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史by三月桃花雪-5

按下电梯按钮,封越一阵眩晕。  这里只是风云的分公司,运营的是三刊纸媒杂志,网游开发那间坐落在郊区的动漫产业园,广告设计产业是大本营,并不在本市。 透过重重玻璃门,他看到了一堆一堆的《风尚Cosmopolitan》。 对公司了解并不多,但这本杂志却是如雷贯耳的,封真曾轻描淡写地提过一句“公司除去漫画志以外还有一主一副的两款时尚杂志”。 如果哥哥所提的正是这本《风尚Cosmopolitan》的话,那也太……太厉害了。 不过,这款杂志是老牌的时尚杂志了,公司成立的时间似乎和杂志创立的时间不吻合。  朝着他一路走来的干练女性是封真的秘书,叫Vivian,今天特地被发落过来接待他,封越礼貌性地微笑了一下。 Vivian落落大方地与他打过招呼,似乎是看出了他的疑惑,笑着介绍道:“《风尚》是当初林总手下的项目,已经有十几年了,但是运营不善,几年前差点停刊了,后来和封总他们一起创办了‘风云’,这款杂志就被封总揽了下来,并入了现在的公司。” “哦……” “封先生请跟我上楼吧。” “啊,好。” Vivian嘴角抿出了甜美的梨涡,说道:“《风尚》规模大,所以占地也大一些,《漫画志》是新刊,还没到那个规模,所以相对会小一点。” 跟着她到了楼上,虽是这么说着,可封越也一点不觉得这规模算小了。 做漫画不需要摄影师化妆师和记者,单纯的一台电脑一块画板就能工作,比《风尚》少两层楼的面积太正常不过。 只是…… 封越一时不知道哪里奇怪。 Vivian推开一间办公室,继续说:“封先生,这里就是您的办公室了。”  没有老套的黑色大椅子和俗气的褐色大桌子,虽说搞这行的品位都不会太俗,但这办公室还是把封越给震了一下。 露出天然树木纹路的杉木桌椅,桌上放着画板和他想买却一直舍不得花钱的iMac。桌子旁是一套卡通造型的小沙发,两面墙则是完完整整顶天立地的大书架,书架上是密密麻麻的漫画书,比封越读书时常去的漫画书吧的书还要多…… 哥哥还真是童趣又浪漫!封越呆呆的想。同时也终于想通了到底奇怪在哪里—— 这《漫画志》有点格格不入的样子。 楼下是各种精英云集的《风尚Cosmopolitan》,楼上却是宅男宅女的聚集地《漫画志》,怎么看都有点不搭调。  “咦,是新主编吗?”门口传来一个声音。 Vivian一点头,门口那人就热络地招呼起来:“初次见面,多多关照啊。” 封越见那男孩子穿着绿色套头衫,像个中学生一样,Vivian介绍道:“封先生,这是我们《漫画志》的副主编,柯小禾。” “叫我小禾好了。” “你好。”封越嘴上说着,心里却在别扭“封先生”这个称谓,他好像还是第一次被别人叫“封先生”。 并且,穿着规规矩矩西装的自己看起来比小禾年长很多,整个人都被对比得很沉闷。 然后他回过神来,又被冠在自己头上“新主编”这三个字惊了一下。  工作区人并不多,都低着头忙自己的,他工作第一天特意打理的形象并没有多少人理睬。 封越很沮丧,这样在办公室呆了半天,听见外面其他同事一起聊天准备吃饭的声音,而自己依旧是一个人,终于没忍住给封真打了电话。 接到电话的封真静静听了片刻,和他说话时封越不会掩饰任何情绪,对于这个事先未曾打过招呼就降落到他头上的职位,他在他面抱怨、担忧,话语间还有惶恐。 这让封真觉得他还是个小孩子一样,这样的抱怨毫无顾忌,是多么的坦然,坦然的让他心情舒畅。 “嗯,你觉得怎么合适就怎么办,是我之前没有考虑周全。只是那间办公室就是主编室,如果你只是普通员工,进进出出会有些奇怪。” “那么多漫画,只有我一个人可以进来翻的话也很浪费,不如改成休息室啊。”封越几乎要感动的涕泪横流了,哥哥太善解人意了,也太惯着他,这番话里的意思基本就是“你想在这里做什么就做什么”。 封越其实是很喜欢那间办公室的,一个人在那么一个安静的环境下画画多舒服,而所有的书都只有自己能翻是多爽的事啊,可路还是一步步走比较好,因为他可是认真的,想在公司好好干。 也因为封真这番话和这间自己内心确实想占为己有的办公室,封越暗暗下了决定,一定要干出番成绩来,让别的同事知道即使他也姓封,也是有真材实料的。 “还没吃午饭吗?”封真在电话那头又问。 “嗯。” “我现在过来。” “别!”封越立刻吼了一声,他可不想让现在这种状况雪上加霜。 封真笑了,“我明白的,不把车开过来,我在大厦前面的巷子里等你。”  挂掉这通电话,他又打了一个电话。 一个又恭敬又小心的声音说:“喂,封总?” “小禾,你多带带封越。” “……好的。” “他是初来乍到,你留意着别让人欺负他。”  …………  封越这样就有了自己的社交圈,和《漫画志》的普通员工一样,他的位子被安排在了隔间里。 这里的同事们没有上班穿西服的习惯,都是年轻的男男女女,几乎是统一的马尾辫,黑粗框,套头衫和板鞋。 “火影你追到多少集了?” “哎,快啦,我快跟上大部队了!” “今晚一起看啊!” “不行,我约好了和师兄一起打妖怪的!” “好吧好吧,话说你什么时候也一起来玩魔兽啊。” “别拖我下水……” 一段时间的磨合期过后,至少表面上,封越和同事都相处的不错,因为年纪相似,爱好相似,话题也很多。 这是月底,相较于平时忙碌一些,因为下班后还拖了大家半个小时,小禾作为副主编叫了一些外卖的点心饮料犒劳。 当天的工作基本已经完成,同事们拿着饮料一边喝一边收拾桌子准备回家。 小禾安然地递给封越一杯热气腾腾的咖啡,与下班的同事打过招呼,他并有立即离开,而是站在封越身旁和他聊天:“越越,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 小禾友善地拍了拍他的肩:“其实同事们也都是一心只喜欢漫画游戏的死宅,没有太多心眼。” 他说完,旋即又是活络地一笑,岔开了话题:“我看了你画的《盛唐绮梦》,很不错。” 封越说:“真的吗?” 小禾点点头:“无论是背景还是人物的设置就我个人而言觉得很喜欢,现在市面上的漫画大多是日系的少女向和耽美向,这种华丽又诡秘的中国风很让人耳目一新。” 受到这样的评价,封越的心情也好了起来,与他侃侃而谈:“以前并没有接触过这种古风。原来设想的背景是在现代,想画那种类似都市妖奇谈的风格,但前阶段看了本大唐百年开国,对唐朝很向往,看过几部同样背景的其他作品后,忽然就觉得,把故事放在这样的朝代好像比放在现代更合适,整个故事都好像变得有质感起来……” 小禾说:“看现在的存稿量,下个月起可以在《漫画志》开连载了。”  封越的画从来没有上过纸媒,虽然画《盛唐绮梦》这篇的初衷就是要拼上去,但心中所期盼的来的那么容易还是让他有点受宠若惊。 小禾用正常的公事口吻说:“需要什么资料可以和青青说,小山的工笔画很不错,环境衣物什么的可以找小山研究。” 随后他又拍了一下他的肩:“准备下班了吗?一起出去喝一杯啊!” 封越没有拒绝的理由,加之心情好,就没有犹豫地和小禾一起去喝酒了。  已是秋末的天气,太阳下山后温度下降很多,风一吹还有点冷。 封越喝着冰啤,听着蓝调摇滚,和小禾畅谈自己的爱好。 这种感觉很久违,他也是骤然才发觉,自己好像是与世隔绝了很久。 几年没有进过酒吧,很久很久没和志趣相投的人有过交流,每天开着出租车出门,看着陌生人上车下车,回到家后一个人画着画等着叶谦回家,遇上休假也只是腻在和叶谦两个人的小世界里谈论家常。 虽然这样的日子很温馨,但生活中若能有这样可以一起谈论爱好的朋友会更好。 如果叶谦也喜欢漫画就好了,封越想。可惜叶谦连圣斗士星矢都没看过,和他讨论那种天马行空的东西完全没有意义。  两人就着烧烤和蔬菜沙拉喝光两扎啤酒,小禾手机响了一下,是一条短信。他看完短信,语气活泼起来,“话说,除去二次元,你有喜欢的明星吗?” 封越摇摇头:“关注的不多。” 小禾喝下最后一口啤酒,抹抹嘴,兴奋道:“我很喜欢叶沫文,刚才我朋友告诉我,今天她来这条街拍戏,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叶沫文这个名字很有分量,即使是封越这种对她不感冒的都听说过她很多八卦,现在正是红的如日中天。 封越又想起了叶谦家里叶沫文的照片,于是点点头:“好啊。” “电视上超美,不知道真人怎么样呢。”小禾兀自沉浸在这惊喜和期待中。  街道被围得水泄不通,中间是一团耀眼的灯光,场务在疏散人群,叶沫文穿着夏季的长裙,一头乌黑浓密的长卷发很是夺人眼球,此刻正在和男一号对戏。 真人一点也不矮嘛。封越想起前几年在网上看见评论她的帖子,什么“其实年纪和身高都有作假,脸还会是真的吗?”“每次出席活动都穿起码15公分以上高跟鞋,她是有多自卑啊”类似这种。 封越和其他人一样等待着这一场戏结束,他也想和小禾一样问她要个签名。 很快,叶沫文就披着小坎肩下场休息了,粉丝们一哄而上索要签名。 封越隐隐的看清了她的面孔,呼吸窒了一下,刚才和男一号在一起还打着耀眼的灯,并没觉得怎么样,而现在她被这样一群普通人包围,几乎就美的有些格格不入了,群众簇拥下的她不像是真人,倒像是一幅画,还是自动带光的。 不知道为什么,他看着她忽然脑补出了叶谦女装的样子。 当然,叶谦没有明星的光彩照人,并且两人散发的气场也不一样,他是低调,而她低着头不说话都让人觉得嚣张,是一种不动声色的“恃美行凶”。 只是五官真的很相似。  回到家,叶谦已经吃过晚饭在沙发上看电视了。 封越推开门,朗声道:“亲爱的!给你一个惊喜。” 随后把一张叶沫文的签名照飞入了叶谦怀中。 叶谦捡起照片,看清之后脸上表情怔了一瞬,随即牵了牵嘴角,他问:“你不是不喜欢她么?” 封越弯下腰,捧了叶谦的脸,笑出了一脸痴相,“爱屋及乌……” 他又说:“叶谦,幸好你不是女的。” “……” “女人嫉妒心太重了,叶沫文长那模样,怪不得前几年被人黑那么惨。”  Chapter 12 晚上两人各干各的。 封越变得勤奋起来,画画也不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并且他的《盛唐绮梦》正是进行到第一个小单元的高潮部分,所以更是前所未有的投入。 叶谦比他早睡,封越调暗了灯光继续画,也不知是过了多久,一片安静中叶谦忽的开口问道:“开心吗?” 封越“啊”了一声,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下意识地去看时间,想说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睡着。 叶谦不待他看清闹钟,重复道:“新工作还适应吗?” 封越点点头:“适应,做的很开心。” “嗯。” “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 “嗯。” “我的漫画下个月要开始连载哦~~” “好厉害。” 封越笑了一下:“那个,我画的是唐朝时代发生的在民间的神仙精怪故事,第一个小故事已经快画完了,下个月《漫画志》会出一部分,外面都有的卖,你有没有兴趣啊?我可以给你看。” 许久没有等来回答,封越发现叶谦翻了个身,这回似乎是真的睡着了。 抓了把头发,封越保存好文件关电脑,也钻进了被窝。 他缩进叶谦怀里,伸开双手把他抱了个密不透风,天气凉了,这样的姿势其实很舒服,没过多久,叶谦的手也抬了起来,慢慢地滑到他的背,将他搂进了怀里。  工作重心全部变成了《盛唐绮梦》,封越就着自己的画画速度估算了一下时间,起码要在出刊前画完后面两刊的内容才能安心,同时要和编辑讨论和校对这第一刊,所以这一个月竟忙的有点脚不沾地。 他在空余的时间里想到叶谦,内心忽的是一阵牵肠挂肚。  深秋的夜来的格外早,而阴雨绵绵的天气更增添了一丝忧郁氛围。 旁边的新人小吴呼了一声,鼠标用力地点下,愉快地关上网上银行网页:“封哥,这个月工资发了也!真准时。” 封越回过神,当下做了决定,今晚早点回家,多买些菜,而且一定要带几个仁爱路上那家面包房的红豆面包回去,叶谦最喜欢吃那家的红豆面包了。  同一座城市,同样被乌云覆盖的天空。 角落里昏暗而幽静,雨水顺着巨大的玻璃窗滑下来,划出一道道支离破碎的痕迹。 其实咖啡馆很暖和,角落位子的环境也是温馨的,叶谦不知道这幽幽的寒意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或许是从遥远的记忆里。 记忆的实体就坐在他对面。 叶沫文没有化妆,面孔素净,这样看她外貌并没有变多少,几乎还是那时候中学生的样子,只是在那个圈子里经历太多,神态上多多少少是有些不一样的。 “哥哥。”这一声喊出来,那些神态上的不一样也彻底地消失殆尽了。 她完完全全成了那个记忆中跟前跟后呆头呆脑又无法无天的妹妹。 叶谦淡淡地嗯了一声。 叶沫文眼中亮出了光,她手忙脚乱地从包里拿出几个信封,推到他面前,笑望着他:“哥哥。” 叶谦只低头扫了一眼,眉头就瞬间皱起:“你这是干什么?” “我说过,”她的手指按在那些信封上,神情逐渐褪去了叶谦所熟悉的稚涩,“叶家不会一直苦下去,我会亲手改变这一切,我让你衣食无忧,我说到做到。” 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她面孔几乎是沉毅的,眼睛微微弯着,有零星的水光,“这里是一千万美金和这座城市的两套别墅房产证,存折密码是我们的生日。” “……” “哥哥,这是我们的家。” 叶谦微微呼出一口气,这一口气像是要耗尽他所有的心力:“你跟着沈嘉墨,开心吗。” 叶沫文的眼睛瞬间黯淡下去。 “阿文,你这是在逼我。” “这些钱都是干净的。” “没有什么沈嘉墨,什么秦然,我们一样会有家。” “那些不够我补偿你。” 叶谦的手几乎有些发抖,他说不出话来,片刻后只闭上了眼睛,再次喃喃地重复:“阿文,你这是在逼我啊。” “……” 随后一声喟叹:“叶家出了我们这两个,你让我这个做哥哥的往后怎么去见叶家的祖宗,怎么去给爸妈交代。”  …………  一辆低调的黑色轿车无声无息地停靠在窗边,叶沫文的手机里隐隐传来声音:“……阿文,你好了吗……我看见你啰……还要多久……好。” 叶沫文挂掉电话,“哥哥,我要走了。” “走吧。” “哥,这些钱——” “钱我不会要,你都带走。” “……都是干净的。”她干涩地把话补完。 她低头喝了口清水,润了下嗓子,声音又轻又快:“这些都是我起早贪黑拍戏代言赚来的,往后还会赚更多。”她又露出轻快的笑容,仿佛之前的谈话不复存在:“这些你拿不拿都没关系,我们家的户口簿在我手里,银行开户都是用的你的名字,我的所有房产也都一起写了你的名字,包括我的意外险受益方,哪天我死了,这些都是你的。” 她的哥哥像尊英俊而沉默的雕像,叶沫文凝视他片刻,而后毫不在意地将那几张信封收回包里。 她披上外套,临走时没有说再见,而是轻轻地说:“哥哥,我爱你。”  轿车消失在烟雨朦胧里,无声无息地来又无声无息地走了,像是从来没有出现过。叶谦走了一段路,才发现细雨在他头发上凝聚了水滴,正冰凉凉地滑落下来,他的伞落在了咖啡厅里。 他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一时脑中空茫,略略地对比了一下路线,他头也不回地继续走回家。 而到了家门口准备拿钥匙时,他一拍空空荡荡的口袋,脸上终于露出了很是茫然无奈的表情——出门时忘记带钥匙了。 他浑身湿淋淋地徘徊在门口,一边神游天外地想事情,一边等封越回家。他的模样有点狼狈,神情却异常的平静,是一种神经质的镇定和苍白。  封越穿上了暖和的驼色大外套,撑着伞拎着一大袋的好玩意回了家。 远远的,他看到叶谦站在雨幕后面等他,叶谦和以往不太一样,他安安静静站在那里,微微垂着头,就像个等待家人回家的大孩子。 封越欢欢喜喜地走近了,才发现他浑身湿透,脸色苍白。 “忘记带钥匙了。”叶谦说。 封越皱着眉头去握他的手,“好凉啊。”他掏出一个纸包装塞进他手心,笑道:“刚刚出炉的红豆面包哟,你先捂着。” 随后拿出钥匙开了门。 叶谦一言不发地跟着他进屋。 封越换上拖鞋,在玄关处喃喃:“一声不吭的,不会已经发烧了吧?”他带着疑惑转过身,伸手去摸他的湿发,而后微微掂起脚尖,把自己的额头抵上了他的。 宽大的驼色呢子外套带着一股温热的风,暖暖地扑向他,封越维持了这个姿势几秒,下了决定:“我去给你煮点姜汤,你赶紧去洗个澡把湿衣服换了。” 同时心疼不已:一个多月没好好看他了,刚有了时间,他怎么就要生病。  连绵不绝的雨天里,封真换了出行方式,改乘地铁和公交。事实上,他车技实在是算不上好,出门前家人千叮咛万嘱咐“开车一定要小心”“别开车了,路上堵死,骑自行车算了”“下雨天自行车也不方便啊”…… 而苏云云一个电话打过来,“伯母,封真出门了吗?他手机怎么联系不上?不会出事了吧?” “乌鸦嘴,刚要出门呢。” “伯母,你关照他别开车也别骑自行车了。” “他不是小孩子了啦!” “前几天万里无云他骑着自行车都撞树上,下雨天太危险了!” 随后他妈妈大声道:“真真!你女朋友说你骑自行车撞树上了?真的假的?” 封真扶了把额头,一甩手关上大门。  地铁里人很拥挤,穿着毛衣外套他感觉到了热,等地铁的时间里,他打开了手机,看到了苏云云的未接来电和小禾的未接来电。 然后翻了一下短消息。 小禾:封总你好,封越要请假,批吗? 封真简短地回复:狗屎问题 很快又一条短消息跳出来:封总,封越说最近每天的工作都是画他的漫画,在家画也一样,还省得跑来跑去,能批准他在家画吗? 封真握着手机,呼出了一口滚热浑浊的气,他慢慢回复了两个字:可以 随后打了电话给封越。  “哥,什么事?” “……你想SOHO?” “啊,你听小禾说的吗?” “……” “其实是这样,最近的工作一直只是画漫画而已,家里可能更安静,更有灵感。” “嗯。” “而且这几天叶谦身体不太舒服,我可以照顾他一下。所以我是想,如果可以的话,干脆就等我把这两个小故事画完再去公司好了,如果不行的话,我也可以只请几天假的。” 封真不知道自己是在忍着什么东西,他头脑胀痛,语气保持了温柔:“可以,你不要急,慢慢画。” 挂掉电话,地铁来了,他随着人潮挤进去,一脸的茫然。 人堆里,他拉着吊环,大脑按照正常程序一如既往地进入放空状态,四面八方的人,空气污浊闷热,而他却忽的不觉得热了,身体随着接连不断的回忆开始降温……  封真越是想,越是觉得头痛,背上简直还渗出了冷汗,连手指都泛了凉。 一开始就错了,他想。 这就是一道乘法题,他初时不会做,把一个零放到了最前面,后面无论再给出多大的数字,结局始终都是个零。  他感觉到了胸闷,痛苦地蹙了一下眉,低头却发现胸闷的缘故并非抑郁,而是有个人站着,顷以全身力量趴向他胸口。 在沙丁鱼罐头似的车厢里,对方双手放空,微微撅腚,凭借群众力量维持姿势,兀自睡得神魂颠倒。  大概是他的毛衣太软太舒服,蹭着他睡觉的家伙一脸安然,面颊上还晕出了温暖的红晕,他的鼻尖有点翘,嘴唇生的很别致,下唇中间微微凹下一块,又红又润。 封真抬头,妄图呼吸到一点新鲜空气。 虽然这样的路人很让他嫌恶,但既然长这么可爱……就算了。 又过了两站,路人君接了个电话—— “喂!” “喂!” “我在A市地铁,喂!” “操他妈的,什么烂信号!” 望着那张漂亮的嘴吐出这种字眼,封真漠然地在心中念出四个字来:暴殄天物。 一到站,他便如条快闷死的鱼,摇首摆尾地扭出人群。  封真的新家装修的很有童话风格,造型古老的壁炉和巨大的落地窗,靠窗的沙发和茶几都是没什么棱角的,像一丛此起彼伏的大蘑菇。 沙发旁边便是书架了,书架上有一些厚重整齐的名著,也有许多翻得四角翘起的漫画小说,他翘着二郎腿陷在沙发里,一面喝咖啡,一面翻看这一期的《漫画志》。 窗外小雨淅淅沥沥,路灯昏黄,院内花朵沐着雨滴显出娇艳,封真抬起头,便能望见窗子七零八落纵横交错的雨痕下,花朵掩映着一抹白色风姿。  他合上《漫画志》,觉得这个小故事凄美极了,他很爱。 而画出这个故事的人,是封越。真是神奇。 他的脑袋瓜里有这样的故事,他想,有点不可思议。 他不知道是这样的事本身不可思议,还是自己的思想有点不可思议,总之就是觉得……不可思议。  封真望了一眼茶几上的一摞照片,那是今天回老房子拿的一些东西里的一部分,里面很多照片,自然是有他和封越幼时的合照。 封真拿出那张嵌在玻璃里的摆台,默默地看了一会儿,手指不由自主就要摩挲上去。 而后他吸了一口气,觉出了自己的魔怔。  苏云云玩完了她的电脑,走出来说道:“天气太差了,今晚我住下来好不好?” 封真陷在那一团童话般的光景中,像一名坐在蘑菇上的王子,而光线和这一角落的封闭程度,则又像是一辆南瓜马车。 他嗯了一声,“下雨天的,住下吧。” 苏云云歪着脑袋笑了一下。 “房间多的是,只是没你能换的衣服,你凑合凑合。”他温和地说道。 封真很晚才躺下,但依旧失眠。 他在半梦半醒间,第一次客观地审视了自己,审视的结论是自己有病,并且是病入膏肓,混蛋透顶。  Chapter 13 时间很快进入十二月,这个季节的光秃寒冷和昼短夜长都让人难以忍受。 封越从电脑前抬起头,古代的画面情境渐渐消失,挂钟上秒针无声无息地飞快划过,已落山一半的夕阳不遗余力地挥洒光辉,让他觉得有些刺眼。 故事以外的真实世界里,每个人都匆匆做着自己的事,他们都有自己的想法——有别人知道的,也有别人不知道的。  封越想画好他的漫画,现在,他想起身动动筋骨,泡一杯咖啡。 他的堂妹封晴想期末考一个拿得出手的好成绩。 他的亲姐封星无时不刻想要在她的学员面前炫耀自己的好身材。 他的堂兄封真正陷入一场没人知道的后悔与自我挣扎中。 他的对象叶谦正遇到了一个不想让任何人知道的大麻烦。  封越穿着厚实的兔毛袜子,在地板上没什么声息地走来走去,用马克杯泡了一杯网购的速溶白咖啡,一边用筷子搅拌着一边走向阳台。 白咖啡折算下来十块一包,量足不苦很香浓,他很喜欢,比折算下来两块一包的雀巢令他满意。 他一边喝咖啡,一边默默地欣赏暮色四起。  与此同时,他可怜的堂妹封晴正在奋笔疾书;他的姐姐封星,在别人都穿着毛呢子、羽绒服的时候,她正穿着背心短裤挥汗如雨地跳着健美操,在学员们惊羡的目光下毫不羞涩地展示自己劲瘦的腰,修长的腿,以及那一身紧致性感的蜜色肌肤。  封真的别墅里正准备开始一场热闹的生日Party。 苏云云不惧严寒地穿着裤袜和很时尚却不保暖的毛线衫,屋里屋外地跑来跑去,今天是她的生日,她很高兴。 封真将他的一场自我挣扎藏入自己淡定的皮囊之下,他将书桌上三本《漫画志》摞齐塞入书架,转身的时候看到了窗外的白色月季花。  狐朋狗友们陆陆续续进门来,苏云云热情地招待着,封真拿了一把小剪子来到院子里,顾自一派悠闲地将白色月季一枝枝剪下来。 进屋的时候,朋友们基本已经到齐,三三两两聊着天,有的看电视,有的摆弄他客厅里的一架钢琴。 封真给月季花淋了点水,找了个漂亮的玻璃瓶装起来,苏云云说:“封真,你这个采花贼,有没有道德啊?” “秋月季不采也要被冻死。” 苏云云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茬,被朋友一招呼,就懒得再搭理他,去了朋友处。  这些客人有的是苏云云的同学,有的是老朋友,封真并不熟识,也没有想要刻意去认识他们,只是理所应当地顺着女友的意思邀请邀请,家里也顺其自然地布置了,定了一大桌五星级酒店的外送和一个水果蛋糕,七点送来。 苏云云当时提过,是不是让熟识的平辈们一起来,拉近拉近感情,封真思路纠结,默然片刻后,用一张面无表情的脸回绝了:“他们都很忙,封越要赶稿,封晴要复习,封星是常年见不到人的……”实则他的内心是一片惆怅且波涛汹涌的海浪。  此时,苏云云一脸搞不定的羞涩表情坐在他的钢琴前,她的朋友们怂恿着她弹一首。 她耳朵发热,“你们真是为难我呀,其实我弹得很一般啦。” “一般?你说一般那就是很好了,你说好,那就是好上天啦,大家说是不是?” 一阵起哄声。 ………… 封真站在不起眼的地方摆弄那些月季花,看着与他隔着一群闲杂人等的苏云云,心想自己怎么可以这样对她,当时怎么会说出那些话来。  苏云云磕磕巴巴地弹完一首曲子,抬起头,发现封真慢慢地朝她走过来。 她露齿一笑,自认为弹得不错。 封真与她对视片刻,说:“亏你还是音乐学院的。”他声音本就很是悦耳,想要温柔时轻柔婉转,不管说什么都会带上几分宠溺意味,“……就这水平。” 苏云云在这平淡的话语中听出了能掐出水的柔情蜜意,心中莫名就是一荡,随后语调里也带上了几分娇嗔:“拜托,我是学琵琶的,你厉害,你来试试啊。” 封真嘴角一翘:“试试就试试,手有点生,不过比起你还是绰绰有余的。” 苏云云站起来把位子让给他,大声宣布:“下面,由我的亲亲男朋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封真同学,为大家演奏——” 封真嘴角漾着抹笑,将衬衣袖子挽起。 “演奏——”苏云云卡了一下壳,扭头问:“你演奏什么曲子?” 封真没有直接回答,单手压下去,敲给了她一串流畅熟悉的旋律,而后收力,抬眼看她。 苏云云夸张地“哇哦”了一声,继续道:“……酷毙了的《亡灵序曲》。”  ………… 一片枯黄的叶子落下来,在穿着黑色大衣的男人面前打了好几个转,而后才被呼啸而过的车子一阵风带走。 被风吹光了叶子的树,连乌鸦都不愿意呆,有种苟延残喘的萧瑟。 叶谦身姿笔直,乌黑的头发整齐地往后梳去,他面孔白皙干净,瞳眸中是一片暗沉沉的平静。 斑马线的对面站着一个人,来回的车流仿佛时空回溯的光影。 暗下的天色和错乱的交通比温馨的生日宴更适合用《亡灵序曲》作为背景音乐——当然,叶谦单调极简的生活里并不知道什么是亡灵序曲。 他看到对面站立着的少年,不,应该是青年了。他感觉那人既不像少年也不是个青年,那是个笼罩着一身黑云的亡灵,带着黑暗的记忆来拉他回地狱的妖魔。 来回的车辆仿佛反射着一片片的刀光剑影,灰色围巾被风吹起来,叶谦皱了一下眉,转身换了方向。  青年不着痕迹地咬了下唇,他的唇精致红润,下唇微微凹下一些,很是可爱,事实上,他整个人都生的精致可爱,外貌与年纪和性格都不相符,是个乖巧纯良的少年模样。  封越听到开门声,大声招呼道:“你回来啦!” 叶谦在玄关处换鞋,边换边嗯了一声,封越跑出来,说:“难得你不加班,我们晚上出去吃饭吧。” “外面太冷了。” 封越听后一笑,几步跑去角落开了立式空调,又到他面前八爪鱼似的抱住他,充当对方的人肉取暖器。 叶谦由着他抱了一会儿,伸手取了他鼻梁上的眼镜,封越只觉眼前模糊了一下,便听叶谦问:“度数又深了啊?” “一点点。” “你啊,书没读几年,眼睛倒坏了,不要老对着电脑,多出去走走。” “噗,你怎么跟我爸爸似的。” “那叫一声。” “啊?” 叶谦刮了下他的鼻子。 封越配合地叫道:“爸爸。” “乖。” 封越陷在他的怀抱中,被那片熟悉的温暖馨香包围,心荡神摇,意乱情迷,笑的有点痴颠:“我给你生一个。” “怎么生?” 封越的手往他下面钻,一边摸一边咬着他耳朵说:“用这里干我下面,我给你生。”  这话带着点玩笑的意思,也有不合他性格习惯的狂,话说出来,叶谦也是一怔。 封越没有等来叶谦的回应,自顾自的觉出了自己的疯和痴。  他这个年纪,正是血气方刚,其实已算是迟钝了,和他过了两年才在这种事上放得开了一些,并且正是食髓知味的时候。 然而叶谦是没有这种感觉的,看外表也看得出来,对方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沉迷于这种事的人。 这样的事实有时会莫名其妙地让封越有点失望,有时又让他觉得自己相比之下显得很是龌龊。 封越是不想让他觉得自己龌龊的。  冰箱里的存货还不少,封越洗手作羹汤,一时厨房里热闹开了。 菜是经得住囤的家常菜,没什么讲究,番茄鸡蛋,白菜肉丝,清炒山药,还有半成品的羊肉汤,他将泡过的粉丝放入翻滚浓香的汤料里,想如果再加把香菜就更完美了。 他活像个小媳妇,自己却不觉得——即使是和女人结婚,他也一样舍不得老婆动手干这些,因为自己家中,他的父亲就一直是这么疼他妈妈的。  叶谦身心俱疲,闭上眼睛轻轻呼出了一口气,他的上眼皮薄薄的,闭眼时能看到隽秀的眉骨。 随后眼睛缓缓睁开,去寻找厨房里那个身影。 我得了个宝贝,他在自己幽寂无声的世界里静静地想,我何德何能。  吃过晚饭后,早早就洗漱了回卧室。 卧室小,比客厅暖和,并且他们这间卧室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电视电脑都齐全。 两人各自忙活了一会儿,叶谦在床上叫封越早点休息,一起看会电视。 封越哦了一声,关掉卧室大灯,爬上床去。 电视上是部时代气息浓厚的国外爱情片,两人沉默着看片子,封越随口问:“你们最近是不是很忙?” “嗯。” “看你最近很累的样子。” 叶谦说:“年底了,病人多。” “为什么每到年底病人就多啊。” “阎王爷要收了呗。” “……”封越愣了一下,默默地朝他靠了靠。  临近年底,新年的气氛越发浓厚起来,有了正常的社交后,这个新年也和前几年不一样了,小禾以及其他同事们纷纷发来祝福短信,电话沟通的时候,还提醒了他公司年会的时间。 这个通知他先前也有收到。 封越是个爱玩的,加之近段时间在家工作太久,又有身为上班族的自觉,这年会自然是没有不去的道理。  叶谦那里则是忙的马不停蹄,除去因天气缘故心肺出故障的,交通事故也频发,急诊最多时一夜三起交通事故,两三天的住医院里走不开,一睁眼就对着血肉模糊的内脏工作,以至于连他都挑了食,猪下水一筷子都不想碰。 封越半夜里听见他回来,天亮睁开眼,身旁又变成了空的。  Chapter 14 热闹的新年气氛让他骨头里作痒地想往外跑,市中心的步行街一定是火树银花,晚上十一点蝴蝶湾边一定在放烟花,如果两个人一起去多浪漫啊,可惜没人陪。  没人陪的封越将期待放在第一次参加的年会上,“风云”的福利一直是不错的,年会在大酒店里举办,也是个变相的联谊舞会,堪称热闹而有格调,并且还有奖品丰厚的抽奖。 封越当天睡得精神饱满,起床后已是下午的光景,按照通知要求整理了仪表,刮了胡子,换了身比较骚包的西服,昂首挺胸地出了门,几分钟后抖抖瑟瑟地回到屋里,批了件臃肿宽大的羽绒服,重振旗鼓走出家门。  因为时间尚早,他并没有破费地坐出租车,在地铁里拿着手机查路线,花了约一个小时到达目的地。 酒店是临湖的,不愧为五星级,场地铺着厚厚的绒地毯,一半是实打实的着地气,另一半则全是透明玻璃,仰头便能望见星空,玻璃外是宽阔无比堪比海景的湖岸风光。 封越来后便庆幸自己里面的西服够风骚,不然大概会出洋相——或许是公司本身性质偏于时尚型,员工们的着装打扮和参加时尚派对有的一拼。 小禾托着自助餐盘子穿到他身边,愉快地打招呼:“封越,你来啦!” “是啊。”他点点头,同时发现小禾是格外喜欢绿色,墨绿的裤子和同色配套的衬衫,还在吃绿色的抹茶蛋糕,恨不得再配套同色的帽子鞋子,从头绿到脚。 “西装不错。”小禾冷不防地出声,评价道。 封越哈了一声,有点受宠若惊地想说哪里哪里,小禾目光瞬间一扭,朝着大门嗷了一声,“众星捧月。”  封越半张着嘴转身,看见了自己的哥和另外两个男人。 封真穿着件深蓝色外套,脖子上缠着条华丽的白色水貂绒大围巾,顶着一头柔软的自然卷,一张白皙的瓜子脸埋在一片温暖柔软中,而一左一右两个男人只穿着简单大气的黑色西服加大衣,线条偏冷硬。 “王子和骑士。”小禾补充。 随后又转过脸来打量封越,很给面子地一笑:“基因不错。” “……谢谢夸奖。” “和封总一起的两个是风云的股东,左边那个气场比较强大的也是《风尚》的总监。”小禾简单地作了介绍,“不过我怀疑他是gay,并且暗恋封总。” “……”封越说:“你最近研究了不少男男向漫画哈。” 小禾笑道:“嗯,说起来,你有没有兴趣也画一个试试?近些年很流行呢。”  两人聊着就不由自主又聊到这一话题上。 “这没法正规发行吧。” “唔。”小禾埋头吃干净盘中蛋糕,不在意地笑道:“只要你想,就没有做不到的。” 他沉吟着又道:“其实……画画是其次,推广和宣传才是最主要的,对于你,我们也正在往这个方向策划。国内市场不是唯一,对漫画家来说,如果能在盛产漫画的日本主流刊物上连载,并且正式发行,受到热捧,才会有真正的成就感吧。” 听完这番意料之外的话语,封越讶异的同时,也鲜少地露出羞赧表情:“其实我对漫画还是兴趣占多数,虽然确实喜欢的人多会更开心,但相比之下成就感更多的还是来自于画完了一个自己喜欢的故事。老实讲现在就已经很满足了,从没想过自己的漫画能正式出版……” 小禾嘻地一笑:“你还真是没野心呢,不过知足常乐,也挺好。”  “这种时候还谈工作,无不无聊啊,你们有点情趣好不好?”同一部门的同事喝着葡萄酒走过来,说完又很是回味地砸了咂嘴,“话说今天的葡萄酒真好喝,你们也试试,听说是直接从法国酒庄空运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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