯方杰就直窝火,不到边疆不知道,到了这里才知道这里落后到什么程度。他也不是没后悔过自己凭啥一时激动就跟着狄咏来了,但他在家族中是个毫不起眼的庶子,想要出人头地的话,委实也没有比战场更快能建功立业的地方了。一切都有风险,想要更大的回报,就要有赔进去一切的心理准备。所以侯方杰看得很开,在死之前多杀几个西夏人陪葬,这辈子也不算白来了。只是他瞥了眼身边面无表情的狄咏,暗叫一声可惜。这个大宋朝都闻名的狄小帅哥,正似一柄长枪般站得笔直,因为之前的那场杀戮,浑身的肃杀之气缭绕,半边铠甲都被敌人的鲜血染红,就连俊颜上都沾了几滴血渍。甚至还有一滴血渍溅在了他的眼角,更添一股说不出的妖异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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