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分钟后,小麦把他拖进了卡拉OK厅。 其实,这也是她第二次出来K歌,上一次还是寒假时候钱灵带她来的呢。幸好中午包房很空,价格相对比较便宜,正好可以选择双人包间。 秋收从没来过这种地方,一坐进狭窄密封的小屋里,就局促不安地四肢颤抖,好像随时都会发生火灾之类的危险。小麦把手压住他的胳膊,渐渐让他镇定下来,笑着说:“怕什么?怕我会关起门吃了你?” 她点了几首王菲、许茹芸、林忆莲、彭羚的歌,那年头正流行她们的歌,就连小麦也爱唱怨妇歌,无非是少女不知愁滋味,为唱新歌强说愁。她又把秋收推到点歌屏幕前,手把手教他怎么点歌,而他却不知所措点不下去。 “你不是很会唱歌吗?” “开可我从没对着话筒唱过。”秋收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像做了错事的孩子,“我只有抱着吉他才会唱歌。” “不行哦,今天走了这么远的路,带你来就是为了听你唱歌的。” 小麦先唱起了她的歌,第一首就是王菲的《我愿意》,她的声音并不适合王菲,却还是拼命往上提嗓子,直到“我愿意为你被放逐天际……·” 就这第一首歌,她就唱得几乎哑了,回头向秋收伸了伸舌头,继续唱《爱与痛的边缘》与《人间》。 《人间》,她只是单纯地喜欢这个名字。 “你到底唱不唱啊?” 小麦拍了拍他的脑袋,而他傻笑了一下说:“就听你唱歌好了。” “切,我唱得又没你好听。” “唱吧,我去给你倒点水。” 他一溜烟地跑了出去,小麦沮丧地唱了一首《感谢你用心爱我》,唱到高潮“此刻的我不求太多,千言万语化成旋律,悠悠地唱着这首歌,感谢你用心爱着我……·” 他却没有听到。 等到秋收回来,小麦已一口气唱了十几首歌。 “你到底唱不唱啊?” 她硬把话筒塞到秋收面前,他却恐惧地退到角落里。 看着沉默的少年,小麦越唱越难过,全是超级绝望的歌,几乎不把人唱哭不罢休。 最后,她唱了一首郑秀文的粤语歌,有个超长歌名《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 几年前,小麦在电视上看过一个新闻——内战中的浓黑孤城萨拉热窝,一个塞尔维亚族小伙子与一个穆斯林族姑娘相爱,两个民族正经历血腥的互相残杀,却无法改变两个人的深情。他们决定寻找一个自由天地,冒险逃出战火蔓延的危城,却在穿越战线时,双双中枪死亡!郑秀文的《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就是献给那对异族小情人的—— “是对青春小情人,眼睛多么闪又亮,像晴天留住夏天,每度艳阳笑也笑得善良。男士是个高高青年人,女的娇小比月亮,二人都承诺在生每日共行,纵有战火漫长。纵各有信仰混乱大地上,战斗要把各种民族划开,他跟他始终从没更改立场,永远共勇敢的理想唱这歌。” 虽然,田小麦的粤语发音一塌糊涂,却先把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也把秋收感动得一塌糊涂。他完全理解歌词的意思,目不转睛地盯着屏幕,嘴角微微颤抖。昏暗的包房光线里,他那双带着泪光的眼睛,也把她的眼泪催落。 最后的副歌,小麦仿佛已身处遥远的萨拉热窝,拽着来自不同世界的小情人……· “恋情怀做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依靠。恋从无要分宗教,无民族争端,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情怀作依靠沿途甜或酸,仍然互相紧靠,恋从无要分宗教从未惧枪炮,常宁愿一生至死都与你恋!” 唱完最后一句,包厢里骤然安静下来,她却抓着话筒大喊—— “我好羡慕萨拉热窝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双双拥抱死在一起!” 沙哑的少女嗓音响彻这间小小的包房,也让秋收惊讶地瞪大眼睛。 忽然,他从背后抱住了小麦,轻轻地说:“不,我不要这样,我要我们都好好地活下去。” “可是,如果不能在一起,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 十八岁的少女,心中总是这样梦幻而冲动,秋收却已预感到了什么,冷静地回答:“无论发生什么事,你都要活下去!” 小麦默默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说出话:“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结账离开好乐迪,他们快步走向地铁站,秋收问:“要回去了吗?” “不。” 两人坐进地铁,还是返回莘庄的方向,却提前在锦江乐园站下车。 她带着少年上到地面,隔着沪闵高架,看到一座巨大的摩天轮。 走过马路就是锦江乐园,上海最老的游乐园,里面有旋转木马、云霄飞车、飞碟船…… 已是下午四点,小麦匆忙买了两张门票,拖着秋收跑进锦江乐园。 他是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好奇地看着转来转去的怪物,听着游人们刺激的尖叫声。 小麦带着他径直来到摩天轮下,坐进吊在大转盘里的舱位,像个小小的空中房间,此刻只属于他们两个人。 摩天轮缓缓转动上去,秋收害怕地看着窗外,好像随时会摔下去。他们一点点远离地面,远离这个喧闹的尘世,远离这个冰冷的人间回到只属于两个人的地方。挂在摩天轮上的短暂时光,不会再有人来打扰他们了,隔着玻璃眺望夏日的上海,就像眺望另一个陌生的世界。 小麦紧紧抓住他的手,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安全。而他一句话都没有说,只是无声地看着外面,抚摸她的头发和脖子。 即将转到摩天轮的最高点,她咬着他的耳朵说:“传说只要在摩天轮上许愿,就一定会实现。” 她闭上眼睛,在心底许了愿。 终于,来到摩天轮的最高点,距离地面达到108米,相当于几十层楼的高度。 他们可以看到几乎半个上海,蚂蚁般密集渺小的汽车,无数不断长高的建筑,像一片杂乱无章的森林。把视线投向另一个方向,还能摇摇眺望到佘山,那时五年期他们分别的地方。佘山那头就是摇摇欲坠的夕阳,金色的光芒穿过空气,洒在这对少男少女的唇上。 “秋收,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未来?”小麦整个人倚靠在他身上,如一株攀援在大树上的藤蔓,“明年、后年,甚至,十年以后?我们还能在一起吗?还能像这样开心吗?” 他,却是无语。 就在同一刹那,摩天轮上两个人所处的舱位,开始从最高点往下降落。 第三十一章 2010年,12月18日。周日。 别克GL8旅行车经过泸闵路高架,小麦的心跳加快起来,下意识地往车窗右侧看去,果然看见那座巨大的摩天轮。 昨晚的记忆暂停于此。 锦江乐园的摩天轮,仍然如十年前那样转动着,只是最高的那个舱位里,必然载着另一对年轻男女,她祝愿他们可以得到幸福。 转头却见到男朋友的脸,他微笑着将小麦紧紧搂住,丝毫未曾在意车边掠过的摩天轮。 前面坐着盛赞的爸爸妈妈,这对当年的神仙眷侣,各自换上出游的休闲服,完全看不出已五十多岁了。专职司机为盛先生驾车,他一路讲着年轻时的故事,听起来颇为风趣。盛太太不时让小麦吃水果,已把她当做一家人了。 其实,早上出门之前,她犹豫了十几分钟。 都已换好衣服化好妆了,她在镜子前看着自己的脸,仍然保持年轻迷人的脸,唯独缺了十八岁的婴儿肥,再也不能伪装成高中生了。然而,出门前她不停地徘徊,抬起手腕看看时间,看手机里有没有男友催促的短信。 心烦意乱之间,她的手指不由自主地动起来,在手机上写了一条短信---- “盛赞,我突然生病了,不能陪你全家出游,非常抱歉!” 她没这样欺骗过别人。 可是,短信临到发出之前,却被她自己删除了。 田小麦没有勇气这么做,她无奈地提起包冲出家门。男友一家的旅行车,早已等在楼下。 此刻,车子已穿过泸闵高架,进入泸杭高速公路。 盛太太有她这个年龄少有的乌黑长发,如同年轻女孩那样披在座位靠背上,散发着独特浓郁的香水味。从第一次见面开始,田小麦就对这种香水感到好奇,不时凑近鼻子去分辨,没想到盛太太突然回过头来:“小麦,你在闻我身上的香水味?” “哦,伯母,对不起,我从没闻过这种迷人的香水。” “这是法国最稀有的一个香水品牌,配方只掌握在一个男性单传的家族手中,从路易十五时代就开始为王室调配香水,说不定再过几年就要完全停产了。他们擅长将各种珍稀的天然香料混合在一起,但最核心的是法国普罗旺斯地区格拉斯城的薰衣草。” “格拉斯城?我想起来了,聚斯金德的《香水》。” 盛太太终于找到知音了,开心地说:“哎呀!没错,你也喜欢看那部小说?” “太喜欢了,无论小说还是电影。” “我还因为这本书,专程去过法国的格拉斯城呢!”幸好车内空间宽敞,她情不自禁地转身拉着未来儿媳的手,“真高兴啊,小麦,我们肯定还有许多共同话题。” 盛太太像是献宝似的,从自己包里拿出一小瓶香水,包装真是精美极了,玻璃上贴着洛可可风格的图画,简直就是让--巴蒂斯特.格雷诺耶时代的古董。她非常大方地打开瓶盖,对着小麦的手腕喷了两下---光这一点一滴可能就值几个欧元。 小麦将手腕放到鼻尖嗅了嗅,果然是各种奇妙香味的混合,在令人眼花缭乱的奇花异草背后,她看到了法国南方普罗旺斯格拉斯城外紫色海浪般的薰衣草田野。 那是许多女人神往的归宿。 第三十二章 第一站是余山脚下的高尔夫球场,人高马大的盛赞却说肚子饿了,拉着全家人去了一处高级饭店。 他点了一个巨大的包房,从落地窗户可以看到山顶的教堂。包房里有与钱柜相同的唱歌设备,丰盛的午餐过后,盛太太高兴地拿起话筒,唱起她最爱的红色歌曲。贵妇人一连唱了七八首,直到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把话筒交给小麦说:“你们年轻人也唱几首吧。” 小麦却是一点唱歌的心思都没有,还是盛赞说:“至少唱一首吧,给我妈一个面子。” 她被迫挤出笑容,在点歌系统寻找许久,点了一首《我们都是好孩子》。 唱到最后,自己却有了一丝感动,竟真的潸然泪下--- “你说要一直爱一直好,就这样永远不分开,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天真的孩子,灿烂的孤单的变遥远的啊。我们都是好孩子,最最可爱的孩子,在一起为幸福落泪啊....” 她抹着眼泪放下话筒,却尽量保持着笑容说:“不好意思,大概是眼睛比较疲劳。” 盛赞扶着她坐到沙发上,又给她倒了一杯热水,没想到盛先生平静地说:“小麦,你想到过去了吗?” 这个大胆的问题让小麦吃惊的低下头,盛太太捅了他一下:“乱说什么啊!” 午餐过后,一行人去了高尔夫球场。小麦从没打过高尔夫,只能坐在旁边看他们玩。盛先生夫妇玩得很开心,看来是这里的常客,他们不时与路过的球友打招呼---估计都是非富即贵的主。 男朋友过来教她打球,可她学了半天都没会,摇摇头说:“对不起,我大概天生就不适合高尔夫吧。” 她抬头看着阴沉的天空,只看到山顶的教堂,却没有看到风筝,低头看着脚下,是一片进口的草皮,即便寒冬季节还能保持翠绿。 其实,她想起了十五年前,那个异常倒霉的暑期---如今豪华的高尔夫球场,当年是余山脚下的一片荒野,草丛间隐藏着一条深深的沟。十三岁的小麦与秋收分别的那天,她就是在这里掉下深沟摔断腿的。 十五年后,当然再也看不到那条该死的深沟了,但心里的那条沟非但没有填平,反而越来越深了。 傍晚,旅行车载着他们来到淀山湖畔,一家最顶级的度假村。 盛先生预订了一套独栋别墅,他和太太住在二楼,把三楼让给了盛赞和小麦。 冬夜,屋外寒风呼啸,可以听到冰冷的湖水不断拍打湖岸的声音。 房间里却是温暖如春,男朋友倒在床上,幸福地搂着小麦说:“你开不开心?” “你骗了我。” 这句突如其来的回答,让盛赞不知所措地坐起来:“你说什么?” 小麦也充满戒备地坐到椅子上,冷冷地盯着他的眼睛:“钱灵。” 一听到这个名字,盛赞的眼神便闪烁不定,答案已不言而喻。 “你---知道了?” “是得,在钱灵遗留下来的影集里。” 盛赞微弱的抵抗宣告崩溃,他重新倒在床上,沉默许久之后才说:“我承认---我和钱灵谈过恋爱。” “你承认得太晚了!” “小麦,请你原谅我!我只是觉得那是过去,我不可能再和钱灵有什么了,而且她是你最好的朋友,我也不想让你感觉尴尬---何况,她已经死了。” “她已经死了----”小麦霍地一下站起来,“看起来你很高兴?” “对不起,我不是这个意思!自从和她分手以后,我们真的没有藕断丝连,她也从没纠缠过我,反而一直鼓励我和你谈恋爱。” “说得倒轻松!” 他抓狂地从床上跳起来:“小麦,不管你信不信,当初是钱灵提出分手的,那是在她从日本出差回来后。我也感到很突然,但她的态度那样坚决,让我根本无法挽回,只能接受这个事实,并且终日以酒浇愁。不到两个月,她就把你介绍给了我,说你的性格更适合我---果然如此,我发现你才是真正的理想伴侣,是值得与我共同度过一生的人。” “够了!你可以早点告诉我的,为什么等到现在?等到钱灵死了以后---如果我没有发现那些照片,这个秘密就会永远烂在你的肚子里?” “不,以后我一定会说的。” “以后?等我们结婚以后?等到我生了孩子以后?等到我老了以后?”她苦笑着看了看窗外的黑夜,“前提是真的有‘以后’!” “小麦,你到底什么意思?” “对不起。” 他却执着地摇着头:“今晚,我有很重要的事情跟你说!” “请让我一个人冷静一下,我想换一个房间。” 盛赞当然明白她的意思:“没关系,我可以去隔壁房间。” 他匆忙拎着包退出去,为了避免与小麦吵架,还是让她独处一夜比较好。 重重地锁上房门,她靠在门后,泪水滑过脸颊。寒冷的漫漫长夜,又该如何熬过? 她想起了高高的摩天轮..... 2000年的记忆,第九章 2000年。 六月,最后一个星期天。 夕阳由金色变成血色,洒在秋收的新T恤上,也洒在身后的摩天轮上---另一对幸福的年轻人,正处在刚才他俩经过的最高位置。 走出锦江乐园的路上,他们两个都没有说话。小麦不断理着额前的发丝,再也不敢回头看摩天轮。 在传说能得到幸福的地方,他却没有给她一个答案。 而她自己也不能给出一个答案。 一道无解的数学题? 周日的傍晚,地铁里挤满回家的年轻人,田小麦陪伴他回到莘庄。 走出车站的时候,秋收终于说话了:“不用再送了,我一个人坐公交车回去。” “我还想陪着你。” 小麦拉着秋收的手不放,他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明天不就能看到了?” “是。” “快点回家去吧,万一被你爸爸知道了,你可就惨了。” “我不怕。” 在莘庄地铁的站前广场上,十八岁的红裙少女痴痴看着少年,无声地洒下眼泪。 秋收也颤抖着低头不语,忽然紧紧抱住小麦,亲吻她的脸颊。 他干裂的嘴唇,从她细腻的脸上滑落。突然,他无声无息地转身,快步走入站前广场的茫茫人海。 两个人紧紧缠绕的手指,几乎也在同时挣脱开来。 小麦早已泪流满面,不断摩挲自己的指尖,似乎还残留着他的体温。 一分钟后,等到重新擦干眼泪,却再也看不到她的少年了。 天,彻底黑了。 她在夏夜的风中站了片刻,像一尊广场上的雕塑,被无数路过的人注目,却感觉身边所有人都不存在,因为他已不在身边。 终于,田小麦转身,进站,上地铁,回家。 父亲正在家里等着她。 “你到哪里去了!” 田跃进狂怒地对女儿吼起来,而她一声不吭地回到卧室,把门锁住不让老爸进来。 这天晚上,她第一次做了那个梦---- 梦见自己来到黑夜的荒野,脚下是一条深深的沟,她不敢....不敢跨过那条沟.... 凌晨,她从梦中醒来,感觉自己堕落到了沟底,脚骨居然剧痛起来,仿佛已再次摔断。 枕套、枕头和席子、都被少女的眼泪打湿了。 星期一,父亲用警车押送她去上学。 警车开到南明高中的校园,田跃进亲手把女儿交给班主任,反复拜托老师一定要把她看住。 于是,从早到晚都有老师跟在身边,有时是班主任,有时是英文老师,有时是数学老师,有时直接就是教导主任----她就像一个不良少女,成为学校重点监控的对象。 不再有老师喜欢她了,也不再有同学愿意和她说话,每个人都像看外星人一样看她。原本用羡慕的目光看她的女孩,却改换了鄙夷的目光,原本用爱慕的目光看她的男孩,却改换了惋惜的目光---如同看着一朵掉入臭水沟的花。 中午,田小麦说要到对面小店买些东西,却被牢牢拦住---门卫已接到校长指示,无论什么理由都不能放她出门,必须严防死守。 傍晚,她再一次要出校门,仍然被班主任拒绝,寸步不离地守着她左右,就是不准她踏出校门半步。老师陪着她在食堂吃晚饭。亲自监视她在教室上晚自习,晚上八点,她就被“押”到了宿舍楼,前前后后多了好几把锁,显然是像防犯人一样防着她,管理员径直将她拉入寝室,接下来就让室友们负责看守她。 学校围墙已加装了铁丝网,每夜都有老师轮流值班巡逻,简直就是一座肖申克的监狱!而她连放风的权利都没有。 熄灯之前,小麦趴在寝室的窗口,眺望学校外的荒原夜色,想到对面的秋收。一定正在焦急地等待着她---昨天不是说好了,今天一定会见面的?可她却哪里都去不了,成了被关押在学校的囚犯。上天作证,只要一天看不到他,她就感觉像被判处了无期徒刑。 泪水忍不住滴下来,正好落到楼下的花丛中。底楼的灯光下,映照出一个熟悉的背影。 钱灵---不用看脸就知道是她,正蹲在一株梅树底下,似乎在土里挖着什么,又把某样东西埋进土中。她知道钱灵最喜欢的是梅花,以前她俩常在这梅树下散步,冬天还能欣赏凌寒绽放的梅花。 好像心有灵犀,梅花树下的钱灵仰起头来,正好看到把头探出寝室窗口的小麦。 “不!不要!” 钱灵恐惧地大喊起来,她以为小麦想要跳楼自杀吧? 小麦却关了窗户回到床上,不想再让更多人注意她。 一分钟后,钱灵回到寝室,直接掀开小麦的蚊帐,曾经的死党,南明高中的两朵校花,沉默地注视对方。 还是钱灵打破了沉默:“你没事吧?” “我没事。”小麦继续蜷缩在床上,“你刚才在楼下干吗?” “我在埋葬。” 钱灵脱了鞋跳进小麦身边,像从前躲在一个蚊帐里那样。 “埋葬?” 小麦放下了蚊帐,里面成为了两个女孩的小世界。 “你还记得我床头的大头贴吗?” “我们两个人的合影?” “是,”钱灵停顿了片刻,仰头叹息,“我把大头贴埋到了我最喜欢的梅树下。” “为什么?” 小麦感到一阵悲凉,就像自己的青春也被死党埋葬了。 “既然在你的心里,我已不再重要,何必再留着我们的大头贴呢?” “钱灵。”小麦战栗着抓住她的手,“不,你在我的心里永远重要,谁都不肯能代替你。” “你的心里只有他。” 钱灵把手挣脱了出来,怨恨地盯着她的眼睛。 “不,我不能失去你。” 小麦从来没有想过,她会到这种众叛亲离的地步,她仍想挽回与钱灵的友情。 看着她真实而单纯的眼神,还有顺着脸颊滑落的泪水,钱灵也心软了下来,噙着泪花问:“真的吗?” “真的!” 小麦紧紧抱住钱灵,无法想象失去她的生活,如同无法想象失去秋收的生活。 可是,她却难以衡量,天平两边哪一个更重? 两个十八岁的少女,在蚊帐里相拥大哭一场,直到寝室熄灯陷入黑暗。 眼泪,打湿了枕席。 她们挤在狭窄的床上,互相抚摸对方的发丝,交换口鼻呼出的气息。 钱灵在她耳边说起悄悄话:“告诉你一个秘密,高二那年暑假,我喜欢上了邻居家的男生。那是个大学一年级的学生,长得又高又帅还爱摆酷,简直和流川枫一模一样。可是,我和他只持续交往了一个月,等到我们重新开学的时候,原来那种感觉就彻底没了,我再也不想见到他了。” “不会吧?那说明你们爱得不深。” “当时爱得也死去活来呢!可是,只有三分钟的热度,这就是绝大多数的初恋。每个情窦初开的少女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要因此影响未来一辈子。你还有太久太长的人生路要走,会遇到更多更好更适合你的男孩子,给自己留更多得机会吧。” 小麦却背过身去淡淡地说:“为什么,你的口气那么像老师呢?” “好吧,我不说这些了,只要你还把我当做死党。” “嗯,我们要好好地在一起。” 黑暗无声的女生寝室,田小麦靠在钱灵的身上,居然渐渐地睡着了。 她梦到了秋收。 第二天,小麦刚去食堂吃早饭,就有个老师盯在旁边,一直盯到早上第一节课。 一天一夜,她像蹲监狱似的失去了自由,只能来往于教室,食堂,寝室之间。学校派三个老师轮流盯守她,更严禁她踏出校门半步。 终于,她憋不住对老师说:“我有这么可怕吗?” “对不起,这是校长的指示,也是你爸爸的要求,我们必须对你负责。” 就这样熬到星期三,小麦已三天没见到他了,不知道他是什么心情?会不会同样痴痴地等在学校门口?最不敢想象的,就是秋收可能觉得她变了心,突然之间就要一刀两断。 每个夜晚她都心如刀绞,趴在寝室窗口直到熄灯,做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噩梦。幸好有钱灵陪伴左右,否则自己一定会疯的。每次睡不着的时候,她就会拉着钱灵说悄悄话。她把自己内心所有的秘密,包括对秋收的看法都告诉死党。 钱灵耐心地开导她,告诉她那只是少女的幻想,并不能模糊两个世界的分界线----这条泾渭分明的鸿沟,是谁都无法跨越过去的,至于那些爱情小说里写的,爱情歌曲里唱得,都只是一些幻觉----不可能成为现实的东西。 小麦承认她说的每句话都有道理---可是,如果是幻觉的话---为什么,她感觉得如此真实呢? 周四,高考前在学校度过的最后一个夜晚。 她依然趴在寝室的窗台,眺望朦胧不清的黑暗荒野,期望能看到某个光亮,无论是手电筒还是篝火,她都相信那是秋收给她的讯息。 可是,随着熄灯时间到来,她被迫回到蚊帐里,再也没有看到哪怕一丝光。 昏昏沉沉地睡到后半夜,听到窗外响起什么声音,她警觉地睁开眼睛,推了推身边的钱灵:“你听到了吗?” “哪?没....好困....睡吧....” 小麦刚躺下,心里就被深深刺了一下,下床打开窗户,果然听到了那个声音。 窗外,女生宿舍楼下,那堵高高的围墙的后面,就是凌晨荒芜的视野。 学校围墙的背后,传来一阵吉他弹奏声---分明就是那把破旧的木吉他,是秋收的手指弹出的声音,没有什么花哨的旋律,只有流浪汉似的不羁节奏,响彻了校园的这个角落。 寝室里的女生们都醒了,楼上楼下很多人都听到了,钱灵也下床跑到她的身后,摸着小麦的肩膀说:“我也听到了,你没事吧?” 她却没有回答,只是怔怔地趴在窗台上,听着黑夜里传来的吉他声,听着秋收的歌声----- “喝醉了以后,还能想些什么?是纯粹的爱,是飘飘的愁---” 为了能让寝室里的小麦听到,又为了避免自己的声音被吉他声遮盖,秋收唱得特别疯狂特别大声,几乎惊醒了南明高中所有的女生。 小麦紧紧地咬着嘴唇,无法抑制的泪水,大颗地从窗口滴落而下。 凌晨的夜空,继续飘荡着吉他的弹唱--- “不要说你我,都无法挣脱,只要闭着眼睛,你就会感动。将一个天空,画上一道彩虹,有绿绿的树、和暖暖的风。给我一杯酒,轻轻地说,只要忘记曾经,你就能自由。是谁将我的梦敲破,太阳下地河水,它不停流....” 茫茫的黑夜里,始终看不到秋收,但它的吉他和嗓音,却像无所不在的空气,渗透到学校里的每个角落。也渗透到这个夜晚每个人的记忆里。 她伸出手触摸着空气,宛如触摸着他的琴弦。 听到副歌部分,竟连钱灵也被打动落泪。但她紧紧抱着小麦,以防在窗边有什么意外。 看不到的墙外,秋收的声音早就嘶哑,却依然在向天空诉说愿望。他知道小麦一定可以听到,荒野里所有的幽灵也能听到。 也许,还包括死在马路对面的妈妈.... 第三十三章 2010年,12月18日。 淀山湖畔,寒冷冬夜。 看着窗外一片虚无的黑色,小麦抹去脸上的泪花。 耳边,却仍回响十年前炎热的夏夜,那首少年用吉他弹唱的歌。 许多年后,她才知道这首歌是《美丽新世界》,原唱是位摇滚诗人,他的名字叫伍佰。 独坐到十点钟,忽然有人敲门,她小心地在猫眼里一看,却是男朋友的爸爸。 他来干什么? 小麦整理了一下头发,才缓缓地打开了房门。 “伯父,有什么事吗?” 眼前高大魁梧的男人,先露出周润发似的微笑,又皱起浓密的眉头问:“小麦,你和盛赞是不是出了些问题?” “哦。没什么,只是一些过去的事。”她赶紧让开一步,“请进来说话吧。” 盛先生很有礼貌地走进来,像慈父那样坐下:“如果,盛赞做了什么错事,请你告诉我。” “没有---”小麦踌躇了几秒钟,看到盛先生亲和有力的眼神,给人一种安心的感觉,还是咬咬牙决定说出来,“几天前,我在好朋友钱灵的葬礼上,看到了伯父你和盛赞。” “嗯,你也知道,钱灵是我公司的重要员工,我应该去参加她的葬礼---至于盛赞嘛。我可以向你坦白,从前他和钱灵谈过恋爱。” 她没想到盛先生如此坦率地承认了:“谢谢。” “你一定觉得很伤心,为什么如此重要的事情,钱灵和盛赞都没有告诉过你?你觉得自己被关系最好的两个人欺骗了?” 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父亲,小麦悲伤地点头:“是的,伯父。” “两年多以前,我就知道钱灵和盛赞在谈恋爱,当时我既不支持也补反对。但是一年多以前,钱灵主动提出要跟他分手,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不过,我知道自从他和你谈恋爱以后,就再也没提到过钱灵半个字,我相信我的儿子不是那种轻浮子弟。在他很小的时候,我就教育他为人不能欺骗,无论对他爱的人还是爱他的人---当然,他不该对你隐瞒,但至少他没有背叛过你。” 他说了一长串为儿子辩护的话,也可看出这个父亲的良苦用心,不希望儿子因为这种原因,再次失去最喜欢的女子---而这个女子也深得他们夫妇的欢心,似乎已注定是他们理想中的儿媳。 “好吧,我也知道他不是那种人。” “希望你们能够幸福。” 盛先生微笑了一下,即便到了这把年纪,依然有成熟男人难掩的魅力。 “我会耐心听他解释的。” 小麦把盛先生送到门口,他却突然转回头说:“对了,盛赞说你最大的爱好是在网上购物?” 心底不由得一阵紧张,是有钱人瞧不起宅女的兴趣?但以前不就说过了吗?她决定还是继续坦白下去:“是的,因为网上购物又便宜又方便。” “其实,我也不觉得网购是什么丢脸的事,也请你不要把我想得那么难以接近。小麦,我会支持你的!加油!” 盛先生给了她一个淳厚的微笑,便退出房间下楼去了。 重新关上房门,小麦摸着狂跳的心口,嘴里默念着“魔女区”.... 只安静了十分钟,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这回从猫眼里看到的是男朋友盛赞。 打开房门放他进来,小麦平静地说:“是你让你老爸来求情的?” “我父亲从没欺骗过任何人,从小他就是我心目中的偶像,我想他说的话,别人是不会不相信的。” 看来他还蛮有把握,觉得只要老爸出马,就没有摆不平的事情。 “看得出,你父亲是个优秀的男人。”她还是有些失望,“可是,你自己就不能跟我解释吗?” “我说了啊,可你不信。” “不是不信,而是感到难过。” 盛赞从背后搂住她,温柔地抚摸她的秀发,鸡啄米似的亲吻她的耳朵,喃喃耳语:“对不起,亲爱的,我是多么的喜欢你,害怕失去你。” 恐怕,任何女人都受不了帅哥这样的攻势,小麦也感觉坚硬的心渐渐融化了。 她无力地倒在床上,看着眼前英俊的脸庞,竟像做梦一样,不知还可以麻醉多久? 突然,盛赞从背后拿出一个小盒子。 看到那个玫瑰色的盒子,小麦便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恐惧地蜷缩在床头。 他故作神秘地打开盒子,拿出一枚耀眼的钻石戒指,小麦眼前闪烁着一片光芒。 小麦认出这是卡地亚的最新款,因为淘宝上有类似的仿品---尽管如此,这枚价值数万美元的钻戒,仍然让她感到意外。双眼被刺痛的瞬间,却已怦然心动。 盛赞的双手不住颤抖,似已排练过好几次,但说话还是结结巴巴--- “小麦....虽然....我知道....知道....这有些....突....突然....但我....我不想再....再等待了....嫁....嫁....嫁给我吧!” 她看着他的眼睛,他目光里闪烁的激动,再看他手上闪烁的钻石,仿佛一切都那么不真实,只是一场太过真实的幻觉。 三个月前,盛赞向她求过一次婚,记得那时他拿的是另外一款卡地亚。当时,小麦泪流满面地答应了,没想到他不久后却提出了分手,而她立即将那枚钻戒还给了他。 这一次,又将会是怎样的结局? 就在她沉默不言的时候,盛赞却再次坚定地大声说:“田小麦,你愿意嫁给我吗?” 田小麦几乎就要投降了,慌忙中却想到了一条理由:“可是,我身上带着重孝,过几天还要去给父亲下葬。” “没关系,我可以等!”他似乎早已预料到小麦会这么说,不慌不忙地抓住她的手,“小麦,我们可以一年后再结婚,但希望你现在答应我!” 他求婚的样子真的很帅,就像传说中得白马王子,也像一个无情的职业杀手,哪个女人都逃不过他手心。瞬间,小麦被他的眼神刺中要害,深深钻入心底,似乎已没得选择。 终于,她投降了,缓缓伸出了手指。 盛赞牢牢握紧她的左手无名指,小心翼翼地将戒指带上去。 就像为她定做似的,尺寸居然一分不差!小麦在心底叹息一声,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天意”。 “这是我一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男友热烈地抱住了她,不停吻着她的脸和嘴唇,她却是默默的承受。 他像个孩子似的跳起来,由忠地笑着说:“明天上午,我们全家要去看松江的独栋别墅,那将是我们的新房---放心,父亲只会给我出首付的钱,以后的贷款全部由我自己来还。我会加倍努力地工作,让那套房子真正属于我们两个。” “其实,等你爸爸退休以后,他的整个公司不都归你了吗?” “话是这么说,不过我也不能守株待兔吧?”他压根就没听出讽刺的意思:“何况,至少现在我仍是一个外科医生。” “好吧。” 她淡淡地笑了一声,又低头看着手上的戒指,真是要了命的漂亮啊。 盛赞又吻了她的额头,刚想要继续吻下去,却被她温柔地推开了。 “今晚,我还想一个人独处。” 明显是赶他出去的意思,但她都戴上了婚戒,盛赞也不再担心什么了。 他规矩地退出房间,临出门给了她一个飞吻:“晚安。” 田小麦再次靠在门后,将戒指放到嘴里轻轻咬着,难道自己就要嫁给他了? 可是,她又极度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十年前。 2000年的记忆,第十章 2000年,夏天。 周五,高考前留在学校的最后一天。 凌晨时分,整个女生宿舍都能听到墙外的吉他弹唱,小麦流着眼泪趴在窗口,直到秋收的歌声越来越微弱。 忽然,管理员闯入寝室,命令所有人回床睡觉,又把窗户重新关紧。 钱灵搂着不住战栗的小麦,两个人一同流泪到天明。 上午,课间休息的时候,小麦听到几个男生聊天--- “昨晚,那个鬼嚎得我没法睡觉!” “你不知道吧?后来,那小子想要翻墙进来,结果被值班的门卫痛打了一顿。” “打得好!我也想揍他一顿呢!” 几个男生说话特别大声,似是故意要让小麦听到。 她愤怒地抓起书包冲出去,却被班主任老师在门口拦住。 “老师,求求你了!我只想去看他一眼,只要五分钟,好不好?” “不行!”班主任像典狱长,板下面孔命令道:“哪也不准去,给我回教室!” 小麦却怎么也听不进去,她绕过老师跑出教学楼,向着学校大门狂奔而去。 身后响起班主任的尖叫:“快抓住她!抓住她!别让她跑出去!” 就像在公交车上丢了钱包,狂喊群众们要抓住小偷。 小麦穿过开满鲜花的园林,爬过空旷无人的足球场,袜子和裙摆上沾满泥土,扎马尾的皮筋也掉了,头发如瀑布倾泻在脑后,像一个公开越狱的囚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住她。 然后,就在她冲到校门口的时候,却被魁梧的门卫紧紧地抱住,如同抱住一只小鸡,任凭她如何拼命地挣扎叫骂,都再也不能前进一步。 好几个老师冲了过来,两个抓手两个抓脚,小麦的身体完全横了过来,像被绑在十字架上,硬生生地抬回了教室。 回到原来的座位上,小麦披头散发地沉默着,衣服和裙子早已弄脏,像古井里爬出来的贞子,她双目凶狠地低沉下来。老师们上课也感到害怕。连钱灵都不敢和她说话,同学们纷纷远离她,似乎谁靠近都会惹上一股怨念。 下午,最后一堂课上完,所有高三学生都要回家---他们将在家里复习一个星期,迎接决定命运的高考。 田跃进坐着警车来到学校,从老师们手里接过女儿,看到她那副可怕的样子,班主任抢先解释道:“这孩子还想着对面的小流氓,老田你回家可要继续管好她,千万别再让她溜出来了!” “谢谢!” 他像抓犯人一样,把倔头倔脑的女儿关进警车。 驶出校门的刹那,小麦转脸看着马路对面,小超市里只有店主大叔一人,没看到秋收。 她再也看不到他了。 车子飞快地远离学校,远离空旷的南明路,远离这片郊外的荒野。 回到市区家里的时候,她的眼泪差不多也流干了。 田跃进一句话都不想再跟她说,他能做的只有老本行---看管犯人! 第二天,上海下起多年罕见的暴雨。 在这高考前复习的关键一周,老田向局里请了事假,这也是十几年来破天荒第一次。领导爽快地批准了这个请求,反正女儿高考一辈子就一次,慕容老师的命案暂由其他人负责。 老田在家里多装了好几把锁,从里面把大门反锁起来,钥匙都在他手中,没有钥匙就没办法出门---学校是监狱,家里仍然是监狱,这是比死刑更要命的惩罚。 父亲二十四小时守候在家,一切吃的喝的全由亲戚送来,整个家族出动为她的高考服务。小麦却是心乱如麻,几乎什么也做不了什么也想不了---想到秋收就忍不住大哭起来,索性逼迫自己不要再想,打开书本复习功课。 她天真地以为,只要高考成绩没问题,收到第一志愿的大学录取通知书,她就可以再回去找秋收,他们仍然可以好好地在一起。 于是,她有两个星期没有再见秋收。 直到高考结束的那天。 酷热的七月。 重获自由的小麦,虽然不知道分数多少,但预感成绩还不错,父亲重新投入了案件,不会再像对待罪犯一样看着她了。她再次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像个女大学生那样,忐忑不安地坐上了公交车。 回到南明高级中学,学校已彻底放假,大门紧闭宛如坟墓。 小麦不想再走进这道门,她顶着火辣辣的太阳,独自穿过寂静的南明路---那是她魂牵梦萦的地方,就像茫茫沙漠中的绿洲,辽阔大洋上的岛屿。 可是,小超市的铁门同样紧闭。 大概是因为暑期的缘故,没有学生因此也没有生意了---她在外面用力拍打着喊道:“喂,有人吗?秋收!秋收!” 几分钟后,店里没有任何的动静。 她把眼睛贴着玻璃向内看去,却发现所有货架都是空的!收银台上也是什么都没有!好像整个小超市一下子被搬空了。 小麦焦急地站在店门口,一个钟头过去,却见不到半个人影,烈日暴晒下她几乎中暑晕倒。 她知道附近还有居民区,便带着浑身汗水走过去,总算找到了居委会。 秋收家的小超市,也是这里唯一能买到东西的地方,居委会阿姨们都认识店主大叔。 听说小麦要寻找秋收父子,阿姨们长吁短叹起来:“小姑娘,你不知道?他们家破人亡了啊!” “啊?” 居委会阿姨娓娓道来---就在小麦离开学校不久,秋收悄无声息地失踪了。店主大叔焦急地四处寻找儿子,几天后的暴雨之夜,他在南门路上被一辆大卡车撞死了。少年至今仍然无影无踪,店里遭到一伙流氓洗劫,还是居委会帮忙给小超市关的门。 小麦一句话都没再说,顶着烈日回到小店门口,站在树荫下等待她的秋收。 从上午等到傍晚,不知流了多少汗水,直到夜幕完全笼罩了她,泪水才汩汩地流下来。 深夜,她回到家里,又抱着枕头哭到天明。 2000年的暑假,田小麦再也没有见到过秋收。 后来,她又去过几次南明路,发现小超市已被其他人盘下,人们已忘了那对来自西部乡村的父子,似乎他们从没来过这里。 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她无聊地闲在家里,等来了大学第一志愿的录取通知书。她也学会了用电脑上网,第一次在“榕树下”网站读到了今何在的《悟空传》,就像电影《大话西游》一样,再次让她泪流满面。 两个月后,小麦成为了大学生。 虽在不同的学校,钱灵依旧是她的死党,两人却始终未能恢复到高中时代的亲密。 田跃进头上增添了许多白发,他仍未破获慕容老师的凶杀案,第二条致命的紫色丝巾,还躺在公安局的物证库里。 四年后,田小麦顺利地度过大学时代,成为一个令人羡慕的外企OL。 至于,那个叫秋收的少年,却在残酷的时间洗刷下,从她的记忆中消失了。 时间,人世间最残酷的是时间。 第三十四章 2010年,12月19日。 冬夜,凌晨。 田小麦从回忆中醒来,恍然若失许久,才确信今夕是何夕。 她感到一阵撕心裂肺的痛。 打开晕黄的台灯,看着镜中自己的脸,二十八岁的脸,竟然如此陌生。 低下头下,看到手指上的卡地亚钻戒。 一点一滴,一分一毫,从坟墓中挖掘出被自己遗忘的记忆,挖掘出十八岁芳心破裂后的碎片,这才明白这么多年来痛苦的源头,也明白了难以治愈的抑郁症的病根---还有,那个站在深沟前的梦的缘起。 也许,曾经发生过的所有一切,都是她自己的放弃造成的。 她本可以和那个少年私奔,本可以远远逃离学校和父亲---可是,身为高三学生的她做不到,恐怕任何人都做不到。 这是命运注定的。 她不敢面对那道深深的伤痕,害怕一想起来就再也无法自拔,更不敢面对自己曾经的怯懦,担心一想起来就再也无法宽恕自己。 所以,她选择了遗忘。 她不是不能回忆,也不是不愿回忆,而是不敢回忆。 在十年漫长的无意识中,她抹去了记忆中关于秋收的一切,似乎这个身世凄凉的少年,从未来到这个不幸的世界上。 然而,那个梦却永远都遗忘不了,就像一个无法删除的程序,定期在深夜悄然启动。 这辈子再也走不出这个噩梦了。 凌晨三点,小麦再也无法入眠,听着窗外淀山湖的波涛声,她穿戴整齐,想要出门走一走。 因为,她有些后悔。为什么要回忆起来?发生过的这一切,还是彻底遗忘更好吧。 悄悄走下楼梯,屏住呼吸打开大门,来到寒冷的月光下,别墅大门正对着湖岸,不时吹来寒冷刺骨的风,幸好她已裹上大衣,又加了一条围巾,瑟瑟发抖地来到湖边小径。 虽是凌晨,湖边却亮着一排路灯,不知是给人用还是给鬼用得。 小麦一身白色大衣,孤独得像个幽灵走过。湖水就在脚边拍打,她渴望这样的夜晚越冷越好,冷得可以冰冻心底的记忆,不要再跳出来折磨自己了。 忽然,她看到前方的路灯底下,躺着一双男人的黑皮鞋。 湖水不断打到鞋尖上,两只鞋差不多都已湿了,再看四周并无半个人影---难道有人半夜下水游泳?在这么寒冷的水里游泳不是自杀吗? 小麦越想越奇怪,蹲下来仔细看那双鞋子,若是正品起码得上万元。皮鞋尺码也比普通人大一些,应该是个身材高大的男人穿的,看风格又像是中年以上有钱人的---- 她想到了盛赞的爸爸。 虽然,小麦从不注意男人的鞋子,但今天盛先生穿的确实是一双黑皮鞋。 又一阵寒风带着潮水扑上来,几乎打湿了她的鞋子,令她莫名其妙的哆嗦了一下。 她沿着湖边跑回别墅,拍打三楼男朋友的房间。 盛赞打开门,揉着惺忪的双眼,突然兴奋地抱住她说:“你终于来了” “你想哪去了!”她用力挣脱,“快去看看你爸爸还在不在” “什么?你什么意思?” “快啊!” 小麦拖着他来到二楼,敲响他的父母的房门。 等待片刻,盛太太打开了门,盛赞面色尴尬地问:“爸爸呢?” “你爸爸?”她回头喊了一声,“喂,老盛!” 房间里什么声音都没传来,盛太太打开所有的灯,回头找了一圈才露出疑惑的神色:“奇怪,你爸爸不见了。” 第三十五章 星期天。 从凌晨时分开始,度假村全体人员出动,四处寻找盛先生的下落---可惜除了一双皮鞋以外,没有他的丝毫踪迹。 凌晨六点,警方也赶到淀山湖畔,派出巡逻艇到水面搜索。根据留下皮鞋的位置,警方怀疑他可能投水自尽。不过,自杀一说被盛赞母子断然否认,盛太太坚称丈夫性格坚强乐观,最近事业顺利生活稳定,绝无任何轻生理由。 盛先生的手机留在别墅里,随身物品也都还在,只是穿走了身上的外套,显然不太可能故意出走,要么就是遇到意外,落入寒冷的湖水之中?警方开始组织人员打捞,忙碌到下午也没结果。盛赞母子害怕得不敢看水面,担心真会浮出一具尸体。警方又怀疑盛先生是否被绑架或谋杀,盛太太表示丈夫做人向来低调,从来没有仇家,不太可能遇到这种事。 田小麦和男朋友一样着急,她不停地安慰流泪的盛太太,好像已成了盛家的儿媳。她是真心实意为盛先生担心,祈祷他不要出事。这让盛赞和他妈妈非常感动。 盛赞的情绪越来越差,看得出父亲的失踪对他的影响巨大,他不敢想象父亲会遇到什么危险。没有了父亲的存在,他就像一片孤独的落叶,即便缩在小麦怀中也会抽泣。 黄昏时分,站在寒冷的湖水旁,她低头看着手中戒指,这枚耀眼夺目的卡地亚钻石,是否给盛赞的爸爸带来了厄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