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舍全本(1-4)+番外-21

几乎是陆子冈刚刚离开的那一瞬间,老板肩头的兔子玩偶便坐直了身体,两只长长的耳朵摇晃了起来:“老板啊,那个铎是什么东西?又是哪个帝王的古董啊?”老板拿起陆子冈用过的那个青绿釉描金茶杯,细细地用水洗干净,然后放回原处,这才道:“青铜器在青铜时代,是只有最尊贵的人才能使用的。青铜礼器更是被誉为与神沟通的媒介,青铜制造的钟、铙、钲、铎、錞于、勾鑃等等能发出声音的青铜器,便成为上位者专有的工具,用于发布政令、军队行止、宴会娱乐、宗教祭祀等等活动。而铎是专门在宣布政教法令的时候所用的。”医生知道老板还没讲完,便耐心地听着。他没有身体之后的这些天,过得可谓无比逍遥,不用早起晚睡的熬夜,也不用上班打卡,每天就跟着老板清理、保养各种稀奇古怪的古董,特别长见识。唯一令医生不满的就是他居然不能吃东西了,否则这种休假他不介意再多些时间。“知道商纣王吗?我要的那枚龙纹铎,就属于他。那枚龙纹铎有着让人听从命令的能力,商纣王每每发布政令的时候,都会摇响那枚龙纹铎。相传那是出自妲己之手。”清洗了双手之后,老板又给茶壶里续了热水。“哗!怪不得你叮嘱姓陆的那小子不要摇那个龙纹铎呢!这么说来,若他真摇的话,岂不是可以控制别人听他的话了吗?”医生各种羡慕嫉妒恨,这根本就是神器啊!“此等利器……不,此等妖孽,老板你怎么不收在哑舍里啊?”当他是法海吗?还收妖孽……老板无语地腹诽了一句,喝了一口清茶道:“你当哑舍是能收尽天下之物吗?胡闹。这龙纹铎掀起天下大乱,周武王灭商就是在之前盗得了龙纹铎。周武王曾言此龙纹铎虽是极为好用,但却是引人堕落的魔物,令姜太公施法封印。”“此后这龙纹铎便是一个普通的古物,直到一千多年后,姜太公的封印逐渐剥落,这枚龙纹铎便辗转落到了当时还是皇子的杨广手中。”“杨广?这个我知道,就是那个使计谋篡兄长太子之位,穷兵黩武的隋炀帝!”医生恍然大悟,“我就说那个统一了天下的隋文帝不至于那么昏庸地废了太子,原来是令有原因啊!不过秦朝和隋朝倒是很相似,都是自乱世统一天下,然后两世而殇,接着的汉唐两朝却是难得的盛世。说起来,这隋炀帝和胡亥倒是一样的败家子啊……”医生难得说出点东西,自然滔滔不绝地吐起槽来许久才发现老板有些心不在焉,便把话题绕了回来道:“老板,那这龙纹铎的铜舌片怎么和龙纹铎分开了?”“哦,杨广滥用龙纹铎,祸及天下百姓。但他身为皇帝一手遮天,我仓促间找不到合适的赝品替代,只好把内里的舌片替换了一下。”老板轻描淡写地解释道。“哇……”医生自行脑补起来,那昏君杨广在发现龙纹铎不好用之后,便被各地的起义军推翻了隋朝政权。不得不说,老板的这一招可要比周武王还要牛叉,把铜舌片和龙纹铎分开,就少了再有被后人利用的危险。但是,这次让陆子冈把龙纹铎重新复原在一起,虽然是为了魇住乾坤大阵,可谁能保证就不会发生什么意外?医生不会忘记,那个正占有他身体的扶苏,打的就是一统天下的主意。老板像是看透了医生所忧,淡淡叹道:“一切皆命,我们静观其变吧。”胡亥摘下脸上的黄金鬼面具,踌躇了半晌终于下定决心朝书房走去。在一旁架子上吃牛肉干的小赤鸟歪着头看了看自己的主人,决定不跟着过去了,继续低头努力。它还是喜欢这样宽敞明亮的房子,自从主人的哥哥来了之后,主人就不再去住阴暗潮湿的墓穴了。嗯,这是个好现象。胡亥轻敲了记几下书房的门,待到房内的人应允之后才推门而入。在朝阳的飘窗上,扶苏穿着宽松的家居服,如同前世一般,盘膝而坐。阳光洒在他俊逸的面容上,为他镀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光晕,越发显得贵气逼人。胡亥怔怔地看着,面前的皇兄虽然面貌已换,但周身的气度犹胜往昔,就算是在一间现代的屋子里,也让胡亥在恍惚间以为回到了两千多年前。胡亥忍不住向前踏出了一步,却立刻停住了脚步。他低头看着已经被太阳光灼烧焦枯的发尾,沉默地退回了阳光照不到的阴影处。是了,他已经不是那个可以胡闹可以任性的秦二世,只是一个窃居人世的幽灵。待扶苏放下手中的书看了过来,胡亥才定了定神,把刚刚通过黄金鬼面具看到的事情详细地说了一遍。“能令人听从命令的龙纹铎?”扶苏摸了摸下巴,俊目微眯。他向来不怀疑世上会有着这么不可思议的古物,因为那久远的夏商周时期,一向是被人誉为神话时代,无论有什么物事都不会稀奇。“此物若是被皇兄所用,定不会继续蒙尘。”胡亥小心翼翼地措辞道。自从扶苏同意从医生那个破旧的小公寓搬出来和他一起住,胡亥就立刻买了一个很大很豪华的房子。反正这两千多年来,他积攒的古董也不比老板少,只不过他通常都喜欢让那些古董留在他暂居的古墓中,对那些古董也没什么了解,只是挑一两个顺眼的出来卖就够了。扶苏似笑非笑地看了眼自己的这个皇弟,尽管已经相处了几个月,但仍觉得那银白色的头发和血一般的眼瞳无比刺眼。不着痕迹地移开目光,扶苏勾唇轻嘲道:“你知道之前用龙纹铎的两个君主都是谁吧,可有什么好下场?”胡亥心中一凛,老板提到的那两个帝王,一个是商纣王,一个是隋炀帝,均是亡国之君,连谥号都是少见的暴虐,极少有皇帝能当得起这两个谥号的。胡亥讪讪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只得垂手而立。他自从小时候起,就在皇兄面前抬不起头来,没想到过了两千多年,也还是如此。扶苏见状摇头轻笑道:“连我们的父皇都能被指责为暴君,其实这两人也并不全是史书上描写的那么昏庸,都是后人千年积毁的结果。”扶苏指了指他身边堆放的几摞史书,他这些天除了正常地去医院上班外,就是坐在这里看史书了。“帝辛文武双全,他带兵统一了东南一带的东夷族,但付出的代价也很大。东夷族的俘虏太多,无法镇压。再加之他连年用兵,国力摔跤,民怨滔天,周武王又乘虚进攻,大批俘虏顺势倒戈,结果商朝便亡了国。”扶苏总结着这几天看到的史实,在众人的言说中抽丝剥茧,选择了一个最接近的定论。帝辛是商纣王的名字,在殷商王朝,嬴姓家族是大姓贵族,富贵无双,所以关于这些秘辛,扶苏多少也知道一二,并不是如《尚书》所言。胡亥静静地垂首听着,他知道皇兄并不是特意对他和颜悦色地教导,而是习惯性地探讨问题整理思绪。如果那人和皇兄的志向一致的话,那么现在站在这里的就不会是他了。“至于杨广……哼!”扶苏轻蔑一笑,“那李世民同样算是杀兄弑弟逼父,但凭什么他就没有千古骂名?”听着一向温柔的扶苏难得带着几分冷嘲热讽的语气,同样算是杀兄弑弟逼父的胡亥额头上的冷汗刷一下冒了出来。好吧,虽然严格算起来秦始皇的死他没有责任,扶苏的遇害也算是赵高一手运作,但胡亥也知道自己在历史上的名声之坏,可并不是后人涂抹的诬陷。扶苏像是没有察觉到胡亥的异样,径自漫不经心地拿起手边的史书,准确地翻到一页道:“《隋书》赞杨广南平吴会,北却匈奴,昆弟之中,独着声绩。杨广十三岁就被委任为并州总管,十八岁入朝为雍州牧,二十岁便被奉为将军,带兵南下灭陈朝,统一了江南。随后又悉心笼络人心,化解了许多政治和文化隔阂。之后北上领兵击败突厥,这是自南北朝之后,南北的真正大一统,否则焉能有唐朝盛世。”“杨广登基之后,又开创了科举制度用以选拔官员,这个制度后来沿袭了上千年。其后又改度量衡,颁布大业律法,发展丝绸之路,万国来朝。若看杨广的前半生,可称之为明君。端看他把年号定为大业,便知其鸿鹄之志。”胡亥越听越觉得脸上如火烧般的热。他也正好是二十岁登基,可是对政事却一窍不通,强行插手了几件政事,结果都弄得很糟糕之后,他索性也就破罐子破摔了。他本身从小就没有接受过任何教育,而杨广却是隋文帝杨坚刻意培养出来的,就是生怕北周将领拥兵自重篡位登基的情况出现。只是隋文帝估计也没曾想过,就算是亲生儿子拥有重兵和威望之后,也不会甘于人下。“都说杨广迁都洛阳,大兴土木。但京都东迁,乃是有利于控制整个天下,长安地处西域,对中原鞭长莫及,所以洛阳至宋朝也是经济文化的重镇。而京杭大运河,乃是通畅南北交通的壮举,论影响,实不在父皇修建的万里长城之下啊!”扶苏非常感慨,他口中如此说着,事实上心中却认为,对于民生来说,这京杭大运河其实是比万里长城还要有用处,只是父皇虽然已逝多年,他心中的尊敬却分毫未变。隋炀帝修建京杭大运河和修建万里长城一样劳民伤财,这等利国利民的大工程,谁修建都不好,可是后世却都是一边骂却一边继续修缮,由此可见一斑。但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五千多里的京杭大运河仅用六年的时间便完成了,隋朝国库损耗巨大,劳民伤财哇,终埋大患。胡亥听得面红耳赤,却觉得皇兄句句话中有刺,字字意有所指,索性抬起头来,绕回原来的话题道:“皇兄,这龙纹铎是要还是不要?”扶苏定定地看着胡亥的银发赤瞳,半晌之后才点头道:“要,为何不要?汝去取来吧,记得小心为上。”扶苏的声调又恢复了不徐不疾,波澜不惊。“是。”胡亥深深地吸了口气,转身离去。扶苏却再也看不下去手中的史书,双目看向窗外开始吐露出绿色嫩芽的树杈,看看枝头缠绵绽放出来的春色,许久都未曾回过神。陆子冈小心翼翼地打开右边的锦盒,露出里面古朴的龙纹铎。关于老板提议的以物易物的交易,其实并不好弄,在程序上很麻烦。这枚龙纹铎经过了X光检测、荧光光谱分析及范土的热释光测定等各种鉴定,专家们都给出结论,这枚龙纹铎可能是清初大量青铜器造假狂潮时的仿制品。因为太新了,连铜锈都浮于表面。青铜器本就不如瓷器可以用碳十四来鉴定得准,但这连串的精密仪器鉴定下来,专家们都同意老板以物易物的要求。这枚龙纹铎是因为历史上本就少有铎的传世,才一直留在馆藏室内的,却一直而未决它的最终归处,因为这枚龙纹铎还够不上国家级文物,放在博物馆的展台里远远不够格。这下倒是解决了一个闲置品。众人虽不解老板为何会用三个价值连城的古董来换这枚龙纹铎,但都纷纷脑补起这枚龙纹铎可能是人家祖传什么的来。陆子冈并没有把老板给他的铜舌片拿出来,他要来这个铜舌片也是一时兴起,想起之前他曾经在哑舍中拼起来了一枚无字碑,这回该他琢磨琢磨了吧?而且,老板这么看重这枚龙纹铎,现代化仪器越是鉴定不出来,陆子冈就越发好奇。他肯定这枚龙纹铎有着神奇的地方,所以更不敢擅自在大庭广众之下安上那个铜舌片,只好在下班后偷偷地躲进自己的实验室里。陆子冈带好手套,把巴掌大的龙纹铎拿在手中,翻过来一看,果然看到铎腔内空空如也,最底部有个可以连接的部件。陆子冈用架子固定好了龙纹铎,又打开左边的小锦盒,拿出铜舌片,轻手轻脚地用工具把铜舌片安上,然后静静地等了几分钟。什么都没有发生,陆子冈把龙纹铎拿在手中,对着上面精美的龙纹发了一会儿呆,犹豫着自己是不是要摇晃一下试试看。老板虽然在最后叮嘱他不要摇晃龙纹铎让它发出声音,但是当初还叮嘱过他不许让锟铻刀沾上鲜血呢!他的锟铻刀也早就沾过鲜血了,也没见发生过什么事啊?陆子冈为人一向小心谨慎,这也是做他这一行所必备的,所以他拿着龙纹铎左思右想,许久都没想出个结论来。“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摇晃那个龙纹铎。”一个突兀的声音忽然从实验室里响起。陆子冈吓了一跳,差点没把手里的龙纹铎扔在地上。他战战兢兢地把龙纹铎放回到软布之上,这才抬起头看向那个第二次不请自来的客人。那位胡少爷依旧穿着那身白色风帽大衣,俊俏的脸容还是那么苍白,银色的长发柔顺服帖地系在脑后,一双赤瞳正定定地看着他面前的龙纹铎。陆子冈想起几个月前那混乱的一晚,在他得知前世记忆之后醒过来,看到是就是胡亥手中那破碎成两半的长命锁。他一瞬间头脑混乱,便下意识地觉得胡亥便是他前世痴恋的夏泽兰转世,少不得心下纠结。可是在这些日子逐渐冷静下来之后,陆子冈也渐渐地看淡了。前世种种,终如一场大梦,他对老板态度大变,多少是因为老板在这么多年来依旧是那个人,但陆子冈却并不会认为面前的胡亥就是夏泽兰,毕竟是完完全全的两个人。夏泽兰已经死了,变成了前世的他心底的一块烙印,抹不平,也去不掉。他会怀念,会回忆,可他也不是前世的陆子冈了。定了定神,陆子冈对这位随意进出馆藏禁地的胡少爷没好气地问道:“为什么不能摇晃?”陆子对其还是如往常的态度,虽然知道这位少爷的身上肯定藏着不小的秘密,可是他也没兴趣知道。胡亥懒得编谎话骗他,更何况他也是大秦公子,甚至当过皇帝,自然不肯因为这点小事就折损自己的坚持,所以只是淡淡地挑眉道:“难道交给你这铜舌片的人没有告诉你,不能摇晃吗?”胡亥说得很笃定,因为他是通过黄金鬼面具看到了一切。陆子冈这回是彻底死心了,连胡亥都这么说,那么他肯定也是知道点什么。陆子冈见胡亥的视线一直落在了龙纹铎上面,一双赤瞳毫不掩饰地散发出灼热的目光,便下意识地开口道:“你难道是为了这枚龙纹铎而来?不行,这龙纹铎已经有主了。”胡亥知道他和老板交易的一切情况,虽然并没有看清楚老板究竟给陆子冈三件什么级别的古董,但他也自信自己可以拿出更多的古董来跟他竞争。所以胡亥从怀里掏出一张丝帕一样的东西,朝陆子冈扔了过去:“这是我出的价,要换这枚龙纹铎。”轻薄的丝帕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就像一只翩翩起舞的蝴蝶一般,准确地落到了陆子冈手中。陆子冈一感觉到手中的触感,脸色立时就变了。他曾经见过那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素纱襌衣,丝缕极细,共用料约2.6平方米,重仅49克,还不到一两,折叠后甚至可以放入火柴盒里,这可是连现代科技都无法制造模仿出来的工艺品。素纱襌衣的网眼稀疏,呈半透明状,而手中的这片丝帛,却丝缕稠密,呈银白色,举之若无,上面还带有浓重的熏香味道。陆子冈的眼光极其独到,但也一时不敢确认这片古朴的缣帛究竟是何来历。而更令人气愤的是,这么珍贵的缣帛之上,居然还写着字。《墨子》中曾说“书之竹帛,镂之金石”,在纸发明之前,丝帛是为贵族书写及绘画之用,民间则用不起丝帛,仍用竹简。汉代时期虽然发明了纸,但人人都知贵缣帛贱纸张,用纸张来书写的,大多是买不起缣帛的平民百姓,而一般宫廷贵族还是习惯于用缣帛。而就在他所拿的这片缣帛之上,写着六列秦篆。秦篆,也就是小篆,是由大篆省略改变而来的一种字体,产生于战国后期的秦国,通行于秦代和西汉前期,是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车同轨,书同文”的政治举措。因为春秋战国时期各国的文字都略有区别 不便于统治,才令宰相李斯加以规范。后世习惯称这种字体为小篆,其实和汉隶一样,称之为秦篆则更能体现其代表意义。秦篆的字体线条圆润流畅,结构谨密,笔笔如同银钩铁画一般,工整清隽。陆子冈对于秦朝铭文也颇有研究,很快就看完了这六列的秦篆所写的是什么,立时张口结舌,连自己的声音都找不到了。胡亥很满意陆子冈的这副表情,古董什么的,他在墓中见过的可多了,随便拿出来几个都能砸晕他。胡少爷摆阔比富获胜之后心情很好,所以便大人有大量地容忍了陆子冈没有马上做回应,只是撇嘴催促道:“怎么样。永这来换那枚龙纹铎,你可同意?”陆子冈捧着缣帛的手都在微微颤抖,他真是憋不住了,震惊地追问道:“这枚龙纹铎到底有什么特别的?为什么你们都想要它?”胡亥并没有给他回答,只是微微地皱了皱眉。陆子冈知道这就是以沉默来拒绝了,他不舍地捏了捏手里的缣帛,又低头看了又看上面的那六列秦篆,最终还是坚定地摇了摇头道:“胡少爷,你的诚意我心领了,可是我与老板的交易在前,决不能失信于人。”陆子冈虽然心有不甘,但说的却是斩钉截铁。不想失约于老板是一方面,毕竟定金都给了,交与他的那个古董都已经入了馆藏,过几天就打算做个主题展览了。而另一方面,他虽然觉得这胡少爷的古董他肯定能拿得出来,但总觉得会后患无穷的样子。说到底,陆子冈还是觉得老板要比这个任性的胡少爷靠谱多了。胡亥闻言一双赤瞳不善地眯了起来,在他看来,他已经给了陆子冈足够的选择余地,而后者却一再挑战他的耐性。胡亥懒得再跟他多费唇舌,既然这人敬酒不吃,那么他也不介意让他吃吃罚酒。陆子冈见胡亥面色阴沉地走过来,第一反应便是护住面前的龙纹铎。他怎么就忘了 这个人可不是什么善碴,当初在六博棋宅院中时,此人就曾经面不改色地看着面前的惨剧发生。陆子冈在一瞬间有些后悔,他应该在发现胡亥闯入时就立刻报警,而不是站在这里和他闲聊。在胡亥看来,陆子冈的阻拦根本就构不成威胁,他动作敏捷地把龙纹铎腔在了手中,在看着陆子冈拿起手机想要拨号报警的时候,一个戏谑的念头闪过脑海。“叮——”胡亥微动手腕,龙纹铎在他的手中发出了一声清脆得类似于铃铛的响声,在偌大的实验室中回荡了起来。陆子冈在意识到这是龙纹铎发出的声音后,都忘记了继续拨打110,而是诧异地抬起头,目瞪口呆地看着胡亥手中的龙纹铎。不是说不能摇晃吗?喂!!!!“不许报警。”胡亥对着陆子冈命令道,现在是他手拿着龙纹铎,自然是可以命令其他人的行为。他并不是害怕对方报警,他也不惧那些警察,只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好。”陆子冈见有商量的余地,便合作地点头道,“不过你要先把龙纹铎放下来。”胡亥勾起的唇角还未翘起来,就僵在了那里。被控制的人难道还会提要求?胡亥沉默了片刻,又摇晃了一下手中的龙纹铎,在脆响没有消失前便快速地说道:“把你的铻刀给我。”陆子冈瞪着眼睛十分无语,这个胡少爷刚才还一副可以沟通的模样,怎么突然间就大脑短路了啊?胡亥白干置信地看着手中的龙纹铎,明明铜舌片和龙纹铎都已经复原在一起了,为何还是无法命令他人呢?还是他的使用方法不对?接下来,胡亥开始尝试各种方法,不断地摇晃着手中的龙纹铎,一时间清脆的铃声不绝于耳。陆子冈也从开始的惊疑不定,到最后自己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手撑着下巴看着胡少爷百年难得一见的秀逗表演。陆子冈现在算是明白了,这哪里是不能摇晃啊?老板和胡少爷是糊弄傻子啊!这胡少爷自己还摇晃得不亦乐乎呢!不过这龙纹铎发出的声音倒是挺好听的。胡亥听不见陆子冈内心的吐槽,否则他会更加的暴躁,他已经下意识地察觉到哪里有些不对劲了,却一时想不出来。正在胡亥一筹莫展之时,他忽觉眼前一片青影快速地闪过,右手背一痛,便再也握不煮龙纹铎。另一边也传来了陆子冈的惊呼,但他们谁都没有等到龙纹铎掉落在地的声音。胡亥定睛一看,才发现那道青影竟是一只青色的三脚小鸟,色泽亮丽体态轻盈,只是往日拖拽在身后的漂亮尾羽却已经折断,尾巴秃了几块,胡亥心知肚明这是他家鸣鸿的战功。可惜了,他也应该带着他家的小赤鸟来的,不应该放任它在家吃牛肉干。胡亥目送着那三青鸟叼着龙纹铎飞向了实验室的角落里,施施然地落在了一人伸出来的手臂上,听话地垂首把口中的龙纹铎放在了那人的手掌中。“老板?你怎么……也来了?”其实陆子冈想问的是他是怎么进来的。他无力地扶额,发现他现在已经可以面不改色地接受各种稀奇古怪的事情发生了。“我怕事情有变,来提前结束交易的。”老板瞥了一眼陆子冈面前桌上放着的缣帛,看到了那上面的六列秦篆,不禁腹诽这位小公子即使过了两千多年也一样的败家,这么多东西拿出来都不带眨一下眼睛的。而且之前他写的汉隶是为了陆子冈容易阅读而已,哪里像胡亥这样还专门写了秦篆来显摆的。不过这手字倒是比两千多年前的好看多了,可见他也没少下工夫。老板对着陆子冈指了指放在一旁的两个锦盒,淡淡道:“这是说好的剩下的两个古董,你可以检查一下。”陆子冈连忙摆手道:“不用,不用检查了,我信得过老板。”陆子冈巴不得这两尊大神赶紧离开,古董什么的,他相信老板不会赖账。胡亥若有所思地看着老板肩上多出来的那个兔子玩偶,忽然间心领神会地点头道:“是了,你只是为了引我出来而已,我就说你定然能察觉到那黄金鬼面具的作用,可是却依旧挂在墙上,原来竟是诱敌之计。”那个兔子玩偶的耳朵动了动,像是受到了惊吓一般。老板用空着的那只手安抚地摸了摸玩偶,见胡亥想要掏出张角的黄巾离去,便道:“你难道不想要这个龙纹铎了吗?”胡亥冷哼一声道:“这龙纹铎是个赝品,我刚刚已经试过了。”他此时也不怕扶苏怪罪,毕竟这个假货拿回去也没什么用。老板微微一笑道:“这是真品 只是我给陆子冈的铜舌片并不是。”他一边说,一边拆下龙纹铎腔内的铜舌片,然后从怀里掏出了一块木片。“咦?难道这龙纹铎居然是个木铎?而不是金铎?”陆子冈目不转睛地盯着老板手里的木舌片,有些转不过弯来。“是的,当年杨广用龙纹铎大兴土木祸及平民百姓,我便永其他的木舌片替换了这枚,而替换的那木舌片便在漫长的岁月中腐化殆尽。”老板表情淡然地把木舌片装进了龙纹铎。胡亥这才醒悟到究竟那里不对劲,原来竟是这样,怪不得老板之前明明说他用其他的舌片替换掉了,他刚刚却看到原本龙纹铎的铎腔在陆子冈装上铜舌片之前空空如也。此时三青鸟忽然展开翅膀扑扇了两下,婉转清亮的鸣叫声吸引了胡亥下意识地抬起了头,而下一刻他就听到了一声难以形容的悠扬含蓄的敲击声。“当——”明明只有一声,却像是绵延不绝一样,不断地回响在他耳边。“忘记我出现在这里的事情,回到扶苏身边,表面上装作帮助他的样子,但私下要把他的一切动向都通过黄金鬼面具向我汇报。”一个清冷的声音就像是穿透了重重迷雾,直接地刺入了他的脑海,尽管胡亥下意识地想要抵抗,却也只挣扎了片刻,便重新平静了下来。“是。”胡亥机械地应了一声,然后表情僵硬地一攥手里的黄巾,下一秒便消失在空气中。陆子冈瞠目结舌地发不出声来,他转过头,想要让老板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可是他只来得及看到老板的手腕轻振。“当——”龙纹铎的声音再次响起。“忘记刚刚龙纹铎在我手中被摇响以后的事情,你已经与我完成交易。”当陆子冈再次回过神时,发现实验室内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和角落里摆放着的撸过锦盒。他总觉得自己好像遗忘了什么事情,抱着头想了许久,却怎么想都想不起来了。“这么说,一切都是老板布下的局?”医生盯着地面上出现的深坑,有些可惜地叹道,“这么好用的龙纹铎,居然就这么埋在阵眼上了?老板,为什么不用这枚龙纹铎控制扶苏啊?让他把身子还给我多好。”老板拿着龙纹铎锦盒的手一颤,轻舒了一口气之后才淡淡道:“我不是不想要回你的身体,只是扶苏他……不可能会那么轻易地中招。”在这个世上,最了解扶苏的人就是他了,这次可以暗算到胡亥,也是因为扶苏并不在意胡亥而已,否则又岂会如此容易?医生闻言也叹了口气,他虽然觉得那个扶苏公子有点太中二病了,但也绝不能把他真当成初中二年级学生的年纪。那可是秦始皇精心培养出来的继承人,虽然阴差阳错地死于非命,可是心计必然高于常人。医生压下想要继续吐槽的欲望,但还是不甘心地动了动头上的两只长耳朵:“那也不用埋了这龙纹铎吧?用其他古董代替不行吗?”“这是个魔物。因为太轻易得到的,人类从来都不会珍惜,时间长了就会觉得是理所当然的。”老板拿着锦盒,似笑非笑地说道,“那商纣王和隋炀帝,在年轻时都是难得一见的千古君王,可是当皇帝,最致命的就是觉得自己是天子,别人服从他是天经地义的。”“而人心,是会变的,无法永远控制。”老板轻叹道,“就连用了龙纹铎也是没有用的。”医生再也没有说出反驳的话,低头和老板一起看着龙纹铎被埋入阵眼之中,然后一切又归于原样。“这么说,那龙纹铎其实是个赝品?”扶苏正自己和自己下着六博棋,所用的,赫然就是在六博棋宅院里取来的那副,其中一枚枭棋之上有一道裂痕,被人用金镶嵌着仔细地补了起来。“是,我试了很多次,才发现没有任何用处。”胡亥深深地低下头,下意识地觉得有件事他忘记了,但脑海中却有个声音在不断地告诉他,想不起来也不要紧。“哦,也许是那龙纹铎的效用消逝了。”扶苏看起来丝毫不以为意,随意地挥了挥手道,“暂时没什么事了,汝去忙吧。”胡亥朝扶苏施了恭敬的一礼,倒退着走出了书房,安静地关上了门。扶苏随手把掌中的六根箸撒了下去,按着显示的断面半弧朝上的数字,移动了一枚棋盘上的六博棋。“成枭而牟,呼五白些。”扶苏低低地念着,伸手把其中一枚棋子翻了过来,那上面赫然还用朱砂写着胡亥的名字。扶苏拈着这枚棋子浅笑了片刻,又准确地在棋盘上拿起另一枚棋子翻了过来,果不其然,那上面也用朱砂写着三个字。陆子冈。“看来,这盘棋还没下完啊……”扶苏垂眸把这两枚棋子放回棋盘之中,随后露出一个期待的笑容。“毕之,许久没有和汝下棋了,真是让人怀念啊……”第四章 哑舍·玉带钩公元190年,洛阳。年仅九岁的刘协踮着脚趴在被木条封住的木门前,从拳头大的缝隙中,面无表情的看着外面混乱的场面。昔日美轮美奂的宫室变成了人间炼狱,只因为董卓董相国坚持要迁都长安了。刘协不懂为何董相国要他抛弃这处他从小生长于此的地方,但他记得那男人眼中嗜血的疯狂。和他脚下躺着的那几名进言阻止的士大夫,还有那手中长剑上滴落的鲜血。虽然他只有九岁,但也知道董卓也不一定需要的就是他,就像半年前被鸩死在他面前的皇兄一样,他不听话,董相国完全可以不眨眼地杀掉他,随后再在宗室中选出一个听话的当皇帝。顺吾者昌,逆吾者亡。尽管还没有人对刘协说出过这句话,但他却奇妙地领悟了,然后变得越发的沉默和顺从。他只是想要活下去。刘协沉默地看着远处骤起的浓烟,只看方向,便知道那一定是南宫的正殿德阳殿,那殿中广阔的可以容纳万人,殿周围还有池水环绕,玉阶朱梁,他记得他小时候最喜欢偷偷跑到那里看那金柱上镂空的仙女图形。德阳殿高大雄伟,据那些黄门吹嘘,说是在离洛阳四十多里外的偃师城,都可以望见德阳殿和朱雀阙郁郁与天相接。他当时还觉得肯定是那些黄门在讨他欢心,但此时却忍不住在心下幻想。不管这话是真是假,让那些驻扎在洛阳附近,居心叵测地要声讨董卓的袁绍孙坚等人,看到这道焚烧宫室的浓烟时,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刘协被关在了洛阳城外的南苑之处,这里是他父皇汉灵帝最喜爱的游乐之所,也是最大最奢华的,连周边的那些显阳苑、显明苑、灵昆苑都比不上。刘协看着那些他曾经很喜欢的绿苔满布的台阶,台阶之上已经布满了鲜血,红色的液体在绿色的苔藓之上蔓延开来,逐渐覆盖了其原本的颜色,最终被人踩成令人作呕的灰黑色。庭院楼阁的裸泳馆之间渠水环绕,往日碧波泛舟的水渠之中,沉沉浮浮的不是昔日那些长夜饮宴中的欢笑言乐的美女,而是一个个死不瞑目的尸体,那惨烈的画面让刘协想要移开目光都非常困难。不禁会想,万一自己有一天,也成为那个画面中的一员,便会忍不住地寒意刺骨。不,他只是想要活下去。他知道现在时局不好,即使他身为天子,也和那人眼中的一条狗没有什么区别,随意地锁在这殿内,连看守的兵都去抢夺宫中的珠宝财物了,根本没人想起他来。看着天边如血的夕阳,刘协恍惚地想起,已是快有一天都没人送过东西给他吃了。“陛下……”身旁伺候的小黄门听着外面的喊杀声,哆哆嗦嗦地想要劝回自家小陛下别再看了,但却在刘协的一个瞥眼之下熄了后面的话语。是的,他们被关在这里已经好几天了,那些士兵们一点都不把刘协当皇帝看待,不给他们吃的,还要他们拿金银珠宝来换吃的,现在他们身上的东西都被搜刮得差不多了。那些士兵们见没有什么油水可以捞,便拿木条封了殿门,反正也吃准了他们跑不出去,径自去烧杀抢掠了。小黄门自认他没那个胆量去看外面的情况,但也总需要有人看着,也许会有人想到他们呢……刘协把目光调了回去,他并不是想要看那些场景,但他必须要强迫自己去看,还必须要让自己记住这一切。否则他就会忍不住去反抗什么,去斗争什么。饿肚子的感觉非常不好受,刘协用小手摸了摸瘪瘪的肚子,已经完全听不到咕噜咕噜噜作响的声音了,他也不知道董卓把他扔到这里来,是当真怕他被人掠走,还是想用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除掉他。在他深吸了口气,再次踮起脚往外查看的时候,忽然看到殿门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人。那人穿着一身宽袖紧身的绕襟深衣,黑色的直裾优雅地垂在脚边,从刘协的这个角度,根本看不到他的脸容。只是有些奇怪,在这样兵荒马乱的年代,还能看到一个衣衫纤尘不染的人物,当真是难得。刘协也顾不得想这许多,他被关的地方偏僻,少有人经过,此时好不容易见到一个活人,便连忙高呼起来:“先生!先生!”那人果然没走开,却也没说话。刘协舔了舔干燥起皮的唇,他是饿惨了,见对方并不言语,便急急呼道:“先生,可有吃食乎?吾有物易之……”他也不好意思自称朕,因为他这个天子本来就是个笑话。外面还是没有什么动静,刘协颓然地耷拉着肩,在这乱世,吃食可要比金银珠宝还要贵重,对方又怎么可能这么随便就答应?刘协伸手入怀,想要去摸怀中那个从不离身的小包裹,最终还是摸到一片空,有些茫然。那里本来应该放着传国玉玺和氏璧,是他皇兄临死前郑重其事地交托给他的,他一直以来都小心翼翼地贴身藏好,就连董相国想要都装傻充愣地蒙混过去,可是就在昨天的时候,被那些士兵们抢走,彻底没有了。那样强大而野蛮的武力,那些沾满鲜血的刀剑……刘协有些不明白,士兵们不都应该是保护他的吗?何为天子?刘协依稀还记得,太傅给他看过《吕氏春秋·贵公》中的一章里写到,天下非一人之天下也,天下之天下也。刘协抿了抿唇,不再说话,天下究竟是谁的这个问题,到现在看来自然没有他肚子的问题重要,但他已经没有可以交换的物事了。就在这时,他忽然闻到一股诱人的香气。侧过头,刘协愕然看到一只好看的手从殿门上的缝隙中伸了进来,而让他怔住的,是那只手中的一个馍馍。生怕对方反悔一般,刘协也顾不得什么皇家体面,也不管这馍馍上有没有下毒,一把抢过来就塞进口中,吃得狼吞虎咽,一旁服侍他的小黄门也走上来,递给他了一杯清水。他们虽然被困殿中,没有吃食,但清水倒是留了不少。那个黑衣男子不光给了他们一个馍馍,陆陆续续还从木门的缝隙中送进来许多吃食,除了馒头还有一些腌肉。刘协和几个小黄门吃了几个,腹中不再饥渴。刘协盯着剩下的馒头和腌肉,有些舍不得地说道:“吾饱了,这些先生可还要?”门外传来一声叹息,一个好听的声音柔和地说道:“不用,汝留着吧。”刘协大喜,这些吃食足够他们再撑几天的了,旋即反应过来,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恭敬道:“先生一饭之恩,伯和铭记在心,请问先生名讳,可否告知?”刘协虽然才九岁,但也见多了人情世故。当年淮阴侯韩信受一饭之恩,之后还回报了那漂母黄金一千两,刘协觉得就算他今日不能报答对方,也必须要日后报答。听声音来判断,对方是个年轻的男子,年纪并不大,刘协在脑海中搜索着记忆,判断出以前并未听过这人的声音。“无妨,汝受苦了。”也不知是因为他的哪句话顺了对方的意,那只好看的手又伸了进来,慈爱地摸了摸他的头、刘协这些日子以来担惊受怕,还是头一次感受一个长辈的关怀,他毕竟还只是个不满十岁的孩童,感觉到头顶传来的温暖,立时便潸然泪下,无声地泪流满面。那只手在他的头上安慰地抚摸两下,随后又递进来一个很眼熟的锦囊。刘协目瞪口呆地接了过来,在泪眼中打开锦囊,发现其中竟是他丢失的传国玉玺和氏璧。它拼命地抹掉眼泪,讶异地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着。这是他的和氏璧?怎么有些奇怪?觉得玉质好像没有以前那么莹润了。刘协把心中的疑虑强压了下去,是真是假又有什么关系,这和氏璧在他手中,根本无用,不多时就会被其他人抢走。门外那名男子见他不吭声,又长长地叹息了一口气,道:“罢了,再送你一物吧。”说罢又从门缝中递过一物,这次却并没有任何物事包裹着。刘协从那人手中接过,发觉这竟是一枚玉带钩。带钩,是古代贵族和文人武士所系腰带的挂钩,古又称犀比。带钩的质地、造型、大小和纹饰,可以称得上是一个人身份的体现。刘协身上原本的玉带钩早就被人搜刮了去,他现在只是简单地在腰上用衣带打了个结而已,狼狈不堪。刘协捧着手中的玉带钩,发现这玉带钩是一条龙的造型,龙首和龙尾分别都弯成钩状,雕刻得古朴大方,白色的玉质上还有几丝紫红色的血沁,触目惊心之下竟有几分夺人心魄之感。刘协看着这几道玉沁,心想这玉带钩恐怕很有些年头了。“这玉带钩的第一任主人,传说是那西伯侯姬昌,也就是日后的周文王。”那人的话语,幽幽地从门外传来。远处的喊杀声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刘协的整个心神,都被手中的玉带钩吸引住了。“孩子,如最想要的,是什么?”那人淡淡地问道。刘协连想都未想,直截了当地回答道:“活下去。”“传说这玉带钩,回激发一个人最大的野心。”那人轻轻一叹,缓缓道:“好好活下去吧……”刘协怔怔地出了一会儿神,等他惊醒时,才发现门外早已无那黑衣男子的身影,而是来了大批的兵卒,正在撬开这扇被封死的殿门。“陛下,臣救驾来迟,让陛下受辱了。”跪在殿门外的那些士兵中,刘协居然发现有几名很眼熟,都是汉室的世家子弟,迫不得已地才会服从董卓淫威,但内心里还是忠于他的,只要不会触及他们的底线。例如只能保证他的安全,不能明面上与董卓作对,毕竟他们身后还有庞大的宗室家族。刘协握紧右手的玉带钩,也许是因为这几天好不容易吃饱喝足了,神思少有的清明。他选了一个看上去最眼熟的,走到他身边,把左手的和氏璧递了过去。那人双手接过,打开一看,大惊失色。抬头看着刘协不知所措。刘协的身量不高,但对方跪在他身边,正好他可以够得着对方的耳朵。他压低了声音,一字一字地说道:“把这东西扔给外面那些所谓的忠臣们,袁绍、孙坚、韩馥随汝选一个。”那人懵懂地看着他,还是不明白为何如此。刘协按紧了他的肩,撇了撇嘴道:“二桃杀三士……”当年晏子能用两个桃子就杀了三个勇士,他现在用一个除了他之外无人知道是真是假的和氏璧,难道还不能借刀杀人吗?好好活下去……刘协紧紧地攥住了手中的玉带钩。公元199年。“砰”曹丕刚走到书房外,就听到里面传来一声巨响,像是什么东西砸到地上的声音。他迟疑了一下,想要推开门的手一滞,直到父亲最近的心情不大好。长他十岁的大哥在两年前的宛城之战意外身死之后,父亲的情绪就隐隐约约的有些烦躁。再加上最近连续突发事端,几日前竟还突生了那衣带诏事件,更令他父亲的怒火累积到了最高点。刘协那小子居然也敢玩这一手?下衣带诏密谋诛杀他父亲?曹丕冷冷地勾起嘴角,他今年虽然只有十二岁,但生在乱世,兄长猝死,他必须强迫自己开始用一个成年人的思维来思考。虽然天下人都说他父亲挟天子以令诸侯,那是因为他们都在嫉妒。那刘协在谁的手中都一样,之前的董卓,现在曹操。而且曹丕自认,刘协现在在他们手中,有吃有穿有体面,在这样的群雄逐鹿的东汉末年时期,这头诱人的鹿还被他们好生生地供养着没有杀掉,已经是格外的仁慈了。看来就是给养得太好了,那头鹿都已经忘记究竟是谁在圈养着他了。曹丕不屑地一笑,整了整衣袍,轻敲了门扉,等房内父亲应声之后,才恭敬地推门而入。接着低头行礼的动作,曹丕环顾了一圈,发觉书房内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凌乱,只是地上滚落着一只青玉麒麟镇纸,已经磕掉了一角,可怜巴巴地斜躺在那里。曹丕有点心疼,因为他记得,这块青玉麒麟镇纸,是他大哥生前最喜欢的,却不敢夺父亲的心头之好,所以只能看准机会把玩几下。“丕儿,汝可知这几日之事?”一个听起来颇有威严的嗓音传来,曹丕抬起头来,便看到书案上摊开的,正式那刘协用衣带所写的诏书,也不知道是哪个黄门的血涂写的,鲜血已经浸染成深红色,颇有几分惨烈的感觉。“朕闻人伦之大,父子为先;尊卑之殊,君臣至重。近者权臣操贼,出自隔门,滥叨辅佐之阶,实有欺罔之罪……”曹丕暗自默念,早看到“操贼”的两个字时,眼皮巨跳,连忙咬破舌尖强迫自己看下去。一条衣带,也就那么窄那么长,根本写不下太多的字。这条衣带诏最多也就百来字,曹丕很快就看完了。他组织了一下语言,便冷哼一声道:“那车骑将军董承死有余辜。”这衣带诏传给的人就是董承,也是当今国舅,董承的女儿是刘协最宠爱的董妃。曹操在衣带诏事发之后,便在暴怒之下杀了董承满门,之后余怒未消,还持剑闯入宫中,在刘协面前杀死了那怀着五个月身孕的董妃。“哦?那董妃……”曹操眯了眯双目,有意地引导着曹丕自己去思考,开始把他当成继承人来培养。原本他的长子曹昂极好,文武双全,聪慧敏之,又大了曹丕、曹彰、曹植等子十余岁,免去了继承权的纷忧。可现在因为曹昂惨死,他势必要重新培养继任者。“杀鸡儆猴,斩草除根,善。”曹丕简短地评价道,看向父亲的目光中充满着毫不掩饰的崇拜,“至于圣上的心情,恐一时无法平复,如吾有姐姐便好了。”曹操虎目中威光一闪,若有所思。曹丕低头不语,却暗自懊恼自己一时得意而导致失言。他虽然没有姐姐,却有妹妹。父亲不会是想等妹妹年纪大一些,就送进宫去吧?这可是……曹丕偷眼看去,发现父亲正用手指敲着衣带诏上的那个“贼”字,不由暗自心惊。他知道父亲一向是喜怒不定,可无论是谁,被人指着鼻子骂是贼都不会简单得一笑置之吧?曹丕一向有急智,瞥到连着和衣带诏一起被缴上来的那枚造型古朴的玉带钩,连忙道:“庄子曰,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曹操一愣,随即抚掌大笑:“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善!善!”曹丕知道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也甚为得意,还年幼的脸上根本藏不住情绪,小嘴角喜滋滋地弯了起来。曹操越看这个次子越觉得喜爱,随手指了指桌上的那枚玉带钩道:“赏汝了,省得你再从老夫这里窃去!”曹丕一怔,旋即大喜,知道这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物事,但联系刚刚说的话,其中颇有深意。他双手恭敬地接过这玉带钩,郑重地颔首道:“诺。”冰凉的玉带钩入手,曹丕小心地把因为兴奋而有些颤抖的拳头缩紧在衣袖中。他忽然从心底升起难以言喻的自信,像是拥有了庞大的目标和野心。待他再次看向脚边那个破裂的青玉麒麟镇纸时,便再也没有了任何可惜之感。此时他居然想的是,幸好他大哥已经不在了……公元204年,邺城。甄宓对着铜镜,拢了拢散乱的鬓发,本想好好梳理一下,但对着铜镜里那张憔悴的容颜,还是提不起半分精神。曹操的人马已经把袁家的宅院围得水泄不通,虽然他下令不许对袁家的人有任何怠慢之处,但甄宓很清楚等待她的是什么样的命运。曹操与他的公公袁绍虽然早年颇有交情,可是却已经因为群雄逐鹿连年征战而成为了死敌,她们这些所谓的家眷,和那些任人宰割的家畜却也没什么区别。自从一个多月前,她的夫君袁熙和弟弟袁尚逃离邺城之后,她便以心如死灰。乱世之中,一个女子便如那无根的浮萍,只能随波逐流,根本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她也不恨她的夫君袁熙,一个连母亲都可以抛弃的男人,难道还能指望他顾得上妻子吗?甄宓苦笑,理智上知道袁熙的决定,是最好的选择了。她们女眷留在邺城,是没有什么生命危险的。曹操向来对女眷优待,但却绝对不会容忍袁绍的亲子存活于世。所以袁熙和他的弟弟必须逃走,而在乱世中,男子都极难活命,更别提带上她了。想必,此生再无相见之日了。甄宓木然地看着铜镜中的自己,连有人进了屋都没发觉,直到后者抚上了她的秀发,才神色复杂地在铜镜中迎上那人的目光。“傻孩子,别再想了。”刘夫人拿起梳妆台上的金篦,一点点地梳着甄宓的长发,她知道自家儿媳妇在想什么,但是她不能让她再继续想下去了。女人的靠山就是丈夫,而她的丈夫袁绍已经身死,儿子们又在逃亡的路上,所以刘夫人现在唯一能够依仗的,就只有面前的这个儿媳妇了。江南有二乔,河北甄宓俏。这句话广为流传并不是夸大其辞。李夫人没有见过那大乔小乔,可是就算与甄宓朝夕相对,她也还是忍不住被其美貌所吸引,无法移开目光。尤其甄宓正是处在一个女人最美好的年华,此时神色憔悴,肤色越发显得惨白,每亩更是如同那晕染的水墨画一般飘渺精致,表情狼狈中却又有着难以言喻的脆弱,让人大起怜意,保护欲大增,恨不得想要好好地护在怀里,不让她再受任何一点伤害。刘夫人是抱着要甄宓好好梳妆打扮一番的念头,可是现在却又觉得她这副糗样,反而更具有震撼力,一时难以决断。女子依附男子而生,就像藤蔓缠树树倒,那么再换一棵树缠绕又有何不可?刘夫人若不是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年老色衰,恐怕亲自上阵也绝不会有任何犹豫的。毕竟活下去,才是最终的目的。为了活下去而付出些许代价,这在刘夫人看来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现在唯一的阻碍,反而是甄宓对袁熙的感情。刘夫人舌灿如花般的开导着甄宓,但后者一想到自己需要委身服侍的,是那个和她公公袁绍年纪差不多的曹操,就根本无法接受。刘夫人忽然放下手中的金篦,也不再劝说,屋中变得一片沉默,屋外城中烧杀抢掠的呐喊尖叫哭泣声隐隐传来,让甄宓的脸色又白上了几分。她瞬间意识到,如果自己不是嫁到了袁家,如果不是被好好地保护到现在,那么她恐怕也会和外面的那些女子一样,家破人亡,死无全尸。甄宓悄悄地用手抚上自己的小腹,其实死也并不可怕,只是她隐约觉得,自己的身体好像和以前有了些许不一样。可是袁熙刚刚离开了一个月,她完全不能够确定自己是否已经有了他的孩子。刘夫人却并未注意到甄宓的小动作,她凑到甄宓的耳边,低声说道:“吾听说,领兵而来的,是曹操的次子曹丕……”后面的话隐去并未明言,她相信甄宓能听得懂。比起已经中年的曹操,刘夫人相信甄宓必定会选择才刚刚十八岁的曹丕。更何况后者没有任何家眷,现在还是曹操最看好的接班人,当真是如曹氏太子一样的存在。甄宓按着自己的小腹,缓缓地看着自己在铜镜中点了点头。她件刘夫人喜滋滋地想要替她梳妆,便摇头阻止道:“这样就好。”下意识的,她并不想太过于浓妆艳抹。此时又不是出阁之日,她这一世唯一的一次盛装打扮。已经给了她的夫君。刘夫人却误会了她的意思,心中暗赞甄宓无论淡妆浓抹都是那么的动人心弦。她让护卫找曹丕过府一叙,身为袁绍的遗孀,这点面子她还是可以有的。她带着甄宓来到大堂等候,不多时之后,便看到一名英挺的少年郎身穿铠甲大步流星步入残破的门扉。刘夫人拍了拍俯在她膝上的甄宓,示意她不需要太过于害怕。甄宓根本就不敢抬起头,她只是盯着曹丕手中那依旧滴着血的长剑,心忖若是她夫君并未离去的话,这长剑上是否也会沾染上他的献血。刘夫人和曹丕都说了什么,甄宓根本没有听进去,她就像一个木偶一样,被刘夫人捧起了脸,然后漠然地看着曹丕脸上震惊和爱慕的神色。啊……这样的表情,她看过的实在是太多了,几乎每个男人在看到她的时候,都会露出这样的表情,连她的夫君也不曾例外。甄宓麻木地想着,却觉得了无生趣。这样的活着,是不是真的是她想要的生活?曹丕好像慌慌张张地在身上找寻着什么东西,甄宓猜出来他必然是想要找出一个能代表他身份的信物,现在邺城中混乱不堪,他定是不能抽身,所以只能在她这里留一枚信物,如果有人想要对她不轨,也必然会看在他的面子上放手。甄宓垂下眼帘,这青年身上除了那柄滴着血的利剑,估计就只有虎符了吧?难不成他还能把虎符给她不成?正胡思乱想着,一个龙形的玉带钩出现在了她的面前,当她意识到这是多么贴身的东西时,双颊不禁涌上因为气愤而燃起的红潮。虽然她已经认命,但这样赤裸裸的暗示,她实在是……实在是……曹丕是真的没有别的意思,他身上也没有其它多余的信物,老实说,刘夫人的潜台词他还是听得懂的,在邺城根本没有人敢和他抢人,但唯一需要提防的,就是他父亲曹操。所以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情发生,他想到了这枚玉带钩,因是父亲多年前给他的物事,想必若是父亲见之,应该会懂他的意思。曹丕看到甄宓的耳尖都红透了,更是心痒难耐地想要挑起她的脸容一观,可是毕竟此处还有旁人。曹丕轻咳一声,把玉带钩硬塞到了甄宓的手中,之后叮嘱看守的士兵莫要惊扰她们,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去。邺城还需要镇压几日,曹丕即使想要偷懒都不能。甄宓握着那犹带有对方炽热体温的玉带钩,忽然升起一股欲望,她要活下去,不仅仅要活下去,还要名正言顺的生下袁熙的孩子。她要让这个把他视为玩物的男人,后悔莫及。公元221年,洛阳。司马懿双手拢在袖筒中,眼观鼻鼻观心地静立在书房一侧,他不知道曹丕召他来此有何用意,去年曹丕刚刚篡汉登基为帝,魏朝百废待新,身为尚书右仆射的他还是很忙的,没什么时间可以浪费。既然曹丕一直沉默不语,司马懿便开始在心中捋顺各项事宜,以揣测帝心。以魏代汉的受禅大典举行得很成功,三公九卿、侯爵贵族,各军将领和前来朝贺的匈奴单于等来宾足有好几万人。司马懿至今还记得,那刘协被迫跪在地上,把传国玉玺和万里河山交到曹丕手中时,那悲凉无助的神色。据说曹丕连谥号都为刘协准备好了,就是“献”字,汉献帝,当真无比贴切。司马懿的唇角勾起一个微妙的弧度,其实曹丕篡汉,实在不是一个很高明的招数,司马懿几乎都可以想象得到,以后这招禅让,将会成为一种政治游戏,不断地被人模仿,被人超越,逐渐便会成为一个固定的模式。只要君弱臣强,便会有禅让的戏码不断上演,而这个祸根,便是曹丕亲手埋下的。司马懿的心脏无法克制地狂跳着,他知道若是曹操死前登基,绝不会出现这样的效果,毕竟曹家天下就是曹操一手打下来的,这与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和楚汉相争得胜的汉高祖一样,用武力说明一切。可惜曹操一生都谨守着君臣之礼,却没曾想到他的儿子曹丕在他死后连一年都等不及就撕开了最后的那层遮羞布。这样脆弱的王朝,还真是想要有亲手摧毁它的欲望啊……司马懿拢在袖筒中的手微微颤抖,他与旁人不同,脑袋可以转的角度比常人多上许多,可以看得到背后的东西,相术上有云,这是“狼顾”之相,是野心勃勃的表现。曹操相信相术,终身都没有重用他,但他却适时地与曹丕搞好了关系,成为了后者最亲近的幕僚,也成为了曹魏王朝升官最快的奇迹。其实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司马懿自诩为博学洽闻,不下那传说中的卧龙凤雏二人,曹丕也甚为依仗于他。司马懿在转瞬之间已经把最近朝中发生的事都在脑海中回放了一遍,又用眼角的余光看到曹丕在把玩着一枚造型古朴的玉带钩,忽然间醍醐灌顶搬醒悟了过来。这玉带钩,好像是甄后的遗物。甄后被曹丕赐死,虽然蹊跷,但也尚无近臣会不识抬举地前去质疑。毕竟郭皇后现在掌管后宫,正当得宠,而一直留守在邺城的甄后一向不为人所知,只是传言那甄后极美,可就算再美,这么多年都未在曹丕身边服侍,这感情恐怕也会少得可怜了。更何况,司马懿所闻,那甄后被赐死之后,被以发覆面,以糠塞口,让她死后都无颜见人,连像阎王爷开口诉苦的机会都没有。曹丕如此不留情面,司马懿揣测这并不是后宫争宠内斗的原因,恐怕是另有隐情。难道是和宫中流传的那样,曹植与甄后有叔嫂禁恋?这也不是多稀奇的事,甄后被赐死也就算是了结了,哪曹植争夺继承权已然失势,翻不出多大的风浪来,也不值当曹丕如此烦恼。难不成是后悔赐死甄后了?才拿着甄后的遗物这样怀念?司马懿旋即又否定了这个怀疑,如果思念甄后,那叫他过来干吗?继续想着各种蛛丝马迹的司马懿,浑然浑身一颤,想起了着几日曹丕对待曹叡的态度……曹叡便是甄后所出,是曹丕的长子,长其他诸子数岁,已是曹魏王朝铁板钉钉的继承人。可是曹丕却一直未立他为太子,甄后被赐死之后,这曹叡的处境就越发的微妙起来。司马懿本觉得甄后就算不贞,也不会动摇曹叡的根本,但他突然想到,曹丕纳甄后当年,曹叡便出世,甄后原石袁绍的儿媳妇,这难道……“仲达果然敏锐。”曹丕虽然一直在摩挲着手中的玉带钩,可是也并未忽视书房中另一个人的动作。当他感觉到司马懿的呼吸沉重了些许之后,便知道后者定然已是猜到了内情,这也不能怪他不言明,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这样的事情,实在很难说出口。曹丕其实并不怪甄宓怀着其他人的孩子,他父亲曹操好人妻,甚至还把别人的儿子都拎过来当养子,这多少也影响了曹丕的观念。曹操对其中一个养子何晏的宠爱,都让曹丕眼红,年少时没少当众讥讽那人为“假子”。但何晏只是个特例,曹丕和其他两个养兄弟秦郎和曹真就相处得不错,所以,如果甄宓在最开始和他说清楚的话,曹丕也会一视同仁,把曹叡当成自己的孩子看待,但也绝不会把他当成继承人来培养。司马懿打量着曹丕阴沉不定的表情,斟酌了片刻,便把握住了这个问题的关键点,如果曹丕确认了曹叡不是他的孩子,那么还能有什么可纠结的?直接调离都城任其生死由命便可。现在难就难在,没人知道这孩子究竟是不是曹丕的儿子,不足月生子也属常见,恐怕就是连那个被赐死的甄后,也不能确定这孩子究竟是谁的。司马懿回忆着曹叡的容貌,那孩子眉清目秀,定是像极了那甄后,从长相上应是看不出什么。这事委实有些棘手。如果曹丕还有另外一个年岁相当的儿子,并宁可错杀也不可放过,让另一个儿子来继承大位。可现在除了曹叡之外,其他诸子都甚为年幼,能不能长大成人还是未知。所以此事的关键,便是需要证实曹叡是否曹丕的亲子,那么反过来呢?如果证实袁熙不是曹叡的亲父?司马懿沉默了半晌,便道:“陛下,可滴骨认亲。”滴骨认亲一词,在不久前曾风靡一时,孙权谢夫人之弟谢承所撰《会稽先贤传》,记载了一件以弟血滴兄骨骸之上认领长兄尸骨的事例。滴骨认亲指的便是将活人的血滴在死人的骨头上,观察是否渗入。如能渗入则表示有父母、子女、兄弟等血缘关系,如不能则表示没有。袁熙在十多年前便和其弟袁尚一起在辽东被人杀死,埋骨之处不难寻找。草皮早已采用此法,闻言暗叹一声道:“莫提此法,那袁熙和其弟还有数位侍从葬在一处,早已分辨不清。”曹丕说得含糊,实在是不想告诉自己这最信任的近臣,实际上他把曹叡的血都滴过了那几人的骨殖一遍,结果全都渗入。这也太扯了,难不成这些人都是曹叡的父亲?都有亲属关系?他后来又做了几次试验,彻底验证了那谢承所说的乃是胡言乱语。可惜他不能自曝家丑,否则真是要驳斥那谢郎中一番。司马懿本想提及骨殖混乱一处也无妨,只要有一人的固执渗入,便可辨出亲子关系。但他看着曹丕的脸色阴沉,便知道这法子早已试过,肯定是没有得到准确的答案。身为臣子,就是要为天子分忧。司马懿迅速地分析了利弊,也知今日之事,乃是曹丕发发牢骚而已,并不想他多嘴生事,而且诸位公子尚且年幼,曹丕春秋鼎盛,选太子之位也并不急于一时。司马懿如此这般说辞,端的是滴水不漏,曹丕的脸色也和缓了许多。他也只是和司马懿通通气,心中定念也是再观察几年。司马懿说着说着,目光就不由自主地落到了曹丕手中把玩着的玉带钩之上,哪造型古朴的玉带钩玉质柔和细腻,在跳动的烛光下闪烁着令人难以抗拒的光芒。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熟读诗书的司马懿自然很快便想到了这两句,意见动机很坏的事情,放大到无限大的时候,也可以变成正义,而正义永远是胜利者所书写的。所以才会造成“窃钩者诛,窃国者侯”这样两种不同的结果。在今夜之前,司马懿虽然偶尔有不臣之心,但却知道时机并不成熟,强自压下。可是今晚他听闻了一个皇室秘辛,这让他大为动心。储位不稳,这是多么容易动手脚的一个地方。司马懿完全可以想象得出来,如果曹丕的年幼诸子都陆续夭折,仅剩下曹叡一人,那么就算曹丕无论怎么怀疑这孩子的血统,都不能把这原因公开对外说明,只能被迫把帝位传给曹叡。喏,这样对于曹丕来说可能是勉强之举,为了不混淆曹氏血统,他在临终前估计会吩咐亲信之人,不让曹叡生下继承人,最后迫得曹叡只能从其他兄弟处过继儿子来继承大统……司马懿低垂眼帘,把眼中的光芒小心翼翼地掩去了。公元2012年。“司马懿真狠啊……曹丕的好几个幼子都不明情况地夭折,曹叡的儿子一个都没长大,最后还真如他所计划的那样,从宗室过继来的曹芳继承了帝位。”医生依旧COS着兔子玩偶,他已经习惯了那不时垂下来的两只长耳朵,就是有点挡视线。他现在正陪老板挑选着可以够得上级别的帝王古董,其实这也是变相地听老板讲故事。“这么说来,这玉带钩后来应该是落到了司马懿手中吧?”老板把那枚玉带钩从锦盒中拿了出来,一边用软布小心翼翼地擦拭着,一边淡淡地回道:“那司马懿还真没得到这玉带钩。”这玉带钩之上的那几抹血沁,如同真正的鲜血一般,瑰丽得让人触目惊心。“咦?也对,他儿子才牛叉呢!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嘛!”医生恍然大悟,“看起来这玉带钩肯定符合帝王古董的要求,看你说的这段故事,就经手了多少个皇帝啊!汉献帝刘协,魏文帝曹丕,那甄宓得了玉带钩之后,她儿子魏明帝曹叡肯定也曾经碰过……啧啧,真可惜,若是曹操碰过就好了,他死的时候也没过过皇帝瘾啊!”“曹操曾在《让县自明本志令》中言,设使国家无有孤,不知当几人称帝,几人称王。他说自己为了阻止他人称帝称王而戎马一生,又怎么会称帝呢?”老板细细地擦拭完玉带钩,放回了锦盒之中,微微一笑道:“他是枭雄还是英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评价,但那种情况下他还能不称帝,我觉得已经很能表现出来他的态度了。”医生也不由赞同地点了点头,毕竟同时期的其他两个人,刘备和孙权之后都陆续称帝,也许曹操活的时间再长一点也会绷不住称帝,可是历史就是很巧妙的在结果上不会给人们任何想象的余地。所谓盖棺定论,便是如此。不过想到盖棺定论,医生立刻就想起了故事中提到的滴骨认亲,这个可是他的专业领域,立刻就燃了,开始喋喋不休地普及着医学知识。“那曹叡也幸运,幸亏那袁熙是和好几个人合葬在一起的,否则肯定会倒大霉了,以前我和一法医打过几次交道,他说人体的尸体经过长时间的腐烂,最终剩下的就是白骨化的骨骼,表面上腐蚀发酥,别说血液了,就是水滴都能渗入。至于现在电视上演的那些滴血认亲就更扯淡了,实际上将几个没有任何关系的人的血液注入到同一器皿中,不久都会融合在-起,滴血认亲根本没有任何科学依据。”医生说得兴起,一时忍不住朝老板瞄了几眼。他还没放弃抽老板几管血去做做实验呢!不过他一低头看着自己这搞笑的玩偶造型,无奈地叹了口气。不过医生也看得开。他立刻就把这点小郁闷抛到了脑后,旋即想起一事道:“惨了,老板,这玉带钩是不是不能随便碰啊?我怎么看你刚才好像拿起来了?”老板合上锦盒,缓缓道:“是人都有野心的,这玉带钩只是个契机,挑起一个人最大的野心。但如果能控制得好,就不足为奇。当年我替换了那刘协丢掉的和氏璧,心中有愧,才赠了他这枚玉带钩。他当时的野心,就是好好地活下去,而他其间虽然冒过一次险,但最后也得到了善终,也算是求仁得仁。”老板慢慢地回忆着,表情有些恍惚,他也不知道自己当年所做的是对是错。故有野心者不可便借势,有愚质者不可与利器。这句话说得还是很有道理的。“老板.老板.那你的野心是什么?”医生聒噪的追问声打断了老板的追忆,老板捏了捏那双柔软的兔子耳朵,把他塞到了行李中,徽微一笑道:“时间不早了,我们出发去封阵眼吧。”“犯规啊!犯规!不想回答问题也不能用这样的方法啊!”【玉带钩 完】小剧场:老板啊,再八卦下,那曹丕为什么看哪那个何晏不顺眼啊?老板:晋书《语林》上有记载,说晏少时聪慧过人,曹操宠若诸公子……医生:继续往下念啊!晏美姿仪而色白,魏文帝疑其著粉。夏月予热汤饼,既啖,大汗出,随以朱衣自拭,色转皎然……哎哟喂!这曹丕可真好玩,怀疑何晏皮肤白是因为涂了粉,就特意大热天约他喝热汤面,结果那何晏擦完汗后,脸色显得更白了。还衍生了一个成语,叫傅粉何郎,当真是美男子啊!那曹丕果然是嫉妒人家长得比他还帅!还称他为“假子”,喏……“假子”……这不会是古代“伪娘”的意思吧……老板:……第五章 哑舍·定盘珠公元10年,南顿县。刘秀揣着大哥给的零花钱,走在集市上瞎转悠。他现在也算是身怀巨款,按理说看上了什么东西都可以买,但难就难在,他身上的这枚巨款,一般小贩还真不敢收。自从那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后,就下令废除了汉朝通行的五铢钱,改用三种新推出的新朝钱币,大泉,契刀,金错刀。那所铸的大泉,重量只相当于五铢钱的两三倍,却要当五铢钱五十枚用,根本没有商贩肯收。更别说相当于五百铢的契刀和五千铢的金错刀了,谁瞎了眼了才肯收那看起来压根就不划算的新币。可是刘秀的叔父就是萧县令,俸禄都是用这些平民无法接受的新币发放的,刘秀的父亲已逝,他的两位兄长都是由叔父抚养。他大哥刘縯仗义疏财,虽然花销颇多,但父亲留下的遗产还算丰足,这是叔父给他们的日用,自然是故作大方地丢给了小弟,让他自去烦恼了。刘秀把怀里的金错刀拿了出来细看,暗忖其实若不想它的价值,单看这枚钱币,倒是颇为别致。这枚金错刀是由一个铜钱和刀身组成,倒是很像战国时期的刀币与汉朝五铢钱的组合体,质地是青铜铸造。铜钱的上下用错金的工艺,分别用黄金镶嵌阴刻了“一刀”两个字,美轮美奂,刀身上铸有“平五千”三个字,所以在民间又被称为一刀平五千,意思是这样的一枚金错刀,相当于五千铢铜钱。五千铢啊!刘秀狠狠地皱了皱眉毛,这已经相当于一笔巨款了,要知道现在虽然政局不稳,民心动荡,可是一斤肉卖了顶了天也就二十钱,一件布袍也就四五百钱,五千铢在他们这县城都可以买一座差一点的宅子了!可问题是,这么贵的金错刀,他花不出去啊!刘秀把这枚金错刀握在掌心中,欲哭无泪,他已经在这集市上逛了许久了,根本没人肯收他的这枚钱币,即使他想要贱一点兑换都没人搭理他。这也在意料之中,否则他大哥又怎么肯好心地随手给他五千铢让他挥霍,明明摆着就是为难他。王莽篡汉,建立新朝,名不正言不顺,紧接着推行出来的那些新政改革,更是让人膛目结舌,根本无人遵循。发行出来的钱币,更是无人使用,私底下还是用着五铢钱。刘秀这一早上,看到剪轮五铢,昭帝五铢等都有人使用,当然最多的还是汉武帝时期发行的元狩五铢,这种用紫铜制造的紫绀钱最是得人喜欢,使用起来怕要是比正常的五铢钱还要多值上一些。刘秀在集市上胡乱的看着,心里却难免生出了些计较。他的出身算起来,是汉高祖刘邦的九世孙。虽然按照王爵封侯的惯例,到他们这一辈已经没有半分宗室的荣耀,已经无爵可袭。就连叔父也不过是当了一个小小的县令,也凭的是自己的真本事。现在王莽篡汉,他们更是失去了贵族名誉上的身份。可是他大哥却一直自诩为汉朝正统,对新莽政权极端的排斥不满,最近甚至要开始散尽家财,结交才俊有所图谋,颇有些想要做点什么事情的意思。刘秀今年才十六岁,也算是成人了,年少时就去长安游学,见过许多世面。这次回来,他大哥的那点心思,他也看在眼里。他有心劝阻一番,可兄长比他年长十岁,长兄如父,他根本无从开口。心思烦乱地逛着逛着,刘秀发现自己已经到了集市的尽头,地上稀稀落落地有几个摆着的摊,他随意地晃悠了过去,却发现其中一个摊子上竟然摆放着一些器物,看样子都是旧物古董,颇有些看头。刘秀饶有兴趣地蹲下身去,忍不住伸手翻看起来。有些陶具容器,还有些看起来应该是秦朝的通用货币秦半两,几尊青铜爵,一对青玉鸟形配,几卷竹简……刘秀在一堆古董里看到一个胡乱摆放的算盘,忽然想起家里那笔乱账,便想要买个算盘回去好好算一算。别的不说,大哥的挥霍最近实在是有些太过了。刘秀掂了掂这个算盘,觉得这算盘的木料颇有些不起眼。只是在木盘之上一排排纵向弧形的槽内,那些一颗颗的算珠圆润可爱,似乎是用青玉琢磨而成。每一列的第一个珠子和下面四颗珠子的颜色都不同,是白玉制成,以一当五之用。刘秀拨弄了几下,颇觉得手感润滑,越发地喜爱起来。“这珠算几何?”刘秀晃了晃手中的算盘,算盘珠发出叮当碰撞的声音,无比的悦耳。刘秀抬头朝摊主看去,才发觉这摊主居然穿着一袭黑色的衣袍。在周礼之中,黑色是最尊贵正宗的颜色,而秦朝时期也以黑色为尊,汉朝也是注重黑色,官吏们的袍服都是黑色的。刘秀其实知道黑色布料之所以那么贵,就是因为黑色的颜色重,染色必须要经过十多次甚至更繁多的工序才能染成。相反为何平民都穿白衣,也就是因为白衣不用漂染,价格最贱。刘秀这时才发现这一身黑衣的男子非常的年轻,而且一身的书卷气,面目俊秀,让人看到就觉得非常的舒服。应该是家道中落,所以才不得不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卖吧……刘秀心中升起些许同情,更是起了买他的东西帮帮忙的心思。不过他一想到自己仅有的那枚金错刀,就无比的头疼,只好率先说出口道:“在下仅有这一枚金错刀,也不只可用否?”边说着,刘秀边把那枚金错刀拿了出来。那年轻摊主的视线在那枚金错刀上一闪而过,随即勾唇微微一笑道:“这珠算有瑕疵,还是算了吧。”刘秀一挑眉,把手中的算盘翻来覆去地细看,却没有发现任何瑕疵,便当对方是不肯收这金错刀,丢下那枚金错刀就道:“不用找了。”随即拿着那算盘便起身翩然离去。他算计得很清楚,这算盘虽然看起来不错,但最多也就值个百来钱。这枚金错刀虽然比较难花出去,但肯定要比百来钱值当多了。自觉得做了一件好事,刘秀神清气爽,也多少感觉到他大哥为何平日里喜欢疏财仗义,这种感觉确实很不错。而在他的身后,那名摊主无语地看着扔在摊上的金错刀,许久才叹了口气道:“罢了……”刘秀拎个算盘回到春陵,自然遭到了家人的各种嘲笑。并不是因为刘秀用了枚金错刀换了个不起眼的算盘,而是这个算盘根本就是个坏的!刘秀用手拨弄着算盘中间的那列木槽里,那枚一点都动不了的算珠,有点恼羞成怒,谁都知道算盘珠是需要拨动的,可偏偏有一枚根本拨动不了,这算盘可不就是个没人要的吗?刘秀也没法生那摊主的气,因为人家明明已经说了这算盘有瑕疵,是他自己不听,扔下钱就走。刘秀觉得二哥盯着自己的眼神忧心忡忡,估计是怕自己也和大哥一样,做个散尽家财的败家子。刘秀被看得一阵心虚,低着头揣着算盘溜回自己的屋里,他想把那颗卡住的算盘珠抠出来,用磨石磨小一圈,应该就可以用了。那颗珠子是莹白色的,细腻无暇,如凝脂一般润泽,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刘秀觉得这颗珠子要比其他珠子漂亮许多。喏,也许是因为大上一圈的原因吧?刘秀想尽了办法,都没能把那个珠子抠出来,除非要破坏算盘的木槽。刘秀忙得一头汗,非常不理解这个算盘究竟是怎么做出来的,这珠子这么大,居然也能塞进木槽里,根本就不合理。结果他费尽心思,也不过只能让那颗珠子原地转动而已。难道真的要把这算盘拆开?刘秀刚起了这个念头,突然听到屋里响起了一个悦耳的女声,懒洋洋地说道:“我劝你打消那个念头。”刘秀猛然一惊,赶紧回头过去看,发现在他的床上居然半倚着一个白衣丽人,花容月貌,面容如同那精致的水墨画一般,长长的黑发并未束起,而是随意的散落而下,整个人都透着一股慵懒惬意的味道。盯着对方看了半晌,刘秀才想起自己这样实在是太唐突佳人了,连忙站起身来慌忙问道:“你……你是谁?”“我是你手里的那个珠子。”白衣丽人举起袖子,掩着唇打了个哈欠,一双杏眼微眯,凝视着刘秀还拿在手里的算盘,请撇薄唇嘲讽道:“无知稚子,一枚金错刀就把我抢了过来,当真便宜你小子了!”刘秀目瞪口呆,这白衣丽人竟是他手中的算盘珠子不成?刘秀自小也听过许多山野传奇,所以惊奇归惊奇,却并不感到害怕,还饶有兴趣地解释道:“金错刀很值钱的,况且这算盘压根就不能用啊!算起来,还是我吃亏了。”刘秀发现对方说话并没有那些之乎者也,便也顺着他的语气。那白衣丽人闻言柳眉倒竖,冷哼一声道:“无知稚子!此乃范少伯所制算盘,而我的本体便是那定盘珠,金错刀……哼!”白衣丽人杏眼一眯,勾唇算计道:“那金错刀恐怕没两年就会停止发行,喏,大概千百年后,会成为价值连城的收藏品,王莽这款钱币设计的倒是不错,可现在却远远抵不上定盘珠的价值。”范少伯?刘秀一愣,他虽然念书不多,可是范蠡字少伯他还是知晓的。那是春秋时期的传说人物,曾辅佐越王勾践打败吴国春秋称霸,之后洒然离去。相传随后自称陶朱公,三次经商成为巨富,又三次散尽家财,那可是所有商贾的祖师爷。若说这算盘是范蠡的,倒也说得过去。算起来,那范少伯过世离现在也有五百余年,有灵的器物修成灵智形体,可见其珍贵程度。刘秀苦笑着把手中的算盘恭敬地放回桌上,他此时回想起那年轻摊主的表情,已然知晓自己是会错了意。本想开口说送她回可是视线落到那白衣丽人身上,刘秀又忽觉不舍,他抿了抿唇,义正言辞道:“可这算盘已是在下买回来的,商贾之道最重诚信,难不成想要赖账否?”那白衣丽人又恢复了一副没有睡醒的模样,撇了撇嘴道:“罢了,我在哪里睡都是一样的,若不是你这小子想要毁了我的床,我才懒得出来见你呢!”说罢身形便化作一道青烟,飘向桌上的算盘,只见那定盘珠表面光芒一闪,最终归为平静。刘秀瞪着桌上的算盘许久,终是不敢再说什么。刚才发生的一切更像是他产生的幻觉,他就算想要和别人讲,估计也没人会信他。刘秀只能小心翼翼地把这算盘擦拭干净,然后放在书桌的一角,自己触手可及的位置。从那天以后,刘秀便多了一个新的习惯,就是对着那个算盘唠唠叨叨地说一些琐事。他知道自己这样做狠失礼,但他已经无法把那个算盘当成普通的物品看待,他也知道那白衣丽人八成是在睡觉,可他还是迫切的想要再次见到她,还偷偷地给她取了个名字叫珠儿。这一日,刘秀照例对着算盘倾吐苦水,叹息道:“珠儿,我大哥说要变卖祖宅,你说这该如何是好?”刘秀实在是没有其他人可以倾述了,二哥和大哥现在每天吵架,三位姐姐也早已嫁人,而叔父那边终究是隔着一层关系,就算想要劝解,也不会把他这个还未弱冠的少年放在眼里。这座祖宅,充满了他儿时的回忆,刘秀不明白,为什么大哥当真要走到散尽家财的这一步。刘秀自从知道这定盘珠有灵智之后,就没敢在去触碰它,可此时他六神无主,看着那颗闪烁着莹莹白光的算盘珠,终是忍不住伸出手轻触。“无知稚子,旧人不覆,新人不簇,有何为难之处?”那悦耳动听的声音出现的一刹那,刘秀便积极的转身,只见那白衣丽人和上次出现时一样,半倚在床头,单手撑着螓首,白衣包裹之下曼妙的身材显露无遗,令刘秀一阵失神。班上之后才苦笑道:“可这祖宅变卖之后,仆从散尽,我就要下地种田才能养活自己了。”“这也好办,我教你经商之道,包你成为天下巨富!”白衣丽人一说到经商,竟然一反往常昏昏欲睡的模样,杏目圆睁,整个人立刻就表情生动了起来,像是一朵瞬间绽放的昙花,夺人心魄。刘秀怔了证,随即立刻摇了摇头。人言道“士农工商”,商贾在这世态之中,仅仅是比下九流的行业稍微高出那么一点点而已。商人再有钱也不允许穿绫罗绸缎,也不许乘坐华丽的车驾,不能做官,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购置田地,而且必须要向朝廷申报财产,缴纳重税。如果申报不实,被人揭发,所有的财产就要被没收,还要被罚戍边一年。可以说商人是谁都可以捏一把的软柿子,所以刘秀就算再束手无策,脑中升起的念头也只时下地种田,而不是成为商贾之流。看着珠儿无趣地撇了撇嘴,意兴阑珊地掩唇打了个哈欠,刘秀不想她马上和上次那样回到珠子里睡觉,连忙道:“珠儿莫恼,我这不是舍不得把祖宅变卖嘛!大哥未免也太胡闹了。”刘秀带着些许的怨气,长幼有序,当着大哥的面他自然不好多说什么,但私底下他还是不看好他大哥的所作所为。“有何不可?你可知‘舍得’二字何解?”白领丽人根本对自己多出来的一个称呼毫无反应,强撑着惺忪睡眼,微微一笑道:“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也就是说,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舍弃什么。你大哥看得很清楚,他想要得到别人的支持,就必须舍弃自己拥有的财富。互惠互利,这不是很不错的一笔交易吗?”“你……你是说……”刘秀微微愣神,他根本无法把这件事当成一个交易来看待,他大哥明明自诩为孟尝君,门下宾客三千……“你瞧不起商贾,很多人都瞧不起商贾,可是这是上的每一件事,都可以算作交易。”珠儿纤细白皙的手指抹了抹绛唇,笑的眉眼弯弯,“怎么样?跟我学着,做一个完美的商人吧!也许,你会成为最至高无上的存在哦!”刘秀连连摇头,商人卑贱的意识在他的心底根深蒂固,一时无法更改。但他确实念书太差,在长安游学多年,也无法有所进益。当他刚想说什么解释时,却见屋内又只剩下他一人,那珠儿见他毫无兴趣,便连一点点时间都懒得浪费,立刻闪入定盘珠中睡觉去了。轻叹了口气,刘秀把算盘上的灰尘擦拭干净,心想着从明日开始,他大概就要学着如何种田了。自春陵的祖宅卖掉以后,刘秀和两个哥哥搬到了一座看得过去的茅草屋,勉强够他们三人居住。刘秀的大哥刘縯自是没有跟他们住在一起,他找到买他们祖宅的人,把宅子租下来,表面上一切照旧,继续用祖宅招待那些宗族亲戚江湖豪客,而刘秀和他二哥刘仲则栖居在狭小的茅草屋中。二哥刘仲虽然无力阻止刘縯变卖祖宅,但他还是留下了许多宅子里的古董,陆续拿出去变卖。刘秀看到他二哥如此,忽然想到了那日被他强买定盘珠的摊主,和他二哥现在何其相似啊!当真是风水轮流转,世事难料。当然,刘秀是绝对不会出面去卖那些古董的,他多少有些书生意气,可忍受不了在集市上被人品头论足,遭受白眼的待遇。所以他只好乖乖地拿起锄头,没有选择地下地种田。他隐约看得出来,这世道怕是要乱,手里有再多的宅院、钱币、古董也是没有用的,真到艰难的时候,一块上好的玉佩连一口救命的饭都换不到。他这样每日在田间耕种的情况,他大哥是第一个看不过眼的,硬塞给他许多银两,拍着胸膛说钱不够了再来找他要。可刘秀倒真还不缺钱,但平日里如果让他像大哥一样结识豪士,无所事事抨击朝政,他还真没那个闲心。倒是在烈日当中挥舞着锄头流汗,颇让他心静如水,甘之如饴,比拿着晦涩的书本苦读好上许多。刘縯对这样自甘为农的小弟各种看不惯,经常出言讥讽他没出息,但刘秀每当这时,都会傻傻一笑,浑然不当回事。反而是二哥观察了他多日,最终两人深谈了一番,便不再管他。他的珠儿再也没有出现过,刘秀很想见她,很想再听她用那种懒洋洋的腔调说话,可是刘秀也有自己的原则,他既然认定了不能经商,便不会轻易低头。岁月如梭,刘秀一转眼碧昂当了十年的农夫,单薄的身材变得硬朗结实,身长八尺,须眉秀密,苍白的肤色变成了健康的小麦色,手上也有了茧子。本来有些莽撞的性格,在日复一日的劳作中,磨炼的谨慎温和,再加之自小在长安游学,周身有着一股宁静安详的书生气质浑然不似普通的农夫。刘秀中的农田,因为他勤于耕种浇灌,所以庄稼的收成极好,颇有些恒产,他今年已有二十六岁,这样的年纪,在寻常人家,孩子都可以下地种田了。周围的乡邻几乎都给他说过亲事,可他一直没有应允,推说由兄长做主。他大哥刘縯是难得一见,每日神神秘秘的不知所终吗,而二哥刘仲则在县城里开了家店铺,很少管他。为什么不成亲呢?刘秀其实自己也不清楚,在他内心的最深处,还残留着一抹白色的倩影,虽然已经过去了十年,却没有模糊一丝一毫。他实在太傻了。偶尔,刘秀也自嘲。他心里期待的到底是什么,连他自己也没有搞清楚。但他知道,他不想随便遵照媒妁之言娶一个未曾谋面的农家女子。虽然他现在每日下田耕种做农事,可是却打心底里不承认自己就是个普通的农夫。自从三年前起,连连灾荒,飞蝗肆虐,各地纷纷涌起了绿林军,赤眉军,铜马军等数十支起义队伍。战乱四起,民不聊生,这股不安的气氛,渐渐也要感染到春陵附近了。刘秀把田里的麦子收割干净屯入仓库,不禁开始发起愁来。他大哥刘縯蓄养了许多宾客,颇有些名声,这天下大乱,又有许多人慕名而来,因为人数激增,刘縯手里的钱粮也有限,这些江湖豪士们的待遇也就越发的艰难起来。有些人就开始偷偷摸摸地从事打家劫舍那种见不得光的行动,更有甚者居然公然打着刘縯的名义,与官府对抗。那些如蚂蟥一般的衙役们,循着味道来找刘家的麻烦,各种刁难,先不说二哥的那家店铺已经被骚扰致关门,甚至连刘秀这里都不放过,刘秀家里囤积的谷粮,大半被衙役们搜走,如果再这样下去,恐怕最后这点收成都会不保。刘秀忍不住握紧手中的算盘,他已经习惯了把这个算盘随身携带,是不是地摩挲两下那颗定盘珠。“珠儿,你说我该如何是好?”刘秀喃喃自语,话音刚落地他便有些窘迫,他都已经过了及冠之年,怎么还像小时候那样毫无主见?可刘秀这些年中已经习惯了这样毫无回应的结果,自问自答道:“有衙役的插手,这些谷子肯定是没有店铺敢收,只好运到新野去,正好还能投奔二姐夫,避开大哥这边混乱的状况……”刘秀一边说,一边觉得忽然手底下的定盘珠竟然自己转动了一下,心脏猛然巨跳,刘秀屏住呼吸,果然在下一刻听到了那久违的慵懒声音。“咦?终于想通了?不再做农夫了?”刘秀循着声音看过去,只见珠儿正倚着仓库的门,像是刚从睡梦中清醒过来一般,睡眼蒙胧。时间在她的身上仿佛静止了一般,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依旧风姿绰约,白衣皎然,冰肌玉骨。刘秀的心脏忽然间有些钝痛,应该是终于明白了什么,但他来不及细想,便扬起了脸上温文尔雅的笑容,轻笑道:“珠儿,只是暂时不种地了而已,卖掉了谷粮,明年开春还是要继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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