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岛随笔:蓝房子江苏文艺出版社北岛◎北岛随笔引发的文化热潮最近几年以《失败之书》、《时间的玫瑰》、《青灯》重回读者视野的著名诗人北岛,近日又由江苏文艺出版社推出两本散文新作《蓝房子》与《午夜之门》。依然是诗界、文坛的各种聚会应酬,依然是为着生计的辗转迁移,依然是文明风景内外的游走艺人、诗人、疯人、失意人、边缘人、隐者、流浪者,北岛依然带着中文这件唯一不弃的行李,像侯鸟一样满世界奔走。北岛以轻松又严肃之笔写散文,绘人状物,侧写大千世界。进入新世纪以来,北岛每推出一本随笔,就会在出版文化界掀起一阵热潮,且好评如潮,其中《青灯》被中国图书评论协会评为“2008年十大图书”,在2008年第9届深圳读书月上,也被读者评为“2008年度十大好书”。北岛的散文,正越来越成为“北岛体”,并成为21世纪初期的一个重要文化现象。本次出版的《蓝房子》收文28篇,有亲情抒发、生活记趣,更有与美国当代最重要的诗人艾伦?金斯堡、盖瑞?斯耐德等的特殊情谊。北岛以有点诙谐,又有点苦涩的淡淡诗意,铺陈出触手可及的艺术质感。《午夜之门》收文20篇,不管谈的是国际文坛名人还是后院猫鸟小事,北岛下笔都饱满精准同时又灵动飘逸,若雪泥鸿爪,字里行间处处有着如河床沙金般闪烁的诗的意象,文本也如同河床沙金那样自然流动、随机潜伏,毫不突兀招摇。著名德国汉学家、翻译家、作家沃尔夫冈?顾彬在2008年接受《瞭望东方周刊》的记者采访时谈到中国作家与中国文学时认为北岛的散文是当代中国最好的。作家、文学评论家李陀在《蓝房子》的序言里把北岛散文里的幽默称为一颗颗“温润明亮的珍珠”,淡淡的诗意则如“林中薄雾”,而其特有的修辞、笔调和意象则是在幽默与诗意之间形成张力的帽子戏法。面对北岛的散文,李陀说,“在二十世纪七○年代,北岛的怀疑,如同金斯堡的愤怒,曾经震动了千百万的中国人。我相信,怀疑是北岛的影子,会终生终世跟着他,无论他漂泊到哪里。”美国加州尔湾大学当代文学批评家和文化历史研究者孟悦则把北岛的散文看作是一种以全球风景的边缘为基点,重新书写人类、自我、他人,以及己他关系的高贵尝试,是“流浪者写流浪者,流浪者找流浪者,流浪者认流浪者”。《收获》杂志的主编程永新曾经这样评价北岛:北岛的文学功底非常深厚,文学修养非常全面……每一个段落,每一个句子都非常讲究。优良的文学品位、全面而深厚的文学修养,加上职业的写作态度,使得北岛的散文具有很高的含金量,这是很多年轻作者值得认真学习的地方。作者简介:原名赵振开。1949年生于北京。著有多种诗集,作品被译成二十余种文字,先后获瑞典笔会文学奖、美国西部笔会中心自由写作奖、古根海姆奖学金等,并被选为美国艺术文学院终身荣誉院士◎《蓝房子》目录辑一艾伦?金斯堡 011诗人之死 019盖瑞?施耐德 024纽约骑士 029克雷顿和卡柔 034异乡人迈克 039上帝的中国儿子 044约翰和安 049美国房东 054帕斯 058蓝房子 066一颗温润明亮的珍珠/李 陀 001辑二彭刚 077波兰来客 082胡金铨导演 087证人高尔泰 091单线联络 095辑三南非行 101乌鸦 118猫的故事 126家长会 130女儿 134夏天 138纽约一日 143辑四搬家记 151开车记 159上学记 163赌博记 167朗诵记 174后记 182◎李陀:一颗温润明亮的珍珠(1)在二十世纪七○年代,北岛的怀疑,如同金斯堡的愤怒,曾经震动了千百万的中国人。我相信,怀疑是北岛的影子,会终生终世跟着他,无论他漂泊到哪里。没想到北岛的散文读起来能让我发笑。可是当我看到北岛描写金斯堡怎样点头哈腰,亦步亦趋地跟在一个肥胖而傲慢的老女人后面,又说这位老胖女人是纽约的“袜子大王”,而金斯堡的“很多活动经费都是她从袜子里变出来的”,我不由得笑了起来——一位生产袜子的“大王”竟和被称为“垮掉一代”之父的大诗人金斯堡之间有这样生动的联系!北岛这人平时的做派不大像诗人,因为他太“板”,不是刻板,简直是呆板,常常“板”得气人。当年在圈子里,朋友们给北岛起的外号叫“老木头”,那真是贴切。但是,没想到北岛写起散文随笔来,竟有那么多又温和又刺人的幽默,时不时地逼着你笑上一笑。我觉得这是北岛这本散文集最可贵的地方,它们像一颗温润明亮的珍珠,悄悄藏在书页和字行之间,总是在读者料想不到的时候滚了出来,给人一阵喜悦。不过,不同寻常的是,读了若干页之后,你在发笑之余会尝到一种苦涩——一种北岛式的幽默所特有的苦涩。对一个敏感者,这种苦涩能让人彻夜不眠。就以北岛笔下的艾伦?金斯堡而言,真是活灵活现,且文笔轻松,轻松得有的地方像一幅漫画。一个曾经让全世界听见他的“嚎叫”的诗人,一个代表着伟大的二十世纪六○年代的愤怒的抗议之声的沉寂的老斗士,一个始终不肯就范和妥协、毕生和资本主义势不两立的“疯狂的火车头”,原来还是个“野和尚”,是一个同性恋,是个只穿二手货衣服的普通大学教授,还是个雇了三个半秘书的工作狂。以我们习惯的种种标准来看,金斯堡这人太“闹腾”,不安分,不律己,处处生事,处处捣乱,对这现实世界总是不满,总是故意跟它作对,好像我们的生活哪儿都不对头,好像这生活像个杂货店,可里面卖的都是花花绿绿的毒蛇和蛆虫,怎么办?想法子把它砸碎。砸不动怎么办?嚎叫——能砸多少是多少。不用说,对这样一个愤怒了一生的抗议者,对这样一个不得不嚎叫以至最后叫不动了的抗议诗人,今天的人们已经觉得相当陌生了,更不必说金斯堡得以出现的沸腾的六〇年代。人是不是动物中唯一能自觉记忆的动物?我不太清楚,因为我知道有人在研究黑猩猩(还有海豚)的语言,并且肯定它们有语言能力。但是人肯定是最善于遗忘的动物,因为动物中唯有人才有历史,有历史才有遗忘。大约是一九九六年十一月的一天,天高云淡,阳光亮得如透明流动的水晶,我、刘禾、李零,还有李零一位朋友,几个人在柏克莱大学校园里漫步。在路经那座莫名其妙地显得神气活现的钟楼的时候,我们正在谈论历史,李零忽然说:“历史——历史真正的作用就是叫人遗忘。”说完,他脸上似乎飘过一片乌云,在明灿的阳光下,那片暗影凝然不动。我日后常常想起李零这句话。他是个历史学家,在考古学、古文字、古文献和先秦两汉思想史及历史的研究方面,都有很深的造诣,由这样一个人说出这样一句话,分量实在不轻。金斯堡正在被遗忘,六○年代的历史正在被遗忘,这是眼前正在发生的事——如果没有北岛写下的关于金斯堡的这些文字,如果不是恰巧有读者,比如我,读了这些文字,金斯堡的嚎叫不是已经弱不可闻了吗?但是我们很少注意这遗忘,我们之中更很少有人去追问:我们为什么会遗忘?是什么样的力量在使我们如此轻松而自然地遗忘?◎李陀:一颗温润明亮的珍珠(2)北岛说金斯堡过了七十岁生日之后“常梦见那些死去的朋友,他们和他谈论死亡。他老了。”北岛又说:“我想起他的长诗《嚎叫》里的头一句:‘我看见这一代精英被疯狂毁掉……。’”人总得死,如果我们逛街的时候,迎面而来或者与我们比肩而行的,不只有成群放学后回家的儿童,还有成群活了八百岁,甚至一两千岁的老人,那是什么景象?想想都让人两眼发青。但是还有另一种死亡,或许是真正意义上的死亡,那就是被遗忘,就是曾经有过的某种意义被抹掉(法子多得很),抹得干干净净。金斯堡的死亡,正是金斯堡的意义被抹掉的历史——这也是历史。但是金斯堡的意义,不只是他和六○年代之间那种有血有肉、有烟有火的密切联系,还有另一层意义,就是他是个诗人,不是一般的以写诗谋生或者以写诗抒怀的诗人,而是一个企图以自己的诗来挽回诗的没落命运的诗人。在一个日益成熟并健全的中产阶级社会里,诗歌走向没落,有如大沙漠中的一条溪流,在严酷的蒸发中涸死,几乎是必然的。但是金斯堡不甘于此,他不光要挽救诗歌,还要用诗歌来挽救世界。这当然是一种非常“精英”的姿态,一种被今天的人们所不理解、也不认同的姿态,特别为一些当前很时髦的自认为是“后现代”的后现代人所不齿。“精英”在他们意识里,几乎和“反动”是同义。这里我要说句题外话,我总是弄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不知道自己也是某类“精英”?难道他们是大众?当然,我们可以替他们辩解,他们是精英,不过他们从精英里反了出来,是一种反精英的精英,就像孙悟空,虽然自己是“大圣”,却大闹天宫,反对一切神圣。可是,若是拿孙悟空做比,谁更像孙悟空?难道不是金斯堡更像吗?只不过他手里没有金箍棒,他只有诗。当然,金斯堡的诗并没有动摇他所反对的世界,尽管他的诗的嚎叫曾一度响彻云天。北岛说:“他就像个过河的卒子,单枪匹马和严阵以待的王作战。这残局持续了五十年,而对峙本身就是胜利。”说得好,我尤其喜欢“残局”这个说法,说尽了金斯堡的半生苍凉。但是,说对峙本身就是胜利,恐怕不尽然。问题是,金斯堡面对不仅是一个他所厌恶的资本主义世界,而且面对的是一个秩序井然的中产阶级社会。我对金斯堡没有足够的研究,我不知道当金斯堡对资本主义制度发起攻击的时候,他是否意识到他面对的主要敌人正是中产阶级。这个阶级随着“富裕社会”的形成而日益成熟并且壮大,已经成为当代西方社会结构中的主要成分,成为资本主义的主要支柱。正如我们不能想像没有奴隶的奴隶社会,我们今天已经不能想像没有中产阶级的资本主义社会。只是奴隶们终归和奴隶社会间有一种不可调和的紧张关系,他们不能无视那个社会的不公和不义,而中产阶级不同,大体上说,他们和资本主义社会亲密无间,他们在其中如鱼得水,除了对那些亿万富翁可望而不可即的财富和权势的艳羡之外,他们没有什么过不去的不满,更不必说愤怒。他们要愤怒干什么?北岛说:“很多年了,他的愤怒显得多余。久而久之,那情形有点儿尴尬。”当然尴尬,金斯堡本人也是中产阶级中的一员,他不富,可他也不是穷人,他好歹还买得起价值几十万美元的房子,还雇了几个秘书。◎李陀:一颗温润明亮的珍珠(3)说尴尬,尴尬的不只是金斯堡的愤怒,还有诗。有关几位诗人的速写和随笔,无疑是北岛这本散文集中最有价值、也是写得最好的篇章。北岛自己是个诗人,所以他的散文里弥散着一种诗意,但是不浓,淡淡的,有如林中薄雾,形成这个集子中的散文特有的一种文气。而在那些关于诗人和作家的印象记述中,这种作风就变得更加鲜明,比如《约翰和安》、《蓝房子》。我真是非常喜欢这两篇散文,每读都非常感动,而且经常无缘无故就会想起其中的人物和故事。“整整六个月,安独守空房,在老林深处写作。既使约翰冬天回来,这天涯海角也只是两个人的世界。缅因冷到零下三四十度,一旦大雪封门,只能困守家中,面对炉火,度过漫漫长夜。”北岛说他一想这凄清的画面就不寒而栗,我也是。北岛这几篇关于诗,关于诗人的散文,大体上都用的是一种十分节约又十分轻松的笔调,甚至在行文中强调一种“土味儿”,比如他说金斯堡“信喇嘛教显然受到盖瑞的影响,但也做了必要的修正——喇嘛教还是比佛教来得‘野’点儿”,比如说迈克的突然来访“让我们有点惊慌失措,我们比他们更穷,甚至没有一张像样的床招待客人。好在穷人间并不嫌弃,没床就打地铺。”有时候北岛干脆使用一种带有讽刺意味的修辞,例如他说“罗伯特?布莱(Robert Bly)朗诵的像指挥,两只手忙个不停,好像听众是庞大的乐队。他又像个摘果子的,烂的扒掉,好的留下。”这种种修辞策略不仅使北岛的散文在雾一样凄清的诗意和轻松幽默之间形成了一种张力,而且使那诗意中隐含的忧虑和不安获得一种几乎可以触摸的质感。忧虑什么?不安什么?对北岛来说,那首先是诗在当代社会中的尴尬。在《克雷顿和卡柔》一文里,北岛有这样一段描写:“克雷顿是诗人。美国不少当代诗歌选本都收入了他的作品。在美国,要说你是诗人,别人都会离你远点儿,那意味着贫困和神经有毛病。不过现在境况有所改观。自七十年代起,美国的大学纷纷增设创作课,就像张大网,把社会上漂游的一帮诗人捞上岸来。一条‘鱼’名叫克雷顿,九年前成了东密西根大学的诗歌教授。有人批评这一制度,认为这样会毁掉美国文学。‘胡扯!’克雷顿瞪起眼,‘说这种话的家里准有遗产。没有创作课,我他妈的现在得在洛杉矶开出租车。’”可以把克雷顿的遭遇看做是当代诗歌尴尬处境一个隐喻或是象征。其实克雷顿的处境在诗人中还算是好的,他至少不必去开出租车,混成了大学教授,有机会享受佳肴和美酒。问题是诗,问题在于“这是个不再需要诗歌的时代”。当然,诗这东西还没有灭绝,苦苦为诗的生存和自己的生存进行双重挣扎的“神经有毛病”的诗人还到处可见。甚至还有不少诗歌朗诵会到处举行,这有北岛的《朗诵记》为证。但是,对当代的资本主义世界来说(冷战结束后的全球化正在迅速地把全世界资本主义化)。特别是对作为这个世界中的“大多数”和“大众”的中产阶级来说,诗已经不再是一种重要或必要的东西,诗已经成了一种多余之物,可有,亦可无。自六○年代以来,资本主义为了安抚中产阶级大众,利用二十世纪提供的新科学技术手段,建构了从摇滚乐到电脑网络的一整套新的文化,而这建构过程,也正是诗被从艺术金字塔的顶尖上拽下来,变成当代文化景观中的行吟乞丐的粗暴过程。今天的中产阶级已经不再是以往那种站在诗这一类“精英文化”面前就矮了三分,并且拿它们做附庸风雅游戏的“受众”,那是十九世纪的事儿,至于这种现象竟然还延续到二十世纪上半截,那是不得已,没法子。至二十世纪末,一种新的中产阶级文化已经成熟,他们有自己值得追随模仿的英雄,有自己百听不厌的故事,还有电脑这个能把各种游戏都集于一本的百宝箱,他们要诗干什么?因此,诗的被遗弃,并不能只从诗自己的命运中得到解释。不过,反过来说,诗和当代中产阶级文化之间这种紧张关系,也正好使诗成为挑战、对抗以至批判资本主义的潜在的最可贵的资源。金斯堡就曾经这样做过,我们在他的诗中,看到了诗歌在当代生活中仍然可能,而且有必要存在的理由——只要世界上还有人对正在席卷全世界的资本主义秩序发出疑问。但是,作为尴尬地自己也处于中产阶级之中的诗人们对此是否有足够的自觉?我就不知道了。在怀念金斯堡的散文里,北岛说金斯堡坦白承认自己看不懂北岛的诗,然后北岛又用同样程度的坦诚表示,他也看不懂金斯堡的诗,这真让我吃了一惊。如果他们俩彼此都看不懂对方的诗,那他们的诗又是写给谁看的呢?我想起一位美国朋友跟我讲的一个笑话,说美国每年只出三百本诗集,因为美国恰好有三百位诗人。这笑话很尖刻,可也反映出了当代诗写作的困境。本来,诗人以语言游戏来写诗,是对隐含着社会秩序的语言秩序的一种激烈的反抗,它也一度成为现代主义诗歌生存和发展的根据。可是,时至今天,如果这种游戏变成了仅仅是极少数人才能参与其中的高雅活动,或者,变成了一种无足轻重、不关痛痒的“反抗”,诗人们是否也应该做一点反省呢?是否可以对诗的未来做另一种想像呢?我要申明,这意思不是说,只有金斯堡那样的“嚎叫”才是诗的坦途。当然不是。实际上,当代诗歌面临的问题不是怎样挑战人家,而是如何应付人家的挑战——是中产阶级社会正在窒息诗歌。在这种生死攸关的窒息面前,诗怎么能对自己的现状无动于衷,毫无怀疑呢?徐晓是《今天》文学杂志最老的成员之一,她为了纪念《今天》创刊二十周年,发表了一篇文章。在说到北岛的时候,徐晓在文中有这样一段话:“在我的心目中他仍然是那个木讷的、不苟言笑的、固执的,甚至有点古板的赵振开(北岛),我不了解走在蓝天下、碧海边、金沙滩上的今天的北岛和他的创作。一九九四年底,听说他要回国,朋友们都盼着,我更想见到他了解他,想知道,如今他也还是精神的漂泊者吗?是否还在叩叩敲敲?在以往的怀疑有了结论以后,他的怀疑指向何处?”在二十世纪七○年代,北岛的怀疑,如同金斯堡的愤怒,曾经震动了千百万的中国人。我相信,怀疑是北岛的影子,会终生终世跟着他,无论他漂泊到哪里。◎艾伦?金斯堡(1)一艾伦得意地对我说:“看,我这件西服五块钱,皮鞋三块,衬衣两块,领带一块,都是二手货,只有我的诗是一手的。”提起艾伦?金斯堡,在美国几乎家喻户晓。这位美国的“垮掉一代”之父,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因朗诵他的长诗《嚎叫》一举成名,成为反主流文化的英雄。他在六十到七十年代席卷美国的反越战抗议浪潮和左翼造反运动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他,这半个世纪的美国历史就会像一本缺页的书,难以卒读。我和艾伦是一九八三年认识的,当时他随美国作家代表团第一次到中国访问。在我的英译者杜博妮的安排下,我们在他下榻的旅馆秘密见面,在场的还有他的亲密战友盖瑞?施耐德(Gary Snyder)。我对那次见面的印象并不太好:他们对中国的当代诗歌所知甚少,让他们感兴趣的似乎是我的异类色彩。再次见到艾伦是五年以后,我到纽约参加由他组织的中国诗歌节。刚到艾伦就请我和我妻子邵飞在一家日本餐馆吃晚饭。作陪的一位中国朋友用中文对我说:“宰他丫的,这个犹太小气鬼。”我不知他和艾伦有什么过节。对我,艾伦彬彬有礼,慷慨付账,并送给我一条二手的领带作纪念。但在席间他明显地忽视了邵飞。都知道他是个同性恋,谁也没在意。赞助那次诗歌节的是纽约的袜子大王——一个肥胖而傲慢的老女人,动作迟缓,但挺有派头。据说艾伦的很多活动经费都是她从袜子里变出来的。艾伦总是亦步亦趋、点头哈腰地跟在老太太身后,像个贴身仆人,不时朝我挤挤眼。我真没想到,这家伙竟有这般能屈能伸的本事。此后见面机会多了,开始熟络起来。一九九○年夏天,我们在首尔 * 举办的世界诗歌大会上相遇。艾伦总是衣冠楚楚(虽然都是二手货),跟那些韩国的官员们谈释放政治犯,谈人权。让组织者既头疼又没辙:他太有名了。在官方的宴会上,大小官员都慕名而来,跟他合影留念。艾伦总是拉上我,躲都躲不开。有一回,一个地位显赫的官员,突然发现我正和他们分享荣耀,马上把我推开。我从来没见过艾伦发这么大的脾气,他对着那个官员跳着脚大骂:“你这个狗娘养的!你他妈知道吗?这是我的好朋友!中国诗人!”官员只好赔礼道歉,硬拉着我一起照相,让我哭笑不得。再碰上这样的场合,我尽量躲他远点儿。我问艾伦为什么总是打领带。他的理由很简单:其一,他得和那些政客们谈人权;再者呢,他狡猾地一笑,说:“不打领带,我男朋友的父母就会不喜欢我。”在首尔,会开得无聊,我们俩常出去闲逛。他拿着微型照相机,像个间谍到处偷拍。一会儿对着路人的脚步,一会儿对着树梢的乌鸦,一会儿对着小贩做广告的黏满蟑螂的胶纸。走累了,我们在路边的草地上歇脚,他教我打坐。他信喇嘛教,最大的愿望是有一天能去西藏。饿了,钻进一家小饭馆,我们随意点些可口的小吃。渴了,想喝杯茶,却怎么也说不清楚。我干脆用食指在案板上写下来,有不少朝鲜人懂汉字。老板似乎明白了,连忙去打电话。我们慌忙拦住:喝茶干吗打电话?莫非误以为我们要找妓女?但实在太渴了,我们又去比划,作饮茶状。老板又拿起电话,吓得我们撒腿就跑。◎艾伦?金斯堡(2)晚上,我们来到首尔市中心的夜总会。这里陪舞女郎缠着艾伦不放。没待上十分钟,他死活拉着我出来,说:“我应该告诉她们,我是个同性恋。”我们迎面碰上一群美国留学生。他们一眼认出了艾伦:“嗨!你是金斯堡?”“我是,”艾伦马上问,“这附近有没有同性恋俱乐部?”众人大笑。其中一个小伙子为他指路。但我声明绝不进去,艾伦在门外转了一圈,只好作罢。艾伦很念旧。在纽约他那狭小的公寓里,他给我放当年和《在路上》的作者凯鲁亚克(kerouac)一起喝酒聊天的录音,脸上露出悲哀。他讲起凯鲁亚克,讲起友谊、争吵和死亡。他叹息道:“我那么多朋友都死了,死于酗酒、吸毒。”我告诉他,我们青年时代为《在路上》着魔,甚至有人能大段大段地背诵,让我感动的是,他和死者和平共处,似乎继续着多年前的交谈。我甚至可以想像,他独坐家中,反复听着录音带,看暮色爬进窗户。前车之鉴,艾伦不吸烟不喝酒,除了偶尔有个把男朋友,他过着近乎清教徒的生活。但他是个真正的工作狂。他最忙的时候雇了三个半秘书。他们忙得四脚朝天,给艾伦安排活动。艾伦反过来对我说:“我得拼命干,要不然谁来养活他们?”这纯粹是资本家的逻辑。艾伦告诉我,他是布鲁克林学院的终身教授,薪水不错,占他全部收入的三分之一,另外版税和朗诵费占三分之一,还有三分之一来自他的摄影作品。和他混得最久的秘书鲍勃(Bob)跟我抱怨:“我是艾伦的脑子。他满世界应承,自己什么也记不住。最后都得我来收拾。”从艾伦朗诵中,仍能看到他年轻时骄傲和野蛮的力量。他的诗是为了朗诵的,不是为了看的。有一次在新泽西的诗歌节上,艾伦和我一起朗诵。他读我的诗的英文翻译。他事先圈圈点点,改动词序。上了台,他就像疯狂的火车头吼叫着,向疯狂的听众奔去,把我孤单单地抛在那里。以后我再也不敢请他帮我读诗了。去年他过了七十岁生日。他身体不好,有心脏病、糖尿病。医生劝他不要出门旅行。最近他在电话里告诉我,他常梦见那些死去的朋友,他们和他谈论死亡。他老了。我想起他的长诗《嚎叫》里的头一句:“我看见这一代精英被疯狂毁掉……”二下午有人来电话,告诉我艾伦今天凌晨去世。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脑子一片空白。傍晚我给盖瑞?施奈德打了个电话。盖瑞的声音很平静。他告诉我最后几天艾伦在医院的情况。医生查出他得了肝癌,还有三五个月可活。艾伦最后在电话里对他说:“伙计,这意味着再见了。”我记得曾问过艾伦,他是否相信转世。他的回答含混,几乎是否定的。他信喇嘛教是受盖瑞的影响,东方宗教使他那狂暴的灵魂安静下来,像拆除了引信的炸弹。他家里挂着西藏喇嘛教的唐卡,有高师指点,每年都到密西根来参加禅习班。他和盖瑞不一样,信仰似乎不是通过内省获得的,而是外来的,带有某种强制性的。他的禅习班离我当时的住处不算远,他常从那儿打电话,约我过去玩,或溜出来看我。我叫他“野和尚”。在安纳堡(Ann Arbor)有个喇嘛庙,住持是达赖喇嘛的表弟,艾伦的师傅。在喇嘛教里他是个自由派,比如重享乐,主张性开放,受到众多喇嘛的攻击。我想他的异端邪说很对艾伦的胃口。艾伦请我去听他讲道。这是我有生头一回。说是庙,其实只是普通的房间布置成的经堂,陈设简朴,地板上散放着一些垫子。艾伦是贵宾,我又是艾伦的客人,于是我们被让到显要的位置,席地而坐。听众四五十,多是白人,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住持方头大耳,一脸福相。他先介绍了艾伦和我,然后开始讲道。那是一种东方的智慧,讲的都是为人之道,浅显易懂,毫不枯燥。艾伦正襟危坐,双目半闭。◎艾伦?金斯堡(3)东方宗教有一种宽厚的力量,息事宁人。再说对像艾伦这样西方的造反者来说,只能借助基督教以外的精神力量才能向其传统挑战。而艾伦在东方又恰恰选择了一种边缘化的喇嘛教,把自己和一块粗犷而神秘,充满再生能力的土地与文化结合起来。艾伦的眼睛里有一种真正的疯狂。他眼球突起,且不在同一水平上。他用一只眼看你,用另一只眼想心事。他送我一本他的摄影集。在这些黑白照片里,你可以感到他两只眼睛的双重曝光。其中多是“垮掉一代”的伙伴们,大家勾肩搭背,神情涣散,即使笑也显得很疲倦。在艾伦试图固定那一瞬间的同时,焦点显得游移不定,像他另一只想心事的眼睛。声音沉寂,色彩褪尽,他让人体验到消失的力量,一种真正的悲哀。有一张是艾伦的自拍的照片。他赤裸地盘腿坐着,面对浴室的镜子,相机搁在两腿中间。他秃顶两边的浓发翘起,目光如炬。这张照片摄于二十多年前。他想借此看清自己吗?或看清自己的消失?艾伦是我的摄影老师。一九九○年在首尔,他见我用傻瓜相机拍照,就嘲笑说:“傻瓜相机把人变成了儍瓜。”他建议我买一个他那样的手动的Olympus微型相机。他告诉我,这种相机轻便小巧,便于抓拍,而且一切都可以控制,你能获得你想获得的效果。但现在已不生产了,只能买到二手货。他警告说,千万不要用闪光灯,那会破坏空间感,把景物压成平面。最好用高感光度的胶片解决曝光不足的问题。第二年春天在纽约重逢,我真买到了一个那样的相机。艾伦问我在哪儿买的。这位二手货专家在手里把玩着,对新旧程度和价钱表示满意。接着他教我怎样利用光线,以及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如何夹紧双臂,屏住呼吸,就这样——咔哒咔哒,他给我拍了两张。艾伦总是照顾那些穷困潦倒的“垮掉一代”的伙计们。据说他多年来一直接济诗人科尔索(Gregory Corso),买他的画,给他生活费。我在艾伦的公寓里见过科尔索。他到之前,艾伦指着墙上几幅科尔索的画,一脸骄傲。科尔索很健硕,衣着随便,像纽约街头的建筑工人。我们坐在方桌前喝茶。艾伦找来我的诗集,科尔索突然请我读一首我的诗,这在诗人之间是个奇怪的要求。我挑了首短诗,读了,科尔索咕噜了几句,好像是赞叹。艾伦坐在我们之间,不吭声,像个证人。然后他请我们去一家意大利餐馆吃午饭。路上科尔索跟艾伦要钱买烟,艾伦父亲般半信半疑,跟着他一起去烟摊,似乎怕他买的不是香烟,而是毒品。艾伦极推崇科尔索的诗歌才能,建议我把它们翻成中文。他专门带我到书店,买了本科尔索的诗选《思想场》(Mind Field)送给我,并把他认为重要的作品一一标出。我与朋友合作译了几首,发表在杂志上。艾伦很兴奋,让我马上寄一本,由他转给科尔索。走在街上,艾伦常常会被认出来,有人就近在书店买本诗集,请他签名。他只要有时间,会几笔勾出有星星和蛇神陪衬的佛像,佛爷还会发出哈的一声,不知是祈祷,还是愤怒。艾伦对我说:“我签得太多了。有一天我死了,每个签名也就值两块钱吧?”两年前,艾伦以一百万美元的高价,把他全部手稿和来往信件卖给了斯坦福大学图书馆,成了一大新闻。艾伦告诉我,如果把他的每张纸片都算上,平均最多才值一块钱。再说这笔钱缴税后只剩六十万,他打算在附近买个大点儿的单元,把他的继母接过来。艾伦曾在安纳堡搞过一次捐款朗诵会,四千张票一抢而空。这件事让我鼓起勇气跟艾伦商量,作为我们的顾问,他能不能也为一直入不敷出的杂志帮个忙。艾伦痛快地答应了,并建议除了施耐德,应再加上佛林盖第(Lawrence Ferlinghetti)和迈可勒(Michael McClure)。朗诵会订于去年十月初,那时“垮掉一代”的干将云集旧金山,举办四十周年的纪念活动。没想到艾伦病了,没有医生的许可不能出门。盖瑞转达了艾伦的歉意,并告诉我,医生认为他的病情非常严重,随时都会死去。说来我和艾伦南辕北辙,性格相反,诗歌上志趣也不同。他有一次告诉我,他看不懂我这些年的诗。我也如此,除了他早年的诗外,我根本不知他在写什么。但这似乎并不妨碍我们的友谊。让我佩服的是他对权力从不妥协的姿势和戏谑的态度,而后者恰恰缓和了前者的疲劳感。他给我看过刚刚解密的五十年前联邦调查局对他的监视报告。我想这五十年来,无论谁执政,权力中心都从没有把他从敌人的名单抹掉。他就像个过河的卒子,单枪匹马地和严阵以待的王作战,这残局持续了五十年,而对峙本身就是胜利。此刻,我端着杯酒,在纽约林肯中心的大厅游荡。我来参加美国笔会中心成立七十五周年的捐款晚宴。在客人名单上有艾伦,但他九天前死了。我感到那么孤独,不认识什么人,也不想认识什么人。我在人群中寻找艾伦。◎诗人之死(1)艾伦?金斯堡死于去年四月五号,中国的清明节。据说当时他已处于昏迷状态,而病房挤满了朋友,喝酒聊天,乱哄哄,没有一点儿悲哀的意思。那刻意营造的气氛,是为了减轻艾伦临终的孤独感:人生如聚会,总有迟到早退的。正当聚会趋向高潮,他不辞而别。我琢磨,艾伦的灵魂多少与众不同,带嘶嘶声响和绿色火焰,呼啸而去。我想起他的诗句:女士们,抓住你们的裙子,现在准备下地狱啦……今天是艾伦去世一周年。我到纽约上州的一所大学朗诵,路过纽约。阳光明媚,能在汽车声中听见鸟叫。我穿过时代广场,沿十四街,拐到第三大道。这是没有艾伦的纽约。行人被红灯挡住了。他们肤色年龄性别不同,但眼睛极其相像:焦躁、空洞、不斜视。偶尔有几个东张西望的,没错,准是外地人,如我。绿灯亮了,他们急匆匆的,连狗都得跟上那步调。艾伦的诗用的正是纽约的节奏,他像个疯狂的梭子,把一切流动的、转瞬即逝的都织成诗行。现在终于歇了。人们把这梭子收进抽屉,再钉上。这是个不再需要诗歌的时代。很多年了,他的愤怒显得多余。久而久之,那情形有点儿尴尬。他死的那天,盖瑞?施耐德在电话里对我说,平时有意忽略艾伦的媒体,这回可要来劲了。果然,不过在这一点上,媒体体现了民意:美国人纪念,是为了尽快忘掉他们的过去。我住在安纳堡时,他常深更半夜来电话,声音沙哑:“我是艾伦。”他跟我东拉西扯,谈梦,谈最近的旅行,谈他的男朋友。我不属于他的圈子,这种闲聊对他很安全。有一天,他在我的电话录音机留言,声音气急败坏。原来有个住波士顿的中国人被同行打了,状告到艾伦法官那儿。他得到的情报相当具体:鼻青脸肿。“为什么要打得鼻青脸肿?”他在电话里怒吼,似乎马上要发表一个关于鼻青脸肿的声明,再让媒体相互打得鼻青脸肿。“为什么鼻青脸肿!”他又问。我试着帮他理清那鼻青脸肿的历史,没用,他越听越糊涂。中国人的事他是永远弄不清的。艾伦有过中国男朋友,是个来自云南的小伙子,用的是笔名。我在艾伦家见过他。他个头不高,很精明,在国内大学读英文专业时,他写信结识了艾伦。艾伦早就告诉我,他要为一个中国小伙子做经济担保,让他来纽约读书。我当时还纳闷,他老人家哪儿来的这份儿慈悲心肠?小伙子一到就住进艾伦家,管家、做饭,兼私人秘书。艾伦很得意,不用下馆子,天天吃中国饭。那天我去艾伦家,只见小伙子手脚麻利,一转身,四菜一汤。艾伦也待他不薄,除了给他缴学费,还另付工资。几年后,小伙子攒够了一笔钱,回国办喜事。艾伦告诉我,那小伙子是个双性恋,他诡秘一笑,说:“他什么都想试试。”他老了,只能守株待兔,朗诵是个好机会。他怒吼时八成两眼没闲着,滴溜溜乱转,寻找猎物。等到售书签名,搭讪几句,多半就会上钩。我想同性恋之间的信息识别系统并无特别之处,也少不了眉目传情。有个小伙子在等待签名时告诉艾伦,他也写诗。正好——有空到我家,我教你。“诗太差,不可救药。”说到此,艾伦叹了口气:“他太年轻了,只有十九岁。”听起来有股惋惜的味道。◎诗人之死(2)市面上出版了两本艾伦的传记。按他的说法,一本是马克思主义的,一本是弗洛伊德式的。我问他觉得怎么样?他摇摇头,“挺有意思,但都不是我。”我从不问艾伦的私生活。他说,我听着。一天夜里,凯鲁亚克喝醉了,在艾伦家借酒撒疯,和别的客人大打出手。忍无可忍,艾伦把他赶出去。他砸门,在外面叫喊,引起邻居的抗议,再放他进来,他更疯了……那真是灾难,艾伦叹了口气。那夜是他的伤口,一辈子也愈合不了。生者与死者往往有一种复杂的关系。艾伦和我并非莫逆之交,但死后,他的影像总是挥之不去。死亡好像是一种排队,艾伦排前头,眼见着他的大脑袋摇来晃去,他忽然转过身来,向我眨眼。记得艾伦来安纳堡看我,在我住处门口,他搂着我,用湿漉漉的厚嘴唇猛亲我腮帮子。站在旁边的李点看傻了,用胳膊肘拱拱我:“老头子是不是喜欢上你了?”一九九三年秋天,我到东密西根大学,在英语系做客座教授。那时我刚从欧洲过来,英文结结巴巴,只有听课的份儿。一个沉默的教授!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为大学开个朗诵会。我向艾伦求救,请他撑腰,他一口答应。这,等于请神仙下凡,把小庙的住持乐坏了。但经费有限,而艾伦的价码是天文数字。艾伦很痛快:“为哥儿们,我可以分文不取。”他的秘书鲍波(Bob)气哼哼地嘟囔:“他,他可没经过我同意。”礼堂挤得满满的,不少听众坐在台阶上。那天艾伦精神特别好,比我音量大十倍,根本不需要扩音器。他那些俏皮的脏字把学生们逗得哄堂大笑。我发现他近些年的诗中,对器官的重视远远超过政治。结束时,我们一起按中国的绿林传统,向观众抱拳致意。一九九○年夏天,首尔。上午开会,艾伦把我拉到一边,叮嘱我晚上别出门,有人来接我们,还有俄国诗人沃兹涅辛斯基。记住,别告诉任何人,他把食指贴在厚嘴唇上。艾伦积几十年地下斗争之经验,巧妙地避开了盘查,把我和沃兹涅辛斯基领上汽车。一个中年汉子跟我们握手。出城上山,道路越来越荒凉,最后在夜色中的住宅区停下。一帮孩子叽叽喳喳,把我们拥进一家临坡的院落。有女人尖叫,一个人影应声出来,双手合十。据中年汉子介绍,这是朝鲜有名的庙外高僧。三个超级大国的游子,加上一个高丽野和尚,真可谓四海之内皆兄弟。高僧家眷在院子里支起小桌,端来饭菜,斟上家酿米酒。我们席地而坐,中年汉子做翻译。那高僧黝黑,结实得像砍柴的。他从不念经,娶妻生子,能诗善画,还出过不少书。有些画,是把毛笔绑在“那话儿”上作的,可见其野。艾伦平时滴酒不沾,也跟着众人干杯。沃兹涅辛斯基开始发福,总乐呵呵的,跟想像中的那个解冻时期愤怒而尖刻的俄国诗人相去甚远。月朗星稀,酒过三巡,我们的话题散漫,从中国古诗到朝鲜的政治现状。回旅馆路上,艾伦毫无倦意,大谈野和尚。他就是这样,凡是跟当局过不去的、惊世骇俗的、长反骨的、六指的,还有鼻青脸肿的,统统都是他的朋友,恐怕这就是他十五年前在北京跟我会面的主要原因。艾伦死前的最大愿望就是去趟西藏,他盘算了很多年,最后把时间锁定在一九九六年夏天,跟旅游团混进拉萨。年初他跟我叨唠此事时,又决定西藏之行后,秘密访问北京、上海。他问我能不能安排他和年轻诗人见见面。不久,他病倒了,死亡没收了他的计划。诗人之死,并没为这大地增加或减少什么,虽然他的墓碑有碍观瞻,虽然他的书构成污染,虽然他的精神沙砾暗中影响那庞大机器的正常运转。◎盖瑞?施耐德(1)盖瑞请我到他的写作课上去讲讲。他告诉我,只要天气许可,他的课几乎都在户外。我们来到戴维斯(Davis)植物园的一片草坪上,同学们把两张野餐桌并起来。那形式有点儿像野餐,不过吃的是诗。盖瑞坐在中间,他问谁最近写了诗。大家互相看看,一个胖乎乎的女孩子举起手,开始背诵,声音有点儿紧张。一首情诗,关于爱人的眼睛。盖瑞闭眼倾听,他请女孩子再背一遍。她得到鼓励,深吸了口气,这回声音舒展,很动情。盖瑞点点头,作了简短的评论。然后轮到我。对于教写作,盖瑞倾向于一种东方式的师徒传授关系。如果那位师傅恰好是大学教授,徒弟算是找对门了。我不知道他有多少学生是带着这种东方式的隐秘冲动来拜师的?我怀疑。大学就是大学,按艾伦?金斯堡的极端说法,大学的功能只是在“编目录”。盖瑞对我说:“当然,灵感在大学里是不能教的。”他宁可让学生们夏天跟他进山干活,获得灵感。盖瑞有一张令人难忘的脸。深深的皱纹基本上是纵向的,那是烈日暴雨雕刻成的。若不笑,给人的印象多半是严厉的。但他很爱笑,笑把那些纵向皱纹勾连起来,像个慈祥的祖父。他的眼睛总是眯缝着,似乎有意遮住其中的光亮,那眼睛是用来眺望的,属于水手和守林员。他和艾伦的性格正好相反。艾伦疯狂、任性、好动,像火;盖瑞沉静、宽容、睿智,像水。按理说,水火不相容,但他们俩却成了最好的朋友,友谊持续了近半个世纪。盖瑞跟我讲起他和艾伦的头一次见面。那是五十年代初,在伯克利校园的自行车铺,他正在打气,艾伦走过来,作自我介绍。算起来,那时他们才不过二十出头,震撼美国的“垮掉一代”运动还没有开始。盖瑞的一生充满传奇色彩。在大学混了一年,他作为水手出海了。上岸后,他在西北山区当守林员。再下山,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学东方文学,翻译寒山的诗。然后随寒山一起去日本,一住就是十几年,其中出家三年,削发为僧。最后师父让他致力于佛经翻译,于是还俗。也幸亏还了俗,美国诗歌才获得新的声部,环境保护运动才找到它的重要代言人。他回到美国后,在北加州的山区定居。一九八三年,我第一次在北京见到他和艾伦时,他给我看他和朋友们在山上自己动手盖房子的照片。那次见面是秘密的,大概由于我神经紧张而引起错觉,照片上的房子和人都是歪斜的。我当时掠过一个念头:他们准是疯了。从去年春天起,我一直盘算着去山上朝拜他的这座“庙”,想看看他们到底是怎样开始“疯”的。但阴错阳差,未能成行。去年年底,他的日本妻子卡柔又查出癌症,实在不便打扰。据盖瑞描述,他的“庙”和一般的美国农舍相比,除了禅堂,没有什么特别的。他不拒绝现代技术,家里有煤气,有电视,有电话传真,甚至还有电脑网路,不过他们的厕所是原始的。他讲起一对夫妇做客的故事。那来自文明世界的妻子,突然从原始的厕所里蹿出来,惊呼:“里面有蜘蛛!”她在那儿完全不能进行必要的循环。她问盖瑞,最近的一家带冲水设备的厕所在哪儿?盖瑞告诉她有三十英里,在一个加油站。于是他们开车来回六十英里,去文明世界上趟厕所。◎盖瑞?施耐德(2)不知艾伦是怎么被说动的,也在盖瑞家附近买了块地。那个因现代文明发疯的诗人,绝不可能搬到文明世界以外来,那样只能加重他的病。艾伦跟我提起过这块地,说他将来要在上面盖房子,请朋友来玩。他试着用自己的声调讲盖瑞的故事。对他来说,那恐怕是一种投资,至少是对友谊的投资。在首尔,他讲起如何跟盖瑞一起打坐。提起盖瑞,他充满敬意,那是极少见的。他信喇嘛教显然受到盖瑞的影响,但也做了必要的修正——喇嘛教还是比佛教来得“野”点儿。盖瑞信佛教是知识分子式的,重实质而不重形式,而且兼收并蓄,绝不极端。他告诉我,他年轻时也曾为马克思主义着迷,至今认为某些部分还是有道理的。我问他是否有意把佛教和马克思主义融合起来。“不,”他坚决地说,“佛教远比马克思主义智慧得多。”接着他谈起,“先锋”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概念,而这个概念在发生变化。起初“先锋”是指工人阶级;到了中国指的是农民,得靠他们夺取政权;六十年代又转成学生,好让他们造反;最后法国的哲学家们实在按捺不住寂寞,“先锋”就成了他们自己。盖瑞在这里的英文系教写作,每年只教一个学期,总是安排在春天。他每星期二开车过来,在城里的小旅馆住三宿。他是个大忙人,除了教书,参加系里会议,为学校安排诗歌朗诵会,还有众多的朋友、同事、学生、徒弟、诗迷、记者等着见他。忙里偷闲,我们有时聚在一起吃顿饭。这顿饭得在他排得满满的小记事本上挤出一道缝来。我们常去的一家法国式餐馆叫“索嘎”(Soga’s),乍听起来像日本脏话。其实那里环境幽雅,客人都按法国贵族标准,压低嗓门。盖瑞有一种让人心平气和的本事。他的眼神,他的声音,似乎在引导你,跟随他前往一个超越人间烦恼的去处。但一位美国朋友对我说,盖瑞表面的平静下,必有一种疯狂,只要看看他的婚姻就知道了。盖瑞结了三次婚,第一个妻子是美国白人,生了两个儿子。后面两位都是日本人。不过现在的夫人卡柔在美国已是第三代,她的祖父把日本的稻米和血统一起引进加州。他们还领养了一个朝鲜女孩,和我的女儿同岁。一九五五年十一月,对美国诗歌史是个转折点。在艾伦和盖瑞等人筹划下,他们在旧金山的一家画廊举办了首次朗诵会,此后朗诵在美国蔚然成风。按盖瑞的说法:“……刚开始,他们乌鸦般地从天上降落到咖啡馆,然后才渐渐被大学所接受。”次年,盖瑞去了日本,“垮掉一代”鼎盛时期的活动他大都没赶上。他曾否认自己是其中一员。待多年后他从日本回来,给正垮掉的“垮掉一代”带来了精神食粮。盖瑞自己的精神食粮除了佛教和东方文化以外,也包括印第安神话。在他看来,人们并未真正发现美洲。他们像入侵的流寇,占据了这块土地,却根本不了解它,也不知自己身在何处。面对美国主流文化,他提倡一种亚文化群,反对垄断,重视交流、回归自然。按他的说法,亚文化群深深地植根于四万年的人类历史中,而腐朽的文明只是一种病态的幻象。他的诗集《龟岛》(Turtle Island)的题目,就是印第安人对美国的最早的称呼,他以重新命名的方式抹掉政治疆界,让人们看到本土的面貌,看到山河草木的暗示。他的《龟岛》获一九七五年普利策奖,这是反学院派诗人第一次得到这个由学院派控制的奖金。一九九七年对盖瑞是个坏年头。艾伦的死对他是个沉重打击;卡柔病情加重,夏天得到华盛顿作第二次手术。我们约好,待卡柔身体复原,我开车上山去他家做客。这是个很渺茫的承诺,但我们每个人都会珍藏它。这承诺已存在了四万年。◎纽约骑士(1)艾略特(Eliot)是个怀疑主义者。即使不吭声,他的眼神、表情和手势也会对周围的一切提出质疑。这也难怪,他是典型的纽约人。纽约人就是纽约人,而不是美国人。像纽约这种大都市早已和美国分离。别的不提,单是它的噪音就特别,那昼夜不停的警笛声,逼得外来人发疯。一个纽约人必须有极其坚韧的神经,并靠怀疑的力量才能活下去。艾略特生在纽约,长在纽约。他和他的妻子尼娜出生在同一家医院,当然不是同时,他们相识要晚得多。但我相信纽约是他们的介绍人——你是纽约人吗?对,你呢?当然啦。艾略特告诉我,除了纽约,他不可能住在美国任何地方。格林威治村在曼哈顿下城,是艺术家的聚集地,现在成了旅游点。附近的西十二街却相当安静,树木稀疏但很重要,只有它们显示季节的变化。红砖楼房被生锈的防火梯及其影子所勾勒,像写生画的败笔。这种排房在英国和荷兰很多,体现了一种都市中产阶级的思维方式。进门,是客厅和厨房,厨房门外是天井式的小院。窄窄的楼梯通向孩子们的卧室,再往上是主卧室,最后来到一间相当宽敞的阁楼,四壁是书,一扇天窗开向纽约肮脏的天空。书房的主人艾略特在抽烟,烟雾和他的冥想一起上升。我很喜欢这种烟,像小雪茄,但味道很淡,戒烟后我有时也无法抵抗它的诱惑。艾略特一直劝我搬到纽约,就像牧师劝人搬到天堂。除了种种好处外,他特别指出纽约其实很安全,人们纯粹是被好莱坞电影所蒙蔽。直到一天傍晚,贼从天窗而降偷走了他的传真机,他才闭嘴。要是他当时在场,并和他的烟卷一起冥想,天哪,真正的伤害恐怕是心理上的:贼偷去的是他的灵感。我认识艾略特是一九八八年秋天,在纽约,金斯堡主办的中国诗歌节上。我们只是匆匆打了个招呼,我的印象是他忧郁而敏感。再次见面是一年后,在美国笔会中心。那是转变之年,对我,对很多中国人。艾略特请我和几位中国作家参加由他组织的中国文化讨论会。那天听众很多,正好在纽约的墨西哥诗人奥克塔维欧?帕斯及夫人也坐在其中。艾略特从十九岁起就是帕斯诗歌的英译者。会后,艾略特、帕斯夫妇、多多和我,还有讨论会的口译文朵莲一起去吃晚饭。有帕斯这样的大诗人在场,话题多半围绕着南美的诗歌与政治。摇曳的烛光下,艾略特话不多,抽烟,眼镜闪光,偶尔一笑。他的笑有点儿奇怪,短促而带有喉音。他和文朵莲是大学同学,也学过半年中文。他用中文阴阳怪气地说:“我不会说中文。”艾略特和我同岁,比我大六个月。我们有很多经历相似。比如,都没有受过完整的教育。我当红卫兵时,他成为嬉皮士,在耶鲁大学只读了一年,就跟着造反了,后来再也没回去。他在美国的造反派中是温和的,按我们当年的标准应算“逍遥派”。他四处游荡,借浩荡之东风,抒个人情怀。一九九四年春天,我们去位于长岛的纽约大学石溪分校朗诵。二十七年前,艾略特就曾游荡到这儿,临时顶替朋友在一家学生报纸当编辑。故地重游,他感慨万千,为发现青春的旧址而惊讶。经过图书馆时,他的脸好像突然被火光照亮。当年造反派正准备焚烧图书馆时,艾略特挺身而出,向那些狂热的学生们宣讲书的重要,终于扑灭了那场烈火。很难想像,怀疑主义者艾略特当年慷慨激昂、大声疾呼的样子。在他保卫纽约大学的图书馆时,我正和朋友爬进北京的一家被查封的图书馆偷书。姿势不同,立场却是一致的。◎纽约骑士(2)我曾向他建议,作为同龄人,我们应合写一本书,按年份写下各自的经历。大概出于对大火的记忆,他对革命有一种本能的戒备。两年前,在以革命和诗歌为专题的讨论会上,一位著名的黑人诗人在演讲中,盼望着革命大火为诗歌带来一个崭新的世界。艾略特冷冷地反驳说,革命大火只能烧死诗人,摧毁良心,制造血腥的悲剧。他举了俄国和中国的例子。为此艾略特受到众多的攻击。一般来说,美国诗歌界派系虽多,但各自为政,很少染上我们中国文学圈子以骂人维生的毒瘾。算艾略特倒霉,这恐怕和他的怀疑精神和冷嘲热讽的态度有关。四年前他编了一本反学院派的美国当代诗选,很多诗人都认为这是美国诗歌界的大事。而一个他过去的朋友反目成仇,攻击他是“种族主义者”、“帝国主义者”,还骂他心胸狭隘,企图摧毁美国诗歌传统等等。把正戒烟的艾略特气得七窍生烟。他在电话里对我说:“种族主义者?这在美国是他妈的最大的帽子,可以被送上法庭……”我和艾略特属于同一家出版社。每次我去纽约,我们的老板“狐狸”(Fox)女士总是请我和艾略特共进午餐。那在纽约是难得的闲暇时光。我们通常坐在窗口,可以看到匆匆的行人。杯子闪烁,刀叉叮当作响,我注意到纽约某些不变的东西:同一时间,同一家饭馆,同样的甜点和话题。饭后,艾略特总是约我到他家坐坐。从出版社到他家只有几个路口。他的活动半径约一英里,买报纸、散步、看朋友、去饭馆,都大致在此范围。他是我唯一见过不在大学混饭但生活悠哉的美国作家。他的上层建筑是建在他妻子尼娜家族的经济基础上的。他的岳父曾是金酒制造商。尼娜温柔、漂亮,在《纽约时报》搞摄影。他们有两个孩子,一男一女。前不久我和艾略特在香港参加诗歌节。有一天朋友开船带我们出海,远离都市,在一个小岛附近抛锚,再搭舢板来到一片白色沙滩上。那天风和日丽,我和艾略特赤脚在沙滩上散步、捡贝壳。他突然对我说:“一个好父亲不可能是个好作家,而一个好作家不可能是个好父亲。”他给我举了些例子,头一个就是帕斯。而他自己,太爱孩子了,所以成不了好作家。我试着反驳他,因为反证也很多,但一时记不起来了。我想在他内心深处大概一直有这种焦虑,恐怕也是每个作家的焦虑。其实孩子与作品,父亲与作家有某种对应关系,而且恰好在写作边界的两边。孩子与父亲在一侧,作品与作家在另一侧。一旦交叉,如孩子与作家,父亲与作品在一起就会产生某种紧张。我昨天在电话里告诉艾略特,我正在写他。他警告我说:“别说我坏话,我可有朋友懂中文。”我们虽相识多年,对我来说他还是有点儿神秘莫测。他很少谈自己。对于一个生命,这世上最大的秘密,他人又能知道多少呢?我有时觉得他像个旧时代的骑士,怀旧、多疑、忠诚,表面玩世不恭,内心带有完成某种使命的隐秘冲动。艾略特,纽约人,生于犹太家庭,上到大学一年级。他写作、翻译和编辑。他不信教,恋家,反对革命。◎克雷顿和卡柔(1)我们干杯。克雷顿半敞着睡袍,露出花白的胸毛。“你们这帮家伙吃喝玩乐,老子苦力的干活,晚上还得教书!”他笑眯眯地说。我们相识三年多,却好像相识了一辈子。刚到美国,就是他们两口子到机场接我。最初的同事关系很快变成友谊,后来差不多算得亲戚了。克雷顿今年六十二,长我十四岁。按辈分该算我的“美国叔叔”。后来我搬到加州,他们很难过,直到现在还对别人抱怨:“北岛为了加州的阳光,抛弃了我们!”克雷顿是诗人。美国不少当代诗歌选本都收入他的作品。在美国,要说你是诗人,别人都会离你远点儿,那意味着贫困和神经有毛病。不过现在境况有所改观。自七十年代起,美国的大学纷纷增设创作课,就像张大网,把社会上漂游的一帮诗人捞上岸来。一条“鱼”名叫克雷顿,九年前成了东密西根大学的诗歌教授。有人批评这一制度,认为这样会毁掉美国文学。“胡扯!”克雷顿瞪起眼,“说这种风凉话的家里准有遗产。没有创作课,我他妈的现在得在洛杉矶开出租车。”克雷顿生于印第安那州的一个普通家庭。父亲在屠宰场工作,母亲操持家务,生活与文学绝缘。他还记得有次过生日,母亲问他想要什么礼物?他想了想说,一本诗集。母亲大吃一惊,但还是照办了,买下一本自己根本看不懂的书。他至今还记得母亲拿着诗集那惶惑的表情。怀着对诗歌的向往,克雷顿离开了母亲,上大学,写诗,翻译,办杂志,教书,参加反越战运动。怀着对诗歌的向往,他离开了美国,浪迹天涯,在秘鲁、墨西哥、日本和法国住过。克雷顿年轻时长得像吉米?卡特。七十年代末,他、卡柔和一位捷克朋友在布拉格的一家餐馆共进晚餐。待账单送来,比他们预想的要贵得多,原来鱼是按每一百克算的。他们和老板吵了起来。克雷顿突然说:“好吧,你们竟敢欺骗吉米?卡特的侄子,咱们走着瞧!”老板一听大惊失色,连忙道歉,并找来贵宾签名簿。克雷顿签名时,那位捷克朋友吓得脸色煞白。卡柔则是个地道的纽约人,而且是在纽约的工人区布鲁克林长大的。她年轻时的疯劲是我从他们对话中的只言片语猜到的:离家出走,吸毒,在大街上酗酒——六十年代可爱的“左派幼稚病”。卡柔风韵犹存,一看就知道她过去是个美人。她学过美术,搞过广告设计,做过首饰,现在帮克雷顿编杂志。卡柔聪明、敏感、有主见。但这么说很难概括她。她是个特殊的女人,以至似乎什么都不干,也用不着干,并对一切都百般挑剔,从诗歌到小吃。幸亏克雷顿混上个教授,可让卡柔慢慢地品尝生活。卡柔的生活只限于室内,一到户外总有麻烦。不是扭伤了脚,就是跌断了指头。前年秋天,我和卡柔带我的女儿出去买冰淇淋。刚经过草坪,她就被一只大黄蜂螫伤了。那是一次警告,我想卡柔此后更加强了足不出户的决心。他们俩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此前双方都经过婚姻的失败。卡柔告诉我,克雷顿头一次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是在一次宴会上,他拎着一块淌着血汁的烤牛肉穿过雪白的地毯。依我看,这一印象纯粹是审美的,像克雷顿在白纸上写下的一行诗。享受生活,佳肴和美酒是必不可少的。有一回,他们请我在纽约的一家高级餐馆吃晚饭,点了俄国鱼子酱和法国香槟酒,三个人花了快四百美元,差点儿把我这个平时只吃糙食的噎在那儿。轮到我请客,他们也绝不会客气,点得我心惊肉跳。当然,教授的薪水怎么也顶不住这样的开销。于是他自立炉灶,跟菜谱学艺,法国菜、意大利菜,几乎样样精通。◎克雷顿和卡柔(2)我刚到美国,人生地不熟,是他们家常客。傍晚时分卡柔掌灯,克雷顿系上大围裙,在他们家设备齐全的厨房里忙开了。程序之复杂,一点也不亚于中国饭。在他们的感化下,我的中国胃,也终于能欣赏别的饮食文化了。我有时提前打电话,告诉他想吃某一道菜,他干脆答道:“我这不是饭馆,没有菜单。”喝葡萄酒可是一门学问。年份、产区、厂家之类的都可以从书本上学到,但品尝就得靠经验与悟性了。我跟他们专门去了趟加州著名的产酒区——那帕尝酒。尝酒是免费的。他们两口子满脸虔诚,一边和酒厂的专家用复杂的术语大谈颜色、味道和口感,一边把酒含在口中,念经般咕噜良久才吐掉。我学着他们的样子,却一口咽了下去,尝不了几种酒便天旋地转起来。如果说克雷顿是个酒鬼,应该不算过分。尤其有朋友来,他总是喝得太多,一瓶一瓶地开下去,越喝话越多,越说越没边,进而转向肢体语言,放上他喜爱的爵士乐,手舞足蹈,巨大的影子在墙上转动,像动荡的夜。他们也常带我到别的酒鬼朋友家做客。回来在车上,克雷顿总是发表关于我们赖以生存的土地的富于哲学性的演讲,每次都被我的鼾声打断了。克雷顿脾气不好,说话太直,朋友多,敌人也不少。他出版了一份诗歌刊物,以前叫《毛毛虫》,后来变成《粉蝶》,苦心经营了十五年,被认为是美国最重要的诗歌刊物之一。他口无遮拦。比如在退稿信里劝你改行,这无异于劝一个自以为天下第一的诗人去自杀。好在美国诗歌界营垒虽多,但中间地带开阔,极少互相交火,诗人之间最多老死不相往来,用不着恶语相向。让我佩服的是美国作家普遍的敬业精神。克雷顿除了教书,余下的时间都用来写作、翻译、编辑和做研究,从不知疲倦。他是法文和西班牙文诗歌的重要译者,曾因翻译秘鲁诗人瓦耶霍的作品而获国家图书奖。瓦耶霍的诗以晦涩著称。克雷顿为此专程去秘鲁,花了三年的时间译完瓦耶霍的长诗《垂尔西》。我和克雷顿酒后常玩语言游戏。我的英文不好,往往会听岔他的意思,这反而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效果。我们从一个词跳到另一个词,从一种含义转成另一种含义。有一次,我请他帮我们杂志的英文选集起个名字,他顺口引用了美国诗人庞德《诗章》里的句子:“恶运与丰富的酒”。“丰富”(abundant)在英文中发音和“放弃”(abandoned)很接近。让我给听差了,将错就错,这本选集就成了《弃酒》。待书出来了,我送给他一本。卡柔喜欢这个名字,他不。总而言之,那是隐喻。在现实世界中,我们都同意,酒是不该放弃的。我们干杯。◎异乡人迈克我刚收到寄自布拉格的明信片:“辛格(Singer)说:生命是坟墓上的舞蹈。让我们相见。你的美国叔叔迈克(Michael)。”明信片是张带有怀旧情调的黑白照片:一杯咖啡旁放着一朵野菊花。上面印着英文“地球书店兼咖啡馆”。典型的迈克风格。大概他此刻就坐在布拉格这家英文书店,呷着咖啡,在黑白的忧郁情调中等待他绚丽的情人。我和迈克是一九八五年在荷兰鹿特丹诗歌节上认识的。那是我头一回出国,语言和文化上的时差把我搞得晕头转向。但迈克忧郁的眼睛让我记住了他的话,他要请我第二年春天到伦敦朗诵。我果然如期来到伦敦,在市中心最热闹的考文特花园的一个小剧场朗诵。和我同台的是一位罗马尼亚的女诗人,可在最后一分钟才得知她的政府不肯放行。迈克站在聚光灯下,挑选着词句,委婉地批评了齐奥塞斯库政府,他不想给这位女诗人带来麻烦。散会了,迈克把我带到酒吧,介绍给他的同行们。后来我才知道,为了凑够请我来的经费,他就像卡夫卡小说里的主人公,去敲开一扇扇官僚机构的门。迈克长我三岁。他七十年代初从美国搬到伦敦,安家落户,娶妻生子,染上了一口伦敦腔。为什么离开美国?他在一次访问中这样回答记者:为了寻找诗歌上的精神家园,像前辈诗人庞德、艾略特那样。可大英帝国并未向这位孤军奋战的美国骑士致敬。他请我到他家做客。他们的生活,按英国人的标准算得十分清贫了,但仍保持着一种读书人的尊严:书在家中占了重要的地位。他在区图书馆有一份半日的差事,勉强养活四口之家。他的夫人汉娜是波兰人,精明能干。小儿子刚出生,大儿子嘎比四五岁,有着同龄的孩子没有的谨慎。我想这个小迈克多少反映了他父亲的窘迫:用刻板的小职员的生活来捍卫他的诗歌世界。谈起诗歌,他的眼睛湿润了,言辞也变得犀利起来,这无疑才是当年来伦敦闯天下的迈克。与英国有缘,赞助这次活动的英中文化协会请我到杜伦大学做一年的访问学者。一九八七年春天,我和妻子带两岁的女儿来到英格兰东北部的幽静的大学城。这里低头看书,抬头看著名的大教堂。我有时去伦敦办事,顺便看看迈克。出于中国人的礼貌,我也请迈克有空到杜伦来玩。没想到迈克竟全家出动,应声而至,让我们有点惊慌失措。我们比他们更穷,甚至没有一张像样的床招待客人。好在穷人间并不嫌弃,没床就打地铺。离开伦敦,离开那个临时图书管理员的位置,迈克变成一个可爱的梦想家,他有很多关于诗歌的计划,向我这个唯一的听众娓娓道来。在两次做饭的间歇,邵飞也被他拖进梦想的行列。他坚持要邵飞为他的第一本诗集配画,一家爱尔兰的出版社正在恭候巨著的诞生。那昏天黑地的诗歌的梦想穿插着孩子们的哭喊。第三天早上迈克一家走了,我连书也不看了,只看大教堂。离开英国,我们又去了美国,回到中国,接着是多年的漂泊,我中断了和迈克联系。一九九○年春天我到英国朗诵,在伦敦试着给迈克打了个电话。迈克愣了一下,惊呼起来:“我的孩子,你在哪儿?我一直在找你!”对一个在街头电话亭无家可归的漂泊者来说,这话的分量太重了,我不禁流了泪。我们约好在一家餐馆见面。迈克又是全家出动。坐下,他紧紧盯着我,眼镜后面聪明而忧郁的眼睛布满血丝。他明显发福了,看来年龄和家庭压力正在逼他就范。不,另一个迈克在说话。他愤世嫉俗,大骂英国诗歌界的堕落和势利,让我吃了一惊。我问起邵飞为他配画的那本诗集,更让他生气:出版社毁约了。看来这个世界成心要毁掉一个诗人。我们这对难兄难弟在倾泻了对世界的所有怨恨后,突然沉默了,喝着杯中的残酒。我看着他的儿子,提议去买两本书给他们作礼物。进了附近的一家书店,迈克的表情变得明朗起来,像被内心的灯照亮。他为他的两个儿子各挑了一本书,让我签名。他叮嘱嘎比要好好保存,仿佛这不是本书,而是他的精神遗嘱。嘎比抬头看看父亲,看看我,轻轻地说了声:谢谢。一别又是几年,我偶尔收到迈克的明信片,都是简短的,跳跃式的,像诗歌笔记。他的字迹小得几乎消失。我请他用打字机,他最后屈辱地接受了。他把愤怒和绝望诗意化——诗越写越好,每个词都获得了重量。一九九三年我在荷兰,有一天突然接到他的电话。他兴奋地说,应该热爱生活。接着告诉我他不在图书馆里混了,而成了布拉格国际书展的主任,公司设在伦敦,有一份不错的薪水。也就是说,他下海了。我真心为他高兴,这也许能让他在吞噬灵魂的官僚体制外透透气,至少他可以用“公家”电话跟我聊聊天。我搬到美国,早上总是被来自伦敦的免费电话吵醒。他的话题跳来跳去。除了诗歌,他开始抱怨工作,抱怨老板和同事,然后转而抱怨他的老婆。汉娜几乎成了魔鬼,要控制他的生活,控制他的写作。我闻出家变的味道。一九九五年春天,迈克坚持要我参加他主办的布拉格国际作家节,但又无法负担路费。我有生头一次自费去朗诵。能看得出来,迈克真心地喜欢布拉格。几乎每天晚上他带我去迪斯科舞厅,但我嫌太吵。在心惊肉跳的节奏中,迈克告诉我,他在伦敦暗恋上一个捷克姑娘。他的眼睛湿润了。他又告诉我,国际书展的主办权已被捷克人夺去,他们公司只好改行搞服装展览。我安慰他,至少他能整天和漂亮姑娘在一起。同年夏天,我从巴黎坐火车通过海底隧道去伦敦,正赶上迈克的生日。他请我参加他的生日宴会。我带着一条法国名牌领带和一瓶波尔多红酒,和住在伦敦的诗人胡冬一起赴宴。迈克已经和老婆分居,等着办离婚手续。他在伦敦北郊的富人区租了一个相当舒适的公寓,后窗临湖,晚霞铺在水面。家中并没有别的客人,孤独的迈克。我们打开一瓶红酒,为他的生日干杯。酒后他的话多起来,抱怨汉娜通过离婚抢走了嘎比,还要进一步敲诈他。在我们去饭馆前,他给嘎比打了个电话。他告诉儿子,北岛在这儿。我又想起我这个精神遗嘱执行人的角色。迈克失业了,他决定搬到布拉格去。这从美国出发的旅行,经过伦敦,最后终于抵达欧洲的中心,历时二十五年。他的旅行速度远远赶不上跨国资本对梦想的覆盖速度。布拉格已经越来越商业化,他又晚了一步。再说,嘎比怎么办?前年年底,我和迈克在迈阿密海滨的遮阳伞下喝啤酒。这是我们头一次在美国见面。他的老父亲就住在附近。我突然问:“你不想搬回美国吗?”“不,这不再是我的家。我没有家,像你一样。”他笑了。◎上帝的中国儿子(1)飞机开始降落。我从窗口看见盐湖,及沿岸切割成一块块不同颜色的土地。飞机的影子在上面滑过,像对不准焦距。后舱有人合唱圣诗,而我和其余乘客各怀鬼胎,降落到摩门教的圣地——盐湖城。旅馆面山,窗外落满准备过冬的虫子。我找出英文讲稿,对着那些虫子练习朗读。犹他大学举办一年一度的蓝纳(Lanner)讲座,本届主讲人是乔纳森?思班斯(Jonathan Spence)。我纯属陪绑,参加讨论。临走前才收到他的演讲稿,我匆匆写了篇回应,电传给朋友,译成英文。剩下的,就是把它念利索。乔纳森有个中文名字,叫史景迁。他是英国人,至今也不肯加入美国籍。按他的话来说:“我为什么要背叛莎士比亚?”他在耶鲁教书,是十几本书的作者。这些关于中国历史的书,几乎本本畅销,并被译成多种文字。说实话,我对历史学家心怀偏见。他们多少有点儿像废车场的工人,把那些亡灵汽车的零件分类登记,坐等那些不甘寂寞但又贪图便宜的司机。而乔纳森似乎不屑与他们为伍,他更关心历史中个人的命运,并对他们寄予深切的同情。他写的大都是传记。如关于帝王心路历程的《康熙自剖》,传教士的传奇故事《利玛窦的记忆迷宫》,一个普通的乡下妇女的不幸身世《王氏之死》以及一个曾漂泊欧洲的教会守门人的坎坷遭遇《胡若望的疑问》。依我看,与其说他是历史学家,不如说他是个作家更贴切。再说,历史本来就是个故事,就看我们怎么讲了。今晚是我的朗诵会。我在旅馆大厅碰见刚到的乔纳森和夫人金安平。乔纳森长得极像007扮演者肖恩?康纳利(Sean Connery)。安平告诉我,他常在街上被陌生人拦住,要求签名合影。不知康纳利是否有过类似的遭遇,被人们拦住问,“你是乔纳森?思班斯?”我朗诵时,乔纳森表情严肃,像康纳利在《以玫瑰的名义》里扮演负责办案的神父,坐在听众中间。我躲开他的目光,好像我是把毒药涂在经书上的人。难道诗是一种毒药?一九九一年春天,我应一家国际慈善组织Oxfarm的邀请,到波士顿参加为非洲难民举办的捐款朗诵会。他们请乔纳森读我的诗的英文翻译。朗诵会头天晚上,他的学生文朵莲请我们吃晚饭,在座还有文朵莲的女儿和艾略特。乔纳森来了,抱着一袋葡萄酒和威士忌。那是我们头一次见面。他坚定、含蓄,而且幽默,英国式的幽默。据文朵莲说,许多耶鲁的女学生为之倾倒。那天晚上,唯我独醉。醒来,大家兴致未尽,有人提议去看末场的电影《菊豆》。散场后,我醉意未消,哈佛广场像甲板在我脚下摇晃。直到第二天晚上在散德斯(Sanders)剧场朗诵时,酒精仍在我脑袋里晃荡。我那困难的表情大概被听众们误读成漂泊之苦,和乔纳森翩翩风度及典雅的英国口音恰成对比。就在我们向非洲难民象征性地致意时,美军成千上万颗飞弹正在伊拉克土地上爆炸。第二年夏天,我和朋友开车从纽约去波士顿,路过纽海文(New Heaven),去看望乔纳森。他正经历婚变,住在市中心的一个小公寓里。家徒四壁,只有一张床,一张桌子和两把椅子,还有一台小录音机——不真实,像小剧场的后台。我们的主角乔纳森汗淋淋地坐在那儿,正幕间休息。在一家越南小馆吃牛肉面时,乔纳森讲起他去广西的经历。他正着手写一本太平天国的书。我似乎看见他头戴草帽,遮住他的鼻子,混入当地农民的行列,一起走进那本书《上帝的中国儿子》(God’S Chinese Son)之中,成为他们的一员。◎上帝的中国儿子(2)纽海文是个令人沮丧的城市,太多的流浪汉,若有人领头,恐怕也会揭竿而起。乔纳森领我们穿过街上那些绝望的手臂,来到一间空荡荡的芭蕾舞练习厅,再钻进隔壁小房间,这就是他的书房。我环顾那剥落的墙皮和窗户上粗粗的铁栏杆,不禁感叹道:“这真像监狱。”“哦?”乔纳森吃了一惊,“我还一直以为我把别人关在外边呢。”盐湖城之夜并没有想像的那么冷清,街上人影搅动着灯光。朗诵会结束后,我们来到一家私人俱乐部“纽约人”用餐。一个政治学教授用张戎的自传《鸿》纠缠我。他的手势特别,中指和戴着一颗硕大金戒指的无名指分开,像把剪刀不停地剪断我的思路。晚餐时,他坐在乔纳森旁边,那把“剪刀”伸向乔纳森,似乎要剪掉他花白的络腮胡子。第二天,我们驱车去附近的滑雪胜地——花园城(Garden City)。在一家意大利餐馆吃过午饭,我们沿着寂静的街道散步。阳光闪耀,屋顶上的积雪正在融化。一路上,他们两口子手牵着手,像初恋的情人。乔纳森和我谈起诗歌。他和安平最喜欢的美国诗人是斯蒂文斯(Wallace Stevens)和毕肖普(Elizabeth Bishop),最近开始迷上弗洛斯特(Robert Frost)。乔纳森叹了口气,说,“我有时真厌倦了历史,想多读读诗歌。”一九九四年春天,乔纳森邀请多多和我去耶鲁大学朗诵。他结束了幕间休息,进入第二幕。场景变了。他们在纽海文郊区买了一幢带歌特式窗户的楼房,花园里还有一个中国亭子。我头一次见到安平。她在附近一所学院教中国古代宗教史。她并不算漂亮,但有一种东方女人的魅力。她总是眯起眼微笑,好像在品尝甜食。乔纳森忙着招待客人,但他的目光却被安平的一举一动所牵拽。从花园城回到旅馆,匆忙更衣。我根本不会打领带,在镜子前面抓住领带挣扎着,就像一个不小心钓到自己的渔夫。今晚是乔纳森的压轴戏,他像他的领带一样镇定。但安平悄悄地告诉我,每次乔纳森演讲,其实都紧张得要命,甚至连上课时也难免。在舞台灯光下,乔纳森的脸显得有点儿苍白。他讲得很好,讲皇权思想,从乾隆、康熙到现在。晚上,我们在旅馆的酒吧喝酒。一讲到他的老师房兆楹,乔纳森显得有些激动。当年他进耶鲁时,他的导师芮玛丽(Mary Wright)让他先在图书馆泡泡,再确定研究方向。在图书馆泡了一个月,他从书堆里认识了房先生,于是写信到澳大利亚拜师。没想到房先生只是个普通的图书管理员,回信说他从未带过学生。乔纳森一意孤行,去了澳大利亚。不仅房先生的学问,也包括其为人之道,引导他踏入中国历史之门。后来房先生恰好又成了安平的老师。夜深了,乔纳森握着安平的手,背诵十六世纪法国诗人隆萨(Pierre de Ronsard)的诗。他先用法文,再一句句译成英文。那首诗是关于暮年之恋。第二天清晨,我和乔纳森夫妇一起乘出租车去机场。司机是个矮小的老太婆。她怎么也打不开一瓶“雪碧”,递到后座问我们,“谁是超人?”我帮她拧开瓶盖。她从兜里掏出一把药片,就着“雪碧”倒进嘴里,“我六十五了,还总以为自己三十五。瞧,这月亮!可惜昨天早上我忘带上这家伙了。”她抄起一架带变焦镜头的照相机,一边开车,一边对准那轮苍白的满月。我吓得抓住椅背。“升得太高了,”她叹了口气。乔纳森说,“抓住月亮可不容易。”老太婆答道,“关键得抓住好月亮。”出租车拐弯,和月亮分道扬镳。老太婆放下照相机,吹起口哨。◎约翰和安(1)一九九四年春天,我和彦冰开车从纽约出发,北上,经康涅狄格州、马萨诸塞州和新罕布什尔州,进入美国最北部的缅因州。风卷积雪,打在车窗上;偶尔有几个旧招牌向我们打招呼。从州际公路换地区公路,再上颠簸的土路,路标越来越不正规了,似乎更具有私人含义;我担心在某一终点,会变成孩子猥亵的图画。一座残破的铁桥在车轮下唱歌。彦冰告诉我快到了。森林深处,一家农舍冒烟。敲门,没人。门没锁,无留言。水壶在铁炉上嘶嘶响,蒸汽翳暗了窗户。在两只苍蝇的环绕下坐了很久,终于传来汽车声,主人回来了。约翰(John)结实能干,像守林员。他正经是个文学教授,在威斯康星州的一家学院教书。他五十出头,络腮胡子及鬓角花白,头顶还是黑的。我跟他开玩笑,说他自下往上被冻结。安(Ann)人高马大,比约翰年轻多了。她原来是约翰的学生。在美国大学,严禁师生之恋,但他俩堕入情网。约翰被校方逐出伊甸园,安就像带着红字,穿过鄙夷的目光,又熬了一年多才毕业。她讲起当时的压力,委屈地笑了。晚饭前,我们去散步。到处是冰雪,但泥土变得松软,春天就在脚下。一条小河冲进阴郁的森林,在洼地滞留成一片湖泊,招来几只野鸟戏水。约翰和安忙碌着,搬开横在路上的枝干,辨认动物的踪迹。他们拥有一百多公顷的森林。走了一个小时,都未出其领地。约翰告诉我,近年,有些私人公司买下土地,大肆砍伐。他和安只要有钱,就尽量扩充地盘,并鼓励周围的朋友也这样做,以对抗毁灭森林的恶势力。那想必是一种相当绝望的斗争。他俩都能迸出几句中文。那年,安在复旦大学教英文。一些外国老师展开激烈争论:撤走还是留下?谁也说服不了谁。安决定留下。她要和那些痛苦而惶惑的学生在一起。不久,约翰也从美国赶来。教书之余,他们和上海的青年诗人有来往,并翻译了一本当代中国诗选《烟民》(Smoking People)。彦冰就是那时认识他们的。安是本地人,家在十英里外,在一个叫墨西哥的小镇上。那极像个中国社会,表姐堂兄七姑八姨都住一条街,这家的故事传到那头再传回来虽走了样,但没耽误功夫,正接上故事的发展。我们一下车,亲戚们探头探脑。安忙着打招呼。这是个典型的工人区,房子矮小,毫无特点。走进客厅,所有家具摆设,带有一股尘土的味道,和她的父母一起老去。她父亲在看电视,他转过头来,跟安说起母亲的病情。母亲从厨房出来,脸色泛红,嘴唇苍白。她说话很快,不易听懂。半年前,发现她得了癌症,目前正在化疗。她体质虚弱,笑着,有一种对命运的无力感。父亲插话,但紧盯着电视。安就在这儿和四姐妹一起长大。我好像听见地板上纷乱的脚步和女孩子的尖叫。安领我们到河边。一群难看的水泥建筑群,就是母亲的病源。这个造纸厂建于本世纪初,带有所有资本积累的血腥味道。这本镇居民唯一的生活来源,又是终生折磨他们的噩梦。它在血缘关系上,又加上阶级关系、工作关系和男女关系。它造成的污染,使小镇的癌症发病率极高。安年轻时在厂里打过工,吃过苦,也恋爱过。她是个讲故事能手,那些天,一个个血泪的幽灵纠缠着我们。大概以前起过誓,她正用造纸厂的白纸写下一段被湮灭的历史。◎约翰和安(2)约翰,作为一个例外,被安的亲戚们接受。起初,人们用疑惑的目光打量这位勾引女孩的大学教授。约翰默默不语,用双手证明他还有别的本事。他和安花了十年的时间,把森林深处的破败农舍翻修成像样的家。约翰每天只睡五个小时。我失眠多年,得靠午睡、打盹等多种形式的休息才能勉强充上电。不管我何时睁眼,约翰总是抱着杯咖啡,精神抖擞地坐在桌前。他正义务帮朋友校对一本厚厚的书信集。电源到底哪儿来的?咖啡公司应该拿他做广告:看,永下疲倦的约翰!请注意本厂的标志“约翰牌咖啡”。星期六一早,我被他们叫醒,睡眼惺忪地上车,拉到本地的一所中学。铺着白桌布的长桌摆着各种早点。桌后是缅因州的参议员和众议员,高矮胖瘦,系着围裙在“为人民服务”。他们倒咖啡,端点心,殷勤周到。我忍不住想掏小费。政客们屈尊到此,也算是到家了,但不知有多少选民会为了顿早饭投票。一位众议员到我们桌来作陪。约翰介绍这是中国客人,他并不介意我们兜里没选票,讨论起美国的对华政策。安有时在一所小学教亚洲孩子说英文。她很适合当老师,乐观而有耐心,能看得出来,孩子们喜欢她,但她更想成为小说家。她正在写那个梦魂萦绕的造纸厂,好像那罩住她青春的魔法,只有用笔才能除掉。那旷日持久的写作使她占据家中唯一一间书房,因此而获得某种中心地位,像一颗恒星,约翰得围着她转。约翰四月开车去一千二百英里外的大学教书,十月回来,陪安过冬。想想都让我不寒而栗。整整六个月,安独守空房,在老林深处写作。即使约翰冬天回来,这天涯海角也只是两个人的世界。缅因冷到零下三四十度,一旦大雪封门,只能困守家中,面对炉火,度过漫漫长夜。我在这些年的漂泊中,虽有过类似的经验,但就承受能力,远不能相比。在说笑声中,我意识到他们的内心磨难,远非我能想像。而他们自甘如此,毫不畏惧,在人类孤独的深处扎根,让我无言。我默默向这两个迸溅火花的寂寞灵魂致敬。安和约翰吵架,被作息不定的我无意听到。安想要养个孩子,或至少养条狗。我当然能理解她内心的软弱。她在暗夜里嘤嘤哭泣。但转过脸来,她又笑了,跟我们讲起他人的悲惨故事。约翰的女儿来了,和男朋友开车从波士顿来度周末。她小巧玲珑,是约翰热爱德国文学的结果。约翰年轻时翻译里尔克的诗,从德国带回译稿和妻子。他女儿刚在波士顿定居,找到工作,生活才开始。能看得出约翰由衷的高兴。但房子太小,他坚持让女儿和男朋友在外面的草地上搭帐篷过夜。两个年轻人倒十分乐意,酒足饭饱,早早去休息。我感到不安。一个小生命驶离父母,就本质而言,既残酷又自然,谁也无能为力。我在床上辗转不眠,听外面风声。那帐篷在风中鼓胀起来,像船一样驶离。约翰的女儿惊恐中转身,紧紧搂住她的情人。◎美国房东如果我凭记忆给拉瑞画幅肖像:秃顶,肥硕的鼻子,眼镜后面狡黠的眼睛,身材不高但结实,肚子微微鼓起。他就是我的头一个美国房东。一九九三年秋我刚从欧洲搬到美国,在东密西根大学找了份差事,活不多,钱不少。负责接待我的美国教授事先给我写信,说帮我找了住处,在他家附近,离大学也不远,有自己的卧室和卫生间,可使用房东的客厅、起居室和厨房,租金三百美元。听起来不错,我欣然接受了。教授和夫人到机场来接我。先在他们家共进晚餐,佐以法国红酒。酒足饭饱,他们开车带我到拉瑞家。主人上夜班,要很晚才回来。这是栋普普通通的木结构房子,两层,主人住在楼上。我的卧室紧挨着楼下的客厅,小卫生间里老式澡盆的水龙头滴滴答答地漏水。居住条件基本上符合信上所说的,只是所有的设备都很陈旧。地毯磨穿,壁纸发黄,沙发吱吱作响。只有一台九英寸的黑色电视,摆在厨房的食品架上。我只待三个月,没什么可抱怨的,于是住下。早上起得晚,我正打开冰箱想找点儿饮料,忽然感到背后的目光,转过头去。“嗨,”拉瑞坐在沙发上微笑,狡黠的眼睛在眼镜后面审视我。我有点儿尴尬,像贼被抓住似的。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拉瑞在附近的密西根大学的剧场当电工。他四十岁,生在这儿,长在这儿,在密西根大学毕业。一年前离了婚,前妻带两个孩子也住在这镇里。他抱怨前妻贪婪,离婚时分走了不少钱,只剩下这座祖传的房子属于他。我们所在的小镇叶普斯兰梯(Yipsilanti),混居着白领工人和大学生,和邻近的密西根大学所在的城市安纳堡相比简直像个穷弟弟。这里市政建设落后,治安差。我曾在夜里听见过枪声。第二天看报,醉汉火并,死一人。没想到拉瑞竟是本市的议员。他说起这事时,我们正坐在他家的前廊喝啤酒。黑暗中他握着酒瓶,得意地露出白牙。他的野心不大也不小,有一天想当当本市的市长或州议员。我问想不想当州长甚至美国总统,他摇摇头。他很现实,市议员每年能拿两千美元的津贴且受人尊重。“但我得花钱花精力竞选。”他说。不过他又承认,竞选的费用大部分是捐来的。常看到他在电脑前忙碌,然后把几百封宣传资料寄给选民。有一次,我半开玩笑地问他是否去过本市的脱衣舞厅?他连连否认说:“我哪能去那种地方?要是被我的选民看见就完蛋了。”美国人对政治家道德完美化的要求,真是到了愚蠢可笑的地步。我发现拉瑞喜欢中国饭。于是我每次做饭就多做一份,一个人吃实在无味。有一天,拉瑞神秘兮兮地告诉我晚上要来一位女客。我连忙下厨,备了四菜一汤。女客正点到达。我发现她和拉瑞根本就不认识。她一进门东张西望,好像在给拉瑞的房子估价。席间她透露了她是通用汽车公司的高级技工,年薪五万(吓了我一跳,美国人是从来不谈工资的。)接着她开始盘问拉瑞,拉瑞倒也沉得住气,应答自如。饭后我看两人继续喝酒,情投意合,便退避三舍。夜里我被他们做爱的声响吵醒了。看来事情进展顺利,我为拉瑞终于结束了单身生活而高兴。第二天我问拉瑞是否关系已定。他含糊其辞,暗示那位女客不会再来了。没两天,又有另一位女客登门,戏重演了一遍,只是我不再给他们做饭了。我终于忍不住问拉瑞到底怎么回事。原来他参加了一个单身俱乐部。俱乐部把诸如人种、年龄、身高、体重、爱好等个人资料及电话号码发给每个成员,大家可以通过电话自由结合。我这才明白为什么拉瑞每天回家直奔电话录音机。拉瑞坦白说,他根本不想再结婚,要好好享受一下单身汉的自由。拉瑞很吝啬,一般吝啬的人总是抱怨没钱。他下了班常常不归,找一些杂活干。比如帮别人粉刷房间、安装电器、布置花园。后来发现他并没有那么穷,他另有一处房子租给了学生们。刚到时我想多看电视,既学英文,又排解寂寞。但拉瑞的小人书般大小的电视实在让我束手无策,这玩意儿十几年前在中国就被淘汰了。我建议拉瑞买台新的,拉瑞马上摊开手表示,他还欠银行的债。其实在美国几乎人人都欠债。我又提出新的建议:如果他肯买电视和录像机的话,我愿负担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三个月后东西归他所有。他起初还是说不,出门转了个弯,终于算过账来,马上催我一起去电器商店。我们选了电视和录像机,又去租了录像带,回家举杯祝贺中美合资的伟大成果。但一到周末,我就算遭殃了。拉瑞的前妻送两个圆滚滚的儿子过来,把电视开得山响,我只好躲到朋友家避难。拉瑞的前妻是做房地产生意的,见到她,我才明白为什么拉瑞会欢呼单身汉的自由。她有拉瑞两个那么胖,而且看起来极有主意。我能想像她在离婚时卡着拉瑞的脖子,让他把钱交出来。我搬走时,拉瑞握着我的手说:“真高兴与你相处了这么一阵子。”我盯着他那狡黠的眼睛,似乎很真诚,我有点儿被感动了。如果我是他的选民,说不定会投他一票呢。◎帕斯(1)一四月十七日早上,我把车停在过夜停车场,再搭机场班车前往候机厅,总算赶上了班机。夜里没睡好,我一路昏沉沉的,像只被雷电震晕了的鸟。一下飞机就转了向,得亏有路标指引。汽车站,旅客动作缓慢,鱼一般游来游去。我登上辆面包车,开车的高个黑人跟大家打招呼,没人答理。他见怪不怪,说,“欢迎来芝加哥。”正是尖峰时间,一路堵车,堵得个个面目可憎。在旅馆柜台,我拿到钥匙和一个信封,跟提行李的印度人进电梯,到房间。我给过小费,关上门,打开信封:“……可惜艾略特不能来和你一起朗诵,今天凌晨帕斯去世了……”可以说,墨西哥诗人奥克塔维欧?帕斯(Octavio Paz)是现代主义文学最后一个大师,他的死意味着一个时代的结束。帕斯,在西班牙语意思是和平。而他生于一九一四年,即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那年。一九三七年,他赴西班牙参加共和国保卫战,在马德里反法西斯作家代表大会上,结识了聂鲁达、阿尔贝蒂等作家。随后他卷入了巴黎的超现实主义运动。他家里有很多有名的现代画家的画和各种艺术品,想必都是多年友谊与游历的见证,结果前两年毁于一场大火。帕斯从此一蹶不振。他从家里搬出来,住进旅馆和医院。最后墨西哥总统借给他一套官邸,并派军人们护理他,那跟软禁没多大区别。艾略特告诉我,帕斯变得沉默寡言,连老朋友的电话都不愿意接。美籍华裔女作家汤婷婷跟我讲述过她类似的经历。一场山火吞没了她的房子,包括未完成的手稿、信件、照片,什么也没留下。“我没有了过去,”她悲哀地说。我头一回听说帕斯是八十年代初,那时在圈子里流传着一本叶维廉编选的外国当代诗选《众树歌唱》,可让我们开了眼界。其中帕斯的《街》特别引人注目:又长又静的街我在黑暗中走着,跌倒又爬起来,向前摸索,脚踩着沉默的石头与枯叶我身后有人紧跟我慢,他也慢我跑,他也跑。我转身:没人……我后来重译过。原文中的“Nobody”在《众树歌唱》中被译成“空无一人”,我改译成“没人”,这样更短促,更具突然性。这首诗是有点儿让人瘆得慌。那会儿大家见面开玩笑,“我转身:空无一人。”自己先起一身鸡皮疙瘩。一九八九年十月,美国笔会中心在纽约为中国作家举办了一场讨论会,由艾略特主持。艾略特住在纽约,是散文作家及帕斯的英译者。帕斯和夫人居然也坐在听众中间。散了会,一帮老朋友聚在门口,看来又得昏天黑地侃一夜。艾略特问要不要跟帕斯一起去吃晚饭。我和多多愣了一下,是帕斯还是另一件我们关心的事?我们选择了帕斯。那天晚上在一起的,除了帕斯夫妇、艾略特,多多和我,还有在讨论会上担任翻译的文朵莲。我们在一家意大利餐馆坐定。我连菜单都读不懂,请文朵莲帮忙。帕斯发福了,比照片上显得要老。他微笑着,带着老人的威严。我们谈到拉丁美洲的文学与政治,多多问起他和博尔赫斯的争论。不,没这回事,我们关系一直不错。也许你指的是和聂鲁达吧?我后来在一篇访问记中读到,怕斯认为聂鲁达的斯大林主义僭越了政治与道德的准则。一九九○年十月,帕斯获诺贝尔文学奖。当天夜里,帕斯接受郑树森代表台湾《联合报》的电话采访时说,我已经躺下了,刚吃了安眠药。那是不眠之夜的开始。◎帕斯(2)再见到帕斯是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在斯德哥尔摩一起开会。我还记得议题是“困难时期的严肃文学”。那是我的困难时期,几乎什么也听不懂,冒充严肃文学坐在那里。最后一天,布罗茨基作总结报告,报告后的讨论中,他的傲慢激怒了某些听众,帕斯也跟他呛了几句。帕斯的英文有限,时不时借助法文。让我记住的是他的姿态:像头老狮子昂起头。一天早上,我和女儿在旅馆餐厅吃早饭。帕斯从街上走过,看见我们便拐了进来。我给他要了杯咖啡。那天帕斯心情似乎特别好,恐怕和港湾的新鲜空气有关,也许再加上轻松感——媒体的注意力已转移到新的获奖者头上。他从提包掏出我刚出版的英文诗集《旧雪》,让我吃了一惊。他说他喜欢,飞机上一直在读。我们在美国同属一家出版社。他拿出他的一本书,签名送给我,是刚出版的论文集《另一种声音》。可惜这本书在漂泊中遗失了。直到很多年后的今天,我才读到此书的中译本,被他的博学和雄辩震住了。他把文学与现代性的关系讲得很清楚,并纠正了欧美学术界对“现代主义”历史的严重歪曲。更重要的是,他在相当严谨的理论阐释中体现了“批评的激情”,这正是他另一本论述诗歌的书的书名。用瑞典文写诗的李笠来电话,约我晚上和几个年轻的瑞典诗人聚聚。下午在通往老城的石桥上,我碰到帕斯,问他愿不愿一起去,他满口答应。周围行人涌动,买东西的遛狗的下班回家的,均与诗无关。帕斯站在冬天稀薄的阳光下,披着黑呢大衣,像个退休的将军。傍晚,我打电话到帕斯住的旅馆,他改变了主意。“不行,我累了,”他声音干巴巴的,有气无力,“你知道,这类的聚会太多了……”我当然知道,他这一年所受的名声之累,是要折寿的。也巧了,我们下一站都是巴黎。一周后的晚上,尚德兰(Chantal)、高行健和我在巴黎一家旅馆的大厅等了一会儿,帕斯夫妇下来了。他夫人玛瑞朱丝(Marie-Jose)是法国人,比帕斯至少年轻二十岁。我提议去中国餐馆,帕斯有点儿不放心,叮嘱我说,“可别乱七八糟的,要去就去家像样的。”终于在附近找到一家,还真不赖。我们吃火锅,喝黄酒,聊唐诗。帕斯翻译过李白、杜甫和王维的诗,他还跟艾略特合写了一本书《读王维的十九种方法》。我多喝了几杯,变得伤感,大背李煜的词,把帮忙翻译的尚德兰害苦了。在烛光下,帕斯宽容地笑了。临出门,他被一对法国夫妇认了出来:你是帕斯?二帕斯当过多年外交官,在法国、日本、瑞士和印度等国任职。由诗人作家当外交官,这似乎是拉丁美洲的文化传统。一九六八年,帕斯为抗议墨西哥政府镇压学生运动,辞去了驻印度大使的职务,他在欧美漂泊了三年,直到一九七一年才回国。一九九三年春天,我到墨西哥的莫尔里亚(Morelia)参加一个国际环保会议,这个会议请的都是科学家和作家。贫富悬殊像一道巨大的裂缝横贯墨西哥。我忘不了跟着汽车跑的那些光屁股的孩子,他们眼睛中有一种深深的绝望。我们到山林中的一个蝴蝶巢穴考查。上千万只蝴蝶,每年从这里出发经美国飞到加拿大,再返回这里过冬,行程几千英里。坐在树林中,只见蝴蝶遮暗了天空,翅膀发出轰鸣。天ZZ天NN网 每天进步一点点 m◎帕斯(3)开完会回到墨西哥城,我给帕斯打了个电话,是玛瑞朱丝接的。她用法语大声呼唤帕斯,能听见房间里的回声。帕斯接过听筒,问我住在哪儿,什么时候有空,他要请我吃顿午饭。美国小伙子若贝托(Roberto)陪我一起去,他曾做过帕斯的秘书。母亲是墨西哥人,他的西班牙语跟英语一样好。我一直问他为什么没有女朋友,后来才知道他是个同性恋,跟一个古巴作家同居。餐馆在郊区的山坡上,外观像古寺,草木掩映,大半餐桌散置于花园中。若贝托去查订位名单,没有帕斯。他猜帕斯用的是假名。一会儿,帕斯和夫人来了,他戴了一顶遮阳便帽,蓄起满脸花白的胡子,像戴着毛皮面具。那一阵子墨西哥偏远山区正闹游击队。话题像苍蝇飞来飞去,自然而然地落在这个带血腥味儿的事件上。帕斯和若贝托看法截然相反。帕斯一下翻了脸,用手指打了个榧子,厉声喝道,“你美国佬懂什么?滚回家去!”若贝托闭住嘴,脸憋得通红。我赶紧把话题叉开。那天帕斯情绪不对劲,跟我也争起来。说起英国诗人奥登,我不认为他有什么原创性,帕斯急了,“要是奥登都没有原创性,你说谁有?”国际环保会议闭幕了,在墨西哥城举办了告别宴会。宴会开始前,我注意到记者们在门口焦急地等着什么。达官显贵并没怎么引起他们的重视,而帕斯一出现,强光灯全亮了,所有的镜头都对准他。当天的晚间新闻播放了他对游击队的看法,我认识的几个墨西哥朋友都在摇头。后来听说帕斯后悔了。帕斯的名声太大,免不了遭人忌恨和暗算。他常在报刊上跟人打笔仗,打得飞沙走石。艾略特告诉我,斗争使帕斯年轻。毕竟岁数不饶人,他病倒了,先在美国做了心导管手术,不久又发现癌症,而大火得寸进尺,吞没了他的过去。就在帕斯去世前一个多月,艾略特赶到墨西哥城,参加帕斯基金会的开幕式。帕斯坐在轮椅上,极少说话。当人们颂扬他的成就时,他向前扬扬手,那疲倦的姿势在说:让这一切都过去吧。一九九四年三月三十日,是帕斯的八十大寿。仅仅四年前,他容光焕发,步履稳健,毫无病痛和大火的阴影。美国诗人学会在大都会博物馆为他举办朗诵会,请来约翰?艾什伯瑞(John Ashbery)和马克?斯特兰德(Mark Strand)等美国诗坛的大明星,也请了我,滥竽充数,据说是帕斯的提议。我找来帕斯的诗集,不知为什么,竟有些失望。在我看来,是他追求宏大叙述的野心毁了那隐秘的激情,这在被称为现代文学经典的《太阳石》等长诗中尤其明显。我选来选去,还是选中那首他早年写的《街》,仍有初读时的新鲜感。在一次采访中,他回答说:“每分钟我们都是另一个。现在讲着他者的人与一秒钟以前讲着他者的人不同。那么什么是他者?我们是时间,为了成为时间,我们从来没有结束过生活,总是将要生活。将要生活?那是什么!我不知道。在一问一答中间勃生某种改变我们的东西,它把人变成一个不可预见的造物。”在美国,为一个外国诗人如此隆重的祝寿,恐怕历史上还是头一回。那天票是免费的,大都会博物馆剧场挤得满满当当。朗诵会开始前不久,帕斯跟艾略特一起挑选朗诵的诗,他突然慌了神,对艾略特说,“我该念什么?它们都不怎么样,真的……”此时此刻,帕斯成了另一个,更接近我通过阅读认识的那个《街》中的帕斯,他疑心重重,在黑暗中摸索,跌倒了又爬起来。最后还是艾略特稳住了他。朗诵结束了,观众的掌声经久不息。那天我朗诵的是帕斯的《街》:……所有的黑暗无门重重拐角出没总是把我引向这条街没人等我,没人跟我我追赶一个人,他跌倒又爬起来,看见我说:没人◎蓝房子(1)一蓝房子在斯德哥尔摩附近的一个小岛上,是瑞典诗人托马斯?特朗斯特罗默(Tomas Transtr?mer)的别墅。那房子其实又小又旧,得靠不断翻修和油漆才能度过瑞典严酷的冬天。那年三月底,我到斯德哥尔摩开会。会开得沉闷无聊,这恐怕全世界哪儿都一样。临走前一天,安妮卡(Annika)和我约好去看托马斯。从斯德哥尔摩到托马斯居住的城市维斯特若斯(Vasteras)有两个小时路程,安妮卡开的是瑞典造的红色萨巴(Saab)车。天阴沉沉的,时不时飘下些碎雪。那年春天来得晚,阴郁的森林仍在沉睡,田野以灰蓝色调为主,光秃秃的,随公路起伏。安妮卡当了十几年外交官,一夜之间变成上帝的使者——牧师。这事对我来说还是有点儿不可思议,好像长跑运动员,突然改行跳伞。安妮卡确实像运动员,高个儿,短发,相当矫健。我一九八一年在北京认识她时,她是瑞典使馆的文化专员。西方,那时还是使馆区戒备森严的铁栏杆后面一个相当抽象的概念。我每次和安妮卡见面,先打电话约好,等她开车把我运进去。经过岗楼,我像口袋面往下出溜。一九八三年夏末。一天中午,我跟安妮卡去西单绒线胡同的四川饭店吃饭。下车时,她给我一包东西,说是托马斯最新的诗集《野蛮的广场》,包括马悦然(C?ran Malmqvist)的英译稿和一封信。马悦然在信中问我能不能把托马斯的诗译成中文,这还是我头一回听到托马斯的名字。回家查字典译了九首,果然厉害。托马斯的意象诡异而辉煌,其音调是独一无二的。很幸运,我是他的第一个中译者,相比之下,我们当时处于一个很低的起点。一九八五年春天,托马斯到北京访问。我到鼓楼后边的竹园宾馆接他。那原是康生的家,大得让人咋舌。坐进出租车,我们都有点儿尴尬。我那时英文拉不开栓,连比划带迸单词都没用,索性闭嘴。最初的路线我记得很清楚:穿过鼓楼大街,经北海后门奔平安里,再拐到西四,沿着复外大街向西……目的地是哪儿来着?现在怎么也想不起来了,于是那辆丰田出租车开进虚无中。只记得我紧张地盯着计价表上跳动的数字:兜里钱有限。没过两天,我又陪托马斯去长城。那天作家协会出车,同行的还有《人民画报》社瑞典文组的李之义。他把作协的翻译小姐支走,小姐也乐得去买买衣服。李之义是我哥们,没的说,除了不得不对司机保持必要的防范。那年头,我们跟托马斯享受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坐专车赏景,还在长城脚下的外国专家餐厅蹭了顿免费的午餐。那天托马斯很高兴,面色红润,阳光在他深深的皱纹中转动。他触摸那些城垛上某某到此一游的刻字,对人们如此强烈的要被记住的愿望感到惊讶。我请他转过头来,揿动快门。在那一瞬间,他双手交叉,笑了,风掀起他开始褪色的金发。这张照片后来上了一本书的扉页。那书收入托马斯诗歌的各种译文,包括我译的那几首。快到维斯特若斯,安妮卡用“大哥大”和托马斯的妻子莫妮卡(Monika)联系,确认高速公路的出口和路线。托马斯住在一片灰秃秃的没有性格的排房里——我紧跟攥着门牌号码的安妮卡东奔西突,在现代化的迷宫寻找托马斯。他出现在门口,扔下拐棍,紧紧搂住我。那一瞬间,我真怕我会大哭起来。莫妮卡说:“托马斯正要出去散步……看看我们的托马斯,要不是这两天感冒,简直像个明星……”待坐定,我才能真正看到他。他的头发全白了,但气色很好,眼睛恢复了中风前的镇定。◎蓝房子(2)一九九○年十二月,我得到托马斯中风的消息,马上给莫妮卡打电话。她哭了,“托马斯是个好人……他不会说话了……我能做什么?”莫妮卡是护士,托马斯中风后她辞了职。一九九一年夏天我来看望他们,托马斯显得惊慌而迷惘。他后来在诗中描述了那种内在的黑暗:他像个被麻袋罩住的孩子,隔着网眼观看外部世界。他右半身瘫痪,语言系统完全乱了套,咿咿呀呀,除了莫妮卡,谁也听不懂。只见莫妮卡贴近托马斯,和他的眼睛对视,解读他的内心。她也常常会猜错,托马斯就用手势帮助她。比如把时间猜成五年,手指向右增加,向左减少,微妙有如调琴。“心有灵犀一点通”,这在托马斯和莫妮卡的现实中是真的,他们跨越了语言障碍。如今托马斯能说几句简单的瑞典话,常挂在嘴边的是“很好”。托马斯,喝咖啡吗?很好。去散散步吧?很好。要不要弹钢琴?很好。这说明他对与莫妮卡共同拥有的现实的满意程度。我给托马斯带来一套激光唱盘,是格林?高尔德(Clenn Gould)演奏的巴赫第一、第五和第七钢琴协奏曲,他乐得像个孩子,一个劲儿向莫妮卡使眼色。在我的请求下,他用左手弹了几支曲子,相当专业。弹完他挥挥手,抱怨为左手写的谱子太少了——如今莫妮卡“翻译”得准确无误。女人们去厨房忙碌,我和托马斯陷入头一次见面的尴尬中。我说了点儿什么,全都是废话。我剥掉激光唱盘上的玻璃纸,把唱盘交给托马斯。放唱盘的自动开关坏了,用一根黑线拴着,托马斯熟练地把唱盘放进去。在高尔德演奏第一协奏曲的前几秒钟,他突然大声哼出那激动人心的第一乐句,吓了我一跳。他两眼放光,让位给伟大的钢琴家和乐队,自己摸索着坐下。音乐给我们沉默的借口。茶几上,那团成一团的玻璃纸,像朵透明的花慢慢开放。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