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外史-3

朱停笑了笑,悠然道:“你若也有个像我这样的老婆,你也会看得开了。”当然,朱停能过这样的日子,还得靠他有一双巧手,能做出各种各样奇奇怪怪的东西换回银。,不过,他是不喜欢工作的。他的态度,正如福克纳说的:人有那么多工作是非常可耻的。我想他也一定会赞成福克纳紧接着说的一句话:最好的工作是当妓院老板。陆小凤的身上,有朱停的味道。人生苦短,这是一个大家都认同的常识。但接下来怎么做,就千差万别了。《古诗十九首》的教导是: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服食求神仙多为药所误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生年不满百常怀千岁忧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为乐当及时何能待来兹《古诗十九首》是绝对的诗,铿锵绝决,有白金和乌木的气概。“秉烛夜游”,多么坚决的人生态度,汉人最高蹈的精神在这里被点亮。紧接着,《世说新语》,这部记载汉人高蹈精神的沙之书,讲述了汉人中最敏感的心灵如何面对生活:穷途恸哭,土木形骸,礼法岂为我辈所设;雪夜访戴,秋风鲈鱼,人生只贵适意而已。接下来,汉人中最高洁的心灵陶渊明写下了五柳先生的生活:“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吝情去留。”之后,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汉语诗人李白写下了《将进酒》: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青丝,青丝啊,趁着暮成雪前千金散尽,所以,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李白发出了总结性的感慨: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古人秉烛夜游,良以有也。李白以后,汉人的精神和生活逐渐萎缩,变得猥琐。千年后,古龙无师自通地接上了这一脉。在他的笔下,又出现了倜傥不群的汉人形像。在《陆小凤》中,古龙创造了群像。西门吹雪,花满楼,叶孤城,老实和尚,朱停,金九龄,木道人,宫九……这些人或正或邪,但都鲜艳夺目。而陆小凤是怎样一个人,有怎样的人生态度,正是在和这些群像的对比中显现。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李商隐的这两句诗,讲的是一个人和他的两项功夫。人叫陆小凤,功夫是他的“双飞彩翼”轻功和名满江湖的“灵犀指”。他的灵犀指,夹住过叶孤城的“天外飞仙”,但却留下了一个挥之不去的悬念:是否也能夹住西门吹雪的无情一剑?这是许多人,包括古龙和西门吹雪本人,都想知道的。但是陆小凤深深懂得人生苦短,他是绝不会为了江湖上的虚名去一试生死的。这是他和他的朋友西门吹雪,叶孤城的不同之处。他们不近酒色,只喝白水,毕生只为那一剑的风情而活着,情愿随时为谁的剑更快而流血。而陆小凤,他宁愿和欧阳情,薛冰,沙曼一起喝花酒,或者和花满楼一起千里迢迢去吃苦瓜大师的素席,再到银钩赌坊去赌一把。比起西门吹雪和叶孤城,也许陆小凤更能理解金九龄变成绣花大盗,木道人就是*把子,毕竟人生一世,草木一秋,有时确实需要搏一把。而花满楼和朱停的享受人生,是陆小凤所爱。是的,陆小凤虽然不像王怜花那样深解李商隐的夜雨寄北,但却是李太白“浮生若梦,为欢几何”的忠实信徒。许多人都认为陆小凤和楚留香很像,其实,那是形像而非神像。楚留香,他是*自赏的,他的言行,和李寻欢一样,有太多的自恋和做秀的味道。而陆小凤,他知道人生的苦痛和短暂,所以他的及时行乐是真实的,也是善良的。那很像我的朋友麦芒的诗章:可怕的死亡教会我放纵欲望二十岁是短命,一百岁也是夭折上天不会再派同样的人顶替我享受那份该得的恩典既然我挣不到什么财产那就索性赔个精光吧像一只无所事事的雄蜂交尾一次便知趣地去死是人间的花,请在人间开放哪怕被摘也胜似寂寞无闻我只有一颗煮在肉锅里的良心肉锅受煎熬,良心也不安无论是麦芒的诗还是古龙的陆小凤,都使我对生命既敬畏又放肆。我想我对及时行乐是有很深很深的体会的,那也许是随心所欲,也许是随遇而安,也许是随波逐流。而现在,我只想在雕刻时光中眺望时光流逝,因为我喜欢用生活来消磨生活。每念及此,我就有一种痛快的感觉。这很像我初读海子这句诗时的感觉:我要挥霍掉青春的岁月/然后去做铁石心肠的船长。江湖外史 第一部分 集体生活(令狐冲)(1)所以我问,愚蠢地问:(但是我问谁呢?)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旧作《献身能感动一个人吗》第一次读到塞林格的《九故事》是在1988年,在当年北大图书馆二楼的开架阅览室,我用一天的时间草草读完。那本书已经被翻的很烂,书上有很多的批语和红杠,是那些喜爱塞林格的人留下的。第二天我跑了好几个书店找《九故事》,都没有,我很沮丧,那就象你很急切地去女生宿舍找她,她却总不在。后来臧棣知道我喜欢《九故事》,就把他的那本作为生日礼物送给我了,在1989年的一月。如此啊,好兄弟。说实话,我从未觉得《麦田的守望者》有什么,但《九故事》令我欲罢不能。而我最喜爱的是其中的《献给爱斯美的故事——怀着爱和凄楚》。这篇故事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人——程灵素。在金庸的所有女性人物中,我爱三个人:赵敏,小昭,程灵素。三人的命运各不相同:小昭生离,程灵素死别,只有赵敏得到了幸福。而我对她们的爱也各不相同:对赵敏的爱是宠爱,放纵她,迁就她,直到把她宠坏了(十年前吧,有一个人深深理解这种爱,她在给我的信中说:“你一定要把我宠坏啊”),我喜欢她有着一颗不羁的心;对小昭,是珍惜和怜爱吧,面对她就像面对一块洁净的白玉——思无邪;而对于程灵素,我只能引用塞林格——怀着爱和凄楚。在《献给爱斯美的故事》中,爱斯美要萍水相逢的大兵塞林格(小说中的“我”和X军士的原型就是塞林格,参见保罗·亚历山大《守望者:塞林格传》)为她写一个故事:“你要是什么时候能为我一个人写一篇故事,我将会感到非常荣幸”。她沉思着说,“我喜欢悲惨凄楚的故事。”“什么故事?”我边问边向前探了探身子。“悲惨凄楚的。我对研究悲参的生活很有兴趣。”爱斯美又双脚交叉站着,“你肯定不会忘了为我写那篇小说吧?”她问,“也不一定仅仅是为我一个人写,它可以——”我说我决不会忘记,还告诉她,我从未为任何人写过小说。但是,现在似乎该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了。她点点头,建议道:“故事一定要写得非常悲惨,非常动人,”并又问:“你对悲惨生活多少了解一点吗?”我说我还谈不上真正了解,不过从某种程度上说,我对它的了解正在不断地加深。并保证我会尽最大的努力使她满意。然后,我们有握了握手。“我们没在更为恶劣的情形下相识,这难道不是件遗憾事吗?”她说。我说,不错,正是如此。“再见,”爱斯美说:“我希望战后你回家时,能好好保留你的全部才能。”程灵素的故事是一个真正悲惨的故事,而金庸对悲惨生活是有很深的了解的,所以他写了程灵素,并且给她安排了唯一正确的结局。程灵素短暂的一生中有两件最重要的事:养成了七心海棠,爱上了胡婓。这两件事是她的不幸的根源。而更不幸的,是另外两件事:她长得不美;胡婓爱的不是她。如果她活着,伴随她的是永远的痛苦,为自己的容颜和无望的爱。而当她决意一死为胡婓吸出剧毒时,她把痛苦永远留给了胡婓,而她得到了解脱。那一刻,她所散发出的美是那么凄楚,那么令人感到不安:“我师傅说中了这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这是程灵素临终前对胡婓的表白,更是她的自白——这段话,更多的是对她自己说的。这是没有回报的爱在寻求永生。冰雪聪明但容颜稍逊的程灵素只能选择这样的结局,或者说,金庸只能为她安排这样的结局。这难道不是非常悲惨的故事吗,如爱斯美所要的。《飞狐外传》在金庸作品中的地位大致和《书剑恩仇录》、《碧血剑》一个层次,属低端产品,但程灵素却是金庸写的最好的人物之一。造化弄人啊,我曾千百次的为程灵素设想她最美好的人生,那就是她遭遇花满楼。不过,也只能这样想想而已,江湖上的事,十有*是不如人意的。就让我借用塞林格《献给爱斯美的故事》的结尾来结束我的絮絮私语吧,因为它对我是那样的贴切:你是找了一个疲惫的人来为你写故事呵,爱斯美。而他,总有希望再次度过艰难,好好保存下他的全——保存下他的全——部——才——能。江湖外史 第一部分 集体生活(令狐冲)(2)你须冒受罚之险,但还得照常付款——希尼江湖上传言我是一个喜欢集体生活的人。不错,我喜欢在宽敞明亮人气兴旺的大厅吃饭而不是在包厢;我也喜欢和男男女女一起灯红酒绿夜夜笙歌。但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的本性更喜欢独来独往和离群索居。只是,很久以前的一天,我就明白一个道理:人要生活在人群中。我曾经和清平提起过这句话,他深为赞同。当时是1990年吧,我们经历了“革命,青春,爱情这新的三位一体”,而我们时代最优秀的诗人也已弃我们而去。那时我们是在面对生活痛定思痛吗?江湖上确有一个热爱集体生活的人,不过他不叫王怜花,他的名字叫令狐冲。有一种人天生就喜欢结交朋友,不为什么,只因为天性喜欢,喜欢一见如故,酒到杯干;喜欢呼朋引类,通宵达旦。令狐冲就是这种人,所以他天生属于江湖。因为江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什么样的事都可能发生,而且,江湖永不寂寞。从华山下来,令狐冲的世界里就不再只是岳不群和岳灵珊了。江湖风波虽恶,江湖中人却是多姿多彩:有*大盗田伯光,有美貌小尼姑仪琳,有不戒和尚,有风情万千蓝凤凰,有推杯论盏祖千秋,有杀人名医平一指,有潇湘夜雨莫大先生,有狂徒名叫向问天,更狂的一个叫任我行,最狂的叫东方不败,而他却也是最低调的。这些人或正或邪,却都是性情中人,再加上一个重要人物任盈盈,令狐冲和他们在江湖上一一相遇,终于谱成一曲笑傲江湖。一个文采*的女作家说过一句妙语,说看一个男人怎么样,看他的朋友和对手就知道了。令狐冲的妙处在于他的许多对手同时也正是他的朋友。令狐冲,他有怎样的朋友和对手呢?田伯光是一个在江湖上独来独往,横行无忌的*大盗。他擒了小尼姑仪琳来到衡阳回雁楼,说的是这样风雅的话:“小师父,你有沉鱼落雁之容。这家回雁楼就是为你而开的。咱们上去喝个大醉,大家快活快活罢。”能说出这等语言的*盗不是一般的*盗。在回雁楼头,令狐冲为救仪琳,和他边喝边打边聊。大家都不放弃,却都没痛下杀手。其实,应该说是田伯光没有痛下杀手,因为其时令狐冲还没有学独孤九剑,不是田伯光的对手。回雁楼头的那一场“坐斗”,虽然刀光血影,但两人却在斗智斗勇中亦敌亦友了。此时故事才到第四回《坐斗》。当情节进展到第九回《邀客》时,田伯光为不戒和尚所逼,挑着两坛一百三十年的长安谪仙楼美酒上华山来请令狐冲下山去看小尼姑仪琳。田伯光笑道:“我曾听人言道,天下名酒,北为汾酒,南为绍酒。最好的汾酒不在山西而在长安,而长安醇酒,又以当年李太白时时去喝得大醉的谪仙楼为第一。当今之世,除了这两坛酒之外,再没有第三坛了。”令狐冲奇道:“难道谪仙楼的地窖之中,便只剩这两坛了?”田伯光笑道:“我取了这两坛酒后,见地窖中尚有两百余坛,心想长安城中的达官贵人,凡夫俗子,只须腰中有钱,便能上谪仙楼去喝到这样的美酒,又如何能显得华山派令狐大侠的矫矫不群,与众不同?因此上乒乒乓乓,希里花拉,地窖中酒香四溢,酒涨及腰……天下只此两坛,这份礼才有点贵重啊,哈哈,哈哈。”江湖外史 第一部分 集体生活(令狐冲)(3)在这里,一种男人之间的,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微妙而饶有情致的氛围出现了。于是:令狐冲道:“多谢,多谢。”又喝了一碗,说道:“其实田兄将这两坛酒从长安挑上华山,何等辛苦麻烦,别说是天下名酒,纵是两坛清水,令狐冲也见你的情。”令狐冲这一席话是情境中的经典对答,继续推进那种氛围,于是:田伯光竖起右手拇指,大声道:“大丈夫,好汉子。”令狐冲问道:“田兄如何称赞小第?”田伯光道:“田某是个无恶不作的淫贼,曾将你砍得重伤,有在华山脚边犯案累累,华山派上下无不想杀之而后快。今日担得酒来,令狐兄却坦然而饮,竟不怕酒中下了毒,也只有如此胸襟的大丈夫,才配喝这天下名酒。”令狐冲道:“取笑了。小弟与田兄交手两次,深知田兄品行十分不端,但暗中害人之事却不屑为。再说,你武功比我高出甚多,要取我性命,拔刀相砍便是,有何难处?”至此,那种氛围达到高潮。但是,如果仅此,那田伯光就不是田伯光了,而令狐冲也就不是令狐冲了。因此,深解个中奥妙的金庸笔走风生:田伯光哈哈大笑,说道:“令狐兄说的甚是。但你可知这两大坛酒,却不是径直从长安挑上华山的。我挑了这一百斤美酒,到陕北去做了两件案子,又到陕东去做了两件案子,这才上华山来。”令狐冲一惊,心道:“却是为何?”略一凝思,便已明白,道:“原来田兄不断犯案,故意引开我师父,师娘,以便来见小弟,使的是调虎离山之计。田兄如此不嫌烦劳,不知有何见教。”田伯光笑道:“令狐兄且猜上一猜。”当此时,故人相见的雅致将逝未逝,而江湖的恩怨情仇已露峥嵘。以一种什么样的不同于流俗的方式使这两个矫矫不群的男人在雅致中拔刀,这是金庸此时要解决的问题。令狐冲道:“不猜。”斟了一大碗酒,说道:“田兄,你来华山是客,荒山无物奉敬,借花献佛,你喝一碗天下第一美酒。”田伯光道:“多谢。”将一碗酒喝干了。令狐冲陪了一碗。两人举着空碗一照,哈哈一笑,一齐放下碗来。令狐冲突然右腿飞出,砰砰两声,将两大坛酒都踢入了深谷,隔了良久,谷底才传上来两声闷响。现在我们知道金庸为什么之前要让田伯光浓墨重彩地渲染这两坛酒的来之不易和弥足珍贵。是为了令狐冲这一踢。于是以下的推进就是顺理成章的了:田伯光惊道:“令狐兄踢去酒坛,却为什么?”令狐冲道:“你我道不同不相为谋,田伯光,你作恶多端,滥伤无辜,武林之中,人人切齿。令狐冲敬你落落大方,不算是卑鄙猥崽之徒,才跟你喝了三大碗酒。见面之谊,至此而尽。别说两大坛美酒,便是将天下的珍宝都堆在我面前,难道便能买得令狐冲做你的朋友吗?”刷的一声,拔出长剑,叫道:“田伯光,在下今日再领教你快刀高招。”两人的关系在这瞬间凸显实质,但其间的变化过程是至关重要的。这是“这一个”区别于一般人的关键所在。否则,江湖上就不会有故事流传了。而没有多姿传奇的江湖,那不叫江湖。事实上,对于田伯光和令狐冲来说,事情依然不会这样简单的刀剑解决,而必然要继续斗智斗勇,相互纠缠。所以虽然令狐冲已拔剑,田伯光却不拔刀;令狐冲想脚底抹油,田伯光却比他更快。别看令狐冲上面一番话义正词严,其实,他本性上喜欢田伯光这样的江湖浪子,[所以后来当着岳不群的面,令狐冲也敢放坐以待毙的田伯光一条生路],那只因为他自己也是一个浪子。两人并不想真打,都想找台阶解决各自的难题。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因父之名(谢晓峰)(1)田伯光笑道:“田某是声名狼藉的*大盗,令狐兄却是武林中第一正人君子岳先生的得意弟子,自不能和我同流合污。只是既有今日,何必当初?”令狐冲道:“甚么叫做既有今日,何必当初?”田伯光笑道:“在衡阳回雁楼头,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桌共饮之谊。”令狐冲道:“令狐冲向来好酒如命,一起喝几杯酒,何足道哉?”田伯光道:“在衡山群玉院中,令狐兄和田某曾有同院共嫖之雅。”令狐冲呸的一声,道:“其时令狐冲身受重伤,为人所救,暂在群玉院中养伤,怎说得上一个嫖字?”田伯光道:“可是便是在那群玉院中,令狐兄却和两位如花似玉的少女,曾有同被共眠之乐……你今日对我不客气有什么用?你要维护华山派的清白名声,当时对那两位姑娘就该客气尊重些,却为甚么当着青城派,衡山派,恒山派众英雄之前,和这两个小姑娘大被同床,上下其手,无所不为?哈哈,哈哈。”就这样,两人的纠缠引出令狐冲学成独孤九剑,江湖因之变色。在令狐冲的集体生活中,田伯光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人物,而田伯光的命运也因令狐冲而改变。纵观全书,从田伯光到不可不戒,虽然金庸用的是喜剧的路数,但其间的禅意和佛理,却是耐人寻味的。和田伯光的这种复杂关系,在令狐冲的江湖生涯中,是非常典型的。令狐冲的许多朋友,都是他作为名门正派的掌门师兄所不应该结交的。他们不是江洋大盗,*淫贼,就是旁门左道,魔教中人。令狐冲和他们结交,在政治上是极其“不正确”的。在少林,武当,五岳剑派这样的主流社会中,“政治上的正确”对于像令狐冲着样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是非常重要的,至少和江湖中人作为立身之本的武功高超一样重要。在这样的背景解读中,我们知道,令狐冲和田伯光惺惺相惜,和向问天一见如故,和蓝凤凰哥哥妹妹,和任盈盈风花雪月,都是非常严重的事情,其中的每一件都足以使他身败名裂。对于一个想在主流社会中不断“进步”的“聪明人”来说,像潇湘夜雨莫大先生这样的主流社会中的边缘人物,都是不应该随便结交的。但令狐冲生来就不是谨小慎微的人,也没有这方面的机心和常识。他是一个倜傥不羁的性情中人,天性喜欢和那些同是性情中人的人倾盖如故义结金兰,从不顾及出身和背景。他的行为的惯性是率性而为。所以,在五霸岗,他一见素昧平生的江湖豪客们如此情义,便脱口而出这样在“政治上极不正确”的话:“众位朋友,令狐冲和各位初见,须当共饮结交。咱们此后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这杯酒,算咱们好朋友大伙儿一齐喝了。”江湖政客岳不群听到这话就皱起了眉头:“冲儿行事好生鲁莽任性,不顾前,不顾后……他们奸淫烧杀,打家劫舍,你也跟他们有福同享?我正派之士要剿灭这些恶徒,你便跟他们有难同当?”不错,这正是这样一种典型的思维方式:每说一句话都要瞻前顾后。简单美好的生活就是这样被他们破坏的。这和一个热爱集体生活,喜欢和朋友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性情中人是格格不入的。所以令狐冲和岳不群是早晚要分道扬镳的。像岳不群那样生活,要隐忍,制怒,处心积虑,才能得逞。得到什么呢?权力,以及主流社会的认可,从而找到一种安全感和慰籍。想一想,人们平时最怕的是什么?是众叛亲离。所以,如果你想象令狐冲那样生活,你要学会承受被主流社会全面抛弃,众叛亲离时的巨大的空虚。你要先自问一声,你的精神世界是否已强大到能够单枪匹马面对整个社会,面对许许多多名叫岳不群和赵正义的人?即便性情不羁如令狐冲,也有许多拿不起放不下的时候。相比之下,萧峰,萧十一郎和杨过,在这方面倒更为刚烈决绝。只是,令狐冲身上有一种比他们更加热爱生活的美好品质。正是这一点,使令狐冲的形像更接近于一位我们可以和他朝夕相处的情趣盎然的好朋友:无拘无束,亲切自然,于细微的创造性和宽广的包容性中触摸到生活的美。我想说的是,我确实也喜欢和令狐冲这样的人在一起的集体生活。这是这样一种生活:“当我们回首往事时,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因为即便我们在一起呆着什么都没干,我们也可以大声地说,我生活过,有过不可重复的过去的好时光。令狐冲没读过多少书,金庸要强调的是,是令狐冲的天性成就了他。联想一下,萧峰,杨过,这些金庸自己喜爱的性情中人都没怎么读过书;而那些读过书的人,像陈家洛,陈近南,包括杨逍,都是精神懦弱之人,(只有一个谢逊拿得起放得下)。此中是有深意的吧。除了天性,令狐冲的那些对手和朋友,那些多姿多彩如田伯光,蓝凤凰,任我行这样的人,他们也成就了令狐冲。没有他们,令狐冲是无法完成自己的。谁能想象一个人的江湖是什么样吗?对生活的理解因人而异,但总有一些智者会在不经意间泄露天机。比如博尔赫斯,他在那篇可怕的《沙之书》的结尾写道:“我想起在什么地方读到过:隐藏一片树叶的最好的地方是森林。退休之前,我在墨西哥街阿根廷国立图书馆工作,那里藏书达九十万册。有一天,我到那里去,躲过了一个管理人员,不去注意门多高多远,就让这本沙之书消失在地下书库的一个尘封的书架里了。”比如本雅明,他在《发达资本主义时代的抒情诗人》中说:“波德莱尔喜欢孤独,但他喜欢的是稠人广坐中的孤独。”我想,这可能可以解释我为什么喜欢在大堂吃饭而不喜欢在包厢,为什么江湖上传言我喜欢集体生活。就让我用沃尔科特的“请坐。请享用你的一生。”来结束我的集体生活吧:这一天终将来到那时你将欢欢喜喜迎接你自己光临你的家门、你的镜中,与你互致欢迎的笑容说:请坐。请吃吧。你会重新爱这个曾是你自己的陌生人。上酒。上面包。把你的心交还给它自己,交还给这终生爱你的陌生人,你为了另一个人而忘了他,他却还记着你。从书架上取下情书、照片、绝望的短笺,从镜里削掉你的形象。请坐。享用你的一生。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因父之名(谢晓峰)(2)我在炉火旁座下。“没下雪吗?”我问,“这种冷的天气,下雪反而好过点。”大姐自书房中走出来:“三少爷来了吗?”我装腔作势地站起来,“三少爷来了,他的剑没来。”——亦舒《玫瑰的故事》第四部《玫瑰再见》有一阵我把能找到的亦舒都读了。为什么狂读亦舒,那是另一个故事,不在这里说了。单说亦舒的小说,有三部是不错的:《喜宝》,《风信子》和《玫瑰的故事》。有一天我和吴晓东谈起亦舒的书写作派,吴兄一语惊醒我梦中人:“知道亦舒的写法学谁吗?古龙。”不错,单句成段,快捷推进,正是古龙笔法,只是加了一份商业社会中受过教育的女人的刻薄和古怪。这种叙事上的快节奏的推进和跳转,正是一种经典的商业写作技巧。有一阵北京一个叫王朔的人爱说所谓“写作的速度感”,其实就是这种手艺。如果你熟读古龙,看到上面那段文字,不由你不佩服亦舒的幽默感,也不由你不想起那个叫谢晓峰的人。谢晓峰,很平凡的三个字,但这三个字成为翠云峰下绿水湖前神剑山庄谢家第三个男孩的名字时,就变成了“三少爷”这三个字了。而这三个字是和一个“剑”不能分离的,所以这个故事就叫《三少爷的剑》。我不知道别人怎么看,在我看来,这不是一个轻松的故事。这本书说的是,对一个人来说,最难的是有关内心的问题:一颗芜杂纷繁的心如何找到安宁,一颗晦暗的心如何走上大道。与此相关的,是道路问题,究竟哪条路才是“我”的修远之路:纳尔齐斯还是歌尔德蒙,思特里克兰德还是莱雷,毕巧林还是道连葛雷……谢晓峰和他们每个人一样,都是天才,或者说,都是选民。但是,这既是父的恩宠,也是父的考验。神剑山庄的创始人叫谢天,他应该是白手起家吧。两百年后,山庄传到了谢晓峰手里。他是谢王孙的第三个儿子,所以江湖上称他为谢三少爷;因为谢三少爷的绝代风华无人可及,所以江湖上将“谢”字也省了,就叫他三少爷。“这个人一生下来,就仿佛带来了上天诸神所有的祝福和荣宠。他生下来后,所得到的光荣与宠爱,更没有人比得上。他是江湖中久不出世的剑客,也是武林中公认的才子。”三少爷十三岁时就击败了华山门下的第一剑客华少坤,不到三十岁吧,就无敌于天下了。他的对手很少很少,也许只有燕十三一个人,不是“夺命十三剑”燕十三,而是变化出了第十四剑和十五剑的燕十三。他的朋友也不会多,铁开诚,老苗子,娃娃,还有燕十三吧(因为按照古龙,最好的对手通常就是最好的朋友)。而他真正的敌人也只有一个,那就是他自己。最懂他的,是他的父亲谢王孙。在书中,谢王孙出场早于谢晓峰,是在燕十三到神剑山庄找谢晓峰一决高低时见到的:他穿得很朴素,一缕青衫,布鞋白袜。看起来他只不过是个很平凡的人,就这么样随随便便地走到这绿水湖畔,看见这残秋的山光水色,就这么随随便便地站下来。也许就因为他太平凡,平凡得就像是这残秋的暮色,所以燕十三才看见了他。燕十三看见他,也正如看见这秋夕暮色一样,心里只会感觉到很平静,很舒服,很美,绝不会有一点点惊诧和恐惧。谢王孙的平凡形像是谢晓峰的反衬,正如他对自我的评价也是谢晓峰的反衬一样: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红字(阿朱与阿紫)(1)谢王孙道:“子从老人家仙去后,这里已经历了许多代,虽没有一个人能比得上他老人家,但是谢家每一代的子孙,都曾经有过一段辉煌的历史,做过些惊天动地的事。”他笑了笑,接着说:“只有我,我不过是个很平凡的人,本不配做谢家的子孙。”他笑得还是那么平静,那么恬适:“就因为我知道自己平凡无能,所以我反而能亨受一种平凡安静的生活。”而谢晓峰生来不平凡,并且他知道自己不平凡,一定负有某种重大的使命,因此他从小就自觉地文武兼修,他的天才使他很快达到了江湖的巅峰。“天上地下,只有这样独一无二的一个人,独一无二的一把剑,只有他的剑法才真是独步古今,天下无双。”但是,就在他到达巅峰之后(三十岁后),他遭遇平生最大的难题——内心的难题。为了寻求解决之道,他在家里摆下了自己的灵床,自己则变身为“没用的阿吉”,放弃了武功,混迹于江湖的最底层,饥寒交迫,逆来顺受。这是逃避,也是救赎。而逃避和救赎,都只是内心挣扎的外化和对道路的探寻。然而苦行的道路也难以与世无争。为了老苗子和娃娃,“没用的阿吉”只有出手,而他一出手,就变回了三少爷了。此时的问题是:究竟谁更快乐?是阿吉?还是谢晓峰?在此后的江湖路上,谢晓峰在爱恨情仇的煎熬中,在生与死的剃刀边缘,继续着对道路的寻求。`第一次的领悟,是在他和铁开诚死里逃生后的一番对答中。他告诉铁开诚,在他自知必死的那一瞬间,想到的却不是亲人和往事,而是那一剑——第十四剑:谢晓峰道:“本来我的确没把握能破那一剑,可是在那一瞬间,我心里却好像忽然有道闪电击过,那一剑本来虽然的确是无坚不摧无懈可击,可是被这道闪电一击,立刻就变了。”铁开诚道:“变得怎么样?”谢晓峰道:“变得很可笑。”第二次的领悟是在他身中剧毒坐以待毙时与简传学的一番对答:简传学慢慢接着道:“因为我知道你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绝不会认输的,因为谢家的三少爷只要还活着,就绝不能败在别人的剑下。”谢晓峰沉思着,终于慢慢地笑了笑,道:“你说的不错,我可以死,却绝不能败在别人的剑下。”他遥望远方,长长吐口气,道:“因为我是谢晓峰。”第三次领悟,是在他和燕十三生死决战后。当燕十三使出“夺命十五剑”时,谢晓峰知道自己必死无疑。然而:他没有杀谢晓峰,却杀死了自己。可是在剑锋割断他咽喉的那一瞬间,他的眼睛里已不再有恐惧。在那一瞬间,他的眼神忽然变得清澈而透明。充满了幸福和平静。守着燕十三的尸体,在漫漫长夜中,谢晓峰思考着燕十三为什么这么做。当晨曦来临时,风吹树叶,阳光跳动不停,又仿佛是那一剑神奇的震动。谢晓峰疲惫失神的眼睛里忽然有了光,忽然长长吐出口气,喃喃道:“我明白了,我明白了……”这个历程就像是“见山还是山,见水还是水”的寓言。这个历程终于遇合大道。最后的认识出自铁开诚之口:“只要你一旦做了谢晓峰,就永远是谢晓峰。”所以,虽然谢王孙知道他的苦痛,却无法替代他解决。三少爷的路,只能他自己去走。只有他自己能让自己解脱。父的恩宠和父的考验都只能独自承受,就像人们世代相传的圣子耶苏的传奇。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红字(阿朱与阿紫)(2)无论是当初还是现在,我拒绝问自己是否幸福?——臧棣《一个爱中的女人写给上帝的三十六封信》这一篇,我要写的是段正淳和他的两个女儿阿朱阿紫,他们各自一言难尽的情事和令人心悸的结局。他们的故事,像一曲令人掩卷叹息的悲歌,其深长的寓意,令人深感不安。因为,他们的身上,有我们的影子;他们身陷其中不能自拔的情欲和命运,也是我们的宿命。因为,许多时候,他们就是我们。《天龙八部》,一篇读罢头飞雪。段正淳的一生是和刀白凤,秦红棉,阮星竹,甘宝宝,马夫人,王夫人这一系列女人的名字连在一起的。他一生最重要的事业是爱情。不能因为多有女人就说他的爱情浅薄,他其实是发自内心的爱每一个女人,愿意为她们中的每一个去死。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尊重她们,是一个真正的绅士,面对尴尬局面和危难时刻,总是坦诚相护他的女人,而不顾及所谓的面子。王夫人道:“这姓段的小子的臭脾气,我还有不明白的?别人硬逼他答允甚么,便钢刀架在脖子上,他也是宁死不屈,可是一碰到他心爱的女人啊,他就甚么都答允了,连自己性命也不要了。”这一点和慕容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也让我们更加了解像慕容复那样的人缺乏人之为人的最基本的人性。考虑到中国男人面对女人和爱情大多表现得像慕容复那样,段正淳的形像就更显难能可贵。段正淳和慕容复是有可比性的,他们都是血统高贵的王子,都受过良好的教育,也都身负重任。但面对人性最基本的考验——对真挚情感是否珍重和尊敬——时,段正淳表现了人性的应有之义,而慕容复则玷污了人的称谓。江山和美人,霸业和道义,不同的人自有不同的取舍,但像慕容复那样为人,即便一统山河南面为王,又有什么幸福可言呢?而像段正淳那样,即便为情所困粉身碎骨,那也足以心安。因为人生确有一些不容否认的最基本的价值和原则。所以,我必须说,段正淳的*不是他的罪孽。段正淳是那种在所有女人身上找一个女人的男人。他的罪孽是原罪:贪恋于多,永不魇足。他最终因无法保护他的女人们而从容自尽,那不是他的报应,而是他性情的必然而已。他的报应,落在了他和阮星竹所生的两个私生女阿朱和阿紫这一对亲姐妹身上。天上长长的一道闪电掠过,萧峰眼前一亮,只见她肩头肤光胜雪,却刺着一个殷红如血的红字:“段”。这是阿朱身上的红字,她还有一个金锁片,写着“天上星,亮晶晶,永灿烂,长安宁”。阿紫的肩上有一个同样的红字“段”,她的金锁片上写着“湖边竹,盈盈绿,报平安,多喜乐”。阿朱和阿紫先后爱上了萧峰。萧峰毕生只爱阿朱一人。阿朱死在了萧峰手里。萧峰自尽后,阿紫抱着萧峰跳下了万丈深渊。其间的悲惨故事,令我不忍足述。而这一切悲剧的起源,就是她们身上的红字。臧棣的《一个爱中的女人写给上帝的三十六封信》写到了海丝特,那个身上烙着红字的女人,以及爱玛和安娜,那些身怀原罪的女人。我时常会直截了当地觉得有罪,但从未想到要死我不是天堂的姐姐,也不是地狱的妹妹但是,阿朱和阿紫,她们成了地狱的妹妹。《塞上牛羊空许约》,那一章,每次都让我潸然泪下。在阿朱心里决意要易容成父亲段正淳去赴萧峰的生死约前,有一段令人心碎的对白: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红字(阿朱与阿紫)(3)阿朱叹了口气,道:“我好难过,大哥,我真是没法子。我不能陪你了。我很想陪着你,和你在一起,真不想和你分开……你……你一个人这么寂寞孤单,我对你不起。”萧峰听她说来柔情深至,心下感动,握住她手,说道:“咱们只分开这一会儿,又有什么要紧?阿朱,你待我真好,你的恩情我不知怎样报答才是。”阿朱道:“不是分开一会儿,我觉得会很久很久。大哥,我离开了你,你会孤零零的,我也是孤零零的。最好你立刻带我到雁门关外,咱们便这么牧牛放羊去。段正淳的怨仇,再过一年来报不成吗?让我先陪你一年。”悲惨在于,萧峰完全听不懂阿朱说的话是语带双关——这其实就是阿朱的诀别之言。当大错终于铸成后,他们又有一番更令人心碎的对白:阿朱道:“不,不,我要跟你说个清楚,再迟得一会,就来不及了。大哥,你得听我说完。”萧峰不忍违逆她意思,只得道:“好,我听你说完,可是你别太费神。”阿朱微微一笑,道:“大哥,你真好,什么事都就着我,这么宠我,如何得了?”萧峰道:“以后我更要宠你一百倍,一千倍。”柔情缱綣,但这是永别前的柔情缱綣。没有萧峰说的以后了。阿朱死了,死在萧峰怀里。他抱着阿朱,呆呆的坐在堂前,从早晨坐到午间,从午间又坐到了傍晚。这时早已雨过天青,淡淡斜阳,照在他和阿朱的身上。这一刻,金庸是如此的淡淡着笔,笔致和天气一样,已从之前的狂风暴雨电闪雷鸣变为雨过天清淡淡斜阳了。而此时愈是平淡,愈加令人柔肠寸断。这一刻,萧峰在想什么呢,是他带阿朱去聚贤庄找薛神医给阿朱看病时的壮怀激烈,还是雁门绝壁上阿朱的清脆声音:“乔大爷,你再打下去,这座山峰也要给你击倒了。”那时的阿朱,“倚树而立,身穿淡红衫子,嘴角边带着微笑。”萧峰这时所想的,要等到多年后和耶律洪基谈起误杀阿朱这件平生第一恨事时才在心里默默说出:“我既误杀阿朱,此生终不再娶。阿朱就是阿朱,四海列国,千秋万载,就只有一个阿朱。岂是一千个,一万个汉人美女所能代替得了的?”就这样,阿朱走了,却也永驻萧郎心中了。命运轮回到了阿紫身上。就在萧峰和耶律洪基说完上面那些话回到他的南院大王王府时,单恋萧峰多年的阿紫终于向他敞露心扉:“我早知在你心中,一千个我也及不上她,一万个活着的阿紫,也及不上一个不在人世的阿朱……你答应姐姐照顾我,你只照顾我有饭吃,有衣穿,可是……可是你几时照顾到我的心事了?你从来就不理会我心中想甚么……我恨不得那日就给你一掌打死了,你也就会像想念阿朱一般的念着我……在那小桥边的大雷雨之夜,我见你打死我姐姐,哭得这么伤心,我心中就非常非常喜欢你。我心中说:‘你不用这么难受。你没了阿朱,我也会像阿朱这样,真心真意的待你好。’我打定了主意,我一辈子要跟着你。可是你又偏偏不许,于是我心中说:‘好罢,你不许我跟着你,那么我便将你弄得残废了,由我摆布,叫你一辈子跟着我。’萧峰摇了摇头,说道:“这些旧事,那也不用提了。”阿紫叫道:“怎么是旧事?在我心里,就永远和今天的事一样新鲜。我又不是没跟你说过,你就从来不把我放在心上。”江湖外史 第二部分 永不悲伤 永不害怕(《七种武器》)萧峰轻轻抚摸阿紫的秀发,低声道:“……我这一生只喜欢过一个女子,那就是你姐姐……我关怀你,全是为了阿朱。”阿紫又气又恼,突然伸起手来,拍的一声,重重打了他一记巴掌。萧峰若要闪避,这一掌如何能击到他脸上?只是见阿紫气得脸色惨白,全身发颤,目光中流露出凄苦之色,看了好生难受,终于不忍避开她这一掌。阿紫一掌打过,好生后悔,叫道:“姐夫,是我不好,你……你打还我,打还我。”这只是又一出悲剧的铺垫。阿紫对于萧峰的感情,就像游坦之对阿紫的感情。游坦之心甘情愿把自己的眼睛献给阿紫,阿紫也会这样对待萧峰:“姐夫,你的眼睛若盲了,我也心甘情愿将我的好眼睛换给你。”而萧峰对阿紫的感觉,本质上和阿紫对游坦之的感觉是一样的:不爱,所以并不将对方的感情放在心上,也不会为对方而改变自己的人生。在这样的铺垫中,金庸将全书导向了最后的悲剧,那震撼人心的悲惨一幕。当萧峰自尽后,阿紫排开众人,抱起萧郎:“姐夫,你现在才真的乖了,我抱着你,你也不推开我。是啊,要这样才好。”这时游坦之也赶到了。阿紫怒道:“我现在和姐夫在一起,此后永远不会分离了。你给我走得远远的,我再也不要见你。”游坦之伤心欲绝,道:“你……你再也不要见我……”阿紫高声道:“啊,是了,我的眼睛是你给我的,姐夫说我欠了你的恩情,要我好好待你。我可偏不喜欢。”蓦地里右手伸出,往自己眼中一插,竟然将两颗眼珠子挖了出来,用力向游坦之掷去,叫道:“还你,还你,从今以后,我再也不欠你甚么了。免的姐夫老是逼我,要我跟你在一起。”阿紫抱着萧峰的尸身,柔声说道:“姐夫,咱们再也不欠别人甚么了。以前我用毒针射你,便是要你永远和我在一起,今日总算如了我的心愿。”说着抱着萧峰,迈步便走。每一次读这一段,心酸和痛楚就会不由自主地涌上心头,一定要强忍着才能噙住泪水。而冷静的金庸,此时仍能高超地转换视角做一番白描:群毫见她眼眶中鲜血流出,掠过她雪白的脸庞,人人心下惊怖,见她走来,便都让开了几步。只见她笔直向前走去,渐渐走近山边的深谷,众人都叫了起来:“停步,停步。前面是深谷。”这一段,和前面所引的萧峰抱着阿朱的尸身那一段,是相称的。和雨过天青一样,这是喧哗即将归于寂静的前奏。紧接着,阿紫抱着萧郎跳下了万丈深谷,这是可以预见的。游坦之跟着冲向了深谷,这也是可以预见的。悲剧以死亡的方式结束了。这样的悲剧,也只能用死亡来结束。这时轮到寂静来说话了,如臧棣在《一个爱中的女人写给上帝的三十六封信》中所写:寂静像誓言的种籽,我和它埋在一起:与命运联姻的孤独是它的沃土我*着深入寂静的黑夜用这闪耀的方式怀念同样*的事体我的双唇如花绽放:开始时我以为这只可能是我们俩人的秘密他把夜晚变成远方的春天把我变成花园深处轻盈的芳香而身上刺着鲜红“段”字的女人和身上烙着鲜红A字的女人,有着相同的命运吗:现在我走在新英格兰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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