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组-6

纤凌前传 彼得洛希卡(四)九演奏者纤凌背靠着门,心跳得像汽车引擎一样。琴声就在她进门的一刻结束,脚步声也在同一时间消失,门内门外仿佛是两个世界。音乐室里没有开灯,窗外的月光洒落在一排排椅桌上,也洒落在墙角的钢琴上。钢琴前有一个高大的人影,他正默默地注视着纤凌,但他背向窗户,所以纤凌看不见他的脸,但她能肯定对方不是王老师,因为对方拥有一头金色的发丝。纤凌以蚊子般的声音,怯怯地问:“你是谁?”对方似乎有点不安,说话的声音怪怪的,但纤凌还是听清楚他说的是“彼得洛希卡”。对方的话就像惊雷般在纤凌的脑海中炸开,她随即感到天旋地转,接着便失去了知觉。“你是谁?”“彼得洛希卡。”纤凌感到很冷,模糊中似乎有一双强而有力臂弯把她抱起,她看见一张模糊的脸,她很想看清楚这张脸,但又害怕看见的是一张由木头雕刻而成,毫无感情的脸庞。她依偎在冰冷的臂弯中睡着了,虽然这双臂弯也许会把她带到另一世界,但不知道为什么,她并不感到害怕,只觉得很累,很想睡觉。“一切都结束了。”纤凌心想。十原来如此一觉醒来,纤凌觉得从未试过睡得如此舒畅,心情甚好。可是,当她伸完懒腰,睁开眼睛时,却被吓了一大跳,因为一双幽怨的眼睛就在她眼前。“你干嘛一大早就来吓我啊!”纤凌骂道。在她眼前的是眼圈又深又黑的碧莲。“你还敢说我吓你,我昨晚才被你吓个半死呢!”“我那有吓唬你啊!”纤凌坐在床上双手撑腰,理直气壮地说。“我看你是睡晕头了,你昨晚半夜爬起来,跑到那里去了?”碧莲用手指戳纤凌的脑袋。“昨晚半夜……”纤凌回想起昨晚发生的事情,喃喃道:“难道又做梦了?”“我看你是还没睡醒,快去洗脸,我带你去见一个人。”碧莲说罢,就自顾自地拿起毛巾牙刷等物准备梳洗。“大清早去见谁啊?”纤凌不知道对方的葫芦里卖的是白凤丸还是是毒鼠强。“彼得洛希卡。”碧莲掉下这个让纤凌魂牵梦萦了好几天的名字后,就独自走出了寝室,让对方张开嘴巴愣了半晌也说不出话来。在人头涌涌的麦当劳里,纤凌终于见到了梦中的木偶王子,他很高大,身高至少有一米九,她和碧莲站在他身前就像两个小朋友一样。他长得很帅气,金发蓝眼,肤色白净。他就是纤凌梦中的王子,来自美国的留学生。纤凌的英语水平在同级中算比较好,所以她想用英语与梦中的王子交谈。可是,一向让她感到自豪的英语,在真正的老外面前却是如此的蹩脚,一句话得说上三四遍,对方才勉强弄明白她的意思,加上她本就非常紧张,致使对方好几次忍不住笑出来。“你们说国语,我会听。”对方所说的国语虽然不太流利,但他好歹也在中国生活了一段日子,总比纤凌的英语要好。于是,三人便以国语交谈。“昨晚在音乐室弹琴的,是你吗?”纤凌急不及待问这个困扰她多日的问题。对方微笑点头。纤凌又问:“你怎么会半夜跑到我们学校来呢?你又怎么会有功能教学楼的钥匙呢?昨晚我明明去了音乐室,今天醒来怎么会躺在宿舍里呢?”纤凌的问题就像机关枪一样,不停地扫射,让对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为了让她清楚事情的始未,他决定从头说起——我叫彼得洛希卡,是个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出生在中产阶级,自小就受到优良的教育。可是,近两年父母双双失业,无力支持我完成大学学业,在申请贷款失败后,只好无奈地选择到中国留学。在中国,能到外国留学的都是些富家子弟,在美国则刚好相反,有钱人都挤进哈佛、耶鲁等名牌大学,只有像我这样的穷光蛋才会考虑到消费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留学,譬如中国。来到中国后,我的烦恼就开始了。虽然我在学校里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与众不同的优待,学校的领导、学生都把我当成明星一样,甚至安排我独自住一间寝室。可是,每天总有一大堆人在寝室外,隔着窗户对我指指点点,感觉就像在看猴子一样。这让我感到很受辱。因此,我在校外租了个间房,位置就在你们学校旁边。住在校外虽然逍遥自在,不再受他人打扰,但新的烦恼又来了。我并不富有,必须靠兼职赚钱来完成学业,但这里不是美国,这里只是个小城镇,我不能到麦当劳这样的快餐店工作,因为我只要出现在公共场所就会被别人当成猴子看。幸好,我能弹得一手出色的钢琴,所以我想参加钢琴比赛,靠奖金来完成学业。然而,住在学校里时,我随时都能到音乐室练习钢琴,可是在住校外就不太方便了。房东先生为我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就是你们学校的门卫,是一个友善的本地老头子。他给了我功能教学楼的钥匙,晚上他值班的时候,我就能到音乐室里练习。因为功能教学楼与教师及学生宿舍都有点距离,所以不怕会影响到别人……“那昨晚又是怎么回事?”纤凌问。“昨晚可吓死我了。”碧莲白了纤凌一眼,“我半夜被关门的吱呀声惊醒了,一醒来就发现你的床空着,于是就溜出寝室,看见你蹑手蹑脚地往外走。我以为你梦游了,就躲在后面跟着你。”“原来是你啊!昨晚可把我吓坏了。”纤凌睁大双眼看着昨晚差点把她吓掉魂儿的碧莲,接着又问:“那后来呢?”留学生用不太流利的国语说:“你出现,吓倒我。我说出名字,你就倒下。”“还是我说吧。”碧莲接过话头,“我走进音乐室时,你已经晕倒了,他跟我说明情况后,我就让他把你抱回宿舍。”“你怎么能让男生抱我呢……”纤凌的脸红得像火烧一样,声音越来越小,并不自觉地低下头来。“难道要我抱你吗?我可没那么大力气呃。”碧莲说着站起来,向纤凌挥挥手:“我的任务完成了,你再和他聊聊吧,我就先走了。拜拜!”说罢,便转身就跑掉。纤凌害羞地低下头,不知道应说什么,两人沉默良久,她终于想到了话题:“昨晚那首曲子的乐谱,你能给我一份吗?”“没问题,我还没自我介绍……”留学生友善地伸出宽大的手掌,“我叫彼得洛希卡,很高兴认识你。”纤凌头也不敢抬起,伸手与对方握手。两手接触,她不由全身一振,对方的手异常冰冷,仿佛完全没有体温。她连忙抬头看着对方的脸,他长的很帅气,很完美,完美得让人觉得不真实,仿佛是一张人皮面具,而面具背后是一具毫无感情的木偶。他到底是人还是披着人皮的木偶?[完]卷三 化尸童姥引子(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一民国三十四年,夏末。夜幕低垂,长满薰衣草的小山陂上有一名年约十三、四的少女在拼命地奔跑,她身后有一名年龄相仿的少年正在追赶她。“来抓我啊,抓到我给个小钱你买红枣!”少女回头向少年做了个调皮的鬼脸。“让我抓到你,你就知味道!”少年的脸容略带好胜之色,但更多的是情窦初开的莫名心动。少女的体力不及少年,追逐了片刻后,两人的距离逐渐缩短。少年突然跃起扑向少女,把她扑倒,两人一同于柔软的薰衣草丛中翻滚,最终少年成功压在少女身上,并按住她的双手,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少女心如鹿撞,既紧张害怕又兴奋莫名,声音颤抖地说:“你想干嘛?”“嘿嘿,现在你让我抓到了,当然是我想干嘛就干嘛……”少年说着便吻向对方的樱唇,但却被少女扭脸避开,只吻在红如晚霞的脸颊上。少女不断左右摇头,不让少年亲吻其樱唇。少年干脆不再按住她的双手,改为用双手捧住她的火热的脸颊,让她不能再躲避自己的热情……四唇紧接,久久难分!唇分之时,两小无猜皆面红耳赤,对视无言。良久,少女推开身上的小情人,坐起来羞涩地说:“你欺负我,我待会去告诉院长。”“你舍得吗?院长肯定会打死我的……你看,院长昨天打我的手,现在还在痛呢?”少年把手臂伸出,上面有三条明显的棒痕。少女怜惜地轻抚小情人的手臂,不无心痛地说:“真的还痛吗?都怪我把院长的茶杯打破了,害你替我受罪。”少年轻轻地把少女拥入怀中,对手臂上的棒痕毫不在乎:“为你挨几棒算什么,要是打在你身上,我才心痛呢!”两人坐在草地上相拥对视,少女不自觉地轻闭双眸,心里再度感到小鹿乱碰,既紧张又兴奋地等待小情人再次滋润她柔软的嘴唇。良久,期待中的炙热嘴唇并没有靠近,少女失望地睁开双眸,发现眼前的少年正以好奇的目光凝视着远处。少女举起粉拳,嗔怒地砸在小情人胸前,待凝视远处的少年回过神来,她便嘟起嘴,语带责备地说:“你看什么?”懵懂少年不解少女柔情,只为远处的异象而好奇心大起,指着远处一株大树,对怀中少女道:“你看,那棵树上好像有条黑布。”少女顺着对方所指的方向望去,发现远处一株大树的树枝上挂着一条似乎是黑色布带的物体。小山陂平日人迹罕至,所以他们才敢肆无忌惮地在此嬉戏,而之前到来亦未见有此布带,不由感到好奇。两人一同来到大树前,仰首上望,仔细观察了一番。虽然已经来到树下,但布带挂于高处,而且天色已暗,一时间也没看清楚到底是什么,只是觉得很像布带,但似乎又不是。少年玩心大起,随手拾起几块小石向布带掷去,其中一块小石掷中布带中段,布带立刻断成两截。下端一截掉了下来,而上端一截竟然往树枝收缩,仿佛拥有生命般贴着树干迅速往下移动。再看掉到地上的一截,同样像拥有生命般,先是盘成一团,随即形成长条状贴地而行,袭向不知所措的少女。黑色异物犹如一条贴地而行的毒蛇,速度迅猛,瞬间即来到少女脚前,但她仍一脸惊恐,不知该如何是好。千钧一发之际,少年拉住她纤幼的手臂,双腿发力狂奔,拉着她逃走。但是,黑色异物并没有就此罢休,一路紧追而来。两人好不容易跨越一条小水沟,再奔跑一段回头望去,黑色异物已经没有追来了,这才松了口气。但双脚刚停下来后,少女马上察觉异样,不由惊叫:“有东西爬过我裤子里了!”少年先是一愣,随即叫道:“快把裤子脱掉啊!”说着便伸出双手,欲把少女的裤子脱掉。“不要!”少女连忙躲避。虽然有异物钻进裤子,但要在心仪的男生面前裸露下体,在这社会风气尚较保守的年代,试问有那个花季少女能做到呢?“快点脱啊,不然被它咬到就麻烦了。”少年显然不懂得少女心事,他只想心爱的女生不受伤害。少女紧拉着裤子与少年纠缠了一会,突然惊叫起来:“它钻进我身体里了,怎么办?怎么办?”少年还没弄明白“钻进身体里”是什么意思时,她便脸色一白,随即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不消片刻她的裤子便被下身流出的鲜血染红……------------------------------------------------------二山边的幽静小路上,一名身穿怀石中学校服的少年正使尽全身力气踏着脚下的自行车,他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前进,因为他身后有一条如黑色布带般的奇怪异物在追赶他。少年使尽力气终于与异物拉开一段距离,但却一不小心被路上的石头绊倒了,连人带车倒在路边的草地上。眼看异物就要追上来,他也顾不上地上的书包及自行车,强忍身上的痛楚,连爬带滚地逃走。他害怕得慌不择路,跑到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陂上,最终还是被异物追上。撕心裂肺的惨叫于僻静的小山陂中回荡,但却没有人听见,再次回复平静的时候,柔软的草地上只剩下一副穿着校服的骨架……第一章 九天化尸(上)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这是一首中唐时期较流行的诗,传说作者是杜秋娘,不过她只不过是演唱者而已,真正的作者已无从稽考了。这首诗的含义很单纯,能以“莫负好时光”五字蔽之。人生匆匆数十载,仿佛只需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到达尽头。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我们需要学习、工作、恋爱、结婚、生子……等我们把所有事情都忙完的时候,剩下的时间已寥寥无几了。我经常会想,如果我能像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拥有无限的生命,那是多么有兴趣的事情,最起码我不用为钱而烦恼。譬如,我在我爷爷那年代用篱笆围上一块当时根本不用花钱购买的土地,也不用很大,千来平方就行了,到了现在怎样也能卖个一百几十万。更有趣的是,我能拥有充足的时间博览群书,知识是无限的,只有拥有无限生命的吸血鬼才有机会获得人类的所有知识。可惜的是,现实中并不存在吸血鬼,所谓的血族只是小说家幻想中的产物,其原形是欧洲中世纪的卟啉症患者。说了这么多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慕申羽,表面上是刑侦局的一名刑警,然而我所隶属的诡案组直接向厅长负责,不受刑侦局管辖。诡案组是一个专门调查超自然案件的秘密小组,大部分案件都不会向市民公布,甚至连审讯过程也是内部进行。看了我前面所说的话,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将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吸血鬼的故事,然而正如我刚才所言,在我意识中的吸血鬼只不过是一群患上卟啉症的可怜人而已。本次的案件与吸血鬼毫无关联,或许应该说是一个与时间有关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是从一副诡秘的骨架开始……九天前,有个叫周少龙的中学生,在放学后离奇失踪。九天后,有人发现了一副诡秘的骨架。我种蓁蓁在骨架被发现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发现骨架的地点在周屋村附近,一个僻静的小山坡上,是该村一名村民发现的。我们赶到时,已经有不少村民在围观,并有三名自称是死者父母及大伯的男女在场,刑侦局的同僚拉起警戒线,阻止村民闯进破坏现场的证物,也方便流年及悦桐等人取证。草地上有一副衣物完好的完整骨架,从其身高判断应该是十二、三岁左右,其身上的校服也能证明他是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因为流年他们还在取证,而自称死者父亲的男女先是哭得死去活来,随后更相继晕倒,所以我就跟自称是死者大伯的周耀安聊了几句:“死者的情况……你已经看到了,你怎么能肯定他就是周少龙呢?”周耀安颓丧地坐在地上,眼角泛起泪光,先是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指着山坡下的一辆自行车,及不远处的一个书包:“少龙的单车我骑过,车锁的款式我记得很清楚。还有那个书包,是我开学前买给他的,没想到开学才几天就……”说着,他的眼泪就流下来了。随后,他告诉我,周少龙的父母是菜贩,父亲周耀全曾经离婚,其与前妻罗淑芬生有一子,名叫周俊龙。罗现在经营一间化工店,与前夫十多年来也没有往来。聊了一会后,山坡下的悦桐向我挥手,我走过去看见她正和郎平打开地上的书包,把里面的物品逐一取出。因为前几天下过大雨,书包里的书籍都被雨水浸泡过,作业本上的字迹稍微有些模糊,不过她找到了一张经过过塑的学生证,用夹子夹住给我看。从学生证上的资料得知,书包的主人是怀石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少龙,也就是周耀全的儿子。虽然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死者就是周少龙,不过也十不离八九了。死者的皮肤、肌肉、器官尽失,不过还好,他的头发还在,只要在发端的毛囊中提取DNA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身份。流年的取证工作已做得差不多了,我便问他有何发现,他很无奈地回答:“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及头发,但是衣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从表面迹象看来,尸体应该是在几天内化成骨架,真的很不可思议。”“尸体九天就能腐化成骨头了吗?”蓁蓁看着死者的遗骨问道。“正常来说要一年左右才能完全腐化,就算天气炎热也不可能在半年之内腐化到只剩下骨架的程度。而且死者的衣服并没有被尸水沾污,如果是正常腐化,这根本不可能。”流年示意我们留意死者身上的衣服,的确并没有被尸水污染的痕迹。“尸水?那不是武侠小说才有的东西吗?”蓁蓁大概是小说看多了。流年笑着给她解释恶心的尸体的腐化过程:“人的身体里有很多细菌,尤其是在肠道里。当人死了,这些细菌就会把人体分解,一般在二十四至七十二小时内开始腐化,当然以南方炎热的天气,二十四小时就开始腐化了。在腐化过程的最初阶段,尸体的腹部会逐渐膨胀,这是因为肠道的腐败细菌产生了腐败气体,从而引起肠道胀气……“当尸体腐化到一定程度,口鼻就会流出血水,而随着胸腹腔的腐败气体增加,压力增高,甚至会出现死后呕吐的现象,即死者在死后一段时间突然会无故吐出血水。如果死者是怀孕妇女,胸腹腔的压力增加甚至会把胎儿挤出来,形成死后产子的现象……“尸体进一步腐化时,全身的软组织都会液化成半流动的液体,这就是所谓的尸水。而且在腐化过程中还会滋生大量蛆虫,虽然它们只吃腐肉,但也不可能不把死者的衣服弄脏。”“你认为是什么原因使死者的尸体腐化得这么快呢?”我问。“尸体根本没有腐化,如果腐化了,最起码会留下一点尸臭,你们有闻到异味吗?”流年反问。“我只闻到你身上的尸臭味……”说着,流年就扑过来抱着我。靠,又得用洗米水洗澡。尸臭是很难除去的,我给流年这抱也得用洗米水洗澡,那么死者的尸体如果腐化了,就经过雨水冲洗,身上的衣服一定还会残留浓烈的尸臭气味,这不是十天半月就能散去的。第一章 九天化尸(下)“如果死者不是因为腐化而变成骨架,那又会是什么原因呢?”蓁蓁搔着脑袋问。“这么近城皇庙,不如先去求支好签吧!”说罢便带着一头雾水的蓁蓁去询问围观的村民。村民对此事的说法大概可以分为四种:一、绑架不成撕票;二、车祸后毁尸灭迹;三、被劫杀后惨遭老鼠吃剩骨架;四、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第一种说法被周耀安否定了,死者的父母靠卖菜为生,家境并不富裕。而流年亦在死者的衣袋中翻出十块钱,周说死者平时身上就只带这么多钱。因此,绑架及劫杀等猜测可以排除了。第二种说法也很快被否定,死者的衣服比较完整,不可能曾经遭遇车祸。围观的村民亦表示,近段日子附近应该也没有发生过车祸。第三种说法,流年认为绝不可能,因为如果老鼠啃尸,死者的衣服不可能这么完整。就算老鼠们很“客气”地不咬破衣服,起码也会在衣服上留下脚印,而现却连一条老鼠的毛发也没找到。综合各种因素,最有可能的恐怕就是第四种猜测——变态狂魔杀人剥皮刮肉。“你觉得有可能吗?”我问流年。流年沉思片刻:“有这个可能,但比较困难。要把尸体的皮肉完全分离出来,需要很高的外科技巧,不是一般人能做到。而且死者的骨架非常完整,没有任何受损的地方,老实说,我做了这多年解剖也没信心能如此完美地把骨架分离出来。”“你认为什么人能做得到?”“一般的外科医生、病理解剖师都不会有把皮肉完全分离的经验,有这种经验的恐怕只有会‘取骨’的忤作。”在本地还没强制实行火葬之前,先人入土三年后,一般会起棺把遗骨取出装入宝塔中供奉,而忤作就是从这种工作的人。当然,除此之外,忤作的工作还包括收尸、下埋等一切与死人有关的事情,在古代他们还会担当法医的职责,譬如《洗冤集录》的作者宋慈便是忤作中的代表人物。“取骨”是忤作的其中一项工作,先人入土三年以上,遗体仍未腐化或未完全腐化,那么忤作在经后人同意后,便会对先人的遗体去肉取骨,遗骨将放入宝塔中供奉,遗肉则付诸一炬。因此,对人体有剥皮刮肉经验者,恐怕就只有忤作。“现在都什么年代了,还那有会取骨的忤作啊!”忤作需终日与尸体为伍,本来就是厌恶性行业,从事这一行的,大多都是中老年人。而且取骨也不是每个忤作也会的,要为完整的尸体去肉取骨已经是很恐怖的事情,为腐烂不堪的尸体取骨就更可怕了。更何况强制火葬已经实行多年,现在的忤作基本上都不会取骨,他们的工作只是为后人安排去火葬场,并打点送殡仪式,充其量只不过是另类导游而已。“有,我知道村里就有一个。”我与流年交谈时,围观的村民中,突然有个五、六十岁的欧巴桑插话。我走到她身边,向她询问详情,她正欲回答之时,身旁的人却暗示她别多管闲事。“不把这变态佬抓了,谁知道下一个被剥皮刮肉是不是自己的孙儿啊!”欧巴桑这句话让所有围观者沉默不语。为了不受别人影响,我请欧巴桑跟我走到一旁聊,她告诉我,村里有个叫“喃呒志”的老忤作,现在已经七十有几了,年轻时专门做取骨工作,这附近就只有他才有取骨的经验。我向她要了喃呒志的地址,她一再要求我尽快缉拿凶手,免得她终日担心孙儿受害。现在的爷爷奶奶就是这样,孙子就好比命根,就算得个小病也比自己掉块肉更心痛。我问悦桂有没有特别的发现,她的回答略显无奈:“除了证实自行车和书包是周少龙的物品外,关没有多少发现,之前的大雨把大部分有价值的证据都冲走了,连一个脚印也没留下。”“这可不好办了!”什么证据也没有,该怎么调查啊?她忽然笑了笑:“逗你玩的,看这个……”她向我扬起拿中的证物袋,里面装着少量不知是什么东西的残渣。“这是什么?”这一小撮像鸟屎似的东西,我真的看不出是什么。“是植物的残渣,在自行车的齿轮上发现的,应该是在事发前挂上去的。只要检验出是什么植物,就有可能知道死者有遇害前曾经去过那里。还有这个,从书包里找到的。”她把证物袋收好,然后又取出另一个证物袋,这个证物袋里面装着的是一张纸。纸上有字迹,但因曾被雨沾湿,所以很模糊,我只看最上端有六个字体较大的汉字——信XX得水牛。“信什么会得水牛呢?死者该不会与邪教沾上关系吧!”我看着这张应该是手写宣传单的纸张,不禁感到疑惑。“字迹虽然化了,但写字的时会在纸面上造成凹陷的痕迹,带回去处理一下就能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她说罢便收拾东西,准备回去处理证物。据周耀安说,死者于九天前放学后便失踪至今,而发现尸体的地点并不是死者从学校回家的必经之路。也就是说,死者很可能在放学后不知道跑到那里玩去了,因此知道他曾经去过什么地方对调查大有帮忙。然而要知道死者曾经去过那里遛达,必须等悦桐化验证物后才能得出线索,现在只能到喃呒志那里碰碰运气。虽然我并不觉得一七十多岁的老头子还有力气把一名精力旺盛的少年弄得只剩下骨架。喃呒志住在周屋村最西面,是一间位处偏僻又显得破旧的小平房。在前往他住所的路上,我顺便向村民打听了一下他的情况,得到以下几条信息:一、他是附近一带唯一会取骨的忤作,但已收山多年。二、他是个低保户,无妻无儿,生活艰苦,靠村里发放的微薄低保金度日。三、他性情孤僻,不愿主动与村民接触。四、二十多年前,还没强制实行火葬的时候,时值壮年的他突然收山,从此不再做任何与死人有关的工作。五、他很喜欢喝酒,自从不再做忤作之后,就经常喝得烂醉如泥。忤作是一种靠死人发财的行业,容易遭人厌恶,因此不愿主动与他人接触并不稀奇,无妻无儿也能理解。但既然明知自己晚年无人供养,为何不在壮年积谷防饥,而要早早收山让自己落得一个落魄的晚年呢?这个问题也许只能从他本人口中才能得到答案。和蓁蓁来到喃呒志的房子前,我忽然觉得有种阴风阵阵的感觉,虽然是大白天,但这里地处偏僻,而且杂草丛生,仿佛随时都会有僵尸之类的怪物跳出来。而恐怖的僵尸或许就在这房子之内,据距离这里最近的那户人说,上一次看见喃呒志已经是两三个月前的事了,而且当时还是深夜。轻敲那道被白蚁啃千疮百孔的木门,良久里面才传出一把虚弱,但却能让人不寒而栗的苍老声音:“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第二章 刮肉取骨(上)忤作,一种专门与死人打交道,为死者处理后事的职业,在没有法医的年代,也会担任验尸的工作。他们为死者颂经时,经常会念“喃呒阿弥陀佛”或者“喃呒观世音菩萨”等以“喃呒”开头的经文,因此在本地通常会被称为“喃呒师傅”或“喃呒佬”。为调查少年九天化尸案,我和蓁蓁登门拜访一位绰号“喃呒志”的老忤作。然而,当我敲响那道千疮百的木门后,得到的却是毫不客气的逐客令:“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我也不想过问,请回吧!”“我们是警察,马上给我开门!”蓁蓁威严的命令,换来的是对方的冷嘲:“我就是不开,有本事把门拆了!”蓁蓁闻言立刻发难,抬起脚真的想把门给踹了,我见状连忙从后抱着她,免得因强闯民宅而被老大训上一顿。然而,在情急之下,我的手似乎落在不合适的地方——咦,感觉怎么这么柔软……蓁蓁一记手肘砸在我脸上,几乎打掉我好几颗牙齿,从她的反应看来,我刚刚摸到她胸部了。虽然隔着胸围,但感觉蛮坚挺的,早知道就多摸几下,反正一样得挨揍。她的脸颊红得像晚霞一样,如果只是害羞的话还挺好看的,不过她的害羞中带着三分怒意,恶狠狠地瞪着我,似乎这记手肘不足让她解恨。“你把门踹了,人家还那会理睬你啊!不投诉你就算你走运了。”贼喊捉贼是采花达人的保命绝技。“哼!我就看你怎样把门骗开。”她怒气冲冲地走到一旁,一脚把路边的碎石踢飞,可怜的小石头代我受罪了。我揉着似乎已经肿起来的脸颊,再次敲门:“志伯,您好!我是刑侦局的探员慕申羽,附近发生了一宗命案,我特来请教你一些问题。”“我刚才不是说了,死人的事情我不会再管,活人的事情也不想过问,咳咳……”门内传来剧烈的咳嗽声,里面的人身体状况似乎不太理想。“那这两瓶二锅头该怎么办吗?我本来打算拿来给你当见面礼的。”向村民打听他的情况时,得知他非常好酒,所以我顺便从路边的小店里买了两瓶二锅头以及生花、皮蛋等下酒菜。二锅头虽然不是什么好酒,但胜在酒味浓郁,对酗酒的人来说,它比高档的低度酒更有吸引力。就像习惯吃咸菜的人,给他吃珍贵的松茸,他反而会觉得一点味道也没有。我拧开其中一瓶二锅头的盖子,洒了一小半在地上,浓而不纯的酒香立刻弥漫于四周,然后对着屋里的好酒之人喃喃自语:“既然没人喝,只见倒掉了,真浪费啊!”欲擒故纵之策一出,不消片刻门就打开了。门内是一名瘦弱的老人,他有明显的驼背,站起来头部只到我胸腹之间,身体状况似乎不太好,脸色很苍白,而且一直在咳嗽,但双眼却意外地炯炯有神。他开门后并没有说话,只是盯住我手上的二锅头。虽然这种酒并不贵,但对于靠低保金度日的老人来说,也不是经常能喝上的。我把已拧开的那一瓶递给他,他一言不发地接过,仰首便灌了一口,随即转身返回屋里,既没有说话,也没有把门关上。我向蓁蓁扬了扬手,便走进屋内。这是一间简陋得不能再简陋的房子,以青砖砌成,没有任何装修,屋里屋外皆能直接看见那些“年纪”比我还大的青砖。房子的布局很简单,一厅一房一厨。客厅内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件木制家具,而且“年纪”也不轻,仿佛随时都会散掉。志伯坐在那张似乎经常在古装电视剧的酒馆中出现的四方桌前,往对面的位置指了指,然后又仰首痛饮。刚才他还一脸敌意,但随着烈酒下肚,脸上渐见欢颜。仅从这一点,我便能肯定他不是凶手,因为死者的衣袋里还有十块钱,用这十块钱一瓶二锅头足够有余。酗酒的人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能喝上酒的机会。我坐下来把下酒菜和另一瓶二锅头放在桌上,蓁蓁则没好气地站在门旁,她不是不想坐,而是没地方能让她坐,狭小的客厅里就只有两张凳子。志伯把手中那瓶酒喝得一滴不剩,脸色不但没变得红润,反而更加苍白,但咳嗽竟然比刚才少了很多。他毫不客气地拧开另一瓶二锅头继续喝,这次没之前喝得那么急,边喝边吃下酒菜,略现红丝的眼睛闪烁着诡秘的光芒,凝视着我良久才开口:“我不喜欢欠别人的,你有什么想问的尽管问,就当我付你的酒钱。”喜欢喝酒的人大多都比较爽快,既然他让我尽管问,那我也不客气,直接问道:“为何不再做忤作?”忤作是一种历史悠久的职业,有很多规矩及禁忌,因此很重视师徒转承。虽然他已经年过七十,很多需要体力的活儿做不来,但他拥有经验,只要愿意授徒,必须能继续在这一行立足。倘若思维清晰,没患上痴呆症之类的疾病,要干到百年归老亦非难事。他愣住了片刻,双眼闪过一丝微仅可察的惊惧,但立刻就恢复过来,苦笑道:“二十多年了,也许我该把这段埋藏在心里二十多年的可怕经历说出来……”接着,他便一边喝酒一边向我诉说他不当忤作的原因,虽说酒能壮胆,但他在讲述的过程中瘦弱的躯体仍然经常不住地颤抖——当喃呒佬可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终日要与死人打交道,胆子小一点也做不来。我父母早逝,无亲无故,识字又不多,因此十来岁就跟着师傅做喃呒佬。我在师傅身上学了很多实用的东西,尤其是取骨,在师傅未过身之前,这一带就只有我们俩师傅会这手艺。后来师傅百年归老,会这手艺的就只有我一个。其实取骨这活儿,要说难也不难,但说易也不容易,关键是看你有没有这个胆量。第一次取骨的时候,我的年纪还很小,但已经跟了师傅一段日子,见死人的时间不见得比见活人少,但要我亲手为一具腐烂不堪的尸体刮肉取骨,还真不容易下手。可是师傅却拿着一根棍子硬是要我把尸体的骨头取出来,手脚慢一点也得挨上一棍。当时我挺恨师傅的,但长大后我才明白他的用心,要是我没学好这门手艺,以后想要两餐温饱也不容易。第二章 刮肉取骨(下)师傅在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就过身了,在此之前他已教会了我一切。因为附近一带只有我才会取骨,所以很多人家要办丧事,首先会来找我,有时候生意还多得忙不过来。因此,我当时的生活还过得不错,可惜我天生驼背,而且又是做死人的活儿,所以一直都没有姑娘愿意嫁给我……我之所以不再做喃呒佬,是因为二十多年前发生了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我还很记得当时是冬天,那天还下着雨,天气很冷很冷,那天我要为六婆起骨。起骨必须在黎明时分,太阳还没升起的时候进行,我和六婆的六个儿子一同来到埋葬她的地方——一片茂盛的荔枝林。进行了拜祭仪式,又烧过香烛冥镪后,我们便动手把棺材挖掘出来,然而一开棺,我们就惊呆了。六婆的尸体一点腐烂的迹象也没有,跟刚下葬时没两样,更可怕的是,她的右手竟然按在左胸上,而我明明记得下葬时她的双手是放在身体两侧的。虽然做了多年喃呒佬,但眼前的情况还是把我吓坏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六婆的六个儿子全都吓得脸无血色,大家面面相觑,一时间谁也不知该怎么办。虽然我并不懂得风水术数,但多年的起骨经验让我知道这儿一定是养尸地,六婆已经尸变了,如果不立刻将她火化,肯定会炸尸的。于是,我告诉她的儿子,要他们立刻拿柴枝来把尸体烧掉。可是当时正下着雨,要生火并不容易,而且这场雨也不知道会下到什么时候,如果把尸体放任不管,很可能雷声一响,她就会“醒”过来。按照起骨的规矩,一旦开棺就不能再葬回去,因为开棺已经打扰了先人休息,葬回去的话免不了要再次开棺。所以,开棺后必须妥善处理先人的遗体。我建议先把六婆的遗体停放在她其中一个儿子家中,待雨停后立刻火化。然而,这六名孝子谁也不愿意把母亲的遗体带回家,他们都害怕雷声一响,母亲就会“醒”过来。他们商量了一会后,决定给我双倍酬金,要我立刻为六婆取骨。虽然我很不愿意在这种情况下为六婆取骨,但也别无他法,在这种雷雨天气,她随时会因为一个响雷而炸尸。如果她是因我经手起骨而炸尸,那我的罪名可大了。取骨的过程,孝子是需要回避的,因此我只能独自在茂盛而阴森的荔枝林中为六婆取骨。起骨偶尔会遇上尸体不腐的情况,所以取骨的工具我早就准备好了,孝子一走,我便立刻为六婆取骨。在这之前,我已经不知道为多少先人取过骨了,对比那些腐烂不堪的尸体,这次取骨要轻松得多。然而,我心里一点也不觉得轻松,每次雷光闪现,我的心就仿佛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地握着,那感觉就像快要窒息一样,因为我不知道眼前的尸体会不会因此而炸尸。我先为六婆的四肢刮肉取骨,这样做会让我觉得安全一点。不过在取骨的过程中,我又发现了一件让人心悸的事情——割开皮肉中所流出的血竟然是鲜红色的!人死后快则三、五天,慢则十天半月,血就会变成黑色,但六婆已经死了三年多,血竟然还像活人一样鲜红。恐惧已把我的神经麻木了,我只想尽快完成我的工作,尽快把六婆的骨头取出。我以最快的速度为六婆取骨,但也花了一个上午才把四肢及躯体的皮肉、内脏完全除去,最后只剩下头颅还没有去皮刮肉,不过这也是取骨中最麻烦,最花时间的。雨越下越大,虽然我穿了雨衣,但雨水仍从衣领飘进来,把我的衣服沾湿了。汗水与雨水内外夹击,使我的衣服几乎完全湿透,透心的寒意使我的双手变得迟钝。而且虽然时值中午,但天上尽是厚厚的乌云,加上茂盛的荔枝树阻挡仅有的光线,比没有月亮的夜晚亮不了多少。我就在这种情况下为六婆的头颅刮肉取骨,双手不灵活使我越急就越快不来。好不容才把鼻子以下的皮肉刮去,正准备往上刮的时候,四周突然一遍光亮,一声惊天动地的雷响随即在头顶上炸开,把我的耳朵也轰得嗡嗡作响。可怕的事情就发生雷响的那一刻,眼前那张失去了近一半皮肉的脸,猛然睁开了双眼,愤怒的目光从圆睁的双目中射出,仿佛能穿透皮肉,甚至穿透我的灵魂……之后的事情,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印象中我好像把六婆的头扔掉,像个疯子似的在雨中奔跑,怎样回到家里也不知道。自此之后,我就每天都用白酒把自己灌醉,使自己暂时忘记那可怕的一幕,那张失去了一半皮肉但却双目圆睁的脸。这种烂醉如泥的日子,一过就好几年,直至我把所有积蓄花光。钱没了,但人还活着,还得吃饭,还得生活,可是我却不敢再触及任何与死人有关的事情,所以只能做些脏活累活。后来老了,什么也做不了,就只靠村里发的低保金过日子……三国时期,关羽败走麦城为吕蒙设计所擒,后因宁死不降,父子同被孙权下令斩首。孙权心知刘备痛失义弟绝不轻易罢休,便听从张昭的嫁祸之计,将关羽首级送与曹操。据野史所载,曹操在打开装有关羽首级的木盒时,关羽双目突然怒睁,吓得曹操大病一场,急令以王候之礼将其厚葬。然而,正史并无首级睁目之说,厚葬关羽除了因为关曹二人交情非浅,更因为曹操洞悉了孙权的用心。首级睁目之说是否可信,也许流年能给点意见,不过无论此事是真是假,似乎也与本案没有多少关联。虽然志伯与本案应该没有关系,但悦桐那边的化验还没有结果,反正也是闲着,就跟他多聊了一会。毕竟,他与尸体打交道的时间超过三十年,或多或少也能给我们一点帮助。然而,当我向他道出山坡上发现骨架的情况后,他一个劲地说不可能:“说尸体九天能腐化成骨架简直是天方夜谭,要是尸体那么容易能化掉,还用得着取骨吗?要知道取骨通常是在尸体埋葬了三年以上,仍然没有完全腐化的情况下才进行的。”“你认为是什么原因能让尸体在这短的时间内化成骨架呢?难道是被人剥皮刮肉吗?”我问。“也不可能,我干过取骨,所以我很清楚,取骨虽然不算难事,但取骨的过程中难免会在骨头上留下刀刮的痕迹。而且取骨是一块骨头一块骨头那样取出来的,不可能还保持完整的人形,要是给骨架穿上衣服就更难了。”志伯在这方面的经验比任何人都要丰富,他的意见很有参考价值。“如果不是被人剥皮刮肉,又是什么原因呢?”这个问题可让我一个头三个大。此时志伯已经把酒喝光了,沉思片刻,脸色突然一寒,声音颤抖地说:“我想起来了,五十多年前也发生过似乎的事情……”第三章 修女牧师(上)用两瓶二锅头从老忤作志伯口中换来一个骇人听闻的故事,反正悦桐那边的化验还没有结果,所以我就继续和他聊天,没想到他竟然说五十多年前也发生过类似的化尸事件。正想追问的时候,发现志伯手中的酒瓶已空,但他显然还未喝够。虽然以他的年纪不宜喝这么多酒,但古诗有云“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不烟不酒戒色禁欲固然能长寿,但如此的长寿又有何意义呢?倘若能用十年的寿命换十天的欢乐时光,我也愿意换,不是有句话叫“一日快活敌千年”吗?我把正在门边发呆的蓁蓁叫来,让她去买酒,她虽然有点不高兴,但还是去了。此地虽然较为偏僻,但她双脚修长,跑起来挺快的,一去一回应该不用花多少时间。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谊婆说蓁蓁是处女,但像她这样的疯丫头,整天上跑下窜的,那片薄膜恐怕早就完蛋了。这种因运动而造成的破裂,谊婆大概也看不出来吧!蓁蓁走后,志伯开始向我讲述发生在五十多年的怪事——那时候大概是五十年代中期吧,我已经二十出头,跟了师傅也有好几年。当时虽然已经解放了,但很多事情还是按老规矩办,像我和师傅这样的喃呒佬还是经常会帮公所做验尸的工作……哦,那时候公所好像已经跟现在这样,叫派出所了。我记得当时是夏未秋初,应该也像现在这样是八、九月左右吧。那天我和师傅正在吃午饭,派出所的人过来说在村子外面发现了一副人骨,叫师傅过去帮忙。师傅连饭也顾不上吃就带着我过去了。从那副人骨的身高看来应该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孩,皮肉全没了,就只剩下骨头和头发,看上像已经死了好几年。可是衣服却还好好的,虽然是旧了点,还打了不少补丁,但怎么看也不像在野外放了好几年。那年头,人不像现在这么多,谁家的小孩不见了,一问就能知道,当时村里就只有田叔的大儿子强仔不见了。可是,强仔不见了只是五天前的事情,怎么可能一下子就变成一副骨头呢?然而,田叔俩夫妇来到,一看见穿在骨头上的衣服就哭了。衣服上的补丁都是田嫂一针一线地补上去,那会不认得呢!当时这件事弄得人心惶惶,大家都以为附近来了专吃小孩的妖怪,而派出所又一直都没把这件事查清楚,害得大家都把小孩关在家里……志伯所说的位置与发现疑似周少龙遗骨的地点相隔约一公里,而且死者的情况如出一辙,这两件事肯定有关联。可是,这两宗案子的发生时间相隔超过五十年,如果是人为的凶案,就算凶手当时只有十来岁,现在也已经是个古稀老人,就像志伯那样是否能打得过一个花季少年也是个疑问,剥皮刮肉这种极消耗体力的事情应该做不了。此时蓁蓁已经把酒买回来了,很没礼貌地丢到桌子上,差点没摔破。志伯可没理会她的恶劣态度,一看见酒眼睛就亮起来,拧开瓶盖就往嘴里灌。我问他当年发现人骨时有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边喝边想,但因为已是半个世纪之前的事情,细节已经很难记起来。良久,他似乎想起了一点儿:“当时人骨附近好像有些……那叫什么草啊,就是那种紫色的……”“薰衣草?”印象中在这一带,紫色的植物就只有薰衣草。“对,就是薰衣草,在发现人骨的地方有些薰衣草,应该是小孩子贪玩,在附近摘的……”志伯说着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看着桌子上那三个空酒瓶,我想要是我的话,半瓶没喝完就倒下了。我把志伯抱回他那间不足十平方的卧室,为他盖上被子便与蓁蓁离开。刚出门口,电话就响起了,是悦桐的来电:“阿慕,你猜对了,这宗案子果然与邪教有关。”“知道是什么教派吗?”我焦急问道。“基督教。”听见这话,我差点没摔倒。“你又找我乐子了。”我无奈地说。如果是其他人跟我开这样的玩笑,我一定会问候她母亲,但是悦桐就算是怎样耍我,我也只能认命了,谁叫我欠她的。“从死者书包里找到的那张纸,经常处理后已能看清楚上面的字迹,上面写着的不是‘信什么得水牛’,而是‘信上帝得永生’,下面是一些关于基督教的介绍,还写上了附近一间教堂的地址。而自行车齿轮上的植物残渣经化验后证实是薰衣草,你也许该到那间教堂附近看看。”志伯不是说,五十多年前的化尸事件现场也发现薰衣草吗?难道两名死者因为去过同一个地方而遇害?“死者的身份确认了吗?”这个问题很重要,不能确定死者的身份,调查方向就容易出现偏差。“已经确认了,经过DNA检测证实他就是周少龙。”结束与悦桐的通话后,我拨了个电话给流年询问首级睁目是否有可能,得到的回答是:“可能性非常低,但也不能说绝不可能。人在死亡之后一段较短的时间内,有可能出现肌肉收缩的现象,因此而睁开眼睛在理论上是有可能的,但是发生机率恐怕只数十万分之一。像你说那样,死后三年还能睁眼,可能性就更低了,也许只有亿万分之一,只可以说不能排除这个可能性。”我之所以特意请教流年,无非是为了证实志伯是不是喝醉了说胡话,既然流年说有这个可能,那么志伯的话便有一定的可信性。挂掉电话后,我和蓁蓁来一间位于怀石中学与周屋村之间的孤儿院,其位置距离那两宗事隔五十多年的化尸案件的发生地并不远。这间孤儿院名为史密斯儿童福利院,看样子应该是非政府机构。我们之所以会来这里,是因为孤儿院里有一间教堂,而那张手写宣传单上所说的教堂就是这一间。教堂的规模不大,采用欧式巴洛克风格,应该建于民国初期,恐怕已经有超过一百年历史。不过,看样子还挺坚固的,不像现在那些豆腐渣工程,三五十年就已经被列为危楼。第三章 修女牧师(下)今天是星期天,教堂内正在做礼拜。我们到达时,牧师已经在带领信徒唱阿门颂,看来礼拜马上就会结束,因此我们并没有急着进去,而是站在门外等候,顺便也观察一下里面的情况。这儿毕竟是间位处偏僻的小教堂,所以来做礼拜的信徒并不多,但竟然让我发现外国人的身影。与我们相比,外国人十分重视宗教信仰,虽然在个角度看来,宗教是政治下的产物,但是没有信仰的人的确较容易堕落,甚至犯罪。庄严的礼拜仪式结束后,一名六十有余、面容慈祥的老修女与信徒有说有笑地送对方到门外,当看见我们的时候,便向我们露出友善的笑容,谦卑问道:“需要帮忙吗?天父的孩子。”“您好,我叫慕申羽,是刑侦局的探员,附近发生了一宗命案,所以我们过来询问一些情况,希望能从中得到线索。”我出示了警员证,又说:“请问该如何称呼你呢?”“愿主宽恕逝者的罪过,引领他的灵魂到达天堂,阿门!”老修女在胸前画了个十字,“你像其他弟兄姐妹那样,叫我袁修女就行了,希望我能帮得上忙。”“你见过这个少年吗?”我递上周少龙的学生证,上面有他的大头照。袁修女看了一会便把学生证还我:“这孩子前段时间经常过来玩,但这几天并没有来过……愿主保佑他的灵魂!”“他在这里有跟那些人接触过呢?”她脸露慈悲之色,缓缓道:“他是个好孩子,经常在放学后过来和院里的小朋友玩,还教他们写字,跟院里的人都接触过,前些日子还向梁牧师告解。”告解是一种宗教仪式,简单而言就是在神职人员面前忏悔的自己罪过,以求得到上帝的宽恕。然而,一个花季少年会有什么罪过呢?或许,我能从他的告解内容中得到一些线索。可是,当我请求袁修女为我们引见牧师,并表示希望能从牧师口中得知告解内容后,却得到这样的答复:“我很乐意带你们去见梁牧师,但是他恐怕不会把告解的内容告诉你们,因为作为神职人员,我们有义务保护信众的私隐。”“可是,这也许关系到周少龙的死因,与其保护他的私隐,还不如还他一个公道,把凶手找出来。”虽然我也明白对方的苦衷,但我觉得为死者伸张正义比为死者保留私隐更有意义。“这孩子已经得到了脱解,人世间的事情已经与他再无关系,主自会有安排。我们要做的,应该是为他祈祷,而不是揭露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事情。”她的神情虽然很和蔼,但态度却很坚决。硬碰硬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既然不能强迫对方说出周少龙的告解内容,那只好用旁敲侧击的方式套取相关的信息。因为袁修女还有很多事情要忙,所以在给我们引见梁牧师之后就离开了。梁牧师是一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态度很友善,我们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教堂后面的房子里教孤儿院的小朋友写字。这些小朋友的年龄在三至十岁之间,大多都是女孩,男孩只有两个,但都有明显残疾。其中一个的智力似乎较低,傻笑着在纸上涂鸦。另一个要好一点,智力应该没问题,但天生的兔唇使他的样子有点怪异。我留意了一下他们在写什么,年纪小的在写自己的名字或者胡乱涂鸦,年纪较大的则在抄“信上帝得永生”的宣传单。“弟兄姐妹,我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呢?”梁牧师吩咐较年长的小朋友照顾弟妹后,就跟我们到外面的小花园里散步。“你认识他吗?”我递上周少龙的学生证。“认识,他经常会过来帮忙教院里的小朋友写字,虽然有时候也会很顽皮,不过他很有爱心,是个善良的孩子。可是,我已经有几天没见他来了,不知道他现在怎样?”梁牧师说着,脸上露上忧虑之色。“他已经……过世了。”要把这个不幸消息告诉对方,我心里略有不忍。梁牧师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回复平静,在胸画了个十字:“愿主引领他的灵魂到达天堂!”我们同时沉默,片刻后蓁蓁打破了这份沉默:“孤儿院不是有政府资助的吗?怎么没有老师教小朋友读书呢?”梁牧师微笑回答:“本院是由一位名叫史密斯的牧师创办的,并不是政府机构,所以没有得到政府的资助,日常的开支主要是靠信众的捐献。因为政府没有给我们分配教师,所以我们就自己教小朋友读书。”蓁蓁似懂非懂地点头,我接着问:“一般的孤儿院都是由政府部门管理,你们怎么会是自行运作的呢?”梁牧师徐徐解释:“其实,在我来这里担任牧师之前,政府的确曾经要求接管孤儿院。但因为本院是史密斯牧师创办的,院长便向教会求助,教会出面与政府周旋,最后终于能维持原状。而我也因此而被派驻到这里担任牧师的职责。”孤儿院是怎样运作我并不关心,我关心的只是周少龙跟这里的人有什么关系,问这个问题目的只在于让对方放松一点,以便我套话而已。我希望能够套出周少龙告解的内容。跟梁牧师再谈了些无关痛痒的事情,我便开始问及与周少龙有关的问题,但当我试探性地问及告解内容时,他便很尽责地给我解释:“告解是信徒向主忏悔的方式,作为神职人员,我们充当的角色是主的使者,因此我们绝不能向第三者透露告解的内容,除非是得到信徒的同意。”人都死了,还去那找他同意啊!难道要上天堂找他吗?虽然我平时从不烧香拜佛,但谊婆信奉的婆姐是佛教诸位圣者之一,而我也受婆姐保佑多年,也算是个佛教徒,死后去不成西方极乐世界就得下地狱,跟天堂可沾不上边。当然,就算我能上天堂,那也是死后的事,不见得能解决现在的问题。一计不成又一计,我打算用另一种方式套取信息:“周少龙在院里有跟谁特别谈得来的吗?”“他和美珑最谈得来,其实他每次过来也是来找美珑的。”“美珑是什么人?”“她是院里的孤儿,唉,其实她很可怜……咦,她就在那里!”顺着梁牧师所指示的方向,我看见一个年约十四岁的花季少女,她长得很漂亮,但却穿着一身很奇怪的衣服。也许,我能从她口中得到一些线索。第四章 女婴屠场(上)从梁牧师口中得知周少龙跟孤儿院里的一名叫美珑的孤儿很谈得来,而且每次到此就是为了找她,恰好此时她就在我们眼前出现。顺着梁牧师所指的方向,我看见的是一名年约十四岁的花季少女,乌黑秀丽的头发长及肩膀,脸色欺霜胜雪且白里透红,双眸黑白分明,犹如清澈见底的湖泊,漂亮得让人惊讶。如此美人胚子长大后必定能艳压群芳,怪不得周少龙会经常来找她,我要是晚十年出生,也会天天来这里做义工。然而,她虽然长得漂亮,但衣着却十分怪异,感觉有点像中东的服饰,是一件宽大的长袍,上身只露出头部和手掌,下身只能看到一双穿着凉鞋的秀足。不过袍子虽然宽长,但感觉却十分合身,就像量身订做一样。而且她还戴着一个很特别的木制发夹,怪异中有种另类的美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非主流?听说时下的少男少女很流行这玩意,不过她显然比同龄人更懂得运用这种另类风格。梁牧师向她招手,她便向我们这边走过来。在她还没走近时,蓁蓁小声地问梁牧师:“有中东人给你们捐衣服吗?”梁牧师笑道:“暂时还没有,美珑的衣服是她用捐赠的衣服改成的。其实善心人所捐赠的衣物,有很多都不合身,刚才那些小朋友所穿的衣服都是经过她修改的。还有她的发夹,也是她自己做的。”“她年纪轻轻就这么能干了?”蓁蓁略显惊讶。“是啊,这孩子很能干,很多事情都会做。唉,真是个苦命的孩子,愿主能保佑她!”梁牧师叹息着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正所谓“穷人孩子早当家”,环境不好自然会迫使人学会照顾自己及身边的人,这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然而,梁牧师为何一再说美珑命苦呢?如果因为她是孤儿的话,那孤儿院里所有孩子都是孤儿,为何单单说她命苦呢?正想问这个问题时,美珑已经来到我们身前了,她很有礼貌的向梁牧师问好,然后又向我们露出甜美的微笑。梁牧师简单地给我们作了介绍,然后就让美珑招呼我们,自己则继续去教小朋友写字。“你认识他吗?”我把周少龙的学生证递给美珑,她一看便紧张地问:“少龙怎么了?他已经快十天没来过了。”“很抱歉,他已经去世了。”“他,他死了?怎么会这样?”她脸露惊讶之色,不自觉地往后退了一步。双眼随即涌现泪光,楚楚可怜的样子十分惹人怜爱。“虽然我们知道你很难过,但希望你能明白,我们必须调查清楚他的死因,把凶徒绳之以法。”她含泪点头:“有什么是我能帮上忙的呢?”“我想知道九天前,也就是上个星期五,他有没有来过?”其实,我说这句是有语病的,因为星期天才是一个星期的开始,上个星期五应该是两天前。不过,很多人都以为星期一是一个星期的开始,所以我才这样说,只要对方能明白我的意思就行了。“嗯,他有来过。他几乎每天放学后都会来一趟,可是从那天之后就没有再来了……”她说着掏出手帕擦去眼角的泪水。现在这年头,有带手帕习惯的人可说是凤毛麟角,大部分人都习惯用更为方便的纸巾,也许只有像她这样的孤儿才会有这种节俭的习惯吧!“能详细告诉我那天的情况吗?譬如他有没有跟谁生过气,又或者有没有向你提及过一些特别的事情。”“他那天去过地下室……”她的脸色突然一寒,似乎想起了一些可怕的事情,徐徐向我们讲述九天前的情况——那天天气不太好,少龙刚来到就开始下雨了。我们一起教小朋友写字,教着教着,他突然问我教堂里是不是有个地下室,因为他看到内堂的地上有道木门。我听袁修女说过地下室的事情,她说在解放前,院里收到的孤儿都会先放到地下室,但后来就没有这样做了,现在地下室是闲置的。不过,袁修女不喜欢我们到地下室玩,所以我和院里的其他人都没下去过,也不知道下面是什么样子。少龙似乎对地下室很好奇,不停问我下面会不会有什么有趣的东西,我给他说得也很想去看看,可是又怕袁修女会不高兴,所以就没理他,去了厨房帮忙做饭。做好饭后,我本来想问他要不要在这里吃饭,可是却没找到他,就想他会不会跑到地下室去了,于是便到教堂的内堂里找他。我刚来到内堂,就看见地下室的木门打开了,袁修女正和他一起走出来。袁修女还说他不该这么调皮,跑到地下室去,说那里已经很久没使用,不但空气混浊而且地面湿滑,要是在里面摔倒就不好了。袁修女走后,我问他在地下室有没有看见有趣的东西,他当时的脸色不太好,说话也支支吾吾的,只是说下面什么也没有。不过,我心里总是觉得他在撒谎,就缠着他问。当时雨刚停了,他就说要回家吃饭,甩掉我就跑了……从美珑的叙述中可以得知,周少龙在失踪前曾经去过地下室,或许能在那里找到一点儿线索。于是我便叫她帮忙把袁修女找来,带我们去地下室查看。“袁修女不喜欢别人去地下室耶……”美珑脸露困扰之色,但随即便鬼鬼祟祟地靠近我身旁,小声说:“不如我带你们去好了,其实我也想去看看,但你们可别告诉袁修女哦,她知道了会不高兴的。”虽然感觉上美珑要比同龄人成熟懂事,但终究还是个少女,和大多数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样,难以压抑对未知事物的好奇。既然袁修女不见得会愿意带我们到地下室,那让这个好奇心旺盛的少女带我们去亦未尝不可。同意了美珑的提议后,她就拉着我和蓁蓁的手往教堂走。对女性而言,十四岁也许是个梦幻般的年龄,她的手滑得豆腐一样,握着就让人觉得舒服,可惜老妈把我早生了十年。第四章 女婴屠场(下)“袁修女不喜欢别人去地下室耶……”美珑脸露困扰之色,但随即便鬼鬼祟祟地靠近我身旁,小声说:“不如我带你们去好了,其实我也想去看看,但你们可别告诉袁修女哦,她知道了会不高兴的。”虽然感觉上美珑要比同龄人成熟懂事,但终究还是个少女,和大多数天真烂漫的少女一样,难以压抑对未知事物的好奇。既然袁修女不见得会愿意带我们到地下室,那让这个好奇心旺盛的少女带我们去亦未尝不可。同意了美珑的提议后,她就拉着我和蓁蓁的手往教堂走。对女性而言,十四岁也许是个梦幻般的年龄,她的手滑得豆腐一样,握着就让人觉得舒服,可惜老妈把我早生了十年。已经过了礼拜时间,袁修女和梁牧师都去了照顾小朋友,所以教堂内空无一人。内堂的地上有一块约120厘米长,80厘宽的活动木门,其所在位置不算显眼,但在内堂遛达一圈肯能看见。木门和这教堂一样,应该有上百年历史,不过并没有损坏的痕迹,似乎是用上好的木材造成。我拉着门板上的铁环,费了不少劲才把这块厚实的木板拉起来,我想周少龙在打开这道木门时应该也很吃力。我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这道木门关上了,那么地下室就算有人呼救,外面的人也很不容易听见。怪不得袁修女不喜欢有人到里面遛达,要是在里面出了什么意外,还真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打开木门后,是一条不算很长的梯道,但由于角度问题,光线并不能照进梯道里。因此,在我眼前的是一条下半段隐没于黑暗之中的梯道,地下室是什么情况根本看不见。蓁蓁问美珑地下室有没有电灯,她摇摇头说不知道,因为她没进过去,不过她上次见袁修女从里面出来时是拿着手电筒的。这间教堂应该有过百年历史,以当时的条件没安装电灯也不稀奇。“我知道那里有手电筒,现在就去拿过来。”美珑说罢不等我们答应就跑了。其实我口袋里有火机,也能应付一下。大约等了五分钟,还没见美珑回来,蓁蓁有点不耐烦了:“这丫头跑那里去了,我们先下去看看吧!”反正美珑也没进过地下室,她来了也不见得能帮上忙,于是我便掏出防风打火机,借助那蓝色的火苗所发出微弱光线,与蓁蓁一同走进漆黑的地下室。地下室比我想象中要宽敞得多,应该有一百二十平方左右,但高度较低,大概只有两米高左右,我总觉得很容易会撞到头,虽然我的身高还不足一米八。借助打火机发出的微弱光线,能看见这里空无一物,只有四面以古朴石砖砌成的墙壁,墙上有烛台,但却没有蜡烛。这里的空气稍微混浊,且地面及墙壁上长有少量苔藓,要是独自进来,一旦滑倒可麻烦了。查看了一圈并没有特别的发现,正准备离开的时候,蓁蓁突然惊叫一声,指着进来的梯道口叫道:“那是什么?”我往她所指的方向看过去,发现地上竟然有一件黑色物体正向我们这边快速移动。这东西黑黝黝的,大概有米许长,半米宽,扁平得像贴着地面。因为光线不足,一时间也看不清楚是什么东西,感觉上像是一块会移动件黑布,又像一条被压扁的黑蛇。黑色异物在短短的一瞬间便移动到我们身前,蓁蓁抬脚一踩,想把它的“头”踩住,但它的“头”竟然能瞬间空出一个鞋印状的窟窿,刚刚好让蓁蓁这一脚落空。它的形态似乎能随意改变,蓁蓁的脚还没来得及提起,它已经往鞋子上裹。蓁蓁被脚下的异象吓了一大跳,不过她这散打冠军也不是吃素的,立刻就反应过来,脚丫一扭就把鞋子脱掉,并往后跳开。鞋子离脚后,瞬间便被异物包裹,感觉像是鞋子被一块黑布包着似的。可是,当异物从鞋子上退下来时,这只质量挺不错的真皮运动鞋竟然变得千疮百孔,就像给腐蚀性液体泡过一样。我和蓁蓁四目对视,大家都从对方惊愕的表情中得到一个信息——逃!异物离开鞋子后便向我们袭来,而且它竟然能一分为三,从三个方向把去路封锁。我们只好往里面逃,但逃到墙角就无处可逃了。眼见它们已经来到我们脚下的时候,一道强光从入口处照过来,照得我下意识地用手遮挡,蓁蓁也一样。虽然眼睛暂时看不见周围的景象,但我的耳朵并没有问题,听见袁修女的声音:“你们怎么不跟我说一声就跑进来了?”待强光从我们身上移开时,我看见手持手电筒的袁修女站在入口处,美珑就在她身旁不安地玩弄着衣角,似乎知道自己犯错了。再看看周围,黑色异物已不知所踪了,仿佛从没出现过,地上只留下一只千疮百孔的运动鞋。突如其来的变化使我的大脑没反应过来,倘若不是这只破烂的运动鞋,我还以为刚才只是做了一场噩梦,但这显然并非梦境,而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我与蓁蓁对望了一眼,对方的眼神也给予我肯定,这绝对不是一场梦。“孩子,你们不该来这里。”袁修女向我们招手,示意我们跟她离开地下室。蓁蓁一跳一跳地去拾回她的运动鞋,鞋子已经破得不成样子了,她竟然还打算穿上。我把鞋子抢过来,叫她先单脚跳着,这鞋子待会交给悦桐化验。她气鼓鼓地瞪着我,我以“迷人”的微笑回应,她最终还是妥协了,放下只穿着白色袜子的秀足,一脚高一脚低地和我离开地下室。走出地下室我便向袁修女讲述刚才的情况,并向她展示千疮百孔的运动鞋。她的神情很哀伤,长长地叹了口气,在胸前画了个十字:“愿主解救这些可怜的灵魂,阿门!”“袁修女,这地下室是什么回事啊?难道下面闹鬼了吗?”蓁蓁望着那漆黑的地下室入口,似乎刚才的事情仍让她心有余悸。袁修女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想把木门关上,我和蓁蓁马上上前帮忙。把木门关好后,她才说:“我之所以不想大家进地下室,是因为里面有很多女婴的亡魂。”“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能说详细一点吗?”我严肃问道。袁修女请我们坐下,然后才慢慢讲述在这个诡秘的地下室里曾经发生过的事情——孤儿院是上世纪初由史密斯牧师所创办的,刚开始时,经费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教会资助,所以当时的经费很充裕。因为经费充足,当时院里的孤儿生活过得并不差,甚至过得比大部分穷人还要好,因此很多穷人会把自己无力抚养的女婴送到教堂。后来,史密斯牧师返回天父的怀抱,且又恰逢战乱,院方无法与教会取得联系,经费就日渐紧张了。而且,战乱使更多穷人把无力抚摸的女婴送到教堂,日常开支就更大了。因为根本照顾不了那么多孤儿,但被送来的女婴却源源不断。如果女婴是她们父母亲手交到修女手上,修女还能给他们解释院方已无力照顾他们的女儿,可是大部人都选择偷偷把女婴放在教堂门外,留下的可能只有女婴父亲的姓氏……我就是当时被遗弃在教堂门外的其中一个女婴,我不知道父母是什么人,只知道父亲姓袁,所以修女给我取名为袁思亲。因为无法照顾这么多孤儿,所以院方只能选择收留体质较好的女婴,而选择方式就是让女婴赤裸地躺在阴冷的地上室里呆上一天。在这一天里她们不但没东西吃,连水也不能沾上一滴,甚至连一件保暖的衣物也没有。在这种恶劣的条件下,脆弱的初生女婴又有几个能通过如何残酷的考验呢?侥幸能熬过来的,就会像我这样被院方抚养成人。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解放后……“你们这样和杀人有什么分别啊!让女婴活活地饿死冷死,还不如直接把她们掐死!”听完袁修女的叙述后,蓁蓁忽然激动起来。“愿主宽恕我们的罪过,阿门!”对于蓁蓁的责骂,袁修女并没有反驳。其实这并不是她的错,因为她也是其中一个接受这种残酷考验的女婴。我把这一点告诉蓁蓁,让她明白自己骂错了对象。她别扭地向袁修女道歉,然后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被遗弃的都是女婴呢?”袁修女又再叹息:“现在也有很多人重男轻女,大半个世纪之前,这种思想就更严重了。现在院里的孤儿大部分都是女孩,仅有的几个男孩都是有某些缺陷的。”按照袁修女所说,地下室曾经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里被当作“女婴屠场”使用,在里面饿死冷死的女婴恐怕没有好几千也有好几百。那么刚才袭击我们的,难道是女婴们的怨魂?周少龙是否也因此而离奇死亡呢?第五章 甲酸化尸(上)地下室惊现黑色异物,瞬间便把蓁蓁的真皮运动鞋弄得千疮百孔,但袁修女一出现,异物便消失得无影无踪。随后袁修女告知,曾经有无数初生女婴死于地下室之内,因此我不禁怀疑异物是由女婴的亡魂化成,周少龙或许就是因此而死!翌日早上,我在老大的办公室向他汇报调查进度,我还没开口,他就把一份报纸抛到我面前,报纸的头版大字标题地写着“少年离奇失踪,九天化尸成骨”。我边翻开报纸,边赞叹道:“这些记者的工作效率还挺高的,以后要招人的话不妨考虑一下他们。”“把你们都辞退,换他们来查案好不好?”老大瞪了我一眼,“这宗案子已经引起社会关注,你最好别给我弄出个大乱子。要是引起群众恐慌,我也不会好过,你们就更别说了。”“这个我可不担心,打官腔的事情,厅长自会处理。我最怕的就是没过几天又发现一副骨架,那才让人头痛。”要解释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可以用“巧合”,但当两件、三件,甚至更多的同类案件出现时,所谓的“巧合”就会被视之为“谎言”。“所以你必须在凶手再次作案之前把他抓捕。”“这个嘛,一来我现在还没有头绪,二来我也不见得会这么长命,三来下一个受害者也就是我……”我把昨天所收集的消息一一告诉老大——一、志伯声称五十多年前曾发生过类似的案件,但因年代久远,恐怕已无法确认是否属实。二、我和蓁蓁在教堂的地下室受到黑色异物袭击,险些丧命。三、周少龙在出事前曾经独自进入地下室,未知是否也曾受异物袭击,但他的死很可能与此有关。四、蓁蓁那只被异物弄得千疮百孔的运动鞋已交给技术队化验,或许能从中得知那异物到底是什么玩意。五、据袁修女称,孤儿院附近有一个长满薰衣草的小山坡,待会过去查看一下或许会有发现。刚向老大汇报完,电话就响起了,是悦桐的来电:“化验有结果了,我们在鞋子上发现残留的甲酸,这是一种高腐蚀性的液体,鞋子迅速被弄破就是因为受到甲酸的腐蚀。”“周少龙的遗骨及衣物上也有甲酸吗?”我问。“化验过了,都没有。衣物肯定没有沾上甲酸,要不然也会像这只鞋子一样,但他的尸体就不好说,因为之前下过多大雨,不排除尸体受甲酸腐蚀后才变成骨架,而残留的甲酸却被雨水冲走。”悦桐的假设不但能解释九天化尸的疑问,还给了我一点启示——也许我该从化工用品方面入手。据手头上的资料显示,与死者有关而又可能接触到甲酸的人有两个,一个是他父亲周耀全的前妻罗淑芬,另一个是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周俊龙,他们母子经营了一间化工店。据死者的大伯说,周耀全与罗淑芬于十多年前就离婚了,年幼的周俊龙跟随母亲生活,童年家境贫困。后来,周耀全再婚生下周少龙,虽然与前妻住处相隔不远,但十多年来竟毫无往来,甚至在大儿子生病时也不去看一眼。正因如此,虽然兄弟二人偶尔会在路上遇见,但周少龙却并不知道自己有个哥哥。对前夫的痛恨以及缺乏父爱的童年都可是杀人泄愤的动机,那么这对母子都有可能是凶手。我和蓁蓁一同前往罗淑芬母子经营的化工店,在进店前,我们先向附近的店铺了解他们目前的情况,收集的信息归纳如下:一、他们母子以前的生活过得很苦,后来得到亲友帮忙开了这间化工店,生活才有所改善。二、现年十八岁的周俊龙在刚过去的高考中成绩极不理想,已放弃了上大学的念头,现在于化工店里帮忙并在网上销售店里的商品。三、罗淑芬经常会不自觉地表露出对周耀全的痛恨,还说过如果前夫死了,绝对不会让儿子去送殡。四、周俊龙平时的脾气很好,对人很有礼貌,但一提及他父亲一家就会板起脸来。五、周俊龙以前经常到孤儿院做义工,但近一年来却很少去。综合这些信息,我脑海里出现了很多想法,据美珑说,周少龙是在一年前开始经常到孤儿院帮忙,那么在此之前就经常到孤儿院的周俊龙肯定会碰见这位同父异母的弟弟。如果说周俊龙近一年来是为了应付高考而减少到孤儿院,那么他的成绩应该不会这差。因此,我想他不去孤儿院的原因应该是为了不想与弟弟接触。然而,孤儿院里有美珑这个美人胚子,年龄相仿的周俊龙绝对不会不为所动,也许他经常到孤儿院就是为了接触美珑,这内里肯定大有文章。当然,这只是我的猜测,我需要更多证据来判断我的猜测是否正确。我和蓁蓁一同走进这间店面虽然不大,但品种也挺齐全的化工店,一位四十有余的欧巴桑立刻上前询问我们需要些什么。蓁蓁想掏出警员证表明身份,但我示意她先别出声,对欧巴桑说:“请问这里有甲酸吗?”“有十公斤装和二十五公斤装的,你想买多少?”她毫无机心地回答。这时我才出显警员证:“您好,我叫慕申羽,是刑侦局的刑警,请问你是罗淑芬吗?”“是,是,我罗淑芬,找我有什么事啊?”她显得甚为惊慌,但并不能以此判断她做了坏事,其实大部分人碰到警察找上门这样的事情,都会有慌张的表现,只有那些几乎天天要到警局报到的小混混才会对着我们嘻皮笑脸。“请问十天前的傍晚时分,你在那里,在做些什么,有没有人和你一起?”我说话时特别留意她的眼神变化。“当时应该在这里看店吧,我这里每天都营业到晚上八点才关门。”她的眼神并无异样。“你儿子呢?当时他在那里?”她稍微愣了一下:“他,他也跟我在看店。”我以严厉的眼神瞪着她,她立刻回避我的目光。我严肃道:“我们询问过附近的店铺,他们都说你儿子通常中午的时候才会过来帮忙看店,让你回家煮饭,傍晚时一般不会过来。”第五章 甲酸化尸(下)“他,他平时傍晚是不会过来,但那天来了。”她的语气支支吾吾,让人觉得她在撒谎。“都已经是一个多星期前的事情了,你还记得那么清楚吗?”“他平时很少这个时间过来,所以我印象特别深。”“哦,”我走开几步,假装浏览店内的化工用品,随意询问了一下商品的价格,待她稍微松懈便问道:“那天是星期六,生意应该还好吧!”她奉承地笑道:“我们主要做工厂的生意,周末一般都比较清淡。”“你儿子也太奇怪了吧,生意好的时候不来帮忙,没多少生意的时候却来了。”她不好意思地笑着:“他在网上开了家店,平时要上网回复客人的问题,而且这里我一个人也能忙得过来。”“你儿子知道你忙得过来,所以就没有过来帮忙,十天前的星期五也一样没有过来。”她的脸色突然一白,已经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我又说:“星期六那天的傍晚,你儿子在不在这里也没关系,因为我想知道的是之前那一天,也就是他弟弟周少龙失踪那天他在那里。如果你还想骗我的话,小心我先把你拘留十天半月,再慢审你的儿子。”“我儿子很乖很听话,从来不会做坏事,而且又没有跟他那个混蛋父亲一家来往,那个野种的事情跟他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们可别抓他啊!”她叫我别抓她儿子,但她却激动地抓住我的手。“我没说过要抓他,只是想问他一些事情而已……”为了从她口中得到更多信息,我先安抚着她,告诉她我们只是找她儿子询问些事件,而不是来抓他。因为周俊龙再过一会儿就会过来看店让母亲回家做饭,所以我们没有急着去找他,而是先向他母亲了解他们母子二人的情况。这位离异的母亲,眼泛泪光地向我们讲述了自与前夫离婚后的辛酸史——跟那混蛋离婚时,俊龙才三岁多,我一个女人又要照顾他,又要工作,有多辛苦就可想而知了。再加上我又没什么本事,再怎么努力工作,生活还是过得很苦。我们两母子过得这么苦,那混蛋却只顾自己风流快活,从来也不管我们,就算俊龙生病了也不来看一眼,更别说接济我们了。幸好老天有眼,俊龙上中学后经常到附近那间孤儿院里帮忙,那里的卢院长很好人,知道我们的情况后,就帮我们办了个化工店的营业执照,我再向亲戚借了一笔钱就开了这家店。因为办化工店的执照不容易,附近也没有几家,所以生意还过得去,我们的生活也渐渐好起来。本以为以后一切都会顺风顺水,没想到俊龙高考的成绩竟然这么差,不过也没关系,靠经营这家店,我们用不着为生活而烦恼……这位含辛茹苦的母亲给我们说了很多话,不过大多只是吐苦水及痛骂前夫而已。从她的话中,我得到的信息只有三条:一、我们母子是好人;二、前夫那边的都是坏人;三、孤儿院院长是个大好人,也很有本事。前两条信息是她的主观判断,对我来说毫无意义,第三条于我似乎也没什么用处。白白浪费一个早上听她废话了。在我对她的废话已经感到不耐烦的时候,一名青少年走进店里:“妈,你回去做饭吧,让我来招呼客人。”“您好,我是刑警慕申羽,请问你是周俊龙吗?”我向来者出示警员证。“是,有什么能帮你呢?刑警先生。”他的确很有礼貌,这也许与他经常到孤儿院有关。“你弟弟遇害的事情,你应该知道吧!”“抱歉,我母子只有我一个儿子。”他露出不悦之色,语气还算比较客气。“那你十天前的傍晚时分在那里?”他思索了片刻:“应该是在家里上网吧,这个时间我一般都在家里。”“有没有人能证明你当时在家里?”“我在网上开了家店,专门卖这里的东西,当时应该有跟买家聊天,你可以到我家查一下聊天记录。”他没有表现出惊慌的神色,但这并不代表他所说的就一定是真话。“那只能证明当时有人使用你的电脑及账号,并不能证明你在家里。”他又想了一下:“我几乎每天都会在下午五、六点的时候发货,那天应该也有,快递员能证明我当时在家里。”我向他要了快递公司的电话,并致电查询,得到的回复是那天的确有快速员到他家里收件。虽然对方没说明当时的寄货的就是他,但只要过去跟快递员确认一下就能知道。接着我要求查看了店里的货物进出记录及单据,他们很配合,并没有阻挠。一般来说,会买甲酸的大多都是些工厂,买手肯定会要求店家开发票,因此很容易就能查出销售情况。查看了出入记录及单据,再对比库存量后,我发现少了一桶十公斤装的甲酸。我再次翻阅货品出入记录,确定的确是少了一桶甲酸后便问:“你们店里的甲酸卖得并不多,怎么会少无缘无故少了一桶呢?”对于出货量较大的货物而言,记录有误差并不稀奇,但出货较少的一般不会有误差。罗淑芬想了想便给我一个敷衍的解释:“有时候比较忙,经常会忘了记账。”当然,这个解释并不能让我满意,便向她投以疑惑的目光,她则以讪笑回应。“我想起了,”她的儿子忽然插话,“那桶甲酸是我在网上卖了。”“不可能,甲酸是腐蚀性液体,快递根本寄不了。”天下间没有完美的谎言,牵强的解释往往会弄巧反拙,抓住这个漏洞也许能让我得到更多信息。“我,我没有寄快递,是当面交易的。”他说话稍微结巴,神色亦略显慌张。“交易地点在那?什么时候?对方是什么人?手机号码是多少……”为了掩饰一个谎言,必须撒更多谎,然而谎言越多,错漏就越多。对于我一连串的问题,他显然无力应对。我用力地抓住他的肩膀,严肃地说:“我最后一次问你,这桶甲酸你到底卖给谁了!给假口供是犯法的,单凭这一条我就能把你抓回去先关十五天。”在套取口供的过程中,恐吓几乎是无可避免的。他刚才还比较镇定,但给我这一吓就慌忙回答:“卢院长,那桶甲酸我给了卢院长。”第六章 遍地婴骨(上)查阅化工店的货物出入记录及单据后,再对比库存发现少了一桶甲酸,在我一再逼问之下,周俊龙竟然说他把那桶甲酸给了孤儿院的卢院长。“他要甲酸干什么?”甲酸的用途虽然十分广泛,但主要是用于生产,日常生活应该用不上,我实在想不明白孤儿院有什么地方会用得上甲酸。“我不知道,他说要,我就给他了。”周俊龙仍有些许惊慌,似乎对我的恐吓心有余悸。这家化工店的执照是在卢院长的帮忙下才办下来的,他说需要甲酸,周俊龙母子自然会立刻奉上……或者,我该这样想:他需要甲酸,所以才帮忙办化工店执照。不管如何,调查一下这位卢院长是必须的。离开化工店后,我们去了趟快递公司,恰巧经常到周俊龙家的收件的快递员刚刚回来。在翻阅快递单后,他十分肯定地告诉我们,十天前傍晚六时左右,周俊龙的确在家里。当时他们还聊了十来分钟,大概六点三十分才离开。据美珑说周少龙离开孤儿院时还不到六点,那么就算这位哥哥在快递员离开后立刻前往孤儿院,应该也没能碰上弟弟。也就是说,他有不在场证据。他们母子二人都有不在场证据,他们是凶手的可能性自然不高,不过凡事都可能有例外,也不能完全排除他们作案的可能性。再次来到孤儿院,竟然发现袁修女站在门外,她像是知道我们会在这个时候过来似的,看见我们就上前问我们吃过午饭没有,要不要在这儿吃?在到来之前我们已经吃过午饭,所以便婉拒她的好意,要求她带我们去见院长。她什么也没问就带领我们去院长的办公室,途中她还告诉我们,院长名叫卢瑞华,是本院的孤儿,当上院长已经有些年头了。本来我以为这位很有本事的卢院长是个四、五十岁的欧吉桑,没想到他的年纪竟然和我差不多,看上去不超过三十岁,相貌很俊朗,给人一种很有魄力的感觉。然而,他的眼神却拥有一份同龄人没有的深邃。袁修女给我们引见后就离开了办公室,卢院长态度友善地询问我们有什么需要他的帮忙。我开门见山地问:“周俊龙说你跟他要了一桶甲酸,有这回事吗?”“嗯,我前阵子是跟他要了一桶,本来想付钱给他的,但他却不肯收,说是捐给孤儿院的。”卢院长的表情很平静,没任何变化,像是在说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你要甲酸做什么?”这才是重点。“洗厕所啊!”这个答案差点让我从椅子上摔下来,但对方竟然露出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仿佛甲酸本来就是用来洗厕所的。他见我对这个答案的反应这么大,礼貌地笑了笑:“你不会怀疑我用来融尸吧?少龙的事情,我听袁修女说过,如果我要是想把尸体融化掉,用硫酸不是更好吗?而且,就算是用硫酸也得找个大缸把尸体泡上一段时间才行啊!那桶甲酸真的是用来洗厕所的,不信我带你去看看。”说罢,他便站起来,真的要带我们去厕所查看。孤儿院里女多男少,男厕只有巴掌大的地方,所以他把我们带到女厕。在女厕门外恰好碰见美珑从里面出来,他便问里面有没有人,得知还有几个小朋友在如厕,便等她们出来后再带我们进去,美珑也好奇地跟着进来。这个女厕挺大的,有近百平方,地面出奇地干净,便盆也不见半点污迹,仿佛是刚建成的。不过从这厕所的建筑风格看来,应该也是与教堂一样,有着过着百年的历史。我仔细地观察了一下地板及便盆,似乎都是用某种石料做的,但是什么石料我又说不上。虽然颜色因年代久远而略显暗黄,但也挺光亮的,也许是因为经常用甲酸清洗的缘故吧。“美珑,你给我滚出来!”正当我和蓁蓁四处查看时,突然听见卢院长的怒吼。我回过头来,看见他正抓住美珑的手臂,而美珑则把他的手甩开,再狠狠地往他小腿踢了一脚,然后就转身跑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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