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极力忍着眼泪,我用尽了整个青春爱着的少年啊,我一直以为,那是我的萧山。命运总是一次次将他从我身边夺走,到了今天,他只能说他会永远等我。也许我们是真的没有缘分,可是谁知道呢,也许在命运的下一个拐角,我们还可以再次相逢。大箱子已经办了托运,我站在安检队的地方,转过身来,对着大家最后一次挥手。我见到悦莹最后向我挥手,我见到萧山最后向我挥手,我见到班上的同学最后向我挥手。再见,悦莹。再见,萧山。再见,我所有的同学和朋友。安检的队伍排得很长,因为正是航班起降频繁的时间。而且检查又非常仔细,我想是因为最近这座城市有重要会议的缘故。每当这城市有重要的会议召开,机场的安检就会严格得令人发指。轮到我的时候,我把随身携带的箱子搁到传送带上,然后把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取出来,放进杂物筐里。我走过安全门,忽然听到透视仪那边的安检人员叫我:“这是你的箱子?麻烦打开一下暗格。”我稀里糊涂地看着他:“我箱子没暗格。”“请配合我们的检查。”这箱子还是莫绍谦买给我的那只,我用了这么久也不知道有什么暗格。因为小巧,又非常结实,尺寸正好搁在机舱行李架上,所以这次远行我随身带着它,我打开密码锁,然后把整个箱盖掀起来,朝向他们:“你们自己看,没有暗格。”安检人员伸手将箱子里的东西拿了一部分出来,手在箱底摸索着,我不知道他按到了什么地方,总之“嗒”一声轻响,有活盖弹起,里面竟然真的有暗格。安检人员将一只手机拿出来,带着一种职业化的语气:“安检规定所有随身行李中的手机、笔记本电脑全都拿出来单独检查,你怎么还放暗格里?”我都要傻了,我不知道这箱子有暗格,当然更不知道这暗格里会有手机。安检人员已经把手机从仪器上过了一下,然后还给我,依然是教育的口气:“下次别这样了。”我这才认出来,这手机是莫绍谦的,那次慕咏飞逼我找他的时候,我曾拨打过无数次他的私人号码,一直是关机。我以为他是换了号码了,我不知道他的手机为什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会在箱子的暗格里,上次我用这只箱子还是陪他去海边。我还曾经偷看过这个手机,而且偷看的结果让我阵脚大乱。也许就是我们从海边回来的时候,他把这手机放进了我箱子的暗格里,那时候行李是他收拾的,也是他办的托运。我心里乱成了一团麻,拇指本能在按在开机键上,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也许我还希冀可以看到什么——还有什么呢?我和他之间,早就没有了任何关系。手机被打开了,开面界面非常正常,找到了信号。我低头想翻找那两张照片还在不在,但安检人员在催促我,因为后面的人还在排队。我一手拿着两个手机,一手胡乱地将箱子关上,夹着笔记本电脑,给后面的人腾地方。就在这时候,我自己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是短信的提示音,我以为是悦莹发短信问我安检是否顺利。我手忙脚乱,差点把夹着的笔记本电脑摔在了地上。我又往前走了两步,走到稍微开阔些的滑道,把箱子暂搁在墙边的地上,推开自己手机的滑盖。短信的发送人竟然是莫绍谦的私人号码。他的私人号码早已经被我从手机中删除了,可是我一直记得很熟。而且这个私人号码的手机,明明也拿在我自己手里。莫绍谦从来没有给我发过短信,他觉得短信浪费时间,所以从来就只打电话给我。我疑惑地把笔记本电脑搁在箱子上,然后腾出手来推开莫绍谦手机的滑盖,发现里面早就设好一个预设任务,就是开机的时候自动向我发送一条已经编辑好的短信。如果我不再用这箱子,如果我把箱子扔了,也许这个手机就永远关在暗格里,再也不能重见天日。他为什么要做这么奇怪的事?我用有些发抖的手,打开自己手机上收到的那条短信。短信非常简单,简单得只有三个字。这三个字清楚地显示在手机屏幕上,没有抬头,没有署名,没有任何多余的话,就像他从来做事的态度,就像他从来对我的态度。而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拿着他的手机,拼命地按着功能键,我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我终于找到了相册。里面的照片却成了三张,前面两张是我看过的那两张,第一张是我睡着了的样子,照片命名为“童雪”,另一张是我笑着的时候,照片命名为“童雪2”。我终于翻到了第三张。第三张照片中的我也睡着了,可照片里的我不是一个,我被莫绍谦揽在怀里,他的胳膊举不了太远,所以照片中他只小半张脸,可是把我拍得非常好,我的脸就安然贴在他胸口,唇角微有笑意。我从来不知道自己会在睡着的时候这样笑,我从来不知道自己还曾这样贴近他的胸口。这张照片的命名,和那个预设发送的短信内容一模一样。都只是最简单的三个字。我看着这张照片,看着他抱着我的样子,看着我自己唇角的笑意,看着他仅有的半张脸。如果我没有带着这个箱子,如果我不再用这个箱子,如果我扔掉了这个箱子,或许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他做个什么。他从来不知道我偷看过他的手机,当他把手机放进暗格的时候,他也许一直想的就是,这一生永远也不要我知道,他到底做过些什么。我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那三个字,那最陌生最熟悉,那最简单最直白,我从来没有想过他会对我说出的那三个字:“我爱你。”我站在人来人往的航站楼,突然像孩子一般号啕大哭。引用回复 评分59楼228182035用户信息0022yli 0关注9粉丝25帖子威望:8个性排屋金币:148发私信关注TA只看该作者 2009-5-29 19:30 番外 慕振飞番外 若使当时身不遇慕振飞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栽在一个小姑娘手里。他慕振飞是谁?堂堂T大首席八心八箭的钻石王老五,整整三年啊,多少学姐学妹前赴后继,一个MM倒下去,怎么也有三五个MM站起来。算算大概总有一个连了,他照样是岿然不动。赵高兴看着他对待那堆穿着水晶鞋来、捧着玻璃渣儿心回去的小姑娘,那叫一个干脆利落,多少小姑娘那眼圈红得呀,跟小白兔似的,忍不住教训他:“老大,不是我说你,你也委婉点啊,看看人家小姑娘伤心的。”他只是笑,露出一口白牙,小酒窝若隐若现:“既然明知不可能,干嘛要给她希望,最后还不是更伤心。干干脆脆拒绝不是最好。”赵高兴斜着眼睛看他,叹口气:“老大,不是我说你,将来遭了报应可怪不得别人。”他嗤之以鼻,笑话,还有哪个小姑娘能报应得了他?没想到——所谓的一语成谶。他去参加那个机器人比赛纯粹是为了好玩儿,和P大的比机器人,那不就跟姚明和潘长江比身高一样——它根本就不再一个水平面上。进了赛场一看,发现P大的观众没有几个男生,全是一群HC的小姑娘,一见他连立场都歪了。至于比赛状况更不用说,赢得太轻松了。这样的比赛,其实也挺无聊的——在比赛还剩一半的时候他就想。这次比赛几个和他同级的都有点事儿,就他带着一帮热血的小学弟,比赛胜利了也不知是太激动还是想引起P大那群小女生的注意,高高把他抛了好几次,他手机本来握在手里,结果一下没拿稳,给飞了。坏了坏了——他心想,不会就这么坏了吧,上个月老哥刚送的手机。结果手机是真没有坏——砸到一个小姑娘眼睛上了!他很少那么慌,匆匆忙忙背起那个小姑娘就往医院赶——幸亏以前P大有小姑娘追他,他对校园还算熟。事后回想,看着挺瘦的一个小姑娘,倒真是沉。可惜他第一次背人,居然不是自己的女朋友。可总是歉意,进手术室时他去握她的手,想给她一点安慰,她的手指纤细而指尖冰冷,连手腕都在发抖,不知是疼还是因为受了伤,一直在流泪。他忽然想起小时候捡到受伤的小刺猬,抱在手里凉凉的,哆嗦着抬头看他,一双黑豆一样乌溜溜湿润润的眼睛。医生拿了一份手术同意书要家属签,他看了看陪那小姑娘来的同学,拿起笔来把同意书签了——要真有什么后遗症,大不了照顾她一辈子。她的同学也一直在外面等,他于是随口和她聊了几句,这才知道小姑娘叫童雪。手术进行得很快,等她从手术室被推出了自己才仔细看了看她,包成那样也能看出来——原来是个长得挺漂亮的小姑娘,P大多美女倒真是句实话。那天他去病房看她,她那个叫刘悦莹的同学也在,问到自己要是有后遗症怎么负责。他琢磨不会这次真就这样栽在这个叫童雪的小姑娘手里了吧,结果她却只说要他打一年的开水。倒真是第一次碰见小姑娘不对他有什么绮念,难不成是自己魅力锐减?事后他去她宿舍送暖水瓶引起的轰动证明——其实自己的魅力仍旧在。不过那天没见到她,住院时天天见的,忽然见一面都没机会,总是有点不习惯。每天勤勤恳恳送两壶开水,小姑娘倒是一面没见到,自己却惹了流言一堆。每天走在学校里,多少哥们打听:“老大,什么时候把你那P大校花女朋友带出来聚聚?不容易啊,真命天女终于出来了,不枉这么多年守身如玉啊。”呸!三人成虎,他算是见识到了。那天上午,辅导员找他,说是有一个出国交流半月的机会,问他愿不愿意去。当然愿意,惹不起他总可以躲得起吧。打水的事儿就先交给高兴吧,谁让他打听的最多,自己去送送试试吧。结果第一天高兴发邮件过来,说是晚上和大嫂还有大嫂的同学一起吃的饭——言辞之间颇为得意。你说说为什么他去了这么多趟怎么一次没碰见过,高兴去一次就可以和她吃顿饭呢?好容易熬过了半个月,高兴来机场接他,笑得不知道该怎么形容——既可以是说甜蜜蜜,又可以说是傻乎乎。他随口问了一句:“怎么,恋爱了?”高兴搔了搔头发,脸居然有点红:“就是大嫂的一个同学,这次真要谢谢大哥和大嫂当红娘了。”想不到高兴这小子,跑得快追女生也快。不过高兴和她那个同学开始谈恋爱,他们见面的机会也多了——他这才知道原来童雪视力下降了三百度,还是她同学说的。倒真是难得这么不腻歪的女生。每天大队人马拉出去吃饭,嬉笑嗔怒,一点也不做作,一堆人嘻嘻哈哈:“大嫂真是爽快,和咱们大哥真是天生的一对!”她将眉毛一扬,眼上的伤疤仿佛是眼泪,嘴角却弯弯的:“别在那儿胡说!谁是你们大嫂啊。”他自然随声附和:“就是,我们可是纯洁的男女关系。”她每次怪他越描越黑,他只是笑——不否认,他不讨厌、甚至是喜欢这样的误会。逗逗这个小姑娘,倒也挺有意思的。那天高兴来找他,说是他那个小女朋友要过生日,让自己在门口迎宾,笑得那叫一个不怀好意:“老大,帮帮忙吧,我和悦莹要在里面招呼客人,你就和大嫂在门口帮忙当个迎宾。”迎就迎吧,反正谣言也够多了,再多点也无妨。天气有点冷,不过和她在KTV门口说笑几句,倒也挺热闹的。不过主要也是因为一堆人在那儿闹他:“不是吧,老大,这就为婚礼做演习了?看看这阵势,新郎新娘门口迎宾呢!”她居然难得不否认,只是笑,他于是说:“要不我去给你买束花捧着吧,这样更像了!”结果被拍了一下:“那去买啊。”——这小丫头,笑起来像只小狐狸。其实她长得有点像母亲,眉梢眼角的韵致,真是像。其实他小时候一直觉得母亲像狐狸,狡黠而妩媚,直到小时候有一次和父亲去大宅玩儿,无意间听见家里的老佣人啐了一口,愤愤道:“真像那个狐狸精!”他这才知道,原来狐狸是不好的。母亲在他面前,总是微笑的。只是那一次,他第一天上学,老师要求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于是他放学回家去问母亲。母亲从背后握着他的小手,一笔一划地在纸上写了“慕振飞”三个字,他只是奇怪:“妈妈,我不应该姓莫吗?为什么我的姓和爸爸的不一样?”母亲的声音听起来和平时不一样,像是轻轻地颤抖:“飞飞乖,飞飞还小对不对?所以飞飞就在‘莫’下面加一个‘小’,等飞飞长大了,就可以姓莫了。”他“嗯”了一声,乖乖在纸上一遍遍地练习,可是母亲一直没有再出声,只觉得有水滴掉在了自己的头顶上。陈年旧事,记得倒真是清楚,鲜明如同母亲最后的决裂。深夜他听到响声起床去看,结果发现父亲母亲都在客厅里,他偷偷躲在楼梯的转角,第一次看到美丽的母亲那样歇斯底里:“你这个禽兽!你从一开始就是骗我的,你从来没有爱过我,我不过是你的一个玩物,现在你玩够了,就要丢开!”父亲坐在沙发上浅酌,声音平静一如往常:“我从来没有说过要你离开,只是警告你——不要做什么不可能的幻想。”母亲的哭声仿佛绝望:“你明明说过……你明明说过……”父亲嗤笑了一声,道:“我随口说说,你还当真了?”客厅里昏暗的灯光下,母亲的脸色苍白得近乎透明。那是他最后一次看见母亲,第二天起床,只有父亲同他一起吃早餐,可他没有一次问起过母亲去了哪里。——————————此篇与全文不符,我怀疑不是匪写的。引用回复 评分60楼228183045用户信息0022yli 0关注9粉丝25帖子威望:8个性排屋金币:148发私信关注TA只看该作者 2009-5-29 19:32 番外 萧山GG的番外 前尘不共彩云飞还有三天就要高考了,学校照惯例放了假,让学生回家休整,希望大家都可以以最饱满的精神参加考试。每年到这个时候,最痛苦的不是高三即将解放的学长学姐,反而是他们这些高二马上就要进牢笼的学弟学妹们。听着楼上一片喧哗,离歌不由对同桌的玫瑰吐了吐舌头:“你听,高三的好像要走了,都收拾东西呢。唉,可怜哪,他们反正是要解放了,可学校腾出手来马上就要收拾我们了。”玫瑰正在做一套数学的模拟题,闻言只是抬头一笑:“知道学校要收拾我们,还不赶快做题,整天嚷嚷着急就能多考两分了吗?”离歌点了点头:“是啊,我要是像你一样数学奥赛拿一等奖,不仅有保送资格高考的时候还能多加20分,我也不急了。”装模作样地叹了口气:“你说人和人的差距咋就这么大呢……”玫瑰白了她一眼:“你要是连我都羡慕那可就羡慕不过来了,你看高我们一级的萧山,人家奥数一拿奖,立刻P大和T大两所学校都打电话来希望他过去。你再看看童雪姐姐,人家一摸二摸三摸全在全市前十,你不得羡慕死。”离歌这次可是真叹气了:“要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句话说的可一点都不假,怎么你认识的人都这么牛啊。”玫瑰不知为什么突然有点脸红,支支吾吾:“我跟童雪姐姐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可萧山只见过几面,怎么就算认识了。”离歌“嗯哼”了一声,一双眼睛贼溜溜的:“不认识就不认识呗,你脸红什么?”又出主意:“反正他们马上要高考了,肯定有很多参考书闲下来,不如你去跟童雪姐姐要两本吧,顺便可以让她传授一下复习经验啊。”其实玫瑰也早有这样的打算,所以趁着午休去了童雪的班里,倒正好见她在收拾东西,笑眯眯地叫了一声:“童雪姐姐!”童雪正在整理书,看到玫瑰微微怔了一下,旋即微笑:“是小玫瑰啊,来得正好,我刚刚想去找你,让你看看有没有能用得着的资料,反正我拿回去也是没有地方放的。”玫瑰嘻嘻笑:“童雪姐姐真好。”看旁边有童雪整理好的书,便翻找了起来。说是旧书,其实都还是很干净的,玫瑰细细地翻着,忽然发现最底下居然是一个很精致的礼品盒,不由“呀”了一声:“童雪姐姐,这个不会是你男朋友送的吧。”抬起脸来,一双眼睛笑得弯弯的如同月牙:“我可要看看喽。”不等童雪说话,便径自将盒子打开了。没想到这个盒子虽然包装精致,里面盛的东西却有些杂乱:一只小巧的玻璃旋盖瓶,一本有些破旧了的数学奥赛书,一支摔裂了的笔,一个易拉罐的拉环,一片已经枯萎了的花瓣,一只折的虽然很精致但材质像是快餐店垫纸的纸鹤,最夸张的是——居然还有一包萝卜干。玫瑰很有点不好意思,连忙合上,抱起一旁已经找好的书对童雪道:“姐姐,那你先忙吧,等考完试我再去找你好了。”话音未落,自己先溜之大吉了——丝毫没有留意到身后童雪的表情。萧山,再次念到这两个字时,却完全没有想象中的心痛,两个字轻轻地划过舌尖,像是春天清新的风。盒子里这样多的过往,像是他们的回忆,再怎样细细地收藏,仍然只能是碎片,再也不能拼合起来。她细细地摸索着每一样东西,像是审视着自己的心——小巧精致的玻璃旋盖瓶,里面还盛着一点点蛇油,是那次长冻疮之后抹剩下的,真的很管用,这个冬天也没有复发。已经被她重新折过很多次的纸鹤,因为她一直说要学会折,所以拆开过很多次,可最后依旧还是只能按照折痕叠起来,换一张新的纸则完全不行。萧山为这笑话过她很多次,她不服,还曾经信誓旦旦:“等高考完了以后,我一定折一罐给你!”可离高考还有三个月,他就说:“我们分手吧。”旧旧的奥数参考书,只因为她问他一个题目,他那时还坐在自己的后面,凝神思索了一会儿,居然就从后面握住她的手,和她一起在纸上演算。幸亏他看不到她的脸,红得像是夏夜最美的晚霞。蓝黑的笔水划在书上,那样浓郁的蓝慢慢凝固出淡淡的墨色,仿佛是沉淀了岁月。她的手握在他的手里,让人想起岁月流逝,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被摔了太多次裂掉的笔,因为她总是不够灵活,学转笔学了那么久,将他的一支笔都摔成了这样,弄得他简直哭笑不得,只好准备把这支笔丢掉,却被她悄悄地收了起来。易拉罐的拉环,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松松的一直往下掉,她却喜滋滋地戴了好几天,每天把一只左手藏在口袋里,不让别人看见。花瓣是学校种了很多的白玉兰,初初摘下来的时候洁白而馥郁,她悄悄夹在日记本里,每天都要看一看、嗅一嗅,到了后来也就忘了。现在再拿出来,却已经枯萎成了淡棕色,这样颓废的颜色,带着飘堕的姿态。那包萧山萝卜干,其实是她的生日礼物。萧山问了很久她才将生日告诉他,他“呀”了一声,有些懊恼地搔了搔头:“不就是去年我约你出来的那天,早知道应该送你点礼物的。”她只是微笑:“现在知道也不晚啊,今年可以补上的。”结果生日那天他神神秘秘地送给她一个精致的小盒子,居然还是自己包的。她很有点不安,只怕是太贵重的东西,但也不好拒绝。好容易放学回家打开,发现里面居然是一包萝卜干!真正的又好气又好笑,却看到底下一张小小的卡片,写道:“我把自己送给童雪,希望她一生都不要丢掉这个礼物。”她微微地笑,眼泪却掉了下来。就算是碎片一样的回忆,她也不会丢掉,一定会好好地珍藏一生。引用回复 评分61楼228182332用户信息0022yli 0关注9粉丝25帖子威望:8个性排屋金币:148发私信关注TA只看该作者 2009-5-29 19:33 千山暮雪番外之鬼迷心窍天气很好,一如你还在的时候。 花房里的玫瑰开了,讨厌把玫瑰新出的叶子全都啃掉了,香秀特意带它去看过医生,说它缺维生素。很久以前,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也缺维生素,那时候你头发黄黄的,发梢都分岔了,真是个黄毛丫头。我带你去吃饭,你吃任何东西都很香,会眉眼弯弯对着我笑,让人觉得胃口大开。 很多年后厨房炖了燕窝,你吃起来也是一小勺,一小勺,仿佛是咽着苦药。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避免见你,因为担心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但过不了多久,又觉得烦闷焦虑。做任何事情都没有耐心,最知根知底的私人助理总是建议我,还是回家看看吧。 他说的回家,是指有你的地方。 可是你从来不曾把那里当成是家。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天晚上你不知道梦到什么,突然嚎啕大哭,一直到哭醒。我将你抱起想要安慰你,当看到我的脸时,你一下子惊惶失措的想要挣开。当时你的那种眼神我这一生也忘不了,我很难受,从此不愿意你再待在我的房间。我嫌你烦,嫌你吵,嫌你睡像不好,让你走开。 我却不能让你从我心底走开。 有天晚上朋友小聚,叶大公子喝高了,在KTV抱着两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却拿着麦放声高唱《鬼迷心窍》。 有人问我你究竟是那里好 这麽多年我还忘不了春风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 没见过你的人不会明了! ……这么老的歌,被他唱得一往情深,姑娘们笑得前俯后仰,大家都在起哄鼓掌叫好,只有我看到他眼底隐约的泪光。他是真的喝高了,那个晚上。 从那之后我很小心,我怕自己喝醉了会像他一样失态。 你是我的鬼迷心窍,只有我自己知道。 你回来的那次,我很放纵的喝醉了。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你。 也许喝点酒,还有理由对你好,或者不好。 我是真的讨厌你买的那只狗,还有你。 因为在香港的时候带你去看电影,你说戒指真好看。这么久以来,你没有在我面前说过什么东西好看。于是特意趁着商务旅行,在比利时挑了钻石,然后交给珠宝店,依电影里原样镶出来。当我拿给你的时候,你的表情让我知道,原来你并不喜欢。 后来我一直想,什么时候,我已经变得这么可怜。 连让你笑一笑,对我而言都成了奢侈的事。 我一直想,如果我可以离婚,如果在道德上没有愧疚,你会不会觉得好过一点。 但你永远不会嫁给我。 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我。 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姑娘,装模作样穿着高跟鞋,一本正经化着妆,端着剪彩的那个盘子。 我的剪刀不小心戳到了你的手,你都没有吭一声。后来我在后台找到你,你倔强的神色像是个小孩子。 你本来就比我小一轮,我三十岁了,你才十八岁,而我二十三岁的时候,你才十一岁。 从前发生的事情,其实你都不知道。 我用一种猎奇的心态注视着你,就像一只猫逮到耗子,玩一玩。 我给自己找了个理由,玩一玩。 只是我自己心里清楚,你笑起来真好看,会露出两个酒窝,像只洋娃娃,让我情不自禁,总是想要拥有你。 我从来没有过洋娃娃,因为我是儿子,父亲从小教育我,不要玩物丧志。 那时候我已经知道,我无法再放开你。所以我选择了最糟糕的方式,因为你恨我,我会觉得好一点。 我已经无法控制对你的态度,如果你对我好,我不知道自己会变成什么样子。 所以宁可你恨我,这样或者会好一点。 你如果恨我,我也许会少爱你一点点。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因为我没有办法对你好。对你好一点儿,我总会想起自己的父亲。对你好一点儿,你总是对着我笑。 你一笑,我觉得心都快要融掉了。 我害怕这种感觉,它代表着失控,代表着软弱。所以我宁可对你坏一些,这样你对我,也会坏一些。 在医院的时候,我终于觉得灰心。 如果我不曾硬生生横掠进你的生活,也许我们都不必如此狼狈不堪。 那么让一切就此结束吧,就像从来不曾开始。 可是你偏偏又回来了。 你带着合同来,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气,朝你说出刻薄的话。 你一走,我就后悔了。 我不愿意让别人看到你那样子,小心翼翼,卑颜屈膝。 可是你讨好我的样子,让我更觉得自己可怜。 我不愿意再这样下去,明知道合同背后会有陷阱,我也下定决心,我下定决心结束一切,在事态已经没有办法控制的时候。 在海边的时候,我很放纵自己。因为这样的机会,已经注定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了。 就像注定我会遇见你。 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和你在一起,就像注定我再也不会拥有你。 我对你不好,我知道。 那是因为我没有办法控制我自己,可是现在不会了。 就这样更好。 我一直觉得,就这样更好。 让我可以渐渐的忘记你,忘记你的样子,忘记你的笑容。忘记我曾经拥有过,忘记我曾经遇见过。引用回复 评分62楼228182758用户信息0022yli 0关注9粉丝25帖子威望:8个性排屋金币:148发私信关注TA只看该作者 2009-5-29 19:33 《风景依稀似旧年》签字的时候我顿了一下,望了一眼离我不过咫尺之遥的那个男人。他似乎很放松地坐在沙发上,但明显心不在焉,眼睛看着窗外,心更是不知道又飘忽到什么地方。倒是他的律师比他更紧张,见我如此,连忙半是疑惑半是催促地看着我。只要我在协议上签下自己的名字,那么从此和他再无半分关系。或者还是有的,圈子里那些闲得发慌的太太们,也许背地里会将我称作他的前妻。不过我想,不至于有人这般不识趣,敢当面对我这样说。前妻。多么可笑的两个字。我从来不曾做过他的妻子,他心知肚明,我亦心知肚明。十年,从二十岁到三十岁,我这一生最好的时光已经过去。和我结婚的时候他二十三岁,那时还是略显青涩的大男生,如今时光已经将他雕琢成稳重成熟的男人。岁月几乎没有在他身上留下太多痕迹,除了气质,他的一切恍若不曾改变。我签完自己的名字,推开那份协议,再签另一份。笔画出奇地流畅。十年前新婚之夜他第一次提出离婚,我用最尖酸刻薄的词汇与他大吵,最后他摔门而去。在他走后,我独自泣不成声,倒在床上放声大哭。十年,我用最渴爱的孤独熬成了毒,一丝一缕,侵入了血脉。我以为自己会一生一世与他纠缠下去,不死不休。没想到还有这一天。我还记得他的私人助理给我打电话,他从来不给我打电话,连最起码的沟通亦是通过助理。一如既往公事公办的语气,恭谨而疏离:“慕小姐,莫先生同意出让港业49%的股份给慕氏,具体详情,您看是否方便让您的助理过来详谈?”十年来,他第一次在我面前低了头,认了输,还是因为那个女人。童雪。他这样爱她到底为什么?我一直以为他这样的人,铁石心肠,岿然不动,我一度都疑惑他是不是根本就不爱女人。直到终于让我觉察到蛛丝马迹。八卦报纸登载的新闻,照片里他紧紧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十指相扣。他从来没有牵过我的手。十年挂名夫妻,我单独见到他的次数都屈指可数。即使是在家族的聚会中,大部分情况下,他和振飞的关系都比和我热络。所以父亲在委派执行董事去莫氏的时候,特意选择了振飞,而不是我。父亲轻描淡写地说:“你不适合担任这类职务。”我明白父亲的弦外之音,其实我更不适合做他的妻子。我知道自己是发了狂。那个演电影的女人,凭什么被他牵着手?我要让她一辈子再也演不了电影。敢阻在我和他之间的一切人和事,我都要毁掉。振飞曾经劝过我,他说:“姐姐,算了吧。”算了吧?多么轻巧的三个字,十年来我倾尽一颗心,结果不过是一场笑话。十年前我见到他,我发过誓,一定要嫁给他。我的父亲是慕长河,我是慕氏最骄傲的掌上明珠,我想要什么,一定就可以得到。十年前他第一次拒绝我,我没动声色,而是悄悄地布局。我授意别人买通了他父亲手下的人,把整盘的商业计划偷出来给他父亲的竞争对手,然后步步为营,小心谋划。我想如果当他的父亲陷入困境,他也许会改了主意。我需要借助外力,才可以使他更接近我。可是我没想到他的父亲会心脏病发猝死在机场,幸好我的目的已经达到。我做的一切都非常隐秘,我很庆幸他永远不会知道我做过些什么,因为我不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我十分清楚他怎样对待童雪,哪怕他那样爱她,却终究有着心魔。他负着罪,以为爱她就是背叛自己的父亲。我带着肆意的残忍看着私家侦探给我发来的那些照片,有一组拍得很清楚,童雪低着头,他就一直在她的身后,几次试探着伸出手,有一次他的指尖几乎触到了她的发梢,却终究还是垂下去,慢慢握成了拳头。他的目光中有那样多的落寞,可惜她永远不会回头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