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的愤愤不平,除了因为优优在凌家的资历太浅,更重要的,大概缘于优优的出身。看优优来时穿戴的样子,说不定家境比她还要寒微。这样一个一无所有的女孩,仅仅凭着一张脸盘,就能如此轻易地登堂入室,和她这个早来十年的前辈,竟有主仆尊卑之分,所以保姆心里始终看她不起。孩子不要优优,保姆不但不急,还高兴呢。 那天下午保姆没有多言,站在屋外冷眼相看。她看着优优匆匆关了皮箱,一刻也不在房间耽搁,急急地下楼去了。保姆跟在她的身后走到一楼。在优优出门的时候,保姆淡淡问道:“你要走吗,小诚回来要问,我怎么说呢?” 优优站在门口,已经把门拉开,她一脚在里一脚在外,跨着门坎想了片刻,然后回头简短说道:“你跟他说,我心里很乱,我想一个人生活一阵,他要想知道我在哪里,可以去找我的大姐。” 根据保姆的叙述,优优做了如上告别,就关上了公寓的大门走了。优优走后,保姆回到二楼,收拾房间时看到优优在凌信诚的床头,留下一纸别书,内容和她刚才说的,相差不多。到了下午三点左右,也就是优优走后半小时左右,孩子又哭醒了,保姆哄了一阵才又昏昏睡去。保姆至此有些疑惑,感觉孩子精神不佳,昏睡时间过长,便摇晃孩子让他醒来。孩子醒后突然呕吐,保姆这才慌了,打电话至信诚手机,说孩子又有些病症。信诚问孩子发烧不发,因为孩子上次发病的一个重要症状,就是发烧。保姆给孩子试了体温,体温36?郾8度,基本正常。信诚说你再观察观察,我现在马上回去。 因为路上堵车,凌信诚回到家时已是傍晚五点,到家时孩子还在昏睡。保姆向信诚说了优优来而复去的情形,信诚听了面色阴沉,先去看了看孩子,然后就跑到楼上去打电话。这期间保姆上楼给他送过开水,听到他在电话里和人谈的还是优优。那电话按保姆判断,是打给优优大姐的,他在向优优大姐解释前一天在爱博医院发生的事情,也就是优优被仇慧敏打了一下的具体过程。保姆自然不便在旁多听,放下水下了楼就把孩子弄醒喂他吃饭,孩子吃完饭不到十分钟,就把吃下的东西全部吐出来了。 接下来孩子开始不停啼哭,保姆再次给孩子试了体温,体温竟已升至38度。这时信诚和保姆都知道孩子又发病了,打了电话叫司机开车过来,等了五分钟后感觉不能再等,于是便抱着孩子急急下楼,上街喊了出租车去了爱博医院,路上堵了将近四十分钟,送到医院的急救室时孩子已经陷入昏迷,两小时以后,医生宣布孩子死亡。 事情已经非常清楚,孩子死于中毒,死亡前两次发病,除了保姆之外,只有优优在场。从优优卧室相连的储物间里搜出的那桶汽车防冻液,对孩子中毒的毒源,提供了有力的物证。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警察们又询问了凌信诚的秘书、司机和医生,根据证人众口一词的证言,证实优优与死者之间,关系极度异常;证实优优能否入主凌家,孩子是一个最大的障碍;证实优优因与孩子冲突,导致与信诚不睦,曾经两次负气出走,两人关系出现裂痕。几乎所有证人的证言,矛头全都指向同一方向——在可以接触孩子的所有人中,唯有优优具备作案动机。另外,原承办凌信诚父母被杀案的分局民警全都知道,优优性格暴烈,刚强易折,在凌家血案当夜及次日凌晨,先是打伤一名男性案犯王德江,后又踢伤一名参与抓捕的分局民警,作为一个二十出头的纤纤少女,如此敢于动手动脚,亦属少见。综合各方信息及证据,优优投毒杀人的主客观条件都完全具备,个性依据也十分清晰,因此在对优优实行刑事拘留的第二天中午,警察们在分局拘留所的一个房间里,对优优宣布了经检察院正式批准的逮捕令。 在优优被批准逮捕之后,警察也找我做了一次调查。那次调查的主题,按我分析,也是在进一步补充优优作案动机方面的证据。在与警察的交谈当中,我不得不承认优优对那个孩子,确实有些反感甚至仇恨;我不得不承认,以优优的个性,她是有可能因一时冲动,一时愤怒,一时糊涂,而采取极端的方法,简单地解决她与孩子之间这场彼此都很无辜,而且旷日持久的矛盾。正如我原来已经分析到的那样,世上许多祸端,都起于一时之念,一念之差。而优优的年轻、优优的个性,确实构成她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心理支点。 优优杀人被捕给我的震撼,与当初我听到乖乖不治身亡,几乎同等量级,让我一连数日思想迷茫,六神无主。优优那张单纯美好的面容,时时浮在眼前,很多场面,会不断跳出——优优对她的大姐,对自小的朋友阿菊,是那样富于爱心,那样慷慨相助,宁愿自己受苦,也要热情他人;对一见钟情的周月,也能数年一日,保持恒久不变的执著向往;对身体患病的信诚,也仅仅单纯是想以德报德,对凌家财富,并无多少觊觎之心,这说明她有着年轻人那种最最纯朴的心灵。这是多么人性的优优!多么善良的优优!多么浪漫的优优!可我也能想起,在那间名叫平淡生活的小酒吧里,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形。优优用她的故事,与我讨价还价地争执着几张钞票;也能想起,同样为了几张钞票,她情愿以自己宝贵的少女之身,来博取侯局长这种人的一时快意;也能想起她对乖乖已失去耐性的痛恨和厌烦如何愈演愈烈,如何溢于言表;想起她在警察拘捕她时,随兴而来地大打出手……这又是多么现实的优优!多么粗野的优优!多么无知无畏,不重贞洁,缺乏自制,任性而为的优优!/* 83 */ 《平淡生活》第二部分(32) 也正应验了我原来与凌信诚所做的分析,现实的世界永远比理论的世界和理想的世界,复杂百倍,复杂得有时会让人陷入一种不可知的迷茫。 就这样一连数日,思潮难平,之后自然联系到我的电脑中,那篇尚未完成的爱情小说。优优的人生结局,对于展现一个走进繁华都市的打工少女成长道路上的正常与反常,起伏荣辱中的幸与不幸,个性与现实的和谐与碰撞,命运进程的必然与偶然,人性发展的规律性与不确定性,等等,均有大书特书之处。但我同时又不得不担忧假若如此描写展现,对作品的商业性将产生致命伤害,因为尽管写出人物表象与其人生归宿的关联与无关,写出逻辑性与非理性的并存不悖,对小说的深刻程度与真实程度,大有帮助,但对于那位翘首以盼的电视投资商来说,却不是好兆头。电视剧毕竟是大众艺术,大众艺术需要简单直白,过于复杂难辨的人物心理,远离规则的人物命运,会让观众如坠云雾,好人坏人头绪不清,爱谁恨谁无从选择,拍得好也只能是一部“小众作品”,只能供少数知音慢慢玩味,细品个中深奥,但播出后的收视率统计,则肯定是一塌糊涂。 在重新对小说的定位进行推敲之前,我出于大哥和朋友的义务,去医院看了经抢救再次复苏的信诚。我看着他更加削瘦苍白的面容,心中备感怜悯。这样一颗先天不足的心脏,却偏要承受多重打击,丧父丧母之后,又尝丧子之痛,仿佛命中注定,要孤独一生,而且命中注定,要与自己相爱的女人形同水火,不能相容。我能感到,他那颗伤痕累累的心脏,虽经医生努力救治得以恢复活力,但从他的面容及眼神当中似可发觉,这颗还在有气无力跳动着的心,实际上已经死了。 在我看望凌信诚的那天,仇慧敏也到了医院。她被两位警察带着,来与儿子的遗体告别。我作为优优和信诚的朋友,并且作为他们爱情的月老和证人,按先入为主的感情,当然不太喜欢这位姓仇的女人,以及她的男友姜帆。但我可以想象这位戴罪服刑的女人,当看到从医院太平间的冷柜里拉出那具亲子遗骸,心中该是怎样一种伤痛。人非草木,骨肉有情,何况她是一个母亲。据当时在场的一位分局民警事后叙述,仇慧敏看到孩子时没有放声号啕,她只是抱着她的儿子,抚摩他的全身,连每个小小的手指脚趾,都一一摩挲遍了,其情其景,让在场旁观之人,无不动容。 在和儿子告别之后,仇慧敏坐在太平间外的走廊里,压着声音哭了很久,很久以后她才恢复平静,提出要去看看孩子父亲。警察出于同情马上同意,将她领到凌信诚的病房。仇慧敏走进病房后便扑在凌信诚的身上放声大哭,那时我也恰巧在场,我记得四周除了那凄厉的哭声之外,万籁俱静。 凌信诚半躺在病床上,木然地让她抱着,眼中含泪,口中无声。仇慧敏痛哭之后,突然起身,用尽全力,在凌信诚瘦弱的脸上,狠狠抽了一掌。那一掌将凌信诚抽得双目紧闭,口角出血,脸上也现出了几道红红的指印,脸孔歪在一边,几乎窒息。警察们这才一拥而上,连劝带喝,拉走了这位全身瘫软的母亲。 仇慧敏被拉出了病房,没再回来,显然已被警察带离。屋里只剩下床上索索颤抖的凌信诚,和在床边木然而立的我。我慢慢地坐在床边,轻轻抽出床边的纸巾,想替信诚擦擦眼泪,不料眼泪越擦越多。凌信诚细弱发抖的声音,断断续续,从痉挛的胸腔隐约透出。那是一种非人的哭号,一种压抑的泣呓,一种接近于崩溃的哀鸣。 “是我害了……我的儿子,是我……害了优优,是我把他们,全都害了……” 优优被捕之后,最先来找我的,是优优的大姐。 她是让阿菊陪着来的,在优优被抓的第二天中午敲开我的家门。人还没有进屋,优优大姐就屈膝跪在了门外的地上。 我和阿菊一道,扶起这个病弱不堪的女人,把她扶进屋子。我给她们倒了热水和饮料,但没人去喝。优优的大姐再次要跪,被我及时拉住。阿菊也在一旁不停劝慰,让她坚强一点,有话快说。 她们来此的目的,当然是为了优优。她们不相信优优会那样伤天害理,但又提不出任何有力的证据。面对这位只会以泪洗面的大姐,我也只能正面安慰:相信政府,相信法律,公安机关自会调查甄别,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冤枉一个好人。我甚至以我浅薄的法律知识,向她们进行了如下讲解:即便公安机关有所疏漏,还有人民检察院认真把关。即便检察院认定优优犯罪,还要经过人民法院审理确认。法院审案子也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还要组织合议庭一起商量。再说就算法院判了,也还可以上诉。上诉就有可能改判减刑,最多维持原判,加刑是不可以的。再说还有律师。律师都是最懂法律的人,会帮助优优据理申辩。 在我如此这般的开导劝慰之下,优优大姐渐渐平静下来。在我把这位半信半疑的女人送出家门的时候,我悄悄问了阿菊:“为什么优优姐夫没来,他难道不关心优优?” 阿菊也同样悄悄地,用最微小的动作,点了点头,说道:“她姐夫躲起来了。” “躲起来了?”我表示惊疑,“难道他也牵涉进去了?” 阿菊摆手:“不是躲公安局,他是在躲凌信诚。他怕凌信诚派人找他还钱,要他那辆车子。原来凌信诚见了面也叫他姐夫的,现在优优干了这事,那还不成了仇人。”/* 84 */ 《平淡生活》第二部分(33) 我想也是,亲仇之间,常常只是一夕之隔。 关于优优的案子,我也通过分局的熟人,设法打听过侦查进展的内情。据一位办案民警透露,因为这个案子情节简单,证据充分,方向明确,没有第二个嫌疑人,所以很快就会侦查终结,提请起诉。估计检察院同意起诉,应不成问题。 果然,半个月后,我听说公安机关已将优优的案子移送了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工作,也在紧锣密鼓抓紧进行。据公安分局的熟人透露,此案因是针对儿童,且情节特别恶劣,所以惊动政府上层,已有领导同志专门批示,要求司法机关从重从快,尽早审决,及时宣判,以安定社会,安定民心。 就在优优被公安机关提请起诉不久,凌信诚从医院回到家里,仇慧敏也刑满到期释放出监。乖乖的葬礼一直在等他的母亲,等她恢复自由之后,才在西郊万安公墓举行。参加乖乖下葬仪式的,除了凌信诚与仇慧敏外,只有照顾乖乖的保姆,和专程从上海赶来的姑妈。 姑妈在北京住了一周,天天陪在信诚左右。在姑妈返回上海的第二天仇慧敏打来电话,提出想来信诚家里,看看乖乖住的地方,和孩子生前的遗物。 仇慧敏是独自一人来的,她在乖乖住的那间屋里,看了儿子的小床,儿子用过的被褥,和儿子的每一样玩具。那些玩具有些还是新的,刚刚买来未及拆封。那些被褥用手摸摸,尚能感到些许余温。看着她将孩子的遗物遗像抱在怀里,一一摩挲,那位一直陪伴乖乖的江苏保姆,禁不住失声痛哭。凌信诚也同她一样,泪流满面,哀伤已使他的面色枯槁,眼大如灯。 仇慧敏也掉了眼泪,但只是唏嘘几下,没有放声。比起保姆和信诚,她已有了更多的镇定。那天她和凌信诚坐在宽大的客厅里,进行了久违的长谈。从孩子的音容笑貌日常起居谈起,那些彼此会心的回忆,伴随着哽咽与叹息,将两人的关系重新拉近。毕竟,他们过去曾有一段共同的快乐,现在又有共同的悲伤,他们都深爱着同一个孩子,那孩子是他们的见证和结晶。 长谈之后,在分手告别的时候,凌信诚不忘提到:他父亲生前承诺过的那笔三百万元的钱款,他会马上兑现。他让仇慧敏给他一份现成的存折,他好把这笔巨款直接存到里面,免得彼此现金授受,还要费时一一清点。 而仇慧敏对这笔钱款,似乎并未表现出应有的热衷。她告诉信诚,当初她想用孩子换钱,是为拯救舅舅的工厂,舅舅从小养她成人,她既受深恩就该反哺。可现在舅舅的企业已将破产,那钱投进去也是白投,顶多便宜了那帮如狼似虎的债权人。仇慧敏说她现在关心的只是信诚,她很想为他做点什么,只要能让他开心,只要能让他的身体和精神,尽快复原。 凌信诚对仇慧敏的关心表示了感谢,也希望她好好保重,不要被忧伤纠缠。分别时他起身把她送到门口,在开门前这位初恋情人突然拥抱了他。 凌信诚一动没动,任凭她抱着自己细瘦的身躯,任凭她亲吻了自己的脸颊和脖子,他听到她轻柔如丝的耳语:“你想让我再给你生一个吗,再生一个和乖乖一样的儿子?” 凌信诚没有回答,但他抬起双手,轻轻地抱了一下仇慧敏。他用这样的动作,表达了他的感谢。只是感谢而已。 凌信诚在与仇慧敏见面的次日,便派人为她办理了三百万现金的入户手续。那天晚上他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了与仇慧敏见面的事情,然后说到了优优。 他问我是否知道优优的案子有何进展,优优是否已经承认作案。他同时表示相信公安机关会进行细致的调查,因为到了法庭一切要凭证据说话。但他并未对我掩藏他的心情,他说他不知为什么心里总有个念头作怪,总让他满心希望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最终证实凶手不是优优,他说虽然乖乖人死不能复生,但如果此事与优优无涉,他的内心会好过许多。 我理解信诚的心情,我明白他还爱着优优,所以他的直觉到目前为止,依然被这种感情控制,他不相信优优会杀他的儿子,他不相信优优会干这事。 我毕竟不是公安人员,我毕竟不是办案民警,对他的直觉我无法呼应或者反驳,无法表示是与不是。我只能冠冕堂皇笼而统之地劝他相信法律,以证据为准。我告诉他案子已经送到检察院去了,法院不日就要开庭。这种案件按规定一律公开审理,到时一切证据都会公之于众,一切真相,都会随之大白。 在与凌信诚通话的翌日上午,我突然接到了检察院打来的一个电话,他们说有件事情,是关于优优的案子,希望我能过去一趟。我放下电话之后没有耽搁,立刻按对方在电话中留下的地址,找到了检察院办公的地方。在一间相当正规的接待室里,我受到了检察院一位官员的接待。尽管我一路上预想了多种可能,但那位官员话一出口,还是大大出乎了我的意料。 “请问您与凌健安被杀案的犯罪嫌疑人丁优是什么关系?” 那位官员这样问我,我想了一下才镇定回答:“我们算是朋友关系吧,普通朋友的关系。” 官员提出希望看一下我的身份证,我同意了。他看完身份证后向我问道:“您就是那位作家海岩吗?” 我说:“对。我因为要写一部小说,描写外地青年在北京打工的成长和遭遇,所以经人介绍,认识了丁优,对她进行过几次采访……”/* 85 */ 《平淡生活》第二部分(34) 我这样说明我和优优认识的过程,意在让对方了解我们彼此的关系,但在这位检察官听来,我也许犯了怕被连累的嫌疑。 检察官的脸上没有太多表情,腔调也是例行公事,他说:“凌健安被杀案经北京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现已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为自己指定辩护人。现在,本案犯罪嫌疑人丁优委托你担当她的辩护人,你同意接受这个委托吗?” 我咣地一下愣了,愣了半天不知该如何表态。我知道为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辩护,早已不算什么丑事,但我还是万分踌躇,因为这样一个差事实在非我所长。 但我对优优,确实交往已久,已经真的成了朋友。作为朋友,特别是她一直以来以兄长事之的朋友,我也不便一推了之。 那位检察干部,继续不动声色地发问:“你接受吗?” 我在慌乱中下意识地点头,却又提出一个要求:“我没干过这种事情,所以,我想在我决定接受之前,能否当面见见丁优?” 检察人员马上回答:“可以。你回去等我电话,我安排好了马上找你。” 我没想到现在检察机关的效率竟然快得出奇,当天下午,其实也就是一个多小时之后,我接到检察官的通知,同意我下午到分局看守所去,会见优优。 我和优优的会见安排在一间看上去是专门为会见而用的小房间里,优优被带进来时我吓了一跳,她比我上次见她,至少瘦了十斤,身子突然变得异常娇小单薄,只是脸上气色比我想象的要好,进屋见我在座甚至还咧开嘴高兴地笑了。 她主动开口:“大哥你来啦。” 我站起来答应:“啊。”然后说,“坐吧。” 我们隔桌而坐,优优又笑,像见了亲人似的。她说:“谢谢你来,海大哥。” 我也笑笑,说:“你还好吗?” 她说:“啊,还好。北京的警察,总归又不打骂人的。” 我不再闲聊,介入正题,我说:“你请我当辩护人的事,检察院和我说了。我是觉得,我不是个专业律师,我对法律……” 优优打断了我的推辞:“海大哥,我不是请你当律师,我只是想见见你。”见我愣了,她又说,“我是想求你帮我找个人,让他来为我做辩护。” 我很是意外,怔怔地问道:“你想找什么人,为你做辩护?” “我想找周月,我想让他给我做辩护。我怕通过检察院的人去请他,他肯定肯定不来的,所以我就想起了您。我想请您替我找找他,替我好好求求他,我想他也许会来的。你是个大作家,说话能说到点子上。” 我有些不解地问:“可周月也不是个律师呀,你为什么不请个专业的律师呢。如果你没钱请不起,法院是可以为你请个免费律师的。咱们国家的法律有规定,像你这种……”我刚想说“像你这种要判死刑的人”,可话没出口又收住了,支吾了一下改口说,“像你这种情况的,法院必须要请法律援助机构的律师为你义务辩护的。” 优优低了头,说:“可我就想让周月来辩护。我想了好久好久了,我想也许是我欠了信诚父母的两条命,所以老天爷非要罚我死,让我到阴间给他们当牛做马去。如果真是那样的话,我就想请周月来,不管他辩得成辩不成,至少我还能见他的面。” 尽管我面对的是一个杀人犯,尽管这个人已不是我心目中那个善良耿直的小女孩,但当她说到她的偶像时,那种闪闪发光的眼神里,还是有许多令人感动的东西的。我想优优的故事再一次证明这个世界上,很多已被我们认识的东西其实都是虚幻的、表象的、暂时的和易变的,就像我看到的优优和想象的优优,与真实的优优,竟有多么不同。 但我毫不怀疑优优对周月的情感确实出自真心实意,那情感的动人之处,恰是在于精神之恋的那份纯洁,在于那份纯洁竟然保持得如此持久。也许正因为优优对周月只是一种精神爱慕,所以这种爱慕和追求,才始终美丽如初。 我答应了优优的请求,答应替她去找周月。但在会见结束的时候,我突然向优优问道: “难道,你不想见见信诚?” 优优思索了一会儿,最终摇了摇头。 “信诚一定恨死我了。”她说,“我是他的一颗灾星!而且平时又对他那么任性,我们……也许命中注定,没有缘分。” 我从看守所出来,按照优优说的地址,直接去了公安局××处。在传达室值班的那人,果然是个矮矮的老头。听说我要找周月,没打磕巴便说周月不在。我留了我的电话,请那位老同志代为转告,就说是有个名叫丁优的人要找。 当天傍晚我接到了周月的电话,他说他下午外出办事刚刚回来,问我是谁,是不是找他。我说我是丁优的朋友,丁优有话托我向你转达,你能不能出来,我们见面谈谈。 周月没有犹豫,当即一口答应,这态度多少让我出乎意料。我们约了见面的地点,我不知有意无意,依然约了那家名叫“平淡生活”的酒吧,依然相约在吧台见面,我说我手里拿着一份北京晚报,那就是彼此识别的标志。 那天晚上我用两年前和优优第一次见面的接头方式,见到了周月。周月身穿一身便衣,高挑的个子,略黑的皮肤,头发短短的,还用发胶微微喷过。他的样子让我和优优的感觉非常接近,觉得他像个韩国或日本的偶像歌星。我想也难怪优优在十四岁那年第一次见到这小子时便爱上他了。周月这样子走在街上,确实能让每个少女回头动心。/* 86 */ 《平淡生活》第二部分(35) 我们依然选了我和优优第一次见面时那个僻静的座位,要完饮料后我先做了自我介绍。在周月介绍自己之前我便开口问他:你还在××处实习吗?周月略显惊讶并用警察特有的警觉反问:你怎么知道我在那儿实习?当然,毫无疑问,我回答他是听优优说的。周月先是点头继而摇头,说道:我已经毕业了,刚刚分到那里。 与周月的交谈让我明白了他为什么那么痛快就同意和我见面,周月是从王科长那里知道了优优被捕的消息。昨天下午他受王科长指派,前往分局了解优优的案情,目的是想看看能否从优优口中再挖出些有关信诚药业公司秘密账簿的线索。分局的一位同志简单介绍了基本案情之后,就抱出一堆案卷材料让周月自己翻翻。那些案卷材料记载了优优涉嫌毒杀幼儿的全部侦查过程及相关结论,从现场斟查和搜查记录到物证清单到证人证言到医院的化验证明,还有优优自己写的交待,交待她在案发当天的活动及行踪及接触的人物,整个卷宗材料齐备完整,目录分类让人一目了然。 厚厚的卷宗,庞杂的材料,大多与周月他们受托侦查的受贿案无甚关联,因此俱是草草浏览,一翻而过。但最后翻到优优亲笔所写的交待材料时,周月的手指却突然慢下来了。引人注目的并不是那些有关一天行程的重复杂芜的叙述,而是优优娟秀流利的字体。那字体是那么亲近,似曾相识,跃于眼前满目详熟,少年往事呼之欲出。 他把其他文件如数交还分局民警,只把优优这份亲笔材料复印一份,说要借走看看。但他当晚并未把那份材料带回处里,而是悄悄带回了他的单身宿舍。他反锁房门,从床下拖出自己的皮箱,从箱底翻出一个牛皮纸袋,从纸袋里倒出一大堆厚薄不一的信封。他从一个信封中取出一封信来,将上面的字迹与他从分局带回的那份材料在灯下对比。接下来他又一连打开好几个信封,把那些用不同纸张书写的旧信一一展阅,目光中的惊疑慢慢凝固,优优的来龙去脉渐渐清晰,他至此方知她为何素不相识却要自告奋勇到公安医院护理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病人;怎会想起带他去拳击馆激活记忆;为什么一次次跑到他的单位来找他看他,她看他的眼神何以总是欲言又止…… 在我和周月这次的见面中,他并没有告诉我他一直保留着优优寄给他的那些情书。除了第一封约他去观瀑亭见面的信被洪教练发现将他斥骂一顿,搞得他不得不当众将信撕碎之外,后来的信他都悄悄读了,然后悄悄地收藏起来。他在仙泉没有家人,没有亲戚,他的生活只有拳击,只有洪教练,只有拳击队里那些同性的伙伴。这个给他写信的女孩,是第一个走进他内心的异性,是第一个让他对爱情产生憧憬的人。 第一次和我见面的时候,周月没有提到这些隐密的少年往事,但他整个晚上都显得情绪伤感。我们坐在“平淡生活”的那个角落,守着与两年前并无二致的烛光,我告诉周月,优优就是在这里向我讲述了那个十四岁的黄昏;我告诉周月,六年之前,他曾放弃过和一个女孩的观瀑亭之约,那女孩为此伤心了很久;我告诉周月,优优当年离家出走,来到北京,实际上是一次为了爱情的私奔,因为她所爱的那个男孩就在北京,那个男孩就是你,你就是优优心中的爱人!我还告诉周月,优优三个多月在公安医院日夜陪护,身心关怀,你的记忆最终复原,你最终能够重返工作岗位,重返社会,优优功不可没,其中细节,有那位身在异国他乡的洪教练可以证明;我还告诉周月,优优不能忍受那个孩子,有一个本质的原因,那就是她对深爱她的凌信诚,始终无法全心深爱,而这其中最大的障碍,是你在她的心中始终割舍不开。当然,她走上犯罪道路有多方面原因,她的特殊的经历,思想和个性的弱点,都是导致她毁灭的原因。但无论如何,这种畸形的爱情——对你的和对凌信诚的爱情——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她畸形的心态,畸形的人生。 周月沉默地听着,脸上没有表情。只是一声不响地喝着啤酒。这让我无从判断他的内心——他对优优,爱与不爱,是否惋惜,是否同情。在长久的冷场之后,我忍不住打断他自始至终的沉默,严肃地问他是否接受优优的委托,为她出庭辩护。 周月没有答复。 他说:“让我想想吧。我需要想想。” 我有点失望,但我不能勉强。 而且,设身处地的考虑,一切又都可以理解。周月毕竟是个警察,法律规定除律师之外,只有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和被告人的监护人及亲友,才有充当辩护人的资格。而周月算优优的什么人呢?如果说,他们是朋友,那又是什么性质的朋友?是普通朋友还是男女朋友?周月一旦站到法庭的辩护席上,他就要对他的上级,对他的组织,对所有人,把这个关系说清。 两天之后,我没想到的,周月竟然真的去了看守所,还是在那间专门用于会见的房间里,会见了犯罪嫌疑人丁优。 周月为什么突然想要见见优优我不知原委,他们在狱中相会的情形我也未亲见,因而我无法想象优优的心情究竟是激动还是欣喜,是悲伤还是悔恨——当她身临绝境时梦中的白马王子突然驾风而至,赶来解救她于缧绁倒悬……我知道优优是一个最易被幻想蒙蔽的女孩,她也许真会把周月的出现当成一场现实的童话,从而像吸了毒似的,让濒死的身心麻醉在一个海市蜃楼式的乐土中间。/* 87 */ 《平淡生活》第二部分(36) 也许幻想真是一剂精神鸦片,足以带领那些渴望的灵魂抵达非凡境界。优优因为幻想而持久了那场无望的爱,很可能,也因为幻想,荒唐地杀了乖乖。所以,幻想对那些年轻幼稚的DD、MM来说,是一把福祸莫测的双刃剑! 根据我的猜想,优优和周月的见面,谅无多少激情可言,至少他们彼此的身份,使那些即便会有的回忆和感动,都只能藏于内心。他们不再是青梅竹马的年龄,不再是两小无猜的少年,他们在铁窗之下隔案而坐,一个是正气凛然的人民警察,一个是引颈待斩的重罪嫌犯。 那天会见现场的实际情形对周月来说,更没有多少含情脉脉的空间,因为他并非一人独往,他到看守所会见优优,是经了检察机关的批准,而且是两人同行。 而且,与他同行的是一个年轻的女人。 那个女人就是周月为优优请到的律师。 直到优优的案子开庭那天我才知道,这位律师在我那部小说的前半部分曾经露过一面,她就是以前常到公安医院看望周月的那个大名叫梅肖英的小梅。小梅已经从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并且已经在司法局当上了一名国家干部。周月后来对我说过,小梅是他认识的唯一一位考过律师证书的人,也是他心目中最优秀最敬业的一名公务员。 那天去法庭旁听的人并不算多,延目可及的都是相熟面孔。我最先看到的是优优的大姐,她让阿菊扶着来得最早。来得早的还有死者年轻的母亲仇慧敏,她带了一副很大的宽边墨镜,身边陪了两个同龄的女伴,挑了个不前不后的座位就坐。就坐后她摘了墨镜四下巡睃,一下就盯住了坐在不远的优优的大姐。我注意到她的目光充满仇恨和鄙夷,可以看出她显然知道大姐和阿菊的身份。 在法院开庭的前一天傍晚,凌信诚给我打了电话,就他要不要去旁听审判一事,征求我的意见。他说医生坚决不让他去,但他想去。我毫不犹豫地附和了医生的告诫,反对他去经受这场神经考验。我说信诚你也是个大人了,而且是个男人,该忘掉的事情要坚决忘掉,要有能力从过去的回忆中拔出脚来。信诚说:我恨杀我儿子的罪犯,但我就是不相信优优就是这个罪犯。我想去听听她到底是怎么回事,就算是她干的,我想问问她到底为了什么! 我沉默半晌,依然反对他去旁听。但我答应在审判结束之后,会将审判的详细过程及优优的答辩,原汁原味地向他转述。我说,这样对你的身体可能好些。 信诚终于没来。 但周月来了。 周月几乎是在开庭前的最后一分钟内才匆匆赶来,我招手示意他坐到前边,他摇头表示就坐后面,然后就近在后面一个最不引人注目的角落,悄悄地坐了下来。 检察官和律师分别入场,书记员等人也各就各位,接下来三位法官鱼贯而入,穿着刚刚改装的深色长袍。我没有听到有谁发布口令,但见大家纷纷自动站起,就像看见老师走进课堂的学生。我也跟着站了起来,直到法官庄严入座,我等听众才跟着重新坐下。 审判长是位形象干练的中年女士,两位审判员则都是男的。开庭后最先进行的程序俱是出自律定,虽然繁琐却不能稍稍省略——带被告人到庭、宣布案由、宣读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和公诉人和辩护人等等一大堆名单、告之被告人享有的权利等等,程序漫长,无甚新鲜。 只是在开庭后优优被法警带进大厅的时候,旁听席上曾发生过短暂的骚乱。那时听众都在侧目注视优优进场,谁也没有提防身边突然有人尖声叫喊: “杀人犯!你还我儿子!你这个恶魔!判她死刑,判她千刀万剐!千刀万剐!” 谁都听得出来,叫喊的是死难儿童的母亲。对这种心碎的嘶声泣喊,人人面色凝重,无人阻止,连法官都容忍了片刻,才出声打断: “肃静!请肃静!” 喊声停了,仇慧敏被她同来的女伴劝回座位,那座位上很久很久都断断续续地响着压抑的啜泣。 庭审进入正式程序,第一项是由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全文。起诉书这类文体显然要求言简意赅,字字铿锵,用非常凝练的语言,非常有力的论据,将被告人残忍的罪行,统括描述出来。在我听完这篇义正辞严的起诉书后,我想也许在座的所有旁听者都已预见到了那个不难预见的宣判。 连我在内,谁也没有想到这场原以为不过是程序性的审判,会在后面出现一个好莱坞式的逆转,使这个本来注定平淡无奇、毫无悬念的上午,变得高潮迭现。我也没有料到在这场高潮中力挽狂澜的角色,会是那位文文静静,并不显山露水的律师小梅。 那确实是一场艰难的挽救,公诉人提出的证据相当充足,有公安机关勘查和搜查的记录;有医院的血液化验证明;在公诉人的要求下还当庭出示了从凌信诚家搜出的那桶汽车防冻液;被召至法庭的证人也有一堆,有凌信诚的保姆、司机、医生和秘书,还有姜帆,还有那天姜帆带到凌家的同事,他们的证词都在重复一件事情,那就是优优与孩子剑拔弩张的关系。 在宣读医院出具的血液化验证明和死亡诊断书时,旁听席上的仇慧敏再度情绪失控,哭喊声惊动全场:“处死她!把她千刀万剐,给孩子报仇!”审判长一再劝阻无效,示意法警请其出场。法警与仇慧敏的两个同伴交涉少时,那两个年轻女人便连扶带劝,把泪流满面的仇慧敏搀出了大厅。/* 88 */ 《平淡生活》第二部分(37) 当仇慧敏的哭声在审判厅门外消失之后,法庭传唤凌信诚的保姆第二次出庭,保姆第一次出庭是为了叙述优优与孩子的紧张关系,而这一次则是作证孩子两次发病时优优在场的情形。证明优优确实进入过案发现场的还有钱志富的一篇证词,因为开庭前公诉方没有找到钱志富本人,无法通知其到庭,所以他的证词只好由法庭工作人员代为宣读。那篇证词实际上是公安机关找其谈话的一篇笔录。 被梅肖英抓住不放的,就是这位保姆的发言,还有钱志富的那篇笔录。 保姆的证词照例先由检察官予以提问,他的提问意在指引作证时口齿不甚清楚的保姆进一步强调出证言中的某些细节。 检察官问:“证人,孩子第一次中毒发病那天,你是否一直在家?” 保姆说:“我一直在家。” 检察官问:“你一直看着孩子吗?” 保姆说:“是的,那天小诚,啊,就是孩子的爸爸,不在家里,孩子只能是我看着。” 检察官问:“你刚才说那天你下楼去给凌信诚送过衣服,是谁让你去的?” 保姆指指被告席上的优优:“是她让我去的。当时司机老杨打电话上来,说他就在楼下,因为楼下不让停车,所以让我们赶快把小诚的衣服送下去。她就让我去了。” “你刚才说孩子只能你带,而被告人又不能接近孩子,那照理应该由被告人去送衣服,让你留下来看着孩子,你当时没有提出来你走不开吗?” “我,我提没用的,我是给人家做工的,人家要我做什么我就要做什么,我没有办法的。” “你下楼去送衣服以后,家里还有谁在?” “只有她在。哦,还有乖乖。” “你下楼前孩子的情况怎么样?有没有生病的样子?” “没有,我下楼前孩子很好的,他还在睡觉嘛。” “你下楼去了多长时间,大约。” “大约,十分钟有吧,因为电梯要等啊,后来我在电梯口又碰上一个老乡,非要拉着和我说话。” “你回来以后孩子正在哭吗?那时候你看见被告人在什么地方?” “她正好从孩子的屋子里走出来,我看到她时她正从那边走出来。” “她当时跟你说了什么?” “我问她孩子睡得好好的怎么哭了。她说不知道怎么哭了。我跑进去一看孩子,啊呀吐了一身,而且人也昏昏沉沉很不精神,哭都没力气的样子。我回身出来还想问问她怎么回事,一看,她不在了,她自己上楼去了。” “你是什么时候发觉孩子中毒了?” “那是天快黑的时候,孩子全身一抽一抽的,又吐又哭,哭也哭不出来的。我一摸孩子发起烧来了,就赶快到楼上叫她,告诉她孩子病了要送医院的。她让我打电话叫司机回来,我说来不及了,就坐出租车吧。后来我们就坐出租车,我问司机哪个医院近,司机说东直门医院最近,可丁优非让司机绕远带我们到爱博医院去,结果第一次中毒就差点把孩子耽误了,医生讲再晚五分钟孩子就没命了。” 检察官满意地顿了一顿,接下又问:“孩子第二次中毒之前只有你一个人在家吗?当时家里还有没有别人。” 保姆回答:“没有,就是我一个人在家,后来丁优就回来了。” “她回家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那时候大约是几点钟?” “我在卫生间。我听到她开门进来,听到她的脚步声,很轻很轻的。后来我从卫生间出来,看见她从孩子那边走过来。那时候大概是下午两三点钟吧。” “被告人进屋后,多长时间你才从卫生间里出来的?” “大概……五六分钟总有的,那天我肚子不适宜。” “你从卫生间出来看到被告人,被告人的表情怎么样?” “很尴尬的,跟我打了个招呼就急急忙忙上楼了。后来我听到孩子又哭了,本来睡的好好的,可她一回来孩子又哭了。我过去一看,又在吐。到了傍晚又是发起烧来了,送到医院就没救了。” 检察官转脸面向法官,踌躇满志地微微颔首,表示:“我提问完了。” 法官的目光移向梅肖英,问道:“辩护人要求提问吗?” 梅肖英举了一下右手,表示有话要问。她的问话在我最初听来,并无任何惊人之处,也无多少奥妙可言。 “证人,”梅肖英问,“孩子第一次中毒前,当时你送完衣服从楼下回来,你第一眼看到被告人时,你在什么位置?” “我一进家门就看见她了,因为孩子在哭,所以我一回家就往孩子的房间那边看,就看见她了。” “你第一眼看见被告人时,被告人在什么位置?” “她好像是刚从孩子屋里出来嘛,我看见她的时候她就在孩子的屋门口。” “孩子第二次中毒前,你第一眼看见被告人时,被告人在什么位置?” “也是在那边,在孩子房间那边。” “具体是在哪里,是在孩子屋里,还是屋外?” “好像在门口吧,刚刚从屋里走出来的样子。” “证人,你说她好像是刚刚从孩子屋里出来,好像,是什么意思?” 保姆一下愣了,接不上话。梅肖英接下去问:/* 89 */ 《平淡生活》第二部分(38) “好像,是不是说她从孩子屋里走出来,只是你的感觉,是你的推断。你感觉她是刚刚从孩子的屋里走出来的,对吗?” “她就是从孩子屋里出来嘛,要不她站在那里做什么。你去我们家里看了就晓得了,孩子住的屋子外面就是一个空走廊,旁边没有其他房间的,她要不去孩子屋里面,站在那里做什么!” 梅肖英马上接了她的话:“对,你说得没错。孩子的屋外是一条空着的走廊,这条走廊约一米宽,二点一米长。走廊的出口与整套公寓的大门成十五度角,在大门的位置根本看不见孩子的屋门,只有穿过四分之三的客厅,也就是说,要从大门朝那条走廊的方向走五至六米远,才能看到孩子房间右侧的门框。我向这幢公寓的开发商索要了这套房子的平面图纸,我还去这幢公寓相同户型的一套待租的房子实地测量了一下,我手里这份房屋平面图请证人看一下,是不是和你家的户型完全一样。” 经审判长许可,法庭工作人员从梅肖英手中接过图纸,递到保姆手上。保姆对图纸这种东西显然有些陌生,端详半天似乎找不着方向。审判长连问了两遍,她才含糊地点头。 “差不多吧,和我们家差不多。” 梅肖英接下来替那保姆做了结论:“证人,你刚才说孩子第一次中毒前你到楼下送衣服,回来后刚一进门就看见被告人了。你又说被告人当时站在孩子房间的门口,而你当时的位置,即便是你那时已经走到了客厅的中央,你都不可能看到孩子的屋门。孩子第二次中毒之前,你是从卫生间一出来就看到被告人了,而在这套公寓一层卫生间的门口,你就更不可能直接看到孩子的屋门。也就是说,你认为被告人是从孩子屋里走出来的,只是你的感觉,只是你的推断,或者说,只是一种猜测,是不是?” 保姆结巴了一下,似乎被这种文字游戏弄得有些乱了,以为有什么陷阱,不免出语踌躇。但她最后还是答道:“啊,我就是感觉她刚从屋里出来嘛,不然孩子怎么会哭。她不碰孩子孩子很少很少哭的。” 保姆的声音虽大,但气势已露出些勉强,露出色厉内荏的败相。梅肖英机智地并不恋战,并未穷追猛打,甚至没有给保姆继续说下去的半点缝隙,便用斩钉截铁的语调向法官示意:“辩护人的问题问完了。”使保姆意犹未尽的争辩戛然而止。 梅肖英的提问显然让两位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发觉自己也有一根软肋,我看到他们神色凝重地交头接耳,紧张地讨论应变的对策。接下来又有几项证据和鉴定呈堂公示,但公诉人和辩护人均未多加置评,在法庭进入辩论程序之前,一切都进行得波澜不惊。 法庭辩论照例先由检察官做出支持公诉的发言,口气虽慷慨激昂,但内容多属重复。主要强调被告人因为自己的个人利益而残忍地杀害儿童,并且一次不成又来二次,可见毫无人性,社会影响恶劣,主观恶性极大,要求法庭依法从重惩处,以保护儿童,伸张正义。在公诉人发言之后,辩护人梅肖英做了辩护发言,同样咄咄不让,列举公诉人提供的人证物证,逐一加以分析评判,认为所有这些证词和鉴定,均无法绝对证明被告人肯定犯有起诉书中所指控的罪名,因此,依据无罪推定和疑罪从无之法律原则,要求法庭依法宣布被告人无罪。 梅肖英为自己的分析排列了如下顺序:第一、公安机关在被告人丁优的住处搜出的丰田汽车防冻液,因被告人确有正常用途而不能作为被告人用其毒杀儿童的定案物证。被告人那一阵正在学习汽车驾驶,使用的正是一辆丰田汽车。那桶防冻液原来放置于汽车的后备箱中,因汽车刹车和转弯时总是发出晃动,因而被被告人取出,存放于储物间内。公诉人没有提出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被害儿童血液里的乙二醇毒素,肯定源自这桶防冻液中。第二、被告人自我描述的关于被害人两次中毒发病前的情形,情节合理,逻辑畅通,公诉方的证据无法得出其不能成立的结论。按照被告人的说法,被害人第一次中毒发作前,保姆下楼去送衣服,被告人在楼上听到被害人不停啼哭,遂下楼前去察看。看到被害人的屋门大敞,被害人独自躺在床上,被告人因担心引发被害人对她的恐惧反应,故而未敢进屋。控方证人的证词中说被告人好像从屋里走出,应属个人主观的猜测,并非亲眼所见的事实。被害人第二次中毒发作之前,被告人回到住处,因为想请证人帮她找出她用的一只皮箱,故而去被害人房间门口探望,见证人不在屋内随即退回,并未进屋。而现场的房屋平面结构也证明证人两次见到被告人的位置,均无法看到被告人是否从被害人屋内走出。第三、公安机关在对证人钱志富的询问笔录中,钱志富只说了他在何年何月何日何时,用自己的汽车载被告人去了案发现场,并没有看到被告人在案发现场做了什么。而被告人在接受公安机关审讯时,已经说明自己因与凌信诚的关系发生一些问题而准备回老家仙泉,走前回到凌信诚家来取自己的东西,可见,被告人是有正当理由进入案发现场的。对钱志富的询问笔录只能证明被告人曾经进入案发现场,不能证明其确有投毒行为。第四,爱博医院提供的血液化验证明只能证明被害人死于血液中乙二醇类有毒物质过量,也不能证明就是被告人有意投毒致死。第五、姜帆等若干证人关于被告人与被害人关系紧张,被害人不能接受被告人的证词,可以证明被告人存在犯罪动机,但不能证明被告人已经犯罪的事实。/* 90 */ 《平淡生活》第二部分(39) 综上所述,尽管被告人具备了犯罪的时间,具备了犯罪的动机,具备了犯罪的工具,但没有任何一项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确实实施了起诉书中所指明的犯罪。因此对被告人的指控是不能认定的,是不能成立的。 梅肖英的辩护发言,扬扬洒洒,涛涛不绝,让旁听席上的听众,全都鸦雀无声。 辩护发言结束之后,检察官再次要求发言,进行辩论。但检察官的二次发言并未提出新的观点和新的证据,只是强调虽然没有被告人投毒的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客观真实,非常充分,互相印证,来源合法,已然形成了一条连续完整的证据锁链,完全可以据此认定被告人犯下十恶不赦的滔天罪行,法庭应予采信。而且公安机关在调查中,未发现除被告人之外的任何人,具备全部犯案条件,所以真正的罪犯非被告人莫属。针对公诉人的坚定抗辩,梅肖英的回答极其简洁:没错,你们的证据非常充分,来源也很合法,可惜没有一条确凿! 审判长见双方辩论的内容已无新意,适时地宣布辩论结束。宣判前的最后一道程序,是被告人自己的最后陈述。 当审判长把优优的这项法定权利告之她时,优优很长时间没有出声,以致审判长再三发问:“被告人丁优,根据法律规定,你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你要陈述吗?”直到审判长问出“被告人丁优,我最后问你一遍,你是否放弃最后陈述的权利”时,丁优的嗓子才沙哑地发出声音。 “我,我不知道说什么。我没有害那个孩子。但我对不起信诚,我对不起他的父母,如果是老天爷让我这样来赎罪,那你们,你们怎么判我……都行。” 优优说到这里,声音有些哽咽,审判长以为她陈述完了,刚要开口说话,不料优优哽咽的声音接着响起: “我唯一舍不得的,是我的大姐,还有……还有我爱的人!” 审判长不知是否出于恻隐之心,沉默了很长时间,让全部听众,都在寂静中听到了优优压抑的啜泣。 也听到了旁听席上,优优大姐的啜泣。 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 审判长和公诉人、辩护人等一一退场,优优也被带下去了。大部分听众没有离座,似乎还沉浸在刚才的气氛中,沉浸在不知所措的矛盾的心情中。无论心情还是气氛,都表现在一片低声的议论和争执中…… 半小时后,法庭再次开庭。台上台下,所有人都按原位依次入席,庄严就坐。最后一个登堂入室的仍然是审判长和她的助手,当审判大厅安静下来之后,审判长起立,别无嗦,当庭宣布: 根据人民检察院刚刚提出的建议,因本案证据不全,需要补充侦查,因此经合议庭研究决定,本案延期审理,暂时休庭! 在法庭宣布暂时休庭的当天下午,我从周月口中得知,检察院已将此案发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做出补充侦查。当天晚上周月依我请求,带上梅肖英一起,与凌信诚见了一面。因为需要回避本案的控方证人——凌信诚的保姆和司机老杨,所以见面不便安排在凌家进行。又因为涉及优优及乖乖的生死之事,话题沉重也不宜到酒吧餐馆这类地方被周围的热闹干扰。所以凌信诚依我的建议,在长城饭店租下一间套房,作为此次会晤的地点。 这次会晤在我心中的感觉难免有种宿命的味道,令人感叹命运真大而天下太小。优优生活中两个最重要的男人,竟不知不觉,走进同一个房间,促膝于同一个夜晚。一个是优优深爱的人,一个是深爱优优的人,为了优优的真相与生死,坐在同一盏灯下,经历同一种心情。尽管,他们谁也不解优优对他们的真情实感。 会晤的主谈者并不是这两个男人,而是优优的辩护律师,这个晚上唯一的女性小梅。她向凌信诚大意叙述了庭审的过程,包括检察官的发言和她的发言,包括在法庭上出示的种种物证、宣读的鉴定和证词,以及证人现场的证言。这些在法庭上激烈交锋质证了整整一上午的纷繁内容,在梅肖英的口中,被梳理得井井有条简明扼要,既无嗦重复,也无半点遗漏。庭审各方的观点以及最后的结果,说得清晰了然。在凌信诚的要求下,她连续两次完整复述了优优的“最后陈述”,我又做了少许补充和形容。我们的介绍让凌信诚双目含泪,呼吸起伏,但不知他的难以自持,有多少是为了儿子,有几分是为了优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