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别离是为了重聚(1)“以前的人,为了一段爱情不离别,付上很多代价。现在的人,却可以为这些而放弃一段感情。离别,只为了追寻更好的东西。”一九八三年九月里的一天,大雨滂沱,还在念预科的我,下课后正赶着去替学生补习。“周蜻蜓--”我的同学方良湄走上来叫我。“哥哥问你有没有兴趣到电视台担任天气报告女郎,一星期只需要去三次,比补习轻松得多了。”良湄问我。她哥哥方维志是电视台新闻部的监制,我们见过好几次。“为什么你不去?”我问她。“他没有问我呀!怎么样,你有兴趣吗?”“不,我怕。”“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可以对全香港的观众报告天气呢。”“像这种恼人的天气,我才不想报告。若说明天的明天还是会下雨,多么令人气馁。”“谁又可以控制明天的雨?”“但我可以忘记它。”我说,“我赶着去补习。”“明天见。”她说。我跟良湄在雨中道别。听说,雨是女人的眼泪。在法国西北部的迪南城,如果结婚那天下雨,新娘就会幸福,因为她本该掉的泪,都在那日由天上落了下来。然而,在法国西部,普瓦图地区的人却相信,如果结婚那天下雨,新娘将来会比新郎先死,如果太阳当空,丈夫就会比妻子早一步进入坟墓。真是这样的话,我宁愿结婚那天下雨。比爱自己的人先死,是最幸福的,虽然这种幸福很自私。回家的路上,雨依然下个不停。一间电器店外面挤满了观看电视新闻直播的路人。“因香港前途不明朗,引致港元大跌,一美元要兑九点八港元,财政司宣布实时固定美元兑港元汇率为一比七点八。”一个名叫徐文治的新闻播报员报导。我怔怔地望着屏幕上的他,从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们会相遇、相爱而又相分,一切彷佛是明天的雨,从来不由我们控制。一九八六年一月,我在念时装设计系,是最后一年了,良湄念法律系。一天,方维志再提起找我兼职报告天气的事。“出镜费每次一百五十元,每次出镜,连准备工夫在内,只需十五分钟,酬劳算是不错的了。”他说。“对呀,你还可以穿自己设计的衣服出镜。”那时候,拿助学金和政府贷款念书的我,着实需要一点钱,良湄和方维志是想帮我的,所以我答应了。反正,没人能够控制明天的雨,我不去,也有别人去。更重要的,是我想认识文治。“哥哥,你们那个报告新闻的徐文治很受欢迎呢,我们很多女同学都喜欢他。”良湄跟她哥哥说。“这个人很不错,他是新闻系的高材生。”方维志说。那一刻,文治对我来说,仍然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人。天气报告紧接着新闻报告之后播出,是在同一个直播室直播的。我第一天上班,正好是由文治报告新闻。从一九八三年在电视屏幕上匆匆一瞥,到一九八六年一月的这一天,经过两年,我终于见到真实的文治。在那搭了布景的狭小的直播室里,我们终于相遇,是现实而不是布景。新闻报告结束之后,文治站起来,跟我点了一下头。方维志刚好进来直播室,他拉着文治,介绍我们认识。“周蜻蜓是我妹妹的同学,她是念时装设计的。”“蜻蜓?”他对我的名字很好奇。“是的,会飞的那一种。”我说。“要去准备啦。”方维志提醒我。第一次面对摄影机的我,彻底地出丑。我把稿子上那句“一个雨带覆盖华南沿岸,预料未来数天将会有骤雨和密云”,说成了“一个乳晕覆盖华南沿岸”,我立刻发现直播室和控制室里每个男人都在笑。摄影师更笑得双手都差点拿不稳摄影机。节目结束之后,方维志上来安慰我。“第一次有这样的表现已经很不错了。”我看得出他的表情有多勉强。我拿起皮包和雨伞,装着若无其事的离开直播室。我真害怕明天走在街上有人认出我。电视台外面,正下着大雨,我站在行人道上等车,文治刚好也下班,他的机车就泊在路旁。“我第一次出镜报告新闻的时候,也不见得比你好。”他微笑说。他一定看到了我出丑,真是难堪。“这几天的天气都不太好。”他说。“是的,一直在下雨。”“我第一次出镜的时候,双脚不停地颤抖。”“我刚才也是。”“后来我想到一个方法。”“什么方法?”“我用一只脚踏着另一只脚。这样做的话,起码有一只脚不会发抖。”他笑说。这个时候,一辆小巴士驶来。“我上车了。”我跟他说。“再见。”他说。“谢谢。”小巴士开走,我把文治留在风雨中。在小巴士后座回望在雨中的他,我突然有一种很温暖的感觉。我们彷佛在哪里见过,在更早之前,也许是一九八三年之前,我们是见过的。两天之后,当我再次来到直播室,每个人都好象已经怕了我。刚报告完新闻的文治跟我说:“别忘了用一只脚踏着另一只脚。”我坐在圆凳上,用右脚踏着左脚,整个人好象安定了下来。我把摄影机当作是文治,告诉他,这天气温介乎最低的十二点四度和最高的十五点七度之间,相对湿度百分之五十五至六十,未来数日仍然有雨。文治,明天还是会下雨。“你做得很好。”方维志称赞我。我很想多谢文治,他们说,他出去采访了。文治这天出去采访,晚间新闻里,应该可以看到他的采访报导。我洗了一个澡,正想看新闻,扭开电视机,画面一片朦胧,管理员说,大厦的公共天线坏了,明天才有人来修理。我想起附近有一间凉茶店开得很晚,店里有电视,于是匆匆换了一件衣服,冒雨到凉茶店看电视。虽然两天之后就可以在电视台看到他,不知为什么,这一晚我很想见他。在电视屏幕上,文治正在报导一宗情杀案。男人用山埃(注)毒死向他提出分手的太太。他亲自做了一个蛋糕给她,她不肯吃。他说:“你吃了之后就可以走,我不会再缠着你。”她吃了,死在他怀里。他把她的尸体放在平台上淋雨,相信这样可以把她洁净,洁净她不爱他的心。(注)山埃,毒药的一种,古名“鹤顶红”。他们结婚当天,是下雨吧?所以新娘先死。从凉茶店出来,我发现文治的机车就泊在路边。车身还是烫手的,他应该是刚刚走开。我站在机构旁边,好想等他回来。我想,我可以装着刚好经过这里,而且顺道向他打听一下那宗情杀案。十五分钟过去了,仍然看不见他。三十分钟过去了,他依然没有回来。一个开私家车的男人在泊位,车向后退的时候,差点把文治的机车撞倒。“你小心一点。”我立刻提醒他。我突然觉得我像一头狗,正替主人看守着他的东西,但是主人并没有吩咐我这样做。四十五分钟过去了,文治还没有回来。他会不会就住在附近,今天晚上不会回来?街上的行人愈来愈少,店铺会关门。我为什么要等他回来?也许我太寂寞了,我不想就这样回去那个没人跟我说话的地方。车身早已经不烫手了,文治还没有回来。如果他回来时看到我在等他,他一定觉得奇怪,于是,我决定在附近徘徊,如果他回来,我就像先前想好的那像,装着刚好遇到他。我走进便利店里买了一包果汁糖,出来的时候,刚好看到文治骑上那辆机车绝尘而去。我等了四十五分钟,才不过走开五分钟,结果只能够看到他的背影。我花了那么多的时间看守着那辆机车,它竟然无情地撇下我。我一个人,孤单地回去,雨落在我的肩膀上,明天,我要缝一件雨衣,那么下次为文治看守机车时,便不会给雨淋湿。这以后我经常在直播室里碰到文治,我从来没告诉他,我曾经站在他的机车旁边等他回来。这种事,太笨了。在阳光普照的一天,我用缝纫机缝了一件雨衣,像一条裙子的雨衣,腰间可以缚一只蝴蝶结,连着一顶帽子。雨衣是柠檬黄色的,在烟雾迷雾的环境下,黄色是最显眼的颜色。我希望下一次,文治会看到在他的机车附近徘徊的我。也许,那件柠檬黄色的雨衣真的奏效,那天放学的时候,忽然下雨,我拿出背包里那件黄色的雨衣穿上,在巴士站等车。文治驾着机车经过,看到了我。“你要去哪里?”他问我。“去湾仔。”“我送你一程好吗?我也是过海。这里雨很大。”我求之不得,立刻跳上他的车。“你是怎么看到我的?”我问他。“你的雨衣很抢眼,像个大柠檬。”“我自己做的。”我说。我没告诉他为什么我要做这件雨衣。“很漂亮。”他说。“谢谢。”“你住在湾仔的吗?”“嗯。你呢?”“我也是,而且从出生那天到现在都没离开过。”“你住在哪一条街?”“谢斐道。”“我以前也住在谢斐道,说不定我们小时候见过。”“你现在住哪里?”“骆克道。”“跟家人一起搬过去的吗?”“不,爸爸妈妈过世了,我自己只能搬到一个小单位。”“哦。这几天都在下雨,这种雨不知道要下到什么时候。”“你为什么会开机车?很危险的呀,尤其下雨的时候,地湿路滑。”我说。“是念大学的时候学的,那时想,如果将来到报馆工作,会开机车比较好,有些报馆要求突发新闻组的记者要有机车的驾驶执照。”“我在一九八三年就见过你。”“在哪里?”“在电视上,那天你报导财政司宣布一美元固定兑七点八港元。”“那是我头一天负责新闻报告,那宗新闻也是我采访的。联系汇率是不合理的,相信很快就会取消。”文治和我也许都想不到,不合理的联系汇率一直维持下去,竟然比我们的爱情更长久。如果爱情也像港元与美元,永远挂钩,永远是一比七点八,是否更好一些?那天,跟良湄吃饭,我向好打听:“徐文治有没有女朋友?”“好象没听说过。”“我喜欢了一个男孩子。”良湄接着说。“谁?”我心里很害怕那个人是文治。“是念化学系的,叫熊弼。”我松了一口气。“他的样子很有趣,个子高高,长得很瘦,有一双很厉害的近视眼,傻呼呼的,满有趣。”“你喜欢这种男孩子吗?”我奇怪。“这种男孩子会对女孩子死心塌地的。而且他在实验室做实验时那份专注的神情很有魅力呢。”“你想追求他?”“他这种人不会追求女孩子的,他没胆量。”“我真佩服你的勇气,万一被拒绝不是很尴尬吗?”“如果他拒绝,就是他的损失,这样想的话,就没有问题了。”是的,良湄在所有事情上都比我勇敢,一个人,只要不害怕失去,譬如不害怕失去尊严,那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哥哥的女朋友在南丫岛租了一间屋,地方很大的,我们约好去那里度周末,我叫了熊弼一起来,你能不能来?”为了挣点钱,我每个周末在一间儿童画室突小孩子画画。如果去旅行的话,就由其它人替工。“不可以呀。”我说。“徐文治也来。”“我晚一点来行不行?”我立刻改口风。“可以呀,我给你地址,我告诉我你坐哪一班船来。”周末黄昏,我离开画室后,匆匆赶到南丫岛。文治在码头等我。“他们派我来接你,怕你找不到那间屋。”他微笑说,“你教小孩子画画的吗?”“嗯。”“什么年纪的?”“从四岁到八岁都有。”“平常画些什么呢?”“我让他们胡乱画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家长们很奇怪,如果他们的小孩子来了三个月还不会画苹果、橙、香蕉,他们就觉得老师没尽责。谁说一定要画苹果呢?即使画苹果,我也会让他们画自己心目中的苹果,如果只有一个方法画苹果,那太可悲了。“人是长大了才有各种规范,不能这样,不能那样。”“你将来的设计一定与别人不同。”他笑说。后来,我就知道,我们努力追求不平凡,到头来,却会失去了许多平凡女人的幸福。“你为什么会当记者?”我问他。“也许是一份使命感驱使吧。”“使命感?”“我喜欢当记者,揭露真相,报导事实。是不是很老套?”“不。比起你,我一点使命感也没有。我只希望付得起钱的人,都买我的衣服。”“这也是一种理想。”他宽容地说。方维志的女朋友高以雅是写曲的,他们一起许多年了。良湄带了那个念化学的熊弼来,他的样子果然古古怪怪的。晚上,良湄嚷着要在天台上一起等日出。“在这里,五点钟就可以看到日出。”她说。结果,首先睡着的是她,而且是故意依偎着熊弼睡着的。熊弼支持到一点钟也睡着了。方维志喝了酒,早就累得睡在天台的长凳上。高以雅捱到凌晨三点钟也支持不住了,只剩下我和文治。第一章:别离是为了重聚(2)“不如睡吧,反正每天的日出都是一样。”文治说。“你忍耐一下吧,我忽然很想看日出。”“不行了,我昨天工作到很晚才睡。”“求求你,不要睡,陪我看日出。”“好的。”他苦笑。我把皮包里的钟盒拿出来,放在身边。“这是什么东西?”我把钟盒放在他身边,让他听听那滴答滴答的钟声。“是个钟吗?”我掀开盒子,盒子跟一个有分针的钟连在一起,盒盖打开了,便可以看到里面的钟。一只浮尘子伏在钟面上十二点至三点之间的空位。“这是虫吗?”文治问我。“这种虫名叫浮尘子,别看它身躯那么小,这种虫每年能够从中国飞到日本。”“为什么会在钟里面放一只已死去的虫?”“这个钟是爸爸留给我的。做裁缝的爸爸最爱搜集昆虫的标本。”“所以你的名字也叫蜻蜓?”“对呀,他希望我长大了会飞,但是蜻蜓却不能飞得太高。”“这只浮尘子也是你爸爸制的标本吗?”“嗯。爸爸有一位朋友是钟表匠,这个旅行钟是他从旧摊子买回来的。他把爸爸这只浮尘子镶在钟面上,送给我爸爸。所以这个钟是世上独一无二的。”“既然有那么多昆虫标本,为什么要用浮尘子?”“妈妈喜欢浮尘子,她说时光就像浮尘,总是来去匆匆。”“你经常把这个钟带在身边的吗?”“去旅行的时候就会带在身边,来南丫岛也算是旅行呀。”我把闹铃时间调校到清晨五点钟:“万一睡着了,它也可以把我们叫醒。还有二十分钟就可以看到地平线上的日出。”他苦撑着说:“是的。”我的眼睑快要不听话地垂下来了。“别睡着。”我听到他在我耳边叫我。“跟我说些话。”我痛苦地挣扎。渐渐,我连他的声音都听不见了。刺眼的阳光把我弄醒,我睁开眼,太阳已经在天边。我望望身旁的文治,他双手托着头,眼睁睁地望着前方。脸上挂着两个大眼袋,欲哭无泪。“对不起,我睡着了。”我惭愧地说。“不--要--紧。”他咬着牙说。“为什么闹钟没有响?”我检查我的钟。“响过了,你没有醒来。”他连说话也慢了半拍。离开南丫岛,方维志与良湄一起回家,熊弼回去大学宿舍。“看日出的事,真的对不起。”在路上,我向他道歉。“没关系,我现在已经好多了。”他笑说。“你真的不怪我?”“在日出前就能睡着,是很幸福的。”在巴士上,文治终于睡着了,我轻轻依偎着他。我望着我的浮尘子钟,到站的时候,文治刚好睡了二十分钟。我们失去的二十分钟,竟然可以再来一次。“我到了。”我叫醒他。他醒来,疲倦的双眼布满红筋。“我们会不会见过?在很久以前?”我问他。“是吗?”他茫然。“我好象有这种感觉。别忘了下车。”我起来说。“再见。”他跟我说。“谢谢。”我说,“我两天后去成都。”“是吗?是去工作,还是什么的?”“去旅行,一个人去。”“回来再见。”“谢谢。”我走下车,跟车厢里的他挥手道别。在日出之前,我早就爱上了他。为什么?在出发到成都的那天早上,我在火车站打了一通电话给文治。“我出发啦,有没有东西要我带回来?”“不用了,你玩得开心点吧。”“我上车了。”“路上小心,再见。”“谢谢。”我挂上电话,站在月台上等车。那一剎,我突然很挂念他。他总能够给我一种说不出的安全感。在从广州开往成都的火车上,我把浮尘子钟拿出来,放在耳边,倾听那滴答滴答的声音,多少年来,在旅途上,我都是孤单一个人,唯独这一次,却不再孤单。从成都回来,我带了一瓶辣椒酱给文治。原本那个瓶子很丑陋,我买了一个玻璃瓶,把辣椒酱倒进去,在瓶子上绑上一只蝴蝶结。那天在电视台见到他,我小心翼翼把辣椒酱送给他。“成都没什么可以买的礼物,这种辣椒酱很美味。”“瓶子很漂亮。”他赞叹。“是我换上去的。”“怪不得,谢谢你。”“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辣椒酱--”“我喜欢,尤其喜欢吃印度咖喱。”“你那个特辑顺利吗?”“这几天从早到晚都在剪片,现在也是去剪片室。”“我可以看吗?”“你有兴趣?”“嗯。”“好吧!”“是关于什么的?”“是关于移民的。”在剪片室里,我坐在文治告剪接师后面,观看文治的采访片段。特辑探讨的是当前香港人的移民问题,为了逃避九七,很多家庭选择夫妻两地分隔。特辑里主要采访两个家庭,这两个家庭都是丈夫留在香港,太太和孩子在多伦多等候入籍。其中一个个案,那个孤身在香港的男人,从前每天下班后都跟朋友去饮酒,很晚才回家,太太带着独子移民多伦多之后,男人反而每天下班后都回到家里等太太的长途电话。女人在冰天雪地的异国里,变得坚强而独立,反而男人,在圣诞节晚上,跟彼邦的太太通电话时泣不成声,还要太太安慰他。他太太在电话里说:“别这样,当初我们不是说好为了将来,大家忍受分开三年的吗?”男人饮泣:“我不知道这是为了什么。”坚强的太太说:“别离是为了重聚。”离开电视台的时候,已经是深夜。“我送你回去吧。”文治说。“谢谢你。”“你觉得怎么样?”文治问我。“我在想那位太太说的话,她说‘别离是为了重聚’,别离真的是为了重聚吗?”“以前的人,为了一段感情不离别,付上很多代价,譬如放弃自己的理想,放弃机会。现在的人,却可以为这些而放弃一段感情。离别,只是为了追寻更好的东西。”“我觉得那个男人很可怜--”“是的,他太太走了后,他才发现他不能没有她。圣诞节那天晚上,我们在他家里陪他一起等他太太的长途电话,没想到他会哭成那样。他一直以为是他太太不能没有他。下星期是农历年假期,我们采访队会跟他一起到多伦多,拍摄他过去探望家人的情形。”没想到我刚回来,他又要走了。“到了。”他放下我,“有什么要我带回来?”“不麻烦吗?”他摇头。“我要一双羊毛袜。”“为什么是羊毛袜?”“只是忽然想到。”“好的。再见。”“谢谢,一路顺风。”他开车离开,转瞬又回来。“我刚才跟你说再见--”他说。“是的。谢谢。”“为什么每次我跟你说再见,你都说‘谢谢’,而不是说‘再见’?”“我不说再见的。无论你跟我说‘再见’、‘拜拜’或者‘明天再见’,我都只会说谢谢。”我说。星期天,在画室教小孩子画画的时候,我吩咐他们画一双羊毛袜。“为什么要画一双袜?”班上一个男孩举手问我。“只是忽然想到。”我说。真正的理由十分自私,我挂念在冰天雪地里的他。农历年三十晚,我在良湄家里吃团圆饭。良湄问我:“毕业后你有什么打算?”“当然是找工作,也许会到制衣厂当设计师。”“我哥哥要结婚了。”“是吗?”我问方维志,“哥哥,恭喜你,是不是跟高以雅?”“除了她还有谁?”良湄说。“以雅要到德国进修,一去就是三年,她想先结婚,然后才去那边。”“你会不会跟她一起去?”“我会留在香港,我的事业在香港。”方维志无奈地说。“你的意思是以雅向你求婚的吗?”良湄问她哥哥。“我不介意等她,但是她觉得既然她要离开三年,大家应该有个名分。”“哥哥,以雅对你真好。”我说。高以雅才二十七岁,她才华横溢,条件也很好,三年后的事没人知道,她根本没需要在这个时候给自己一份牵制。“我认为她有点自私。”良湄替她哥哥抱不平,“她要离开三年,却要你在这里等她。你成为了她丈夫,就有义务等她,你若变心,就是千夫所指。但是她忘了是她撇下你的。”“爱一个人,应该包括让他追寻自己的理想。”方维志说。“如果我很爱一个男人,我才舍不得离开他。蜻蜓,你说她是不是自私?”良湄逼我表明立场。“德国,是很遥远的地方啊!”我说。“是的。”方维志说。“相隔那么远,不怕会失去吗?爱情应该是拥有的。”“爱情,就是美在无法拥有。”方维志说。我要很久很久以后才明白这个道理。文治从多伦多回来,带了一双灰色的羊毛袜给我。“谢谢你,很暖啊!”我把羊毛袜穿在手上,“你不是说喜欢吃印度菜的吗?我知道中环有一间,不错的。我请你好吗?”我说。他笑着说:“好呀,那边的印度菜难吃死了。”“那个男人的太太怎么样?”在餐厅里,我问他。“她比她丈夫坚强得多,临行前,她吩咐她丈夫不要常常去探她,要省点钱,还叫他没必要也不要打长途电话给她,电话费很贵。”“女人往往比男人容易适应环境。”“因为男人往往放不下尊严。”文治说。吃过甜品之后,女侍应送来一盘曲奇蛋饼。“这是什么?”我们问她。“这是占卜饼。”她说。“占卜饼?”我奇怪。“每块饼里都藏着一张签语纸,可以占卜你的运程。我们叫这种饼做幸福饼,随便抽一块吧。”她微笑说。我在盘里选了一块。“不知道准不准--”我说。“你还没有看里面的签语纸。”文治说。我将蛋饼分成两瓣,抽出里面的签语纸,签语是:祝你永远不要悲伤。“真的可以永远不悲伤吗?”我问文治,“不可能的。”“签语是这样写的。”“轮到你了,快选一块。”文治在盘中选了一块,拿出里面的签语纸来。“上面写些什么?”我问他。他把签语纸给我看,签语是:珍惜眼前人。谁是眼前人?他望着我,有点儿尴尬。“走吧。”他说。回家的路上,寒风刺骨,微雨纷飞。“已经是春天了。”我说。他没有回答我,他的眼前人是我吗?“我到了。”我说。他停车,跟我道别。“为什么你不说再见?”他问我。“你要知道吗?”“如果你不想说,也没关系--”“爸爸最后一次进医院的那个早上,我离家上学,临行前,我跟他说:‘爸爸,再见。’结果我放学之后,他已经不在了。妈妈临终前躺在医院,她对我说:‘以后你要自己照顾自己,来,跟我说再见。’我对她说了一声再见,结果我永远再也见不到她。我讨厌别离,‘再见’对我来说,就是永远不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