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于青春-11

杜丽明甚至冲到了审判员的面前,“法院已经判了,你们难道可以不执行法律?难道就让孩子白死了吗?”  审判员脸上没有一点表情,徐五四甚至分辨不出,那究竟是庄严还是冷漠。审判员的头发已经灰白,也许这种场面见得多了,以至于可以丝毫不为群情激昂所动。他的声音高高的,但却是异常冷静的。  “我是执行死刑的指挥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犯人临刑喊冤,我有权决定暂缓执行。”凌队长跨上一步,低沉地说了句:  “分局的,都回车上去。”  这一下,也提醒了武警部队的那位带队干部,跟着向他的战士们大喊了一声:  “集合!”她张开两手,站在院子当中,仿佛是要拦住上车的民警们,“求求你们,给孩子报仇,求求你们,给孩子报仇。”大家都低着头,像逃债似的躲上了车。徐五四的心象给谁撕了一下,他想着应该向媛媛父母说几句话,解释,或者安慰,可他能说什么呢?  凌队长和那位始终没吭声的女检查员说了句什么,然后向汽车走去。徐五四也挪动双脚跟着往汽车那边走,他甚至忘了该和杜丽明说一声再见,更没想到壮丽明会猛然冲到他的前面去,拦住了凌议使的去路:  “你们不能走!你们得说一下,究竟暂缓到什么时候产’  “不会太长。”凌队长放慢了步子,可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还杀不杀?”  凌队长迟疑了一瞬,“这个,现在还不知道。”  “你们知道不知道孩子是怎么死的?你们到底是不是人民警察?”  “丽明!”徐五四一把拉住她。也许是杜丽明太激动了,也许是他的动作和声音太猛烈了,壮丽明的泪珠子巴诺巴嘻地掉下来,低声哽咽了一句:  “你们,是不是人民警察……”  “丽明,”徐五四轻轻地,轻轻地叫了她一声。他觉得自己就是个成熟的大人,在劝导幼稚的孩子;就是个坚强的男人,在安慰脆弱的女子,“丽明,我们和你的心情是一样的,让那家伙再苟延几天吧,你放心!”  杜丽明不出声地抽泣着,在他面前,像一个孩子对大人饿俄诉说着委屈:“媛媛……太可怜了,我老觉得她太可怜了。”  是的,一个可爱的孩子早早夭折,人人都能洒下几行怜惜的泪水,可是,如果杀人犯得不到现世报,孩子在地下依然要担惊受怕,做为她的生养者、教育者和保护者,仿佛都欠了孩子一笔债似的,如何能心安于日后?  ·‘你放心,你们放心吧!”他只能这样安慰他们。他也相信,杀人偿命,法理人情,谁也不敢法外开恩,放那厮一线活路去。  回到分局已经是五点钟了。大家嗡嗡嗡地议论了一阵,各自散去。下班铃打过好一会儿,徐五四最后一个从办公室走出来。站在静悄悄的楼道里,心里空虚得不行。他看见凌队长办公室里还半敞着门,迟疑了一下,走过去了。  屋里只有凌队长一个人,什么也没干,正呆呆地坐在办公桌前抽闷烟。因为上午下了雨, 窗户都关死了,屋里的空气闷热而通法;速度年七扶殊部科8过焕然产生了一种陌生感。仿佛连冷队长那张很少表情的面孔,也在烟雾缭绕中变得更加模糊、疏远、难以辨认了。  “你没走?”  凌队长问话时似乎并没有看他,他答了一声:“啊。”  “坐吧。”  他坐下来,问:“您知道处决骆进财改在什么时候吗?法院得多久才能定得下来呢?”  没有回答。  他又说:“我刚才翻了一下刑事诉讼法,上面没有明文规定临刑暂缓的期限,不过总归也不能太长吧。”  凌队长抬起眼睛来,看着他,像有什么话难于启口似的。徐五四从来未想像过堂堂的凌见长也会有这样一副出语踌躇的神情,他突然有种莫名其妙的胆颤,说不清,也许因为他已经隐隐猜到这种踌躇意味着什么了。  “我估计,”凌队长的声音苍老得厉害,“骆进财,大概是杀 不了啦。”  “怎么呢?”徐五四竭力控制着嗓子眼儿里的颤抖,“怎么会 呢?”  “这案子的麻烦就出在捕人捕得太早了点,应该先留着他,通过侦查取点证据,然后再动手。可现在呢,直接证据没有,间接证据不全,口供,唯一能给间接证据一点生命的就是口供了。今天犯人临刑喊冤,等于全盘翻供,你想想……”  徐五四不愿患克制了,的,就是他杀的!”他放开嗓门儿,仿佛一定要把凌队长驳倒似的,“我们在审讯中并没有使用违法手段,全是他自己把的,这您都知道!如果他不是凶手,怎么能把现场情况和作案手段讲得那么准!”  “我并没有说不是他杀的,可法律不排除偶然性。没有口供,其它证据又不充分,你就是把一千个可能性加起来,也不能等于一个肯定性。”  “放,倒还不至于,可是杀,看来也不合适了。人头落地,万一错了…”  徐五四无话可说,而胸中的闷气,却一拱一拱地直往上顶,发不出来,又咽不下去,他直想摔个东西!  “今天在看守所,你表现不错。”  凌队长沉沉地说了一句。徐五四当然领会,这是指他下午劝阻壮丽明这件事而说的。可他心里却别扭,在凌队长眼里,好象他天生就是个“愣头青”,“没遮拦”,今天没跟着壮丽明火上浇油,就算是“表现不错”了。他委屈!可这时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屋里真闷。他打开一扇窗子,远处大街上喧嚣的声浪扑面而来。他长长地呼了口气,像是要把胸中的郁闷一下全吐出去,看看表,七点了。他没心情再谈下去,低声问了一句:  “您不回家?”  凌队长一动不动,好半天才答非所问地说:  “最近,见着葛建元了吗?”  “没见着,怎么啦?”  “没什么,我是说,那件事你是做得对的,怪我不好,委屈你了。”  他万没想到凌队长会在这个时候如此郑重地向他表示歉意。进刑警队一年多了,他从来没见过凌队长向谁这么认真地道过歉、,这二瞬间,他甚至后悔当初那么尖锐强硬地顶撞队长,如今人家冲他一低头,你反要觉着欠了什么情分了。人啊,也许都这样儿。一夕之间,一念之间,可以干戈玉帛。  他把头低下来,又摇了摇,“这事也怪我,可能当初没把审马有利的详细情况跟您说清楚。”  “不,不怪你,”凌队长却用一种复杂得难以捉摸的眼光看着他,说了一句他意想不到的话:“我一直是清楚的,我只是,太性急了。”  啊——?徐五四的瞳孔都吃惊得放大了,葛建元构不成窝赃罪,难道凌队长一直是清楚的?他为什么?一个老公安人员,为什么要这样!这仅仅是性急的问题吗?五四身上冒汗了。  凌队长还是那个不动声色的面孔,默默站起来,打开保险柜,取出一卷材料来。  “要不是天天忙骆进财这个案子,我早想把这些材料给你看看了。”  卷宗皮里的材料厚厚的,没有装订。  “这就是葛建元从1979年开始,三次涉嫌犯罪的材料。三次,都是证据不全,不了了之了。”  凌队长一字一顿地说着,仿佛这几句话有许多分量似的。徐五四的声音也不由得放沉重了。  “您上次说的房修公司的盗窃案……”  “那是最近的一次。房修公司俱乐部的二十英寸彩色电视机被窃。彩电是美国货,一个华侨送的,国内没有进口这种彩电。案发后的第三天,有两个房修公司的工人偶然到葛建元家串门,无意中发现那台彩电就在他的床底下藏着,型号、新旧,一点不错,回去向保卫干部汇报了。可保卫干部没有找我们就冒冒失失地向葛建元追问这件事,葛建元当然不会承认,说那彩电是他一个朋友卖给他的,这个朋友,就是马有利!”  “嗅!”徐五四禁不住叫出声来。  ‘哪个机会很可惜,如果保卫干部及时向我们报案,我们及时采取措施的话,很可能在葛建元家里人赃俱获。可是保卫干部到第二天才找到马有利核对情况,一切都晚了,葛建元有充分时间同马有利串供,所以马有利一口承认电视机是他以一千元的价格卖给葛建元的。”  “这不是美国货吗?应该问马有利是从哪儿搞来的!”  “这还不好编,在东单信托商店旁边的胡同里,从一个陌生人手上买的。”  “那么电视机呢?叫葛建元拿出来让人认认。”  “还是在东单信托商店的胡同里,葛建元又把它卖给另一个陌生人了。”  “这简直是哄孩子!”  “对了,他们撒谎并不高明,可对法律来讲,就是再蠢的谎言,也要靠证据来推翻它,证据呢?没有。”  “盗窃现场没有勘查吗?”  “俱乐部的大门平时是不锁的,谁都能进去,葛建元做为房修公司的职工,有正当进出的理由,所以,现场没有勘查的价值。”  徐五四目瞪口呆地听着。  “还有,大前年有人在葛建元的衣服兜里找烟抽,却翻出了一个吓人一跳的存折来,多少?一万!他一个普通三级工,哪儿发的横财?我们查了一段,没有线索;想去银行查实,人家有为客户保密的规定,没有确凿证据不给查;仅凭一个人的揭发检举,我们又木能采取任何动作;而且你也知道,咱们人力有限,在一个案子上耗不起太长的时间,结果最后也放弃了。”  这些话要是放在以前,徐五四也许会说:“没有证据嘛,本来就该放弃,没证据就别动人家的心思。”可他现在不但说不出这话来,自己心里甚至也猛烈地跳了一下——那天,他不是也在葛建元家里看见过一个可疑的玉兽吗?后来被葛建元匆匆忙忙藏起来了,难道就没有可能是件来历不明的古董?太可能了!但你就是把一千个可能性加起来,也不等于一个肯定性啊!  凌队长站起来,认真地收起那卷材料。就着窗外黄昏薄暮的余光,徐五四依然看得见他的头发就要白了,不,已经白了。他把材料送进保险柜,锁上,站在那儿长长地出了口气,仿佛有赶不尽的疲倦,又突然挥了一下手,动作却是那么干脆利索,声音也墓地有了力量:“葛建元肯定有问题,绝不会有错的,只不过没抓住他的尾巴就是了。当然,现在还没法认定他有罪,可我们国家的法律也并不实行‘无罪推定’的原则,没有抓住尾巴,不等于没有尾巴。而且这种人,我是看透了,不给他点苦头就指望他改恶从善,做梦去吧!‘庆父不死,鲁难未已’,知道这个典故四K’ 顿了人下似乎并不等着五四回答什么又说,“摩托车这。件事出来以后,我本来想趁机会把他收进来算了,总比漂在社会上害人强,我是太性急了,不应当这么做,也没想到你会这么坚持。你来队里一年了吧,没发现你还有这么种一丝不苟的素质,好,我喜欢这样的。唉,我也是仗着对葛建元心里有底,才破例搞点歪门邪道的手段。后来想想,不行,要是开了风气,别人也学着样儿做,岂不乱套吗。这事幸亏你硬顶着没搞成,不然我非后悔不可。”  徐五四直想掉眼泪,他觉得自己真混,仿佛再也亮不起那理直气壮的嗓门儿了,呼瞒着说:“我只是,只是怕搞错了案子,队长,我从进公安学校那天起,就发誓要当一个好警察,一个称职的、问心无愧的好警察……”他看见凌队长的脸一下子变得慈祥起来,还有那从未有过的亲切的目光……他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了。  “三十五年前,我第一次跨进北京市公安局大门的时候,才十六岁_十六岁,多好的年组我也是发过警地。要为新的政权,为解放了的人们,为咱们的北京城,当个好警察。三十五年过去了,对这个初衷,我自信是身体力行的。这些年,我亲眼看着你们这些年轻人一茬一茬地补充进来,有不少人干得比我们这些老家伙好。可有时我也觉得,咱们这些穿‘官儿服’的,怎么样才算尽职了,怎么样才称得上一个好警察?局里这一茬一茬的人,各自都有各自的看法、标准。你们也许认为,能一辈子不冤枉无辜,不搞错案子,就可以问心无愧了。可我们这帮老一点的,心事就更多一些。特别是现在,我们总觉得自己没能好好地尽职,总忍不住要去怀念六四、六五那几年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升平盛世。我们是从那时候过来的,不象你们,一进来就赶上十年内乱,没有我们这种怀念和幻想。你看前些年,开大会做报告一张嘴就是那句套话,叫做社会治安有所好转,但恶性案件仍有发生,但实际情况怎么样,咱们在基层工作的人最清楚嘛,那时候,社会治安越来越坏,恶性案件有增无减!在这么个现实下,还一味坚持少捕少拘,不敢提‘乱世用重典’,一提,有人就扣帽子,说你否定大治天下。有什么办法?全在那儿自己骗自己呢!老百姓那几年是怎么说我们的?说我们笨蛋、能包、废物点心。人们上街出门走黑道,连点安全感都没有。大家恨小偷流氓猖狂,也恨我们这些公安人员没用。我这次去沈阳,沈阳市局的同志说,当时有人把沈阳出的那六个劫机犯、二王流窜杀人犯和咱们公安局并列起来了,叫六英二虎一能,我干公安三十五年了,三十五年!干到这个份上,真是无颜见江东父老了。这三十五年,我可以说基本上没搞错过案子,没冤枉过好人; ‘文化大革命7一开始我们这些老公安就卷铺盖了。所以也没有欠帐。可我仍然觉得我们没有尽职,一个工作上从来不出错,可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也一点不着急不痛心的警察,是好警察吗?至少在我这儿,我不承认他!”  徐五四一连串地打着冷战,脸上却烧了一片火,如果这时候有人摸他一顿,他也情愿挨着。这些年他天天觉得自己已经不错了,可以问心无愧了,别胆怯、别出错、别摘砸了案子,他对自己一直就是这么个标准,可除去媛媛以外,对那些被打被杀被侮辱被祸害的父老.他见来没有过象凌队长这样发自内心的惭愧和焦急,从来没有过!而他还一直以为凌队长只不过是个极为熟练的机器人呢。他三十岁了,竟是这样一个混人!  “五四,你也是从十年动乱中走过来的人,应该有体会,社会治安的问题是长期动乱的后遗症,没有快刀斩乱麻的气魄绝搞不好。这话我以前就说过,现在看怎么样?要不是前年中央坚决提出‘从重从快’的原则;要不是咱们全国几十万干警拼命干,怎么会有现在的局面?多年降不下来的发案率降下来了;老百姓拍巴掌叫好了;我们也觉得实现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真的有奔头了,干着是那么回事了。中央撑腰,老百姓也撑腰,往下就看咱们的了。不是要当个好警察吗?行,那就既别罚无辜,也别赦有罪。现在光是把浮在面上的一层脏沫子打掉了,还有不少沉在下面的渣滓没动呢,有朝一日水一浑,照样沉渣泛起,象葛建元这样的,你别小看了他!”  “不,凌队长,我不是个好警察,我真的不是好警察……”  天黑了,他记不清是怎么离开凌队长的办公室的。踏上宽阔的马路,回头看去,他们的办公楼里已经亮起了点点雪白的灯光。今晚上加班的格外多。马路边,乘凉的人群也开始拥挤起来,搬个板凳,铺块凉席,安闲吸茶,高声谈笑;几个孩子喧哗着从他后面擦身跑过去了,是女孩儿,一片斑斓耀眼的裙子飘飘地融进了柔和的夜色里。他深深地、庄严地吸了口气,陡然觉得双肩沉重了许多,而两条腿却似乎更粗壮更有力,他禁不住也跑起来了。他想叫喊,大声儿的!老人们、孩子们、男人们、女人们,万家灯火的北京城啊,我是你们的!我要重新地、真正地爱你们!对了,我不是个好警察,可我要做一个好警察,我一定要一做一个问心无愧的好警察!  马有利、骆进财、葛建元,所有社会的渣滓们,你们听见了吗?啊!  第五章  敏芳,我们有多久没有像现在这样在一起说话了?在这个万籁俱寂的深夜,心贴着心,喃喃细语,不会被人打扰,也不会打扰别人,这样从容、尽情地拥抱着叙谈着,哦,一晃快四十年了。  四十年,我心里从未这么安静过,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因为小成,咱们的儿子,他终于离开我寻你而去了。谁能想到像他这样健康的躯壳竟会先我而成为你的伴影?可惜他的灵魂并不像躯壳那么健康,也许不能随你在天堂久驻。  我们不只二次谈论过天堂、地狱;命运和人生。从我们两心相许那天起,老天爷就像是把一切都注定了似的,看去貌似偶然,其实在劫难逃。假使父亲不是因为搞到了一点大米让全家吃了顿饱饭,就不会给日本人抓了“经济犯”;假使我不是替在牢里做下病来的父亲抓药,也不会在“同仁堂”门口警察抓了夫子;假使不是那警察有个把兄弟在绥远当军官,我当完了快子也不会被充了壮丁,也不会再被那军官派到青岛去运海货;假使晚去半个月,我大概也就跟着董其武将军反了水,而不会被钱师长留下当厨子,以致漂洋过海几十年不能反顾。命运对我们真是苛刻透了。在那边,我常常一个人喝酒发疯,骂天骂地,如果天地间尚有一丝公平之念,也不该对一个小民的一生这样草率这样无情的。  你信奉上帝,我敬过菩萨,可你看不见幸福的天堂和乐园,我也找不到极乐的东土和西天。而今天,现在,就在这个安宁的夜晚我们在一块净地之上吗?我们命是“轮回图”上的投生儿,茫茫苦海的幸存者,佛说九九八十一难之后,福星自然返照。周围是这样安静,窗外的夜丁香开了花,花气袭人。身上盖的,身下铺的,又厚又暄。二勇今天晒了被子。如果那场煤气中毒的浩劫是我的最后一难的话,那么二勇,便是我的福星了。  对了敏芳,你见过H勇吗?他就住在咱们那条胡同的西口。你在的时候他还小,也许没有印象了, 高高的个儿,不如小成那么终究却是嘴欢经各房一副后u以我没想到小成长大了会胖成过样。我走的时候他才六岁,又瘦又黄,和他那只可爱的却又先天不足的鸽子一样病弱不堪。  还记得那只鸽子吗?深灰,青靛,却毫不给人乌暗的感觉,它的脊背言去那么光徐、柔和_、你一定记得我原来执意不准小成养它,一来怕孩子玩物丧志,二来那年头纨挎们为养鸽子寻衅打架的事层出不穷,我木想惹是非,为此孩子哭过好几次呢。他爱那鸽子,胜过吃穿,常常久久抱着它喃喃低语,简直视为小小知己,可以托之以心。对于这种童贞的、近于神圣的爱的萌芽,身为人父,我不能一味扼杀。后来我们一直养着它,就象家里的一口人似的养着,我不知道这多病的生灵后来究竟活了多久,我叫警察绑走后再也没有听到它的音信。  敏芳,我永远忘不了那情景..几个警察拧着我的胳膊,小成又哭又喊抱着我的腿,鸽子扑楞楞从他怀里惊恐地飞出去,警察使劲端了他一脚,他还是抱着我的腿死也不撒手。啊,我的儿子!他抱着我,就象是你在抱着我,是我的亲人,我的家,生我养我的北京城在用力地抱着我,不让我走!六岁孩子能有多大力气?可你知道吗?当那帮没有人性的东西硬把小成拉开的刹那,我就象落水人突然失去了最后一根救命的木头似的那么绝望,我那时候就想,大概这辈子再也见不到你,见不到家,见不到北平啦!  那个兵荒马乱的年月啊!  转眼快四十年过去了。一怀愁绪,半生离索,当一切成于既往,我们在自己心造的天地中幽幽重聚,但愿能够十分平静了。然而我无法忘记那的沙巴多少次梦寐之中见到低.见到小儿,见到我们常常路过的文津街、三海上的金鳌玉练桥、煤山、那古旧而亲切的东四牌楼啊!亲人、故乡,蓬山飓尺,像可望不可即的海市蜃楼一样在梦中流连,每逢梦破人醒,悲从中来时,我常常会钻心地痛感到人世间的无味和自身的渺小、孤单。说实话,要是没有对你,对小成,对故乡的怀念寄托,我一定没有这么命长。  刚到台湾那几年,你知道我是怎么活过来的?几十万军队突然挤上那个孤岛,当官的靠一口美国面粉养活着,当兵的足足三年没吃圆过一回肚子。北方人在那儿水土不服,个个一身脓包水泡。想家呀,想老婆孩子呀,真是离恨干端,别愁万种,光我们一个师部,自杀的,两个,疯的,一个。我同屋的张大全,沈阳人,把手榴弹捆在肚子上寻了短见,留下几行绝命诗,当官的缴去不准大家看。其实当官的也想家,钱师长就整天盼着叫着想打回去,巴望着美国人能帮着打回去。他家客厅里高挂着古诗条幅:“愿将血泪寄山河,去洒东山一杯上”。耿耿于怀,吟咏起来,声泪俱下。而我们这些当兵的呢,想的就简单得多——只要能回去就行,别管是打回去,跑回去,还是投降回去。  我在军队整整干了十三年。从教书匠沦为火头军,斯文扫地,已全然顾念不得。我从三等兵一直干到上土,上土又分三荣我种最高宽到了19邓年我们这些游子兵提了你那阵子,成群的外国人拥进来开工厂、办商店、设银行,把台湾搞得热闹起来了。我进了中山北路一家名叫樱楼的餐馆工作。一听这名字就知道是日本东家,老板叫浅沼,对我不错。敏芳,我想你一定不会怪我竟然愿意给日本人做事吧。杀父之仇,刻骨铭心,自然不敢一朝忘却,但是,和咱们同文同种的一个大国,总不会洪洞县里没有好人吧?咱们和日本的仇,是和那些想叫咱们亡国灭种的疯子们的仇,用不着和善良的东洋百姓过不去。世界本来是挺安静创。  浅语先生的性子有时有点暴躁,但很重义气。他知道我的身世后,拍桌子大骂过那些绑架我的警察们。我们在一起共事好几年,彼此以诚相待。日本和台湾断交后,大批日本商人纷纷东渡回国去了,他也把樱楼托付给我,带着太太走了。到了1970年,索性把这家餐馆送给了我,不过那时候樱楼已经为他挣够了钱,从里到外都老朽了。  我就这样安身立命许多年,倒也顾全了温饱,就是总想你们。  我也养了一只鸽子,做为一种向往,或者说是一种凭吊……。那鸽子也是灰色的,灰色中带着点青靛,它的咕咕叫声和小成的那只灰鸽尤其相似,听了令人神往。它喜欢转动着灵巧的脖子东SKng望; 反常用便回的眼据日k个地看亏民树间经常这样久久对r视, 我看出它是想和我说话,只是说不出声来。啊,那简直就是小成的化身。它陪着我,度过了那么久那么久的日子,那些日子里给我帮助最大的,除了浅沼先生,就是它。  不,我并不是因为从浅沼先生那里得了湖口延命的饭碗而感激他,为了樱楼的兴隆,我毕竟付出了无愧的劳动。我要感激的,是浅沼先生在我命运的转折中所起的作用。我现在能够躺在被二勇认真晒过的又厚又暄的褥子上,在这弥漫着丁香花醉人气息的夜晚,与你,我的红颜薄命的亡妻,幽幽相聚,一叙生前死后,如果这一切在命运中早有伏线的话,那么浅治先生,便是这伏线的一端。  那时候浅语先生已经开始和大陆做生意,我就托他寻访你和小成的下落。二十年中,你给我托了无数次梦,说你和孩子都还健在,只是乱世之中辗转流落到一个木为人知的偏僻地方去了,无数次醒来,我都记不清那是个什么地方。  在一个闷热的黄昏,我印象很清楚,天像是要下雨,深灰。我那时都顾不上照例的寒暄,光是木呆呆地盯着他的嘴巴,心里害怕,膝盖直哆咦,摆手想叫他快说,又想叫他等一等,容我镇定一下再说。那瞬间我脑子里似乎一片空白,又似乎涌出一千个或凶或吉或悲或喜的结局,连那只善解人意的鸽子都察觉出情形不对,惶惶不安地飞到我的手上,尖嘴用力敲打我胸前的钮扣,仿佛在问:“怎么啦,怎么啦?”  浅沼先生拿来了你的照片,是你去世的前一年照下的。眉目依稀,无情岁月虽使红颜老去,但以往的音容宛在,呼之欲出。敏芳,你虽有青春之身不肯再嫁,情愿守几十年活寡拉扯小成等我回来,可你终于没能等到我,我知道你在煎熬中盼望着共叙团圆的一天,只是实在熬不住才先去了,我能想像到你弥留时的心境,我仿佛已经看到了你走时频频回首,吃力地向我张望的模样。敏芳,要不是为了小成,我们爱情的见证和结晶,我们血肉和生命的延续,我那时就该去跳海,为什么要活到现在?  浅语先生也带来了小成的照片,是小成和他太太的结婚照,仿佛他们早就算定我看到这张照片的时候正是失去你的时候,不肯亵读我的悲痛,所以照得过分严肃,穿着也太素朴,以至于完全不象个结婚照。浅沼先生说,这是他们1971年限的,已经过 去四年了, 现在的小成比四年前还要胖一些。浅语先生还说,当小成听说我还活在台湾时,样子很惊慌,如同活见鬼一样。是啊,他和我分别的时候才六岁,也许早就想不起世间还有这么个父亲了。  可是不,浅沼先生摇着头,他说现在大陆上的情形颇有些古怪,“海外关系”统统被看做是一种极不光彩的事情,人人呼若寒蝉。其实对台湾人来说,这是不难理解的,这儿的人同样也怕沾上“通共”的边。可是,我们毕竟是亲人,是父子啊!孰能没有天伦?  儿子竟没有给我写一封信,连一声“爸爸”都没叫,那张照片,也不知浅沼先生是如何到手的,问他,他只一味摇头叹气。  我写了一封信,托浅沼先生有便时带到北京去。敏芳,我总得知道你的生前身后是如何安排的,有什么欲了未了的遗愿;也想知道儿子现在的生活,是否快乐平安;问他还记不记得三十年前父子离别的一幕!可那信一去没了回音。一湾海水,把我们隔绝在两个世界里。  那个时候我并没有怪罪小成,我心目中的小成仍然是个可爱、懂事、又特别重感情的孩子,他不愿和我相认,只是怕担上政治的压力而已。于是我不再给他写信,生怕妨碍了他在大陆的自处。就连二勇,在当时的环境下,倘使对海外关系没有小成那般恐惧,恐怕也是憎恨的吧!二勇那时还是个不更事的少年呢。  我继续操持着樱楼的生意。痛定之后,心里比过去多少踏实了些。我总算知道了我唯一的儿子,至今还与我同在,心里象有了~个小小的亮光,在黑暗中引着我往前走。敏芳,我那时就只有这么一个念头,我得往前走,走到那么一天,我能去找我的儿子,也许真有那么一天,我能摸到那个影影绰绰的亮光。  台湾那些年经济搞得很乱,票子一个劲发毛,但樱楼总算在风雨飘摇中维持下来,没有关门大吉。来这儿照应的都是老主顾,钱师长也常来。他早退了休,靠几十年宦囊积蓄在台北做寓公,已是须眉皤然的老人了,这几年举手投足,更添了几分学者般的飘逸与悠闲,优悠中又带着一点淡淡的伤感,和那些三十年前飘洋过海的老军人们一样,总觉得到老连归葬的坟地也看不到似的,心里虚。  是书h钱师长还不如我还存分实实在在甘明卜k他却不、行。要是照着浅沼先生的说法,凡当过国军营长以上、三青团区队长以上、一贯道点传师以上的人员,按大陆上的法律都要以反革命论处。钱师长半生戎马,杀人无其数,共产党绝不会饶他。我曾经忍木住怀着孩子般的好奇仔细注意过他的那双手,竟是那么细弱、柔软,而且白得象女人,指甲也修得很精心,谁能想到这双手已经在血泊里浸泡了二十年啊!钱师长对大陆曾经那么深恶痛绝过,如今老了,也变得停停怀放了,常忍不住登高远望,向着落日余晖,用发哑的嗓门儿歪歪扭扭吼两段莱芜梆子,吟几句思乡感怀的诗文。可是,“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他的生年是回不去了,他回去,人家共产党就是杀了他也是不冤的,所谓君子之仇,十年得报,这已经三十年了。他呢,也早已绝意归途,只能悲歌当泣,远望当归,聊以胡思乱想罢了。  而我的盼头居然来得比想像的还快,1981年的夏天,不期然接到了儿子的一封短短的信,我高兴得发狂。现在我想不起那封信具体都说了些什么,总之是问我好,并且说他也很好,现在在~家饭店里当服务员,只是经济紧张,希望我能寄些钱去。尺读之中,我仿佛听见了小成抱着我的腿哭喊的回声,那声音唤起我深理多年的亲子之爱。当天我就写了一封长长的回信,并且把我存在银行的全部美元取出来,一块寄到日本,托浅沼先生给儿子寄去。敏芳,一也许只有你才能体会我当时的兴奋,我总算能够尽一点人父之责了,我是个父亲啊!  从那天起我戒了酒。五个月之后,小成又来信了,还是那么短,问候之外还是要我再寄些钱去。我又寄了,并且又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依依山水之恋,倦倦父子之情,字里行间,意犹未尽。我日日夜夜等着他的回音,希望他别那么匆忙,别那么简短,我盼着他能耐心地和我这个孤身在外的老父亲叙叙家常啊!  我等了整整一年,神不守舍的一年。  论人之常情,儿子不会这么久不理我,我预感到出了什么事。  果然,一天中午忽然有几个警察到樱楼来,要我去警署说话,不许我多问,也不许我回家,粗暴地要带我走。那时我突然想起三十几年前在同仁堂门口被几个警察绑架的一幕,于是说死也不肯走。可那些警察威胁说这是依法传讯,如果我拒传事情就更麻烦,樱楼的伙计们也纷纷劝我不要吃眼前亏,先去了再说。我当时真想,如果小成在,如果他还能紧紧抱住我的腿,那我就是死,也不会跟他们走的。可我是一个人,从肉体到精神都是孤单单的一个人,我就是真的回不来了,人们无非茶余饭后做个谈资,没人会像你,我的妻;像小成,我的儿,那样悲痛洒泪!没有人会!  他们把我带到台北景美警察分局,说是传讯,可往地下屋里一关三天不闻不问。我惦念我的鸽子,想着谁会去给它喂食喂水色@@回回@  到了第四天,他们像是才想起来似的,把我叫去问话,问话的是个麻子,他拿出一封信给我看。  “知道是谁写的吗?”  这当然是明知故问,那正是小成的来信,短短的,不知写了些什么。  “是我儿子的信。”  “你儿子是共党的什么干部?”  “他不是干部,是饭店的侍者。”  “你还想赖?”警察老练而邪恶地笑着,‘你看看这张信纸吧,认识共党的简体字吗?”  信纸上方,红字函头:北京万宁宾馆革命委员会。  “革命委员会是干什么的你当然晓得噗,是共党现行的政权机关,你儿子能够使用这种信纸,不是干部是什么?”  我说不上话,只用眼睛狠狠盯着那张麻脸,那脸上集中了人类最专横、最败坏、最愚昧的表情,我憎恨这脸!  到现在我也没有闹懂那革命委员会是怎么回事,二勇后来对我说过,七十年代前后,大陆上连托儿所、养老院,连卖酱油。烙大饼的小铺小店,都有革命委员会。可这种满天盖地到处都是的东西却构成了莫须有的罪名,使我身陷囹圄。警察们三天两头逼审我,用种种不人道的手段对待我,要我捐供所谓“通共”的内幕,并且恫吓说要送我到火烧岛去。  “一朝进公门,九牛拉不出”,在警署地下屋我一直过了三个月,全仗朋友在外奔走营救,连钱师长都找了他的一些老关系。但警察们却是些认钱不认人的家伙,一直久押不放,也不送院审判。我气恨交加,大病一场,朋友们送药来,他们竟木难我接受,朋友中有个吃法律饭的为我据理争诉,说照着政府的“羁押法实施细则”规定:“被告亲友送入药物,经看守所医师检查合格后得许可之。”警方不准我接受药物是违法的。但警察们借口没有检查设备,仍然拒收,直到牢里接二连三有人病倒,上吐下泻,症状与我无二,才疑心是发了瘟病,急忙把我们隔离起来,打了针。打针的警察不知是不懂还是懒,我们四个病人只用一个针头,只换屁股木换针。我病得连抗议的力气也没有,横着心随他去打,敏芳,要不是你在天之灵的保佑,我也许就活不过那一关了。  后来,朋友们背着我用樱楼这些年的积蓄上下打点,疏通关节,正是:钱能通神,一买就灵。恰好又赶上九月十八日发生了两名警察抢劫三重市彰化银行十一万台币的丑闻巨免舆论哗然,所以,到了天气渐冷的深秋,我被放了出来,警察们说:“误会了。”  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写信给浅沼先生,要他转告小成,以后来信,千万别再用官家的信纸,什么“革命委员会”,什么“公社”,这种字眼儿都别用,信封上也别写简化字。为了防备再出事,我把儿子的前两封信,连同他和他太太的照片一起烧了。在那照片上,儿子穿着“毛式”的服装,、更加上他太太的脸上没有妆,头发又没烫,外人看了,自然会刺眼、生疑。  那是深夜,和现在一样安静的深夜,连我的鸽子也沉沉睡去了。我一个人,身伴四壁,望着儿子的脸在桔黄色的火苗中丝丝作响地变焦,变皱,哆喀着打起卷来,直到化成一撮黑灰……就像我忘不了儿子抱着我的腿的情景一样,我也一直记着那黄色的火、乌黑的灰,还有那窜了一下就完全消失了的青烟……  是不是,我也到该撒手而去的时候了?何苦留着一个躯壳无味地耗蚀?  我本来也应该有一个完满的家,三世同堂,一团和气,妻儿老小,厮守终生,可我没有。半生流离在外,朝朝暮暮,岁岁年年,嚼着生活的苦味,难道真的就这样老死他乡了吗?或者早就应该想开,有如缕蚁的苦苦众生啊,你可以痛痛快快地死,也可以好死不如赖活着,但你不能死抱着自己的愿望不放,因为世界是大家的世界,包括你,也包括别人,也包括那些官僚、政客。老板和混帐警察们,他们有他们的想法,他们的拳头比你大,你就只能忍着,你是渺小的,你没有想怎样就怎样的能耐!  我活着,和樱楼一样半死不活地维持着。老军人们照旧到那儿聚饮,酒后的话题照旧是大陆。说到当年乡里事,或眉飞色舞,或热泪横流,我过去和他们一样,“越是天涯无家客,越是逢人说故乡”,说到全聚德的烤鸭、六必居的酱菜,还有东来顺的涮锅子……那膘白肉嫩,见热即熟的西口大羊啊,我能说得叫人垂下涎水来。可是现在,我不想再说,也不想再听别人说。我重开酒戒,天天花钱买醉,以酒浇愁,其实也无所谓浇愁,不过图一时昏噩而已,盼在醉乡之中,把人生烦闷种种,一刀割于肛肠之外罢了。我盘算着卖掉樱楼,然后找个地方,无求无欲地躲着去,老死了算!  钱师长好久没来光顾了,他病倒在三军总医院里,我去看他时,已经整天离不开输液瓶了,连医生说起来,也全是一副聊尽人事的口气。他身上盖着被子,瘦得几乎使人感觉不出人形来,声音已完全哑了,却出奇的清楚。  “你,什么时候放出来的?”  “去年秋天,十一月。”  “你的儿子,还来信吗?”  我摇摇头,不想和他扯这个,他也不再问,脸上没有一点表情,似乎又恢复了那早已被人忘却的军人的严峻,又似乎在想着什么很遥远的往事,眼球凝止不动,一动不动,而我,我什么也不想,不想!  “你说,你怎么……不回去?”  我没想到他会突然这样问我。  “回哪儿?”  “找你的儿子。”  我没有回答,这个令我半生魂牵梦系,然而此刻又是这样辞不及防的问题。我没法回答。  钱师长的声音柔和起来, 连那被苍老和疾病拖得形销骨立的脸也柔和起来,“你应当回去,你不同我。”  我全身轰地一下,就像个在~道难题面前已经绝望的人,突然被人简单地提醒了那样,目瞪口呆!对了,我为什么不回去?趁现在还没有病老到他这种地步,为什么不走?  “你应当回去,你不同我。”  钱师长欠了共产党的血债,现在又只苟延一口剩气暖着胸口,欲归无计,死了心。可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不错,我同他不一样,我没有杀过共产党,怕得什么?儿子就在对面,隔着一湾海水,从日本绕过去,不过两站路程。想到这儿,我的胸膛紧张得怦怦直跳,凭这样有劲儿的心跳,我也有资格去争取事几年天伦之乐,了却望子思乡的一段心肠,也省得再受那些警察的勒逼纠缠了。为什么不走?走!  我是急性子,决心一下,兴奋得几夜没合眼,恨不能一步跨回去,可是不,这是决定我余生的大事,欲速则不达,得一步一步走。  头一步是给残沼先生写信,请他帮我办好去日本访友的入境手续。然后,得把樱楼卖掉,换成现金。台湾为了防止外币流出,规定临时出境人员只能兑换一千美元外币,我就靠一个常在黑市走动的熟人帮忙.好歹把钱全都换成了美元,兑价虽苛刻,总算没让黑帮敲了竹杠。几个月的牢狱之灾使我变得谨慎起来,事情完全瞒着左右耳目,遮着声色形迹,悄悄进行,只有几个顶靠近的朋友知情。他们当然也劝过我,“一动不如一静吧,跑不出去就是通共的罪名,再复系狱,何苦来哉?”我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既动了这个念头,不去碰一碰运气,我不死心。”侧1说: “老大年纪了,‘遇饮酒时须饮酒,得高歌处且高歌’,大陆生活,清汤寡水,不是个享晚福的地方。”我说:“等你们进塔材的时候,眼巴巴望着父母之乡的黄土,不羡慕我’阶”同层天涯沦落人,一语触动,无以为答。是的,我们和那些土生土长的台湾人不同, 尽管那些本地人在每年的冬至, 也喜欢用糯米做些“冬节丸”贴在门窗上,但那不过是一种例行的贡奉,或者说是~种传统的习惯,表示不忘在大陆的祖宗和先人罢了,并非真的记挂他们的温饱。这些人更重视和依赖的,是眼前已经习惯了的生活方式,不象我们这些生长在大陆的人,与从小长大的故乡,与连筋带血的骨肉,有着千丝万缕的眷恋,我知道,大家帮我,也是想看看,我能不能走,走以后又怎么样,好,我就走个样儿给你们看看!  出境手续办得很顺利。虽然这几年去日本旅游和探亲访友已影国平常的事,几十年的坎坷使我对过分轻易的事情总是戒心无穷……我提心吊胆等着出境的那一天。从提出申请到获准出境其实不足一个月,在我却仿佛熬过了漫长的一个世纪。  四月二十一日,这一天来了。  临去机场的最后一件事,是和我的鸽子告别,我嘱咐它往北,往北一直飞,别管浩浩重洋,别管高山大川……我喃喃对它说了许多鼓励的话,相约在北京会合,心里也知道那是没影儿的事。  我终于松开手.朝天用力一帆鸽兰飞起来,转了一圈又_直通通地飞回到我的手上,我再抛起来,它在上面转着,疑惑地望着我,我挥手示意它往北飞,它犹犹豫豫地盘旋了一会儿,终于振翅飞去了。啊,它真的是往北飞去的!我心里一酸,同时又差点欢呼了起来!  机场的海关和边防那天检查得格外严,警察似乎也比往日多。房子卖了,鸽子走了,至少在我的感觉上,身后已无一步可退了。我横着心一道道关口往外闯,活象个惊弓之鸟的偷渡客,又家个胆大包天的后险家。终于,我坐在机舱系上安全带,但仍不敢放心喘气。我身边坐着个戴墨镜的年轻人,这家伙从过安全门就一直跟着我,我暗暗发慌,是便衣警察?难说。  飞机起飞的时候,台北机场斜风微雨,雨落在椭圆形的机窗上,立即被甩成一条条细细的线,不,一根根迅猛的箭,我想起“归心似箭”这句古话来了。  路上没有发生任何事。到了东京羽田机场,我提着行李走出候机大楼,回头看看,没再发现那年轻人跟在后面,是我多心了?别,小心没大错。  叫了辆“的土”,我先让司机随便转了两条街,回头看看,依然无事,我这才觉出背上已经冷汗淋漓,浑身象乏透了似的酸疼。本想先到浅沼先生家去,拿出纸片想给司机写地址,可笔一沾纸,不知怎么突然就改工艺氛.写下了这么二行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  一个年轻而又文质彬彬的外交官接待了我。一听他那地道的北京口音,我就忍不住激动起来,可年轻人提的问题却马上打断了我的情绪。  “您因为什么想回国呢?”  我征了半天,没答出话来。我不知这是因为他的年龄尚难以去体会别人,还是纯粹的例行公事,——平地里冒出个台湾来客,他当然要查明“动机”。  于是我答非所问:“您家在北京?”他打了一个愣,说:“在。”‘用陶创门是同乡啦。”他对我这种乡土感情似乎并不怎么响应,只是礼貌地点了一下头,说:“很荣幸。”我又问:“您想家吗?”他说:“有点想吧,我都出来四个月了。”我说:“那么我已经出来四十年了!”他眨眨眼睛,然后会意地笑了,并且马上伸出一只手,说:“欢迎您回来,我代表北京人欢迎您回来!”  敏芳,你知道我听了这话激动得心都快要从嘴里跳出来了,我真想张开双臂拥抱那位青年..我的乡亲啊!  大使馆里的同志都很热情,他们很耐心很带感情地听我叙述了我这一生的经历,很快帮我往北京发了电报,替我买好了回国的飞机票,还专门派人陪我上市场买东西。小成在信里提过他儿子——我的孙子——要考大学,很需要一台录音机学外语,对,得买个小录音机做为给孙子的见面礼。还买什么?该给儿子买块好表,可大使馆的同志说,带手表回去要上税,很不合算,不如买一支带电子表的原子笔,上面有表,可是算笔。好,就买它。可惜不知道儿子太太的身量,不然应该买几件好看的衣服送她,也罢,索性买料子吧。  大使馆的同志说,这些东西咱们国家都有,买多了带着也不方便。行,这已经够我拿的了。  四月二十四日,我离开东京回国。不管进天堂还是入地狱,我都记着这个日子。  我坐的是咱们中国的飞机,咱们中国的航空小姐个个都漂亮、和气、象可爱的天使,把我这个只身异地四十载的老人接回北京来。北京,我朝思暮想的故乡。  飞机降落的时候,北京的天已经黑了,机场大厅里灯火通明。大厅看上去还挺新的,但比起羽田机场毕竟简陋得多了。我独自叫了辆“的土”往城里去。在通往城区的道路两旁,挤簇麦浓浓的灌木丛和高高的槐树,那是咱们北京最常见的树。在黑黝黝的树荫掩映下,金黄色的路灯明灭不定,把路边的行人和远处的楼房映出一个膜俄的轮廓,我心里喊了一声:“啊,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带着不可抑制的狂喜,也带着那么一点伤感回到北京来了。这就是常常梦见的长安街吗?它原来不过是天安门的两臂,从东单到西单统共只有八里地,现在仿佛是一夜间长大了似的,不知开阔、崭新了多少倍。汽车走了很久,可一问司机,说是才刚刚进了图到,金色的路灯仍然像两条灿烂消流星;直通到望不到边的前方,那份气派,那种辉煌,使我兴奋得眼泪直往下吞,我说:“司机先生,请你停一停,我要下车自己走。”我从建国门内大街一直走到东单,一点也不累,我是六十几岁的人了,手里还提着大皮箱。我觉得自己就象个新生儿,满眼都是陌生的东西,长安街居然这样伟大了。  儿子的信上说过,他们还住在无量大人胡同的老房子里,于是我从东单口往北走,走了老半天,竟然搞不清是走过了头儿还是没走到,总也不见无量大人胡同的牌子。街道的样子变化很大,哪儿是哪儿都认不出来了,想跟谁问个路,话到嘴边老是开不了口,哦,可真是“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了。  走去一像大楼跟既,我终于忍不住向几个年轻人间路,可都.说没这个胡同,又问一个年纪大的,才知道我已经走过了头。无量大人胡同现在叫红星胡同,而眼前这座计算机中心大楼就是原来“无量大人”斜对过那座有名的“那家花园”。  红星胡同?我心里茫然,听着有那么点不是味儿,说不清为什么,也可能是觉着不如无量大人胡同叫着那么顺口吧。  找到胡同,找家还是不容易。快四十年过去了,只见旧时地,不见旧时人,老街旧邻大概没剩几家。已经晚上十点钟了,胡同里人不多,灯暗,门牌号也看不清。改朝换代多少年,门牌号不知换了多少次,看清了也没用。我心里有点发慌。  迎面过来一个中年人,带眼镜,样子挺和善,我站定了唤他:  “先生,请问原来的139号院在哪里?”  “什么时候?”  “民国……啊,一九四七年时候……”  “哎哟,那可是老皇历了。”  “总还有些老住户吧?”  “那时候的住户?伯木多了。”中年人想了一下,“对了,你跟我来,我领你找一个人去。”  我连连点头称谢,心里踏实了些,如果真能找到个几十年前的人物,他准会记得我们那个院子,说不定还是熟人呢。  中年人把我领进不远的个小四天院。 ,不,靠大nrt面没有房子,所以应该说是个三合院。那古朴、素净的院落立即唤起我许多温暖的回忆。墙根栽着夜丁香,一片翠绿、一片浓香。我印象中这院里当年曾住过一位在“北平国立图书馆”做事的学究,还有他加很有风度的太太。这胡同雅,当年住着不少学子名士,一代名旦梅兰芳就在这胡同住过。  正房坐北朝南,亮着灯,中年人喊了一声:  “二勇!”  应着喊声,屋门恍地拉开了,一个身穿深红运动衫的半桩男孩毛毛躁躁地探出身子来,看见中年人,把头点了一下:“哟,王叔叔。”  “瞧,给你领一个客人来,找人的。”中年人又转过脸冲我说:“他熟,这一带他最熟。”  台湾就有那么一种专门研究民俗学和地方史的学究们,他们熟掌故、擅诗文,谈及地方上的风土人物,市井变迁,以及习俗传说之类,如数家珍,可做这类学问的多半都是上了岁数的遗老们,后生之辈如何得知其详?我望着那小伙子,一个大约不满H十岁的青年,完全孩子气的圆脸,单薄的两肩,眨着一对大而单纯的眼睛。四十年前,连他的父亲大概还托着鼻涕,而中年人居然把我荐给这么个黄口小儿,并且象大功告成似的转身走了,只留下我和他,我呆呆地站在那儿,茫然不知所措。  “大爷从哪儿来?”那年轻人让开半个身子,做着请客进屋的样子。  “从台湾来。”  “我是回来找人的。”  “懊,”年轻人的情绪似乎松弛了些,“您是台湾同胞吧?”  “啊?啊,就算是吧。”  “您回来找谁呢?”  “旧门牌139号,有个叫小成的,大名叫……”  “嘿! ”年轻人不等我说完就抢过话来,“您准是找121号的那人,他妈去世了,他爸爸就在台湾呢。”  “对对,我现在回来了呀!”  “您就是吗?您就是他父亲吗?对了,你们长得还真挺像的,我领您去找,您先进屋坐坐,我穿上衣服领您去找。”  听这年轻人满有把握的口气,我又惊又喜,心想大陆竟有这等奇事,街道上这些快成了古董的旧事,一个毛头小伙儿居然如此熟悉。  我进了屋。这屋子里外两间,很宽敞,也很高,是那种冬暖夏凉的好房子。我问:“你一个人住这儿?”  他点头:“我爸爸妈妈都在国外工作。”  我说:“想不到北京的住房现在这么宽敞,比台湾好得多了。”  他说:“住房?挤得没办法,这是我爷爷的私房,粉碎‘四人帮’以后才还给我们的。”  小伙子进屋穿衣服去了,我在桌子旁边坐下,点上根烟,等他。  外屋只亮着一盏幽幽的台灯,灯座是个古色古香的花瓶,罩子却极洋气;一只簇新的写字台摆在屋里最显眼的地方,而那乌黑沉重的红木书柜已被日月磨去了光泽,想必是小伙子爷爷的家底儿吧。也许当年我住在这条胡同的时候,这些家具就已经摆在这间屋子里工,如今置身其中浑然如梦.不禁使人感慨系之。只可惜墙上装点得过于琐碎:有挂轴字画,虽欠古朴,却也儒雅一脉;也有新派挂历,一色美人头像,俗红艳绿;还有几个镶在镜框里的奖状之类。雅俗共备一堂。这年轻人到底是干什么的?  “咕咕咕,”一串熟悉的声音惊醒我,我眼睛墓地一亮,就象一个神奇的梦,我发现这挨身的桌子上,一臂之隔,竟站着一只鸽子,灰色的鸽子。难道它真的飞回来了吗?我差点叫出声来!不对,这不是我的鸽子,它的颜色偏淡了些,精气神似乎也不那么抖擞。然而我的心潮却怎么也压不住地澎湃起来,不自觉地在感情上认定那就是我的鸽子,是刚刚飞渡重洋,追随我回来的鸽子,我亲眼看见,它的确是往北飞的啊!我忍不住伸出手去抱它,它往旁边跳了两步,最后还是让我捧在手心里,轻轻抚摸它光滑的脊背。  这难道是菩萨的安排?  里屋的门拉开了,我抬起头,想对鸽子的主人笑一下,可是咪地一声,我愣住了,鸽子惊惶地从我怀里挣扎着飞出去,那一刹那间我只觉得全身剧烈地打了个冷战;只觉得头皮忽地炸了一下;只觉得一股子麻苏苏、酸溜溜的电流从后脚跟、腿肚子,一直贯穿了整个儿脊梁骨,敏芳,你知道我看见了什么?  站在我面前的,是一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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