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外传全集-115

居家不必私藏金宝   【原文】人有兄弟子侄同居,而私财独厚,虑有分析之患者,则置金银之属而深藏之,此为大愚。若以百千金银计之,用以买产,岁收必十千。十余年后,所谓百千者,我已取之,其分与者皆其息也,况百千又有息焉!用以典质营运,三年而其息一倍,则所谓百千者吾已取之,其分与者皆其息也,况又二年再倍,不知其多少,何为而藏之箧笥,不假此收息以利众也!余见世人有将私财假于众,使之营家久而止取其本者,其家富厚,均及兄弟子侄,绵绵不绝,此善处心之报也。亦有窃盗众财,或寄妻家,或寄内外姻亲之家,终为其人用过,不敢取索及取索而不得者多矣。亦有作妻家、姻亲之家置产,为其人所掩有者多矣。亦有作妻名置产,身死而妻改嫁,举以自随者亦多矣。凡百君子,幸详鉴此,止须存心。  【译述】兄弟子侄共同生活在一起,而自己独独私下拥有很多财物,考虑到有分割财产的后顾之忧,就购置金银之类的东西而私家收藏,这其实是一种极为愚蠢的做法。如果用成百上千的金银计算,用来购置田产,一年的收入定能达到十千,十多年之后,称得上百千的财物,我早已拿到了,也就是说我已收回了成本。分给家人的都是所购置田产的利息。何况百千金银购置的田产仍然还有利息。如果用成千的金银去经营典当行业的话,三年之后其利润就增加一倍,可以说百千的财物我又拿到了,分给家人的只能是其中的利息,而况再三年之后,赢得的利润不知有多少,为什么要把这些金银藏在箱子里,不借此机会既收取利息又对大家有利呢?我曾经看见有人将自己的私人财物借给家人,家人用这些钱来经营生意,而只取其本金却不拿利息,使家人逐渐富裕起来,延及兄弟子侄,绵绵不绝,这是善于处事的人得到的报答。也有私下偷窃家中的财物或者寄存在妻子的娘家,或寄存在有内外姻亲的亲戚家,最终被别人挪用,挪用之后不敢索取,或索要之后不能归还的很多。也有以妻家或姻亲之家的名义购置田产的,田产又被别人占有,这样的情况也很多。还有以妻子的名义购置田产的,自己去逝之后妻子改嫁,把全部财物都带走,这样的情况也很多。凡是正人君子,对此事应详细识鉴,存有一份戒心,而不要重蹈覆辙。  【评析】王熙凤是贾府里一个使权弄术的女性。她管理着荣国府的一切内务,因而也把持着财政大权。她精明能干,她早就明白贾府已是入不敷出,寅吃卯粮。“外面的空架子虽未倒,内囊却尽上来了。”经济的破败,不可避免地要导致整个家族的破落,王熙凤虽然懂不了这么多,但她似乎早就预感到情形的不妙。  聚集财富几乎成了她最大的爱好。她私放高利贷,重利盘剥,朝廷查抄出了大批借券。当时贾政束手无策,他确实不知道府内竟然有人干出此种勾当,他也确实没有想到干这件事儿的人竟是他极为信任的聪明伶俐的侄儿媳妇——王凤姐。  她以为自己很精明,“未雨绸缪”地积累一大笔,好在日后依然过自己的舒服日子。放高利贷,重利盘剥他人,家中私藏金宝达七八万金,惹祸之后,似有所悟。她说了这样的话:“他们虽没有来说我,他必抱怨我。虽说事是外头闹的,我若不贪财,如今也没有我的事,不但是枉费心计,挣了一辈子的强,如今落在人后头,我只恨用人不当。。”。  不必把金宝藏在箱子里,而要购置田产或创办实业,可见,在我国古代人的意识里,不仅仅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观念,也同样具备一定的经济头脑。人们通过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盛赞太史公的务实与深刻,殊不知这种务实与深刻在封建士大夫身上并不难找,袁采就是一个很好的典型。  葛朗台是一个吝啬鬼,但他的发家史却令每一个经济学家惋叹。他曾是一个箍桶匠,依靠妻子的陪嫁和一门远方亲戚的遗产起步,投资于酿酒业,使财富日渐积累,他还发放高利贷,每年大笔的收入源源地流入葛朗台的金库。   兄弟之间勿争财   【原文】兄弟同居,甲者富厚,常虑为乙所扰。十数年间,或甲被破坏,而乙乃增进;或甲亡而其子不能自立,乙反为甲所扰者有矣。兄弟分析,有幸应分人典卖,而己欲执赎,则将所分田产丘丘段段平分,或以两旁分与应分人,而己分处中,往往应分人未卖而己先卖,反为应分人执邻取赎者多矣。有诸父俱亡,作诸子均分,而无兄弟者分后独昌,多兄弟者分后浸微者;有多兄弟之人不愿作诸子均分而兄弟各自昌盛,胜于独据全分者;有以兄弟累众而己累独少,力求分析而后浸微,反不若累众之人昌盛如故者;有以分析不平,屡经官求再分,而分到财产随即破坏,反不若被论之人昌盛如故者。世人若知智术不胜天理,必不起争讼之心。【译述】兄弟生活在一起,甲方富裕,常常害怕被乙方扰乱。十数年之间,或者甲方被破坏,而乙方日渐有所增益;或者甲方亡故,他的儿子却不能自立门户、勤奋创业,乙方反而又被甲方所扰乱,这种现象也是有的。兄弟在分割财产之时,有人把别人典卖财产看作幸事,自己趁机购置赎买。将父辈遗留下来的田产按丘丘段段平均分配,有的人把两旁的地分给兄弟,而自己的那一份居于当中,常常是兄弟的田产还没有卖而自己已先卖出,反被兄弟们就近赎买,这是常有的事。有的人家父辈们纷纷都去世了,兄弟子侄们便开始均分财产,其中没有兄弟、只单独一人的家庭,分到遗产之后,独独过得昌盛繁荣,兄弟多的家庭,将财产平均分割之后却越过越惨,直至衰微;有兄弟多的家庭不愿意把财产平均分配,但是兄弟们各自过得都很兴旺发达,远远胜于独自占有财产的。有的看到家中兄弟们人口众多,而自己家人口少,拖累轻,吵嚷着尽力分割财产,日子却越过越冷清,最终衰落下去,反倒不如人口多、拖累重的人过得仍像从前一样兴旺。有的人因为感到财产分割不均,屡次打官司要求官府进行重新分配,分到财产之后随即破坏,反倒不如被告发的兄弟们过得好。生存于世间的人如果都能明白权谋智术是胜不过天理的,那么一定不会起争财诉讼之心了。  【评析】自力更生,艰苦创业。可见“业”是靠自己经过千辛万苦的努力之后创造出来的,如果谁梦想着天上掉陷饼,谁就不配在这个世界上生存。拿父辈的遗产来说,有则好,无也并不影响一个人日后的发展。所以,兄弟之间为了父辈留下来的遗产而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大打出手,实在是不值得。  兄弟争财,一则伤了和气,二则对自己来说,也是一件极不光彩体面的事。换言之,有失尊言。何况,你若是一个不成器的败家子,纵有家财万贯,也架不住挥霍,到头来,依然一无所有。反之,自己若是精明强干,即便没有给你分到任何东西,你同样可以挣得万贯家财。  元代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一个老头叫赵国噐,东平府人氏。因做商贾,到扬州东门里牌楼巷居住。老伴不幸下世得早,留下一儿名唤作扬州奴。老头想他自小做买卖,早起晚睡,挣了一份可观的家业,良田千顷,城中有油磨坊、解典库,指望这孩子经营。不想他成人以来,与他娶妻之后,只伴着一帮酒肉朋友,饮酒为非,吃穿讲究,就是不理家业。老头非常忧虑,他明白,只要他一闭上眼睛,所有的家业很快就会被这个不孝子吃喝掉。便想了个主意,把这个儿子托给相邻居住三十年的老友李实,让他在儿子执迷不悟时给予一定的教导。  果然不出老头所料,他死之后,扬州奴日夜与一些酒肉朋友饮酒作乐。其中有兄弟二人柳隆卿和胡子传。这二人不会做什么营生买卖,全凭那张嘴过日子,把扬州奴哄骗得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了,自从和他俩拜为兄弟之后,扬州奴的一切行动都听着这两个人的。没有这二人,他觉也睡不着,饭也吃不下,而这二人的吃喝穿戴包括家中妻儿的日用全由扬州奴一个人供养。隔壁邻居老儿李实想了个主意,自己开了一个典当铺,他料想扬州奴花光所有的银钱之后,就会典当东西,不久,果然整天有扬州奴的东西拿进来典当,扬州奴很快将家业全部花费尽净。  东堂老李实在扬州奴一无所有之后,对他进行了教育,又让他重新经营田产,扬州奴最终悔过自新。  扬州奴倒是一个继承万贯家私的子弟,然而,他的日子过得兴旺发达了吗?所以,分多分少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有能力去挣,去经营。坐吃就会山空,再大的家业也经不起花天酒地的折腾。   兄弟失和,不如早分家   【原文】兄弟义居,固世之美事。然其间有一人早亡,诸父与子侄其爱稍疏,其心未必均齐。为长而欺瞒其幼者有之,为幼而悖慢其长者有之。顾见义居而交争者,其相疾有甚于路人。前日之美事,乃甚不美矣。故兄弟当分,宜早有所定。兄弟相爱,虽异居异财,亦不害为孝义。一有交争,则孝义何在?  【译述】兄弟以孝义而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这固然是一件好事。然而其中有一人早早去世,叔伯与侄儿之间的情感逐渐疏远,各怀心事,他们之间的志向也未必是一致的。作为长者,欺瞒晚辈,作为晚辈,违悖轻慢长者。看到那些因为孝义而居住在一起的家庭,一旦发生争论,他们互相忌恨的程度比陌生的路人更为严重。原来的好事就变得不那么美了。  所以,兄弟应当分家另过的早做出决定。兄弟之间有感情,即使是分家另过,也不妨碍孝义。否则,因为照顾孝义的虚名而居住在一起,一旦发生争吵,那么孝义又在哪里呢?  【评析】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一个大家族居住在一起,如果谁想提出分家另过,那他就被视为不孝子。所以,在一个吵吵闹闹的大家庭里,大家都觉得过得不舒服,但都不愿意承担“不孝”的恶名而不提出分家,直至利益冲突日渐明显,矛盾激化不可收拾,到那时大家都撕破了面皮,真正的孝义从何谈起?贾府是大家族的典型,守着祖上的基业,每个人都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表面上一团和气,尊老爱幼,逢年过节,拜祭祖宗,每有庆典,全家出动。可骨子里,大家都憋着一口气。兄弟不同心,父子不同心,妯娌不和睦,没有谁为了这个家族的利益而多想一点儿。有的只是极尽贪权之能事,为自己私藏金宝,积累财富;有的只是勾心斗角,妒贤争宠,不把他人损害得体无完肤绝不罢手;有的只是贪图美色,斗棋争酒,混混日子。。有谁为贾府的将来考虑过?最后,“树倒猕猴散”,谁可曾体会到有真正的“孝义”包含在其中?  历史的车轮发展到今天,这种家族同居观念依然留有残余。农村三部曲:《篱笆、女人和狗》、《辘辘、女人和井》、《古船、女人和网》为人们展现的便是新老观念交织下的农村社会现实。茂元老汉统帅着自己的四个儿子:金锁、银锁、铜锁、铁锁,三个儿子已经娶妻,依然吃着大锅饭,二儿子有经济头脑,在二媳妇的怂恿下,向爹提出分家,这在茂元老汉看来是极大的不孝。没等他闭上眼睛,走进坟墓,竟然要吵着分家。无论如何,茂元老汉是不能理解的,也是绝对不允许的。闹归闹,在老汉的固执下,家依然是个大家。然而,时代不同了,表面上为了“孝”而合拢起来的家庭,骨子里四分五裂。儿女们认为这样维持下去已没有了任何实质性内容,茂元老汉在现实面前终于低下了他那固执的头颅。他屈服了。只要兄弟情深,分开过也无伤大雅。分开了,大家反而会更亲。   对待家事要热心   【原文】兄弟子侄有同门异户而居者,于众事宜各尽心,不可令小儿、婢仆有扰于众。虽是细微,皆起争之渐。且众之庭宇,一人勤于扫洒,一人全不知顾,勤扫洒者已不能平,况不知顾者又纵其小儿婢仆,常常狼藉,且不容他人禁止,则怒詈失欢多起于此。  【译述】兄弟子侄有同门户而异居的情况,即分开另过,但居住在一个院子里。在这种情况下,处理每件共同之事时,大家都应各自尽心。不能让小孩子、佣人等去扰乱大家的生活。即使是非常细微之事,也可能成为弘起大争论的端倪。况且,大家的院子,一个人总是很勤快地去洒扫另一些人则全然不顾,勤于洒扫的渐渐开始心理不平衡,表示愤愤然。有时不勤于洒扫的又纵容小孩子或佣人把院子搞得乱七八糟,还不容许他人去禁止。这样愤怒之极,吵架骂人之事就会发生。  【评析】“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正如这首歌唱的那样,对于共同的事业,大家若都能尽心尽力的话,前景将是很光明的。  “对待家事要热心”,袁采虽然只针对家庭琐事,如洒扫庭院作了阐发,但这个观点适用的范围却宽泛得多,小至孝事父母,大至发展事业。  李逵是个办事鲁莽、性子急、脾气暴的人物。给宋江曾经惹了不少麻烦,但他是一个重义气,又懂得孝事母亲的孝子。他自知从前的自己不务正业,没能在老母面前尽孝,只有哥哥在家,承担了侍奉母亲的全部责任。当他在梁山混出了个人样之后,便首先想要老母享享清福,即刻与宋江商量过后,接母亲上山。在他看来,孝事母亲是每个做儿子的责任,不能只让哥哥一人承担。  梁山兄弟的事业能发展到高峰,不是一人之功,而是全部梁山好汉以自己的侠肝义胆,“抛头颅,洒热血”换来的。在“梁山水泊”这块宝地上,流淌着他们每个人辛勤的汗水,为了共同的事业,他们各自都使出自己的看家本领,浓墨重彩地为“杏黄旗”下的英雄们创造了共同的辉煌。  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三人保师父唐僧西天取经,一路上降妖除魔,历经磨难。在照料师父这一点上,各自都做到了尽心尽力。猪八戒偶尔爱耍点儿小脾气,但在紧要关头并不给大家丢脸。八十一难之后,终于取得真经,师徒四人修成正果。   居家相处贵宽容   【原文】同居之人,有不贤者非理相扰,若间或一再,尚可与辩。至于百无一是,且朝夕以此相临,极为难处。同乡及同官亦或有此,当宽其怀抱,以无可奈何处之。  【译述】居住在一起,对于有些品质恶劣总是以无理取闹来扰乱他人的人,如果是一次两次,尚可与他争辩。如果他已经到了一无是处的地步,并且早晚总这样无理取闹,那就很难与他相处了。同乡居住或一同做官也有时会遇到这种无理取闹的人,应当以宽阔的胸怀,以无可奈何的方式与他相处。  【评析】夏金桂是薛蟠名媒正娶的妻子。生得颇有姿色,亦颇识得几个字。  若论心中的丘壑经纬,颇步熙凤之后尘,只是从小父亲便去世了,又无同胞兄弟,寡母独守此女,娇养溺爱,不啻珍宝,女儿的一举一动,母亲皆百依百顺,未免骄纵过甚,竟养成个盗跖的性气。爱自己尊若菩萨,视他人臭若粪土。在家中时常和丫环们使性弄气,轻骂重打。嫁给薛蟠之后,自认为要做当家的奶奶,又见薛蟠气质刚硬,举止骄奢,以为必须拿出点儿威风来,才能煞得住人。  薛蟠本是个喜新弃旧之人,且是有酒胆无饭力,得了这样一个妻子,正在新鲜劲儿上,凡事未免让她些。这一让不要紧,夏金桂越发张狂,一日与薛蟠吵嘴,装起病来,茶汤不进,闹得薛姨妈骂了薛蟠才罢休。  夏金桂挟制了薛蟠,后来又倚娇作媚,将及薛姨妈。  一日闲着无事,夏金桂为了香菱的名字一事而与香菱寻事,让宝蟾假意勾引薛蟠被香菱撞见,薛蟠将香菱痛打了一顿。夏金桂并且诬陷香菱在她枕头下放纸人来诅咒她,哭哭啼啼,大吵大闹,薛姨妈无奈,只好让香菱收拾东西,派人送出去卖掉。夏金桂大肆撒泼,一面哭喊,一面滚揉,自己拍打,薛蟠急得说又不好,打又不好,央告又不好,只得出入咳声叹气,抱怨说运气不好。最后,香菱只得跟着宝钗过。寻完香菱的事,夏金桂便开始在宝蟾身上找岔子。哪知宝蟾丝毫不让她,虽不敢还言还手,却大撒泼性,寻死觅活,昼则刀剪,夜则绳索,薛蟠无耐,徘徊于两者之间。夏金桂脾气不发作时,纠集人来斗纸牌,每日杀鸡炖鸭,赏肉给人吃。吃够了便开始骂。薛家母女无可奈何,也不去理她,一时大家都没了主意。  象夏金桂这样一再无理取闹的人,无法与她论理,最好的方法便是以无可奈何处之。   叔侄如父子   【原文】父之兄弟,谓之伯父、叔父;其妻,谓之伯母、叔母。服制减于父母一等者,盖谓其抚字教育有父母之道,与亲父母不相远。而兄弟之子谓之犹子,亦谓其奉承报孝,有子之道,与亲子不相远。故幼而无父母者,苟有伯叔父母,则不至无所养;老而无子孙者,苟有犹子,则不至于无所归。此圣王制礼立法之本意。今人或不然,自爱其子,而不顾兄弟之子。又有因其无父母,欲兼其财,百端以扰害之,何以责其犹子之孝!故犹子亦视其伯叔父母如仇仇矣。  【译述】父亲的兄弟被称为伯父、叔父;父亲兄弟的妻子被称作伯母、叔母。  叔父、叔母死后,侄儿为他们服丧略低于父母一等,说明伯父(叔父)、伯母(叔父)对侄儿的抚养教育也基本接近于父母,与亲生父母相差不太远。把兄弟的孩子称作犹子,也是因为他们侍奉孝顺伯父、伯母象儿子一样,接近儿子的孝道。所以从小失去父母,若有伯父、叔父,伯母、叔母,那么就不至于无人抚养;老了之后没有子孙的,倘若有侄子在,那么也不至于无人赡养。这是当初贤圣之王制定礼法的本意。现在的人中有的并不如此,只爱惜自己的孩子,而不顾惜兄弟的孩子。有的甚至因为他没了父母,就想兼并夺取他的财物,千方百计扰乱迫害侄儿,又有什么理由要求侄儿对他尽孝呢?这就是有些侄子把伯父、伯母,叔父、叔母看作仇人的原因。  【评析】在我国这个注重伦理的国度里,总是教诲人们尊老爱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一般人都能做到这些,更何况有血缘关系的叔侄呢?  贾政与贾琏是典型的叔侄关系。按理说,贾琏是贾赦的儿子,应归属宁国府,但贾琏夫妇二人却常年住在荣国府里,担负起管理荣国府的重大使命。叔侄之间的关系犹如父子,贾琏对叔父贾政唯唯诺诺,贾政对侄儿贾琏毫无外心,放心大胆地交给他许多要处理的事情,一如对宝玉的严加训斥与管教。  当查抄荣国府之后,发现有重利盘剥的借票,贾政心存畏惧,又极为迷惑,含泪与贾琏倾心交谈,一如父子真情:“我因官事在身,不大理家,故叫你们夫妇总理家事。你父亲所为固难劝谏,那重利盘剥究竟是谁干的?况且非咱们这样人家所为。如今入了官,在银钱是不打紧的,这种声名出去还了得吗?”贾琏听了之后,跪下说道:“侄儿办家事不敢存一点私心,所有出入的帐目自有赖大等人登记。。”贾政在关键时刻,只有琏儿还可共同想些主意,而宝玉虽是他的儿子,竟是无用之人。   身教重于言传   【原文】人有数子,无所不爱,而为兄弟则相视如仇仇,往往其子因父之意遂不礼于伯父、叔父者。殊不知己之兄弟即父之诸子,己之诸子,即他日之兄弟。我于兄弟不和,则己之诸子更相视效,能禁其不乖戾否?子不礼于伯叔父,则不幸于父亦其渐也。故欲吾之诸子和同,须以吾之处兄弟者示之。欲吾子之孝于己,须以其善事伯叔父者先之。  【译述】一个人不管有几个儿子,对每一个儿都无限厚爱,但往往对自己的兄弟却相视如仇敌,他的儿子们往往由于父亲的态度,也对伯父、叔父不加礼遇。孰不知自己的兄弟就是自己父亲的几个儿子,自己的几个儿子在日后也会成为兄弟。我和亲身同胞兄弟不和睦,那么我的几个儿子则争相仿效,怎么能阻止他们彼此乖违不和呢?儿子们对伯父、叔父不加以礼遇,那么不孝顺父亲是他们日后逐渐要干的事。所以想要使我的几个儿子和睦相处,必须以我和自己的兄弟和睦相处的例子给他们看。  如果想要使我的儿子们日后能孝顺我,就必须首先让他们做到善待叔父、伯父们。  【评析】“有其父必有其子”,典型地概括了父亲对儿子的影响力。言传不如身教,在教育孩子这个问题上,以身作则是一剂良药。  曹操是一个“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他有英雄的义举,但也有许多不为人称道之处,他与刘备最重要的区别就是刘备能宽以待人,并且极为信任自己的兄弟,自己的部下。曹操则不然,他似乎谁都不相信,夜间睡觉都睁一只眼提防着他人。他逃难至一个父亲的老友家中,听到“磨刀霍霍”之声,便以为要对他行凶,他先下手为强斩杀了老者的家人,后来他才弄明白磨刀是为了杀猪款待他。他虽有愧色,但仍对自己的警惕之心抱有某种程度的得意与满足。在这样一个父亲的影响之下,儿子曹丕也很少信任别人,将自己的兄弟们大肆杀戮。曹操生前最喜欢曹植,因曹植聪明绝世,几次欲立为继承人,却没有成功。曹丕篡汉称帝之后,对曹植一直怀有旧恨,总想寻找点“莫须有”的罪名,将曹植杀掉。一日,曹丕招曹植问:“先帝在世时,总夸你诗才敏捷,我未曾亲眼目睹,今天限你在七步之内,成诗一首。如若做不成,当判你一个欺诳国君之罪。曹植未及七步,其诗已成,中寓明显的规讽之意,这首诗便是有名的《豆萁诗》。   背后之言不可听   【原文】凡人之家,有子弟及妇女好传递言语,则虽谓舅姑、伯父、妯娌皆假合,强为之称呼,非自然天属。故轻于割恩,易于修怨。非丈夫有远识,则为其役而不自觉,一家之中乖变生矣。于是有亲兄弟子侄隔屋连墙,至死不相往来者;有无子而不肯以犹子为后,有多子而不以与其兄弟者;有不恤兄弟之贫,养亲必欲如一,宁弃亲而不顾者;有不恤兄弟之贫,葬亲必欲均费,宁留丧而不葬者。其事多端,不可概述。亦尝见有远识之人,知妇女之不可谏诲,而外与兄弟相爱常不失欢,私救其所急,私周其所乏,不使妇女知之。彼兄弟之贫者,虽深怨其妇女,而重爱其兄弟。至于当分析之际,不敢以贫故而贫爱其兄弟之财者,盖由见识高远之人不听妇女之言,而先施之厚,因以得兄弟之心也。妇女之易生言语者,又多出于婢妾之间。婢妾愚贱,尤无见识,以言他人之短失为忠于主母。若妇女有见识,能一切勿听,则虚佞之言不复敢进;若听之信之,从而爱之,则必再言之,又言之。使主母与人遂成深仇,为婢妾者方洋洋得志。非特婢妾为然,仆隶亦多如此。若主翁听信,则房族、亲戚、故旧皆大失欢,而善良之仆佃皆翻致诛责矣。  【译述】大凡人之家中,如若有子弟或者妇女喜欢搬弄是非的话,那么她们所叫的公爹、公婆、伯父、叔父、妯娌之属都是因嫁后丈夫的缘由而来,虽然竭力地显示其亲近在称呼之上,却并非天然的血亲,没有血缘关系。所以能够很轻易地割舍恩义,随随便便就结下仇怨。除非其丈夫有远见卓识,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其牵着鼻子走,玩弄于股掌之上,一家之中的变故,也将要发生了。于是有些亲兄弟亲子侄隔屋而居,连墙为邻,却到死不相往来;有些人没有子嗣却不肯过继其兄弟的儿子为后;又有自己有许多儿子而不愿给一个与他兄弟的;有不体恤他兄弟家境窘迫,在奉养双亲时坚持一切用度绝对平摊,否则宁愿舍弃父母恩义而不复赡养的;有不体恤他兄弟经济拮据,在归葬父母时一定要均摊费用,不然宁可停棺于厅而不让父母入土为安的。似此之事,犹有许多,不可一一列举。我也曾经闻见过一些有见识的人,知道妇道之人不可能用言语道理说转他们,因而在外与兄弟们交往时,常私下里救济些财物,使兄弟度过急困,或私下里施送些东西,使他们得到帮衬。兄弟间相互爱护不失和睦而相安无事,却又不让自己的妻子知道。这样一来,那位较困难的兄弟,虽然内心怨恨兄弟之妻,却因为敬重爱戴自己的兄弟,到了该分家分财物的时候,也不敢借口自己贫困而去贪求图谋他兄弟的财产了。内里原由,怕是那位见识高远之人不听信妻子的挑拨离间之辞,而能够预先厚待自己的兄弟,从而赢得了兄弟的敬重之心吧。妇女当中爱说闲话的,又往往是那些奴婢和妾。奴婢和妾一般都愚笨没有修养,又没有见识,喜欢用背后说别人坏话的方式来讨主母的欢心。如果主母有见识,能够做到不听信闲言碎语,那么奴婢和妾以后也就不敢再在主母的耳边说别人的坏话了;如果主母听信这些话,并因此而宠爱进谗言的婢妾,那么这些婢妾日后必定还会嘀嘀咕咕,说个不停。终于使主母与别人结了仇怨,那些婢妾才感到洋洋得意。不仅仅奴婢和妾这样,其他佣人也是这样的。如果主人听信这些谗言,那么就会与本族、亲戚、朋友都闹出矛盾来,那些善良正直的仆人和佃农反而会因为主人听信谗言而受到惩罚。  【评析】如果你想把一件事情办好,办成功,告诉你一个良方:“近贤才,远小人。”近贤才,你就听不到“小人之言”。自古及今,无数的帝王由于邪佞之人的“献谗”而终于身死国灭,当然也有好多的帝王,其高明之处正在于不听信小人的背后之言而使国家昌盛。  斛律明月,是北齐的优秀将领,威震敌国。北周每年都要凿碎汾河上的冰,就是担心齐兵西渡,等到斛律明月被祖孝徵谗言构罪杀害,北周才有了吞并北齐的意图。  高颎有治理国家的卓越才能,辅佐隋文帝完成了霸业,做隋朝丞相二十余年,隋朝依赖他使天下安宁。隋文帝听信妇人的巧言,一味排斥他,后来他被隋炀帝杀害,隋朝的法制政令从此衰败。  隋太子杨勇统帅军队,代理朝政前后二十年,本来早已确定了名分,宰相杨素欺骗皇上,残害忠良,使他们父子间的正常关系遭到破坏,逆乱的源头由此而开。隋文帝最终祸及自身,国家很快灭亡了。  唐太宗是一个明君,对这种谗言误国的现象感慨颇多。贞观初年,太宗对侍臣说:“朕看前代进谗言的奸佞小人,都是国家的害虫。他们花言巧语,结党营私;昏庸的国君,没有不被迷惑的,忠臣孝子因此泣血含冤。所以兰花正要茂盛,秋风却来摧折;君王想要明察,谗巧之人来遮蔽。这类事情都载于史书,不能一一例举。”贞观十年,太宗对侍臣又说:“太子的老师,自古以来就难以挑选,成王幼小的时候,周公、召公做他的老师。成王左右都是贤德之人,天天聆听良好的教诲,能够不断增加仁义道德,成王于是成了圣贤之君。秦朝的胡亥就不是这样了,用奸佞之人赵高做了老师,教他严苛的刑法。等到胡亥即位,便诛灭功臣,杀戮亲族,酷烈暴虐不止,不久国亡身死。由此看来,人的善恶,确实会受到左右亲近之人的影响。”   亲戚不宜多借贷   【原文】房族、亲戚、邻居,其贫者才有所阙,必请假焉。虽米、盐、酒、醋,计钱不多,然朝夕频频,令人厌烦。如假借衣服、器用,既为损污,又因以质钱。借之者历历在心,日望其偿;其借者非惟不偿,以行行常自若,且语人曰:“我未尝有纤毫假贷于他。”此言一达,岂不招怨怒。【译述】一个大家族中、众亲戚中,或众邻居中,必然有些经济拮据、生活窘迫、日用不够的人。一旦有所缺,一定会向富裕家庭求借。虽然米面、盐酒酱醋之类,值钱不多,但如果频繁地求借,也会令人感到厌烦。如果求借衣服器皿等物事,既容易被污损,又容易被拿出去换钱。所以一旦东西借出之后,主家便会时常记挂在心上,每天盼望求借者快快归还;如果求借东西的人不但不快快归还,反而看上去象是若无其事、毫不挂怀。并且对人说:“我从来没有向他借过一针一线。”这话如果传到物主耳朵里,岂能不招来物主的怨恨之情!  【评析】亲者,近也。戚者,忧也。亲戚便是能与自己一起同甘共苦的亲近之人。而远亲不如近临,邻居则有时比亲戚还重要。邻居以其近便的原因,经常互相帮衬扶持。然而如果自己恒贫,而常假借求助于他人,及至他人有事,自己无钱无力,则此种交情,绝不可持久。袁氏此段议论,深契常人之性,可谓中肯之至。如此说,则贫者亦分两种,一种恒贫之人,一种暂贫之人,则又不可不辩之。暂贫之人,其所图者远,所以,这种人当然应该得到大家的赞助。而恒贫者,也得区别对待,不能者与不为者应为两种人。不能的人,则因其不能而应得到大家的关怀与帮助,不为的人,即能干而不干的人,则应当以“送奶”不如“助其产奶”的原则来指导帮助。一如我们现在的扶贫工作,免得越扶越贫。   借贷不如周济   【原文】应亲戚故旧有所假贷,不若随力给与之。言借,则我望其还,不免有所索。索之既频,而负偿冤主反怒曰:“我欲偿之,以其不当频索。”则姑已之。方其不索,则又曰:“彼不下气问我,我何为而强还之?”  故索而不偿,不索亦不偿,终于交怨而后已。盖贫人之假贷,初无肯偿之意,纵有肯偿之意,亦何由得偿?或假贷作经营,又多以命穷计绌而折阅。方其始借之时,礼甚恭,言甚逊,其感恩之心可指日以为誓。至他日责偿之时,恨不以兵刃相加。凡亲戚故旧,因财成怨者多矣。俗谓“不孝怨父母,欠债怨财主”。不其念其贫,随吾力之厚薄,举以与之。则我无责偿之念,彼亦无怨于我。  【译述】碰上亲戚朋友向你求借钱财器物,你不如估计自己的富裕程度后,无偿地送给他些。如果说借给他,那么你便存有期望他偿还的心思,免不了日后向他索要。可索要的次数一多,求借者反而会心生恼怒,说:“我本来就想还你的,可是你不应当频频索要啊!”如此你也只好按下不提,如果你不去索要,他又会说:“人家又不透露一点要的意思,我又为什么一定要忙着还呢!”因此你索要他不会偿还,不索要他同样不会还,到底会闹到双方结下怨恨而不可收拾。大凡生活窘迫的人来求借,一开始便没有要偿还的意思,即使有肯偿还的意思,又用什么来偿还?  有人借钱是作为做生意之类的资本,可大多数会因为命中注定要受穷,再加上经营不善,必使血本无归。当初他求借之时,礼貌恭敬,言辞谦逊,感恩戴德之心使他可以信誓旦旦,如何如何,到了以后该要偿还之时,心里恨不得把债主的头砍下来。在亲戚朋友之间,由于钱财上的勾当而结怨成仇的是很多的。俗语说:“儿子不孝顺父母,那是父母教育的过错。借债人久借不还,则要怪债主。”与其这样,倒不如体恤他家境贫寒,依据自己的财力大小,无偿地送给他些钱物。这样,我心里不存什么要他归还的念头,他也不会有什么反复的想法而与我结怨了。  【评析】管仲有言曰:“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此话是唯物的,是说人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物质基础后,才能顾及礼、荣辱。但孔子曰:“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又有说:士穷乃现节义。可见人贫至不得食,到绝境之时,仍有保持自己品性与节义的人在。所以袁氏在分析借后索还与不索还两种情况时,心理描写确是合人情合道理。其中求借者之所想虽甚无赖,可因恼羞成怒终归是实际情况。袁氏提出“不若念其贫,随吾力之厚薄,举以与之。则我无责偿之心,彼亦无怨于我。”诚是应付亲戚故旧中借贷人的好方法。  人皆是父母所养,具含温情,谁无良善之心。况且乌鸦知反哺,人如何能知恩而不报。所说恒贫之人,他也非不愿报答,只是没有什么可以报而已。有以报则必定会报答。如韩信、伍子胥得漂母一饭之施而终于报答者,例数则不能胜记。秦昭王时应侯范睢,只因感念须贾一念之慈,在自己贫穷时赠与绨袍一件,而原宏他三大冒犯自己的死罪。此则是因周济而不但消怨并且复得性命的明证。又有如苏秦之嫂的人,在兄弟敝衣履、黄面皮归来后,不但不假一物,为一炊,并且施以讥讽之辞色。等到苏秦挂相印、载黄金归来,又恭而有礼,谦卑相迎。如此之时,悔不该当初了。其实,即使无能回报之人,施恩之时,也不要存偿报的心思,而日夜揣摩什么时候得到回报。司马迁在《白起王翦列传》中借客口评王翦之孙王离攻赵王张耳必败曰:“其所杀伐多矣,其后受其不祥。”于此我们应想到杀伐多,其后代代他受不祥。而施恩多,则其后代必定福祚绵长。   子孙勿得败祖德   【原文】子孙有过,为父祖者多不自知,贵宦尤甚。盖子孙有过,多掩蔽父祖之耳目。外人知之,窃笑而已,不使其父祖知之。至于乡曲贵宦,人之进见有时,称道盛德之不暇,岂敢言其子孙之非!况又自以子孙为贤,而以人言为诬,故子孙有弥天之过而父祖不知也。间有家训稍严,而母氏犹有庇其子之恶,不使其父知之。富家之子孙不肖,不过耽酒、好色、赌博、近小人,破家之事而已。贵宦之子孙不止此也。其居乡也。强索人之酒食,强贷人之钱财,强借人之物而不还,强买人之物而不偿。亲近群小,则使之假势以凌人;侵害善良,则多致饰词以妄讼。乡人有曲理犯法事,认为己事,名曰担当;乡人有争讼,则伪作父祖之简,干恳州县,求以曲为直;差夫借船,放税免罪,以其所得为酒色之娱。殆非一端也。其随侍也,私令市贾买物,私令吏人买物,私托场人买物,皆不偿其直;吏人补名,吏人免罪,吏人有优润,皆必责其报;典卖婢妾,限以低价,而使他人填赔;或同院子游狎,或干场务放税。其他妄有求觅亦非一端,不恤误其父祖陷于刑辟也。凡为人父祖者,宜知此事,常关防,更常询访,或庶几焉。  【译述】子孙在外面有了什么过错,作为他的父亲、祖父的大都自己不知道,这种现象在达官显贵之家更显得普遍。大凡子孙们都有了过错,总会想方设法地隐瞒住父亲和祖父,不让他们知道。而外面的乡邻等众即使知道或听说了,仅只私底里讥弹讽笑罢了,并不让他们的父亲和祖父得到什么消息。更何况他们的父亲和祖父如是乡里的权贵豪富时,人们平时相见都难得,一旦相见,相互吹棒恭维尚且来不及,又哪里有空或敢说些其子孙是是非非的言语。兼且作为父亲祖父的人都自以为自己的子孙比别家的好,反会把别人间或的指责当作诬蔑而内心感到嫌恶。故而就算子孙有了滔天大罪,其父亲祖父也会被蒙在鼓里。其中有些家庭可能家教稍微严厉些,但又有母亲祖母为子孙作庇荫而坦护他们的恶行,不让他们的父亲祖父有所察觉。富豪财主家的不肖之子,不过是酗酒,沉湎于女色,赌博耍钱,结交些谗佞轻薄的小人,最多导致家业破败而已。权贵官宦的子孙,做起坏事来其危害就远不止于此了。他们生活在乡里,强行索要人家的酒食,强行借贷人家的钱财,强行租借人家的物品不还,强行购买人家的商品而不给钱。他们还亲近那些不学无术、毫无德行的小人,使得这些小人恃宠而骄,狗仗人势,凌辱他人。他们还欺压侵犯善良百姓,并且矫饰言辞打赢一些实属荒谬的官司。乡里的人触犯法律而且理屈词穷,他们便出面担待,说是自己的事,乡里的人到州县打官司,他们便盗用父亲或祖父的名誉,伪作信函,干谒恳求于州官县官,使得黑白颠倒循私枉法;至于差遣劳役,征调民船,收放税款,赦免人罪,他们都趁机干预以捞取钱财,以这样所得来的钱满足他们花天酒地的糜烂生活。如此这样的恶习还有许多。如果他们随从父亲祖父在任,就私下里托商贾之人,或吏役之人或市场管理人员买物品,而所付的钱仅是象征,绝对不够本钱。或当官职有缺,吏员补位,或当吏人犯法而求得免罪,或当职权落实,利益优厚之时,他们都要暗求贿赂,月夜催促其偿报。又在典买奴婢仆人的时候,自作主张,限定极低的价格,而不足的部分却让别人填补。平日不是成天与妓女们调情骂俏,就是挖空心思干预正常的借贷事物而发放高利,还有其他五花八门的专营手段来求财纳贿,非是如此这般所能够举全。他们从来不顾念如此作为会连累到父祖遭刑受罪。凡是做长辈的都应深悉这种事情的危害,时时防备着子孙做些邪行恶事,更要时时向乡邻询问访察他们是否在外作奸犯科。  这样才能勉强能保证子孙们不会走上邪路。  【评析】《三国演义》中有段特精彩的折子,说曹操青梅煮酒论英雄的事情。  曹操说:“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又曰:“今天下英雄,惟使君与操耳!”此“使君”就是一代枭雄刘备。刘备从一织席卖履之徒,无尺寸之地立家,趁东汉黄巾军闹事起兵,在诸葛孔明、关公、张飞、赵云一般文臣武将协助下,挣下好大一片天地,至华夏大地,三足鼎立,更有一统江山之势。然而就是此位有“吞吐天地之志”的英雄,其子刘禅刘阿斗,为后人留下了千古奇谈。  刘备死后,将匡扶汉室、辅助幼子之事托付与军师诸葛亮,诸葛亮亦竭尽心智,焚脑燃髓,为刘氏尽忠,先后六出祁山,为挫败曹氏而奋斗。然而均功败垂成。一次孔明正要大获全胜,却被刘禅星夜诏书召回,孔明仰天长叹:“主上年幼,必存佞臣在侧;吾正欲建功,何故取回。。若奉命而退,日后再难得此机会也。”及回,禅竟说:“联久不见丞相之面,心甚思慕。”亮知必是刘禅听信小人谗言,归后尽斩小人。诸葛亮为相父,可历言以诲之,再斩小人。姜维就不能了,诸葛亮死后,全权委托给了姜维,姜维亦不负所望,屡出祁山,数建大功。然而刘禅亲近宦官黄皓,疏远贤良忠正。黄皓欲使小人建立军功,唆使刘禅又星夜召回了正在前线的姜维。此次,当姜维要杀黄皓时,刘禅说话了:“‘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卿便不容一宦官耶?”姜维恨恨而去,反不得已向人讨避祸之方。又因刘禅耽于酒色,竟将一亲王之妇留滞宫中一月有余。亲王怒责妻子,竟被刘禅杀死。自此大臣尽皆颤慄,埋下亡国之根。  刘禅被司马昭封为安乐公后,亲自到昭府中拜谢,昭设宴款待。使歌舞于前,蜀国官员都倍感伤怀而堕泪,后主却嬉笑自若。昭问后主说:“颇思蜀否?”后主竟答:“此间乐,不思蜀也。”连司马昭都叹息说:“人之无情,乃至于此,虽使诸葛孔明在,亦不能辅之久全。何况姜维乎?”烈士闻之,无不扼腕。  袁采说,豪富之不肖子孙,终不过导致家事败落,达贵之不肖子孙,便会导致父祖遭刑辟,然而帝王之不肖子孙,则会丧国,使祖宗之大好江山拱手送人,使祖宗之脸面丢失殆尽,贻羞百代,后人能不警醒吗?   子弟贪愚勿使仕宦   【原文】子弟有愚缪贪污者,自不可使之仕宦。古人谓治狱多阴德,子孙当有兴者,谓利人而人不知所自则得福。今其愚缪,必以狱讼事悉委胥辈,改易事情,庇恶陷善,岂不与阴德相反?古人又谓我多阴谋,道家所忌,谓害人而人不知所自则得祸。今其贪污,必与胥辈同谋,货鬻公事,以曲为直,人受其冤无所告诉,岂不谓之阴谋!士大夫试历数乡曲三十年前宦族,今能存者仅有几家?皆前事所致也。有远识者必信此言。  【译述】子弟中如有愚顽笨谬而又贪财纳贿的,决不可以让他们走上仕宦之途。古人说办理案件是能够积阴德的事情,子孙后代之中必定有兴旺发达的,这就是行善积德。做了好事,别人虽不知道,暗地里福祥如意却降临到自己头上。如果让那些愚顽笨谬的子弟为官并执掌刑罚,他定会把公事全部交给幕僚或下属去办理。这些人扭曲事实,保护恶人而诬陷忠良,岂不是不能积阴德反而损德吗?古人还说:人有太多的阴谋诡计,实是道德伦理之所大忌,即干了坏事虽然别人不知道,但终会得到报应。现在你让本性贪婪的子弟为官,他必定会与下属一同谋划,假公济私,蝇营狗苟,黑白颠到,指鹿为马,使人蒙受不白之冤,却又无处申诉,这不就是古人所说阴谋吗?士大夫们不妨回顾一下我们乡间的情况。看看三十年前的官宦人家,如今存留还在的又有几家?他们败落的原因,就是让愚笨贪财的子弟做了官,而不积阴德遭到报应造成的。有远见卓识的人一定相信这番话是毫无谬误的。  【评析】柳宗元有一则非常有名的讽刺性寓言,说一性贪之小虫,因为它的背面毛涩,所以东西沾上去后很不容易掉下。可是体虽小,力虽弱,仍然是遇到东西就取来负上,昂着头不顾一切前行,并且负载越多越是有劲,终于到颠倒翻侧再不能爬起。间或有人见到了,心怀怜悯,帮它卸去沉重的包袱。但他一旦能够爬起又拾取如同前番。又喜欢往高处爬,等到筋力疲竭,便坠地摔死。  古往今来,有多少人,或看上去形貌魁伟,像是大丈夫;或看上去聪明睿智,象是圣贤哲人;或是身居高官;或是大有名望。但其远见智谋却同这一小虫差不多。多贪多贿,玩乐不爽,于是不顾德义,不顾国法,甘以身试法,身死名败,连家累室而不顾念。此又何苦来哉?  古代命官一个人犯了事,则因连坐之法,而诛连九族,更至乡邻。  今天虽然废去连坐这一酷刑,但自己死后,白发苍苍之老父母,黄发嫩齿之幼儿女,尚留在世,世上之人如何冷眼相加,讥言相讽,也全然不顾,又于心何忍?亲恩、师恩、家国大恩,置于何处?一个愚谬贪污之人给社会,给家人造成多大的伤害,多坏的影响啊!所以我们自己不可不为戒,同时要以此来提防如此之人为官,而妨害社会。   家业兴衰系子弟   【原文】同居父兄子弟,善恶贤否相半,若顽狠刻薄不惜家业之人先死,则其家兴盛未易量也;若慈善长厚勤谨之人先死,则其家不可救矣。谚云:“莫言家未成,成家子未生;莫言家未破,破家子未大。”亦此意也。  【译述】生活在一起的父子兄弟辈中,一般来说,品行好与坏的人各占一半。  倘若那些愚顽不肖刻薄狠毒的人早早死去,那么他那个家庭的兴盛衰荣尚不好下论断;但如果那些慈祥善良,忠厚勤俭的人先去世,那么这个家庭的衰败则是一定的了。俗话说:“不要说家庭还没有兴旺发达,能够使家庭发达的儿子还没有生养出来,不要断言家庭能够永保兴盛,败家的儿子尚未长大。”就是说的这种现象。  【评析】唐太宗有句名言:“国之治在得人。”其实家族的兴衰更在得人。  刘禅以近小人,耽酒色,昏庸腐朽而失国。被人讥为“扶不起的阿斗”。而更有得贤主而昌国者。与刘禅同时的曹睿,并非曹丕亲生,郭贵妃代甄皇后后,无有嗣出。曹丕便养曹睿为后,平日虽宠爱有加,曹睿亦玲珑喜人,聪明剔透,然而因并非亲生,加之无有贤德才能出现,所以曹丕立他为太子之心并不坚定。一次曹睿随丕围猎,仆下从丛林中赶出母子两鹿。曹丕张弓发箭,母鹿立毙,小鹿站定,回头视曹睿,睿却双目流泪。曹丕很奇怪,便问他为什么还不快射,睿答曰:“陛下已射杀其母,臣安忍射其幼子。”曹丕大喜,弃弓于马下,抓住曹睿的手说:“真仁德之主也。”遂封曹睿为太子。后曹睿果然以其若谷之虚怀,无上之仁慈使得将士效命,人臣尽忠,国力大盛,奠定了一统华夏的基础。  “糜不有初,鲜克有终。”历朝开国之帝尽皆兢兢业业,勤政爱民,心系天下,然而最终落得花花江山,转为异姓。至令天下之人均以为“天下大势,由乱入治,由治入乱。”殊不知这实在是因为后人不思先人创业难艰,决荒垦弃,才得基业,却掷金如土,挥珠如砾,沉湎于享乐腐化所至,秦始皇、秦二世、隋文帝,隋炀帝皆二世而亡,南唐刘煜不过三世。此皆子孙不贤,顽劣刻薄不惜家业之典型。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土生万物,载育万民。国家如此之大基业,尚可毁于一不肖子弟之手,何况家有千金,万金,一屋一室者,又何足道哉!   养子亦需慎重   【原文】贫者养他人之子当于幼时。盖贫者无田宅可养暮年,惟望其子反哺,不可不自其幼时衣食抚养以结其心;富者养他人之子当于既长之时。令世之富人养他人之子,多以为讳故,欲及其无知之时抚养,或养所出至微之人。长而不肖,恐其破家,方议逐去,致其争讼。若取于既长之时,其贤否可以粗见,苟能温淳守己,必能事所养如所生,且不致破家,亦不致争讼也。  【译述】家中经济情况不好的,收养别人的儿子作为后嗣,应当在孩子小的时候就把他过继过来。因为贫困的人没有田产和房屋为依凭以颐养暮年,只有期望儿子长大后来养活自己,不得不从幼小之时就给衣给食,养育其长大,用以培植他对你的感情;而富家大户收养孩子,则应当在孩子长大之后。现在富人抱养别人的孩子时,都害怕让孩子知道自己是养子,所以总是在孩子还不懂事时就将他领养过来。有时从贫困之家领养的孩子,长大后成了不肖之子,恐怕他会败破家业,便商议着要把他赶出家门,于是引起争讼。如果让孩子长大一点后再过继,那时,孩子的品行如何就可以看个大概。真的是个性格温淳敦厚、安分守己的,就一定会把养父母当作自己的亲生父母一般对待,也不至败坏家业,更不至于引起争讼官司了。  【评析】俗话说:“养儿防老。”因为“光景没有百年好,人活七十古来稀”。  当自己年强力壮之时,自己能行能走,能食能劳。可年岁稍大,体内机器零件处处磨损,时时发生故障,则不可不有人侍傍于旁,端茶送水,承膝取欢。所以有子之人自不待说,无子之人,则取螟蛉,以续后嗣,绵延香火,四时得以供奉。至少可以年老之时望其反哺,百年之后,入土为安。故而有“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之说。  然而,袁采以为收养螟蛉也不可以不慎重。贫困人家应幼时抚养以结其心,富贵之家则应“取于既长之时”。他的出发点是贫困人家无财产,不得不靠感情联络,富贵人家有财产,则仅用其守家延嗣养老送终。他的说法不无道理,有时甚合于人情风俗。然而人如果没有感情,便叫他“冷血动物”,人与动物之分则很大一部分在于人有感情。如果仅因财大业丰而慢待以心,养子虽能“事所养为生,且不敢破家”,但人心远隔,毫无家庭温情气氛。岂不大失所望?故而我以为不论贫者、富者均应“自幼以衣食抚养以结其心”。其心已结,当然亲近。  况且人子的好与坏,孝与不孝,均在于后天教育。当他年少之时,督促管教稍微严厉一些,他可能心怀怨恨。到他长大懂事,就会知道养父母不仅要让他长大,还要“成人”,而不是成为邪恶之徒。子教而成人,子不教而为“贼”的事情,自是很多,此不赘举。   己子不可轻与人   【原文】多子固为人之患,不可以多子之故轻以与人。须俟其稍长,见其温淳守己,举以与人,两家获福。如在襁褓,即以与人,万一不肖,既破他家,必求归宗往往兴讼,又破我家,则两家受其祸矣。  【译述】穷人家孩子多了固然在经济上是个负担,但不可因为孩子多就轻易地把他们送人为子。要等到他们长大一些后,见他性格温柔敦厚,安分守己,这才能把他过继给别人,如此做法则是两家人的福气。如果在襁褓中就送人,万一孩子将来不肖,在败坏了别人家的产业后,又必定会要求回到亲生父母身边。这样往往会引起官司,又会连带着把亲生父母家搞垮,其结果是两家都受害。  【评析】有一百万富翁,妻子早丧,甚感孤独,每天虽悠游自在,锦衣玉食,然而殊感闷闷不乐。一天,因游玩过晚,回到旅店已近子夜。却听得房后一家喧闹嬉笑。开窗后,看到那房里一穷汉正与众多儿子调皮顽耍。  虽然个个衣衫破坏,骨瘦形销,但俱是兴高采烈,家中其乐融融,令富翁羡叹不已,便登门拜访,对穷汉说愿花十万元买一个儿子。穷汉一听,大喜过望。遂决定卖一个给他。老大、老二、老三,已年近成人,不日即可自立,并可赚钱养家,不能送人。老四、老五,正是孩童天性,日日疲惫归来,颇讨欢心,令老汉解颐一笑,实是心肝宝贝,亦不送人。  老六、老七,少即多病。花去许多钱财,日夜厮磨,感情日深,难分难舍,亦不可送人。老八、老九尚在哺乳,如断然送人,如因水土不服而生疾病,骤然死去,亦不痛煞人哉!他双眼逡巡,心思反转,实是难下决心。况兼众子个个噤若寒蝉,瑟瑟后缩,唯恐父亲卖己,神情实令人可怜。穷汉愁肠百解,恼烦异常。不生卖子之心,虽则苦些,何曾如此烦恼。遂快刀斩乱麻:不卖了。霎时,雨过天晴,儿子们欢呼雀跃,穷汉不由双眼迸泪,面绽笑容。  袁氏虽以为不可轻与人,可其心出于忧愁继子为两家的祸患。殊不知,手心手背都是肉,哪一个能够割舍与人。要想完全消两家的祸患,自以不送子与人为最佳。等到孩子大了分门立户,则自己可以选择过不过继以为人子。人家亦可以决定是否收不收养他为螟蛉。   别人之子不可轻易收养   【原文】养异姓之子,非惟祖先神灵不歆其祀,数世之后,必与同姓通婚姻者,律禁甚严。人多冒之,至启争端。设或人不之告,官不之治,岂可不思理之所在?江西养子,不去其所生之姓,而以所养之姓冠于其上,若复姓者。虽于经律无见,亦知恶其无别如此。同姓之子,昭穆不顺亦不可以为后。鸿雁微物,犹不乱行,人乃不然,至于叔拜侄,于理安乎?况启争端。设不得已,养弟养侄孙以奉祭祀,惟当抚之如子,以其财产与之。受所养者,奉所养如父。如古人为嫂制服,如今人为祖承重之意,而昭穆不乱亦无害也。  【译述】养异姓之子作为后嗣,不光祖先和神灵不接受他的祭祀,而且几代之后,必然会有与同姓氏的人通婚的现象,这是国家法律严格禁止的。  有很多人都这样做,以致最后引起了争端。即便是没有人告,官府也不去追究,难道人们就不考虑一下是否符合情理吗?在江西这个地方,收养别人的孩子,不去掉孩子生父的姓,只是把收养人的姓放在孩子原来的姓氏前边,就好象是复姓。这种做法虽然既未见于记载,也不是法律之规定,但也能看出来,人们反对养子与亲生子之间没有任何区别。  即便是同姓氏本宗族的孩子,如果辈分不对,也不能作为后嗣。鸿雁只是一个小小的生灵,还懂得不乱伦,人却做不到。以致有叔叔为侄儿下拜的状况出现,这在礼法上难道合适吗?而况这样也容易引起争端。实在不得已的话,可以养弟弟和侄孙来传宗接代。不过应该把他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来抚养,将来把自己的财产也传给他。被收养的孩子也要对待养父像父亲一样。像古人为嫂嫂制服,像今天的人为给祖先延续香火,这种做法只要不搞乱辈分,也没有什么害处。  【评析】在封建宗法时代,家族的传宗接代是一件大事。如果一个家族没有了接续香火的子嗣,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因此,人们在“断了香火”  之后,就会想到收养别人的孩子来为自己传宗接代。这也可以说是一种不得已的办法,而且也是绝后者痛苦中的一点安慰。袁采之言在当时可能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人的宗族观念已逐渐淡化,有无后嗣已成了一个不很重要的问题了。尤其是随着男女平等观念的普及,传宗接代的思想已成了一种落伍的观念了。而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的大家族,也成了一种昔日的辉煌。   收养义子当无争端   【原文】贤德之人,见族人及外亲子弟之贫,多收于其家,衣食教抚如己子。  而薄俗乃有贪其财产,于其身后,强欲承重,以为某人尝以我为嗣矣。  故高义之事使人病于难行。惟当于平昔别其居处。明其各称。若己嗣未立,或他人之子弟年居己子之长,尤不可不明嫌疑于平昔也。娶妻而有前夫之子,接脚夫而有前妻之子,欲抚养不欲抚养,尤不可不早定,以息他日之争。同入门及不同入门,同居及不同居,当质之于众,明之于官,以绝争端。若义子有劳于家,亦宜早有所酬。义兄弟有劳有恩,亦宜割财产与之,不可拘文而尽废恩义也。  【译述】品德高尚的人,看到本家族或姻亲中家境贫寒的子弟,大多会主动地将他们收养在家,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儿子一样地供给衣食,并提供教育。然而在被收养的人中,难免有些人轻薄庸俗而贪图人家财产,在人家死后,企图强行继承人家的财产。并说:主人曾经把我当作过子嗣,所以收养贫寒子弟的义行竟使人难以施行。对此,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在平时就让所收养者别居他处,并讲明他的身份。倘若自己的子嗣尚年幼,或收养之人的年龄比自己的儿子大,就更应该及早表明态度,以绝争端。娶再嫁女子为妻时,妻子带有前夫的儿子,或作上门女婿而前妻尚留有子,对于这些子弟,要不要抚养,更要提前做出决定,以免将来发生争端。是否算一家人,是否住在一起,都应该当众讲明,并呈报于官,以免日后发生争执。如果收养之人对家庭出力不小,应该及早给予酬谢,父亲所收养的义兄义弟如果对家庭有功劳有恩德,也应分一份财产给他,不要拘泥于当初的条文规定,而彻底抛弃了相互扶持一场的恩义。  【评析】当日豹子头林冲,在东京城里被高太尉陷害刺配沧州。又在沧州杀了三人,烧了草料场,到柴进庄上,被荐与梁山泊头领王伦。当时王伦看过荐书,思量柴大官人昔日的恩情,便请林冲坐了第四把交椅。但他蓦然寻思道:“我是个不及第的秀才,因鸟气,合着杜迁来这是落草,续后宋万来,聚集这许多人马伴当,我又没十分本事,杜迁、宋万武艺只是平常。如今不争添了这个人,他是京师禁军教头,必然好武艺。倘若被他识破我们手段,他须占强,我们如何迎敌?不若一怪,推却事故,发付他下山去便了了,免致后患。只是柴进面上不好看,忘了日前之恩,如今也顾他不得。”此一番寻思,便推粮少房稀,又是小去处,恐误了林冲前程。只因宋万、杜迁、朱贵等说情,便以投名状而决判。后又因扬志之事,许多曲折,终留林冲于山寨。后来晁盖劫了生辰纲,率众好汉杀了官兵,投上山寨后。王伦先还牛羊俱宰,设宴招待,殷勤周到。  等到饮酒之间,晁盖把胸中之事,从头至尾,都告诉王伦等众位。王伦听罢,骇然了半晌,心内踌躇,做事不得,自己沉吟,虚应答筵宴。众人送下客馆安歇后,晁盖心中欢喜,对吴用等六人说:“我们造下这等弥天大罪,哪里去安身?不是王头领如此错爱,我等皆已失所,此恩不可不报!”吴用冷笑,说出一番话来:“(王伦)虽是口中应答,动静规模,心里好生不然。若是他有心收留我们,只就早早便议定了座位。”“兄长不见他早间席上与兄长说话,倒有交情,次后因兄长说杀了许多官兵,捕盗巡检,放了何清,阮氏三雄如此豪杰,他便有些颜色变了。。。早间林冲看王伦答应兄长模样,他自便有些不平之气,频频把眼瞅这王伦;心内自己踌躇。我看这人,倒有顾盼之心,只是不得已,小生略放片言,教他本寨伙并。”后林冲来拜说道:“。。若这厮语言有理,不似昨日,万事罢论,倘若这厮有半句话参差时,尽在林冲身上。”第二日林冲即于寨后水亭子中伙并了王伦。随后于聚义亭中让晁盖坐了头把交椅,总领山寨。  施耐庵诗曰:“入伙分明是一群,相留意气便须亲,如何待彼为宾客,只恐身难做主人。”王伦于此犯了两大错误。一不该收留林冲,既收留,便不可刁难他,使他一无处可以藏身之配军死心踏地为己效力。  二不该接纳晁盖等入中山。既接入山,便应虚怀以待之,使晁盖等众心怀恩义,永存敬意。此乃是引狼入室,尚期其完乎?终于身死人手,为世所笑。然而世人笑者,不外是嫌其“嫉贤傲士少宽柔,却把群英作寇仇。”可谁又想到一个有心济人,却无力服众的人,心力交竭。强客压主,主岂能忍之?!于此亦应向王伦洒一捧同情泪了。  袁采于此段中所述,“质之于众,明之于官,以绝争端”。诚为精辟,然用于有序之社会尚可,其如林冲、晁盖之徒能奈何否?然而即使这样,我们仍应为袁氏此一论述而喝采。   孤女寡妇,安全居处   【原文】寡妇再嫁,或有孤女年未及嫁,如内外亲姻有高义者,宁若与之议亲,使鞠养于舅姑之家,俟其长而成亲。若随母而归义父之家,则嫌疑之间多不自明。  【译述】寡妇准备再嫁,或者有失去父亲的女子年龄还未到出嫁的时候,本宗族或其他亲戚中德义较高的人,应该给她们张罗定亲。让守寡的妇人或小孤女居住在婆家,等到小女孩长大了再为她成亲。如果跟随母亲到继父家生活,就会产生一些说不清的嫌疑。  【评析】寡妇和不幸而孤的小女孩应该注意自身的安全,但童养媳也是一件不幸的事。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没妈的孩子像根草。一个小女孩离开母亲,到婆家去守妇道,其境遇可想而知了。由此,我们不禁感叹:封建时代的妇女活得实在是太累了。   续娶后妻需慎重   【原文】中年以后丧妻,乃人之大不幸。幼子幼女无与之抚存,饮食衣服,凡闺门之事无与之料理,则难于不娶。娶在室之人,则少艾之心,非中年以后之人所能御。娶寡居之人。或是不能安其室者,亦不易制。兼有前夫之子,不能忘情,或有亲生之子,岂免二心!故中年再娶为尤难。  然妇人贤淑自守,和睦如一者,不为无人,特难值耳。  【译述】中年丧妻,确是人生中一大不幸。幼儿稚女,无人照顾抚养;一应饮食,衣服等本应由母亲来操办的事情,也无人料理了。因此,中年人丧妻后,很难做到不再娶。如果娶黄花闺女为妻,那么,少女之心是中年人所难以捉摸的。如果娶寡妇为妻,她如同样不能安分守己,也实难控制。况且寡妇如带有前夫之子,则爱子之情,萦挂于怀,嫁过来后又生孩子,如何能确保不生二心!所以,中年人续娶是很费心的。然而,妇女中还是有贤惠、温淑、守妇道的,能使得全家和睦相处,亲密如一,只不过很难遇到罢了。  【评析】孔子说:“夫子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是说无论你如何思、如何想,天下的道理都是相通的。读罢上则,想起明代柯丹邱所著的四大南戏之一《荆钗记》中,钱玉莲的遭遇。实在是此则的事实佐证。不禁为先哲的远见折服。  钱玉莲七岁丧母后,父亲续娶。不想继母是个不通道理的人。每日折磨小玉莲,稍有一点差错,非打即骂,毫无一丝亲情。玉莲长大后,由父亲许给穷书生王十朋。岂料继母为有个“老来靠”,逼她嫁本村的富户。竟为玉莲设下三条路走:刀上死,水里死,绳上死。并恶狠狠地说:“依了我嫁孙家,多给你房奁首饰,若不肯嫁孙家,剥得赤条条,拣个十恶大败日,一乘破轿子,送到王家,房奁首饰,一点没有,再不许回娘家。”老父亲为了息事,只得退步,忍气吞声。草草地送玉莲到了王家。后来王十朋上京赶考,托付家眷给老岳父,不想孙家仍不死心。谎说王十朋考官后,作了宰相女婿。继母便受了孙家财礼,再逼玉莲改嫁。终于,玉莲忍受不住继母的虐待,投江而死。老父亲孤苦无依,要写状子给官,告老婆是不贤妇。虽说戏曲,结局是大团圆,玉莲得人搭救,终与王十朋夫妻团聚。可这一结局,分明是迎合观众的心理而来。  玉莲的命运不会如此顺利。  中年再娶确实让人费心劳神,不可不小心。   寡妇应自养幼子   【原文】妇人有以其夫蠢懦,而能自理家务,计算钱谷出入,人不能欺者;有夫不肖而能与其子同理家务,不致破家荡产者;有夫死子幼而能教养其子,孰睦内外姻亲,料理家务至于兴隆者,皆贤妇人也。而夫死子幼,居家营生最为难事。托之宗族,宗族未必贤;托之亲戚,亲戚未必贤。  贤者又不肯预人家事。惟妇人自识书算,而所托之人衣食自给,稍识公义,则庶几焉。不然,鲜不破家。  【译述】作为妻子因为丈夫怯懦蠢笨,就自己施展才能,操持家务,掌管钱粮支出借入事务,使得别人不敢小觑欺侮;有的妻子因为丈夫不务正业,就同孩子们一道主持家中营生,使得家庭幸免于破败;有的妻子丈夫早死而儿子尚小,但她却能教养孩子,把亲戚家族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很好,并能料理家务,甚至使家庭日益兴旺发达。这些妇人都是很贤惠能干的女子。对于妇女来说,丈夫早死而儿子尚幼,这时是维持生活,经营家业最困难的时期。因为如果你把家事托付给同宗同族的人,宗族的人未必就是贤良的人,托付给亲戚,亲戚也未必就贤良。并且贤良的人大多不肯多管别人家的私事。只有妇女自己能够识文断字,所托付之人又衣食自给,懂得一些公义道理,或许能度过这个难关。不然的话,很少有不家业破败的。  【评析】清文宗皇太极得暴疾身亡后,留下博尔济吉特氏(即以后史称“孝庄文皇后”)和幼子福临。因为皇太极生前没指定继承人,因而死后“诸王兄弟,相争为乱,窥伺神器”。当时诸王中有力量争夺皇位的是睿亲王多尔衮和皇太极的长子肃亲王豪格,两者之间斗争激烈。最后多尔衮感到势单力薄,暂时作了让步,提出立年方六岁的福临为帝,而多尔衮与济尔哈朗“左右辅政,年长之后,当归政”。于是福临继承了皇位。  福临即位后,多尔衮要夺皇位的野心并没有消除,随着他的权势不断扩大,想做皇帝的欲望也日益增加。“胜国旧臣之所奉,只知有摄政王(多尔衮)”。孝庄文皇后看到多尔衮植党营私,打击异己,独揽大权。“关内关外咸知有睿王一人。”这种形势无疑时刻威胁着幼帝福临的皇位,于是孝庄文皇后下嫁多尔衮。她企图以此来笼络和控制多尔衮,巩固自己及其嫡子福临的地位。这个包含政治目的的行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延缓和阻止多尔衮夺位称帝的作用,尽管多尔衮积极篡位,但是始终未能实现。  顺治七年多尔衮死后,孝庄文皇后辅助十三岁的顺治皇帝开始亲政,她为了加速镇压抗清力量和南明残余势力,十分重视团结汉族将领,使他们为清王朝效力。如曾破例把平南王孔有德的女儿孔四贞“育之宫中。赐白金万两,岁俸视郡主”。又把太宗皇太极的第十四女和硕公主嫁给平南王吴三桂之子吴应熊为妻。此外她还提倡节俭,曾多次把宫中节省银两赈济灾民。她这种做法一直影响到康熙、雍正两朝。  顺治十八年,福临死后由玄烨即位。此时康熙年仅八岁,而孝庄文皇后已是整个清朝统治集团中德高望重,一言九鼎的人物。康熙十二年三藩之乱爆发后,孝庄文皇后发散宫中金帛加犒出征驻防士兵。十四年,内蒙察哈尔部布尔尼乘三藩叛乱,清军无力北顾之机兴兵作乱,孝庄文皇后要康熙沉着应战。一面遣使招抚,观其虚实,一面派大学士图海镇压。结果布尔尼被杀,叛乱遂平。由是观之,孝庄文皇后知人善任,临事处置果断而有心计。  孝庄文皇后经常面授机宜,培养康熙处理政务的能力。康熙曾说:“忆自弱龄,早失怙恃,趋承祖母膝下三十余年,鞠养教诲,以致有成,设无祖母太皇太后,断不能有今日成立。”由此可见,这位贤能的祖母,对康熙成为我国封建社会颇有作为的皇帝起了重要的作用。  孝庄文皇后,一生经历了清初三朝政局的变化,精心扶立两个幼年皇帝主政,诚为袁氏,所说之“贤妇人”,“最为难事”也百般周旋,安然得过。   幼定终身弊处多   【原文】人之男女,不可于幼小时便议婚姻。大抵女欲得托,男欲得偶,若论目前,悔必在后。盖富贵盛衰,更迭不常。男女之贤否,须年长乃可见。若早议婚姻,事无变易,固为甚善,或昔富而今贫,或昔贵而今贱,或所议之婿流荡不肖,或所议之女狠戾不检。从其前约则难保家,背其前约则为薄义,而争讼由之以兴,可不戒哉!  【译述】家中的孩子,决不应当在他们年纪幼小的时候,就为他们订下婚事。  大抵女方订亲,是要找一位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男方订亲,是要找一位可以相依相伴的女子。如果现在看着他们还相匹配,就为他们定下亲事,将来一定会后悔的。因为家族的富贵兴衰是变化无常的。孩子的贤良与否,也得等到长大后才能看出。如果早早议定了婚事,而两家情况不变,孩子均好,当然很好。可是万一以前富裕而现在穷了,或者以前有权有势而现在没了,或者所议定的女婿游手好闲,或者议定的媳妇性格乖僻,不知检点。那么依照以前所定的婚姻行事,则不保要破家毁业,不依婚约则又负不守信义的恶名,并由此引发官司诉讼。对于此,作为父母的人,能不有所警惕!  【评析】作父母的为孩子早早定婚不过是由于以下几种情况。父母辈之间,因为交情笃好,性情相投,欲作数世厚谊。父母爱子女若心肝宝贝,想使子女早早成家立业,婚事早谐,以便早日抱到孙子,好承宗传代。父母因慕对方钱势,想借此攀宫折桂,光耀门楣。父母看重人家儿女长得聪明俊秀,容貌秀美,因而想及早娉作自家妇婿,免为别家占先。凡此四种,都是将婚姻系于一些不稳定因素之上。使得本来好好的愿望落空,姻亲两家重则反目成仇,轻则呕气,相互嫌恶。因为诚如袁氏所说“富贵盛衰;更迭不常”。家道的兴衰荣辱,是很容易变化的。特别是在古代,官宦人家,因一人得道便鸡犬升天。或一人犯君,整个家族便“呼喇喇似大厦倒”。那些因羡慕人家钱势的不要顿足捶胸,叫苦连天吗?  又那些数世交好,欲想要靠儿女结亲来延续友谊的,殊不想男女尚小,性情、形貌都没有定格,万一长大后性情不合,彼此又各情有所属,两家大人不是很难决断,进退维谷?况且两家关系亲密,免不了频频往来,礼尚互搭,难免会发生些龃龉。但两家儿女婚姻夹在中间,彼此面和心不和。如果草率完婚,而大人之间交情日疏,表里不一,儿女便要在中间难做人。在古代又战乱不时发生,如果一家搬迁,消息不通,男女各到婚嫁年龄,如何处置?不但耽误儿女青青,且弄不好世交之谊,毁于一旦。那些因爱人家儿女而早早为他们定婚的,一般结果也不会好。小时候聪明的,大了不一定聪明,小时候漂亮的大了不一定漂亮,即使容貌相匹配,其中还有一个品性问题。一旦女婿或媳妇性体不好,德行有亏,不是因爱反而害了子女吗?看来,早早地为子女定婚是有百害而可能没有一益的。   议亲贵人品   【原文】男女议亲,不可贪其阀阅之高,资产之厚。苟人物不相当,则子女终身抱恨,况又不和而生他事者乎!  【译述】男女双方在议定婚事时,决不可贪图对方的门第和财富。如果双方在形貌品性上不相配,却缔结了婚姻,就会使子女抱恨终身,况且,夫妻不和又会引发许多事端呢!  【评析】门第观念,是随着世族地主势力而发展起来的一种腐朽的地主阶级意识。世族在东汉末年发展起来,到魏文帝时行九品中正法,选举制度被世族地主集团控制,他们尊世胄,卑寒士,完全根据门第的高低来选择官吏。同时在婚姻方面,高门势族也是自恃清高,不与庶族地主官员轻易通婚。门第完全成为判别人品及取官婚配的标准,即所谓:“取士必问家世,婚姻必问阀阅。”在这种情况下,谱谍之学应运而生。世族地主纷纷为自己编撰家谱、族谱,在各地评定门第的等级,统治者则用法律的形式对高门势族加以保护和标谤。  贞观六年,唐太宗对房玄龄说:现在山东崔、卢、李、郑四姓,虽已数世衰微,犹抱着他们旧日的门望,自高自大,每当嫁女他族,必广索聘礼。甚至以门第的等级,定聘礼的多少,论数定约,同于市场买卖,损害风俗,旧的门第等级如此轻重颠倒,非改革不可。  贞观十六年,唐太宗又诏令禁止旧世族卖婚,诏曰:“(旧族)吹嘘门望的目的在于勒索钱财,因此连姻必找富室。然而竟有新官之辈,财富之家,慕其徒有虚名的门望,竟相结亲,多纳财货,有如卖婚,于是有的自损家门,甘受屈辱。有的则矜其旧族,对姻亲非礼,自今年六月起禁止卖婚。”  尽管山东的崔、卢、李,郑家世日趋下落,在政治上无足轻重,但在婚姻上仍十分吃香。一些公卿宰相大臣之家,争相与他们缔结婚姻,并且愿陪送大量资财。而对李唐皇室缔婚则多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唐太宗曾命皇室子女选妃择婿,只挑本朝勋臣之家,“不议山东之族”。  但房玄龄、魏征、李勣等人,却和山东旧族“盛与为婚”。在门望方面,依靠与山东旧族连姻来攀高门。唐太宗对此虽然不满,但在强大的习惯势力面前也无可奈何,只能迁就了事。  今天门第观念似有死灰复燃之势,实是男女婚姻之大患,我们不可不防。   婚配需条件相当   【原文】有男虽欲择妇,有女虽欲择婿,又须自量我家子女如何。如我子愚痴庸下,若娶美妇,岂特不和,或有他事;如我女丑拙狠妒,若嫁美婿,万一不和,卒为其弃出者有之。凡嫁娶因非偶而不和者,父母不审之罪也。  【译述】家中男孩要聘媳妇,女孩要定女婿,做父母的得考虑一下自家的子女条件如何,如果自家儿子愚笨平庸,却娶了一个美貌女子为妻,不但夫妻会不和,还会发生其他事情。如果自家女儿又丑又笨还爱争风吃醋,却嫁了一个好女婿,万一夫妻不和,就会被人家抛弃,大凡男女结婚后,因为不般配而导致双方不能和睦相处的,都是做父母的事先没有考虑周全的过错。  【评析】《醒世恒言》上有一回,叫做《钱秀才错占凤凰俦》。讲的是这样一个故事。说西洞庭有户人家,家主高赞,有一子一人。女名秋芳,风流不让崔莺,袅娜休言西子,面如桃花含露,体如白雪团成。人物齐整,且又聪明。高赞便想拣个读书君子,才貌双全的配她,财礼不论,要男子亲来,自己相过才可。有一钱青秀士,饱读诗书,一表人才,但年当弱冠,无力娶妻。幸得同县一位表兄,家道颇富,邀他在家读书,供给食宿。表兄姓颜名俊,面貌丑陋,胸无点墨,却好妆扮,穿红着绿,低声强笑,自以为美,又有好高之病,想娶一美女为妻。故而亦未婚娶。  听得高赞此说,明知自己不行,却是心恋高女美貌,便心生一计,让钱青假冒,替他娶回。钱青受人恩惠,明知不妥,又无办法,便惴惴而行。高赞一眼相中,便择日迎娶。高赞又要新郎亲迎,钱青又不得不再辛苦。迎娶之时忽然起大风,下起大雪,因两家隔湖而住,不能过去,高便决定在己家完婚。钱青心知不妙,再三推脱,不可,不想大风三日方息。  颜俊在家心急如火。等到迎亲队伍归来,遂不分青红抓住钱青就打。钱青三日之中,虽秋毫无犯,如何说得明白。高赞见人欧打新郎,便率仆从挥拳相向,两家大打出手,满街喧哗。县令听说,捕系两家到堂,问明情况,判高女为钱青之妻。判词曰:“佳男配了佳妇,而得其宜;求妻到底无妻,自作之孽。”  冯梦龙为诗曰:丑脸如何骗美妻?作成表弟得便宜,可怜一片吴江月,冷照鸳鸯湖上飞。  设若高老不是详审亲判,岂不误了女儿的终身?而颜俊不自思量,终于偷鸡不着蚀把米。   媒人之言不可轻信   【原文】古人谓“周人恶媒”,以其言语反复。给女家则曰男富,给男家则曰女美,近世尤甚。给女家则曰:男家不求备礼,且助出嫁遣之资;给男家则厚许其所迁之贿,且虚指数目。若轻信其言而成婚,则责恨见欺,夫妻反目,至于仳离者有之。大抵嫁娶固不可无媒,而媒者之言不可尽信。如此,宜谨察于始。  【译述】古人说:“心思缜密的人讨厌媒人。”这是因为媒人大都言而无信,满嘴谎辞。在女方家里说男方如何富裕;在男方家里说女方如何貌美。  近年来,这种风气更为恶劣,在女方家里,媒人会说男方不要求嫁妆多么丰厚,相反会出一些钱作为女方嫁女之资。在男方家里,媒人则说女方准备了多么丰富的嫁妆。并且虚编一个数字来欺骗男方。倘若轻信了媒人的话,让双方结婚,就会因被欺骗而恼怒在心,至于夫妻反目,因此而离婚的也大有人在。一般来说,婚姻嫁娶固然少不了媒人,可媒人的话决不可全信。鉴于此种情况,作为双方父母,一开始就要谨慎小心,察访清楚。  【评析】封建时代不同现在,讲究自由恋爱,它依据男女有别,授受不亲的原则,婚姻靠得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隔不远,父母尚可打听周祥,稍有距离,则不得不靠媒人的话,得知一滴半点对方的消息。男女双方更不得见面,及到洞房花烛,夫妻才得见面。一瞅,噢!夫婿如何,噢!媳妇如何。于是男子貌如潘安,女子丑于无盐;或女子貌美如花,男子萎锁如虾。然而这样结为夫妇的大有其事。于是不得不叹息自己时乖命舛,上演一出出对花伤心,望月劳情的悲愁故事,令人心酸,令人长叹。故而媒人之言大都不可信。   男女本应平等对待   【原文】嫁女须随家力,不可勉强。然或财产宽余,亦不可视为他人,不以分给。今世固有生男不得力而依托女家,及身后葬祭皆由女子者,岂可谓生女之不如男也!大抵女子之心最为可怜,母家富而夫家贫,则欲得母家之财以与夫家;夫家富而母家贫,则欲得夫家之财以与母家。为父母及夫者,宜怜而稍从之。及其男女嫁娶之后,男家富而女家贫,则欲得男家之财以与女家;女家富而男家贫,则欲得女家之财以与男家。为男女者,亦宜怜而稍从之。若或割贫益富,此为非宜,不从可也。  【译述】嫁女时置办嫁妆,应该量力而行,不能打肿脸充胖子。可如果确实家道殷实,也不可把她视作外人而不分财产给她。现在这个社会原本就有有小子却不能依靠而依靠女儿家的,甚至死后埋葬祭祀都要由女儿操办的,怎么能说生女儿不如生男儿呢?一般来说,女儿家的心肠最让人爱惜。如果娘家富而婆家穷,就想法从娘家得些财物接济婆家。如果婆家富而娘家穷,就想法从婆家得些财物接济娘家。作为父母亲和丈夫的,对此都应持怜惜的态度而宽容她,等到自己的儿女长大成婚后,如果儿子家里富而女儿家贫,就会想法从儿子家拿一些钱物接济女儿家。如果女儿家富而儿子家穷,又会想法从女儿家得些钱物接济儿子,作为儿女的,对此都应该宽容一些。但是,如果把贫家的财物往富家拿,就不对了,不顺从她便是应该的了。  【评析】漫长的封建社会,形成了妇女在家庭中的从属地位,处处依靠作为一家之长的丈夫,经济上的不独立,造成人格上的不独立,因而对她的所作所为,丈夫便有许多挑剔之处。袁采劝诫世人,对女子的“心肠”  应多宽容、体谅一些,少加指责一些。可见,作为封建士大夫的袁采对女子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同情,因而,他的这种观点也有值得人深思的一面。   妇人年老宜善待   【原文】人言“光景百年,七十者稀”,为其倏忽易过。而命穷之人,晚景最不易的过,大率五十岁前过二十年如十年,五十岁后过十年不啻二十年。而妇人之享高年者,尤为难过。大率妇人依人而立,其未嫁之前,有好祖不如有好父,有好父不如有好兄弟,有好兄弟不如有好子侄;其既嫁之后,有好翁不如有好夫,有好夫不如有好子,有好子不如有好孙。故妇人多有少壮享富贵而暮年无聊者,盖由此也。凡其亲戚,所宜矜念。【译述】人常说:“光景可以达百年,人活七十古来稀。”这是时光易过,人生短暂。然而,命运不济的人,到年老的时候,光景最难过。大约地说五十岁以前过二十年像过十年,五十岁以后过十年就好像不止过了二十年。那些妇道人家中高寿的,更是难过,因为妇道之人都依靠别人过活。没出嫁前,对她来说,有好祖父不如有个好父亲,有好父亲不如有个好兄弟,有好兄弟不如有个好侄子。出嫁以后,对她而言,则是有好公公不如有好丈夫,有好丈夫不如有好儿子,有好儿子不如有好孙子。  所以妇道人中存在许多早年享受富贵荣华,晚年却光景惨淡的,原因就在这里。只要是其亲戚,都应想到这一点而多给她些关照。  【评析】有一老妇人,年轻时家道也颇富裕,丈夫又多眷恋,故而生活幸福安乐。不想丈夫半道得暴病故去。白头偕老的话便随风而散。所幸膝下尚有孩子,虽未成年,扶养艰辛,倒解去不少寂寞无聊之苦。加之儿子性勤谨,妇人心中指望不小,倒也易于打发日月,光阴荏苒,转眼间数年已过。妇人含辛茹苦,儿子也娶妻生子。妇人以能动之手,勤于帮衬媳妇治家,洗衣做饭,打扫场院。等小夫妻下田劳动,便逗引孙子,其乐也融融。孙子又颇解人意,聪明伶俐,能承欢膝下。妇人心里自是感到甜密,以为老年有靠,所受之苦,终不算枉。可是好景不长,年老之人,一日不比一日,兼之多年勤劳,落下腰酸腿疼的毛病,儿子还不说什么。媳妇就显出些眉高眼低,越来越不耐烦侍候老妇人了。开始,媳妇说什么,儿子还当耳边风。可是久病床前无孝子,又说:娇妻唤作枕边灵,十事商量九事成。枕边风吹得多了如何能不动心思。又自思量,自家小家,专靠夫妻二人,几亩薄田,如何能经受老病之人光吃不干拖累人。一日,终下决心。夫妻二人便置老母于一竹筐之中,趁夜静无人,悄悄抬置荒野僻静之处,任其饿死了事。可是孙子从小与祖母厮磨,感情日深,平日便瞒着父母拿些好东西给奶奶吃,夫妻日议,怎会不知,只是人小力微,无可奈何。那夜,夫妻归来,孙子问奶奶如何不见。夫妻初时尚支吾不言,等孙子也说奶奶拖累的话时,夫妻才告诉实情。孙子拍掌说:“真好主意,等你们老时,我自用两个竹筐,把你们一样处置。”夫妻面面相觑,心中大惊。慌忙赶出家门把老母抬回,从此好言好色,尽心侍候。老妇人终得享天年。  由是观之,袁氏所言“有好子不如有好孙”者,确有道理。   收养亲戚当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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