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太小,衣服又很厚,棉衣一层加一层的有了弹性,阳台上封真一个不注意,迈出步子时把孩子蹭了一下,小孩以一个夸张的模样被弹飞出去,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封真呆了一下,知道不妙。 穿得厚,又是小孩子,其实摔也摔不疼,但这名小朋友先前被封真哄出了瘾,还想被他更好地哄一哄,于是嘴巴一嘟,带着撒娇的意味想要嚎啕。 封真抢先一步将他抱起,在他小脸上狠狠亲上一口:“乖宝贝儿,不哭不哭~” 封越围观了一会儿,知道封真要失策了,他哄的太甜,小朋友本就是要对他撒娇,哭一哭效果就这么好,岂不是更要哭得没完没了。 封越听着从封真口中窜出的甜言蜜语,突发奇想地想要学一学他,妄图也这么把叶谦哄回来。 小朋友大哭不止,他妈妈也有点不好意思了,“娇气!”她一捏孩子脸蛋,转而道:“越哄他越爱哭,别理他,小孩摔跤正常的。” 孩子妈妈带着孩子回家。封越和封真也要回家了。 临走的时候父亲说道:“叶谦有时间也让他和你一起回来吧,别不好意思。” 封越嗯了一声,带上了门。 叶谦还不来找他,他就去找叶谦。 这么长时间,彼此都应该是想清楚了,冷静下来了。 “如果叶谦不回来了怎么办?”封真冷不防的发出声音。 “……” “叔叔婶婶迟早会知道的。” “封真!”封越指名道姓地叫了他,略微有点生气,“你别咒我。” 封真拍拍他的肩膀,拍到了他硌手的肩胛骨,无可奈何地叹了一声:“弟弟啊。” 两人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去了封真家附近的商场,因为地处商业中心,各种店面应有尽有,很值得一逛。 封越想给自己添置些衣物,天气渐渐暖和,自己好像是瘦了不少,原先的衣服码号不准了,而同时他也想让自己打扮成熟一些。 商场一层一层的分工明确,在一家品牌店内,封越拿了件黑色的风衣试了试,封真摇头,拿了件灰色的小西装试了试,封真头摇成了拨浪鼓。 “别这么成熟。”他说。 “你才二十冒头,刚毕业的大学生,青春年华——”他补充道,从一排衣物里挑出一件麋鹿花纹的毛线外套往他身上比了比,他笑道:“青春年华,能掐出水来。嗯……这可以配条灯芯绒裤子和英伦风皮鞋,很好看的。” 随后他的笑容僵了一下—— 隔着几排衣服架子和一扇玻璃橱窗,他和叶谦打了个照面。 封越是背对着橱窗的,自然是没看见他。 叶谦身边跟了个女人,女人戴着帽子墨镜和口罩,一头长发从帽子里倾泻出来,浓密厚重,二人手中提着一家知名母婴连锁店的购物袋。 叶谦心念在他的目光中一点点地聚拢,他和封真见面次数不多,但汇聚在脑海中的印象并不好,甚至说得上糟糕。 太过具体的糟糕印象他也一时想不起来,然而就是膈应。 他看到封越那个毛茸茸的后脑勺,封真笑容不变,两人对着一件衣服嘀嘀咕咕,不知怎的,手指轻颤了一下,仿佛是害了冷。 “哥,你怎么了?” 叶谦把手伸进衣服口袋,叶沫文试试探探的也把手伸进他那只口袋。 叶谦就在口袋里握住了她的手。 兄妹二人走出商场,路上行人如织,叶沫文层层叠叠地包裹了面貌,与哥哥站在天宽地广的寒冷街道上。 对面商场挂着某奢侈品牌的大幅硬照,照片里叶沫文画着美艳妆容,指尖托腮,神情慵懒充满风情。 然而她一时也认不出那是自己。 一切都像是虚幻的,他们仿佛与这个世界隔了一层膜,世界不属于他们,他们也不属于这个世界,唯有此时此刻手指相交的触感是最真实的。 ………… …… Part 3 after Chapter 22 四月的清明,封越和家人一起上山祭祀。 墓碑上爷爷奶奶的姓名还是鲜红油亮,那是上次和叶谦一起来的时候重新描过的。 和他一起来的情形还历历在目,然而这个人物却已经要开始在他脑海中淡化了。 封越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的初恋都这么不堪一击,哪怕过程再热烈,最终都会散成烟。 三月底的时候,他去找过他了,叶谦房屋的钥匙已经换掉,按门铃后开门的是个大肚子女人,披头散发,见不得人似的戴着一顶薄薄的绒线帽和口罩。 “你是谁?”他下意识地问她。 对方似乎有些紧张,想了想,避重就轻地开了口:“你是叶谦的朋友吗?” “……是。” “他现在不在家。” “你是谁?”他再次开口询问。 对方笑了笑,是个无可奉告的模样。 封越透过门缝看到大堆陌生的女性用品,沙发套换成了粉红色,茶几上摆了鲜花,桌布也换了叶谦不可能选的卡通图案。 拖把和水桶放在客厅中央,似乎是正在打扫的样子。 “我是他妹妹。”对方片刻后又想起什么似的,隐晦地解释了。 “我没听说过他有妹妹。” “哈。”她意料之中似的,依旧是保持着距离的模样,生疏地冲他笑了笑,不再过多解释。 封越一想起这些头就胀痛不已,后来索性不去想了。 之后他并不是没有再打电话给叶谦,只是无论自己说什么,都像是拳头打在棉花上,不起作用了。 他从没有这么无助过,而这种无助的滋味非常非常不好受。 他想叶谦和他“妹妹”过得挺开心的,他不太清楚叶谦的情史,但从年纪上去想,叶谦经历的必定是比他多。他把他当成唯一,而自己于他而言或许只是生命里过客中的一个。 叶谦一直都是个很看得开的人,封越是知道的,他不会为了不值得的事情浪费时间,就像不会为那些将死的病人流一滴眼泪一样。 而如今,他也成为了他所不值得的对象,他没有必要浪费时间和精力,去挽留一个过客。 封越在四月中旬搬出了封真家,回到了父母家,而父母也已知道了他和叶谦分手的事情。 封越带着少有的骨气,专心致志地想要忘记这个人。 五月的时候,父亲说:“七月征兵了,我托了关系,越越你去当兵吧。” “……” “你在真真那里做事一直都挺安稳,但他不能护你一辈子,你不要忘记自己是个男子汉。”父亲语重心长,“男子汉,就是能照顾自己也能照顾别人,不能坐等着自己被照顾被人疼。太被动,会活的很辛苦。” Chapter 23 炎炎夏日,封真院子里开出了满院的薰衣草。 他有些纳罕,并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种过薰衣草,薰衣草长的杂乱无章而又郁郁葱葱,起先他觉得乱糟糟的碍眼,而后来他心情平复,感到了来自心底久违的寂静。倒了一杯冰冻茉莉花茶,在沙发上看着满园深紫浅紫,心想或许是薰衣草带着药性的气味让自己平复如初了。 他猜想这些花是自己的前任女友种下的,前任女友是个相当漂亮性格又好的姑娘,然而名字太平庸,他一时竟是想不起来。 不记得就不记得吧。他们二人分手的时候分得不太好看,自己这辈子的耳光估计都让对方给甩完了。而自己也确实是做了狼心狗肺的事,是应得的。 呷了一口凉茶,他在清凉舒适的温度下翘起二郎腿,周身清爽干燥的没有汗,然而长久地凝望落地窗外的强烈阳光,他开始替入伍的弟弟感到了火急火燎的热。 扯了扯领口,他毫无征兆地一笑,笑的淡滋寡味,像手中丰润幽香却微微涩然的茶。 ……………… 封真身边是不缺人的,而一直到次年年初,他坐在壁炉前发觉自己活成了心如止水,心底祥和的不太妙了。 赤着脚在地板上走来走去,他独自嚼完两袋薯片一包蛋卷和一把牛肉干,静静地望了一会儿月色,下了个不痛不痒的决心。 两个礼拜后,他交了一名男朋友。 同样清冷寂静的月色下,他的别墅里骤然热闹起来。 他的小男友坐在他的沙发中,大嚼薯片大磕瓜子,不客气的吃完了三包薯片两袋蛋卷和一整包牛肉干。 封真笑盈盈坐在他对面,决心做一名合格的男朋友,“小风,等下就要吃晚饭了,留点胃。” 小风是附近音乐学院的一名大学生,相貌是极其的优质,同时还会拉小提琴,颇有艺术家气息。 他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眼梢有点儿上挑,像一只纯情无辜的小猫:“饭?你做饭了?” 封真笑着摇摇头:“我在酒店定了外送。” 小风一撇嘴:“外面的东西都有毒,地沟油做的。” 封真笑道:“放心吧,我向你保证。酒店五星级的,我是股东之一。” 小风咬下一口巧克力,大眼睛定定看了一眼,“哎?油多糖多,容易胖嘛!” 封真嘴角扬着,练过似的笑容持久,不动声色地瞄过被他吃剩的食品包装袋,他道:“听话,主食不能不吃。” 小风跟着他走,说道:“你光脚啊?不冷吗?” “有地热啊。” “哎呀,你不觉得脏吗?” 这小子,还嫌起我来了?封真没接话。 “你的脚真好看。” “……” “封真,你真好看。” “宝贝儿,你也很好看。”封真拿出碗筷盛饭,越发肯定了他的这名小朋友外表精明,内心单蠢。 “我的脚就没你好看啊,你浑身都好看。” 一起吃着饭,小风扒了两口,就没什么胃口了。 封真说:“你怕胖的话零食应该少吃。” “戒不掉。” “一天三顿主食吃饱了,就会对零食失去欲望。” 小风问道:“封真,你今年多少岁数?” “二十八。” 他放下筷子,已经完全不想吃饭了,跃跃欲试地走到那台三角钢琴前,他问:“摆设?” 封真觉得他的思维太跳跃,一时也懒得回答。 “有钱人哪!真是奢侈。” 封真“哈”地笑了一声,抽纸巾擦了擦嘴:“论小提琴我是比不上你,但论钢琴我可以做你老师。” 小风看了他半晌,末了问:“封真,你看上了我什么呢?” 真实的答案封真答不出,因为他暂时还未看上小风什么,只是从众多可选择的群众中挑了个顺眼的。 他的目的是想和人谈一场持久缓慢且细致入微的精神恋爱,妄图以老套的步骤去慢慢体会出一个人的好,想必这样的过程会让自己有不一样的心得体会。 “你什么都好。”他语气顺溜,甜甜地说道。 小风在他的温柔熏陶下有点不知今夕何夕,但自知之明是从来都不敢丢弃的,他知道自己是被幸运女神眷顾了一下,而运气迟早是会用完的。 扒拉着封真这个从天而降砸中了他的烧饼,他决定抛弃矜持,在有限的时间里敞开了肚皮胡吃海喝,把从前舍不得吃舍不得买的统统趁机吃回来买回来。 整个冬季,他们二人畅游世界,从芬兰罗瓦涅米的圣诞老人村到马尔代夫灿烂的碧海蓝天下,或在拉斯维加斯赌一赌,或在第五大道压马路,一路饕餮般享乐,最终在新西兰皇后镇落了脚,度过了此地别有风情的一冬。 小风体重直线飙升,然而喝着酪梨酒吃着烤鹿肉,他提议道:“听说这里的奶牛都长得健康而强壮,我们带点奶粉回去吧。” 封真虽然觉得这个提议很无聊,但还是顺他意思买了两罐。 他没有嫌弃他飙升的体重,也没有透露出分手的意思,并且这么久都没要求过要和他睡觉。这让小风觉得颇受尊重——自己不像是被包养的小白脸了,倒像是个正经的恋人。 他心思略微的波动了一下,心想,他该不会是真的爱上我了吧。 小风是个大眼睛,想心事的时候眼中波光流转,看上去很是精明,总像不怀好意,并且没遮没掩的,他自己似乎是还不知道自己这一特点。不过人长得好看,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那双眼睛猫似的灵动极了,挺可爱。 在某滑雪场滑了两天雪,他们二人在装点温馨的小房子里烤壁炉,外面清空皓月,星辰明亮,积雪树林和一栋栋木屋构成了童话世界。 小风红着鼻头和十个指尖,柔柔弱弱地说道:“我觉得我们过了快半年的冬天了。” 封真喝着极烈伏特加,睫毛如蝶翅般缓缓展开,淡淡地看了他一眼。 小风想要撒撒娇,然而语调拗不过来,依旧是平平淡淡有点飘的声音:“封真,其实我很怕冷。” 封真顿了顿,把喝到一半的酒杯放到一旁,懒洋洋地朝他伸开双臂。 小风四脚着地地爬过去,片刻之后,他又飘乎乎地说道:“A市现在是夏天了。” 封真的声音在他上方,带着浓重的酒气:“……嗯,大夏天,热得人一整天都打不起精神。” 小风呼吸着来自他脖颈间的芬芳,男人的酒气一向令他难以忍受,而对方身上那混着香味的烈酒气息却芬芳地让他莫名有了关于性的欲望。 封真的手一只搭在他肩上,一只撑在地板上,骨节分明,洁白而修长,小风握了握他的手,感觉他浑身上下都充盈着一种诱惑力,健康而勃发,华丽而内敛,像一尊永不倒塌的俊美神像。 “我们早点回去吧。”他心甘情愿地用诚恳语气哀求道。 封真的头发在小半年内长得蓬勃而茂盛,一回到北半球,长发的存在感瞬间就压倒一切。 洗漱的时候扶着一把头发,他燥热的恨不得去剃个大光头。简略的在心中安排了下时间,他先去探望了自己的父母。 封真爸妈对他失踪小半年颇为不满,先是大呼他的头发阴里阴气不男不女,随后关心了一下他交女朋友的问题,然后提起封越,说是封越年里回来过一趟,问起过他。 最后他们作总结性的发言,长吁短叹地说“钱赚再多不及有个知心人,你可别赚钱赚得把什么都忘了。” 封真接受完一顿教育,麻木不仁地前去理发,果真是心狠手辣地给自己刮了个秃瓢。 回到自己家中已是下午三四点的光景,小风站在他院外的藤本月季下等。 地表热气腾出,阳光未散,此时正是最热的时候,又闷又热地烤得骨头里发痒。小风病恹恹的没什么活气,从南半球的冬季至北半球的夏季,完全没有过度,让他一时无法适应,发了点烧。 小风远远就看见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人影,说陌生是因为自己并不认识任何一名和尚,熟悉是因为和尚那张小白脸很是突兀,是真的又小又白。 小白脸戴了副墨镜,开口时嗓音被蝉鸣压过去,显得低沉而乏力,“你来了?” “嗯。” 小风确定了小白脸是封真。 跟着封真进门,他温顺地说道:“我有事想求你。” 封真不甚在意:“说。” 小风研究着他的光头,压抑着想要抚摸的冲动,哀求道:“我奶奶心脏不太好,要动手术……” 小风有分寸地顿在了那里,长久的默然不语。 封真略微有些诧异,而后笑了笑:“能帮的上你的,我总不会袖手旁观。” 他坐了一会儿,发现小风始终是站着,仿佛一名做错了事情的小朋友。 封真指了指椅子,和善道:“坐。” 小风想要做出羞涩或者风骚的模样,突出一下自己与他的关系,以便更有把握,并趁机询问一下细节,然而肢体不协调,羞涩的很假很僵硬,变成了满眼是钱的堕落公关模样:“封真,我奶奶已经在A市医院了,越、越快越好……” 封真点点头,起身倒水。 心脏手术不是一笔小数目,他感叹小风真是贵啊。 这种事耽误不得,既然答应了下来,就得负上责了。 小风有求于人,又怕封真出尔反尔,于是自己皮厚地住了下来,收拾出一间客房,并打扫全屋卫生,做了一桌好饭菜。 次日,二人来到医院,封真见到了小风的奶奶。 老人住的是普通病房,头发花白,面孔也是饱经风霜了,看上去精神还不错,她十指枯槁,拿了只苹果递给封真,那双手是吃过苦的手。 他知道小风家里人丁寂寥,他打打工,交交男朋友,经济正好是够学费开支和衣食无忧,遇到这种事,是要忧愁了。 接过苹果,封真转身塞进了小风的运动衫口袋里。 负责老人家的女医生站在一旁翻记录,说:“老人是早前就有心脏扩张过度的毛病,现在器质性改变,所以得做手术。” “嗯,安排一下吧。” 小风问:“是什么样的手术,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医生笑了笑说道:“你们要是早点决定动手术就好了,这个毛病要切掉左心室心肌,再做二尖瓣、三尖瓣成形,要点水平的。做这个手术最好的是市医院的叶教授,可惜人现在离开A市了。” “叶谦?” “啊?你认识叶教授啊?” 小风也双目放光:“封真,我们去找他好不好?” 女医生说:“你们确信能及时找他回来吗?他春天的时候申请去援非了,听说现在人在西非,能回来是最好。”随后摇摇头:“那种地方这么乱,真是找虐啊,你们家属朋友什么的也不劝着点,唉……” 封真嗤笑了一声,轻声细气地爆了粗口:“谁他妈的是他家属。” “……” “……” 两人同时被他那句出其不意的“他妈的”惊了一下。 小风睁大圆眼睛望着他,封真说话极少动怒,语气中常常是没有任何波澜的,如今他剃了光头,尤其显出了那双深邃狭长的眼,看上去心思深远,小风忽觉得他像一名心有邪念的得道高僧。 封真又说道:“技术好的心外科医生不是只有他一个,你不用担心。” 他电话打给了自己的秘书,把找医生的事情交代了下去,随后转出一笔钱让老人家换了个环境好点的病房。 小风和他盘算着,说是自己奶奶有买过医疗保险什么的,手术的钱其实也不会高额的吓人。 封真看小风,是觉得他老实,就算是心里有坏主意,也不妨碍他老实。 小风看封真,愈发觉得他厉害了,他的肉体他的钞票及至他的那种“厉害”,都让他觉得很着迷。 小风赖在他的家中,吃喝拉撒全用他的,还每次都炖汤给自己奶奶送去,那汤需得老火熬,瓦斯一烧就是一天,换了他自己家,他是舍不得这么烧的。 小风觉得自己应该和封真睡一觉,免得他突然哪天醒来脑子清醒了,觉得自己受了骗不划算,就不想要自己了,况且,他自己对封真也是很有性欲,很想和他睡一睡。 封真捧着杯茉莉花茶,在客厅内来回踱步,心情烦躁。 末了,他打开电视,想要看看国际新闻。 老实说他是不在乎叶谦的,甚至是厌恶,然而,他怕他可别真的死在那里。 在一切安排停当之后,他去过市医院打探叶谦的消息,知道他是去了科特迪瓦。 那可不是什么好地方。 叶谦那个人,看上去干干净净挺惜命,会去西非那种动乱肮脏的地方实在是不太对劲,他不觉得自己做个了第三者妄图夺走封越有什么大不了,可要是因为这样叶谦要去送死,那么自己就是造了大孽了。 ……………… ………… 封越眼前景象被烈日烤得扭曲,在部队里的每一天他都觉得难熬,可还是捱了下来。 如今立了秋,已是熬过了一年多,他瘦出了一个尖下巴,因为人更黑了,所以牙齿看上去更加的洁白坚固。 吃饭的时候腮帮子鼓鼓的,和这里的弟兄们一样,因为长期吃饭太快太匆忙,脸颊显出了咀嚼肌。 日复一日的过着这样的生活,他原本那些对于叶谦和自己之间丝丝入扣的分析和心思,都被每日超负荷的体能训练所掩埋。 夜晚,天空悬上了一轮上弦月,他在幽寂的深夜早早入眠,打出了轻微的鼾声,思念和愁绪在长久的想遗忘中真的渐渐淡化,要被彻底遗忘。 Chapter 24 封真关注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国际新闻,尤其在意西非内乱,久而久之的养成了习惯。 小风的奶奶术后康复的很不错,而同时,他奇异地发现封真竟然还没有甩了他。 封真一边看新闻,一边用牙签芊火龙果,小风如今对他充满了感情,简直想亲自喂给他吃。 “谢谢你啊。”他满怀感激地跪坐在沙发上,恨不得想要把他当成佛来拜一拜。 “我们之间客气什么。” 小风朝他挪过去一些,“我奶奶提起你。” “她怎么说我啊?”封真好奇地问。 “她说你是好人。” 封真就笑了起来。 小风看着他,又唤了一声:“封真……” “嗯?” “我好想和你睡觉啊。”他心中说道,这话当然是说不出口。 “你想喝红豆汤吗?”他说,“我去盛一碗给你。” 小风盛了一碗温热的红豆汤,将白瓷碗伸到了封真鼻子前。 封真要接,小风拿勺子舀了舀,“我喂你。” 封真在一段时间里习惯了他的殷勤,原本是怎么也不可能四肢健全地让人喂的,而此时他舒适地靠坐在沙发中,鼻端传来红豆汤的香甜气息,那豆子煮的沙了,汤色又深,舀在白色的瓷勺中,递到他唇边,不由就张开了唇,浑身犯懒。 小风看他长得太漂亮了,原本的大光头长出了一点头发,毛茸茸的,眉目异常的俊美,嘴巴红红的,喝着他一勺一勺送出去的红豆汤,样子也是一种惹人疼爱的乖巧。 怎么有这么完美的男人,他崩溃的想。 一直到一碗红豆汤喝光,小风还看的意犹未尽。 “你还要喝吗?”他问。 “不用了。” 小风犹犹豫豫地看着他,看着他的嘴唇,湿润鲜红,有一点棱角,他以缓慢的速度朝他靠近,亲吻了他的唇。 封真措手不及,两人长久都没有任何肢体接触,他不知道小风竟还有这种胆子。 小风亲他亲出了赤裸裸的欲望,不愿让亲吻就此结束,他跨坐到他腿上,抱着他的脑袋低头亲下去,舌尖顶着他的嘴唇和牙关,毫不掩饰地露出了急色和焦躁。 封真拍了拍他的臀部,拍的他一阵轻颤,直起了身体深深吸了口气,他抱着他,在他毛茸茸脑袋上狠狠亲了一口。 “我想和你精神恋爱。”封真说道。 “我们已经精神恋爱一年半了。”小风身上发抖,声音平静。 “你爱我什么呢?”封真问道。 小风迷茫地回忆了片刻,说道:“你的肉体和钞票。” “……” “封真,你真是太好看了。”他摸着他的眉眼,认真的说道。 “那我老了,没钱了,怎么办呢?”封真淡淡地笑着问他。 “你老了也是个帅老头。”他此刻思维迟缓,想到什么就说什么,而现在满心只想着他的肉体,芬芳的,美丽的,充满了诱惑力,他是那么的甜,只是简单的亲吻就让他愉悦兴奋,他比世界上任何一种糖果都要美味,美味的让他浑身发抖。 小风在床上的经验不算很丰富,但因为很想和他那样,也就尽量地放松了身体。两人性格相熟,但又从未曾发生过性关系,做爱的别扭之处仿佛是老哥对小弟,上司对下属,又像是两位从没有过邪念的老友准备厮混,怎么也无法干柴烈火如狼似虎。 不过因为两人欲望已经长期不得纾解,所以一旦做起来就格外漫长。小风骑在他身上,后穴含着他粗长性器,只小幅度扭蹭,不敢太过放肆,受不住的时候哼哼唧唧叫两声。扭了老半天,屁股底下全部湿透了,起身的时候,精液一起顺着抽出的性器流出。封真示意他拿茶几上的纸巾,腿间粘液简单擦拭之后,又换个姿势开始做。 钟摆敲了几次,封真压着他,不知疲倦地来回操他,既不十分激动,也未让他觉得无趣,两人低喘着,小风猫似的在他身下轻哼轻叫,虽叫的轻,可最后嗓子还是哑了,地上丢了一地用过的纸巾。 及至深更半夜,封真还想最后再干他一次,小风得出经验,背着身再度胡乱去摸纸巾,摸了个空,报告道:“餐巾纸用完了。” 封真只觉得他浑身都是湿的,下半身尤其湿的又粘又腻,揉捏他臀部揉了一手的滑腻湿液,忍不住说:“你哪来那么多水。” 小风羞涩的笑了一下。 两人做了个尽兴,次日睡到了日上三竿。 封真感到了久违的神清气爽。 他比小风先醒了,因为预料到对方大概会身体不适,就打电话叫了厨子来家中替他做饭,自己洗漱完毕后去公司开了几个会。 封真脑中清明,开完会议之后在办公室内打开电脑,工作之余,他心中忽然有了主意。 他想要定一个计划,亲自去趟西非。不然心中始终是忐忑。 这一计划定下之后不久,封越家中却给他来了通电话,说是有不速之客。 封越的爸妈,也就是他的叔叔婶婶,因为封越前去当兵,封星常年不在本市,如今出了事情没有商量对象,不得已叫上了先前与封越来往甚密的封真,叫他一起来当参谋。 封真一路驾车来到叔婶所在的小区,轻车熟路地来到他们家楼下,只觉得周围气氛不太一样。 楼下停着两辆程亮的奔驰,车不算打眼,然而车里的人物实在与周围格格不入——个个都是黑西装大块头,甚至有几位面孔欧化,是保镖类的人物。 封真敲开门之后,就看见屋内除去封越爸妈,还坐着一名体态修长,举止得体的貌美女子。 那人是长卷发,面貌熟稔,一举一动都像是不食人间烟火,她站起来,微笑道:“你好,我是叶沫文。” “……比叶谦晚出生两分钟的,他的亲妹妹。”她补充道。 显然基本的寒暄都已过去,叶沫文面前放着用漂亮的玻璃杯泡的上好茶叶,封越爸妈诚惶诚恐,简直是将她当做了女神降临。 “我和我哥哥自从十六岁分别之后见面次数就寥寥可数了,因为他不想让我进娱乐圈,所以我们当时闹得挺厉害。但,感情不是不在的。这些年各自生活都有了起色,彼此联络的也比较多了。” 叶沫文有着和叶谦相似的特质,杯子里的茶她照喝,不拘谨也不孤傲,虽有着让人望而怯步的好皮相,然而气度却是落落大方。 “我是在我哥哥离开之后才知道封越的,我没办法劝他回来,也不知道他为什么突然离开……之后来这里出差过两次,直接住在了我哥的公寓,偶然从抽屉里翻到了相册,才知道封越,我哥哥并没有向我正面地提起过他,所以也是花了不少人脉和时间今天才能来到这里,见到伯父伯母。” 封越的妈妈说道:“他和叶谦分手了呀,是叶谦提出的,我们越越也委屈的很。” “……”叶沫文一时没有说话,似乎是有些诧异这家人对同性话题的宽容。 “姑娘,你在这里吃顿便饭吧。”封越的妈又对封越爸爸说:“老头子你快去买菜。” 封真见二老张罗着,似乎还没从大明星的光芒中完全退出,他开口道:“封越现在不在家。” 叶沫文点点头:“我猜想他和我哥哥分手大概有我的一些原因在,去年我在这里修养,担心是被他误会了什么。” 封真提醒道:“是叶谦向封越提出的分手。” 叶沫文凝神静默,欲言又止,似乎是有很多话想说,然而却千头万绪,不知道从何说起,也不知道该不该说,应该怎么说。 最后她道:“我担心我哥的安全,希望他能尽早从非洲回来,也希望他喜欢的人能完完全全的接受他,一起幸福快乐下去,这两件事是同一个结。无论如何,我都想亲自见一下封越。” 封真沉吟良久,“我希望你不要现在去找他,如果你不想害他的话。” “……” “封越现在在服兵役,还有半年才满期,当逃兵要担重责,去科特迪瓦家人也舍不得,那种地方,确实是不好过。” 长谈中,叶沫文露出思虑神色,而长谈结束,她似乎也是已经给自己下好了决定。 在此吃过一顿便饭之后,她十分沾地气地与他们道了别,在保镖簇拥下离开了这里。 封真与她同一时间离开,戴上一副墨镜,他始终是无法把叶谦和叶沫文二人联系起来。 这个女人如今早已不需要抛头露面了,夫家是一个世纪前就有名望的沈家,民国时期研制飞机发动机起家,后来改造汽车,如今旗下经管着两个奢侈品集团,就连封真现下开的这台豪车,都是她夫家的杰作。 其实她不需要求任何人,沈嘉墨明媒正娶的妻子,她有的不仅是钱。只要她愿意,她的人脉和权势,都足以让她立刻找到叶谦将他强行带回。 秋高气爽的晴天里,封真带上小风,到郊区的公园里放风筝。 午后的阳光温暖极了,公园内游玩的人不多也不少,他们在巨大的榕树下摊开一张桌布,摆上一些食物,在玩累的时候坐下休息。 封真躺在树下,阳光穿过树叶形成点点的光斑,投在他的身上,他觉得很舒适。 小风的风筝让给了几名淘气的孩子,他坐在封真旁边吃喝。 封真微眯了眼睛,片刻后换了姿势,将脑袋枕上了小风的腿。 小风喝着一杯酸奶,春风一般地朝他一笑。 封真觉得舒服,懒洋洋地睡了过去。 他在秋天明媚的午后做了一场梦,梦到了二十多年前五六岁的自己,幼儿模样的他跟随母亲一同去看望生完孩子的婶婶。 “真真你看,小弟弟。” 他蹦跳过去,冲着襁褓中的婴儿大声的“呀!”了一声。 “小、弟、弟。”妈妈告诉他。 婴儿哭闹不止,他歪着脑袋,看着叔叔婶婶们哄小孩儿,“小心肝,小宝贝儿,不哭不哭,噢,不哭不哭……” 百日宴那天,大人们嬉笑试探地把那名婴儿给他抱,婴儿小小的,他也小小的,大人们笑着看他,他也小心而谨慎。婴儿悉悉索索地要哭,他已然鹦鹉学舌地懂得该怎么哄了,一边用力抱着,他一边开了口,声音童稚极了:“小心肝,哥哥抱,不哭不哭噢……” “卡擦”一声,叔叔将这张照片拍了下来。 封真眼前亮的厉害了,他惺忪地睁开眼睛,是夕阳斜照,阳光透过了薄薄的眼皮。他的脖颈处依旧柔软而舒适,是小风未曾离开。 他转动眼珠,天空中五彩的风筝始终在飞翔,干燥的草地上,阳光的温度尤在,混合着青草的气息萦绕在他鼻端。 Chapter 25 次年夏天,封越复员了。 毒辣的阳光晒走了杨柳与春水的柔曼,晒出一幅结了盐晶的浓墨重彩。 小风指了指一池荷花:“秋天我们早点来采莲蓬,去年就是晚了呢。” 封真穿着白色短袖衬衫倚靠着亭子的朱漆柱子,直挺鼻梁上架着一副墨镜,神情闲适一语不发。 封越画完一幅写生,甩了甩右手,望着漫无边际的荷塘,顺着小风点了头:“红花莲子白花藕,这里的花开这么艳丽,莲子一定好吃。” 封真扇开一把描了山水的折扇,懒洋洋摇了两下,开口道:“想吃莲子等什么秋天。” 正将近午饭时间,三人在亭中闲聊一阵,收拾了东西,去事先定好的饭店吃饭。 几样清淡而有风味的菜色之后,就是一道甜品桂花莲子。 封越许久没在这么雅致的地方吃过这么雅致的东西,回来之后他休闲在家无所事事,父亲的意思是再去托些关系,让他能混口官家饭吃,然而这关系不是很好托,封越内心也并不想劳烦父亲再替他操心。 反正自己总不会饿死。 闲暇之余,他想四处先散散心画些画,郊区这片生态园风景很不错。而会和封真一起来,是因为对方说有事情想和他聊,封真的朋友小风也很想趁此机会出来游玩,三人于是成了行。 封越在夏季难得的清爽平静中思量着自己重操旧业的可行性,闷头在家画画,不用处理什么人际关系,做的是自己喜欢的事,平静简单。 这样的生活似乎和以前没什么区别了,可他知道还是不一样的,他像是从一场年少轻狂的梦里醒了来,心里有点发空,但也少了牵挂和痛楚。 封真喝着加了冰的可乐,他长久的一言不发,像是在思考和酝酿着什么,也像单纯的只是在发呆。 后仰了身体,他翘起了二郎腿,一只手长长地垂在椅子靠背上,转脸避开了封越,望向木质窗格外那片灼热的天。 他忽然觉得叶谦的事情,不和封越提起也没什么了。 叶谦有叶沫文看着,是出不了什么大事的。而他那种人,真的值得封越去喜欢吗,爱情是两个人要过一辈子的东西,他可以说放弃就放弃。 除去私心以外,他忽然之间也有了想法:两年之后封越放下了他,也没什么不好。 咬碎一颗冰块吞入肚中,封真举起了筷子,分别给面前二人一人夹了一只生态鸭大腿,他想要好好的爱他们。 而在封真不知道的时候,叶沫文再次来到封越家中登门拜访了。 “封先生,我等你当兵回来等很久了。”她不善于哀求,也不曾去一再叨扰麻烦过什么人,仪态还在,而封越的父母接待了她两次,看出了她此次的恳切和局促。 封越在她的话语中怔愣,好长时间才回过神来,“不好意思,我已经和叶谦分手两年了,他的事……早就和我没有关系了。” “你们之间可能有些误会,我想——” “不管是什么原因,两年都已经够长了,足够我们开始新的生活,我已经开始了,想必叶谦也是这样吧?”封越打断了她,说到后面,甚至微微地笑了一下。 叶沫文垂下长长的眼睫,眼中流过不易察觉的哀愁,她再次抬起眼来,冲封越的父母温和地说道:“伯父伯母,我想单独和封越说些话。” “叶……小姐,我真的已经和叶谦没有任何关系了。”封越轻轻地皱了一下眉,“请原谅我是个俗人,一声不响被分手我难过了很长时间,自己也有错所以我不想恨他,但我有想要忘记这个人的情绪和权利。” 叶沫文喝了很多茶,封越的父母始终在场,她不愿意多说。 叶谦的那些往事,如果可以,她会烂在肚子里一辈子不和任何人提,她知道哥哥也是这么想的。可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权衡轻重,知道自己不得不出场。 她的哥哥不会轻易喜欢上一个人,喜欢了就是一辈子,她想,会被哥哥喜欢的人,多半是不会绝情的。 “封越,我这样突然出现和你说这些,可能确实会让你一时间有点难以接受,你先缓两天,我今天的话就先说到这里吧。”叶沫文叹了口轻不可闻的气,璀然一笑,她温柔地说道:“总之请你相信我的哥哥,他是长情并且正直的人,他值得被人爱,也完全担得起。” 封越看着她,在她幽黑的眉目里看到了叶谦的影子。她的眼睛里有愁绪,充盈着光亮的水分,像是叶谦也低垂着眼睫在哀愁,那些水分盈盈的像要凝成泪珠子滚下来。 叶沫文没有眼泪,她的眼睛明亮极了,冲他点了点头,算是道了别。 回到在这座城暂住的居所,她的丈夫抱着一岁多的女儿在小花园里摘葡萄,一旁站着一名服侍的菲佣。 沈嘉墨见她回来,把女儿交给了佣人,他看到她干净的眉眼里有哭过的痕迹。冲她张开双臂,他结结实实地拥抱了她。 “维克多来了消息,他没事。” 科特迪瓦自去年底选后就暴力事件频发,她不得不担心。 男人的手掌覆在她的发心,他的声音低沉的有种安定人心的力量,“你别多想,西非没有危险到那种地步。况且,伊万和维克多都是特种精英部队出来的,真枪实弹上过战场,他们会保护好他。” “艾滋、瘟疫、内乱……一想到为什么他要去受这些,我就替他心疼。”叶沫文声音干哑,泪水不可抑制地夺眶而出,“他只是比我早出生两分钟而已……那些苦凭什么都是他一个人担,凭什么啊……” 她在最后哭成了撕心裂肺,十四岁那年如果遇到的不是陆家父子,那么现在一切都不会是这样。 可哪会有如果呢,所以现在她只能哭。 叶沫文像是她所演过的那些虚幻角色,在封越看来她是不真实的,就和如今叶谦在他脑海里变得不真实一样。 在封越一次次想要着眼实际,去过眼下现实生活的时候,她像雾霾一样笼罩过来,试图把他拖回那个虚幻世界。 纵然极力抗拒,他最终还是听了那个故事。 天闷热得厉害,叶沫文在咖啡馆冰凉的空气中静静地讲述,“父母的样子其实早就记不太清了,但我们的妈妈确实是当时村子里很有名的美人。”她笑笑的,试图让气氛不是那么紧张,“母亲家里贫苦,做了体操队员,之后到退役也没出什么大成绩。父亲是几代单传的独子,做医生的,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可能我现在也会是一名医生。” “……七岁的时候,父母出了车祸,我们的家庭人丁单薄,只能由外婆来抚养我们。可是外婆身体也不是很好,从那时候起,哥哥就会开始和外婆一起分担家务了……到了十四岁,外婆得了治不好的病,可也算不得是绝症,很耗钱,那时候读初中,没有钱日子苦,可是哥哥很能干,他照顾我和外婆,甚至能开始做家教赚一些钱,定时地去给一些有需要的同学做做辅导……我那时候很不懂事,家里穷成那样,可因为一直被哥哥照顾着的缘故,没心没肺的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和别人有什么不一样。” “直到那天……哥哥和往常那样去陆家教功课,可是很晚都没有回来。” “我担心过他会不会路上出什么事,不小心摔跤?被车撞倒?被人抢钱?但我都猜错了……”叶沫文停顿许久。 在沉闷的夏季里,仿佛所有生物都恹死了,她的声音是死气里的一道闷雷:“陆家那个男人强暴了他,哥哥那时候才十四。” 封越走在大街上,是黑黑瘦瘦的一个影子,穿着短袖的格子衬衫,剃了短短的头发,汗水和阳光一起刺痛了他的眼睛。 在漫无目的茫然无措的时候,他唯一能想到的是,或许自己最先需要一些酒。 找了间普通的酒吧落了座,他在柔缓的音乐声中喝下两杯能让人感受到自己存在的烈酒,火辣辣的贯穿了胸肺。 “越哥!你也来喝酒啊?!”小风端着啤酒,惊诧了一下,又笑嘻嘻的坐到了他旁边。 “嗯。” “有烦心事啊?”小风问。 “嗯。” “我陪你喝啰?”小风笑得没什么心肝,也不问他的烦心事是什么。要了和封越一样的酒,他辣的吐了吐舌头,知道封越的心情大概已经跌到谷底。 傍晚时分,小风劝道:“越哥,不能再喝了,会酒精中毒。” 封越喝醉后,说话吐字是清晰的,然而视线朦胧无法聚焦,思维四处跳跃不受控制。 他沉默着望了小风,知道小风的身世,也知道小风和堂兄的关系,被小风搀扶着走出门,他胸口撕心裂肺般骤然狠狠疼了一下子,头晕目眩中,他前言不搭后语地说道:“小风你命真好,为什么叶谦当年遇不到封真。” 他说着小风听不懂的话,泪眼朦胧。没有走出几步,胃里就翻江倒海的恶心起来,不受控制地要吐。扶着垃圾桶,他吐了个昏天暗地,连胆汁都要吐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