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述移民女人的挣扎与遭遇:你来我走-2

乐声美妙、悠扬……  我想起了郁达夫的小说——《春风沉醉的晚上》,描写的大概就是这样的浪漫吧。  月光中,Robert的眼睛闪闪发亮,高大的身架散发着迷人的温柔。他在低沉的乐曲中给我讲他的建筑设计,他说有一天他要带我去看他设计的每一处楼盘;他说他要趁施工水泥未干时,把我的名字刻在建筑的第一级台阶上;他说他有一天要亲手为我造一间小屋,小屋浮在水面上,底下漂满莲花……我信任地倾听着他的“演讲”,不知疲惫地忽闪着大眼睛想像着那些美妙的画面。  那一瞬间,我完全沉浸在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浪漫之中。我微微地闭上了眼睛,盼望着他能够吻我。他的喘息声终于靠近了我,我听见了他咚咚的心跳,我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香水味道。Rober把他的脸贴到我的脸上,一股温热传了过来,我等着那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到来。  第27节:你来我走(27)  “No!……No!”Robert 像中了邪一样咆哮起来。  “怎么了?”我睁开眼,疑惑地看着他。  Robert一把揽我在他的怀里。  “Ginger,我……非常非常……喜欢你,从我见到你的第一天起。……但是,我是一个虔诚的教徒,我的信仰不允许我这样做,你知道的,我还没有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 我一直想在主的面前证明一件事,我可以不受情欲的诱惑。 我一直很努力地克制着自己,一直……Ginger,你太美了,我抵挡不了你的诱惑,我今天……”Robert在胸前不停地画着十字,祷告着,忏悔着……  他好像一刹那间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肉体和精神相互挣扎的人。我从他灰蓝的眼珠中感到了他内心的煎熬和撕裂般的痛楚。  “ Ginger!我是爱你的,但我更爱我的上帝……”Robert平静后说。我相信他说的话,因为神甫在《荆棘鸟》中也是这么对Maggie(麦琪)说的。  我的激情在他一遍遍地忏悔前一点点地减退,呆呆地坐在那里不知所措……  第二天,我把昨晚的经历告诉了肖梅。她笑了足足五分钟。  “你就把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上吧。”我忿忿地说。  “我以为你比我浪漫呢,中国的丈夫,西方的情人,哈哈,没想到遇到了一个有着强烈信仰的人,哈哈。你们两个,一个是上帝派来的绅士,一个是菩萨遣来的尼姑……”  “其实呢,一开始我也没期待什么。你知道我这个人,没干过的事总是很胆小的。昨天晚上他摆出那么浪漫的一幕,谁知道是雷声大,雨点小呢?”  “这就叫有贼心没贼胆。信仰的力量真是大,比任何纪律都管用,幸好Bill也是个教徒,有上帝他老人家管他就够了,省得我操心了。”  “肖梅,不开这个头也就算了,我倒是很好奇,你说和一个洋鬼子接吻是个什么滋味儿?Robert总是带着Refresh(除汗剂), 浑身弄得屁香屁香的。”  “如果你只是好奇呢,那很容易解决。让你的同事Monique带你去参加个sex party(性派对),你想和谁吻就和谁吻,散了party,谁也不认识谁,干干净净。如果你要是真爱上了他,那就难办了,你只有离了婚,他也离了婚,你们结了婚,恐怕才能等到这一吻了。”  “有这么严重?”  “我有个同事,才22岁就结了婚。我问她为什么这么早就结婚。她说她有很强的信仰。她和她男朋友好了八年,连吻都没有接过。估计实在是熬不住了才决定结婚了。”  第28节:你来我走(28)  “洋人呢,就是这样,一部分人呢,开放得不得了,像Monique,一部分呢又保守得不得了。中国的饮食男女都破除封建束缚了。看来我们又错了,不能简单地将小说和电视里的西方社会和现实中的加拿大美国人等同起来。”  这一天,我偷偷喝些了烈性的酒,睡觉时脑袋有些晕,这是我想要的结果。我希望能马上睡着,忘掉那晚令人难堪的经历,等到我醒来时,就像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在地铁口等候Robert。  25.祖国的亲人  幸福就是一双鞋,鞋大鞋小,只有自己知道……  高兴来了以后,我们家顿时热闹了起来,白天,黑夜,所有人都围着他一个人转。肖梅的女儿已经一百天了。我是请不起阿姨,太贵;她是Bill不让她请,说是无法忍受家里多一个陌生人。  高兴来了三天就不高兴了,脸上起湿疹,天天哭;七天以后就更不高兴了,出现了黄疸,要不叫黄种人呢,人家黑人就没有。  妈妈给他裹了个小蜡烛包,用一根小软绳系住小包裹。加拿大的护士来家访,看见了小绳子,脸一拉:你们在干什么?马上松绑,下次再让我看见,我就报警。看着她严肃的样子,我觉得自己就像是一个虐待儿童的罪犯。  向东去肖梅那里取了她不用的东西回来了,两手空空。  “不得了了,肖梅家门口来了好些警察。”向东说。  “出什么事了?”我急切地问。  “肖梅说昨天护士来家访,正赶上她情绪不好。护士问她感觉怎样,你想她那个人本来嘴上就没把门的,又喜欢调侃,顺嘴就说:小孩子烦死人了,整天哭,真想把她从窗户扔下去。你看,护士就报了警,警察真的跑到他们家窗户底下等着了。我没取着东西,肖梅说弄不好她还得被抓去隔离呢,baby也得送到社会福利院去呆几天。”  “真是小题大做,一句开玩笑的话至于吗?这些social worker(社会工作者)吃饱了撑的。”  “你觉得是玩笑,人家可当真,万一她真的要扔小孩呢!”  高兴满月的时候,我们又碰碰运气申请了向东的父母,没想到成了。  我们一家大小在加拿大团圆了,幸福的生活终于开始了。  这一年,中国那边尽是好事,奥运会申办成功,世贸谈判成功……而美国那边全是倒霉事,“9.11”的阴影还没完,又接二连三地出了几起恐怖事件,弄得Halloween(鬼节)都没有小孩子来要糖。  第29节:你来我走(29)  头一二个月,两家父母客客气气,抢着做饭,抢着刷碗。我和向东为能有这么体贴的父母而打心底里高兴。  第三个月,平静的气氛有了涟漪,涟漪来自于生活习惯的不同。他妈爱吃咸,我妈爱吃淡;他爸喜欢看新闻,我爸喜欢看电视剧;他妈爱干净,东西多一件不如少一件,我妈好节俭,外面的破烂一件一件捡回来;他爸好安静,晚上睡得早;我爸好热闹,晚上叮叮咣咣地活动到半夜;他妈喜欢吃肉,我妈喜欢吃素……  我和向东就商量着给他们排了班,一、三、五我妈做饭,他妈带孩子,我爸洗碗,他爸吸地,然后二、四、六再颠倒过来。  他妈做饭的日子,我妈就放一碗白水在桌上,每样东西都要涮涮再吃;我妈做饭的日子,他妈就拎一瓶酱油在桌上,不够咸就加酱油。  两家人唯一能够达成一致的决定就是在后院里种菜。我妈种菜是为了省一家人的菜钱,他妈喜欢种菜是因为有趣。天还没有暖意,四个老人就用瓶瓶罐罐在家里摆弄起了瓜苗,准备天暖和时移出去。四个人不约而同地想到最传统的增加营养的办法——浇大粪。高兴的大便自然被作为首选,每天被他们从diaper(纸尿布)中抖出,在院子里晒成屎干儿再沤成肥,准备以后用。没几天,小院子里弥漫起高兴带着奶味儿的屎气,搞得邻居直提意见。  第四个月,涟漪中又落了雨,气氛有些紧张。他妈抓点小事就和向东报告:“我昨天吃个苹果,核剩大了点,你看看她妈,愣是捡了去洗了洗自己接着吃,还说什么加拿大水果这么贵,别浪费了。说给谁听呢?我和你爸爸在北京,家里的水果多的吃都吃不完,跑你这里来吃个苹果还要看人家脸色。”  我妈也不闲着,时不时也向我报告:你看看他爸,两三天一瓶威士忌,这样喝法,非把你们喝穷了不可。我们给你们的钱你可收好了,别让向东知道。妈妈说晚了,我们的账户都是joint account(联合账户),钱都是放在一起的。  战争终于在第四个月的月末爆发了。  我们提议周末带父母去尼亚加拉大瀑布边的赌场玩玩。他爸高兴得不得了:“好啊,好啊,早就想去赌场看看,赌博究竟是个什么滋味。”  我爸不屑一顾地说:“我才不去呢,亲家,我看你也不要去。赌场都是黑社会的人去的地方,去那里的人都是坏人!”  “什么?我想去赌场,我就是坏人了?”他爸很不高兴。  第30节:你来我走(30)  “我不是说你是坏人,我是怕你去了赌场,迷上了赌博就变成了坏人。我们总要给孩子们做个榜样吧。”  “胡说!我受共产党教育这么多年了,难道就因为去个赌场就变质了吗?你还没事就去教堂呢,回来就上帝上帝的,上帝在哪里呢?谁看见了?唯物主义者的原则都哪里去了?”  “喂,你不要攻击别人的信仰嘛。我去教堂是去领略加拿大的文化,跟原则没有关系。再说了,你是党员,你每个星期去开会,汇报思想,这跟我天天去教堂坐着不是一样吗?我做什么,你管得着吗?”  两个老小孩,从赌场吵到信仰,又从信仰吵到台湾问题和民主体制。共处了好几年的亲家,住了四个多月,突然发现,无论在意识形态还是生活观念方面都存在着巨大的分歧。人在愤怒的时候,个个都像磨刀师傅,说出的话锋利无比。在中国时,两家各过各的,生活在距离中,相安无事。真应了别人说的话:距离产生美,没有距离反而成了矛盾的根源。  吵到最后没词儿了,我爸就叫:“我女儿嫁给你儿子真是一万个倒霉。”他爸就喊:“我儿子娶了你女儿才倒霉呢,国内的好工作也丢了,跑到这鬼地方来陪你女儿感受什么文化。”  两个老太太赶来劝阻,越劝越乱。向东跑来劝和,他爸又把矛头转到他身上:“我们在北京过得好好的,跑过来给你们当廉价劳动力,你还来帮他欺负我。”  “哎,亲家,你说清楚了,谁让你们当廉价劳动力了,伺候孩子的活儿哪点让你们多干了。”我妈又急了。  “明天我们就回去了,不跟这里受气了,真是娶了媳妇忘了娘,我们不待了,你们在这里过瘾吧!”她妈也急了。  “我们也不待了,我们忙活半天还落埋怨!”我爸说。  哇——哇——baby被吵醒了,哭了起来。我抱着孩子站在楼梯上:“妈,妈,快帮我热一下奶。”  “你叫哪个妈呀?让你婆婆管吧,她的孙子,你还是管她叫妈吧,我不管了。”我妈没好气地说。  楼上楼下乱作一团,哭声,喊声,吵闹声,声声入耳。  吵归吵,但两家人还是看在高兴的分上停止了战争,生活经过波澜而归于平静。两家人开始各做各的饭,各洗各的碗。我父母看新闻的时候,他父母就自觉地躲到屋子里不出来,他父母出来的时候,我父母就钻进了小屋,感觉像在捉迷藏,大家都有意地躲着对方。  第31节:你来我走(31)  三个星期的冷战后,我爸我妈走了。  六个星期后,他爸他妈也决定要走了。  “孩子们,我们也想走了。我们在这里整个儿是文盲加聋子,还没腿。我们不会讲英文,又不会开车,想出去得看你们方便,冬天又这么冷,哪里也出不去。我和你爸爸都是爱热闹的人,在北京,你爸一出门就可以和老哥们儿打乒乓球,我一出门就可以和老姐妹跳舞。这几个月把我们给憋的,都说加拿大是老人的天堂,我们怎么觉得跟地狱似的。不待了,真是不待了,我们回去花我们的人民币,在这儿花你们的钱我们不舒服。”他妈说。  “我们实在是觉得累。当年响应毛主席的号召,晚婚晚育,现在可体会到了,我们真是带不动这个小家伙。我和你妈商量了,要不孩子我们带回去,请个保姆,保姆看孩子,我们看保姆,既享受了孙子的乐趣,又不至于受累。我算看出来了,加拿大在这方面真是不行,人工太贵。”他爸说。  不要说请保姆,自从两方父母来了后,我们的经济一直处于困难的边缘。看着是买了房买了车,房是贷款的房,车是二手的车。我休产假,拿55%的薪水,向东找了个卖乐器的工作,刚开始工作,只有保底工资,其余要靠sales commission(销售提成)。每个月我们付了房子的mortgage(房屋贷款),水电煤气,房屋保险,汽车保险,父母的旅行保险,我们的人寿保险,电话费,电视费,上网费, 一家人吃饭的钱,高兴的尿布钱……一个月下来,我们手里只剩下50块余钱。  这种经济上的压力让我们与过去小资生活彻底告了别。我们已经很久没有买过像样的衣服,很久没有去餐馆吃过饭了。这时便无比地羡慕肖梅,她是对的,嫁了个有钱的老公,给自己找了个终身饭票。  父母都走了,孩子我还是留下来自己带。肖梅抱着女儿来我家玩,她女儿碧眼黑发,漂亮得像橱窗里的娃娃。  “宁宁,你也别难过,我也比你好不到哪儿去。Bill倒是很关心我和孩子, 但是Bill容不下我父母。”肖梅说,“我父母来了才一个月,Bill就整天问他们什么时候走。我妈胃不好,天天要喝粥,Bill说看了那sticky rice(粘米)就恶心,什么味道也没有,不知道为什么要吃它。他更不能理解我爸为什么要把牛奶热了才能喝,哪个加拿大人喝热牛奶和开水。我爸以前出过国,对付着能说几句英语,我妈以前学的是俄语,Bill说什么她根本听不懂,没有交流的日子真是很难过。”  第32节:你来我走(32)  “还是没交流好,我们两家父母有交流,交流了就开始吵架。”我说。  “我也劝我父母既然来了就感受西方文化吧,不会英语就学呀,喝凉牛奶对身体好。他们说他们岁数大了,只想享受晚年,不想再感受什么文化了,大饼油条吃惯了,天天吃和着cheese的洋饺子不习惯。唉!以后还更麻烦呢。等我女儿长大了,满口英文,怎么和他们交流呀,他们等于跟没有这个外孙女一样。”  “你都想到这么远了,我们只为每个月的账单而发愁。”我说。  “别提账单,一提我就来气。Bill不愧叫Bill,在钱的方面算得特细。我父母来这里,飞机票是他们自己出的,我还要替他们交生活费,带他们出去玩的汽油费,餐费我们还要分摊。我和他讲我们中国人有孝敬老人的习惯,他们来给我们带孩子,我们应该孝敬他们。你猜他说什么?他们来我已经让他们免费住在这里了。他说他父母来看我们都要带礼物,和我们去餐馆吃饭都是AA制,而且他说他父母是绝对不会和儿子儿媳妇住在一起超过一周的,为什么我父母不能这样呢?你说我能说什么?就好像猫对狗说老鼠真好吃一样无法沟通。”肖梅说。  “文化不同嘛,你站在他的角度想,一点没错。”我说。  “你可能羡慕我,其实呢,我反倒羡慕你,日子是过得拮据了些,可你在家能说了算。两边父母过来是闹了矛盾,可他们毕竟也住了小半年,我父母只待了一个半月就走了,走的时候还特别委屈。”肖梅无奈地说。  望着肖梅开车离去,我站在窗前想:移民加拿大真是好比你在时尚杂志上看到的Gucci(古奇)新款女包。打了光的专业摄影,时尚的广告设计让你垂涎欲滴,再加上世界名模摆个优美的姿势一代言,你就觉得此生不拥有更待何时。于是下定决心攒了好几个月的薪水,放弃了休假去旅行的计划,终于买下了正版的Gucci新款。沾沾自喜后,每天拎着Gucci去挤公交,穿梭于地铁。挎在肩上怕丢了,拎在手中怕没人看见。看见了又怎样?旁边一个大妈也拎着个Gucci,秀水市场买的。于是就开始莫名地失落,Gucci在名模的手上是精彩的点缀,在平常人的手上就变成了累赘。原来才发觉,高贵其实是一个整体,有了Gucci的女包,就要配夏奈尔的套装,就要坐宝马轿车。原来才发现,幸福其实也是一个整体,除了环境的因素,还要有心理的因素。每天吸着没有污染的空气而找不到工作的日子只能是委屈,哪里有幸福;每天看着大片的草坪,心里挂念着在北京生病的老父老母的日子只能干着急,哪里有幸福。  第33节:你来我走(33)  幸福就是一双鞋,鞋大鞋小,只有自己知道。  26.又见英大姐  她真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聪明得可以说安上尾巴就是猴儿。  阳光下,一个大号女人坐在窗旁,皮肤黝黑,梳着短发,一身黑色的劲装。露出的胳膊也是黝黑的,左臂上有块不大不小的伤疤却是白的,像套了双破了洞的透明黑丝袜。  英大姐的变化让我开始怀疑是否曾经和她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过个把月。记得最后一次见英大姐还是在一次社区活动中心的舞会上,五刀一张票,水泥地,椅子都码在墙根儿下,很像小时候去我妈厂子参加的单位舞会。  英大姐进来的时候,肖梅悄声对我说:“我看见‘江姐’了。”  “哪儿呢?”我好奇地问。  肖梅朝英大姐的方向一抬下巴颏儿:“不是‘江姐’,这年头谁还穿这样的行头呀。”我顺势望去,果然,英大姐的打扮像五十年代参加集体舞会的厂干部:红毛衣,呢子裙,脖子上垂着马海毛的白围巾,朝后梳的马尾巴把脑门儿揪得光光的。  最后一点关于英大姐和小戴的音讯是英大姐在考保险经纪人执照,戴博士在宰鸡厂杀鸡。  小戴当然姓戴。他是一个小号男人。无论从体积到面积, 都比一般男人小了一号,所以大家叫他“小”戴。小戴太太姓英,英明的英。她长得虎背熊腰,腰杆子比一般的女人都大一号,所以大家都叫她英大姐。  在常人的脑子里,“小”永远是被保护的对像,而“大”永远都是强大的象征。  小戴在四川的时候可不“小”。他是国家科研单位的大博士。国家一共就没有培养出来几个火箭博士,小戴受重视的程度可想而知。 英大姐那时只是当地一家中医院的针灸大夫。医院里塞满了像她这样的大夫,每天托着个盘儿,一进病房就开扎,英大姐手麻利得就像在插秧。在这样的医院里,哪怕升个主治医师也要熬年头。 小戴顶着博士的头衔轻松地分到了三室两厅,得到了处级的职称,走到哪里都是“戴博士,戴博士”地呼应着。英大姐默默无闻,白天带饭上班,晚上带孩子做饭。太阳升起来了,太阳落下去了,她快乐而知足地生活着。  仅仅是为了孩子能在北美接受教育,从小说上流利的英语,小戴扔下所有的荣耀,和英大姐来了加拿大。小戴的行李里除了日用品,还有半箱子的“骄傲”——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和发表的论文。  第34节:你来我走(34)  一张薄薄的移民纸就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小戴的光环在东方亮,在西方却不亮了。他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看着招聘启事上写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可去了老板就摇头:我们不需要博士。一份工作本科生做只用付二十加币一小时,而博士要付四十加币。我们为什么要雇博士呢?  小戴屡屡碰壁,得到的答案基本相同。他这个有着在国内万众瞩目头衔的博士在加拿大却变成了过街老鼠。加拿大人似乎不崇尚“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加拿大人崇尚实用,实在。一个修冰箱的技工不比一个坐办公室的白领挣得少。  一天,小戴在公车上遇到一个同行。那个俄国人以前是前苏联宇航局的研发人员,移民加拿大后经历了小戴的遭遇。他一想,去他妈的专业,在一家卖桂皮粉点心的连锁店找了份工作。小戴受了启发,很快在宰鸡厂找了份工作,工作很稳定,不用讲英文,年薪两万五,正好卡在政府定义的贫困线,少交税,孩子还有诸多福利。  英大姐打来电话请我和肖梅吃饭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在消失了两年后又出现在了我们的生活中。  “哎呀,晚了,晚了,大姐刚送完一个客户,今天大姐请客,谁也别和我争。”英大姐从公文包里掏出名片,职业地递给我们。  环球百万圆桌会员——英明远(Sarah Ying)  用关爱和责任承拖起来的事业!先做朋友再签单!  “哇噻!你真是了不起,‘百万圆桌会员’,真是中国人的骄傲!”连肖梅那么挑剔的人都为她喝彩了。  英大姐笑着说:“baby好吗?”  “好,快一岁了。”肖梅说。  “买教育基金了吗?” 英大姐职业地开始了她的推销。  “没有。”肖梅说。  “加拿大有三种主要的分红式教育基金,这里是法制社会,相信大姐,随便买哪种都是可靠的,一年给孩子存二千块钱,政府白给你四百块钱。四百块钱,就相当于百分之二十的利息,你们想想哪个银行能有这么高的利息呢?买股票你会赔,买基金有涨有落,只有教育基金能保证你在十七年后孩子上大学时返本,还加上利滚利的利息和投资的收益。给孩子存笔钱,让孩子上大学的时候踏踏实实地,不用为学费打工,这是我们做父母的责任。” 英大姐的话句句在理。  我和肖梅从没想过这些问题。  第35节:你来我走(35)  “我们过日子就像盖房子,光地上漂亮不行,一定要有很好的地基,房子上面再漏雨,再漏风,地基在就可以翻新重盖。年轻的时候买保险就是帮我们打地基,少投入,精安排,为我们以后的生活做保障。你们买人寿保险了吗?”小戴太太又问。  “也没有。”我说。  “大陆来的移民保险意识都很差,非要等到出事了才后悔没买。大陆的人是很讲义气的,今天这个没找到工作跳楼了,明天那个出车祸了,留下老婆孩子可怜兮兮的,中国人捐吧,谁让我们是同胞呢。掏一个两个没什么,掏到第五六个,心里开始不乐意了,怎么这么多这种人呢?大姐说句不好听的,早干吗去了?大家伙再捐钱也不如保险赔的多,大家都活的不容易,对得起自己,不给别人找麻烦才是一个现代人负责任的态度。” 英大姐的激情演说让我们目瞪口呆。  “哎呀!真没想到,你的口才这么好,我都动心了。大姐,明天我就买保险。”肖梅说。  “不管买哪家的保险,大姐说了,只要你买了就是绝对的好事!加拿大是法制完善的社会,放心买。但是,如果你想再比较一下哪家公司的计划好,哪家公司的服务好,这里学问可就大了。”英大姐从包里递上一份资料。  她真是一个聪明的女人,聪明得安上尾巴就是猴儿。她好比一个有经验的猎人,开始只字不提她代理的产品,只在我们面前渲染情绪,当情绪酝酿到一定程度,她还是沉着冷静地不暴露自己,最后才一个急转弯,一步一步地把我们收入囊中。  “我也想买人寿保险,有了孩子就感觉责任重大了,真是不敢有任何闪失。可我没钱呀。”我说。  “你错了,越是没钱才越需要保障。肖梅经济条件好,你可以考虑投资型的,宁宁刚买了房,经济上有困难,大姐劝你买term(定期保险),二十块钱一个月,同样是一份二十万加币的保障,以后条件好了再买投资的呗。大姐做保险不喜欢和你在这里展望未来,让你今天买上一年一二万的保险,十年后的收益是客观,可您恨不得明天就揭不开锅了,这样的保险有意义吗?做保险就要切实,做保险就是要先做朋友,没有爱心的保险经纪人不是一个好经纪人!”  我和肖梅已经激动得几乎就要起立为她鼓掌了。  “我过去在国营单位待了那么多年,局限得自己觉得一旦离开了单位就得去要饭。很多像我们这种情况的家庭来了,又走了。大姐说句心里话,人生奋斗在哪里不是一样的,在这个地方有问题,回到国内还是有问题,只不过过去的铁饭碗的体制没有打破前并没有显露出来而已。我对自己说:要么革命,要么改良!我接受了‘革命’,然后就去想怎样革命。我喜欢和人打交道,就决定放弃针灸专业而投身保险。我做保险,一家一家地跑,看到家里有老人就帮他们扎一针,看到有人有难处就伸手帮一把,先做朋友再签单嘛。日子久了,一家传一家,我的生意就做开了。大姐就是这样一个人,天生就是一个波西米亚人,自由地闯荡是我的本性。”英大姐说。  第36节:你来我走(36)  我走的时候,国内正闹传销呢。然后街上就多起了摆小桌子卖保险的。那会儿最烦的就是这两种人,见人就缠,见门就敲,死缠烂打,顽强地表现着不屈不挠的职业精神。可是英大姐不一样,她说的话那样中听,持证上岗,加拿大保险经纪人,有专业的知识背景,有代理公司完善的法律条文和信誉做保障,开着车出去跑客户,洋枪洋炮,气势就和国内那些小米加步枪的拉保险的不一样。  回到家,看见高兴在地上爬,身边堆满了玩具,他一会儿玩玩这个,一会儿玩玩那个,一会儿发出婴儿纯真的笑声。高兴没有权利选择他玩耍的地方,但他在房间里选择着他的玩具。他的空间是有限的,他在有限的空间里找到了他最大限度的快乐。这就是平凡的力量,平凡让智慧浮出水面,让生命出现奇迹。人是局限的,局限了就需要开放,用一颗宽容而真诚的心来面对这个世界,你就会发现花儿红了,叶子绿了,春天真的来了。  有时候,一个和你年龄相仿,经历相似的人的成功会让你妒忌,也会让你兴奋。和英大姐的见面就让我整夜难以入睡,她说的每一句话都像是格言,她的成功就在我眼前,那么近,那么真实,好像一面镜子照在我眼前。  第二天早上,我敢说我是笑醒的。在梦里,我捧着奥斯卡的小金人站在舞台上,我被宣布为第一个华裔原创剧本获奖者。我在舞台上重复着我曾经说过的话:我是一只鸟,如果你给我一副翅膀,我就要飞……我在梦里那个乐呀。我醒来的时候,笑容仍然僵在脸上,让我回味了半天,我这才真实地感觉到我做了一个真实的梦。  28.多伦多的陌生人  我每天听法语歌,喝朋友送的绿茶,练印度的瑜珈功,品味Guinness啤酒,看租来的国内过时的电视剧。日子过得中不中,西不西的。  我喜欢公车在城市中穿梭的感觉,风景从一扇扇小窗中钻出来,跳跃着。光影的移动把我带回北京坐空调车的日子。从和平里到公司的路上,五月的初夏,树影也是这样婆娑在窗外, 公车载着一车的灿烂在城市间穿行。人的一生真是一个怪圈,经意与不经意之间,总是在重复生活。不管怎样努力去逃脱,最终总是会回到起点,生活在重复中继续。曾经有个周易大师给我卜卦,说我这一辈子注定要走很远的路,果然应验,从北京到多伦多少说也有一万多公里。走了这么远的路,我不还是每天坐着公车去上班,钱是比以前多赚了一些,可多伦多的生活费也比中国高几倍, 算来算去,生活本质没有任何变化。  第37节:你来我走(37)  我是下了决心要和中国人敬而远之的,不是因为我狭隘,也不是因为我崇洋。我只想能尽快提高英语水平,尽早融入到加拿大的社会中。我在家停了中文台;下了班就和洋人同事去酒吧喝酒;生活中仅有的几个华人朋友也几乎断绝了来往。  每个清晨,我坐着Bus去上班,总能看到三三两两的中国人。一看她们的装束就知道她们是去打工的。这些三四十岁的女人都是雷同的打扮:冬天是一件半长的黑色或是灰色的匝成豆腐块状的羽绒服,马尾头,脑门光光,或顶一顶绒线帽,或脖子上系一条围巾,花的,鞋也是没有任何品牌和风格的那种。她们在公车上有说有笑的,分外开心,我忍不住也竖起了耳朵来听。不管她们离我有多远,母语的亲切感袭袭扑来。就像张爱玲所说的那样,女人在哪里谈论的都是男人和孩子,身在加拿大的女人也是如此。她们声音很大,全然不顾一车的人。看着她们肆无忌惮地放声大笑,看着她们大大咧咧地说这说那,我心里竟生起了羡慕之情,真想马上扑上去加入她们的聊天。我忍住了,就那么远远地坐着,就那么看着,听着,不作声。加拿大的生活在她们眼里是家园和天堂,而于我却是寂寞。说句心里话,我喜欢听她们带着浓重乡音的普通话;我喜欢看她们说话时的表情,有点小市民气,却是一脸的生动洋溢在眉宇间。  但我却是不能加入她们的,我告诫我自己,要想融入洋人的主流社会我就要远离她们,远离我熟悉的生活。我失去了与群体在一起的快乐,内心充满了矛盾和挣扎:国内的朋友在想,你出国了,就理应顿顿吃西餐,喝洋酒,天天和洋人满嘴洋话连篇,挣大钱,住别墅。可谁能想到在万里之外,在世界的另一端,会有这么多的中国人,有这么多的中国餐馆和超市呢?很多人在多伦多的生活就是那种“住在”中国(家里人,邻居朋友都是中国人),上班在“中国”(单位同事都是中国人),只是上班时路过加拿大。  自从工作以来,我的大脑变成了一个高超的调度者,思维和嘴巴配合默契。早上我从家里出来的时候,思维是中文的,回味着昨晚做的红烧肉,好像生抽放少了,味道不够重。到了Finch地铁站,抓一张免费的Metro报纸,思维开始混乱,看着英文的新闻标题,脑子里仍挥之不去红烧肉的影子。streetcar(有轨电车)呼啸着把我带上地面的一刹那,所思所想一下子都变成英文的了。我从包中翻出门卡,打完最后一个哈欠,准备下车上班去了。  第38节:你来我走(38)  在国内,我天天盼着过上一种全新的生活,过圣诞节,吃火鸡……洋人的蛋糕腻得让人想吐,感恩节的火鸡哪里有全聚德冒油的烤鸭香。当我告别了那段已经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生活,而投入到一种全新的文化中时,兴奋过后便是无奈的尴尬,这尴尬是自找的,自作自受,而无奈也是没有退路的。这种感觉让我想起了卡尔?瓦伦丁的《陌生人》: 一个人感到自己陌生,才成为陌生人。  我现在就是多伦多的一个陌生人。  我每天听法语歌,喝朋友送的绿茶,练印度的瑜珈功,品味Guinness啤酒,看租来的国内过时的电视剧。日子过得中不中,西不西的。西方的生活不能完全融进去,东方的情节又丢不掉。好比“邯郸学步”中的燕国少年,羡慕邯郸人走路好看,跑到遥远的邯郸去学,结果邯郸人的步态没学到手,反而燕国人的步伐忘了不少,只好爬着回来。  我只能这样走下去,能走多远走多远。熬下去,这无奈和尴尬也许有一天就会在国人的面前变成一种炫耀,流利的英文,北美的生活经历,殊不知这炫耀的背后是怎样的孤独和寂寞。  31.一生一扇门  推开了那扇门,我才知道这家里还有一扇门。Adam一生都在等着那个女人为他打开那扇门,那扇挂了一只铜铃的门……  周一的例会上,公司派了我一个活儿,为一个私人出书者的回忆录设计封面和插图。作者执意要找一个中国设计师来为他绘制插图,因为这本书主要是描写他早年在中国的生活经历。不巧的是那阵子我正和另一本书的设计方案较劲,就拖了和作者见面的时间。  一拖就是一个月。  一个月后的一天,老板把我叫进了办公室。“你还记得那个回忆录的作者吗?”老板问。  “我正准备开始设计他的书呢。”  “他中风了。”  “死了?”  “没死,也活不好了。人抢救过来了,但留了后遗症,说不清话了。他还想着他的书呢,看在上帝的分上,你抓紧时间去处理一下这本书吧,他住在North York General(北约克总医院)。”  Adam(亚当)躺在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一缕淡淡的阳光从格子窗泻进来,洒落在他苍白的脸上。他的脸因为中风而变了形,嘴歪到了一边,呼呼地喘着气。  “你……好,很……高兴……见到……你……”Adam很艰难地说。  “我是Ginger, 很高兴见到您,您感觉怎样?”  第39节:你来我走(39)  “不……好,孩子。我……我的时间……不……不多了……”  Adam举起右手颤颤地指了指小桌上的一个信封。我走过去拿起信封,Adam点了点头,示意我打开。里面是把钥匙。  缠绵的小雪中,我推开了Adam家的门。这是个有着很深中国情节的家,昏暗的灯光下弥漫着欧式家具的棕红色,架子上点缀着大大小小的青花瓷瓶、落了色的佛头和零零碎碎的古玩摆设,诉说着主人游历东方的经历,也给房间披上一层神秘的魅力。书架上码了不少中国书,泛黄的《新华字典》,掉了皮的《红楼梦》,线装的中文《圣经》…… 一架古式三角钢琴孤零零地停在落地窗前,落了灰,琴键也短了几个,像掉了门牙的老者。  我在房间里踱着步,木地板“吱吱”地尖叫起来,回声在空空的客厅里响起。古钢琴上,几只铜锈斑斑的铁相框吸引了我的目光。我扫了一眼,是一些黑白的风景照片。钢琴上遗落了一只椭圆形镜子,它银色的边和祖母给我的那只很像,中西合璧。我拿起那镜子,窗外刺眼的白光在镜子上投出一道银光,恍惚中,我从镜子里看到一个女人,她的脸在反光中朦胧地忽隐忽现。我转过身想锁定那张脸,却没有任何线索。顺着光源找去,果然,一个穿旗袍的女人在一张古堡的照片后浮现了出来圆脸,羊角辫儿,无袖旗袍,一个年轻女人抱着书倚在门前。黑白光影间,她的笑仿佛春天的桃花。  昨天临走的时候,Adam说我长得很像一个人,我想他说的一定是这个中国女人。有篇文章说,种族越近看出的差异越大;种族越远,能看出的差异就越小,就像我们看蚂蚁都是一样的,洋人眼里的中国女人也都是一样的。我就没觉得我和相片里的女人像,至少我的眼睛就比她大许多。  按照Adam的吩咐,我在他书房的抽屉里找到了他的书稿。房间里很暗,好像要故意隐藏什么秘密。我旋亮了桌上的台灯,又随手开了CD唱机,肖邦的钢琴曲回荡在书房里。时间还早,Adam那褪了色的藤椅看起来很舒适,坐上去,咯吱咯吱的。  我翻开了书稿。  今天推开了Adam家的门,才知道这家里还有一扇门。这扇门后藏着一个美丽凄婉的故事。Adam一生都在等着那个女人为他打开那扇门,那扇挂了一只铜铃的门……  Adam是六十年代去中国的。他名义上是去中国教英文,实际上是替他的教会传教,这样他可以得到教会的资助以还清他上大学时欠下的学费。他在北京的一所大学教英文,不久便爱上了一个叫文月的女学生。文月的家是北京的书香门第,她父亲是当时一个赫赫有名的学者。文月的家住在什刹海烟袋胡同的一座小院里,这是北京少有的二层楼的院子,坐北朝南,乌瓦的房檐,青灰的院墙。天气不好的时候,雨水从房檐上滴落下来,砸在小院中的太湖石上,发出美妙的声响。文月家的门口有两个小狮子,残破了,大概是明清时的遗物。  第40节:你来我走(40)  夏天的时候,文月家就把一缸金鱼和几缸荷花搬到街上来,任邻居家的孩子来玩。夏天的天长,Adam总是在晚饭后骑着自行车,沿着什刹海边的小路,按着车铃,一路丁当地穿过乘凉的人群,一脚踩住停在正在玩儿鱼的文月身后。他们就沿着什刹海的河边遛着弯儿,一直走到月亮躲进了云层,一直走到各家各户都点起了灯,一直走到文月的妈妈在二层的阁楼上呼唤女儿的名字。Adam又骑上自行车,长发般的垂杨柳拂过他的脸,好像文月温柔的手。  Adam是文月家的常客,却从来没进过文月家的门。文月的父亲很重视家族的脸面,不经他应允的人是不能随便踏入他家的。文月和他父亲提了Adam,并说大学一毕业就要嫁给他。他父亲没回应,也没说不。他父亲说:“你嫁了他,迟早是要和他到国外去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世界上都是一样的。既然早晚要去,他就必须要有一份能养得起你的工作。你还没有毕业,还是等到他回去后在那边找到了工作再来问我的意见吧。”  天色渐晚,我拿了书稿,锁了门,搭上公车的时候,人在车上,心仍在Adam的故事中……  1964年底,Adam在中国的任教期满,他就回了加拿大,一心想尽快找到工作,好回来请求文月父亲的应允。临走时,文月就站在门口送他。文月说等他找了工作回来,她要亲自来为他开门,她要领着他的手去见她父亲。文月掏出一只小铜铃递给Adam。Adam让文月把它挂在了门上,说他有一天要亲自来摘。  Adam回到了加拿大,六十年代的加拿大经济不算坏,Adam 很快在一家银行找到了一份职员的工作。他没有急于回中国,他想努力工作,存一些钱,买一所房子,买一辆车。他每天都给文月写信,倾诉他的寂寞,表达他的爱。Adam完全沉浸在他的东方情节中,全然不知1966年的中国发生了怎样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到家了,洗菜,做饭,吃饭,准备第二天的午饭。上了床,心里仍是放不下那故事,一翻身旋亮了台灯。向东就问:“你今天怎么了?”  “一本书稿,是讲一个加拿大人和一个中国女人的爱情故事。”  “这么有意思?给我讲讲。”  “我已经看到快结尾了,你只能听个倒叙了。”  借着台灯的灯光,我给向东念起了故事的结尾……  Adam在加拿大根本无法想像他雪片般的信给文月的家在文革中带来了多大的灾难。文月的父亲本来就是一个不知深浅的学者,文革开始没多久他就因为一篇反映“共产党人应当实事求是地检讨自己的错误”的文章而被扣上了反动文人的帽子,大字报贴到了家门口,红卫兵来抄了家。文月藏在床下的小纸箱被翻了底儿朝天,那些写着洋密码的海外来信自然就成了文月家里通外国的有力证据。  第二部分  第41节:你来我走(41)  文月家的下场是Adam坐在加拿大的公共图书馆查阅资料写出来的。文月离开什刹海之前给Adam发过信,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命都快丢了,一封信的命运就显而易见了。文月的父亲被送到农场改造学习,他知识分子单薄的身体没能经得住新时期的改造考验,两年后就在农场莫名其妙地病逝了;母亲带着弟弟去了乡下,住在亲戚家一间久置不用的小阁子间里,房子小得一进门就得上床,床下还偷偷养了两只鸡,盼着它们下的蛋能给正在长身体的弟弟增加营养;文月草草地和一个当红的领导的儿子结了婚,保住了她留在北京不用去张家口的命运。那些文革期间当红的领导虽然出身贫寒,靠造反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但他们骨子里还是喜欢那些文人墨客的千金,以弥补他们因历史而造成的文化上的缺憾。  文月的一家从什刹海的烟袋胡同消失了,文月在Adam的生活中消失了,这一消失就是十年。十年的光阴足以把一个纯情的少女变成宿命的妇人,十年光阴也足以让Adam不再年少。十年并不是等待的结束,而是更长的等待的开始,是一生等待的开始。Adam在文革后去北京寻找文月。因为地址和人名的变动,民政局的查找没有任何结果,有人说文月的母亲过世后,她带着弟弟跑到香港投靠亲戚去了;有人说文月生孩子时难产死了,她母亲也上吊了……十年的混乱,有多少这样离散的家庭,Adam短短两个星期的寻找只能是大海捞针。Adam带着遗憾去寻找那扇门,门还是那扇门,破旧了,露了风,长了绿锈的铜铃还挂在那里,那是文月临走前为他留的讯息。门开了,推自行车上班的,送孩子上学的,呼呼地冒出了好几家的人……  夜深了,我和向东重复着结尾处Adam为文月写的一首诗睡去了:  我多希望能与你一同走过一年的四季,从穿着毛衫的冬季到披着短袖的夏季;踏过落满树叶的秋季,走进我们开始相爱的春季……  我多希望能与你一同在黑暗中等待黎明,让清晨的露水浸湿你的睫毛,让霞光包裹你的双臂;让我采集香薷为你编织成床,让我折取艾枝为你把火点燃……  我日夜兼程地为Adam的回忆录绘制插图。Adam无论在英文名还是法文名中都是圣经中亚当的意思,他的夏娃就是文月。在封面设计上,我别出心裁地让亚当和夏娃相遇在中国花园里。夏娃穿着一个素色的肚兜儿靠在苹果树前,亚当手持一只红苹果站在身边,夏娃如丝般的秀发祥云般飘在空中……我用小红毛毛笔画在熟宣纸上,扫描时做了些技巧, 整个画面充满了怀旧的情趣和时空交错的想像力。如果时光能够在我的笔下逆转,我真希望Adam和文月能够有情人终成眷属。  第42节:你来我走(42)  我每完成一张插图,便拿去给Adam看。他的情况愈来愈糟。他看完我用细铅笔画的那扇门,笑了,颤抖着拉过了我的手吻了我的手背。  “你……和她……一样……漂亮。她……是我这……一辈子……最想娶的……女人……”  两个星期后,Adam去世了,他没能等到书的出版。他带着他的遗憾走了,去寻找他的东方梦。我后悔没有在Adam去世前讲给他那个古老的中国故事,告诉他一定要在去天堂之前去一趟鬼城,过了奈何桥,见了王婆子,兴许王婆子见了老外一高兴,禀报了转世司,特赦了Adam转世到人间,虽然他的功力不够,不能转世成人,或可化作一枝荷花,静静守在什刹海的池塘中……  按照他的遗嘱,他的房产一部分作为书籍出版的费用,剩下的全部捐献给慈善机构以资助亚洲地区儿童的教育。Adam 把那只铜铃留给了我,他把他的梦想留给了我。  最后一次去Adam家的时候,我在那张老藤椅上听完了张镐哲的《镜子?空瓶?三十年》:我正好从那镜子看到一个人在一个走不出来的房间他的脸在烟幕之中朦胧地浮现着漂白的记忆飘动的窗帘这世界永不会改变最爱的梦从不会实现想一想真的没有几个三十年何必在乎最爱什么人看一看自己那张风霜后的脸到底值得谁来思念我从他眼中找到故事的起点却忘了走到现在要几年不知谁把爱情装在他的空酒瓶里不小心绊倒他醉了多少年32.一路高歌高歌一路高歌地杀回多伦多了……  星期六的早晨,我惯性地在6:40醒来。醒来后神思恍惚,潜意识告诉自己今天是周末,迷迷糊糊地又睡了过去。  在梦中,我又回到了和平里青年沟的老房子。仰头望去,八区十三楼202的玻璃在树叶中闪着光芒。一个骑自行车的老头儿从我身边不紧不慢地滑过,那是邻居刘伯伯。“丁当——丁当——”的自行车铃声在干涩的空气中延展开来。正是学生上早操的时间,和平里一中的校园里传来踏步声,沉默之后,嘶哑的喇叭里响起了嘹亮的国歌。国旗在旗杆上爬,先慢后快,最后一个箭步在最后一个节拍中占领了制高点。没有风,到处都是干涩的。街角那家叫“雍雅”的小餐馆还没有营业,大玻璃窗被桌布遮掩得严严实实,外地来的小服务员在里面睡得正香,呼噜声都听得见。我真想进“雍雅”吃盘炒疙瘩,刚出锅的,五元一大盘,放了白菜和肉丝的……  第43节:你来我走(43)  刺耳的电话铃声将我从美梦中吵醒,吧唧着嘴,带着遗憾挣扎着爬起来,谁这么讨厌,偏偏这个时候来电话,真想再回到梦中把那盘炒疙瘩吃完。  抓起电话,我带着情绪地问:“Hello?”电话那边传来熟悉的纯正北京话,高八度的音调震得我耳膜直疼:“怎么才接呀?是我,高歌!”  高歌一路高歌地杀回了多伦多。她随一个部委的商务考察团来加拿大考察。  我开车去Royal York(皇家约克)酒店找她。这家老式的酒店因英国女皇的光顾而身价倍增。高歌住在11层157房间,那是一间面对安大略湖的房间,湖水在阳光下蓝蓝的,天空的云朵很低很低,好像一开窗户就能抓一朵进来。  房间里还坐了一个人,五十岁模样的男人,一看就是一位领导。我判断他是一位领导是因为他的肚子,大概是公款吃喝吃出来的肚子。有了够尺寸的肚子,领导才有了“胸怀”,西服总是敞着,手总是背着。  高歌给了我一个夸张的拥抱:“小美人儿,你生了孩子怎么还这么美?还让人活吗?”“来来,我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的上级领导,王总。王总,这是我加拿大的朋友。她可是加拿大出版公司的首席设计师呀!”高歌真能吹,她一脸的自然,我倒满脸发烧了。  高歌在我背后推了一把,我没准备,一个踉跄被推到了王总面前:“王……王总您好,欢迎您来加拿大。Welcome to Canada!”王总并没有起身,微微点了点头,伸过手来和我握了握。  早就听说高歌回国后一直很低调。找了个网络公司凑合干着。她回去的时候,网络公司的竞争已经鱼死网破了。干了没几天,老板说公司撑不住了,不如关门改做饭馆。高歌说别急,再给她点时间试试。她又做设计又做销售,每天骑个自行车一个客户一个客户地跑。老板看她这么能吃苦,怎么也不能和那个在面试中说放弃了加拿大的别墅名车的“海归”联系在一起。  高歌一点也没有觉得苦。这几年在加拿大瞎混的,浑身有使不完的劲儿。她现在倒有一种觉醒的感觉。在加拿大待的几年,她是真怕了失业的滋味。她从来没有让她的“怕”溜出过她的心,那种在强制状态下压抑出来的矛盾的平和,一旦找到了可以释放的契机,就可变成伟大的力量。高歌就是在和这家小公司较劲。也许结果还是关门,但她想在这个小舞台上把自己的能量燃尽。  第44节:你来我走(44)  奇迹出现了,小公司起死回生,没过几个月,小公司发展了。一家美国网络公司看中了高歌,年薪二十万美金把她挖了过来,七弄八弄的,高歌现在是这家美国公司的驻华代表。  高歌说王总想尝尝有特色的西餐,问我有什么主意。我开车带他们去了BCE Place大厦的Richtree。Richtree是一家极具特色的自助餐厅,环境布置得像一个五彩斑斓的大集市,多伦多一共只有三家,这家是最大的。  王总一走进去就一屁股坐下不动了。高歌跑前跑后地为王总挑着食物,选着饮料,一样一样地送到王总面前,就好像他是一个没有腿的残疾人。  高歌忙活完了王总才给自己去拿食物。我凑上去小声说:“怎么他跟个大老爷似的,你该着伺候他呀?”  “他就是老爷!我就是丫头!他老人家一句话,我半年的任务就完成了,我能不伺候好了领导吗?”高歌说,“宁宁,你学着点儿,不会察言观色,你怎么回去混!”  吃完饭回到酒店,领导说要准备一下下周会议的讲话。领导刚刚举起一张白纸,高歌马上递上一支笔;领导伸手刚碰了一下水杯,高歌马上打开一瓶矿泉水倒了进去;领导刚张了一下嘴,好像要大喷嚏,高歌马上递上一张面巾纸……整整一个下午,我看得目瞪口呆!高歌好像是王总肚里的一条虫,知道他在想什么。  第二天是周日,高歌又搅了我的好梦。  “宁宁,你今天没事儿陪王总逛逛街。他的一个手下也来了,你就叫他李总吧。对了,你最好再找一个人陪同,最好找个洋人,显得隆重些。中午找家好餐馆吃饭,回头我全报销,你可千万别让他们付钱啊。我今天还要搞定另外一个领导,这两个人可就交给你了!”高歌又一个高八度的结尾。  我叫了Monique来帮忙,她高兴得很。我开车接了她直奔酒店。到了酒店才想起来忘了问高歌王总住哪个房间,只好到前台去查。  “请帮我查一个客人的房间,他姓王——W-a-n-g。 ”  “很抱歉,我们这里有八个先生都姓王,全都只有姓,没有名,请问你们找哪个?”  “那请帮我查一下Mr.Lee Changhe(李长河先生)。”  “很抱歉,我们这里有七个李先生,也只有姓,没有名。”前台接待耸耸肩,她不明白为什么中国人喜欢留姓不留名。  我们只好拨了国际长途漫游到高歌的手机上才问到了房间号。  第45节:你来我走(45)  王总一见Monique,先是诧异,然后就很高兴,掏出名片递给我们,随行的李总也掏出名片跟在王总后面递给我们。  Monique小声对我说:“王总一定比李总官儿大。”  “你怎么知道?”我小声问。  Monique掏出名片说:“你看王总的名片是用珠光纸印的,而李总的名片只是用普通纸印的。”我一看,果然。  一天的购物,才发现这李总就是来给王总撑门面,拎包拿行李的。李总的殷勤展现了他的多种“才艺”,一会儿他是一个力大无比的“棒棒”,肩背手扛了一堆王总给儿子买的书,给老婆买的衣服;一会儿,他又是一个出色的摄影,出现在王总的左左右右;吃饭的时候,他又变成了保姆,监督着王总酒要少喝,肉要少吃。  分手的时候,王总要求和Monique合影。照毕,王总转过身对李总说:“回去后登在简报上,附个标题,就说我们在加拿大受到了加拿大人民的热烈欢迎。”难怪高歌说要找个洋人来陪同,难怪Robert在北京老上报,不少中国人崇洋真是到了一种境界。  晚上,高歌兴致勃勃地请我们(肖梅,向东和我)去Allen’s Bar。她眼都不眨一下,点了一桌子啤酒和小食。“敞开了喝,反正公司报销。”高歌说。  “公款吃喝就是不一样呀。你这个‘海龟(归)’算是混出样了。”肖梅奉承的话里带着妒嫉。  “哪有你们好呀,能留在多伦多,这里是世界上‘最适合人类居住’的国家。不过,话说回来,‘最适合人类居住’不等于‘最适合人类工作和发展’!”高歌回应着肖梅。  “可我们的天堂里空气好呀,北京空气那么脏,回去了能呼吸吗?鼻子里都是煤灰吧?”肖梅刺儿着说。  “这话说的。你在北京都吸了二十多年的‘脏’空气才来的加拿大。在加拿大待了四五年,回去就不能呼吸了?你也太夸张了吧?”高歌的嘴巴真厉害。  两个女人的对词都带着妒忌。肖梅妒忌高歌回去的赌注下对了;高歌妒忌肖梅这样没有什么专业的人居然稳稳地留在了加拿大。她们之间的妒忌又是微妙的,谁也不想扯破面子。肖梅想着兴许以后回国,还得在高歌那里给自己留条后路;高歌也借着她有肖梅这个有个洋人老公的朋友在国内添个面子,当着客户的面在手机上打一个电话,寒暄几句英文,既满足了自己的虚荣心,又给客户炫耀了一下她的海外背景。  第46节:你来我走(46)  “高歌,你还是给我讲讲国内的经济吧,机会是不是很多?”向东耐不住了,现在他很关注国内的情况。这半年多,他在国内的朋友总是打电话劝他回去发展。国家交响乐团也实行考核制了,再不回来就没位子了。  “人生奋斗在哪里都是一样的!康师傅方便面不会从天而降。我想我的成功是因为我摆对了我的位置,从零做起,不嫌机会小,不摆‘海归’的架子。瞅准了机会,就要全力以赴地宣传自己,别说我吹牛,国内的人就认这个。当年方鸿渐不就是靠着一个买来的‘奥克兰’大学的文凭变成了镀金的学者吗?我好歹是真的在加拿大上过学,虽然学校不怎么样,名字也难听——湖头大学,说成英文名字还是很唬人的——Lakehead University。这年月,自己不吹,谁知道你是谁呀。所以我很幸运,我成了‘海归’,没有成为‘海待’。”高歌一边说一边灌酒,我发现她酒量惊人。  “‘海待’是什么?”肖梅问。  “就是海外归来待业青年。”向东笑着说,“听说有的博士回去连两千人民币的工作都争呢。”  “这些博士呀只会在学校里读书,毕业就意味着失业,回去争两千人民币的工作,说明他在这里也没有工作过。”高歌又干掉了一杯。  “你们这次来不也是来招聘人才回国发展的吗?”向东问。  高歌鼓着充满了啤酒的腮帮子摇着头:“瞎扯!招聘人才不过是领导们找茬儿出国的理由。我给你们读读招聘条件:年龄30岁以下;学历博士以上;至少五年以上北美相关工作经验……这个招聘启事整个儿一个脑筋急转弯儿。你们想想,一个人正常人读完博士都多大了?怎么可能在30岁前能有五年工作经验呢?再说,一个人已经在北美干了五年了,生活基础都定在这里了,谁还要回去呢?”  高歌好像喝的不是酒而是水。她现在就是台上的一个角儿,台下观众喝彩还是倒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她要有和她有过相似经历的人的捧场,有了这些人的捧场她的成功才有了价值。  “肖梅,你怎么不喝酒呀。”高歌问。  我抢过话说:“你还不知道呢,肖梅要生老二了!”  高歌脸上掠过一丝的停顿,神情似笑非笑,灌了一口酒:“是吗,都生老二了。那,肖梅,你看要不要点个饮料?”  “你现在都稳定了,还不赶快生个孩子。”我说。  高歌不说话,推说忙,根本没有时间,等忙完了再说吧,究竟什么时候能忙完,她也不知道。  第47节:你来我走(47)  回到家,向东又开始唠叨回国发展的大计。窗台上的花又开了,今年和去年不一样,一株上面开出了红白两种颜色。  我一边听向东唠叨,一边给花施了些肥。这是我去年在一个花圃买的海棠,枝干比去年长粗了许多,枝条夹着盛开的小花,丰满得漫出了花盆。  我转身对向东说:“我承认,国内是奋斗者的舞台,就像拿破仑所处的时代就是成就人成功的时代。回去,还是留下,就看你喜欢什么样的生活了。高歌很成功,成功是要有代价的,你看她听说肖梅要生老二的时候就不开心了,这就是成功的代价。为了保住她的成功,她就要不停地忙下去,她有能力控制她的成功,但她已经没有能力控制她的生活。她也是女人,我就不信她不想生孩子,不想享受小女人的生活,她有时间吗?”  “是啊,她成功的年纪偏偏是女人最尴尬的年纪。哎,我在说我的未来呢,你怎么又扯到了她。我这种不需要生孩子的人才在这里窝着岂不是浪费。”向东说。  夜深了,明天还要上班呢,我说跟向东说别讨论了,这个问题的讨论不是一天两天能出结果的。  ]  35.坚持完美  我要坚持,为了这个完美的家而坚持!  肖梅的老二已经两个月了。我和向东带了高兴去看肖梅。  门开了,肖梅一身睡衣在门口闪了一下,门又关了:“等会儿——”门里叮叮咚咚一阵忙乱夹杂着肖梅的尖叫:“Stop it! Stop it! Behave yourself, please!”  门又开了。一个丰腴而整洁的女人摆了个S造型出现在我们面前:紧身裤,纯棉宽松白的衬衫里若隐若现着她因生育而丰满但并不臃肿的身材。肖梅的脸上没有妆彩,荷尔蒙的改变让她脸色红润,头发油黑。两个孩子的妈妈,她还是那样美,她一直坚持着她做女人的哲学:“在不该成熟的年纪绝不成熟,在成熟的年纪绝对优雅。”  “欢迎,快进来。哎呀,小高兴,你也来了,快去和你的Nickel(尼可)姐姐玩儿吧。”肖梅温柔地说。  客厅已经变成了游乐场,玩具满地都是。Nickel正坐在Baby餐椅上吃意大利面。她把裹着酱的面条甩得到处都是。肖梅刚要弯腰去擦,“啪”的一坨正好甩在肖梅的脸上。“Hi girl,that’s really bad(我说丫头,这样做可不好)!”肖梅又尖叫了起来。楼上传来了Mike(迈克)的哭声,肖梅抓了一张面巾纸往脸上一盖,就噌噌地上楼去了。一会儿工夫,肖梅夹着Mike下了楼。Nickel又从餐椅上爬了起来,摇摇晃晃地要往下跳,肖梅像蜘蛛人一样一个箭步冲上去搂住了她的脖领子。这边Mike饿得哇哇大哭,那边Nickel在餐椅上转着圈儿地嗷嗷乱叫。  第48节:你来我走(48)  我赶快过去接过了Nickel, 她一下子就追着高兴玩了。肖梅在肩上搭了一块绣花的俄罗斯大方巾,一撩衣服,优雅而专业地给Mike喂起了奶:“我现在像不像大妈?”  “有这么漂亮的大妈吗?这个时期都这样,我那会儿不比你好到哪里去。你们家条件好,为什么不请一个保姆呢?”我说。  肖梅家的大黑猫“喵”地叫了一声突然从窗台上蹿了下来,跑开了。  “死猫,一来生人就躲起来,没见过世面。”肖梅瞪了一眼黑猫,转过头来接着说:“Bill不同意!他不喜欢家里住进一个陌生人。”  “这是什么话?你现在需要帮助,要不把你爸你妈接来帮忙。”  “Bill也不同意。他说我妈一来,又要天天做粥了,他受不了,结婚的时候来一个月都难过,现在要住好几个月,绝对不行。”  “他就不能凑合一下。”  “不能,他们这些老外,不对,应该说他们是这儿的主人,我们才是老外呢。他们这些鬼佬都这样,喜欢独立。他说他妈妈生了他和他弟弟,小时候,他妈妈做饭,就把他们放在厨房里的小围栏里。他妈妈也是这么带大了两个孩子,别的加拿大人也都是这样带孩子的,有的还一家四五个呢,为什么我就不行。说得我无地自容。他说这‘勤劳,勇敢,善良’不是形容你们中国妇女的吗?”  “胡说,你要是问你妈,你妈也会说没费什么力气就把你和你弟弟带大了。你妈二十六岁都生完你弟了,你三十多了才生第一胎,能一样吗?你们家那会儿有这么大房子要照管么?能比吗?”  “你说的真对呀,我怎么没想到这点呢。不过,我也不愿再接我父母过来了,他们来了就跟蹲监狱一样,还要看‘白’女婿的脸色。”肖梅说,“Bill今年生意不好,他代理的很多客户都跑到美国那边做生意去了。他现在老要去美国处理事务,比以前忙了,钱却比以前少挣了。这么大的房子,又是车又是孩子,他压力也挺大的。他们这些鬼佬,从小没受过苦,有点挫折就很脆弱。人又到了中年,事业上的波动总是让他不痛快,最近他脾气特不好。我妈讲话——肾亏,应该吃六味地黄丸。Bill哪里能接受。”  “你也知足吧。我打电话给咱们以前那些同事,他们羡慕死你了,你已经为我们姐妹们争光啦。”我说。  “咱们同事都怎么说?”肖梅好像很在意大家的议论。  第49节:你来我走(49)  “当然是好啦。你现在是完美家庭了:洋人丈夫,house花园,混血儿。多少人想实现的北美梦你都占全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Bill挣得再少也比我们强出去几百倍。”  “是啊,我出来了,我想要的东西在我的努力和策划下一样一样都实现了。有时候我真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发生在我身上。虽说Bill不喜欢和我爸妈住,可我也庆幸我没有和公婆来往的烦恼。你说对吧?”  “那可不是,你就偷着乐吧!”  “受点累倒不怕,我现在最怕的是睡觉。我觉得自己就像一头母猪,天天都是重复那些事,身子一歪就得给Mike喂奶,喂完了一起来就得陪Nickel玩。唱着走调的摇篮曲哄两个孩子睡着了,我又睡不着了,睁着眼睛干着急。好不容易有睡意了,Mike又要吃奶了,Nickel又要起来玩了。我以前上班还有个周末,哎呀,现在真是没白天,没黑夜,更没有周末……”肖梅眼里闪着无奈。  “但我要坚持,为了这个完美的家而坚持!”肖梅脖子一梗,大有一种胡兰子就义前的坚毅。  要说中国人的崇洋是有历史的,《围城》就已经写得很精辟了。肖梅的父母虽然加起来也没和Bill住过两个月,可回去后在亲戚朋友间却是自豪得不行。遇到有朋友和儿媳妇,或者女婿闹别扭的,肖梅她妈马上说:“我那个女婿可好,我们从来没有红过脸,客气得很。”她妈也不想想,她倒是想和她女婿理论他的抠门儿,她说得通吗?老两口关起门来都知道,中华民族养老送终的传统根本不可能指着肖梅两口子来实现了。本来被当作最高幸福目标被追求的国际婚姻现在发现不过是一个自欺欺人的玩笑,洋女婿中看不中用。两口子常常后悔:我们的闺女,一朵鲜花插在了“羊”(洋)粪上。  国际婚姻已经不像前几年那么让人议论了,但在肖梅的家族里,祖祖辈辈还是头一遭。肖梅早就成了家族里的骄傲和幸福的代言人,所以她必须坚持,为了她这个完美的家。  36.停电后的快乐  一弯新月升在空中, 空气中夹杂着草叶的味道, 湖面上漫着淡淡的雾气,便想起了朱自清的 《荷塘月色》,虽然没有荷塘,月色的确不错。  2003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四点。  电脑 “啪”地一闪, 瞬间的黑暗吞没了我还没存的文件。 我还没来得及弄清究竟是停电还是恐怖袭击的前兆,Flora已经吹起了口哨:电子时代,天赐良机,别装蒜了,赶紧回家 。  第50节:你来我走(50)  出了门才知道, 美国及加拿大东部发生了大面积停电。  streetcar 瘫痪在路上,好像博物馆里停着的蒸汽机车头,只有荣誉,没有动力。我们步行到Union Station去坐地铁。大街上挤满了不知所措的人们,地铁停开,等地铁的人们从地下呼呼地冒出来,手机信号因人太集中而中断。在这个充满了比特和字节的信息时代,没有了电,就好像相声里说的:你一关电门,我就掉下来了。  天气很热,一片一片的人神色匆匆地从一座又一座的摩天大厦中涌出来,汇集到公车站。烧柴油的公共汽车要四十分钟才来一趟。我和Flora目瞪口呆地看着一向彬彬有礼的加拿大人因为拥挤而把着车门大吵大闹起来。  这样,我就可以在那里打电话让向东开车来接我,如果他今天没有关车库的话。  这是多伦多少有的热天,太阳因为没有污染层的阻挡而显得凶猛毒辣。我们两个冒着烈日在街上走啊,走啊,从一个个小商店的门前擦过,走累了就坐在橱窗边歇息,揉揉穿高跟鞋而肿胀的双脚, 这高跟儿鞋走在办公室的地毯上是职业的高雅,而步行在水泥路上简直就是落破。走着,走着,这才发现,原本已经认为很熟悉的城市仍然这样陌生,这城市结构的细节不是靠两三年的光阴就能理清的。  街上有人开始卖矿泉水了,基本原价,只有中国人店门口卖的水都涨了价。是加拿大人太笨了还是中国人善于投机,说不清楚。反正历经了多年的苦难, 中国人都很有忧患意识。原本寂静的多伦多在停电后一下子沸腾了起来,马路上汽车多了,行人多了,噪音多了。路口的红绿灯没有了,开车的人们自觉地本着“先到先走”的原则而顺序通过。 路口出现了很多自告奋勇来指挥交通的年轻人,黑人兄弟跳着霹雳舞把交通指挥得井井有条。 人们喜欢在城市的异常中展露个性的光芒。  公共汽车很挤很挤,一出终点站就塞满了急着回家的人们。  回到家已经是两个小时以后。天黑了下来,没有电的夜晚,并不像儿时那样兴奋地等待在夜幕中玩捉迷藏。家里的一切设施都依赖于法拉第他老人家所发现的电,做饭的炉子是电炉,烧水的壶是电水壶。邻居的洋人在院子里啃上了面包,多年来对着水管子喝凉水,吃生冷的苦行僧锻炼今天派上了用场。向东想出了个好主意, 在院子里点了个火锅,一家人热气腾腾在月光中美美地涮了一顿。 连飞舞的苍蝇都被从邻居那里吸引了过来。  第51节:你来我走(51)  科学的进步让我们有越来越多的选择,如果有电的话,我们此时肯定正趴在电脑上玩游戏,或是看电视到深夜。 记得上大学的时候,我在论文里不知从哪里抄来这样一句话:当人类发明了机器,人类就变成了机器的奴隶。  时常想有一天关掉电视,一家人坐在一起像儿时那样读读书,聊聊天。但电视节目总是那么诱人,电视cable都是每月花钱买的,怎么也狠不下心来关。 这个夜晚因为没电而过得无比浪漫,我们抱了高兴到湖边散步。满天的星星在没有城市灯光的夜空里分外明亮,一弯新月升在空中,空气中夹杂着草叶的味道,湖面上漫着淡淡的雾气,便想起了朱自清的《荷塘月色》,虽然没有荷塘,月色的确不错。  37.悲剧在上演  当初被肖梅当作幸福终极目标而不懈追求的异族婚姻,终于在两个人对婚姻完全不同的期待中破裂了。  “妈,您生完了我得产后忧郁症了吗?”我打国际长途问我妈。  我妈问:“什么叫产后忧郁症?生你的时候是文革末期,医院里连护士的人影儿都见不到,跟谁忧郁呀。”  我又打了电话问国内的朋友:“你生完孩子得产后忧郁症了吗?”  “我们忙着挣钱,忙到四十才得了个儿子,高兴还来不及呢,忧郁什么呀?”朋友兴高采烈地说。  那就奇怪了,肖梅的家庭医生打电话让我们去诊所接她的时候,他可是说肖梅的post-partum depression很严重。回来一查字典,黑纸白字:产后忧郁症。肖梅住着大房子,出门有车开,居然还忧郁了。  这是一个不正常的夏天,已是八月天,天气还是凉飕飕的。好不容易盼来个大晴天,太阳却好像是摆设,没有任何热情和温度。北京已经好几轮桑拿天了,我们在多伦多的夏天里还没暖和过来,秋天已经不远了。  这个夏天里不正常的人是肖梅。  肖梅的不正常先开始只表现在她频繁而无序的电话上。电话一通,我还没说话,她那边就说上结束语了:“不行了,说不了了,我一会儿给你打过来。”她说“一会儿”基本上就不会打过来了,打过来的时候也都是夜深人静了。那时的肖梅,声音温柔了许多:“看我这一天忙的,两个家伙终于睡了,真他妈累死我了。喂,你搬来我们家住吧,带上高兴。”  “我不去,你们家不是不欢迎陌生人吗?”我说。  “他不在,他现在老要去美国出差,每两个周末才回来呢。我寂寞得要死, 这房子大得能闹鬼,半夜里电话铃一响能把我吓一跟头。”  第52节:你来我走(52)  我没有答应她过去住,但是答应她常去看她。  每次去看她,她都有些不正常的表现。她的咖啡越喝越浓,烟越抽越多。她的头发长了,随便一卡。她常常很恍惚,东西在厨房里被煮得焦糊也无动于衷。她失眠得厉害,晚上无法入睡。  我去看她的时候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她不客气地使唤我在大房子里跑上跑下地为她拿东西。这豪宅看起来好像不收拾也很干净,收拾起来也不起眼,一件一件地干完,再把孩子们弄睡着了,一天就这么没有任何“成绩”地过去了。我心里就骂:死鬼,嫁个有钱人,还使唤不要钱的朋友。  接下来的不正常是我发现肖梅开始服用强力安眠药。  一天, 我跑上楼给肖梅找东西,一个桔黄色的药瓶从床头掉到了地上。我拣起来看了看,记了药名儿就下去了。  回家的时候,向东正在上网,我写了那药名儿:“你查查,看看是什么药。”  “一种安眠药。”向东说,“谁吃呀?”  “我在肖梅的床头看到的,这药瓶是处方药,她吃这药,说明确实失眠很严重了。”我说。  “加拿大很多人都吃安眠药,没什么奇怪的。”  希望如此吧。  肖梅变得越来越不正常,总是怀疑自己得了不治之症,甚至怀疑自己得了艾滋病,无力,头晕,出汗。嫁个洋老公,好像很合逻辑。又是一通检查和化验。  医生的结论是:虽说加拿大看病不要钱吧,也不要浪费纳税人的钱做这些无聊的化验。  我就介绍她去看中医调理一下。肖梅刚吃了一副就说药不管用。Bill回来看见她在吃黑乎乎的中药,就更不理解了,统统扔了出去。  多伦多的雨水很多,像情人的眼泪,淅淅沥沥的,没有灰尘和杂质。下雨多是在傍晚,我喜欢旋亮客厅的台灯,坐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目不转睛地看着一串一串的“泪珠儿”从玻璃窗上滑落下来。  又是一个下雨天,天已经黑透了。雨珠儿一汩一汩的,玻璃毛了,窗外的花草放大了,模糊了……正看得出神,毛玻璃后面显出一张被雨水分割得凌乱的脸。我被这张脸吓了一大跳。  原来是肖梅。  开了门,肖梅湿漉漉地站在门外。我拉了她进来,取了干净的毛巾为她擦脸。她靠着我坐在沙发上,沙发上浸出湿漉漉的一片。她闭了眼,婴儿般依偎在我身旁,我不敢动,好像一动她就会惊醒。肖梅身上传来一股哺乳的母亲独有的奶香味,不禁又让我想起了她的产后忧郁症。  第53节:你来我走(53)  “宁宁,我怕,我好怕。”肖梅突然睁了眼。  “你怕什么?”  “我怕Bill离开我和孩子们。”肖梅紧张地说,“你知道吗?他现在不像从前那样对我有兴趣了,特别是他找了一个新的合伙人后。Bill白天见了她还不够,回来还是电话不断,从工作说到度假,又从度假说到baseball比赛。那女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们一定有一腿。”  “别乱猜,无端的猜疑是伤害感情的。他们毕竟是工作上的搭档,又是同一个文化背景下长大的人,当然要比和咱们有话说。尽管你已经和他生活了几年,但对本土文化的理解怎么也不会渗到骨子里去。过了头来几年的新鲜劲儿,你不也开始整天租中国电影看了吗?Bill能和你每天聊中国电影吗?”我安慰她说。  “我就是不放心,你知道我把我的身和我的心都给了Bill,没有了他,我在这里就什么都没有了。中国是回不去的,当初要死要活地出来,又费了那么大的劲儿嫁了洋人,孩子也有了,要是被甩了,回去多招人笑话呀?”  肖梅走了,她的表情已经没有了往日的高傲。  肖梅变得越来越怪。一天晚上,她打来电话,气喘吁吁地说:“向东呀……你们快来,我不行了。”  我们抱了高兴,开车就往她家赶。一开门,她屋里居然开着暖气,门窗禁闭,温度高得能闷死人。肖梅穿着毛巾浴衣,脖子上还裹着一条白毛巾,满头大汗地坐在门口的椅子上喘着气。我冲进屋,打开所有的门窗,关掉暖气:“你疯了,这天开什么暖气?能不头晕吗?”  “我冷,我怕感冒。”肖梅有气无力地说。  我无奈地望着面前的肖梅,凌乱的头发,一张充满紧张而无助的脸,怎么也不能和几年前那个婚礼上光彩照人的肖梅拼合成一个人。  我决定趁Bill在的时候找他谈一谈,他双手一摊说:“我做了所有我能做的一切,我就不明白,你们中国女人不都是勇敢善良的代表吗,别人也都是在家做全职太太的,为什么她就不行。我工作很忙, 真的很忙。”  “你们还是考虑请个人吧,或者让她的父母来,她需要帮助。不管是中国女人还是加拿大女人,都需要真切的帮助,需要休息,需要出去接触社会。”  Bill尽管并不是很情愿陌生人的到来,但还是同意了,只是太晚了。肖梅的情况越来越糟,她开始怀疑Bill的一切,她寻找所有Bill在家的时间伺机和他争吵。甚至一天晚上,肖梅趁Bill睡着之际,偷偷用Bill备份在笔记本中的密码,一封一封地查起了Bill的E-mail信件。问题是没发现一件,反倒被去洗手间的Bill撞了个正着。加拿大人很讲自尊和独立。肖梅的这种中国“妻管严”式的小把戏在Bill看来简直是一种严重到无法原谅的窥视行为。  第54节:你来我走(54)  终于有一天,Bill冷静地对肖梅说:“May,我不爱你了,我们离婚吧。”  肖梅只觉得全身的血都往上涌,尽管屋子里光线昏暗,她还是用她的歇斯底里的尖叫证明了她还是这个家的女主人。  两个人一直僵着,肖梅不愿离婚,倾其全力地做着最后的挣扎。  Bill找了我谈起他对这场“异族婚姻”的感受。他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加拿大人,从高中到大学,交往过许多女朋友,黑的,白的,都是本土长大的女孩子。直到遇到肖梅,他眼前一亮,觉得自己应该找一个和自己完全不同气质和文化的女孩共度余生。看来,“猎奇”并不是婚姻维持下去的基石,日后的婚姻生活证明了这一点,他们之间有诸多的不能融合的生活习惯和文化观念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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