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尼玛-27

「抱歉。」她回过神,「我刚刚入定了。」  『入定?』  「嗯。」她点点头,「以后别叫我Jenny,请叫我Jennifer。」  『你说什么?』  「我顿悟了。」她笑了笑,「我已放下对你的执着,终于成佛了。」  『那你什么时候会放下白目呢?』  我们相视而笑,而且越笑越开心。  「这学期我们两班找个时间出去玩吧。」笑声停止后,她说。  『本校外文系女生应该不会想跟水利系男生出去玩。』  「我们偶尔想作贱自己不行吗?」  『喂。』  「好了,我该走了。」她说,「记得要跟你们班公关说哦。」  『我知道了。』我说,『Bye—bye,Jennifer』」  「Bye-bye,清粥小菜。」  我们又笑了起来,然后她挥挥手离开了。  我回到寝主,继续烦恼怎么帮栀子花女孩庆生以及送她什么礼物。  认识三年多,我还没有送过她任何东西,得趁这个机会好好表现。  左思右想,决定在母亲节前一天送她生日礼物。  至于要送什么,明天下午出去逛逛街再说。  晚上打电话给栀子花女孩,她一接听电话就说:「真巧。我正想找你。」  『有事吗?』  「明天下午陪我去一个地方。」  『没问题。』  「你不问我是什么地方吗?」  『这问题很重要吗?』我笑了笑。  「好。」她也笑了,「那么明天见。」  隔天我骑机车载她去车站,停好机车后陪着她等车。  车子来了,我看了一下目的地,是这个城市邻近的乡镇。  打算排队上车时,她拉了拉我衣袖,我停下脚步。  「我先上车。」她说,「你最少要再等15个人上车后再上车。」  我很纳闷,正想开口询问,她却说声待会见便继续往前准备上车。  我只好先离开队伍,在原地算了16个人后,才走进排队的队伍。  上车后发现只剩零星座位,看见她坐在公交车左后方时我恍然大悟。  我走到她面前,右转身面对车窗,然后举起右手拉住吊环。  她的视线原本30度向下。感觉到我站在她面前时,她抬起头。  「袋子。」她微微一笑,伸出右手。  我假装左手提了个袋子,将左手伸向她。  她也假装把袋子直放在地上用双膝夹住,再伸出右手说:「书包。」  我左手举高至左肩拿下不存在的书包,伸长左手递给她。  她双手接过不存在的书包,端正平放在双腿上。  「谢谢。」她说。  我笑了起来,高中时的所有回忆也一并回来。  车子动了,我们很有默契都不再开口,就像高中时的相处模式。  但我偶尔会偷瞄她,我猜她应该也会偷瞄我。  除了不再穿高中制服、不再戴银色金属框眼镜、头发长了些外,她的样子几乎没有改变,顶多就是少了些青涩。  她突然抬起头与我四目相对,我们相视而笑后,再缓缓移开视线。  异常白皙的肤色、淡褐色的瞳孔、深邃的眼神和双颊的粉红依旧。  虽然她不是混血儿,但她一定是我的阿尼玛,这点毋庸置疑。  车子开始减速,似乎快靠站了。  「栀子花开了。」她从上衣口袋拿出一片白色花瓣。  『没想到又到了这个季节。』  「时间过得真快。」  『是啊。』我说,『不知不觉已认识三年多了。』  「下车小心。」  刚闪过「我要下车了吗?」与「难道你你不下车吗?这两个疑问时,她突然站起身,拉着我左手,走向公交车前门,在车停后下车。  「就这个部分最难。」她笑了笑,「因为我也得一起下车。」  我笑了起来,没想到她还是遵循以前下车时只聊两句的惯例。  而且这句「下车小心」听起来依旧如朝阳般温暖。  这里是很典型的农业乡镇,空气中充满泥土的味道。  沿着道路走10分钟后,右转进一条乡间小路,不远处有个小山坡。  走近那个小山坡时,阵阵浓郁的花香扑鼻而来。  原来有一整排矮栀子树,洁白油绿的挺立在稻田旁,悠然自得。  洁白的花朵像冰肌雪肤,油绿的叶子丰厚扎实。  我们找个地方坐了下来,在和煦的阳光下,赏花闻香。  栀子花的花形优雅、香气浓烈,正如她的文静典雅和热情特质。  「你怎么知道这个地方?」我问。  「我四处去打听。」她笑了笑,「刚好班上有个同学的老家就在这里,她说这个小山坡上的栀子花开得很漂亮。」  我突然醒悟,不管是在公交车上让我回味高中时的美好记忆,还是坐在这里赏花闻香,她一定花了很多细腻的心思。  她果然是善解人意、细心体贴。  『很抱歉。』  「干嘛突然说抱歉?」  『下礼拜天你生日,但你一定回家过母亲节。我没办法帮你庆生,而且认识你至今经历了三个情人节,也从没送过你任何礼物……』  「其实你早已经送过我情人节礼物了。」  『哪有?』我大吃一惊,『我怎么不知道?』  「接下来是重头戏。」她站起身。  『嗯?』我很纳闷,也跟着站起身。  「你从那里走来……」她指着20公尺外的树,「我从这里开始走。  当我们擦肩而过时,你要表现出又惊又喜的样子。明白了吗?」  『明白什么?』  「去站那里就对了。」她推了推我,「等我点头后,就开始走。」  我一头雾水,但还是听从她的话,走到那棵树下。  当她点头后,我们朝着对方走去。  擦肩而过时,我试着做出又惊又喜的表情。  「花好美哦。」她说。  『什么?』我停下脚步。  「唉呀,你不能说话啦。」她说,「再来一次。」  我走回那棵树下,等她点头后,朝着她走去。  擦肩而过时,我再做出又惊又喜的表情。  「花好美哦。」她说。  我没有任何反应,继续往前走。  「喂。」她叫住我,「你应该要停下脚步呀。」  『可以跟我解释现在是什么情形吗?』  「剧情是这样的。」她说,「我们本来认识,但已经多年不见,所以擦肩而过时,你才会又惊又喜。」  『那我应该会叫你啊,为什么我不能说话?』  「因为你不知道我的名字。」  『我还是可以说天啊或好巧之类的话。』  「不。」她摇摇头,「因为你并不期待多年后的我,还认识你。」  『那为什么我要停下脚步?』  「因为你一直很喜欢我呀。」她说,「多年后的不期而遇,你难道不会停下脚步吗?」  『好。』我问:『又惊又喜、不能说话、停下脚步,然后呢?』  「你发现我完全认不出你,只说了句花好美哦,你并不觉得伤心难过,反而觉得很满足,并相信这将是你这辈子最美丽的记忆。」  『所以我该怎么做?』  「想办法用表情或肢体动作,表现出这种复杂的心情。」  『你把我当奥斯卡最佳男主角吗?』  「这样吧。」她说,「你原先是又惊又喜,但发现我不认识你,你的表情显得有些失落,然后慢慢回复正常。你始终注视着我的背影,背影消失后,你转头看着身旁的栀子花,最后嘴角扬起一抹微笑。」  『这……』  「再来一次。」她说。  我只好就定位,心里默念所有表情和动作的顺序。  「花好美哦。」她说。  擦肩而过时,又惊又喜,停下脚步。  然后默默注视她的背影,表情由失落慢慢回复正常。  她越走越远,直到看不见她的背影,我再转头看着那一排栀子花,最后嘴角扬起一抹微笑。  「怎么样?」她从远处跑回来。  『我的表情多样而不重复、内敛而不浮夸,应该可以去当演员了。』  「那就好。」她笑了笑,我们又在原处坐下。  『为什么要演这场戏?』  「想给你今生最美丽的记忆呀。」  『最美丽的记忆?』  她从随身携带的小包包里拿出一张粉红色卡片,递给我。  这张卡片上方还打了个小圆洞,我只看了一眼,便大吃一惊。  并同时混杂了讶异、疑惑、兴奋、尴尬、害羞等表情.「你的表情果然是多样而不重复、内敛而不浮夸。」她笑了笑:『这……这张卡片……』我竟然结巴。  「所以我刚刚才说,你早已送过我情人节礼物了。」  她说高中时她家就在公交车终点站,那年情人节爱情留言活动期间,她下车前都会花些时间看看那些爱情留言卡。  当她凑巧看到我写的卡片时,便拜托司机给她。  「我说这张卡片是写给我的。」她说。  他笑了笑,没多说什么,便将这张卡片给她。  「原本只想保留这张卡片当作自己的美丽记忆,没想到我们却在去年栀子花开时重逢了。那时我心想,或许在某年栀子花盛开的季节,可以营造卡片写的情景。』她笑了笑,「当你说我是你的阿尼玛,我就决定在今年5月让情景成真。不过最难找的场景是开满栀子花的山坡,我问了很多人、找了很多地方,才找到这里呢。」  我想开口说些什么,但因感动而说不出话来,也不知道要说什么。  「蔡修齐。」  『嗯?』  「即使我说你是我的阿尼姆斯,也只能代表你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  可是你真的是我最喜欢的人,没有之一,真的没有之一哦,你就是我最喜欢的人。」  我脑海里莫名其妙想起的旋律和歌声。  我突然有一股冲动,想学尾崎丰唱这首歌给她听。  『我唱首歌给你听。』  「好呀。」她说,「什么歌?」  『Oh My Little Girl。』我说,『本想送你这张专辑当生日礼物。』  「没错。唱给我听,就不用买来送我了。」  『我……』  「开玩笑的。」她笑了,「这张专辑我早买了。唱吧。」  『我刚刚太冲动了,请你忘掉这件事吧。』我怯场了。  「身为你的阿尼玛,我命令你唱。」  这两个礼拜来我反复听了上百遍,这首歌我几乎可以琅琅上口。  我当然无法跟尾崎丰的原唱相比,何况没有音乐伴奏,只能清唱。  还好参加过合唱比赛,练过男低音,因此唱得不算难听。  「唱的不错哦。」我唱完后,她拍拍手。  「记得歌词的最后一句吗?」  『いつまでも,いつまでも,离れないと誓うんだ。』  「那你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我发誓永远永远都不分开。』  「可能吗?」  『这种可能性应该是98%。』  「为什么不是100%?」  『因为剩下的2%,1%是世界末日,1%是外星人来袭。』  「不用再走操场三圈了。」  『嗯?』  「如果每年栀子花盛开的季节,我们就来这里赏花闻香、听你唱歌,今天的一切就会是真实的、活生生的感觉,而不再只是美丽的记忆而已。我相信只要我们在这里看到栀子花开、闻到栀子花香,那么这种感觉就会一直存在,不会褪色、也不会变淡、更不会消失。」  『那么每年栀子花的花季,我们就一起坐公交车来这里看栀子花吧。』  「嗯。」她笑了起来,「一定哦。」  栀子花香气随着她的笑容扩散开来,原来她才是最芳香的栀子花。  我20岁的人生像白开水一样,虽然平淡,但很健康。  只因认识栀子花女孩,我才沸腾。  淡蓝的天、橙色的阳光、温和的风、眼前散发青春气息的女孩。  这是我的栀子花女孩,我打从心底深深地觉得,我真的喜欢她。  深深的、深深的,深不可测。  她就是我的阿尼玛。  ~The End~  ----------------------------------------  14. 后记:写在阿尼玛之后  《阿尼玛》这本书共13万字,断断续续写了11个月。  与之前的写作经验相比,这次的写作条件比较严苛。  我不再有很长一段空闲的时间可以写(比方寒暑假),我只能每天抽点时间,一点一滴写完。  开始动笔是2012年6月,距离上一本2010年10月出版的《蝙蝠》,已经超过一年半。这段期间我一个字也没写。  并非没有写作的念头,只因教书的工作兼了行政职而力不从心。  但去年6月发生了一些事,我便下定决心提笔,再贯彻意志写完。  至于发生什么事,那就是另外的故事了。  原本想先写篇三万字小说热身,然后再写篇十万字小说。    《阿尼玛》的第一章其实就是那篇三万字小说的雏形雏型。    后来觉得这几年已写了好几篇三万字小说,如果再加上这一篇,而且万一不幸又写得很好,搞不好你从此会改叫我「三万蔡」。  所以我决定写长,把预计之后写的十万字小说纳入结构。  最后长成《阿尼玛》。  多年以前听朋友提起她高中放学时坐公车回家的往事。  她说在公车上,坐着的学生会主动帮站着的学生拿书包,即使彼此来自不同学校而且根本互不相识。  我听完后觉得很温馨,很想为此写篇故事,但直到今天才完成。  也许现在的学生会觉得那是天方夜谭,根本是唬烂;但很遗憾,这是真实的事,不是为了使社会祥和而编织出的神话。  至于原先构想的十万字小说,主要以1980年代末的大学生活为背景。  虽然之前写的小说常提及大学生活,但这篇侧重在「社团」方面。  这是以前很少碰触的东西。  《阿尼玛》的时间轴为1992至1994,比原先的设定晚了几年。  而且本来会拉长至1999年,但最后停在1994年5月。  剩下的部分,有缘的话再以另一个故事呈现。  我念大学时,班上有50几位男同学,但只有两位女同学。  某次我睡过头没去参加的班会中,有位女同学提名我当公关,我因而担任大一下学期班上的公关。  至于她为什么要提名我?到现在一直是个迷。  她和我几乎没有任何交集,也不算熟,彼此只知道是同学关系。  我猜想她也许只是不爽我没来开班会,于是就给我一个教训而已。  总之我没问她为什么提名我,只是默默接受必须当公关的残酷事实。  第一次约女孩子联谊,对方就告诉我端午节过后才有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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