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告别天堂》作者:笛安

第一章 回到最初的地方天杨(1)我叫宋天杨,出生在一九七九年一个五月的傍晚。那是槐花盛开的季节,一屋子的甜香。奶奶听着我元气十足的哭声,愉快地想:女孩子属羊,怕是不大好吧。生产过程是顺利的。那疼痛足够让我妈妈这个苍白而敏感的女人记住生育的艰辛,又没留下恐惧的印象。夕阳偏偏就在这个时候很安详地进来,我想那个场景没准就和《乱世佳人》里媚兰生产的镜头差不多。妇产科主任——我的奶奶,在夕阳下眯着眼睛看我像条红色小昆虫一样蠕动,直到她听见那个刚毕业没多久的小护士的惊呼,还有手术器械慌乱地掉在盘里的声音。血从我妈妈那个苍白而敏感的女人的身体里喷涌而出,像日出一样生机勃勃。这场景于是由《乱世佳人》变成了《急诊室的故事》。于是,我妈妈死了。后来父亲就离开家,参加了援非医疗队。经年累月地游荡在那块遥远又苦难的大陆上。什么病都看,甚至给女人接生,还给一个中非还是西非的很著名的游击队首领取出了肚子里的弹片。这些都是爷爷跟我说的。我从小跟爷爷奶奶一起住,爷爷每年会从新华书店抱回新版的非洲地图,告诉我爸爸现在在哪个国家。都是些很有意思的地名:马里、索马里(我总是把它们俩搞混)、刚果、布基纳法索、坦桑尼亚……当然还有刚果河、东非大裂谷、撒哈拉沙漠。奶奶有时候会在爷爷抱着我看地图的时候叹一口气,“他这是怨我呢,怨我把我儿媳妇的命给弄丢了。”还好奶奶不是一个像祥林嫂一样没完没了的女人,奶奶永远端庄而安静,白发梳得整整齐齐,每到换季的时候都买回来一块新衣料。我就是在儿童医院里长大的。我家的楼离住院部只有一墙之隔。我喜欢看人家晒中药,药草铺在石板地上,散发着一种香味。我也喜欢病房里消毒水的气味,很清澈很凛冽。于是我就站在住院部的大门口,面朝着晒中药的空地,这样我就可以闻到喜欢的两种味了。直到爷爷从里面走出来,带我回家。我们家的人都是医生,爷爷、奶奶、爸爸——妈妈死的时候是医学院的研究生,一个单调的家庭。所以我小时候最讨厌人家问我:“天杨长大以后想干什么呀?也当医生吧。”我恶狠狠地说我才不。我倒是没说错,我没当医生,我当了护士。而且就在这间儿童医院,成了爷爷的同事。现实令人沮丧,不过我们都该知足。没错,知足。这是我每天走在那条熟悉到烂熟的路上去上班时告诉自己的话。下三层楼梯,推开单元门,右转,再走四百米就到了。小时候我曾经无数次地在这条四百米的路上想方设法地拖延时间,以便在进家前吃完手里的雪糕——那是被奶奶禁止的“脏东西”。初二时我在这条路上的一个相对僻静的拐角里第一次接吻,现在我睡眼惺忪地走在这条路上,往事扑面而来。实在不是我滥情,而是我二十五年的生命里,有二十一年天天都要经过它。要不是因为我在另一个地方念过大学,恐怕这条路就会像我的一条胳膊或腿一样理所当然,这绝不是什么有趣的事——因为我很容易就会失去对另一种生活的想象力,甚至忘记了还有其他的生活。我大学是在上海念的。那时我像所有十八岁的、虚荣且天真的女孩一样爱上了那里的繁华。是医学院,护理系。实习时第一次穿上护士服就引来一片惊呼,那是互联网开始蓬勃的时候,因此我拥有了一个网名:“魔鬼身材的白衣天使”。要毕业了,天使也得蓬头垢面地准备绝无胜算的考研,一脸谄笑地准备注定碰壁的求职,目光凄楚地准备理所当然的失恋。我很幸运地把这三种滋味一一品尝。身心疲惫的时候,奶奶打来电话说:“回家吧。”于是我知道,除了家,没有多少地方能心甘情愿地接纳我——不管我自认为自己有多了不起。要知足。我告诉自己。白衣天使不是谁都能做的。在这个糟糕的城市里——空气永远污浊,天空永远沉闷,冬季永远荒凉,春季永远漫天黄沙,一个生病的人在这样一个地方遇上你,魔鬼身材的白衣天使,笑容灿烂(我是说如果我心情好的话),你极有可能成为他或她记忆中的奇迹——如果他或她心里还残存一点梦想。所以,我对自己说,你过得不错。想想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山人海,想想因为自己和爱人都下岗了才来我们家做钟点工的刘阿姨,尤其是,想想你每天面对的那些孩子们。终于说到我的工作了。我照料一些患白血病的孩子们。一些浪漫或自以为浪漫的人会说:“见证那么多的生离死别——这工作有些类似神父牧师什么的——不过好像不适合神经纤细的人吧。”我告诉你,这揣测善意得有点伪善。我也曾经这样揣测过,第一天上班的时候,我对着镜子左照右照,自认为比《珍珠港》的女主角还要正点。“从现在起,”我对自己说,“你就是命运送给那些受尽苦难的孩子们的,唯一的善意。”但我很快就明白了自己的矫情。当你一天已经工作了十五小时,你听见危重病房里爆发出一阵呼天抢地的号啕,凭你神经再纤细也会重重地皱一下眉,心里想:“靠。”——因为这意味着你的下班时间又有可能推迟。没错,又一个还没绽放就凋落的小家伙。可是你累了,你的身体和大脑都在卑微地要求一个热水澡和一场睡眠。我们,这群被称为“白衣天使”的人们,对生命的敏感和尊重——因为见得太多所以麻木——比一般人要低上起码五个百分点。天杨(2)病房里的空气二十年来都是一样的味道和质感。刚才在二楼的时候我碰上早已退休的老院长。很多年前他是爷爷奶奶的大学同学。他惊喜地说:“哎呀你已经长成大姑娘了,你就在这儿上班?好好好。”我怀疑他是否真的知道我是谁——他三年前就患上了老年痴呆症。果然他说:“你妈的身体现在还好吧?告诉她要锻炼。”我笑容可掬地说我一定转告。然后看见杨佩站在楼梯口冲我挤眉弄眼。“你大小姐还真有爱心,”她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取笑我,“跟那么个老糊涂聊得津津有味,够闲的。我可快累死了。你知道吗?昨天晚上那个皮皮发病危通知了,折腾了一夜。我骨头架子都散了。”“病危?”我说,“昨天我看着还好好的。怎么样了?”“没死。”她把化妆盒放进坤包里,“救过来了,人都醒了,不过我看他妈是快疯了。”她拍拍我的肩膀,“宝贝儿我走了,回头小郑来了你让她把堡狮龙的优惠卡还我。”她走了以后的这间休息室还真是安静。我从柜子里拿出我的白衣。它曾经是雪白的,现在已经变成了象牙白。不知不觉间,我穿了三年。我照例把该给的药送到每一床。那些父母往往像孩子一样冲我脆弱地一笑,倒是躺在床上的那些孩子,才七八岁甚至更小眼神就已漠然到一种境界。我走到皮皮跟前,他在输液,闭着眼睛。他妈妈,那个说是三十岁看上去足有五十的农村女人拘谨地跟我打招呼。“皮皮,”她说,“叫阿姨呀。”“别,”我打断了她,“让孩子睡吧。”“他不睡,”她有些紧张地笑笑,“刚才他还说他不瞌睡呢。”这时候皮皮睁开了眼睛,他是个眉清目秀的小男孩。“阿姨好。”他说。“皮皮,”我俯下身子,“今天天气特别好,阿姨帮你拉开窗帘吧。”——我跟孩子们说话的语气一向被杨佩批判为“矫揉造作”。他轻轻地笑了笑,“不用。太阳晃眼呢。”然后又闭上了眼睛。我走出去,现在我要到楼梯对面的另一间病房。皮皮他们那间是给十岁以下的孩子的,我现在要去的这间住着十到十四岁的孩子们。我比较喜欢来这一间,因为这儿住了两个活宝:龙威和袁亮亮,都是十三岁,一对相逢恨晚的难兄难弟。常常交流黄色笑话,也常常互相嘲讽对方做骨髓穿刺的时候表现得像个娘们儿。“美女你好。”他们每天都这样跟我打招呼。“美女,”龙威指指袁亮亮,“他刚才居然说你长得像舒淇,我十分气愤,怎么能拿你跟拍三级片的相提并论呢。打他!”“小点声。”我笑着,“省得陈大夫听见了又骂你们。”“已经骂过了。”龙威说,“你来之前就骂了。也不知道今天怎么了,大清早的。”“准是昨天晚上跟他老婆不和谐。”袁亮亮坏笑。陈大夫就在这时无声无息地出现在病房门口,非常戏剧性。“小宋,”他说,“叶主任叫你。”我出来的时候他跟我说:“我真不明白这两个孩子,哪点儿像得癌症的?”这有什么奇怪的。我在心里说,日子再艰难,人也找得到快乐。这跟勇敢和乐观什么的不搭界,这是本能。我倒是真希望他们俩能在这住久一点,这样工作就没那么辛苦——每一天都是千篇一律的,一样的步骤,一样的程序,一样地从早忙到晚,说不定再过两年,连说话用的词都懒得换了。日子倒是好打发,很快,已是晚上十点。这个星期是杨佩的夜班,不过她大小姐迟到是家常便饭。我先去看了看皮皮,他睡得很好,不止他,整整一病房的孩子都已经睡着了,他们睡着的脸庞没有白天那么早熟。我再转到隔壁的加护病房,去给那个叫方圆的小姑娘量体温。她是个敏感的孩子。当然,这里的孩子都很敏感,但她更甚。漆黑的眼睛,懂事地看着你,才八岁就有了种妩媚的表情。陈医生断定她最多还剩三个月,我信。她眼睛闭着,睫毛却一扇一扇的,她妈妈,那个清秀瘦弱的小学老师站起来。“您坐下。”我说,“不累吧?”“不累。”她笑笑。“要是累您就在这张床上躺会儿。”我指指另外那张暂时没病人的空床。“我知道。”她又笑笑。我离开带上门的时候她摊开膝盖上的童话书,几乎是小心翼翼地问她的女儿:“还听吗?”现在我终于要去龙威和袁亮亮他们那儿了,这令人轻松愉快。果然,偌大一个病房,一些陪床的父母都在打盹了,就剩他俩还醒着。龙威居然把他的语文练习册摆在膝头,一本正经地用功。“从良了?”我压低了声音逗他。他没理我,倒是袁亮亮一如既往地接茬儿,“这叫故作‘与病魔斗争’状。”“《滕王阁序》,”龙威自言自语,“谁写的?”“王勃。”我说。“哪个‘勃’?”他问。“勃起的勃。”袁亮亮说。“睡吧。”我说,“别太累了。”“就是,”袁亮亮接口,“人都快死了还管什么《滕王阁序》。”“操,你他妈的给老子闭嘴。”龙威瞪起眼睛。“小点声,”我说,“赶紧睡。等会儿杨佩来了可就没我这么客气了。”“真是的,”龙威嬉皮笑脸,“要是每天都是你值夜班该多好。”“每天,”我把他的书放到床头柜上,“那还不得折腾死了。”“说,”袁亮亮换了一个严肃的表情,“谁‘折腾’你了?是不是陈大夫?我早就看出来他对你图谋不轨。”“你——”我本来想说“你去死吧”——那是我的口头禅,不过咽了回去。天杨(3)杨佩的高跟鞋终于清脆而空旷地敲击着走廊。我走出去,看见她神采飞扬地把外套扔到休息室的桌上,“你信吗?”她说,“我从早上一直睡到刚才,真过瘾。不过这样一来就没时间跟我们小杜疯狂一把了。”她做了个鬼脸,这时候有人按铃。“真烦。”她这样说。我呆呆地坐在桌前,觉得大脑已经满得没有一丝缝隙。桌上那堆凌乱的邮件里有封航空信,不用说是父亲写给我的。不过我现在懒得拆开。其实我对父亲的印象实在说不上深刻。他一年只回来一两次,皮肤晒得黑黑的,明亮的眼睛里全是异乡人的神情。小时候他总是把我高高地举起来,说:“让爸爸看看天杨又变漂亮了没有。”吊灯就悬在我的头顶上,我在他漆黑的瞳仁里看见了有点胆怯的自己。父亲在非洲一待就是十年。我十二岁那年,他因为多年来在非洲的出色工作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一个什么奖学金赴法国深造,几年后就留在那里,不过每年仍然会把至少三分之一的时间耗在非洲。这之间他结过婚,又离了,我有一个从未谋面,今年才五岁的小弟弟,不大会讲中文的混血宝宝——就是这场婚姻的纪念。我把那封信放到包里,站起来。把白衣扔进柜子。腿脚酸疼,真恨不得把鞋脱下来丢进垃圾筒。走廊上的日光灯永远给我一种超现实的感觉。我喜欢这寂静。慢慢地走,踩着自己的脚步声。从童年起,夜晚医院里安静的走廊就让我心生敬畏。不止走廊,医院里的很多场所都让人觉得不像是人间。比方说爷爷的办公室,那是我小时候最喜欢去的地方之一。爷爷是放射科的主任,给人的身体内部拍照片。他站在一个硕大无比的镜头后面,对病人说“不要动”或者“深呼吸”之类的话,只是从不说“笑一笑”。他把X光片抖一抖,夹到灯板上。X光片抖动的声音很好听,脆脆的,很凛冽,可是不狰狞。“这是心脏。”他指指一团白得发蓝的东西,戳戳我的小胸口。“是蓝的?”我问。“是红的。”爷爷说。我经常在下班的路上胡思乱想,这是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刻。其妙处相当于学生时代星期五的傍晚。感觉好日子刚刚开始,有大把的清闲可以挥霍。我看见了周雷。那一瞬间就像梦一样。但的确是他。尽管我还不清楚他怎么会突然出现在这儿。他站在走廊的尽头,有点羞涩地冲我一笑。还是和上次见面时一样:笨笨的登山鞋,硕大的双肩包。“嗨——”我将信将疑,“怎么是你。”“我刚下火车,”他答非所问,“就到你家去,可是没人,所以我来这等你。”“我爷爷奶奶到厦门旅游去了。可是你——怎么说回来就回来了?也不打个电话。”“太突然,”他笑笑,“我被老板炒了。也巧,身上的钱刚好够买一张火车票。”“那你爸妈——”“就是不想见我爸妈才直接来找你的。要是老头子知道我又丢了工作,不揍我才怪。怎么样?收留你虎落平阳的老同学两天行吗?你知道刚才我敲不开你家门的时候有多绝望呀……”我终于有了真实感。“饿了吧?”我问他,“火车上的东西又贵,你肯定吃不饱。”“真了解我。”他作感动状。我不仅知道他没吃饱,我还知道他不打电话的原因:躲不过是手机因为欠费被停了。认识他二十年,这点默契总是有的。走廊里空荡荡的梦幻感因着他的出现而荡然无存。我回到了现实中,腿依然酸疼,但很高兴,三年没见这个家伙了。生活总算有一点点新意,暂时不用想明天还要上班这回事。那时我还不知道,他的这次从天而降,给我的生活带来的变化,用“翻天覆地”来形容,不算过分。周雷(1)[周雷]我站在这个空无一人的地方,一眼就看见了你,天杨。你慢吞吞地走着,看上去无精打采。你的头发是烫过离子烫的,我看得出来。可是因为时间长了,新长出来的那一截不太听话,打着弯散在你的肩头。你绿色连衣裙的下摆有一点皱,你的黑色呢大衣上第二个扣子不见了。可是这些都没有关系,天杨,你还是那么漂亮。我得从头想,我究竟是怎么站到这里来的。三天前的这个时候,我还和同事坐在酒吧里很装蛋地点德国黑啤,听他们小声地用四川话划拳。我每个月的薪水就是这么花光的。成都是个享乐的城市,本来很适合我。那我为什么把好好的差事弄丢了?就是因为卫经理说我是饭桶吗?那个老女人对谁都这样,若是平时我还能说上两句俏皮话把她逗笑,我相信她在骂我的同时也在等着我这么做。可是我没有表情地把那个傻“千媚”护肤露的文案摔到她桌子上。她吓了一跳,我也是。“老子不干了。”我一字一字地告诉她。一分钟后我就问自己:逞什么英雄呀,这个月房租都还没交呢。我平时不是个冲动的人。那么——是因为那张请柬吗?大红的喜帖,我当时都蒙了。打开才看见冯湘兰的名字,她要结婚。操,她也嫁得出去,这世道。她在请柬里夹了一张纸:“周雷,我希望你能来。”也真难为她,毕业以后我去过北京、广州、大连、长沙、昆明,最后才来成都,她一定费了很大的劲才找到我的地址。那天晚上我彻夜无眠。所有的神经末梢都因为跟“清醒”摩擦了一夜而升温。导致我第二天心烦意乱口干舌燥。我想这才是促使我丢了工作的直接原因。天杨,我们高中毕业以后,我和很多女人睡过觉,大江南北的都有,冯湘兰是其中之一。不,我想她应该算是我的女朋友,不过她从来不肯承认这个。然后我开始回忆,在那个无眠之夜。这得从我的大学说起。我是兰州大学毕业的。我的故乡的孩子都在为外面的世界努力着。就拿我和天杨的母校来说,在那所全省最牛的重点中学,没有几个人认为自己生下来是为了在这个鬼城市过一辈子——这城市潦倒也罢了,闭塞也罢了,最不可原谅的是连荒凉都荒凉得不彻底——满大街粗制滥造的繁华让人反胃。高考的时候大家一窝蜂地在志愿表上把中国略有姿色的城市全体意淫了一遍。那些在第一志愿栏里填上故乡的大学的,肯定成绩不好。至于我,为什么是兰州呢,因为岑参高适们的边塞诗让我深深地心动,因为我老早就想看看敦煌壁画,我还喜欢武侠小说——总之一句话,一个人也许只有在十八岁的时候才会用这种方式决定自己的人生。不仅如此,我还将装蛋进行到底地在第一栏填上了“中文”系。我爸妈倒没说什么,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相信我能考上第一批录取的学校。我走了狗屎运。可我一直都觉得,上天给我这个机会是为了让我清醒清醒——什么叫白日梦和现实的距离。简单点说,岑参高适欺骗了我,那些诸如“张掖”“酒泉”“凉州”等古意盎然的地方都堕落得只剩下一个好听的名字。我还发现,其实莫高窟假期的时候来参观也就够了,犯不着这么激动地以身相许。最让我伤心的是这里的姑娘,跟我们那儿的姑娘一样因为气候的关系皮肤缺少水分,跟全中国的姑娘一样只认得钱,那种柔情刻骨慧眼识英雄的——我没见着。除了以旷课和泡妞度日之外,我没有其他办法来表示我的愤怒。我上铺的哥们儿用一句话总结了四年的大学生活:“从对大一的清纯少女心存顾忌,到非大一的清纯少女不上,这是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但我不行。我不喜欢清纯少女。那些捧着铜版纸时尚杂志,听着王菲刘若英的专辑,使用或渴望使用CD香水,自诩小资或者追随小资的“少女”们,是层次稍高些的傻。她们居然相信那些让她们感动得乱七八糟的诸如网站CEO和广告公司行政总监之间的婚外恋故事。如果她们是一所名校的学生,那更糟,她们会坚信那就是她们日后的人生。她们怀着一种可怕的共鸣为男女主人公在宝马车里吻别的场景陶醉,用“宿命”、“疼痛”、“淡然”这类原本美丽的汉语词汇包装精致些的男盗女娼。多么好,香车宝马,锦衣玉食,有的是时间追悼一场“无能为力的爱情”。最基本的事实就这样被忽略:一个人是怎么爬到CEO或者什么总监的位置的?他需不需要努力奋斗,需不需要察言观色,需不需要在必要时不择手段?如果需要,那么经历过这一切之后,究竟有多少人心里还剩得下决绝的激情?也许有,但不多。我不能想象自己跟一个连这个道理都不懂的女孩上床。这样的女人没有质感,她做出来的爱当然也一样。我就是在那个时候遇上冯湘兰的。她比我晚一年进学校的话剧社。但我早就听说过她,她是个出了名的婊子,跟谁睡都行。和那些名正言顺做三陪小姐的女大学生不同,她只跟学校里的男生睡,而且不收钱。单说我们宿舍吧,六个人,就有两个是因为她第一次买杰士邦。据说她偏爱学文科的。我大三那年,正逢全人类欢天喜地地迎接二○○○年,我们话剧社的那几个肉麻女生提议:全体社员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奔赴敦煌,与可怜巴巴的石像石窟共庆千禧年。我说了句“一千年对敦煌来说算什么”,就即刻遭到呵斥。于是,我就认识了冯湘兰。怎么说呢?我早就认识她,可真正和她“相识”,应该从那天算起。周雷(2)我们一群人浩浩荡荡地杀到敦煌某间差强人意的宾馆。服务台小姐听见我们这么多人要开一间房,可怜的孩子眼睛都直了——准是以为碰上了传说中的“群居”。那间装修恶俗布置粗糙的房间被我们这群人搞得一片狼藉。十二点,烟花升上了天空,半醉的女社长宣布:“听好了,都许个愿。咱们不许那些跟自己有关系的愿望,境界太低。咱们许——希望一千年后的人类会怎么样……”“那关我什么事?”社长自己的男友首先抗议。“别他妈废话。”这女人杏眼圆睁。她男友也不是个省油的灯,眼看一场恶战在所难免,我于是打圆场,“行了行了,我先许一个。我希望一千年以后,世界和平。”“不行。”马上有人反对,“说了跟没说一样,不可能的事。得许个现实点,能实现的。”于是,大家都进入角色了,有说希望一千年以后美国完蛋的,有说希望一千年以后电脑的价钱比鸡蛋还便宜的。还有说希望自己被写进一千年后的历史课本的。大家抗议:“要说‘人类’,不是说你。”“对呀,”这个哥们儿振振有词,“一千年以后的人类都知道我,怎么不是好事。”然后社长男友发言,说希望一千年以后全体人类恢复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社长微笑一下,说她希望一千年后的人类也接受一妻多夫。到最后,轮到冯湘兰,她有些害羞地笑了,烟花在她背后的落地窗里飞翔,她说:“我希望,一千年以后,男人和女人,能真正平等。”片刻的寂静。其实换了在座的任何一个女孩说这话,局面也不会这样。社长笑道:“真没看出来。”借着酒劲连鄙夷都懒得掩饰了。她男友一直对冯湘兰蠢蠢欲动,只是苦于家有悍妇。冯湘兰把易拉罐里的啤酒一饮而尽,又笑笑,“我是乱说的。”那笑容牵得我心里一疼。于是三天后的晚上,当大家回到兰州后,我们俩就顺理成章地去旅馆开房。凌晨的时候,我问她:“你是哪儿的人?”想想她的名字,又问:“湖南?”她说:“湖南是祖籍,我在泉州长大的。”我又问:“泉州是哪儿?南方?”她笑了,“你怎么考上大学的?高中历史课本里说过:元代最重要的港口就是泉州。”“那不是元代吗?”我也笑。她说:“我拿到通知书的时候我奶奶问我:阿兰,那个兰州和咱们泉州不都是‘州’吗?怎么隔那么远呀。”“你奶奶真酷。”她把头枕到我胸口,“你学什么的?”“中文。”“中文?”她重复,“很有意思吧?”“可能。”我答。我是真的不确定,我很少去上课。“你呢,你学什么?”我问她。“会计。”我同情地看着她,“无聊吗?”“嗯,不过,”她停顿了片刻,“学这个,你能明白一点咱们生活的这个世界的流程,像学中文就未必……不对,我是说,会计这东西,能让你感觉到自己在维持这个‘社会’运转。反正……你是中文系的,一定比我会形容。”我看着她,“我懂。”我还以为接下来我们又要开始疯狂,但是没有。我们俩就这么聊了一夜。我长这么大从没说过这么多的话。天亮时她心满意足地叹着气,“我要是个男人,现在就跟你义结金兰。”后来我就天天去找她,和上床无关。这世上有比做爱更重要的东西。可惜你不能指望所有的人都明白这个。我相信,现在要是有人跟我的一些大学同学提起“周雷”这个人,他们保证会说:“就是那个对一个婊子认真的可怜虫。”二○○○年的九月,一个夜晚,天上下着烦人的小雨。我们这儿不是江南,这天气并不常见。我依旧窝在宿舍里看碟。上铺的两个哥们儿聊天的声音有一句没一句地钻进我的耳朵。“靠,这女人打起来,也真够瞧的。”“可惜咱见不着。”“不过,小惠形容得也够生动的了。冯湘兰的头发被拽下来一大把……”我“腾”地坐起来,头当然撞到了床架上。“你们说什么呢?!”我大声问。我只穿着拖鞋,三步并作两步地往楼下冲。身后传来那个北京人幸灾乐祸的声音:“瞧他丫的操性。”其实事情很简单。无非是女生宿舍谁的东西放错地方了。关键是,那些女生早就看冯湘兰不顺眼,冯湘兰只是跟其中一个动了手。其他几个原本是拉架的,最后却变成了几只母狗群殴冯湘兰,而且还把她的东西扔到门外叫她滚。真他妈——我看见她了。她就在我们楼下。她坐在一块雨水淋不到的地方,静静地看着我。她头上凝着一层雨雾,脖子上和脸上都是让指甲抓伤的痕迹,灰色的丝袜从大腿破到脚踝。她站起来,眼睛定定地望住我,她说:“周雷,除了你,我想不出来该找谁。”我抱住了她。那情景一定很滑稽,一个穿着拖鞋汗衫头发蓬乱的男人和一个伤痕累累狼狈不堪的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忘形地抱着。他们不是俊男美女,他们的姿势很笨拙——过路的人都在看这个笑话。可是,这些闲人,关心过什么呢?全是看客,现在的小事如此,大事,亦然。“听我说,”我告诉她,“咱们不住那个鸟蛋宿舍了。咱们去外边租房子,咱们俩,只有我和你。别跟那些女人一般见识,她们是一群母狗。因为没男人要所以没地方发情……”我知道我又在说蠢话。可是她抬起头,带着一脸的泪笑了,“你说得对。”周雷(3)天杨,那个时候我想起了你。为什么呢?大概是我还以为,我要和她过一辈子了。于是你的脸就闪现了出来。于是我心里又是一紧。可是,那个时候,我除了抱紧她,又能怎么办呢?我和冯湘兰同居以后,她再没和别的男人睡过觉。不过这幸福生活没有维持多久,因为我们毕业了。什么都不用多说,我们都不是不懂事的人。有一天我一觉醒来,发现她的东西都不见了。这正好,我们都不喜欢惨兮兮的告别。她付清了我俩拖欠了几个月的房租,她知道我没钱。她还留下了她泉州家乡的地址和电话。她的便条上说只要我有困难,打这个电话就联系得到她。然后我开始了我的漫游,几年来,我在北京租过地下室,在广州的一个四星级酒店里一边端盘子一边留意报上的招聘广告,在长沙我的第一个月的薪水被人偷走,好不容易,我有了成都的这份工作。虽说是个袖珍广告公司,可我大小是个“创意总监”。因为冯湘兰的喜帖,一切又得从头开始。我反复研究着这张红色请柬,真诡异,她人居然在重庆,嫁得够远的。天杨,我于是又坐上了火车,目的地是我们的故乡。真奇怪,我考上大学的时候发誓不再回去的,我实在厌倦了那座城市污浊的空气,像所有工业城市一样没有想象力的布局,难听的方言,满大街不会穿衣服的女人,当然还有永不缺席的沙尘暴。可是我发现,当我赚到了几年来最多的钱,我却早已失去了落魄时对这个世界的希望和梦想。上一次见到你是在广州吧?纯粹是一场巧合。是大学刚毕业那年的夏天,我在一间小冰店看见你。你说你是来你姑姑家玩,你九月就要上班,这是最后一个假期。那时我真惊讶你选择了回去,我还以为你和我一样,打死要在外面漂着呢。在火车上我梦见了你。你停顿在一片夕阳的光辉之中,是我们学校的篮球馆,木地板散发着清香。你一个人坐在看台上一排又一排橙色的椅子之间。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藏蓝色的夏季校服裙拂着你壮壮的小腿。篮球一下一下地砸着地板,空旷的声音,你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孤独的篮球架。天杨,你不知道你自己很美。然后,我醒了。火车寂静地前进着。我总算明白了一件事。我以为我自己不该属于我们的故乡,我以为我就应该背井离乡去过更好的日子,却不知道是咱们红色花岗岩的母校把这种骄傲植入我的体内。而我,我曾经恨这个学校,把它当成故乡的一部分来恨的。天杨,那个时候我真想你。想看看你,看看你还是不是那个两条麻花辫,小腿壮壮的傻丫头。于是我来到了这里,长长的,寂静的走廊。你出现在另一端。无精打采,步履蹒跚,就像几年前不知道自己很漂亮一样,不知道自己已经风情万种。你说:“饿了吧?火车上的东西又贵,你肯定吃不饱。”你这句话险些催出我的眼泪,天杨。天杨[天杨]我把他带进了家里,打开客厅里的灯。他说:“一点没变。”爷爷奶奶出去玩以后,我也给刘阿姨放了假。我每天的晚饭都是打电话叫楼下一间新开的小馆子的外卖。今天我多要了几个菜,当然还有啤酒。他假惺惺地说不用这么破费,还是把七八个一次性饭盒一扫而光。“我可以抽烟吧?”我问他。他愣了一下。“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的?”我点上一支,问他:“你要不要?”他摇头,又作痛惜状地叹气,“白衣天使也这么颓废——真后现代。”“我又从来没当着病人面抽。”我说。“你和你男朋友,怎么样了?”他喝了一大口啤酒,使用着一种满足的腔调。“你指哪个?”我问。“最近的那个。”“上个月刚散。不然还能让你见见。”“饶了我吧,你的品位。”他笑。“你还记得林薇吧?就是初中时候咱们班的。”我说。“记得,怎么,结婚了?”他嚼了一嘴的宫保鸡丁,口齿不清。“你怎么知道的?”“这不难,”他看着我,“听你的语气我就知道你要说什么。”“跟你说话真没劲。”“说吧,林薇结婚了,然后呢?”“没什么。我那天在现代购物中心碰上她和她老公,正买DVD机呢。那个男人,丑得我都不忍心多看。”“你呢,不管怎么说人家是嫁出去了,你不急?二十五了。”“二十四。三个月以后才二十五。年轻得很呢。”“等你急了的时候就考虑考虑我吧。”他说,“反正你早晚都要嫁人,不如嫁个熟人。你说呢?”“吃你的。”我拿筷子敲敲他的头。他继续狼吞虎咽,一时间满屋子的寂静。我拆开了父亲的信。“你爸他老人家还好?”“好。”我简短地说。父亲的信上说,两个月后他又要去非洲,这一次不能把小弟弟放到他妈妈家,因为她那个时候要结婚。所以,两个月后,我就会见到这个小家伙。他有个奇怪的名字,洛易克宋,小名不不。“怎么了?”他问我。“没有,”我说,“你吃好了吗?”“好得都感动了。”“那早点睡吧,你就住我爸爸的那间房,想洗澡的话,用那条墨绿色的浴巾,明儿我还得上班。”我把烟按灭了,重重地叹口气。“我不困,想去肖强那儿租点碟。”“你不知道?他把那间店关了。我也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他没动,看着我。“怎么了?”“天杨,”他慢慢地说,“这几年,你过得好吗?”“怎么突然这么煽情?”我笑笑,“我爷爷奶奶两个星期以后才回来呢,你放心住在这儿。我可以先借你点钱,正好我刚刚发薪水,不过你一找到工作就马上还我。”他说:“成交。”就这样过了两个星期,我去上班,他留在家里上网,还顺便帮我打扫打扫家,做做早餐什么的。表现不错——第一天早上就把我积压了一池子的碗碟都洗了。他并不急着找工作,也不急着跟他父母联系。很奇怪的,刚刚三天我就习惯了他的存在,好像他本来就是个家庭的成员一样。有天黄昏我们一起去超市采购,又碰到了老年痴呆的前任院长。他热情地冲我们走过来,跟周雷握手,“哎呀,好久没见你了。你都结婚了?回去帮我问你妈好,告诉她要多锻炼……”周雷居然和我一样笑容可掬地说他一定转告。方圆的情况这个礼拜出人意料地稳定。而且,白血球的数量还有所上升。她妈妈的脸上终于有了点血色和笑容。龙威和袁亮亮还是一如既往地“不像癌症患者”,皮皮还是一如既往地酷,病房里又住进来一个四岁的小姑娘。准确地说,下个月才四岁。一对鼓鼓的小金鱼眼。她兴奋地用她父亲的手机跟她奶奶讲话:“奶奶,我是白血病,我不用去幼儿园了!”也许是春天的关系,病房里传递着一种难得的轻松和愉快。晚饭后,那些陪床的父母也开始在阳台上打打扑克什么的。总之,日子呈现出一种充满希望的表情。或许是假象,但终究令人心旷神怡。只有一次意外:某天中午周雷突然冲进病房,惹得杨佩一干人侧目,他满脸惊慌,“怎么办天杨?你爷爷奶奶回来了。”“‘天杨’,”杨佩窃窃私语,“叫得还真亲切。”结果到了下午,我去给袁亮亮输液的时候,在走廊上就听见这对活宝拖长了声音喊:“天——杨——,天——杨——”。该死的杨佩。周雷[周雷]天杨,你瘦了。你原来是个肥肥的小丫头。十三岁那年,还没发育,像个小水萝卜,戳在教室的第一排。可是自从你遇到江东,你就瘦了。等大家注意到你的消瘦时,你已经十六岁,爱情让你一夜间亭亭玉立。现在你二十五岁了,这消瘦就跟江东一样,印在你的皮肤里,变成组合你生命的DNA密码,无声无息。咱们不说江东那个狗杂种,我知道你已经忘了他了。没有人在二十五岁的时候还忘不了十五岁那年的情人——除非他十年来没进化过。可是恐怕你自己都不知道,你的很多表情,很多小动作,都是跟江东在一起的时候形成的。比如你歪着头,有点妩媚地笑笑;比如你垂下眼睛,凝视自己的指尖的样子;还有你的口头禅“你去死吧”,诸如此类的细节是江东刻在你灵魂中的签名。这让我无比恼火,可又无法回避。你去上班的时候,我想要整理你的房间。书架上的书几乎都换过了,只有《加缪全集》和《海子的诗》还在。我把那本《海子的诗》抽出来,那里面有你十二年来画下的深浅不同、粗细不同的红线。“五月的麦地上天鹅的村庄,沉默孤独的村庄,一个在前一个在后,这就是普希金和我诞生的地方。”“看见了吗?那两只白鸽子,它们是屈原遗落在沙滩上的白鞋子,让我们,我们和河水一起,穿上它们吧。”“珍惜黄昏的村庄,珍惜雨水的村庄,万里无云如同我永恒的悲伤。”操。这孽障,写得真好。我还记得那个下午,天杨,你就坐在这间小屋里给我读这本书。我找了半天才找到你当年最喜欢的句子。“目击众神死亡的草原上野花一片,远在远方的风比远方更远,我的琴声呜咽,泪水全无,我把这远方的远归还草原。”然后你突然靠近我,你说:“周雷,要是海子还活着,我长大以后要嫁给他。”我本来想说不会吧他长这么丑,可是天杨的拳头不输后来闻名亚洲的野蛮女友,于是我说:“就算他还活着,可要是他有老婆呢?”“我不管。”“要是他不想娶你呢?”“我不管。”天杨,那时我们才十四岁,你很快就会遇上江东。好吧,既然江东是绕不过去的,那么我晚些再提到他总可以了吧。日子安宁地流逝着。我在家——是天杨家每天上网聊天,喝罐装啤酒,也看碟。晚上和天杨一起吃外卖。吃完了,自然是我洗碗。生活过到了另一种境界:不再看手表,也不再看日历。某个午夜,我听见她房里传出来一阵梦魇的呓语。我走进去,打开灯,推醒了她,“天杨,天杨你做梦了吧,天杨——”她睁开眼睛,愣了一秒钟,笑了,“我做了个梦,怪吓人的。”她的脸颊贴着我的手背,脸红了,“周雷你能陪我待会儿吗?我睡着了你再走。”“当然。”我坐在她的床沿上。她穿了件乖女孩的睡衣,印着樱桃小丸子的头像,头发上的香波味钻进了我的鼻子里,痒痒的。我嘲笑自己,“装他妈什么纯情啊,一把年纪了又不是个雏儿。”“周雷,”她的身体往里错了错,“你要是困你就躺上来。”“不好吧。”我装正直。“咱们小时候不就是这样睡觉吗?幼儿园里,你忘了,你的床紧挨着我的。”“记得。我经常做鬼脸逗你笑,看见老师过来了就闭上眼睛,结果每次挨骂的都是你。”我于是也躺了上去,我的脸紧紧贴着她的后脑勺。我忘了声明,这是张单人床,所以我紧紧地贴着她并不是为了占她的便宜。她转过了身子,我还从来没在这么近的距离下注视她。她说:“周雷,再过两个月,我爸爸要把不不送来。我心里有点乱。”“睡吧。”我关上了灯。我轻轻地拥着你,天杨。你的呼吸很快变得平缓而没有知觉,那是睡着了的人的气息。睡是死的兄弟你明天早上才会活过来,小笨蛋,你就不怕我偷袭你。现在你就在我跟前,你的脸贴在我的胸口,你身上有股牛奶的气味。我想你做梦了,因为你突然间紧紧抓住我的手。我不知道你睡觉居然有磨牙的习惯,丢人。看着你熟睡的样子,我TMD没有一丝欲望。又是一夜没睡。这滋味并不好受。想想看,八个小时,躺着什么都不做是件伤神的事儿。除了“回忆”你还能做什么?你总得找点事情干干。于是我就开始回忆。直到天一点一点地亮起来,直到外边的街道上传来人群的声音,直到你睁开眼睛,怔怔地问我:“几点了?”我是在你出门之后才迷迷糊糊地打了个盹儿,临近中午时走出房间,看见客厅里有一对面目慈祥的老爷爷老奶奶疑惑地看着我……当然,这是后话。还是回到上一个夜晚吧,我用了八个小时来“回忆”——这在现代社会简直是犯罪行为。我用了差不多两个小时回忆十三四岁的我们,两个小时来回忆我的大学时代,剩下的四个小时——是黑夜里最微妙的时段,看着黎明像个苍白的怨妇一样来临,这四个小时留给江东——我是说那场以江东为起因,把我们每个人都卷进去的磨难。比如天杨,比如我,比如肖强,比如方可寒。第二章 爱情万岁江东(1)[江东]她看着我,是那种我见惯了的吃惊,愤怒、撒娇的眼神。我知道再过两秒钟她的眼泪就会夺眶而出,然后她就会转身朝楼下跑,我将在二楼三楼的交界处,也就是从楼道的窗子里看得见那棵柳树的地方追上她,她照例会跟我挣扎一番,然后乖乖地抱紧我,声音从我的胸口处发出:“你坏。”整个过程大致需要两分钟三十秒,比定时炸弹还准。我追到了二楼三楼的交界处,还差一秒钟我就抓得住她的胳膊了。这时候我停了下来,因为我想:要是我不追呢?我承认我烦了,我不是烦她,我是烦……不,坦率点的好,我是烦她,我厌倦了。我还记得她坐在篮球馆里的样子。两条麻花辫,藏蓝色的背带裙,那么安静的小姑娘。怎么现在就变得这么神经质了呢?她站在楼梯下面,吃惊的表情。然后她掉头跑了。我转身上楼,那是种奇怪的轻松。没错,我想要的就是轻松。那时候我太小,才十七岁,我是真的以为这世上存在一种让人轻松的爱情,存在一种喜欢上你之后还能让你轻松的女孩。我回到教室,呆呆地坐着。回过神时才知道我原来一直看着她的课桌发愣。偏偏这时候那个阴魂不散的周雷又笑嘻嘻地冲我走过来——白痴,我恶狠狠地想,要不是因为他今天我们也不会吵这场架。他问我:“江东,天杨去哪了?”这问题问得我心里一阵惊慌。我说我不知道。他说你不知道谁会知道呢?我他妈想跳起来揍他,但是我没有正当理由。我不知道我已经开始为天杨担心了,我对自己说她马上就要回来了。我无数次地看着门口,教室里人越来越多了,可进来的全是闲杂人等。预备铃响了,老天保佑老唐别进来查人数,那天杨可就惨了。天杨,好吧,要是你现在出现我会道歉的,放学后请你去吃牛肉面,我是说“请”,这次不用AA,你想再加个冰激凌也行。铃声又响了一遍,这节是英语。还好,天杨可是英语老师的宝贝,就算她晚一会儿再进来也没什么。可是整整一节课,四十五分钟,两千七百秒,天杨你再不出现我会以为你被汽车撞死了。下课了,整层楼又喧闹了起来。我往教室外走的时候经过讲台,英语老师像想起来什么似的一边收教案一边问我:“江东,宋天杨今天怎么没来?”周围一阵哄笑,我硬着头皮说:“可能病了吧?”怎么谁都来问我宋天杨去哪了,我也想知道我他妈问谁去?“至于吗——?”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是张宇良,我闻都闻得出来这个家伙的气息。和全体道貌岸然的家伙们的气息一样。我转过脸,撞上他的眼睛,那豺狗一样的眼神隐藏在文质彬彬的眼睛后面,我奇怪那些为了他神魂颠倒的小女生们竟看不出来。“哥们儿,至于吗?”他望着我笑了,“我一节课都盯着你呢。不就是一个宋天杨吗?我看她傻乎乎的,我给你介绍个更漂亮的,怎么样?初三有个小丫头这两天正追着我呢,挺正点的。你要是喜欢就塞给你了。”我说去你妈的老子不像你一样来者不拒。然后丢下大笑的他跑下了楼梯。一边跑一边在心里诅咒他。操场上空无一人,扬着沙。远方的天在呼啸。沙尘暴来了。国旗被撕扯着,一抹猩红。除了篮球馆,她还能在哪呢?两条麻花辫,藏蓝色的背带裙。她坐在看台上一排又一排橙色的椅子中央。乖乖地看着篮球寂寞地砸在地上……那一瞬间我发现,她原来还是那个安静的小姑娘——如果你只是远远地看她。我朝她走过去,她故意把头一偏,脸冲着篮球架。“回去吧。”我说。我的这句话自然是说给了空气。“天杨,”我叫她,“对不起。”她终于转过脸,“你讨厌。”我说:“是,我讨厌。”然后又加了一句,“放学后,咱们去吃牛肉面。”她转了转眼珠,笑了,“这可是你说的。”我握住她的手,带着她从看台上下来,她的手很小,软软的像块水果软糖。一个篮球砸在我们面前,我习惯性地把它传给冲我们跑来的体育老师。“谢了!”他元气十足地喊着。突然停下来,因为看见了天杨。“江东,”他笑着,“你小子最好还是收敛点,要是一出门就碰上唐主任我看你怎么说……”“我下课时间进篮球馆也犯法?”我喊回去。“江东,不是……”天杨的脸红了。我这才明白原来我一直拉着她的手。多亏了体育老师提醒我,他是我哥们儿。估计全校上下只有我和他两个人讨厌张宇良。风在我们上方的上方的上方,声嘶力竭地呼唤。目力所及,五米之外的景物全被黄沙遮着,那是一种在我们的理解范围之外的力量。天杨缩了缩她的小脑袋。“要不咱们等风小一点再走?”我问她。“不用。”她说,“待会上楼去洗脸就行了。”然后我们拉着手,向着我们已经看不见的教学楼的方向,跑进了风里。“快跑!”她的声音简直是快乐的。沙粒打在脸上,呼吸间全是尘土的味道。我们跑,拉着手——这是我们此时感知彼此存在的唯一方式。但我们是安全的,不担心会碰上老唐,不担心那些人工制造的危险。像水手上岸一样,我们终于跑进了楼里。也像水手上岸一样,一种巨大而粗糙的艰难暂时结束,另一种细致而龌龊的艰难是必须面对的。江东(2)我们回到教室里面,头发上都滴着刚才在盥洗室里狂冲一气的水珠。迎面碰上张宇良,他很“阳光”地一笑,“江东,一会儿下了第二节课是我们学生会的例会,训练的时候别忘了帮我请假。”我没理他,他又以一贯的gentleman微笑跟天杨打招呼,“天杨,你上次要的张国荣的专辑我带来了,就放在你桌上。”“谢谢。”天杨开心地笑着,然后转向我,“张宇良人真好,是吧?”“离他远点。”我说,“他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这个人总是这样,”她认真的样子很可爱,“你就是太自信了,江东。”我没答话。她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吧,我可懒得再惹她。她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对她的同桌说:“莉莉,一会历史课的时候,你可不可以——”那女生一抬头看见了我,“可以可以,有什么不可以的。”说着她就把她的书本抱起来,往我的课桌边走来。在这里我得解释一句,上高中的时候我们班有条“不成文法”,在非班主任老师的课上,座位是可以换的。尤其是像历史、地理、音乐等好脾气任课老师的课上,你可以看得到壮观的“大迁徙”。如果你够无聊,在这“迁徙”中便可洞察无数奥妙。比方说哪个男生最近正在追哪个女生,他就极有可能在一节生物课上坐到她旁边去,另一方面,这种非正式的座位变更往往是某对新情侣将恋爱的事实昭告全班的方式。我和天杨就是这样。去年,某节历史课上我坐到了她旁边,整整四十五分钟我们接收到各种各样的眼神,主要是因为我们之前的保密工作做得不是一般的好。下课起立老师再见以后教室一片哗然。再比如你很容易地看到某节政治课上两个平时的好朋友坐在一起。女生居多,那多半是因为其中的一个遇到了感情挫折,等不及放学就来倾诉。当然这倾诉与安慰多半用纸和笔进行——我们是NO.1的重点中学,课堂秩序还是要维持的。历史老师走上讲台,“不用‘起立’了。你们专心一点,上课的时候少换点座位就比什么都强。”大家哄笑。这时候,天杨的左手在桌子下面握住了我的右手,她的手指和我的手指缠绕在一起,我有点不安。我已经听见后排有人窃笑了,可是她像没事一样,用剩下的一只手托着腮作认真思考状,眼光紧随着历史老师的板书。她专心的时候眼睛发亮——我估计历史老师已经感动死了,尤其是在一节课过半,教室里越来越乱的时候。风刮了过来,玻璃上滚过一种沉闷的声音。“各位,”历史老师放下了粉笔,“看看窗户外面。”窗户外面一片黄沙。那些柳树在尘埃中被撕扯着,我们只看到些狂放的轮廓。历史老师说:“看看,好好看看,你们想不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想不想到外面去上大学?想不想知道没有沙尘暴的春天是什么样的?要是想,就认真一点儿听课。你们,你们是最好的学校的学生,对你们来说离开这儿不是空想,我看这个城市里也只有你们有这个运气。你们不要不珍惜,九月份就要升高三了……”大家又是笑。我听见周雷那个白痴笑得最响。然后,我醒了。温哥华时间上午七点。我梦见了我的高中。某个异常清晰的片断。我相信高中三年的某一天中这个片断一定分毫不差地上演过。手指上还残存着天杨手掌的温度和触觉。窗外天很蓝,是清晨独有的脆弱的阳光。天杨。我最近总是梦见她。因为从高中毕业后就没再见面的关系,在我的梦里她永远是一副高中生的模样。我不知道她现在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我甚至在从某个有她的梦里清醒时会突然想:要是有一天,我和她突然在街上相遇,我能不能马上认出她?我很艰难地爬起来,没吵醒安妮。淋浴,早餐,然后轻轻走出去搭电梯,下到地下停车场。我的二手TOYOTA像情人一样在暧昧的灯光里看着我。我总觉得在地下停车场里,汽车们聚集在一起,你会发现其实这些车都是有生命的,每一辆都有不同的表情。就像我们高中时的自行车棚一样。不过那时候,自行车棚还有另外的用途,我和天杨曾经在自行车棚的最深处第一次接吻。那回我们一不小心弄倒了整整一排自行车,它们像多米诺骨牌一样和谐有序地倾倒,金属撞击的声音美妙绝伦——引起守门老爷爷的一声怒吼。我发动了我的车,它和我一样没睡够。我把广播打开,调到华文电台,居然是纪念张国荣逝世一周年的特辑。都是些跟我岁数差不多的歌。“爱情它是个难题,让人目眩神迷,忘了痛或许可以忘了你却太不容易。你不曾真的离去,你始终在我心里……”老实说,我还根本没习惯张国荣死了这个事实,但是已经一年过去了。我并不十分喜欢张国荣,但是天杨喜欢,或者说迷恋。高二时候我们四个人:我、天杨、肖强、方可寒,我们天天窝在肖强开的那家小音像店里看片。因为天杨的关系,《霸王别姬》我们少说也看过十遍。第一次看《霸王别姬》,程蝶衣自刎时掉眼泪的居然是肖强这个爷们儿,我都不好意思嘲笑他。天杨满足地叹了口气,“这就对了。”我问她什么叫“这就对了”,她答非所问地说:“《活着》里面的葛优和巩俐就是都该活着,但程蝶衣不行。”至今我也没能明白这句话的意思。江东(3)遇上红灯了,我换挡,减速。真不想去上班。我的上司,那个百分之百的香蕉人总令我联想起张宇良。他俯下身子看我的电脑屏幕的时候,我就想起张宇良把他的脖子歪成一个卑微的角度看着我,惊讶地说:“你不是开玩笑吧江东,你和宋天杨从来没上过床?别他妈的装纯情了……”张宇良让我恶心,我的上司也一样。不过总的说来,生活算是令人满意的。温哥华是个秀丽的城市。干净,亲切。如果一个人在这里出生并成长那是有福了——一辈子,乡愁都是一首轻快的巴罗克音乐,或者是蓝调。不像我,想起故乡,脑子里只有狂风起劲地呼啸。一想到我和安妮未来的孩子会拥有一个精致一些的乡愁,我的心情就愉快起来。要知道你出生并成长的地方直接影响你灵魂的质感和成分。快要到公司了。来,深呼吸一下,八个小时,其实过得很快。只有张国荣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悠长,他是用不着再和“时间”这东西较劲了。“不要问我是否再相逢,不要管我是否言不由衷——”天杨曾经说过,这两句,就这两句,是张国荣的绝唱。她真的说对了。肖强(1)[肖强]最近,几乎所有的音乐电台都推出纪念张国荣逝世一周年的特辑。当然,跟去年他刚死的时候比,声势是小多了。我不知道再过些年,是否会有电台推出纪念张国荣辞世十周年的节目——十年,大概是不会了吧。那时流行歌曲的主要消费者都不会再知道张国荣是谁。“师傅,去国贸商城。”我不得不暂停我的张国荣,按下另一个按钮:“乘客您好,欢迎您乘坐某某某公司出租汽车,叫车电话:。”我是个出租车司机。这个城市就是我的办公室。我熟悉她的每一条街巷就像一个医生熟悉人体的每一根血管。我不是那种爱和乘客聊天的出租车司机,我更喜欢听他们说话。从他们的谈话片断里判断他们正在聊的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是我的专长。当然我也有判断失误的时候,比方说有一次,我拉了一个女大学生。眉清目秀的干净女孩,穿着普通的牛仔裤,梳马尾辫。她的目的地是红玫瑰歌城,我想一定是她有同学过生日什么的。她在车上给她听上去是在外地实习的男朋友打电话,甜蜜了半天,又说刚刚从做家教的那家人家出来,又埋怨那个小孩的脑子硬得像花岗岩。我还微笑了一下,碰上一个未经世事生活幸福的小姑娘总是件高兴的事。到了门口,一个满脸焦急的三陪小姐朝我的车走过来,我还以为我又可以拉一笔活,没想到她拉开车门朝里面嚷:“你怎么回事?王经理都发脾气了。”“我有什么办法?”这女学生的声音还是嫩嫩的,“辅导员今天硬摁着我们几个写入党申请书,谁请假都不行……”她付钱下车的时候我看见她肩上巨大的牛仔包,我想那里面应该装着她的“行头”和化妆品吧?我不是没有见过做小姐的女大学生,但是这个——我只能说她的人格已经分裂到一定境界。一般情况下,如果那些乘客在电话里说谎的话,他或许骗得了电话那头的人,但骗不过我。这次,我碰上了高手。希区柯克说过:世界上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偷窥者,一种是被偷窥者。这女孩嘲弄了我作为一个偷窥者隐蔽的自尊心。不过我倒是希望我能多碰上几个这样的乘客,这有助于提高我的判断力。正如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一样,判断力是我们偷窥者的本钱。天杨曾经说过:“肖强,我觉得你像王家卫电影里的人物。”这话说得我心里一惊:这小丫头。那是一九九五年,天杨和江东上高二,我当时还是他们中学门口的音像店的小掌柜。天杨第一次走进我店里来的时候,两条麻花辫垂在胸前,藏蓝色的背带裙和白色的短袖衬衫。那是她们的校服,可是很少能有女孩子穿出那种干净的味道。她抬起头冲我一笑,“老板,有《阿飞正传》吗?”她毫无遮拦地看着我的眼睛。“有。”我拿出来给她,“好几年前的片子了,你没看过?”“看过,”她笑笑,“看过好几次了。我喜欢张国荣。”她舒展地微笑着。仔细看,她谈不上漂亮。但她的洁净是从里到外散发出来的。那时候她十六岁,十六岁的她肯定不会想到,她二十五岁那年,张国荣就已经不在了。那时候我十九岁半,那时的我也没想到,二十八岁的我会变成一个Taxi Driver。可是远没有西科塞斯的TaxiDriver那么有血性。最多只能像王家卫关锦鹏电影里的人物一样,躲在暗处以洞察力为乐。说真的,有时这令我自己感到羞耻。不过我很会自我安慰,现如今这世上还剩得下几个有血性的人了?就连西科塞斯自己,也在荣华富贵歌舞升平里堕落到了《纽约黑帮》的地步。你看出来了吧?我是一个影迷。我初二就学古惑仔砍人,为此进过工读学校。后来老妈把全部积蓄拿出来,又东挪西借地才帮我盘下那个小店。因为从此有了看不完的电影我也不再出去混。再后来我把店卖掉,用这几年的钱买下我的绿色捷达。十几年,几句话也就说完了。有时我的乘客中会有一两个昔日的顾客。那所红色花岗岩学校的学生。他们已不再认得出我。有时我的车会经过那所红色花岗岩学校,校门口的学生依旧熙熙攘攘,打架的,嬉笑的,谈恋爱的,跟那些年一模一样。他们依然会三三两两走到我的音像店里——不,现在那儿已经变成一家蛋糕店了。这时候我就会想起天杨,想起江东,想起我们一起喝着啤酒看《霸王别姬》,想起那些他俩从晚自习的教室里溜出来找我的夏夜——路灯把银杏树的叶子映得碧绿,绿成了一种液体。我这么说的时候江东笑着打断我,“那叫‘青翠欲滴’,还‘一种液体’,说得那么暧昧。我看是你教育受得太少了。”天杨和方可寒于是大笑,女孩子的笑声回荡在空空的街道上,好听得很。江东喜欢损我。不过我不介意,他是我哥们儿。第一次,他跟着天杨走进我店里,天杨对我说:“老板,这是我男朋友。”当时我想,这就对了。江东不是个英俊的男孩子。我跟他们学校的学生很熟,认识他们的四大俊男和四大美女。我说过了天杨也谈不上多漂亮。可是他俩站在一起就像是一个电影镜头。没错,他俩身上都有一种不太属于这个人间的东西。把他们放在行人如织的街道上,你不会觉得他们是“行人”中的一分子,而会觉得所有的行人,所有的噪音,包括天空都是他俩的背景。肖强(2)很自然地,我和他们的友谊只能维持到他们毕业。他们上大学之后,他们的学弟妹里又有几个会成为我的哥们儿,无论如何,我只能做他们高中时代的朋友。上一次见到江东是前年。他打开车门坐进后座,“去北明中学。”北明就是那座红色花岗岩学校。我于是回头看了这乘客一眼。他愣了,“肖强。”我说:“江东。”他是个大人了,西装革履,一副上班族的模样。脸上有了风尘气,不过不是那种猥琐的风尘气。我相信他走到街上的样子依然和众人不尽相同。他笑笑,“肖强,有空吗?咱们喝酒去。”我说下次吧我还得开车。他说对对对我糊涂了。然后我按下了计价器。我问:“你是回来看你爸妈?”他的家就在北明中学里面,他老爸是那所跩得要命的学校的校长。他说:“对。我就要移民去加拿大了。回来再陪他们过一个年。”我笑,“别说得这么不吉利。”他也笑。他付钱下车的时候我对他说:“你保重。”他说:“你也一样。”然后我就顺着路开到了五百米外的河堤上。这城市有一条河。这些年我最高兴的事情便是人们终于治理了这条河。曾经,说它是河简直太给它面子了——臭水沟还差不多。早已断流不说,还被两岸的工厂污染得一塌糊涂。还是天杨形容得到位,那年她在一篇作文里写到过这河:“它是黄河的支流,已经苟延残喘了几千年——我就不用‘女’字边的‘她’了,没有女人愿意像它一样。”我还是那句话:这小丫头。我已有很多年没再见这小丫头。她去上海读的大学,我不知道她是不是留在了那里,或者像江东一样已经出国。北明中学里的小孩们的人生大都如此:奋斗,是为了远离。从小被夸奖被赞美被嫉妒被羡慕被鼓励,是因为他们比起别人,更有远离的可能。我倒是很希望天杨看看这条河现在的样子——配得上“女”字边了。他们花了大价钱把这河的血液换了一遍,引的是水库的水,所以这河现在可以丰沛自如地流淌,岸边的工厂和居民区已经全部拆除,河岸上的沙都是专门从远方运来的。不过搞笑的是,这条河治好之后的两个月间,来这儿自杀的人数也比以往多出去几倍——这就是浪漫这东西操蛋的地方。每次来到河堤上,我就会想起方可寒。方可寒很美,美得让人心慌。她不是小家碧玉小鸟依人的模样,那样的女孩再漂亮也不能用“美”形容。方可寒是个公主,永远昂着头,不需要任何王子来镀金的公主。只不过,这公主价钱倒不贵,五十块钱就可以跟她睡一次。北明中学里有不少男生都是她的客人。交易通常在学校的地下室进行,有时是顶楼那间形同虚设的“天文观测室”,或者篮球馆的更衣间——总之,那些神不知鬼不觉的地方。这当然是个秘密。在这个秘密被揭穿之后方可寒自然是被开除。用江东的话说:“你没见我爸那张脸——”因为他们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年年考前十名的女孩会是这么个贱货。所以说,能考进北明中学的人都不是等闲之辈。那一年,我才十九岁半。从那些天天来我店里找A片的男生嘴里,我听说了方可寒。他们尊称她“可寒姐”,有时叫她妖精。我从小店的窗户里,经常看见她。夕阳西下时,她总是在人都差不多走光之后才会出来。她也和这所学校的其他女生一样,穿白色短袖衫和藏蓝色背带裙。可是她从不梳辫子,她让她的头发松散地垂下来搭在肩头。他们学校不许女生穿高跟鞋,于是她就穿松糕鞋,校规永远跟不上时尚的变化。她的藏蓝色背带裙的腰间别着一个玫瑰红的小呼机。她就这样招摇地走出来,往往是走到我的店门口就会停下,从书包里拿出她的烟盒和打火机,点上之后转过身,冲着那红色花岗岩的校门深深地喷一口。她转身的时候,终于看清她的脸——有一秒钟,我无法呼吸。终于有一天,我鼓足了勇气,在她点烟的时候走出去。站在她身旁,努力装出一副老油条的语气,“多少钱?”她看看我,吐出一口烟,“一百五。”我傻瓜似的问:“不是五十吗?”她眯起眼睛笑了,“五十是学生价,你又不是学生。”后来,那天傍晚,在我店里那间阴暗的小隔间——通常那是用来放A片和打口磁带的地方,我告别了我的处男时代。一开始的时候她就问我:“是第一次吧?”在电影里我们常常看得到这样的画面:一个放荡女人妖冶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把身边的纯情少男窘得鼻尖冒汗。但方可寒不是这样。她的动作很温暖,像个大姐姐,甚至母亲。那些色情电影从来都没告诉过我,原来做爱是一件宽容的事情。后来我问她:“你都考进北明了,为什么还干这个?”她笑,“服务业需要高素质人才,对不对?”我又说:“你真漂亮。”她说:“我知道。”走的时候她留下了她的呼机号,“从下次开始,一百块就行。优待你了。”我有个习惯,喜欢晚上待在不开灯的房间里。但我从来不好意思跟别人提起这个怪癖,只说过一次,就是跟方可寒。我告诉她我的秘密。忘了那是在什么背景之下。我只记得那个时候她把烟从我的嘴上拿下来,深深地吸一口,然后重新把它夹到我的手指间。她专注地凝视那半支烟的表情让我觉得她根本没在听我说话。她最妩媚的时候就是她看上去什么都不在乎的时候。肖强(3)我出生的时候是个盲童。六岁那年才跟着妈妈到北京做了角膜移植。也就是说,我从六岁才开始慢慢学习很多别人婴儿时代就明白的东西。在那之前,我的世界就是现在这样,是个关了灯的房间,一片黑暗。当然黑暗这个词是后来学的,当时我不知道那叫黑暗,我以为那是一种根本用不着命名,用不着考虑,用不着怀疑的自然而然的东西。当我克服了最初对光的眩晕后,终于看清这个世界。我恐惧地望着面前那个喜极而泣的女人,从她哽咽的声音里判断出她就是妈妈。我一开始无论如何也理解不了为什么都是“妈妈”,我的妈妈和邻床小朋友的妈妈长得一点也不一样。诸如此类的事情数不胜数,童年可以由两个字总结:惊讶。其实那副眼角膜一直没能成功地移植到我的灵魂里去。所以我像怀念故乡一样怀念被人们称作是黑暗的东西。刚刚能看见的时候,这世上只有一样东西引起过我的好感。但我却也并不想知道它的名字。——我们盲人不在乎“名字”这玩意儿。那样东西让我想起有一次我妈妈用刚刚洗过衣服的手抱起我,她的手很冰。是种让我心头一凛的温暖。那样东西还让我想起电影院里的声音——妈妈带我去过电影院,她伴着对白小声地给我讲那些画面。电影院里的声音,就是一片充满了这“黑暗”的浪涛。那些声音很有力量,却不是蛮横无理。我啰嗦了这么一大堆,后来才知道,那样让刚刚获得视觉的我喜欢的东西说穿了就是两个字:红色。如果我一直看不见的话,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跟它相遇。第一次看见方可寒的时候,我就想起了我第一次看见的,还不知道它叫什么的“红色”。她乖戾地用手指扫着我的脸,但是她的身体,温暖得像是一个黑暗的子宫。高潮来临的时刻我听见自己的血液在身体这个荒芜的海滩上喧响的声音,我想:红色。天杨(1)[天杨]四月,沙尘暴的季节。周雷终于回他父母家了,他编出来一个绝妙的理由,他说他辞职是为了准备考研。于是,他天真的爸妈用好饭好菜把他软禁在家里念书。一天他打来电话,“我正潜心研读《金瓶梅》呢。”“不如你就弄假成真吧。”我说,“认认真真准备准备,万一真能考上呢。反正你大学也是混下来的,再学点东西没什么不好。”“就是,”他接口,“还能名正言顺地让家里再多养我两年。”“我是说读研能提高你的修养,你怎么老是这么庸俗?”“太崇高的目的不会真正产生动力呀小姐!”他怪叫,“要不这样吧,你答应我,要是我真能考上的话就嫁给我,这不庸俗吧?”我对着手机一字一字地说:“你去死吧。”午饭时间结束。我和杨佩懒洋洋地从医院的花园里往病房走。今天有记者来采访。我已经听见那个女主持人捏着嗓子作温柔悲悯状了。“你听听,”我对杨佩说,“你还老说我‘矫揉造作’,这算什么?”她不以为然地啐了一口,“真不知道这些人怎么想的。就不能让孩子们清净几天。”走进病房就看见袁亮亮那个宝贝满面凝重地手持麦克风,对着镜头一脸真挚,“我想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们,我会一直充满信心地等待康复的那一天。生活是美好的,我们都该满怀希望……”那个涂着淡蓝色眼影的女主持人惊讶地瞪大眼睛,“你说得太好了!”而龙威在一边笑得直翻白眼。摄像机镜头像机关枪一样扫过病房中每一张脸,皮皮的妈妈,那个看上去总是很紧张的女人局促地站了起来。“您坐着吧!”杨佩说,“他们就是拍一下,不碍事的。”倒是皮皮认认真真地盯着镜头,女主持人弯下腰,“小朋友,阿姨问你个问题好吗?”“行。”皮皮面无表情地回答。“你想不想回到学校?想不想你的老师和同学呀?”皮皮把眼光移向窗外,不屑于回答这种弱智问题。倒是临床的那个金鱼眼小姑娘乖巧地回答:“想。”女主持人眼睛一亮,把麦克风移到她嘴边,“小朋友,你几岁了?”她妈妈在一旁笑,“她四岁,根本还没上学呢。”皮皮的眼睛一直盯着窗外。沙尘暴来了。一阵风,模糊混淆了所有的风景。一片黄沙之中,只看见窗前的柳树被撕扯成一个又一个的舞蹈动作。沙尘暴中的柳树就像街头流莺,又妩媚,又下贱,又坚韧。一个星期以后,皮皮死了。后来我在电视上看到这个节目,他们居然给了皮皮一个特写,避开了沙尘暴的画面,专拍他凝视的表情,话外音响起:“让我们记住这个孩子渴望的眼神吧。”“渴望?”我没看出来,要知道他正看着的可是沙尘暴。荧屏上的皮皮让我想起我小时候,那时我也常常在沙尘暴来临时把鼻尖紧紧贴在窗玻璃上,尖厉的呼啸声从我的五脏六腑长驱直入——那是我,一个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对大自然唯一的敬畏。然后我想起上高中的时候,很多春天的下午,我都在课堂上偷看小说。《老人与海》就是在一节窗外刮着沙尘暴的历史课上看完的。老人微微一笑,自言自语:“水母,你这婊子。”这一句话扼住了我的呼吸。远方的天被风划开了一道长长的伤口。呼啸声很深,来自渗血的大气层。后来我想,《老人与海》之所以能感动我,也许因为里面描绘的是我所熟悉的大自然的怒容,以及深爱这怒容的人。相反,像《傲慢与偏见》,或《少年维特之烦恼》这些小说我从来无动于衷,恐怕是因为我不熟悉那些欧洲田园——大自然和颜悦色的样子。但当时我来不及想这么多,在巨大的感动面前手足无措,下意识地抓住身边江东的手指。“天杨,”他在我耳边小声说,“放开。我不能记笔记了。”江东。想想看我们已经七年没见面。我只是在去年同学聚会的时候听说他去了加拿大。这些年,我很少想起江东。那个时候我像所有因初恋而变得矫情的女孩一样以为江东会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人。事实证明了我的爱情是多么经不起考验,尽管这令人泄气,但周雷有句名言:“一个人不可能在二十五岁还忘不了十五岁那年的情人,除非他十年来没进化过。”这么说我算是进化得不坏。十五岁那年,新年的时候,我送给江东一张贺卡,里面写着:江东,我喜欢你。然后大方地落款:宋天杨。他也一样大方地在那天放学后走到我课桌前,说:我在顶楼等你。所谓顶楼,就是指那间形同虚设的天文观测室。那可是当时恋人们约会的圣地。然后第二天的历史课,他就理所当然地坐在我旁边。就像大多数从小到大都考第一名的小孩成熟得比较晚一样,一段恋情开始得太过顺利的话,日后就必须接受更多措手不及的折磨。一个星期后我们就开始吵架,为了躲过教导主任以及老师们的眼睛,争吵往往在学校里一些莫名其妙的角落里进行,有一次正赶上放学,他在自行车棚里冲我大喊,叫我滚,引得所有车棚里喧闹的同学侧目。我也大声地对他吼:“江东你会后悔的!”真可惜他的名字不是三个字的,如果是三个字的话这句话吼出来会更抑扬顿挫一些。然后我掉头跑了出去。我知道他会来追我。天杨(2)迎面,撞上了方可寒美丽而嘲讽的眼睛。我知道她在想什么,她觉得我和江东就像是小孩玩过家家。那当然,我哪有她老练呢?万人睡的婊子。那时候跟他吵架多半是因为周雷。他觉得我既然已经跟他在一起就不该总是和周雷走得那么近,我告诉他我跟周雷几乎是一起长大的,我不能因为有了男朋友就不要自己的好朋友了;他说我总是跟周雷打打闹闹的让他在篮球队的哥们儿面前很没面子,我说你就知道你的哥们儿你的面子一点不考虑我的感受,他于是说我自私任性,我就说他独裁专制不尊重我人权。最后的结局总是我扭头就跑他再赶紧追,然后擦擦眼泪手拉手去吃牛肉面。——不是过家家又是什么?这么想着我就笑了。只是那时候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把这些当成个笑话。奶奶在外面敲我的门,“天杨,没睡呢吧?”“还没。”我说。“我是忘了,”奶奶进来坐在我床沿上,“你这个星期天值不值班?”“不。”我回答,“这星期周六周日都没事。”“那是再好也没有了。”奶奶笑笑,“我是想,这个周末你跟我出去逛逛街,咱们得给你小弟弟买小被子小枕头,还有衣服什么的。也不知道这个孩子穿多大的衣服?我多少年没买过童装了。”“问问我爸不就行了?”“你爸才不会留心这些。再说他们法国的尺码跟咱们也不一样。”“从现在起可有你和爷爷忙的了。”我笑道。“谁说不是,”奶奶笑着摇摇头,“不过也好,来个小家伙,热闹。”“干脆就把他留下吧,别送他回去了,给你们解闷。不过中国小孩作业太多了,苦了他。”“可别留下他,要是将来再加上你的孩子,我跟你爷爷可弄不过来。”“我,”我夸张地说,“还早呢。”“不早了,天杨,我看周雷那个孩子这么多年对你真的不错,而且这孩子长得也是大大方方的,人善,家境……他爸不是什么研究所的?好,这种人家斯文——要是这次真考上研究生就更好了……”奶奶一如既往地陷入幻想中。我大学毕业以来她就把跟我说过话的每个男人都如此这般盘点一遍,似乎综合测评指数是周雷的最高。“奶奶——”我拉长了声音,“不早了,您也早点歇着吧。”奶奶出去了之后我就关上了灯。顺便打开广播:音乐节目,四月一号,DJ祝大家愚人节快乐,然后是纪念张国荣逝世一周年的特辑——怎么已经一年了,都不觉得。我是听着情歌长大的孩子。我们都是。在我们认识爱情之前,早就有铺天盖地的情歌给我们描摹了一遍爱情百态。于是我们那代孩子中,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照着他喜欢的情歌来谈,高兴的时候,难过的时候,嫉妒的时候,分手的时候——太多各式各样的歌词可以捡来概括自己的感情了,太多MTV里的镜头表情可供参考了:开心的时候就在流星雨下面跟他接吻吧,没有流星雨精品店里买来的一瓶幸运星也行,我是说如果你的零花钱够用;单相思的时候就叠千纸鹤吧,虽然你没有MTV里的女孩清纯漂亮;伤心的时候就更方便了,多少情歌里的主角是伤心的呀,你是愿意在瓢泼大雨里狂奔还是愿意酗酒买醉都好,可惜这个时候你不能像MTV里一样在街角刚好看到一个卖玫瑰花的小妹妹然后顺理成章地触景伤情放声大哭。然后在每个人的记忆中,初恋就永远以情歌的方式存在:动人的,缠绵的,而且还是押韵的。搞不好还贴着一个标签:张学友、林忆莲,或是张信哲,或是谁谁谁——我不大知道现在的孩子都听谁的歌。那么,我自己呢?如果我和江东的初恋真的也只有这般照猫画虎地模仿的话,那就算遍体鳞伤也只能是个闹剧。还好不是。我隐约觉得我跟他之间有种什么东西。没有任何一首情歌可以帮我概括它,解释它,所以我不能正确地把它表达出来,只好听之任之,于是“它”也就静静地潜伏在我身体的黑夜,血管的丛林里。像只惧怕火光的小狼。姑且称它为“小狼”吧,还挺亲切的。那时候我十五岁,一点经验都没有。小的时候去平遥古城玩。小姑姑让我坐在城墙上照相,我不敢,她说你只要别往下看就好了。那城墙是个环形,足有五层楼高,像口巨大的井。灰黑的石壁缝里全是青苔,阳光幽幽地照到了深处。“井”底下居然还有人家。我对着镜头,努力不去想我只要轻轻朝后面一仰就可以粉身碎骨。没错。就是这种感觉——那只“小狼”。其实我那时怕的并不全是会掉下去,我怕的是自己一个一瞬间的念头:我想掉下去。我一点也不想死,但我想掉下去。这念头闪得太快,我都来不及把它翻译成语言。你总是会害怕没法变成语言的东西,因为它们比你强大,比你有生命力。那小狼偶尔会推我一下,那时候我就莫名其妙地抓紧江东的胳膊。他皱皱眉头,把耳机取下来,“还挺有劲儿的。”“弄疼你了?”我对自己的神经质觉得抱歉。“没有。”他笑着拍拍我的头,“冷吗?要不咱们走吧。”我们是在公园的湖边上,放学以后我们俩经常来这儿。有时候kiss,有时候聊天,有时候连话也不讲,只是坐着。天杨(3)我的头靠着他的肩膀,傍晚湖边的人总是不大多,尤其是天冷的时候。我们不说一句话,一个小时,一个半小时……时间就以最原始的方法流逝着。那种绝对的寂静就像春天的阳光那样唤醒了我的小狼,我甚至感觉得到它稚嫩的杀气。那时候我就很疼。并不是生理上的疼痛,这疼来自另外的地方,就像一场大雪一点一点覆盖了我的五脏六腑,我不得不深呼吸一下,再一下,但它并没有缓解,我反倒是更为真切地听到了它的足音。我只好转过头去朝着江东,没头没脑地说:“江东,咱们长大了以后,就结婚吧。”他只是笑,他说你又说什么疯话。我也觉得这话挺丢人的。然后我就轻轻地凑上去,亲亲他的脸。他叹了口气,“你呀。”“再咬你一下可以吗?”我在他耳朵边小声问。“不行!”他很干脆,“上次我洗脸的时候我妈就问怎么胳膊上有个牙印,我只好说是我自己咬的。我妈还以为我疯了呢。”“那我这次轻点,保证不留牙印,可以了吧?”没等他回答,我就使尽了全身力气咬下去。“靠!”他大叫,“你去死吧你,你自己刚说了要轻点的!”对不起,江东,你不知道,那疼痛让我束手无策。那时候我甚至没意识到这疼痛因你而起,因为现实中并没有发生任何不愉快的事情。周雷(1)[周雷]我和天杨从幼儿园小班一直到高三,做了十五年的同班同学。她小时候是个怪胎,很少跟人讲话。只是爱看书,她的书我们别说看懂,就连里面的字都认不全。我还记得那是小学五年级,正是班里开始有人“搞对象”的时候。我坐在她后面,上课的时候她一如既往地偷看她的书,突然她慢慢地仰起脸,我还以为她终于良心发现准备好好听讲了。可是老师放下了教鞭,“宋天杨你哪儿不舒服?”“我……”她怯怯地说,“我肚子疼。”“那就先去老师的办公室倒点热水喝吧,来,拿上你的水壶。”她转过身的时候我才看清,原来她一脸的泪。那些泪在她安静的脸上畅快地滑行。鬼才相信她是肚子疼呢——当然还有那个天真的老师。我伸长了脖子朝她的课桌里看,那本书——那本罪魁祸首叫《局外人》,作者是个外国人,叫加什么,后面那个字笔画太多了,不认识。后来我才知道,他叫加缪,是天杨最喜欢的男人之一。于是一个已经死了很多年的法国佬倒霉地成了一个中国小学五年级学生的情敌。是的,我喜欢天杨。要不是江东那个婊子养的半路杀出来,天杨一定是我的。要知道我已经快成功了,就差一点点。我已经变成她最好的朋友了,她和我无话不说;我甚至已经拿到她的初吻——那是初二的时候,在送她回家的路上她突然问我:“周雷,接吻到底是什么滋味你知道吗?”我说要不咱们试试,她说行那就试试,于是我们就试了。她的嘴唇是甜的,有股新鲜水果的味道。可是高一那年的某一天,她对我说:“周雷,跟你说件事,别跟别人说。”我做梦也没想到这件事居然是:“我喜欢咱们班那个叫江东的……”她的脸红了。就像是日本漫画一样,我听见我的心像张纸似的被撕开的声音。第一次吻她的那天,我满脸通红,放开她掉头就跑。身后传来她清脆的喊声:“胆小鬼,又没人看见,跑什么呀。”我不回头,跑到僻静处,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嘴唇上麻酥酥的,像过了一串细小的电流。我不知道这是唯一的一次。就像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考了第一名,拿奖品,被老爸夸,被那时还活着的奶奶叫“小状元”,美得忘了自己姓什么。可是那时我不知道,我这辈子只能考这一回第一名。后来她就跟江东出双入对了。有时甜蜜有时拌嘴还他妈挺像那么回事,老师三番五次在班会上强调早恋问题她只当是说别人。她变了。虽然还是两条搭在胸前的麻花辫,还是一件白色短袖衫加藏蓝色背带裙,可是她的气质,她的表情都不再是我的天杨——那个傻乎乎吵着要嫁给个死了的诗人的天杨不见了。她现在是江东的天杨。她脸上经常洋溢一种让我恨得牙痒的宁静,在这宁静中她像个小妇人那样微笑。天杀的江东。体育馆的木地板散发着清香,篮球一下一下寂寞地敲击着它。天杨坐在一排排橙黄色的椅子中间,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孤独的篮球架。我很装蛋地摆着pose,投进去一个三分球,体育老师都说我好样的,可那时她却只冲着江东微笑。因为我投进去的三分球很廉价地砸了下来,被他抢了去。那时我真想掐死这个小婊子——没错,你就是小婊子,可你这个小婊子依然是我的梦想。我的手机就在这时候响了,是天杨。“你的《金瓶梅》告一段落了吧?明儿星期天,能出来吗?”她问我。“干吗?”“不干吗。别紧张,我知道你没钱请我吃饭,咱们出来喝杯咖啡,各付各的账,行吗?”“怎么今天这么善良,想我了?”“对,”她笑着,“想你了,满意了吧?这个周末我好容易有两天不用上班,我可不想在家里闷着,全浪费了。”我坐到她对面的时候,她说:“怎么我们像是在谈恋爱一样?”正说着,窗外又是一阵长长的呼啸,这间咖啡馆变成了一个船舱,窗外混沌一片。“好久没听见沙尘暴的声音了,你别说,还真有点想。”我说。“我也是,我那个时候在上海上大学,春天就老是觉得少了点什么。”“我一直想问你,”我看着她的眼睛,“你毕业以后为什么回来了?”“也没什么为什么,没可能留在上海还不就回来了?”“你知道咱们班当初的同学现在大部分都在外边工作,有的读研,还有出国的。我真没听说多少回来的。”“咱们学校的人,”她笑笑,“眼睛都长在天灵盖上。”“你怎么不去法国找你爸?”“找他去做什么?给他当保姆照顾那个小家伙?又没薪水拿。”她皱皱眉头,“怎么这间店的摩卡味道一点儿不正。”“也真怪了。你就不嫌烦?这么多年就在这么个地方圈着。”“搞不好还要圈一辈子呢。”她打断我,“照你这么说,这个城市两百万人全跳河去算了。”“两百万人怎么样我不管,反正要是有人跟我说我一辈子就只能在这儿待着的话,我保证去跳河——或者向张国荣同学学习,跳楼也行。”周雷(2)她大笑,“少东施效颦了,还是跳河吧!”损我永远是这小蹄子的乐趣,这点上她和江东一样缺德。“问你个问题行吗?”我正色。“问。”“你和江东这么多年,就真的一直没联络过?”“就知道你狗嘴吐不出象牙。”她笑着,“都多久以前的事儿了,联络不联络又有什么区别。”“那到底是联络了没有呢?”“没有。他不是已经结婚了?我也是听说。”“是。”我冷笑,“‘嫁’到加拿大了。”“别这么说。”“不然怎么说,明摆着的,大家都说他和那个女孩才认识几天就结婚,不是为了移民又是什么?”“也许人家是真的一见钟情呢。”“把他天真的,”我往我的冰咖啡里加了块方糖,“你信一见钟情这回事儿?”“不信,可我相信有例外。”“那也‘例外’不到他头上。”我恶狠狠地下了结论,“再说,他怎么偏偏就跟一个华裔加拿大籍的‘一见钟情’,太巧了吧?哄谁呢,又不是罗马假日。”“周雷——”她叹口气,“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同学,你怎么老是这么恨他。”“你还好意思问我?”我直直地盯着她。她不看我,眼光转到了窗外,一天一地的黄沙。她咬了咬嘴唇,说:“周雷。”“别当真,说着玩的。”该死。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总是关键时刻斯文扫地。要是让冯湘兰知道了今天这个场面又不知道该怎么取笑我了。为了弥补这个尴尬,我主动转移了话题,我们聊了很久,很尽兴。我时不时地幽她一默,逗她笑笑。不知不觉,沙尘暴就过去了,外面天色渐渐暗下来。“走吧,”她说,“要不然你妈又该说你就知道疯,不知道用功。”我苦笑,“又活回去了。”我们一起走在步行街上,我送她去公车站,一路上很多人。空气里带着些刚才的尘土气,我们走到了步行街的尽头。这儿有棵唐槐,在步行街和马路的交接处。一千多岁了,老成了精,树干粗得像个原始部落的图腾。马路上汽车悠长地划过路面,几个浓妆的三陪小姐说笑着从我们身边经过,她们的目的地一定是街对面的红玫瑰歌城。路灯打在唐槐四围的栏杆上,隐约看见一个久远的还是三位数的年份。那时候这个城市还年轻,还美丽,像三陪小姐一样用热辣辣的眼神打量着李世民起兵的西域宝马。宝马性感地仰天长啸,轻蔑着隋炀帝绮丽又脆弱的江山。我真希望我也能对这个城市“跩”上一句:“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可惜我的这故乡一点不争气,堕落得连性别都没了——我也就没了跟它调情的兴致。天杨说:“周雷,到这儿就可以了。”我正在胡思乱想,一时没听清她说什么。她冲我笑笑,脸上一如既往的干净,不施脂粉,在夜空里清澈着。“咱们就再见吧。”她说,“再打电话给你。”我抱紧了她,我吻她。我的双臂把她箍得紧紧的,她像熔化了一样放弃了挣扎。就是这么一回事,天杨,别装得什么都不知道,你没那么无辜。我爱你,从咱们小的时候,从小学五年级起我就爱你。从你上课偷看《局外人》的时候我就爱你。从你像个小水萝卜一样戳在教室的第一排,到你亭亭玉立地坐在学校的篮球馆,我一直都在爱你。比起那个时候,我更爱的,是现在的这个长大了的你。天杨,天杨,你不能这样对我。我放开她的时候,她的头发乱了。嘴唇像绽放一般的红。“对不起。”我说。她摇摇头,“再见。”她转过身,踩着地上的灯光。妈的,我今天丢人现眼到家了。天杨[天杨]我站在公共汽车站牌那里,发着抖。他还在对面,在唐槐下面,路灯旁边,我越不想看他,他的身影就越是跳到我跟前。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心慌得要命,来不及想。我知道他不会走,不看着我上车他是不会走的。可是我突然一点力气都没了,那路公车好像永远也来不了。一辆出租车在我身边停下,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拉开了车门。那个阴魂不散的还站在那里,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正在落荒而逃。“去哪儿?”司机问我。我告诉他家里的地址。“你不认识我了?”他问。我以为我碰上了一个劫色的。这时候他回过头来,“天杨,好久不见。”肖强。我今天招谁惹谁了。皇历上一定写着呢:今日不宜出行。“嗨,”我觉得我该表示一下惊喜,“真的好久不见。”“我还以为你留在上海了呢。”“没有。”我说。“你现在……”“是护士。就在儿童医院。”“噢。白衣天使。”我们都沉默了下来。没人说话,车里的广播声就格外地响。音乐节目,应该是“怀旧金曲”之类的,不然不会是罗大佑的破锣嗓子在嘶吼:“在这批判斗争的世界里,每个人都要学习保护自己,让我相信你的忠贞——爱人同志!”我把头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他刚才说的话又在耳边回响起来:“天杨,我爱你。从小的时候起我就爱你,别装得什么都不知道,天杨你不能这样对我。”然后,我居然想起很多年前方可寒的话,“宋天杨,男人的话不能不信,但也别全信。明不明白?”她诡谲地笑笑,她身上永远有股浓郁劣质香水的香味。到了。我看了一眼计价器。“不收钱,天杨。”“那怎么行?”“行。”他坚持,“好不容易又见面,这次一定要算是我送你。下次,下次你就算是顾客,下次收钱,可以了吧?”“谢谢。”我今天没力气跟人争。车灯就像一种审视的目光跟随着我的背影。我走出去很远了,才听见汽车重新发动的声音。我再一次落荒而逃。今天我可真是丢盔弃甲溃不成军——我准备回去再查查字典,还有别的什么用来形容人的狼狈相的成语吗?第三章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海上江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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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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