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张·爱玲画语-3

爱玲洒脱而寂寞,华丽而苍凉,为众人所青睐。而苏青,一如爱玲所言:太正常,太普通,太朴实,当然也亲切,有一种古往今来的无所不在的妻性和母性。  我想,民国荒凉的世界里,有这样两位女子,也不枉为热闹一场。在喧嚣和落寞之间,二人竟然逼肖《红楼梦》中的“钗黛”终局。格物致知  爱玲在《天才梦》带有自嘲的口吻说:“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如果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  曾经也有一个人对我说:“其实人活在这世上极是普通,若老天稍微赐予一点能力,他往往出色地身不由己。”  我便在想,天才是什么?怕是天生的聪明,佛家所言的慧根,世事于别人手上蠢笨难行,到他手上却翻云覆雨,掌握自如。譬如,文字的灵性之于爱玲,便是老天惠赐,不得不服。文字在她笔下才有了流光溢彩的生命,真正的活起来。七八岁大小,很多人为写作文憋个半死,她已经轻巧地写出了《摩登红楼梦》。  爱玲是天才,在我只是浅浅说,这一节,有一个人却说到了骨头缝里了。读《今生今世》,胡兰成有这样的评论:“张爱玲论人,总是把聪明放在第一位,与《大学》的把“格物致知”放在“诚其意”之先,正好偶合。”  我心下便对“格物致知”起了意思,但不甚了了,于是翻出原文。《大学》开篇有这样的句子:“古之欲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又担心人不能解其意,将话倒过来说了一遍:“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  治国平天下之大志,于我这等小女子不过笑谈。我之俗人,只是眷恋儿女情长,如梦如幻,只想着有一个人爱,稳稳当当地齐家。偶尔拿出小聪明献媚于人,就很是满足。这样没出息,气死老夫子也未必不可能。  先说这“格物”二字。郑注有云:“格,来也。物,事也。直白连在一起,竟然是“来事”两字。今人说某人“会来事”,褒义上有“聪明”之意。  虽然与全句的正大恢宏相比,显得有些不相伦类,甚至有些附会牵强。但我却以为是对胡兰成论爱玲最好的解证,于是,有一种小聪小慧的窃喜。觉得又有可献媚之素材了。原来爱的珍重之中竟有这般滑稽可笑的心思。  这种解释自然与儒学正统一派的求知穷理不对,今人更是将这句上升到认识论的层次。但我以为,古人对世界宇宙的认知,所关涉的是人与天的关系。格物也相应的是因其天赋异禀所引致,而非“穷理”的勤奋努力。  其中性智的天分是最主要的。故所谓“格物”之“格”,可作“感通”解。某种天赋的对万物的体悟冥会,能够推出种种对人生世界的认知。简单点讲,一种天生的聪明,加上一点努力和用功,就能通晓世界了。  这又成了胡兰成的考语。真是泄气!他言道:“张爱玲是民国世界的临水照花人。看她的文章,只觉得她什么都晓得,其实她却世事经历得很少,但是这个时代的一切会来与她交涉,好像‘花来衫里,影落池中”,如同那花果山石头里蹦出的孙猴儿,天地万物已在心中了。只待师傅打开天灵盖点拨,万事自来交涉。  有了“格”之聪颖,“致”之推极,由此及彼,由内推外,就并非事事要体验。格物是一种天赋,悟性也不是依靠勤奋得到的。  爱玲就是这样的天人合一,一切了然于胸的锦心绣口。如她自己所言:还没有过何种感觉或意态形致,是她所不能描绘的,惟要存在心里过一过,总可以说得明白。一件桃红单旗袍,她可以看出“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视觉出嗅觉,甚至出味觉。使万物自语,让人叫绝。  又譬如说读书,爱玲也非博览,却将一本《红楼梦》熟读如泥。爱玲说要以一奉十,实在是一点不虚。读过了它,恰如虞信赋里说的:树里闻歌,枝中见舞,恰对妆台,诸窗并开,遥看已识,试唤便来。世间事便成竹在胸,有与人说不尽的妙处。妙玉爱玲  《红楼梦》里妙玉是个独人,为世人所厌。书中第五十回“芦雪庵争联即景诗,暖香坞雅制春灯谜”,李纨命宝玉去乞梅,说得格外分明:“可厌妙玉为人,我不理她。”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死金丹独艳理亲丧。”宝玉去给妙玉回礼,路遇邢岫烟,又借邢岫烟之口将她放胆品评一番,说她:“放诞诡僻”,“僧不僧,俗不俗,女不女,男不男”,“成个什么道理”。  花两个晚上读完了刘心武的《红楼望月》,没有大的意外,但小小惊喜还是有的,恰似长长午睡后慵懒地伸个懒腰,不甚紧要却很能叫人满足。关于秦可卿的探佚是主流,但可卿之死谈得过多,只是一溜地看下去,及看到“元春之死”,“妙玉之死”有种拾遗补缺的舒畅。毕竟他是下了心血的,虽然文法上写得通俗鄙陋,和红楼差了天上地下,但在细节上却能看出下了一定的功夫。为妙玉、元春雪恨,恨那高鹗,蓄意改动红楼,害了多少红颜公子蒙怨受屈,真真死不足惜!  他对妙玉的研究便能当得一个“好”字,探佚她为报宝玉和贾家知遇之恩而去找忠顺王爷,以财宝才色动其心,最后与之同归与尽。这个写法真是好!  妙玉虽是“可怜金玉质,终陷淖泥中。”但这样的红颜真是侠烈。有始有终也不枉来世上一遭。  今日之清高女子也多喜欢妙玉,爱她“气质美如兰,才华阜比仙。”亦不觉得天生孤癖有什么不好,大抵是现在物易近人难近,哀鸿遍野到处是孤独。妙玉所为,转了几百年后,竟可为世俗接受,乃至成为风尚,可叹。  我看爱玲亦像妙玉,天生颖悟,是金玉质。出淤泥而不染,其心坚韧,经岁月磨折而无损其辉。世人言爱玲皆是清高孤寒,世俗难近。  一九五二年,上海召开第一次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爱玲应邀出席。在全国一片蓝布和灰布中山装的大潮中,她赫然背弃了这种装束,在旗袍外面罩了件网眼的白绒线衫,淡漠地坐在后排。即使普通依旧桀骜,给人“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此时的打扮,尽管由绚烂归于平淡,但在一群蓝蚂蚁的对比之下,依旧是触目惊心的。  有人说她冷漠,其实她面寒心热。譬如在外滩看见警察打人,忍不住气塞胸膛,一气之下,想去做官,或者做主席夫人,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又譬如,作家柯灵当年被日本沪南宪兵队关押在“贝公馆”里。贝公馆坐落在贝当路上,是美国学堂旧址,原来是雪白的建筑,碧绿的草地,纯净得像天堂。对门是庄严肃穆的国际教堂,紫酱色的斜屋顶,墙上爬满长春藤,幽雅安静,是情侣散步的好地方。日本人选了这么一处来做现世地狱,叫人两相对比更是忍不住毛骨悚然,从骨子里透出阵阵阴风。  柯灵虽侥幸没有受武士道精神的洗礼——严刑拷打,却听够了被害者受刑时那种锥心刺骨的号叫声,体察了伍子胥过文昭关一夜白头的焦灼无奈,心神俱损。  隔了不久他被释放,有“刚从死亡线上脱险,对那个环境感觉特别灵敏,觉得人世真是美好”的感悟。回到家里,知道爱玲曾在他蒙难时去探问,自是感动不已,“当即用文言复了她一个短笺,寥寥数行,在记忆里是我最好的作品之一。原因是平常写作,很难有这种激动的心情。”常言道:“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爱玲偏偏是你富贵我不沾你,你受难我亦不怕去看你,可见其仁侠重情。  患难不相忘,亦不避嫌弃,那真是无可言说的知己之恩。彼时柯灵虽没有明言,但用文言复信可见其慎重。名士之风悠然可见,其感激之情,也不可言喻。  我读《今生今世》,胡兰成也写到这一段:“爱玲与外界少往来,惟一次有个朋友被日本宪兵队逮捕,爱玲因《倾城之恋》改编舞台剧上演,曾得他奔走,由我陪同去慰问过他家里,随后我还与日本宪兵说了,要他们可释放则释放。”  事情并不希奇。只是读了柯灵的文章才知道,连他自己也不知道当年救他的就是爱玲。原来她只是兀自做了,完全没有张扬。时隔四十年才知救命之人,柯灵于是“产生了难分难解的复杂情绪。但是对张爱玲的好心,我只有加倍的感激。”古人遭难蒙人搭救只是一句“救命之恩,没齿难忘”。柯灵想必也是这样的感觉。  施恩不望报正是中国的侠义。爱玲是侠女。  她是天生的贵族,亦是真正的贵族。红尘冷漠湮灭不了她温热善良的心,世间曾有爱玲,是我们的幸!  她本就是妙玉。虽然到头来仍是“红尘肮脏违心愿”,到底没有“太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的慨叹。  爱玲比之妙玉是幸运的,因她活在我们的时代。到底是女子  她说“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写得恢弘大气。  她说:“就是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的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写得情致缠绵。  她说:“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服时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金色的太阳里飞舞着,回忆这东西要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快乐,甜而怅惘,忘却了忧愁。”写得黯淡幽怨。  我自从看了一幅爱玲储衣室的照片,满满当当的华服,现在看来都不过时,深为惊讶羡慕。读到有段时间爱玲每天提着个小菜篮自己去买菜,我也不觉得她是清苦的,那苏丽珍不也是天天拿着保温桶去买云吞吗?清贫散淡有时也是一种情调。  娴静优雅的爱玲会在阳光浓烈的日子里,摆弄拾掇着自己的旗袍、前清夹袄和日本花布。阳光那样细碎地洒在她脸上。她微眯着眼,笑着,浅浅满足地笑着。树上的叶子闪着金翠的光,她看了一会儿,幽幽地叹息着。  旗袍是她的至爱,直到去世,她依旧穿着一件赭红色的旗袍。也是这件赭红色的旗袍使她的辞世显得不那么凄凉——这个女人自始至终是亮烈的。我想来想去,想不出一个女人能像她一般爱恋着旗袍华服。这样的知根知底,一不小心,成了病态。  爱玲说:“我既不是美女,又没有什么特点,不靠这些招摇,怎么引得起别人注意?”类似这样的话她也曾经对弟弟说过:“一个人假使没有什么特长,最好是做得特别,可以引人注意。我认为与其做一个平庸的人过一辈子清闲生活,终其身,默默无闻,不如做一个特别的人做点特别的事,大家都晓得有这么一个人,不管他人是好是坏,但名气总归有了。”  这些话半真半假,我便只认做她内心天真的表证,但对这句话本身的观点,我却不大苟同。  一个没有个性的女人,任凭怎样招摇都是不智的,越招摇,越显得自己的俗陋。女人可以没有姿色,却不能没有个性。譬如爱玲,也许称不上绝代佳人,却自有一番味道。  “一袭拟古式齐膝的夹袄,超级宽身大袖,水红绸子,用特别宽的黑缎镶边。右襟下有一朵舒卷的云头——也许是如意。”这样华丽颓唐的劲头,不是特别的女子怎么当的起?怎能穿着,举手抬足渗地出味道?这个奇装炫人的女子,如同她的文字一样,的确给当时的上海增添了一抹艳异的色彩。  在《更衣记》,爱玲说:中国男人的生活比女人自由得多,但衣服恰恰相反,单凭这一点,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像爱玲这样不善言谈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袖珍戏剧”,能够看到自己的人生。财迷的担当  “生在现在,要继续活下去而且活得称心,真是难,就像‘双手擘开生死路’那样艰难巨大的事,所以我们这一代的人对于物质生活,生命的本身,能够多一点明了与爱悦,也是应当的。而对于我,苏青就象征了物质生活。”  这是爱玲对生活现实的态度。所以,她会因稿费与杂志编辑起争执,她会与车夫讨价还价。如胡兰成所说:“她处事亦有她的条理,亦且不受欺侮。”又说:“爱玲每用钱,都是一种理直气壮,是慷慨是节俭,皆不夹杂丝毫夸张。”  我友离离也是一个满身尘埃,亦抹不去爽利的女子,爱钱爱物,世俗的真,天真的可爱。与她言笑,时常模糊地想起一个人。近日复读张爱玲,才蓦然悟醒,那个自己一直想不清朗的人就是爱铃。二人的脾性颇有相近相通之处,一般是大家闺秀,一般的独立刚烈,一般的“一钱如命”。  爱玲从不讳言自己是个“财迷”。有许多关于钱精辟的言论。譬如,“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又有:“钱太多了,就用不着考虑;完全没有钱,也用不着考虑了。”“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  生活中的爱玲也常常喜欢以自食其力的市民自诩,而这小市民是真可爱,叫人忍不住欢喜。她内心光照万物,对人世有华丽的期望。所以爱恋世俗生活享受。但在人生关节路口,该当决断的时候,她又能断然舍弃。钱,对爱玲而言从来不是关系根本,不可牵动她的心意。  好像一九三七年的那个冬夜,爱玲深一脚浅一脚地逃到大街上。街灯下只看见街道一片寒灰,寂寂的冷,被禁闭已久的她终于再次站在外面的天空下。她断然地离开富裕的父亲,投奔经济拮据的母亲。  在这之前,何干给她带来母亲的消息。母亲让她想清楚:“跟了我,可是一个钱都没有。跟你父亲将来张家的家产还有你一份!要你自己想清楚,将来不能后悔!”  虽然张佩纶在世时张家已经开始走下坡路,爱玲的父亲又败了不少,可毕竟是曾经的世家望族,和贾府一样,“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当年李鸿章送给女儿的嫁妆就蔚为可观,加上张家祖先留下的产业,底子还是有一些,至少表面上仍旧能维持住旧日的生活气派。  爱玲思考了许久,最后还是决定出走。  和姑姑住在一起时,也常常遭遇生活的窘境。曾经有一个阶段,姑姑被洋行裁了员,爱玲继续在读书。母亲在新加坡,生死下落不明,父亲那边的一切早就与她无关了。生逢乱世,又在打仗,谁也顾不到她,谁也怪不了谁。  爱玲趴在爱丁顿公寓的阳台上,听电车回家叮铃铃的声音和街道上喧哗的人声。世声喧杂,旁人一眼滑过的东西,她总能看出妙处来。以往,六楼的高度无形中让她得以用俯瞰的姿态面对生活,现在她却不得不面对金钱。  迫于生计,她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这个发现让我有小小的窃喜,她也如我一般,并非怀揣着文学梦才一路杀奔到这块田地里来的。她需要忧心柴米油盐和房租的费用——当时住的爱丁顿公寓,房租算是很高的。姑姑又不和她客气,老老实实各付一半,锱铢必较。她打碎块玻璃,任是财务危机也得赶紧配上……  爱玲谈钱总不俗,却自有一种平实喜乐,隐隐期盼,如她期许的安定人世。钱能让爱玲看清人生华丽深邃的真象,哀伤深重,亦可叫她享受更多生之愉悦,欢喜明亮。这样才是真好!与现今那些阳春白雪清纯幼稚的文学女青年比,陷入寻常生活烦恼的爱玲看上去更真实亲切,更让我喜欢。  我也是俗人一个。由一个“视金钱为零食的”女孩,转变成了“视粪土为金钱”的财迷,大约也是因为伸手要钱卖东西总有看人脸色的惶惑,花起来也不痛快。间或大人心情不好,垂手侍立,声若蚊哼,丢来钱的同时丢来脸色,那种屈辱的感觉强烈地刺激了我的钱欲。  我母亲对此十分不解,按说我小时候抓周,抓的是字典和笔,阖家皆大欢喜,亲朋好友都称颂我以后会有“出息”,再怎么着也是个舞文弄墨的,俗不了!怎见得就成这样的一钱如命了?  母亲是一个小商人,家道虽不富裕却也殷实,用父母的话来说,“自问没苦着你”。一次聚会,有人在饭桌上说“祝我早日成名,成为大作家”,我居然一时按捺不住,大发一通“我爱文学更爱钱,有名不如有钱实在”的感慨。满座皆惊诧,几位长辈脸色更是讪讪地,看着我,举起的酒杯停在半空中。好歹我脑筋转得快,看众人脸色不善,赶紧自己给圆了场。  晚上回家自然挨批。父亲训女儿,其词振振:“真不知你哪来一身俗骨。”  听了一愣,这话极度耳熟。偶然翻来,竟是姑姑张茂渊说爱玲的话,被我父亲一字不漏地移来了。我虽反省,却无悔意。从我意识到要靠自己养活自己的那刻起,我就大彻大悟拜倒在金钱的脚下。钱是身家性命之本,爱钱不是错,爱别人的钱才是错。  前些日子和出版商谈稿费,立刻精神抖擞,睡意全消,声音变得清朗起来。想来有些羞愧,又想到爱玲和苏青虽是好友,还不照样为稿费争执?  也算是我与爱玲的一点共通吧!我就是喜欢这样自我涂抹。  该拿的该让的该给的该孝敬的,像刀截一样分明,不拖泥带水最好。我向来认为亲朋好友之间不要打银钱交道,俗语说酒色伤人体,我说银钱坏交情。所以就连家里人,我给钱也是先说清楚,若叫我母亲帮买东西,给她一百回头必得找我三十,不然我会一直耿耿于怀。  爱玲是小钱算计,大钱洒脱,小事精明,大事糊涂,或者可以说是一种洒脱。  譬如遇到胡兰成,时年他三十八岁,她二十三岁,他大她十五岁。爱就爱了,无世俗厌语,亦无别念,更不是为了金钱。她是小女子,亦是有担当的大女人。  后来与赖雅相见,认识两三个月时间,分别时想到他年事已高,境况比自己更艰难,便从自己的已见拮据的费用里,拿出现款给他。  爱玲真是个傻女。莫看她男女情事写得流光溢彩,落花流水自分明,情场上她是永远学不会的老手。平素处事接物理性全无,她亦不要理性,不考虑退路。  以身相许,以金相赠,爱玲身上总带晴天落白雨的爽利,和患难相扶的侠气,即使那时赖雅还不见得明白她的深意。  现在女人有爱玲这样胆识的着实少得可怜,有的不过是为婚礼酒席是否隆重,婚纱是否华丽而争执不休的娇小姐。受了点委屈,就僵持着不结婚来挟持男人。  也难怪,长期处于弱势,习惯被保护的女人,从一开始明里暗里都将自己付与了男人,所谓“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这样的郑重其事的寄托,岂不要考虑周全,思量仔细。  嫁汉,嫁汉,穿衣吃饭。抓不住个好男人倒也认命,哪里能像爱玲一样,被人离弃。还去倒贴男人三十万呢?爱玲的文可看,其人却不可学,学了便浑身滋滋地冒傻气。  说到底她还是不俗的。浅斟低唱  爱玲说:“呵,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若我宣称自己是不太爱名利的人,听起来便平白无故清高得吓人。可是不必急着怀疑,因为我爱钱,且我说的不爱名亦不是一点不爱,真是属于自己的,拿得心安理得,并不刻意回避。  事因人论,爱玲是天才,名对她来说,如俯身摘花,是她肯低身俯就而不是高攀。她是天女散花惠泽世人,短短的两三年间,她的美文佳作洒满了整个上海滩。篇篇可圈可点,寻常人可做得到?  《西游记》里讲孙悟空为凤仙郡求雨,请来东海老龙王敖广。龙王却不敢私降甘霖,说点数由天定,且要等风雨雷电四神齐集,还要等玉帝的金旨御准,雷部天君发下公文,才敢行云布雨。  对我等大多数靠写字吃饭的人来说,名是别人给的。如天上下雨,多少不由自己,且要得天时、地利、人和,还是收敛着点好。此时非彼时,今日也不同于六十年前的上海,那时虽是乱世,倒是真有人景仰文学,忠于文学。  太平岁月乱世心,虽无战争,未见得就不乱。看今日传媒大战硝烟弥漫,舆论炒作尸骨如山。“天才”之花一夜之间开得如火如荼,隔三天去看已是昨日黄花。这样的名气真是惨淡,还不如平心静气数自己的钞票好。钱是辛苦挣来的,和自己亲。  “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许多人虽然早早出名了,可未必有那么多快乐,也不是想象那么痛快。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名利带来的快乐,总不那么纯粹简单。  只有爱玲,才能真正享受早成名的快乐。成名后的她是社交应酬能免则免,平日恨不能足不出户,寻常爱虚荣排场的女人如何能做到这一点。她自信不为名气所扰,所以敢要名。  名气对爱玲而言是玩具,或者是工具。成名是为了书更好卖,名气大了投稿也容易,稿费也多。依旧落实到了钱。  那天逛书店,忍不住偷偷溜到书架边找自己的书,像母亲小时候躲在幼儿园外看我一样,远远看见它乖乖静静地在那里摆里,心里就是欢喜。看见有人翻动它更是紧张,作贼似地窥视着读者的表情。来回趸了一会儿,凑到导购小姐跟前问:“这本书卖得怎么样啊?”问时心里惴惴地,生怕被人看穿了去。  当小姐说卖得很不错时,我大大地,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就好像小时候母亲接我放学,遇到老师,问一声我最近的学习怎么样?老师说不错,于是不止是我,母亲也松了口气。至于这个不错能不能保持下去,我那时现在都不爱多想。人生努力虽可进取,但有更多事是人力不可控制的。  “黄金榜上,偶失龙头望。明代暂遗贤,如何向。  未遂风云便,争不恣狂荡。何须论得丧。才子词人,自是白衣卿相。  烟花巷陌,依约丹青屏障。幸有意中人,堪寻访。”  且恁偎红倚翠,风流事、平生畅。青春都一饷。且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  柳永是白鹤不能一飞冲天,失意才子的落寞疏狂,但我喜欢他那一句:且将浮名,换了浅斟低唱。人生入世应当是如此放得开。当年宋仁宗四个字“且去填词”,断送了柳永的仕途之路。而今之世人多只晓得宋仁宗姓赵,对柳永的词却是引而不绝。这名与不名,得失之间,谁可意料?入情 因为懂得 所以慈悲  尘埃花开  “她见了他,头变得低低的,低到尘埃里,但她的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初读这段文字只是微微笑,笑而不解其意。一个人如何低,如何能低到尘埃里?一个人如何欢喜,能欢喜到尘埃里开出花来?我并不知道这清浅的几句里藏的是一个孤绝女子几许柔情,几丛软弱。爱从她的笔下溢出,深重地浸透了岁月的纸背,留下被时间摩挲的清浅吣人的句子。  她不曾爱过人,便如一颗菠萝,浑身长着尖刺。遇不到那把让她低头的刀,除不下坚硬盔甲,窥不见柔软芳香的内核。要知道女子一旦爱了人,爱里便自有千般委屈,万般柔软。叫人乱了方寸却又欢喜芳心,容不得自尊的反抗。她其实只是一颗外表坚硬的寂寞菠萝。  沉香屑的第一炉香燃到第二炉香。十八春的黄金锁依然闪光,未曾老去,而是一路走来,渐渐成长,充满了期待。  “有个村庄的小康之家的女孩子,生得美,有许多人来做媒,但都没有说成。那年她不过十五六岁吧,是春天的晚上,她立在后门口,手扶着桃树。她记得她穿的是一件月白的衫子。对门住的年轻人同她见过面,可是从来没有打过招呼的,他走了过来,离得很远,站定了,轻轻地说了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她没有说什么,他也没有再说什么,站了一会,各自走开了。  “就这样就完了。  “后来这女子被亲眷拐卖到他乡外县去作妾,又几次三番地被转卖,经过无数的惊险的风波,老了的时候她还记得从前那一回事,常常说起,在那春天的晚上,在后门的桃树下,那年轻人。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的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吗?”  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他刚巧赶上了她。胡兰成和爱玲。  他就这样突兀地横绝在她面前,她竟也不觉得惊,她知道终有一个这样的人要来到,现在他仿佛来了。这个男人是懂得她的,他知道她需要恒定宽阔的温暖,需要一个比她更强大的男人才可以征服她。  “自从一年前我在南京看到你登在《天地》上的两篇文章,我就有一种奇特的感觉:你就是我在茫茫人海中所要寻觅的人!及至见了第一面,我更感到我俩的缘份是前世定了的。”这是胡兰成写给爱玲的求婚信。爱玲给胡兰成回信,却是一张空白信笺。胡兰成匆匆赶回上海,眼睛里满是问号。爱玲说:“我给你寄张白纸,好让你在上面写满你想写的字。”  于是,如同“陌上游春赏花,亦不落情缘”的爱玲遇上“永结无情契”的胡兰成,是命中注定的遭遇,无可逃避的劫。盛或败只是经历。  爱是尘埃花,爱玲低低的,胡兰成也是低低的。他仿佛从尘埃里醒过来,几日内仿佛变作青涩少年,时而嚣张跋扈,时而小心翼翼,喜悦天真,惹人怜爱。他说自己行动所为尽皆违背常情。  他写信给她:“你说见了我,你变得很低很低,其实我又何尝不是呢!我本自视聪明,恃才傲物惯了的,在你面前,我只是感到自己寒伧,像一头又大又笨的俗物,一堆贾宝玉所说的污泥。在这世上,一般的女子我只会跟她们厮混,跟她们逢场作戏,而让我顶礼膜拜的却只有你。张爱玲,接纳我吧……”  这样的言语,虽是轻浅,却能满足她内心所有高傲自恋的东西。或许她相信感觉,即使有一日被欺骗,也与人无尤。  读《今生今世》的“民国女子”篇,我仿佛能窥见爱玲的哀艳,如同寻常女子一般,为自己所爱的人盛开着。她为他端茶,腰身一侧,盈盈笑眼千千地惊艳。从来女子爱了人,一如西湖春柳,断桥残雪,都是艳极无涯的。  我也曾如那外表坚硬的寂寞菠萝。曾经有过爱,自以为爱得很深。其实不过是年少青涩,是满园芳菲一树玉兰香,最是洁白纯粹,但经不得一点风雨飘摇,世事惊动。忽一日觉醒,看见满庭芳香飘零,除了偶尔怀念记忆里的花影以外,回忆渐渐如香飘散。  终有一日,才清醒地认识到,那个人原是不够爱自己的。不够爱,所以不能面对世事森然,陪自己一起抵抗。于是,伸手拨开云雾,看到盛开在悬崖绝处的寂寞海棠。  遇到他,我才发现,人真的可以低到尘埃里,然后开出喜悦伤感的花来。  两人在一起,真是相看相谈两不厌,以前那些随心而过的句子竟如流星一样清晰地划破脑际。“对人如对花,虽日日相见,亦竟是新相知,何花娇欲语,不禁想要叫她。”“刻骨相思,天天相见亦一时不见就我寻思你,你寻思我。”《今生今世》被重新翻起一再地读。到后来,那些句子竟分不清谁为谁写的了,似胡兰成为爱玲所写,可明明说的却是眼前情景,拿来用过只觉得贴景入心,又觉得恼恨:这样好的话竟被他先说了。爱之缠夹  许多年以后,劳燕分飞,胡兰成将自己的情感经历写成了《今生今世》一书。他不忘旧情,将书寄给爱玲。爱玲对此很不以为然,她在一封致友人信中写道:“胡兰成书中讲我的部分缠夹的奇怪,他也不至于老成这样。……我若复信,势必‘出恶声’。”  读到这段时,觉得爱玲为人干净利落,爽直得可爱。却也觉得说胡兰成不仅是“缠夹的奇怪”,更是“缠夹的厉害”。爱玲真的忘了胡兰成吗?该是不能罢。以爱玲的脾性,能这样忍住气,不复信,已是十分难得。或许后来韬光养晦不比年轻冲动时,但我更小心眼地揣度,爱玲对胡兰成不能忘情,压抑着,惟有做大方,免得“势必出恶声”时两人难看。那时候才真是“缠夹的奇怪”了!  我素来最敬爱玲灵性绝世,情感上拿捏得当,痛也不多言的豁达清冷的性子,知道人生如朝露,缘分来时欢短,去日苦多,豪宴一场也难免散场。总不能让爱玲像《白蛇传》里的白娘娘指着雷锋塔哭骂许仙一样,委委屈屈地骂胡兰成:“你手摸胸膛想一想,有何面目来见妻房?”  如是,如何是掷地亦作金石声的爱玲呢!  有人说爱玲文里的字头句尾,密密行行,一针一线挑出来都值得玩味半天。如以上信中“缠夹”二字就用得极当。男女之间,事事如丝缕,原就如其所言“缠夹”,难以了断。  想来,爱玲和胡兰成之间的“缠夹”起于《天地》杂志上爱玲发表的一篇文章。那是一个阳光微熏的下午,空气中散发着青草的芳香。他甚有雅士之风地拎过一把藤椅来,靠在椅子上看《天地》,看她写的《封锁》——一对男女在电车上邂逅、调情、热络、茫然,然后失落的故事。  据胡兰成自己讲:“原是在草地上搬过一把藤椅,晒太阳看书。翻到一篇《封锁》,笔者张爱玲,我才看得一二节,不觉身体坐直起来,细细地把她读完一遍又读一遍,见了胡金人,我叫他亦来看,他看了赞好。我仍于心不足。”试想,这个时候的胡兰成举止作态也是极天真可爱的。好一个于心不足,便是这样怿动,缘起,开始交缠。  这便是一个传奇的开始,一段故事的发生,一株情花的萌芽。这《天地》名字取得也好。他与她,可不就是天上人间的相逢么?此时,爱玲不知道什么缘故,在《天地》的第二期上登了自己的照片,想来也不是今天的美女作家的自我彰显,多半是缘由天定,老天一定要她逢着这个人。  这个人又起了兴头,去信不止,一发从南京追到上海,急急地向苏青要了地址,赶到爱玲住的静安寺路赫德路口192号公寓六楼65室去拜访。不料爱玲恰好不在家。翌日爱玲打电话给他,转到大西路美丽园去看他。  蚕已吐丝,情在作蛹,两个人都逃不脱这个茧。爱是这样的缠夹伤人,亦可以是这样“桐花万里路,连朝语不息”。  所以,后来的波折,竟也是过往尘烟。不如笑忘书。因为懂得 所以慈悲  “爱玲,这世上懂得你的只有我,懂得我的也只有你。”这是他的言。  “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这是她的语。  以前曾有种种疑惑,读了胡兰成的文字,才懂得爱玲的选择。胡兰成聪明鬼气,他看爱玲是字句皆入心,见地不同凡俗,入又入得深,出又出得巧。而他自己的文章既有舞低杨柳,镂心月空的妩媚,又有登高望远,江天辽阔的古意。  他的才情使爱玲变得低低的,低到尘埃里。“爱君笔底有烟霞,自拔金钗付酒家,修到人间才子妇,不辞清瘦似梅花。”这种情感,是今日那些门第、财富所左右的姻缘远不能及的,而这也与后来的离弃无关。  女人和男人一样亦要有人崇拜才快乐,我们爱上一个,往往是爱他能够让你满足。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因为慈悲,所以丧失一切人世间的对与错、好与坏之准则,丧失一切所谓人生大义。  想到爱玲对胡兰成的情,世人有种种疑惑蹊跷,都为她不值。然一切就是如此迅猛地发生了,其中因缘需要细细品味才能分明。爱人之心人皆有,而爱到深切却非常人能及的。我乍想也觉得,但后来看到“君子如响”才豁然开悟。为什么这世上有许多人,真正懂爱玲的却只有胡兰成一个?因为他也“格物致知”。  “格物致知”是双方都要聪明,如天圆地方缺一不可,这个知是相知,彼此了解。两个聪明人在一起惺惺相惜,互为知音。没有男女之别,没有高下之分,相互交融,欢喜之情超越了男欢女爱。  阳光之下都是男欢女爱,而知心体己却只有在高山流水之间,才能山不厌高,海不厌深。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聪明才能了解,了解才能意诚。这“诚”我解为情真意切。意诚而后心正。彼此真心相对,爱才能得以升华,而不搀杂俗世的功利。  他初见她,恰似被惊吓了一下,大大出乎意料。倒不是惊艳,爱玲的美,不是“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当不起一个“艳”字。胡兰成这人狡黠也实诚,他写道:“我一见张爱玲的人,只觉与我所想得全不对,她进来客厅里,似乎她的人太大,坐在那里,又幼稚可怜相,待说她是个女学生,又连女学生的成熟亦没有。我甚至怕她生活贫寒,心里想战时文化人原来苦,但她又不能使我当她是个作家。”看得我又气又笑。这个人的一只笔叫人恨也不是,爱也不是。你说他刻薄,他点得精当。你说他宽和,又实实的刻薄。  而他毕竟是个才子,而她又不巧是个才女。大凡聪明人到一起总是免不了起斗心。且不说黛玉、湘云的芦雪庵联诗斗句,那八仙身为道家仙长,深谙冲虚之道,修为应该不差了吧,过东海还不安生,七男一女还要各显神通,斗得不亦乐乎!惹那龙王三太子眼红,闹一番惊天动地才消停。中国人真是这样喜热闹,仙俗皆同。  想那胡兰成竟要和爱玲拼斗一番。一个女人聪明到这样的地步真是不幸,何况她又遇上了一个和她旗鼓相当的人。  想那胡兰成定是讨女人喜欢的男子,或者他是她的劫。几次刀兵相见之后,爱玲便如那阵前遇着意中人的樊梨花一样,兀自刚强,心底早缴了械,不堪一撩了。他的才,他的人,他与她之间的意趣不尽,都让彼此大生喜悦,高傲如爱玲也臣服了。于是,“两人伴在房里,男的废了耕,女的废了织,连同道出去游玩都不想,亦且没有工夫。”  曾记否,《花样年华》里的周慕云和苏丽珍躲在房间里写小说的情形,也是这样的美。想来不是着意模仿,而是爱本身就该这般静好。  中国素来讲究才子佳人的组合,古有司马相如配卓文君,苏东坡配朝云,今有郁达夫与王映霞,徐志摩与林徽因,俱是男才女貌,看上去桃红柳绿,煞是爱人。  只有胡兰成与爱玲这样一对,颠覆了传统。才子倒是才子,那佳人,单从容貌上看,爱玲便输了一筹,只是这“佳”字若不从美色表象上看,爱玲这个佳人,是旷世绝代的,是汉王堆里出土的白玉杯,一出世便是惊动,由不得人不赞一个“新”字,也不得不叹服胡兰成的好眼力,好艳福。  爱玲是大脸盘,身段又高。一次胡在灯下端详爱玲时,他抚着她的脸戏谑道:“你的脸好大,像平原缅邈,山河浩荡”。这时是笑语知心,说什么也不觉得难听,看什么亦是“天然妙目,正大仙容”。只是一个人骨子里的审美观并不易更改的,胡兰成喜欢的是尖尖巧巧的瓜子脸,小巧玲珑的身段。与其说,他对她一见钟情,倒不如说,他对她一见倾心。  艳也不是那种艳法,惊也不是那样的惊法,胡兰成看爱玲是触目惊心的一个“新”字,从心底看去,不过是一个“知”字。现世安稳 岁月静好  “我为顾到日后时局变动不致连累她。没有举行仪式,只写婚书为定:胡兰成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彼时两人都知道胡兰成时时可能亡命天涯,连个婚礼都没办,爱玲亦无怨言。  每每读到此处就感触不已,这十六字在我口中颠来倒去,回味良久,像“嚼着千斤重的橄榄一般”。  前两句是爱玲所拟,是一个女子对男人终身的托付;后两句为胡兰成所撰,是一个男人对女人的承诺,旁边写有炎樱为媒证。  无论爱玲和胡兰成的“惊世之恋”最后的结局如何。单只这一点作为,她就有资格睥睨天下女子。她要的是“签定终身,结为夫妇”;她要的是他这个人,而不牵挂其他,甚至时局动荡,岁月难静,亦不在念头之内;她要的是“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她要的是婚姻本真,世俗坦然,敢作敢当,不囿于流俗。而胡兰成的“岁月静好,现世安稳。”亦是另一种世俗的好,只是不及爱玲的真。  或者,他一开始就不及她真。他不够真,留了一丝空隙,日后便可以抽身离去。她太真,爱得自己哑口无言,这苦只得自己咽。爱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爱玲嫁了,嫁得霁月光明,无牵无碍。寻常女人,没有爱玲的担当,有的只有薄如纸的一纸青春时,世事森然逼人就范。这份担当,毕竟不是寻常人的担当。女人要学学爱玲这点——自己担当得住了,别人才可来担当你。  他与她也曾有过几日安稳静好的岁月。  一日清晨,她与胡兰成步行同去美丽园,大西路上树影车声,商店行人,爱玲心里喜悦,与他说:“现代的东西纵有千般不是,它到底是我们的,与我们亲。”这话听来,让我心暖如春。  又一日午后,天气晴朗。两人去附近马路上走走。爱玲穿着一件桃红单旗袍,胡兰成夸她好看,她道:“桃红的颜色闻得见香气。”  爱玲穿一双绣有双凤的绣花鞋子,是在静安寺庙会上买的,穿在脚上,线条柔和,胡兰成看了喜欢。她知道他喜欢,所以每次他从南京回来,在房里总是穿这双鞋。  爱玲钱财分明,自己稿费高,无须丈夫养活自己,但是依然高兴他给自己一些钱,去做了一件自行设计的皮袄。她心里欢喜,因为世人都是丈夫给妻子钱用,她也要。“能够爱一个人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试验。”胡兰成似乎通过了这个“试验”。  在生命的某个时刻,我们都是愉悦的,享受着俗世安稳的喜悦。  爱玲这个人好静,但不是孤高到与世隔绝。她好象林黛玉身处贾府,那样的热闹繁华要在身边,心里又要有距离,不轻易与人亲,她的静亦是这样的静。爱玲对人世,好比桃花源里走一遭,到头来,仍是干干净净的自己。  这样一个人偏偏爱上的两个男人都是外向的。胡兰成不必说,局势再乱都能藏身,泥鳅似的兜手滑,顺手还能攀红附绿,由不得人不服。赖雅更是好玩,与其说他是作家,不如说是一名社会活动家,饶是这样过了气,才情堵了,还不甘寂寞四处走动。  爱情是彻头彻尾没道理,说到底四个字——性格互补。胡兰成对爱玲真是熨贴,细致到叫人心旌摇曳,他自己爱出风头却不强拉着她出风头。他知道她爱静,不爱交际,即使是南京政府的要人要见,他也能免则免,为之挡驾。在《今生今世》里他写道:“七月间日本宇恒君来上海,我说起张爱玲,他想要识面,我即答不可以招致,往见亦还要先问过她;熊剑东几次说宴请张爱玲,要我陪同去见她,我都给她谢绝了。我惟介绍了池田,每次他与爱玲见面,我在一道,都如承大事。”  爱玲自他之前,何曾受过这样的爱宠。但她是女人,女人就是要宠得哄得。  他这样写,小事亦叫人缠绵。他太聪明,摸透了爱玲的七筋八脉,连心也瞧得真真的。所以我信他是爱着爱玲的。因爱是小事亦如承当大事,大事亦能化为小事。彼时,这个人既是你的心尖,又是你的全部,像孙悟空七十二变似地可大可小。  读到胡兰成书上的一句话:“所以我在政治上诸般作为,亦终不想移动她。”想起曾经看过的一个电视剧,那女主角凄凄切切地说:“我想做一棵树。一辈子只在一个地方。”  听得令我心悸。能一辈子只在一个地方多好?能一辈子只爱一个人多好?  且不论胡兰成真心为何,他或许有自己的私心,为了方便自己攀折别的花柳考虑,可他待爱玲的方式,是最适合爱玲生长的。她不是一捧栀子花,即插即活,她是一棵树,根不能被移动,还要阳光雨露,男人的爱,才能枝繁叶茂,灼灼其华。  然而,他不过是恣意之人,有名士的逍遥,亦是浪子的恣肆,终究无法给她现世的安稳。爱玲余下的岁月虽静,却未必好。本书下载于派派论坛,如需更多好书,请访问:m无可奈何花落去  从前有个女人,千里迢迢地去寻自己因政局变动而避祸在外的丈夫。她眷恋他,更无时无刻不在担心他。她心里还藏着一件重要的事:她知道她的丈夫有了情人,她辗转打听到丈夫现在所在,便不辞辛苦地找了去。  她没有想过“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她只是想乱世清秋,我宜当和你在一起,不弃不离。或者,她又当想,我灾难之时陪着你,患难见真情,或许会对另一人她忘情也未可知。这是女人的曲款心事,旁人只能臆测,又岂能尽知?  在旧时温州的街道上,阳光清和,他伴着她,边走边聊,她的心里头是止不住的喜悦。她说:“我自诸暨丽水来,路上想着这里是你走过的,及在船头上望得见温州城,想你就在那里,这温州城就像含着宝珠在放光。”  一日爱玲告诉胡兰成:“今晨你尚未来,我一人在房里,来了只乌鸦停在窗口,我心里念诵,你只管停着,我是不迷信的,但后来见它飞走了,我又很开心。”这样的眷念真叫人心酸。  她要他在自己和情人之间做个决断,可见对他未曾没有余地,甚至是把自尊骨气一齐抛闪开来。不料他旧爱未清,新欢又至。  “我待你,天上地上,无有得比较,若选择,不但于你是委屈,亦对不起小周,人世迢迢如岁月。但是无嫌猜,安不上取拾的话。而昔人说修边幅,人生的烂漫而庄严。实在是连修边幅这样的余事末节,亦一般如天命不可移易。”说了堂堂皇皇的一大套话,顾左右而言其他,不过是一个男人心虚的表现而已。到底是狡辩的多,不落一字真言,叫人不值一晒。  这样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应了两句诗:“情到浓时情转薄,而今真是不多情。”在胡兰成是刚做了三朝,彼此情不长夜未央,而在爱玲则是神仙眷侣岁月迢迢已聚首千年。  又有她到他的住所,他只对旁人说她是自己的妹妹,顾全了新欢的面子,却叫爱玲这个明媒正娶的妻情何以堪?而她竟然应承住了。据胡兰成自己说:她来温州二十余日,眼见得他有新欢却仍心存眷恋之意。她的凄楚,透过胡兰成那只淡雅的笔,一点一滴地渗过来,是看宣纸背面的纹,朦胧又清晰。  我几乎可以想见爱玲站在胡兰成的身边,日光照耀,她看着他,仍是欢喜。而这个人却开始心不在焉了,遇见一个人,问到是谁,便说是妹妹。她的笑容便冻住了,坠落在地上。  我仿佛伸手就能触碰到爱玲脸上那种尴尬苦涩的笑容,她木呆呆又欢喜眷恋的神气。  一切的委曲求全,只为这个男人,是她爱的。  她的神色一定很凄婉,低眉的样子一定很哀怨。她被辜负了,那个男人连骗她也不骗,真不晓得是诚实还是寡情。我想那时的阳光依旧清和,却注定是要下雨了。  俗世的平淡和肤浅,常常将他时、他人之生活戏剧化。爱他人所爱,恨他人所恨。有许多虚拟的情节。曾信奉一分为二法,对与错,黑与白,事事都讲究个分明。后来才懂得,感情之事太缠杂,许多事情没有对错之分,只有角色不同而已。  其实,细细想来爱玲真不算得一个可爱的女子,她不够慈善,人情世故亦不会处理。一面是孩童的天真笨拙,连拈个针头这样的小事亦困难。一面又冷眼看世人,对人毫不同情。一个包子还要和瘪三抢半天,连给车夫小费亦觉得难堪。看护伤员不尽心,脚头尺处躺着死人亦照样吃滚油煎的萝卜饼……女子的娇柔妩媚,她亦不见得比人强,一发的大咧咧。  她细致是敏于世事,是对人性透彻的感悟,这些,都不是她主动去交涉的,而是“花来衫里,影落池中”。临花照水,真性分明,世上一切自来与她交涉。  而胡兰成这样的风流荡子,不但要如花解语,还要人比花娇。种种温柔媚态爱玲都没有,她亦不会照顾别人和自己,生活的潦草,根本不是现今女子所想的那般精致小资。她有的只是才,只有那颗七窍玲珑的比干心。一旦胡兰成觉得她不过是一个寻常稚弱女子,且已成为他的妻,她就不新了。胡的变心也就成了必然。  她是一个才女,慧而不媚,但注定不是那种能抓牢男人的女子。是悲剧,又焉知不是幸运呢?好不好,想想王映霞、陆小曼就知道了。  其实说来说去都不过是同一句话——“这个世上,又有哪一件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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