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注意,最重要的线索,往往隐藏在最开始的地方。夜色如幕,笼罩着这不祥的岛屿。激昂的浪涛,层叠急涌,扑打着礁石。也许有一天,这恐怖的岛屿会消失在海平面之下吧?但无论怎样,今夜是不可能了。我们的故事就起源于此,你要注意,最重要的线索,往往隐藏在最开始的地方。夜风,犹如透明幽灵,在岛上肆意游荡,它随心所欲,把树的影子扭摆成狰狞模样。不知何处,传来一串凄婉之声,那是被惊醒的海鸟在鸣叫。相传,很久以前,这岛上城堡的主人是吸血鬼,喜欢把路过的船员引诱到岛上,然后折磨至死。岛上的鸟儿听惯了囚徒的哀号,渐渐也学会了悲泣。夜更深了,鸟儿睡去了,这小岛也好似睡着了。那浩瀚万顷的海,仍不肯停歇。近了,一个人在水里游着,乌黑的长发随波扭摆。那浓密的长发实在太长了,宛若邪恶的蛇,在水波中摇曳着,荡漾着,时隐时现。水,越来越浅,越来越靠近沙滩。终于,那人走上海岸,是一个少女,穿着华美的舞衣。她顶多十六岁,还没发育好,扁平的胸像两颗枣核,缩在宽松的舞衣胸罩里,显得那么滑稽。此刻,她也注意到这一点,低头思索片刻,粲然一笑。她俯下身子,捧起晶莹细沙,大把地塞进胸罩里,直到它们满溢而出。她继续往前走。每走一步,那细沙都摩擦着她的胸口。她很满意,她想象着那是她所暗恋的男人在对她暧昧挑逗。然而转瞬间,她又愠怒了——她无法欺骗自己,她清楚地知道,那男人喜欢的是这舞衣的主人,并不是她。她看看自己的身体,如枯柴般干瘪无肉,简直就是一副行走的骨架。她的皮肤也比常人要白,白得没有一丝血色。她想起了她的祖先,人们都说他们是吸血鬼。她笑了,露出雪白的牙齿。她喜欢这传说。她钻进树林,在树影斑驳的泥地上行走着。必须要快,把这偷来的舞衣归还。想象那贱女人看到舞衣被折腾成这副模样时的惊讶表情,少女又笑了。她喜欢这样的恶作剧。树,在沙沙响。一串细碎的铃铛声响起,仿若有什么东西,正在走来。少女停住脚步,飞快闪到树后,屏息察看。一个女人摇摇摆摆地走过来。她身上穿着一条白色舞裙,被撕裂的裙裾沾染着血迹。女人精神恍惚地往前走着,两腿微微分开,古怪地行走着,一路哼着歌:“我去寻找美人鱼,我找不到,你在哪里,你在我心里,我就是你……”这歌儿让躲在树后的少女想起了小美人鱼的故事。因为爱上了王子,小美人鱼想变成人类,便找巫婆帮忙。巫婆的魔药使小美人鱼的尾巴裂开,变成了两条能够直立行走的人腿。这么做的代价是,小美人鱼每走一步,都宛若踩踏刀尖,无比痛苦。少女喜欢这血腥的童话,凡是和血腥有关的东西,她都喜欢。白裙女人好似喝醉了酒,醉意迷蒙,摇摇晃晃朝着沙滩走去。这时,少女发现,还有另一个女人正跟在白裙女人身后,似在窥视。少女心里更欢了,她一路跟随着这两个女人,期待看到一些奇异的事情发生。少女看到白裙女人穿过沙滩,步态蹒跚地走进海里。银色月辉下,白裙女人的背影很美,远远望去,裙裾上装饰的亮片都变成了鱼鳞,竟好似一条婀娜的美人鱼。白裙女人就这样一直往前走着,直到海水淹没了她的头顶。她死了,抑或是回到了属于她的海里……1上班高峰期,获得短暂午休后,人们又开始紧张忙碌起来。从十字路口旁的高楼上俯瞰地面,正好看到绿灯变红,蚁群般密密麻麻聚拢在一起的人们,慌忙冲过街口,四散开去。旋即,红灯变绿,甲壳虫般的汽车碾过斑马线,迅速消失在屋宇转角。这钢筋水泥建起的都市,仿佛巨大的迷宫,被人类任意创造,而反过来看,它的创造者又显得那么渺小。苏千秋把目光从十字路口收了回来,无力地靠坐在阳台上晒太阳。身体很冷,看来这次病得很重,即使坐在阳光下,体内仍是阴冷无比。她疲惫地缩紧身体。砰砰砰——敲门声骤响。“苏千秋,苏千秋!”一个男人在猛力敲门,“我知道你在里面,快开门!”苏千秋移动身体,缩到了阳台转角处。太阳穴上有根筋在跳,仿佛那是个活物,不,那是她的灵魂,试图挣脱躯壳,从她的身体里抽离,逃离这令人窒息的尘世。门外,房东仍在粗暴地捶门叫骂,索要房租。时间过得真快,又到交房租的时候了。如果能有那种房子就好了,建在不存在的空间里,开门进去,可以安安静静地养病,不用担心会有人来敲门。感冒药在发挥作用,苏千秋觉得脑袋越来越沉,她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醒来时,外边的叫嚣已经平息,阳光也渐渐消失,整个房间,沉浸在阴霾里。她起身去开灯,不亮。房东切断了电源。好吧,只有出门去吃晚饭了。她洗了洗脸,把手机放到包里,正想开柜门拿衣服,却发现夜幕已盖了下来。她没有耐心翻箱倒柜地找蜡烛,索性拿起包开门出去。夜空下,霓虹灯闪烁着迷幻色彩。各家店铺在卖力地招揽生意,空气中飘荡着凄美歌声。衣着时髦的路人,来往穿行在步行街上。转过街口,苏千秋便看见“十二门廊”,那是尤古市最负盛名的演艺城,一座城堡式的建筑,正楼前有十二根巨大的门柱。十二门廊是人们给它的昵称。许多明星的演唱会曾在这里举行,几届电影节的开幕式也在这里举办过。苏千秋加快脚步朝十二门廊走去。街两旁是灯火璀璨的店铺,购物的人们摩肩接踵,川流不息。一个刚从时装店里出来的女人猝然撞见苏千秋,本能地后退半步,急忙转身而去。“活像个鬼,吓我一跳。”女人抛下一句话,走远了。苏千秋站定身子,回过神来,走进这家时装店,在试衣镜前打量自己。蓬乱的头发,病态的脸庞,这个穿着睡衣的慵懒女人真的是她吗?不知不觉,思绪飘远了。“快点。”余尘星嚷道,“只有四分钟时间换衣服。”话还没说完,乐队的成员已经拥了进来。雷中厉和江胜天的服装比较简单,很快便换好了,他们忙着找水喝。唐若枫最后进来,他胡乱把上衣脱掉,却不肯接苏千秋递过来的演出服。“快帮我穿。”他叫着,腾出手去喝水擦汗。连续在三十三摄氏度的高温下表演,他疲惫不堪。苏千秋手忙脚乱给他扣上扣子。“还有几场?”唐若枫问道。“两场,两场就完了,这个暑假。”余尘星说。“我要热死了。”唐若枫孩子般地哼哼。“少废话。快出去。”余尘星叫道,“观众在闹了。”“好了,我就去。”唐若枫放下水杯,“千秋,你说我能撑到最后吗?”“能!”苏千秋给他鼓劲,“你要加油啊。”“哦,知道了。”他深吸一口气,带头走了出去。苏千秋坐在休息室里,听到他神气十足地叫嚷:“我们又回来了,梦漂泊乐队!”台下顿时沸腾起来,他那充满磁性的嗓音又飘满全场,“今天真热啊,我快要被烤干了,你们呢?”回应他的是一阵口哨声,女生们狂热地呼叫他的名字。欢快的音乐声响了起来。“一上台,他就像换了一个人。”苏千秋微笑道。“你喜欢他吗?”余尘星问。“请让让,我试试衣服。”时装店里试衣服的女孩把苏千秋推回了现实。“嗯。”她从走神中醒来,道了个歉,走出时装店。十年光阴,恍若一梦醒来。她已经从青涩少女,走向枯萎,年少时的梦想,不知不觉随风飘远了。她一步步踏上十二门廊的台阶。假设每一步就是一个月,一年有十二个月,十年有一百二十个月,每走一步她就度过了一段花样的时光,一百二十段时光,横亘在她和他之间。她停下脚步,就在第一百二十步的地方,门廊上挂着唐若枫的巨幅海报。海报上的他,仍是那么意气风发,高高在上,俯视众生。很难用词语来形容他,在他脸上时常荡漾着两种微笑,一种有着孩童般的淘气,一种又流露出浪子般的邪气。两种极端的个性,不停变换,让不少女歌迷神魂颠倒,不辞辛苦地辗转好几个城市,看他的演唱会。苏千秋仍然能记起多年前他初涉歌坛时的青涩模样。“我不要出去了。”他怯懦地说,“外边来了好多人,太多了,多得可怕。”“别说孩子气的话。”她骂,“他们喜欢你,才会来看你表演。”“万一我忘词了怎么办?”“我写的歌你都敢忘掉,不想活了是吧?!”“我不想出去。我怕。”“怕什么?当他们是木头人。”“好吧。我试试。”他叹道,“还好有你给我打气,不然我死定了。”现在,站在门廊下,面对着巨幅海报,苏千秋幽幽叹息。唐若枫,你再也不会怯场了吧?你还记得初次登台时,那个鼓励你的女孩吗?“姐姐,可不可以帮我们拍照?”一个女孩打断了她的思绪。“嗯。”苏千秋接过相机。女孩们欢笑着,站到唐若枫的海报前,争相与“偶像”合影。苏千秋一次次按下快门,让那银色闪光灯不断亮起。透过镜头,她看到那些歌迷的幸福笑靥。每个人都可以肆意地追逐着他们的偶像,在演唱会上,在电视机前,在派对里……在任何地方,只要他们愿意,就可以大声呼唤唐若枫的名字,肆意说出心底的爱意。多么简单的事,唯独她苏千秋不能。她忍不住让泪水模糊了双眼。“谢谢姐姐。”女孩拿回了相机,“你怎么了?”“没事。”她哽咽着,“我有些感冒,没关系的。”她转身走了,躲到门廊的阴影里。半分钟后,站在门廊边的人,听到她在轻轻哼唱:“我去寻找美人鱼,我找不到,你在哪里,你在我心里,我就是你……”这是当年她为梦漂泊乐队所写的歌曲。唱完了这首歌,她真的要跟过去诀别了,从此忘掉真爱,忘掉那些关于音乐的梦想,忘掉一切痛楚与快乐,甘心去做一个心如止水的家庭主妇,平淡地了却余生。“喂,是我。”她拨通了手机,电话的另一端,有个男人在等待她的答复,“你昨天说的事,我答应了……我们结婚吧。”2尤古市,十几个小时后。清晨,凝美从梦中醒来。她懒懒地翻了个身,睁开眼,看到床头吊着一大串手工娃娃,便气不打一处来。这些娃娃一个个奇丑无比,用死鱼般的眼睛瞪着她。她想把它们都扯下来,却没有勇气。婆婆说了,这些都是送子娃娃,要挂到她怀孕了才能取下来。天晓得她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怀孕!那个死鬼老公整天在外边风流快活,已经一个多月没碰她了。为这事,老巫婆又整天给她脸色看。当初真是压错注,选错宝,还以为不做歌手,嫁入豪门,就可以衣食无忧了呢。她慢吞吞地坐起身,洗漱完毕,下楼到饭厅吃早餐。婆婆看见她,马上攥着报纸跟过来,气势汹汹地说道:“你看看!你老公和那小妖精去偷腥,又被狗仔队拍到了!”“他又不是第一次出去鬼混,有什么可大惊小怪的?”“你怎么这么没用,连个男人都管不住?”“哪只猫儿不偷腥?你想管,管得住吗?”“他和谁偷腥我不管,我不喜欢这个狐狸精做我儿媳妇。这篇报道说他把这狐狸精的肚子搞大了,你怎么这么不争气?过门都好几年了,连屁也没放过,要是你能生个娃,我也能硬顶着不让他娶那个狐狸精了!”“你是说那个狐狸精要是怀了我老公的孩子,你就让她进门?”“是啊。”“那我呢?”“我们会给你一笔安置费。”“这样就想打发我?”“谁叫你肚子不争气,只能怪你自己,不会下蛋就不要冒充母鸡呀!”“好,老母鸡,我祝你长命百岁,白发人送黑发人!”凝美气得一摔碗筷,跑上楼去。“你敢咒我?你这个破烂货,从哪儿来,你滚回哪儿去!”老巫婆也噔噔噔地追上楼,把凝美往外拖。两人厮打起来。到底是婆婆心狠一点,拿个花瓶砸在凝美头上,她当即两眼一黑,昏了过去。婆婆慌了手脚,赶紧叫来保姆、司机,把她送去医院。还好,婆婆下手的力道不是很重,很快,凝美便苏醒过来。医生诊断说她并无大碍,但要想保住胎儿,必须尽量避免再受刺激。“胎儿……你是说我要有孙子了?”婆婆立即换了副面目,对凝美笑脸相迎。婆婆的心思,凝美哪会不知晓,但为了共同对抗外边的狐狸精,她还是暂时压下怨气,暂时和婆婆握手言和了。然而,安宁不了几天,凝美又遇上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打击。确实是遇上的,在回家的路上。这天,她一个人出去散步。傍晚时分,街上行人较少,她拐过一条巷子,听见有人在背后叫她。“嘿嘿,你等等。”干涩的嗓音,吓了她一跳,回头看去,是个身体畸形的老太太。老太太佝着背,头发蓬乱,骨瘦如柴。“行行好,给点钱嘛。”她声音沙哑地说。原来是个乞丐,凝美厌恶地侧过身去。“行行好,积点阴德嘛!”老乞婆把脏兮兮的碗伸到她面前。“走开,我没钱!”凝美叫道,“你找别人去。”“积点阴德啦。”“没有就是没有。”“不积阴德,你生孩子会没屁眼的。”“你,你个老不死的,咒我?!”“你有没有做过亏心事?你有的,你想想。”“没有!滚开!不要烦我!”凝美极力稳住情绪继续往前走。不能生气,不能受刺激,否则很容易流产……“你生孩子没屁眼。”那老乞婆还在背后唠叨着,“你见死不救,你见死不救,生孩子没屁眼。”“什么见死不救?你死了吗?”她终于忍不住回头反驳,但那老乞婆已走远了,“什么呀?真倒霉!”猛然,心头一颤。见死不救?十年前,她眼睁睁看着玉岚走进海里……见死不救?这是预言吗?她生的孩子会没有屁眼?不,只是巧合罢了!虽是这么安慰自己,那尘封的往事还是翻滚袭来,闹得她心神不宁,如鲠在喉。然而,怪事至此并未结束。几天后,婆婆带她去医院做例行检查。才下车,那干涩的叫声又从身后传来。“嘿嘿,行行好,给点钱嘛。”一只破碗伸到了她面前。“别碰我!”凝美惊叫着,缩到婆婆身后。“多积阴德,生孩子才能有屁眼啊。”老乞婆说着,尖锐的嗓音极其刺耳。“胡说什么?”婆婆怕坏了兆头,赶紧掏出一张钞票丢到破碗里,“大吉利是,我孙子平安无事,钱给你了,不要乱说话。”“好好,你是好人。”老乞婆应着,又指向凝美,“你不是好人,你会遭报应。”“你说什么?”婆婆质问。“八月十七日,你去烧纸钱吧。”老乞婆对凝美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就在那片海,你去吧,去烧点纸钱,烧了纸钱,她才会放过你。”“烧什么纸钱?”婆婆扭头问儿媳,却见凝美的脸色已白得像纸片一般。“她懂的,就在那片海。八月十七日,一定要去啊,烧了纸钱就没事了。在那片海,她下去的那片海,有一条美人鱼。”3六小时之后,风花雪夜总会。江胜天匆匆跑进音效室,与同事换班。趁着工作间隙,他打开饭盒开始吃他的晚餐。“又在吃没营养的快餐?”舞小姐桃红走进来,把一份肉菜放到他面前。“今天加菜吗?”江胜天诧异地问。“什么加菜,你以为老板有这么好心?”姣姣探头进来,“这是我们桃红姐特意买给你的。傻瓜,她看上你了,想泡你呗!”“听她瞎说!”桃红忙解释,“大家都是同事,请他吃东西有什么好奇怪的?”“怪了,你怎么不请我呢?”姣姣反驳。“你们在这里鬼扯什么?还不干活去!”夜总会的“妈咪”走过来呵斥。桃红和姣姣正要走,“妈咪”又叫住她们,小声说:“你们机灵些,六号包房那两个客人有些横,别惹出事来。”桃红和姣姣应了一声,走了。“妈咪”瞅了一眼音效室,江胜天正跷着脚在那儿吃饭,她有些不满,转身走进经理室,“小张,新来的那个江胜天有什么后台?”“什么?”张经理诧异了,“他惹了什么事?”“事倒没惹,就是快把我们桃红给迷晕了。玩玩可以,别把人撬走,桃红可是我们这里的活招牌。”“他是刘总亲自带来的,听说以前很厉害,大学时候和唐若枫组过乐队。”“吹牛吧?唐若枫那么红,他怎么混得这么差?”“谁知道?听说他女朋友失踪以后,他就变得很怪了。”“他女朋友怎么失踪的?”“好像是去什么岛度假,突然失踪了。那是他的死穴,没人敢问他。”“搞不好他女朋友就是被他杀了。”“谁知道呢?”两人正聊着,姣姣闯了进来,“六号包房那两个人变态的,要带桃红出场,我看要出事!”张经理和“妈咪”忙跟着她往外跑。六号包房里的两个男人已经出来了,拖着桃红,要带她出场。“不行,我今天有点不舒服。”桃红的手腕被抓出一条血痕,她勉力哀求着。“跟我们出去,我们会让你舒服的。”高个子男人强吻了她一下。“两位,有话好好说。”张经理迎了上去。“说什么?你算老几?”另一个男人说道。“我是这里的经理。”“经理嘛,又不是总理,用不着给面子。”那男人推开张经理就要往外走。张经理上前刚想说什么,却被他猛击一拳打倒在地,大厅的桌子也被撞翻了。“啊!”不知是谁惊叫了一声。几个保安冲了进来,刚想交涉,那两名男子便抽出刀,狠狠地刺中了其中一个保安。顿时,伤者血流如注。趁着众人胆怯之际,两人迅速挟着桃红逃出门去。跑进隔壁暗巷,他们试图躲避追踪。桃红被他们捂住口鼻一直往前拖,又急又慌,怕得要命,跌跌撞撞摔了一跤。“起来。”高个子男人用刀指着她。“带着她干什么?浪费时间。”另一个男人说道。“放了她,她去报警怎么办?”“不会的,我不会……”她哭出声来。高个子男人不理会她,挥刀欲砍,她仓皇地躲开。“救命啊,杀人了!”她急跑着,那两人追了上来,举刀就刺。突然听到嘭嘭两声闷响,桃红转头看去,只见两个男人已被打倒在地。“快走。”江胜天拉着她冲出暗巷。他们上了一部计程车,刚驶离巷口,那两个男人便追了出来,在车子后面破口大骂。桃红吓得心惊胆战,紧紧搂着江胜天的胳膊。直到转过两个街口,不见那两人追来,她才缓过气来。“他们不会追来了。”江胜天把胳膊从她手里抽出来,“你放心,没事的。”“没事就好。”桃红心有余悸,却浮起些许窃喜,“你为什么要救我?”她希望他能卸下往日伪装,说些温柔动听的话。他对她是有好感的,对吧?“这没什么,我们是同事嘛。”他说出她常用的借口。“只是同事吗?”“嗯。”她沉默了一下:“你应该知道我对你的感觉。”“知道。”“那你怎么想?”“没怎么想。”“因为我的职业?”“不是。”“那是什么?”“没有什么。”她怨恨地望着他,经过先前的事,她感动得就算以身相许也毫不在意,却不承想他对她却是这么毫不在意。她不由得恼羞成怒。“快要到了,你来付车钱。”她说。江胜天才掏出钱包,她就一把抢了过去。看见钱包里夹着一张女人的照片,她问:“这是你女朋友吧?我听说她都失踪很久了。”“快还给我。”他变了脸,怒吼起来,“别拿那个开玩笑!”“她肯定跟别人跑了,要不然怎么不回来找你?”她伸长了手臂,不让他夺回钱包。“还给我,不要闹了!”“她不会回来找你了,你醒醒吧。”“她一定会回来的!”“你用不着为一片树叶而放弃一片森林!”“那也是我的事,和你没关系!”他们激烈争夺那只钱包,为免钱包被他抢去,桃红把胳膊伸到车窗外,一不小心,钱包滑出她的手,飞到马路上。“停车!”他叫道,焦急得几乎想掐住司机的脖子。没等车子停稳妥,他便推开门冲到马路上,着急要去捡那只车轮下的钱包,吓得后面的汽车发出一串刺耳的刹车声。“找死啊?!”有人咒骂。江胜天不理,捡起钱包,只顾查看里面的照片有没有受损。桃红满心愧疚地注视着他,突然明白了他对女友的感情有多深。那一刻,她很想知道他的女朋友究竟去了哪里,怎能如此狠心抛弃他。4数天后,城市的郊外。风声飒飒,片片落叶借着风势,飞到了不可能的高处。天色渐暗,密集的乌云,预示着很快就要有一场暴雨。必须赶在下雨前把水送到,雷中厉心想,不由自主地使劲去踏自行车。那自行车的轱辘早已生锈,经不得这番猛力折腾,一路痛苦呻吟着。爬上土坡,眼前是一大片树林,一条小径旁的树干上贴了张纸,标注着他要送水去的目的地,他把车拐了进去,又往前踩了几分钟,到达密林深处。空地上,竖着一座小白房子,看上去,好似废弃的民居。雷中厉四下张望,林子里只有这栋建筑物,应该是这里了。他停好自行车,大声问道:“有没有人啊?”“有!”屋里传出一声。“我送水来了。”雷中厉解开车尾架上的桶装水。“好!”“放在哪?”“这儿!”屋里人含糊不清地回答。雷中厉把水桶扛到肩上,推开虚掩的门走了进去。屋里很暗,窗户都被木板条子钉死了。天棚上,烂掉的瓦顶露出几个大洞,光线斜射进来,照亮了空荡的房间。“水放在哪儿?”“这儿!”里屋有个声音应道。雷中厉走了进去,里面是个套间,没有人,再往里走,近窗处有一扇门,通向屋后。他走过去想拉开,那门却锁着。“有人吗?”他问着,越发觉得不对劲,“有没有人?”他提高了嗓门。没有人回答他,这房间里分明只有他一个人。难道碰上抢劫的了?他急忙回头往外走,前门却被人从外面锁住了!“开门!”他大叫。他首先想到的是门外的自行车,那可是他唯一值钱的家当:“快开门,让我出去。”他猛力踢门。“唉!”外边传来一声女人的幽幽叹息。“谁?快开门!”他叫道。“雷,别闹了,听我说几句好吗?”女人在外边问道。雷中厉猛地绷紧了肌肉,这温柔的声音,是她?!“我知道,这些年,你过得很辛苦。”隔着门板,女人说道。他想说什么,但脑子里乱作一团,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我也是,很辛苦。”女人幽幽地说道,“可以帮我一个忙吗?八月十七日,到那片海,烧点纸钱给我。”“你……你死了?”他惊问道。“我要走了,你可以帮我吗?帮我解脱了吧,这些年,做孤魂野鬼太痛苦了。”“你……你是谁?”他问道。不敢相信真会是她,她死了?就在失踪那一天?“你知道我是谁!八月十七日,一定要来,让我解脱了,在那片海……”“你开门!”他急叫道,“让我看看你!你开门,开门!”“我走了,记得给我烧纸钱,在那片海,八月十七日,你要来,帮我!”“你开门,让我出去!”他大叫着。青天白日的,怎会有鬼?不,不可能有鬼,他心里还抱着一线希望,当年她并没有死去,只是离开、失踪,还会再回来。当年发生了什么事?他也很想知道。一阵气急攻心,他猛力踹门,如同发怒的困兽,狂踢乱踹。几分钟后,他终于撞开门板,冲了出来。“玉岚!”他大声喊着她的名字。四周是默立的树木,没有人,鬼影也不见。他在树林里横冲直撞,来回奔跑,想要寻找到她,他不住地呼唤着她的名字,悲怆高亢的声音传得很远很远。林中无人,唯有苍穹间轰隆的雷声在回应着他。暴雨急至,飞沙走石,强劲的风把树叶刮得沙沙直响。千万颗黄豆大小的雨点倾泻而下,劈头盖脸地打在他的肩背脸颊上。雨水混着汗水浸湿了全身。他骑在车上,仍想四处去寻找那温柔声音的主人,他尽力地蹬着自行车,爬上大坡。坡上迎面驶来一辆车,雨天路滑,那车控制不稳,钩到他的车尾,一下子拖出十几米才停住。他的手被划破了皮,车后轮也扭曲变形,尾座上的水桶摔到地上,破裂开来。那汽车却借着茫茫水幕迅速消失了。他摔倒在地,却没试图爬起,直勾勾地望着远处,望得出神。“你没事吧?”有人打着伞走过来问。“没事。”他擦了擦眼眉上的雨水,手背的血粘到脸上,转瞬又被雨水冲去。“你认不认识一个叫玉岚的女人?”他问,“她二十多岁,不,应该是三十多岁了。她,她是人还是鬼?”“你说什么?”路人露出纳闷的眼神,以为他被撞昏了头。“没什么?”他茫然思索着。“喂,把你的车移走!”一个司机朝他叫道。他答应着,把自行车拖到路边,再把那水桶捡了回来。车轮坏了,只能勉强推着走。必须换一个后轮,修理得花不少钱。水桶也破损了,还得赔偿公司……她的出现,使他的生活乱了套。他迷惑地想,刚才的事,会不会只是一场梦呢?然而,他清楚地知道那是真实发生的事件,如同十年前的那件事,无法从他生命中抹去。他用一块破布包扎了伤口,开始推着自行车往回走。那自行车的轮子严重变形,每走一步,就发出刺耳的碰撞声。他一路走着,看到路人投来讥笑的目光,感觉自己形同小丑,羞愤难耐。好几次,他想丢下这令他饱受屈辱的破车,轻松走掉。但是不行,他还要靠这破车去为人拉煤气、送水,维持生计。他只得咬牙忍着,默然前行。换作十年前,他绝不会想到自己有一天竟会落到如此窘境。那时的他,意气风发,站在舞台上享受着歌迷们的敬仰和崇拜。雨势渐小,天色渐黑,都市的霓虹灯亮了起来,人们登上繁华的夜间舞台,开始娱乐欢笑。他推着笨重的车子,穿过热闹的街区,向那暗淡脏破的市郊走去。沿街而建的平房陋室,最尽头,就是他的家。他把自行车丢在屋后,想绕到水池边洗手,路过窗前,听到母亲在跟别人说话。“他有什么了不起!我儿子以前还是乐队鼓手呢。他跟唐若枫一起唱歌,到处去表演,什么世面没见过?”“别说了!”他打断母亲的话,“喝了两口马尿就瞎说话。”“好了,不说了。”母亲知道他最恨提及从前的事,自知失言,忙岔开话头,“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车坏了!”“为什么?”“没什么!”他答着,扭头走了。水池边没有人,昏黄的灯光下,几只灰蛾在飞舞追逐。雷中厉拧开水龙头,把手放到水流中,一阵刺痛,他这才想起,刚才撞车时划伤了手。借着灯光,他打量着自己的手,粗糙而脏兮兮的,褶皱纵横交错。这是老人的手了,落满风霜。曾经,这双手是多么的敏捷完美啊,当它轻灵舞动,击出铿锵鼓声,一刹那,便引得全场歌迷欢腾起来。那是他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光。他沉浸在旧日的回忆里,忘了去关水龙头,任那池子里的水潺潺流淌。5同一时间。惜缘婚纱店。苏千秋也在注视着自己的手。她手上,戴着一枚结婚戒指,有些紧,她不得不转动它,试图让自己舒服些。当初买戒指时,只是想试戴一下,谁知戴上后就难以脱下了。这戒指仿佛有灵性,看出她的犹豫与心神不定,便固执地套在她手指上,好让她没法悔婚。她想悔婚吗?她心里也不太清楚。大家都忙着帮她操办婚事,每个人脸上都荡漾着喜气,笑逐颜开,她实在没有勇气去推翻自己的决定。准新郎在忙前忙后打点一切,苏千秋坐在角落里望着他,竟有些纳闷:这个男人就要成为她的丈夫,和她生活一辈子了,而她却觉得他很陌生。她试图劝慰自己,人总是要往前走的,不能老活在过去,好不容易遇上个条件合适的人,能嫁就嫁了吧,难道真要孤零零一个人终老?没有爱情又怎样?也许一起生活久了,就会爱上他,也许根本不需要爱情,两个人相处久了,亲情自然会把婚姻维持下去。等以后有了孩子……唐若枫的孩子……不,不能再想那个男人了!她努力克制着自己,去尽将为人妻的本分。她把目光落在准新郎身上,试图提醒自己要忠诚于他。既然承诺了,就要负起责任。片刻之后,她又陷入回忆中,等她回过神来,又发现自己正下意识地转动着那枚婚戒,想把它扯下来。“怎么,还是感觉不舒服吗?”伴娘走过来问道。“哦,这戒指稍微有点儿紧。”她问,“有什么事吗?”“外边有个女人,说是要找你。”当苏千秋看见凝美的时候,愣了几秒,觉得在哪见过这个女人,可一时又想不起来。“千秋,恭喜你,结婚了。”凝美笑道,“你好漂亮啊,这身婚纱很衬你。”“是吗,谢谢。”苏千秋终于想起,她是当年玉美组合的歌手之一,名叫凝美。很久以前,玉美组合和梦漂泊乐队都是余尘星一手打造出来的。余尘星亲自带队出去表演。由于经常同台演出,苏千秋与凝美可以说是旧相识,但并不熟。玉美组合的另一个歌手叫玉岚,在那次人鱼岛之旅中,不知什么缘故失踪了。那之后,两个音乐团体都解散了,她们也没再见面。“看,我送你的结婚礼物。”凝美拿出礼品盒,盒子上面是“千缘金饰”的华美图片,“你看看,喜欢吗?是一整套的纯金首饰,若不喜欢,我帮你拿去换。”“不用了,太贵重了。”“这有什么,我们是好姐妹嘛。”“真的不用了。”苏千秋疑惑着,不知凝美为何事而来。“我们找个地方坐下聊聊,好吗?”凝美不容她反对,便亲热地搂住她的胳膊,“新郎官在哪儿?我去向他请个假,把新娘借给我用用。”苏千秋无奈,只得带了她去“告假”。十分钟后,两人从婚纱店里出来,找了一家清静的咖啡馆坐下。“这些年,你还好吧?”苏千秋问,依稀记得凝美好像嫁入了豪门,当时婚礼排场很大。“还好。你呢?”“我也还好。”寒暄过后,空气沉静下来。“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苏千秋道出心中疑惑。“嗯,我翻过去的电话本,找到你家里的号码,然后又从你家里人那儿得到你房东的号码,房东告诉我,你在这儿试婚纱。”凝美目光闪烁,似乎有什么事难以启齿。“嗯,你找我有事吗?”“我……”凝美欲言又止,“你还记得玉岚吗?”“记得。”苏千秋怎会不记得?十年前,正是玉岚的神秘失踪,改变了梦漂泊乐队的命运。玉岚是玉美组合的歌手,也是余尘星的妹妹,她失踪后,余尘星四处寻找她,再也无心打理乐队,后来更与大家断了联系。从人鱼岛度假回来后,唐若枫也好似变了一个人,和苏千秋不辞而别,转学到国外进修。几乎同时,雷中厉也突然退学离去。而那年,江胜天正好大学毕业,也离开了。很有前途的一个乐队,就这么散了……倘若玉岚没有失踪,今天又会是怎样的局面呢?苏千秋不禁陷入沉思。“玉岚死了。”凝美说道。“嗯?”“前几天,我遇见一个……一个人,她说玉岚死了。”“死了?怎么死的?”“我也不知道怎么说,那个……那个人好像能通灵,她说玉岚叫我们回人鱼岛,给她烧点纸钱,好让她安心投胎,我们……去不去呢?”她故意强调“我们”这两个字。“不会有这么灵异的事吧?”苏千秋有些难以置信。“我们去吧!就当是帮朋友的忙。她可是余尘星的妹妹呢。”凝美故意点明。苏千秋心动了:“你有没有余尘星的消息?”“没有。”凝美知道自己抓住了她的要害,又进一步说道,“也许我们去了人鱼岛,就能有他的消息了呢?说不定他在那里留下了联络方式,希望一旦谁找到他妹妹,就通知他。”“唉。”苏千秋叹了口气,余尘星如果收到玉岚的死讯,不知道该有多伤心。“我们去给玉岚烧点纸钱吧!”“你确定玉岚已经死了吗?她是怎么死的?”“她……我也不是很清楚。你就不要问了,总之我确定她死了,你到底去不去?”“什么时候?”“八月十七日。”“不行!”“为什么?”“我们定了八月十六日的宴席,喜帖都发出去了。”“你可以改日子嘛,求你了。”“为什么一定要那天去?”“因为,”凝美略微迟疑了一下,“据说玉岚就死在那一天。”1夜色凄凉,沙滩惨白。海水拍打着岩石,迸出大片水花。一个少女在呼叫什么,那细弱的声线,传不了多远,便被涛声淹没了。“阿满!阿满!”少女大叫着,走向沙滩。她看到一只男人的跑鞋,弯腰捡起来,“阿满,我知道你在这里,别生气了,快出来!”她呼唤着先前因为争吵而赌气跑开的男朋友。海水的低吟仍在持续,劲风吹鼓了少女的裙裾。逆着风,长发翻飞,扑到脸上,几乎遮住了她的视线。她想用手把头发顺到脑后,手有点湿——她这才发觉指尖沾染了血。她吓得丢下跑鞋,鞋子落到地上,溅出一点血水。少女惊叫着扭头就跑,手电筒的光柱打在沙滩上,不足五米远的地方,躺着一具动物残肢,血肉模糊,不知是人还是兽的躯体。少女受惊过度,晕厥过去……当她醒来时,看到满天星斗,那星斗在移动,耳边是粗重的呼吸声。几秒钟后,她完全清醒过来,发觉自己躺在沙滩上,一个人正拖着她的脚,费力往前走。“啊。”她发出一声呻吟。拖着她的人回过头来,是阿满。他露出一个阴森森的微笑,唇齿被血染得殷红而恐怖。“阿满!”少女惊得缩做一团,“你……你想干什么?”“干什么?你不明白吗?”阿满蹲下来,粗暴地托起她的脸,“你看看,这才是我的真实面目!现在,你说,你还喜欢我吗?”“你……你是吸血鬼?”“没错。”他的手掐住了她的脖子,时轻时重地玩弄着,“你为什么是人类呢?这么软弱,我只要轻轻一捏,你就会碎掉。”少女吓得瑟瑟发抖,大颗的泪水从眼眶流出。“你哭了?”他放开手,充满爱怜地抚摩着少女的脸庞。少女的皮肤白而细腻,比最美的花瓣还要娇嫩几分,阿满不禁动情地摩挲着她的脸,沾满血水的双手,把她的脸孔染得通红诡谲。少女忍不住哭出声来,“你放过我吧,放过我,你是我的朋友,不是吸血鬼……”“我就是吸血鬼!”他捧着少女的脸,仔细欣赏她的惊骇表情,“你很怕死吗?说!你怕不怕死?”“我……我怕。”少女泣不成声。“但你必须死,然后才可以永生。”他说道,“死没有什么可怕的。”“不要!”少女大叫,“不要杀我,我不要死,不要!”“别怕。”他试图安抚她的情绪,“你喜欢我吗?”“我……”“说吧!”他的声音变得温柔起来。“我……我喜欢你。”少女恐惧地睁大眼睛。“那你为什么哭呢?”“我不知道。”少女想从他粗壮的臂膊里挣脱出来,但没能成功。“你想背叛我吗?”他抓紧少女的手。“放开我,放我走,我不要跟你在一起!”少女大叫着,猛咬他的手,他手一松,她快步奔向林子。“不要跑!”他追了上去。少女快速地跑着,冲进别墅,砰的一声关上门。“开门,快开门!”他猛力踢门。少女奔上楼梯,急切呼唤同伴的名字。“大张!阿玟!周周!快出来,救命啊!”她一路拍着走廊的门,跑到最里面那间,开了门进去,“大张!快起来!”她扑向床边。只见大张趴在枕头上,像是睡着了。她用力推他,他翻过身来,浑身血迹,早已死去。“啊——”少女尖叫着冲出房间,又拍开隔壁的门。房梁上悬着根丝带,阿玟吊在上面,绛紫的脸色表明她早已停止了呼吸。少女惊得呆立在那儿,不知所措。“开门,你跑不掉的!”楼底下,阿满在吼着,不时传来重重的撞门声,哗啦一阵响,大门似乎被他撞开了。少女慌忙朝三楼跑去。三楼与二楼之间有一道门,她焦急地关了门,插上插销。这插销很单薄,仅能拖延一点时间。“你还想往哪跑?”阿满很快踹开了它,逼进来,握着刀,他贪婪地舔着刀刃上的血。少女站在三楼楼梯口,眼睛睁大,望着他,惊得步步后退。“你在等我吗,宝贝儿?”阿满的脸上荡起了笑意,好似雄狮正走向它的猎物。“你……你站在那儿,让我喘口气好吗?”少女哀求。“别怕,很快,你就用不着喘气了。”阿满嘴上说着,但还是停住了脚步。“好好,你就站在那儿。”少女忽地一闪身消失在了转角。阿满一惊,呆怔片刻,忙追上去。他听到一阵重物移动声,很快,一个矮胖的橱柜出现在楼梯顶端,那是放在楼梯转角的酒柜,少女用尽力气把它推了下来。要躲已来不及了,酒柜撞在阿满身上,又往下冲了几米,压着他,把他卡在楼梯拐角处。“好,有你的!”他大叫,从酒瓶玻璃碎片中抬起头来,脸上血流如注,“你等着,我要把你的肉一片片割下来,腌成腊肉!”“我看你没机会了,红烧肉。”少女点燃打火机,丢向他。瞬间,地上的烈酒被点燃了,霍地燃烧起来。“不要。”阿满吼叫着,想从酒柜下爬出来。少女挥起高尔夫球杆朝他打去,一下,两下,三下。阿满的身体在抖动着,被打趴了又爬起来,打趴了又爬起来……极强悍的怪物,皮肉被烧焦了也死不掉。少女慌了神,转身便跑。阿满钻出酒柜,踉踉跄跄地追出去。月光下,少女冲出树林,沿着海岸线奔跑。她回头看,树林里有人影在动,是阿满在找她。她惊慌地躲到岩石后,正发抖,一只手搭在她肩头,她失声尖叫。“你干什么?”那人问道,手里拿着钓竿,显然是在钓鱼。“周周!你吓死我了!”少女认出面前的男人,正是一起上岛度假的同伴,她松了口气。“半夜三更不睡觉,在这儿干吗?”周周问。远处传来阿满的叫喊声,他已发现了两人,狂奔过来,被火焚毁了的肌肤四下裂开,诡异骇人。“你们在玩什么?化装舞会吗?”周周笑道。“他……他是吸血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