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侯!”苍长老高声叫了一句。于公之斯回过神来缓缓道:“这件小事先搁着。”他顿了顿,待车中诸人定了神,才又缓缓地说道:“陶函之海不见了。”※※※当苍长老看见江离驱役妖兽,与其说是愤怒,不如说是震惊。无论是汲岩还是绒虎,显然都不是江离的守护兽,但这两头野性十足的怪物到了这个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小伙子面前,立马变得十分温顺——以苍长老数十年的老辣,自然看得出这种温顺不是真正的温顺,而是一种畏服。难道这个少年身上,竟然有如此强大的力量!他马上想到:留这么一个人物在商队,是一个很危险的变数。但是这一切和陶函之海的丢失比起来,已经不算什么了。陶函之海不仅仅是于公家族的传家之宝,更是陶函商会的镇会至宝,甚至算得上陶函国的镇国之宝。它是陶函的象征,也是陶函商队上下的精神维系物。“只要陶函之海还在,就算整个商队都被抢光了,亏光了,丢光了,我们还是可以东山再起。”这件至宝自有它不可思议的神奇力量,但对陶函商队的决策层来说,更重要的显然是它对商队上下的凝聚力。“这件事情不能让第七个人知道。”这是四大长老的第一个共识。如果这件事情传出去,四老也没法估计商队会产生什么样的动荡!“要马上彻查,尽量在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找回陶函之海。”这是四大长老的第二个共识。剩下的,就是如何行动。“车城布开,外人难入,既是丢失不久,那一定是内鬼。”陶函之海无疑是紫蟗怪札蠃最大的目标之一,但连他也讨不了好去,可见唯一的办法,就是从内部动手。“但肯定不是内部人偷的。”因为陶函商队的成员,甚至陶函国的国民,对陶函之海都有一种顶礼膜拜式的情结,而于公之斯一家则是他们不可替换的守护神。对他们来讲,陶函之海属于于公家族,这层关系和陶函之海本身一样神圣。“但外人要混进商队也不大可能。”陶函商队是自上而下的子弟兵,成分极为纯粹,从六使者到车长、御者、甲士、箭手,从小到大,从大到老,几乎都是四长老看着长大的。他们不但是同伴,更是亲人。“外人想要混进来,决无可能。”于是,窃贼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我早说过,这两人不能留在商队之中!”苍长老大声道!※※※汲岩已经给有莘不破换了七次水。第一次时,有莘觉得十分爽。第二次时,也还觉得舒服。第三次他开始在叶缸中放声高歌——尽管江离屡次打断他:“别鬼叫了!”然后他准备起来,谁知道江离又强迫他洗第四次。到了第五次,连屈服在江离淫威之下的绒虎也有些不耐烦了,毛茸茸的触角在有莘不破身上乱蹭,被发恼的有莘一拳打了一个跟头。到了第六次,有莘几乎是把自己当作一个被江离扯住了线的木偶,任由摆布了。“我干嘛要听这小子的话?”他想着,觉得十分奇怪。当第七次地底温泉当头浇下,连原本一脸艳羡的阿三也换上了一脸的同情。“两位,家父有请。”“好啊!”有莘跳了起来,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喜欢过这个于公之斯的儿子。这小子来得真是时候。他如释重负地跨出叶缸,急急忙忙穿上早已在寒风中晾干了的衣服。他并没有注意到于公斛宁正在打量着他,也没有发现于公斛宁的吃惊。因为有莘不破身上一丝伤痕都没有。“难道这傍晚那场大斗,他竟没有受过一点伤?那么多血,全是别人的?”※※※“今天请两位来,”苍长老说,“是因为敝商会丢了一点东西。”有莘不破皱眉。苍长老的话很直接,神情也很直接。他甩了甩手,问于公之斯:“你看我像偷东西的人吗?”于公之斯微微一笑。苍长老喝道:“若是寻常东西,那就罢了,但是……”江离接口道:“但是若是陶函之海,那又另当别论。”苍长老面露喜色,随即转为怒色:“是你拿了。”江离耸耸肩,若无其事地说:“久闻其名,没见过。”苍长老怒道:“那你怎么知道是陶函之海丢了。”他冷笑了一声说:“自从丢失到现在,本来只有六人知晓。”说着望了一眼于公斛宁,于公斛宁马上说:“孩儿并未露出半句口风。”苍长老冷笑:“除了那个窃贼,这件事没有第七个人知道。你这是不打自招!”江离淡淡道:“我猜的。”“猜?”“这有什么难猜。虽然于公台侯不说话,但我看他神色之间,对我们两人总算瞧得起。若不是紧要事物,断不会怀疑到我们身上,就算是你们怀疑,他也一定加以排解。陶函边鄙小国,除了陶函之海,又哪有什么紧要事物?”四长老听他词气中略带不屑,均各大怒。于公之斯眼中却颇有赞许之意。“自从遇上你们之后,先是撞上紫蟗怪,后是陶函之海失窃,可谓祸事不断。”苍长老咆哮道:“这两人就算不是窃贼,也是祸胎!”于公之斯沉吟了一会,说道:“我看札蠃的来路,再计算一下他出现的时间,只怕……”四长老齐声问:“只怕怎样?”“只怕如果我们按照原来的路线出荒原,正好掉进他们的埋伏。”四长老一齐变色。“所以,我们绕道三十里,虽是我一时心动救人,却反而让我们躲过了一场大难。”一阵沉默后,苍长老道:“但紫蟗怪怎么会知道我们的路线?”说了这句话以后,连他自己也出了一身冷汗。商队行走的路线,向来只有于公之斯和四长老知晓,难道内奸竟然出在这商队最核心的五人当中?“会是谁?”这个念头刚刚起来,马上被自己扑灭。四大长老风雨同舟数十年,亲如骨肉,如果相互之间也要怀疑,这个世界还有什么人可以相信?“路线的事情,以后再说。”于公之斯看着两个客人,温言道:“但两位却不宜再留在我们商队,请恕我逐客了。”四长老听说要放人,无不扬眉,但台侯话已出口,一时却不便驳劝。有莘不破却忽然说:“我不走。”“哦?”“要是天下太平,我决不会在你们这死皮赖脸,但现在既然身处嫌疑,便不能走了。至少也要等抓住了那个小偷再说。”于公之斯转头问江离:“你呢?”江离看了看有莘不破,有莘不破抢着说:“你当然也不走,是不是?”江离板起脸来,说:“谁说我不走!”有莘一愣,江离又说:“我想走的,可惜又害怕。”有莘不破问:“怕什么?”“我怕走出十丈开外,嗖的一箭射来,登时呜乎哀哉。”众人愕然,唯独于公之斯放声大笑。江离道:“明人不说暗话,台侯,你虽然猜想陶函之海不是我们偷的,但还是要试我们一试。刚才逐客的事情,其实也是一种试探,对吧。”于公之斯微笑道:“试探没错,不过对手是你的话,一箭也未必奏效。”“谢了,”江离说,“话说回来,于公箭术,天下驰名,我枉自在此处作客,又曾共临大敌,却至今没有见识到一箭落日的神技,未免有撼。”于公之斯道:“你想试试?”江离吐了吐舌头说:“我胆子小,算了吧。等抓到小偷,你再演给我看。只是未免等的让人心慌。”于公之斯笑了笑,说:“等倒不必。”忽然长身而起,走出车外。众人随后下车。这时东方已白,诸使者、车长、御者均已备好车马,只待台侯下令出发。于公之斯叹了一口气,说“落日落日,江湖传言罢了。真有这般大力量的人,定要遭鬼神所忌。”手一反,已多了一张弓。他的整个人也突然因为这张弓而凌厉起来,搭箭,拉弦,箭对准了苍穹顶心,与地面垂直。凌厉有如风雷,流畅恰似流水,虽只有简简单单几个动作,却已看得江离心旷神怡。江离正暗中赞叹,陡然间一声破空之响疾刺耳膜,声音凄厉,惊跑了栖息的寒鸦,吓走了汲岩与绒虎。再看时,于公之斯手中的箭早已不见了。他挥了挥手,于公斛宁传下令去,片刻间,车队由圆变直,重新踏上旅途。※※※车马过尽,于公之斯射出去的箭犹未落下。第四关 初到无忧城大荒原的南部并不像北部那样,有一条人兽分明的伽楼罗界线。所谓南北数百里,到底有多长,其实没有统一的说法,仅仅因为这三百里是妖魔鬼怪、蛇虫魍魉的聚居地。不过是越往南,人越多而妖越少罢了。既然走大荒原最多的陶函商队把那一线零零散散的百里桃树生长区域认定做大荒原的南端,别人也就渐渐接受了这个看法。即便按这个概念,真正人烟密集的地方,也远在这区桃树的五百里以外。但是,就在这极其荒凉的五百里旷野的中心,伫立着一座畸形繁荣的城池——一座被欲望掩盖了的城池。※※※无忧城南尽蛮荒;西北接葛,过昆吾而通夏都;东极于海。故蛮南奇货,昆吾兵甲,大夏文物,乃至海外子虚乌有之产,在此形成一个集散地。自陶函开通大荒原一路,东北一脉的土产复聚此地。因此陶函商队每次驻临无忧城,就会自然而然地形成无忧城三个最繁荣的交易季节之一。“无忧城内,不得使用暴力!”这是无忧城唯一的规矩,只要不犯这条规矩,无论是豪强巨贾,还是强盗小偷,这里都为他们敞开。但无论是谁,若敢触犯这条规矩,他就要面对无忧城主的暴力。在旷野中筑起城池,唯有暴力才能维持和平。而这里也因此成为强盗们、杀手们、商人们、杂工们可以睡一个安稳觉的地方。通畅的商路,平宁的市井,造就了一个交易量极其巨大的买卖场。一群群被欲望驱使的男人,拼命地往这个买卖场赶。这群人一聚,不但需要吃喝,还需要淫欲。积年而下,使无忧城不但成为一个最繁华的生意场,更成为一个最淫侈的销金窟。在这里,有奇货让你买,有巧技让你玩,有豪局让你赌,有女人让你嫖。※※※无忧城的女人,也分三六九等。据说,无忧城最好的女人,藏在无忧城的内城——大风堡中,但大多数人既然看不到,便不在那些好事者的口水议论之中。反正无忧城外城的女人,已经有足够的风骚来满足他们的谈资。近来最受欢迎的话题,是嬗变的银环和多刺的石雁,谁该排在无忧花榜第一位。和风光无限的石雁、银环不同,金织不是被人经常记起和谈起的女人。尽管石雁就住在她的隔壁,尽管银环经常在她门前晃荡,但她还是显得默默无闻——当然也许正因为这两个特别出新闻的女人常在身边,便自然而然把她给掩盖掉了。不过她也安于这种状况。反正这份营生,也不可能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归宿。但还是有一个男人经常记得她。那个男人叫阿三,可惜这个男人太没出息了,跑了这么多年的江湖,也没攒下什么家当。来了这么多次无忧城,每次也只够花钱在她这里睡一晚。陶函商队每年来一次,这个男人也就每年来一次。他来了第五次以后,金织开始在镜子中发现自己暗藏在眉脚的皱纹。阿三第九次在她身边打呼噜的时候,她忽然起了一个念头:下半辈子,不如就跟他吧。这个念头当初只是一闪,但这个男人走了以后,当其他男人毫不重复地爬上她的床时,竟然让这个念头萌芽起来,半年以后,简直变成一种让她自己也觉得可笑的相思。“陶函进城了!”对无忧城内所有人来说,又一个狂欢到了。金织突然关紧门窗,掀开床板,搬出两床铺盖,扯出十几套旧衣服,露出一个黑黝黝的陶瓮,伸手进去,小心翼翼地掐出一个破旧匣子。她又四处望了望,这才打开匣子,数了数里面那些不贵不贱的首饰。这是一个老资格的妓女给自己准备的嫁妆,也是她下半辈子的美梦。※※※像金织这样的人,只能住在无忧城外城厮混。当红的妓女如石雁、银环,才有机会进入内城大风堡。但干完外城的人看不见但想得到的营生以后,又得回到自己外城的窝。大风堡,是极有身份的人才能进去的地方,也是看起来比外城干净的地方,所以江离进城以后,几乎脚也没沾外城的地面,就让阿采驱车跟随鹰眼直入堡内。但有莘不破却跳了下来。越是龙蛇混杂、乱七八糟的地方,他越喜欢。这和富家子弟吃惯了山珍海味,到了乡下便想尝尝青菜萝卜的道理是一样的。※※※“这个地方的女人啊……啧啧……”一路上,阿三不停地向有莘不破吹嘘着,一直吹到金织的门前。“奇怪,怎么关着门。”他踢了一脚缩在门边、犹如烂泥一般的东西,问:“金织姑娘出去了吗?不会搬了吧?”那满脸胡须的东西摇了摇头,缩到更加阴暗的墙角去了。呀地一声响,两扇木门分开,有莘不破只见一个满脸涂粉的女人故作风情万种状地走了出来,一袖子打在阿三色眯眯的脸上,嗲声说:“死鬼,才来。”※※※江离一路打量着大风堡的格局。和外城的土木结构不同,这是一座罕见的石头城。看阴暗处积年苔痕,多半有数十年的历史了,但一百年只怕还够不上。“看来这座城堡不是上一次天劫之前留下来的,不知道它这一次能不能扛得住。”这些天来,他问过夏历,已经知道了自己沉睡的时间,按照师父所叮嘱的计算,再过三天就是自己入睡以后的第一百天,也就是千里天火降临之日。在整个无忧城中,也许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这座城池的末日。※※※有莘不破坐在金织房间里,看着阿三在那里肉麻,如坐针毡。“如果江离见到这个地方,知道我来过,多半又要让我连洗七次澡。”想到这里,马上站了起来,胡乱丢下一句话,夺门而逃。脚刚跨出门外,突然觉得一寒。依着感觉寻去,便见到一双充满怨悔的眼睛。这双眼睛,属于刚才被阿三踢走的那团东西。“原来是一个人。”有莘想,“但他干嘛这样看我。不对,他看的不是我。”他循着那眼光转头,一个真正风情万种的女人站在他面前。“好结实啊,小哥。”※※※“于公兄,一别经年,万事安好?”江离打量着眼前这个男人,支撑起整个无忧城的男人,无忧城的城主、大风堡的堡主檗(bo)有阗(tian):尽管此时脸露微笑,却仍无减他的威严。“妻死子亡的人,哪有什么好的。”听到于公之斯的话,檗有阗忙说:“孺婴贤侄天纵奇才,报仇降妖,必然无恙。来来来,今年来了不少大有名望的人物,快随我入厅,待我引见。”※※※“我叫银环,你呢?”看着她轻咬舌头,双眼如滴,有莘不破早酥了半截;再被她右手轻轻盘住脖子,连魂也丢了——他自幼长在规规矩矩的地方,那见过这种风情,这种阵势,磕磕巴巴说:“有,有莘不破。”突然后心的寒意比方才更甚,转头看时,缩在墙角的人双眼如欲喷火。“原来是个男人。”有莘不破心想。“别管他,”银环软在有莘不破怀里,说:“到我房间去,我让你知道女人的好处……”※※※这是于公斛宁第四次踏足大风堡的无争厅,一进门就变了颜色,紫蟗盗札蠃竟然位列上座。于公斛宁大喝一声,就要冲上,却别左右两个侍者拦住。“斛宁,怎么这么没有规矩。”于公之斯冷笑道:“这是大风堡,咱们入乡随俗,且待出了城再算旧帐。”江离偷眼看于公之斯的神色,那两声冷笑过后,便恢复晃若无事的神态。檗有阗眼光一闪,却什么也不插口。只要客人不闹事,他们之间的恩怨他既不想管,也不想知道。“来来来,我来向大家介绍——想必各位也已经猜出来了——这位就是大名鼎鼎、威扬天下的陶函商会台侯,当世有数的大箭手——于公之斯!”此话一出,厅中坐着的二十四个人中,倒有二十三个站了起来。※※※银环的房间里,到处摆放着对男人阳刚之性充满刺激的事物。“公子器宇非凡,想必是世家子弟。”“我呀,只不过是一个逃出来囚犯罢了。”“囚犯?”银环的神色登时冷了三分:“小兄弟说笑了。从陶函商队客车上下来的,就算是囚犯,想必也是一个大有身份、身怀异宝的人物了。”“呵呵,别说异宝,我身上连一个布币也没有。不过于公前辈对我的为人倒还是蛮看重的。”“为人?”于是有莘不破开始叙述自己如何在雪原中救起一个陌生人,一路不离不弃。他还没讲完,银环已经开始打哈欠了。“对不起,我们改天再聊吧,虽然你的故事挺好听的,真的。”她仿佛连笑也懒得拿出来卖了,语气也马上变得冷冰冰的。被扫地出门以后,门也跟着关上。有莘不破愣愣地站在门外,这才发觉“结实”也好,义勇也好,实在不能替自己增加多少吸引女人的魅力。※※※檗有阗把在座的二十四个人一个个给于公之斯引见,到了札蠃前面,也说了一句“这位是三宝岭紫蟗寨札蠃寨主。”于公斛宁哼了一声,于公之斯却依礼和札蠃拱手厮见了。在座的二十四人,大抵不出商、官、侠、盗之流。引见毕,檗有阗目光转向江离,问道:“这位小兄骨格清奇,是商队的新秀么?”于公之斯打个哈哈,说:“若我商队能延揽到如此人物,这一路也就没什么可忧的了。这是我在道上缘遇的贵客,相交虽然未深,但甚是想得。江离公子,这位就是威震天下的无忧城檗有阗城主。”檗有阗原本以为江离只是于公之斯子侄徒弟辈,哪知于公之斯言语间如此推重,便拱了拱手,算是平辈相见。众人见檗有阗这般礼下,无不惊讶,心想江离非谦逊不可,哪知他也只是拱拱手,客气话也不多说一句,无不想:“这小子好没礼貌。于公之斯怎么带了这样一个人来。”※※※有莘不破走到大风堡城门前,却被挡了架。连请人进去通传一声的门路都没有。他往城东走了一圈,却一个熟人也不见。这时肚子已经开始咕咕想,不禁有些后悔。但看看天上的星星,又自己排解开了:以前我可连饿肚子的自由都没有啊,现在多好,一个人自由自在的。他遥望暮色中渐渐显现的星星,兴奋地梦着未来:我且粘着江离,跟他去找他师父,这小子这么神气,又把他师父说得那么神秘,多半不是那么好找的——越难找越好,这一路一定很好玩。这时陶函商会四大长老已经在西城张罗着在无忧城的第一个夜市,他们是这个交易旺季的主角,人流自然往那边涌。因为金织住在东城,阿三又去了东城,所以有莘才方才自然而然地往东边走。哪知越走越是冷清,这才折头向西。他走得并不快,一路慢慢看过去。因为对他来说,这里一切都很新鲜。商国虽然繁华,但他以前连看自己想看的东西的机会也不多。逃出来以后,设迷踪,布幻象,更是连看一眼自己国家的时间都没有。天越走越黑,灯火却越走越多,慢慢由冷清而热闹,到后来甚至喧闹起来。吞火、耍兽、高跷、艳舞……形形色色的玩意儿看进去,到了最核心是五座通风大帐篷:南边三座,苍长老和昊长老主持卖出;北边两座,旻长老和上长老主持买进。五座大帐篷以外,另有十几个小帐篷,两三排土屋,是本城商家和一些客商做零散买卖的地方。灯火晃荡处,也少不了一些笑脸招客的女子,可惜刚见识过银环的风骚,这些路边野草未免有些难以入眼,何况自己口袋中连一个布币也没有。※※※大风堡内,又是另一派景象:筵席排开,两行歌女徐徐而入。袖领羽扇之后,一张俏脸慢慢在灯火晦明之间偷偷探出来。冷冰冰的双靥蓦然染了笑意,席上二十几个男人到有一半狂吞口水。檗有阗笑道“雁儿是越来越有味道了。”转头向于公之斯低声说:“于公兄,今晚不如……”于公之斯缓缓摇头,以前逢场作戏的事情他也没少经历过,但妻子亡故后,他反而自拘起来。江离斜眼一扫,只见身边的于公斛宁也在发呆。※※※陶函商队的男儿,上马就是战士,下车就是生意人,抓得紧刀剑,也拿的起算筹。在无忧城中,每个人有一天的假期,阿三是第一天,所以抓紧时间跑去寻欢,矮子龙却正忙的焦头烂额。有莘看他那样面对绒虎也敢气鼓鼓的勇士,讨价还价起来竟然也市侩味十足。不过他生长在商国,那是天下商人的祖源,对这些东西也不奇怪。走过去一把扯过来,让他给自己出主意。“进大风堡?那得问长老。”就近看苍长老时,之间他正拿着一株三尺长的珊瑚,忙着和一个遍身珠玉的大胖子争论。突然间一阵骚乱,一个长胡子老头踉踉跄跄闯了进来,被负责治安的莫罗一挺挡住。“求求你,让我躲躲……”“哈哈哈哈,老不死,你躲不掉啦……”一个人越众而出。有莘看时,好一个方士:四平八稳的气度、超凡绝逸的相貌、一尘不染的衣饰,须三缕,眉两清,直是神仙中人物。有莘第一个念头就是:难道是江离的师父?但随即自己否定了:好像还是江离更脱俗一些。苍长老撇下事务,走上前来,作揖道:“靖歆上人,别来无恙!”那方士还礼:“好好。长老精神。”那长胡子老头想趁机逃走,却被莫其按住了动不了。突然撒起泼来:“你这个天杀狗日贼娘养的,老不死我和你有什么仇啊?你硬是要把我抓到这死人城里来。都跟你说到了葛国我们一切好说,你怎么偏偏要到这里来,这里是火里的地狱,雷劈的屠场,为什么我怎么说你都不信啊!再过三天,这里就要应劫了啊!为什么你总不信!难道我老不死活了一百二十三岁,今天就要死在这里不成吗!你这个……”有莘见他胡子又花又白,皱纹大把,哭闹起来倒像一个小孩子,骂起人来就像无赖泼皮,越骂越难听。但那方士靖歆也真好涵养,一脸和气,半分怒色也没有。听他骂得没力气了,才说:“自己走,还是要我把你绑起来,先扔无忧城的地牢里去关两天才肯老实?”那老头子吓得跳了起来:“不行不行!我不能呆在外城。现在去葛国也来不及了!去大风堡,带我进大风堡!这方圆几百里就那里还好点。但妖怪来了你可得护着我点!我老不死可还不想死。”有莘不破打趣说:“你真叫老不死?”长胡子老头接口说:“老人家我老得连名字也忘了,就偏偏不死,人家给我起了这个名字,却也正合适。”抬头看清楚了有莘的面貌,呸了一声说,“我老人家跟你小子说什么。小子你说话也不礼貌些,你呀我呀的。你爷爷也得喊我一声爷爷哩。”有莘本来笑嘻嘻的,听他语涉祖父,脸一沉,跨过去朝他的头发一拿,凌空抓了起来,喝道:“胡说什么!”靖歆也喝道:“这是我的人,你小子别毛手毛脚弄死他了。”走过来夺,有莘右手一挡,两人手臂一碰,靖歆微感酸麻,不由吃了一惊。有莘不理旁人,只是向长胡子老头喝道:“刚才的话你再说一遍!”那“老不死”见这小伙子竟能单手挡住靖歆,倒也乖巧,忙说道:“你才是我爷爷,你爷爷是我的玄祖爷爷!”有莘哈的一声,手一放,笑说:“谁会要你这样老的玄孙!”老不死脚一着地,立马钻到有莘背后,指着靖歆说:“我不是他的人。你护着我,有你好处的。至少捡回一条小命。”有莘不破笑道:“你连自己也救不了,还想救我?”老不死说:“我老人家有智慧没力量,你小伙子,呃,不,少侠你有力量,但江湖历练就少一些了。咱俩联手,保定能度过这次大难!”那边靖歆脸色却越来越难看,喝断道:“小子!闲事少管。别仗着几斤力气惹是生非!天外有天,人上有人,这些道理你师长没教过你吗?”偏偏有莘不破一出商国的势力范围,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惹是生非。顺口说:“我阿衡师父说,就算到了天外天当神仙,也没什么了不起的。我爷爷说,这人上人最是难做。我天外天是不想去的,人上人也不想做。别人要去要做,和我也没什么关系。你说这老头是你的,有什么凭证?”老不死帮腔道:“对,对!我老不死不是你的!现在我是这位少爷的。呃,呃,这位少爷,您高姓大名,日后旁人问起,我也好替你扬名。”“哈哈,少爷我行不改名,坐不改姓,有莘氏好男儿,有莘不破是也!”靖歆听到“有莘”两字,先是一惊,随即冷笑道:“这个姓氏有几十年没人敢提起了。你的师长敢情现在在大风堡里头?去叫他出来领教领教本座的手段。”有莘不破笑道:“你不用套我的话,我的老师和亲人都不在这城里,对付你,小爷我一个人就够了。”他出了陶函国,一直想试试自己的本事。荒原外一役杀得虽然淋漓尽致,但对方都不是高手。这时见了一个连苍长老也套交情的人,想必本事不差。既然有打架的由头,哪有道理不上!靖歆听他是孤身一人,又冷笑说:“你师长在也好,不在也好,反正敢用这个姓,不管你是真是假都该死!”眼中精光暴闪,周围看热闹的人便觉得一股气墙向自己压过来,知道不妙,纷纷走避。苍长老暗叫不妙。上前劝阻。靖歆怒道:“苍老,你陶函和这小子什么关系!”苍长老被他气势压得一滞,忙说:“他是我家台侯在荒原救出来的少年,还请上人看台侯面皮,莫让这无忧城失了规矩。”这句话,抬出于公之斯和檗有阗两个人来,希望靖歆有所顾忌。果然靖歆道:“这不是我挑的衅,檗有阗要追究,小可也有话说!”苍长老听说,知道只要有莘低头,给靖歆一个下台阶,事情还有转圜的机会,哪知有莘竟然也跟着靖歆的口气说:“对啊!这是我们俩的事情,你老人家多什么事?”气得苍长老暗暗叫苦:不理嘛,有莘不破是陶函商会带进来的,怕连累了自家;理嘛,那小子竟是挑拨不透的楞木头!有莘不破替陶函挡了一劫,虽然苍长老对陶函之海一事还有些疑虑,但终归对他有些好感。要是在别的地方,遇上别的人,便让他去碰碰钉子。但遇上靖歆,只怕一出手就要了这少年的性命,何况在无忧城动手,檗有阗知道了也断然不肯善罢甘休。当下使了个颜色,旻长老早暗中叫人去大风堡报信。“无论如何,我得拖延时间。”不过,无忧城的管事动作要比陶函商会的人快得多。※※※歌舞未休。于公斛宁早已收起火热的眼光,但仍时不时偷上一眼。于公之斯眼光虽然锐利,但口中应答着檗有阗,心里想着札蠃,对儿子的这小动作并未注意。江离冷眼旁观,若无其事。突然一个驼子急匆匆走来,与檗有阗一阵耳语。檗有阗先是冷笑,随即攒眉,单刀直入问道:“于公兄,贵会可有一位叫有莘不破的少年?”于公之斯应道:“是在下的另外一位贵客。虽有魄力,只是年轻不懂事,若一时冒犯了城主,还请包涵一二。”檗有阗嘿嘿连声,说:“大风堡的名头,看来是越来越不响亮了。冒犯我打什么紧,只是敢和靖歆放对,那可真有气魄,怪不得能做于公兄的贵客!”手一挥,歌歇舞止。“哈管带,带我的话,请这两位贵客进堡喝酒。”※※※不片刻,那驼子哈管带的声音在厅外响起:“小招摇山靖歆上人到,有莘不破公子到。”檗有阗起身和靖歆见礼,道:“上人清驾辱临,本城上下未曾远迎,怪不得上人西市发怒。”靖歆闻弦歌而知雅意,还礼道:“小可在无忧城与无知竖子争气,实是大失分寸,死罪死罪。”“哈哈哈,刚才还说什么‘檗有阗要追究,我也有话说!’现在怎么哈头哈脑的了!”人随声到,一个少年大踏步进来,后边一个长胡子老头亦步亦趋,跟的贼紧。他话声一落,檗有阗怒色未发,于公之斯截口说:“看你衣衫完整,敢情这场架没打起来?”有莘不破道:“就差一点。”于公之斯道:“好好好,没犯无忧城的规矩就好!无忧城是讲道理的地方,不是动手打架的地方。只要道理说明白了,这里头都是成名的人物,自有公道。”檗有阗听于公之斯话里大有回护之意,便道:“既然如此,我们便听听两位的公道。上人,请上座。”江离往于公之斯的方向挪了一下,让出一个空位,对有莘说:“你坐这里吧。”有莘不破随手抓起一把椅子,放下坐落,正好处在江离和于公斛宁中间。于公斛宁见他如此无礼,又是暗怒,又是厌恶。心想你惹了靖歆,多半没好下场。有莘在外城悠了半边,肚子早已皮贴皮,屁股一有着落,看见满桌酒菜,哪还客气,叫声“请请”,筷子也不用了,用手抓了就吃。众人听他敢和靖歆这样的人放对,本以为是个多了不起的少年英雄,哪知道全没半点风度,就像乡下来的野小子,无不侧目。檗有阗眼睛半阖,似看非看;札蠃面色不动,心下算计;靖歆满脸春风,就像不干他事;于公之斯早已见怪不怪;只有江离,无意间微露欣赏之意。老不死老而成精,早已看出厅中几大高手互相牵制,但一场暴风雨却随时一触即发。第五关 惊闻天劫天地有不完之理。据传说,上古之时,天缺地陷。有一位大神以甚深法力,发绝大愿心,在大荒山无稽崖炼成顽石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之缺。事情到此,本来已了。哪知在另一个时空中,出了一位有大力量的人物。这人物虽有夺天地造化之功,但一生不顺。失意中乃造出一段虚无缥缈之辞,在这三万六千五百块补天石中偷了一块,营造自己的一片太虚幻境。对旁人却说:当初补天之石原有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这一块是多出来的。殊不知他这一大胆妄为,竟令这一时空的人魔妖兽均大受荼毒:苍天之缺口虽大致弥合,但石头少了一块,瑕疵自然难免。以陶函南部大荒原为中心,千里方圆中,每百年一次,便有一次天火之劫。不过,只要人们把这劫难忘记,在天劫到来之前,日子依旧照过。※※※人的活法,细分起来其实也并不多,也许只有两种:人的活法和非人的活法。像江离,活得基本不像一个人。金织所面临的极其实际、极其琐碎的问题,基本上不存在他的生命中。在人的世界里,他尽管不是贵族,却活得如同高高在上的贵族;在灵的世界里,他尽管不是神仙,却驱妖役怪,胜似神仙。那或许已经是世俗所谓的神仙般的生活。但对江离而言,他依然还有追求。有追求,就表示他认为自己的活法还有欠缺。何况江离所达到的境界,和他师父相比,如同小巫之比于大巫。即使是他师父所达到甚至还在追求的境界,这个人间也还有人不以为然。和江离这样的“神仙”,有莘这样的贵族相比,老不死和金织是俗人中的俗人。他们有无穷的烦恼和一地鸡毛般的琐事。他们渴望着江离、有莘所不屑的财富,渴望着于公之斯努力摒戒的闲逸(其实就是懒惰),渴望着种种肉体上的刺激和享受。不过他们的出身、他们的天赋、他们的能力、他们的素质都注定他们永远得不到这些财富、这些成就,甚至一点闲逸。为了活下去,活着活得比现状更好一点点,他们必须出卖自己的体力,甚至尊严。老不死在这个无忧城已经活了七十多年了。从七十多年城池奠基开始,他就活在这个地方。从某个角度来说,他是这座城池的名人,上至檗有阗,下至金织,都知道他的存在。一个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只要集中地在一个地方晃来晃去,总能让人家知道这么一个人。但他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整个无忧城却没有一个人记得。只是偶尔讲到一些失去了主人公姓名的笑话,才把他这个人拉来作故事中的主人公,作为无忧城的故事中愚蠢、迂腐、贪婪、胆小、无能的象征。至于他真正的事迹,整个无忧城没有一个人知道。这个可怜的老头子,是一个被全城记住的人,又是一个被全城忘记的人。不但别人把他忘记,连他自己也几乎被自己忘记。如果不是七十二年前埋下的那七十二坛酒。七十二前,那个时候天劫还被大部分劫后余生的人记得。他们在城池建成之日,埋下了七十二坛酒,作为一个表记——以后一年开封一坛,酒喝完了,天劫也就来了。最后一坛酒上面,刻着当初一百年前天劫来临的具体日期。埋下这七十二坛酒的人,在七十二年中一个个老死了,病死了,那天劫的传说在传了两三代人之后,渐渐变成一个骗小孩子睡觉的的故事。连那唯一还残存着那份记忆的人,也完全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当初他和他的同伴,谁都不认为自己能够活到七十二年以后。这个活了一百多年的老头,老得连自己的名字和年龄都忘记了。他无忧无虑地在这座城池里厮混了整整七十二年,从来没有想到要走出这个百年相依的地方。而且在这座城池生活得久了,也开始害怕和拒绝走到外面的世界。直到这次过年,他依照着连他自己也忘记了缘由的习惯,爬进了只剩下他一个人知道的地洞,把那坛刻着字的老酒拿了出来。在漆黑的地洞中,他甚至没有察觉到这就是最后一坛象征之酒,一直到一个来蹭酒喝的邻居问他:“老不死,这酒坛子刻着的是什么啊?”这个问题勾起了老不死对自己年龄的记忆、对这坛酒的象征意义的记忆,以及对那次天劫的恐怖回忆。他像疯子一样大叫大闹起来,当然没人会相信他这个愚蠢的、迂腐的、贪婪的、胆小的、无能的人的话。过了几天,老不死的邻居突然发现这个老头子不见了,不过也就诧异了那么一会儿,便把他给忘记了。大概半个多月后,他再次出现在西城,作为两个据说是大人物的外人的陪衬。这件事情也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好奇。在许多传说中,老不死就是这样作为陪衬大人物的小人物出现的——用他的愚蠢、迂腐、贪婪、胆小和无能来衬托大人物们的聪明、通达、无私、勇敢和强大。※※※大风堡,无争厅,气氛有些尴尬。几个大人物隐隐然在气势上对峙着,让那些没什么干系的人感到夹在中间特别难受。他们只希望有人搅搅局,把这不温不火、不死不活的局面搅混了,打破这种压得人喘不过气来的气氛。但江离却知道,如果有人把现在这种均衡的局面打破,后果可能会严重到连东道主檗有阗也镇不住。“或许他在这座城池的权威,也到头了。”“城主,听说,无忧城有一位活了上百年的老人,大号称作‘老不死’。”江离见打破沉默的居然是紫蟗怪札蠃,暗中叹了一口气。由这个人来掌第一勺,这锅汤只能注定越搅越浑。“不错。”檗有阗漫应道。光凭这句话,谁也没能猜到札蠃的意图。“据说这个人在无忧城建成之日就在了,算得上无忧城的元老。”檗有阗向老不死扫了一眼,一直盯着檗有阗的众人也跟着向老不死扫了一眼:这个札蠃口中的“元老”,听了檗有阗这句话,自得之情溢于眉目口鼻之间。“据说他是这城池草创时的三千个兵丁之一,这大风堡的基石,也有他的一份力气,算是我无忧城的一位耆老。”“我曾道听途说:无忧城有两大秘密,久远得没人记得了。大风堡的第一代堡主是有传世家书的。可惜三十多年前却失传了。”江离见檗有阗神色不动,但闪烁的眼光中似乎已经开始对札蠃有些不满。他也曾听说,这座城池在三十多年前一度易主。当年是否经过多少流血大战,阴谋诡计,江离并不知道,但改朝换代的真相,向来是居于统治之位的人最忌讳的事情。札蠃继续说:“听说这两大秘密虽然在三十年前失传,但有一个人却还知道一些线索。”檗有阗的声音依然克制得很平和:“市井谣言,不足为论。”札蠃打了一个哈哈,说:“原来城主对此毫无兴趣,早知道我便应该先下手为强,如今却让靖歆上人和陶函商会捷足先登了。”这话一出口,几乎所有人都有恍然大悟的感觉。在众人的眼中,有莘不破之所以敢和靖歆相抗,背后自然有人撑腰——这个人,大家自然而然就会想到是于公之斯。而能引起靖歆和于公之斯争夺的人,来历一定大不简单。难道真的像札蠃所说:这场争夺的背后隐藏着两个大秘密?片刻之间,老不死从洋洋自得堕进战栗不安。当在场数十人的眼光——包括檗有阗的眼光——向他射来的那一瞬,老不死突然感觉自己就像一尾待宰的活鱼。他看了看他临时找来的护身符,此刻正大口大口地吃肉喝酒。半个多月前他随着一个商队逃出这个即将遭劫的灾难之城,眼见就要踏入葛国国界,却被一个方士抓住了,逼问了许多他不大记得的事情。在没能问出有用的信息以后,这个方士决定到这头“猎物”的老窝——无忧城来寻找线索。回无忧城对老不死来说是最可怕的噩梦,他用尽各种激烈的言语和动作,求方士不要把他带回去。先是乞求,被拒绝后是怒骂,见怒骂没法惹恼这个城府极深的方士,又表示愿意把所知道的事情都向对方坦白——可惜他残存的记忆完全满足不了方士的胃口,而他越不肯回无忧城,对方就越认定他心里有鬼,越认定秘密藏在无忧城的某处。至于老不死所说的“天劫”,听在对方的耳中不过是一个囚犯为了避免回到监狱所编造出来的无稽之谈。老不死看着眼前狼吞虎咽的小伙子,突然后悔自己选错了。当时他在靖歆和有莘之间选择了后者,是觉得这个毛头小伙子好对付些。积年的经验告诉他:如果落到靖歆手中,即便自己最后帮他实现了愿望,也逃不了兔死狗烹的下场。有莘不破也许好对付些,但这个看起来只有几斤蛮力的小伙子,真的有能力在群雄虎视的情况下保护自己吗?※※※土窗射进来的昏暗的阳光让金织知道,太阳就快下山了。阿三躺在她身边打呼噜。虽然还没入夜,但男人经过一场激烈的大动以后,总是特别容易产生睡意的,特别是在床上的时候。金织爬起身来,对着镜子理了一下衣服。她已经开始显老了。即使是做妓女,她也不曾像石雁和银环一样,在这圈子里辉煌过。年轻的时候,她也曾和几个中等姿色的同行争风吃醋,但现在却只求平平安安地度过下半生。当镜子中的人显得齐整以后,她取过几个布币,出门反锁,向市集走去。※※※有莘不破从侍者手中接过毛巾,擦了擦嘴。这表示他吃饱了。自从札蠃那一番话说出来以后,大家都各自在心中算计着。但有莘不破显露出将要说话的神情以后,大家自然而然地都向他望了过去。第一个关注他的当然是江离,然后于公之斯注意到了江离的眼光,然后檗有阗、札蠃、靖歆、于公斛宁等都注意到了于公之斯的眼光,慢慢地,所有的眼光都被牵引着聚焦在有莘不破身上。被这么多人同时看着,有莘不破却连一点不自然的神色也没有,好像他自己觉得自己天生就该引人注目,又或者是早已习惯了。有莘半侧身子,指着靖歆问站在他椅子后面的老不死:“那个家伙干嘛追着你不放?”众人心里咯噔一下,这也正是他们最想知道事情。只要老不死肯说话,哪怕只要吐露出只言片语,自己也可以凭理猜断。只有靖歆黑着脸。这些话,本应该是在无人处逼问的,但这小子却冒冒失失地当众问了起来。但自己偏偏无法阻止。此时的形势,老不死将说出来的话,不但众人想知道,连檗有阗和札蠃也想听听。“或许于公之斯会阻止。”因为在靖歆看来,于公之斯显然是幕后操纵着有莘不破的人,而这个老奸巨猾既然有这样的举措,多半也知道一些内幕。即使一时没法把老不死夺过来,靖歆也是希望于公之斯能够私底下再去拷问老不死,因为秘密被公开对自己并没有好处。但放眼看去,于公之斯没有一点担心秘密被公开的样子。“这头老鸟,到底在想什么?”※※※金织炒了两个鸡蛋,一碟菜,焖了一碗腊肉,炖了一盅汤。她的手艺并不差,至少阿三每次在这里停留,总比平时多吃了一大碗饭:这也让她感觉到一点很微小的骄傲。她把三菜一汤摆上桌面以后,才走到床头,把炒菜时叫了七八次不肯起身的阿三一脚踢了起来。然后取出一个大陶钵,盛了些饭,胡乱夹了点菜,一边骂着伸腰哈欠的阿三,一边走到门外,把陶钵放在墙角那个男人的面前。这情形就像一个好心的家庭主妇,喂养着一条被他自己遗弃在别人家门口的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