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秘密

大 秘 密----------------------------------------------------------------------------自序甚么人是甚么人的儿子,或甚么人不是甚么人的儿子,本来是最小的小事,只和甚么人和甚么人有关。可是在某种情形之下,这种只是甚么人和甚么人之间的事,都可以成为影响到数以万万计的人的大事。怪之极矣,是不是?而这种怪事,就是整部中国的历史。希望这种历史,早已终结,所以,这个故事,只是一个幻想故事  因为事实证明,并未结束。一九九一·九月二十日八时五十三分三十九秒第一部:红绫提出第一个要求秘密可不可以分大小呢?习惯上可以这样说,但实际上,秘密就是秘密,根本没有大小之分。或曰,容易被人知道的是小秘密,难为人知的是人秘密。这样的说法,也有问题,因为秘密之所以为秘密,全在于不为人知。一旦为人所知,如的过程是容易也好,是艰难也好,都不相干,为人所知,就不成其为秘密了,还有甚么大小之分。秘密若是为一个人以上所拥有,那也不能算是甚么秘密  你知我知,再加上天知地知,那算是甚么秘密?真正的秘密,只有一个人知。而真正的秘密有时会泄露,唯一的原因,是由于秘密的拥有者,自己出卖了自己,自己首先把秘密说给了另外一个人听。“告诉你一个秘密,只是说给你一个人听的,千万不能传开去。”这样的话一出口,秘密从此公开  连你自己都守不住秘密,怎么还能希望别人代你守秘密呢?所以,如果不想秘密公开,就必须维持真正秘密的原则:只有一个人知道。把秘密藏在心底,会形成很痛苦的一种感觉,会渴望有他人分享自己的秘密。真有这种情形出现,秘密的防线已经崩溃了。既然秘密没有大小之分,而仍然把故事命名为“大秘密”,是由于这个故事牵涉的一项秘密,简直是难以想像,情况奇特到了这种地步:就算当事人把这个秘密向全世界人宣布,也不会有人相信。而且,这个秘密怪在有时间性,若干年前被揭露,和若干年之后被揭露,差别极大,可以影响千千万万人的命运,可以影响人类的历史。在这样的一宗秘密之上,加上一个“大”字,那是表示它和所有其他的秘密不同。如何不同法?请看故事,主要情节其实一句话就可以说完,但偏要慢慢地说。且说卫斯理传奇,故事的叙述,一个接一个,所以在一个新的故事开始之前,往往有前一个故事一些未了之事作引子。引子中叙述的事,有的和新故事有关,有的可能全然无关  那都不重要,有一些事,需要叙述的,当然都要说出来。我、白素、红绫、蓝丝、猛哥,一行五人,在弄清楚了蓝丝的身世,蓝丝又提供了方法,也很有希望可以找到她父亲之后,各人回到蓝家峒。一进蓝家峒,十二天官的神情紧张莫名,十二人行动一致,而且快速无比,一下子就把蓝丝围在中心,而且,十二人的视线,一起投向猛哥,眼神很是复杂,又有恐惧,又有害怕,又有敌意,却显然不敢把敌意扩大。红绫在一旁,看到了这种情形,大是有趣,把眼睁得极大。猛哥不等十二天官开口,就道:“各位放心,蓝丝姑娘是天赐给你们的女儿,我虽然和她很有渊源,但绝不会把她在你们手里抢走。”猛哥这几句话一出口,十二天官大大松了一口气  原来他们是怕猛哥把蓝丝抢走,他们早知蓝丝和蛊苗有关,见到蛊苗族长亲临,心中就大是紧张。蓝丝又跟著离去了那么久,回来时神情又很是异样,十二天官以为蓝丝和猛哥已有了协议,要离开他们,所以才大是紧张,若真的是这样,他们会不惜翻脸,要力争蓝丝。如今猛哥这样一说,证明了一切都是他们瞎想的,自然大是放心。也由于刚才实在太紧张了,一下子放下了心头大石,人人都神情激动,甚至有眼角涌出了泪水来的。蓝丝看到了这等情形,也激动之极,她张开双臂,十三个人拥成一团,蓝丝挤在十二天官的中间,索性放声大哭了起来。红绫在一旁看得莫名其妙,频问:“她为甚么哭?蓝丝为甚么哭?”这个问题,我和白素自然都知道答案  蓝丝在知道了自己的身世之后,感触良多,早就想大哭一场了,但是没有“触媒”,直到十二天官那么紧张她,她才感情澎湃,一下子全涌上了心头,大哭了起来。不过这种复杂的感情,向红绫说,她也无法明白,我就回答:“她心里不快乐,所以哭。”红绫更不明白:“她为甚么不快乐?十二天官对她不好吗?”我苦笑,正因为十二天官对她太好,所以蓝丝才哭,这道理要解释起来更难了,我只好道:“不是,蓝丝很快就会不哭了,你看。”那时,蓝丝在十二天官的拥抱之下,已经破涕为笑。红绫抓著头,一副不理解的神情。这时,白素向我作了一个怪脸,意思是说,看,和宝贝女儿相处,不容易吧。不容易是实际存在的问题,但我也不以为会有甚么困难,所以我也还以一个鬼脸,表示再难,我也可以应付。白素扁了扁嘴,表示“咱们走著瞧。”蓝丝止住了哭声之后,就咭咭呱呱,向十二天官叙述她的身世,又奔过来,把白素拉到十二天官面前,很骄傲地道:“我妈妈的样貌,和她相像。”十二天官又是高兴,又是惊讶,不住发出“啊啊”的声音。蓝丝又介绍了她和我、白素以及红绫的亲属关系,虽然泪痕宛然,但可以看出,她高兴多而悲戚少。我这时才留意到,蓝丝和白素并不相似,反倒可以在她身上,看到当年来造访的何先达的那种俊朗的影子  遗传因子真是奇妙之极。蓝丝简单地把她的身世说完,却并没有多说何先达为何忏悔的事。十二天官大是兴奋:“放心,只要有这个人在,一定能把他找出来。”蓝丝犹豫了一下:“他不是很肯见人,武功又高,不要太勉强了,总要他自愿才好。”十二天官中那个长脸女人道:“就算你生身之父来了,我们  ”蓝丝不等地说完,就大声道:“我永远是你们的女儿。”她在这样说的时候,右手高举,做了一个看来古怪的手势,那必然是一个十分严肃的誓言手势,所以十二天官又大声欢呼。他们又一起来到了猛哥的身前,用极恭敬的神态和语气道:“虽说是天赐的,但也要借你之手,十二天官终生感激。”看到十二天官那样真诚对蓝丝的态度,我心中陡然有一股冲动:把红绫托给他们算了。他们必然会尽心尽意对红绫,一如他们对蓝丝。白素在我的身边,她显然知道我在想甚么,所以用力握了我的手一下,提醒我不可再想下去。十二天官谢完了猛哥,又向我和白素走来,个个眉开眼笑,一副喜心翻倒,想说甚么,又不知道怎么才好的神情。白素应付这种场面的本领在我之上,她迎了上去,也是满面笑容:“我们从此也是自己人了,蓝丝是你们的女儿,又是我的表妹,我们全是一家人。”白素和十二天官,自然并无血缘的亲属关系,但是说是一家人、自己人,倒也无不可。而最主要的是,白素的话,说出了十二天官心中想说,但又不知如何开口才好的话,所以,他们的高兴,难以形容,个个激动无比。正好有人捧了大竹筒盛载的酒来,十二天官接过来,大家就开怀畅饮。这种情景,本来是充满了欢愉气氛的,我也受了感染,大口喝了几口酒,全身都暖烘烘地,很是舒服。可是我向白素望去,却见她眉心打结,虽然并无悲戚之容,但总和那么欢愉的场面,有点格格不入。我来到她的身边,循她的视线看去,看是甚么现象惹得她不快。只见白素的视线,一直落在红绫的身上,红绫那时,捧著一竹筒酒,正和一个身形很是粗壮的十二天官之一,在对饮,两人都高同捧著竹筒,酒像是泉水一样流下来,流进他们的口中,两人大口大口吞著,发出“啯嘟”、“啯嘟”的声音,在他们的身边,围了不少人,都在鼓噪喧哗,大声叫好。不知为了甚么,地无分南北,人不论中西,都会有这种兴高采烈、热闹无比的轰饮场面出现。转眼之间,竹筒之中,再没有酒流出,红绫和那天官各自一声怪叫,立时又有人送上酒去。我身边的白素踏前一步,我不等她出声,就一把将她拉住,沉声道:“喝酒最多醉,不会死的。”白素顿足:“这像话吗?我早就发现她很是贪酒,竟到了这种程度,至少该告诉她,这是酗酒,是一种很坏很坏的行为。”我苦笑:“何必一定要现场教育?等她第二天头痛欲裂时再说,不是更有效果吗?”白素紧抿著嘴,眼看在众人的呼叫声中,第二竹筒的烈酒,又被灌了个涓滴不剩,红绫伸手一抹口,大声酣呼:“拿酒来。”我看到这里,也不禁长叹:“真是叹为观止,想当年,丐帮帮主乔峰和契丹十八骑,在少林寺前喝酒的气概,也不过如此了。”白素狠很地瞪了我一眼:“还有心情说俏皮话。”我握住了她的手,发现她的手心全是汗,可知她心情确然十分激动。我忙道:“她肯不要银猿,要爸爸妈妈,这已是大进步了。”白素顿足:“看她这样喝下去,怎么得了?”我也在想,该用甚么方法去阻止红绫继续拚酒才好,一抬头间,发现已不必我再努力了  和她在斗酒的那天官,身子已向后倒去,竹筒歪在一边,酒流了一地。而红绫在众人的欢呼声中,兀自把尚余的半筒酒,喝了个乾乾净净,然后,双手拍打著自己的胸口,发出惊人的声响。看到这等情形,我也不免有“吾不欲观之矣”,想掩眼转过头去,可是我却也看出,红绫真正完全沉浸在快乐之中  这样的快乐,一个人一生之中,不知道是不是能享受到三次。许多人涌上去,把红绫抬了起来,抛向上,又接住,再抛起,红绫发出惊天动地的吼叫声。我向面色越来越难看的白素道:“看到没有,她属于这里。”白素冷冷地道:“她如果在运动场上夺标,也能有这样的待遇。”我没有出声。我知道,蓝丝和十二天官的问题解决了之后,红绫的问题又会摆在面前,那是避无可避的事。白素还想说甚么,我也有话说,两人同时开口,看到对方正要说话,也就停了下来让对方说,就在这一耽搁之间,只闻得一蓬酒味聋到,红绫已奔到了我们的面前。由于兴奋,她满脸通红,汗水涔涔,笑逐颜开,全身酒味,造型之古怪,别说没有一丝一毫大家闺秀的风范,简直无法分类。我看了之后,也不禁暗暗摇头,她却不知道她的父母正在为她伤脑筋,嘻著一张大口,酒气喷人:“那天官说他酒量好,哈哈哈。”白素不说话,只是望著我,我不忍扫她的兴,但也不得不道:“喝酒多了,对身体不好。”红绫一扬手:“那醉了的天官说,他的师傅,一天至少要喝十筒酒,身体好得像铁打的一样。”那“醉倒的天官”的师傅,自然是老十二天官之一。老十二天官是身负绝艺,纵横江湖的人物,在这一类江湖豪客之中,颇有酒量之豪,匪夷所思者,我就会亲眼见过一名燕赵大汉,一脚踏在板凳上,姿态不变,一口气豪饮了十七碗白乾,脸不红气不喘的。红绫这时所说的,当然可能是事实。但是我仍然不能表示同意。(这真是很无奈的事,也很悲哀  何以父女之间竟不能随心所欲地交谈,非得按照一些不知由甚么人订下的规范来教育她呢?)当下我道:“老十二天官去世已久,他们的事,也没有甚么可以作准的了。”我当时只不过是随便一说,也没有甚么特别的意思,红绫听了之后,侧著头,略想了一想,也没有再说甚么。那三大筒烈酒,足可以令一头水牛醉倒,可是看来红绫的酒量之高,超乎我的想像,看来她只是略有酒意而已,至少她们可以觉察到白素神色有点不善,而且,她也知道如何能使白素高兴。所以,她挨向白素,拉起白素的衣襟来抹汗,咧著嘴向白素傻傻地笑,白素忙替她抹汗,拍著她的背:“别喝太多的酒了。”红绫大声答应著,在接下来的时间中,我用心观察,发现红绫有一个好处,她答应了不再喝酒,当真说得出做得到,好几次,竹筒已传到了它的手中,她举筒想喝,可是向白素那里望一下,又把竹筒交给了别人。而更难得的是她在那样做了之后,一点也没有不高兴之感,一样大声酣呼,痛快淋漓。白素表现得很沉默,过了好一会,她才道:“不能再让她留在苗疆了,回家去,她很快就能适应文明人的生活。”看来,要白素改变主意,绝无可能,这时,轮到我默然了。白素又补充:“我对她说过,她对于文明人的生活,很有兴趣。”我道:“只要她不是只是感到新奇就好。”白素一字一顿:“她会适应,也必须适应。”我对白素的这句话,同意上半句,而不同意下半句,可是我没有出声,因为我想,如果适应,自然好,不适应,她也可以随时回苗疆来。这时,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参加狂欢的苗人越来越多,我和白素被请到了一个草棚之中,有丰富的食物在等著我们。我抓起了一只不知是甚么动物半焦的腿,大口啃著,白素只是斯文地把山鸡撕来吃。不一会,蓝丝进来,她也俏脸通红,神情兴奋,坐在白素身边:“要是小宝在,他一定高兴极了。”我哈哈一笑:“我决定回去之后,不对小宝说你和我们的关系。”蓝丝笑道:“你们忍得住不说,红绫一定忍不住。”我呆了一呆,向白素望了一眼,心想:原来你早已决定了要带女儿回家,却不对我说。可是我一望之下,立即知道自己想错了,因为白素一听得蓝丝这样说,神情竟是大喜过望,一伸手,握住了蓝丝的手:“这……这是她说的?”蓝丝点头:“是她说的,她说,一到,就按住小宝的头,叫他叩头,就把我是她的甚么人,告诉小宝。”白素笑容满面,问我道:“听,这孩子愿意跟我们回家了  我甚至还没有向她提出来。”我点头:“我并没有和你站在相反的立场  只要她自己高兴,只要她快乐,我们的立场一致。”白素大是高兴,向广场上去找寻红绫的下落。这时,广场上已燃起了许多篝火,火光熊熊,人影晃动,很难认人,正在找著,只见红缓和十二天官,一起向我们所在的草棚走来。十二天官排成了三排,每排四个人,很是整齐,却由红绫带著头。十二天官个个神情肃穆,红绫则仍是一副笑嘻嘻地,天塌下来也不在乎的神情,奇在她的手上,捧著一个布包。一见这等阵仗,我可以知道必然有不寻常的事发生,首先向蓝丝望去,只见蓝丝也面有讶色,摇了摇头,表示她也不知道发生了甚么事。再向白素望去,她也惘然。由于十二天官来得隆重,所以我和白素一起站了起来。红绫来到了草棚,仍然把那布包捧在手上,这时我才看出,那包裹是用一幅刺绣来包著的,但是那刺绣也十分残旧,颜色模糊,所以也看不清有点甚么绣在上头。十二天官跟著也是走了进来,在这样的情形下,我自然只有等他们先开口。开口的是那个瘦老头(他们各有名字,我也记住了,可是提他们的名字,没有意义,还是提他们的特徵,容易记住谁是谁),他踏前一步,道:“刚才红绫说,卫先生说了:‘老十二天官去世已久,他们的事,也没有甚么可以作准的了’。”我一听,心中就不禁一凛,我确是这样说过,莫非十二天官对我这句话表示不满,兴问罪之师来了?如果是这样,那未免小题大做了。我维持著笑容:“是,红绫刚才酒喝多了,我劝她不可以前辈人物的每一种行为作准。”我自问解释得很是得体。可是十二天官根本不听我的解释,只是自顾自叹了一口气,仍由那瘦老头说话:“老十二天官纵横江湖,是了不起的人物,他们迫不得已,才在苗疆落了难,收了我们为传人。老十二天官临死之前,曾有一番吩咐  ”他说到这里,顿了一顿,神情更是庄严。这时,我也看出,他们是有事要找我商量,并不是为了我的那句话来找麻烦的。白素也看出了这一点,所以她道:“大家坐下来好说话。”十二天官坐了下来,红绫来到蓝丝的身边坐了下来。蓝丝指著她手中的包裹,红绫却向十二天官指了一下,说明那是十二天官的东西。大家都坐下之后,那瘦老头续道:“老十二天官临终,曾说,他们一生所做的大事,都由其中一位,摘要记了下来。吩咐我们有机会,去找一个极可靠的人,整理一下,公诸于世  ”他那几句话,说得很是生硬,显然那不属于他自己的语言,而是生吞活剥,硬生生背熬了的。我一听,就吃了一惊,失声道:“有这等事?”瘦老头道:“是,老十二天官中有一位,在伤好了之后就一直在写写写,写了很多,全在这里面。”他说著,向红绫手中的包裹指了一指。红绫一昂头:“他们说,你是他们最相信的人,他们求你,你不肯答应,我来求你,你一定会答应。”红绫这句话一出口,十二天官大有尴尬神色  红绫天真无机心,正合了“叫他不要说的那句话都说了”的情形。我忙道:“这位前辈的记述,只怕许多事和天官门的秘密有关,外人不便随便看,还是你们自己留著的好。”瘦老头忙道:“老十二天官并没有教我们认汉字。而且,天官门早已没有了,也就没有甚么隐秘可言。”他一面说,一面有所动作,红绫却已叫了出来:“你别踢我,我会说。”她把那包裹在我面前一放:“天官说,女儿有事请求爸爸,没有不答应的,是不是?”我为难之极  天官们在江湖上诡异神秘,杀人如麻,结仇极多。虽说事隔多年,但难保没有仇家在含辛茹苦等著报仇的,我如果一沾上了手,风声传了出去,谁知道会带来甚么样的麻烦。若是十二天官自己来求我,早已被我一口回绝,可是他们偏拉了红绫来出头,我若是拒绝,这是红绫对我的第一个要求,岂非令她大失所望?第二部:十二天官的名字出典极古白素在这时,替我解了围,她道:“红绫这话说得对,可也不是全对。不过你爸爸一定会答应。”她向我望来,我明白她的意思,是答应了,不会有甚么害处,只要我们不说,谁也不会知道。所以,我点了点头,红绫大喜,一下子扑了过来,搂住了我的头,亲热无比,她任务完成,又跳蹦出了草棚。十二天官松了一口气,作了一个手势,示意我打开包裹来,我解开了那幅刺绣,就看到了一只玉盒。那玉盒相当大,有四十公分长、二十公分宽和高,玉质晶莹透彻,竟是罕见的美玉。白素在一旁,抖开了那幅刺绣,我和她同时发出了一下低呼声。那刺绣约有一公尺见方,正中绣著“天官门”三个篆字,字旁绣著十二个方格,呈圆圈状排列,每个方格之中,都有两个或三个篆字绣著,有好几个,我竟然一下子认不出那是甚么字来。但是只要大多数字都可以认得出来,也就可以知道那些字的全部意义。而要认出大多数字,也是很容易的事  在方格的四周,有简单但是明瞭的动物图案,一望而知它们是甚么,那是十二种不同的动物,代表了地支,也就是俗称十二生肖的鼠、牛、虎……在那幅刺绣的一边,还有一些带子,我失声道:“这是一面令旗。”白素立时同意:“是,这是天官门的令旗。”江湖上的各门各派,各帮各会,都有自己的信物,务求一展示,就天下皆知。这面天官门的令旗,如今看来残旧不堪,在蓝家峒隐藏了几十年,若不知来历,只当是一幅发了霉的刺绣。但是知道它的来历,可以想像它当年迎风展飞,黑白两道莫不趋避的神威,令旗一到,十二天官令出必行,取命夺魂,谁人不惊。我伸手在令旗上轻轻抚摸著,同时,心中也不禁暗叫了一声“惭愧”。我刚才还说,十二天官各有名字,但是名字并没有意义,这时,才知道自己错了。十二天官各自向我自报姓名,我以为那是“布努”的发音,反正听来很不顺耳,以为那只是他们的苗人的名字。可是此际,看到了绣在令旗上,那十二个方格中的篆字,才知道大谬不然。十二天官的名字,不但有出典,而且出典极古,出自《尔雅》,是中国古代阴阳家和古天文学家共认的专门名词:大岁在子曰“困敦”,在丑曰“赤奋若”,在寅曰“摄提格”  这个词比较普遍,因为屈原在他的长诗《离骚》中提及过。在卯曰“单阏”,在辰曰“执徐”,在巳曰“大荒落”。在午曰“敦牂”,在未曰“协洽”,在申曰“涒滩”,在酉曰“作噩”,在戌曰“阉茂”,在亥曰“大渊献”。我再向十二天官看去,发现他们各自的外形,也和那十二种生物很是吻合,瘦老头又乾又瘦,是十二天官之首,形像就像鼠(子),那个和红绫拚酒,醉倒在地的壮汉,看来就像是一头大牯牛,他兀自还有醉意,连眼都不是很睁停开。我知道自己犯了错,可是仔细想想,也实在不能怪我,试想,当一个留著山羊胡子的苗人,向你介绍他自己的名字是“协洽”的时候,谁会想得到他的名字,是来自历史悠远到了难以查考的古书《尔雅》之中的呢?不过我并不因之原谅自己,而且很感到自以为是的可怕  一心认定是这样,可是事实完全相反,在一些情形下,可以形成可怕的结果,变成巨大的灾祸。当下,我吸了一口气,白素已小心地把那令旗,摺了起来,同时,也向我略伸了伸舌头,显然她也没把十二天官的名字当作一回事,现在才知大有来历。后来,白素笑著说:“看来,十二天官一代传一代,名字都是固定的。不但名字固定,而且外型也要吻合,可能是选择传人的时候,早已拣定了的  乾瘦的孩子是猴,胖孩子是猪。”我没有异议,从现在的十二天官的外型来看,这种说法,可以成立。当下,我恭而敬之地揭开了玉盒的盖子  我的恭敬态度,令十二天官很是高兴。使我和白素大为吃惊的是,那么大的一只玉盒之中,竟是满满的玉版纸  那种纸又薄又韧,是古纸中的极品。而更令人吃惊的是,纸用白丝线装钉得很整齐的十二册,随便拿一册起来翻翻,每一页之上,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字,那些字虽然小,可是工整秀丽之极,单是字的本身,已是中国书法艺术上的瑰宝  古人常说,“蝇头小楷”,在这十二册上的字,比蝇头还小,只如芝麻般大,可是定神看去,每一个字都疏而不密,大具气势,彷彿还有不知道多少空间,可供围旋驰骋,若不是真正在书法艺术上有极高造诣的人,这样的字,半个也写不出来,别说这里至少有十万字以上了。我和白素的惊呆神态,当然都落到了十二天官的眼中,他们几乎齐声问:“怎么啦?”我一字一顿:“老十二天官之中,竟然有这样的人才。他们的事,不应该湮没,我会好好拜读,而且尽力整理出来,使他们的声名,重彰天下。”十二天官个个手舞足蹈,高兴莫名,瘦老头道:“师傅临死之时,曾说就是这一件心愿未了。如今他们在天之灵,必然大为高兴了。”我当时,只是看到书法的精美绝伦,并没有看内容,就立刻作出了豪言状语式的承诺。后来,我和白素,仔细地把那十二册,至少有二十多万字的记录看完,这才知自己当日所作的承诺,是何等草率。老十二天官记录下来的一切,经过了半个世纪之后,当然都成了历史。可是其中牵涉到近代史上人物之多,牵涉到的事件之多,令人气都透不过来。而且,许多许多事件,许多许多人物,如果相信了老十二天官的记录,就根本不必念近代史了,相比较之下,十之八九的所谓“史实”,都有不可告人,甚至和表面现象完全相反的事实经过。这些资料,如果整理出来,会引起近代史研究上的极度混乱。而且,半个世纪毕竟不是太久,也自然会引起难以估计的咒骂和讥嘲。那一些,是无论如何不能公开发表的了。还有许多,是江湖上的争斗残杀,争金夺利,精采纷呈,有离奇到难以想像的,再就是他们如何和军队对抗的经过了。这两部分,倒可以选择整理,公诸天下,至少,他们的经历之奇,会看得人如痴如醉。这自然是后话了,当时,就算想到日后有关于十二天官的记述出现,也必然不属于卫斯理故事的范围。因为那是十二天官的历史,和我无关。可是世事有时也真难料得很。当时,我们只是略翻了一翻,便再把玉盒的盖子盖好,这玉盒,不久就起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作用,那是白素想出来的。狂欢竟夜,到了第二天早上,我醒来之后,看到白素已不在身边,走出屋子,迎著朝霞,空气清新无比,一面深深吸著气,看到红绫和白素,正并肩自林子中走出来,红绫手中,拿了一大扎野花,白素正在对她道:“你可有甚么东西要带走的?”红绫大是奇怪:“你不是说文明世界甚么都有吗?还要带甚么?”我迎了上去:“文明世界有很多东西,这里没有。这里也有很多东西,文明世界没有。”红绫似明非明,只是睁大了眼睛,从她澄澈的眼光之中,可以看出她的机灵和聪颖,她道:“要是我不喜欢文明世界,我可以回来。”白素纠正她的话:“要是你经过了真正的努力,实在仍然不喜欢,你可以回来。”红绫侧著头,很认真地在想,同时向我望来  她很聪明,知道在我这里,经常可以有一些“讨价还价”的余地。可是这时,白素在我身边,以她的手指抵在我腰际的“笑腰穴”上。我知道,只要我一开口,她必然发力,我就会不由自主,哈哈大笑,根本说不了话,所以,还是不开口的好。红绫见我没有甚么反应,她又想了一会,也就同意了白素的说话,她一面点头,一面道:“好。”白素满心欢喜,我却大有隐忧,因为把红绫带到文明世界去,会有甚么后果,谁都不能想像。蓝丝这时也走了过来,神情很黯然:“真想跟你们一起去看小宝,可是功课到了紧要关头,非但走不开,还要有七七四十九天,与世隔绝的修炼。”想起降头术的神秘,我和白素也无从置喙,只好安慰她:“像是凡人修仙一样,过了九九八十一关,就历劫成仙,变为大降头师了。”白素接了上去:“到那时,一定第一时间,接你见小宝,或是送小宝来见你。你和小宝之间,已经再也没有障碍了,你应该高兴才是。”蓝丝一听,就笑了起来,她虽然在血统上不是苗人,但是从小在蓝家峒长大,当然和真正的苗女无异,性情也相近,这时迎著朝阳一笑,灿若云霞,十分夺目。十二天官也来了,峒主也来了,许多苗人围了上来,红绫在这里住久了,也认识了许多人,个个都争著来和她惜别,红绫并不伤感,但也不拒绝和人亲热。十二天官中的那瘦老头提议:“有一柄苗刀,最好的,曾给温宝裕带在身上去盘天梯,是我们给蓝丝准备的,现在想送给红绫留念。”这个提议,不单是白素,连我也吓了一跳,双手连摇:“不必了。不必了。苗刀对苗人有特殊的意义,还是留给蓝丝的好。”十二天官想了一想,总算收回了提议  老实说,不单是我,连一向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白素,也说是吓得出了一身冷汗。试想,红绫赤手空拳,到了文明世界,会发生甚么事,已经难以想像,她要是再随身带上一柄锋利无匹的苗刀,那是甚么惊心情景。扰攘良久,我、白素、红绫和蓝丝,上了直升机,猛哥和他的随从,昨晚已然离去,据蓝丝说,猛哥会依计行事,因为他非找到何先达不可,不然,就只好一直在千山万峦之中,做他的流浪族长了。十二天官在直升机升空之后,一直翘首相望。蓝丝驾机,她送我们到机场之后,还要驾直升机回蓝家峒,然后再去进修她的降头术课程。红绫从机场进入城市,是乘搭了陈耳安排的警车  必须在这个城市中停留两天,因为要替红绫准备“旅游证件”,这是文明人的麻烦,猴子从这座山跳到那座山,不需证件,人从这里到那里,就要证件。通过陈耳在警界的影响力,猜王降头师的地位,要替红绫准备证件,并非难事。而在这两天中。我和白素就使红绫初步接触文明。在这之前,我和白素都不免很紧张,不知红绫在进入了文明社会之后,会有甚么样的反应。可是,情形却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在苗疆的时候,红绫的行动,仍然活脱是一个大野人,动作的幅度大,鲜蹦活跳,没有片刻的安静,经常无缘无故,一跳就是一公尺高,翻起筋斗来就是十七八个,还擅于用各种声音来表示她的心情。用声音来表示喜怒哀乐,本来是人类的行为,可是她或是吼叫,或是尖叫,或是轰笑,声量极高,震耳欲聋,温宝裕令堂大人的尖叫声,本来已是够骇人的了,可是若和红绫相比较,简直不可同日而语,如蚊鸣之遇狮吼,差之远矣。还有许许多多,对红绫来说,再自然不过的行动,一放在文明社会之中,莫不惊世骇俗,会赶到扰乱社会秩序的恶果。所以,当白素在教她到了文明社会之后,应该怎样,应该如何之时,我虽然看出红绫一副搔耳挠腮,不耐烦的样子,但是也不出声,任由白素教她。同时,我和白素两人,也有了默契  我们两人不离她左右,像她是婴儿一样地照显,那么,就算她有不自觉的撒野行动,也可以及时制止。我们倒也相信她会听话,会尽量注意自己的行为,不会故意乱来的。有了这样的防范,那是我们所能做的最好的了。到了机场,红绫不是第一次来,陈耳她也见过,上了车,驱车直进市区,那时,正是大白天,是城市最繁忙的时候,红绫坐在白素的身边,她的身子陡然震动了一下,连我坐在前面,也可以感觉得到。我立时回头看了一眼,看到红绫双手抓住了窗子的边,双眼睁得老大,瞪著外面看,她不住在看,看得几乎连眼也不眨一下。那时,白素也在注视著她的举动  她其实没有甚么行动,只是在看,在拚命地看,用尽心神地看,一刻也不放过,甚么也不放过地看著。当晚,在红绫睡了之后,我和白素在离她的睡床不到三公尺处坐著喝酒,虽然经过一日来的紧张“戒备”,十分疲倦,可是都不想休息。因为红绫的表现,出乎我们的意料之外,那使我们感到兴奋,精神也就处于亢奋的状态。一直到红绫倦极而睡,她都行动正常之极,比一个天性文静的女孩子更文静。她只是不断地看,不论在甚么场合,她都是用心地看著,甚至于也不多问  有些情形,我们肯定她不明白的,就讲解给她听,她也十分用心地听著。而且最令人开心的是,由于她的外型,看来早已不是野人了,所以根本没有引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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