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花开作者:伊人送出去的三十束“此情不渝” 我拿着数码相机正要按下去的一霎间,章茜大喝一声,“慢着。” “又怎么了?”我愕然站在屋角,一副不解的神情。 她走近大理石桌,理了理桌上那束鲜花,把两枝多头香水百合向上提了提,使得四朵百合在十朵粉色玫瑰与一簇黄莺中白得分外耀眼。 “这样就对了,要突出百合。”章茜退居一旁,“现在可以照了。” 我稍稍按下照相键,等液晶屏前绿灯亮起后,再使足劲按下去,一簇盛开的鲜花就显现在液晶屏上。 “怎么样,给我看看。”章茜一把抓过数码相机,脸几乎贴在相机的液晶屏上,睁大眼睛仔细看。她是深度近视,因为爱美,不肯戴眼镜,用博视伦又经常眼角膜发炎。 “香水百合还是不够突出。”她摇摇头,不甚满意。 “要不要把黄莺换成满天星?”这方面我是外行,只能提建议。 她揉了揉眼,不屑道,“你好像只知道满天星。” 的确如此,所有花中,我独爱只作陪衬的满天星。 “也罢,更新到网上去吧。”她挥挥手,有些无可奈何。天知道,为了给这束花造型,已经浪费掉我们一个早上的光阴。 来到电脑前,通过数据线读出相机里照好的照片,用制图软件稍作处理,然后上传。 “取什么名字呢?”我问章茜。 “这是你的工作。”她头也不抬,蹲在地上,整理一个花篮。 章茜与我是相交多年的老友,在同一公司工作两年后,我们一起离职,开了这间名为“海上花开”的花店。由于花店地理位置不佳,多半的生意,都是从网站上接洽。 m是花店的网站,上面有个留言本与聊天室,供访客留言与交流。 不用一会儿,网站更新,那幅刚从数码相机内上传的图片,显示在网站首页最显眼的位置,我为这束花取名为“此情不渝”。 明天就是七夕情人节,这束花,算我们送给天下有情人的礼物,售价仅为一百五十元。 “看看怎么样?”我拉起蹲在地上插花的章茜。 她拿着鼠标左右点点,“嗯,不错,你的网页设计还会有错?” “主要是因为你插的花很美。” 说完,彼此相视一笑。我们经常这样,非常臭美的恭维彼此,从而得到更强的信心。 中午在花店旁的小餐厅内用餐,我喜欢这里的清炒黄瓜片,章茜喜欢油淋茄子。 “明天轮到你送花了。”章茜向我眨眨眼。 “为何每次送花的旺日,都由我当差。”我拈一片黄瓜放在嘴里,不忘抱怨。 “因为你运气不佳。”章茜非常得意的说。 我的运气向来不佳,高考差一分上本科线,工作不到一年却被老板娘误以为是勾引她老公的狐狸精。 当时很沮丧,问章茜,“你说我哪里像狐狸精。” 她回答,“你对狐狸精的印象还停留在聊斋志异的年代,现下狐狸精都饱读诗书,一身书卷气,要么任办公室文员,要么当助理,就是你这模样。” 真真被她的回答气死。 由于老板娘拒绝给我道歉,第二天,章茜与我一同辞职。 “其实你勿须与我一同请辞。”走出公司大门,我对她说。 “这种公司,何必留恋?说不定你前脚刚走,狐狸精这名号就落到我头上。” 想想也是,那个胖胖的老板娘一天到晚瞪着一双死鱼眼,像个摄录机,仿佛全公司女人都要勾引她那同样又胖且秃的老公。 只不过月余之前的事,现在回忆起来,恍如隔世。 如今,花店多如牛毛,再加上地理位置的劣势,所接的只不过是零星小生意,交了房租水电,除去工商税收,赚钱免谈,最多只能维持生计。 “你会后悔吗?”我问章茜。 “后悔什么?” “后悔当初辞职开花店。” “这是平生所做之事中,最不让我后悔的一件。不用处理复杂人事关系,只跟花草树木与你打交道,夫复何求?” “我也不后悔,所以明天再忙也无所谓。” 这天晚上,留言本里有一条新留言: “从明日起,欲订一月‘此情不渝’,请于午夜十二时在贵站聊天室详谈。” 落款为苏启天。 订购一月的“此情不渝”,这对我们来说,是笔大生意,我与章茜的脸上恨不能笑出一朵花来。 “一起坚持到十二点,迎接我们这笔大买卖。”我笑着对章茜说。 “嗯。”她坚定的点点头。 约莫十一时,章茜一脸倦意。 “我不行了,要睡觉。”她打了个呵欠。 “都等了这么久,再坚持一会儿又何妨。” “谁知是不是戏耍我们,真诚心要谈,何必等到深夜十二时。” “万一所言是真,岂不白白丢失一个赚钱的机会。” “你慢慢等,我先去睡。” 她伸伸懒腰,上了二楼,余下我独自等那位名叫苏启天的人。 这是本城一条孤清冷寂的街,将至十二时,街上寂寥得没有几个行人,昏暗的街灯无法驱走无边的黑暗。偶尔有脚步声从远方传来,合着自己固有的节拍,近了,然后又远去。 租下这间店面,完全是因为租金便宜,更因为楼上的二居室,可供我与章茜安身立命。 墙上的钟一格格缓慢行走,终于停在十二时整。 他应该来了吧,我刷新在线列表,空空的聊天室里,仍旧只有牟星一个。 在网上,我叫牟星,这也是我的真名。据父亲回忆,在母亲生我的那一刻,他在医院长廊的窗前,看见一颗流星自空中划过。 听老人们说,一颗流星坠下,就表示一个人死亡。而我,却在那一刻降生。 生死轮回的事,谁又说得清? 五分钟后,仍旧没有动静,是否真被章茜言中,那条留言,只不过是一个无聊人的戏耍?可是,我却像有预感,觉得这绝对不是。 女人的第六感,通常很灵。 关上店门,打扫完玻璃花屋,再回到电脑前,发现在线列表上多了一个叫苏启天的人。 “嗨!”我向他打招呼。 “对不起,我来晚了,因为一个控制应用突然出错,修改时花去不少时间。”他向我道歉。 “你不用向我解释,晚一点没关系。” “可是有的事,晚一点时间,就会错过一生。” “幸好我会等你,不用错过。你决定订一月的‘此情不渝’?”我乘机谈生意。 “嗯。” “送到什么地方?” “金樟花园C座802室,从明天开始送,把花放在门外即可。” 对金樟花园,我有些印象,是位于本市黄金地段的一栋高级公寓。 “其实我们可以敲开门,把花亲手送到顾客手里。” “谢谢,不用。” “还有什么额外要求吗?” “能不能把黄莺换成满天星?”顿了一会儿,他问我。 “当然可以。” 其实刚开始“此情不渝”这个创意时,我就提出用满天星,只是章茜坚持要用黄莺。这方面,她比我专业,建议搁浅,只能作罢。想不到如今,却遇见一知己。 “还有一个不情之请,付帐的时间能否晚几日,因为现在我不在大陆,付帐不便,而在本城的朋友,却又暂时联系不上。” “可以。”我回答果断,没有丝毫犹豫,就像相信他在留言本上那条留言没有丝毫戏耍成份那样坚定。 “谢谢你,可我用什么方法付帐给你?” “网站上有我们的银行帐号以及开户行。” “那就这样,晚几天,我会把款转到你们的帐上。” 七夕情人节,我起了个大早,一般情况下,章茜会早睡早起,而我,正好相反。 当章茜看见我呆在玻璃屋内劳作时,露出不相信的神情。 “这么勤劳,很少见。” “今天会很忙碌,我帮你多插几束‘此情不渝’。” 平日不忙时,插花一直是章茜的事。她对插花要求很高,而我又做不到完美。 章茜洗涮后,搬一个小板凳,坐在我身旁,与我一起插花。忽然,她注意到我手上快要完工的一束“此情不渝”。 “怎么会是满天星?应该用黄莺。” “这是顾客的要求。”我舞了舞手里那束花,得意的说。 “什么顾客,这么没品味。你看看,用满天星效果真是很差。” 打量怀里的花束,比昨天章茜插好的那束,的确要逊色三分。心里明白,嘴上却不服输。 “顾客是上帝,他认为美就美。” 章茜想想,点了点头,“也对。他们付帐,理应是上帝。”顿了一会儿,又道,“订金呢?付了没有?” “会晚几天付。” “什么时候送花?”章茜紧张的问。 “今天开始。” “星儿,你应该知道先付帐后送花的道理。” “我知道。” “那为何还插一束用满天星配的‘此情不愉’。” “昨日已应承他,岂能言而无信。”我一如既往相信那个叫苏启天的男人,“如果他真是戏耍,让我赔偿花店的损失。” “真拿你没办法。”章茜一副无可奈何的神情望向我,“你知道为何你总会运气不佳?” “不明白。” “因为你太容易相信人。 ” 我摇摇头,表示不赞成她的观点,低头继续整理那束“此情不渝”。 “不听我的也罢,你这样下去总是要吃亏的。” 章茜喜欢这样,不失时机倚大卖大教训我,而她,只不过比我大月份而已。 “好了,你看漂亮吗?”我把插好的“此情不渝”举到章茜面前,乘机叉开话题,“我都已经弄了一早上。” “一点儿也不漂亮,看来你今天早起,并不是为了替我插花,而是为了插这束非常别扭的‘此情不渝’。” 我挤了挤眼,背着包,拿起准备好的几束花放在车篮里,然后推车出门,向守店的章茜挥挥手道,“今天路线颇长,一直到金樟花园,中午吃饭不用等我。” 骑上车后,听见章茜在背后咕哝一声,“自讨苦吃。” 直到送最后一束花时,我才理解自讨苦吃的含义。前几束花,都是送至本区,而金樟花园,却要过江至另一区,离我所在位置最近的那座桥,刚好遇上塞车,只有绕道从郊区一座小桥过去。 烈日下,我披散长发,蹬着单车,行在人迹罕至的路上,过了许久,才绕进市区。 来到金樟花园,已是下午三时。 进得C座,来不及擦汗,就抱着花向电梯里冲去。 早一点把花送到有情人怀里,就可让她拥有多一刻的快乐。 因为跑得太快,猛得一下,与电梯里走出来的人撞了个满怀,分开后,怀里的花哗拉拉落了满地。 “你这人怎么这样。”我看着满地零落的鲜花,冲口而出。 “好像是小姐你不小心,跑得太快撞进我怀里。” 我寻声望去,面前是一位高大挺拨的男子,着一身灰色T恤,顶着一头愤怒的黑发,脸上带着似笑非笑的表情。 这男人,一点风度也无。 如果有风度,即便是我的错,也应该连声说Sorry,然后蹲下身子,与我一起拾起地上的鲜花。 可他却站在那里,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 我狠狠瞪他一眼,独自蹲下身子拾起残花。 除了几枝满天星,其它的玫瑰百合,经这一碰撞,都已经凋零败落。我抱着一簇残枝,神色惨淡,喃喃自语,“怎么办,都不能要了。” “算了,我赔给你。”男人从牛仔裤里掏出钱夹,抽了三张一百元,弯下腰,递到我面前,“这样的一束花,应该只值这个价。” 我昂起头,一言不发,再一次狠狠瞪向他。 “怎么了,我赔给你还不行?” “不行,除非你赔我一束一模一样的花。” 他看着我,似笑非笑的摇摇头,把钱放回钱夹,转身欲走。 “喂。”我在身后喊他。 他顿住脚,转过身,眉头微蹙道,“小姐,你究竟要怎么样?明明是你跑得太快,撞在我身上。我自认倒霉,赔你钱,你又不要。” “我对这一区不熟,想问问你,什么地方有花店。”我小声道。冷静后,自知理亏,只求寻一处花店,买几枝新鲜玫瑰与百合充数。 “走吧,我带你去。” 男人一转身,就出了大厦大门。他腿长,步子迈得很大,我一路小跑跟在后面,不免气喘吁吁,很是吃力。 男人带着我走进附近一间鲜花超市,马上有穿制服的店员踱过来,带着温和的笑容问道,“先生,是要为小姐买一束花吗?” 店员误会我是他的女朋友,他也并不否认,分别指了指双头百合与粉色玫瑰,道,“这个要两枝,这个要十枝,配满天星。” 他的记性很好,居然记住散掉的那束花,百合与玫瑰的数量。 “好的。”店员应了一声,转过身忙着插花去。 “你居然不问价钱。”我小声问他,“七夕的玫瑰特别贵,谁知这家鲜花超市会不会漫天要价。” “是不是价钱贵,你就不要呢?”他反问我。 “当然要。”怎么能不要,若是不能按时把花送至金樟花园,对顾客就是失信。 “那就对了,何必多此一问。”他别过头去,打算不再理我。 稍后,店员捧着一束花来到我面前,把花递到我怀里,然后转身面向他道,“谢谢,三百块。” “三百块!”我禁不住叫出声来,“卖一百五都可以赚几十元,你们居然要三百块。” 没有人比我更清楚花的价格,从花农那里买鲜花,即便是卖花的旺季,玫瑰只需五元,双头百合也只要六元,算上满天星与运费门面,再怎么也不会超过一百。 店员一副诧异的神情望着失态的我。 “不用理她。”他从钱夹里掏出三百元,放在店员手里,抓住我的手,向门外走去。 “你干嘛?”来到街上,我甩开他的手,“付三百元给这家店,我们被骗了。” “不是我们,是你。三百元是我替你垫付的。”他伸出手,冷冷的道,“现在把钱还给我。” “可我身上没带这么多钱。”我翻遍全身,只找出一百多元揉得皱巴巴的钱。 “没带钱,还这么有发言权?”他忽然笑了。 我冷哼一声,“钱我会还给你。” “你怎么知道这束花的本钱是多少?”一阵默然后,他问我。 “因为我是开花店的,刚刚去金樟花园,就是去送花。” “原来这束花不是你男友送给你的,瞧你紧张的神情,我还以为是因为碰坏了男友送给你的鲜花。”他作了一个夸张的表情,然后问道,“既然你是开花店的,何不回去重拿一束?” “因为花店在另一个区,离这里太远,而我希望顾客早一点收到花。” “鲜花速递,只要在当天送到即可。” “可是早一刻收到花,就会多一份开心。” “看不出来你的心肠还不错。”他斜睨着我。 “本来就是。” 他看着我,摇摇头,一副不以为然的神情。 来到金樟花园大门口,他向我作别。 “钱怎么还给你?”走远后,我大声问他。 “算了。”他摆摆手,“就当是我撞倒你,向你赔礼道歉。” “是我自己撞到你的。”我急着说。 “满天星配百合与玫瑰,真的很丑。”他突然没头脑的冒出一句,而后转过身,大步离去。 我站在原地,只看见那头黑发,在烈日下愤怒。 看着他走远,才转身进入C座,乘电梯至八楼。802室,在靠右手的一边。 记得苏启天曾叮嘱过,只要把花放在门边即可。我把花放在门口,敲了敲门,然后打算离开。 不敲门,屋里的主人怎么会知道有爱的鲜花速递到来? 突然,对收花的女人产生浓厚的兴趣,为什么苏启天不让我亲手把花送至她手上呢?是因为想让她在无意间开门后,得到一个意外的惊喜,还是因为,为小事而争执后,用躺在门外的花,默默的道歉? 不论何种猜测,屋内的女人,都是幸福的,有一个对她此情不渝的男人,远隔重洋,订花送给她。 也许因为羡慕,我驻住脚步,留在楼梯口,想看看屋里走出的女人会有怎样幸福的面容。可是,十分钟过去,802的大门仍旧紧闭。 这位女主人,也许碰巧出去。真是不幸的女人,不能在第一时间,收到爱的誓言。 下楼时,没有乘电梯,一层一层扶着扶手走下去。手里没了花,忽然感觉到空荡荡的。 街上是熙熙攘攘的人群,偶尔会经过一位手里捧花面带幸福笑容的女孩。难怪刚才的男人会误认那束花是男友送给我的,七夕,本就是女孩子收获的季节。 推着车,乍然感觉到先前的苍凉。在七夕这一天,手里捧着几大束花,却没有一束,真正属于自己。 我忽然调过头,骑车向那间鲜花超市行去。 “小姐,怎么又是你?”刚才的那位店员,对我记忆深刻。 “我要一束满天星。” “满天星?”她笑着摇摇头,“这种花几乎像草一样,只是陪衬,没有零卖过。” “可我就是想要。” 顾客是上帝,她只得转过身去,包一束满天星给我。 “谢谢,八十元。” 我掏出八十元放在她手里,捧着一大束满天星欣然出门。 “牟星。”取车的路上,忽然听见有人叫我。 转过身去,看见一个似曾相似的面孔。 见我一脸茫然,她非常沮丧,“你认不出我了吗?我是陆晶晶。” 陆晶晶?我开始有点印象,就是读中学时,邻班那位超级大美女。同级甚至同校的学生,无一不认识她。记得当时,我们班的男生,喜欢坐在靠后门的座位上,拿着廉价的望远镜,悄悄望向昂首阔步的她。 仔细打量,现在的她,变化很大,一身的名牌,却掩饰不住面容的憔悴。比读中学时,更清瘦些,但曾经美丽的轮廓,依然凸显。 “我当然认识你,可是,你怎么会认识我?”中学时的我,应该没出众到被她注意的地步。 “当然认得,并且记忆深刻。”她走在我身旁,悠悠的说,“那个时候,你有个男朋友,叫覃泽臣。” “你怎么知道。”我很惊异。 覃泽臣,那个被我锁在记忆死角中的人物,又在这个特殊的日子被释放出来。那个时候,他是班上的学习委员,而我又有许多问题不懂去问他。本来,这根本算不上什么,可渐渐的,班上同学都喜欢拿我们开玩笑,说牟星喜欢覃泽臣,说着说着,就成真的了。 “记得那个时候,我很羡慕你呢!”陆晶晶浅笑着对我说。 “羡慕我什么?”那个时候,应该是我羡慕她,羡慕她成绩优秀,羡慕她的美丽,更羡慕有那么多男生喜欢她。 “你不觉得吗?覃泽臣那时对你特别好,每次你鞋带松了,都是他弯腰下去帮你系。在校园里,你们俩形影不离,羡煞旁人。” 有这件事情吗?我搜寻自己的记忆,好像有过几次吧。那时喜欢穿旅游鞋,那种鞋子的鞋带特别宽特别长,也特别难系,我的力气很小,每次都系不紧,总是系一次,走几步路又松了,每到这个时候,覃泽臣就会弯下腰去帮我系。只不过为数不多的几次,偏偏被陆晶晶收在眼底。 “如果你需要,随时有一大队男生等着为你系鞋带。” “那些男生,只不过中意这副皮囊罢了。”她有些伤感。 突然,我看见路边有一间快餐店,肚子又在这个时候不失时机的叫出声来,看看表,已经是下午五时。从早晨到现在,我滴米未沾。 “我们一起吃饭好吗?” “嗯。”她点点头。 走进快餐店,我们点了一大堆美食,将坐下时,她才发现一直捧在我怀里的满天星。 “你的这束花很奇怪,怎么全是满天星?”她问我。 “我喜欢满天星,在别人眼里总是陪衬,却在插花时必不可少。” 我想,我的爱好,不会被人理解,特别像她这样,一直作为玫瑰,被人注视的女人。 未料,她笑着点点头,“我也喜欢。”顿了一顿,又问道,“是他送给你的吗?” “谁?”我忽然被一口汤呛住,不停的咳嗽。 “覃泽臣啊!” “怎么会是他?他在高中毕业后,就去了英国。” “你们分开了?”陆晶晶一副惋惜的神情。 我点点头,没有太多感触。 “你们,曾是我的楷模。我曾以为,你们会一生一世。” “感情的事,谁又说得清楚。”我淡然道。 记得覃泽臣飞往英国的那天,我没有去送他,一个人闷在家里,哭得死去活来。他在留给我的信里,告诉我,他会在完成学业的那天,回来找我,要我们一直保持联络。 刚分别的那段日子,我们几乎每天写一封信给彼此,渐渐的,变成每周,然后每月,到最后竟失去联络。 感情就这样淡去,毫无声息,谁说距离不是问题? “你呢,这些年过得怎么样?” “看我的样子就知道,不怎么样。”她苦笑着道,“在大公司,拿高薪,曾有一份真挚的感情,却被我任性的抛弃。” “为何会这样?” “因为吃醋。” “他与别的女人有染?” “不。”陆晶摇了摇头,“他是一个好男人,断不会这样。” “那是为何?” “工作,他忙于工作,而我却希望他多花些时间陪我。”她自嘲一笑,“吃男人事业的醋,并且离开,你说好笑吗?” 我伸出手来,与她相握,却不知说什么好。唯一不能被安慰的,是感情上的伤痛,那是需要时间为药引,才能自愈的。 “所幸最难熬的那段时间过去了。”她忽而笑了,“你呢?过得怎么样?” “我与好友在百汇区翰林街开了一间花店,勉强把生活过走,但贵在自在。” “我真羡慕你。”她由衷的说。 用完餐后,我与她告别,分手时,留下彼此的手机号码。 “什么时候有空,去我的花店玩儿。” “嗯。”她点点头。 回到花店所在的那条街,已经是华灯初上,走近花店,铁门已经上了锁。今天是七夕,张茜居然这么早就关门闭户。 敲了半天门,也没人应答,猛然开窍,既然是七夕,她当然要与周长川一起度过。 周长川是我与章茜曾经在安利公司的同事,更是章茜的男友。那次离职时,章茜邀他一起离开,但他却牢牢守着那份有前途的职业。果然,未足半年,他便升上公司副理的位置。 停好车,来到铁门前,掏遍全身,才发现大门钥匙被我落在昨天的上衣荷包里。 只有等章茜回来,为我开门。一个人坐在石梯上,捧着那束素白的满天星,有一阵久违的孤单感。 是因为今天是七夕吗?还是因为,陆晶晶向我提及覃泽臣。 读中学的时候,我们根本不知道情人节,也不会刻意去过七夕,但却仿佛每天都在甜蜜中度过。周末的时候,覃泽臣会带我去爬山,然后摘一束狗尾巴草送给我。 也许我喜欢满天星,就是因为它是一种像草的花吧!我望着怀里的花思量。 算起来已经是五年前的事了,但这一刻,却又像回到我身边,那么的鲜活生动。我甩了甩头,想甩掉对往事的记忆。 对往事念念不忘,会让人沉沦。 去附近走走吧,我对自己说,然后直起身来,走在翰林路孤清的街上。 经过一家美容店,外面的招牌上写着:七夕酬宾,本店所有服务均打八折。 七夕,最应该酬宾的,应该是咖啡屋、茶馆或是酒店的蜜月套房,最不应该酬宾的,就是美容院。喜欢去美容院的,都是寂寞或失意的女人。 因为寂寞,才肯把大把的时间,花在这里。 我的发梢有些分叉,是不是应该去理一理? 走进美容院内,里面开着空调,让人感觉到阵阵凉意。 “欢迎光临,有什么需要服务的吗?”一位笑得很甜的女孩走上前来。 “请问剪发是不是也打八折。” “当然。” “你是今天晚上第二个问剪发是不是打八折的女人。”洗发的时候,女孩告诉我。 “前一个呢?” “刚走不久。” 洗完发,我在一面大镜子前坐下,发现脚底是一大堆长长的黑发。 “这么好的头发,为什么不留着呢?”我感叹。这么长的头发,应该花了几年的时间才蓄起来。章茜也有这样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足足留了三年,整天爱惜得要命。 “是啊。”女孩一边为我剪去分叉的发梢边说,“这么好的头发,我都狠不下心去剪,可她却坚持。” “即便是剪下,你们也可留着卖去做假发,为何乱糟糟的堆成一团?” “我也想呀,可是客人坚持要弄乱,不愿意让我们购买。” “真是个糟糕的客人。” “看她的神情,心情不怎么好。” “也许是失恋了吧。”我看着镜中的自己,“只有失恋的女人,才有这么糟糕的脾气,何况还是在七夕。” “经你一说,还真有点像。” 半个钟头后,女孩为我剪好发,看看镜中的自己,并无太大的改变,粗心的人,根本看不出我剪过发。 付钱后,走出美容院,乍然从极冷的地方出来,感觉外面像一个大蒸笼,到处散着热气。 慢慢踱回花店,发现二楼透着光亮,章茜应该已经回来。我伸出手,打算敲门,却发现铁门是虚掩着的。粗心的章茜,一定是被幸福冲昏了头。 关好门,走上二楼,却听见章茜房里传出隐隐的啜泣声。 “章茜,你怎么了?”放好花,我轻敲她的门。 里面仍旧是低泣声,并没有应我。 我使足劲敲了几下门,大声的喊:“章茜,章茜。” 忽然,门被打开,章茜满脸泪花的站在我面前,她的长发已然不见,只剩下齐耳的短发,规规矩矩的披在脑门上。难道美容院里,那个坏脾气的女人就是她? “你怎么了?”我扶她坐回床上,着急的问。 “长川他要与我分手。”话未说完,声音却先哽咽了。 “你们又吵架了?”他们俩个,曾经经常吵架闹分手。 “不是,这次不是。”章茜猛得摇头,“今天下午出去的时候,我们还好好的,他还买了十二朵玫瑰送给我,一直到晚上送我回来的时候,却突然就说要分手。” “他没告诉你原因吗?” “告诉了,他说我不思进取,感觉到两人的差距越来越大。” “什么差距?他不就只是个小公司副理!” “星儿,你说像我们这样,是不思进取吗?”章茜垂着泪,可怜兮兮的问我。 “当然不是。”我为她擦去眼角的泪水,“男人想与女人分手,可以找任何理由。” 我忽然很瞧不起那位名叫周长川的男人,不爱就是不爱,还说什么不思进取,谈什么差距。世界上最大的差距,就是爱与不爱之间的差距。 看着章茜梨花带雨,凄楚的模样,我不禁有些内疚。 “也许当初不与我一起离开安利,情况就不是这样。” 章茜摇摇头,“你刚才不是说过,男人与女人分手,可以找任何理由。” “你好些了吗?”我问她。 “哭出来,好多了。”她强挤出一个笑容,“你去睡吧,我也要休息了。” 我拍拍她的肩,嘱咐她睡个好觉,关上房门的那一刻,却听见房内又传来压低的哭泣声。 爱情,真是女人的致命伤,若要不为她哭泣,只能永远不恋爱。 第二天刻意早起,去敲章茜的门,里面却没有应答。匆匆下楼,发现章茜背对着我蹲在玻璃花房里,身边堆着花农送来的鲜花。 “这么早啊。”我从花堆里抽出几枝情人草送到她面前。 “对了,我怎么没想到情人草,用情人草作陪衬,一定不错。”她从我手里抓过情人草,插在面前的花蓝里。稍后得意的问我,“你看怎么样。” 她插花的技术,一向让我折服。 “非常美丽。”我由衷的说。 “当然美丽。”她叹了一口气道,“只是别人不知道,插花也是一种技术,摆弄这些花花草草,也是学问。” 我明白,她口中的别人,是指周长川,她无法不介意自己心爱的男人说自己不进取。 看着她略带倦容的脸,我有些心痛,怕聊起这个话题平添伤感,只能装作没听懂。 “你说给这篮花取什么名字?” “这是你的事,我只管插花。”章茜拿了一个空篮子,开始插第二篮。 “就叫‘情人无泪’好吗?我新看的一本小说,就是这个名字。” 章茜怔了怔,然后笑道,“做情人,又怎能不流下眼泪?” “这一月,让我来送花吧。”看着她的憔悴,不忍让她再去烈日下劳作。 “是不是昨天送花时,遇见一帅哥?”她开玩笑似的问。 “帅哥没有,衰哥到有一个。”我想起那个拥有一头愤怒黑发的男人。 “既然没帅哥,何必与我抢着做事。” “因为你的新发型实在太难看,怕你出去,坏了我们海上花开的形象。” “真有这么丑吗?”她抚了抚头发问。 “真的。” 拿起早已准备好的花,向单车走去,把花放进车篓里,推车出来时,发现章茜站在门口,神情怪怪的看着我。 “你不会是舍不得我吧。”我笑侃。 “星儿,谢谢你。” “真心谢我,就好好在家里休息,不要胡思乱想。” “嗯。”她点点头。 几天后的一个晚上,我把“情人无泪”的照片,更新到网站上去,在主页上,写下一行字:“愿天下有情人,永远不流泪。” 我知道,这只是个祝福,或者说是个梦想。仅此而已。 这天打开电脑,发现留言本上多了一行字。 “你的愿望很美。帐已转入,请查收。” 落款是苏启天。 苏启天,就是那个在网上订购一月“此情不渝”,要我送去金樟花园的男人。 翌日中午,照例送花篓里的最后一束花去金樟花园,至八楼,把花轻轻放在门外时,802的房门却正好打开,站在门口的,居然是那个有着一头愤怒黑发,被我称作“衰哥”的男人。此刻的他,好像刚起床不久,穿一件宽大的白色浴袍,脸上沾满剃须膏。 “今天送花还比较及时。”他非常自然的从地上拿起花。 “怎么会是你。”我惊异的问。 “为什么不能是我?” “这是你的家?”我指了指门上的门牌。 “嗯。”他点点头。 “你认识苏启天吗?” “不认识。” “那你凭什么收这些花。”我忽然瞥见屋内的桌上,电视上,几乎所有能放花甚至不能放花的地方,都摆满了“此情不渝”。 “卡片上写明送给802室,而我,不正是住在802?”他振振有词。 “可你并不认识送花的人。” “难道我就不能拥有一、两个仰慕者。” “没听说过男人会仰慕男人,并且还送花。”我气呼呼的说。 “小丫头,你没听过的事太多了。”他捧着那束花转身进屋,连连摇头,“这么多花,真不知插在哪里好,看来只有插在卫生间的马桶上了。” 听他的话,简直可以把人气疯,我抢过他手里的花,冲进屋内,把所有的“此情不渝”全摘下来,抱在怀里,大声道,“你不该拥有这些花。” “一个女孩子,居然这么蛮横,简直叹为观止。”他瘪瘪嘴,作出一副不可思议的神情。 “是你自己不讲道理。”我抱着花,来到屋外,把花重新放在过道上,“客人的东西,我当然要保护好,不让小偷偷走。” “你做事也太认真了吧,按客人的意思,把花送到就好,干嘛要管这么多。”他倚在门口,脸上流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 “不需要你管。”我理好那一堆花,然后站起身来,狠狠的叮嘱道,“记住,不要再碰这些花。” “收到。”他懒洋洋的回答。 我不放心的瞧了一眼那堆花,接着颇有威严的瞪了他一眼,然后转身入电梯。心里一直无法释怀的是,那位名叫苏启天的男人,难道不知道802室已经易换主人了吗?我该怎么通知他呢? 回到店里时,章茜正对着电脑看一些有关插花知识的网站。这些天,她除了早上插花外,就是反反复复点击查看这类网站,仿佛要从中找出人生的乐趣。 看见我回来,她转过身问我,“到帐了吗?” “到了,四千五百元,刚好三十天的此情不渝,一分不少,一分也不多。”我从包里掏出钱,在手里舞了舞,高兴的说。 一直以来,章茜都不相信苏启天会真正转帐给我,一直向我说教人性的丑恶。在她的怀疑下,我也开始有些忐忑。然而今天,终于拿到沉甸甸的钱,这让我松了一口气。 也许,使我如此兴奋的,并不是收到一大笔钱,而是这笔钱向我证实,原来靠直觉去信任一个人,也是对的。 “这次算你运气好。” “也许我开始转运。”我吐了吐舌头。 “也许是你把霉运转到我身上。”章茜故作轻松与我说笑。 “周长川找过你吗?”我突然问她。 “没有。”她摇摇头,茫然点击着电脑桌面上的文件夹,怅然道,“也许他再不会找我了吧。” “你不打算去找他吗?”我拉过一把椅子,坐在她身旁。 “我已经把他的电话号码从手机里删除。” “可那个号码已经印在你心里。” “所以我要学会忘却。” 记得《倚天屠龙记》里,张三丰教张无忌太极剑,教会他招式,又让他忘掉,最后才能真正学会太极剑。爱情是不是也一样,我们也要经历相爱至遗忘的过程,才能真正了解爱的真谛? 章茜入睡后,我一个人对着电脑呆在空荡荡的聊天室里。 从苏启天两次在留言本上留言的时间上看,他也是一个习惯深夜上网的人。真希望今天能遇见他,让我有机会告诉他802室已经物是人非,问他是否还需要继续送去剩下的“此情不渝”。 就在思想处于神游状态时,聊天室里忽然有人向我招呼,是苏启天。 “你真的来了。”我高兴的说。 “你刻意在等我吗?”他问。 “是的,我想告诉你,金樟花园C座802室现在住着的人,也许并不是你要送花给她的那个。”我急急的打了一大串字。 “你收到汇款了吗?”他问我。 “收到了,不过,你若是决定不要再继续送花,我会把该退的钱还给你。” “继续送。” “可802室住着的是一个男人。”我提醒他。 “没关系,继续送,只要把花放在门外即可。” 虽然我有些不明所以,但客人的需求要放在第一位,我只得打了一个“嗯”字传过去。等到再要与他说话时,发现他已经离开,空空的聊天室,又只剩下我一个人。 已经是倒数第二次送花至金樟花园,这样拉长距离送花的日子,终于快结束。 过道里的花,再也没被那位衰哥拿走,看来是上次的威胁,已经生效。但是,一束束花摆放在过道里,无人欣赏,独自凋零,却让人无端端生出一番怅然的心情。 也许让802室的男人把花抱进去,并不是什么坏事。 花开,是要有人欣赏的。 从金樟花园出来时,已是正午时分,路过附近一家餐厅,忽然发现玻璃窗内,坐着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周长川。他的对座,坐着一个女人,俩人正在亲密交谈,看样子,关系非同一般。 停好车,走进那家餐厅。周长川并没有看见我,继续与女人说笑,两人的手在桌子上,交叉握在一起。 男人真是薄情,这么快就另觅新欢。不过,看他们的模样,并不像相识才一月的样子,也许在他与章茜提出分手前,就早已相识。 原来一段旧的感情消亡,是因为有新的感情介入。这世间的男子,总是只闻新人笑,不见旧人哭。 “HI!”我理了理长发,走过去,娇滴滴向周长川打招呼。 “牟星。”周长川看见我,条件反射似的手一缩,抽回握着女人的那支手。这样的失态,被其旁的女人收在眼底。 我坐在他旁边,拉着他的手,撒娇道,“这几天怎么不去找我。” 周长川显然被我的暖昧态度吓着,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应对。 对面的女人却已经反应过来,脸色微变,问道,“你是谁?” “我是谁?”我忽然笑了,“问问他屁股上那颗红痣就知道我是谁了。” 章茜曾告诉过我,周长川的屁股上有颗巨大的红痣,在他们第一次做爱时,差点把她吓死。本是与章茜的闺中密语,想不到此刻,却派上作用。 女人的脸忽得变得青白,直瞪瞪的瞧着周长川,大声道,“想不到你除了章茜,还有这个女人,周长川,我看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