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或许会带着学生或者三朋四友,到澄清湖、火焰山,或秀姑峦去寻找一点野气;或许你也愿意带着一个大塑胶袋,捡走花丛里的空罐头。在你弯身的那一刻,或许我也在弯身,如果我们在转角处相遇,就打个招呼吧!或许这一年的台湾就真的要比一九八四年的台湾稍稍干净一点、安静一点、和谐一点。你,来赴约吧!原载一九八五年一月四日《中国时报·人间》难局有个叫苏格拉底的老头,你大概不认识。他已经七十岁了!深凹的眼睛,白花花一把胡子。在牢里关了好几天了;明后天等船回来,死刑就要执行。这天清晨.他刚睡醒,一小格窗子透着一点光,非常希腊的天空。克瑞图是个有钱的老朋友,已经滔滔不绝用尽了口舌,恳求苏老头逃狱。“钱,包在我身上,”他说,“更何况,你死了,谁来照顾你的小孩?”可是苏老头顽固得很,他一本正经地说:“雅典政府以‘妖言惑众’判我死刑,固然不合理。但是我如果逃狱而破坏了雅典的法制.那就等于以其人之‘恶’还治其人,使我自己也错了。你要知道,两恶不能成一善。狱。“钱,包在我身上,”他说,“更何况,你死了,谁来照顾你的小孩?”可是苏老头顽固得很,他一本正经地说:“雅典政府以‘妖言惑众’判我死刑,固然不合理。但是我如果逃狱而破坏了雅典的法制.那就等于以其人之‘恶’还治其人,使我自己也错了。你要知道,两恶不能成一善。。※※※另外有个人叫梭罗,喜欢独来独往。三十岁那年,一个人到森林湖畔搭了个木头房子,自耕自活。有一次在树林里升火烤肉,差点把康考特的林子烧了一半。这天黄昏,正在散步的时候,梭罗被抓进了监狱,、理由是他拒绝付税。他认为政府用他缴的钱去支持战争(美国人欺负墨西哥人)及黑奴制度,有违他的个人良知,他以立即的、反抗的行动来抵制他认为是错的法制。“面对不合理的法制时,我们应该盲目地遵从吗?还是暂且遵从,同时慢慢地循合法途径去改革?还是立即地反抗,来抵制、破坏这个法制?”梭罗问着,而他的回答理直气壮:“盲目的遵从是最低级的愚蠢。不必考虑。寻求改革途径,时间拖得太长。人生有多少日子?又不是吃饱饭没事干,一天到晚绿头苍蝇似地去改造社会。人生在世为了生活,不是为了改革。所以对付一个不合理的制度,最好的办法就是立即地抵制。”梭罗并没有尽兴;在牢里兴奋地睡了一夜,第二天就被那个慈善心肠的老姑妈代缴了税金,赎了出去。倒是一百年之后,在古老贫穷的东方,有个叫甘地的人尽了兴,带了千万个人去“立即地抵制”一个不合理的制度。※※※爱恨分明的纽约最近也出了一个人物。戴着金丝眼镜、很文静秀气的葛兹坐在夜车里,一心想回家泡个热水澡。四个年轻的黑小子围了上来,跟他要五块钱。纽约的人都知道,五块钱的下一步大概就是头上五个窟窿。那个脸上有条疤的家伙上个月才把一支枪抵在一个老女人的脖子上,抢走了一条金链子。但是文静的葛兹怎么办呢?没有警察来保护,没有乘客敢帮助——他究竟应该,如苏老头所说,做一个守法的受难者;还是如梭罗所说,做一个违法的反抗者?换个问法,他究竟应该任这四个人把他毒打一顿、刺上两刀,然后到警局报案;或是应该拿出手里所有的武器打击敌人,使自己成为法纪的犯人?戴眼镜的葛兹在摇摇晃晃的车中站起来,说:“我给你们一人五块!”他连发了五枪。有疤的那个被打中脊椎,半身瘫痪,他今年才十九岁。而葛兹,在家里等候法庭宣判他的命运。※※※还有个中国人,你或许没听说过,叫张系国。他坐上了计程车,恶司机不但绕了路,还要下车来打架。这位高级知识分子的张博士居然撩起袖子来跟司机当街对峙起来。代表法制的警察先生来了,却认为,打架是不应该的,若轮到他,就该让司机给打伤了,再去告他伤害罪。也就是说,万一给扁钻刺死了,那么就由末亡人到法庭去告他杀人罪,皆大欢喜。皆大欢喜。可是,如果“法”的存在是为了“个人”,为什么“个人”却经常要为了“法”而牺牲呢?对于梭罗而言,政府的存在是为了保护个人的权益,但当他在争取个人权益的时候.政府反而要惩罚他。对于葛兹而言,他保护了自己——达到了“法”的目的,却同时也犯了法。只有苏格拉底那个老头,他根本就放弃自己、牺牲个人,所以与法相安无事。当所谓“法制”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僵硬的方格子,把每一个血肉做成的“人”锁在一方方小格子里的时候,这个法是不是违背了当初之所以有它的本意?当一个警察要老百姓让恶人打伤了再去报案的时候,人是不是已经“文明”得糊涂,忘了“文明”究竟是为了什么?※※※所以我很怕听人说“学校荣誉”,因为我知道,为了这么一个抽象的框框,有多少“不听话”、“不受教”的学生要受到残酷的压制,多少特立独行的个人要被塞进框框里,呼吸不得,动弹不得。我更不忍心听人宣扬五代同堂的美德。在那个和谐的表面之下,有多少半夜的叹息、破碎的梦想、解体的个人意志,一切都为了一个抽象的理想、一个原本造福个人而往往牺牲个人的制度。法制、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荣誉、传统——每一个堂皇的名辞后面都是一个极其庞大而权威性极强的规范与制度,严肃地要求个人去接受、遵循。可是,法制、社会、荣誉、传统——之所以存在,难道不是为了那个微不足道但是会流血、会哭泣、会跌倒的“人”吗?告诉我。原载一九八五年二月五日《中国时报·人间》美国不是我们的家我收到好几十封读者的来信。年长一点的说:“每看你的文章,心情激动难平,一再泪下。”年轻一点的大学生写着:“在成为冷漠的‘社会人’之前,请告诉我们:我们能为台湾这个‘母亲’做些什么?”更年轻的,高中生,说:“反正做什么都没有用:我大学毕业就要远走高飞,到美国去!”※※※少年人激动愤慨,老人家伤心落泪,绝对不是因为我的文章写得好。这一大叠情绪汹涌的信件对有心人应该透露出两个问题:第一是事态本身的严重性;台湾生活环境的恶劣已经不是知识分子庸人自扰的嚷嚷,而是市井小民身受的痛苦。第二是个人的无力感;如果这个社会制度中有畅通的管道让小市民去表达他的意愿、去实现他的要求,他就不会郁积到近乎爆炸的程度,就不需要凭靠区区几篇不起眼的文章来发泄他的痛苦。度,就不需要凭靠区区几篇不起眼的文章来发泄他的痛苦。半年前,有个爱看书的青年因为受不了隔邻女人早晚不断地诵经,冲进了她的屋子拿刀杀她。暴力当然没有任何藉口,但是我们要追究原因:如果这个青年只要打一通电话,警察就会来取缔噪音的话,这件凶杀案是不是可以避免?换句话说,假使这个青年一通一通电话的哀求警察而警察不管,一次一次地劝告诵经的妇人而妇人不睬;那么,你说;他可以搬家——别开玩笑了,台北什么地方可以让人安静度日?于是,日日夜夜受噪音的煎熬,又丝毫没有改善的可能,他到底该怎么办?※※※苏格拉底那个老头子被判了死刑之后,不愿逃狱,他说:“当我对一个制度不满时,我有两条路:或者离开这个国家,或者循合法的途径去改变这个制度。但是我没有权利以反抗的方式去破坏它。”(见《难局》,二月五日“人间”)不错,苏老头是个循规蹈矩的模范公民,但你是否注意到,做个好公民有两个先决条件:首先,不肯妥协时,他有离开这个国家的自由;其次,这个国家必须供给他适当的管道去改变他不喜欢的制度。也就是说,如果雅典政府既不许他离境,又不给予他改革的管道,他就没有义务片面地做个循规蹈矩的公民。那么我们的情况呢?台湾的生活环境恶劣,升斗小民所面临的选择与苏格拉底没有两样:他可以离开台湾,但这有大多实际上的困难。他可以“循合法途径”去改变现状——我们有没有这个合法的途径、畅通的管道?※※※一位医生来信叙说他痛苦的经历。住宅区中突然出现一个地下铁工厂,噪音与废气使整个社区变色。他从私下的恳求到公开的陈情控告,无所不试,结果,等于零。这个机构说法令不全,那个部门说不是他家的事,警察更说开工厂的人可怜!这位医生伤心绝望地问:“政府到底在做什么?法律究竟在保护谁?”连十七岁的高中生都理直气壮地说:“反正没有用!我要到美国去!”你不为我们的前途担忧吗?这份绝望的无力感是谁造成的?※※※许多人或许会把箭头指向政府——营建处、环保局、卫生署、警察局等等等,可是我不能,因为我的知识领域狭窄极了;我根本不知道垃圾有几种处理方式、食品进口要如何管制、努力调动要如何分配。我不是专家,没有资格告诉这些在位做事的人怎么去做。但是和你一样,我是个有充分资格的公民。无力感的根源或许是个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你或许觉得缺乏畅通的管道咎在政府,我却认为,你和我之所以有无力感,实在是因为我们这些市并小民不懂得争取自己的权利,纵容了那些为我们做事的人。咎在我们自己。大多数的中国人习惯性地服从权威——任何一个人坐在柜台或办公桌后面,就是一个权威。我看见学生到邮局取款,填错了单子,被玻璃后的小姐骂得狗血喷头。这位学生唯唯诺诺,惊恐万分。我也看见西装笔挺的大男人到区公所办事,戴眼镜的办事员冷眼一翻,挥挥手:“去去去!都快十二点了,还来干什么?”大男人哈腰赔笑,求他高抬贵手。我更知道一般的大学生,在面对一个拆“烂污”的老师时,不是翘课以逃避,就是附和以顺从。点了,还来干什么?”大男人哈腰赔笑,求他高抬贵手。我更知道一般的大学生,在面对一个拆“烂污”的老师时,不是翘课以逃避,就是附和以顺从。连自己是什么人都不知道,连这个主雇关系都没弄清楚,我们还高喊什么“民主、伦理、科学”?※※※每天清早,几万个衣履光洁的人涌进开往纽约市区的火车到城中上班。车厢内冬天没有暖气,夏天冷气故障,走三步要抛锚两步,票价还贵得出奇。可是因为是垄断事业,所以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人人抱怨,人人还是每天乖乖地上车。一直到史提夫受不了了,他每天奔走,把乘客组织起来,拒乘火车,改搭汽车。同时,火车一误点,就告到法庭去要求赔偿。他跟铁路公司“吃不完,兜着走”。史提夫没有无力感。※※※安东妮十三岁的女儿被酒后驾车的人撞死了。因为是过失杀人,所以肇事者判的刑很轻,但是安东妮只有一个不能复生的女儿,这个平凡的家庭主妇开始把关心的母亲聚集起来,去见州长,州长不见,她就在会客室里从早上八点枯坐到下午五点,不吃午餐。两年的努力下来,醉酒驾车的法令修正了,警察路检的制度加严了。别的母亲,或许保住了她们十三岁的女儿。安东妮也没有无力感。※※※我并没有史提夫和安东妮的毅力。人生匆促得可怕,忙着去改革社会,我就失去了享受生活的时间。大部分的时候,我宁可和孤独的梭罗一样,去看云、看山、看田里的水牛与鹭鸶。不过,我们不做大人物,总可以做个有一点用的小人物吧?一个渺小的个人,如你,如我,还是可以发光发热。过程会很困难,没错;有些人会被牺牲,没错。可是,在你没有亲身试过以前,你不能说“不可能”!在你没有努力奋斗过以前,你也不能谈“无力感”。问问史提夫,问问安东妮。讲“道德勇气”,不是可耻的事,说“社会良知”,也并不肤浅。受存在主义与战乱洗礼的现代人以复杂悲观自许,以深沉冷漠为傲;你就做个简单却热诚的人吧!所需要的,只是那么一丁点勇气与天真。你今天多做一点,我们就少一个十七岁的说:“反正没有用,我到美国去!”美国,毕竟不是我们的家。原载一九八五年二月十八日《中国时报·人间》幼稚园大学幼稚园大学看完期末考卷,批完论文报告,我把总成绩寄出,等着学生来我我:零分或是一百分,他们总得看着卷子的眉批,与我印证讨论过之后,才能知道为什么得了一百分或零分。假期过去了,新学期开始了,学期又结束了。※※※学生来找我聊天、吃消夜、谈功课;就是没有一个人问起成绩的事。有一个成绩应该很好的学生,因为论文的注脚写得零乱散漫,我特意大幅度地降低了他的分数,希望他来质疑时告诉他一个教训:作研究,注脚与正文一样重要。但是他也没有来。等了半年之后,我忍不住了:“你们为什么不跟教授讨论成绩?”学生面面相觑,很惊讶我问了这样一个问题。“我们怎么敢呢?教授会很生气,认为我们怀疑他的判断力,不尊重他的权威。去讨论、询问,或争执成绩,等于是跟教授挑战,我们怎么敢?”那么,假设教授打了个盹,加错了分数呢?或是一个不小心,张冠李戴呢?或者,一个游戏人间的老师真的用电扇吹考卷来决定成绩呢?逐渐的,我发觉在台湾当教授,真的可以“getawaywithmurder”,可以做出极端荒唐过分的事而不致遭到学生的反抗,因为学生被灌输了二十年“尊师重道”的观念;他不敢。※※※有一天,一个泪眼汪汪的女学生半路上拦住了我的车子:“有个同学扭伤了脚踝,你能不能送我们下山搭车回台北?我拦了三辆路人的车,他们都不肯帮忙!”好吧!于是泪眼汪汪的女学生扶来了另一个泪眼汪汪的人,一跛一跛的,进了我的车。下山只有几分钟的车程,可是车后两个人拼命掉眼泪、吸鼻涕。受伤的哭,因为脚痛,想妈妈;没受伤的也哭,因为她不知道如何处理这个情况。事实上,这个惊天动地的“情况”只需要两通电话:第一通打给校医,第二通打给计程车行,如此而已。我很惊异地看着这两个女生哭成一团。她们今年廿岁,正在接受高等的大学教育。她们独立处事的能力,还不到五岁。※※※开始的时候,课堂上问学生问题得不到回音,我以为是学生听力不够,于是我把英语慢下来,一个字一个字说,再问,还是一堵死墙;于是改用国语,再问。我发觉,语言的问题其次,思想的贫乏才是症结所在。学生根用功。指定的小说或剧本上课前多半很尽责地读完。他能把故事的情节大纲说得一清二楚,可是,当我开始问“为什么”的时候,他就瞠目以对——不知道,没想过。他可以读十篇爱伦坡的谋杀小说,每一篇都读情,但不能够综观十篇整理出一个连贯的脉络来。他可以了解苏格拉底为什么拒绝逃狱,也明白梭罗为什么拒绝出狱,但这两个事件之间有怎样的关系;他不知道。他可以说出诗人艾略特对艺术独创与模仿的理论,但是要他对王三庆的仿画事件发表意见——他不知道,他没有意见,他没学过,老师没教过,课本里没有。他可以读十篇爱伦坡的谋杀小说,每一篇都读情,但不能够综观十篇整理出一个连贯的脉络来。他可以了解苏格拉底为什么拒绝逃狱,也明白梭罗为什么拒绝出狱,但这两个事件之间有怎样的关系;他不知道。他可以说出诗人艾略特对艺术独创与模仿的理论,但是要他对王三庆的仿画事件发表意见——他不知道,他没有意见,他没学过,老师没教过,课本里没有。错在学生吗?※※※当然不是。学生是一坯混沌的黏土,在教育者的手中搓揉成型。从小学到大专联考这个漫长过程中的种种问题,暂且不谈,让我们看看这些“不敢”、“泪眼汪汪”、“没有意见”的大学生正在接受什么样的高等教育。廿岁的人表现出五岁的心智,往往是因为办教育的人对学生采取一种“抱着走”的育婴方式。常常会听到一些大学校长说,“我把学生当自己的儿女看待”,一派慈祥。他也真做得像个严父慈母:规定学生不许穿拖鞋在校内行走,上课不许迟到,周会时要正襟危坐,睡眠要足八小时,熄灯前要洗澡如厕,清晨六点必须起床作操,讲话时不许口含食物,夏天不可穿短裤上课,看电影有害学业,看电视有伤眼睛,吃饭之前要洗手,等等等。我一直以为大学校长是高瞻远瞩,指导学术与教育大方向的决策人,而不是管馒头稀饭的保姆,但这也暂且不提。这一类型的教育者的用心,毋庸置疑,当然是善意的,问题是,我们论“事”的时候,用心如何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实际的后果,而教育的后果何其严重!这种喂哺式、育婴式的大学教育刚好吻合心理学家Levy早在一九四三年给所谓“过度保护”(Overprotection)所作的诠释:第一,给予过多的接触——“有任何问题,随时来找我”;第二,禁止他独立自主——“你不许..”;第三,将他“婴儿化”——“乖,早睡早起”;第四,把自己的价值取向加诸其身——“你听我的..”。在这种过度呵护的幼稚教育下成长的大学生,遇事时,除了“泪眼汪汪”之外又能做什么呢?教育者或许会说:这些学生如果进大学以前,就已经学好自治自律的话,我就不必要如此提之携之,喂之哺之;就是因为基础教育没教好,所以我办大学的人不得不教。虽然是亡羊补牢,总比不教好。听起来有理。其实是个因噎废食的逻辑。这个学生之所以在小、中学十二年间没有学会自治自律,就是因为他们一直接受喂哺式的辅导,那么大学来继续进行“育婴”,这岂不是一个没完没了的恶性循环?把学生口里的奶嘴拿掉,我们总要有个起点;大学不做,更待何时?再说,我们对大学教育的期许是什么?教出一个言听计从、中规中矩、不穿拖鞋短裤的学生,和教出一个自己会看情况、作决定、下判断的学生——究竟哪一个比较重要?为了塑造出“听话”、“规矩”的青年,而牺牲了他自主自决、自治自律的能力——这是我们大学教育的目的吗?※※※在生活上,教育者采取怀里“抱着走”的方式;在课业上,许多教书的人就有用鞭子“赶着走”的态度。在生活上,教育者采取怀里“抱着走”的方式;在课业上,许多教书的人就有用鞭子“赶着走”的态度。这个说法也很动人,却毫不合理。首先,我们不应该忘记,开一门课程最根本、最重要的目的在传授知识,而不在铃响与铃响之间清数“少了几头牛”。照逻辑来说,如果一个学生不听课就已经具有那门课所要传授的知识,并且能够以考试或其他方式证明他的程度,那么他就没有必要为了一个人头点名的成规而来报到。归根究底,这个“成规”当初之所以存在,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