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子与玫瑰-9

林以墨茫然地看着他,身体不可抑制地开始颤抖。  “我们刚把她救起来的时候她还能说话…她说…”  cindy一下挡在林以墨面前打断赵维:“够了!不要再说下去了,chihka—— 我弟弟身体很糟糕,他受不住这个,赵先生你如果还有一点点慈悲就停止吧,他会垮的!”  她感觉到身后被人轻轻推了一下,林以墨的声音极为轻微地从后面传出来“她…说了什么?”  赵堆迟疑半晌:“她说…告诉小墨,我很爱他。”  林以墨用手死死按住胸口,慢慢把腰弯了下去,然后开始翻江倒海般的呕吐,他痛苦地把身体蜷成了一团,好象有人在用刀剜出他的心脏。  cindy一把扶住他的肩膀:“chihka,chihka!我马上叫医生来,你忍一忍。”  林以墨强忍着痛楚,按住她的手摇了摇头勉强说到:“不用。”他靠在椅子上狠狠喘息了一阵,摇摇晃晃站起来,像一片快要在深秋日子里调零的村叶:“你们不要跟着我。”  他慢慢走出医院大门看着车水马龙的街道发了会呆,然后沿着墙角蹒跚前行,他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或者能去哪里,只知道自己一刻也不能再在这里呆下去,在那个地方呆上48个钟头,或许不必等到笑笑是否醒来,他就已经先于她心碎而死。  cindy破天荒地没有听从林以墨的命令,而是保缥驾着车缓缓跟在他的身后,她从十多岁开始已经遵从自己的承诺把林以墨看成自己的全部,这一刻他的剧烈痛苦让她的心也跟着绞痛。她看着他跌趺撞撞地走了一段,然后脚步开始发软,重重栽倒在马路上,再也忍不住冲下了车,把他单薄的身子拥到怀里:“你要去哪?”  林以墨低头看着自己被蹭破的手掌,上面满是血痕,他想了想低声道:“想去教堂。”  他的皮肤晶莹细腻如雪,纵横交错的血痕交织在上面,让人觉得触目惊心,cindy一把按住他手上的伤口:“好!我们去教堂。”  这是林以墨第一次正正经经地来到教堂,这种地方对他来说是空想家的乐园,但是这次他抬头望着彩色琉璃墙后的基督像,虔诚地跪了下去。他没有看过圣经,也不熟悉祷文,只能对着神明用自己的语句开始绝望和热烈的祈求。  cindy没有打扰他,静静伫立一会以后,也伴着他跪了下去。  林以墨把头埋进手掌里沉默良久,忽然说道“我知道你和林万山的合约。”  cindy抿了抿嘴唇没有说话。  他继续问道 “你刚刚叫我弟弟?你… 真把我当作弟弟么?”  她的泪水缓缓从眼角流了出来:“我知道你不愿意。”  他想了想,斟酌着道:“不,挺好的,有个姐姐其实也不错。cindy… 如果,如果我和笑笑都死了的话,LF就给你吧…或者你现在要走也可以,那个合约你可以撕了,当没发生过.”“chihka!”她厉声打断他。  他没有理会她,慢慢抬起头,喃喃道:“你相信世界上有报应么?我以前是不信的,现在知道了果然是有的,我们做的每一件事,都有人在看,不论是好的还是坏的。”  “那件事…是我做的。”他用梦呓似的语气讲下去 “然后我遭到报应了,笑笑会因此而死,我知道。”  “那只是个意外。”  林以墨轻轻笑了笑:“对,意外,我造成的意外。我没有欺骗笑笑。装备,向导上我没有动过丝毫手脚,提供给他们的都是最好的,我唯一做手脚的地方是人心。他们队里有个队员叫什么来着,啊,我已经忘记他的名字了,是姓李么?嗯,就是他,我见过他一次跟他说过几句话,我知道他不喜欢康雷—— 可能比我更不喜欢。你知道么?其实我真讨厌这样,每个人渴望什么、憎恶什么,总是一眼就能看出来,我很容易就知道他们在想什么,那个人…疯狂地嫉妒着他的队长,因为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有能力带好一个团队,也永远不可能像康雷那样在人群中受欢迎,只要康雷存在一天,他在这个社团里就只能跑龙套,他心里有个小恶魔在叫嚣。如果康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就好了——不过当然,如果没有我的提醒,或许他自己都不会知道原来竟然这么讨厌他。可是啊,事实证明他果真是愚蠢而无能的,我很好奇他怎么会把那场原本该悄然无声进行的谋杀演变成了自杀,太不可思议了。”  cindy用力握住他修长的手:“不对,chihka…,我们都不在现场,谁也不知道发生了,甚至连包括康雷在内的当事人都不知道这到底是意外还是谋杀,我只知道那天气候的确很差,真正唯一能够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你为什么要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呢?”  林以墨似乎觉得很好笑,摇摇头:“我从来不觉得这是我的责任,因为我并没有对他说:‘嗨,去杀了你们的社长吧。’我只是告诉他我知道的几个例子,并且顺口提醒他,如果某个人不在了他可能会得到什么。我一点都不同情他,甚至当我后来知道这件事情的结果后还一个人偷偷笑了很久,因为我觉得他实在是太笨了!”  “可是…现在想起来,那个傻瓜也许真按我的话做了,”他拿手按住额头,趴在椅子上笑得喘不过气来,粉色的唇瓣已经变成了白色:“发生一个显而易见的意外失误,如果他的同伴够善良——比如廉雷和笑笑那样的人,下意识地第一反应就是去舍身救他—— 你知道么?这就是我提起的几个例子之一。对,所以笑笑条件反射地去救了赵维一模一样,真是一模一样!cindy,原来我说过的话,做过的事,真的有人在看!这一切,全部报应在了我自己身上!”  天色暗了下去 ,教堂里的光与影变得诡异甚至连慈悲的圣母和基督像的面容也变得模糊不清,林以墨低声说:“你走吧,让我一个人呆会。”  “这里很黑,我们一起回去好么?医院会第一时间传消息过来,我可以陪你一起等。”  “不!我就在这里等,我还有什么好怕的呢?黑暗么?可笑,死亡都已经不再能让我恐惧了… 我什么都没有,如果连她都离开的话…”他抬头仰望一阵,似乎想抓住一枝可以救赎的浮木:“要是真的有上帝,我希望他能听到我的声音,临时抱佛教就临时抱佛脚罢,笑笑这次如果平安无事,那么…我在有生之年,会做一个慈悲、宽厚的好人,嗯,我会做一个圣人,帮助这世界上需要帮助的人!”  cindy看着他,不再说什么,静悄悄地退了出去。  她站在门口把衣领拢起来,那几个保镖也已经下了车,聚在教堂门口抽着烟,烟头一明一灭像情人俏皮闪烁的眼睛。  过了一会,cindy的手机响了起来,她看了看号码,重重吸了口气,按下键:“我是…好的,我会告诉他。”  林以墨一直跪着,他从生下来起似乎就没跪过,更不消说跪这也久,膝盖早已经麻木得没有了直觉,心里的痛却一分也不曾减弱,像是火烧似的流着鲜血的伤痕,他的思想莫名其妙地回到了第一次与笑笑见面的时候,那是个天湛蓝的秋日干后,他在一所大学里迷了路,他从不知道正常的同龄人过的是什么生活,所以那个叫何婉怡的女孩把他领回去的时候没有拒绝。那间房子在顶楼,门外是环形天井,阳光从琉萧瓦上泻下来,然后有个高挑的女孩打开门,女孩似乎在犯困,大大的眼睛微微眯着,看到他以后抓了抓头发,张开嘴显出一幅傻傻的神情。  他当时看着她便忍不住想这女孩的样子真傻…不过好象要比其他人傻得可爱一点…或许留下来跟她聊一聊会不那么无聊寂寞也说不定…他不知道以后的事情会变成这样,他不知道自己竟然会这样痴恋她。那女孩轻轻的一个微笑,都可以让他失去瑰魄;他也不知道在往后的岁月里,只要伏到她身上听到她的心跳声,他那颗无所依的惶恐之心便能安稳地落下来…是的,他什么都不知道,一切都不在可以预料的范围。  这一辈子都在觉得旁人很蠢,原来最蠢的人其实是自已,他早该相信这世界是有神明的,因为只有神才可以耕释这一切。  门被人吱呀一声推开,他听到cindy走了进来,寂静的空间里只有她的足音咔嗒咔嗒。  番外  我在纽约一家著名的慈善医院工作。是那里的Inteen。已经实习了三年,成绩不算最好也不算最坏,在这个竞争残酷的地方。中庸并不是一件好事,甚至可以说危险。只有全力以赴的人才能达到自己梦想的目标,这个条例适用于任何人:护士、实习医生、住院医生、主治医生甚至主任。我并不是一个有天赋的人,我很清楚这点。所以我比别人付出了更多的努力。进来的时候二十位实习医生里我排第十八,现在我在第五名绯徊,我相信如果有多一点的时间,我能进前三。  初秋的黄昏,做完一个动脉瘤切除手术后,我揣着一本杂志。拖着疲惫的身躯来到医院后面隐秘的小花园,那个人迹罕至的角落里有一架小小的秋千,像高大密林深处的小小鸟巢。平常在实在太疲倦的时候。我会给自已半个钟头的假期,去那里解决一个三明治外加一杯热咖啡。缓解一下近乎崩溃的情绪,小狗都有自己躲起来疗伤的地方,人当然也应该有秘密避风港。  可是今天,我遗憾的发现。那个寂静隐秘的小天地已经被人占据了。  乳白色秋千上坐着一个很年轻的男生。正百无聊赖地用脚尖点着地面荡来荡去,听到脚步声,他迅速抬了下头。看了我一眼后又明显很失望地把头垂了下去。我在旁边站了一阵,咳嗽了两声,但是他似乎并不打算识趣的打算,我只好在旁边的石凳上坐下来把手中的杂志反铺着垫在桌子上。然后打开自已的下午茶。  “你是病人么?”我问。  我估计他应该是病人,虽然没有穿住院部的衣服,但在医院里光脚穿拖鞋的人可不多。  他低着头不说话。  我看了看他,又用中文问 “中国人?”  我不是很确定面前的年轻人是不是纯血统的亚裔,他穿一件宽宽松松的雪白衬衣,扣子松开两颗 露出精致的锁骨。外面披着黑色的开司米毛衣,五官轮廓明显比亚洲人深。皮肤也更白,但是头发和眼睛却是出奇的黑。  他还是不回答,但总算把头靠在秋千绳索上斜藐了我一眼,神态像只高做又名贵的猫。我趁这一眼功夫看到他的全貌。迅速在心里激动胡乱猜测,或许是混血儿?不过不管他是哪里人,长得可真美,而且是我喜欢的类型,没有络腮胡子没有强壮的胸大肌也没有奇怪的刺青,非常非常干净秀丽。虽然有些苍白单薄但五官轮廓是无可挑剔的完美。  他自顾自地荡着秋千,骄傲得像个没有经纪人就拒绝回答任何问题的大明星,我终于觉得有此无趣,只好低头咬了口三明治。  “你知道么,这里这几天是禁地,额,我们医院的大股东生病现在就住在后边的二楼。除开专门照顾他的资深护士和医生,我们都不能过来--据说他喜欢安静。”我耸了耸肩膀,继续用中文说:“我觉得这现定糟糕透了,你认为呢?我累的时候就喜欢在这里吃三明治。为什么必须因为一个感冒而打喷嚏的人被禁止?老天。在这间医院里这根本是个微不足道的小病。何况就算我不在这里吃东西他也不会一下就变得生龙活虎,你说对不对?”  “因为这是他的医院而不是你的。”秋千上的男人忽然咳嗽一声轻声用中文回答我。他说话的语调有此气促,像是没有调好音色的短笛,但却很清丽。  我挑起眉毛:“啊,原来你真的是中国人。”  我放下杯子,把手在袍子上抹了抹走过向他伸出手 “克里斯蒂娜.郑,很高兴认识你。”  他看了看我,显然没有伸出自己手的意思,却皱了皱秀丽的眉头 “你身上的味道我不喜欢。”  我有些尴尬,哈了一声。把手缩回来:“医院的味道总是不讨人喜欢的。”  “不是医院的味道,是血的味道。”  我惊讶得很:“对,我刚做完一个手术,但是已经用清毒液洗了手,你的嗅觉……真是很灵敏。”  他又看了我一眼,眼神冷冰冰的。犹如寒冬夜晚里的冰凉水晶,这么冷漠抗拒的眼神迫使我直接退回到自己的石凳上。  好吧……保持一点距离好了,美少年总是有特权的。  “我尽了力,可她还是死了……就在我面前。糟透了,不是么?如果她早一个月来的话就不会这样。”我回想着那台手术,继续喝了口咖啡,也没有指望那个冷漠的人回答,几乎是自言自语:“总是这样。经常看到有人死去,有时候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死神还是医生。”  我以为他会继续不理我,但是奇迹般的他说道:“医院不就是这样么?你们的妇产科也每天都有婴儿在出生,有人死就有人生。”  我笑了:“你在安慰我?谢谢,虽然方式显得有此诡异,不过还是很不错。”  他很别扭地看了我一眼,忽然道:“你怎么还不走?”  我咬着三明治含含糊糊地道:“马上就走了,我要十点才下班,现在必须补充一下能量,不然熬不下去。你呢,你在这干什么?”  他淡淡回答 “我在生病。”  “什么病?”  “感冒。”  这人真逗,我忍不住又笑了 “你真是个很不好打交道的人呢,好象多说一个字就会要了你的命似的。”  他显然不觉得这句话是贬义,大言不惭地说:“大家都这么说。”  我伸了个懒腰:“一般情况下。碰到像你这样的人,我会选择躲开,不过现在不行。我很累,心情很糟。所以实在不想换地方,病人永远不可能明白外科医生根本不是人做的工作。”  我们身边有一棵梧桐树,村叶已经泛了黄,秋风一吹就有几片叶子飘飘荡荡的从头顶掠过,我伸手揪了一片:“几乎每晚睡觉前都觉得自已会熬不下去,可是真神奇,每天早晨六点半我已经在查房。”  他冷冷地说:“那是因为你的薪水很高。”  我用很遗憾的口吻告诉他:“我们医院的首席胸外科医生年薪200万。他为自己的手买了100万美金的保险,真可怕--百万之手。不过可惜得很,我还是实习医生。年薪5万美金,现在跟四个室友合租一套公窝,你不知道她们有时候晚上带男朋友回来有多闹腾。”  他偏了偏头,颐指气使地说道:“换个医院好了,这里医药费便宜。病人本来就多。对实习医生来说,付出与得到不成正比。”  “可是我喜欢这里啊。要知道真正的慈善医院是很少的,这里用最好的药、有最好的设备和最专业的医师,却是个真正能让穷人也看得起病的地方--所以,就算老板只为了一个感冒就不许别人靠近,我也还是很尊敬他。我想成为这里的主治医生,做医生有时候的确挺烦的,可是能看到病人康复出院,那种感觉真是太棒了。”  秋千美男终于停止摇曳绳索,似乎有些好奇地打量了一会我:“你真心实意地希望救每一个人?”  我仔细想了想:“其实也不是。半年前有个强奸犯,先奸后杀7名妇女。被抓的时候逃透出了车祸,脾脏破裂导致大出血,他躺在手术台的时候我就一点都不想救。”  “后来呢?”  “还是救了,虽然当时很想顺便割掉他的小弟弟。”我叹了口气:“人是矛盾的,我们不得不做一些自己不愿意做的事。进医院的时候我就已经宣誓,救死扶伤是我的责任。”  他沉默了一会,忽然闷闷地说道:“我也发过誓。”  我说:“啊,你被迫的么?其实有时候我们没办法遵守自已的每一个誓言,违背了也不必太受良心的谴责。”  他摇了摇头,很坚决地说 “我会做到的,这辈子都会。”  他的脸靠在绳索上,一幅懒洋洋的样子,脸上的肌肤像羊脂白玉那么细腻,让人几乎怕那条粗糙的绳索会在他面上留下印记,这么美的男子……真是让人心动。我不知发了什么疯,忽然对这个冷漠的美男道:“嗨,我晚上十点下班,如果你病得不严重。我可以请你出去喝一杯。”  他好象看一个怪物似的瞪着我,还没开口说话。眼睛突然从我肩膀处望过去,眸子里瞬间亮光一闪好象是看到了一个从天而降的仙女。我也忍不住跟着回头。  我们身后不知什么时候走来一个女郎。头发大概到齐肩的位置,浓眉大眼,爽朗明丽。漂亮得很。  女郎皱了皱眉头,对美男子说 “小墨,你怎么又到处瞎跑,起风了,连袜子也不穿。”  他看着她,撇了撇嘴:“我躲起来这么久,你现在才找到我。”他突然就不冷冰冰的了,语调变得很诡异,娇娇软软的。竟然有几分撒娇的味道。  我马上判断出来,这是一对情侣,啊,希望她没有听到我刚刚的邀请。  他瞧见女郎打量我的眼神。忽然又道:“她刚刚想要勾搭我。”  真是……太直接了,我猛然大咳起来,女郎显得比我还尴尬,连忙说:“不好意思,他爱说冷笑话。”  我抓了抓头发,不好意思地说:“啊。我不知道你们……哈,对不起,我只是想找个说中国话的人喝一杯,要知道我的工作很辛苦,我们当时进来的二十个实习医生现在只剩下八个……而且……好吧。我心情不是很好,”我唉声叹气,怎么撞上这么令人崩溃的美男:“因为我也可能要离开了。”  女郎走到秋千旁边蹲下去,一边给那漂亮的男子字抹子一边问我:“为什么呢?这间医院不好么?薪水不够高?”  美男马上把脚上的拖鞋踹到地上。用脚尖轻轻踢了踢她的膝盖:“这间医院的薪水在整个纽约绝对是top 10之内!”  他的脚像用整块白玉雕成的,脚趾秀气玲珑,真性感,我几乎想吞一口口水。  她在他脚背上拍了拍:“别乱动!”  他忽然嘻嘻笑了笑 “她看起来傻傻的样子,一定是太笨了,没有通过实习考试。”  这对男女真是让人难堪,我郁闷得很:“我通过了……不过这里只要最好的,前三名才签约。”  美男子得意洋洋地说:“我就知道……你排第几?”  “4……或者5。”  女郎啊了一声:“那怎么办?”  我耸了耸肩:“或许会去其它医院,不过我挺喜欢这,还真有此含不得,而且中国医生不太好在纽约找工作,他们看到我的脸就觉得我只会用草药和针灸。”  他穿好了抹子,扶着女朋友的手臂站起来,却不急着离开,花园小径左右两边的梧桐村迎着风把金灿灿的叶子纷纷摇落下来,落在他头上扇上脚下。  他看了我一眼,重复一遍刚刚的话:“傻傻的。”又转头对那女郎道 “和你有点像。”  女郎面上顿时危险的阴云密布:“我很傻么?比一个不知道照顾自己以致病了一整年的人还傻?”  美男子抬手摸了摸她的头发,全神贯注地看着她:“傻点才好,傻人命大。运气也比较好,更容易创造奇迹。比如你……”  他又漫不经心地瞟了我一眼:“没准她也可以,有时候运气好起来,第四名也可以签约。”  玩躲迷藏终于被找到的小孩心情变得很好 ,牵起女郎的手,慢慢走出我钟爱的小天地,忽然不急不徐地说道:“你叫克里斯蒂娜.郑?”  我冲着他的背影回答:“对!怎么,有兴趣请我喝一杯?”  他吃吃笑起来,凑到女朋友耳边说:“她胆子真大,你不吃醋?”  女郎说:“切~”  他拿额头顶她:“吃醋吧吃醋吧。”  他们两个嘻嘻哈哈地走了,似一对神仙眷侣,光看着他们的背影都是一种享受。  我把石凳上残留的食物收拾好,然后打开带过来的那本杂志,翻到其中一页,那里有一篇介LF集团总裁Chcnalcpn的文章,丰神如玉的年轻人,杀伐决断从不手软--却在今年注资开办不赚钱的慈善医院,媒体说他是个神奇的人物。  我把杂志夹到腋下转身回办公室。  Chcnalcpn,不是我要算计你,而是我真心想留下来,虽然我目前不是最好的,但是只要给我一些时间,我会努力让自己变得最好。  我永远都记得母亲出车祸以后我决定考医师时立下的誓言:救死扶伤是我永生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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