蛮姑儿-7

我很不谅解,大吵大闹,两世为人没这么幼稚过。我来到现在一年了,从来没有一天跟他分开,现在要分开两个月,想到就不寒而栗。但他不肯,绝对不肯。他无奈的揽着我,「我知道妳担心,也知道妳舍不得。但我不能一直让妳照顾着。我知道妳会说妳不苦…但我都看在眼底,我知道。」他明亮的眼睛看着我的眼睛,「琳琅,我是妳的夫君。妳一辈子都要倚靠我。这个功名,我要自己去考回来,该吃的苦,我要自己吃,不能让妳更风尘辛苦。我只要妳…在我回来的时候,来城外柳桥接我。」我知道他的意思,我真的知道。但我舍不得。他想要像个男人一样,走出去考取功名,让我觉得荣耀。若是一直由我扶着,他就学不会走。但我根本不在乎荣耀,我只在乎这个人。那么远!要走十天呢!小厮不知道会不会好好照顾他,他路上还要吃药,会不会懒得吃了。「我会带妳去玩。」他扶着我的脸哄,「真的,我早就想好了。带妳去听戏,带妳去踏青。所有我躺在病床上渴望,妳躺在病床上渴望的一切,我都想要带着妳。但绝对不是带妳去吃苦,把妳孤零零的搁在闱外等我,绝对不是。」我流着泪,漫过他的手,「干嘛不叫我去长风沙等你?我也知道什么是相迎不道远。」他哭笑不得,「…因为江苏没有长风沙这地方。」这两个月,我过得比我卧在黑病房那年还长很多。我还以为卧床度日如年,结果这两个月是度秒如年,一整个生不如死、痛不欲生。恋爱这件事情真是太糟糕、太糟糕了。摧毁人的强韧意志力。每天让我略有生气的只有写信这件事,怕耽误他的功课,我都特意嘱咐不用带回信回来。我只能说王家大哥对我纵容,连王熙凤都挺疼我。我这样一日一家书的人力物力真是耗损甚巨,他们还是笑着替我去办了。王熙凤还推我,「三叔前脚才走,妳就死了大半个?」「大嫂,妳不会懂的。」我奄奄一息的回答,「那条墨鱼狠心的把我的魂也带着走了。」她喷茶了,拧了我几下,「肉麻死了,怕人不知道你们小两口好?酸死我…」「妳拧吧。」我一脸悲壮的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模样,「等大哥跟二哥换班,换他跑浙江,就该我拧妳了。」当然又是挨了一顿粉拳,只是人笑到发软,真的就是粉拳,一点力气也没有。我真悲伤,我这样可怜,这样惨烈的说出我的相思病,怎么也能让她笑成这样?王家的人就是笑点低,还会姻亲感染,太可怕了。每次我分享这样悲伤的感想时,招来的只是一片笑声,互相帮着揉肠子。真真没良心。王家就没一个好人。就在我度秒如年,简直要打滚的时候,小厮飞马来报,喘着说三爷夺得乡试榜首,不日将归。「不日是哪日啊?」我惨叫,「哪一天叫不日?」没人回答我的问题,笑得可响了。这世界太悲伤了,人的同情心都让狗吃了。我默默去墙角画圈圈,悲愤莫名的写了十张信纸跟仙心告状。等到我觉得我大概会成为第一个因为相思成疾正式死亡的病例时,王熙凤闯进来推我,「得了,三叔快到了,就在…」我马上眼睛大睁,根本没听到她说什么,火速跳起来更衣,随便抹了把脸,头都没梳就要往外冲。「妳还没穿鞋哪!」王熙凤对我嚷,「妳要这样疯婆似的去见人?还有半天工夫才进城,妳急什么?」「白娟!」我扯着嗓子喊,「帮我梳头,我手抖到梳不了了…大嫂,我答应他要去柳桥接他的!随便梳啦,不要复杂的,简单就好!快快快!还有那个谁…随便谁都好,去叫套车啊!我要去柳桥…」王熙凤沉默了会儿,摇了摇头,「我是听说过中举人的会喜疯,神智不清。没见过举人老婆喜疯的…」再不快我真的要疯了啊!我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柳桥,当然仙心没那么快。中秋了,冷了起来。我出来的时候根本没心找夹袄,随便拉着就来了,现在才瑟瑟发抖。不愧是白娟,立刻帮我披上披风。「好白娟,」我很感动,「可惜我太爱你们三公子了,绝对不让他收房。我一定给妳挑个明媒正娶的,风风光光嫁出去。」她红了脸,脸上还是王家固有的冷静,「我跟我远房表哥已经定亲了。」「妳喜欢他吗?」我大吃一惊。「…他待我像是三公子待姑娘。」依旧保持着泰然自若,只是非常冷静。「妳结婚后还能回来上班…我是说在我那吗?」我又问了。「姑娘愿意,我就回来。」她一脸平和,只是颜色接近西红柿。我拍了拍她的肩膀,伸长脖子焦急的等待。等到最后,我才发现我站僵了腿。「姑娘,进车里等吧。」白娟已经恢复原来白皙的肤色,「妳站了两个时辰了…」「不不,」我很倔强的说,「我要他第一眼看到我。」当然,我知道这很白痴。但恋爱本来就会降低人的智商,非常无耻。我们真的恋爱也才几个月,热恋情奸也是应该的。人生几回如此肉麻,随我去吧。不知道等多久,我终于看到仙心了。我还以为我看错,等他渐渐接近,我才确定,真的是他。他竟然骑在马上。截肢套着假腿,虚虚的踩在一边的脚蹬。健康的人骑马就颠个不轻了,二哥回来就常喊腰酸腿疼,他怎么受得了?但他却是那么的神态安闲、淡定,一点骄奢意满的样子都没有。更不见劳苦风尘。骑马的姿势真的很优美,像是我梦里的白马王子。(虽然那匹马是棕色的)他拉慢了马,踱到我旁边,在马上看我。他的拐杖横在鞍袋,看起来像大将军的长枪。有些疲惫苍白的脸孔,绽放了纯净无暇的圣母笑,「琳琅,娘子。」我仰脸,真不知道为什么泪腺这么发达,哽咽的说,「仙心,夫君。」他笑得更灿烂辉煌,「娘子,中秋月明,吾归矣。」我大哭,真会把肠子哭断。我想这就是我常让人笑断肠子的报应。真是天理循环,报应不爽。他伸手要我上马,我摇头不肯。「上来。」他板起脸,「听话。」「可你要游街…」我有些惊慌。我知道他坚持骑马,是因为这城要出个举人不容易,游街乘轿或马车实在太丢脸。但他单腿骑马就不容易了,再多我一个连马都没摸过的人…「就是要带妳游街。」他不容分说,拉住我的手,「踩我的脚…不用怕,妳力气那么小,不疼。」最后是白娟和几个丫头把我拱上去的,我整个昏头昏脑,窝在阔别两个月的怀抱里,恍恍惚惚。「…别人会怎么说?」「叫别人去死,管他们怎么说。」语气这么硬,他脸上还是带着淡然的微笑,跟围观的乡亲点头。听着他的心跳,我突然觉得…让别人都去死吧!在锣鼓喧天,非常喧哗中,我却觉得非常安静。仙心说得每个字,那么轻,我却都听得一清二楚。「我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霍去病,永远都少一条腿。」他直视前方,我注视着他,没放过一丝表情,「但霍去病绝对不会如我这般…爱妳。」这样大喜的日子,这样肉麻又正中红心的情话,我唯一的反应居然只有──哭。超白痴的。所以我说了更白痴的话。「仙心,你早就是我的大将军了。」我哽咽的说。那时仙心绽放的宇宙终极无敌最强圣母笑,电倒了半城的人。我真是后悔莫及。嚣张嚣张太嚣张,居然有一堆不要脸的女人敢央着父母来提亲要当小,无耻无耻太无耻。不过仙心当众撕庚帖也太过分了。从此没有媒婆敢上门了。仙心回来没多久,就病了。毕竟这样折腾了两个月,他的身子本来就弱,不像在家有人悉心照顾,在闱场里熬苦,夺得榜首又连日邀宴,之后根本没有好好休整就急着返家…应该是感冒,病毒潜伏了几天,他一松懈下来就长驱直入,发脾气撕完庚帖着了气恼,居然发起高烧了。医学原理我都知道,但知道归知道,看他烧得昏昏沉沉,不思饮食,我还是急得拼命哭,只能一遍遍的用烈酒擦他的手臂和大腿,换额头上的布巾。他一天没吃东西,水也喝得很少。药也根本不吃了。明明知道只是感冒,我还是忧心得要命。我就知道我惨了,我爱他爱得死惨死惨的。下辈子还有机会,我绝对不要恋爱。但若仙心还这样对我笑…我想我还是惨一点好了。「仙心…」我轻轻唤他,「喝点水吧?你需要补充水分。」他轻哼了一声,却没有张开眼睛,脸孔苍白,只有两颊带着不太正常的红晕。是我疏忽,真是我疏忽。真把他当个健康的人,忘了他底子很弱。擦着他的冷汗,我心里焦虑。流这么多汗又没补充,很容易脱水的。但怎么喂都喂不进去…我想到言情小说非常俗烂的情节,心底不免有些悲伤。杀了我吧!不会要我模仿那一招吧?太太太雷了!真照做了,我还有脸活吗…?这个摩门特,仙心很轻很轻,很不舒服的从牙关漏出一声「呜」。我薄弱的羞耻心马上被击个粉碎。雷就雷吧,我不要脸了!不是说,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吗?我把丫头婆子都叫下去休息,独自守着他。然后仔仔细细的刷牙漱口…反正又不是没做过,对吧?只不过是模仿俗烂情节有点心理障碍…像我这样心理素质如此之佳的坚毅女青年…我噙了一口水,开始进行「口对口人工点滴机」的大业。他的唇,真是烧得都卷皮了,太心疼太心疼。我用那口水先润了他的唇,又一点一滴的渗些到他嘴里。很慢很慢的,怕他呛到。喂了第一次,我又噙了一口,依样画葫芦,只是轻轻用舌头点他的牙关。病人的气味当然不好,但这是仙心,我的小正太,我的大将军。什么味道都无所谓,他能好起来就好,我什么都没关系…他牙关轻启,有些虚弱无力的接过我喂的水,舌头还伸到我嘴里,一定是渴坏了。我这样断断续续的喂了一杯的水,等我打算喂到第二杯…我就发现他醒了。因为他干脆含着我的舌头不放,还抬手抱住我的背,眼睛微微睁开。不过他这么虚弱的状态下,我倒是很容易就脱离输送范围。他咧嘴,嘶哑的说,「好喝。」「…你什么时候醒的?」我有股把水浇在他脑门的冲动。「妳把嘴唇压在我嘴上…」笑得那个叫做洋洋得意,「第一口。」…你说男人这种生物是不是该人道毁灭?我担惊受怕,拼命唤他起来喝水吃药,他只顾昏睡,一触及本能范围就立刻贼醒还骗我行如此俗烂之举…「起来喝水!」我怒吼了。他很干脆的全身一松,将脸别开,一副柔弱无力样,「娘子不那样喂,我喝不下…」反了天了!我勒袖子就想上前给他好看,却无处下手。这场奔波让他瘦了很多,脖子上的静脉隐约可见。他把我每句话都搁在心底琢磨,我才说了句霍去病,他拼了脸皮不要,拼了身子弱不管,就是要骑马抱着我游街。很腹黑的在马上跟我说那些话。他连霍去病的醋都要吃。我丢兵弃甲,大败而逃,只能搁下狠话,「等你好了,咱们很有帐可以算!」然后继续担任「口对口人工点滴机」。他很开心的喝了第二杯水,直到看我端起药,虚弱的阻止我,「那很苦…」「我不怕苦。」说着我就想哭,又怕他看了心里难过,赶紧噙了药喂他。真是苦,苦极了。他活到现在喝了十几二十年的药,都是这般的苦。喂完那碗药,我们又吻了很久。抢着吸干对方嘴里的苦味。吻着吻着,我们就都哭了。我明白他,他也明白我。我们都是深知病苦之人,我怜惜他,他又何尝不怜惜我。贴着我的唇,他轻轻的说,「我想过了。还是我比妳多活一天吧…妳的心都挂在我这儿,我不想看到妳伤心…一天而已,我能忍得的。妳别走太快,让我安排一下就跟去…」「…不要我说每句话你都琢磨又琢磨,我瞎说你琢磨个屁啊?连霍去病…」「我不要听你说别个男人的名字。」他很倔的用力吻了一下,「我不琢磨妳,还能、还能琢磨谁…?」第二天,仙心的烧就退了,能够起身饮食了,没几天就好了。换我躺下…口沫传染真是厉害,尤其是透过黏膜传染(口腔啦!),这还是我来以后第一场病。病倒没什么,又不是没病过。但我被仙心骚扰得要发疯。既然有惨痛的前车之鉴,我是绝对不肯让他吻我的,亲密的黏膜接触那更是不行。他干脆整天都跟我一起卧在床上,说他没有好…总之,他把两个月没摸够的份都摸完了,应该还附带丰厚利息。我是感冒又不是手断了,他坚持亲手喂水喂饭,玩得非常开心。完全就是欺负我感冒无招架之力,很用心的折腾了我一遍。我的感冒跟他差不多时候好,搞不好就是因为实在受不了他的折腾,连感冒病毒都吓得逃之夭夭。我沈痛的发现一个真理。男人,是不能宠的。虽说我也感冒了几天,但这身子的底子好(绝食都没饿死了,身强体壮的),一但痊愈就生龙活虎,仙心说是好了,但病恹恹的,胃口非常差。即使我使尽全身解数「说菜」,顶多多吃几调羹吧,让我很烦恼。我就不该心那么软,抱着他哄,又一小块一小块掰着馒头或窝窝头慢慢喂,他总是靠着我,多委屈似的闭着眼睛张嘴吃。如此这般哄喂了三天,直到他熬不住兽性大发,我才发现被他耍了。我气得发软,扬起拳头猛K了一顿,他干脆翻身,任凭我雨点似的拳头落在他背上,「用点力。每餐吃好几碗的人,这么点力气…左上一点…对对,就那儿,使点劲儿…」我大喝,「当我给你搥背哪!」又去拧他。可恨他练过武,背的肌肉拧不动。「正要妳帮我捏捏哪。不过妳吃的饭都到哪去了?肉也没长几两,力气也这么小…」我真快背过气去,男人这种生物真的不能捧不能宠,稍微给点颜色,他就给妳开国际染坊连锁企业了!他转脸看我,反而噗嗤一声,「装得那么凶狠,又舍不得使力。干嘛呢?这就是妳说得那个啥…什么娇的?」我涨红了脸,啪啪的打他,「你才傲娇!你全家都傲娇!」他一把把我搂进怀里,还在床上打了三个滚。妈的,这哪里是病人,我怎么被骗得这么死啊?好像这样还不够气我似的,他凑在我耳边轻轻说,「其实,不带妳去考试…真正的原因是,我一定忍不住,但妳声音又那么大…连婆子都不给她们上夜听到了,哪能给别的人听了去…」…我会不会成为第一个这点年纪就气到中风的病例?脑部血液过度集中,只能化为暴吼,「王、仙、心!」「妳尽管喊,我爱听。」他好整以暇的欣赏我化身为暴龙的样子,「但妳连根头发都是我的,别人别想听那一声半声,全是我的!」「不给你点厉害瞧瞧,你都不知道谁是谁了!」我怒吼的扑上去。不过我很快就后悔了。虽说因为业务日益熟练,所以这次没有过门不入的窘境。但这位「夫纲不振」的王先生,一点都不介意被老婆压到底,非常奉承。这次「爱的惩罚」,怎么好像惩罚的还是我呢…?腹黑腹黑太腹黑,阴险阴险太阴险。基于泄恨的心态,我硬要帮他取号(古人有名、字、号三个称呼。名是长辈取的,字通常是老师,号通常是自己取的。),坚持要叫墨鱼君。他斜眼看我。我早跟他解释过腹黑的意思,想来他也懂为何叫「墨鱼君」。「娘子赐号,却之不恭啊。」他长叹,算是承认了。想到他跟人诗文应答,署名就得写「墨鱼君」,我就笑到打滚。但等他参加诗会回来,把诗文誊回来给我看,我迫不亟待的看他的署名…卑鄙卑鄙太卑鄙!他署名,「墨余君」。一整个气质高雅,飘然物外了!我追着他乱捶,他像是没感觉一样,非常恰到好处的扮演飘然的墨余君,笑得那一整个叫做光辉灿烂。我感到不寒而栗。我这辈子,被这墨鱼君吃得如此之死,还有翻身的机会么…?绝望啊绝望,我对这样的人生感到彻头彻尾的绝望…仙心成了州城里的红人,还是大红大紫的那种。这点我一直浑浑噩噩,都怪小说和电视的误导。你想嘛,古装小说里头男主角只要是文身的,不是状元就是探花,就跟满地都是总裁,让台湾成为总裁密度最高的地方…我对一个举人榜首怎么会有感觉?但仙心是秀才榜首、举子榜首,可说是连中二元。秀才满地跑,不希罕,举子矜贵点,也不少。但连夺二元,未及弱冠(二十岁)的才子,可是希罕宝贝,若不是他的腿,再来个三元及第…没准儿地方就给他建生祠了。仙心跟我说,大明朝开国至今,三元及第不到五人。连中二元的也不多,毕竟科举考试除了实力也看运气。现任的安康帝在位十五年了,但还没半个三元及第的。一直引为文治上的憾事。上有好焉,下亦从之。所以管科举的官对于重点学生非常大力培养,仙心的信才能得其怜悯网开一面。这就是大老板喜欢什么,底下的人也喜欢什么。结果仙心争气的考了个榜首,让那个学官大大长脸,听说还被皇帝嘉奖。这下水涨船高,仙心成了众文人才子追捧的对象。再说他虽面目平凡,但气质上佳(腹黑又没人看得到),飘然有谪仙气(我同情这些被圣母笑呼咙的可怜蛋),这个大明朝的文人又崇拜病态美,仙心一下子就成了许多人仰慕的梦中人。虽说我不太会分诗词好坏…坦白说,我还不太会看行草。但仙心的字很漂亮,我这门外汉都觉得秀媚于外,实则刚强,真真文如其人。但他的诗词就我这外行人来看,就觉得含蓄简丽而已,绝对比不上「北斗七星高,歌舒夜带刀」,但别人吹捧得天上少有、地下无双,我就有点胡涂。「那是因为,和我同期的连中二元者,只有七八个,我是当中年纪最轻的。物以稀为贵…」仙心漫应着,递给我一迭信纸,「这写得是什么?是哪国文字?蒙古文?我真是看到头疼…别说你要我别回信,我想回也不知道怎么回…」我接过一看,居然是我费尽苦心写的家书。「刚我收拾笔砚才翻出来。」仙心很不满,「蚯蚓爬也比妳的字有精气神。念念,我得确定妳真知道写什么,不是胡涂一张就当家书了。」我羞怒交加,「写得好看就可以歧视人?你歧视字难看的!我还会写呢,多少女人是文盲你说…」「我管那些女人?关我啥事?」他喝道,「念念!」心不甘情不愿的念了,发现时过境迁,有几个字…我还真不认得我是写了什么。仙心长长的叹息一声,充满非常讨打的讯息。「妳这字,还是得我来教了。最少写个家书让我看得明白不是?」「…我以后叫账房先生写。」我也气了。「妳敢!」他大喝,「写给我的信,能给别人写去!?」「不然我让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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