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我来自军情九处_+番外-28

秦之炎也不回答,只是推开了他的手,继续往里走。刚走两步,突然一个人就撞了上来,嘭的一声撞在他的身上。他的身子的确是很弱了,即便是这样轻轻的一撞,也险些撞倒他,身子摇摇欲坠的幌了一下。“你是怎么走路的!”连舟大怒,上前就熬和那人理论。秦之炎一把抓住他的手,上前说道:“小二哥,不知刚才为我做汤的那位师傅在何处?”店小二见是他们,微微一愣,说道:“这位公子,你们有什事吗?”秦之炎笑道:“汤的味道很好,我想当面向他道谢。”想起这位公子出手的大方,店小二顿时十分开心的说道:“公子请随我来。”七拐八拐,总算到了厨房。如云楼不愧是彭阳成最大的酒楼,厨房极大,四排灶台,火焰汹涌,到处都是大厨们的吆喝声。“那,那,就在那呢!”店小二指着前面大声叫道。秦之炎凝眉望去,只见一个清瘦的背影,穿着一身灰白色的袍子,背脊十分清瘦,弯着腰,似乎正在炒菜,浓烟滚滚,也看不分明。店小二刚想叫人,就被秦之炎阻止,他的脚步顿时沉重了起来,一步一步的缓缓走了过去,走的十分缓慢,甚至可以说是有些小心。一排送菜的小二突然走过,这里烟太大,也看不清挡在前面的是谁,一把推在秦之炎身上,粗声粗气的说道:“借过借过!”秦之炎脚步一踉跄,险些倒在地上,连舟勃然大怒,刚想过去,却被碧儿一把拉住胳膊。小丫鬟似乎明白了什么,缓缓的摇了摇头,抿嘴不语。厨房里很热,到处都是大声的吆喝声,秦之炎终于艰难的走到那人的身边,想了许久,才缓缓的伸出手去,拍在那人的肩上,小心的叫道:“依玛尔?”“恩?”清脆的声音突然响起,眉清目秀的女子陡然回国头来,额头上全是汗珠,皮肤白皙,眉眼弯弯,竟是说不出的清秀可人,皱着眉头说道:“这位公子,你有什么事吗?”整个厨房顿时安静了下来,秦之炎微微的发愣,心里也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只是苦涩的笑了笑,说道:“多谢姑娘的汤,我是来道谢的。”女子闻言一笑,灿然说道:“哦,原来是你啊。刚才是我爹爹进来吩咐我做的,我爹爹是酒楼的老板。”秦之炎礼貌的答谢:“如此,就多谢店家老板了。”“不用谢,举手之劳嘛。”女子笑着说道:“你身子不好,这里烟尘大,出去再说吧。”秦之炎兴致索然的回到了雅间,连舟几人心里明了,也不太说话。原本幽香四溢的云雀肉,也顿时就没那么大的吸引力了。一会的功夫,厨娘小姐走了出来,端着一壶浓汤,笑眯眯的说道:“打扰公子了。”秦之炎温和的一笑,说道:“姑娘请坐。”刚才在厨房里,还看不出这名男子是这般的飘逸不凡,此刻看来,确是俊朗无匹,气度高华。厨娘小姐微微有些慌乱,笑容也腼腆了起来,说道:“我姓程,单名一个筱字,你叫我名字就好,别再什么姑娘姑娘的了。”秦之炎笑着点了点头,说道:“程姑娘。”程筱抿嘴一笑,将铜壶放在桌子上,说道:“特意做的,留给你晚上喝,这是双层壶,一半是汤水,一半是炭火,中间用两层隔板隔住,隔板之间还加了层水,绝对不会有炭火味的,还能保持温度,趁热喝,对肺喉最好了。”秦之炎笑着说道:“姑娘费心了。”“哪里?四海之内皆兄弟嘛,”程筱爽朗的一笑,说道:“公子是哪里人?要往哪里去?我看你不像是本地人吧。”秦之炎说道:“我们从京城来。”“咸阳?”程筱一愣,一双眼睛顿时狂热了起来,大声的说道:“那你一定见过寿王殿下了?”这下轮到秦之炎愣住了,连舟眼梢一挑,险些拔出刀来。秦之炎问道:“姑娘认识寿王吗?”“我哪有这个福分,”程姑娘摇头说道,脸颊不由得变得红了起来,指着外面的说书的说道:“还不是天天听他们说,听得多了,也就记住了。听说寿王现在离开京城了,也不知道去了哪,我真想去见见他。”一旁的青儿最是机灵,笑着说道:“程姑娘为什么要见寿王呢?”程筱白皙的脸蛋通红,说道:“就是,就是想看看,听说寿王在白鹿原上为了一个女子险些连命都不要了,后来权倾天下,眼看就要成为皇帝了,又把大权都给了自己的弟弟,这样神仙一样的人物,自然,我自然是想就就的。”青儿咯咯一笑,说道:“我看程姑娘是春心动了吧?”“青儿,不要胡说。”秦之炎沉声说道。程筱一笑,说道:“也没什么,天下女子,为寿王倾心的不知几何?我也只是想想罢了,况且,是真的想知道一下,能独力斩杀十万人而血不沾身的人,会是怎样的人物。”话音刚落,几人就 会心一笑。这程筱姑娘虽然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厨娘,但是性格爽朗,倒是少见的女子。“对了,公子还没说要去哪里呢?”秦之炎笑着说道:“没有什么固定的去处,只是随便走走,找风景秀丽的地方就住一住,腻了就再换一个地方,游历而已。”程筱笑道:“公子还真会享受生活,既然反正也没对方去,不如在彭阳多留几日吧。再过几天,就是彭阳的酒神节,很是热闹的。”“酒神节?”“对啊,方桂酒神,芝兰佳酿,方桂仙子的生日,就是酒神节。到时候,官府会出面举办,赛龙舟,闹花灯,猜灯谜,唱酒歌,十分热闹的。”“是吗?”秦之炎微微一愣,手指摩挲着那只铜壶,笑容淡淡,轻轻说道:“既然这样,就多住几日吧。”程筱开心的展颜一笑,说道:“那太好了,我现在就去为公子安排客房。”青儿笑着说道:“程姑娘,你就搜这么拉客人住店的吧,真是精明的生意人。”程筱也不气恼,调皮的做了个鬼脸,转身就出去了。秦之炎看着那只铜壶,突然淡淡一笑,轻声说道:“没想到,还能喝到这个味道。”当天晚上,秦之炎就住进了程筱为他安排的上房。房间很干净,最主要的是非常的暖和,几乎有些闷热了。想来,这程筱的父亲也是精通的医道,瞧出自己有病,就吩咐了下来。楚皇立后一事,是在前天听到的消息。连舟几人一直小心的防备着,以免被自己听到难过,其实自己还是听到了。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难过,毕竟这也是他一直希望的。南楚大皇遣散后宫,任性的乱点鸳鸯,好在他的妃子并不多,不然真不知会出现什么状况。不过即便是这样,也为南楚朝堂带来了满城风雨,若不是如今的楚离权倾南楚,无人敢直面挡其锋芒,恐怕又是一场动乱吧。楚离对庄青夏的感情,天下皆知。如果说之前白鹿原一战,还有西川会借作为幌子,那么带兵赶往大秦,支援宿敌秦之炎翻盘,就无话可说了。好在走之前吩咐了之翔,和南楚结盟,为楚离挽回面子的同时也给两国带去了实质性的好处,不然真不知道南楚的大臣们会怎样的攻讦他们的这个皇帝。楚离雄才大略,定然会轻而易举的摆平这些小纷争。但是他还是忍不住的交代了一句,很是鸡婆,甚至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或许,只是为了赎罪,又或许,是为了报答。赎抢走爱人之罪,报死前托付之答。脱下外袍,喝了碧儿刚刚送来的药,秦之炎浑身疲累的坐在了床榻上。刚一坐下,眉头不由得一皱,伸手入被中,竟然掏出几个大大的水囊,一个个都有些烫手,显然里面装满了热水。被子也因此而变得热乎乎的,坐上去十分舒服。嘴角不自觉一笑,心底也有些感激那个细心的女子。还记得当初在寿王府的时候,每晚睡觉之前,依玛尔总是会抢在自己前面钻进被子里,等到捂热了,再让自己进去。她的身子那么小,但是总是那般的温暖,每晚毒发感到冰冷刺骨的时候,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搂住她,然后就可以安然的挺过去。那些难得的太平日子,现在想起来,竟然好像是做梦一样,那般的不真实,却又是那般的美好。第二天一大早,秦之炎早早的起来,感觉精神很好,就在卧房里翻出几本书,靠在软椅里细细的读起来。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般放松闲适的读书了,离开了咸阳,似乎也放下了曾经那些压在他心头的重担,就连精神,也渐渐的舒缓了起来。这家的主人年轻的时候,想必也是个爱游历的人,房间里的书大部分都是游记。秦之炎翻到一章,记载着海外一些国度的风俗人情,竟然和青夏所讲的大致相若,不由得挑起了兴趣,细细的读了起来。不知过了多久,门嘎吱一声响,程筱端着一个大托盘,笑眯眯的走进来,说道:“不吃早饭就看书,真是不好的习惯。”秦之炎笑着放下书卷,说道:“程姑娘。”“吃饭吃饭,我准备带着你的两个小丫鬟上街去买东西,她们让我来问问你行不行?”秦之炎笑道:“你只要不把她们卖了,随便你们去哪。”“呵呵,”程筱大笑道:“真聪明,一下就被你猜到了。”刚要转身出门,突然回过神来说道:“后面是我家后院,我估计你不会愿意跟女人上街,自己出去玩玩吧,别总是闷在屋子里。”秦之炎点头笑了笑,目送程筱出门。桌子上的饭菜很香,透着一股甜甜的味道,整个一个大大的托盘上,只放着一个大大的盖子。秦之炎疑惑的打开盖子,心底顿时一惊。他不由得缓缓的站起身来,看着那红红绿绿看似香甜可口的糕点,拿起筷子,轻轻的点了一下,放在嘴里。入口即化,香甜可口,是他从来没有吃过的美味。想起程筱刚刚说过的话,秦之炎转身就打开房门,缓缓的走了出去。如云楼的后院,显然不像前院那般的吵闹,安静优雅,处处都透漏出主人的一番心思。假山怪石,兰草繁华,越往前走,风景越秀丽,精致小巧,小桥流水,院长的尽头,竟是一片竹林。隐约的箫声突然传来,悠扬婉转,悠远静谧。秦之炎眼睛微微的眯起,顺着箫声不断的向前走去,碧绿翠竹,连绵不绝,终于一方石桌石椅出现在眼前,一名一身碧绿衣衫,秀发如瀑,身姿绰约的女子娉婷着自己站在竹林之中,素手如雪,衣衫飘飞,正在悠扬的吹奏着一管洞箫。秦之炎的呼吸顿时凝固了,点点笑容,再也无法掩饰的出现在他的唇角,他衣带飘飘,眼目清华,声音醇厚,好像他们第一次见面那般,轻轻的叫道:“依玛尔。”箫声一滞,女子素颜如雪,眼眸似星,缓缓的回过头来。阳光透过竹叶,洒在她的脸上,留下斑驳的光影,竟是说不出的明艳动人。仿佛是过了一千年,一万年,那对剪水双眸,柔和的投注在一处,竟然再也不能离分。秦之炎,我会永远的陪着你,不论什么人,什么事,都在也不能将我们分开了。秦之炎,你若是死了,我没有家,没有地方可以去,我该怎么办?秦之炎,秦之炎,网图霸业转眼成空,金玉满堂也无法带走,莫不如你我神仙眷侣,百年江湖。你,明白了吗?那一天的阳光,是秦之炎一生之中,所见到的最灿烂的阳光。是那般的温和,那般的美好,那般的让人觉得人生中充满希望。他跟自己说,就自私一次吧,哪怕只有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他一生都活的太累,就让他闭上眼睛,放纵自己,去自私的活一次。其他的,都不要再去想了。|派派小说论坛candylee2010手打,转载请注明|m铁血大秦 第一百五十六章 天涯海角  这一觉,秦之炎睡的很香,他甚至有点不愿意醒来了。  在梦里,他好像又回到了太和宫的西六宫偏殿里,到处都是破败的瓦砾和枯萎的杂草,他仍旧是那个很矮很矮,爬到树上都看不到宫墙外面的孩子。但是他却一点都不害怕,他看到了帝陵漆黑绵长的甬道,看到了孤独败落的深宫,看到了父母淡漠厌恶的脸孔,看到了弟弟为了他挨鞭于的后背,看到了边关滚滚的黄沙和战士们被汗水和鲜血浸湿的铠甲,还看到了她,一身淡青色的衣衫,站在一片翠竹之中,手持着一管洞箫,眼神温和的望着他。  原来他的一生,竟是这样的漫长。有过孤独,受过离弃,得到过权势,也经受过打击,但是终究,老天还是厚待他的,她像是一缕阳光,就那般的照射进他黑暗的生命,她总是说他是她生命最后的依靠,却不知道,一直是她在支持着他坚强地走到今天。  他还那么幸轻,可,是此刻回忆起自己的一生,却感觉已经过去了那么久那么久了,那些漫长的路途,几乎一眼看不到边。他一直在跌跌撞撞的走,没有路了,就用手指去控,用牙齿去啃,终于还是走到了生命的尽头,回过头去,全是满满的思念和辛劳。终于该倒下了,却仍旧是浓浓的不舍,任他有智计万千,终于不能挽回。他很累了,无论是这身千疮百孔的身体,还是那颗衰老的心,都想要好好的歇歇了。  手上的剧烈摇晃,终于还是惊醒了他,缓缓的睁开眼睛,就看到青夏微微有些发白的脸孔,他轻#有些发白的嘴唇,风轻云淡地笑,轻声地说:“你醒了。”  已经将近中午,太阳大大的挂在天空中,越接近南边,天气越发的暖和,阳光很柔和,射进屋子里面,到处都是暖洋洋的。可是秦之炎盖着两层很厚的被子,面色仍旧有些发青。他从来不是一个嗜睡的人,甚至经常几天几夜的失眠,可是现在,每次一躺下就感觉有排山倒海的疲倦升腾起来,眼皮千钧重,几乎睁不开。  青夏强忍住心底的恐慌,若无其事的笑着说道:“也是刚刚醒,我煮了粥,想要喝一点吗!”  秦之炎笑笑点了点头,就坐起身来。  青夏做了一些清淡可口的小菜,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渐渐对这些从前不屑一顾的东西熟悉了,做起来也十分的得心应手,甚至会可笑的带着一丝小小的成就感。  他们在彭阳城住了下来,在城南的一处风景秀丽的地方买了一处清雅的宅子,宅子不大,不过后面就是彭阳很有名的一处景致,名叫明阳湖,其实也无非是一处碧绿的湖泊,但是青夏却很喜欢这个名字,于是执意的住了下来。  这里面的原因,两个人都心照不宣的不说出来,只是却有那些沉重的东西压在他们的心上,无论怎样粉饰太平,都无法掩饰。  距在如云楼重逢到现在,已经过去五天了。这五天来,青夏亲眼看到了秦之炎的身体一点一点的衰弱下去,她总是整夜整夜的不敢睡觉,每过一会就要被噩梦谅醒,只有听着他的心跳,才可以安静下来。他们很有默契的谁也没有提及咸阳城里的事情,住在这个安宁的小城,那些纷涌跌宕的往事似乎全都渐渐的远离了他们。相较于两人剩下的日子,那些东西已经显得是那般的微乎其微。  青夏盛了一碗清粥放在秦之炎的面前,低头轻轻的一嗅,笑颜知花的说道:“好香。”  秦之炎温和一笑,也学着她的样子,凑过鼻子闻了闻,点头说道:“真的好香。”  “那就多吃一点,今天我们还有大事要做。”  秦之炎眉稍轻挑,说道:“什么事?”  “你忘了,”青夏绕到他的身后,为他梳起长发,然后手指在他的太阳穴上轻轻的揉着,“今天是彭阳城的酒神节,我们要上街去看热闹,然后还要去如云楼听说书先生讲段子,昨天那个塞外套狼我还没有听完。”  秦之炎失笑,一边喝粥一边说道:“傻瓜,都告诉你都是假的了,你若是想听我讲给你听。”  “不要!”青夏嘟着嘴说道:“你讲的一点都不好听,我就是喜欢听一个人打一万人的段子。”  秦之炎摇头苦笑,一碗粥很快就见了底。青夏开心的叫进碧儿,小丫鬟手脚麻利的将桌子上的东西收拾下去。青夏为秦之炎披上外袍,踮着脚站在他的面前,为他整理衣领,只觉得那种好闻的川贝香气又回荡在鼻息之间,她的心渐渐的平和了下来,突然想起什么,扬起头来,##地说道:“秦之炎,我今天有没有说过我喜欢你。”  秦之炎笑着摇了摇头,说道:“我没听见。”  “哦,”青夏突然搂住他的脖子,踮起脚来轻轻的吻在他温软的嘴角上,然后笑颜如花的说道:“秦之炎,我好喜坎你,你就陪着我,不要走了好不好?”  秦之炎笑着点头:“好!”  “耶!你答应了!”青夏开心地叫道,一双眼睛弯弯的像是一弯月亮。  穿着打扮好了,青夏上上下下的看着秦之炎,抱着肩膀眼神很是挑剔的说道:“还是再多加一件披风好了,将脸遮住,昨天跟你上街的时候那群女人总是盯着你瞅,我吃了好大的亏。”  秦之炎一笑,知道她是怕自己吹风,故意这般说,也不说破,任她在衣箱里折腾,拿出一件青缎面的披风,然后两人拉着手走好了院门。  “连舟,我们去凑热闹了,你们几个一会锁好门也自己去吧,记着要叫上程姑娘。”青夏招呼了一声其他三人,只见连舟面色通红的恨恨的站在院子里,大笑一声就急忙和秦之炎跑了出去。  “连舟脾气不好,我现在不是王爷了,你再惹他,小心他揍你。”秦之炎小声的趴在她的耳边说道。  青夏掩嘴笑了起来,说道:“我是在成全一桩好姻缘,程小姐对连舟有意思,傻子都看得出来。再说我也不怕他,明刀明枪的,他未必就是我的对手。”  还没到晚上,大街上就已是人头涌涌,秦之炎以前很少有这样的机会上街,看什么都比较新鲜,这几天在青夏的培养下,总算显得不是那样土气了。两个人一路上眼花缭乱,眼见卖什么的都有,这里不愧足繁华的边城,南来北往的商户众多,卖什么的都有,竟然还有很多蓝眼晴黄头发的西方人。  青夏来了这里之后,对各国的形势和人文地理都系统的了解了一下。这里虽然因为秦二世的不同而改变了历史,但是西方诸国的历史却大致没有什么改变,若是挨照历史的轨迹发展,现在应该是明朝正德皇帝当政。那么西边的沙俄皇朝如今当权的就应该是索菲亚女皇,葡萄牙西班牙等西方国家刚刚兴起了海上贸易,正是华夏大国闭关锁国逐渐败落,西方国家逐渐兴起的时刻。而街上的那群外国人,大多是西方国家派来传教的传教士。  以青夏对世界历史的了解,最开始的第一批传教士不像后来的那群强盗,基本都是真正的信徒,为了上帝的福音万里迢迢的远渡重洋。  这个时侯,外国的航海技术已经很先进,由于历史的改变,几百年来华夏大陆一直四分五裂,各国林立,技术的发展十分落后,原本早就该出现并完成大航海壮举的郑和也不知道死到了哪里去。是以在航海方面,更是大大的落后于西方诸国。  只是这些东西,跟青夏并没有什么关系。华夏是富强也罢,是衰落也罢,都有特定的自然发展规律。她只是一名普通的女子,也全没有帮助民族富强的高尚伟大的念头。眼见满大街的都是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品,青夏顿时来了兴致,见众人讨价还价吵的热闹,她也欣欣然加入了这个行列。  秦之炎足何等聪明的人,什么事只是略略瞄上一眼就能知道个八九不离十,和青夏两人一唱一和,大杀四方,讨价还价不亦乐乎。天还没黑,两人就买了数不清的东西,乱七八糟什么都有。小至针线碗筷,大至象牙花卉,各色锦绣绸缎,衣衫饰品,好看的木易雕塑,各种绳结彩缎,青夏还买了一个雕刻着惟妙惟肖的寿星公的红漆马桶。  两人雇了一辆车子跟在身后,看到什么买什么,全不顾身旁的人用看暴发户一样的眼神看着两人的表情,乐在其中的大肆购物。  “依玛尔,原来买东西这么有趣。”一番运动,秦之炎的脸颊也红润了起来也许是心情的原因。一双眼睛神采奕奕,不再是那般的清冷平和,整个人也精神了起来。  青夏笑着抬起头,说道:“那是当然啦,像你啊,有一堆钱却从来不知道怎样花。”  秦之炎一笑,突然只听咕噜一声,不由得疑惑的向青夏看去。青夏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说道:“我饿死了,我们去程姑娘家吃饭吧。”  秦之炎笑着说:“也好啊,正好我也饿了。”  青夏吩咐车夫将他们买的东西都送回宅子里,就跟着秦之炎手牵手向如云楼走去。  晚上就是酒神节,整个彭阳城都异常的热闹,如云楼人满为患,在门口站了半天才挤进去。好在程筱知道两人要来,事先为他们准备了房间。  菜色刚刚上齐,就见门口青儿碧儿两个小丫鬟拉着一脸不情愿的连舟走了进来,程筱为人十分爽朗,见状热情的迎上前去,连舟一张脸几乎成了猪肝色,那表情竟也看不出是生气还是害羞。  青夏刚想上前去打招呼,秦之炎就拦着她说道:“你若是这时候去打招呼,连舟真要钻到地缝里了。”  青夏掩嘴而笑,夹起一块排骨放在秦之炎的碗里,说道:“多吃一点,多长肉会变得很帅。”  “很帅?”秦之炎一愣,说道:“什么意思?”  青夏一愣,想了许久,才明白过来这时候可能还没有这个前卫的词,说道:“就是夸你长的丰神玉郎,俊美绝伦。”  秦之炎呵呵一笑,臭屁地说道:“我觉得我现在就挺好。”  青夏一口茶险些喷出来,哈哈大笑道:“臭美的男人。”  这时,雅间的门突然被打开,程筱笑眯眯的走了进来。放下手中的托盘说道:“酒神节不喝酒那是对酒神的不敬,这是果酒。十分清淡香甜,是我的珍藏,今天就送给你们免费品尝。”  青夏笑着接过来,指着下巴说:“什么免费品尝应该是感谢我把连舟送给你的答礼才是。”  “要送也不是你送,”程筱笑道,“正经主子不是在这呢?”  “喂喂喂,你这个女人,这种话怎么可以说得出来。”  程筱笑着退了出法,说道:“不打扰你们小情人互诉衷肠了。”  秦之炎笑着低下头,倒了两杯果酒,递给青夏一杯,说道:“程姑娘为人爽朗,人又善良,真是个好女子。”  青夏眉头一皱,故意怒道:“怎么?说人家说的那么好,你要以移情别恋了吗?”  秦之炎默念了移情别恋一词,念了两遍微觉亲昵的说道:“这个词好,是你家乡话吗?”  “是呀是呀,”青夏语气不善地说道,搬着凳子坐在他的身边,眼巴巴的望着秦之炎的眼晴:“老公,以后你看到更好的女人,会不会就不要我了?”  秦之炎声音微挑,疑惑地说道:“老公?”  “不许打岔!”  秦之炎故意扳起脸来说道:“这么凶悍的女子,我真要好好考虑一下了。”  “喂!”青夏不高兴的大叫道。  秦之炎哈哈一笑,一揽堤住青夏的腰,将头埋在她的脖颈里,嗅着她清新的发香,说道:“这个世上怎么还会有比你更好的女子。”  原本那般凌厉,杀人不眨眼的超级特工,却声音闷闷地说道:“那万一要是有呢?”  “万一吗?”秦之炎声音很轻,轻轻的吻在青夏的额头上,轻声说道:“就算是有,我也看不见,依玛尔,我这里,只能住一个人,你在里面把门关死了,别让别人进去山1  青夏手掌附在秦之炎的胸膛上,小小的脑袋贴在他的心口处,听着里面跳动的心声,突然只觉得幸福的想哭。她伸出手来紧紧的抱住秦之炎的腰,一宇一顿地说道:“秦之炎,别离开我,别刑下我一个人,我想跟着你,云,论到哪里,千万别丢下我。”  过了好久,秦之炎温热的吻终于于落在青夏的嘴唇上,连带着他宠溺的低呼:“我的依玛尔……”  多少年后,当那些破碎的记忆再一次回荡在脑海中的时候,青夏仍旧会觉得心庭温暖,那一天,那一刻,在一片喧嚣的尘世之中,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最幸福的。  一顿饭吃到天色黑了不来,大堂里渐渐安静了。街上却越发的热闹。突然传来了一阵喧哗,青夏推开窗子,只见下面的街市上竟然有两伙人正在打架,顿时来了兴趣,连忙召唤秦之炎一起看。只见打架的两伙,一伙是五六个孔武有力的壮汉,另一伙却只有一个人,穿着寒碜,破衣烂衫,好像乞丐一样。而最奇怪的是,在这两伙人中阅,竟然还有四个蓝眼睛的洋人,正在用蹙脚的中文大声的劝谏众人听从上帝的福音,不要打架。只可惜几个洋人似乎超帮越忙,最后还被那几个壮汉误以为是跟那乞丐是一伙的,连着他们几个也被人揍了一顿。  周围围了许多路人,指手画脚十分兴奋,竟然没有一个人想要出手相帮。  “喂!不许打架!”一个清脆的女声突然响起,青夏低头一看,只见程筱叉着腰站在街上,大声地叫道,很有要冲上前去的样子。  谁知还没上前,突然被一名壮汉一下子推倒在地,手臂擦在地上的石头上,留下长长的一道血痕。  连舟的脸色顿时黑了起来,一把扶起程筱,满脸怒意的就走了上去。  青夏顿时不忍心的闭上了眼睛,并伸出小手为秦之炎蒙上双眼,果然只听乒乒乓乓的一阵声响,几名大汉顿时惨声叫唤了起来。连舟乃是大秦战神的贴身护卫,手上功夫何等了得。青夏来到这里这么久,除了家破人亡之后切夫诡异上升的西林誉,也就在连舟的于上吃过亏。他们这些乡间普通的壮汉,哪里是对手。不一会,就个都屁滚尿流的逃跑了。  程筱笑着说道:“来了彭阳,不见识见识酒神节的热闹,就是白来了,我们出去看看吧。”  几人点头,就站起身来,那个洋人突然追上前来,从脖子上摘下一串十字架递给青夏,说道:“尊敬的小姐,请接受我们的友谊,你是个伟大的航海家,我们会向你努力的。”  青夏咯咯一笑,似模似样的在胸前扒了一个十字,低头让洋人把十字架挂在她的脖子上。  天空中焰火缤纷,青夏牵着秦之炎的手,走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仰着头指指点点,笑语妍妍。那漫天的焰火绚丽多彩,像是霓虹一般闪烁,又好似漫天仙女的水袖,四周都是欢声笑语的人群,整条大街上满满飘逸着浓烈的酒香,芝兰香草,方桂酒神,这是个美丽的城市,和平,安宁,充满了迷梦般的美好。  青夏和秦之炎乎挽着手靠在一起,像是两个无忧无虑的孩子一般,仰望着天空中的焰火!那些曾经隐藏在生命里的杀戮,经历过的##,驰骋过的沙场,死在手里的亡灵,朝堂上的腥风血雨,纠缠不清的恩怨情仇,似乎在刹那间就远离了他们。似乎已经很多很多年,他们就这么相伴着生活在这个小城里,喝茶饮酒赏花游湖,讨价还价的买东西,八卦的凑热闹,看到别人打架就会兴奋的血液沸腾,得到一点点小便宜就会开心的睡不着觉。  原来,生活也是可以这样度过的。原来,日子也是可以这样享受的。原来,他们也式可以这样平淡的幸福的。  明明烁烁的焰火洒在两人的脸上,青夏抬起头来,只见秦之炎的脸孔是那般的明媚温和,黑夜里,他一身青衫长袍,随风飘舞,俊逸潇洒,飘飘欲仙。她紧紧的握着他的手,好像只有这样才能感觉到他的存在。  秦之炎低下头,看着青夏的眼睛,风华绝代的温润一笑,笑容有若清风,轻轻的捧起她的脸颊,低下头去,然后,就在方桂酒神的漫天焰火之下,轻轻的吻在青夏的嘴角上。  所有的入全都仰望着天空,到处都是浓烈醉人的酒气,焰火缤纷,彩灯高挂,远远的江面上,龙舟摇曳,嘿呦嘿呦声不断,孔武有力的大汉们挥汗如雨的甩开膀子,两岸的百姓们都在兴奋的尖叫。  人群中,一男一女,在香飘四溢的长街上,深情拥吻,无人注目,却是那般的醉人。  秦之炎,我们会永远在一起的,我们会克服所有的磨难,痛苦都已经过去了,再也没有什么阻隔在我们之间,我们要相依相偎,不离不弃,不论生死,永远并肩。  秦之炎,你说,好不好……  那一晚,秦之炎的精神真的很好,是前所未有的好,他们一直走了很晚,猜灯谜,看龙舟,还喝了很多辣口的方桂酒,吃街边小摊的面条,坐摇摇晃晃的花船,做他们一切没做过的事情,像是一对玩疯了的孩子。  直到青夏都有些累了,他们坐在明阳湖边,望着整个彭阳城的灯火,青夏靠在秦之炎的肩膀上,思褚飘得那么的远,鼻息之间,都是青碧的绿草和都是倒垂的杨柳所散发出的清新味道。  秦之炎的声音那般的悠远,像是飘渺的歌谣,轻轻的在耳边响起:“依玛尔……”  “恩?”青夏声音懒懒的,她似乎就要睡着了。  男子轻轻的笑了起来,说道:“我今天真的很高兴。”  “我从来没有这么高兴,”秦之炎望着前方,声音温和地说道:“可以和依玛尔一起看烟花,可以和依玛尔一起喝烈酒,可以和依玛尔一起逛街,买东西,猜灯谜,吃面条,真的很好。”  “我也很高兴,”青夏笑着说道:“和你在一起,做什么我都很高兴。”  秦之炎轻笑:“依玛尔,外面真的像那几个洋人说的那样,有那么多的国家,那么多奇怪的风俗吗?”  “是啊,”青夏笑着说道:“大海的那一边,还有很多很多的国家,有欧洲人,非洲人,美洲人,有白的,黄的,黑的,长的全都不一样。每一个洲都有好多好多的国家,我们大秦在世界地图上,就是那么小那么小的一丁点。各个地方的风俗习惯都不一样,世界好大好大的,你若是愿意,我们就扬帆出海,去非洲,去美洲,去撒哈拉沙漠,去看埃及的金字塔,去看尼罗河,去百慕大三角洲,我们可以去很多很多的地方,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我航海的技术特别好的,你都不知道。”  秦之炎轻轻的笑了起来,呼吸喷在青夏的头顶,那般的温热,有些痒痒的,声音像是方桂的浓酒,醇厚的,缠绵的。“依玛尔一直很有本事,是我见过最坚强的女人,无论发生什么,都一定能逢凶化吉,都能轻松的应对。”  青夏突然笑了起来,脸庞不好意思筋红润了起来,说道:“不带这样夸我的,我会骄傲的。”  “你本来就是应该骄傲的,”湖面的微风吹了过来,扬起两人的发丝,缠绵的纠缠在一处。“依玛尔,我很爱你,想要永远和你生活在一起,想要照顾你,宠着你,保护你,不让你受到风雨,不让你受到欺负,不让你难过、流泪、伤心,让你永远都可以幸福的笑,开心的生活。想要带着你走遍名山大川,在景致秀丽的地方结庐而居。想和你生一个漂亮的孩子,然后看着他慢慢长大。想要看着你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什么对候掉牙齿,什么时候生白发,想要躺在阳光底下,握着你的手,为你摇扇子。想要和你种一院子的青菜,自己施肥浇水。学会做糕点,每天早晨看着你醒来,吃我亲手做的早点。想要和你相伴着走过一生,在你老了的时候听你说一句,这辈子和我在一起,真的没有后悔。”  青夏的眼眶突然就那么湿了,她不知道是湖面上的风太湿了,还是自己真的很困了,只是嘴角轻轻的扯开,听着男子那般温和缠绵的话语,轻轻的笑,淡淡地笑,开心地笑,缓缓地说道:“会的,我们一定会永远在一起的。生生死死我们都走过来了,阴谋陷阱我们都经历过了,秦王不在了,太子不在了,燕王湘王都不在了,我们现在只是平常的人,这里没有人认识我们,我们可以在一起游历、养花、种菜,我们谁也不去管,就这样开开心心的生活在一起?你一定要说话算数,要等着老了的那一天,等着我说那句话。”  秦之炎突然笑了起来,笑容像是湖面上的风,那般的轻,那般的柔和。  “依玛尔,能遇见你,是我一生最幸福的事情。”  青夏靠在秦之炎的肩膀上,轻轻地笑:“我又何尝不是呢?秦之炎,老天终于要开始厚待我们了,前面还有很多路,我们一定要相扶相携的走下去,无论是谁,都不可以轻易的放弃。”  “恩,”秦之炎点了点头,眼波像是三月的湖水,说道:“对,无论是谁,都不可以轻易的放弃。”  青夏听到他斩钉截铁的话,突然开心了起来,她看着秦之炎突然轻声说道:“秦之炎,我为你吹个曲子吧,你以前只教过我一首,这是我家乡的曲子,我自己学会的?”  “好啊。”秦之炎欣喜的笑。  青夏拿出那只长箫,横在嘴边,说道:“这曲子名叫静月,献给我最最亲爱的秦之炎先生,希望他身体健康,永远开心。”  秦之炎的眼晴那般的温和,有着淡淡的光芒,璀璨的像是天边的星子。”  淡淡的曲子缓缓的回荡在空气之中,清幽的湖面上荡起微微波涛,整个世界似乎都安静了下来,远处的喧嚣,热闹的人群都离他们那般的远,天地间似乎只剩下他们两人,可是却是那么的温暖  秦之炎,你知道吗,只要有你在,我就有信心面对任何事情,只要有你在,我就什么都不害怕,只要有你在,我就可以坚强的走下去。  但是,必须要有你在,一定要有你在,只要,有你在。  那一晚,秦之炎执意要背着青夏回去,青夏再三不肯,最终还是让步,她小心的趴在秦之炎的背上,生怕他会虚弱的倒下去。  总算没有,秦之炎看起来很瘦,但是背脊却是那样的宽,青夏趴在他的背上,两只手绕过他的脖子,尖尖的下巴顶在他的项窝处。他们走过了白石的拱桥,走过流水的溪边,走过寂静的湖岸,走过繁盛的花田,走过热闹的集市,走过花灯的高台,那么多的人,各色各样的目光投注在他们的身上,有鄙夷的,有妒泛的,有羡慕的的,也有祝福的,可是青夏全没有在乎,甚至没有去看,她只是专注地看着秦之炎的眉梢眼角,看着他的轮廓,不时的用衣衫为他擦拭额头的汗珠。  那晚的月亮真好,又大又圆,高高的挂在天上,是那般的皎洁,风也很好,柔柔的吹着,有着花树清新的味道。天气也好,不冷不热。  一切都是那般的美好,以至于多少年后,当他们再一次回想起那个晚上,都会止不住嘴角轻笑的孤度。  回到宅子的时候,已经四更了,天边已经蒙蒙有些微亮,他们在房间里一直缠绵着,秦之炎从来没有这般的激烈过,一次又一次,柔软且热烈的吻遍及她身上的每一个角落,她身上的每一寸皮肤都几乎在战栗颤抖,那是从来没有过的满足,浓烈的爱和陶醉,将他们紧紧的包裹。  不知道做了多少次,直到青夏疲倦的睡了过去,她仍旧能感带到秦之炎在她的身边,轻吻着她的眉梢嘴角,声音低沉的说着一些她听不清的话语。  有一些担忧在心底升起,可是仍旧被她压了下去,这样辛福的时刻,她的心在拒绝她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  她想,秦之炎可以这样,也许,身体就要好了吧。也许,不会有事了吧。她开心的绽放一个大大的笑容,渐渐的沉入梦乡。  这一觉,是长久以来,睡的最香的一次,所有的心思都被放心,所有的担心都被搁浅,她像是一个亲福的女人一般,等待着她心爱的人将她吻醒,所以她下意识的腻在温暖的床上,久久的不愿醒来。  太阳升起又渐渐落下,青夏这一觉,竟然睡了整日,睁开眼睛的时候,外面已经是一片金黄。她皱着眉,似乎有些迷糊,嗓子有些堵,却还是轻声的叫着秦之炎的名华,只是四下里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在。  她突然有些害怕,连忙坐起身子,却突然感觉浑身酸痛,低头一看,满身都是昨晚欢好的痕迹,她的脸顿时飞起一抹潮红。刚一动,突然发现空荡荡的床榻上,放着一叠干干净净的淡青色裙装,很是漂亮简约的款式,是青夏最喜欢的那种。下面放置了一个温碳盒子,衣服被熏的香香的,还很暖和。  青夏突然止不住的笑了起来,秦之炎,也许在外边吧。  她穿好衣服,见桌子上摆放着几个盘子,都用盖子反扣着,青夏揭开盖子,只见全是她喜欢的菜色,只是颜色香气都差好多,一看就不是碧儿煮的。青夏拿起筷子尝了一口,发现味道还不错,眼晴里的笑意更深。  洗脸的水已经打好了,下面用双层炭温着,还在微微的散发着热气。  青夏推开了门,看见院子里静悄悄的,微微皱眉,轻声的喊道:“之炎?”  仍旧是静谧一片,没有一个人回答。青夏有些心慌了,声音提高,“之炎,你在哪里?”  跑到了碧儿青儿房间,也是干干净净的。就连平日里梳妆的盒子都不见了,她突然觉得脑中一片空白,女子的脸色越发的苍白,不断的摇着头,连声说道:“不会的,不会有事的。”  她疯狂地跑到连舟的房间,一脚踢开房门,里面空空荡荡,没有人,没有一丝温度,甚悬连玉剑也不在了;马厩里的马匹也不见了,秦之炎的战马也没了,只剩下自己的黑马孤零零的站在那里,像她一样。  她好像明白了什么,却又不愿去相信,她反复的摇着头,轻声说道:“也许是出去了,不会就这么走了的,对,也许是去如云楼吃饭了。”  她利落的翻身上马,大喝一声就冲出院门,在长街上迅速的驰骋了起来。终于到了知云楼,青夏踉跄的冲进去,猛地撞在了程筱的身上。  爽朗的女子见了她竟是十分的吃惊,大叫道:“你怎么回来了?不走了吗?”  “他在哪里?”青夏紧紧的抓着程筱的衣襟,好似抓着最后一只活命的稻草,气喘吁吁地说道:“他在哪里?在上面喝茶封吗?在听说书先生讲段子对吗?”  程筱吃惊地说道:“你们不是一早就走了吗?我亲眼看着他们出的城门,怎么,你没跟着去吗?”  “出城门,出城门,”青夏几乎喘不过气来,她剧烈的呼吸着,浑身冰冷,如坠冰渊,用力的抓着程筱,不断地说道:“哪个城门?去了哪里?哪个城门?”  女子面色苍白,几乎毫无血色,程筱手足无措地说道:“是北城门啊,从北面走的。”  “北城门,北城门。”青夏一把放开了程筱,东倒西歪的跑出去,爬上马背,向着北边城门就追了去。  夜色渐渐来临,彭阳的北门之外,是一片空旷的原野,百草凄凄,月色清冷,女子一身淡青的衣袍,骑在马背上,茫然四顾。天地大的可怕,她却小的可怜,四通八达的官道,她却不知道该往何处去,她傻傻的望着四方的路,委屈的咬着嘴唇,一颗心几乎被捏的粉碎。  她该去哪里,该往何处去?  秦之炎,你如何忍心,如何忍心就这样抛下我?你如何舍得,就这样扔下我一个人独自离去?你总是以为这样对我是好的,司是没有你在身边,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你如何狠心,如何可以这般狠心?  青夏的眼泪终于一行又一行的掉了下来,战马低低的哀鸣,茫然的回过头来看着它的主人?  秦之炎,天地这般大,我该到哪里去找你?我没有家,没有亲人,我一无所有,你让我独自一人活在这空旷寂寥的人世中,难道就是你对我的仁慈?  秦之炎,秦之炎,你在哪里?你在哪里?  第二天一早程筱打开店门,就看见青夏木头人一样失魂落魄的站在她的门前,衣衫那般单薄,面色青白,好似死去了一般。她大惊失色的将她拉进店里,洗了温热的毛巾为她敷在脸上。  “他走的时帜,交给我一封信,说是将来若是有人来找他,就把信交给那个人。我原以为你们是一起走了,信也是托付我交给别人的,现在看来,是给你的吧。”  一张洁白的信件送到了青夏的手上,原本麻木的女子顿时一惊,连忙拆开信笺,打开,只见清俊潇洒的宇体淡淡的写在有着香气的白纸上,一看就是那个男人所书,字迹工整,言语平和,青夏看着看着,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  “依玛尔,我终于得到了商丘一族的消息,也许我的病医治有望,我去了,若是能够治好,我会回来找你的。你昨晚说过,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要轻易的放弃,所以你,也一定要好好地活着。炎字。”  那一天,青夏在那里坐了很久,直到天色黑了下来,又渐渐明亮,她缓缓的站起身,就回到了那座宅子。  房间的每个角落,似乎还都有那人的影子,她站在门口,不敢踏讲去,感觉秦之炎好像会从那间屋子里走出来淡笑着望着她,又或许连舟青儿等人会突然蹦出来,大笑着说他们终于骗到了她。  她发誓,若是真的是那样的,她一定不生气,不会骂他们,更不会动手。  可惜,终究还是没有,院子里那么安静,一切和她离开时一模一样,就连门,都仍旧是那般大敞着。  青夏走近房里,将衣物行礼简单的收拾了起来,然后锁好门,就牵着马又回到了如云楼。程筱站在门口,似乎正在等着她,见她回来连忙跑上前来,担心地说道:“我还以为你跑到哪里去了,你放心吧,炎公子不是那样随便说话的人,他一定会回来的。”  青夏轻轻一笑,将宅子的钥匙交到程筱的手土,微微的笑,说道:“程筱,谢谢你,我要走了。你帮我照看着点。”  程筱握着那串钥匙,咬着嘴唇,不是滋味地说道:“你要去哪?”  青夏仰起头,较小的身体看起来是那般的坚强,夜色在她的脸上画下光洁的弧度,月光似乎都凄迷了起来,她突然微微的笑了起来,轻声说道:“我的丈夫走了,我要去将他找回来。”  “天下这么大,你知道要去哪里找吗?”  青夏摇了摇头,但是还是斩钉截铁的说道:“天下再大,也没有双腿走不到的地方?他是我的丈夫,无论走到天涯海角,我也会找到他的。”  “程筱,”青夏突然转过头来,淡笑着看着她,轻轻地说道:“对不起,我一直在骗你,我不姓夏,我姓庄,名青夏。我现在要去找那个秦之炎的男人了,总有一天,我会带他回来的,所以,你要帮我看着我们的家。”  程筱一惊,微微的张开嘴、愣愣的说不出话来。  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个孤单的背影已经走的很远很远了,月光清冷的照在她的身上,显得那般的寒冷孤独。一阵冷风吹来,卷起了她长长的披风,像是一只破碎的蝴蝶。  无论天涯海角,我总会找你回来。【毛毛小说网m制作txt下载文档 联系QQ:474081640 531418121, 欢迎您来推荐好书!】【毛毛小说网m制作txt下载文档 联系QQ:474081640 531418121, 欢迎您来推荐好书!】六合归一 第一百五十七章 踏遍青山  浩瀚苍茫的大漠无边无际,放眼望去,到处都是金黄的一片,寸草不生。太阳毒辣的挂在上空,阳光刺眼,好似一轮巨大的火球,空气似乎也凝固了,偶尔有风吹过,也是炙热烤人的,扬起遍地的黄沙,呼呼的吹着,打在人脸上,生生的疼。  翻过一个沙丘,还有一个沙丘,路途遥远,似乎永远也没有尽头。金黄一片的沙丘上,一行驼队在缓缓的走着,人人有气无力,就连坐下的骆驼,似乎也承受不住这样的酷热,失去了沙漠之舟的倔强。队伍中的一名大汉突然呸的一声吐出一口吐沫,里面黄黄的都是泥沙,大汉粗鲁的擦了一下嘴,怒声叫道:“他奶奶的,还有多长时间才能走出去,在这么下去,不渴死也先被烤死了。”  “你有发牢骚的力气,还不如多走几步路。”一个年轻的声音突然响起,只见一名年纪轻轻,最多只有二十岁出头的男子坐在一匹骆驼身上,脸孔十分俊朗,带着健康的气息,一身橘色的长袍,不像是中土的样式,到有点北地的风格。大汉被他不咸不淡的呵斥,登时变了脸色,怒声说道:“不要以为你给了钱就可以对我吆五喝六,要是老子死在这片沙漠之中,第一个先宰了你!”男子似乎满不在乎,只是冷冷的哼了一声,淡淡的说道:“原来路亚行会都是这样一群贺色,出尔反尔,信誉还不如一堆××,我要是死在你们手上,也只能怪我自己瞎了眼晴,竟会选择相信你们。”  “你说什么?”  “二弟!!”大汉勃然大怒,刚想冲上前去,突然被旁边一名四十多岁的男人拉住,那男人回过头来,对着年轻人说道:“龙格兄弟,我巴鲁弟弟有口无心,你别见怪。”  姓龙格的男子冷冷一笑,说道:“扎巴队长,你自巳的兄弟要自己约束好,你们杀了我容易,几十年来的信誉要毁于一旦可就简单了,我若是回不到朔北,你觉得以后还会有人找你们做买卖吗?”  扎巴队长点头一笑,说道:“龙格兄弟费心了,该怎么做生意,我心里自然是有数的。”  “大哥!”“住嘴!”扎巴队长冷喝一声,转头又对龙格男子微微皱眉,小声的说道:“龙格兄弟,那个女人说的真的对吗?这一带灭亡之地,就连我们行会也是第一次进来,传闻都说这里是有进无回的,咱们就真的相信她,跟着她走?”龙格的目光顿时也有些犹疑了起来,他仰起头看着走在最前方的那个单薄消瘦,但却背脊挺直的白色的影子,大漠上的风热乎乎的吹过,卷起她洁白的衣衫,像是蹁跹的蝶翼,许久,他突然重重的点了点头,说道:“我相信她!”又走了两日,天地仍旧是一样的昏黄,队伍中的水源在昨日就已经断绝,人还能硬挺,但是昨天夜里,仿佛是瘟疫一样,骆驼们就纷纷倒地不起,口吐白沫,早上起来的时候,已经死了五头,在沙漠里,没有骆驼就等于要等死,于是,这群向来刀头舔血出生入死的沙蛮子们也终于恐慌了起来。龙格察觉到不对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晚了,那群他雇佣而来的行会队员,一个个红了眼睛,将他的财物抢夺一空,就要返回路亚城,任是扎巴队长怎么呵斥,也阻止不了这群红了眼睛的恶狼。龙格眉头一皱,唰的一声抽出了腰间的马刀,就要上前去和这群蛮人拼斗,这时,忽见巴鲁怒吼一声,一把脱掉自己的裤子,脱在脚踝上,丑陋不堪的将他那个物件露在外面,就向营地的西北一角大步走去。  “畜生!”龙格大喝一声,提刀就追在后面,其他队员看见了,眼神顿时狂热了起来,纷纷放下手中的财物,追上前去。  沙漠上纯白的骆驼向来十分少见,在漠上一些部落百姓的眼里,白色的骆驼是神灵的使者,有着图腾圣物一般的地位,一片金黄的沙地上,一只白色的骆驼趴在地上,正在惬意的打着盹,在它的旁边,一名身材娇小,身穿白色长袍连体风帽的女子正侧身躺在地上,闭着眼晴,显然正在睡觉。嘈杂的脚步越来越近,女子的眼眼突然睁开,眼神锐利,铠芒毕露,丝毫也不像是一个刚刚睡醒的人,身旁的骆驼十分机警,腾的一下站起身来,护在主人身边,警惕的向着声音的发源处看去。  “奶奶的,反正老子也活不久了,不如就先拿你来开开荤!”说着,狰狞着就要冲上前去。  “畜生!”一把雪亮的长刀突然斩下,姓龙格的男子目光冰冷的从后面跃上前来,挡在女子的身前,怒视着巴鲁和他后面一群眼神贪婪的大汉,沉声说道:“你可以把货物金子带走,但若是敢胡来,我发誓一定先宰了你!”  “二弟!”扎巴队长跑上前来,拉住巴鲁,叫道:“不要胡闹,快向龙格兄弟认错。”  “认什么错?”巴鲁怒气冲天的叫道:“大哥,我就先拿这女人泻泻火,然后就把他们两个一起宰了,谁知道是我们干的?沙漠这么大,咱们就说他们死在沙漠里了,谁会怪咱们?”  “我自己会!”扎巴队长叫道:“我们是行会,不是强盗!”  “我只想活着回去见老婆孩子!”巴鲁愤怒的转过头去,对着其余的大汉大声叫道:“谁想跟着我的,就上去把这个女人做了!”  “我!”一个声音突然叫道:“我跟着巴鲁大哥!”  “我也跟巴鲁大哥!”“都是这个女人,若不是她,我们也不会到死亡沙漠里来!”“对!先干了她,然后抢了钱回路亚城!”人群顿时鼓噪了起来,龙格眉头紧锁,护在女子身前,握刀的手浸出一丝丝冷汗,可是那个女子,在这么嘈杂的环境下,却仍旧静静的躺在那里,若不是胸口微微的一起一伏,别人可能会误以为她已经死了。一名大汉突然当先冲上前去,一边往前跑,一边锐掉了上身的衣服,探手就要去脱裤子,龙格眉头一皱,突然挺刀上前,一刀砍在那人的手臂上,大喝道:“滚!再上前一步我杀了你们!”冲天的惊叫声突然响起,那人手臂上顿时裂开一道大大的口子,想来这还是龙格手下留了情的,不然他的这条手臂可能就不保了,鲜红的血顿时刺激了巴鲁等沙蛮子,巴鲁一马当先,大喝一声,就冲上前来。  二十多个大汉一同冲上,龙格顿时就不是对手,男子一咬牙,举起战刀,就要迎敌,然而就在这时,只见一道白色的影子突然弹地而起,乌黑的长发瞬间闪过眼前,雪亮锋利的匕首好似碧空中的闪电,对着迎面的二十多名大汉猛烈的挥砍下去。  攻其不备,出其不意!一寸短一寸险,霎那间,长风倒卷而起,白衣女子的速度迅猛绝伦,身手干净利落,出手如电,一道道血线冲天而起,夹杂着嘶声的惨叫,不到片刻,只见遍地全是路亚行全队员横七竖八的尸体,有些脖颈中刀,已经气绝,还有一些正在地上抽搐着,显然十分痛苦难过。女子站在一片血泊之中,衣衫雪白,脸上戴着风帽,而纱挡住大半边脸孔,只有一双淡漠冷冽的眼神露在外面,好似天山的积雪一般,清冽冰寒。她缓缓的走上前去,于握着锋利的匕首,在每一个将死未死的人的脖颈上补上一刀,动作轻松干脆,却又带着说不出的恐怖和利落。龙格瞪大了眼睛望着她,几乎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见她渐渐靠近扎巴队长,忍不住惊恐的叫道:“住手!”女子闻言动作微微一滞,缓缓的转过头来,眼神在龙格的脸上转了一圈,随即又看了一眼腿部中刀瘫在地上目光惊恐的扎巴队长,突然竖起匕首,对着他的脑袋狠狠的就打了下去。嘭的一声,刀柄重重的打在扎巴队长的脑门上,扎巴队卡眼白一翻,就昏了过去,女子把染血的匕首在他的衣服上擦了两下,然后插回靴子里。站起身来,走向男人们的营地 ,一会的功夫,就牵来还活着的几匹骆驼,将一匹骆驼拴在扎巴队长的脚踝上,然后扔下两个水囊在他脚边,然后将剩下的骆驼栓成一条线,都系在自己的白骆驼身上,一言不发的翻身爬了上去,刚走几步,突然停下来,回头对仍旧站在原她的龙格语调清冷的说道:“不是要去朔北吗,走啊。”龙格啊了一声,顿时晃过神来,捡起地上的刀鞘,就追了上去。不得不说路亚行会的人真的很没有耐性,当天晚上龙格就跟着女子找到了水源,当他看到那一片蔚蓝的河水的时候,一颗心几乎都雀跃了起来,这个之前在沙蛮子面前性格清冷,语调森寒的男人此刻却像是一个孩子一样,欢呼一声,就从骆驼身上跳了下去,踉跄的跑下沙丘,噗的一声跳到水里,大声的笑了起来。女子穿着一身沙漠女子最普通的亚麻长袍,骑在骆驼背上,高高的站在沙丘之上,淡淡的望着下面的男子,眼神渐渐飘忽了起来,好像是看着他,又好像透过他看到了别人。她微微的仰起头,天边的夕阳将天地都染成了一片火红,每天傍晚的大漠都是最美的,热度已经渐渐退去,也没有夜里的寒冷,是温和的,带着落日的余晖与沧桑。五年了,女子低低的一叹,声音是那般的沧桑,又夹带了太多的疲惫。时间过的真快,一晃,他已经走了那么久了,而她,也像一抹无主游魂一般,在这个虚浮的人世中游荡了五年。五年来,她的足迹遍及大江南北,名山大川,找遍了她所能想到的一切角落,可惜,世界那么大,终于还是有双腿走不到的地方,黄沙漫漫,征途遥遥,她早就已经失去了方向。之炎,你在哪里?你还好吗?你可知道我仍在找你?天地火红一片,夜幕就要降临。  “姑娘!”龙格抓到一只沙狐,手脚麻利的拨皮烧烤,虽然狐狸的味道多少有点怪怪的,但是已经连吃了一个月干粮的人哪里还会讲究那么多。女子接过烤的香喷喷的狐肉,摘下面纱,撕下一块肉,小口的吃了起来。龙格还是首次看到她的长相,顿时就有些呆住了,傻乎乎的举着滚烫的烤肉,竟然丝毫不觉得烫手。准确来说,这女子的长相并不是如何绝美,龙格年纪虽轻,但是也是走遍了西域诸国,见过了各国各色的美人,比她美艳风情的不知几何,然而这女手浑身上下所散发出那种寂寞淡漠清冷之气,却是那般的灵秀逼人,那弯弯双眉中所带出的坚强,在火堆的光芒映照下,更加显得钟灵毓秀,此刻,她只是静静的坐在那里吃着烤肉,就带着那样风华绝代的光彩,这不是大家闺秀的女子所有的娇媚,也不是西域开放胡女所有的风情,更不是风华正茂的小女孩身上的娇气,而是独立的,坚强的,倔强的,难以名状的独特气质。  清冷的女子继续吃着东西,她连头都没有抬起,只是语调冷冽的缓缓说道:“你再看,信不信我把你眼珠子挖下来?”音调微微上扬,但仍旧偏显低沉,可是冰冷的气息却直透而击,吓得龙格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连忙低头吃肉,可是没一会,他又抬起头来说道:“你不会的。”女子微微扬眉,冷冷的说:“嗯?”  “我说你不会的。”龙格坚定的说道:“你看起来虽然比较冷酷,但是我相信你不是个坏人,不然你也不会当初在沙暴中救了我们,带我们进死亡沙漠,更不会给扎巴队长留骆驼和水源。”  “哼,”女子轻轻的哼了一声,将手里的烤肉一把扔到了他的怀里,在他的衣服上抹了抹手,然后就站起身来,声音低沉没有感情的说道:“别那么轻易就相信别人,你怎么知道我不是为了抢夺你的财物?”说罢,转身就走到了白骆驼身边,席地而卧,将巨大的风帽盖在身上,准备睡觉。龙格坐在火堆旁好一会,想了想还是走上前去,对女子说道:“喂,我们还有多长时间才能走出沙漠啊?”女子静静不语,就在龙格以为她已经睡着了要转身离开的时候,却听女子的声音淡淡的说道:“快了,但是在这之前,我要去拜访一个故人。”两日之后,龙格终于跟着她见到了她口中所说的那个故人。高大的经幡寿塔矗立在一片荒凉的大漠之中,风沙遍布,已经被掩埋了一半,清脆的番玲声远远的传来,像是大漠里女子的歌声。白衣女子坐在骆驼身上,远远的望着,却并不走过去,眼神是那样的温和,是龙格半月来从来没有见过的心,他很识趣的没有讲话,而是翻身跳下驼背,去四处找柴火,准备在这里过夜。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龙格抱着一堆柴火,远远的只见白衣女于仍旧骑在骆驼的背上,站在沙丘上,竟然好像丝毫没有动过,他也不多话,径直跑到经幡寿塔下面,生火煮水,将干肉和馍都放进小锅里,咕嘟咕嘟的烧了起来。  “喂!”龙格突然大声的叫,声间在空旷的沙漠上传的很远,他站起身来冲着月光之下的女子招手,并喊道:“过来吃饭啊!”  一顿饭吃的很是沉默,女子只吃了一点就跑了,愣愣的坐在那座寿塔之下,久久的也不说话。龙格吃饱喝足,凑上前去,感兴趣的问道:“这就是你的那个故人?”女子淡漠不语,好像没听到一样,龙格锲而不舍,厚着脸皮继续说道:“是你盖的这座寿塔吗?我听西边的喇嘛说,这是祈福的塔,将想要保佑的人的名字刻在塔尖上,就会得到佛祖的保佑。”  见女子还是不说话,龙格突然摩拳擦掌的掳起袖子,说道:“我爬上去看看,你到底想保佑谁?”可是他刚要动,却一把被女子抓住后襟,女子眼神清丽如雪,语调森寒的说道,“你是不是活的不耐烦了?”  “没有没有,我还是很珍惜我这条大好性命的,”龙格一笑,笑容灿烂的说道:“跟我说说吧,你一个这么娇滴滴的女孩子,独自一人行走在大漠里,不全没原因的,左右路程还远,我们一边聊一边走,也不会寂寞。”  女于斜斜的瞟了他一眼,似乎觉得他特别无聊,转身就向火堆走去,龙格跟在后面,继续说道:“大不了我将这几年的游历经历告诉你,保证精彩绝伦,不会让你吃亏。”  火把噼啪的燃着,不时的爆出一星细细的火花,夜风吹过番铃,发出叮当的脆响,女子抱膝坐在火堆旁,抑着头看着那座寿塔,突然开口对说的口干舌燥的龙格说道:“这样的寿塔,真的能保佑人长命百岁吗?”龙格正在口若悬河的叙述他如何神勇的在沙漠上一人徒手搏击几十头恶狼的壮举,突然听到女子的声音,微微一楞,傻乎乎的说道:“啊?什么?”  “终究是不可能的吧,只是几块石头。”  总算是弄懂了点,龙格笑着说道:“也不能这么说,很多东西,都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就算真的没有实质上的作用,建的人心里也会舒服一些,你是给谁盖的啊?心上人?父母?亲人?”  女子缓缓摇了摇头,说道:“这不是我建的。”“啊?”龙格一惊,“不是你?那是谁?”  “应该是一位没见过面的朋友。”女子面色雪白,映着火把的红光,显得十分的好看;她声音清淡的说道,“在我们中原,这片死亡沙漠又叫做龙牙沙漠,想必是她当年被困在这里的时候为他建的,我也是三年前经过这里的时候无意中发现的。”  “三年前?”龙格皱眉,说道:“你是说你在西面待了三年?”  “是啊,”女乎微微一笑,这还是龙格第一次见到她微笑,可是那笑容却是那般的苦涩,常着满满的沧桑和疲倦,女子声音淡远,轻飘飘的在大漠的夜空里回荡,缓结的说说道:“时间过的真快,一晃,都已经这么久了。”“那你一定去过很多地方了?”  “是很多,”女子默算道:“乌孙、龟慈、西夜、温宿、西伯利亚、沙俄、安息、印度,很多很多了,好多我都记不住名字了。”  “啊?”龙格大惊道:“你去那么多地方干嘛啊?看你年纪轻轻,不是骗人吧?”  “我年纪轻轻?”女子突然转过头来轻笑道,“你多大了?”  龙格一愣,挺胸说道:“二十有三了。”  女子说道:“我今年好像是二十六,也可能是二十七,不太记得了。”龙格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她,然后摇头说道:“不像不像,我看你最多十八九岁。”  “呵呵,”女子终于轻笑出声,说道:“虽然知道你是在胡说八道,不过还是要多谢你。”龙格笑着说道:“不必不必,相逢即是有缘,我们能在异域相识,更是大大的缘分,对了,你云那么多地方干什么啊?游历?做生意?我看都不像。”女子面容缓和了许多,点点头道,“恩,我在找人。”  “找人?”龙格又吃了一惊,说道:“什么人值得你这么满世界的找?你知道你要找的人在哪吗?”  “不知道,”女子摇了摇头,眼神飘渺的淡淡道:“那时候我还年轻,以为世界上没有双腿走不到的地方,我以为只要我想找,就一定可以找到。可是现在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我还是没有找到,想必,是他不想被我找到吧。”  “那你还要继续找下去吗?”  “不找下去,还能做什么呢?”小女子低低一笑,笑容苦涩,好似一笼烟雾一般,她坐在月光之下,半仰着头,眼神那般的迷茫,“一天找不到,我就再找一天,一年找不到,我就再找一年,走到一个地方,就会有人知道我的事,我想,这样慢慢的流传,渐渐的,他总会听到我在到处找他的消息,然后,也许就会回家去找我吧。一辈子,其实很快就可以过丢了。”龙格眉头紧锁,沉声说道,“你是在找你的男人吗?”女子一笑,点头说道:“嗯。”  “你是白痴吗?这样的男人也值得你去找?”女子一愣,转过头去疑惑的看着龙格,年轻男子皱眉怒声说道:“他既然已经走了那么多年,音讯全无,明显就是不要你了,你还这样天南海北的追着他不放,有什么意思,就算最后给你找到了,想必他的心也不在你那了,你找回来又有什么意义?”女于摇了摇头,缓缓的躺在被太阳炙烤了整日,热乎乎的沙地上,沉声说道:“你不了解他,他只是没有办法,他的离开只是为了让我更好的活下去,我明白的。”夜里的风渐渐的变凉,连带着那些飘忽的思绪,渐惭的游离了很远,龙格嘟囔了两句,自顾自的云一旁休息,女子却缓缓的睁开了眼睛,看着月光下苍凉的大漠,一颗心,渐渐的飘荡了起来,好像是长了翅膀,飞的好远好远。秦之炎,你现在在哪里,能听得到我说的话吗?你是真的找到了商丘一脉的医看,还是走到了哪个地方,将我给忘了,或者,或者,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已经不在了,任我翻遍这个世界,也再也找不到了。这五年,我走了很多地方,江南水乡、南疆荒地、北地冰原,西荒沙漠,我去了好多好多的国家,见到了好多的人,我画了你的画像,一路的贴出去,沿着丝绸之路从玉门关,一路贴到了喀什湖,无法想象的,我竟然见到了精绝古城,骑到了精绝烈马,我翻过皮山,走到了最令我深恶痛绝的大夏,你不知道吧,那里在后世叫阿富汗,我好几次都差点在那里丢了性命,我甚至去了罗马,要不是因为当地居民在叛乱,也许就能到亚历山大城去看一看了,我还到了波斯湾,跟着商队去了印度河口,去了巴基斯坦,去了那么多那么多的地方。每一次,我都在想,不用再往前走了,他不会在那里的,可是刚刚想要回头,又会想,万一他就在前面怎么办呢,于是就继续走,越走越远,越走越远,渐渐连家的方向都不记得了。多可笑,我或许从来就没有过家,你都已经不在了,那座彭阳湖边的宅子,还能算是一个家吗?可是秦之炎,为什么我走了那么多的地方,仍旧没有找到你?我听人说,商丘一脉是从西方发起的异族部落,于是我一路找过去,我甚至找到了商丘一族曾经的居住地,可是却还是没有你半点消息。五年了,到底还要多少个五年,我才能再见到你呢?你不是说想要和我扬帆出海吗?你不是说要和我游历天下吗?你不是说想要看看大海那边的国家是什么样子的吗?你知不知道,那一天在波斯湾口,我看到一个穿着汉人长袍的青衫男子,我以为我终于找到你了,于是我大叫着冲上前去,那人转过身来却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那是我决定开始找你之后第一次哭,所有的希望好像一下子都破灭了,我跪在沙滩上,痛哭了两天,醒来的时候半个身子已经泡在了海里,险些就被海浪冲走了,我想,若是就这么冲走了,想必也是好的吧,那样,也许老天会开眼,将我冲到你的身边去。秦之炎,最后的那一晚你曾经说过,你说我是世界上最坚强的人,无论发生什么都会坚强的挺过去,可是你不知道,只有在你身边,我才会坚强。因为我知道,无论我怎么的伤痕累累,总会有一个人在我的身后等着我,在夜里为我擦眼泪,为我脱靴子,为我穿上厚厚的衣服,起风的时候,可以挡在我的面前,下雪的时候,可以抱住我,天黑了的时候,会在夜里为我掌灯,等着我回家。现在那个人不见了,我失去了所有,于是,即便被海水泡的发白,即便几次在大漠里被黄沙掩埋,也不会有人心疼的皱一下眉了。秦之炎,秦之炎,我好想你,好想看看你、好想听你说话,好想闻你身上的味道,我想看看你,无论是哪里,是生还是死,想跟着你,在你身边,哪怕是战战兢兢,痛苦的绝望,也好过这样茫然失措,等待着渺茫的希望。大漠里一片死寂,天空中盘旋着黑色的巨鸟,火把的浓烟高高的升起,在半空中划出一道道悲伤的痕迹,女子的身体那般的瘦弱,像是一棵伶仃的小草,眼角渐渐的温润,可是却没有眼泪流下来,她睁着眼睛,侧身躺在沙漠上,眼神那般柔和的看着那座飘荡的灵幡,如果真有神佛的存在,那么,就请保佑他健康的活着,然后等着我,等着我去找到他,总有一天,我会找到的。五天之后,青夏和龙格终于走出了龙牙沙漠,往北,就是朔北部的匈奴人地界,往东,就是中原。两人站在玉门关外,青夏将属于他的东西通通还给了他,只牵着自己的白骆驼就要进去。  “喂!”龙格突然叫道:“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青夏回过头去,看着这个一种结伴走来的男子,说道:“你叫我阿夏吧,西边的那些人都这么叫我。”  “阿夏,”龙格突然咧嘴笑了起来,说道:“我叫阿术,龙格阿术,若是有什么事,就来草原找我,若是有一天,你找不到你的男人,就来找我吧。”青夏看了他一眼,转身就要离去。  “阿夏!”已经进了关,远远的,还听到龙格在那里大声的喊道:“希望你能早日找到他。”  三年没有回来,关内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仍旧是人头熙攘,摩肩接踵。青夏牵着骆驼行走在人群之中,蒙着面纱,看起来就好像一个番邦的女子。行了大约半个时辰,路过一间饭馆,青夏将骆驼交给门口的小厮,自行进去找道一张相对安静点的桌子,随便的点了几样饭菜,就静静的坐了下来,顺着窗子向外随意的看。  “听说了吗?西川大皇殁了,他的三个侄子为争皇位都造反了,乐王和红王已经打上了京城,鲁王也占踞了白鹿原一代,好像要和北秦联军呢。”一个粗壮的声音突然响起,惊动了青夏的思绪。男人的声音好像压得很低,但却是巧妙的控制在旁边的人都能听到的程度上,话音刚落,果然吸引了大多数人的注意力,只听别外一名灰布衣裳的男人说道:“真的?和大秦继元帝结盟,那不是找死吗?”  “谁说不是呢?”之前说话的黑衣大汉皱眉说道:“继元帝继位之后,把北边匈奴都杀成什么样子了,要不是骨力阿术在北匈奴那边撑着,估计匈奴一脉就要灭亡了,寿王当初不过是削了大秦世家氏族的权,继元帝继位不到三年,就将氏族杀个片甲不留,比南楚大皇手段还狠啊,我看啊,咱们就等着当亡国奴吧。”  “嘿嘿,”另一人接口道:“管他谁做皇帝谁管天下,我们只要过我们的日子就行,只要他们不封关,不阻断西域路径,就是翻上天去老子也管不着。”话音刚落,众人立马哈哈大笑了起来,那名黑衣男子说道:“就是那些大人物爱怎么折腾跟咱们没关系,只要别像东齐那样打的不可开交,连年战乱,强行征兵,爱怎么打都没事。”  “不过我看呐,这仗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打起来的,××将军还坐镇东部大营,一般人估计冲不垮吧。”  “这也难说,”黑衣大汉说道:“那得看谁来打了,你忘了两年前西黑草原的会战了,燕回将军二十万大军,愣是被楚皇黑衣卫不到五万人冲杀了两个回来,一直追到了偏事城,最后活着回来的不到两千,那就一个惨啊,虽说是因为鲁王延报战情,拖了燕将军的后腿,但是天知道是不是因为他燕回能力不足,对付些小股游兵神勇无匹,对上人家南楚大皇就歇了菜,也难说啊。”  “南楚大皇这两年风头太盛,大军深入南疆腹地,冲杀了几个来回,将南疆人杀的片甲不留,国土增大了两倍有余,又借着东齐战乱的便宜,收复了白玉关一带的大片领土,不简单啊。”  另一人说道 :“我看当今天下,也唯有继元帝能和楚皇一较长短了。”  “小二,”青夏突然站起身来,拿着包袱走了过去,说道:“把东西包好我要带走。”  “啊?”店小二一楞,识道:“姑娘这天可就要黑了,方圆百里,除了我们这再就没有别的客栈了,你不如在这里休息一晚,明个再上路吧。”  “不用,”青夏沉声说道,店小二无奈 只好包好吃食,给她带在路上。  青夏先去了一趟车马行,看店的老板已经换了人,听青夏说完,翻账本翻了好长时间才找到,大惊下说道:“姑娘竟然一去就是三年,卢老板走的时候还特意关照过我,没想到能等到姑娘,真是太好了。”  青夏答谢道:“店家有心了。”  然后老板就带着她去后院牵马,远远的就看到那匹黑马站在马厩里,歇了三年,肥了一大圈,远远的听到青夏的声音,就扬起蹄子欢声长嘶了起来。  青夏走过去拍了拍它的脖子,终于轻轻一笑说道:“胖成这样了,还能不能跑啊? ”黑马摇头晃脑,不断的用蹄子刨地,很是气恼的模样,似乎打算马上跑一个给她看看,老板在一旁说道:“我们也想没事的时候将它牵出去溜溜,只可惜您这匹马性子太烈了,我儿子被它踢了好几回,再也不敢过去了。”  青夏一笑,解下黑马的缰绳,拿出一锭金子递给老板说道:“店家,我外面那匹骆驼,麻烦您好好照料,我将来也许回来取,也许就不回来了,但是千万不要亏待它,也别买给过往那些驼队商旅,三年之内我若是不来,就牵到关外放了吧。”店家是个老实人,见这么大一锭金子,顿时慌了手脚,连忙说道:“不成不成,您这一锭金子,都能把我这店买下来了,我养一个也是养,养一群也是养,再说您上次已经给了不少了。”  “您就收下吧,我这马你们养的很好,就当是我谢谢你。”将金子塞到店家的手里,青夏牵着马就走出了马行。边城并不大,一会儿的功夫就出了城,走上了官道,这马还是当初在咸阳城外,从楚离的大营里骑走的,青夏后来骑着它在关内找了两年,彼此之间已经很有默契了。想起客栈里那些客人的话,苍白女子的眼睛微微的眯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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