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瓯缺(徐兴业)-第三届-32

这句话重了。两个人刚刚从床上下来,小孔就说自己“都这样了”,无论她的本意是什么,在王大夫的这一头都有了谴责的意味。小孔还是责怪他了。也是,睡的时候你兴头头的,娶的时候你软塌塌的,不说人话了嘛。可王大夫要钱哪。闷了半天,王大夫还是顺从了,嘟哝着说:“那么,结就结吧。”  “什么叫结就结吧?”小孔说。小孔一点都没有意识到眼泪已经出来了,一下子想起了这些日子里父母那边的压力,想起了小马的意外举动所带来的诸多不便,都是因为谁?都是因为你!小孔突然就是一阵伤心。南京我来了,你的心愿也遂了,你哪里还能体会我的一点难,哪里还能体会我对你的那番好。“结就结吧”,这句话太让人难堪了,听得人心寒。小孔拖着哭腔大声喊道:“姓王的,我跟着你千里迢迢跑到南京来,我等来的就是你的这句话?‘结就结吧’,你还说不说人话?你和凳子结吧,你和椅子结吧,你和鞋垫子结吧,你和你自己结吧!我操你妈妈的!”  借钱的事王大夫再也说不出口了。王大夫很难过。软绵绵地说:“这个就是你不对了,你操我妈妈做什么?”  小孔抹了一把自己的眼睛:“操你妈妈的。”    第十一章金嫣  《推拿》作者:毕飞宇  同事们一点都不知道,金嫣,还有泰来,他们的恋爱开始了。金嫣突然就把追求泰来的那股子疯魔的劲头收敛起来了,一个急转身,成了淑女了。同事们在推拿中心很少看到金嫣的高调出击,都很少听到她的动静了。人们反过来替徐泰来担心,大势不妙。  其实,敲锣打鼓的金嫣到底也没有能够走出盲人的恋爱常态。所谓盲人的恋爱常态,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了,闹中取静。他们大抵是这样的,选择一个无人的角落,静静地坐下来,或者说,静静地抱一抱,或者说,静静地吻一吻,然后,手拉着手,一言不发。一般来说,恋爱中的年轻人都爱动,呼啦一下去了电影院,呼啦一下去了咖啡馆,呼啦一下又去了风景区,你追我赶的,打情骂俏的,偷鸡摸狗的。盲人们不是不想动,也想动,但是,究竟不方便。不方便怎么办呢?他们就把自己的身体收敛起来,转变为一种守候。你拉着我的手,我拉着你的手,守候在一起,也就是所谓的厮守了。他们的静坐是漫长的,拥抱是漫长的,接吻也是漫长的,一点都不弄出动静。如果没有生意,他们可以这样坐上一天。一点也不闷。要是生意来了,他们就分开。临走的时候一方还要摸一下另一方的脸,小声说:“等着我啊。”或者干脆,什么都不说,两只手却依依不舍了,是相依为命的样子,直到身体已经离得很远,两个人的食指还要再扣上一会儿。  就态势而言,金嫣的恋爱并没有走出常态。其实,金嫣到底与众不同,还是不一般了。她慵懒了,开始了她的另一个等待。等什么呢?她的婚礼。金嫣一边等,一边想。只要一坐到泰来的身边,她的思绪必然会沿着她的婚礼有去无回。  金嫣的脑袋其实是一个硬盘,储存得最多的则是婚礼。如果不是眼睛不方便,金嫣也许可以做一个婚庆公司的主题策划。在这方面,她是博学的。她的博学为她的遐想提供了无限开阔的空间。从这个意义上说,金嫣不是在“谈恋爱”,而是在“想婚礼”。  中式婚礼金嫣其实并不喜欢。它的特征和缺点是显而易见的,主要围绕着吃。因为客人都出了份子,所以,客人们要拼命地吃回去。这个吃当然也包括喝,一喝,麻烦来了。难免有人会喝多,那些酒席上的好汉就成了主角,抢戏了。中式婚礼最大的弊端就是主题分散,很难烘托出一个众星捧月的效果。也俗。必须承认,虽然中国人自称自己是礼仪之邦,其实中国人很不懂得礼仪。看看酒席的最后吧,杯盘狼藉。脏,乱,还咣叮咣当的。可是,话又得分两头去说了,中式婚礼自有中式婚礼迷人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洞房。金嫣对洞房一直有一个高度的概括,两个字,闷骚。性感了。  一定是泰来的父亲事先和客人们打过招呼了,婚庆的酒席刚刚结束,客人们剔着牙,打着酒嗝,三三两两地走了。金嫣和泰来被司仪领进了洞房。金嫣和泰来肩并着肩,一起坐在床沿上。泰来的母亲,这个满脸皱纹的女人对自己的儿子交代了几句,倒退着,却又是合不拢嘴地退出去了。她用她的双手把洞房的房门反掩起来,合上了。透过红盖头,金嫣看见红蜡烛的火苗欠了一下身子,然后,再一次亭亭玉立了。它们挺立在那里,千娇百媚,嫩黄嫩黄的。宝塔式的蜡烛周身通红,在它的侧面,是镏金的红双喜图案。  就蜡烛的烛光而言,它通明。然而,放大到整个洞房,烛光其实又是昏暗的,只能照亮新娘子的半个侧面。金嫣的另一边却留在了神秘的黑暗里。这正是烛光的好,是烛光最为独到的地方——它能让每一样东西都处在半抱琵琶的状态之中。但是,新娘子的这半边亮却到底不同于一般,猩红猩红的,因为红而亮,因为亮而红。新娘子的上衣和盖头都是用鲜红的缎子裁剪出来的,一遇上烛光它就拥有了生命,因为昙花一现,所以汹涌澎湃。这一来洞房里的画面就给人一种错觉,蜡烛不顾其余,它把所有的光亮都集中到新娘子的这一边了,严格地说,半面。别的都是黑色的,它们的使命是烘托。半个新娘子在艳。红彤彤,暖洋洋。她端坐在床沿,羞赧,妩媚,安宁,寂静,娇花照水。  金嫣是被泰来用一根红绸缎拉到洞房里来的。红绸缎的中间被扎成了一个碗口大的花。另外的一条红绸缎则捆在泰来的身上,类似于五花大绑,滑稽得很,在泰来的胸前同样扎了一朵碗口大的花。金嫣被泰来一直拉到了婚床前,金嫣不是用手,而是依靠腰肢的扭转,用她的屁股找到了床沿,落座了。万籁俱寂。全世界只有一样东西还能够发出声音,那就是新娘子的心脏。扑通。扑通。扑通。怎么好呢。她的心和万籁俱寂的世界一点也不相称,都能把自己羞愧死。  金嫣并不害羞。金嫣从来都不是一个害羞的姑娘,相反,她的身上有一股男人气,豪迈,近乎莽撞。如果不是眼疾,她也许就是一个纵横四海的巾帼英雄。但是,这毕竟是结婚一不,不能叫结婚,叫成亲。金嫣在成亲的这一天愿意害羞。不害羞也要害羞,慢慢地学。  泰来终于挪过来了。他们两个人的肩膀已经有了接触了。金嫣的肩膀突然松了一下,镯子掉下来了,从小臂一直落到金嫣的手腕。手镯自然有手镯的光芒,润润的,油油的,像凝结的脂肪,像新娘子特有的反光。泰来先是抚弄了一番玉手镯,最终,把金嫣的手背捂在了掌心里。金嫣的手里还捏着手绢,她能做的只有一样,捏紧手绢,说什么也不能放。  现在,高潮终于来到了。泰来把金嫣的红盖头拽下来了。当红盖头从金嫣的面部滑落下来的时候,金嫣,这个豪迈的姑娘,到底害羞了。他吻了她。不。不是吻,是亲。他亲了她,是嘴。他们亲嘴了。他的嘴唇和口腔里的气息滚烫。  “我好不好?”金嫣问。这句话金嫣一定要问的。  “好。”  “你疼我不疼我?”  “疼。”  “那你轻一点。”  一切都遮遮掩掩的,一切都躲躲藏藏的。还有那种古里古怪的语言。太克制了,太闷骚了,太性感了。金嫣“呼”的一声就把蜡烛吹灭了,仿佛生了天大的气。  金嫣不喜欢中式婚礼,对“洞房”,金嫣却又无比地神往了。它太深邃,太妖冶了。甚至有点鬼魅。它是春风荡漾的,却又是静水深流的,见首不见尾。“洞房”里最重要的事情当然是性,可性又只能排在第二位,最吸引人的是一种特殊的亲情。新郎和新娘既是夫妻,又是兄妹,也许还是姐弟。这一点西方人就搞不懂了,新郎官怎么可以是新娘子的“哥哥”呢,或者说,新娘子怎么能是新郎官的“姐姐”呢?乱了嘛。其实,在中国人的这一头,才不乱呢。一点也不乱。这是中国人才有、中国人才懂、中国人才能领略的风韵。是东方式的性感,是东方式的亲情,金嫣喜欢死了。古人说,人生三样事,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他乡遇故知。把“洞房花烛”排在第一,有它的道理。金嫣抵挡不住“洞房”对她的诱惑。为了“洞房”,金嫣死死保留了自己的女儿身。无论泰来怎样地死缠烂打,金嫣永远说“不”。不。不!不!!她在婚前绝对不可能和泰来有任何性行为的。她要等到洞房——像张爱玲所说的那样——再和泰来“欲仙欲死”。  但中式婚礼最大的遗憾还不在吃,在它缺少了一样东西,令每一个女孩子都怦然心动的东西——婚纱。  金嫣的婚礼上怎么可以不穿婚纱呢?婚纱,多么地美妙,它不是“衣服”,它是每一个未婚女子的梦,长在了肌肤上。它是特殊的肌肤,拥有金蝉脱壳的魔力,足以使一个女人脱胎换骨。它简洁,纷繁,铺张,华贵。伫立时娉婷,行走时婀娜。撇开婚纱自身的梦幻色彩不说,金嫣如此地迷恋婚纱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她的身材好。如果一定要让金嫣做一个自我的评价,她还要加上一个字,是姣好。这样好的身段不从婚纱里头过一遭,冤枉了。金嫣拥有标准的东北女人的身段,主要的特征是长。这长又充分地体现在她的胳膊上。她的胳膊亭亭玉立。这句话不通。可金嫣就是这样认为的,她的胳膊“亭亭玉立”。想想吧,当无袖的、低胸的婚纱沿着金嫣的胸脯蜿蜒而下的时候,金嫣光滑而又修长的胳膊该是怎样一副动人的景象,天生就是为婚礼预备的。即使新郎官什么也看不见,即使金嫣自己也看不清晰,金嫣也一定会为自己的胳膊陶醉不已——她至少证明了一件事,女人所拥有的,她都拥有。这一点对金嫣来说至关重要。  不过有一点,金嫣的身材一天不如一天了。主要是有了发胖的苗头。盲人没法运动,静止的时间太长,这就难免发福。金嫣已经感觉到大臂的外侧有些赘肉了。她的大臂曾经很漂亮的,直上直下的,光滑而又柔软。  为了能够在婚礼上穿一次婚纱,金嫣私底下已经把婚纱的注意事项都了解清楚了。总体上说,有六个方面必须引起她的高度注意:  一、婚纱的基调是白,忌讳红。一定不能穿红鞋。红鞋意味着走入火坑,它是不吉利的。所有的红色都要忌,红花、红腰带、红底裤都不可以。  二、穿上婚纱之后新娘子不要鞠躬。如果不可避免,也只能轻轻地一下。这不是因为新娘子矜持,而是为了避免胸脯走光。  三、婚纱不能用裙撑,纱摆不可以抖动得太厉害。  四、穿上婚纱之后,新娘子在走路的时候应当手执鲜花,走一步,停一步。  五、举行仪式的时候一定要有头纱遮面,掀开头纱的人只能是新郎。  六、站位是男右女左,而不是中国式的男左女右。  春光明媚,或者说,秋高气爽,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地上洒满了阳光。阳光是七彩的,阳光是缤、纷的,它们飘飘洒洒,雨一样,羽毛一样,把每一片花瓣、每一张笑脸以至于每一颗门牙都照得通体透亮。阳光把所有物质的色彩都揭示出来了,大地上绿是绿,红是红,紫是紫,黄是黄。花团锦簇。植物是很奇怪的,无论什么样的颜色,只要是从植物的身上呈现出来的,它们的搭配就永远也不会出错。再鲜、再艳也不觉得俗。所有的亲朋好友都来了。他们站立在绿油油的草坪上,每一个人都喜气洋洋,每一个人都革履西装。阳光让每一个人的额头都开阔,让每一个人的下巴都干净,让每一个人的鼻梁都挺拔。《婚礼进行曲》响起来了,泰来拉起金嫣的手,拉开了大厅的大门。金嫣在泰来的搀扶下走向了草坪,草坪松软,他们在款款而行。所有的人都让开了,所有的亲朋和好友在给泰来和金嫣让开一条道。金嫣和泰来就像走在巷子里了。金嫣的婚纱拖在草地上,金嫣是袅娜的,金嫣是妩媚的,金嫣是羞赧的,却傲慢。幸福得只差晕厥。新郎和新娘来到了草地的中央,人群的中央。所有的人都在给他们祝福,鼓掌。  泰来穿的是一身藏青的西装。在藏青的陪衬下,雪白的婚纱在阳光的照耀下发出了耀眼的光,像冰,像雪。金嫣在这一刻冰清玉洁。  男式西服最漂亮的部分是肩。泰来不算魁梧的肩部被西服恰到好处地撑开了,泰来的身躯就有了伟岸的特征。金嫣靠在泰来的胸前。在泰来的胸前,金嫣呈现出来的恰恰是她自己的胸脯。不是胸部,是胸脯。乳房是对称的,给出了诱人的乳沟。此时此刻,她的乳沟沐浴在阳光的下面,发出新娘子特有的色彩。还有金嫣的肩。金嫣的肩特别了,无骨的部分丰腴,有骨的部分骨感。风从金嫣的肩部滑过去了,风因为不能在金嫣的肩头驻足而加倍地忧伤。这忧伤却不属于金嫣。金嫣自豪。  你愿意娶金嫣为妻吗?当然,我愿意。泰来说。你愿意嫁给泰来吗?这还用说,金嫣说,我愿意。既然都愿意,泰来就用一只小小的枷锁把金嫣拴起来了,金嫣也用一只同样的枷锁把泰来拴起来了。对了,这个小小的枷锁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戒指。它们是一对,金嫣的给了泰来,泰来的给了金嫣。它们是最为温馨的告诫,还有提示:你可是我的人了。它们是白金的。永不腐蚀。一万年都闪亮如新。  现在,金嫣把泰来“拴”住了,泰来也把金嫣“拴”住了,他们再也不能分开了。金嫣是泰来的风筝,天再高,地再远,她都是风筝,一辈子都拴在泰来的无名指上。泰来却不是金嫣的风筝,他是金嫣的yo—yo球。即使金嫣把他扔出去,他也要急速地旋转,依靠自身的惯性迫不及待地回到金嫣的手掌。草坪上发出了感染人心的欢笑。  新郎和新娘被所有的亲朋围在了中央,他们要求新郎和新娘讲他们的故事。泰来害羞,说不出口了。倒是新娘子落落大方,她大声地告诉每一个人,她是如何追新郎的。为了让这句话达到最好的效果,她才不会说“追”他呢,她要说她是如此这般地把新郎“搞到了手”。大伙儿一定会笑翻了的吧。东北人一定要逗。男女都一样。不逗还能叫东北人么?逗完了,金嫣决定和泰来一起唱歌。金嫣一定要选出最好的曲目,十首。每年最具代表性的歌曲,它的意义在十年,它的象征意义在百年。他们就手拉手地唱,一直到太阳西下。最后的一抹余晖恋恋不舍了,每一盏灯都放出它们应尽的华光。  婚纱当然是要脱的。但脱下来的婚纱依然是婚纱。它悬挂在衣架上,像传说的开头:多年以前——  说起婚纱,一个更加狂野的念头在金嫣的脑海中奔腾起来了——既然婚纱都穿上了,干脆就做一个西式婚礼吧;既然都做了一个西式婚礼了,那么再干脆,到教堂去吧。金嫣没有去过教堂,但是,电影里见过。教堂最为迷人的其实不在它的外部,而在里头。教堂是人间的天国,众多而又辽阔的拱线撑起了天穹。它恢宏。这恢宏是庄严的,厚重的,神圣的,同时还是贞洁的。管风琴响起来了,那是赞颂和讴歌的旋律,它们在石头上回荡。余音茫茫。上天入地。想着想着,金嫣已经拉着泰来的手“走进”教堂了,腰杆子有了升腾的趋势,脑子里全是彩色玻璃的光怪陆离。金嫣知道了,她的头顶上是天,脚底下是地,天与地的中间,是她琴声一样的婚礼,还有她琴声一样的爱情。  为什么不举办一个教堂婚礼呢?为什么不呢?通过《金陵之声》的业务广告,金嫣最终把她的电话打到罗曼司婚庆公司去了。那是一个星期二的中午。罗曼司婚庆公司的业务小姐很客气,她耐心地听完了金嫣的陈述,最终问了金嫣一个意想不到的问题:“你是教徒吗?”金嫣一时没有明白过来,愣住了。业务小姐立即把问题通俗化了:“你相信上帝吗?有一方相信也行。”这个问题严肃了。她从来都没有想过。金嫣不能说是,因为她的确不信;她又不想说不,这样说似乎有些不吉利。金嫣当即就把手机合上了。为了防止婚庆公司再把电话打过来,金嫣关掉了手机。她害怕进一步的诘问。  但是,业务小姐的话倒是提醒了金嫣,在婚礼的面前,新娘或新郎最好相信一点什么。  金嫣又相信什么呢?想过来想过去,金嫣并不知道自己该相信什么。她相信过光,光不要她了。她相信过自己的眼睛,自己眼睛不要她了。随着视力的下降,视域的缩小,这个世界越来越暗,越来越窄,这个世界也不要她了。蓝天不要她了,白云不要她了,青山不要她了,绿水不要她了,镜子里自己的面孔也不要她了。她能信什么呢?她能做的只有试探,还有猜测。一个依靠试探与猜测的女人很难去相信。金嫣把玩着自己的手机,对自己说,不相信是对的,不相信就不用再失望了。从此面向大海,从此春暖花开。  她就相信婚礼。有婚礼就足够了。有婚礼你就不再是一个人,你起码可以和另一个人生活在一起,这是可信的。婚礼其实是一个魔术,使世界变成了家庭。很完整了。  金嫣高兴地发现,因为对婚礼执着的相信,她已经成了一个结婚狂了。婚礼是无所不在的。金嫣每时每刻都在婚礼上。就说吃饭。为了方便,金嫣以前一直都在用勺子,现如今,金嫣不再用勺子。她选择了筷子。金嫣在筷子粗头的顶端刻了一道浅浅的凹槽,然后,用一根线系上,再把它拴到另外的一只筷子上去。它们就结婚了。金嫣为筷子举办了一个十分隆重的婚礼,所用的场景是电影《茜茜公主》上的,是皇家的场景,富丽堂皇了。金嫣用一顿午饭的工夫主持了这场婚礼,她的心思盛大而又华贵,她的咀嚼充满了管弦乐的回响。  火罐也可以结婚。在推拿的辅助理疗上,拔火罐是一个最为普通的手段了。中医很讲“气”——人体的内部有火气,也有寒气。有了寒气怎么办?把它“拔”出来,这也就是所谓的拔火罐了。金嫣给客人拔火罐的时候往往很特别,她总是成双成对地使用。有时候是四对,有时候是五对,有时候也用六对。这一来客人的背脊就成了一个巨大的礼堂,刚好可以举办一场集体婚礼。集体婚礼不好,可也有它的乐趣,主持起来很有成就感的。它体现了中国的特色,再个人的事情也能够洋溢出集体主义的精神。  滋味也可以结婚。最为般配的有两样,甜与酸,麻和辣。甜是一个女人,也有男人的一面,酸是一个男人,也有女人的一面。它们的婚礼无疑是糖醋排骨。又酸又甜,酸酸甜甜。这是贫寒人家的婚礼,寒酸,却懂得感恩,知道满足。它们最容易体现生活的滋味。是穷秀才娶了小家碧玉,幼儿园的老师嫁给了出租车的司机。婚礼并不铺张,两个人却幸福,心心相印的,最终把紧巴巴的日子过成一道家常菜。  麻是一个不讲理的男人,辣却是一个胡搅蛮缠的女人。它们是冤家,前世的对头,从道理上来说它们是走不到一起去的。没有人看得好它们。可生活的乐趣和丰富性就在这里,麻和辣有缘。它们从恋爱的那一天起就相互不买账,我挖苦你,你挤对我。每个人都怕它们。可它们呢,越吵越靠近,越打越黏糊,终于有一天,结婚了。到了婚礼上它们自己都不相信,它们怎么会有这一天的呢?还是吵。是和事佬把它们劝下来的。婚礼不欢而散,各自都做好了离婚的准备。奇怪了,就是离不掉。到老一看,天哪,都金婚了。打了一辈子,吵了一辈子,邻居们都嫌它们烦,它们自己却不烦了,越嚼越有滋味。它们自己都不知道,它们就是生活里的大多数,类似于马路边上的羊肉串。它们一辈子都不满意,就是离不开。它们永远都没有一个像样的婚礼,最后的一口了,风烛残年了,后悔却上来了,夜深人静的时候老是对老伴说,我那时候怎么就没有对你好一点。“再来一串”。其实是想从头再来。从头再来还是这样的,生活就是这样一个可爱的场景。  最为有趣的还是自行车的婚礼了。两个轮子稀里糊涂的,不是男方糊涂就是女人糊涂,娶了,或者嫁了。虽说新娘和新郎是平等的,骨子里却不平等,永远是一个在前面,一个在后面。一个在外面,一个在里面。即使到了婚礼也还是这样,一个行动了,另一个就乖乖地跟上去。它们始终有距离,后面的那一个却从来都是亦步亦趋的,步步紧随,是随鸡随狗的样子。仔细一看,一琢磨,又不对了。后面的那一个才是真正的狠角色。它一直在推动。前面的那一个只是傀儡罢了。但是,由于心甘、情愿,知道后面的那一个对它好,它认。这样的婚礼决定了大街上的风景,满大街都是自行车的车轮,一前一后的,成双成对的。分开的也有,往往是后面的那一个要到前面去了,这一去,麻烦了,一定是后面的那一个推得太猛了,灾难就是这么来的。  相比较而言,金嫣喜欢花生的婚礼。在大部分的情况下,每一个花生都有两颗花生米,它们是邻居,近在咫尺,却静悄悄的,是老死不相往来的局面。这怎么可以呢?金嫣就把花生剥开了,一个是金童,一个是玉女,你们怎么就这么沉得住气呢?金嫣帮着它们撮合了。就在金嫣的巴掌上,金嫣帮它们举办了一个秘密的小婚礼。它们真的很合适,双方的条件都差不多。就是害羞。金嫣一直把它们送进洞房,替它们把衣服都脱光了。两个新人赤裸裸的,光溜溜的,性感死了。是男欢女爱的样子。是天地一合春的样子。金嫣招惹过泰来一次,她把泰来的手拉过来了,把这一对新人送到泰来的掌心。泰来说:  “你吃。”  呆子!呆子!个呆——子!  当然,想过来想过去,金嫣不可能只是为别人张罗婚礼,她想得更多的还是自己的。她哪里是在想,她是在犹豫,比较,衡量。是中式婚礼好呢还是西式婚礼好?拿不定主意了。但是,拿不定主意又有什么关系?金嫣疯狂了。她两个婚礼都要!谁说一对夫妇只可以结一次婚?这又不是基本国策。金嫣决定,先穿着婚纱把自己“嫁”出去,然后,再让泰来在风月无边的烛光当中把自己“娶”回来。两个婚礼有什么?不就是钱么?她舍得。花呗。“花钱”的“花”为什么是“花朵”的“花”?意思很明确了,钱就是花骨朵,是含苞欲放的花瓣。只要“花”出去,每一分钱都可以怦然绽放。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第十二章高唯  《推拿》作者:毕飞宇  这么快就能在推拿中心站稳脚跟,都红不敢相信。好在都红是一个自知的人,知道自己的手艺还不足以吸引这么多的回头客。其实,问题的关键早已经水落石出了,都红还是占了“长相”的便宜。这是都红第一次“行走江湖”,她还不能正确地了解一个女子的“长相”具有怎样的重要性。都红现在知道了,“长相”也是生产力。  与“长相”密切相关的是,都红的回头客清一色都是男性。年纪差不多集中在三十五至四十五岁之间。都红对自己的吸引力是满意的,自豪了,当然,也还有陌生。这陌生让都红快乐,是一个女性理所当然的那种快乐。要不是出来,她这一辈子可就蒙在鼓里了。都红知道自己“漂亮”,可一点也不知道自己“美”。“漂亮”和“美”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了,它们所涵盖的是完全不同的本质。都红的自豪其实也就在这里。可是,都红同样发现了一个基本的事实,年轻的、未婚的男士很少点她的钟。这让都红又有一种说不上来的寥落。不过都红很快又找到一个说服自己的理由,年轻人身体好,一般不会到推拿房里来,几乎就没有。说到底,并不是都红对他们缺少吸引力,而是都红从根本上就缺少这样的机会。如果他们来了呢?如果呢?也很难说的吧。  知道自己美固然是一件好事,有时候,却又不是这样的。都红就感到自己的心慢慢地“深”了。女孩子就这样,所有的烦恼都是从知道自己的“长相”之后开始的。事实上,都红都有些后悔自己的“长相”了。  生意好,接触的人就多。人多了就杂。人真是一个奇怪的东西,什么样的人都有。差别怎么那么大的呢?可以说,一个人一个样。都红看不见那些男人,但毕竟给他们做推拿,毕竟在和他们说话,他们的区别都红还是一目了然了。有的胖,有的瘦,有的壮,有的弱,有的斯文,有的粗鲁,有的爱笑,有的沉默,有的酒气冲天,有的烟气缭绕。但是,无论怎样的区别,有一点他们又都是一样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手机。有一点就更加一样了,每一部手机里都有它们的“段子”。都红听到的第一个“段子”是这样的,说,在乡下,一个丈夫下地干活去了,老婆的相好的当即赶了过来。还没有来得及亲热,丈夫却回来了,他忘了拿锄头。老婆急中生智,让相好的躲麻袋里,并把他藏在了门后。丈夫扛着锄头,急匆匆又要走。走到门口,突然发现门后多了一个麻袋,满满的。他踢了一脚,自语说:“咦,麻袋里是什么?”相好的在麻袋里大声地喊道“玉米!”  这是都红听到的第一个段子,笑死了。连着听了好几个,段子开始复杂了。并不是每一个段子都像“玉米”这样朴素的。都红年轻,许多段子其实是听不懂的。听不懂就必须问。她傻愣愣地盯着客人,一定要把“包袱”的含义问出来。但都红的话音未落,一下子又无师自通了。这一“通”就要了都红的命,都红感到了龌龊,太污浊,太下流了。血直往脸上涌。都红无比地懊丧,觉得自己也一起龌龊进去了。然而,段子是无穷无尽的,天长日久,都红居然也习惯了,你总不能不让客人说话吧。都红很快就发现这样一种类型的男人了,他们特别热衷于给女生说段子,越说越来劲,就好像段子里头的事情都是他们做出来的。都红不喜欢这样的男人,装着听不见。就是听见了,都红也装着听不懂。难就难在都红听得懂,这一来她就忍不住要笑。都红不想笑,但笑是很难忍的,都红怎么也忍不住,只好笑。笑一回就觉得吃了一回苍蝇。  因为每个人都有手机,每个手机里都有段子,都红知道了,这个世界就是手机,而生活的本来面目就是段子。  段子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荤。荤这个字都红当然知道,它和蔬菜相对,是素的反义。荤的背后只能是肉,和肉有无可分割的关系。对于荤,都红实在是害怕了,浑身都不自在。听的日子久了,都红对这个世界有了一个大致上的认识,也可以说,判断:她所处的这个世界是荤的。她神往的、那个叫做“社会”的东西是荤的。所有的男人都荤,所有的女人也一样荤。男人和女人一刻也没有闲着,都在忙。满世界都是交媾,混杂,癫疯,痴狂,毫无遮挡。都红都有点庆幸了,幸亏自己是个瞎子,要不然,眼睛往哪里看呢?每个人都是走肉,肉在“哗啦啦”。  都红还记得第一次离家出门的情景。那时的都红的确是恐惧的,她担心自己不能在这个社会上立足。但是,必须承认,都红在恐惧的同时心里头还有另外的一样东西,那东西叫憧憬。她是多么地憧憬这个世界啊。她憧憬陌生的人,她憧憬陌生的事,她憧憬不一样的日子。那时的都红是怎样的蠢蠢欲动,就希望自己能够早一点被这个世界所承认、所接纳,然后,融进去。生活有它的意义,都红所有的梦想都在里头。可现在,铺天盖地的手机和铺天盖地的段子把生活的真相揭示出来了,这个世界下流,龌龊。太脏了,太无聊了,太粗鄙了。都红没有什么可以憧憬的了,从皇帝到乞丐,从总经理到小秘书,从飞行员到乘务员,从村长到二大爷,都一样。都红就觉得自己每一天都站在狗屎堆上。她必须站在狗屎堆上,一离开她就不能自食其力了。她迟早也是一块肉,迟早要“哗啦啦”。  事实上,沙复明已经开始对着自己“哗啦啦”了,都红听见了,沙复明的手在自己的脸上“哗啦啦”。他一定还想通过其他更为隐蔽的方式“哗啦啦”。沙复明在逼近自己。一想起这个都红就有些紧张,她的处境危险了。都红时刻都有可能变成一丝不挂的玉米,被装在麻袋里,然后,变成手机里的笑料。  都红在严加防范,可也不敢得罪他。再怎么说。沙复明是老板啊。他说走,你就只能走。走是容易的,可是,上哪儿去呢?就算能换一个地方,一样的。哪里没有男人?哪里没有女人?哪里没有段子?哪里没有手机?天下就是装满了玉米的麻袋,天下就是装在麻袋里的玉米。  都红选择了无知,客客气气的。她对沙复明客气了。不即。不离。不取。不弃。你就“哗啦啦”吧,关键是怎么利用好。无知是最好的武器,少女的无知则是核武器,天下无敌的。无论你沙复明怎样地“哗啦啦”,都红很无知。装出来的无知是真正的无知,一如装睡——假装睡觉的人怎么也是喊不醒的。  沙复明痛心了。他是真心的。为了都红,他已经放弃了他的信仰,不再渴望眼睛,他不再思念他的“主流社会”了,他愿意和没有眼睛的都红一起,黑咕隆咚地过自己本分的日子。他开始追。都红有意思了,不答应,也不拒绝。懵里懵懂。什么都不懂。无论沙复明怎样表达她都不开窍。她的口吻里头永远有一种简单的快乐,像一个孩子在全神贯注地吃糖。沙复明迂回,暗示,恳求,越来越急迫,越来越直白,都红就是听不明白。沙复明还能怎么办?只有实话实说了,其实是哀求:“都红,我爱你呀!”  都红可怜了——“我还小哎。”  沙复明还能说什么?都红越是可怜,他就越是喜欢,滋生了做她屏障的欲望,一心想守护她。魔怔了,不能自拔。好吧,沙复明不只是魔怔了,还倔强,你小,那我就等。今年不行,明年,明年不行,后年,后年不行,大后年,大后年不行,大大后年。你总有长大的那一天。沙复明坚信,只要有耐心,关键是,只要一直都爱着她,他沙复明一定能等到都红长大的那一天。  这等待当然是私密的,高度的隐蔽,仅仅发生在沙复明的心里。沙复明谨慎得很,再怎么说,他好歹是一个老板。他不能给员工们留下以权谋私的恶劣印象。还有一点也很重要,沙复明毕竟也虚荣。他要是明火执仗地追,难免会招致误解,他是仗势得来了爱情。很不光彩的。在水落石出之前,还是不要让别人知道的好。  沙复明却错了。他的心思有人知道。谁?高唯。作为推拿中心的前台小姐,高唯在第一时间已经把沙复明的心思清清楚楚地看在眼里了。盲人很容易忽略一样东西,那就是他们的眼睛。他们的眼睛没有光,不可能成为心灵的窗户。但是,他们的眼睛却可以成为心灵的大门——当他们对某一样东西感兴趣的时候,他们不懂得掩饰自己的眼睛,甚至把脖子都要转过去,有时候都有可能把整个上身都转过去。沙复明近来的情绪一直很低落,可是,只要都红一发出动静,沙复明精神了。脖子和腰腹就一起转动。在高唯的眼里,都红是太阳,而沙复明就是一朵向日葵。静中有动。他在谛听。他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神情已经参与到都红的行为里去了,嘴唇上还有一些特别的动作。很琐碎。有点凌乱。一个突然的、浅浅的笑;一个突然的、浅浅的收敛。那是他忘情了。他在爱。他的样子不可救药。  高唯就这样望着她的老板,一点也不担心被她的老板发现。  有一点高唯却又是不能理解的,只要都红一走动,沙复明的脖子就要转过去,他又是如何判断的呢?他怎么知道那是都红的呢?高唯感兴趣了。她就盯着都红的两条腿,认真地研究,仔细地看。一看,答案出来了。都红的行走和小孔一样,都是左脚重,右脚轻,当然了,十分的细微。但小孔是用脚后跟着地,都红先着地的则是脚尖——都红比小孔要胆小一些,每迈出一步,她总是用脚尖去试探一番的。高唯闭上了自己的眼睛,谛听了一回,果真把都红的步行动态听得清清楚楚的了。  就在当天的晚上,高唯成了都红的好朋友。到了下班的时候,高唯拉住了都红的手,一直拉到三轮车的旁边。都红还在犹豫,高唯已经把她搀扶上去了。她替都红脱了鞋,都红就舒舒服服地、软软绵绵地坐在了一大堆的床单上了。都红的感动是可想而知的,高唯好。真是一个热心肠的人。自己什么都没有,高唯能这样对待自己,只能说,她命好,这样好的人偏偏就让她遇上了。  高唯就这样成了都红的朋友。近了。距离是一个恒数,都红离高唯近了,离季婷婷必然就远了。都红在这个问题上是有点内疚的,说到底,她势利了。这势利并不只是为了一辆三轮车,而是为了眼睛。再怎么说,高唯是一个有眼睛的人,都红需要一双明亮的眼睛成为自己的好朋友。  两个人越来越好,很短的时间就发展到了无话不说的地步。不过,都红一直没有把最大的私房话告诉高唯。关于沙复明,她一个字都不提。都红是不可能把这样的秘密告诉高唯的。也不是都红信不过她。说到底,不同的眼睛下面,必然伴随着一张不同的嘴巴。盲人和健全人终究还是隔了一层。适当的距离是维护友谊最基本的保证。  高唯也不是对都红一个人好,平心而论,她对所有的盲人都是不错的。但是有一点,高唯和推拿中心几位健全人的关系就有点僵。推拿中心的健全人一共有五个,两个前台,高唯和杜莉,两个服务员,有时候也叫做助理,小唐和小宋,一个厨师,金大姐。同为前台,高唯和杜莉的关系始终不对,一开始就有点不对。比较起来,五个健全人里头最有来头的要算金大姐了。金大姐是另一位老板张宗琪的一位远房亲戚。杜莉呢,则又是金大姐带过来的。高唯一开始并不知道这里头的关系,就知道杜莉初中都没有毕业,而自己好歹还读了两年的高中,气势上有点压人了。等她和杜莉翻了脸,知道了,她已经实实在在地把金大姐给得罪了。金大姐是谁?每顿饭都在她的手上,勺子正一点,歪一点,日子就不一样了。小唐和小宋其实是有点巴结她的。这一来高唯的问题来了。知识分子的处境艰难了。  从大处来说,推拿中心的人际可以分作两块,一块是盲人,一块是健全人。彼此相处得很好。如果一定要说哪一方有那么一点优势,只能是盲人了。盲人毕竟是推拿中心的主人,他们有专业,有手艺,收入也高。相对说来健全人只能是配角了,打打下手罢了。一般来说,盲人从不掺和到健全人的事态里去,健全人也不掺和盲人。他们是和睦的井水与河水,一个在地底下安安稳稳,一个在大地上蹦蹦跳跳。  高唯刚来的时候和其他的几个健全人处得都不错,因为一次处罚,她和杜莉闹翻了。那一天本来是杜莉当班,因为有点私事,杜莉和高唯商量,她想倒个班。高唯答应了。高唯偏偏就在那一天的晚上疏忽了,下班的时候疏漏了六号房的空调。没关。空调整整运行了一夜。沙复明和张宗琪第二天的一早就排查,还用排查么?当然是高唯的责任。高唯觉得冤。被扣了十块钱不说,杜莉始终也没有把高唯的休息日还回来。  难道杜莉就没有出过错?杜莉出的错比高唯还要多。前台本来就是一个容易出错的地方,账目上有些微小的出入是难免的吧,把客人的姓名写错了是难免的吧,口吻不好遭到客人的投诉是难免的吧,打瞌睡是难免的吧,下班的时候忘了关灯、关空调是难免的吧。谁也做不到万无一失。在“沙宗琪推拿中心”,前台其实是个高风险的职业。别的推拿中心还好,前台可以在安排客人方面做点手脚,捞一点外快什么的,“沙宗琪推拿中心”却行不通。两个老板都是打工出身,什么样的猫腻不知道?玩不好会把自己玩进去的。  同样是出错,高唯和杜莉的处境不一样了。杜莉要是出错了,也处理,却不开会。高唯一旦出了错,声势不一样了,接下来必然就是会议。高唯最为害怕的就是会议了,会议是一个特别的东西,人还是这几个人,嘴还是这几张嘴。可是,一开会,变了,人们的腔调和平日里就不一样了。人人都力争说标准的普通话,人人都力争站到同一个立场上去。会议就这样,立场统一了,结果就出来了:每个人都正确,只有高唯她一个人是狗娘养的,完全可以拉出去枪毙。高唯就觉得自己的名字没有起好,她哪里是高唯?简直就是高危。  高唯在推拿中心的处境不好,不是没有想到过离开。也想过。高唯就是咽不下去。一个高中生“玩不过”一个初中生,丢的是知识分子的脸。高唯强迫自己坚持下来了。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句话高唯是相信的。任何事情都要把时间拉长了来看,拉长了,人生就好看了。不能急。  沙老板是什么时候爱上都红的呢?事先一点迹象都没有。都红是美女,这个高唯知道。可是,沙老板又看不见,他在意一个人的长相干什么呢?高唯倒是把这个问题放在脑子里琢磨了一些日子,没有结果。没有结果就没有结果吧,反正高唯是知道了,盲人也在意一个人的长相。这就好办了。沙老板你下次开会的时候看着办吧。高唯坚信,沙老板是一个聪明的男人。聪明的男人要想得到一个女人,你就不能不在意这个女人的闺密——你的“长相”长在人家的舌头上呢。  高唯就对都红不要命地好。很无私了,一点也不求回报。高唯的愿望只有一个,让每个人都看出她和都红的好。等沙老板和都红的关系一旦建立起来,她只能是沙老板最信得过的人。会,你们尽管开。开会有时候有用,有时候没有一点用。是这样的。  相对于高唯的无私,都红投桃报李了。她把和高唯的关系故意处理得偏于夸张。都红这样做是经过考虑的,主要还是安全上的隐患。她不能知道沙复明会在什么时候和什么地点对她“哗啦啦”。甘蔗没有两头甜哪。老板想“哗啦啦”,工作是稳定了,但是,“哗啦啦”的威胁她必须面对。现在好了,身边有高唯,她安全了。高唯有眼睛。沙复明不能不忌讳她的眼睛。高唯的眼睛是都红白天里的太阳和黑夜里的月亮。沙复明胆敢图谋不轨,高唯的双眼一定会在第一时间打开它们的开关。“啪”的一声,“哗啦啦”就稀里哗啦。  利用中午的闲散时光,都红和季婷婷逛了一次超市,附带把高唯喊上了,正好带个路。三个女的,两个盲人,一个健全人,她们手拉着手,高唯的表现格外地得体了。这个得体体现在高唯的不多话上。一般来说,盲人和健全人相处的时候,盲人毕竟有些自卑,他们的话是不多的,几乎就不插嘴。现在,情形反过来了,两个盲人在一路交谈,高唯却没有插嘴,难得了。连季婷婷都发现了高唯难能可贵的这一面。她在当天的晚上告诉都红:“高唯这个人不错,不多话。”都红想了一下,可不是这样的么。第二天的上午都红在休息区里掏出了钥匙,打开了自己的专用柜。都红取出两块巧克力夹心饼干。上好锁,来到了前台。自己吃了一块,给了高唯一块。高唯是知道的,盲人与盲人之间几乎没有物质上的交往,都红的这个举动不同寻常了。高唯把饼干捂在了嘴里,很开心,第一次和都红“动手动脚”了。她抓住都红脑后的马尾松,轻轻地拽了一把。这一拽都红的脸就仰到天上去了。她的脸对着天花板,在无声地笑。这个死丫头好看死了,浅笑起来能迷死人。沙老板光知道追她,他又能知道什么呢?他什么也不知道。都红的可爱是如此的具体,却等于白搭。可惜了。  高唯终于壮起了胆子,在安排生意的过程中照顾起都红。明目张胆了。敏锐的盲人很快就察觉到这个最新的动向。话传到了杜莉的耳朵里,杜莉,这个直肠子的丫头,发飙了。杜莉却回避了照顾生意的问题,毕竟没有证据。她的话锋一转,到底把三轮车的事情郑重其事地提出来了。就在会议的一开始,杜莉问了大伙儿一个严重的问题:“三轮车到底是谁的?是中心的,还是哪个个人私有的?”杜莉进一步诘问:“推拿中心的规章制度还要不要了?”  杜莉的潜台词是什么,不用多说了。休息区安静下来,顿时就是一片死寂。大伙儿都以为高唯会说话的。高唯没有。她在等。她知道,沙老板会说话的。沙老板果然就说话了,他谈的是业务,关于婴幼儿的厌食症。沙复明重点分析了家长的心态,家长们愿意不愿意给婴幼儿用药呢?答案是否定的。对付厌食症最稳妥的办法还是物理治疗。胃部搓揉,也就是胃部放松。这是一个有待开发的新项目。  由厌食症开始,沙复明把他的讲话生发上去了。他说起了人文主义。人文主义最重要的表现则是人文关怀。他一下子就把“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帮助”提升到精神文明的高度上去了。沙复明严肃了,口吻却依然是和蔼的。他没有提及该死的三轮车,却把结论提供给大家了。沙复明说:“一个单位,一个单位里的人,相互帮助是好的,值得提倡。”沙复明接着就反问了一句:“那么,以往的规定还执行不执行呢?”沙复明的回答是:“好的就坚持,不好的则一定要改。改革说到底就是两件事:第一,坚持;第二,改变。中央都提倡摸着石头过河,我们盲人有什么理由不这样?”  杜莉的嘴巴撇到一边去了。她什么都没有说,心里头却骂人了,姓沙的完全在放屁。坚持什么,改变什么,还不是你嘴巴上的两块皮。杜莉瞥了一眼高唯,高唯没有看她。她的脸没什么好看的。但高唯再也没有想到她的举动能和中央扯到一起去,她从来都没想过。不敢当了。心坎里还是不由自主的一阵紧张。  小孔坐在沙发里,心里头老大的不舒服。谁去坐三轮车,她无所谓了。然而,她不能忍受一个推拿师和前台的勾结。小孔在深圳的时候就一直在吃前台的亏,对前台是有些鄙夷的。但小孔真正看不上的还是暗地里拍马屁的推拿师。怎么就那么贱的呢,丢尽了残疾人的脸。都红你厉害,早就把前台拾掇得天衣无缝了。难怪生意那样好,原来是高唯做足了手脚。我说呢。  小孔嘴快,刚刚和季婷婷一起上钟,憋不住了。小孔突然说:“他妈的,走到哪里都有人拍马屁!”这句话含糊了,其实是有所指的。小孔当然知道季婷婷和都红的关系,就看季婷婷的话怎么往下接了。季婷婷还没有开口,王大夫正好在过廊里路过,干咳了一声。季婷婷会心一笑,也干咳了一声,一半是回答王大夫的,另一半则给了小孔。季婷婷就和小孔开起了玩笑,说:“小孔,王大夫这么好,我看你配不上人家——让给我算了。”小孔没有从季婷婷这里得到她想要的回答,不免有些失落,说:“不给。你要是愿意,我做大,你做小,不会亏待你。”季婷婷手底下的客人都笑了,反正是老熟人,也没有什么忌讳。客人说:“季大夫,恭喜你啊,都当了二奶了。”季婷婷也不吭声,左手已经摸到客人的屁股蛋子上去了。找到尾中穴,大拇指一发力,点下去了。客人一阵酸痛,突然就是一声尖叫。季婷婷说:“知道什么是二奶了吧?我是姑奶——奶!”  当天晚上杜莉就给大伙儿带来了一个爆炸性的新消息,才不是都红在拍马屁呢。人家拍高唯的马屁做什么?犯得着么?真正的马屁精是高唯。高唯也没有拍都红的马屁,高唯拍的是未来的老板娘哪!  杜莉没有嚼舌头。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沙老板动了心了。沙老板是何等在意脸面的一个人,可他在都红的面前硬是流露出了“贱相”。这也就罢了,沙老板在高唯的面前也越来越“贱相”,连说话都赔着笑脸。听得出来的。哎,爱情是毒药,谁爱谁贱。沙老板完了。你完喽。    第十三章张宗琪  《推拿》作者:毕飞宇  外人,或者说,初来乍到的人,时常会有这样的一个错觉,沙复明是推拿中心唯一的老板。实情却不是这样。推拿中心的老板一直是两个。如果一定要说只有一个的话,这个“一”只能是张宗琪,而不是沙复明。  和性格外露、处事张扬、能说会道的沙复明比较起来,张宗琪更像一个盲人。他的盲态很重。张宗琪一周岁的那一年因为一次医疗事故坏了眼睛,从表面上看,他的盲是后天的。然而,就一个盲人的成长记忆来说,他又可以算是先天的了。即使眼睛好好的,张宗琪也很难改变他先天的特征,似乎又被他放大了:极度地内敛,一颗心非常非常地深。张宗琪的内敛几乎走到了一个极端,近乎自闭,差不多就不说话。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张宗琪从来就不说废话。一旦说了什么,结果就必然是什么。如果一句话不能改变或决定事态的结果,张宗琪宁可什么都不说。  沙复明是老板,几乎不上钟。他在推拿中心所做的工作就是日常管理,这里走一走,那里看一看,客人~看就知道他是一个老板。张宗琪却不同,他也是老板,却始终坚持在推拿房里上钟。这一来张宗琪的收入就有了两部分,一部分是推拿中心的年终分红,和沙复明一样多;另一部分是每小时十五块钱的提成,差不多和王大夫一样多。张宗琪不习惯让自己闲下来。即使是在休息区休息的时候,张宗琪也喜欢做点什么,比方说,读书。他最喜爱的一本书是《红楼梦》。《红楼梦》里他最喜欢的则又是两个人。一个是林黛玉。别看林黛玉长着“一双似蹙非蹙笼烟眉”,还有“一对似喜非喜含情目”,这丫头其实是个瞎子。冰雪聪明,却什么也看不见,她连自己的命都看不住,可怜咧。张宗琪所喜欢的另一个人则是焦大。这是一个粗人,“胸中没有一点文字”,人家就是什么都知道。无论是荣国府还是宁国府,一切都被他看得清清楚楚。他能看见儿媳妇门槛上慌乱的脚印。  沙复明做事的风格是大张旗鼓。他喜欢老板的“风格”,热衷于老板的“样子”,他就当老板了。张宗琪把这一切都给了他。沙复明喜欢“这样”,而张宗琪偏偏就喜欢“那样”,好办了,暗地里,一个是周瑜,一个是黄盖,两厢都非常地情愿。张宗琪没有沙复明那样的好大喜功,他是实际的。他只看重具体的利益。他永远也不会因为一个“老板”的虚名而荒废了自己的两只手。他只是一名“员工”。只有到了和沙复明“面对面”的时候,他才做一次“老板”。从这个意义上说,他是老板的“老板”。张宗琪并不霸道,但是,既然“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沙复明做主,那么,在“少部分情况下”,张宗琪总能够发表“个人的一点看法”吧?更何况他们还是朋友呢。这一来张宗琪的低调反而格外地有力了,大事上头他从不含糊。还有一点张宗琪也是很有把握的,因为他不直接参与管理,几乎就不怎么得罪人——到了民主表决的时候,他的意见往往就成了主导。大权并没有旁落,又拿着两个人的工资,挺好的。张宗琪不指望别的,就希望推拿中心能够稳定。延续下去就行了。  动静突如其来。推拿中心偏偏就不稳定了。  开午饭了,金大姐端着一锅的汤,来到了休息区。金大姐通常都是这样安排她的工作次序的,第一样进门的是汤,然后,拿饭。推拿中心所使用的是统一的饭盒,先由金大姐在宿舍里装好了,把饭和菜都压在一个饭盒里,再运到推拿中心去。这一来到了推拿中心就方便了,一人一个饭盒。金大姐一边发,一边喊:“开饭了,开饭啦!今天吃羊肉!”  张宗琪知道是羊肉。金大姐一进门张宗琪就闻到了一股羊肉的香,其实也就是羊肉的膻。张宗琪爱羊肉。爱的正是这股子独到的膻。说起羊肉,许多人都喜欢夸耀自己的家乡——自己的家乡好在哪儿呢?“羊肉不膻!”完全是放屁了。不膻还能叫羊肉么?不膻还值得“挂羊头卖狗肉”么?可是,张宗琪再怎么喜欢,吃一次羊肉其实也不容易。原因很简单,推拿中心有推拿中心的规矩,员工的住宿和伙食都是老板全包的。老板想多挣,员工的那张嘴就必须多担待。老板和员工是一起吃饭的,控制了员工,其实也控制了老板。他们吃一回羊肉也是很不容易的哪。  张宗琪从金大姐的手里接过饭盒,打开来,认认真真地闻了一遍。好东西就得这样,不能一上来就吃,得闻。等闻得熬不住了,才能够慢慢地送到嘴里去。什么叫“吊胃口”?这就是了。越是好的胃口越是要吊,越吊胃口就越好。  没有任何预兆,高唯站起来了。她把饭盒放在了桌面上,“啪”的一声。这一声重了。高唯说:“等一等。大家都不要吃。我有话要说。”她的口吻来者不善了。  张宗琪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夹着羊肉,歪过了脑袋,在那里等。  高唯说:“我饭盒里的羊肉是三块。杜莉,你数一数,你是几块?”  这件事来得过于突然,杜莉一时还没有反应过来。她的饭盒已经被高唯一把抢过去了。她把杜莉的饭盒打开了,放在了桌面上。  “杜莉,大夫们都看不见,你能看见。你数,你数给大伙儿听。”  杜莉的确能看得见,她看到了两个饭盒,一个是自己的,一个是高唯的。她饭盒里的羊肉多到了“惨不忍睹”的地步。杜莉哪里还敢再说什么。  高唯说:“你不数,是吧?我数。”  杜莉却突然开口了,说:“饭又不是我装的,关我什么事?我还没动呢。我数什么?”  高唯说:“也是。不关你的事。那这件事就和你没关系了。你一边呆去。”  高唯把杜莉的饭盒一直送到金大姐的面前,说:“金大姐,杜莉说了,和她没关系。饭菜都是你装的吧?你来数数。”  金大姐这么干不是一天两天了,她是有恃无恐的。不要说盲人们什么都看不见,就算是健全人,谁还会去数这个啊!谁会做得出来呢。可是,高唯能看见。高唯这丫头她做得出来。金大姐的额头上突然就出汗了。  高唯说:“你不数,好。你不数还是我来数。”高唯真的就数了。她数得很慢,她要让每一个数字清清楚楚地落实在每一个盲人的每一只耳朵里。休息区里死一样的寂静。当高唯数到第十二的时候,人群里有了动静。那是不平的动静。那是不齿的动静。那也许还是愤怒的动静。但是,没完,高唯还在数。数到第十五的时候,高唯显示出了她掌控事态的能力。她没有说“一共有十五块”。高唯说:“就不用再数了吧?”她的适可而止给每一个当事人都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金大姐,买羊肉的钱不是你的,是推拿中心的吧?”  高唯再一次把饭盒送到杜莉的面前,说:“人做事,天在看。杜莉,请你来验证一下,看看我有没有撒谎。”  杜莉早已经是恼羞成怒。一个人在恼羞成怒的时候不可能思虑到后果的。杜莉伸出胳膊,一把就把饭盒打翻了。休息区下起了雨。是饭米做的雨。是羊肉做的雨。杜莉高声叫嚣说:“关我什么事!”  “话可不能这么说,”高唯说,“你这样推得干干净净,金大姐还怎么做人?金大姐不是在喂狗吧?”  “我怎么没有喂狗?!”金大姐突然发作了,“我就是喂狗了!”  “难得金大姐说了一句实话,”高唯说,“耽搁大家了。开饭了。我们吃饭吧。”  沙复明拨弄着羊肉,已经静悄悄地把碗里的羊肉统计了一遍。他不想这样做,他鄙视这样做,可是,他按捺不住。作为一个老板,沙复明碗里的统计数据极不体面。现在,沙复明关心的却不再是杜莉了,而是另外的一个人,张宗琪,准确地说,是张宗琪的饭盒。他当然不能去数张宗琪的羊肉,可是,结论却很坏,非常坏。他认准了那是一个铺张的、宏大的数据。沙复明承认,高唯是个小人,她这样做龌龊了。但是,沙复明已经无法控制自己的愤怒了。他端起饭盒,一个人离开了,兀自拉开了足疗室的大门。他丢下饭盒,躺下了。这算什么?搞什么搞?几块羊肉又算得了什么?可是,为什么有人就一直在这么做?为什么有人就一直容许这样做?腐败呀。腐败。推拿中心腐败了。  张宗琪没有动。他在吃。他不能不吃。在这样的时候,“吃”也许是他所能做的唯一的事情了。金大姐是他招进来的人,这一点推拿中心个个知道。金大姐还和他沾了一点根本就扯不上的亲,也就是所谓的“远房亲戚”,这一点也是推拿中心个个都知道的。现在,张宗琪有一千个理由相信,高唯是冲着杜莉去的。但是,谁又会在意杜莉呢。  高唯的背后是谁?是哪一个指使的呢?这么一想张宗琪的脖子上就起了鸡皮疙瘩。他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自己怎么一直都蒙在鼓里?亏你还是个老江湖了。  事情闹到了这般的动静,解决是必须的。但金大姐这一次触犯的是众怒,显然不能再依靠民主了。  金大姐是张宗琪要过来的,杜莉又是金大姐带过来的,按照通行的说法,金大姐和杜莉只能是“他”的人,这件事只能由“他”来解决。常规似乎就应当是这样。张宗琪开始了疯狂的咀嚼。想过来想过去,张宗琪动了杀心。清理是必须的。他决定了,一定要把高唯从推拿中心“摘”掉。这个人不能留。留下这个人推拿中心就再也不可能太平。  金大姐却不能走。无论金大姐做了什么,金大姐一定要留下。要想把金大姐留下来,杜莉就必须留下来,否则金大姐不干。张宗琪舔了舔上嘴唇,舔了舔下嘴唇,咽了一口,意识到了,事情真是难办了。  难办的事情只有一个“办”法,拖。拖到一定的时候,再难办的事情都好办了。  张宗琪默不吭声。他决定拖。决心下定了之后,他站起来了,默默地拿起了《红楼梦》,一个人去了推拿房。在窘困来临的时候来一点“国学”,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呢?  金大姐为什么不能走?这话说起来长了。  张宗琪极度地害怕一样东西,那就是人。只要是人,张宗琪都怕。这种怕在他五岁的那一年就植根于他的内心了。那一年他的父亲第二次结了婚。张宗琪一点都不知道事态的进程,他能够知道的只有一点,做建筑包工的父亲带回了一个浑身弥漫着香味的女人。他不香的妈妈走了,他很香的妈妈来了。  五周岁的张宗琪偏偏不认为她香。他在肚子里叫她臭妈。臭妈活该了,她在夜里头经常遭到父亲的揍,父亲以前从来都没有揍过不香的妈妈。臭妈被父亲揍得鬼哭狼嚎。她的叫声悲惨了,凄凉而又紧凑,一阵紧似一阵。张宗琪全听在耳朵里,喜上心头。不过事情就是这样奇怪,父亲那样揍她,她反过来对张宗琪客客气气的,第二天的早上还软绵绵地摸摸张宗琪的头。这个女人贱。张宗琪不要贱女人的摸。只要香味一过来,他就把脑袋侧过去了。天下所有的香味都很臭。  事态在妹妹出生之后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小妹妹出生了,臭妈的身上没有香味了。可父亲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再也不揍臭妈了。父亲甚至都很少回来。很少回家的父亲却请来了另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专门给臭妈和张宗琪做饭。张宗琪同样不喜欢这个女人,她和臭妈一直在叽咕。她们叽叽叽,她们咕咕咕。她还传话。她告诉臭妈,她说张宗琪说了,她臭。  臭妈就是在两个女人短暂的叽咕之后第一次揍“小瞎子”的。她没有打,也没有掐。她把“小瞎子”的细胳膊拧到背后,然后,往上拽。张宗琪疼。撕心裂肺地疼。张宗琪却不叫。他知道这个女人的诡计,她想让自己像她那样鬼哭狼嚎。张宗琪是绝对不会让自己发出那样悲惨的声音来的。臭妈的惨叫让他心花怒放,他一定不会让臭妈心花怒放。他才不会让自己凄凉而又紧凑的声音传到她的耳朵里去呢。他很疼,就是没有一点声音。他是一块很疼的骨头,他是一块很疼的肉。  臭妈终于累了。她放下了很疼的骨头,她放下了很疼的肉。她失败了。张宗琪是记得的,他感到了幸福。一个从疼痛当中脱离出来的人是多么的轻松啊,完全可以称得上幸福了。他微笑了,开始等父亲回来。只要父亲回来了,他一定要把这件事情告诉父亲,添上油,再加上醋。  你就等着在夜里头嗷嗷叫吧!  臭妈显然料到了这一点。他的心思她一目了然。张宗琪的腮帮子感受到了臭妈嘴里的温度。她把她的嘴巴送到张宗琪的耳边来了。臭妈悄声说:“小瞎子,你要是乱说,我能毒死你,你信不信?”  张宗琪一个激灵,身体的内部一下子亮了。“啪”的就是一下。在张宗琪的记忆里,他的这一生总共就看到过一次,是自己身体的内部。他的身体是空的。“毒药”让他的体内骤然间发出了黑色的光,然后,慢慢地归结于平常。张宗琪就是在亮光熄灭之后突然长大的。他是个大人了。他的臭妈能毒死他。他信。那个专门为他们做饭的女人也能毒死他。他也信。  张宗琪再也不和做饭的女人说话了。说话是不安全的。再隐蔽、再遥远的地方都不能说。一句话只要说出口了,一定会通过别人的嘴巴,传到很远很远的地方去。“说”要小心。“吃”就更要小心。任何“毒药”都有可能被自己的嘴巴“吃”进去。为了更加有效地防范,张宗琪拼了命地听。他的听力越来越鬼魅,获得了魔力。张宗琪的耳朵是耳朵,但是,它们的能力却远远超越了耳朵。它们是管状的,像张开的胳膊那样对称,疯狂地对着四方舒张。他的耳朵充满了不可思议的弹性,可大,可小,可短,可长,随自己的意愿自由地驰骋,随自己的意愿随时做出修正。无孔不入。无所不能。它们能准确地判断出厨房和饭桌上的任何动静。锅的声音。碗的声音。盘子的声音。筷子的声音。勺的声音。铲的声音。碗和筷子碰撞的声音。瓶子的声音。盖子的声音。盖子开启的声音。盖子关闭的声音。螺旋的声音。拔的声音。塞的声音。米的声音。米饭的声音。面的声音。面条的声音。光有听力是不够的,他学会了正确地区分。他既能确定饭锅的整体性,又能从整体性上区分出不同的碗。当然,在行为上,要加倍地谨慎。无论是什么东西,他先要确定别人吃到嘴里了,咽下去了,他才有可能接着吃。他的生活只有一件事,严防死守。决不能在家里被活活地毒死。他活着,只能说明一个问题,她们没有得逞。但她们也一样活着,这就是说,她们时刻都有得逞的机会。每一天都是考验。他尽可能地不吃、不喝。但是,三顿饭他必须要吃。先是早饭,后是中饭,最后,才是晚饭。晚饭过后,张宗琪解放了。他紧张了一天的身心终于放松下来了。他完全、彻底地安全啦!  对张宗琪来说,家庭生活已不再是家庭生活了,而是防毒。防毒是一个器官,长在了张宗琪的身上。他长大,那个器官就长大,他发育,那个器官就发育。伴随着他的成长,张宗琪感觉出来了,过分的紧张使他的心脏分泌出了一种东西,毒。他自己其实已经有毒了,他的骨头、他的肌肤和他的血液里都有毒。这是好事。他必须在事先就成为一个有毒的人,然后,以毒防毒,以毒攻毒。  在食物和水的面前,一句话,在所有可以“进嘴”的东西面前,张宗琪确信,自己业已拥有了钢铁一般的神经。他的神经和脖子一样粗,和大腿一样粗,甚至,和腰围一样粗。张宗琪相信,他可能有一千种死法,但是,他这一辈子绝对不可能被毒死。  在上海打工的张宗琪终于迎来了他的恋爱。说起恋爱,这里头复杂了。简单地说,张宗琪经历了千辛万苦,活生生地把他的女朋友从别人的手里抢过来了。这一来张宗琪就不只是恋爱,还是一场胜利。扬眉吐气的感觉可以想象了。张宗琪对他的女友百般地疼爱。他们的恋爱发展得飞快。嗨,所谓的“飞快”,无非就是散步了,牵手了,拥抱了,接吻了,做爱了。恋爱还能是什么,就是这些了。  张宗琪的恋爱只用了两次见面就发展到了接吻的地步。是张宗琪的女朋友首先吻他的。两个人的嘴唇刚刚有了接触,张宗琪只是愣了一下,让开了。女朋友拉着张宗琪的手,好半天都没有说话。憋了好半天,女朋友到底哭了。她说,她确实和别人接过吻,不过就一次,绝对只有一次,她可以发誓的。张宗琪用手把她的嘴唇堵上了,说,我爱你,不在意这个。真的么?真的,我也可以发誓。女朋友没有让张宗琪发誓,她火热的嘴唇再一次把张宗琪的嘴巴堵上了。她调皮的小舌尖侵犯到张宗琪的嘴里,先是把张宗琪的两片嘴唇拨开了,然后,再拨他的牙齿。张宗琪的门牙关得紧紧的。可是,恋人的舌尖永远是一道咒语,芝麻,开门吧,芝麻,开门吧。芝麻,你开门吧!  张宗琪的门牙就让开了。女朋友的舌尖义无反顾,一下子就进入了张宗琪的口腔。天啦,舌尖终于和舌尖见面了。这是一次激动人心的见面,神不知鬼不觉的,双方都是一个激灵。女朋友就搅和张宗琪的舌头。张宗琪一阵晕厥,突然他就把女朋友的舌头吐出去了。为了掩饰这个过于粗鲁的举动,张宗琪只能假装呕吐。这一装,成真的了,张宗琪真的吐出来了。女朋友还能做什么?只能加倍地疼爱他,一只手在张宗琪的后背上又是拍又是打,还一上一下地迅速地抚摸。  张宗琪从第一次接吻的那一天就对接吻充满了恐惧。张宗琪在回家的路上痛苦了。他其实是喜欢吻的,他的身体在告诉他,他想吻。他需要吻。他饿。可他就是怕。是他的嘴唇和舌头惧怕任何一个入侵他口腔的物质,即使是他女朋友的舌头。可以不接吻么?这句话他说不出口。  可是,哪里有不接吻的恋爱呢?接吻是恋爱的空气与水,是蛋白质和维生素。没有吻,爱就会死。  吻,还是不吻,这是一个问题。爱,还是不爱,这又是一个问题。  不会的,女朋友不会有毒。不会。肯定不会。张宗琪一次又一次告诫自己,要信,一定要信。然而,事到临头,到了行为的面前,张宗琪再一次退缩了。他做不到。不只是接吻,只要是女朋友端来的食物,张宗琪就拖。女朋友不动筷子他坚决不动筷子。张宗琪就是不信。他要怀疑。彻底的怀疑主义者是不可救药的,即使死了,他僵死的面部也只能是怀疑的表情。  女朋友最终还是和张宗琪分手了。是女朋友提出来的。女朋友给张宗琪留下了一张纸条,是一封信。信中说:“宗琪,什么也不要说,我懂得你的心。我和你其实是一样的。是爱给了我勇气。你没有勇气,不是你怯弱,只能说,你不爱我。”  张宗琪用他的食指抚摸着女朋友的信,是一个又一个颗粒。他爱。他失去了他的爱。他从爱的背面了解了爱——正如盲文,只有在文字的背面,你才可以触摸,你才可以阅读,你才可以理解。仿佛是注定了的。  出乎张宗琪自己的意料,拿着女朋友的信,张宗琪挂满了泪水的嘴角慢慢地抬上去了,擦干了眼泪之后,张宗琪感觉出来了,他其实在笑。他究竟还是解脱了。  内心的秘密是永恒的秘密。做了老板之后,张宗琪在一件小事情上死心眼了:厨师,必须由他来寻找,由他考核,由他决定。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其实呢,当初和沙复明合股的时候,两个老板早就商量好了,在推拿中心,决不录用自己的亲属。可是,弄过来弄过去,张宗琪还是把金大姐弄过来了。好在沙复明在这个问题上并没有和张宗琪纠缠,就一个厨师,也不是什么敏感的位置,又能怎么样?那就来吧。  谁又能想得到,就是这么一个不那么敏感的位置,竟然闹出了如此敏感的大动静。  金大姐必须走人,沙复明躺在足疗椅子上想。  金大姐是绝对不可以走,张宗琪躺在推拿床上这样想。  金大姐哪里能知道张宗琪的心思。回到宿舍,金大姐再也没有平静下来,大事已经不好了。她也快四十岁的人了,在南京能得到一份这样的工作,实在不容易了。金大姐是乡下人,丈夫和女儿都在东莞打工,老家里其实就她一个人。一个人的日子有多难熬,不是当事人一辈子也体会不到。就在丈夫和女儿离家的第四年,她终于和村子东首的二叔“好”上了。说“好”是不确当的,准确地说,金大姐是被二叔欺负了。金大姐本来可以喊。鬼使神差的,也就是一个闪念,金大姐却没有喊出来。二叔六十七岁,扒光了裤子却还是一头牲口。二叔浑身都是多出来的皮肤,还有一股很“老”的油味。金大姐直想吐。掐死自己的心都有。可金大姐抵挡不住“二叔”牲口一般的撞击,身体像死鱼一样漂浮起来了,这是金大姐从未体会过的。金大姐又害怕又来劲,使劲揍他,就觉得自己龌龊,心中装满了魂飞魄散的恶心,还有一种令人振奋的脏。人都快疯了。他们总共就“好”了一回,金大姐为此哭肿了眼睛。二叔的身姿从此就成了游魂,一天到晚在村子里飘荡。金大姐一见到二叔的身影就心惊肉跳。  金大姐就是这样出门打工的,其实是为了逃离自己的村庄。好不容易逃出来了,怎么能再回去?说什么她也不能再回去。老家有鬼,打死她她也不敢回去。  都是杜莉这个死丫头啊!二十好几的人了,一门心思好吃!要不是为了她,金大姐又何至于弄出这样的丑事来?自己又落到什么了?没有,天地良心,没有啊!金大姐一个月拿着一千块钱,早已经谢天谢地了,从来没有在饭菜上头为自己做过什么手脚。她一分钱的好处也没有捞过。  金大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一辈子也改变不了天生的热心肠。看谁顺眼了,就忍不住让谁多吃几口,看谁不顺眼了,就一定要让他在饭菜上面吃点苦头。杜莉是自己带过来的,一直拍着她的马屁,她的勺子怎么能不多向着她呢。杜莉那边多了,高唯的那边就必须少。她偏偏就遇上高唯这么一个冤家对头了。她是个贱种,早晚是个卖货。  但是,事已至此,金大姐反倒冷静了。不能束手就擒。不能够。  痛哭了一个下午,金大姐哭丧着脸,做好了晚饭,送过了。再一次回到宿舍,她把自己床撤了,悄悄打点好行李。她坐在床沿,在慢慢地等。到了深夜,沙复明回来了,张宗琪回来了,所有的推拿师都一起回来了,金大姐提起自己的包裹,悄悄敲响了张宗琪的单间宿舍。  金大姐把行李放在地上,声音很小,劈头盖脸就问了张宗琪一个问题:  “张老板,你还是不是老板?你在推拿中心还有没有用?”  这句话问得空洞了,也是文不对题的。现在却是张宗琪一个痛处。张宗琪的眼袋突然就是一阵颤动。  张宗琪的隔壁就是沙复明,张宗琪压低了嗓子,厉声说:“你胡说什么?”  张宗琪的嗓子是压低了,金大姐却不情愿这样。她的嗓门突然吊上去了。金大姐敞开了她的大嗓门,大声地说:“张老板,我犯了错误,没脸在这里做了。我对不起沙老板,对不起张老板,对不起所有的人。我就等着你们回来,给大伙儿说一声对不起。我都收拾好了,我连夜就回家去!我这就走。”金大姐说到一半的时候其实已经开始哭了。她是拖着哭腔断断续续地把这段话说完了的。她哭的声音很大,很丑,到了嚎啕和不顾脸面的地步。  集体宿舍其实就是商品房的一个大套间,四室两厅,两个厅和主卧再用木工板隔开来。这就分出了许多大小不等的小间。金大姐突然这样叫嚣,谁会听不见?除了装。  沙复明出来了。他不想出来。这件事应当由张宗琪来处理,他说多了不好。但是,动静都这样了,他也不能不出面。沙复明咳嗽了一声,站在了张宗琪的门口。沙复明说:“都快一点了,大伙儿都累了一天了,还要不要睡觉了?”金大姐注意到了,沙复明只是让她别“闹”,却没有提“走”的事。他的话其实深了,是让她走呢,还是不让她走?张宗琪也听出来了,沙复明这是给他面子,也是给难题。事情是明摆着的,在金大姐“走”和“留”的问题上,沙复明不想发表意见。他要把这个问题原封不动地留给张宗琪。  沙复明一出来大部分人都跟出来了。小小的过道里拥挤着所有的人,除了小马和都红,差不多都站在了外面。这是好事。金大姐的手捂在脸上,她的眼睛从手指缝里向外睃了一眼,看出来了,这是好事。就算她想走,她要从人缝里挤出去也不那么容易。  金大姐在坚持她的哭,一边痛哭一边诉说,内容主要还是集中在检讨和悔恨上,附带表示她“要走”。深更半夜的,盲人宿舍里的动静毕竟太大了,头顶上的楼板“咚”的就是一下。显然,楼上的住户动怒了。似乎是担心这一脚不能解决问题,楼上的住户附带又补了一脚。空旷的声音在宿舍里荡漾。声音回荡在沙复明的耳朵里,同样回荡在张宗琪的耳朵里。  张宗琪突然唬下脸来,大声说:“大家都听到了没有?还有完没完了!还讲不讲社会公德!都回去,所有的人都回去!”  金大姐没敢动,她看了张宗琪一眼,他的脸铁青;又看了沙复明一眼,他的脸同样铁青。金大姐回过头,她的目光意外地和高唯对视上了。高唯的眼睛很漫长地闭了一下,再一次睁开之后,和金大姐对视上了。就在一大堆的盲眼中间,四只有效的眼睛就这样对在了一起。四只有效的眼睛都很自信,都在挑衅,当然,都没底。好在双方却在同一个问题上达成了默契,在各自的房门口,四只眼睛在避开的时候,都给对方留下了一句潜台词:  那就走着瞧吧。    第十四章张一光  《推拿》作者:毕飞宇  羊肉的统计数据改变了推拿中心,寡欢和寂寥的气氛蔓延开来了,私底下甚至有些紧张。人人都意识到推拿中心有可能发生一点什么,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什么都没有发生并不意味着什么都不会发生,相反,一定会发生的,没到时候罢了。所以,每个人都在等,用他们看不见的眼睛四处“观望”。推拿中心的空气真的是不一样了。最明显的要数这一点,两个老板突然对所有的员工客气起来了。伙食也得到了有效的改善。相比较而言,张宗琪的话明显地多了。他的话聊天的成分有,“管理”的成分其实也有。这不是什么好兆头。这样的兆头表明了一个潜在的事实,两个老板之间出了大问题。他们在统战,都在争取公众的力量。  争取公众从来就是一件可怕的事,争取到一定的时候,公众就有可能成为炸弹,“轰”的一声,一部分人还站着,一部分人却只有倒下。  这样的局面下最难的还是员工,你必须站队,你不是“沙的人”就只能是“张的人”,没有第三条道路可以走。站队总是困难的,没有人知道哪一支队伍有可能活着。当然,失败了也不要紧,可以走人。可是,又有哪一个盲人情愿走人?麻烦哪。一旦你的铺盖像鱿鱼片那样卷了起来,数不清的道路就会突然出现在你的脚下,你必须一趟又一趟地重新走过。  就在这样凝重的空气里,张一光十分意外地对小马好了起来。只要有闲工夫,张一光就摸到小马的面前,一把搂过小马的脖子,一个劲地热乎。小马却误解了,平日里小马和张一光就没有什么往来,这会儿风声鹤唳的,你来套什么近乎?小马认准了张一光是沙老板派过来的,要不就是张老板派过来的。小马早就打定了主意,他不站队。他不想做任何人的人。只要张一光一搂他的脖子,他就硬生生地从张一光的胳膊弯里逃出来。小马不喜欢他的胳膊,小马不喜欢张一光胳肢窝里热烈而又复杂的气息。  “你跑什么嘛?”张一光想,“兄弟我可是有要紧的话想对你说——都是为了你好!”  作为一个后天的盲人,张一光特别了。后天的盲人大多过分地焦躁,等他安静下来的时候,其实已经很绝望了,始终给人以精疲力竭的印象。张一光却不是这样。他是瓦斯爆炸的幸存者。那一场瓦斯爆炸一共夺走了张一光一百一十三个兄弟的性命,张一光却活了下来。他创造了一个奇迹。当然,他付出了他的双眼。活下来的张一光没有过多地纠缠自己的“眼睛”,他用黑色的眼睛紧紧盯住了自己的内心,那里头装满了无边的庆幸,自然也有无边的恐惧。  张一光的恐惧属于后怕。后怕永远是折磨人的,比失去双眼还要折磨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失去双眼反而是次要的了。因为再也不能看见光,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张一光认准了自己还在井下。他的手上永远紧握着一根棍子,当恐惧来临的时候,他就坐在凳子上,用棍子往上捅。这一捅手上就有数了,头上是屋顶,不是井下。  恐惧是一条蛇。这条蛇不咬人,只会纠缠。它动不动就要游到张一光的心坎里,缠住张一光的心,然后,收缩。张一光最害怕的就是蛇的收缩,一收,他就透不过气来了。但收缩归收缩,铁一般的事实是,张一光的心在收缩呢。从这个意义上说,恐惧好。恐惧好啊。既然活着意味着恐惧,那么,恐惧就必然意味着活着。小子哎,你还活着。你就烧高香吧,你的命是捡来的。你都占了天大的便宜了。  在任何时候,“占便宜”都是令人愉快的,何况是一条性命。他已经是“死了”的人了,他的一切责任其实都已经结束了。然而,他的老婆又没有成为寡妇,他的父母还有儿子,他的儿女还有父亲——这说明了什么?他的家人一起讨了天大的便宜了。什么叫“幸”存者,说到底他太幸运了,这个世界和他没关系了,他是“死人”,他是一具生动的“尸首”,他还是一缕飘动的“亡灵”,从今往后,他活着的每一天都可以为了自己。他自由啦!  张一光只在家里头呆了半年。半年之后,张一光决定,离家出走。家里的自由算什么自由?不彻底,不痛快。他毕竟只有三十五岁。按他的一生七十岁计算,他的人生才刚好过半,还有三十五年的大好时光在等着他呢。不能把三十五年的大好时光耗在家里。为了这个家,他已经鞠躬尽瘁,连双目失明的补偿金都贡献给了家里。作为一具活着的“尸首”,他不应当再为这个家牺牲什么了。他是一个新生的人,他要在黑暗的世界里茁壮成长。  张一光来到了徐州,学的是推拿。说到底,推拿并不难,力气活罢了。相对于一个井下作业了十六年的壮劳力来说,这活儿轻松了。安全,稳当,还能有说有笑。张一光为自己的抉择倍感庆幸。一年之后,张一光成功地完成了他的人生大转变,由一个残疾的矿工变成了一个健全的推拿师。当然,如果想挣钱,他还必须拥有他的资质证书。这不难。一百一十三个兄弟死在一起难不难?难。太难了,这么难的事情煤矿都做到了。一张资质证书怎么能难倒张一光?张一光只用了四百元人民币和一盒“贡品红杉树”香烟就把资质证书办妥了。办好资质证书的张一光来到了大街上,香烟盒里还有剩下的最后一根香烟。他点起了香烟,一阵咳嗽过后,张一光突然想起来了,这可是好烟,这可是“贡品”香烟哪——历朝历代的皇上一定都是吸烟的吧,要不然这香烟怎么可能叫做“贡品”呢?他把最后的这一根香烟抽完了,他是以皇上的心态抽完这支香烟的,老实说,味道不怎么样。但是,再不怎么样,他张一光也算当了一回皇上了。当皇上就是这么容易么?就这么容易。  张一光把烟盒团在了手里,丢在了马路上。他买了一张火车票,去了南京。那是往昔的京城,绝对的金粉之地。张一光在火车上摩拳擦掌了,十只手指头都炯炯有神。张一光意识到它们早已经对着他渴望的生活虎视眈眈了。  在南京,张一光拿起第一个月的工资就摸进了洗头房。他要当他的皇上。他要用他挣来的钱找“他的”女人。喜欢谁就是谁。张一光几乎在第一时间就真真切切地爱上了嫖。他没有嫖,他只是在“翻牌子”。  “爱妃!爱妃唉——”  小姐笑死了。连外面的小姐都笑了。小姐们再也料不到这个看不见的家伙原来如此有趣。人家是皇上呢。你听听人家在付账的时候是怎么说的,张一光说:“赏!”  张一光隔三差五就要去一趟洗头房,三四回下来,张一光感觉出来了,他的内心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他不再“闷”着了,他再也不“闷骚”了,比做矿工的那会儿还要活泼和开朗。张一光是记得的,他做矿工的那会儿是多么的苦闷,一心向往着“那个”地方。可向往归向往,张一光从来都没有去过,他舍不得。那可是要花钱的。他的家里头还有一双没有劳动能力的父母呢,他的家里头还有一对要上学的儿女呢。张一光只能憋着。憋得久了,夜里头就老是放空炮(梦遗)。张一光惭愧了。兄弟们望着他一塌糊涂的床单,取笑他,给他取了一个十分刻毒的绰号:地对空导弹,简称“地对空”。现在,回过头来想想,他这个“地对空”真的是毫无意义了,他只是一头猪。对他的老婆来说,他是一只被骟了的公猪,对他的矿主来说,他是一只没有被骟的公猪——等放完了空炮,他就连皮带肉一起被卖出去了,所谓的补偿金,不就是最后的那么一点皮肉价么。  多亏了张一光的眼瞎了。眼睛好好的,他什么也没有看见;眼一瞎,他这个农家子弟却把什么都看清了,他哪里是“地对空”,他是皇上。  多么值得庆幸啊!在瓦斯爆炸的时候,飞来的石头只是刮去了他的眼睛,而不是他的命根子。如果他失去的是命根子而不是眼睛,他这个皇上还当得成么?当不成了。  张一光在推拿中心加倍地努力。道理很简单,做得多,他就挣得多,挣得多,他就嫖得多。张一光在洗头房一样加倍地努力,道理同样很简单,在嫖这个问题上,他有他的硬指标,张一光必须嫖满八十一个女人。书上说过的,每一个皇上都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总共是八十一个。等他嫖满了八十一个女人,他就是皇上,起码也是个业余皇上。  “爱妃!爱妃唉——”  严格地说,在大部分情况下,张一光对井下的恐惧已经消除了。然而,只要一上班,由于黑暗的缘故,井下的感觉还在。张一光一直都摆脱不了和“弟兄们”一起在“井下”的错觉。这一来张一光和推拿师们的关系有点特别,从张一光的这一头来说,他一直拿他们当弟兄,渴望和他们成为弟兄,从另外的一头来说呢,大部分盲人却并不把张一光当作“自己人”。这里头既有年纪上的差别,更多却还是来自他的“出身”。  张一光在三十五岁之前一直是健全人,虽然眼睛没了,但是,他的心性和他的习惯却不是盲人的,还是一个健全的人。他没有盲人的历史,没有盲校的经历,没有正规的、业务上的师从,怎么说都是半路出家的野路子——他怎么可能是“自己人”呢。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张一光从“那个世界”出来了,却并没有真正地进入“这个世界”。他是硬生生地插进来的,他是闯入者。闯入者注定了是孤独的。  孤独的人就免不了尴尬。张一光的脾气不稳定,和他的尴尬有关系。他的天性是热烈的,轻浮的,真正的盲人却偏于凝重和冷静。人与人之间总要相处,这一来他的热烈就不可避免地遇上了冷静。以他的年纪,其实很屈尊了,委屈也就接踵而至。当委屈来临的时候,他又缺少一个真正的盲人所必备的那种忍耐力,冲突就在所难免。张一光容易和别人冲突,冲突了之后又后悔,后悔了之后再挽救,一挽救又免不了纡尊降贵。委屈就是这么来的。张一光在煤矿的时候也和别人有冲突,但是,那样的冲突好解决,即使动了拳头,一顿酒就解决了,拍一拍肩膀就过去了。兄弟们从来都不记仇。盲人却不是这样,盲人记仇。这是盲人根深蒂固的特征。张一光的难处其实就在这里,还没有几天,推拿中心的人都已经被他得罪光了,没有一个体己的朋友。他在推拿中心倍感孤寂。  孤寂的人不只是尴尬,还喜欢多管闲事。张一光爱管闲事。爱管闲事的人都有一个显著的特征,两只眼珠子滴溜溜的。张一光的两只眼珠子早就没有了,他的两只耳朵就学会了滴溜溜。一“滴溜”,还“滴溜”出问题来了,小马对嫂子“动心思”了。  小马终日沉醉在他的单相思里头,甜蜜得很,其实痛苦得很。是不能自拔的缠绵。张一光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痛心了。小马这样下去太危险了,他自己不知道罢了。他会毁在这上头的。这家伙不只是自作多情,还自作聪明,还自以为别人什么都不知道。动不动就要用他的耳朵和鼻子紧紧地“盯”着“嫂子”,一“盯”就是二三十分钟,连下巴都挂下来了。盲人自有盲人的眼睛,那就是耳朵和鼻子。如果换了一个正常人,你拿你的眼睛“盯着”一个女人试试?眼睛的秘密迟早都会被眼睛抓住的;同样,耳朵和鼻子的秘密也迟早会被耳朵与鼻子抓住。小马你怎么能动“嫂子”的念头!不能啊。一旦被抓住了,你在推拿中心还怎么混得下去!王大夫什么都没有说,但什么都没有说并不意味着什么都不知道。小马你害人,害己。这心思是瓦斯。张一光已经断定了,小马通身洋溢的都是瓦斯的气息,没有一点气味。没有气味的气息才是最阴险的,稍不留神,瓦斯“轰”地就是一下,一倒一大片的。  得救救他。救救这位迷了途的小兄弟。  张一光其实还是动了一番脑筋的,动过来动过去,张一光想不出什么好办法。张一光决定釜底抽薪。他了解小马这个年纪的小公鸡。想当初,张一光在矿上就是这样,一天的活干下来,累得连洗澡的力气都没有,可是,上了床,身子骨却又精神了,一遍又一遍地想老婆。  小马到底还是被张一光哄进了洗头房。小马懵里懵懂的,进去了。张一光安排得相当周到,等小马真的明白过来,一切已经晚了。张一光给小马安排的是小蛮。说起小蛮,可以说是张一光最为宠爱的一个爱妃了,在最近的一段日子里,张一光宠幸的一直都是她。她在床上好。哄死人不偿命。说实在的,把小蛮安排给小马,张一光实在有些舍不得。但张一光铁了心了,他必须舍得。得让小马尝到甜头。得让他死心塌地地爱上洗头房。小马踏实了,“嫂子”在他的心里就再也不会那么闹心了。    第十五章金嫣、小孔和泰来、王大夫  《推拿》作者:毕飞宇  人和人之间很有意思了,就在推拿中心的态势一天一天严峻起来的时候,小孔和金嫣却悄悄走到了一起,突然热乎起来了。王大夫曾亲耳听见小孔私底下说过,她对金嫣的“印象”并不好一“这个女人”的身上有股子不那么好的“味道”。就说穿佩,你瞧这个女人弄的,每走一步都有动静,不是咣叮咣当,就是窸窸窣窣,时时刻刻都是把自己嫁出去的样子。你总不能天天嫁人吧?——这说明了什么?她招摇。因为有了这样的一个基本判断,小孔和金嫣不对付,明摆着不是一路人的架势。这一点推拿房里的推拿师都听出来了,小孔和其他人说话向来都干脆,一和金嫣答腔,问题来了,拖声拖气的,其实也就是拿腔拿调了。王大夫为这件事专门说过她——何必呢?大家都是盲人,又都是出门在外的。小孔用她刚刚学来的南京话把王大夫打发回去了:“我管一呢。”  小孔对金嫣的态度金嫣知道,并不往心里去。不往心里去是假的,只是不愿意和小孔“一般见识”罢了。怎么才能不“一般见识”呢?金嫣就专门找“她的男人”说话。这个醋小孔没法吃,她又不是背地里偷鸡摸狗,人家大大方方的,开个玩笑还开不得了么?再说了,她金嫣又不是没有男朋友的人。金嫣是怎么和王大夫说话的呢,举一个例子,生意忙起来了,王大夫免不了要对客人这样说:“对不起,实在憋不住了,我要去一趟厕所。”金嫣就要把王大夫的话接过来,用体贴无比的腔调说:“去吧老王,又不是项链,老是带在身上做什么。”  小孔知道,和金嫣硬斗,不是她的对手,只能给她这么一个“态度”。金嫣也是知道的,小孔就是不喜欢她,没什么道理,硬凑肯定凑不上去。那就不往上凑。只要在王大夫的这一头维持好一定的关系,行了。  就是这样的两个女人突然走到一起去了。女人就这样,不能有过节,一旦有了过节,再好起来,没边了。恨不得把自己的脑袋割下来,再装到对方的脖子上去。事实上也是这样,小孔和金嫣好起来之后,两个人动不动就要做出一副换脑袋的样子,不是你把脑袋搁在我的肩膀上,就是我把脑袋搁在你的肩膀上,一天到晚都有倾诉不完的衷肠。连各自的男人都被她们撇在了一边,一有空就嘀咕,就跟这个世界上就剩下她们两个人似的。  小孔和金嫣突然和好起缘于一次上钟,依照次序,她们两个被前台杜莉同时安排到一间双人间里去了。来的是两个男人,老板和他的司机。老板喝了酒,司机没有。杜莉在安排人员的时候第一个报的是小孔,这一来小孔就摊上老板了,而金嫣做的则是老板的司机。  小孔怕酒。主要是怕酒气。闻不得。两个客人刚刚躺下来,小孔就轻声地叹了一口气。说叹气就有点夸张了,也就是鼻孔里的出气粗了一些。金嫣走到小孔的面前,什么都没有说,却把老板的生意接过去了。这个举动实在出乎小孔的意料,心里头却还是感谢了。金嫣怎么知道自己害怕酒气的呢?想必还是听王大夫说的吧。小孔想,这个女人真的有量,自己都对她那样了,她始终都能和王大夫有说有笑,私底下还能说点什么。  小孔害怕酒气是小时候落下的病根。在她幼小的记忆里,父亲一直都是酒气熏天的。在两岁的小孔盲眼之后,这个皖北的乡村教师动不动就醉。醉了之后再带着一身浓郁的酒气跌跌撞撞地回家。父亲一回家小孔的灾难就开始了,他会把女儿放在自己的大腿上,让女儿“睁开眼”。女儿的眼睛其实是“睁”着的,只是看不见。父亲却疯狂了,一遍又一遍地命令:“睁开!”女儿不是不努力,可女儿一直也弄不明白,到底怎样才能算把眼睛“睁开”呢。父亲便用他的双手捏住女儿的上眼皮,几乎就是撕。他一心要用他粗暴的指头替可怜的女儿“睁开”她的眼睛。可是,这又有什么用?这时候父亲就出手了,开始打。女儿的母亲还能怎么办,只能用自己的身体护住自己的女儿。但真正让小孔恐怖的还不是父亲的打,真正恐怖的往往是第二天的上午。父亲的酒醒了。醒酒之后的父亲当然能看到女儿身上的伤,父亲就哭。父亲的哭丧心病狂。他搂住自己的亲闺女,可以说呼天抢地。——这哪里还是一个家,活脱脱地变成了人间地狱。母亲不想让女儿失去父亲,她在忍。一直在忍。忍到女儿六岁,母亲终于提出来了,她要离婚。父亲不答应。不答应可以,母亲提出了一个严厉的要求,为了女儿,你这一辈子不得再碰酒。父亲静默了一个下午,一个下午过去了,父亲答应了。父亲说,好。父亲用一个“好”字干净彻底地戒绝了他的酒瘾,从此没有碰过女儿一根手指头。父亲一不做,二不休,为了他的女儿,他一个人去了医院,悄悄做完了男性绝育手术。  成长起来的小孔到底懂得了父亲。这是一份不堪承载的父爱。它强烈,极端,畸形,病态,充满了牺牲精神和令人动容的悲剧性。父亲是多么地爱自己啊,小孔是知道的,父亲实在是爱自己的。为了这份爱,小孔做到了自强不息。但是,小孔对酒气的恐惧却终生都不能消除,它是烙铁。小孔的记忆一碰上烙铁就会冒出呛人的糊味。  当然,这一切金嫣都是不知道的。金嫣也没有问。没什么好问的。盲人自有盲人的忌讳,每一个忌讳的背后都隐藏着不堪回首的糊味。  可是不管怎么说,就因为金嫣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小孔对待金嫣的态度和善一些了。看起来这个女人并不坏。她就是那样。用她自己的话说,她就是那么一个“人儿”。骨髓却是热乎的。  这一天下暴雨,推拿中心没有什么生意,两个小女人不想呆在休息区里,一起去了推拿房。——话又说回来了,这些日子又有谁愿意呆在休息区呢。沙复明和张宗琪简直就成了两块磁铁,他们把相同的一极对在一起了,中间什么都没有,就是能感觉到他们在“顶”。他们会一直“顶”下去的,除非有一方愿意翻一个个。  没有生意,闲着也是闲着,金嫣和小孔就决定给对方做推拿。这不是“推拿”,是“我伺候你一回”,然后呢,“你再伺候我一回”。蛮有趣的,蛮好玩的。她们做的是腹部减脂。所谓腹部减脂,就是对腹部实施高强度的搓、揉、摁、挤,捏,通过提高腹部温度这个物理的方法,达到燃烧脂肪、减肥瘦身这么一个宏伟的目的。必须指出,腹部减脂痛苦不堪,想一想就知道了,腹部没有骨骼,穴位特别地集中,同时也格外地敏感,更何况女人的腹部又是那样的娇嫩。一把被推拿师揪住了,拽起来,使劲地挤,使劲地捏,疼起来和烧烤也差不多。但是,疼归疼,腹部减脂的生意一直都很好。这说明什么?说明女人们越来越珍惜自己了。没有一个好腹部,好衣服怎么穿?再好的面料、再好的款式效果都出不来。腹部是要紧的。疼算什么,做女人哪有不疼的。  金嫣和小孔并不胖。但是,两个人都在恋爱中。哪有恋爱中的女人对自己的腹部是满意的?都不满意。很不满意。原因不复杂,她要和十六七岁的时候比。“以前可不是这样的”。恋爱中的女人都有一个基本的认知,自己的过去一直比现在好,男朋友没赶上。只有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才能让自己的现在回到过去。她们永远也不会原谅现有的腹部。  小孔的手不大,力量却出奇地好。金嫣很快就吃不消了。当然,小孔是故意的。毕竟是玩笑——你刚才把我弄得那么疼,现在,轮到你了,你也尝一尝姑奶奶的手段。金嫣终于疼得吃不消了,脱口就出了一句粗口:“小贱人!”  “小贱人”是很特殊的一声骂,有闺密之间的浮浪,同时也有闺密之间的亲昵。是咬一口的意思。两个女人只有到了特定的火候才有可能成为对方的“小贱人”,一般的人断然没有如此这般的资格。我是“小贱人”,是吧?好。小孔不声不响了,一把把金嫣腹部的皮肉拎了起来,死死地捏在了手上。“再说一遍?”小孔开开心心地说。金嫣是这样的一号人,嘴上从来吃不得亏。金嫣说:“小贱人。”“再说一遍?”小孔手上的力量和“再说一遍”成正比了。金嫣的嘴巴张开了,已经张到了极限,不能更大了,直哈气,求饶了。金嫣说:“小姐,不敢了,回头我给你做使唤丫头。”小孔松开手,松得很慢。这个小孔是有数的,放快了能疼死人。小孔说:“这还差不多。”张开手,放在金嫣平坦的腹部,轻轻地揉。打一巴掌,揉一巴掌,这是必须的。金嫣的腹部平平整整,不只是平整,还像瓷砖那样分成了好几块,比小孔的好多了,小孔喜欢。  小孔不只是揉,还抚摸。抚摸了几下,小孔再一次把金嫣的皮肉轻轻地拎起来了,嘴巴却伸到了她的耳边。十分鬼祟地说:“小肚子浪死了。泰来喜欢的吧?——说!有没有和泰来那个什么?”  金嫣似乎预料到了小孔的问题,她从不和泰来“那个什么”。从不。金嫣伸直了大腿,笃笃定定地说:“没有。我们熬得住。”这句话话里头有话了。小孔突然一阵害臊,有些走投无路,只好把金嫣的皮肉再一次拎起来,说:“说!有没有?”金嫣疼得两条腿一起跷到了天上,浪得都没边了。金嫣喘着气,说:“你这是屈打成招了嘛。”“还没有?你看看你的两条腿,为什么跷得这么高?”金嫣愣了一下,扑哧却笑了,说:“我哪里知道——不打自招的东西!”  “真的没有?”  “真的没有。”  “为什么没有?”完全是恼羞成怒,蛮不讲理了。  为什么没有?这还用说么。金嫣认真起来了,说:“我就想留到结婚的那一天。”  这一回小孔相信了。小孔就用手掌在金嫣的小肚子上漫无目的地摩挲。在女人的嘴里,“那个什么”永远是重要的,两个女人的言谈一旦涉及了“那个什么”,她们的关系就会质变,一下子抵达肝胆相照的境地。雨还在下,很猛烈。在推拉窗的玻璃上噼里啪啦。两个小女人一下子不闹了,推拿房里突然安静下来。这安静温馨。像头顶上的吸顶灯,有光,氤氲,漫漶,是个大概。其实还是黑色的。因为是黑色的,说温馨又不确切了,是忧伤才对。小孔和金嫣各自交代了心头的秘密,不说话了。也许是金嫣刚才把“结婚”这个词说出来了,“结婚”这个词就有点突然,有点突如其来。把她们吓住了。两个人就陷入了自己的心思。结婚哪,结婚,没有走到这一步的人哪里能知道这里头的滋味。这些日子她们被“结婚”弄得太苦闷了,恋爱不只是甜,恋爱也是苦。谁知道明天会怎样呢?推拿中心又是这么一副样子,会不会有大的变动都是说不定的,再一乱,天知道会是什么样子?天也不知道。  小孔把金嫣的话听在耳朵里,心里头却伤神了。“我就想留到结婚的那一天”,这句话她小孔一辈子也说不出口了。她已经彻底交代了,没有什么可以保留的了。所以,心里头就有点难受。小孔并不是后悔。她不后悔她和王大夫所做的那一切。问题是,金嫣敢把“那个什么”留到“结婚的那一天”,暗地里说明一个问题,金嫣对自己的婚姻有底。她有把握。正是这个“有把握”捅到了小孔的痛处。小孔对婚礼其实并不讲究,草率一点无所谓,寒酸一点无所谓。但是,父亲得在,母亲得在,吃顿饭,这是最起码的。然后,由父亲郑重其事地把女儿交到女婿的手上。现在,父母都不同意,她的婚礼还能算婚礼么?看起来她的婚礼只能背着自己的父母了,做贼一样,把自己鬼鬼祟祟地嫁出去了。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她小孔又亏欠了父母一回。还有一点也是十分重要的,小孔究竟是一个女人,到了结婚的前沿,总该是男方催促得紧凑一些才好,最好能看到男方的央求。爱是一回事,女人的感受却是另外的一回事。小孔倒好,倒像是她在央求男方了,还落得了一番数落,你“急什么?”小孔就觉得自己贱。比较下来,金嫣实在是太幸福、太幸运了。这么一想小孔突然就是一阵心酸。还嫉妒。手里头也停止了。是哭的意思。真的就哭了,一颗泪珠子啪嗒一声掉在了金嫣的小肚子上。  金嫣的小肚子突然来了一滴水,放出了巴掌,在空中等。等了半天,原来是小孔的眼泪。金嫣一下子坐起身,捂住了小孔的手,小孔偏偏又抽回去了。小孔说:“嫣子,到了结婚的那一天,多远你都要告诉我,我一定要出现在你的婚礼上。”  金嫣没有答腔。她在心底“哼”了一声,无声地说,婚礼?她的婚礼又在哪里?  ——在泰来的面前,金嫣一直是强势的。可是,强势的人通常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当他们谋划一件事的时候,他们会一厢情愿。他们会认定了自己的主张就是他人的意见,不用考虑他人。金嫣一直在默无声息地憧憬着她的婚礼,几乎没有和泰来商量过。——有一件事情金嫣一直都不知情,早在出门打工之前,泰来的父母就和泰来谈妥了,到了泰来结婚的那一天,“家里头”不打算给泰来置办了。原因很简单,泰来未来的媳妇十有八九也是个盲人,两个瞎子在村子里结婚,不体面,也不好看,被人家笑话都是说不定的。泰来的父亲干脆给泰来挑明了,该花的钱“我们一分也不会少你的”,“都给你”。婚礼嘛,别办了。泰来同意了。这其实也正是泰来的心思。泰来是在挖苦和讥笑当中长大的,心里头明白,村子里并没有自己的朋友,谁又能瞧得起他呢?连他的妹妹都不待见他。拿一笔钱多好。少说五六万,多则七八万。把这笔钱揣在自己的手上,又免去了一分丢人现眼的差事,多么地实惠,是一笔划算的好买卖。  泰来在金嫣的面前是这样表述他们的婚礼的:“在我的心里,我们的第一个吻就是婚礼,我要把每一分钱都花在你的身上,我才不会烧钱给别人看呢。”  泰来的表白很动情了,可以说,丝丝入扣。这样的说话方式金嫣也是喜欢的,虔诚,憨厚,死心塌地,对爱情有无限的忠诚。这一来它也就浪漫了。但是,它是反婚礼的。金嫣在感动的同时欲哭无泪。  既然小孔想参加金嫣的婚礼,金嫣把小孔的手拽过来了,把玩着小孔的手指头,伤心了。金嫣说:“你就等吧。我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等到我的婚礼。”  “什么意思?”  “泰来不肯举办婚礼。”  小孔不说话了。作为一个盲人,泰来的心思她自然能够懂得。她理解的。“那你呢?”  “我?”金嫣说,“我等。”  “等到哪一天?”  “我不知道。”金嫣说,“我愿意等,等到三十岁,四十岁。”金嫣把她的额头靠在了小孔的额头上,小声说:“我是女人哪。”金嫣后来的声音就小了,补充说:“一个女人怎么可以没有婚礼?”小孔听出来了,金嫣微弱的气息里头有一种固执,金嫣说这句话的时候其实是全力以赴的,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誓言。  作为一个女人,金嫣的心思小孔一样懂。她一样理解。小孔搂过金嫣的脖子,说:“我懂。”  “还是你好哇。”金嫣说,“你和王大夫美满哪。你们肯定会在我们前头结婚的。丫头,到了结婚的那一天,告诉我。我要到你的婚礼上去,唱。我要把所有会唱的歌从头到尾给你唱一遍。”  话说到这一步,小孔不想在金嫣的面前隐瞒什么了。再隐瞒就不配做金嫣的朋友了。小孔说:“我也不知道我能不能等到我的婚礼。”这句话金嫣刚才说过一遍的,小孔等于是把金嫣的话又还给金嫣了。  这一回轮到金嫣吃惊了,金嫣吃惊地问:  “为什么?”  “我和老王的事,我爸和我妈不同意。”  “为什么不同意?”  “他们不许我嫁给一个全盲。”  是这样。原来是这样。唉,生活里头哪有什么可以羡慕的人哪。  “他们什么都不干涉我,就是不能答应我嫁给一个全盲。”小孔说,“他们不放心哪。”小孔说,“他们把一辈子的心血都放在了我的身上——我到南京其实是私奔了,”小孔掏出深圳的手机,说,“我一直都在用两个手机,我一直告诉他们我在深圳呢。”  金嫣把手机接过来,放在手上抚摸。一天到晚撒谎,哪里还是人过的日子。这一回轮到金嫣勾着小孔的脖子了,金嫣说:“我懂。”  两个女人其实已经拥抱在一起了。这一次的拥抱并不是她们的本意,然而,因为两个女人的“我懂”,她们意外地拥抱在了一起。她们把各自的左手搭在对方的后背上,不停地摩挲,不停地拍。雨在下,雨把推拉窗上的玻璃当作了它们的锣鼓。  “嫣子,给个谜语你猜猜——两个盲人在拥抱。”  金嫣说:“瞎抱。”  “再给你一个谜语猜猜——两个盲人在抚摸。”  金嫣说:“瞎摸。”  “再给你一个谜语猜猜——两个盲人的悄悄话。”  金嫣说:“瞎说。”  “你瞎说!”  “你瞎说!”  “你瞎说!”  “你瞎说!”  她们一口气把“你瞎说”说了十几遍,似乎一定要把这个天大的罪名安插在对方的头上。两个人各不相让,突然笑了。开始还是闷着的,两个女人的乳房就在对方的怀里无声地乱颤。这一颤对方就痒,只能让开来,额头却顶在了一起。她们再也忍不住了。是小孔最先出的声,小孔的这一声感染了金嫣,金嫣也出声了。金嫣的嗓门要比小孔大两号,她的笑声吓人了,是从肚脐眼里笑出来的,动用了丹田里的力气,直往外头冲。金嫣这一笑把小孔的痒痒筋给勾起来了,小孔也扯开了嗓门,笑开了。两个人都忘了是在推拿中心,忘了,彻底忘了;忘了自己是谁,彻底忘了。她们就觉得开心。开足了马力去笑。痛快了,敞亮啊。她们的笑声彼此激荡,彼此鼓舞,像竞赛,一声压过一声,一声又高过一声。止不住了。几乎就是咆哮。疯了。癫狂了。发了癔症了。——舒坦啊!舒坦死了。  休息区里的盲人正拥挤在一起,一个个正襟危坐的。沙复明在。张宗琪也在。有他们在,有他们两个磁铁在,谁还会弄出什么动静来?不会了。连门外的雨声都小心翼翼的。就在这样的大寂静里,突然传来了两个女人的狂笑。所有的人旺了一下,脑袋侧过去了。她们怎么就这样笑的呢,怎么就高兴成这样呢,听起来简直就是奋不顾身。好玩了。所有人的脸上都挂上了微笑。张一光对王大夫说:“不会出人命吧王大夫?”王大夫也在微笑,笑眯眯地说:“两个疯丫头。”但王大夫哪里有心思在这里说笑,弟弟的债务一共只有十五天的期限,一天一天的,迫在眉睫了。王大夫从耳朵上摸出一支香烟,一个人来到了门外。  门外有一个飞檐,推拿师们吸烟通常就站在这里。王大夫并不吸烟,不过客人们总有客气的,做完了推拿之后,不少烟客都喜欢给推拿师们打上一梭子。闲下来的时候,王大夫偶尔也会点上一根,把玩把玩罢了。  王大夫来到门外。可是,在门外听过去,两个疯子的笑声一样地响亮。王大夫说了一声“疯了”,却意外地发现飞檐的下面站了一个人。王大夫“唉”了一声,那个人也“唉”了一声,却是泰来。  王大夫和泰来平日里的往来并不多,也就是同事之间的客气罢了,是井水不犯河水的常态。现在,有意思了。既然他们的女朋友都好成那样了,还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两个人就有点不好意思了。但同时又有一点想法,似乎有必要热乎一点。王大夫收起满腹的心思,从耳朵上摘下一根香烟,是软中华,客人交代过的。王大夫把软中华递到泰来的手上,说:“泰来,来。”泰来摸过去,是香烟。泰来说:“我不吸烟的。”王大夫说:“我也不吸。玩玩吧,难得这么清闲。”王大夫把打火机递过去,泰来点上了,王大夫再接过打火机,自己也点上了,关照说:“别咽进去。上瘾就不好了。”  这是泰来第一次吸烟。第一口就点在了过滤嘴上。他把香烟掉了个个,却又被过滤嘴烫着了。泰来用舌头舔了一下,这一次才算吸着了。泰来吸了一大口,用力把嘴唇抿严实了,好让香烟从鼻孔里溜出去。却呛着了,不停地咳。咳完了,泰来说:“好烟。”口吻仿佛很内行。  “那当然。好烟。”  他们就讨论起香烟来了。可是,除了“好烟”,他们实在也说不出什么来。说不出来就沉默。其实他们是想说话的,处在了没话找话的状态里头,不自在了。只能接着吸烟。这一来两个人的香烟就吸得格外地快。不吸烟的人就是这样,吸得都快。高唯正坐在服务台的里口,透过落地玻璃,远远地望着门外的两个男人,他们在吸烟。是两小团暗红色的火光。一亮,又一亮。  泰来向来都是一个顶真的人。既然不会吸烟,反过来就把吸烟当成一件重要的工作来做了。每一口都很用功,吸得很到位,特别地深。十几口下去一支烟居然吸完了。泰来把手伸到口袋里去,摸出了一样东西,也是烟。泰来给了王大夫一根,用十分老到的口吻对王大夫说:“大哥,再来一根。”  两个疯女人的癫疯终于停息了,想必这一刻她们又开始说悄悄话了吧。王大夫把烟续上了。远远地扔出烟头,烟头在雨天里“嗞”了一声,熄灭了。到底是做大哥的,王大夫终于找到话题了。王大夫说:“你和金嫣谈得也有些时候了吧?”  泰来说:“也——不长。”  王大夫问:“什么时候结?”  泰来咂了一次嘴,是不知道怎么开口的样子。想了半天,说:“你们呢?”  “我们?”王大夫说,“我们不急。”  “你们打算搞一个很隆重的婚礼吧?”  “不隆重。”王大夫说,“搞那么隆重干什么,简简单单的。”王大夫意犹未尽,说:“结婚嘛,就是两个人过日子。婚礼无所谓的。”王大夫想了一想,又补充了一句:“我们家小孔也是这个意思。”  终于找到知音了,徐泰来向王大夫的身边靠了靠,欲言又止。最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麻烦呢。”  “麻烦什么?”  泰来低声说:“金嫣一定要一个隆重的婚礼,要不然,宁可不结婚。”  “为什么?”  “她说,女人的这一辈子就是婚礼。”  王大夫笑笑,说:“不至于的吧,女人的这一辈子怎么可能就是婚礼呢?”  “我看也不至于。”  “金嫣还说什么了?”  “她说,天下的女人都是这样。”  王大夫刚刚吸了一大口烟,听着泰来的话,慢慢地,把香烟吐出去了。“天下的女人都是这样”,小孔为什么就不是这样的呢?王大夫突然就想起来了,关于婚礼,他其实并没有和人家深入地讨论过,她想早一点结,这个王大夫知道。但是,婚礼该怎么操持,操办到怎样的一个规模,小孔从来也都没有流露过。人家一直都是顺从着自己的。这么一想王大夫突然就觉得事态有些严峻,什么时候得好好问问人家了。不能拿客气当了福气。  “唉,”徐泰来抱怨说,“她就是要一个风风光光的婚礼,怎么说都不行。”  “不至于吧?”王大夫自言自语地说。  “你问问小孔就知道了。”徐泰来说,“我估计金嫣把心里的话都告诉小孔了。”  两个男人站在飞檐的底下,各自憋了一肚子的话。是得好好谈谈了。即使是关于婚礼,两个人都有满腹的心思,完全应当和对方商量商量、讨论讨论的。总归是没有坏处。第二支香烟还没有吸完,两个人突然觉得,他们已经是连襟了。    第十六章王大夫  《推拿》作者:毕飞宇  一接到电话王大夫就知道事情不好。电话里的声音很好听,好听的声音在“请”他回去,“请”他回到他的“家里”去。好听的声音真是好听极了,听上去像亲人的召唤。但是王大夫心里头明白,这不是亲人在召唤。  半个月来,两万五千块钱始终是一块石头,一直压在王大夫的心坎上。王大夫是这么劝自己的,别去想它,车到山前必有路,到时候也许就有办法了。办法还真的就有了,王大夫向沙复明预支了一万块钱的工资。一万元,再加上王大夫过去的那点现款,王大夫还是把两万五千块钱给凑齐了。王大夫什么都没有解释,好在沙复明什么也没有问。  现在的问题是,王大夫把两万五千块钱拿在手上,轻轻地摩挲。摩挲来摩挲去,舍不得了。王大夫就想起了一位老前辈说过的话,那是一个盲眼的老女人。她说,钱是孩子,不经手不要紧,一经手就必须搂在怀里。王大夫就心疼这笔钱,心口像流了血。他闻到了胸口的血腥气味。冤啊。如果弟弟是为了买房子、讨老婆、救命,给了也就给了。可这是怎样的一笔糊涂账?既不是买房子,也不是讨老婆,更不是救命。是赌博。赌债是一个无底洞。这一次还上了,弟弟下一次再去赌了呢?弟弟再欠下二十五万块呢?他这个做哥哥的还活不活了?  王大夫第一次恨起了自己。他为什么是做哥哥的?他为什么那么喜欢做冤大头?凭什么他要抢着站出来?真是用不着的。没有他,地球一样转。这毛病得改。下一次一定得改。这一次当然不行。他承诺了。他是用舌头承诺的。再怎么说,一个人的舌头永远都不能瞎。舌头要是瞎了,这个世界就全瞎了。  欠债还钱,这是天理。从来就是。  听完了手机,王大夫把手机合上了,摸了摸自己的腹部。这些日子王大夫一直把两万五千块钱捆在自己的身上,就系在裤腰带的内侧。这个是马虎不得的。王大夫掏出墨镜,戴上了。一个人走上了大街。他站立在马路的边沿,大街一片漆黑,满耳都是汽车的呼啸。说呼啸并不准确,汽车的轮子仿佛是从路面上“撕”过去的,每一辆汽车过去都像扒了地面的一层皮。  ——这是最后的一次了,绝对是最后的一次。王大夫不停地告诫自己。从今往后,无论弟弟再发生什么,他都不会过问了。此时此刻,王大夫的心已经和石头一样硬,和石头一样冷。这绝对是最后的一次。两万五,它们不是钱,它们是王大夫的赎罪券。只要把这两万五交出去,他王大夫就再也不欠这个世界了。他谁也不欠。什么也不欠。遗憾当然也有,两万五千块毕竟没有得到一个好的去处,而是给了那样的一帮王八蛋。你们就拿去吧,噎死你们!  王大夫突然伸出了他的胳膊,气派了。他要叫一辆出租车。操他妈的,两万五千块钱都花出去了,还在乎这几块钱么?花!痛痛快快地花!老子今天也要享受一下。老子还没有坐过出租车呢。  一辆出租车平平稳稳地靠在了王大夫的身边,王大夫听出来了,车子已经停在他的身边了。但王大夫没有伸手,他不知道出租车的车门该怎么开。司机却是个急性子,说:“上不上车?磨蹭什么呢?”王大夫突然就是一阵紧张。他冒失了。他怎么想起来叫出租车的呢?他压根儿就不会坐出租车。王大夫在短暂的羞愧之后即刻镇定了下来。他的心情很坏。非常坏。坏透了。王大夫说:“你喊什么?下来。给我开门。”  司机侧过了脑袋,透过出租车的玻璃打量了王大夫一眼。王大夫戴着墨镜,面色严峻。和所有的盲人一样,王大夫的墨镜特别大,颜色特别深,几乎就是罩在眼睛上。司机知道了,他是个盲人。但是,不像。越看越不像。司机不知道今天遇上了哪一路的神仙。司机还是下来了,一边瞟着王大夫,一边给王大夫打开了出租车的车门。他一点也弄不清墨镜的背后到底深藏着一副怎样的眼睛。  王大夫却是全神贯注的。他突然就虚荣了,不想在这样的时候露怯。他不想让别人看出来他是一个盲人。依照车门的动静,王大夫在第一时间做出了反应,他扶住门框,缓缓地钻了进去。  司机回到驾驶室,客气地、甚至是卑微地说:“老大,怎么走?”  王大夫的嘴角吊上去了,他什么时候成“老大”了?但王大夫即刻就明白过来了,他今天实在是不礼貌了。他平时从来都不是这样的。但不礼貌的回报是如此的丰厚,司机反过来对他礼貌了。这是一笔怎样混账的账?回过头来他得好好算一算。  “公园路菜场。”王大夫说。  王大夫到家了。上楼的时候心里头在打鼓。这里头有犹豫,也有胆怯,主要的却还是胆法。盲人和健全人打交道始终是胆怯的,道理很简单,他们在明处,健全人却藏在暗处。这就是为什么盲人一般不和健全人打交道的根本缘由。在盲人的心目中,健全人是另外的一种动物,是有眼睛的动物,是无所不知的动物,具有神灵的意味。他们对待健全人的态度完全等同于健全人对待鬼神的态度:敬鬼神而远之。  他要打交道的可是“规矩人”哪,离鬼神已经不远了。  一进家门王大夫就吃了一惊,弟弟在家。这个浑球,他居然还好意思坐在家里,客人一样,悠悠闲闲地等他这么一个冤大头。王大夫的血顿时就热了。好几个人都坐在沙发上,很显然,都在等他。他们太自在了,正在看电视。电视机里热闹了,咣叮咣当的,是金属与金属的撞击,准确地说,是金属与金属的搏杀。刀、枪、剑、戟的声音回响在客厅里,残暴而又锐利,甚至还有那么一点悦耳,悠扬了。他们一定在看一部功夫片,要不就是一部黑帮片。功夫片王大夫是知道的,它有一个最为基本的精神,拳头或子弹最终将捍卫真理。王大夫突然就回忆起出租车来了,他是不礼貌的,得到的却是最为恭谦的回报。都成“老大”了。王大夫径直走到沙发的面前,电视里的声音减弱下去了。王大夫的肩膀上突然就是一只手,他感觉出来了,是弟弟。王大夫的血当即就热了,有了沸腾的和不可遏制的迹象。王大夫看见了自己的身体,他的身体有了光感,透明了,发出上气不接下气的光芒。王大夫笑笑,伸出右手,他要和自己的弟弟握个手。王大夫的右手刚刚握住弟弟的右手,他的左手出动了,带着一阵风,他的巴掌准确无误地抽在了弟弟的脸上。  “滚出去!”王大夫吼道,“给我滚出去!你不配呆在这个家里!”  “他不能走。”好听的声音说。  “我不想见到这个人,”王大夫说。“——我说过了,这是我们俩的事。”王大夫突然笑起来,说:“我跑不了。我也不想跑。”  “钱带来了没有?”  “带来了。”  “给钱。我们走。”  “不行。他先走。”  “他不能走。”好听的声音说。  “他走,我给钱。他不走,我不给——你们商量一下。”  王大夫丢下这句话,一个人到厨房去了。  一进厨房王大夫就拉开了冰箱。他把裤腰带翻了过来,扯出钱,扔了进去。王大夫附带摸出了两只冰块,一把捂在了嘴里。听见弟弟出门了,王大夫开始咀嚼。冰块被他嚼得嘎嘣嘎嘣响。王大夫觉得自己已经不是人了。他脱去了上衣,提着菜刀,再一次回到了客厅。  客厅里静极了。静到王大夫能感觉到墙壁、沙发、茶几上的杯盏。当然,还有菜刀。刀口正发出白花花的鸣响。  好听的声音说:“你想好了。是你想玩这个的。我们没想玩。我们可是规矩人。可我们也会玩。”  王大夫说:“我没让你们玩这个。”王大夫提起刀,对着自己的胸脯突然就是一下。他划下去了。血似乎有点害羞,还等待了那么一小会儿,出来了。一出来它就不再害羞了,叉开了大腿,沿着王大夫的胸、腹,十分精确地流向了王大夫的裤子。血真热啊。像亲人的抚摸。  王大夫说:“知道我们瞎子最爱什么?”  王大夫说:“钱。”  王大夫说:“我们的钱和你们的钱是不一样的。”  王大夫说:“你们把钱叫做钱,我们把钱叫做命。”  王大夫说:“没钱了,我们就没命了。没有一个人会知道我们瞎子会死在哪里。”  王大夫说:“你们在大街上见过讨饭的瞎子没有?见过。”  王大夫说:“讨饭我也会。你们信不信?”  王大夫说:“可我不能。”  王大夫说:“我是我爹妈生的,我不能。”  王大夫说:“我们有一张脸哪。”  王大夫说:“我们要这张脸。”  王大夫说:“我们还爱这张脸。”  王大夫说:“要不然我们还怎么活?”  王大夫说:“我得拿我自己当人。”  王大夫说:“拿自己当人,你们懂不懂?”  王大夫说:“你们不懂。”  王大夫说:“两万五我不能给你们。”  王大夫说:“我要把两万五给了你们,我就得去讨饭。”  王大夫说:“我的钱是怎么来的?”  王大夫说:“给你们捏脚。”  王大夫说:“两万五我要捏多少只脚?”  王大夫说:“一双脚十五块。一只脚七块五。”  王大夫说:“两万五我要捏三千三百三十三只脚。”  王大夫说:“钱我就不给你们了。”  王大夫说:“可账我也不能赖。”  王大夫说:“我就给你们血。”  血已经流到王大夫的脚面了。王大夫觉得他的血不够勇猛,他希望听到血的咆哮。王大夫在胸脯上又划了一刀,这一下好多了。血汩汩的。可好听了。一定也是很好看的。  王大夫说:“我就这么一点私房钱。”  王大夫说:“我都还给你们。”  王大夫说:“你们也不用不好意思,拿回去吧。”  王大夫说:“能拿多少拿多少。”  王大夫说:“我还有一条命。”  王大夫把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了。王大夫说:“够了没有?”  王大夫说:“给句话。够了没有?”  客厅里的血已经有点吓人了。好听的声音没有能发出好听的声音。刀在王大夫的手上,刀口的眼睛已经瞪圆了。好听的声音伸出手,抓住了王大夫的手腕。王大夫说:“别碰我——够了没有?”  好听的声音说:“够了。”  王大夫说:“够了。”  王大夫说:“——够了是吧?”  王大夫说:“——清账了是吧?”  王大夫说:“你们走好。”  王大夫说:“你们请。”  王大夫放下刀,托在了手上。他把刀送到好听的声音面前,说:“那个畜生要是再去,你就用这把刀砍他。你们想砍几段就砍几段。”  屋子里静了片刻,好听的声音没有答理王大夫,他走了。他们是一起走的,是三个人,总共有六只脚。六只脚的声音不算复杂,可听上去还是有点乱。王大夫听着六只脚从家门口混乱地、却又是清晰地远去,放下刀,回过了头来。  现在,屋子里真的安静了,像血的腥味一样安静。王大夫突然想起来了,父母还在家呢。他的父母这一刻一定在望着他。王大夫就“望”着自己的父亲,又“望了望”自己的母亲。这样的对视大概持续了十几秒钟,王大夫的眼眶一热,汪出了一样东西。是泪。父母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了,他们一定都看在眼里了。  怎么会这样的?怎么就这样了?王大夫本来已经决定了,把弟弟的赌债还给人家的。可是,也就是一念之差,他没有。他都做了什么?这个荒谬的举动是他王大夫做的么?他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来的?他今天的举动和一个流氓有什么区别?没有。可耻了。在今天,他是一个十足的地痞,一个不折不扣的人渣。太龌龊了。他王大夫再也不是一个“体面”的人了。他的舌头终于说了一次瞎话。  王大夫其实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他从小就是个好孩子,好学生。老师们一直都是这么说的。王大夫和自己的父母并不亲。在王大夫的成长道路上,父母亲的作用并不大,真正起作用的始终是盲校的那些老师。然而,这句话又是不对的。只有王大夫自己知道,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不是老师,还是自己的父母。这“父母”却不是父亲和母亲,他们是抽象的,是王大夫恒久的歉意。一旦王大夫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一个小小的错误,一个小小的闪失,老师们都会这样对他说:“你这样做对得起你的‘父母’么?”“父母”一直就在王大夫的身边,就在王大夫的天灵盖E。  这些还不够。长大之后的王大夫在“体面”这个问题上偏执了,近乎狂热。在内心的最深处,王大夫一直要求自己做一个“体面人”。只有这样王大夫才能报答“父母”的哺育。他要“对得起”“父母”。  可今天他都做了什么?为了钱,他撒泼了。他的舌头当着“父母”的面说了瞎话。他丧失了他的全部体面。他丧失了他的全部尊严。就在“父母”的面前。  “爸,妈。”王大夫垂下脑袋,无比痛心地说,“儿子对不起你们。”  王大夫的母亲惊魂未定。却高兴。王大夫的母亲激动得热泪盈眶,她一把抓住王大夫的手,说:“老二要是有你的一半就好了。”  “妈,儿子对不起你们。”  王大夫的母亲不知道儿子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父亲却把王大夫的话接过来了。王大夫的父亲说:“老大,是我对不起你。我不该让你妈生那么一个畜生。”  王大夫的腹部突然就吸进去了,这一吸,他的胸部就鼓荡了起来。血还在流,都冒出泡泡了。王大夫说:“爸,儿子不是这样的,你去问问,儿子从来都不是这样的。”  王大夫的父母交流了一回目光,他们不知道自己儿子在说什么。唯一的解释是,儿子太疼了,他被疼得疯魔了。  “儿子对不起你们。”王大夫还在这样坚持。  “是做爸爸的对不起你!”  王大夫的手在摸。父亲不知道儿子要摸什么,就把手伸过去了。王大夫一把抓住父亲的手,死死地,拽住了。这个感觉怪异了。古怪得往心里去。王大夫在那个刹那里头都有点不适应。二十九年了。二十九年来,这是王大夫的肌肤第一次接触到父亲。父母的肌肤在他的记忆里一直是零。王大夫拽着父亲的手掌,指头,皮肤,顿然间就是泪如泉涌,像喷薄而出的血。王大夫颤抖着,不可遏制了。他满脸都是泪,小声地央求说:“爸,抽儿子一大嘴巴!”  “爸,”王大夫突然扯起了嗓子,带着嘶哑的哭腔大声地喊道,“爸!抽儿子一大嘴巴!”  王大夫的父母本来就惊魂未定,现在越发懵懂了,简直就不知所以。他们说什么好呢?他们的儿子到底就怎么了呢?王大夫的父亲也流泪了,透过泪光,他再一次看了自己的老伴一眼,她的下巴全挂下来了。父亲顾不得血了,一把搂住了王大夫。“回头再说,我们回头再说。我们去医院。儿子,去医院哪!”  医生总共给王大夫缝了一百一十六针。伤口不深,却很长。王大夫胸前的皮肤像一堆破布,被半圆形的针头从这一头挖了进去,又从那一头挖了出来。麻药已经打了,可王大夫还是感觉到疼。王大夫的左手握着的是父亲,右手握着的则是母亲。他的心在疼。他在替自己的“父母”心疼,他们的这两个儿子算是白生了,老大是个人渣,而老二却是一个小混混。他们的这一辈子还有什么?一无所有。他们的这一辈子全瞎了。  一百一十六针缝好了,王大夫却被警察拦在了急诊室。医生替王大夫报了警。很显然,患者的伤口整整齐齐,是十分标准的刀伤。换了一般的人,医生们也许就算了,但是,患者是残疾人,有人对残疾人下这样的毒手,医生不能不管。  警察问:“谁干的?”  王大夫说:“我自己干的。”  警察说:“你要说实话。”  王大夫说:“我说的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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