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宗罪(前传+1、2、3、4)-30

苏眉发来了马骝的照片,画龙一眼就认出,那个青年人尽管做过整容,但他就是马骝。  据房东介绍,马骝前不久租了这座阁楼,平时深居简出,很少有人见过他。  梁教授说:他只是用这阁楼作凶杀现场,平时,都是化妆成赵纤纤的样子,或者说,他已经变成了赵纤纤,只有杀人的时候才会变回自己。  梁教授推理分析认为,赵纤纤已经遇害死亡。三年前,马骝杀害了赵纤纤,马骝可能无意中得知赵纤纤曾经在乌塘镇被强奸过,三年后,马骝假扮成赵纤纤来到镇上寻找那个强奸犯。因为仇恨别人穿红裙子,所以这个变态的年轻人杀死了浣玉和莫菲,后来调查得知盲人老头的孙子强奸了赵纤纤,于是,马骝又将孙子杀害。  镇长说:那孩子看上去很老实,怎么会干出强奸的事呢?  梁教授说:我也不太确定,只是推理和分析,只有抓获了马骝,此案真相才会水落石出。  警方发布了通缉令,然而始终没有抓获马骝。这个青年人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似的,没有人再看见过他。正如通缉令上描述的那样,此人伪装成女人,别人很难分辨身份。  我们生活的城市里,任何一个穿着红裙子的女孩都有可能是他!  几天后,画家和戏子也从镇上消失了,有人在茶楼的换衣间里发现了一首诗:  沅玉幽骸已尘埃,  乌塘遗梦旧情怀。  芊芊江风香飘去,  菲菲暮雨绵归来。  画阁春肠强行墨,  梨园怨歌难剪裁。  旧事已为铁棺锁,  不知谁人得揭开。  这首诗写在一张纸上,字迹娟秀,纸上面还放着一把带血的剪刀!  苏眉和包斩几经辗转,终于找到了马骝的家。马骝父母双亡,单独住在一个破旧居民楼的最顶层,苏眉和包斩与当地警方一起破门而入。马骝的卧室落满尘埃,看上去像一个女孩的闺房。包斩从一张照片上判断,马骝将自己的房间布置成赵纤纤的房间模样,有时,不得不佩服一个人的能力,那个房间几乎和赵纤纤的房间一模一样。床,枕头,书桌,小台灯,这些都费尽了心思才弄齐的。马骝的信件中写道,他曾经躲在赵纤纤卧室的床下,他借过她的指甲刀,私下里偷配了钥匙。  房间的抽屉里堆满了没有寄出的信,从笔迹颜色上可以判断这些信写于不同的时间,那些被水浸湿的字体也能看出写信人曾经哭过。  这些信都是马骝写给赵纤纤的,摘录如下:  纤纤,我所有的密码都是你的生日,一直都是,并且将永远是。我为你保持着很多习惯,以前我从来都不吃话梅,第一次吃,是你给我的,后来就养成了习惯,有时,半夜里我也要去买话梅,想你的时候,我就要吃话梅。  你的头发总是很香,为了找到你使用的洗发水,我买遍所有的牌子,挨个的试,终于找到了你的香味。因为这种香味可以让我感觉到你的存在。  我模仿你写的字,我们的笔迹渐渐融合在了一起。  你已经渗入到我的生命之中,到处都有你的影子,你隐藏在我生活的细节里面。我平日最自然的动作,我的一举一动,我一个人走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看电视,一个人看着雨水打湿窗外的树叶,我能感觉到我们在一起。  纤纤,你知道吗,每次走楼梯的时候,我会靠扶手那一边走,因为我最后一次和你并肩走下楼梯时,我就是靠着扶手走的,而你就走在我的身边。  纤纤,我知道你有叠被子的习惯,所以,我每天也会叠被子,我现在可以将被子叠成四四方方的豆腐块,就像是军人的被子,只有一次,我想放弃,我扑到被子上大声痛哭,你从小到大坚持叠被子,可是,你为什么就不能坚持爱我呢?你爱过我吗,哪怕只有一秒种?  我用很多种方式来想你,来和你说话,可是……你从来都不知道,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你可曾知道,我总是在下雨时分,宁静与忧伤之间,最想念你。  你可曾知道,我总是在落雪时节,沉默与孤独之间,最想念你。  你可曾知道,我用钥匙在你家楼下的墙上刻了很多字,等一整夜,只是为了看一眼你早晨上学时的身影,你带着围巾,你穿红色的夹克,我悄悄地跟在你的后面,只是为了看着你。  曾经,我是那么真诚的地站在你的背后,望着你美丽的背影,你在夏天穿红裙子,下雪的天气,你穿红色的羽绒服,你裹紧衣服,一直往前走,你只要一回头就会看到我,但是你没有。我多么想追上你,把你冰冷的手踹在怀里。我很喜欢站在四楼教室的窗前,你在注视风景,我在注视你。你走后,我会站在你站过的那个地方,望着你望过的方向,把手掌贴在你贴过的那个位置,我一直在你身后,可是……你从来都不曾回头。  时光宛若流水,玫瑰的颜色并不消褪。  这些年来下过的暴雨,就像是很多游泳池摔碎在地上,然后消失不见,如同我为你流过的泪。纤纤,你不知道,我为你流过多少泪。  我用瓶子储存泪水,用胸腔储存叹息。  我的爱比最深的海水还要深,你要是肯看着我的眼睛,就会看到深渊,看到我眼睛里的鱼游来游去。你的外壳就躺在我的身边,日日夜夜,你的墓地和你的葬礼都在我的怀抱之中。  我追赶你追赶过的蝴蝶,低头去闻你闻过的花朵。  我走过你曾走过的街头,徘徊在你徘徊过的路口。  我爱你爱到穿上了你的内裤!  我爱你爱到穿上了你的裙子!  我爱你爱到变成了你的样子!  这是我从你房间偷来的内裤,你不知道,我多么喜欢在你的床下睡觉。我穿上你的内裤,很害羞。第一次穿着连裤丝袜上街的时候是冬天,我很紧张,丝袜外面穿着秋裤和毛裤,人们根本看不出来,我喜欢丝袜带来的感觉。后来,我终于敢在夏天穿上裙子出门了,我变成了你,就连我自己都认不出来。  每天早晨洗脸的时候,我会疯狂的陶醉的痴情的亲吻镜中的自己。  我不是在亲吻镜子,我在亲吻你。  你知道,我有多么的爱你吗?  ……  这些泛黄的旧信件,每一封都饱含深情,每一封都是那么的变态。  房间里落满尘埃,书桌旁边的床上,苏眉和包斩发现了床上的一具骷髅,骷髅呈现侧卧的姿势,躺在枕头上,旁边还放着个枕头,由此可见,有个人曾经搂着一具尸体睡了好几年。  第一部 【第九卷 食人惨案】  我只知道我一无所知。——苏格拉底  蓝京大学两个学生在午夜玩笔仙,笔仙是中国最古老的巫术之一扶乩的变种占卜游戏。他们的手握住一支笔,笔垂直于纸面,闭上眼睛,驱除杂念,一个学生念道:笔仙笔仙请出来,来了画个圆。似乎有一股强大的力量控制着他们的手,也许是灵魂的意念力,也许是某种神秘的力量,笔尖缓缓地在纸上画了一个圆。  一个接近完美的圆——人不可能画出这样的圆形。  学生问道:你姓什么?  笔在纸上写了一个字:刁。  学生问道:你叫什么?  纸上又出现两个字:爱青。  刁爱青,这是一个让人恐怖的名字,蓝京市的警察和市民对这个名字非常熟悉!  刁爱青案,又称蓝京119碎尸案,又称蓝大碎尸案,案发于1996年1月19日。受害人为蓝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一年级女学生刁爱青。  受害人遗体碎片在其失踪9天后,也就是当年1月19日清晨,被一名清洁女工在蓝京华侨路发现。凶手为消灭作案痕迹,将其尸体加热至熟,并切割成2000片以上,并将器官和头颅煮熟,用塑料袋整齐的包装好,然后分四处进行抛尸。清扫大街的女工,清早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以为是猪肉,回家后打开仔细的清洗,准备食用,结果在清洗的过程中发现了三根手指,吓个半死,于是报了案。  此案震惊了蓝京市,蓝京市警方投入大量警力多方调查,均未有任何突破性进展。  就这样十几年过去了,虽然蓝京警方一直在全力侦破此案,但凶手却至今逍遥法外。  玩笔仙的学生对刁爱青案也有耳闻,其中一个学生胆战心惊的问道:是谁杀害了你?  另一个学生也壮胆问道:凶手是谁?  一种神秘的力量使得笔开始在纸上疾走,似乎夹杂着某种愤怒和咒怨,字迹混乱而不规则,像是一张路线图,也像是某种动物的轮廓,更像一些难以辨认的文字,最终啪嗒一声,笔尖竟然折断了。  第一部 第四十一章 千刀碎尸  墙上的电子钟指向夜晚九点,白景玉脸色凝重走进特案组办公室,他在这么晚的时间到来,可见一定有非同寻常的特大案件发生,奇怪的是这一次他并没有拿任何卷宗资料。办公室里,梁教授和包斩正在下围棋,白景玉要包斩立刻把画龙和苏眉叫来,包斩意识到这次的案子肯定极其重大,等到特案组四名成员到齐之后,白景玉说:我要你们都穿上警服!  画龙说:老大,发生什么事了,什么案子,这么重视啊,还非要穿警服?  白景玉说:这个案子是我们警察的耻辱,不能破的凶杀案是警察心中永远的痛。  包斩说:不能破的凶杀案?那就是积案和悬案了?  白景玉说:119碎尸案,想必你们都听说过。  梁教授说:这起碎尸案,影响重大,不仅全国警界闻名,就连国外的媒体也多次报道。  苏眉说:这个案子是十几年前的吧,蓝京警方几乎动用了全部力量,但凶手一直没抓到。  白景玉说:现在,凶手可能又出现了!  1996年1月10日夜间,蓝京大学大一女生刁爱青吃完晚饭出走,据称是由于当时同宿舍女生违反学校规定使用电器,导致担任宿舍长的刁爱青也受到处罚后,心情不佳赌气外出散心,此后再未回到宿舍。死者刁爱青离开时,铺平了自己的被子,这说明她打算回来睡觉,也表明她并无外出远行的打算。目击者最后看见死者刁爱青的地点是青岛路,死者当时身穿红色外套。  9天过去了,20岁的刁爱青从此再也没有回来。  1996年1月19日,一场大雪之后,刁爱青的尸体被发现。一名打扫卫生的妇女在蓝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中装有500多片煮熟的肉片,后来她在清洗肉片时发现有3根手指混在其中,随即报案。之后尸体另外的部分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被发现,均被包在提包以及一条床单之中。尸体在煮熟后,总共被切成了2000多片,刀工十分精细,尸体被切后摆放整齐,可见凶手的残忍与超强的心理素质。  案情轰动了整个蓝京市,一时间人心惶惶,警方投入大量警力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专案组进驻蓝京大学,全校师生以及当时附近几乎所有居民都受到了盘查,包括市里的出租司机。  一个人力三轮车车夫多年后还能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警方询问他是否见到有人带着几个包,还问起是否认识打猎的人。  当时,蓝大校内先是有小道消息流传此案,随后正式贴出了被害女生的照片。据说所有学生都要接受调查,提供事发当晚不在现场的证人。当时的媒体报道了相关新闻和批示,警方悬赏通告,公布了涉案的几个装尸体的提包和一条印花床单。  一名群众声称看到有人拿着印有桂林山水字样的包,鬼鬼祟祟的,跟警察晒出照片上的包一模一样,还有人说见过两个人提着两个老式提包,包上印着一架飞机,带子的地方有铜扣扣着。  警方向市民广泛征集线索,然而案子却毫无进展。  一位当年参与侦查119碎尸案的警官,时至今日,他对于这一碎尸案仍然记忆深刻。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么多年过去了,虽然经手办过不少案子,但是还从没有碰到过这样的案子。凶手确实很残忍,我们发现的尸块竟达到2000多块,并不是民间传说的1000多块。每块都切割得很小很整齐,从凶手碎尸的手法来看,应该是比较专业的,对解剖知识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我亲眼看到过死者的手脚,肢解得很整齐。而且,死者的头和内脏都被煮过。”  由于当年还没有DNA技术,法医只能通过尸块上的体毛特征、肌肉纤维组织等确认死者为女性。  据这位警官回忆,当年蓝京警方为侦破此案,发动了“人海战术”,进行了广泛细致的排查。“可以说,当时蓝京几乎所有的警察都不同程度地参与了这起案件。有的是被抽调到专案组直接参与,更多的则是在所辖片区进行排查工作。”  凶手的抛尸地点大多集中在闹市区,多达五六个地方。  警官说:“凡是在抛尸现场出现过的人,比如说垃圾箱,只要倒过垃圾的人,我们都会逐一进行排查,当时确实很紧张,因为每个人都有可能是嫌疑人,生怕漏掉每一个线索。根据凶手抛尸的地点以及相关调查情况,我们推测凶手应该就住在大学校园附近,而且很有可能是骑自行车进行抛尸。”  根据凶手的碎尸手法,蓝京警方曾一度认定凶手的职业是医生或屠夫,并对符合作案条件的这两类职业的人群进行了广泛排查。  警官对记者说:“后来经过各种渠道的情况汇总,又扩大了排查目标人群……”  被害者刁爱青是大一新生,性格比较内向和单纯,平时爱看文学类的书,根据她的朋友吴晓洁介绍,能够想起刁爱青的书籍里有《辽宁青年》,还有《电影文学》。周末上街,刁爱青总会在书摊前流连。她和同学们也合得来,没有什么矛盾。交际并不广泛,在她认识的一些人中,都没有作案的嫌疑。有个线索曾引起过专案组的注意,刁爱青在遇害的前几天,曾经声称征集认识了一个作家。警方也曾对蓝京作家进行过调查,然而没有获得有价值的信息。  这起骇人听闻的血案被称为“1·19”碎尸案,警方当时立即展开了大规模调查,然而始终未能破案……  12年过去了,遇害女孩的冤魂在世间游荡,什么时候才能安息?凶手何时才能落网?  似乎每年的不确定时间,总会有人莫名其妙的在互联网上发一篇关于此案的文章。有人说这是死者冤魂在促使一些人来关注这件事。毕竟凶手不能归案,情何以堪。也有人说是凶手良心欠安,所以来发帖进行忏悔;还有人说,是凶手为了炫耀自己的犯罪手段,挑衅警方;还有的说是知情者想要揭发罪恶,不断的暗示给警方。  2008年6月19日21:49分,一个网名叫做黑弥撒的网友在某虚拟社区网站发了一个帖子《关于蓝大碎尸案的一点想法》。  黑弥撒在帖子中对此案进行了详细的推理,并为凶手画像,他写道:“被害人的尸体被切成一千多片,内脏被煮过,并被整齐地叠好,包括衣物也被整齐地叠好,可见嫌疑人很强的心理素质,同时可能懂得医学知识。如此看来,嫌疑人的文化程度较高,应当受过高等教育,至少其个人素质要高于普通的初高中文化者。试想,一个只有初中或高中文化程度的大老粗,凭借什么能吸引一个在校女大学生的注意?且又有什么能力做到杀人后冷静地分尸?所以我认为,嫌疑人是屠夫、厨师,或者锅炉工的可能性都很小,因为这几种职业的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及素质普遍不高;至于医生,只能说有可能性,因为目前还没有任何可用于推理的证据。”  黑弥撒主观猜测:“被害人刚入学不久,一次在校门口逛街的时候偶然接触到了打口碟……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他主动向被害人介绍这些音乐……”  黑弥撒在文章最后对凶手进行了描述:“犯罪嫌疑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蓝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  黑弥撒的文章发出后并未引起太多关注,但在6月20日14:12分,有ID为“很多的”的用户,对黑弥撒的文章进行了长达几千字的回复。从多个角度对黑弥撒的名字,还有原文的用词、写作历程进行讨论,“很多的”在这篇长文中最后说——“结论:黑弥撒是凶手!”  网友对“很多的”进行了调查,一个叫做“悼红轩主人”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博客里面有这样一段话:  “鉴于本人较为特殊的成长经历,对把人大卸八块之类的东西,基本上没有反应……别误会,我没干过这个,主要小时候住在医院的集体宿舍里,医院嘛,很长‘见识’的地方——不过现在的医院管理严格,长不了什么‘见识’了。”  “很多的”在2008年6月9日1:12:33回复一篇帖子的时候,描述了一个非常诡异而且具有一定特质的怪人:  1、每次杀完人,都要对尸体说一句:再见,xxx。  2、平时手总是塞在裤兜里,能不用就不用,如果需要开门的话,最喜欢跟着别人后面进。  3、每到一个地方,一定要租三套房子,不然就不习惯。并且有一套一定要是合租,这样可以不带钥匙。  4、每次听到有人说“不杀女人”,都要立即当场回一句“神经病”。  5、从来不喝牛奶,也从来不把武器放在提琴盒子里,从来不戴面具。  6、居住的环境,上下楼梯什么的,一定要记住多少级,并且记住多少步。保证在完全黑暗的环境里也能行动自如。  7、每到一个地方,一定最先看看那里的大商场,并且记住所有出口。  8、楼底下一定会有放一辆旧自行车,并且永远不锁,如果被偷了,就抓紧时间再买一辆。因为是旧的,所以从来没被偷过。  9、看到稀奇古怪的贴,就喜欢做一些稀奇古怪的回复。  此后不久,一个名字叫“WCAT666”的网友也参与了回复:  “为什么要切成1000多片?为什么要把内脏和衣服叠得整整齐齐?很多人问过这个问题。只能说你们想得太复杂了。很简单,因为享受啊,享受的就是这个过程。正如读最喜欢的小说,舍得一口气读完吗?正如吃最爱吃的雪菜肉丝面,舍得一口气吃饭吗?整个过程,那气味,带着一丝丝血腥,一丝丝凉风,有点点腥,还有点点甜。那灯光,因为前两天日光灯坏了一根还没有修好,只剩了一根,那一根用的时间也很久了,灯丝总是暗暗的。另外一根或许是接触不好,忽明忽暗的,总发出丝丝声,让每个手势都被放大了。虽然带来的阴影不那么方便操作,但是却增加了另一种快感。潮潮湿湿的地方,没有看时间,很久都没有戴表的习惯了。但是室外宁静和黑暗,偶尔晃过的人影,正是有点点的兴奋……那个晚上的情景,一直紧紧抓住了这颗心。多少次梦中比较,分析,寻找最合适的位置与力度,寻找那种感觉。直到今时今日才是最清晰而深刻的感觉,一切都恰到好处。”  细心的网友发现,“很多的”和“WCAT666”同为蓝京市人,并且有可能认识!  12年后,这起悬案再次浮出水面,网友诡异的讨论和推理让很多人感到毛骨悚然!  12年来,凶手一直没有落入法网,凶手可能每天都行走在蓝京市的大街小巷,凶手可能会上网参与分析案情,凶手可能会看到这行文字,凶手可能会再次作案……  2008年9月11日清晨,蓝京市新街口的一个垃圾桶旁边,有个捡垃圾的人发现了一个黑色塑料袋,袋里放着一颗煮过的人头。警方接到报案后,在水佐岗路和龙王山又发现了装有尸体碎块的提包。此案与12年前的119碎尸案极其相似,无论是作案手法还是抛尸地点都几乎完全一致。蓝京市警方为避免社会恐慌,立即封锁消息,将此案列为绝密案件,同时上报给最高公安部门,请求特案组协助。  梁教授说:12年前的碎尸案和12年后的碎尸案,也许是同一凶手。  包斩说:还有可能是另一个凶手模仿作案!  苏眉说:这个案子太棘手了,这个肯定是我们特案组成立以来接到的最棘手的案件。  画龙说:现在是晚上九点了,我们明天就赶往蓝京市。  白景玉说:不用明天,现在就立即出发,有一架专机在等待着你们。  画龙说:好家伙,这次要动真格的了。  白景玉郑重的说:我作为特案组的组建者,只要求两件事,第一,你们要穿上警服,出现在蓝京800万人民面前;第二,身为警察,不要求此案必破,只希望你们能对得起老百姓的期望和重托,就四个字为你们送行……无愧于心!  第一部 第四十二章 十年恐怖  特案组四人感到案情重大,下了飞机之后,蓝京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都在等待着特案组的到来,接机阵容豪华强大,一个秘书上前为特案组介绍,蓝京市委书记、市长、蓝京公共安全局局长、蓝京市公安局局长、政法委书记、蓝京市各分局局长……这些领导挨个的与特案组握手,每个人的脸上和眼神中都流露出期望和重托。  特案组到达蓝京市公安局时已是夜里十一点,办公大楼灯火辉煌,楼前还有很多警察列队欢迎,为首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他就是蓝京市公安局的老局长,已经退休,12年前,曾担任119碎尸案专案组总指挥。  老局长握住梁教授的手说:惭愧啊,119碎尸案没破,现在又发生一起碎尸案。  梁教授说:天大的案子也总有水落石出的一天,我们会尽心尽力,现在刑侦科技这么先进,破案希望很大。  老局长介绍了列队欢迎的警察,这些警察12年前都参与过119碎尸案的侦破,现在已经是中老年人了,不少人头上都有了白发。老局长主动请缨,向特案组表示他们想再次参与侦破工作,他百感交集的说道:12年了,我当年对孩子的父亲发过誓,我向全市人民承诺过,一定要将凶手绳之以法,然而现在,这么多年过去了,我还是没抓到凶手,唉,我怎么能对得起穿在身上的警服……  其中一个警察感慨万千,说道:12年了啊,119碎尸案是我接手的第一个案子,那是我当警察的第一天,我也见过刁爱青的父亲,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十几年来,我常常想起两件小事,梦里也睡不踏实。  警察讲起自己当年走访刁爱青父母时的两件小事。  刁爱青不会骑自行车,她是一个出身贫苦的女孩儿,小时候,父亲常常骑自行车载着她,案发之后,父亲说他孤身骑着车子行在乡间小路时,他总会习惯性地回头看看后座,这才发现早已没了女儿。  女儿遇害死亡后,刁爱青的母亲也变得寡言少语,她在柴油机配件厂工作,有时,发呆的时候,她会想起与女儿曾经的一次对话:  刁爱青妈妈:“爱青,你的耳朵后边怎么也有一颗痣?”  刁爱青:“以后失踪了,你好找我呗。”  梁教授当场决定,所有参与过119碎尸案侦破工作的干警组成一个积案组,由特案组直接指挥。指挥部设立在蓝京市公安局刑侦五处办公楼,老局长、刑侦五处处长、鼓楼区分局长三股刑侦力量汇聚到一起,三人和特案组一起办公工作。  当天夜里,一个中央、省、市各级公安部门参与的大案指挥部迅速成立,特案组任核心领导和总指挥,警力不足从全省抽调,工作人员不足从各机关抽调,总之一切要保证侦破工作的进行,一切都要为大案提供便利和帮助。指挥部下设调查走访组、法医组、现场勘验组、物证分析组、计算机技术小组、痕迹鉴定组、档案管理组、群众线索征集组。  第二天上午,白景玉又从全国警界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一个专家团,紧急召集前往蓝京市,加入大案指挥部,其中有罪犯画像、DNA破裂鉴定、血型分析、齿科学、痕迹学、犯罪变态心理学等各领域的专家,每一位都名震全国警界。  大案指挥部可谓是群英荟萃,阵容超级强大!  特案组召开了百人会议,制定了总的工作原则和细致的任务分配,119碎尸案和911碎尸案,两起性质恶劣的案件并案侦查。尘封了十二年的悬案再次开启,特案组走进了档案室,梁教授想起白景玉没有拿案卷的原因——119碎尸案的档案卷宗太多了,堆满了几间屋子。  刁爱青的头被煮过,十几年来一直冷冻保存。大量照片显示出多年前刚被发现时的情景,人头被煮过,所以呈现出骇人的红色。十几年前,蓝京警方曾通过电视台广泛征询线索,展出了装尸的两个包:一个是牛仔布蓝色双肩背包,一个是老式提包。还有一条装尸体碎片的印花床单,希望市民提供线索。  梁教授派出几名警察去提取刁爱青父母的DNA和血液样本,对于死者刁爱青的2000多尸块以及人头重新做DNA鉴定,包装尸块的包以及床单要做微量物检测,力图从中发现凶手遗留下来的细微物证,如果能提取到凶手的DNA,此案侦破将指日可待。  一位DNA鉴定专家说:凶手为什么使用的是红色床单呢,唉,如果是白色的,我们会发现更多的蛛丝马迹。  DNA鉴定专家介绍,床单上有深红色染料,这种染料是DNA检验中很难对付的抑制物。  12年后的碎尸案作案手法和119碎尸案极其相似,抛尸地点也非常吻合,特案组在会议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意见分歧,一半人认为两起碎尸案为同一凶手所为,另一半人觉得是另一凶手模仿作案。  911碎尸案的三处抛尸现场都受到了警方严密保护。梁教授要求包斩带领勘验人员从中心现场开始,将散落物固定,做标记后照相提取。包斩首先拍摄下现场全貌和中心现场,以两千米为半径展开搜索,然而在外围没有发现一丝可疑物证。警方将抛弃尸块的垃圾桶运回指挥部,把里面的物体全部提取,几十人用了三天三夜的时间进行了细致的排查,除了装有尸块的包装袋之外,警方没有获取其他游泳信息。  调查走访组广泛征集目击者,初步认为凶手可能骑着电动自行车抛尸,这点和12年前的119碎尸案也有惊人的相似之处——12年前,警方认为凶手是骑着自行车抛尸!  大案指挥部成立了实验室。  现场勘验、物证分析、痕迹鉴定,三个小组联合成立实验室,配备有最新科技仪器,包括扫描电子显微镜、傅里叶红外光谱仪、显微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多波段光源检测系统、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薄层扫描仪、法医图像分析仪、DNA扩增仪、DNA测序仪、语言识别工作站、文件检验仪等,以及其他实验室设备。  梁教授要求鉴定专家从包装尸块的提包和塑料袋上做最细致入微的检查,力图提取残留的血、精液、唾液、痰液、毛发、指甲、污渍、油渍、皮屑或者其他人体组织。  这名死者的人头也被煮过,面目难辨,经过DNA鉴定死者为男性,年龄约四十岁。  两起碎尸案有了很大的区别,12年前的119碎尸案死者为女性,20岁;12年后的911碎尸案死者为男性,40岁。  案情变得复杂起来,特案组分析讨论,包斩在会议上做了一个大胆的假设,这名四十岁的中年人也许就是119碎尸案的凶手,被人以同样的方式杀害,还有一种可能,此人是知情者或目击者,被119碎尸案凶手杀人灭口!  这两个假设的问题使人感到毛骨悚然!  凶手在多年后杀死知情者?  知情者在多年后杀死凶手?  哪一种可能更接近事实真相呢?  苏眉利用电脑技术寻找到在网络上发帖的几名网友。黑弥撒在鼓楼区分局接受了警方的询问,他称自己是法学出身,曾在法院和律师事务所工作过,现在在一家银行任职。网名叫黑弥撒,是因为喜欢一张重金属音乐专辑,因此命名。  梁教授:1996年,你才14岁,还在上初中,从这一点上可以排除你作案的嫌疑。  鼓楼区分局长:你对十几年前的案子为什么那么关注,怎么想起在网上发帖推测凶手?  黑弥撒说:我对这起案件的关注是2006年,就是在网络上看到了关于此案的几个帖子。我发帖的初衷,是想吸引民间高手进来一同探讨案情,但没想到有人怀疑我是凶手。  梁教授:你在帖子里的推理分析我都看了,有一定的道理,我们会深入调查。你认为犯罪嫌疑人为男性,案发时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亦有可能在30岁以下,相貌端正,气质成熟稳重,性格内向,为人谦和,单身,受过高等教育,文化素质较高,喜欢听音乐,亦有可能爱好文学,住在蓝大附近,独居,懂得一些医学方面的知识,但没有人知道——可是你忽略了极其关键的一点。  黑弥撒:什么?  梁教授:这个也不是什么保密性质的问题,希望你了解之后,从此闭嘴。  黑弥撒:好,我会闭嘴的。  梁教授:119碎尸案,没有发现死者的全部内脏和人骨,你推理下,这些哪里去了?  黑弥撒:可能是被凶手扔了,要不就是埋了。  梁教授:还有一种可能,你往最恐怖的地方想想。  黑弥撒:难道……天呐,被凶手吃掉了,凶手是一个食人恶魔?  第一部 第四十三章 幽暗小巷  另外几名网友也接受了警方的询问,其中一名网友叫“很多的”,他对此案显示出浓厚的兴趣,甚至想从警方嘴里套出话来,他反问警方,凶手有枪,是吗?  梁教授和鼓楼分局长对视一眼,鼓楼分局长说道:你怎么会这么问?  这名网友说,12年前,警方在盘查群众时,曾经多次问起,是否注意到谁家有火药,或者猎枪。这个细节非常重要,也许说明刁爱青的尸块上,或者包装的包上,床单上,应该有火药痕迹,或者刁爱青被猎枪打过,案发当晚很可能有群众听到猎枪的响声——要不,警察是不会调查火药或者猎枪的!  鼓楼局长意味深长的说,别瞎猜,有些事情不知道最好,你今天知道了,明天可能没命。  梁教授说:当时临近过年,火药也很可能是鞭炮或者烟花里的,不要再瞎猜了。  碎尸案发生之后,确认尸体身份是侦破重点。911碎尸案中,死者头颅被煮过,面目全非,难以辨认。六位特邀专家马不停蹄地工作了一天半,他们利用颅相恢复技术,复原了头颅的面貌。这是一种很神奇的刑侦科学技术,即使是墓中出土的骷髅头也能还原本来面目。照片显示,死者是一个浓眉大眼的中年男性,阔脸,鹰钩鼻,戴一副眼镜。  蓝京市所有警员都行动起来,每人一张照片,在全市范围排查死者身份。  专家组有了新的进展,要求立即召开案情发布会。他们将会发表什么样的高论呢?一位痕迹检验专家代表专家组发言,开场便语气肯定的说:凶手可能是一个女人!  话音未落,会场上出现了轻微的躁动,很多人开始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只要犯罪,就会留下痕迹。  911碎尸案中,装有尸块的黑色塑料袋上,专家用显微镜做细致入微的查找。这是一个未使用过的崭新塑料袋,遗憾的是没有提取到指纹,塑料袋曾被扔进垃圾桶里,专家耗费了大量工作,首先排除塑料袋沾上的其他垃圾痕迹之后,在塑料袋的提手上发现了一小块污渍。  这块污渍疑似凶手留下的。  专家组将这块污渍分成一百份,分别做微量物成分检验,污渍中有针孔那么小的红色斑点,专家最初以为是血痕,如果是凶手的血痕,无疑是此案的重大突破。物证检验极为严谨,专家首先通过化学实验方法检测红色斑点是否为血,结果大失所望。  红色斑点不是人血!  然而鉴定过程柳暗花明,专家组从污渍的成分中发现了油和牛奶,红色斑点为口红!  痕迹专家说:口红可以推断凶手可能为女性。  苏眉问道:污渍中的牛奶,确定吗,有没有可能是人奶?这个很重要。  痕迹专家说:我们做过比较,牛奶总蛋白质含量高,为人奶的3倍。牛奶的蛋白质主要是酪蛋白,人奶以白蛋白为主。  包斩问道:油是什么油,汽油,柴油,还是食用油?  专家说:就是我们平时炒菜用的油。  包斩说道: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抛尸经过,凌晨,天还没亮的时候,街道上一片漆黑,有个涂着口红的女人,骑着一辆电动自行车,没有开车灯,车筐里放着装有尸块的塑料袋和包,驶过垃圾箱的时候,她没有停车,只是减速滑行,将一袋碎尸扔进垃圾箱里。口红很可能是她无意中擦了下嘴唇,沾到手上,拎起尸袋时又遗留在了塑料袋提手上……  梁教授说:油是豆油,还是芝麻油,菜籽油?  鉴定专家说:这个……我们还需要进一步检测。  梁教授对痕迹鉴定专家组提出批评,要求他们必须尽快搞清楚油的成分,散会之后,痕迹鉴定专家做了加急检测,结果显示为棉籽油。这种油在家庭厨房里很少使用,痕迹专家使用卫生局测试食用油老化程度的烹饪油快速测试仪,将仪器的金属探针与油接触,10秒钟过后,仪器上显示的读数为42。这说明棉籽油曾被多次使用,从而产生油质老化的迹象。鉴定专家在油的成分中还提取到了:碱和矾。  鉴定专家急忙找到梁教授,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他。  鉴定专家兴奋的说:老梁,搞清楚了,这是一种用来炸油条的油!  梁教授惊喜的问道:你确定吗?  鉴定专家说:绝对错不了,这是炸油条的油,反复使用,碱和矾,发制油条必不可少。  梁教授让画龙立刻出发,将抛尸现场附近炸油条的摊主带回警局询问。摊主五十多岁,系着围裙,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市民,每天凌晨4点,他就和儿媳妇一起出摊炸油条,主顾很多,都是周围的居民,他对案发当天买油条的顾客没什么特别印象,想不起其中是否有涂抹口红的女人。  梁教授说:你好好回忆一下。  包斩提醒道:9月11日,天还没亮的时候,吃早点买油条的顾客中是否有可疑的人,一个女人,涂抹着口红,骑着电动自行车,车筐里放着黑色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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