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喜欢到几乎看不见希望的时候,只能靠着一些自己给予自己的暗示,来证明自己还在继续坚持着。我拥有三千多张天空的照片。而我不知道,这些年,封信拥有多少张天空的照片。可是以后,我们拍的天空,会是一样的吧。因为我们,在一起了啊。不知过了多久,我看到他的睫毛轻轻动了动,眼睛睁开来。我抬头看了一下墙上的钟,发现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他的脸色已经没有那么红,呼吸也轻了下来,他把手从被子里伸出来,探着床头。我起身往杯子里加了些开水,端过来给他,他已经坐了起来,披上外衣靠着床头。因为发烧的原因,他的嘴唇有些干,温水溜进去,他的喉结轻轻滚动。我看到他喝了几口,突然停下来了。我还在疑惑,就看到他眼皮也不抬地盯着杯子里的水,叹了口气。“安之,一直被人这么盯着,我也是会有压力的。”我急忙低下头,脑袋里晃了晃,却又勇敢地把头抬起来了。我严肃地对他说:“你要习惯和适应,因为我以后可能会名正言顺地这样一直盯着你。”我们对视了几秒,就在我纸老虎现原形的前一刻,他忽然温柔地绽开了一个笑容,说:“好。”空气里有些异样的暧昧在滋长。我像小狗一样垂下眼皮,视线只及他胸口,用自己都几乎听不见的声音叫他:“封信。”但是他居然听见了。他说:“嗯。”我又叫了一声:“封信……”他说:“嗯。”只是一个单字,听在我的耳里,却为什么那样温柔。你若不曾这样爱过一个人,大抵不会明白那样的微妙。这世间有千万人,但唯有那人,可随时随地,让你幸福惶恐到立时可哭。我觉得我大概也要发烧了。我坐在他的床边的椅子上,这样的距离,并未曾贴身,却已是我笃定多年的奢望。我的眼睛又不受控制地变得酸涩,有泪花开始打转,幸而低着头,他大概未曾得见。我瓮声说:“封信,今年我们一起过圣诞节好不好?”他说好。我又说:“我会送你圣诞礼物,你也偷偷给我准备圣诞礼物好不好?”我真是得寸进尺啊,我真是贪心不足。但是我已经在控制,有那么多汹涌的愿望或是奢望,我想用它们把他淹没,此去经年,千年万年,巴斯光年……我怎么能告诉他,我所有的愿望,都是关于他,只有他。这一次,他没有回答。窗外风声渐大,已经接近午夜。我想起那句歌词:恨不得一夜之间白头,永不分离。这一刻,如梦如幻,我若是灰姑娘,也只想忘记时钟,忘记魔法。刚才的勇气不知道偷跑去了哪里,我的头越垂越低。封信沉默了片刻,像一个世纪那么漫长。他轻声说:“安之,我结过一次婚,但是却没有谈过一场恋爱。”我没有想到他会突然提及这个,这是他第一次提及他的那场婚姻,我猝不及防地震动了一下,抬起头来。他顿了顿,语声里有几分意外的黯然。“我不知道一个进三十岁的男人,还有没有机会再去谈一场单纯的恋爱,我甚至不知道我应该做那些事情,说哪些话。”“应该每天主动打电话吗?要牵着手带你去看电影吗?在下雨的时候提醒你带伞吗?在朋友面前介绍这是和我一起的人吗?在所有的节日和非节日为你准备一个个惊喜吗?”“这些我都会努力去做,但是安之,我很紧张,如果我没有做好,希望你提醒我,我不是一个完美的人,但是你要相信我真的愿意努力。”我震惊地看定他,他并不回避我的目光,墨色的瞳孔如月光下的海,无意掩饰那些细碎的不确定与茫然。他终于不再是那个一脸冷清的封信。他把自己向我打开,而他原本没必要这样做。全世界都知道我爱他,我从九年前爱他一人,爱到如今。就算他视我如尘埃草芥,我也依然爱他。但是,他说他想把我当作珍宝。我突然站起来,在他吃惊的表情里,用尽我全身的力气抱紧他。我抛开了所有的矜持和顾虑。七春曾经说过,我这个人,看起来表面最温和无害,但骨子里其实最为叛逆和固执。她说因为我太清楚自己要什么,因而竟在经年岁月里一丁点也不肯妥协,不肯将错,不肯错过。就如此刻。我抱住他,认后来的世人会如何嘲弄,人他会怎么想我,都是我先抱住他。我不停地说:“这些我来做吧,全部我来做。我会每天给你打电话,我会想尽办法缠住你,我会提醒你所有的节日,不管你有没有回应,我都永远不会生你的气。”我泪流满面,止不住断续:“你只要不拒绝就好了……你只要愿意接受,那就很好很好了。”他没有挣脱,也没有说话,半晌轻轻动了动,大概是想换一下姿势,但我却执意不放。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居然就着这个别扭的姿势迷迷糊糊睡着了。大约是在梦里,依稀听到他的叹息:“安之,别放开我。其实,我比你更害怕,自己会退缩会逃避。”第八章flower?圆圈有多少次长大后,我都曾回头苛责十六岁的自己'不够美丽,不够勇敢,不够优秀。但现在我终于知道,即使是那样的我,也曾被我心爱的少年留意过。[楔子?我若不爱,绝不会嫁]封信是被手机的铃声吵醒的,动了动胳膊,感觉有些 ,才发现自己看着书伏在桌上睡着了。一边拿起手机,一边扫了一眼墙上的钟,发现已是晚上十一点多。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不屈不挠地响着。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起来,声音带着一点病后的微微暗哑。“喂。”“爸爸!圈圈好害怕,呜呜……”电话里传来孩子的稚嫩的哭声,如一盆凉水从头淋下,他顿时清醒,同时心里一颤。姚姚又换了家里的电话。“圈圈,你怎么了?”这个时间了,孩子早该入睡,为什么会给他打来电话。“妈妈……妈妈生气跑出去了,我一个人在家害怕……呜呜……”圈圈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她说话早,虽然才五岁,但表达能力却已经非常出色。“唐婆婆呢?”唐婆婆是近一年来带圈圈的保姆。“唐婆婆这个星期回家了。”“那你等一下,我给你妈妈打电话,给你外公打电话。”“不要不要,我要爸爸来,房子里有鬼,我要出去找爸爸……”孩子嚷嚷着,听声音已经开始摸索着往外走,连带着撞倒了什么东西,哭声又大起来。他到底还是慌了,大声叫她:“好好,我就来,你在沙发上坐着,不要动,哪里也不要去。”发动车子的一瞬,他拨打了姚姚的电话,已关机。那个小小的孩子,自生下来那天起,就注定命运多舛。坚持要生她下来的妈妈姚姚,将她带到人间后,只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就开始对她各种挑剔和躁怒。而她的外公更是看都不愿看她一眼。她名义上的太爷爷在得知真相后也对她心生疏离和怨怒。她的降生,似乎只是证明了自己是个不受欢迎的错误。名字倒是美满,叫圈圈。开始的两年,叫封圈圈。后来他离开,就叫姚圈圈。可是不管是哪个圈圈,似乎都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圆。意识到自己犯下大错,也是从圈圈开始。签下那纸荒唐合约前,他已和姚姚约定好,为避免孩子对他产生感情'影响分离,他婚后虽与她们同住,但独居一室并不参与她们的生活,偶在孩子面前出现,也只介绍说是“叔叔”,想来两岁的孩子'长大后也不会对这段有所记忆。他输在不懂女人的心会变,那时的他,甚至来不及谈一场恋爱。在学校的时候,没有那些经历与爱慕他的女生们周旋,而在封寻死后,很长很长的时间里,他几乎陷入自虐般的自闭。他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着,如果一定要死一个,他希望那是他而不是封寻。直到姚姚找到他,他突然惊觉他的父亲仍然好好的活着,竟然未为封寻领罪。于是他醒了,于是他冲动,于是他交易。一切想得太过简单天真。姚姚怀孕后各种 反应强烈,早期强烈呕吐,不胖反瘦,中期莫名晕倒,快生产前更是严重的抑郁反应,整夜无法入睡,有时尖叫哭泣到天亮。医者父母心,何况是他名义上的妻子,他怎能坐视,于是从一开始的被保姆请过去诊脉开方指点汤水,到后来照顾她变成一种责任和习惯。她终于平安生产。她对他日渐依赖。那时他已经心生警惕,孩子从医院回家,他就立刻搬离了姚姚的住处,住进了医馆。但没过多久,姚姚就开始经常抱着圈圈出现在医馆,有时是孩子病了,有时是她病了。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漂亮高贵的女人是他的妻子,她怀里那个小小的柔软的新生命是他的孩子,他不得不在众目之下接过她,任她欢喜地伸出小手摸他的脸,触过的地方像有电一样,他不只所措。圈圈九个月大时,含含糊糊地指着他叫出人生第一个词语:爸爸。他大惊,私下里追问姚姚为何这般教他,却只得她一脸轻笑。圈圈两岁时,他依合约提出解除婚姻关系。他感觉出她不情愿,但他那时已经感觉到,自己一生一次的任性或许已经酿成大错,他不得不激她,赌她依然骄傲。那一场婚姻里,他声名狼藉,成为众人眼里因为出轨而被妻子扫地出门的渣男。但姚姚一笔一笔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力度之大几乎划破了纸张时,他却仍然如释重负般松了一口气。他不敢看她的表情,亦不敢再多听一句那个已经会走路会唱歌会说话的孩子,在身后哭喊着“爸爸不要走”的声音,几乎是以狼狈的姿势夺路而逃。未曾想,这还远远不是结束。不多时就到了姚姚居住的小区,他停好车上楼,到了熟悉的门口,刚犹豫了一下,却发现大门竟然半掩。任他再冷静,此刻也禁不住魂飞魄散,拉开房门冲进去,大声喊着圈圈的名字,却没有听到任何回应。他一脚踢开虚掩的主卧门,突然愣住。柔和的光晕下,穿着睡衣的姚姚醉眼朦胧地看着他,桌上的红酒和生日蛋糕都已半残。天真可爱的童音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突然响在身后,稚嫩的小手更是用力把他往屋里推,同时焦急地喊着:“唐婆婆把门关起来!把爸爸关起来!”果然是关了起来,他回身'知道那小小的人儿还在门外催着保姆把门锁住,此刻当然可以一拉门把手愤然离去'但他伸出手,终究没忍心。一瞬间就了解了全部。和以前的许多次一样,她利用那孩子对“爸爸”这个身份的本能依恋,给他设下圈套。听到圈圈在外面安心地快乐地叫:“爸爸今天不许走!爸爸今天要陪妈妈过生日!”他的心刺痛,只能沉默。圈圈有什么错'他只是一个五岁的想要爸爸的孩子,以为自己在拯救世界也拯救自己。他一直不出声地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和白天不一样的姚姚,她此刻看上去美丽而软弱,面上犹有未干的泪痕,目光里是对他满满的歉意与哀求。但他只要想到她这样利用圈圈,把原本可以避免的伤害一再扩大,试图把每个人逼到她设定的结局,他就不能原谅她。他们一起犯了一个大错。他想结束,而她却想拉着他一错再错。门外孩子的声音已经消失,应该是心满意足地拉着保姆去睡觉了。小小的童心里,一定觉得爸爸妈妈被她关在一起,明天起来就和好了,爸爸再也不会离开她们,他们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是我的生日”封信的目光逼视下,姚姚终于略为沮丧地垂下头,酒精的作用使她的盔甲松动,她原本就生的美艳,酒红色的丝质睡衣微敞,胸前的曲线起伏,肌肤如雪般刺目,此刻更显诱人。“是圈圈自己出的主意。”她知道她怒什么,试图分辨。“看来姚家以后能出影后。”他挖苦她。“封信,你也没有更好的选择,忘记过去一起生活不好吗?我真的那么糟吗?”她平日里绝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即使圈圈的亲爸爸听说她怀孕后坚决表示不要这个孩子的时候,她也一滴泪都没流,干净地松手。但是,她强硬了太久,偶尔在深夜里对自己有一次后悔,应该也是允许的吧。“我们只是一场生意的合伙人,生意做完了,关系就结束了。”他听着门外确无响动,伸手准备开门。“不要走!”姚姚有些踉跄地扑过来,从身后抱住他。女人柔软温暖的身体紧贴在男人的背后,封信全身僵硬猛地闭了一下眼睛。“封信,我爱上你。”她也闭着眼睛,放任自己的喃喃醉语。“姚小姐,你到底想怎样?”他问她,语气里只有愤怒和冷意。“是真的,封信,是真的。”她知道他不信,带上哭腔,“我爱你,不要走。”他终于怒极,突然猛地一挣,回身将她抱起,几步扔到那张巨大的床上,干净利落地拉起被子将她盖住,双手一压,她立时被锁在被中动弹不得。“现在我要走了,如果你想大喊大叫惊动你的女儿,我不会再管。”他冷冷地说。“封信!”看他真的头也不回,姚姚突然翻身坐起,语声里哭音顿收,瞬间带上一向的霸道狠厉。她的转变之快也令他一怔,脚步一顿。她不再追,只披散着头发,坐在床上忽的冷笑。“你知道吗,我很后悔,为什么要那么骄傲,当年被你激得在约好的时间跟你签下离婚书。我应该永远拖着你,永远不签字……这个世界上,不应该再有一个新的封太太。”这是她第一次说这些话。虽然离婚三年来,她一直百般阻挠他相亲,用尽一切办法让圈圈缠着他。让周围的女人都不敢靠近他,但直接说出这些话,他仍略感吃惊。“你爱的是圈圈的爸爸。”他忍不住提醒她。“你错了。”她冷笑一声,从床头摸起一支烟来点上,刚才还柔情似水的女人,转眼已经变成女王。这才是她的真相。“封信,你错在太不了解女人,更不了解我姚姚。”她朝空中吐出一个烟圈,幽幽地看着他的背影,“我若不爱,绝不会嫁。”22.那些我曾倾尽全力期盼过的未来周一的工作特别紧张,但最近我已经能灵活掌握这边工作的节奏,和同事们的相处配合也日渐融洽熟稔,因此并不感到吃力。整个上午我总在偷看手机,连孙婷都发现了我的异样。她偷偷摸摸发短信给我:“亲妹妹,有情况哦!和我推荐的哪个钻石男勾搭上了?快招认!”自从上次叫我替她在婆婆面前以“相亲”为借口掩护她溜出去和朋友玩成功后,她就一直说我是她上辈子的亲姐妹,私下里总是夸张地喊我“亲妹妹”,并且不遗余力地给我强行推荐了几个她朋友圈里的未婚男士,虽然我一再婉拒,但她却不依不饶地将人家的简历打印成应聘表格般整整齐齐地放到我的包里。我回她:“嘻嘻嘻。不是你的推荐款。”她大惊:“不可能!我查过星相书血型书无字天书,你和他们几个契合指数高达99%!”我滴汗:“那你有没有占卜过,发现这个人虽然不是你推荐的,但也算是你认识的人……”她发来黑煤球的表情:“谁?”我脸红:“封信……”她好久没有再回消息,依稀听到行政办公室里传来一声茶杯落地的声音,还伴着其他人的小声惊叫和抱怨。我看看窗外的天,今天的天气是宜人的冬日晴好,天蓝得如洗过的宝石般明净,几朵悠然的白云自在地漂浮着,边缘处渐渐模糊和透明。我把桌上的植物再偷偷拉近一点,长青绿叶温柔地伸着一个个小巴掌,像调皮的小精灵,帮我遮住自己热热的脸,埋首在电脑前。无法置信,我和封信,在一起了。“在一起”,这三个汉字从 滑过,似乎都能感受到柔软与甜蜜。这曾是我倾尽全力期盼过的未来。我必须让自己相信,这未来,就是现在。十六岁时种下的蒲公英种子'此刻已经变成岁月的金砂,在我们相触的手指间静静飞舞。我依然坚定,也依然惶恐,怕自己笨拙,弄丢了它。现在的我,还是不敢随意拨打他的号码,对他任性撒娇,向每个人大声地肯定地宣布他和我在一起,把这种快要 自己的幸福感,分享给每一个亲人朋友。我鼓起了勇气,尝试着从孙婷开始。有人的电脑发出了微弱的铃声提醒,中午下班时间到。我像兔子一样蹦起来,抱起藏在桌下的保温桶,往电梯间跑。二十分钟以后,我站在风安堂对面。中午的阳光真暖,没有风,路边的大树不畏冬日,依旧华盖遮顶,街上车流如梭,风安堂所处的街虽非主干道,但因地处市中心繁华段,街两边也很是热闹。我想起一个月前,我也曾现在这里,偷偷张望着对面那木红色的木质门廊。那时的心情,依然清晰。[封信,你知道吗,我从早教中心出来,走到这里,一共走了两千四百四十三步。可现在我站在你的门前,却再也不敢前进一步。原来,这就叫咫尺天涯。]现在,我要跨过那一步了。我深吸一口气,快去跑进地下通道。快到对面的时候,从身后跑过来一个像风一样的身影,也许是太急没看清路,她狠狠地撞了一下我的胳膊,飞快地丢下一句对不起,就跑出通道口去了。是一个穿着蓝色高中校服的小姑娘,高高的马尾巴束在头顶,一晃一晃很是青春逼人。漂亮的桃红色波点蝴蝶结发卡明艳可爱,很让人容易想象出如果她转过脸,脸蛋也一定是这样让人喜爱。走出地下通道的时候,阳光的气息再次扑面而来。我现在风安堂门口,犹豫着要不要给封信打个电话。正是中午时分,重病急病老人孩子和外地病人都已经调到上午看完,这是风安堂一向的惯例,剩下的病人也多去附近吃饭,因此大堂内外人皆不多。我听说风安堂外聘了几位德高望重的老中医,但人气最高的仍是最年轻的封信。拿出手机来,号码还没有按下去,来电铃声已经响了起来,正是封信。我的心又可耻地狂跳起来,再这样下去真担心哪天它会突然罢工。我用保温桶抵住自己的胸口,接起电话?:“喂。”“吃饭了吗?”他问。“呃,我……”大概要回答现在正在你门前,但是怎么有点羞于开口。“嗯?”他的声音有些疑惑,突然说,“你等等。”我还在琢磨着他这个“等等”是什么意思,就看到一身白大褂的清雅男子从内堂快步走出,手机还拿着手机,就那么准确的走到了我的面前。“你在这里。”他目光炯炯地看定我,站在台阶上伸手,阳光打在他的侧脸上,我心跳过猛无法直视。大脑又当机。突然一个身影从他身后蹿出来,脆生生的女孩声音:“大叔你干嘛不见我!护士姐姐说你在午休不能进去,果然是在骗人!”竟然是刚才不小心撞了我一下的小姑娘,桃红色波点发卡在阳光下更加明艳,五官也是清秀可爱,表情更是活泼灵动。封信不着痕迹地拿了我怀里的保温桶,另一只手把我牵住。“路明菲你还不回去,待会儿上课又该迟到了!”护士小岑跑了出来,冲那女孩嚷道。“我是来给大叔送蛋糕的,我要看他吃了才走!”叫路明菲的女孩理直气壮。我还没搞清楚状况,封信就已经大步拉着我往里走了。他拉我进的是医生护士们一起用餐的小餐间,虽然我尽力赶来,但还是已经过了餐点,看得出大家都吃的差不多了。“给她装份饭菜。”封信回头对跟过来的小岑说。他总是什么都知道,知道我在门口,知道我还没吃午饭,我讷讷地开口:“粥……”他才发过烧,应该吃些粥。他点一下头,微微一笑,指着我向大家介绍:“程安之,安之若素的那个安之。”反应过来的老医生们哈哈哈调笑起来,小护士也嘻嘻直乐,我不知道怎么打招呼好,恨不得给每个人鞠躬。封信看上去似乎心情不错,自己拿碗盛了白粥在我边上坐下来。路明菲不知道什么时候跟了过来,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在我们对面坐下,恶狠狠地盯着我。“这位大婶,你是大叔的女朋友?”声音虽甜糯,语气却毫不含糊。我拿着筷子吃也不是不吃也不是,偷眼看封信,他正风轻云淡毫无压力地喝粥。我陪上笑脸:“我……好像是吧”真没出息,还是只敢用这样含糊的语气。同时心里在默默泪奔,我们应该也比你只大七八岁,为什么就成了大叔大婶……路明菲从鼻孔里哼出一声:“你们是怎么勾搭上的?你倒追大叔的对不对?”“是……相亲吧……”不知道是不是应该从这里算起呢?我声如蚊蚋,没底气,还是没底气。封信突然抬眼,嘴角微扬地看着路明菲,又看看我,再对她开口道:“这个姐姐是你前辈,比你低一年级就开始追我。”小护士们哇地尖叫起来,大概是很少看到封信有这么八卦调侃的一面,大家的胆子顿时大起来,小岑更是戳着路明菲的脑袋笑:“早说了你不会有机会的!要是封医生是随便能追着的,还轮得到你,我们早下手了!”我不知道封信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只能低头猛吃饭,反正他说什么就是什么。路明菲看到封信终于搭理她了,顿时显得很高兴,扬着脸问:“她那时候对你做了什么?”“她……”封信认真思考了一下,勺子在碗里划了一个圈,“她在学校里任何一个能找着我的地方偷偷盯着我,然后把我画成漫画。”我一口白饭差点卡在喉咙里,眼泪都差点给逼出来,可怜大家都被封信吸引,完全没人在意我的反应。“别人都送我很漂亮的礼物,她把一直丑的要命的恐龙扔给我。”这个他也知道!我恨不得把脸埋到饭碗里。“我毕业的时候跑来送我明信片,要我记住她的名字……”他突然顿了一下,笑了笑,“不说了。”其实他每说一句,大家都发出高低起伏各种“啊啊啊”的尖叫,已经“啊”成了一片交响乐,外面不知情的病人一定以为这屋里的医生护士都疯了。路明菲不服气地大叫:“我还以为她做了什么!大婶你好土!是不是还为了追上大叔好好学习来着!”我中枪!:“是……”路明菲飞快地打开自己一直捧着的心形盒子,露出里面漂亮的烘焙蛋糕:“大叔!我不放弃!自从那天我胃疼被送来这里,你给我看病以后,我就对你一见钟情了!我会追上你的!你看,我已经会做蛋糕了,她还只会煮这么土气的粥!”我默默在内心惊叹了一下她的烘焙手艺,也惊叹她的勇气。封信递了杯水给我,满眼同情。“是啊,她一直很土很呆,到现在都还是站在门口不敢直接进来。”他叹气,语声温和,却似带着笑意,“但是当我知道她已经这样追着我第九年的时候,我就觉得她很厉害了。”路明菲愣了一下,还是倔强:“我也可以追你九年!”封信的笑意更明显,他笑的时候比冬日里最温暖的阳光更加轻盈绚烂,一瞬间就能铺满整个房间,冲进我的心底最深处,扫光所有的不安阴暗。“去上课吧。”那一天,我在路明菲的身上,仿佛看到了孤勇而倔强地站在时光彼端的自己。小小的姑娘,站在爱情的最初口,燃尽孤勇。那么青涩,那么跌撞,那么茫然,那么假装无所畏惧。那时的我,只能幻想着明天的颜色,幻想着能够与我所爱的少年接近一点,再接近一点点。其实,胆小如我,根本不曾认真地奢望过未来。有多少次长大后,我都曾回头苛责十六岁的自己,不够美丽,不够勇敢,不够优秀。但现在我终于知道,即使是那样的我,也曾被我心爱的少年留意过。我那些小小的心思与动作,原来全落在他的眼里,多年以后,依然清晰。一点一点,串成我们的故事里,最初开始的片段。23.你给不起,就不能要“什么?你说好的圣诞约会泡汤了?”七春从她的笔记本电脑后面探出头来,大喊大叫。我没回答,开始翻动我的工作资料,脑袋里飞速转动盘算起来。“有阴谋!”七春丢下手里的工作,跳过来像只毛茸茸的大狗一样假装在我身边嗅来嗅去。“瞒不过你。”我开始打电话,“我要请两天假去一下北京。”两天前封信代替爷爷去了北京,参加一个学术会议,本来说好今天回来,但却临时有了其他重要出诊任务,得圣诞节以后才能回来了。七春啧啧啧地羞辱我:“你这个样子,就和十六岁 期的小姑娘似的,还旷课去约会呢!”我甩开她跑到阳台去说电话,依稀还听到她在乖腔怪调的唱歌。直到坐上了去北京的航班,我的心还在怦怦直跳。从做了这个大胆的决定开始,我就一直处在一种紧张又兴奋的状态中,果然和七春形容的一样,像十六岁 期的小姑娘。我从远方赶来,赴你圣诞之约。我要在圣诞节赶到封信的身边。我想和他一起过圣诞节。我幻想了好久,终于可以看着他的眼睛,对他微笑,亲手送他礼物,对他说圣诞快乐。像许多年前想做却没敢做的那样。飞机降落的时候是下午四点,我走出机场。那一天北京的天空灰蒙蒙的,不似来处晴朗,厚重的灰色云层安静的堆在头顶,气温很低,等车的时候不少人都在微微搓手跺脚,也许快要下雪了。我拿出相机对着天空按下快门。在酒店安顿好,又休息了一会儿,再拨打封信的电话,确没想到,电话里竟意外传来无法接通的声音。他不是那种会我忘记充电导致电话不通的人,他一向敏锐而细致。我有些莫名的不安。一次又一次的拨着那个号码,却始终无法接通。窗外的天已经渐渐黑了,华丽的街灯在圣诞夜全部点亮,成群的情侣在我面前晃过,风大了起来,但却无法阻挡节日的热情。我有些茫然地在长安街上走着,封信的电话已经改为关机。我裹紧自己的大衣,走到街边买了一瓶矿泉水,冰凉的水顺着喉咙流进身体,刺激得我吸了吸鼻子。也许这样看上去,会比较像因为冷而有点不安。我有点害怕承认是因为找不到那个人而不安,我想要自己的内心安全而温暖,这样才能理直气壮地站在他的身边,成为他满满的正能量。其实这个城市,我曾经来过一次。那一次和这一次,都是为了他。进入高二以后,封信消失在我的世界。那时,我并不知道他也从其他人的消息网里消失了,我天真地以为只有我得不到他的去向。听说只有北京和香港那两所著名大学是他的选择,我唯有埋下头拼了命地读书。那两年,我念书念到头发蓬乱双目无神人如鬼魅,但终于在高考填志愿前,勉强得到一个令师长父母都无比满意的结果。但我迟迟无法决定我要考去哪里。我怕找不到他,我怕再也不能遇见他。于是我做了一件差点让父母发疯的事,我在填志愿的前一月,拿出我的零用钱积蓄,买了一张去北京的车票,上了车后才借邻座手机给家人发了一通短信。我说,我要去北京几天。那以前,我甚至没有离开过我居住的这个小小城市,连搭乘不同区域的公交车,都时常会迷路。那时,十八岁的我亦曾茫然地站在这个城市最古老又最繁华的街头,我拼命地忍住眼泪,坚持着因为可笑甚至不敢言说的那个梦。我最终找到了那所连名字都闪着光亮的大学。我用了三天的时间,问遍了每一个系的人。但是,他不在这里。我永远不能忘记自己在昏暗的小旅店的卫生间里,对着模糊老旧的镜子一次次地微笑,告诉自己,程安之,他不在这里,他一定去了香港,你没有弄丢他,你一定还会遇见他。当我第六天终于从返程火车上疲惫地走下来时,满眼血丝的爸爸在出站口一把揪住我一顿暴打。那是我长那么大第一次在公开场合挨打。我被打得打了一场高烧,绵绵不愈,差点耽误高考。时至今日,父母仍不知道我那一次的离家是为了什么。就像我后来考去香港,他们也一面心存骄傲一面深感疑惑。我在街上走来走去,走到 僵硬酸痛。最后我走回封信下榻的酒店,坐在大厅的沙发上开始发呆。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前生其实是龟类生物,什么事情都做的不够漂亮,但胜在有耐性。一筹莫展的时候,我还可以自我催眠进入龟息状态——我不知不觉竟然靠在大厅的沙发上睡着了。恍惚间手机突然剧烈振动起来'我一看,竟然是七春。她排山倒海的气势从电话那端直扑过来,我在千里之外都仿佛感觉到溅上了她的唾沫星子:“程安之!你和封信是不是两个智障啊!”我被她吓得我飞魄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她还在那端惨叫:“老娘听到门铃响,跑去开门,门口竟然堆满我最怕的玫!瑰!花!他为什么不干脆在窗外架个直升机然后我一拉开窗帘他就阴森森地出现啊!索性把我吓死早死早投胎啊!你们两个是弱智儿童对不对!你偷偷跑去北京他偷跑回C城,一把年纪了玩你妹的惊喜啊啊啊啊……”她自从高中那次被野狗同学的玫瑰花羞辱以后,就视此花为猛兽,见之失控。重点是,封信偷跑回C城,他在我房间门口……我现在只剩一个念头,是不是应该在酒店大厅华丽的柱子上撞死。七春的惨叫声突然飘远了,电话那段,换成了一个熟悉的温润明朗的声音,带着自嘲般的叹息:“安之……”“封信……”我撞我装我好想撞,声音瞬间哽咽了。“对不起,惊喜变成了惊吓。”他叹气,“何欢跟我保证说这招很帅,但是我怎么做下来这么傻。”想象着一身清傲的他站在我的出租房门口被七春劈头盖脸一顿臭骂的样子,我真是又觉得好笑又难过。“说好圣诞节一起过的。”他在七春的排山倒海功里依然语声温柔,处变不惊,但听得出遗憾。“没关系。”我鼻子酸酸的,“你快回去吧,一会儿我给你打电话。”那天晚上的北京,近午夜时分真的下起了小雪,拉开窗帘,在城市的霓虹幻影里,看到细密的雪花飞舞,更远处隐没在黑暗里,但我并不害怕,也不孤独。我和封信打了近四个小时的电话。“我中午上飞机前感觉到要下雪的样子,现在呢?”“已经开始下雪了。”“圣诞节的雪,C城看不到,这边的月亮挺亮。”“那你吃晚饭没有?”“我正想问你这句。”这是我们认识以来,聊得最久的一次,笨拙的心意变成了傻傻的错过,却意外拉近了我们的距离。我发现他其实很会聊天,只要他愿意开口,基本不会冷场,他还很会引导话题,轻描淡写的一句,就能让我接上好久,不经意间,就把我这八年开走过的路遇过的人做过的事,都交到了他的面前。我唯独隐瞒了一件事,关于彦一对我的告白。不是不愿意说,是不知道该怎么去说,也不知道说出来有什么意义。很奇怪,我一直那么笃定,无论封信在哪里,我总有一天能再遇见他;而彦一,明明他就在那里,我一回头就能抓住,我却从来不曾怀疑,我们今生再也不会见面。这大概就是爱情里的真相,从来没有可不可以,只有爱不爱。妈妈很小的时候给我和若素念童话,就讲过这个道理:贪心的人从来不会得到好的下场,你给不起,就不能要。平安夜的钟声响起的时候,我抱着手机,对电话那头的人说:“封信,圣诞快乐。”他温柔地回答:“圣诞快乐。”我已得到今生最想要的糖果,不能再奢求更多。那一夜,一直在聊我的事,我什么也没有问起他。关于他的这些年,他的爸爸,他的妹妹,他的第一次婚姻,他的孩子,他的未来。有些片段已经从何欢那里得知,但有些真相只埋存在封信自己的心里。如果他不愿开启,我就不去触碰。我只想要接下去的所有日子,紧紧地拉住他的手,和他一起走在温暖的阳光下,我们可以一起去超市选最新鲜的蔬菜,去小区的广场上喂鸽子;如果他愿意,我们就再生一个他的孩子,然后一起陪着他慢慢长大。我不是小女超人,我无法拯救世界,我的愿望只是好好去爱一个人,就一个人,然后自私地用尽权利地守护他一个人的温暖快乐。24.那个小小的姑娘,是怎样血溅当场早晨七点,飞机穿过仙女面纱般的朝霞,披着北国沁凉的雪气,降落在C城还未苏醒的机场。开始的电话长聊,到半夜赶赴机场,我几乎一夜未睡。原来刚工作时有重要项目要加班赶策划的时候,也曾熬过通宵,原本不觉得什么,到是在飞机上迷糊了一会儿,反而加重了疲累感。我没有告诉封信我会乘这样早的一班飞机回来,如果他知道,大概不会允许。电话里他温和而晴朗的声音仿佛还贴在耳边,每一个句子,都带着令我痴迷的小小悸动, 我的脸颊,有一种梦幻般的不真实。我不知道他会不会因为这个夜晚的长聊,而多喜欢我一点,但是我知道,我这样地想念他、想看到他,急切不止一点点。我出了机场,打车直奔他家,在出租车上照了一下镜子,还好脸色不算太差。到了封信的小区,八点刚过。已经有三三两两的车和人开始进出,有在小湖边打着太极拳的老人,和提着早餐袋匆匆赶回家的妇女。门口的保安管理挺严,我看在登记本上写封信的名字,友好地朝我笑一笑。我还没走到他家门口,迎面撞上了仙人一样捋着白须大踏步走过来的封老爷子。我红着脸站定,向他鞠躬,叫“封爷爷”,想起上次何老师和封老爷子为了我叫他什么而起的争执,暗暗念道何老师对不住了称呼这事有点乱咱们以后再研究。封老爷子眼神不错,立时认出了我,瞬间眉开眼笑。“小程啊!怎么一直没来了啊,这是嫌弃我老头儿宝贝少呢?”虽然是调侃,但我也如临大敌各种赔小心:“封爷爷,我挺想来看您的……”老爷子一拍脑袋明白了:“嘿,是那小子的错……下次要封信带你来家吃饭,咱爷俩再接着聊。”嘴里又哼了一声什么,突然表情就愁了,我看着挺有趣,封老爷子须发皆白,脸上皱纹却少,表情丰富的时候,颇像个老顽童。我打量着问:“封爷爷,那,封信他……”老爷子直接把话截了过去:“封信一早就跑出去了,这会儿还没回来,我家那只老狗昨天晚上出去玩,平时天气好会自己出去自己回的,都六七年了习惯了,睡觉前我锁的院门,本来以为它早进了狗屋了,谁知早上封信去牵它跑步才发现它这一夜根本没回来。唉,老了,锁门前我明明看了一眼,还以为狗回来了,趴那儿睡了。”想想又吹胡子瞪眼的生闷气,“狗东西。”我一边安慰他,一边回忆上次看到的金毛犬郭靖。记起何欢曾经提过,封信离开学校后,一度变得消沉孤僻自闭,原来的朋友都断了联系,新的朋友圈也无从建立,,这些年除了何欢与他还算有几分亲近,剩下的朋友大概就是被人家弃在他门口他收留了的金毛犬郭靖了。我仔细回忆了一下郭靖的特征,记得上次我和它相处甚欢, 它的时候曾发现它的右耳略大左耳略小,毛色也比普通的金毛更深。狗走失后的二十四小时是最宝贵的巡回时间,我顾不得回家,告别了自责的封老爷子,向门口的保安打听了一下附近的小区,也跑出去寻找。附近的小区并不多,旁边就是政府重金开发的护城河风光带,不远处还有一条高速公路穿过,如果郭靖不小心上了高速被人带走,那就比较糟糕了。我一路问过去,连走了几站路,都没有问到有用的线索,不由得有些心急,琢磨着是不是应该上高速往收费站走过去问问。这么想着,就准备过马路,走到斑马线一半,突然觉得脑袋一阵眩晕,眼前猛地一阵黑雾袭来,我一下子蹲在了地上。没等我反应过来,就听到刺耳的刹车声。过了几秒,眼前渐渐恢复了视线,我才发现自己蹲在正人行道的中央,两边有两辆看似急刹停下的小车,有一辆车头离我的身体只距半尺。我吓得手脚冰凉,在司机同样面色苍白的怒斥里,脚步发软地退回路边。还未站稳,就感觉一个人像一阵强劲的冷风般,不知从哪里冲出来,蓦然拦在我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