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在-5

回到宫里,马上召来几个宦人,让他们按照宦人净身后的惯例,备好油锅。她亲历亲为,将一痴的“宝”放进油锅,文火低温、轻翻慢拨、面面俱到,将它炸得直至里透,然后用锦缎包裹,放进一只紫檀木盒,又将紫檀木盒放在自己的枕旁,而不是像宦人那样,将自己的“宝”放进篮子,吊在梁上,直到离世那一天再放进自己的棺柩,人土同葬,企盼来世以一个全人投生。  那夜,贾南风舒展身躯,缓缓躺下,侧过脸去,看看枕旁的紫檀木盒,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从今以后,它们完全属于她了。不管一痴愿意还是不愿意,都得日日夜夜、实实在在地守着她了。  一痴永远不会知道,她其实已经得到了他。想到这里,她笃定地、默默地笑了,不免礼赞自己:如此歹毒的深爱,除了她贾南风,世上谁人拥有?  连她自己也不相信,从此果真像和一痴同床共枕,竟还有了床笫之欢,不过她一直把那看作是梦境。也如节妇烈女,从此不再宣面首进宫。    三  唉,青春年少,她有过青春年少吗。镜子里的她,已经毫无女人的魅力,四十四岁的人,眉头、眼角,竟有了六七十岁的皱纹。  惠帝继位后的十年里,为挽救西晋王朝她心力交瘁,可怜她孤家寡人,怎抵挡得住司马宗室对西晋毁灭性的侵蚀?  说什么前途难卜。以她的才智,早已料到为期不远的下场。但她不是轻言放弃的人,即便死到临头,也不会束手就擒,让不论是谁都称心如意。  人们既然拿她做了色子,那么这个色子就得要他们好看,她要让那些把她掷出去的人,以及那些期待这个色子制造一个什么结果的人,不但不能称心如意,还要让他们转而成为色子。  这是一场不可预测的赌博。没有人会助她一臂之力,人人都在等看她将如何死于乱箭之下,或如何被五马分尸。  没人能看出她那威严、木然、冷漠的脸的后面,有着何等不能与人言说的恐惧、苦恼与无告……  没有人疼爱过她,从来没有。即便一痴,不过同情而已,与疼爱毫不相干。  而命运这个欺硬怕软的势力之徒,连孤独这个词儿都不肯赏给她。人人都能躲在这个廉价词儿的后面,以招世人的垂怜,她却不能。  要是能像一般女人那样哭一场该有多好,哭一场吧、哭一场吧,可她就是想哭,也没有眼泪啊。  世人,你可知道没有眼泪之痛?不,你们不知道,你们只知道对那根本不了解的世事,啐上一口带有浓烈口臭的吐沫。  想到那口带有浓烈口臭的吐沫,她的脸上,重又泛出令人无由恐惧的笑意,没有一个词汇能尽述,这笑容里的杀气。  凶气的闸门重又合拢在她的目光之上,没有人能躲过这目光的切割、擦伤……  大概连她自己都感到了这些“凶器”的恐怖,为了掩饰还是逃避?她转过身去,从墙上抽出自己的佩剑,并将脸贴了上去。想不到在这柄冷剑上,竟感到一丝暖意。  为什么平时想不起与它亲近,这时却想起了它?是一个象征,或是一个论证、还是一个鼓励?  她的手抖动了一下,剑锋蹭过她的面颊,有血珠从脸上渗出,不甚汹涌可也一时不会断线。她用手掌抹下脸上的血,而后一下又一下将手掌上的血刮在剑上。血在剑上如活物那样伸缩起来,并泛出冷蓝而不是暖红的幽光。又伸出手指,想把自己的血抹在整整一把剑上,可那血就是不肯流散开来,再试,缩成一摊,又试,再缩成一摊,不肯听命于她,想来也不肯听命于任何人。  无论如何不肯让她的血,铺陈在自己身躯上的剑,像是在问:天下可有不喋血之剑?喋血才是剑的灵魂。  是啊,剑呐,剑呐,你本就应该用来喋血,而不是让人们将低贱的血,在你的身躯上随意铺陈。  死于贾南风之手的、形形色色的人等,在剑的光影中一一闪现,那些死去的魂灵,检阅似地从剑锋上滑过,她将那些死去的魂灵看了又看,该杀的杀了,不该杀的也杀了,在与那些魂灵的再次交锋中,她明白了,即便已然化作阴阳相隔的魂灵,有些事情依然无法了结。  于是将手中的剑收回剑鞘,召来太医,太医自有致司马玉死命的药方。  刚打发了太医,便有宫人来报,说是“中书令”一痴去了。  她一惊,系在衣带上那块从不离身的玉佩,此时也突然碎裂。这粉色玉佩,本是当年一痴母亲送给她的,说是年代久远,不知得了哪位先人的道气,颇有灵性,来日必会护佑她。  既然如此,它怎么说碎就碎,该是与一痴有什么牵涉吧。贾南风越来越不明白,玉佩也好、一痴也好,他们之间、以及他们与她之间,似乎不仅仅是纠缠不清的儿女情长,然而到底是什么关系,又不清楚了。  马上想起昨日的梦,难道一痴向她辞别来了?  怪不得她说“本宫并未宣你进宫”之后,一痴说“只因有事拜求”。当时并未觉得这句话有什么特别之处,只觉得阴冷异常。尽管在梦中、尽管在不透风的宫闱之中,也能感到一股莫名冷风,阴阴袭来,而一痴的话,就像这阴风从萧瑟的荒野中捎带而来,而不是从他口中说出。  拜求何事?没等她询问,再一抬头,他就不在了。  接着差人过去打探,自己不等惠帝“下朝”先行返回寝宫。  枕边的紫檀木盒还在,她的一痴还在,静悄悄地。可是最要紧的东西,明明留也留不住地远去了,在那“远去”的声声漫漫中,自己也化作一个留也留不住的脚步,她知道,从此,她将不知何去何从地流浪而去。  她取了枕旁的紫檀木盒,再驱车送到一痴的宅第。  宅子里很安静,只二三亲朋在料理后事。见中宫驾到,也都回避而去,灵堂里只留下她独自一人。  装殓后的一痴,仿佛变作了另一个人,不,他是回到了儿时,谢天谢地,再也不是那个动辄“臣……”如何、如何的“中书令”了。  贾南风将紫檀木盒放进棺柩,贴在一痴身边,算是“骨肉还家”。本以为,这个紫檀木盒会是她的陪葬,想不到还是让他带了走,可见一切都有定数。  一痴确实没有多少东西留下,真应了赤身而来、赤身而去那句话。只留得横卷一幅,却无题名。外有封纸,纸上写有“留交”二字,留交何人,不得而知。  渐渐展开,慢慢看来,画中竟有一个女人,谁呢,难道是那“留交”之人?贾南风心有不甘,定睛细看,画上的女人竟是自己,而且颇得神韵。非邪非正,好一个本性之人。  神妙!神妙!  再看下去,又看出一心的悲凉。  从他们的青春年少到诏他进宫,一一画来。  其实她又何曾让他侍奉,又哪里舍得让他侍奉?不过想想,也许这就是一痴理想的、他们之间的关系。  把持朝政十年,从头过眼。心黑手辣的阴谋;捉襟见肘的伎俩;面对你死我活无可奈何的挣扎;狠下毒手时的彷徨犹豫;四面楚歌时的孤助无援……让她几乎无颜面对的过去。然而这都算不得什么,最为难得的是一痴画出了她万般的“身不由己”。  她的一生,全在这句话里了。  何为人生之大悲?不过“身不由己”。  再看下去,贾南风更是无法把持自己:寂寞芳心、栏杆倚遍;一往情深、终不得愿……这么说来,她对一痴的情爱,一痴是一清二楚的。  果真一笔一墨都是情,是他不曾对她言说、也是她不敢奢望的情意。虽与一般人、或她心向往之的男女之情,很不相同,但有情如此,她也该知足了。  更为触目惊心的是,将她亲自操刀为他净身的细节一一展现,这才知道自己彼时的癫狂,又见她拥着一痴的“宝”一路狂奔,分不清是从她手腕上流出的血,还是从一痴“宝”上流出的血,总之是他们的血,顺着她的朝服流淌下来,点点滴滴洒在她狂奔的路上。滴在路上的血,很快就开出一串又一串、散发着异香的小小的花朵。  原来那最要紧的,留也留不住的东西;那“远去”的声声漫漫,是他们混杂在一起、分不清你我的血,滴洒在路上的声响,难怪自己要变作一个留也留不住的脚步,从此不知何去何从地流浪而去。  另有《心赋》一阕,长短四六。骈偶、音律、句式、韵仄十分讲究,字形方正,笔画平直,气度庄严。  初看文不对题,细品足见用心良苦,她不能不说这是一痴对她的最完美的回报了。  她到底是输了还是赢了?  那“留交”人又是谁?  说到底,这幅横卷是不是留给她的,又有什么两样。既然是她得到这幅长卷,她可不就是那“留交”之人。    四  果然不出所料,司马玉死后不过一个月,宫廷政变,贾南风立刻被废黜为庶人。  首先冲进宫内,将她擒拿在手的,自是那赵王司马伦,而后她就被囚禁在为皇族设置的监牢金墉城。  贾南风料到,处死她的办法没有什么特别之处,无非就是饮下金屑酒。  也无不平不公之憾,即便她死在今日,八王又能苟延残喘几日,说不定过不了几日,就得与她共享同一坛金屑酒。想不到斗了十年,最后还是没有输赢。  最后的日子说来就来,那日黄昏,数名土兵,抬一只酒坛,随在赵王司马伦身后,进了监牢。  贾南风对这酒坛太熟悉了,刘皇后本该与她同饮这坛酒,可是没等这坛酒送来,便绝食而亡,这个对手,实在令她佩服。  现在轮到她了。  她看了看近前的士兵,估算了越过她和士兵之间这段距离的时间,觉得还有把握,便探身前去抽取土兵身上的佩剑。  可她哪里快得过身手迅捷的士兵,人们一拥而上,按住了她的手。  贾南风轻喝道:“住手!”  那声断喝,既不激昂、愤慨,又是一个废为庶人的、前皇后的声音,可是听来,生生还是一个至高无上的皇后。刀剑在握的男人,像是听到她还在其位的命令,个个垂下了手。  她那双眼睛,毕竟是一双有过至高无上的权力的眼睛,此时此刻,那双眼睛恰似万张满弓上的待发之箭,让人不敢相向。  可惜、可叹、可恨,如今只能引而不发了。  “不要用你们的脏手碰我。”贾南风威严地说。一点没有死之将至的惶恐、怯弱、不安。  她转过脸去,用宽大的袍袖,遮住自己的面颊,如吹奏一曲长箫,舒缓、从容地将那杯金屑酒慢慢饮下,然后随手将酒杯一掷,再没有回过头来。  临死前,她还来得及烧掉那一阕《心赋》,又将一痴留下的横卷,紧拥在怀。  她轻抚那幅横卷,想着自己没有白白用一生来相守这个人,她为他所做的一切,不管后人如何诟骂,都是值得的。  又想她英雄一世,辣手一世,叱咤一世,却死得如此无光无彩,她恨,她好恨呐,恨得她血脉贲张,恨得她翻转了五脏六腑……  这时她听见了窸窸窣窣的声响。  即便杀几头公牛,将公牛的鲜血洒遍每一个角落,也无法化解它的阴气的金墉城,除她之外难道还有另一个活人吗。  没有一些勇气的人,如果被囚禁在这个城堡里,即便不喝那杯金屑酒,恐怕吓也得吓死。  她竟还有力气张望,是期待一个有人味儿的临终关怀吗?  原来是十多只耗子,它们匍匐地走了过来,又四只一排、缓缓地绕她而行,最后蹲坐在她的脚下,不停地抖动着它们的长须。  是为她哭泣、还是为她送葬?  如此说来,她走得不甚凄凉。  难道这不比一个所谓有人味儿的临终关怀更好吗?她该知足了。  满腔鲜血涌了上来,她尽力将头移开,以免污秽一痴的画卷,这样一幅言而不尽的画卷,原该留给后世,但愿后人可以尽数这幅画卷的故事。  可是来不及了,贾南风已经没有一丝力气移动自己的身体,哪怕仅仅是自己的头部。  人生不过如此,于是一腔鲜血,伴着多少此生未了的爱恨情仇,以及不曾与人言说的怨艾,泉涌般地喷上一痴的画卷。  贾南风的最后一瞥,留在了一痴的画卷上,心里最后闪过的念头是:  到了阴间,如何向一痴交代。  到了来世,难道还不能拥有一痴?尾声     一  毛莉走了。而且坚持把她带来的半幅画卷,留给了叶楷文,丝毫没有奇货可居的投机意识。换作他人,即便不敲骨吸髓,也会开个让他一时难以付清的价码。  真对不起,她一定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这结果又会带给她或她的家人怎样的影响……但愿后果没那么严重,毛莉难道不是一个洒脱的人吗。  但无论如何,没有他或他这半幅画卷,毛莉可能还会像大部分人那样,不疼不痒地活着。  无论如何,在毛莉因故不能面试那会儿,让职业介绍所,另外推荐一名清洁工就好了,谁让自己对人的品格有那样的爱好,难道他雇用的是一位总统,而不是一名清洁工,尽管自己的品格不怎么样。  那样一来,这幅一分为二的画卷,也就没有了相逢的时日,或是又得错过不知多少世、多少代人了……  随着毛莉“咔嚓”一声门锁之后,叶楷文便跌坐在了沙发上,就这样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地思忖着,更不知如何消受眼下的事实。  不论对接后的那幅画卷,如何震慑叶楷文,并把他推上狂奋的巅峰,这一会儿他却不由自主地掉进了落寞和迷茫。  长久以来的一份牵挂,竟到了曲终人散的时候。  曾经的牵挂,如晚秋时分的缤纷落叶,被一阵又一阵秋风卷走,留下一片灰茫茫的空野和萧瑟。  曾经的心思,如万马奔腾、生命力似乎永远不会枯竭的暴风骤雨,突然被拦腰切断,只剩下点点滴滴,那生命的残余,让人好不凄惶。  叶楷文本是满登登的心,空了。  此后,还有什么能如此这般地填充他这种人的心?  奇怪,为什么会是这样?  叶楷文最终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算是对所有不能“解”的事体,做个罢手。  好冷啊。  该把壁炉点燃。这样想着,便从沙发上站起……两条腿,竟不听使唤,就像在长途跋涉中耗尽了体力,如今到了终点,再也扎不出一丝气力来支撑自己。  眼睛也不好使了,像是患了重视,眼前的景物一变二、二变三地来回变幻不已。  不过他还是逞强地站了起来,先将壁炉点燃,又选了一瓶上好干红葡萄酒,斟上一杯,在沙发上重新坐下,缓缓地饮了起来。  酒是好酒,又是平日里喜爱一个牌子,今天却没了滋味,但他还是无心无绪地喝下去。此时,不喝酒又能如何?总得让自己的手里、其实是让自己的心里,有点抓挠。  喝了一杯又一杯,一瓶酒几乎见底,可还觉得阴冷,便在燃着的柴堆上,又加了一些柴段和一块固体汽油。  壁炉里的火,轰地一下旺起。平日只做毕剥之声、扮演温馨角色的壁炉,突然进发出极不安分的、繁多的声响。  这繁多的声响,让并不多愁善感的叶楷文,突然多愁善感起来。  望着扑烁的火苗,叶楷文禁不住暗暗发问:“什么是火焰的生命?”  又,“这些燃着的树干,曾经生长在哪里,河流边、山涧里、还是高山上?”  不得而知,无从得知。可是燃烧的树干,发出的声响越来越大。  在那些声响里,叶楷文听见了河的流淌,河水在石块上的碰撞,碰撞后的飞溅、飞旋;听见了狂风穿过山上茂密的树林,被搅扰的树林发出了狂吼……  甚至听到一声断弦,不知当年这棵树在世的时候,树下曾发生过什么?  又一声高昂的、螺旋般向上盘旋的尖叫,人的还是兽的?  甚至还有一声长达数秒的哨音,猛然间,叶楷文还以为自己开了电视,而电视里正在播放足球赛,小贝又为“皇马”进了一球……  燃烧的树干听起来各有各的脾性,有些脾气暴戾,有些阴阳怪气,有些缠绵低回,有些虚张声势,有些张狂不已……  本以为它们早都死了,河流、山涧、高山、琴弦、尖叫——不论是人的还是兽的,还有哨音,毕竟不知多少年代过去。  原来它们并没有死去,而是归隐在碎尸万段的树干里,当树干燃烧的时候,他们的灵魂可不就失去了最后的栖身之地,怎不发出最后的绝响。  火焰炸裂,爆裂,轰然塌落,闪出刺目的火花……不过是生命最后的挣扎、释放,最后与化为灰烬的树干,同归于尽。这才是它们真正的死亡……也许未必,也许它们的生命又会转化为另一种形式,指不定又以什么方式再次与他相逢相遇。  人生的每一个拐弯儿、角落,不都藏满了奇迹、玄机……  想着,想着,叶楷文突然觉得有人站在了身后。不,不是人,而是一股阴气,在他身后游荡。周遭的气氛也变得疹人起来,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男人,潇洒如叶楷文者,也不由地转过身去,环顾四周。  身后只是一片光影……  再察看门窗后面,以及每一处灯光不能光顾的角落……什么也没有。  他想了想,便打开所有的照明开关,屋子里的灯全亮了起来。尽管书房的布置是暖色调,各个灯盏也耀眼地亮着,可还是感到阴气沉沉。  叶楷文琢磨着这股阴气的由来,一抬头,这才发现,不知不觉自己竟写了那许多条幅,四方墙壁上,几乎被黑白二色铺满,白惨惨、黑森森的一片。而每一张条幅的下款,又没有盖上他的印章。这哪里是除夕的景色,分明是殡仪馆的景色。  连忙打开印盒,拿出印章,在印油上按了又按,劈头盖脸地在那些条幅上盖下,每一款印章,便带着饱满的印油落在了条幅之上。  盖了一张又一张,一口气盖了个满堂红,然后擦干净手指上的印油,退一步看看四墙,果然添了一些喜色,房间里似乎也有了人气。  这才放心坐下。  过不了一会儿,那股阴气又在他的背后游荡起来。原来它并没有消声灭迹,而是居高临下地放他一会儿,让他稍事喘息,自己却在无所不在的地方,从容地揣摩他、撩逗他,它得以近身叶楷文,叶楷文却无法近身它。  渐渐地,那股阴气又凝聚为可以触摸的物质,试探性地向他靠近,或说是向他逼近、挤压过来,恐怖万分却又并不凶险,而是想要与他亲近。  如果一种恐怖的印象、氛围、物质……想要对人表示亲近,而不是谋杀、加害,绝对比恐怖更为恐怖。  这时又听见簌簌的响动,很轻、很轻,初始不知来自何方,后来才见四面墙上的条幅慢慢掀动起来,就像有人在翻阅、品评他写下的那些字幅。  不会是风吧?  室内哪儿来的风。冬天,门窗紧闭。  那些条幅仍在慢慢地掀动……动着、动着,一张条幅便从墙上飘然而下。悠悠荡荡飘落、铺躺在壁炉里燃烧的树干上。  怪就怪在,这张翩然而下的条幅,果然是他最不满意的一幅。  火苗伸出细小的舌头,在那张条幅上舔来舔去。火苗虽小,却心怀大意,在逐渐化为纸灰的条幅上,有去有留、有取有舍地舔出一张人面,细眉、细眼,就像埃及出土的‘木乃伊。人面上的情态也不狰狞,甚至还有一些笑意,逗他玩似地,好像知道这会使他惊骇。  再一转眼,玻璃窗外也映着一张一模一样的脸。那张脸透过玻璃窗,东探探、西转转,时而近、时而远地向他窥视。初始叶楷文以为不过是壁炉里的那张脸,在玻璃窗上的折射。他站起身来,对照壁炉和窗子的角度,测来测去,最后发现,壁炉和那扇玻璃窗之间,根本不存在折射的角度。  那绝对是另一张同样的“脸”,但玻璃窗外这张“脸”,却是有感觉、有生命的,不像壁炉里树干上的那张脸,最终不过纸灰一片。  就在此时,玻璃窗外那张“脸”,竟无障、无碍穿过玻璃窗,进了房间。没有躯干,没有手脚,仅就飘飘乎乎、凭空而至的一张“脸”,却能一步一步走向叶楷文。  除了节节后退,叶楷文还能如何。可是后面的椅子挡住了他的退路,他看到“脸”笑了,难道笑他已成瓮中之鳖?  “脸”近近地贴着叶楷文,和他眼对眼、鼻对鼻、口对口地站下,显然“脸”的身高与他不相上下。  尽管那是一张飘飘乎乎的“脸”,叶楷文却感到了一股气场。  “脸”的眉毛、眼睛、嘴巴也开始移动,好像在表达什么……是的,“脸”说话了,“脸”的确开口说话了。  “脸”说:“……”  “脸”的语言是无声的,像是在表演默片。尽管听不到任何声音,叶楷文还是听到了,“脸”要他重新展开那幅画卷。  他忙从柜子里拿出那幅画卷,又在大餐台上渐次铺开,想来,这该是“脸”所希望的吧?抬头看看“脸”还有什么要求,“脸”却不知何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再看看壁炉,就连壁炉里的那张纸灰脸,也随着燃尽的树干变作了飞灰。  房间里的温度开始回升,那股阴气,也渐渐被人间烟火替代,如果书案上没有按照“脸”的要求,展开的那幅画卷,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那么,“脸”真对他说了什么吗,是的,“脸”说了什么。  一切都已恢复正常,叶楷文的魂魄,却久久不能归位。过了不短的时间,他才能遵照“脸”的要求,战战兢兢地向画卷望去。  难道还有什么怪异的事在等着他?  方才与毛莉一同看过的画卷,现在却大不相同,刚才还是与他毫不相干的一幅画卷,现在却与他息息相关了。  首先,他在画卷上那说不清被什么液体浸染过的暗处,发现了作者的落款名。  再看那落款名,又吓出一身冷汗,“某某一痴”四个字,赫然闯入他的眼帘,但是某某二字过于模糊,完全被那莫名的液体浸没,怎么看也看不出是哪两个字了。  不能说是完全的巧合,可“一痴”断然是他的小名。  不知道父母亲为什么给他起了这样一个小名,都是父亲读了不少唐诗宋词惹下的麻烦。  叶楷文特别不喜欢这个名字,改了又改,一吃、一持、一赤、一池、一驰、一弛什么的……  母亲说:“一吃为好。”因为他从小贪吃。  而叶楷文认为一弛最好,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嘛。  父亲说:“为什么不取一张?”  父亲是什么?就是永远不满意你,永远认为有资格教导你的人。  最后他偏偏选了一弛。  所以叶楷文就不怎么读书,书读多了就会无端地生出许多麻烦,看看那些不幸的人,多半是读书之人。  低头再将画卷细细审视。  如果他刚才还在怀疑毛莉那个“故事”的含金量,那么现在他应该相信毛莉没有癫痫病,更不用送她去医院。  渐渐地,叶楷文看到自己多年前在沙漠中的挣扎,翻滚……换句话说,他在这幅画卷上,看到了那天在沙漠中死而复生时看到的一次,并且比那时更为清晰、连贯地出现在眼前,如亲历亲见般地真实。  那座宫殿,是的,那座宫殿又出现了,首先出现的还是那个男人,很像自己的一个祖先,叶楷文曾经揣测,那男人是他的父亲还是他的祖父,不过也说不定就是他自己。  同时出现的还有那个女人。  这女人叶楷文是如此熟悉,熟悉到不论天涯何处,不论时光消逝得多么久远,都能分辨出她的体味。那是一种奇异的花香,那种花朵,必得在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鲜血的混合浇灌下,才能盛开,而且像昙花那样转瞬败落。  尽管世人无缘见到这种花朵,此时此刻,叶楷文的的确确看到了这种花,它不但不是自己的臆想,而且他还知道,这花是在一痴和贾南风的鲜血混合浇灌下而生。  此时此刻,叶楷文也断定,那女人正是贾南风。  ……  一千七百多年来,原来有人一直在追逐、寻找一个人,这个人负有收复这幅画卷的使命,或者不如说是收复贾南风和一痴的血,谁知道呢?  难道一痴早就知道这幅画卷会遗祸人间,或后来得知多少祸害从此而生……  既然如此,当初为什么要画这幅画?  也很难说,究竟是画卷贻害人间,还是贾南风和一痴混合在一起的鲜血,最终变成了诅咒?他们的鲜血,如此这般地混合在一起,不变为诅咒又能变为什么,玫瑰吗?  或许这画卷,记载着贾南风的期盼,期盼它永世不灭的爱,谁知道呢,说不定是贾南风的仇恨也未可知。否则她临死的时候,为什么不把这画卷,与一痴的那一揆《心赋》一起烧毁?  如果是爱,这样的爱情也太可怕了,有哪一种爱情可以如此执著,执著了一千七百多年……贾南风,贾南风,你果然是个不同寻常的女子。  不过,这是画吗?这是一个、也许是两个,谁也不能靠近、解释的灵魂,一千七百多年来,在宇宙间没着没落地游荡……  这是画吗?分明是玩弄人间于股掌之中的,以图报复莫名的一个妖孽,一个厉鬼……从画卷上那些收藏者的印章便可得知,凡拥有过这幅画卷的人,没有一个有好下场,却又没有一位愿意将它放弃。  叶楷文终于明白,有人安排了他的生与死。本该在沙漠中死去的他,能从沙漠里死里逃生,是有条件的。  那时他不能死,死不得。就像四合院里的那位老人所说,他得把这幅一分为二的画卷,合而为一。  说是一幅画卷的合二为一,可谁又能说不是将两个苦苦分离一千七百多年的灵魂,合而为一?  老人怎么就知道他能完成这个任务?甚至不关心他如何才能收复这幅长卷,他又是否愿意担当这一重任……好像他就该这样做,天经地义。  难道前生、前前生他欠了谁、负了谁,这辈子非得偿还不可?难道他真是一痴,既然灾祸从他而起,也得由他来负责到底?  怪不得他这一生毫无作为,原来他不过是世间的一个过客,一个负有收复使命的过客。回想一下,他这一辈子有什么作为、有什么精彩之处?果然没有。  将这幅画卷合而为一后,说不定他就该离开这个世界了。  这是一个什么样的夜晚啊……  忽然之间,叶楷文觉得头顶直响,簌簌地,麦子拔节似的。  到盥洗室的镜子前一照,真是“一画阅尽头飞雪”。  他在镜子里看了四五十年的那张面孔,也变得十分陌生,叶楷文不认识自己了。  镜子里的人,是小名叫做一弛的自己,还是西晋贾南风的一痴?没错,他是一弛,是叶楷文,是非常不同的一个人。  接着他又非常不自信地问道,他果真是与贾南风的一痴,毫无关联的一弛吗?  或许在沙漠里遭遇那场风暴的时候,他早就死去,活下来的不过是自己的躯壳,内里已然被另一个灵魂置换,所谓的借尸还魂。  有一尖怪的笑声冲入耳膜,谁,这是谁发出的恶笑?寻声而去,竟是叶楷文自己。不,不可能。  不论自己如何“作恶多端”,可从未发出过这样的笑声,这肯定是另一个人的笑声,说不定是贾南风的灵魂,也附上了他的躯体,除了她,谁还能发出这样的恶笑。  无论叶楷文多么不喜欢这样的笑声,可这笑声就是不肯停下。逼得他不得不大声狂吼,以阻拦这令他嫌恶的笑声。  他不知狂吼了多久,直吼得天昏地暗,直吼得自己的狂吼,也变做了恶笑。在这压抑了不知多久、似男似女的恶笑里,叶楷文将他为这幅画卷付出的惊骇、牵挂、思虑、辛苦、力气……倾倒得千干净净。  是啊!  谁能证明这是一痴的画;  谁能证明西晋有位“中书令”叫做一痴;  谁能证明贾南风与妹妹贾午,有过一个共同的、青梅竹马的恋人;  谁能证明贾南风最后的一腔鲜血,喷洒在了这幅画卷上;  谁能证明贾南风是一个专权的皇后,西晋所有的腐败、八王之乱全是她的罪过,谁又能证明不是她的罪过;  谁能证明这幅画用的是晋纸,谁又能证明晋纸果然是小幅;  谁能证明晋纸也好,还是其他什么纸也好,竟能保存一千七百多年而不碎为纸屑;  谁能证明这就是晋代的绘画?晋代流传至今的书画少之又少,如何这幅画卷得以保存至今。科学保管只是近代的事情,无论哪一份有年头的书画收藏,都不可避免潮、霉、虫蛀厄运,又何况一千七百多年,天灾人祸、颠沛流离、频频易主,竟能丝毫无损至今,不是鬼话又是什么;  谁能证明这些荒诞不经的事,不是后来有个叫张洁的人,胡说八道又是什么。  ……    二  叶楷文多虑了。  有关那幅画卷的离奇遭遇,托尼、海伦听后,只是心有灵犀地相视良久,除此,什么情况也没有出现。托尼甚至舒心地说:“很好,毛莉你做得很对,终于让它有个完满的结局。”听上去,像是避免了一场灾祸,从此可以安居乐业。而在此前,无论如何对它视而不见,总像是悬着一个未了的疑案。  尽管结婚多年,托尼从未向海伦提及这半幅画卷,海伦却是一副早知如此的模样,她对托尼说:“亲爱的,我相信这个奇迹,你我二人之间的不言而喻。”  只是当夜,他们在壁炉旁,相拥而坐了很久,一副乐天知命的样子,还有什么人,比这一对夫妇更安恬呢。  而毛莉生长在那样一个家庭,钱的概念并不十分强烈,比如,她从未算计过,她对这幅画卷的贡献,在这幅画卷的经济效益上,占有几成比例,而她又能分成多少……  至于弟弟亨利,完全把毛莉的叙述当作了海外奇谈,尽管嘴里不断发出惊诧的音节,可谁都能听出,那些音节的三心二意,然后就忙不迭地谈他即将到来的棒球赛季。说真的,干山万水、一千七百多年前的人和事,就是再离奇,听听也就够了,还能如何。好比自己的林肯总统,即便最后闹清他是如何死的,又能怎样?  反过来说,除了亨利自己,大家对即将到来的棒球赛季,也没表现出非常的兴趣。  可是,如果,对什么都不能沉醉其中的话,人生也许就失去了另一方面的乐趣,是不是呢?海伦的祖父曾说,“凡事不可过于痴迷,过于痴迷,就会带来不幸”,对不对呢?  毛莉依旧每个周末到叶楷文家里做清扫。  头一个周末没有见到叶楷文先生,毛莉没有在意,过去也有她来清扫,叶楷文不在家的时候,反正她有公寓的钥匙。  第二个周末,叶楷文还是没有在家,毛莉仍然没有感到什么意外。  第三个周末,叶楷文还是不在,毛莉有些奇怪了。向门房打探,门房说,若干天以前,见叶楷文先生提着一只皮箱出去了,至今还没见他回来,不过他经常在世界各地跑来跑去,几周不照面也是常有的事,没什么特别之处。  到第四个周末,叶楷文还是没有消息。  在公寓前厅,毛莉碰到了隔壁的邻居太太和楼上的邻居太太。隔壁的太太说:几周之前,半夜三更的,她听见救护车来过,但是救护人员没有上楼,而是直奔后院楼下,像是有人跳了楼。不知是谁,单看个头,和叶先生差不多。不过她是从楼上的窗里下望,不能十分肯定。  楼上的邻居太太说,不,那不是救护车,而是救火车,她在楼上,都嗅到了什么东西燃烧的气味,那气味像是从叶先生家里传出来的。  有关叶楷文的下落,莫衷一是。毛莉只好把钥匙交给门房,不再去为叶楷文工作,她想,等叶楷文先生回来,自会打电话给她。  毛莉回到了从前的生活,却没回到职业介绍所去登记,以便另行寻找雇主。终日无所事事、也有点魂不守舍地呆在家里。常常坐在阳台的一张摇椅上,胳膊肘撑在摇椅扶手上,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支烟,任那支烟自顾自地化为灰烬,也不抽上一口。  一有电话铃响,第一个跑去接电话的总是她。这时,父亲和母亲就会对望一眼,满眼的对话里,包含着许多内容,就是没有忧虑。  是的,毛莉挂心叶楷文的下落,不仅仅因为他们之间的情谊。那情谊有点特别,既不像“哥们儿”,也不像朋友,说是“战友”也不妥帖……不如说冥冥之中有一种神秘的力量把他们粘在了一起,不管他们本人情愿还是不情愿,就这么牢牢地粘在一起了。  更重要的是心里挂着许多悬疑:自己到底来自何方;那所风格奇特的大宅子,与她和她的家族到底是什么关系;她与那所大宅子间的感应,以及画面上显示的家族故事,是确有其事,还是她一时中邪……探索自己的来处,永远是人类不懈的痴迷,即便科学家告诉我们,人是从猿猴变来的,可是人类永远认为自己还有更浪漫、更神秘的源头,毛莉这样对自己说。  两个多月过去,毛莉收到一封信,信中只有短短一句话,“到印加帝国去吧,人类的许多疑惑,差不多在那里都可以找到答案。”  印加帝国?那个从来没有文字的印加帝国早已消亡,留下的只是印加帝国的N代子孙秘鲁……即便没有消亡,那样大的地域,上哪儿找去,连最基本的东、南、西、北方的指示也没有;又去找谁,哪个家族、何许人士、姓甚名谁;一个从来没有文字、早已消亡的帝国,能告诉后人什么……  难道要她将印加帝国或是印加帝国的N代子孙秘鲁,一寸一寸地搜刮、丈量?难道要她将那里成千上万的人,诸个儿打问一番?或是将他们祖先留下的结绳一一破译?  难道就这一句话,还有没有更多的线索?毛莉将那封信看过来、看过去,几乎将信封、信纸揭掉一层皮,也没有找到多一个字的线索。  而且没有回信地址,也没有寄信人的姓名,只在信的末尾看到Zhang五个字母的签字。  这是某个人的姓,还是某个人的名字?  想必这位Zhang会知道得多一些,可是,又上哪儿去找这位Zhang?  二00五年二月一稿  二00五年九月十一日北京二稿  二00五年十一月五日北京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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