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二格格和乔戈老爷似乎有过几天相亲相爱的日子,不过就像雨后彩虹,很快过去。此后,就是那种不即不离的境况,可也很少听到他们口角。 谁想到这样两个人不吵则已,一吵起来,简直无法回头,还说什么夫妻没有隔夜仇。 谁又能相信,即便独处也像是在不断点头称是的乔老爷,居然能发出那样的咆哮。只听二格格慢条斯理地说道:“……你原来不过是个奴才。” “错,应该说我们是奴隶,是生来革统治者命的奴隶。” “不,你不是奴隶,你是奴才。奴才和奴隶不同,奴才是见利忘义;卖友求荣,最没有人格的东西,而奴隶是有独立人格的人。你有什么准稿子吗?从来没有,你的准稿子就是卖友求荣。毁了我们家算什么,你当我们都像奴才那样把身外之物当回事? “除了大清,帝国,看看隋、唐、元,哪个朝代不是奴才掌权,奴才有奴才的本事,你说是不是……好比你很能审时度势,当年同盟会汪精卫等人在日本组织刺杀摄政王,是你利用我父亲与宫里的关系,打探到摄政王的行止、时间、地点告诉了同盟会。 “行刺失败之后,同案人都被抓进监牢,你呢,没事人一样逍遥法外……你要是一竿子插到底我也佩服,眼瞅辛亥革命难成,你煽动我们姐妹二人去美国,为的是给自己留个后路。是的,是我们要求父亲放我们去美国的,可谁知道风云莫测,我们上船的前一天你又得知辛亥革命就要起事,而且万无一失,又想把三妹留下,谁知道你留下她的真正动机是什么……送信人错把该给她的信给了我,我也将错就错了。” 乔戈老爷回嘴说:“你有什么资格说我,三妹不是你害的又是谁,我要娶的本来是她,是你调了包。如果她有什么不幸,你不是杀手又是谁。” “幸亏是我留下,如果三妹留下可就惨了。 “也好,不留下真还不知道你的底细,你以为我就是大小姐、少奶奶一个?以为我这些年来进进出出是在玩儿票?不,我把你查了个一清二楚,现在,听说你又要投靠共产党反对国民军了……” 随后,就是镇纸或砚台摔在地上的巨响,可见用力之大,还有瓷器碎裂的声音,本就所剩无几的老瓷器,肯定又毁了几件。 从此他们形如路人,形如路人倒还好,其实是成了永不可解的仇人。 更想不到,有一天他们竟然拔枪相见。 那天晚上,他去后院储藏室取一幅旧画准备修裱,回来时经过书斋中厅,正好撞见他们争吵。 他走也不是,退也不是,只能躲在大掸瓶的后面。掸瓶之大,足以挡住他的身影,那还是当年宫里的赏赐,可能因为不好搬动,才免去被革命军“没收”的下场。 想来他们已经吵了许久,等他撞上的时候,已经进入总结阶段。“……原来你就是那条毒蛇。” “是,是我把你们起事的时间、地点告发给了当局,只是为了给一个奴才一点教训,告诉他什么是做人的本分。” “你好歹毒。” “歹毒的是你,不是我。等着吧,我会把你送到该去的地方。” “还不知道谁把谁送到他该去的地方……”乔戈老爷慢慢地背过身去,又在猛然回身的当儿,用一支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二格格。 二格格手里不知何时也握上了一支枪,比乔戈老爷神奇的是,根本没见二格格有什么动静,一枪却已在握,并放出她那很飒的一笑。 乔戈老爷根本没把二格格那神出鬼没的功夫放在眼里。“倒是我,应该给一个不知天高地厚、遗老遗少一点教训……” 他们几乎是同时开的枪,只是二格格慢了一眨眼的工夫,先被打中。 她不是枪法不准。毕竟是女人,毕竟乔戈老爷是她的亲夫,或许是下不了手,也或许没想动真格的,倒让乔戈老爷抢了先。 他马上从藏身的掸瓶后冲出来,三脚两脚就要跑去找医生。“大夫!大夫!” 乔戈老爷将枪口对准了他,“不许动,动我就开枪。原来你在这里,今天的事,你要是走露半点风声,也是这个下场。” 看到二格格被子弹射中,他没有考虑自己能做什么或不能做什么,只知道赶紧找大夫,救二格格一命,现在看来,不但救不了二格格一命,自己也不能幸免一颗子弹子。 事后回想起来,他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乔戈老爷不接着给他一枪? 随着乔戈老爷一命归天,他永远不可能知道,乔戈老爷并没有忘记,当年,小小年纪的他,时不时为他和三格格传递情书的往事。 毕竟乔戈老爷对三格格有情有意,尽管最后娶了二格格,但那不是他的本意,而是阴错阳差;尽管他寻花问柳,可那不是男人的天经地义? 乔戈老爷走去探了探二格格的鼻息,二格格一动不动,像是被打中要害,再没有可能反手,或是根本断了气。 然后乔戈老爷掸了掸自己的手,看了看他,仅用眼睛就将他定在原地。 然后从容地走到书案前,依次拉开书案上的那些抽屉。肯定在找银票、房契、文件之类的东西。 此时,一个尖峭的声响,像一枚尖利,带有长哨、长尾的投枪,划过空中。一颗子弹,不偏不斜地射进了乔戈老爷后脑勺的正中。 乔戈老爷当时就栽倒在地,一声不哼了。 他忙向已被乔戈老爷判了死刑的二格格看去,只见她还是面朝下地匍匐在地,显然已经没有翻身的力气,这一枪她是以自己后背为依托,以便不摇不颤,反手射出。 她的手也一直在后背上搭着,看来,她是再也没有力气把手从后背上挪开了。 他从来以为,二格格练刀、练枪,不过是玩儿票,也从没见她派上什么用场,只见她用了这么一回,还真用对了地方。 又想起二格格常说的话,论斗心眼,咱斗不过汉人,要说盘马弯弓,汉人可就差了一着。 不敢稍作停顿,马上就往外跑,一面慌里慌张地对二格格说:“您等等,您千万等等,我这就去请大夫。” 二格格叫住了他,“你给我站住。没用了,谁也救不了我。你过来,过来,我这儿还有比找大夫更要紧的事。” 除了马上找大夫,他认为什么也不重要。 “赶快过来,没时间磨蹭了。”二格格从没有这样声色俱厉过,看来情势危急,只得听二格格的吩咐了。 他心惊胆战,趟着满地横流、竖流的鲜血,走了过去,把二格格抱在了怀里。 “瞧你这点儿胆子……”二格格紧紧抓着他的手,不停地倒气。 他从不知道一个要死的人,而且是女人,会有那样大的力气,好像攒了一生的力气,都在此刻使了出来。 “我这一番是有去无回了……家里还有些值钱的东西,我去了以后,你到我房里拿去,檩条东边朝上一面是挖空的,东西就在里面。现在都留给你了,不留给你也会被外人拿去。这些东西变卖之后,总能担保你以后有个不愁温饱的日子,实在不行这一处房产也能卖些钱,别担心,我早就写好了房契。此外,还有半幅画卷;这才是最重要的事……我一辈子对不起‘她’。” 他不清楚为什么自三格格走后,二格格从来不提三格格的名字,提起三格格就是一个“她”。 “这半幅画卷,无论如何替我交到她手里,她一看就能明白我的意思,当然,这个罪怎么赔也赔不起了,一辈子吧……不论哪半幅画,都是一钱不值,只有合成一幅,才能无价……我指的不仅是钱财……拜托你了,既然你错把黄杨当黄松,这个错,也只好由你来纠了。再说我把你从小看大,信得过……对不起了,不过你又对得起我吗,咱们算是两清了。” 从不认输的二格格,最后说道:“这辈子我算是栽大发了……”说罢,她笑了笑,这种时候,她居然还笑得出来。 他那模模糊糊、费了多年心思的猜想,这才落了实,他果然把信送错了人。 这叫什么事啊!原来二格格、三格格遭的难,都和他息息相关。 谁又能替他赎回这么大的罪呢。 这件让他悔恨一辈子的事,怎么就落到了他的头上。 该着他那天从外头回来,该着他在门洞里碰见了随事处的那位眼生风、嘴生情,人见人待见的乔戈老爷; 该着父亲是这家王府的“家塾”,二格格、三格格的汉语家庭教师,他们也在这宅子里有了一席之地,进进出出、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来二去成了比亲人差不了多少的人…… 如果乔老爷没在门洞那儿碰见他,这一切变故倒是不会有了,王府里的人,难道下场就会更好? 他活了九十多年,九十多年里他看过多少人事沉浮,多少悲欢离合……所有的戏文、小说都比不上啊。 《红楼梦》又如何,如果曹雪芹活到现在,也会自愧不如。 二格格去世后,他开始学习英语,除了房产和那半幅画卷,变卖了所有的东西,化为飘洋过海的盘缠。幸亏二格格喜欢拍照,他又带上了三格格的照片。 就这样,脖子上挂着一个画筒,画筒里装着那半幅画卷和三格格的照片,去了旧金山、洛杉矶、甚至纽约,遍访了那几个城市的唐人区。 在旧金山,他查访了大大小小的旅馆,有些当年极负盛名的旅馆早已倒闭,即便那些还在营业的旅馆,当时的服务生过世的过世了,退休的退休了。 倒是找到几个旅馆、几个退休的服务生,问起这么一个中国女人,却是无可奉告。 查找旅客登记的历史资料,也没有找到三格格的名字。也许她在旅馆登记时用了化名,也或许因为她根本不懂英语,将错就错。 苍天不负有心人,最终他还是找到几家当年著名的、尚在营业的旅馆,比如建于09年的Renoir酒店和建于10年的Fitzgerald酒店。 Fitzgerald酒店典雅的旧日风情,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是三格格不论到什么时候,也不可放弃的品位,她肯定在这里落过脚。 据Fitzgerald酒店的一位老人回忆,确实有个单身的中国女人,在饭店居留过几周,后因付不起房租退房,退房后去了哪里,就没人知道了。 他向老人出示三格格的照片,老人看了又看,最后摇摇头说:“对不起,是不是这位小姐,我无法肯定,在我看来,中国人长得都是一个样子。” 是啊,在他看来,西方人何尝不是长得一个样子。 他甚至去过成立于1894年的犹他州家谱图书馆,大海捞针般地翻阅过华人的家谱。 盘缠花尽,毫无所获,只好脖子上又挂着那个画筒,打道回府。 当客轮一声长鸣,离开旧金山码头的时候,他心有不甘地想,旧金山、旧金山,哪儿像那位奥斯卡·王尔德说的:“说来奇怪,世界上任何地方的失踪者,人们最终都会在旧金山找到他。” 如此种种,让他心生疑惑。难道这所宅子,果然不吉不利? 他不是没有找过风水先生,风水先生说,早年修建这座郡王府的时候,不知看过多少风水先生,哪儿会有问题?除非有什么更硬的命,破了这里的风水,不过谁的命,又能硬过这所郡王府的命。所谓不顺,也是暂时的。 果不其然,从此风平浪静,再说这王府里的人,不是死了就是无影无踪,即便想要发生什么事,也没人头应承了。 将来如何,那是人家的事了。第三章 一 那小女子还在有轨电车站的候车棚下坐着,像是等车,可是电车一辆辆过去,也未见她上车,想来无非是找个地方落落脚。是的,她已经在那里坐了一整天了。 她用作座椅的小箱子,牛皮上等、铜饰精致,像一件装不了什么东西的玩具,而那颠沛流离已久的小箱子,完全不想为她充当座椅,而是要找个犄角马上躺倒。 至于身上的穿戴,更是质量上乘,却没有一处不是又脏又皱,像是很久没有梳理……总之是一副无家可归、穷途末路的样子。 旧金山四季如春,即便冬季也是如此。她却怕冷似地紧缩肩胛,将脸深深埋进衣服的领子,远远望去,只剩下一条拱着的脊梁。 时间已晚,约瑟夫的热狗店也要停止营业了。如果熄了店前的头灯,有轨电车站那儿怕是更黑了。 白天的时候,这女子进店里来买过一个热狗,一杯热牛奶,那是一个人的午餐吗?说是一只鸟的午餐还差不多。 身高马大的约瑟夫不能不这么想。约瑟夫·汉斯来自德国北方,那里的汉子差不多都像一座塔。 她显然不是很懂英语,也许会说那么几个词儿,进餐之前,只用手势对他表示想要洗洗手。 她当然应该先去洗手间,已经一天了,但洗手间里没有准备肥皂,到底这是一间简陋的热狗店,而不是正式的饭店。 仅就一个未婚男人所能有的想象,约瑟夫赶紧拿了一卷卫生纸和一块肥皂给她。接过卫生纸和肥皂的时候,她的头,幅度很小、频率很快地向他点了点,那种幅度和频率,表达了不曾独立、不曾混迹于社会的感激不尽和羞涩。尤其是羞涩,还掩藏着一言难尽的尴尬,与他周围的女人很不相同。 他周围的女人差不多像他一样,因为要在社会上讨生活,一个个即便不是铜墙铁壁,至少也要做出铁齿钢牙的样子。 不能说约瑟夫对女人没有了解,他从不缺少与女人肌肤相亲的机会,在他们这个阶层,男女之间的关系比较简单。可是他还没想和哪个女人谈婚论嫁,他要的是一个正儿八经的女人,像他远在故乡的母亲或是祖母那样,操持家务、生儿育女,混迹社会是男人的事情…… 这样一个似乎一碰就碎、陶瓷似的小人儿,如何独自流落至此、又沦落如此?她的男人或是父母、亲人呢?也许她还没有男人,看上去她还像个孩子,这当然是指她的身胚,不过从神态上看,已经是个可以对男人构成意义的女人了。 她一定非常饿了,可是进食之前,还是有板有眼地将一块手帕铺在了膝头,那块手帕也像她身上的穿戴一样,已然不甚干净,她自己也并非不知,不然不会那样没有必要地,朝他、或根本没有具体朝向、目标,讨饶似地笑了笑,然后才开始进餐。 这生拉硬拽的笑容,将两条被饥渴榨取得几近干旱的皱纹,推上了眼角,让不知辛酸为何物的约瑟夫伤感起来。 不,当然不是因为那两条皱纹。 但她并不狼吞虎咽,而是一口、一口吃得很慢,就像在享用正式大餐。约瑟夫只能从她低垂的眼睑,以及注意力过于集中在热狗或牛奶上的样子,看出她对食物迫不及待的渴望。 这时,他的猫咪走了过去,并在她的腿上蹭来蹭去,她以为猫儿饿了,想了一想,撕下一块肉肠给了猫咪。岂不知它是在向她表示亲密,根本不理会那一块对她来说,来之不易的肉肠。她往操作台这边望了望,希望没人注意,又悄悄拣起那块不大的肉肠,放进自己的嘴里。 到了这时,约瑟夫的眼睛便似乎有些潮湿。如果是他本人,或他周围的那些女人如此这般,他想他的眼睛不会潮湿。 从不知道何谓细腻,从未与这等女人打过交道的约瑟夫,想不出如何才能帮助她,不仅仅是种族的隔阂,还有等级的隔阂,别看她现在落魄如此,仍然可以从诸多细节上看出他们之间的差别。这样的女人,对于他的同情、帮助,会怎么想呢? 约瑟大犹豫再三,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只好眼看她吃完那个热狗,喝完那杯牛奶,又提着她的小箱子出去了。 临街的店铺,依次熄灭了店面的头灯,街上显得更暗了,行人也越来越少,只有那些流浪汉、酒鬼,或不三不四的人还在街上游荡。 她该怎么办? 其实约瑟夫已经延迟了关闭店门的时间,晚就晚些,倒也无妨,反正楼上就是自己的卧室、起居间。只希望店前的头灯对她有些帮助,甚至安慰。 安慰?他有什么义务或是权利安慰这样一个陌生的异国女人,就是想想也很无稽。 约瑟夫等了又等,还不见她离去。显然她是无处可去,显然也没有钱去找家旅馆下榻。 他自知这样想来想去有些无聊,便决定留下店前的头灯,上楼去了。 洗澡之后,不禁又向楼下望去,有些店铺上的招牌挡住了他的视线,晃了晃脑袋、找了找角度,还是没有看见她的身影,也许她真的走了,他那乱乱糟糟的心思才有点儿回收。 于是躺下睡觉,明天还得忙呢。约瑟夫没有一天不忙,在这一带,他制作的热狗,口碑颇佳。不过在热狗里夹了一些炒过的洋葱,洋葱上又放了些芥末,口味就与众不同。想不到在美国求发展是那么容易,怪不得人人涌向美国。刚从德国来到旧金山的时候,不过推个食品车卖热狗,不久就买了这家店面。由于店面的位置好,加上与众不同的热狗,很快发展成现在这个局面,自己也安顿下来。本打算把父母亲接来,可是他们执意不肯,人老了,难免留恋故土。也写信给自己的情人,约她来这里共同创业,其实用不着她操心,他的热狗店已进入最佳状态。 情人回答说,她不想来美国冒险。 爱情是上不得保险的,近在眼前的时候什么都好说,一旦分开,与日日相向已大不同,平白就多了许多理智,理智的结果是祝他好运并永远将他怀念。 …… 可是约瑟夫的心总也安定不下,翻来覆去怎么睡也睡不着,只好起身,再次向窗外望去,噢,她还在那里,天哪,她没走。 街上,甚至连流浪汉、酒鬼、不三不四的人都没有了,他为这个女人的安全忧心起来。也许是这忧虑给了他勇气,他快步下楼,走了出去,躬下身子,轻声而又果断地对金文萱说:“如果你不介意,请到我的店里休息吧,夜深了,我担心这里不够安全。” 显然她没听懂他在说什么,不过明白了他的好意。 这是金文萱第一次如此近前地面对一个西方男人。她朝俯身向己的男子望去,那是一双什么样的眼睛?在光线不足的暗影中,更是一眼到底,就是撸起袖子进去捞,也捞不着什么的透明,又像一处无遮无拦、任人随意进出的门。 金文萱没有感到惊恐,经过这些意外之后,还有什么可以惊吓她? 二 金文茜只说去去就来,好像遇到了什么熟人,她的朋友从来就多。可是直到开船,金文茜也没回到舱里,不过金文萱没太在意,也许金文茜和朋友聊上了,而且聊得十分投机,这也是常有的事。 金文萱稳坐舱内,或修饰一下凌乱的衣着、头发,或整理整理随身携带的行囊,取出所需,放人暂时不用的物件,并不知道与她息息相关的事正在发生。 金文萱乐观单一的顺向思维,经常使她处于不知祸之将至的状态。人无近虑必有远忧的古训,似乎是对他人而言,对她却格外优惠,绝对不会生出什么瓜葛。 好比此时此刻。与乔戈的离愁别绪虽然没有完全过去,相逢的期盼已经掩盖了她的忧伤,至于这个期盼最终能否实现,是不必多虑的; 只盼乔戈一切顺利。不懂得乔戈的顺利,就是父亲的灾难; 别指望金文萱会在金文茜与乔戈的关系上,发现什么可疑的蛛丝马迹,也就是说,她根本没想到她们姐妹二人同时爱上了乔戈,更想不到在对待她和金文茜的问题上,乔戈坚持的并不是非某不娶,而是贼不走空的原则。 …… 到了晚上,还不见金文茜的踪影,金文萱才有点着急。 终于去找船长,请求帮助找人,船长查了查乘客名单,金文茜的名字赫然在目。 船长说:“如果还在船上就不用担心。” “可是几个时辰过去了,我一直没有见到她。” “她说过熟人在哪号舱吗?” “没有。” “知道那位熟人的姓名吗?” “不知道。” “既然如此,只能逐个舱去寻找。” 等到凌晨时分,船长才告知说:“每个舱都找遍了,没有金文茜的人。她该不是没上船吧?” “上船了。”金文萱肯定地说。 船长看着金文萱,想不通如今竟还有这样没头没脑的女子,“或许熟人根本不在船上,她去会熟人误了船?” …… 听到这里,金文萱的脑子,顿时像被抽空。 当初金文萱并不想到旧金山去投靠四叔,如果不是金文茜和乔戈鼓动,不论父亲说什么她也不会动心。 只因乔戈的前景不妙,如何不妙她也不很清楚,总之他说不妙就是不妙。 乔戈鼓动说:“现在只有到国外避一避了……你先走,即使到了天涯海角我也会找来的,何况是去投靠四叔,等我了断这边的事情,马上就来,那时我们就是自由人了。” 不论从公、从私,乔戈都认为远离为上。时局动荡,尽管许多人看好孙中山,但革命未必成功,他与共和党牵涉颇深,一旦事情败露,肯定脱不了干系,刺杀摄政王那笔账不是还没算清?再说到“私”,王爷绝对不会同意他和金文萱的婚事,如果到了旧金山,任凭谁的鞭子再长,都是莫可奈何的事了。 待到时过境迁,木已成舟,无论公、私难题,都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化解。 至于金文茜为什么也极力撺掇她去投靠四叔,金文萱就不清楚了,也许因为金文茜本就是个喜好新奇的人,找个理由出去玩玩也无不妥。 父亲之所以让她们投靠四叔,恐怕有他长远的考虑。大清眼看难保,虽说大家照常上朝下朝,内里早被“蛀虫”蛀空。孙中山的势力不可等闲视之,据父亲看已成定势,而他自己又是一把多病多灾的老骨头,放在哪儿都没有前途可言,即便改朝换代,义能将一个行将入土的老骨头奈何。至于子女的未来……还是出走吧,这样做的又不是他们一家,好在那边还有四叔接应。 行前不久,父亲把她们招到跟前,尽管咳喘得十分厉害,还是勉强把话说完:“风声日紧,你们还是走为上策,四叔在旧金山领事馆里做事,他总不会亏待你们。家里还剩有一些值钱的东西……不带走怕也留不住。” 他横了一眼站在一旁的母亲,母亲马上抱过一个锦缎包裹的轴子,和一个黄缎包裹的小包。将黄缎包裹层层打开,少不得珍宝之类,对那些珍宝,父亲并没有怎么过眼,而是郑重地拿起裹在锦缎里的一个轴子,慢慢展开,原来是一幅画卷,但已拦腰裁为两部。 “……不是什么名人之作,不过来自晋代,价值就足够,世道已经变成这个样子,谁知道将来大家会怎样……裁为两部分的意思你们都懂,不用我说。家里是不能靠了,鞭长莫及为一说,‘社稷不保’才是根本,今后你们姐妹二人相依为命吧。”说完就挥挥手,让众人去了。 还是船长提醒金文萱:“要不要与家人联系,船上可以打电报。” 她这才想起,应该给家里或给乔戈打个电报; 电报倒是打过去了,可是一直没见回音。也许因为是在船上,一切比不得陆地。 船长安慰她说:“别着急,这封电报我会不断发送,直到对方收到为止。” 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金文萱,这才开始接受人间烟火的训练,懂得焦急并盼望赶快到达旧金山,想着到旧金山就有救了,四叔自会料理一切。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不知发生了什么事,船上人声鼎沸,乱了方寸的脚步震得甲板咚咚作响,金文萱只得走出船舱看个究竟。 问了几个人,谁也没心思搭理她,再问船上的茶房,才知道大清灭了。 船上的乘客有人高声叫好,有人哭天抹泪,不知今后没了皇上的日子如何是好…… 有没有皇上跟金文萱的关系不大,反正她已离开中国,可不知为什么,这个动乱,使丢失金文茜的严重后果更加凸现,好像二姐也跟着没了的皇上一起没了,不是暂时而是彻底地没了,这该如何是好? 再去找船长给家里发电报,船长就有些搪塞:“现在京城肯定乱成一锅粥,电报局营不营业都难说,不过我尽力就是。” 金文萱立时想起了平日里渎的那些文白夹杂的小说,“浮萍”之类的字眼于她眼下的处境,再合适不过。 就这样惶惶不可终日地到了旧金山,码头上根本没有见到前来接应的四叔。 只好自己硬着头皮闯,所幸跟着金文茜念了几句英文,略知一些生活用语,按着信封上的地址,找到了四叔的家。 当她看到墙上那个门牌号码与手中的地址无异时,一身的负担和不安,顿时卸给了那个号码,马上在廊前的台阶上坐了下来。 但是房东说,四叔刚刚搬走不久,好像是搬到芝加哥去了,也许因为大清帝国驻旧金山的领馆撤销,或是新领馆不再任用他。 哪里是芝加哥,四叔去的是墨西哥! 但对房东怎能苛求,哪个房东也没有义务负责房客的未来,更没有义务负责房客的亲朋。这个随意的、不确切的回答,应该说是好意,看到前来寻人的女孩儿那样急迫、绝望,难道不该给她一些可以触摸的希望? 听到这个消息后,金文萱居然没有任何表示,只一味攥紧手里的小箱子。 有些人绝望至极不是哭泣而是无言,或不觉然地死下力气,或聪明才智瞬间得到生发……此时金文萱是彻底明白,金文茜也好、乔戈也好,眼下都不能与手里这只小箱子相提并论了。 到了这种时候,金文萱也不懂得节省开支,找个二星级旅馆住下。 也难怪,在北平,她只去过六国饭店、或是北平饭店,完全不知道也没见过前门、大栅栏、宣武门外的客栈、会馆……居然还像京城格格那样,出手阔绰,找了一家上等旅馆落脚。 她喜欢旧金山Fitzsgerald酒店的高雅风情、美食美酒……满族人对酒的依恋,也未因流落他乡、前途未卜,而放弃若干。 在酒店住下后,继续给家里或是乔戈写信、打电报,要命的是,无论信件或电报都得不到回音。 到了这个时候,金文萱还把这个现象归结为通讯不便,而不是发生了其他的事。毕竟轮船要在海上航行两至三个月才能一个来回,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要等上两至三个月才能得到回音。 不知道这是时代的错误,还是命该如此。金文萱哪里知道,几十年后,有一种叫做E-mail的东西出现,哪怕你在宇宙飞船上,一秒钟之内就可链接,难怪成了人人须臾不可离的怪物。 只是她的钱袋越来越瘪。这才开始埋怨自己对“钱”的了解过于浮浅,只知道“钱”是用来消费的,不知道“钱”是不会从口袋里源源不断、自行流出的。 等到北京汇款寄来,金文萱早因付不起房租,被旅馆客气地请出。她只得提着那个小箱子,开始了在旧金山大街小巷的漫游…… 更无从知道,除了汇款,并无寄给她的只言片纸。 三 金文茜没有马上离开。她隐身在码头上的一个货堆后面,失魂落魄、视而不见地盯着即将启程的客轮,其实是在较劲、犹豫、权衡:自己真就这样李代桃僵,将三妹的爱情偷为已有;又清清楚楚知道自己随时可能反悔,不能一走了之,如果即刻离开,怕是连反悔的时空也失去了。 谁知道呢,也许一个小小的理由,就能让犹豫不定的金文茜放弃这个具有无比诱惑力的“阴谋”。比如,金文萱此时若能站在甲板上,眺望并寻找她的身影。 然而金文萱是这样地胸有成竹。甲板上根本没有她的影子,她好放心、好洒脱啊,以为她真是会朋友去了。是啊,金文萱从来这样胸有成竹,想到这里,金文茜的心中,竟涌起一丝无名的恨意。 她的心脏又跳动得如此不同寻常,像一个失去理智的人,根本不再受制于她,上窜下跳,前翻后腾,骤然狂奔,骤然叫停。又像一个苦于言说的哑巴,终于找到这般方式,来发泄自己不知郁积多少时日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 猛然间,传来一声撕心裂肺的笛鸣,竟让从来不知何谓恐惧的金文茜一惊,客轮在金文茜绝对不会有所结果的较劲、犹豫、权衡中,起程了。起程的客轮,为金文茜的彷徨、犹豫作了交割,她稍稍松了一口气,好像她的一些歉疚,也被那不得不按时启程的客轮,一并载走了。 轮船的影子,又的确在金文茜的期待中,渐渐消失在海的远方。良久,又传来一声模糊的鸣笛,那该是最后的告别。 金文茜抿了抿嘴,像是对自己的鼓励,又像是认可了这个告别。 一个告别——不是与金文萱的,而是与一个夙愿。 什么夙愿?金文茜也说不清楚。 为什么老天“总是”让她们遭遇同一个男人,无论如何,今生今世,金文茜“再”也不会将她的意中人拱手相让给妹妹了。 怎么会“总是”; 又为什么是“再”? 难道她们前世就是姐妹,并为同一个男人较量过,最后她不得不将自己的意中人,拱手相让给了金文萱? 真是无稽! 尽管无稽,一旦金文茜与金文萱在什么问题上撞车,“再”和“总是”这一类具有历史资质的字眼,就会不由自主地跳将出来。 金文萱不大像他们这个从荒山野岭深处走出的民族,完全没有他们这个民族的刚烈狂野,可经常会有让金文茜“出生入死”的事情发生,然后金文萱不明就里地眨巴、眨巴眼睛,算是交待。 好比那年秋天,树上的枣子结得真好,孩子们、丫头们看着眼馋,经常让当差的拿根竹竿给他们打枣,大家便仰着脑袋、张着嘴巴等在树下。金文萱不甘与他人等抢,便从地上拣起一颗石子自己动手。尽管这颗石子,一颗枣也没有打下,却穿过玻璃窗,打在了她的眼睛上。 从不弄枪舞棍、弱不禁风的金文萱,又不过七八岁的样子,却扔出这样一颗犹如长了眼睛的石子,直捣她的眼睛,怪还怪在这颗石子穿窗之后锐利不减,几乎让她眼睛失明。 面对母亲的埋怨,金文萱反倒委屈地说出一句具有历史资质的话:“哪里比得了砍头。” 话虽可以这么说,可毕竟风马牛不相及。 难道她砍过金文萱的头,而今金文萱是一报还一报? 为什么她们总是在许多重大事情上撞车?总是让她们处在不是你、就是我的抉择中。 平时金文萱说话声音小得像只蚊子;祭祖的时候究竟先跪哪条腿也拿不定主意……那一次某王府前来相亲,哪儿、哪儿也找不着金文萱,事后才知道她躲到热河一个远亲家里去了,而母亲已和对方有了约定,又是一位得罪不起的王爷公子,无奈之下母亲只得让金文茜顶替,反正她们是孪生姐妹,外人分不出所以。 不要说王爷的公子,就是与皇上相亲,金文茜也不肯了,她再也不愿意当皇后了。 什么“再也不愿当皇后了”,难道她有过当皇后的难言之隐吗? 所幸金文茜会装疯卖傻,不动声色地移动两个瞳仁,将它们送进鼻梁,马上成了一个斗鸡眼。母亲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又无法制止,只得任凭金文茜胡闹下去。不过这一来,对方即刻就将她、实际上是金文萱,排除在了准新娘的候选人之外。 事后,母亲教训她说:“一个姑娘家,要有姑娘家的礼数,咱们这样的人家,怎么能这样胡闹。” “您怎么不想想,你和三妹是不是比我更胡闹,居然让我冒名顶替三妹,要不是我顾全大局,您早穿帮了;我要是不这样胡闹,对方选上我该如何是好,三妹不想嫁这户人家,难道我就想嫁?您为什么总是这样偏心?” 说母亲“总是这样偏心”,其实很牵强。曾几何时母亲这样区别对待过她和金文萱?当然没有,可金文茜为什么总有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感觉。 金文茜又认为,这一次代金文萱相亲,最后没被相中,只是幸运而已,与被相中并无原则上的区别,所以说三妹欠了她一个大情、一个以她一生幸福为代价的大情,那么她现在李代桃僵,不说该当,至少该说事出有因吧。 今日一别,从此就是天各一方,什么时候再见,不得而知。即便最后真相大白,金文萱闹个天翻地覆,也是天涯海角。想到这里,金文茜不免得意起来。 如果金文茜能够知道,金文萱这一去便是沦落天涯;如果金文茜知道因为她的偷梁换柱,金文萱以及金文萱的后代,有了那样不同的人生,她还会这样得意吗? 就在金文茜和金文萱登船之后,乔戈急匆匆派人送信给金文萱。 正好金文茜在甲板上透气,尽管是头等舱也不够敞亮,让住惯了大宅大院的金文茜感到一阵又一阵憋屈。又想在离别之前,再看一眼生于斯、长于斯的故土,从此一别,不知何年何月才能重返故乡。 恰巧家塾的儿子前来送信,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见到她时,那没见过世面的孩子像是卸了重任,又到底是孩子,也没细细分辨,冲着她就喊:“三格格,三格格,乔老爷让我给您送来一封信。” 金文茜既没应声,也没有否认。如果不是乔戈的信,金文茜也许不会过心,也会马上转给金文萱,可谁让这封信是乔戈写给金文萱的。 即便如此,她也没忘了给那孩子几个赏钱,“好孩子,难为你了。要等回信儿吗?” “没说。” “那好,你回去吧。” “是了,您呐。”满头大汗的孩子放心走了,反正乔老爷就在离码头不远的地方等他,立马他们还得返回北平呢。 如果是别人给金文萱的信,金文茜绝对不会拆阅,现在是不由分说,便拆阅了乔戈给金文萱的信。 原来是让金文萱留下。那么她呢,她是留下还是继续上路。如果她没有拦截到这封信,而是金文萱收到这封信,结果会怎样?她就会独自踏上前途未卜的流浪之旅,这让金文茜心里很不是滋味,就像被他们——一个是自己的亲妹妹,一个是自己有所打算的男人——合伙出卖,尽管主观上他们并没有这样的恶意。 乔戈为什么变卦,又为什么突然让金文萱留下,金文茜来不及多想,只觉得乔戈让金文萱留下,肯定有留下的理由,而这个理由,绝对不会是加害于金文萱的理由。 反过来说,对于独自上路的她,那个不会加害于金文萱的理由,可能就不那么有利于她,虽然谈不上加害。 以前她也感到金文萱和乔戈之间有点什么,可并没有放在心上,反正公平竞争,金文萱有的机会她也会有,况且她还没来得及确认,自己对乔戈的感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却不知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也就是说,在此之前以为自己还有的机会,现在是不但没有,根本就失去了竞争的可能。 金文茜不甘而又痛心地想:又让金文萱抢了先。 为什么金文萱总是抢在她先,难道老天就不肯给她一次机会? 如今她哪一点不如金文萱,即便以“美貌”这个最为男人看重的指标来衡量,金文茜也是稳操胜券,如果说金文萱美貌如花,她就是沉鱼落雁,谁让她们现在是孪生姐妹。说到才智,从来就比金文萱高出许多。 乔戈给金文萱的信,竟然交到她的手中,如此重大、又如此荒唐的阴错阳差,难道只是偶然?不是天意又是什么,老天爷总算睁开眼睛,给她一次机会了。 想到这里,金文茜狠下心来,决定将错就错。要不了多长时间,金文茜就会发现,自己将错就错,真是错对了,不过这是后话。 说到底,究竟她爱乔戈有多深?她也说不准。 以后随着事态的发展,金文茜更是不断思索这个问题,却从来得不出斩钉截铁的答案。 面对留下的金文茜,乔戈尴尬、惊讶得不知如何是好,可又不算十分意外,平时他又不是没有领教过金文茜的暗示。金文茜是开通的,她的暗示也就比较大胆。对此乔戈并不反感,一是照单全收,二是既装不明白又装明白,时而还会模棱两可、有分寸地回应一下,就像时不时得往炉灶里添些柴禾,不然柴禾燃尽火就熄了。不要说乔戈,换了哪个男人,能让金文茜这只要容貌有容貌,要派头有派头,要气魄有气魄,要家底有家底的炉灶熄火? 好比哪天金文茜一派真真假假、潇洒不羁地对他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啊。” 乔戈就会说:“昨个儿不是还替小当差的给您买栗子去了吗,让老王爷好一顿呲嗒,说我误了他的点儿。不过呢,有什么事您尽管吩咐,能为您卖力,那是我的造化。”买栗子当然是小当差的活儿,可这事儿要是不吩咐给乔戈,金文茜还有什么理由、机会和他搭茬。 “我要是让你卸条腿呢?” “敢情。” “敢情是什么意思,行还是不行?” “行,行,行。别说一条腿,我这全身上下,就连命也是您的,您想卸哪儿就卸哪儿。”话说到这里,就不雅了,乔戈连忙打住。·分寸哪,在王府里当差也好,有朝一日做大事也好,靠什么得时得力?分寸!这“分寸”,既是无价又是无本万利,真是他这等人的看家宝啊。 金文茜也是明白又不明白地说一句:“说得好听,咱们走着瞧。” 乔戈和金文萱,从来不这样讲话,如果说金文萱是风花雪月、小鸟依人,金文茜就是雅俗共赏、大江东去,什么时候都得分清楚,不能乱套。 所以对突然换了女主角儿的场面,乔戈这个弯儿,拐得不很吃力,也不很生硬。 真的,与王爷家的两位格格哪位成婚,对乔戈来说,并没有原则上的区别,谁能说这不是一种奋斗向上呢。 一个乡下来的孩子,什么靠山都没有,又在这个是人都得叫爷的高台阶上闯生活,靠什么?只能靠忍辱负重,而且苟且得像女人那样,尽管不很自觉、没有滥用,可也没有耻于利用自己在“姿色”上的优势。 他,一个堂堂男子汉,难道不知道这种事儿有多么地“下三烂”! 金文茜拿他当正儿八经的丈夫了吗?即便结婚之后,对待他仍然像是对待下人,或是对待一件称心如意的玩意儿。 这就是乔戈比较喜欢金文萱的原因。 乔戈并不知道,金文萱的轻声细语,其实是性格使然;对他的依恋——看上去多么像是惟丈夫是从——不过是大多数女人的习性,从本质上讲,金文萱对他并不比金文茜多出多少尊重。 差不多两个月后,金文茜才收到金文萱从旧金山寄来的信。 作为一个足够气魄的女人,金文茜此时也无法面对金文萱那封孤助无援的信。她太了解金文萱,不论怎样,那样的生活,无疑是让金文萱脱胎换骨、重新出生一次。 何况短短两个月内,父母双亡。父母亡故的原因,如何讲给金文萱听,即便她有勇气对金文萱如实道来,不过徒增她的悲伤而已,于事何补? 至于她和乔戈的事,能瞒多久、就瞒多久吧。如果金文萱顺风顺水,让她知道自己与乔戈已经成婚倒也无妨,既然早晚得知道,那就长痛不如短痛。现在金文萱孤身一人、生活无着、流落他乡,再说这些岂不为她雪上加霜。反正她和乔戈是私奔,没有举行正式仪式,一时消息闭塞,不要说无法传达到旧金山,就是在京城,知道的人也不多。 罢,罢,还是装聋作哑为上。 说到乔戈,事情既然到了这个地步,即便自己是被动,也不好再与金文萱联络,同样只得装聋作哑,除了不停往旧金山寄钱,也是一行文字没有,所谓无颜相向。 邮局不久就回复说,旅馆查无此人,汇款如数退还。 面对这样一个回复,金文茜和乔戈各自背过身去,不是相对无言、而是相背无言地呆立许久。 金文萱去了哪里? 千山万水,又上哪儿找去? 现在,他们就是想对金文萱做些什么,以抵消他们的一些歉疚,也无从做起了。 乔戈是有廉耻的,从这一刻起,他恨上了金文茜,不是她陷自己于不义又是谁。金文萱的来函,像是挑开一个大脓包,将脓包里的烂肉袒露在眼前……乔戈受了刺激,也对金文茜十足地戒备起来,这个连自己妹妹的丈夫都敢夺为已有的女人,对毫无血缘关系的丈夫能做出什么? 这不是一般的疼痛,这是金文茜亲手在自己心上撕的一个大口子,此时,她多么需要面对一个能够接受她的忏悔的人,可是直觉告诉她,她不能向乔戈这个所谓最亲的人倾诉。 他们是合谋,一个合谋者能向另一个合谋者忏悔吗? 见她遭此天谴,乔戈说不定还会称心如意。 金文茜早已感到,乔戈不但不是她避风避雨的港湾,说不定还是被东郭先生救生的那条狼。 四 金文萱默默跟在约瑟夫身后,进了约瑟夫的热狗店。 约瑟夫把金文萱安置在卧室,自己则睡在了起居间的地板上。他太大了,哪张沙发放得下他那希腊神话中,无论哪位神似的身胚? 金文萱很过意不去,表示自己应该睡起居间的沙发。不知约瑟夫听不懂她的英语还是不肯,反正他一言不发地躺下了。 见约瑟夫已然躺下,金文萱不便久留,只好回到卧室。 第二天一早,还没起床,他们就明白了他们面临的尴尬。所以早上见面时,彼此都有些不知如何面对。 约瑟夫想,这小女子即使昨夜有了着落,今天呢,明天呢……他有能力把她留下吗,他当然不在意多一张吃饭的嘴,可是留下做什么?总得融人他的生活,不能老是这样语言不通,游浮在他、以及周遭的生活之外。 所谓融人他的生活,当然不是娶她做老婆,那么在店里当小工,她又能做什么。约瑟夫可没有那么卑劣,请她进来避寒、过夜,是为了找一个老婆或是小工。 这可如何是好? 金文萱从昨夜走进热狗店那一瞬起,也没想过就此赖上约瑟夫,她之所以跟随约瑟夫进来,不过是昨夜的权宜之计。她最迫切的愿望是回到中国,可是她有钱吗,不要说买一张船票,就是吃饭,现有那点钱,怕也支持不了几天。到了此时,她才明白她早就无权享用Fitzgerald酒店的高雅风情、美食美酒,可是为时已晚。 不过还是走吧,无论如何也不能赖在这里。 早饭很丰盛,想必约瑟夫已经想到,金文萱吃过早饭就会离开,希望为她多储备一些热量。 快要冻僵的人对温暖尤其敏感。何况这体贴又是来自眼前这个萍水相逢,分不清眼白、眼仁儿的男人,并且细微末节到这个地步。 金文萱赶紧起身,穿上外衣,提起她的小箱子开始道别,好像再晚一点,就来不及了。 很快,只过了不几天,约瑟夫就听说,有个亚洲女人昏倒在附近一条大街上,警察局只好暂时将她收留。 不用多想,约瑟夫就知道是金文萱,不用多想,约瑟夫就到警察局去了,说他认识这个亚洲女人,并表示愿意帮助她。办理了简单的手续,约瑟夫就把金文萱抱回了家。 当他抱着金文萱往家走的时候,就像抱着一只复活节的小兔子,此外,什么都没有,连欣赏自己做了多么慈善的一举都没有。 偶尔金文萱会张开眼睛看看,她的眼睛像是瞎了,即便眼睛没瞎,似乎什么也没有看见。是因为过于饥饿吗?不,不仅仅是饥饿,那是没有一点希望后的视而不见。 约瑟夫不是没有见过遭遇困难、孤助无援的人,可从没见过有人绝望到这个地步。到了金文萱这里,约瑟夫才知道什么是孤助无援,以前看到的都不能算。 对于他们的第二次会面,彼此什么也没说。 又有什么可说?情况就是这样的一加一等于二。到了现在,即使金文萱不想依赖约瑟夫,约瑟夫不想多事,也不能不接受一加一等于二这个现实了。 约瑟夫后悔过吗,不知道,也许。 但不是因为多了一个人需要他的供养,其实金文萱根本不花费他的什么钱,他只是觉得多出了一桩事,而这件事他又不能不管。不要说是金文萱,如果碰上一个男人绝望至此,他能不管吗? 可是一个男人要比一个女人简单得多。 对约瑟夫来说,问题就在这儿。起初金文萱什么也不讲,一天到晚只是守在楼上卧室的窗前看海、画船,或是写信,拍电才艮。 几个月后,终于收到一封让她不吃、不喝,大病一场的信之后,才不再画船也不再看海。 等了又等,始终不见有谁回复一个字,金文萱只好给家塾教师写信,家塾教师常住王府,到底出了什么事,肯定一清二楚。 家塾教师不明就里,将她走后王府里发生的事,一一如实禀报。这才知道,原来新娘不是她。 回去吗?金文萱不是没有想过。可她没有一分钱,若是她有钱,她有勇气面对那个伤心地;有承受被命运捉弄的能力吗…… 父母双亡。 母亲为什么自缢?家塾教师就语焉不详了。母亲不在后,哪里还有她的落脚地,而且二姐不是很为难吗…… 有太多、太多的难堪无以处置啊。 不,不能回去,即便下地狱,也只能在这里下了。 金文萱开始学习英语。 很长时间内,除了她自己,别人无法听懂她的英语,但约瑟夫渐渐可以听懂她说的几个单词,这让他非常高兴,毕竟他们彼此可以沟通最必需的生活用语了。 五 有家归不得,并不说明金文萱想在约瑟夫的热狗店里安营扎寨。 当初在旧金山下船时,曾在Fitzgerald旅馆下榻,对那里的地形有些印象,有人对她说,那里距唐人街不远,往左、往右,再往前什么的。 加上约瑟夫多日调教,自以为对旧金山有了比较多的了解,便急不可待地去寻找华人聚集的地方,以为在那个与故乡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地方,总能找到一方属于她的天地,哪怕是一线天呢,也比没有好。 她居然找到了Crant Ave。的确,到了唐人街,连空气都显得熟门熟路,进出鼻孔都比平时顺畅,真是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连那些平时不大合意的汉人,都变得比在京城顺眼许多。尤其是那些别来已久的吃食,不分青红皂白,先吃个够再说。 有些人在满足温饱之后,就会挑三拣四,约瑟夫的热狗越来越让金文萱难以下咽,忘记了如果不是约瑟夫的热狗,恐怕她早就饿死街头。 如今的金文萱已然务实许多,知道了天是高的、地是厚的,却并不明白这个距离人类是不可冒犯的。以她眼下的条件,虽不可再去享受Fitzgerald那种等级的服务,可她那挑剔的习性,必经反复的教训才能校正。 想不到她听不懂唐人街上的中国话。响彻大街的广东话和福建话,竟比英文还难懂。 好不容易在一家包子店,遇到一个上了点儿年纪、穿金戴银、服饰艳丽的女人,很见过世面的样子,所以能通京白。 尽管不是满人,在遥远的异邦,也算“他乡遇故知”了。一向矜持的金文萱,故此变得极为多话。 谈到最后,出现了实质性的对话。 “你在这里如何为生。” “有位店主收留了我。” “他是你的相好吗?” “为什么非得是我的相好?” “不是相好怎么会养着你?” “……”金文萱不知道约瑟夫为什么收留她。 到了这种时候,她也不明白,上帝并没有把博大的胸怀赠与所有的人,而是赠与了那些特殊的人。如此这般,她对约瑟夫的关爱,也就难以理解到位。但可以肯定的是,约瑟夫收留她,绝对没有“男男女女”的想法,在与约瑟夫日夜相处的时间里,她从来没有过一个女人与一个男人单独、长时间相处的不安全感,即便与乔戈如此朝夕相处,也不会如此……怎么又想起了乔戈。 见女人那样热心,便跃跃欲试地问:“能不能帮我找个活儿干。” “既然生活有着落,为什么还要出来谋生,他虐待你吗?” “不,对我很好,只是不愿依赖他人。”约瑟夫对她再“好”,那“好”毕竟是约瑟夫给的,不是自己的。虽说自出生到现在,金文萱从没有过自己的“好”,全靠父母荫庇,现今,就是想指望父母也指望不上了,再不谋出路,难道把自己的将来,也压在约瑟大身上?凭什么他一辈子得背着这个包袱。 女人意味深长地笑了。 面对一个不知水有多深、人有多险、放着好日子不过,把脸面看得那么重的狷狂之人,恐怕很少人不发出意味深长的笑。 起始,女人并不一定想把金文萱如何,可是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人,不给她吃一番教训,那些真在旧金山卖苦力的中国人又怎么说,他们为吃一口饱饭所受的苦,女人看得实在太多、太多。 事情有时就是这么怪,或许一个眼神、一句话、一个不经意的动作,命运从此就拐了弯儿,从此就是上天、下地的区别。 “你能做什么?” 女人看着金文萱葱白样的手指,粉嫩的脸庞,发出很怪的笑声。说那笑声阴狠吧,可又像是畅快的调笑。“能洗衣吗?能做饭吗?能帮佣吗……”见金文萱无以应,顺势说道:“我倒是有个出路,不知你是否愿意。不过你有亲人在此吗?没有,太好了。” 为什么没有亲人就太好了,金文萱没有多想,即便想了,也不会生出什么怀疑。 然后像移民局似地,将金文萱的来龙去脉问了个底儿掉。面对这样的盘问,金文萱感到十分惭愧。她的履历太简单,除了在家当格格,什么经历也没有,显然不利于求职谋生。 “不要担心啦,我会帮你的。有一种女孩子做的事情,就是唱唱歌啦,帮人招待一下客人啦……” 到了这里,孤陋寡闻的金文萱还是没有怀疑,如果当初在京城,随二姐金文茜多出去走走,也能把眼下的情况猜出个大概。 只要不再依赖约瑟夫就好,金文萱想。 然后女人就把金文萱带到了妓院。 一见那些男女的作派;一听那些非同寻常的笑声;一听那些调笑之词;一嗅她和金文茜绝对不会问津的脂粉气……金文萱的阅读经验联系了实际,尽管父亲严禁,金文茜还是把某些小说带回了家。想不到现在启发她的正是那些小说,马上明白自己到了什么地方,怒喝一声,又给了方才还是相谈甚欢的女人一记耳光,便向大门外走去。 大门处,两个骨骼精瘦、目光猥亵、嘴唇黢黑的男人,胳膊一横,撑在了门上。此时此刻,“虎落平阳”也不能尽言郡王府格格金文萱的感受。她对着那两张汉人的脸,想,这就是那种不要的“脸”,难怪先人们看不起汉人。 与之交谈甚欢的女人,拿到老鸨的钱就走了,走前,特地来到关押金文萱的地方,说:“你不是不想依赖他人吗?现在可以如愿以偿了,有你这样的好脸子,准能成为头牌窑姐,你就等着好好伺候那些男人吧。” 金文萱到底是满人,她收起无用的气愤、哭泣,没有重复大多数被迫卖人娼门的女人,最后不得不屈服的故事,她选择了上吊。 正当她将绳索套进脖子的时候,门被撞开,约瑟夫和几个警察走了进来。 一见约瑟夫,金文萱不由自主地冲向他;并伸出自己的双臂,投向他的怀抱。 可是约瑟夫冷着脸儿,一把推开了她。 这一推,岂止对金文萱是奇耻大辱,有那么一刹那,她的双臂,就那样蜷曲着僵在牛空,好像她的双臂也被约瑟夫这一推,尴尬得不能自己。 回到家里,约瑟夫看也不看着她,冷冰冰地对她说:“希望不要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谁也不愿意发生这样的事,你又何必如此。”金文萱反倒觉得自己受了委屈。 约瑟夫说:“当初从警察局将你带回家里的时候,我对你的安全、健康、生活等等,是做了担保的,你这样为所欲为,一旦出了问题,法律将会治罪于我。” “原来你担心的是自己法律上的责任。”金文萱不但对自己闯出如此大祸,毫无认识,对约瑟夫的首席责任不是自己,竟还有些许不满。 不知不觉中,她的口气已经有了撒娇的意味,一个女人一旦对某个男人开始撒娇,好戏跟着就来了。也许所有的女人,对拯救自己于危难之中的男人,都会产生可以相托的依赖感,也就是从属感。 不管约瑟夫多么不想扮演英雄救美的通俗角色,金文萱却非要把他推上这个席位不可。如果女主角非要把男主角做这样处理,男主角还有多少发挥的余地?男人其实是没有多少意志的,尤其在美色面前。 可是现在,约瑟夫完全没有接龙的情绪,金文萱在唐人街上的经历,真把他吓坏了,如果金文萱是男人,约瑟夫非给她几个耳光不可。“随你怎么说。” “我不过想找个工作,不要永远依赖你。” “可以,但要通过正当渠道。”约瑟夫硬声硬气地说,硌得金文萱耳朵生疼。一个几乎抑制不住自己,热烈渴望给对方几个耳光的人,能柔声细语吗? 从此他们的关系变得十分生硬,谁也不和谁多说什么,哪怕是面对面地坐在早餐桌上。 约瑟夫的确后悔过,这样一个不但五谷不分,连世情都不分的女人,显然不宜相处,她愿意出去工作也好,从此为她留意寻找一份正式的工作。 试过洗衣妇。先是衣服洗不干净,老板对约瑟夫说,这样的女人哪里能用来洗衣,只能是个穿衣的小姐。金文萱不服气,用了力气使劲搓洗,一天下来,一件衣服也没搓洗干净,自己的手指反倒受了伤。回到家里,丝丝拉拉地对着一个个手指吹气,约瑟夫翻翻白眼,不但不闻不问,还特意扭过身去。 改为售货,头等香烟,却错收二等或三等烟的价钱,老板说:“等您自己开店的时候,再进行这样的善举吧。” 是心不在焉,还是不识英文数字?约瑟夫想。那些数字,不过是初级英语的学习内容,而她也学习得颇有心得,不是吗。 凡此种种,是一个不想依赖他人的人干的事吗?约瑟夫气得真想对她说:“你还是回去当公主吧。” 金文萱这才开始领教生活,再不提出去工作的事。 有那么一天,她讪讪地走下楼来,挽起袖子走进店后,动手洗那些用过的盘盏。 约瑟夫说:“谁让你来做这些,我不需要别人帮助。” “不,不是帮助你,是帮助我。”见她讪讪的样子,约瑟夫心软了,开始教她如何洗刷盘盏,又叮嘱她不要打碎,免得割,破手指……真还不如自己来洗,不但不省力,还得时时注意金文萱,不要伤了她自己。 这大概是后来洗碗机刚刚问世,约瑟夫就买了一台的缘故。 经过一桩又一桩教训,金文萱用心起来,不但将盘盏洗得光可照人,有时约瑟夫忙不过来,还可以上灶,将火腿肠、洋葱丁煎得恰到好处,做一个漂亮的热狗。 就这样,金文萱慢慢学会了洗碗、做饭、缝衣、还有英语……尽管少不了打碎碗盏,扎破手指,烧糊什么,说错英语,让约瑟夫闹了个南辕北辙的事。 不要说活在旧金山,就是活在世上的必需,金文萱都学会了,而且做得不错,在异国的生活中也越来越自如,想起往日,想起乔戈,竟不再觉得痛不欲生。也许西人的习性很不相同,她也随之变得率性、坦荡、开通,毕竟她来自高山峻岭、荒原大漠,而今不过像是回到她的原本。 六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那一年,流行性感冒差点要了约瑟夫的命。 所幸金文萱没有染上,那时人们还不懂得,流行性感冒对于黄色人种并不具有杀伤力,而对白色人种,闹不好就能要命。 约瑟夫高烧不退,除了冰袋,没有医药可治,技穷之时,金文萱突然想起老家常用的土方。她脱去约瑟夫的衣服,将他翻转过去,自己则骑上他的背,用食指和中指的外关节,夹牢脊椎骨两侧的穴位,顺着他的脊椎,从上至下,步步为营,又揪又拔,直揪得约瑟夫的后背,立时像游动起两条紫蛇,直拔得约瑟夫大汗淋漓……如是这般,一而再,再而三,直累得自己瘫倒一旁。 尔后又是姜汤,又是醋熏,闹得整个小楼像是翻倒了醋缸。 事后回想起自己的作为,金文萱感到极其不好意思,幸亏约瑟夫当时重病在身,不知道发生过什么。 而对金文萱来说,却似乎发生了什么。这算不算“肌肤之亲”?一个女人,一旦与一个男人有了“肌肤之亲”,从此就不能算是一清二白。 不知是土方的作用,还是约瑟夫强健,他终于好了起来,但在一定时期内,还是相当软弱,无法照应店内的工作。 这时,金文萱一改“穿衣小姐”和“善举”的形象,包办了热狗店从制作到营业的全部工作,消费者也似平更喜欢这位“热狗西施”,尽管金文萱不苟言笑,看看她的面庞也是愉快的。 正如将她卖人妓院的女人所说,金文萱有一张好脸子, 自“妓院事件”后,约瑟夫和金文萱之间的生硬关系,至此才得到彻底的改善。 高兴起来,约瑟夫还会撸、胡撸金文萱的脑袋。比起约瑟夫,不算矮小的金文萱,到底像个小偶人。 尽管金文萱地位可疑,既不是女佣又不是女主人,他们的生活自此没了波澜,开始正常地向前滑行。 时不时,约瑟夫还会出去和女人过上一夜,毕竟他风华正茂,金文萱也是知道的,在女人问题上,有时还会为约瑟夫作些参谋。 当金文萱终于可以用英语与约瑟夫沟通时,他才知道故事的大概,以及那半幅画卷的来龙去脉。 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着实让约瑟夫叹为观止,好比金文萱从中国带来的半幅画卷,若在四方,绝对不可将一幅绘画一分为二,如果一分为二,那幅画也就彻底废掉,再也不能称其为画了……所以约瑟夫对金文萱那半幅画卷的顶礼膜拜,比金文萱更甚。 于是约瑟夫明白,金文萱为什么老是关注芝加哥方面的消息,徒然,但是从未息止。 这大概是约瑟夫后来放弃旧金山的生意,搬迁到芝加哥的缘故。 约瑟夫对金文萱没有非分之想,或是说对金文萱没有感觉。他最讨厌的就是那些招摇撞骗的童话,也坚决拒绝扮演英雄救美之类的、通俗故事里的角色。一个男人帮助一个女人,难道只有那样一种心怀叵测的结局吗? 这正是当年,金文萱无家可归,流落街头,而他犹豫不决,不知要不要帮助金文萱的障碍。 有了这种意识垫底,即便有些什么,也会被约瑟夫不觉地扼杀。 也许金文萱是美丽的,但较之他所接触过的女人,金文萱真让他无所适从。就像后来第一次品尝金文萱烧的中国菜肴,他不能说不好吃,但是味道太怪,自出生到如今,他从没有品尝过这种味道。据说唐人街有不少中国人开设的菜馆,但他哪里有时间、哪里有兴趣前去品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