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夜话-4

“无声音乐”及其他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日趋腐朽,西方资产阶级的文化日益走向没落。所谓“无声音乐”的出现,可算得是资本主义世界“一无所有的艺术”的又一次彻底的暴露。音乐怎么会是无声的呢?据说美国现时大出风头的作曲家——拉蒙特·扬格的新作品,便是所谓“无声音乐”的杰作。演奏这部新乐曲的人,只要往台上一站,放出一只蝴蝶,让它在场子里任意飞来飞去;等到蝴蝶从窗口飞出了场子以后,这部音乐作品就宣告演奏完毕。而在这部作品演奏的过程中,根本听不见任何音乐的声响,所以,这就叫做“无声音乐”。听众们当然不承认这是音乐,表现极为不满。然而,属于那一伙的音乐评论家却解释说:“蝴蝶在场中飞舞,这件事情本身便是音乐;音乐的世界不能只靠声音来表现,还要加上视觉的因素,使它更加具有戏剧性。”这样,听众们就只好怪自己不懂得音乐,不会欣赏无声的妙处了。但是,听众们可以一次受骗,难道还会继续受骗吗?拉蒙特·扬格明知用法子骗不了人,于是他不得不时常变换花样,以便欺骗听众,有一次他作了另一支乐曲,定名为“三四三”。演奏者用胳膊肘在钢琴的键盘上连续敲打了十二分钟,敲足了三百四十三下以后,便站起来向听众深深地鞠一个躬,表示演奏结束了。听众们虽然再一次受骗,不过,这么一来,所谓“无声音乐”实际上被打破了,仍然变成有声的了。这又如何解释呢?于是他们又创造一种名目,把这些音乐作品统称为“先锋派音乐”。这个意思就是说:音乐是从没有声音的地方开始的,所以音乐的先锋一定要达到无声地境界。以这类胡诌的“理论”为根据,西方资产阶级的这一批音乐家,就大肆制作无声的或接近于无声的作品。有一个留学于美国纽约朱丽雅音乐学院的日本作曲家——一柳慧,在一九六一年八月回日本之前,曾将他创作的一部乐谱先寄回日本。他的朋友们把这一部乐谱打开一看,简直莫名其妙,因为无论翻开哪一页也找不出任何乐谱,只看到有几滴墨水滴在纸上。这样的乐谱怎么能够演奏呢?据日本的“先锋派”音乐评论家黛敏郎称,他曾在纽约听过这部乐谱的首次演奏,当时演奏者在自己面前摆上刚从菜市买回来的几颗绿色的豆子,凝视了足足十分钟以后,这部乐谱就被演奏完毕了。象这样的例子,当然可以作为“无声音乐”的代表了。为了遮盖“先锋派”的音乐“理论”的空虚,他们故意装模作样,宣称要抛弃传统的音乐创作规律,而依照数学方法创作新音乐,甚至还要采用“量子力学的方法论”,或者用谁也不懂得的什么“新的数量记述方法的情报理论”来作曲。在这种“理论”指导下,他们又创造了所谓“图形乐谱”。那末,什么是图形乐谱呢?天晓得。他们随便在纸上乱画了一通,就算是乐谱了;而演奏者则“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理解或当时偶然的冲动随意演奏”。并且,当他们演奏的时候,既可以不用任何乐器,也可以随便用破瓶子、纸盒子、木箱子、洗脸盆以及任何东西当乐器;既可以不必有人配合歌唱,也可以随便念咒、呻吟、发出任何莫名其妙的声音。这一切证明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生活的极端空虚和无聊。在那里,生活本身就充满着欺骗、胡混、死一般的沉寂,反映到文化艺术上当然也是这样。对于这种现象,不可能有别的解释。虽然也有人引用古代希腊的毕达哥拉士的话,说“世界是个音乐”,来为“无声的音乐”等等的出现进行辨解,但是,这显然是徒劳无功的。尽管这位希腊的数学家发明了直角三角形的著名定理,然而,他在哲学思想上相信灵魂和轮回的学说,被后人称为神话人物,他对于宇宙现象的解释有许多是不科学的。何况他所说的“世界是个音乐”。意思无非是认为自然界存在着和谐的天籁,这同所谓“无声的音乐”又有什么相干呢?西方资产阶级的音乐界自欺欺人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音乐演奏以及对音乐欣赏的水平,已经降落到难以想象的地步了。在这个时候,代表无产阶级和一切劳动群众的心声和时代呼声的人民音乐,必须更好地去完成它的光荣伟大的历史任务!你赞成用笔名吗?写文章不署真姓名,而用笔名,这本来是很平常的事情,过去许多作者都曾经这样做,现在仍然有许多作者这样做,这又有什么问题呢?问题在于有的同志不赞成使用笔名。其理由是:写文章应该采用严肃的态度,认真负责,郑重从事;而不应该抱着随便乱写,不负责任的轻率态度。为了表示严肃的态度,文章的作者就必须写出真实姓名,以示负责;而使用笔名则是不严肃的不负责的一种表现。写文章确实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决不允许轻率不负责任的随便乱写。但是,写文章要采取负责的态度,这是一回事;可不可以使用笔名却是另一回事。如果说,使用笔名便是不负责的表现,这就不尽然了。一个作者对于他自己写的文章,是否抱着严肃负责的态度,这是一个重要问题。然而,这不能够仅仅根据他使用笔名与否来做判断。我们曾经见过,有个别政治上极端不负责任的作者,抄袭别人的文章,却署了他自己的真实姓名。你难道能够因为他写了真实姓名就认为他是一个好作者?显然,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以片面的观点来看待这个问题。历来许许多多严肃认真的作者,他们往往使用各种各样的笔名。中国古代的许多作家,几乎都有别号或笔名。例如,唐代的诗人杜荀鹤,有时署名为九华山人;宋代的文人黄庭坚,有时署名为八桂老人;元曲大作家关汉卿,有时署名为己斋叟;明代大学者王夫之,有时署名为一飘道人,时至今日,人所共知的鲁迅、茅盾、老舍等等都是笔名,他们岂不都是严肃认真的作者吗?可见一个作者的态度是不是严肃认真,与他们用不用笔名简直没有多大关系。当然有人会说,过去那许多作者使用笔名,都是因为受了环境的限制,不得已而为之。特别是国民党反动派的政治迫害,经常威胁着许多进步作者的生存。在当时的黑暗统治之下,许多作者使用笔名是情有可原的。现时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自己成为社会的主人,再也不受什么威胁和迫害了,还有什么必要再用笔名来写文章,而不写真实姓名呢?这种说法,乍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其实也不然。笔名的作用是颇为复杂而微妙的。著名的《唐诗三百首》的编者孙洙,偏偏不用真实姓名,而用了“蘅塘退士”的笔名,谁能解释其原因何在呢?假如说那是封建时代的事情可以不论,那末,即便我们今天有了这样优越的社会制度,仍然没有完全取消笔名的理由。正如现在人们虽然都知道茅盾便是沈雁冰、老舍便舒予,如此等等,可是,我们仍然没有理由要求他们取消茅盾、老舍等笔名,而无论在任何和任何场合,都一律只用沈雁冰、舒舍予等本来的姓名。如果这些著名作家的笔名和本来姓名已经没有多大差别,他们不管用的是什么名字都是完全负责的;那末,现在许多新的作者使用笔名或真实姓名,不也是一样都要负责任的吗?现在的新作者发表文章的时候,几乎无例外地都把自己的真实姓名告诉了报刊的编辑部。这就是说,无论署什么名字,作者都是负责的。但是,正因为这个缘故,有的同志更加坚持己见,认为使用笔名已经毫无意义了。殊不知在现时条件之下,使用笔名还是有若干正当理由的。谁也不必讳言,有些人看文章的好坏,是以作者有没有名声和名声大小来做判断的。这使作者本人有时也很苦恼。署一个笔名就省去这种麻烦,说好说坏只看文章如何了。更重要的是,我们常常遇见许多作者,有些学习和研究初步心得,但是还不很成熟,用他的本名写文章发表,似乎反而觉得不够郑重,用一个笔名发表就比较好。好处表现在两方面。一则在作者方面,既不必考虑万一意见有错误会发生什么不良影响,又可以对自己发表的意见大胆负责。二则在读者方面,对于这种意见如果有不同的看法,更可以毫无顾忌地提出自己的见解,甚至于发表某些批评和商讨的文章。由此可见,写文章用笔名的,只要作者完全负责,就决无坏处,反而有好处。那末,请问你赞成用笔名吗?编余题记这一集又选了三十篇,重复编校,现在付印了。在前三集出版以后,远处的读者来信渐多,据说,外地报刊有的转载了《夜话》的某几篇;也有的只采用了其中若干主要的材料,另行编写,而未转载原文。这些读者都热情地把剪报寄来,使我直接了解到更多读者的意见和要求,对于改进《夜话》的内容很有帮助。许多文章中提出的观点和论证,得到朋友们的赞同,这固然是令人兴奋和鼓舞的;但是,有时听到个别不同的意见,却也使自己有所启发或警惕。特别是当别的作者发表了不同意见的文章,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我觉得都不应该把不同的意见,“顶回去”,而应该让读者有机会充分地研究不同的意见,做出他们自己认为正确的判断。有的同志问我:为什么近来有个别问题,分明有不同的意见,却不见你们正面交锋,互相辨驳呢?这种态度你以为是正确的吗?我认为这是涉及如何正确看待百家争鸣的原则问题。多听听各种不同的意见,只有好处,决无坏处。如果听到一点不同的意见,马上就进行反驳,这样做的效果往往不大好,甚至于会发生副作用。正确的方法应该首先让别人能够各抒己见,畅所欲言,真正做到百家争鸣。即便有的意见在你看来是十分错误的,也不要随便泼冷水,读者自然会辨别是非。假若一时弄不清是非,那又何必着急呢?至于有些问题根本难断谁是谁非,就更不要操之过急了。也许有的问题提出来,又搁下去,经过多数人慢慢研究,原先不同的意见慢慢地又可能一致起来。因为是非终究有客观的标准啊!还有一些读者大概没有看到《夜话》已发表的全部文章,他们来信所提的问题,实际上已经讲过了,恕我不再重复。马南邨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三日共通的门径读书,做学问,进行研究工作,到底有什么窍门没有?这是朋友们在谈论中提到的一个问题。记得有一次《夜话》的题目是《不要秘诀的秘诀》,中心意思是劝告大家不要听信什么“读书秘诀”之类的东西。直到现在,我的这个意见仍然没有改变。因此,本来不想再谈这个问题。但是,近来仍然有许多读者来信,要求多讲些学习方法。他们说:“不一定要什么秘诀,指出一点门径就好。”为了答复这个要求,现在另外提出一点意见,供大家参考。有的读者也许以为我喜欢看古书,所以来信要我“开列几本古书,作为学习的入门。”这是一个很大的误会,我不主张大家以古书为入门。古书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读的,否则越读越要糊涂。而且即便有了一定条件能读古书,也不可陷在古书堆里拔不出来。明代有一位学者曹于汴,在他所著的《共发编》中就曾经说过:“古人之书不可不多读,但靠书不得,靠读不得,靠古人不得!”这个见解很对。曹于汴的为人处事,也正表现了他的这种独立不阿的精神。他在明代万历年间举进士,官至左佥都御史,力持正义,终为魏忠贤那一伙奸臣所不容,那是必然的。当然,这样的读书态度并不只曹于汴一人。从来有学问的人都懂得:“尽信书不如无书”。何况于盲目地靠读古书,那能够解决什么问题呢?其实,无论读书,做学问,进行研究工作,首先需要的本钱,还不是什么专门问题的知识,而是最一般的最基本的用来表情达意和思考问题的工具。这就是要学习和掌握语言文字和一般逻辑的知识。如果一个人不会正确地运用语言文字,就很难谈到做学问、进行研究工作等等问题,这是非常明显的。不能设想,一个文字不通的人,怎么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又怎么能够通晓各科知识呢?如果一个人连一般的逻辑都不懂得,当然就很难进行正确的思维,很难对自己接触的客观事物进行科学的概括,更不可能进行科学的判断和推理了。事实证明,有的人正是因为缺乏逻辑的基本训练,常常说了许多不合逻辑的十分荒谬的话,自己还不觉得它的荒谬,甚至于还自鸣得意。也有的人因为不懂得逻辑,对于别人不合逻辑的荒谬言论,竟然也不能觉察它的荒谬,甚至于随声附和,人云亦云。根据这两方面的情况,所以我一直认为,如果自己要研究什么学问的话,最好想想自己是否学会了语言文字和一般逻辑。如果不会,就必须先把语言文字和逻辑常识学会,这是做一切学问的基本功。这个基本功学会以后,还要不断地练习,越练越熟,当然就越善于读书,越会做研究工作。没有练好基本功以前,并不是完全不能做专门的学问,只是效果可能不会很好。但是,也不必等到基本功完全练好了,然后才去做专门的学问,尽可以同时并进,双管齐下。当着自己掌握了一定的基本功,能够独立思考和写作的时候,就可以进一步找到自己要研究的专门问题的书籍,抓住适合自己需要的最重要的著作,哪怕只有一两本也行,把它读得烂熟。透彻地理解它的全部内容。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就无妨广泛地阅读其他书籍和参考资料,越多越好。这样日久天长,自己的知识必然会丰富起来,再加上实际调查研究和亲身实践的体验,就不难在某一专门问题的研究上,做出一点半点的成绩来。有的朋友在来信中还再三谈到博与专的关系问题,认为这个问题不好解决,表示很苦恼。实际上这个问题不难解决。博与专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没有无所不知的博学之士,也没有只知一事一物而不知其他的专门家。同时,在一个专门的学术领域之内,仍然有博与不博、专与不专,也就是广与不广、精与不精之分。一般说来,在博的基础上求专,或者在专的基础上求博;先求博而后求专,或者先求专而后求博,都是可以的。在练习基本功和学习专业基础知识的时候,书要一本一本地精读。正如明代胡居仁的《丽泽常学约》上写的:“读书务在循序渐进,一书已熟,方读一书,勿得卤莽躐等,虽多无益。”打好了基础之后,为了扩大知识的领域,就要多读多看,如汉代王充那样,“博通众流百家之言”,才能在学问上有所成就。无论如何,每个人的情形不同,水平不同,要求不同,上面说的这些当然不能完全适合于每一个人。这里只不过提出一个共通的门径而已。主观和虚心平常说话、做事、写文章,往往发现有主观片面的地方,心里就很后悔,同时也很快就会受到朋友的批评。但是,这种主观片面的毛病,又往往很不容易彻底克服。这是什么缘故呢?回答可以很简单,就是因为不虚心。这个回答,应该承认,在根本上是正确的。因为我们对于客观事物的各种复杂情况,对于世界上的一切知识,不可能都懂得,更不可能都懂得那么完全、那么确切。因此,要想对客观的东西认识清楚,就必须虚心。这是对的。同时又应该指出,虚心却不等于心中无数,没了主张;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离不开主观的作用,只是主观主义才要不得。这个提法也是必要的和正确的。我们对于主观和虚心这两个概念,同样不应该做片面性的解释。大家都记得毛主席经常教导我们的话:“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不论对待什么问题,我们都应该采取虚心的态度,力求少犯错误或者不犯错误。特别是有许多学术方面的问题,必然会有各种各样的不同意见,完全应该按照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各抒己见,决不能强迫别人接受自己的意见。过去许多知名的学者,为了追求知识,总是长年累月地向别人虚心学习,虚心问道。这种虚心做学问的态度,是我们应该取法的。宋代的林逋,在《省心录》中说:“知不足者好学,耻下问者自满。一为君子,一为小人,自取如何耳。”明代方孝孺的《侯城杂诫》中也写道:“人之不幸莫过于自足。恒苦不足故足,自以为足故不足。”他又说:“虚己者进德之基。”这些都是十分中肯而切要的话。当然,所谓虚心,既不是心中无数,也不是没有信心。我们对于自己研究的问题,经过反复探讨之后,应该心中有数,做出了判断,就应该有信心。如果进一步研究的结果,发现了新的问题,证明了原先的判断是错误的,那时候也要坚决丢掉错误的判断,而肯定新的判断的正确性。在没有发现新的问题,做出任何新的判断以前,对于自己认为正确的判断,必须具有充足的信心,不要半信半疑,动摇不定,不敢明确表示自己的意见。有些人发表的意见,从表面上看,似乎很虚心,没有主观成见;实际上有时不免模棱两可,很不明确,表现了心中无数,毫无信心的状态。这当然是不好的。这样说来,虚心和不虚心要从实质上加以区别,不是仅仅看表面的态度如何。所以,明代的何景明,在《何子杂言》中说:“器虚则贮,满则扑之,……故虚可处,满不可处也。”他用扑满做比喻,未必恰当,但是也有相当道理。因为虚心或不虚心,主要的应该看它的内容;至于它的外表是什么样的则是不重要的了。王阳明也曾说过,谦受益,满招损。器虚则受,实则不受,物之恒也。”这个意思也是不管表面如何,只问它的内容如何。但是,无论怎么说,虚心对于任何人,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点,做任何事情都是非常必要的。凡是不虚心处理的问题,往往不容易得到完满正确的结果。以人们熟悉的调查研究工作为例吧。我们大家也许多多少少都曾经进行了某些调查研究工作。请问:当着我们正在进行调查研究的时候,是不是真正虚心了呢?现在回想起来,这恐怕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经验证明,有的时候对某个问题,如果有先入为主的观念,那末,在进行调查研究的过程中,就很容易发现许多符合自己口胃的材料;而对于不合自己口胃的材料和意见,就看不进去,也听不进去。这种情形所以会发生,其原因就在于调查研究的人在思想上有主观主义的成分,还没有做到真正虚心的地步。真正的虚心,是自己毫无成见,思想完全解放,不受任何束缚,对一切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具体分析情况,对于任何方面反映的意见,都要加以考虑,不要听不进去。等到各个方面的情况全部集中起来,然后再做综合的研究,有所批判,有所扬弃,最后形成正确的判断。这样才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避免错误。正如列宁在《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的《法文片和德文版序言》中所说的:“因为社会生活现象极端复杂,随时都可以找到任何数量的例子或个别的材料,来证实任何一种意见。”我们的经验难道不是这样吗?这种以个别或少数的例子,来证实某种现成意见的所谓调查研究,不管其程度如何,实质上都是主观主义的。为了彻底防止和克服思想上不同程序的主观主义成分,我们惟有要求自己,遇事都一定要保持真正的虚心。这一点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具有实际的意义。因此,我愿意在这里就这个题目说了这许多,以此共勉,并与朋友们共勉之。三种诸葛亮谈起诸葛亮,一般人对他大概都有好感。是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他呢?那也不尽然。有的人对于诸葛亮不但没有好感,反而很有恶感。比如在云南,有的少数民族同胞就很不喜欢诸葛亮。在他们那里,流传着一些民间故事,都以诸葛亮为讥嘲讽刺的对象。这是为什么呢?大概因为诸葛亮生在公元第三世纪的三国时代,不象我们现在懂得讲究民族政策,当时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大民族主义的错误思想,得罪了一些兄弟民族。正是由于这个缘故,所以我们在《三国演义》中看到的所谓“七擒孟获”的故事,在云南有的兄弟民族的民间故事中,就变成了“七擒诸葛亮”;而孟获则受到同情和赞扬。他们认为孟获是联合许多山峒的少数民族兄弟,共同反抗诸葛亮的民族英雄。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情。如果从各个方面搜集各种材料,一一加以比较研究,我们将不难发现,人们所设想的诸葛亮这个历史人物,可能有多种多样的面目。例如,在陈寿的《三国志》中描写的诸葛亮,乃是一种面目,这可以算是历史家笔下的诸葛亮吧。在罗贯中的《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又是一种面目,这可以算是小说家笔下的诸葛亮。而在现时仍然流行于京剧舞台上的《借东风》等剧目中,诸葛亮的面目又是一种样子,这只能算是舞台上的诸葛亮。这些当然还是赞颂诸葛亮的居多。因为这些史籍和小说、戏剧之类,基本上都是在汉族人民群众中流行的。他们历来把诸葛亮当做先知先觉、多谋善断的伟大人物,似乎一切人的聪明智慧都无过于诸葛亮,都要以诸葛亮为代表。但是,我现在并不打算来谈论这些,而只想另外谈谈三种诸葛亮,即:事前的诸葛亮、事后的诸葛亮和带汁的诸葛亮。人所共知,传说中的诸葛亮料事如神,不论遇到什么事情,他差不多都能够预先做出种种安排。所以,一般人提到诸葛亮,总认为他有先见之明。并且由此推论,凡是有先见之明者,都可以称之为诸葛亮。这就是我们说的事前的诸葛亮。这种诸葛亮当然是最可贵的了。为什么诸葛亮会有先见之明呢?是不是因为他懂得天文地理,熟悉阴阳五行,甚至于真的会呼风唤雨,驱使六丁六甲之类的天兵天将,简直象神仙一样的呢?当然不是。他之所以会有先见之明,主要的还是因为他平素注意调查研究各种情况,熟悉各地山川形势、道路里程、民情风俗等等,并且有丰富的知识,对于政治、经济、历史的背景,了如指掌。如果缺乏这些条件,任何先见之明就都不过是吹牛而已。但是,诸葛亮的先见之时也不宜于过分加以夸大。实际上,他并非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事情都有先见之明的。误用马谡,以致失守街亭,这不是缺乏先见之明吗?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们评论古人,如果提出这样的要求,也未免太苛了吧!说一句公平话,在千变万化的新事物面前,我们也不必过分强调事前的诸葛亮,宁可多一些事后的诸葛亮,倒也不坏。问题就要看我们对于事后的诸葛亮,究竟应该如何看法?常常可以听见,有些人把事后诸葛亮当做了一种讽刺。如果对于那种光在旁边说风凉话,临事毫无主张,事后就哇啦哇啦的人,讽刺是应该的。否则,就是不应该的,因为诸葛亮的先见之明,不能不是从无数次事后研究各种经验教训中得来的。有许多事情,在它们没有发生的时候,根本无法预断它们是什么样子;只有当它们已经发生了,至少是已经露出了萌芽之后,才有可能对它们进行分析研究,才有可能做出某些判断,估计它们的发展前途。因此,应该承认,在这种意义上,事后的诸葛亮还是有用处的。由事后的诸葛亮到事前的诸葛亮,这是一个正常的必经的认识过程。只有带汁的诸葛亮是最要不得的。这个名目见于岳飞的孙子岳珂的《程史》第十五卷《郭倪自比诸葛亮》的一条记载中。据称:“郭棣帅淮东,实筑二城,倪从焉。……议论自负,莫敢撄者。一日,持扇题其上曰:三顾频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盖意以孔明自许。……余至泗,正暑,见其坐上客扇,果有此两句,然后知所闻为不诬也。倬既溃于符离,僎又败于仪真,自度不复振,对客泣数行。时彭法传师为法曹,好谑,适在座,谓人曰:此带汁诸葛亮也。传者莫不拊掌。倪知而怒,将罪之,会罢去,遂止。”象郭倪这种带汁的诸葛亮,简直令人发笑,也令人发呕。然而,这也证明,冒充诸葛亮,假装诸葛亮是吓不住人的,总会有一天要原形毕露,被天下人所耻笑。王道和霸道读古代历史,处处可以发现有王道和霸道这两派人物,两派做法。过去的历史家,对于王道和霸道,也有不少评论。用我们现在的观点,对于王道和霸道,究竟应该怎样看法呢?汉代有一位大学者,名叫刘向,博通经术,评论历朝政治得失,有独到见解,兼晓天文地理三教九流之学。汉元帝叫他负责校阅天禄阁藏书,他一边读书,一边著书。在他所著的《新序》《善谋篇》中写道:“王道如砥,本乎人情,出乎礼议。”他在同卷的另一处又写道:“三代不同道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看来刘向是称赞王道,而不赞成霸道的。他把王道看做是由于人情和法律道德相结合的结果。这也有道理。因为《礼记》老早就写道:“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这样说来,所谓王道,实际上就是人们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处理一切问题的时候,按照当时通行的人情和社会道德标准,在不违背当时的政治和法律制度的前提下,所采取的某种态度和行动。反之,如果不顾一切,依靠权势,蛮横逞强,颐指气命名,巧取豪夺,就是所谓霸道了。但是,这种解释仍然是很不够的,尤其不是我们现在的看法。用我们现在的眼光看去,古人的所谓王道和霸道,从本质上说是没有多大区别的。在古代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实行王道和实行霸道,结果可以完全相同;而赞成王道的人和赞成霸道的人,虽然有时分为两派,甚至互相攻击,各不相让,然而,有时是同一种人,甚至是同一个人,忽而提倡王道,忽而又提倡霸道。特别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所谓“纵横家”之流,往往随机应变,朝秦暮楚。他们既能宣扬王道、又能宣扬霸道,完全是以政治投机为目的。在这一方面最突出的代表人物是商鞅。据司马迁写的《史记》《商君列传》所载:“(商鞅)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罢,而孝公怒景监曰:子之客妄人耳,安足用邪?景监以让卫鞅。卫鞅曰:吾说公以帝道,其志不开悟矣。后五日,复求见鞅,鞅复见孝公,益愈,然而未中旨。罢,而孝公复让景监。景监亦让鞅。鞅曰:吾语公以王道而未入也。请复见鞅。鞅复见孝公,孝公善之而未用也,罢而去。孝公谓景监曰:汝客善,可与语矣。鞅曰:吾说公以霸道,其意欲用之矣;诚复见我,我知之矣。卫鞅复见孝公,公与语,不自然膝之前于席也。”同是一个商鞅,他前后四次见到秦孝公,说的话却变化了几个样子。头一次,他敷敷衍衍地说了一通所谓“帝道”,目的是做一下试探,觉得不对头;在第二次谈话的时候,他就改变了腔调,说出了关于所谓“王道”的一些议论,结果仍然不好;在第三次谈话中,他就又改变了腔调,说了一套所谓“霸道”,结果显然比以前两次谈话要好得多,却还不够满意;因此,在第四次见面的时候,商鞅就索性充分发挥他关于实行“霸道”的一大套意见,结果就完全达到目的了。这个例子非常清楚地表明,古人有时不管谈论王道和朝道,或者随便谈论其他什么道,都只是当作进行政治投机的一种方法,简直象闯江湖的骗子一样,信口胡说而已。但是,古来关于王道和霸道的两派做法,在实际效果上仍然有很大的差别。只是古人对于王道和霸道的解释,在我们今天看来,未免太不确切了。那末,照我们现在的观点,用我们的语言来说,究竟什么是王道,什么是霸道呢?所谓王道,可以做一种解释,就是老老实实的从实际出发的群众路线的思想作风;而所谓霸道,也可以做一种解释,就是咋咋呼呼的凭主观武断的一意孤行的思想作风。不过,这种解释是不能强加于古人的,用这种观点去评论古人也是不合实际的。但是,无论如何,从古代的历史中,人们却也不难找出经验教训,说明即便在古代,王道也毕竟要比霸道好得多。《汉书》的作者班固,追述秦汉以前诸侯争霸的局势时,在好几个地方都对霸道有所讥刺。例如,他说:“晋文公将行霸道,遂伐卫,执曹伯,败楚城濮,再会诸侯。”这使人一看就会感觉到当时要想做霸主的,到处树敌,多么不得人心!至于历来也有一部分人,对于王道和霸道两派之间的斗争,采取所谓不偏不倚的态度,企图找到一条折衷的道路。如汉代韩婴的《韩诗外传》写道:“怀其常道,而挟其变权,乃得为贤。”这便是想在王道和霸道之间,寻找折衷的“常道”,加上某些权宜变通的方法,并且自夸为“贤”人政治。其实,这种折衷的道路也只能用以自欺欺人,因为它事实上是不存在的啊!智谋是可靠的吗?看《三国演义》的人,都很佩服诸葛亮足智多谋;而对于张飞,多半都笑他有勇无谋。古来许多政治上著名的人物,也常常以智谋的高下,作为衡量和选拔属僚的标准。看来,智谋似乎是很重要的一种政治才能,我们应该怎样对待它呢?所谓智,便是指人们的聪明智慧;所谓谋,便是指人们对问题的计议和对事情的策划。智是谋之本,有智才有谋,所以智比谋更重要。但是,人的智慧决不是无限制的。要想任何东西都知道,拥有无穷的智慧,那不过是愚夫的妄想而已,实际上绝对不可能做到。所以,人们的聪明智慧可以区别为虚、实、真、假、大、小等各种类型。有一种人看来好象很聪明,严格说来,只不过是假聪明或者是小聪明罢了,算不得真聪明,更算不得大聪明。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介绍“樗里子滑稽多智,秦人号曰智囊。”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总觉得樗里子很“鬼”,有些小聪明,但是未必称得起是真正有智慧的人。历史上还有许多被称为明智的人物,结果也并没有什么真正值得佩服的聪明智慧。司马迁在《史记》中描写战国时代的情形是:“当是时,齐有孟尝,赵有平原,楚有春申,魏有信陵。此四君者,皆明智而忠信,宽厚而爱人。”然而结果如何呢?齐、赵、楚、魏难道不是被秦始皇吞并了吗?这就说明,要是人们光凭着聪明智慧,想解决一切问题是行不通的。老子早在他的《道德经》中就大声疾呼:“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然而,孟尝君、平原君、春申君、信陵君等等都不能照着老子的主张去做,这又是什么缘故呢?殊不知老子和后来的六国诸君,各执一偏,要么就主张绝圣弃智,否定一切;要么就凭着自己的明智,盲目自信。结果当然都不美妙。他们的毛病就在于不重视群众的智慧。从这一点来说,后来的《淮南子》却比他们都要高明。汉代淮南王刘安,在他所撰的《淮南子》一书中说:“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这个道理说得很对,他的意思也可以解释为对群众智慧的赞颂。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加以解释,就是说,所谓聪明智慧只能来源于实际知识。而任何个人的实际知识,都比不上广大群众的实际知识那样丰富。如果一个人对于实际情况根本不了解,连一些基础的知识也很缺乏,那末,他就更不可能会有什么了不起的聪明智慧了。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从来只有实际知识丰富的真正有智慧的人,才是能够深谋远虑的人。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很不少。比如《史记》的《越王勾践世家》载:“范蠡事越王勾践,既苦身戮力,与勾践深谋二十余年,竟灭吴,报会稽之耻。”当时的范蠡不但自己有丰富的知识,而且集中了群众的智慧,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一番深谋远虑,就必然会有成就。假若丢掉这个基础,把一切策划都当成诡诈的谋略,那就将弄巧成拙,终不免于失败的结局。最好的计谋只能从群众中产生。汉元帝时的宰相匡衡,曾经在他的奏议中说:“卧闻广谋从众,则合于天心。”这里说的“天心”,当然只能理解为客观的自然规律。汉光武帝时著名的学者郑兴,也曾经劝告刘秀,要“博采广谋,纳群下之策”。宋代范仲淹的儿子范尧夫,曾经劝告司马光说:“愿公虚心以延众论,不必谋自己出。谋自己出,则诌谀得乘间迎合矣。”这些古人的见解都很不错。特别是范尧夫所说的“不必谋自己出”,这一点尤其值得注意。有的人常常喜欢自己逞能,自作聪明,看不起群众,不管什么事情总是要自己出主意,企图出奇制胜,而不接受下面群众的好意见。有这种毛病的人,如果自己不觉悟,不改正这种毛病,终久会有一天要吃大亏。可见任何智谋都不是神秘的,不是属于少数天才的,而是属于广大群众的。完全否定任何智谋,这固然不对,但是,过分相信智谋,甚至于依靠智谋,以求出奇制胜,那就更不对了。庄子说过:“智谋不用,必归其天;此之谓太平,治之至也。”这两句话如果不把它解释为消极无为的思想,而把它解释为按照事物发展的客观实际和自然规律去做事情,又有什么不可以呢?现在,让我们回到题目上来。究竟智谋是可靠的吗?回答是要否定一部分,也要肯定一部分。任何片面的极端化的命题都是错误的。握手与作揖大家平日相见,往往以握手为礼。这种礼节究竟好不好,似乎还值得研究。为什么这样提问题呢?问题首先是由卫生的角度提出的。但是,除了卫生问题以外,实际上还有其他应该考虑的问题。人的手是最不容易保持清洁的。因为人的一切活动,差不多都离不开手。无论饮食起居、生产劳动、工作和学习等等,几乎全靠手的动作来进行。手既然要接触一切东西,就不可避免地会沾染各种细菌。即便经常洗手,也不容易使细菌完全消灭;而且刚洗了手,又可能重复受到沾染。特别是自己有病,或者家里有病人,手上就更难避免病菌的沾染。如果与朋友见面,一一握手,病菌必然要随着握手的机会而传染给许多人。社会上的接触极为频繁,疾病的流行时刻威胁着人们的健康。这些虽然不能完全怪罪于握手,可是,握手毕竟是传染疾病的一个重要原因啊!由此看来,朋友之间见面握手的举动,实在是有害无益的举动。我们对待朋友,本来为了表示友谊而握手,结果反而给朋友的健康以不利的影响,这岂不是违背了友爱的精神吗?因此,如果没有特殊的必要,一般朋友见面还是不握手的好。可是,有许多人看见朋友不握手,总觉得非常别扭,态度很不自然。在他们的心目中,握手是普通的礼貌;不握手当然会被认为是不礼貌。这怎么办呢?这就只有看不同的场合,加以区别对待。比如在外交场合,握手为礼节所必需。在这种场合活动的人,应该特别注意保证客人的健康,同时要保证自己的行动符合礼节。除此以外,在一般公共集会的场合,可以不握手的,就尽可能不要握手。至于在经常见面的朋友之间,握手更是不必要的了。那末,有什么可以代替握手,来表达友情的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应该按照本民族的传统礼节,取其简便易行者,去其繁杂无用者。而对于其他民族的传统礼节,即便自己感觉很不习惯,也应该加以尊重。握手这个礼节,在欧洲最为普遍。而在我们中国,情况却不一样。《史记》《滑稽列传》所谓“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实际上是把它看做轻佻的举动。三国时代著名的诗人阮籍,在《咏怀诗》中写道:“携手等欢爱,宿昔同衣裳。”这又证明,古人对于手拉着手的这种举动,都认为是特殊感情的表现,而不是一般的礼节。《后汉书》《马援传》载:“公孙述称帝于蜀,(隗)嚣使援往观之。援素与述同里*,相善。以为既至当握手,欢如平生;而述盛陈陛卫,以延援入,交拜礼毕,使出就馆。”马援以为他与公孙述从小在一块儿厮混长大,见面一定手拉着手地亲热得不得了,哪晓得公孙述却以正式的“交拜礼”来待他,这就出乎马援的意外了。这个例子,更进一步证明,握手并非我国传统的正式礼节。按照我国传统的正式礼节,难道见面就都用“交拜礼”吗?当然也不是。我国古代有许多礼节,严格区分各种等级,早已成为历史的陈迹了。清初的顾炎武,在《日知录》中写道:“古人席地而坐,引身而起则为长跪;首至手则为拜手;手至地则为拜;首至地则为稽首。此礼之等也。”现在我们既非席地而坐,又无等级制度,什么长跪、拜手、拜、稽首的那一套礼节,永远不能让它们复活!我们从古礼中唯一可以斟酌采用的便是“作揖”。古人作揖的方法有许多种。《周礼》《夏官司土》写道:“孤卿特揖;大夫以其等,旅揖;士,旁三揖。”大概所谓“特揖”是一个一个地作揖;“旅揖”是按等级分别作揖;“旁三揖”是对许多人笼统地作揖三下。《周礼》《秋官司仪》又写道:“土揖庶姓,时揖异姓,天揖同姓。”这里所谓“土揖”是手前伸而稍向下;“时揖”是手向前平伸;“天揖”是手前伸而稍上举。这些作揖的方法仍然不免要区分许多等级,尽可以不去管它。我们只要吸取最简便的作揖方法就行了。从许多种作揖的方法中,要找出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举手。宋代陆游的《老学庵笔记》说:“古所谓揖,但举手而已。”清代的阎若璩,在《论语》《述而》的注释中说:“古之揖,今之拱手。”这两人的解说可以认为基本一致。如果我们吸取这种作揖的方法,去代替握手,再加上大家常见的点头或轻微的鞠躬,那末,这在一般的场合下,应该是行得通的吧。不要滥用号码从一本通讯登记册上,我看到了现时很常见的一些通讯地址。比如,“二一八工区十四段第六幢住宅三楼一○七号”,这样的地址一个挨一个,出现在眼前,不禁令人感到头昏眼花。“干么要这么多数字号码?真难记!”收发室的同志向我表示了他的意见。据他说,现在用数字号码的太多了,除了有一些部队的番号、保密的工厂必须用数字号码代替真名以外,还有一大批数字号码是很不必要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好多单位,甚至许多零售店、缝纫社等等也都用起数字号码来了。把这么一堆数字号码登记在一起,密密麻麻一大片,简直没法记,常常弄错了。“你说,这一套办法是从哪儿来的呀?是从外国学来的吧!我们中国也有这一套吗?”他问。显然,他对于这许多以数字号码代名的现象很不满意。我觉得这个问题虽然不大要紧,倒也有加以考虑的必要。应该肯定,以数字号码代名,如果使用得当,并无不可。因为无论什么人的姓名以及工厂、学校、机关、部队、街道、商店等等的命名,本来都不过是一些符号而已。况且,我们知道有许多古人的姓名,就是数字号码。从一到万,历代曾经出现过不少的著名人物。翻开明代凌迪知的《万姓统谱》和廖用贤的《尚友录》,就能找到很多例子。由一字说起吧。不论是一、乙或壹,都有人用以为姓。明代成化年间,河北定州有人姓一名善,曾任嵩明县丞。宋代嘉熙年间,福建宁化的知县便是姓乙名太度。明代永乐年间,兴化府经历是壹震昌。还有姓第二的。唐玄宗的中尉就有一个姓名是第二从直。至于姓三的,元代有一个三旦八,官居云南行省右丞,相当出名;姓四的也有一个著名人物,他是越王勾践的臣子,叫做四水。也有姓五、伍和第五的。三国时代蜀汉后主朝中,有一位谏议大夫,姓五名梁。据宋代郑樵《通志》载:“五氏本伍氏,避仇改为五。”可见五和伍本来相通。姓伍的如伍子胥,早已是人所共知的了。至于姓第五的就更多了。后汉时会稽太守第五伦比较有名,他的曾孙第五种,官居衮州刺史,也很知名。后来魏有第五文体,晋有第五猗,唐有第五峰,宋有第五宁远,元有第五居仁,明有第五规等等,就不必一一介绍了。这些还只是前五个数字的大略情形,后面几个数字,包括六、陆、七、AE*、八、捌,九、百、千、万等的情形也差不多。其中有的姓,如姓陆、姓千和姓万的,至今仍然十分常见,完全用不着举例,需要引用例证的是:明代正德年间永春县训导,姓七名希贤;弘治年间宣化府举人有一个姓AE*名文伦;正统年间有个礼部主事姓八名通;宣德年间有个利港巡检姓捌名忠。还有,早在汉代王莽篡位时期,有一个讲学大夫叫做第八矫。唐高祖武德年间有一个翰林应诏姓九名嘉。此外,据郑樵《通志》载:“代县有九百里,为小吏。”这是姓九百的重要例证。明代福建泉州还有一个学者姓百名坚。也许可以说,这些例子虽然都是以数字为姓,但是并没有以数字为名的呀!其实不然。古人的确有姓名全用数字号码的。清代有几个最好的例证:六十七,字居鲁,官至给事中,著有《游外诗草》、《台阳杂咏》。七十一,字椿园,乾隆进士,著有《西域闻见录》。七十五,乾隆时正黄旗武将。八十六,乾隆时江宁将军。九十,嘉庆时广西提督。“如果照这些例子推广起来,好不好就干脆把人名、地名、厂名、店名等等一律用数字号码来代替呢?”那位收发同志似乎对我有点生气了。我的意见当然并非如此。我认为数字号码可以用,但是不要滥用。有时用一些数字号码会给人以新鲜的感觉,增强人们的印象,更好地起一种符号的作用;滥用数字号码,以致千篇一律,到处雷同,结果必然使人无法辨认,也无法记忆,势将丧失符号的作用。那末,用老一套的命名方法,难道就不怕千篇一律吗?我说:不怕!理由很简单,因为数字号码顶多不过十几个,无论如何摆布,变化总是有限,不可避免会发生雷同。汉字数量很多,如果安排得法,绝大多数则不至于雷同,即便有的雷同了,也能够设法区别。尤其是用文字命名的时候,我们可以根据具体对象的具体特点,挑逃恰当的字眼,力求确切、生动、富有吸引力,使人印象深刻,不容易忘记。这不是比干巴巴的数字号码要好得多吗?口吃、一只眼及其他应该感谢读者们给我出了许多题目。近来我在《夜话》中多次谈论的都是大家要求回答的问题。今天我再把读者来信中询问的几个相关的问题,做一次漫谈。今年初中二年级《语文》课本第四册的第六课,据说用了“期期艾艾”这个典故来形容口吃。有的语文教师对于书本上的注解发生了一些疑问。我们的谈话就从这里开始吧。《汉书》卷四十二列传中有《周昌传》,记述一个故事说:“高帝欲废太子,而立戚姬子如意。……昌廷争之强。上问其说。昌为人吃,又盛怒,曰:臣口不能言,然臣期期知其不可;陛下欲废太子,臣期期不奉诏。”在这一段文字下面,唐代的颜师古注曰:“以口吃故,每重言期期。”宋代的刘攽注曰:“期,读如荀子曰欲綦色之綦。楚人谓极为綦。”这个例子大家都比较熟悉,意思也很明白。周昌是汉高祖刘邦的同乡,沛县人。他是跟随刘邦起义、入关破秦的功臣之一,官拜御史大夫,封为“汾阴侯”。所谓“期期”是形容他口吃的。有的来信以为“期”是他的名字,那是误会。因为他越急越口吃,所以就屡屡出现“期期”的声音。“期期”二字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如果最初用“极极”或“綦綦”也无不可,也能表达口吃的声音。不过后来已经成了曲故,并且人们已经习惯于用“期期”,当然就不必改变了。与此相似,宋代的刘义床,在《世说》中叙述了另一个故事:“邓艾口吃,语称艾艾。晋文王戏之曰:卿云艾艾,定是几艾?对曰:凤兮凤兮,故是一凤。”陈寿在《三国志》《魏志》卷二十八《邓艾传》中只说他口吃,没有说这个故事。看过《三国演义》的人,大概记得,这个邓艾就是偷渡阴平,攻破绵竹,直入成都,消灭西蜀后主的小朝廷的那位大将军。所谓晋文王便是司马懿的儿子,那个野心勃勃为路人所皆知的司马昭。看来,邓艾的口吃表现得最突出的是当他称呼自己的时候。这一点与周昌不同。有的来信认为,“艾艾”是由于邓艾说自己的名字而引起的;那末,“期期”可能也是由于自称名字而引起的。其实不然。口吃最容易发生在齿音、喉音上面,不一定都是在念他们自己名字的时候才发生口吃的,至于“期期”“艾艾”的口吃声音,实际上也不一定都有两音,很可能重复出现三、四声不等。对口吃的人进行嘲笑,并且把口吃的声音记下来,写在历史典籍上,这本来是不必要的,也太不严肃了。正如其他以人们的生理缺陷作为嘲笑资料,是属于刻薄和无聊的表现一样。但是,历来这一类例子却有不少。宋代尤袤的《全唐诗话》中说:“施肩吾与崔嘏同年,不睦。嘏旧失一目,以珠代之。施嘲之曰:二十九人及第,五十七眼看花,元和十五年也。”这两位唐代著名诗人,都是唐宪宗元和十五年的进士。两人因为关系不好,互相嘲笑以至于中伤,实在是文人的恶习,简直无聊得很。但是,他们两人是同辈,这种嘲笑造成的后果似乎还不太明显。有的在上下级之间进行这种嘲笑,结果就引起了极大的不愉快。《世说补》中有另一个故事,写道:“刘谅为湘东王所善。湘东一目眇。一日与谅共游江滨,叹秋望之美。谅曰:今日可谓帝子降于北渚。湘东曰:卿言目渺渺而愁予耶?由此嫌之。”可见这种嘲笑毫无益处,徒然伤害彼此的感情。宋代的刘攽,就因为生平最爱嘲笑别人,以致引起当时象王安石那样的当权人物的极大不满,造成很深的嫌隙。而他自己晚年得恶疾,须眉脱落,鼻梁断坏,于是别人也群起而嘲笑他,使他深以为苦。这样的事例还多得很。至于有的以上对下,肆意嘲嘘,近于侮辱,使对方不能容忍,那种仗势欺人的事情,在封建统治的时代,更是司空见惯,不必说了。这些事实说明,无论口吃、一只眼以及其他生理上的缺陷,对于有这种缺陷的本人来说,一定是感到痛苦的。因此,旁观的人对于他们首先应该表示同情和关怀,而不应该加以嘲笑甚至侮辱。当然,这不等于说“期期艾艾”之类的典故都是不好的,不应该选在课本中,不应该教给学生。让学生知道有这种典故,增加一种知识完全可以。而且象周昌那样忠诚坦率,在历史上是值得称赞的;邓艾对司马昭的回答,更显得他的聪慧敏捷。这些方面对学生会有启发。但是,我们却不希望学生仿效这些例子,去挖苦别人的生理缺陷。向徐光启学习我们在农村工作的同志们,当着总结农业生产经验的时候,不但应该向全国各地农业劳动模范和老农们虚心请教,应该注意吸收现代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而且应该向我国历代著名的农学家们学习,接受他们已经总结的农业生产的丰富经验和他们总结经验的方法。明代杰出的科学家徐光启,在农业科学方面,和在其他科学方面一样,对我们的祖国有巨大的贡献。他生于明代嘉靖四十一年,即公元一五六二年;死于明代崇祯六年,即公元一六三三年。今年(一九六二年)四月二十四日正好是他的四百周年诞辰。他曾经编写了许多科学书籍,包括天文、历法、数学、测量、农业、水利、机械、兵器等内容。其中特别著名的是《农政全书》六十卷,约一百万言。这一部书总结了我国在十七世纪以前农业生产的丰富经验。这是特别值得我们学习的。这一部《农政全书》虽然是未完成的科学著作,但是,它汇集了我国古代农学书籍和有关文献二百五十多种,成为资料最完备的一部农学著作,它的科学价值应该受到足够的估计。大家知道,我国原是古老的农业国,历代农学著作,种类和数量都很多。远在西周时代,《诗经》《豳风》中已经记载了一年四季农事的安排。《周礼》中的《天官》、《地官》、《冬官》等篇也记载了农官的各项职责。《礼记》的《王制》、《月令》等篇同样说明了对农业的基本要求。至于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著作,也有不少涉及农业的内容。不过在那个时候,农业生产的经验还缺乏比较详细的记述,只留下许多零星琐碎的片断文字罢了。到了汉代,汜胜之当黄门侍郎的官职,在关中督导种麦,比较系统地研究和总结了农业生产的经验,著农书二卷。这就是著名的《汜胜之书》,为我国最早流传的农学著作。自此以后,农书种类日益增多。其中有许多是专讲一门的,如专讲种徭、养蚕、植棉等等。但是,更重要的是一些综合性的农书。如南北朝时代后魏的贾思勰,编撰了《齐民要术》十卷;宋代的陈旉,撰《农书》三卷;元代的王祯,撰《农书》二十二卷,这些都是较为有名的综合性农学著作。而在明代,除了徐光启的《农政全书》以外,还有佚名的《沈氏农书》、黄省曾的《农圃四书》等几种,但是内容最丰富的莫过于徐光启的著作。这是因为徐光启采取的是属于比较进步的科学方法。据《明史》卷二百五十一《徐光启传》载:“徐光启字子先,上海人。万历二十五年举乡试第一,又七年成进士,由庶吉士,历赞善。从西洋人利玛窦学天文、历算、火器,尽其术。遂遍习兵机、屯田、盐筴、火利诸书。”光启死后,“帝念光启博学强识,索其家遗书。子骥,入谢,进农政全书六十卷,诏令有司刊布”。后来的许多资料证明,徐光启一生所进行的科学研究工作,对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发生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他终于成为我国科学史上的著名人物,决非偶然。特别是他对于我国农业科学的建立和发展,更有显著的功绩,这是不可抹杀的。例如,在《农政全书》中,徐光启对于“浚渠“、“水井”的解说,与其他许多问题相同,都曾经提出了值得重视的论点。他总结了“秦凿泾为渠,又关西有郑国、白公、六辅之渠,外有龙首渠,内有史起十二渠,范阳有督亢渠,河北有广戾渠,朗州有右史渠,今怀孟有广济渠”等等经验,认为必须“因其地利水势,继此而作,益国富民,可见速效”。如果不懂得地利水势,当然就要吃亏。他对于开井也很重视,认为是“水利之中所不可缺者”。又如,关于“架田”的记载,同样是相当重要的经验。这就是我们曾经说过的水上园田。它又叫做“葑田”。徐光启介绍它是:“以木缚为田丘,浮系水面,以葑泥附木架上而种艺之。其木架田丘,随水高下浮泛,自不淹浸。”现在正值春耕季节,我们在个别条件具备的地方,无妨照他介绍的经验,试一试吧。可惜,《农政全书》旧本因为不是徐光启自己编定的,而是经过陈子龙、谢廷祯等人,在徐光启死后加以整理刊行的,所以内容还存在不少缺点,甚至有许多错漏,需要重新整理、重新编辑、重新出版。然而,无论如何,凡是负责农业生产领导工作的人员,对于这样重要的古代农书,应该予以充分的注意,仔细地阅读和研究它,并且要学习徐光启的研究精神,运用比他更加进步得多的新的科学方法,来总结我们现在的农业生产经验。围田的教训听说南方水乡,有人在议论如何开辟围田,以求农业增产,并且有人说北方也可以采用。这,作为一种主张,说说倒也无妨,大家尽可以各抒己见,可是千万不要贸然采用。因为围田在许多世纪以来,已经有不少惨痛的教训,这是稍读历史的人都知道的。所谓围田,照徐光启《农政全书》的介绍,是“筑土作围以绕田也”。他解释说:“盖江淮之间,地多薮泽,或濒水,不时渰没,妨于耕种。其有力之家,度视地形,筑土作堤,环而不断,内容顷亩千百,皆为稼地。后值诸将屯戌,因令兵众分工起土,亦仿此制,故官民异属。”与围田相同的,还有一种圩田。徐光启也说:“复有圩田,谓垒为圩岸,捍护外水,与此相类。”的确,圩田和围田是大同小异的。围田往往是四周环水,而圩田则只有两面或三面临水。对于围田和圩田的科弊,可惜徐光启没有全面地加以详细的论述。他说:“虽有水旱皆可救御,凡一熟余,不惟本境足食,又可赡及邻郡,实近古之上法,将来之永利。”这显然是对于围田和圩田的过高评价。其实,历史上有关围田和圩田的利弊问题,一直都有争论。当然,在过去封建时代,从少数地主官僚的立场上说,在湖泊河川地带,排水筑堤,围起一大片肥沃的土地,变为自己的园田,收获丰富,岂不是好得很吗?可是,从直接生产者的农民立场上说,那许多围田和圩田,占去了大片土地,势必使湖泊河川的水面缩小。一旦洪水暴发,被缩小了的湖泊河川更容易泛滥。这时候,围田和圩田力图自保,可以无虞,而广大农民的土地则必然受灾。如果遇到天旱,围田和圩田占有据有利地势,可以充分进行灌溉,而广大农民的田地却更要干旱了。由此看来,围田和圩田在封建时代的农民心目中,就只有坏处而没有好处了。把利害权衡一下,究竟围田和圩田对于农业生产是利多害少还是害多利少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先要看看历史事实。以围田和圩田最发达的宋代为例子吧。据《宋史》卷一百七十三《食货志》上关于农田部分的记载:“绍兴五年,江东帅臣李光言:……本朝庆历、嘉祐间,始有盗湖为田者,其禁甚严。政和以来,剏为应奉,始废湖为田,自是两州之民,岁被水旱之患,余姚、上虞每县收租不过数千斛,而所失民田常赋动以万计。莫若先罢两邑湖田。其会稽之鉴湖、鄞之广德湖、萧山之湘湖等处尚多,望诏漕臣尽废之。其江东西圩田、苏秀围田,令监司守令条上。”这就证明,围田和圩田等等都是与水争地,盗湖为田,其结果必遭水旱之灾,农业生产将受到严重损失。这个道理在绍兴二十三年谏议大夫史才的奏疏中,说得更加清楚。他写道:“浙西民田最广,而平时无甚害者,太湖之利也。近年濒湖之也,多为兵卒侵据,累土增高,长堤弥望,名曰坝田。旱则据之以溉,而民田不沾其利;涝则远近泛滥,不得入湖,而民田尽没。”后来又有一位户部尚书袁说友,在庆元二年的一篇奏疏中说:“浙西周田相望,皆千百亩,陂塘oe*渎,悉为田畴。有水则无地可潴,有旱则无水可戽,不严禁之,后将益甚,无复稔岁矣。”由此可知,围田和圩田的害处是主要的,而且它们的害处并不因为人们兴修许多水利工程,就能够从根本上被克服。如果有的地方由于特殊需要,打算筑起围田,那倒不如采用浮筏式的水上园田,即所谓架田、葑田等,完全不与水争地,却同样可以扩大耕种面积,增加农业生产,这比围田的效果要好得多了。有人说,搞围田的地方总是因为耕地不足,不得不搞,所以历代围田常常废除了很久以后又兴起了。我们如能批判地接受这个经验,难道不好吗?这个论调显然还是不对的。殊不知我们现在的社会历史条件,根本不同于过去的任何时代。如果说,过去在人多地少的南方水乡,人们与水争地似乎出于不得已,那末,我们现在一切都能通盘筹划,又何必偏偏要在人多地少的地方与水争地,而不肯另想办法去扩大耕地面积呢?地下水和地上水一封读者来信从新疆寄给我,问我“关于地下水和地上水的关系,应该如何处理”?这位读者最近看到《燕山夜话》第一集,他对于其中的《堵塞不如开导》一文特别注意,问题就是“从这篇文章联想起来”的。因为他猜想我“写那样的题目一定懂得水利”,所以把问题提给我,要求解答。很惭愧,我根本不懂得什么专门的水利知识,只能讲一些很普通的外行话。我觉得从“地下水和地上水的关系”这个角度提出问题,倒也新鲜。这恐怕不仅仅是这位读者碰到的特殊问题,可能还有不少读者对这个问题也有兴趣。因为这实际上是解决土地盐碱化问题的一个关键。研究水利的人,首先必须知道如何防止水害;能够防止水害,才能变水害为水利。否则,水利反而会变为水害,不可不慎。《管子》《度地篇》中说:“善为国者,必先除其五害。”他解释这五害是:“水一害也,旱一害也,风、雾、雹、霜一害也,厉一害也,虫一害也。”他还特别指出:“五害之属,水最为大。”由此可见,管仲把水列为五害之首,而我们的任务则是要把这最大之害,转变成为最大之利。要想变水害为水利,又要对各种不同的水,加以区别。管仲讲了五种水,即所谓经水、枝水、谷水、川水、渊水。管仲认为;“此五水者,因其利而往之可也,因而扼之可也,而不久常有危殆矣。”所在他向齐桓公建议,要找有经验的水利人员,担任水官,随时修浚水道。后来讲水利的人,虽然有许多见解远远地超出管子之上,但是管子讲的道理仍然不可轻视。无论秦代的李冰,汉代的贾让,唐代的吴师孟,宋代的王十朋,元代的郭守敬,明代的虞翊、潘季驯等各家关于治水的意见,大体都离不了疏导和堵塞这两个方面。从根本上说,堵塞不如疏导。传说中鲧的失败和禹的成功,具有极其深刻的历史经验和教训。这在以前的《夜话》中已经说过,现在不必重述了。如果就地下水和地上水的关系而论,疏导远胜于堵塞,这道理就更加显而易见了。我们对于地上水如果不善于利用,不加以正确的引导,使它能灌能排,而把它堵塞起来,使它停留在一个地方,只能灌而不能排,甚至于既不能灌、又不能排。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水道没有水门汀等防止渗透的设备,地上水必然会漏到地里,逐渐同地下水连接起来。这样,地下水的水位就会很快上升,把地下土壤中所含的盐分,推到土地的表层,并且蒸发到地面,于是土地盐渍化的现象就产生了。任何肥沃的农田,一旦盐渍化,如果不赶紧采取措施加以治理,而任其发展,这块地板就算毁了。再要恢复地力,还得经过相当长期的努力。那末,对于已经盐渍化的土地,应该怎么办呢?办法当然也不少,但是最根本的办法,是赶快排水。正如釜底抽薪,火自然就会熄灭,这是同样的道理。只要地面上能够顺畅地排水,地下水位就会随着下降,土壤中的盐分也就不会继续上升,盐渍化的过程自然能够停止,接着采取其他措施才能发生效力。如果不加紧排水,则地下水位不能下降,盐分继续上升和蒸发,即便采取其他多种措施,都将徒劳无功,至少是事倍功半,吃力不讨好。当然,排水工程如果太大,切不可要求过急,不要企图“毕其功于一役”;应该因地制宜,分几个步骤,逐渐争取实现。在这些步骤中首要的一步,是促进土壤脱盐,并且防止返盐。为了这个目的,有的地方可以造林,有的可以种植苜蓿等牧草。这些都是有效的办法。还有一种主张,是对盐渍化的土地进行深翻,配合着灌溉,冲涮盐分,促使土地加快脱盐。采用这个做法的,似乎有必要对当地的水土情况做具体的分析。在某种条件下,翻耕土地反而会把盐分翻上来,促成了返盐的现象。这一点应该经过细心的研究,才好决定具体的措施。除了这些办法以外,我觉得特别应该提出的,是要进一步利用地层深处的泉水,抽出地面,进行灌溉。这是一举两利的好办法。我们平常说的地下水,一般都不包括地层深处的泉水。如果能把深层的泉水抽出,用来灌溉,一方面将促使地下水位迅速下降,另一方面又可以用来冲涮地表的盐分。这样不是两全其美吗?这个办法用在平原地区最为适宜。我们在河北平原到处可以看见许多机井,它们所抽取的正是地下深层的泉水。虽然,打机井花费较多,有的地方未必办得到。但是,这毕竟是处理地下水和地上水的一个有效方法啊!大豆是个宝有几位研究农业科学的朋友在一起谈话,大家兴高采烈地谈到我们伟大的祖国是大豆的原产地,而大豆的全身都是宝,值得大大提倡,多多种植。我非常赞成这几位朋友的意见,并且愿意加以补充和阐述。大豆的确是我们中国最古的原产作物之一。《诗经》《豳风》《七月》有一句说:“七月烹葵及菽。”《小雅》《小宛》又有一句说:“中原有菽,庶民采之。”宋代朱熹注曰:“菽,豆也。”清代顾炎武在《日知录》中更详细地引证说:“战国策张仪说韩王曰:五谷所生,非麦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饭藿羹。姚宏注曰:史记作饭菽而麦,下文亦作菽。古语但称菽,汉以后方谓之豆。”事实的确是这样。汉以前的典籍中,只称“菽”而不称“豆”,到了汉以后才开始称“豆”。约在公元一世纪前后,“菽”的种子由中国本部传到西域各地,后来又从西域传到欧洲各国所以大豆的译名,在俄语里称为“cor”,在英语里称为“soy”,都是“菽之遗”也。虽然大豆在中国古语中称为“菽”,而“菽”却不仅仅指的大豆。据宋代罗愿在《尔雅翼》中解释:“菽,豆也。其类最多。故凡谷之中居其二。又古人说百谷,以为梁者黍稷之总名,稻者溉种之总名,菽者众豆之总名。”这就证明,不只大豆在古代被称为菽,一切豆类都被称为菽。我们现在特别称赞大豆,意思无非是把它作为豆类的代表罢了。宋人编的《延年秘录》,有一段文字对大豆备加称赞。这个秘录的编者,根据故老相传的经验,写道:“服食大豆,令人长肌肤,益颜色,填骨髓,加气力,补虚能。”无怪乎历来吃素的佛教徒,用大豆制成各种食品,却有延年益寿的好处。这些足以表明大豆有很高的营养价值。不过,古人缺乏象现代科学一样的分析方法,所以对大豆的营养价值还不能做出准确的说明。我们现在的农业科学研究机关,对大豆进行化学分析的结果,更加证明大豆含有丰富的营养成分。据说,大豆中含有百分之四十的蛋白质和百分之二十的脂肪。这就比瘦肉、鸡蛋、牛奶等蛋白质和脂肪的含量,都要多得多了。从蛋白质的含量来说,瘦肉只有百分之十九点二,鸡蛋只有百分之十四点八,牛奶只有百分之三点二,显然都比不上大豆。从脂肪的含量来说,瘦肉只有百分之十点七,鸡蛋只有百分之十点五,牛奶只有百分之三点五,也都比不上大豆。虽然,植物性蛋白质的生理价值,比动物性蛋白质的生理价值为低,但是,植物性蛋白质所含的、为人体所必需的氨基酸的种类和数量,并非绝对不能改变的。而且,除了大量的蛋白质和脂肪以外,大豆中还有胡萝卜素、硫铵素、核黄素、尼克酸等为人体所必需也最容易吸收的营养素。这更是瘦肉、鸡蛋、牛奶以及其他畜产品所少有的。我们平常把大豆拿去榨油,主要目的是为了提取它所含的脂肪,殊不知榨油以后的豆饼,仍然保存着很多营养素。据化学分析的结果,豆饼中还有百分之四十二到四十五的蛋白质含量,也还有百分之二点一到七点二的脂肪含量。如果用豆饼催肥“克郎猪’和饲养乳牛,那是最好不过的。至于用豆饼做肥料,它的肥效更比牲畜粪肥的效能要高得多,这更是大所共知的了。许多地区的农民,往往还把大豆当作间作和轮作的最好作物。这是因为大豆自身具有一种独特的作用,它能够把空气中游离的氮素固定下来,供应它本身生长和发育的需要,使土壤肥力的消耗量降低,更多地节省地力,对农田大有益处。大豆的秸秆同样有许多用处。最明显的是把它作为家畜的饲草。据分析,大豆秸的营养价值也比谷子秸、水稻秸、小麦秸都要高。正因为这样,所以北方的牧民们,每年秋收的时候,就大量收集豆叶、豆皮、豆蔓等,留作冬季的主要饲草。至于用大豆秸作青饲草,虽然不如苜蓿草等来得合算,但是它的营养价值却又比芷蓿草等为高,这一点大概也没有疑问。特别值得重视的,是大豆在工业上的作用。按照专家的估计,用大豆做原料制成的工业品已有约三百种以上,其中包括了化装用品、医药用品、纺织用品、塑料、胶体以及军需用品等等,将来还有可能在某些方面代替钢铁,它的前途真是不可限量啊!在我国的广大地区,自然条件基本上都能适合大豆的生长,各个地区又适合于其他若干豆类的生长。因此,除了其他豆类可以因地制宜广泛种植以外,大豆的种植范围显然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条件,希望各地家业科学家共同努力,多加提倡、试验,并在条件具备的地方适当地加以推广。多养蚕读了北京晚报发表的言佳同志写的《蓖麻蚕》一文,我很高兴,愿借此机会,也来谈谈养蚕的问题。先要来“正名”。蚕字现在流行的简体字写成“蚕”字,这是不妥当的,似乎应该考虑改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释名中说:“蚕从朁,象其头身之形;从虫,以其繁也。俗作蚕字者非矣。蚕音腆,蚯蚓之名也。”我们对于李时珍在几百年前说过的意见,虽然不能盲从,但是,如果他的意见正确,为什么不可以采纳呢?假定可以接受李时珍的意见,为了简化,我以为把“蚕”字改为“蠶”字似乎要好一些。蚕的种类很多。据《尔雅》《释虫篇》所列举的有:“蟓,桑茧;雔由,樗茧、棘茧、栾茧;蚢,萧茧。”晋代郭璞的注解,在“蟓,桑茧”下注:“食桑叶作茧者,即今蚕。”在“雔由,樗茧”下注:“食樗叶”;在“棘茧”下注:“食棘叶”;在“栾茧”下注:“食栾叶”;在“蚢,萧茧”下注:“食萧叶”。然后总括一句说:“皆蚕类。”宋代邢昺的解释是:“此皆蚕类作茧者,因年食叶异而异其名也。食桑叶作茧者名蟓,即今蚕也;食樗叶、棘叶、栾叶者,名雔由;食萧叶作茧者名蚢。”这个解释就很清楚了。从这些注解中可以知道,我们现在用桑叶喂养的家蚕,原先都是野蚕,而且只是野蚕中的一种。还有吃樗树叶的野蚕。樗权就是臭椿,它的叶子是另一种野蚕——雔由的食物。雔由也能吃棘树的叶子。棘就是小酸枣树,它的叶子也是雔由这种野蚕的好食物。还有栾花树的叶子也是雔由爱吃的。至于蚢,则是吃蒿草的又一种野蚕,萧就是蒿草,又叫做野艾。臭椿、酸枣、艾蒿等都是北方常见的,所以雔由和蚢也是北方野生的。我们还可以看看,后魏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中有一节专论“种桑柘”的。他写道:“永嘉有八辈蚕:蚖珍蚕,三月绩;柘蚕,四月初绩;蚖蚕,四月初绩;爱珍,五月绩;爱蚕,六月末绩;寒珍,七月末绩;四出蚕,九月初绩;寒蚕,十月绩。”蚕有八辈,这在南方并不稀奇,北方恐怕很不容易做到。但是,其中柘蚕是吃柘树叶的,和吃柞树叶的柞蚕差不多,这在北方却也容易生长。历史上有不少关于野生的蚕茧丰收的记载。如《后汉书》《光武本纪》写道:“王莽末,天下旱,蝗。黄金一斤,易粟一斛。至是(建武二年)野谷旅生,麻OE*尤盛;野蚕成茧,被于山阜,人收其利焉。”又如《宋书》《符瑞志》载:“宋文帝元嘉十六年,宣城宛陵广野蚕成茧,大如雉孵,弥漫林谷,年年转盛。”到了宋孝武帝大明三年,又载:“五月癸巳,宣城宛陵县石亭山,生野蚕三百余里,太守张辩以闻。”唐代贞观十二年,据《册府元龟》载:“六月,楚州言野蚕成茧于山阜;九月,楚州野蚕成茧,遍于山谷。”这些例子也只是说明南方的情形。至于在北方,这里无妨再举一些例子为证。据《宋史》《五行志》载:“(哲宗)元祐六年,闰八月,定州七县,野蚕成茧。”又一条记载是:“元符元年七月,藁城县野蚕成茧;八月,行唐县野蚕成茧;九月,深泽县野蚕成茧,织纴成万匹。”还有,“政和元年九月,河南府野蚕成茧”。以及其他等等记载,在这里用不着一一抄录了。如果说,用雄的樗蚕蛾和雌的蓖麻蚕蛾进行杂交,经过选育后得到的杂种蚕,就能适应我国的环境,便于保种过冬,传种接代。那末,无妨再做一个小小的试验,把其他野生的蚕蛾与家蚕蛾杂交,或者用两种野生蚕蛾杂交,看看是否能够得到便于大量培育的、能吃各种野生树叶和草叶的新品种,使我国的蚕丝生产有更进一步的发展。言佳同志在文章中提到,蓖麻蚕的经济价值很高,它的茧可以制造许多纺织品,蚕粪能做肥料,蚕蛹可以榨油或者做酱油。我想还应该提到蚕的药用价值。据李时珍说:“凡食叶蚕类,俱可入药。”比如“白殭蚕”能“治小儿惊痫”;“为末,封疔肿,拔根,极效”。蚕蛹“为末,饮服,治小儿疳瘦,长肌退热,除蚘虫;煎汁饮,止消渴”。蚕茧用以“烧灰,酒服,治痈肿无头,次日即破。又疗诸疳疮及下血、血淋、血崩。煮汁饮,止消渴、反胃,除蚘虫”。蚕蜕“治目中翳障及疳疮”。甚至于缫丝汤,李时珍也说它能够“止消渴,大验”。趁着现在大家注意养蚕的时候,我希望能有几位研究过这些问题的专家和热心的朋友,把北京郊区附近的野蚕种类及其生长情况,做一番调查研究,并加以小型试验,以便早日提出发展养蚕的有益建议。咏蜂和养蜂“不论平地与山尖,无限风光尽被占有。采得百花成蜜后,不知辛苦为谁甜?”这是唐末五代的著名诗人——罗隐《咏蜂》的七言绝句。从前四年制的中学生大概都读过这首诗。有的老师还出了一个作文的题目——《读罗隐咏蜂七绝有感》。更有的老师叫学生自由地写一首和诗,可以交卷也可以不交卷,谁交了的就多给几个分数。我当中学生的时候,就曾经写过一首和诗,并且是步罗隐原韵的。和诗的原句是:“踏遍溪山十二尖,艰难生计不须占!世间多少伤心客,何惜捐输一滴甜?”现在看起来,我的和诗当然十分幼稚。不过,那时候对于蜜蜂的辛勤劳动和人间为生计而操劳的广大群众,已经有了相当的同情。这许多年来,进一步从生产的角度认识了养蜂的重要。前些日子,有两位记者访问了香山的养蜂场。他们的报道又引起了我在这方面的一些回忆和新的兴趣。蜜蜂对于人类的益处很大,而它们自己的寿命却很短。酿蜜的工蜂顶多能活七、八个月,有许多只活了一、二个月就死了。它们酿造一斤蜜,大约要采五十万朵左右的花粉。所以,在采蜜最忙的季节,许多工蜂往往飞在中途就力竭而死。一群蜜蜂,除了一个蜂王和几个雄蜂以外,主要是由工蜂组成的。每个蜂群一般要有两三万头工蜂,达到此数或者多于此数的称为强群,少于此数的则是弱群。养蜂要养强群才有利于生产,否则不但不利于当前的生产,而且有长期不利的影响,甚至于蜂种都会变坏了。凡是养蜂的人都知道,好蜂要有好种。而品种优良的蜜蜂,古书中叫做“,或叫“范蜂”。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说:“蜂尾垂锋,故谓之蜂。蜂有礼范,故谓之。礼记云:范则冠而蝉有緌。化书云:蜂有君臣之礼。是矣。”只要稍加观察,我们就会发现,每一群蜜蜂都是一个组织严密的集体。它们内部有分工,无论营巢、采蜜、保育幼虫、清理蜂房等杂务,都有专责。并且所有的蜂群,照例“一日两衙”,非常有规律。李时珍还说:“凡取其蜜不可多,多则蜂饥而不蕃;又不可少,少则蜂惰而不作。……取惟得中,似什一而税也。”可见李时珍简直把蜂群看成和人类社会差不多,把割蜜也比做“什一之税”,主张不过多又不过少。与李时珍的这些观点相似的,在明代还有一个宋应星,他在《天工开物》中写道:“凡蜂不论于家于野,皆有蜂王。王之所居,造一台,如桃大。……王每日出游两度,游则八蜂轮值以侍。蜂王自至孔隙口,四蜂以头顶腹,四蜂傍翼飞翔而去。游数刻而返,翼顶如前。畜家蜂者,或悬桶檐端,或置箱牖下,皆锥圆孔眼数十,俟其进入。凡家人杀一蜂二蜂皆无恙,杀至三蜂则群起螫人,谓之蜂反。凡蝙蝠最喜食蜂,投隙入中,吞噬无限。杀一蝙蝠,悬于蜂前,则不敢食,俗谓之枭令。”历来论述养蜂问题的书籍还有不少,我想不必列举。只是明代刘基的《郁离子》一书,不大受人注意,其中有一段关于养蜂的记载,仍有介绍的必要。他说:“昔灵丘丈人之养蜂也,园有庐,庐有守,刳木以为蜂之宫。其置也,疏密有行,新旧有次;坐有方,牖有向;视其生息,调其暄寒,以巩其架构。如其生发,蕃则析之,寡则裒之;却其蛛、蟊、蚍蝣,猕其土蠭、蝇豹。夏无烈日,冬不凝澌。飘风吹而不摇,淋雨沃而不渍。其分蜜也,分其赢而已矣,不竭其力也。丈人于是不出户而收其利。”刘伯温的这一段话,我觉得是比较全面地论述了养蜂的方法,很值得养蜂的人员做参考。在北京的各个农场中,就现有的条件说来,养蜂业显然大有发展的可能。这是大家公认的用力少、成本低、得利大的一项副业生产。如果我们能够到处多栽花果树木,增加蜜源,那末,不止养蜂业可以发展,北京的自然风光和物产状况也会更加丰美。下雨趣闻一九六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的《人民日报》第五版,刊登了“有关雨的趣闻”,共有三则,都是外国的,大概因为那一版全是国际资料的缘故。但是,我却因此想到我们中国古书记载的下雨趣闻,比外国的更多得多。虽然,从前许多作者,对于各种自然现象,不能理解,只把它们记录下来;而后来的许多读者,甚至于又都把它们当做神话看待,这就使大批可供科学研究的资料长期被埋没,实在可惜。不过,历代记录的这类材料,有许多总算保存下来了,谁有兴趣,尽可以把分散的材料,集中到一块,加以分析研究,也许可以解答某种特殊的问题,也未可知。例如,说到钱雨。人民日报登载的材料中,叙述“一九四○年的一天,苏联高尔基州突然下了一阵带有大量古老铜钱的雨,人们把这种雨叫做铜钱雨”。而在我们中国,这样的例子就很不少。据南北朝时代的任昉在《述异记》一书中载:“周时,咸阳雨钱,终日而绝。”“王莽时,未央宫中雨五铢钱。”“汉世,颖川民家雨金铢钱。”又据《宋史》《五行志》载:“绍兴二年七月,天雨钱,或从石甃中流出。”明代的《稗史汇编》也有这样的记载:“成化丁酉六月九日,京师大雨,雨中往往得钱。”可见钱雨并非奇事。而且,我们还知道有金雨。《竹书纪年》载:“夏禹八年夏六月,雨金于夏邑。”后来任昉也写道:“先儒说:夏禹时,天雨金三日。古诗云:安得天雨金,使贱同如土。是也。”他在《述异记》中又写道:“周成王时,咸阳雨金。今咸阳有雨金原。”“汉惠帝二年,宫中雨黄金、黑锡。”“汉世,翁仲儒家贫力作,居渭川,一旦天雨金十斛于其家。”象这样的金雨不知道外国是否也有。还有五谷雨。任昉说:“吴桓王时,金陵雨五谷于贫民家、富者则不雨矣。”照他这么说,好象老天爷居然也会区别贫富似的。这当然是一种附会。宋代刘敬叔的《异苑》又载:“凉州张骏,字公彦,九年天雨五谷于武威、燉煌,植之悉生。”在五谷之中,有降稻米的。如晋代崔豹的《古今注》载:“惠帝三年,桂宫、阳翟俱雨稻米。”也有降黍的。崔豹又写道:“宣帝元康四年,长安雨黑黍。”《宋史》《五行志》也说:“元祐三的六月,临江县涂井镇,雨白黍;七月又雨黑黍。”同样,《元史》《五行志》载:“至元十一年十月,衢州东北雨米如黍;邵武雨黑黍,如芦穄;信州雨黑黍,郡邑多有,民皆取而食之。”又有雨粟的。崔豹说:“武帝建元四年,天雨粟。”“宣帝地节三年,长安雨黑粟。”当然也有雨麦的。晋代张华的《博物志》载:“汉武帝时,光阳县雨麦。”在各地县志中还有许多同样的记载,我没有一一去查阅,这里就不列举了。如果只看上面所举的几部书,我们还不能完全发现其他各种下雨的趣闻。其实二十五史和笔记小说中的材料,多至不可胜数。随便再打开《汉书》《五行志》,其中就写道:“元帝永光二年八月,天雨草,而叶相胶结,大如弹丸。”这大概可以叫做草雨吧。此外,崔豹还说过:“汉帝永和中,长安雨绵,皆白。”又说:“宣帝元康四年,南阳雨豆。”《宋史》《五行志》也载:“元丰二年六月,忠州雨豆;七月甲午,南宾县雨豆。”这些绵雨、豆雨等等例子可以说明,下雨的时候,能够随雨下降的东西还有不少,决不止于我们所说的这一些。那末,我们应该怎样解释这类现象呢?这些是神怪现象吗?显然不是。这些现象实际上都是由旋风所引起的。旋风又叫做回风,古人早已知道它的厉害了。明代《管窥辑要》一书,引唐代天文学家李淳风的话说:“回风卒起,而圜转扶摇,有如羊角,向上轮转,有自上而下者,或磨地而起者,总谓之回风。”当回风刮起的时候,飞沙走石,平地而起,直冲到高空中去。因此,地面的东西往往会被刮到天上,刮到很远的地方,然后又落到地面上来。这样就形成了所谓钱雨、金雨等等奇怪的现象。实际上这些现象的产生,道理却很简单。我们走到郊外旷野去,常常看见一阵旋风卷起沙土,变成一条黄色的飞龙。据说,人要是处于这个龙卷风的中心,就非常危险。甚至天上的飞鸟,如果碰上这股龙卷风也逃不了。所以,《宋史》《五行志》说:“庆元二年十二月,吴县金鹅乡铜钱百万自飞。”这当然是被旋风刮跑了的。《续文献通考》载:明代“洪武八年,库钱飞。时南台民家屋上有钱,竖立瓦上,各贯以竹,或得一二十文,皆库钱也”。明代蒋一葵的《长安客话》也写道,“涿州旧有塔在桑乾河中,名镇河塔。嘉靖元年,塔崩,内有古钱,皆飞空如蜨。”把这些记载同前面所举的例子连起来看,问题的真相就表现得非常清楚了。从下雨的趣闻中,我们不难知道,有许多离奇古怪的现象,只要仔细研究,其中都有一些道理。因此,我们对于古人遗留下来的各种记录材料,甚至包括许多神怪记录在内,也不要随便一概抹杀,而要从中寻找有用的东西。发现“火井”以后前几天,遇见一位老乡。他告诉我:“就在咱们住的那个村庄,发现‘火井’了。”这真是一个喜事。从来不知道有火井的地方,现在居然也有了火井,怎么不叫人高兴呢?可是,在发现了火井以后,就应该赶快加以利用,千万不要让它白白地浪费掉,这是最要紧的。即便由于它是新发现的,人们对它的资源状况,还不能一下子就了解清楚;或者因为技术设备不够,还不能很快加以利用。然而,无论如何,我们总得赶快采取措施,尽可能地利用它,而不应该使它受到无谓的损耗。我们所说的火井,照现代科学的名称,就叫做天然气。这是一种气体燃料,即天然产生的可以燃烧的气体。它的主要成分是沼气,化学名称是甲烷;此外,也包含有少量的二氧化碳、氮气、氦气及其他气体。这就是说,它是一种混合的气体,外文译名又叫做“瓦斯”。它的产生,如同煤炭和石油一样,也是由于埋藏在地下的有机物长期变化而来的。正因为这样,所以它不但可以单独存在,也常常与煤炭或石油共生,因而同时存在。这种气体聚集的地方,只要打一口井,它就会自然地喷出来。在喷口上一点就着,火力很强,所以我国民间和古书上都把它叫做火井。据宋代刘敬叔的《异苑》一书的记载,我国最早发现火井的地方是四川临邛县。他写道:“蜀郡临邛县有火井,深六十余丈。汉室之隆,则炎赫弥亘;桓灵之世,炎势渐微;诸葛一窥而更盛。”这里说到东汉桓帝和灵帝的时期,火井已经不如最初那样旺盛了,可是诸葛亮去看了一下,火势却又旺起来。这当然有点近乎神话,十分牵强。不过,天然气流动的情形,有时也会在某个时候旺盛,某个时候衰微,后来又转为旺盛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记载证明,我们早在汉代就发现了天然气,就已经知道火井的用处。在科学史上,这恐怕也是应该大书特书的。同书又说:“北狼山、遥火山西有火井,深不可见底,炎热上升,若微电。以草爨之,即火发其山矣。”又据《邛州府志》载:“在州治西南八十里有火井。蜀都赋:火星荧于幽泉,高焰煽于天陲。注曰:欲出其火,先以家火投之。须臾焰出,以竹筒盛之,其火无灰。井有水、火,取井火煮水,一斛得盐五斗。家火煮之则盐少。”现在我们如果到四川自流井等地,看看煮盐的情形,仍然和《邛州府志》的记载差不多。翻开《潼川府志》,我们同样也能看到类似的记载。如:“在蓬溪县伏龙山下,地洼若池。以火引之,有声隐隐出地中,少顷炎炽。夏月积雨停水,则焰生水上,水为之沸,而寒如故。冬月水涸,则土上有焰,观者至焚衣裙。”这些都可以证明,在四川各地,历代都有许多火井,终年不断地喷出瓦斯,遇火即燃。同时,在南方其他不少地区,同样也有火井存在。至于在北方,是不是也有火井呢?这在过去一般人的心目中,一直是个疑问。甚至有的人很肯定地认为北方没有火井。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不但我们现在已经发现北方也有火井,而且从历史文献中同样可以找到证明。例如,在河北省的阳原境内,据地方志载,这里是古弘州地,有“火井,深不见底。炎气上升,常若微电。以草爨之,则烟腾火发,故名曰茔台”。可见北方也有火井,并非只在南方才有。至于在甘肃玉门附近地区,因为出产石油,同时也有大量的天然气,更是人所共知的了。因此,用现代科学观点来说,所谓火井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即气井、油井、煤井。这三种井都能喷出天然气,都可以点燃,都可以叫做火井。我们应该设法充分利用这几种火井的天然气,以代替煤炭的燃烧,节约用煤;并且用以代替加工所需要的动力,节约大量的劳动力;同时可以改善劳动环境,减少灰渣和高温辐射等对环境卫生的不良影响。更重要的是,如果天然气发现得多了,还可以用来制造碳黑、肥料、人造石油以及其他许多化学工业产品。我们看到国外进口的许多合成纤维、人造橡胶、人造羊毛、合成氨化肥、酒精等等,有相当大的部分都是从天然气中提炼制造的。由此可见,发现了火井以后,如果善于利用它,那末,它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生产上的用途,将日益增大;它对于我们社会主义的国民经济建设,将发挥日益巨大的作用。茄子能成大树吗?请你想想,栽一棵茄子,会长成一株大树,这是可能的吗?就普通常识来说,这无疑地是不可能的;然而,这又是确实根据的。唐代高择的《群居解颐》中有一段记载:“岭南地暖,草菜经冬不衰。故园辅之中,栽种茄子,宿根多二、三年者。渐长,枝干乃成大树。每夏秋熟时,梯树摘之。三年后,树老子稀,即伐去,别栽嫩者。”这里所说的茄子,到底是不是茄子,似乎还值得研究。人们很有理由怀疑,变成大树的茄子也许不是茄子,而是别的一种植物。可是,早在高择以前,晋代稽含的《南方草木状》中,就有一则专讲“茄树”的,文字与上面所引的大同小异。只是高择说到这种茄子“宿根多二、三年者”,而嵇含说“宿根有三、五年者”;高择说“三年后,树老子稀,即伐去”,而嵇含说的是“五年后”。由此人们又会怀疑,这两则文字相差不多,是否以讹传讹?但是,再查其他古书,也有同类的记载。唐代刘恂的《岭表录异记》中,有一段记载与高择的记载相同。还有《岭南异物志》一书,也写道:“南土无霜雪,生物不复凋枯。种茄子十年不死,攀缘摘之,树高至二丈。”茄子竟然能活十年,并长到两丈高,这真是一株大树了。这能够说是以讹传讹吗?为什么这许多作者都会信以为真呢?不仅如此,并且有的作者还确切地证明有人亲眼看见了。例如唐代的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说:“岭南茄子,宿根成树,高五、六尺,姚向曾为南选使,亲见之。”看来这的确是一种茄子,并非传讹。因为茄子的品种很多,在气候、土壤等特殊的条件下,也有可能会长成了大树。或者这种茄子树和茄子的区别,正如木棉树和棉花的区别一样,也未可知。实际上,不只在南方有许多特殊品种的农作物,就在北方,也有许多普通的农作物,在特殊的条件下,同样会出现异于寻常的发展形态。我们常常听说,在北方农村中,有的公社生产队种植的马铃薯,一个就有六斤重,白薯一个就有十多斤重,这些确实不算稀奇。至于在某些试验农场中,也有的棉花宿根,长了两三年,这也是事实,并非传讹。说到棉花,大家都知道,也确实有特殊优良的品种,亩产可达八九百斤籽棉的。这是经过特殊的栽培,不但土壤的条件要好,肥料充足,灌溉得法,而且整枝等技术细节都要掌握一套特殊方法。比如,发现“赘芽”和“边心”就要去掉;不必要的“油条”和空枝”也要打掉,并且要打得适当;“顶尖”要根据棉花的生长情况、又按照季节,分几次剪除;中耕、培土等要及时结合进行。有的专家估计,经过有计划的若干年不断的培育,枝干高大、结桃多的棉花新品种就可能出现。这是有科学根据的。由此可见,我们不但应该相信,茄子长成了大树是可能的;而且其他农作物以及其他植物,同样有可能经过培育发展成为新的特殊品种。这中间存在着一个重要的道理,就是说,在一般的品种和特殊的品种之间,存在着互相区别又互相依存的关系;从一般到特殊,又从特殊到一般,在条件具备的时候,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这个道理很普通,但是又很重要,凡是关心农业生产的人,都应该注意加以研究。现在假定有人说,某处的茄子长成了大树,你听了一定不会相信,以为这个人扯谎。但是,我劝你首先要表示相信他,因为在一般的茄子中完全可能出现特殊的品种。这样,你才能够进一步具体地分析和研究其中的道理。同时,假定有人提议要按照某处种茄子的经验,马上在你的菜园里实行起来,你也许很热情地接受这个建议。但是,我却劝你不要急于实行它。因为你的具体条件也许很差,照别处的经验实行起来有种种困难,不如慎重一点为好。总之,我们应该承认一般中有特殊,所以茄子能成大树;但是,同时又要指出,这是在某种条件下才有可能,换句话说,这只是特殊的现象。如果要使这个特殊现象,又变成为一般的现象,要使许多地方的茄子都变成大树,那还必须使许多地方普遍地都具备一定的条件。这是一个前提,它不但符合于茄子的变化规律、而且符合于一切事物变化的规律。讲点书法近来有许多书法家在传授书法,更有许许多多青年学生,非常认真地在学习书法。这些现象一方面叫人高兴,另一方面也叫人担心。大家这么热情地传授和学习我们祖国传统的书法艺术,这难道不是令人高兴的事情吗?又有什么可以担心的呢?问题发生在书法教学的根本态度方面。这就是说,我们应该用什么态度去看待书法?应该如何传授书法?又应该如何学习书法?现在有人把书法讲得未免太死板了,好象非把老一套全搬出不,叫学生全部接受不可。这就不能不使人有点担心了。其实,对于初就写字的小学生,只要使他们知道写字的正确姿势,怎样执笔,怎样运动腕肘,怎样下笔提笔,这就行了;不必弄得死死板板的,更不要把书法说得那么复杂。至于对程度较高的人,尤其不必给他们套上种种束缚。因为有一些书法问题还需要斟酌,讲死了不好。请问当代的书法家们,是不是能够把各家关于书法的见解都统一起来呢?这显然还做不到。那末,为了发展我国的书法艺术,我们就只有在百家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下,让各种书法充分地得到发展。就以执笔的方法来做一个例子吧。比如,现时流行的一种意见是“要紧握笔管”,特别要求学生“着力握笔”,“以全身之力,由肘而腕,由腕而指,由指而笔管,而注于笔尖”。这一点,学生很难掌握。虽然老师也说“执笔不可过紧”,但是究竟紧到什么程度才适当呢?于是,有经验的老师又搬出他自己从前学会的一种方法来了。这就是站到学生的背后,出其不意地去拔学生手里的笔管,以拔不掉的为好。这种意见和这种做法,到底好不好呢?宋代的苏东坡早已做了结论,认为这是不好的。他说了一个故事:“献之少时学书,逸少从后取其笔而不可,知其长大必能名世。仆以为不然。知书不在于笔牢。浩然听笔之所至,而不失法度,乃为得之。然逸少所以重其不可取者,独以其小儿子用意精至,猝然掩之,而意未始不在笔。不然则是天下有力者莫不能书也。”苏东坡的这一段议论,应该承认是讲得对的。尽管王羲之是我国晋代大书法家,他对他的儿子王献之的那种教导方法,却未必全都是很高明的。再从握管时的指法来说,许多老师都教学生,要使“五个指头各有其使命,分别放在一定的位置上”。这是否也是天经地义不可改变的呢?显然,对于这一点,古人同样早有不同的做法。明代文征明的《甫田集》中也说了一个故事:“李少卿谓征明曰:吾学书四十年,今始有得,然老无益矣。子其及目力壮时为之!因极论书之要诀,累数百言。凡运指、凝思、吮毫、濡墨与字之起落、转换、小大、向背、长短、疏密、高下、疾徐、莫不有法。盖公虽潜心古迹,而所自得为多,当为国朝第一。其尤妙者,能三指搦管,虚腕疾书,今人莫能及也。”请注意,这里的重要关键在于三指握管。李少卿的全部笔法都只靠他的三个指头来实现。如果把五指的用法说死了,那末,对此又该作何解释呢?可见我们对于书法的许多问题,还有待于商讨和斟酌,不要把它们全都说成死死板板而不能活用的。特别要注意,有的人从刻字合作社那里,直接搬来了方块图章上的字体结构,当做书法艺术的准则。这是不应该提倡的。宋代晁补之的《鸡肋集》中有关这个问题的意见,很值得参考。他写道:“学书在法,而其妙在人。法可以人人而传,而妙必其胸中之所独得。书工、笔吏竭精神于日夜,尽得古人点画之法而模之。浓纤横斜,毫发必似,而古人之妙处已亡。妙不在于法也。”这就说明,即便是最高明的书工、笔吏、能够模仿古代书法家的笔迹,但是,不能得其妙处,那又有什么艺术价值呢?当然,话还得说回来。这个意思并不等于说根本不要讲究书法。讲一点书法的最一般最基本的要求,完全有必要。宋代的沈括,在《梦溪补笔谈》中说得好:“世之论书者,多自谓书不必用法,各自成一家,此语得其一偏。譬如西施、毛嫱,容貌虽不同,而皆为丽人。然手须是手,足须是足,此不可移者。作字亦然。虽形气不同,掠须是掠,磔须是磔,千变万化,此不可移也。若掠不成掠,磔不成磔,纵具精神筋骨,犹西施、毛嫱,而手足乖戾,终不为完人。杨朱、墨翟贤辩过人,而卒不入圣域。尽得师法,律度备全,犹是奴书。然须自此入,过此一路,乃涉妙境,能无迹可窥,然后入神。”沈括的见解,确有独到之处。我们无妨照这个意见,讲一点起码的书法原理,不要讲得太死板,不要做书法的奴隶,而要懂得灵活运用,这就好了。选帖和临池前次谈了书法问题之后,刚巧孩子从学校回来,叫嚷着要买字帖,要练习写字。做父母的当然很高兴。选什么帖子呢?孩子转述教师的话,说要颜体的《多宝塔》。孩子问:这个字帖好不好?这一下可难住了大人。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呢?只好含糊其词了。说心里话,我是不大喜欢颜体的,可能还有人不大喜欢,连古代的人也有不喜欢颜体的。宋代魏泰的《东轩笔录》中,就有一段文字写道:“江南李后主善书,尝与近臣语书。有言颜鲁公端劲有法者,后主鄙之曰:真卿书有楷法,而无佳外,正如扠手并脚田舍汉耳。”在这里,他用田舍汉做比喻虽然不妥当,但是,由此可见颜鲁公的字,作为书法艺术来说,确实不算好。明代杨升庵的《墨池琐录》中,也有一段批评颜鲁公书法的文字。他写道:“书法之坏,自颜真卿始。自颜而下,终晚唐无晋韵矣。至五代,李后主始知病之,谓颜书有楷法,而无佳处,正如扠手并脚田舍翁耳。李之论一出,至宋米元章评之曰:颜书笔头如蒸饼大,丑恶可厌。又曰:颜行书可观,真便入俗品。米之言虽近风,不为无理。”那末,为什么历来传授书法的,常常先用颜体字帖,当做学习的入门呢?这大概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由于颜鲁公的书法仍有可观之处;又一方面更重要的是由于古人公认颜真卿为忠臣。因为敬仰他的为人,所以也重视他的墨迹。这很自然的。杨自庵在《丹铅总录》中另有一段文字写道:“朱文公书,人皆谓出于曹操。……刘恭文学颜公鹿脯帖,文公以时代久近诮之。刘云:我所学者唐之忠臣,公所学者汉之篡贼耳。”当时还有陈继儒在《妮古录》中也写道:“欧公尝云,……古之人皆能书,惟其人之贤者传。使颜公书不佳,见之者必宝也。”这是从政治上来看问题。尽管他们当时是从封建政治立场出发,然而,这个原则是无可非议的。同样从政治上看问题,我们现在既不提倡封建的政治主张,而是为了学习我们祖国的书法艺术,那又何必硬要孩子们去临颜鲁公的字帖呢!也许有人会说,我们这里除了颜体以外,还印了另一种字帖——柳公权的《玄秘塔》,你看如何?殊不知柳体并不比颜体好多少。初学者如果就临摹柳体的字帖,也没有什么好处。柳公权的字虽然也是好字;但是,古来也有人对柳公权的书法做了批评。米南宫就曾批评过柳体。据杨升庵的《墨池琐录》记载:“米元章目柳公权书为恶札。如玄秘塔铭,诚中其讥。”这个例子进一步证明,选字帖要求各方面都满意,实在很困难。可以断定,从书法学习的一般要求来说,死抱住一种字帖,临之摹之,并不是好办法。唐代北海太守李邕,擅长书法,当时名满天下,许多人士都学他的字体,而李邕自己却不以为然。他劝人们不要死板地学他的书法,后来明代的陈继儒在《岩栖幽事》一书中,曾经把李邕的话记载下来。他写道:“李北海书,当时便多法之。北海笑云:学我者拙,似我者死。”象李邕这样的态度,我以为是正确的。他没有骄傲自满,好为人师,把自己的书法当做了不起的典范,叫别人来学习。相反的,表现比较谦虚,同时也是严肃负责地对待向他学习的人们。从这里,我们应该得到启发。要知道,无论学习哪一种字帖,对于初学者都未必适宜。最好在开始学字的时候,只教一些最基本的笔法,然后练习普通的大小楷。等到笔法完全学会,能够运用自如的时候,随着各个人的喜爱,自己选择一种字体,同时尽量多看各种法帖墨迹,融会贯通,就能写一手好字。当然,要想写出好字,必须用心练习。古人学书法,每日临池,非常勤奋。比如晋代的王羲之,便是一个典型例子。许多古人的笔记都描写他“临池学书,池水尽黑”。这种精神是令人敬佩的。但是,人人不必都做书法家,究竟怎样用功,可以随各个人的需要和爱好而定。所以,临池之法,也不必过于拘泥。《南史》《陶宏景传》描写他“以荻为笔,画灰中”。宋代米芾的《书史》也写了许多古人学字的故事。比如钟繇,“居则画地,……卧则画被,穿过表”。这些也可以说明,临池的方法应该灵活运用,同样不必拘于一格。为了节约起见,我想向大家介绍一个老方法。你可以随便找到一块方砖,用一束麻绑成一枝笔,放一盆水在旁边。每天早起或者睡前,用麻笔蘸水在砖上写字,随写随干,极为方便,又可以省去笔墨纸张的消耗。如果你愿意,就请试试吧。从红模字写起对于一部分老师选定一种字帖,给初学写字的学生临摹,我曾表示了不同的意见。有一位研究书法的老朋友大不以为然,他认为必须选定一种字帖,不能没有字帖,并且批评我太主观。我承认有些意见免不了带着主观成分,如果事实证明那些意见有错误,我一定要改正。但是,说起书法艺术,这不同于小学生练习写字的问题,每个人都可以有不同的意见,应该平心静气地摆事实、讲道理。最后能一致起来当然很好;既便还不一致,彼此保留个人的意见,又有何不可呢?在谈论颜真卿书法的时候,我在前次《夜话》中已经说明了,我决不否认他的书法仍有可观之处,更没有低估他在当时政治上的作用。老实说,我自己早年也临写过颜帖;个人对颜鲁公书法的端正、浑厚和刚劲也很佩服。但是,我却认为不必硬要孩子们去临摹鲁公的字帖,正如不必临摹其他字帖一样。我的老朋友却一口咬定颜体楷体最讲规矩,初学非临摹它不可。这个意见难道就没有一点主观片面的成分吗?其实,我的意见有两层。头一层意思是说,我们不要选定一种字帖,教初学的学生死抱住它,照样临摹,因为很难找到各方面都很完美的字帖。无论颜帖、柳帖、欧帖、赵帖等等,如果死学一种总不是好办法。又一层意思是说,学会了基本的笔法,多练习普通的大小楷,等到能够运用自如的时候,自己选一种喜欢的字帖,同时多看各种法帖和墨迹,融会贯能,就能写一手好字。把这两层意思合起来看,我觉得并没有什么原则错误。宋代陈师道的《后山谈丛》记载了一段事实,他说:“世传张长史学吴画不成而为草;颜鲁公学张草不成而为正。世岂知其然哉?”这就是说,唐代草书大家张旭,本来要学吴道子的画,因为学不来,所以变成写草字;而颜真卿本来是要学张旭的草书,也因为没有学成,结果变成写楷字。可见照着一种字体去临摹,并不一定能学得成。同样的道理,晋代王羲之的书法,本来是学卫夫人的,然而五代时期的书法家杨凝式却指出他不应该学卫夫人。杨凝式有一首诗写道:“十年挥素学临池,始识王公学卫非。草圣未须因酒发,笔端应解化龙飞。”可见书法是要依靠自己掌握,不要死死地去学古人,也不能依靠喝醉了酒乱写乱涂。正因为这个缘故,古为有人主张临摹王羲之的字帖,也遇到了反对。据《南史》《张融传》载:“融善草书,常自美其能。(齐高)帝曰:卿书殊有骨力,但恨无二王法。答曰:非恨臣无二王法,亦恨二王无臣法。”张融的话说得对,为什么一定要学王羲之父子的书法呢?应该有后来居上的自信心,要怪王羲之父子生得太早了,看不到后人的书法啊!还有其他学者也曾表示过这样的意思。例如,宋代张邦基的《墨庄漫录》就有如下的文字:“吾每论学书,当作意使前无古人,凌厉钟王,直出其上,始可自立少分。若直尔低头就其规矩之内,不免为之奴矣。”他也批评一些人学柳公权的书法,认为那是“张筋努骨,如用纸武夫,不足道也”。的确,让学习书法的人,陷在古人的字帖之内,作古人的奴隶,或者变成一个用纸的武夫,决不是我们所希望的。何况一个时代的书法应该有一个时代的气息,死板地学古人的字体,既不必要,更无意义。这个问题不但我们现在了解得很清楚,古人也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了。明代的王世贞,在《弇州山人藁》论书法的文章中,曾经写道:“书法故有时代,魏晋尚矣,六朝之不及魏晋,犹宋元之不及六朝与唐也。”虽然他的意思是说,书法有一代不如一代的趋势。可是,他的意思也可以做另一种解释,就是说,后人要学古人的书法总是学不到的。这是为什么呢?这就是因为时代变了。试想一想,我们不是曾经见过有些人死学颜、柳、欧、赵等字体的吗?有的学得很象,但是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教学生抱住一种字帖不放,未必有什么好结果。这样反复说明,我的正面意见应该更容易被朋友们所理解了。我已一再说过,学生在开始学写字的时候,老师应该教一些基本的笔法,然后练习多写普通的大小楷,等到完全学会并且能够运用自如的时候,随他自己高兴选择哪一家的字帖去学习都可以,如果他能够多看各种字体的书法墨迹就更好。所以古今流行的各家碑帖尽可以大量翻印出版,多多益善,以便学者自由选择。我仅仅要求不要过早地把任何一家书法强加于初学的人。这里留下的唯一问题只在于:初学书法的人如何练习写普通的大小楷呢?我以为最方便的办法,就是描红模字。大家以前常见到的红模字都是普通的楷体字,学生只要照着红模字,按老师教给的笔法,一笔一笔描划,不用多久就会写熟了。等到熟了以后,自己就能整段整段地默写或抄写诗文小品,就象古人每天默写或抄写千字文一样。在这个基础之上,学生要学什么字帖,岂不是很自由也很容易吗?我的这一个意见,不知道多数朋友们以为如何?不过有一点应该郑重声明,我决不想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所以无论朋友们赞成或反对,都不至于影响实际教学,可以放心!创作要不要灵感曾经有人认为,所谓创作的灵感是唯心的概念,实际上并不存在什么灵感。这种认识对不对呢?在一切文艺创作活动中,究竟要不要灵感呢?应该承认,过去有许多资产阶级作家和文艺理论家,的确是把创作的灵感做了唯心的解释。特别是有一些解释也说了一些道理,文章也写得不坏,推理的方法也符合形式逻辑的一般要求。虽然它的前提本身往往违背事实,站不住脚,但是它所举的例证颇能迷惑不明真相的人们,而且有时叙述也颇生动,因此,有不少读者常常被那些解释所欺骗。大概有许多读者,早年都曾经读过一些谈论创作的灵感问题的文章吧。我从前就曾读过梁任公的题为《烟土坡里纯》的文章,当时觉得他的解释很有道理,文笔又富于情感,心中大为所动。后来慢慢地懂得了他的解释多半强词夺理,主观武断。真正要想了解灵感的实质是什么,这个问题决不能从唯心的观点中求得解答。那些关于灵感问题的唯心解释,根本上是错误的。对于那些错误的说法,应该心里有数,懂得用批判的眼光看待它们。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可以完全抹杀创作的灵感。事实上,许多作家在从事创作活动的过程中,不可能是毫无灵感的。问题是要看我们对于创作的灵感,怎样认识它的实质,臬分析它的实际作用。不应该把有关灵感问题的研究,看得很神秘,也不应该害怕研究这个问题,不要躲避这个问题。难道一提起创作的灵感,就只能是唯心的概念吗?我们能不能对创作的灵感做出唯物的解释呢?很明显,创作的灵感无非是一切作者思维活动的高潮的产物。这是人体这个物质结构中最高级最精密的物质构造——大脑的注意力最集中的时候所产生的。因此,不但艺术家在进行形象思维的时候,要有灵感;科学家在进行论理探讨的时候,也要有灵感。当然,任何思维过程,如果非常平静,没有什么波澜,大脑的活动不紧张,甚至于没有出现兴奋状态,不能形成高潮,那末,在这种情况下,所谓灵感一般地是不会产生的。照这样说来,灵感是人的创作思给高度集中的产物,而不是人的一切思维过程中都会出现的产物。但是,无论如何,灵感毕竟是大脑活动的产物。因此,它是物质性的。它对于文学艺术的创作和科学技术的研究,都有巨大的作用。因为,只有在思维活动最紧张的时候,大脑才能把对于客观事物的各种反映,加以分析和综合,得出全面的系统的认识,产生了鲜明的形象,或者掌握了科学的规律。我想这就是关于灵感的唯物主义的一个浅显的解释。在这里,有人要问:那末,我们平常说的灵机一动的思想状态,能不能算是灵感呢?当然,我们不能把偶然的灵机一动和灵感混为一谈。偶然的灵机一动往往没有经过对客观事物进行系统的分析和综合的过程,而仅仅根据临时的某些直觉的印象做出不完全的判断。这和灵感有什么共同点呢?对于创作的灵感来说,特别是对于一个艺术家的灵感来说,只有在平日对于实际生活深入体验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在某些时候接受某种偶然的刺激,或者由于某些事物的启发,引起某种联想,因而触动了蕴藏已久的灵感。但是,这和偶然的灵机一动是迥然不同的啊!至于说唐代的大诗人李白“斗酒诗百篇”之类的传说,那只能作为谈笑笔的资料罢了。说到这里,使我想起唐代著名画家吴道子的一个故事来了。据唐代的朱景玄编的《唐朝名画录》记载:“吴道元……浪迹东洛时,明皇知其名,召入内供奉。开元中驾幸东洛。吴生与裴旻将军、张旭长史相遇,各陈其能。时将军裴旻厚以金帛,召致道子于东都天宫寺,为其所亲将施绘事。道子封还金帛,一无所受,谓旻曰:闻将军旧矣,为舞剑一曲,足以当惠;观其壮气可助挥毫。旻因墨缞,为道子舞剑。舞毕,奋笔俄顷而成,有若神助。张旭长史亦书一壁。”这个例子说明,裴蠊将军的舞剑,对于吴道子和张旭的书画创作的灵感是有启发作用的。但是,这种启发作用,无论如何不能代替创作的灵感。真正的创作灵感,只能来源于现实生活,这是毫无疑义的。这是不是好现象每次经过王府井大街,我总要走进新华书店门市部和东安市场旧书门市部,看看有什么新书和罕见的旧书。这些门市部几乎每天都相当拥挤。有许多人走来走去,又有许多人站着或者蹲着看书。我只怕妨碍了别人,所以每次都只匆匆忙忙地向业务员问一两句话,或者赶快买一部书就走出来了。但是,毕竟因为接触的次数多了,我对于这些门市部的顾客们,逐渐有所了解。在我的印象中,他们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人:一种人是来逛的,另一种人是来读的。那些走来走去的人们,就属于来逛的一种;而那些站着或者蹲着看书的人们,则属于来读的一种。这两种人的情况,如果详细分析,当然还很复杂。逛的人有各种各样,读的人也有各种各样。特别是逛的人,情形最为复杂,实际上还可以细分为好几种。不过,那样细分是没有必要的,笼统一些也没有关系。比如,象我这样的人,列入逛的一种,也是完全可以的。历来逛书店的都有许多种人。起初没有新式的书店,只有玻璃厂那样的旧式书铺。逛书铺的不但有许多贫苦的读书人,还有不少知名的学者。他们经常去逛书铺,寻找他们所需要的图书资料。清代康熙年间有一个著名的诗人,名叫王渔洋,他常常到宣武门外下斜街的慈仁寺去逛旧书摊。有人要找他,去他的家里往往找不见,到慈仁寺书摊里反而很容易碰见。在《古夫于亭杂录》中,他自己写道:“昔有士欲谒余不见,以告昆山徐司寇。司寇教以每月三、五,于慈仁书摊候之。已而果然。”《桃花扇传奇》的作者孔尚任,有一首七言绝句,就是记载这个情形的:“弹铗归来抱膝吟,候门今似海门深。御车扫径皆多事,只向慈仁寺里寻。”原诗末尾有作者的一则注解,他说:“渔洋龙门高峻,不易见。每于慈仁寺购书,乃得一颜色。”象王渔洋那样逛书摊的人,在当时非常惹人注目,因为在那个时候,能够去逛书摊的,只是极少数人,而他又是极少数人中的突出人物。现在我们广大的群众,都有条件去逛书店,都有力量随便选购各种图书,这真是古人梦想不到的事情。有人认为现在逛书店的人太多,恐怕秩序会很乱,不好管理。其实,这是多余的顾虑。应该完全肯定,现在逛书店的人空前增多,是大好现象,管理秩序等等只要努力跟上去,就没有什么了不起的问题。还有的人对于在书店看书的现象,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要看书就应该到图书馆去,不该到书店里看,妨碍书店的营业。我觉得这个意见也不一定对。不是我爱拿古人的事来做比,我总以为我们现代人的一切,都应该远远地超过古人。而古人站在书摊边读书的可是不少啊!大家都知道,汉代有一位具有唯物主义思想的大学者,名叫王充。据《后汉书》《王充传》载:“(充)师事扶风班彪,好博览而不守章句。家贫无书,常游洛阳市肆,阅所卖书,一见辄能诵忆,遂博通众流百家之言。后归乡里,屏居教授。”从这个简短的记述中,我们不难设想,距今一千九百年前,在洛阳城里的书摊旁边,有一位年青的读书人,时常站着或者蹲着看书。他看了一本又一本,日子久了,差不多把书摊上的书籍全都读完了。凡是读过的书,他常常都会背诵。这个青年人后来成了一位著名的学者,就决不是偶然的。我们现在的青年读者,如果能够学习王充的精神,勤苦读书,又有什么不好呢?当然,我并不提倡在今天有大规模的图书馆存在的条件下,偏偏不去图书馆,而要到书店去读书。但是,有些书籍在各处书店的门市部里就能找到,不必老远跑到图书馆去,那末,在书店里读书不但是应该允许的,而且应该承认这还是一种好现象。变和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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