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波杂文-2

但是这一课没有听众,急得咱们自己都抓耳挠腮。  这种物欲横流的西方病,我们的老祖宗早就诊断过。  当年孟子见梁惠王,梁惠王问利,孟子就说,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  所谓利,就是能满足物质欲望的东西。  在古代,生产力有限,想要利,就得从别人那里夺,争的凶了就要打破头。  现代科技发达,可以从开发自然里得到利益,搞得过了头,又要造成生态危机。  孟子提出一种东西作为“利”的替代物,这个暂且不提。  我们来讨论一下西方病的根源。  笔者既学过文,又学过理,两边都是糊里糊涂,且有好做不伦不类的类比之恶习。  不管怎样,大家可以听听这种类比可有道理。  人可以从环境中得到满足,这种满足又成为他行动的动力。  比方说,冷天烧了暖气觉得舒服,热天放了冷气又觉得舒服,结果他就要把房间恒到华氏70度,购买空调机,耗费无数电力;骑车比走路舒服,坐车又比骑车舒服,结果是人人买汽车,消耗无数汽油。  由此看来,舒服了还要更舒服,正是西方人掠夺自然的动力。  这在控制论上叫作正反馈,社会就相当于一个放大器,人首先有某种待满足的物欲,在欲望推动下采取的行动使欲望满足,得到了乐趣,这都是正常的。  乐趣又产生欲望,又反馈回去成了再做这行动的动力,于是越来越凶,成了一种毛病。  玩过无线电的人都知道,有时候正反馈讨厌得很,状似抽疯:假如话筒和喇叭串了,就会闹出这种毛病,喇叭里的声音又进了话筒,放大数百倍出来再串回去,结果就是要吵死人——行话叫作“自激”。  在我们这里看来,西方社会正在自激,舒服了还要更舒服,搅到最后,连什么是舒服都不清不楚,早晚把自己烧掉了完事。  这种弊病的根源在于它是个欲望的放大器——它在满足物欲方面能做得很成功,当然也有现代技术在做它的后盾。  孟老夫子当年就提出要制止这种自激,提出个好东西,叫作“仁义”,仁者,亲亲也,义者,敬长也,亲亲敬长很快乐,又不毁坏什么,这不是挺好的吗(见《孟子》)。  有关自激像抽疯,还可以举出一个例子。  凡高级动物脑子里都有快乐中枢,对那地方施以刺激,你就乐不可支。  据说吸毒会成瘾,就是因为毒品直接往那里作用。  有段科普文章里说到有几个缺德科学家在海豚脑子里装了刺激快乐中枢的电极,又给海豚一个电键,让它可以自己刺激自己。  结果它就抽了疯,废寝忘食地狂敲不止。  我当然不希望他们是在寻海豚的开心,而希望他们是在做重要的试验。  不管怎么说吧,上下交征利,是抽这种疯,无止境地开发自然,也是抽这种疯。  我们可以教给西方人的就是:咱们可以从人与人的关系里得到乐趣。  当然,这种乐趣里最直接的就是性爱,但是孟子毫不犹豫地把它挖了出去,虽然讲出的道理很是牵强——说“慕少艾”不是先天的“良知良能”,是后天学坏了,现代人当然要得出相反的结论。  实际原因也很简单,它可能导致自激。  孟子说,乐之实,乃是父子之情,手足之情(顺便说说,有注者说这个“乐”是音乐之“乐”,我不大信)。  再辅之以礼,就可以解决一切社会问题。  这是孟子的说法,但我不大信服;他所说的那种快乐也可以自激,就如孟子自己说的:“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谁要说这不叫抽疯,那我倒想知道一下什么是抽疯。  而且我认为,假如没有一大帮人站在一边拍巴掌,谁也抽不到这种程度——孟夫子本人当然例外。  中国人在人际关系里找到了乐趣,我们认为这是自己的一大优点。  因为有此优点,我们既不冷漠,又不自私,而且人与自然的关系和谐。  中国社会四平八稳,不容易出毛病。  这些都是我们的优点,我也不敢妄自菲薄。  但是基督曾说,不要只看到别人眼里有木刺,没准儿自己眼里还有大梁呢。  中国的传统道德,讲究得过了头,一样会导致抽疯式的举动。  这是因为中国的传统社会在这方面也是个放大器。  人行忠孝节义,就能得忠臣孝子节妇义士的美名,这种美名刺激你更去行忠孝节义,循环往复,最后你连自己在干什么都搞不清。  举例言之,我们讲究孝道,人人都说孝子好。  孝子一吃香,然后也能导致正反馈,从而走火入魔:什么郭解埋儿啦,卧冰求鱼啦,谁能说这不是自激现象?再举一例,中国传统道德里要求妇女守身如玉,从一而终,这可是个好道德罢?于是人人盛赞节烈妇女。  翻开历史一看,女人为了节烈,割鼻子拉耳朵的都有。  鼻子耳朵不比头发指甲,割了长不出来,而且人身上有此零件,必有用处;拿掉了肯定有不便处。  若是为“节烈”之名而自杀,肯定是更加不妥的了。  此类行为,就像那条抽疯的海豚。  文化革命中大跳忠字舞时,也是抽的这种疯;你越是五迷三道,晕头胀脑,大家就越说你好,所以当时九亿人民都像发了四十度的高烧。  不用我说,你就能发现,这正是孟子说的那种手舞足蹈的现象。  经历了文化革命的中国人,用不着我来提醒,就知道它是有很大害处的。  “忠”可算是有东方特色的,而且可以说它是孝的一种变体,所以东方精神发扬到了极致,和西方精神一样的不合理,没准还会更坏。  我们这里不追求物欲的极大满足,物质照样不够用。  正如新儒家学者所说,我们的文化重人,所以人多了一定好,假如是自己的种,那就更好:作父母的断断不肯因为穷、养不起就不生,生得多了,人际关系才能极大丰富,对不对?于是你有一大帮儿子就有人羡慕。  结果中国有十二亿人,虽然都没有要求开私家车,用空调机,能源也是不够用。  只要一日三餐的柴禾,就能把山林砍光,只要有口饭吃,地就不够种。  偶而出门一看,到处是人山人海,我就觉得咱们这里自激得很厉害。  虽然就个体而言没有什么过分的物欲,就总体来看还是很过分,中国人一年烧掉十亿吨煤,造出无数垃圾,同样也超过地球的承受力。  现在社会虽然平稳,拿着这么多的人口也是头疼。  故而要计划生育,这就使人伦的基础大受损害。  倘若这种东方特色不能改变,那就只能把大家变到身高三寸,那么所有的中国人又可以快乐的生活,并且享受优越的人际关系。  可以预言,过个三五百年,三寸又嫌太高。  就这么缩下去,一直缩到风能吹走,看来也不是好办法。  本文的主旨,在于比较东西方不同的快乐观。  罗素在讨论伦理问题时曾经指出,人人都希求幸福,假如说,人得到自己希求的东西就是幸福,那就言之成理。  倘若说因为某件事是幸福的,所以我们就希求它,那就是错误的。  谁也不是因为吃是幸福的才饿的呀。  幸福的来源,就是不计苦乐、不计利弊、自然存在的需要,这种需要的种类、分量,都不是可以任意指定的。  当然,这是人在正常时的情形,被人哄到五迷三道,晕头转向的人不在此列。  马尔库塞说西方社会有病,是说它把物质消费本身当成了需要,消费不是满足需求,而是满足起哄。  我能够理解这种毛病是什么,但是缺少亲身体验。  假如把人际关系和谐本身也当成需要,像孟子说的那样:行孝本身是快乐的,所以去行孝,当然就更是有病,而且这种毛病我亲身体验过了(在文化革命里人人表忠心的时候)。  人满足物质欲望的结果是消费,人际关系的和谐也是人避免孤独这一需要的结果。  一种需要本身是不会过分的,只有人硬要去夸大它,导致了自激时才会过分。  饿了,找个干净饭馆吃个饭,有什么过分?想要在吃饭时显示你有钱才过分。  你有个爸爸,你很爱他,要对他好,有什么过分?非要在这件事上显示你是个大孝子,让别人来称赞才过分。  需要本身只有一分,你非把它弄到十分,这原因大家心里明白,社会对个人不是只起好作用,它还是个起哄的场所,干什么事都要别人说好,赢得一些彩声,正是这件事在导致自激。  东方社会有东方的起哄法,西方有西方的起哄法。  而且两边比较起来,还是东方社会里的人更爱起哄。  假如此说是正确的,那么真正的幸福就是让人在社会的法理、公德约束下,自觉自愿的去生活;需要什么,就去争取什么;需要满足之后,就让大家都得会儿消停。  这当然需要所有的人都有点文化修养,有点独立思考的能力,并且对自己的生活负起责任来,同时对别人的事少起点哄。  这当然不容易,但这是唯一的希望。  看到人们在为物质自激,就放出人际关系的自激去干扰;看到人在人际关系里自激,就放出物质方面的自激去干扰;这样激来扰去,听上去就不是个道理。  搞得不好,还能把两种毛病一齐染上:出了门,穷极奢欲,非奔驰车不坐,非毒蛇王八不吃,甚至还要吃金箔、屙金屎;回了家,又满嘴仁义道德,整个一个封建家长,指挥上演种种草菅人命的丑剧(就像大邱庄发生过的那样);要不就走向另一极端,对物质和人际关系都没了兴趣,了无生趣——假如我还不算太孤陋寡闻,这两样的人物我们在当代中国已经看到了。 下一页 回目录 天涯在线书库回首页工作与人生  我现在已经活到了人生的中途,拿一日来比喻人的一生,现在正是中午。人在童年时从朦胧中醒来,需要一些时间来克服清晨的软弱,然后就要投入工作;在正午时分,他的精力最为充沛,但已隐隐感到疲惫;到了黄昏时节,就要总结一日的工作,准备沉入永恒的休息。按我这种说法,工作是人一生的主题。这个想法不是人人都能同意的。我知道在中国,农村的人把生儿育女看作是一生的主题。把儿女养大,自己就死掉,给他们空出地方来——这是很流行的想法。在城市里则另有一种想法,但不知是不是很流行:它把取得社会地位看作一生的主题。站在北京八宝山的骨灰墙前,可以体会到这种想法。我在那里看到一位已故的大叔墓上写着:副系主任、支部副书记、副教授、某某教研室副主任,等等。假如能把这些“副”字去掉个把,对这位大叔当然更好一些,但这些“副”字最能证明有这样一种想法。顺便说一句,我到美国的公墓里看过,发现他们的墓碑上只写两件事:一是生卒年月,二是某年至某年服兵役;这就是说,他们以为人的一生只有这两件事值得记述:这位上帝的子民曾经来到尘世,以及这位公民曾去为国尽忠,写别的都是多余的,我觉得这种想法比较质朴……恐怕在一份青年刊物上写这些墓前的景物是太过伤感,还是及早回到正题上来罢。  我想要把自己对人生的看法推荐给青年朋友们:人从工作中可以得到乐趣,这是一种巨大的好处。相比之下,从金钱、权力、生育子女方面可以得到的快乐,总要受到制约。举例来说,现在把生育作为生活的主题,首先是不合时宜;其次,人在生育力方面比兔子大为不如,更不要说和黄花鱼相比较;在这方面很难取得无穷无尽的成就。我对权力没有兴趣,对钱有一些兴趣,但也不愿为它去受罪——做我想做的事(这件事对我来说,就是写小说),并且把它做好,这就是我的目标。我想,和我志趣相投的人总不会是一个都没有。  根据我的经验,人在年轻时,最头疼的一件事就是决定自己这一生要做什么。在这方面,我倒没有什么具体的建议:干什么都可以,但最好不要写小说,这是和我抢饭碗。当然,假如你执意要写,我也没理由反对。总而言之,干什么都是好的;但要干出个样子来,这才是人的价值和尊严所在。人在工作时,不单要用到手、腿和腰,还要用脑子和自己的心胸。我总觉得国人对这后一方面不够重视,这样就会把工作看成是受罪。失掉了快乐最主要的源泉,对生活的态度也会因之变得灰暗……  人活在世上,不但有身体,还有头脑和心胸——对此请勿从解剖学上理解。人脑是怎样的一种东西,科学还不能说清楚。心胸是怎么回事就更难说清。对我自己来说,心胸是我在生活中想要达到的最低目标。某件事有悖于我的心胸,我就认为它不值得一做;某个人有悖于我的心胸,我就觉得他不值得一交;某种生活有悖于我的心胸,我就会以为它不值得一过。罗素先生曾言,对人来说,不加检点的生活,确实不值得一过。我同意他的意见:不加检点的生活,属于不能接受的生活之一种。人必须过他可以接受的生活,这恰恰是他改变一切的动力。人有了心胸,就可以用它来改变自己的生活。  中国人喜欢接受这样的想法:只要能活着就是好的,活成什么样子无所谓。从一些电影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来:《活着》、《找乐》……我对这种想法是断然地不赞成,因为抱有这种想法的人就可能活成任何一种糟糕的样子,从而使生活本身失去意义。高尚、清洁、充满乐趣的生活是好的,人们很容易得到共识。卑下、肮脏、贫乏的生活是不好的,这也能得到共识。但只有这两条远远不够。我以写作为生,我知道某种文章好,也知道某种文章坏。仅知道这两条尚不足以开始写作。还有更加重要的一条,那就是:某种样子的文章对我来说不可取,绝不能让它从我笔下写出来,冠以我的名字登在报刊上。以小喻大,这也是我对生活的态度。 下一页 回目录 天涯在线书库回首页积极的结论1  我小的时候,有一段很特别的时期。有一天,我父亲对我姥姥说,一亩地里能打三十万斤粮食,而我的外祖母一位农村来的老太大,跳着小脚叫了起来:“杀了俺俺也不信”她还算了一本细帐,说一亩地上堆三十万斤粮,大概平地有两尺厚的一层。当时我们家里的人都攻击我姥姥觉悟太低,不明事理。我当时只有六岁,但也得出了自己的结论:我姥姥是错误的。事隔三十年,回头一想,发现我姥姥还是明白事理的。亩产三十万斤粮食会造成特殊的困难,那么多的粮食谁也吃不了,只好堆在那里,以致地面以每十年七至八米的速度上升,这样的速度在地理上实在是骇人听闻;几十年后,平地上就会出现一些山峦,这样水田就会变成旱田,旱田则会变成坡地,更不要说长此以往,华北平原要变成喜玛拉雅山了。  我十几岁时又有过一段很特别的时期。我住的地方(我家在一所大学里)有些大学生为了要保卫党中央、捍卫毛主席而奋起,先是互相挥舞拳头,后用长矛交战,然后就越汀越厉害。我对此事的看法不一定是正确的,但我认为,北京城原来是个很安全的地方,经这些学生的努力之后,在它的西北郊出现了一大片枪炮轰鸣的交战地带,北京地区变得带有危险性,故而这种作法能不能叫作保卫,实在值得怀疑。有一件事我始终想知道:身为二十世纪后半期的人,身披销甲上阵与人交战,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自我感觉如何?当然,我不认为在这辈子里还能有机会轮到我来亲身体验了.但是这些事总在我心中徘徊不去。等到我长大成人,到海外留学,还给外国同学讲起过这些事,他们或则直愣愣地地看着我,或则用目光寻找台历——我知道,他们想看看那一天是不是愚人节。当然,见到这种反应,我没兴趣给他们讲这些事了。  说到愚人节,使我想起报纸上登过的一条新闻:国外科学家用牛的基因和西红柿做了一个杂种,该杂种并不到处跑着吞吃马粪和腐殖质,而是老老实实长在地上,结出硕大的果实。用这种牛西红柿做的番茄酱带有牛奶的味道,果皮还可以做鞋子。这当然是从国外刊物的愚人节专号上摘译的.像这样离奇的故事我也知道不少,比方说,用某种超声波哨子可以使冷水变热,用砖头砌的炉灶填上煤末子就可以炼出钢铁;但是这些故事不是愚人节的狂想,而是我亲眼所见。有一些时期,每一天都是愚人节。我在这样的气氛里长大,有一天,上级号召大家去插队、到广阔天地里,“滚一身泥巴,炼一颗红心”,我就去了,直到现在也没有认真考较一下,自己的心脏是否因此更红了一些。这当然也是个很特别的时期。消极地回顾自己的经历是不对的悲观、颓废、怀疑都是不对的。但我做的事不是这样,我正在从这些事件中寻找积极的结论,这就完全不一样了。2  我插队不久就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军代表把我们召集起来,声色惧厉地喝斥道:你们这些人,口口声声要保卫毛主席,现在却是毛主席保卫了你们,还保卫了红色江山,等等。然后就向我们传达说,出了林彪事件,要我们注意盘查行人(我们在边境上)。散了会后,我有好一段时间心中不快——像每个同龄人一样,誓死保卫毛主席的口号我是喊过的。当然,军代表比我们年长,又是军人,理当在这件事上有更多的责任,这是问题的-个方面;另一方面,知青娃子实在难管,出了事先要昨唬我们一顿,这也是军代表政治经验老到之处。但是这些事已经不能安慰我了,因为我-向以为自己是是个老实人,原来是这样的不堪信任——我是一个说了不算的反复小人!说了要保卫毛主席,结果却没有保卫。我对自己要求很严,起码在年轻时是这样的。经过痛苦的反思,我认为自己在这件事上是无能为力的,假如不是当初说了不负责任的话现在就可以说是清白无辜了。我说过自己正在寻找积极的结论现在就找到了一个。假设我们说话要守信义,办事情要有始有终,健全的理性实在是必不可少”。  有关理性,哲学家有很多讨论,但根据我的切身体会,它的关键是:凡不可信的东西就不信,像我姥姥当年对待亩产三十万斤粮的态度,就叫做有理性。但这一点有时候不容易做到,因为会导致悲观和消极,从理性和乐观两样东西里选择理性颇不容易。理性就像贞操,失去了就不会再有;只要碰上了开心的事,乐观还会回来的。不过这一点很少有人注意到。从逻辑上说,从一个错误的前提什么都能推出来;从实际上看,一个扯谎的人什么都能编出来。所以假如你失去了理性,就会遇到大量令人诧异的新鲜事物,从此迷失在万花筒里,直到碰上了钉子。假如不是遇到了林彪事件,我至今还以为自己真能保卫毛主席哩。  我保持着乐观、积极的态度,起码在插队时是这样的。直到有一天患上了重病,加上食不果腹,病得要死。因此我就向领导要求回城养病。领导上不批准,还说我的情绪有问题。这使我猛省到,当时的情绪很是悲伤。不过我以为人生了病就该这样。旧版《水浒传》上,李逵从梁山上下去接母亲,路遇不测,老母被老虎吃了。他回到山寨,对宋江讲述了这个悲惨的故事之后,书上写着“宋江大笑。”你可以认为宋江保持了积极和乐观的态度,不过金圣叹有不同的意见,他把那句改成了“李逵大哭”。我同意金圣叹的意见,因为人遇到了不幸的事件就应该悲伤,哪有一天到晚呵呵傻笑的。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虽然形势一片大好(这一点现在颇有疑问),但我病得要死,所以我觉得自己有理由悲伤。这个故事这样讲,显得有点突兀,应当补充些缘由:伴随着悲伤的情绪,我提出要回城去养病;领导上不批准,还让我高兴一点,“多想想大好形势”。现在想起来情况是这样:四人帮倒行逆施,国民经济行将崩溃,我个人又病到奄奄一息,简直该悲伤死才好。不过我认为,当年那种程度的悲伤就够了。  我认为,一个人快乐或悲伤,只要不是装出来的,就必有其道理。你可以去分享他的快乐,同情他的悲伤,却不可以命令他怎样怎样,因为这是违背人类的天性的。众所周知,人可以令驴和马交配,这是违背这两种动物的天性的,结果生出骡子来,但骡子没有生殖力,这说明违背天性的事不能长久。我个人的一个秘密是在需要极大快乐和悲伤的公众场合却达不到这种快乐和悲伤应有的水平,因而内心惊恐万状,汗下如雨。一九六八年国庆时,我和一批同学拥到了金水桥畔,别人欢呼雀跃,流下了幸福的眼泪,我却恨不能找个地缝钻下去。还有一点需要补充的,那就是作为一个男性,我很不容易晕厥,这更加重了我的不幸。我不知道这些话有没有积极意义,但我知道,按当年的标准,我在内心里也是好的、积极向上的,或者说,是“忠”的,否则也不会有勇气把这些事坦白出来。我至今坚信,毛主席他老人家知道了我,一个十七岁的中学生的种种心事,必定会拍拍我的脑袋说:好啦,你能做到什么样就做到什么样罢,不要勉强了。但是这样的事没有发生(恐怕主要的原因是我怕别人知道这些卑鄙的心事,把它们隐藏得很深,故而没人知道),所以我一直活得很紧张。西洋人说,人人衣柜里有一具骷髅,我的骷髅就是我自己;我从不敢想像自己当了演员,走上舞台,除非在做噩梦时。这当然不是影射什么,我只是在说自己。  有关感情问题,我的结论如下,在这方面我们有一点适应能力。但是不可夸大这种能力,自以为想笑就能笑、想哭就能哭。假如你扣我些工资,我可以不抱怨;无缘无故打我个右派,我肯定要怀恨在心。别人在这方面比我强,我很佩服,但我不能自吹说达到了他的程度。我们不能欺骗上级,误导他们。这是老百姓应尽的义务。3  麦克阿瑟将军写过一篇祈祷文,代他的儿子向上帝讨一些品行。各种品行要了一个遍,又要求给他儿子以幽默感。假设别的东西不能保持人的乐观情绪,幽默感总能。据我所见,我们这里年轻人没有幽默感,中老年人倒有。在各种讨论会上,时常有些头顶秃光光的人,面露蒙娜丽莎式的微笑,轻飘飘地抛出几句,让大家忍俊不禁。假如我理解正确的话,这种幽默感是老奸巨猾的一种,本身带有消极的成分。不要问我这些人是谁,我不是告密者;反正不是我,我头顶不秃。我现在年登不惑,总算有了近于正常的理性;因为无病无灾,又有了幽默感,所以遇到了可信和不可信的事,都能应付自如。不过,在我年轻的时候,既没有健全的理性,又没有幽默感,那是怎么混过来的,实在是个大疑问。和同龄人交流,他们说,自己或则从众,或则听凭朴素的感情的驱动。这种状态,或者可以叫作虔诚。  但是这样理解也有疑问。我见到过不少虔信宗教的人,人家也不干荒唐事。最主要的是:信教的人并不缺少理性,有好多大科学家都信教,而且坚信自己的灵魂能得救;人家的虔诚在理性的轨道之内,我们的虔诚则带有不少黑色幽默的成分,如此看来,问题不在于虔诚。必须指出的是,宗教是在近代才开始合理的,过去也干过烧女巫、迫害异端等勾当。我们知道,当年教会把布鲁诺烧死了。就算我虔信宗教,也不会同意这种行为——我本善良,我对这一点极有把握,所以肯定会去劝那些烧人的人:诸位,人家只不过是主张曰心说,烧死他太过分了。别人听了这样的话,必定要拉我同烧,这样我马上会改变劝说的方向,把它对准布鲁诺:得了吧,哥们儿,你这是何苦?去服个软儿吧。这就是我年轻时作人的态度,这当然算不上理性健全,只能叫作头脑糊涂;用这样的头脑永远也搞不清楚曰心说对不对。如果我说中国人里大多数都像我,这肯定不是个有积极意义的结论。我只是说我自己,好像很富柔韧性。因为我是柔顺的,所以领导上觉得让我怎样都成,甚至在病得要死时也能乐呵呵。这是我的错误。其实我没那么柔顺。  我的积极结论是这样的:真理直率无比,坚硬无比,但凡有一点柔顺,也算不了真理。安徒生有一篇童话(光荣的荆棘路),就是献给这些直率、坚硬的人,不过他提到的全是外国人。作为中国的知识分子,理应有自己的榜样。此刻我脑子里浮现出一系列名字:陈寅格教授,冯友兰教授,等等。说到陈教授,我们知道,他穷毕生精力,考据了一篇很不重要的话本,《再生缘》。想到这件事,我并不感到有多振奋,只是有点伤感。 下一页 回目录 天涯在线书库回首页极端体验  唐朝有位秀才先生,才高八斗,学富五车,因慕李太白为人,自起名为李赤——我虽没见过他,但能想像出他的样子:一位翩翩佳公子。有一天,春日融融,李赤先生和几个朋友出城郊游。走到一处野外的饭馆,朋友们决定在此吃午饭。大家入席以后,李赤起身去方便。去了就不回来,大家也没理会。忽听外面一声暴喊,大家循声赶去,找到了厕所里。只见李赤先生头在下,脚在上,倒插在粪桶里。这景象够吓人的。幸亏有位上厕所的先生撞见了,惊叫了一声,迟了不堪设想……大伙赶紧把他拔出来,打来清水猛冲了几桶。还好,李赤先生还有气,冷水一激又缓了过来。别人觉得有个恶棍躲在厕所里搞鬼,把李赤拦腰抱起,栽进了粪桶里,急着要把他逮住。但李赤先生说,是自己掉进去的。于是众人大笑,说李先生太不小心了,让他更衣重新入席——但却忽略了一件事:李先生不是跳水队员,向前跳水的动作也不是非常熟练,怎么能一失足就倒插在粪桶里。所以,他是自己跳下去的。李赤的故事古书里提到了多次,《唐文粹》里有柳宗元的《李赤传》,《酉阳杂》里好像也有,都提到了李先生跳粪桶或跳茅坑,但都无法解释他为什么要跳。我忽然发现,这件事我能解释:  有些人秉性特殊,寻常生活不能让他们满足。他们需要某种极端体验:喜欢被人捆绑起来,加以羞辱和拷打——人各有所好,这不碍我们的事。其中还有些人想要goldenshower,也就是把屎尿往头上浇。这才是真正惊世骇俗的嗜好。据说在纽约和加州某些俱乐部里,有人在口袋里放块黄手绢,露出半截来,就表明自己有这种嗜好。我觉得李赤先生就有这种嗜好,只是他不是让别人往头上浇,而是自己要往里跳。这种事解释得太详细了难免恶心,我们只要明白极端体验是个什么意思就够了。  现在是太平年月,大约在三十年前吧,整个中国乱哄哄的,有些人生活在极端体验里。这些人里有几位我认识,有些是学校里的老师,还有一些是大院里的叔叔、阿姨。他们都不喜欢这种横加在头上的极端体验,就自杀了:跳楼的跳楼,上吊的上吊,用这种方法来解脱苦难。也许有些当年闹事的人觉得这些事还满有意思的,但我劝他们替死者家属想想。死者已矣,留给亲友的却是无边的黑夜……  然后我就去插队,走南闯北,这种事情见得很多。比方说,在村里开会,支书总要吆喝“地富到前排”,讲几句话,就叫他们起来“撅”着。那些地富有不少比我岁数还小。原来农村的规矩是地富的子女还叫地富,就那么小一个村子,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撅在大伙面前,头在下腚在上,把脸都丢光,这也是种极端体验罢。当然,现在不叫地富,大家都是社员了。做出这项决定的人虽已不在人世了,但大家都会怀念他的——总而言之,那是一个极端体验的年代;虽然很惊险、很刺激,但我一点都不喜欢。不喜欢自己体验,也不喜欢看到别人体验。现在有些青年学人,人已经到了海外,拿到了博士学位和绿卡,又提起那个年代的种种好处来,借某个村庄的经验说事儿,老调重弹:想要大家再去早请示、晚汇报、学老三篇,还煞有介事地总结了毛泽东思想育新人的经验。听了这些话,我满脊梁乱起鸡皮疙瘩。  我有些庸人的想法:吃饱了比饿着好,健康比有病好,站在粪桶外比跳进去好。但有人不同意这种想法,比方说,李赤先生。大家宴饮已毕,回城里去,走到半路,发现他不见了。赶紧回去找,发现他又倒栽进了粪桶里。这回和上回不同,拖出来一看,他已经没气了。李赤先生的极端体验就到此结束——一玩就把自己玩死,这可是太极端了,没什么普遍意义。我觉得人不该淹死在屎里,但如你所知,这是庸人之见,和李赤先生的见解不同——李赤先生死后面带幸福的微笑,只是身上臭烘烘的。  我这个庸人又有种见解:太平年月比乱世要好。这两种时代的区别,比新鲜空气和臭屎的区别还要大。近二十年来,我们过着太平日子,好比呼吸到了一点新鲜空气,没理由再把我们栽进臭屎里。我是中国的国民,我对这个国家的希望就是:希望这里永远是太平年月。不管海外的学人怎么说我们庸俗,丧失了左派的锐气,我这个见解终不肯改。现在能太太平平,看几本书,写点小文章,我就很满意了。我可不想早请示、晚汇报,像文化革命里那样穷折腾。至于海外那几位学人,我猜他们也不是真喜欢文化革命——他们喜欢的只是那时极端体验的气氛。他们可不想在美国弄出这种气氛,那边是他们的安身立命之所。他们只想把中国搞得七颠八倒,以便放暑假时可以过来体验一番,然后再回美国去,教美国书、挣美国钱。这主意不坏,但我们不答应:我们没有极端体验的瘾,别来折腾我们。真正有这种瘾的人,何妨像李赤先生那样,自己一头扎向屎坑。 下一页 回目录 天涯在线书库回首页“奸近杀”  《廊桥遗梦》上演之前,有几位编辑朋友要我去看,看完给他们写点小文章。现在电影都演过去了,我还没去看。这倒不是故作清高,主要是因为围绕着《廊桥遗梦》有种争论,使我觉得很烦,结果连片子都懒得看了。有些人说,这部小说在宣扬婚外恋,应该批判。还有人说,这部小说恰恰是否定婚外恋的,所以不该批判。于是,《廊桥遗梦》就和“婚外恋”焊在一起了。我要是看了这部电影,也要对婚外恋作一评判,这是我所讨厌的事情。对于《廊桥遗梦》,我有如下基本判断:第一,这是编出来的故事,不是真的。第二,就算是真的,也是美国人的事,和我们没有关系。有些同志会说,不管和我们有没有关系,反正这电影我们看了,就要有个道德评判。这就叫我想起了近二十年前的事:当时巴黎歌剧院来北京演《茶花女》,有些观众说:这个茶花女是个妓女啊!男主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玛格丽特和阿芒,两个凑起来,正好是一对卖淫***人员!要是小仲马在世,听了这种评价,一定要气疯。法国的歌唱家知道了这种评论,也会说:我们到这里演出,真是干了件傻事。演一场歌剧是很累的,唱来唱去,底下看见了什么?卖淫***人员!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年。我总觉得中国的观众应该有点长进——谁知还是没有长进。  小时候,我有一位小伙伴,见了大公鸡踩蛋,就拣起石头狂追不已,我问他干什么,他说要制止鸡耍流氓。当然,鸡不结婚,搞的全是婚外恋,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做事,有伤风化;但鸡毕竟是鸡,它们的行为不足以损害我们——我就是这样劝我的小伙伴。他有另一套说法:虽然它们是鸡,但毕竟是在耍流氓。这位朋友长着鸟形的脸,鼻涕经常流过河,有点缺心眼——当然,不能因为人家缺心眼,就说他讲的话一定不对。不知为什么,傻人道德上的敏感度总是很高,也许这纯属巧合。我们要讨论的问题是:在聪明人的范围之内,道德上的敏感度是高些好,还是低些好。  在道德方面,全然没有灵敏度肯定是不行的,这我也承认。但高到我这位朋友的程度也不行:这会闹到鸡犬不宁。他看到男女接吻就要扔石头,而且扔不准,不知道会打到谁,因此在电影院里成为一种公害。他把石头往银幕上扔,对看电影的人很有点威胁。人家知道他有这种毛病,放电影时不让他进;但是石头还会从墙外飞来。你冲出去抓住他,他就发出一阵傻笑。这个例子说明,太古板的人没法欣赏文艺作品,他能干的事只是扰乱别人……  我既不赞成婚外恋,也不赞成卖淫***,但对这种事情的关切程度总该有个限度,不要闹得和七十年代初抓阶级斗争那样的疯狂。我们国家五千年的文明史,有一条主线,那就是反婚外恋、反通奸,还反对一切男女关系,不管它正当不正当。这是很好的文化传统,但有时也搞得过于疯狂,宋明理学就是例子。理学盛行时,科学不研究、艺术不发展,一门心思都在端正男女关系上,肯定没什么好结果。中国传统的士人,除了有点文化之外,品行和偏僻小山村里二十岁守寡的尖刻老太婆也差不多。我从清朝笔记小说中看到一则纪事,比《廊桥遗梦》短,但也颇有意思。这故事是说,有一位才子,在自己的后花园里散步,走到篱笆边,看到一对蚂蚱在交尾。要是我碰上这种事,连看都不看,因为我小时候见得太多了。但才子很少走出书房,就停下来饶有兴致地观看。忽然从草丛里跳出一个花里胡哨的癞蛤蟆,一口把两个蚂蚱都吃了,才子大惊失色,如梦方醒……这故事到这里就完了。有意思的是作者就此事发了一通感慨,大家可以猜猜他感慨了些什么……  坦白地说,我看书看到这里,掩卷沉思,想要猜出作者要感慨些啥。我在这方面比较鲁钝,什么都没猜出来。但是从《廊桥遗梦》里看到了婚外恋的同志、觉得它应该批判的同志比我要能,多半会猜到:蚂蚱在搞婚外恋,死了活该。这就和谜底相当接近了。作者的感慨是:“奸近杀”啊。由此可以重新解释这个故事:这两只蚂蚱在篱笆底下偷情,是两个堕落分子。而那只黄里透绿,肥硕无比的癞蛤蟆,却是个道德上的义士,看到这桩奸情,就跳过来给他们一点惩诫——把他们吃了。寓意是好的,但有点太过离奇:癞蛤蟆吃蚂蚱,都扯到男女关系上去,未免有点牵强。我总怀疑那只蛤蟆真有这么高尚。它顶多会想:今天真得蜜,一嘴就吃到了两个蚂蚱!至于看到人家交尾,就义愤填膺,扑过去给以惩诫——它不会这么没气量。这是因为,蚂蚱不交尾,就没有小蚂蚱;没有小蚂蚱,癞蛤蟆就会饿死。下一页 回目录 天涯在线书库回首页京片子与民族自信心  我生在北京西郊大学区里。长大以后,到美国留学,想要恭维港台来的同学,就说:你国语讲得不坏!他们也很识趣,马上恭维回来:不能和你比呀。北京乃是文化古都,历朝历代人文荟萃,语音也是所有中国话里最高尚的一种,海外华人佩服之至。我曾在美国华文报纸上读到一篇华裔教授的大陆游记,说到他遭服务小姐数落的情形:只听得一串京片子,又急又快,字字清楚,就想起了《老残游记》里大明湖上黑妞说书,不禁目瞪口呆,连人家说什么都没有去想——我们北京人的语音就有如此的魅力。当然,教授愣完了,开始想那些话,就臊得老脸通红。过去,我们北京的某些小姐(尤其是售票员)在粗话的词汇量方面,确实不亚于门头沟的老矿工——这不要紧,语音还是我们高贵。  但是,这已是昨日黄花。今天你打开收音机或者电视机,就会听到一串“嗯嗯啊啊”的港台腔调。港台人把国语讲成这样也会害臊,大陆的广播员却不知道害臊。有一句鬼话,叫作“那么呢”,那么来那么去,显得很低智,但人人都说。我不知这是从哪儿学来的,但觉得该算到港台的帐上。再发展下去,就要学台湾小朋友,说出“好可爱好高兴噢”这样的鬼话。台湾人造的新词新话,和他们的口音有关。国语口音纯正的人学起来很难听。  除了广播员,说话港台化最为厉害的,当数一些女歌星。李敖先生骂老K(国民党),说他们“手淫台湾,意淫大陆”,这个比方太过粗俗,但很有表现力。我们的一些时髦小姐糟塌自己的语音,肯定是在意淫港币和新台币——这两个地方除了货币,再没什么格外让人动心的东西。港台人说国语,经常一顿一顿,你知道是为什么吗?他们在想这话汉语该怎么说啊。他们英语讲得太多,常把中国话忘了,所以是可以原谅的。我的亲侄子在美国上小学,回来讲汉语就犯这毛病。犯了我就打他屁股,打一下就好。中国的歌星又不讲英文,再犯这种毛病,显得活像是大头傻子。电台请歌星做节目,播音室里该预备几个乒乓球拍子。乒乒球拍子不管用,就用擀面杖。这样一级一级往上升,我估计用不到狼牙棒,就能把这种病治好。治好了广播员,治好了歌星,就可以治其它小姐的病。如今在饭店里,听见鼻腔里哼出一句港味的“先生”,我就起鸡皮疙瘩。北京的女孩子,干嘛要用鼻甲来说话!  这篇文章一直在谈语音语调,但语音又不是我真正关心的问题。我关心的是,港台文化正在侵入内地。尤其是那些狗屎不如的电视连续剧,正在电视台上一集集地演着,演得中国人连中国话都说不好了。香港和台湾的确是富裕,但没有文化。咱们这里看上去没啥,但人家还是仰慕的。所谓文化,乃是历朝历代的积累。你把城墙拆了,把四合院扒了,它还在人身上保留着。除了语音,还有别的——就拿笔者来说,不过普普通通一个北方人,稍稍有点急公好义,仗义疏财,有那么一丁点燕赵古风,台湾来的教授见了就说:你们大陆同学,气概了不得……  我在海外的报刊上看到这样一则故事:有个前国军上校,和我们打了多年的内战;枪林弹雨都没把他打死。这一方面说明我们的火力还不够厉害,另一方面也说明这个老东西确实有两下子。改革开放之初,他巴巴地从美国跑了回来,在北京的饭店里被小姐骂了一顿,一口气上不来,脑子里崩了血筋,当场毙命。就是这样可怕的故事也挡不住他们回来,他们还觉得被正庄京片子给骂死,也算是死得其所。我认识几位华裔教授,常回大陆,再回到美利坚,说起大陆服务态度之坏,就扼腕叹息道:再也不回去了。隔了半年,又见他打点行装。问起来时,他却说:骂人的京片子也是很好听的呀!他们还说:骂人的小姐虽然粗鲁,人却不坏,既诚实又正直,不会看人下菜碟,专拍有钱人马屁——这倒不是谬奖。八十年代初的北京小姐,就是洛克菲勒冒犯到她,也是照骂不误:“别以为有几个臭钱就能在我这儿起腻,惹急了我他妈的拿大嘴巴子贴你!”断断不会见了港客就骨髓发酥非要嫁他不可——除非是领导上交待了任务,要把他争取过来。粗鲁虽然不好,民族自尊心却是好的,小姐遇上起腻者,用大嘴巴子去“贴”他,也算合理;总比用脸去贴好罢。这些事说起来也有十几年了。如今北京多了很多合资饭店,里面的小姐不骂人,这几位教授却不来了。我估计是听说这里满街的鸟语,觉着回来没意思。他们不来也不要紧,但我们总该留点东西,好让别人仰慕啊。 下一页 回目录 天涯在线书库回首页打工经历  在美留学时,我打过各种零工。其中有一回,我和上海来的老曹去给家中国餐馆装修房子。这家餐馆的老板是个上海人,尖嘴猴腮,吝啬得不得了;给人家当了半辈子的大厨,攒了点钱,自己要开店,又有点烧得慌——这副嘴脸实在是难看,用老曹的话来说,是一副赤佬像。上工第一天,他就对我们说:我请你们俩,就是要省钱,否则不如请老美。这工程要按我的意思来干。要用什么工具、材料,向我提出来,我去买。别想揩我的油……  以前,我知道美国的科技发达、商业也发达,但我还不知道,美国还是各种手艺人的国家。我们打工的那条街上就有一大窝,什么电工、管子工、木工等等,还有包揽装修工程的小包工头儿;一听见我们开了工,就都跑来看。先看我们抡大锤、打钎子,面露微笑,然后就跑到后面去找老板,说:你请的这两个宝贝要是在本世纪内能把这餐馆装修完,我输你一百块钱。我脸上着实挂不住,真想扔了钎子不干。但老曹从牙缝里啐口吐沫说:不理他!这个世纪干不完,还有下个世纪,反正赤佬要给我们工钱……  俗话说,没有金刚钻,别揽磁器活。要是不懂怎么装修房子就去揽这个活,那是我们的错。我虽是不懂,但有一把力气,干个小工还是够格的。人家老曹原是沪东船厂的,是从铜作工提拔起来的工程师,专门装修船舱的,装修个餐馆还不知道怎么干吗……他总说,现在的当务之急是买工具、租工具,但那赤佬老板总说,别想揩油。与其被人疑为贪小便宜,还不如闷头干活,赚点工钱算了。  等把地面打掉以后,我们在这条街上赢得了一定程度的尊敬。顺便说一句,打下来的水泥块是我一块块抱出去,扔到垃圾箱里,老板连个手推车都舍不得租。他觉得已经出了人工钱,再租工具就是吃了亏。那些美国的工匠路过时,总来聊聊天,对我们的苦干精神深表钦佩。但是他们说,活可不是你们俩这种干法。说实在的,他们都想揽这个装修工程,只是价钱谈不拢。下一步是把旧有的隔断墙拆了。我觉得这很简单,挥起大锤就砸——才砸了一下,就被老板喝止。他说这会把墙里的木料砸坏。隔断墙里能有什么木料,不过是些零零碎碎的破烂木头。但老板说,要用它来造地板。于是,我们就一根根把这些烂木头上的钉子起出来。美国人见了问我们在干什么,我如实一说,对方捂住肚子往地下一蹲,笑得就地打起滚来。这回连老曹脸上都挂不住了,直怪我太多嘴……  起完了钉子,又买了几块新木料,老板要试试我们的木匠手艺,让我们先造个门。老曹就用锯子下起料来:我怎么看,怎么觉得这锯子不像那么回事儿,锯起木头来直拐弯儿。它和我以前见过的锯子怎么就那么不一样呢。正在干活,来了一个美国木匠。他笑着问我们原来是干啥的。我出国前是个大学教师,但这不能说,不能丢学校的脸。老曹的来路更不能说,说了是给沪东船厂丢脸。我说:我们是艺术家。这话不全是扯谎。我出国前就发表过小说,至于老曹,颇擅丹青,作品还参加过上海工人画展……那老美说:我早就知道你们是艺术家!我暗自得意:我们身上的艺术气质是如此浓郁,人家一眼就看出来了。谁知他又补充了一句,工人没有像你们这么干活的!等这老美一走,老曹就扔下了锯子,破口大骂起来。原来这锯子的正确用途,是在花园里锯锯树杈……  我们给赤佬老板干了一个多月,也赚了他几百块钱的工钱,那个餐馆还是不像餐馆,也不像是冷库,而是像个破烂摊。转眼间夏去秋来,我们也该回去上学了。那老板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天天催我们加班。催也没有用,手里拿着手锤铁棍,拼了命也是干不出活来的。那条街上的美国工匠也嗅出味来了,全聚在我们门前,一面看我们俩出洋像,一面等赤佬老板把工程交给他们。在这种情况下,连老曹也绷不住,终于和我一起辞活不干了。于是,这工程就像熟透的桃子一样,掉进了美国师傅的怀里。本来,辞了活以后就该走掉。但老曹还要看看美国人是怎么干活的。他说,这个工程干得窝囊,但不是他的过错,全怪那赤佬满肚子馊主意。要是由着他的意思来干,就能让洋鬼子看看中国人是怎么干活的……  美国包工头接下了这个工程,马上把它分了出去,分给电工、木工、管子工,今天上午是你的,下午是他的,后天是我的,等等。几个电话打出去,就有人来送工具,满满当当一卡车。这些工具不要说我,连老曹都没见过。除了电锯电刨,居然还有用电瓶的铲车,可以在室内开动,三下五除二,就把我们留下的破烂从室内推了出去。电工上了电动升降台,在天花板上下电线,底下木工就在装配地板,手法纯熟之极。虽然是用现成的构件,也得承认人家干活真是太快了。装好以后电刨子一跑,贼亮;干完了马上走人,运走机械,新的工人和机械马上开进来……转眼之间,饭馆就有个样儿了……我和老曹看了一会儿,就灰溜溜地走开了。这是因为我们都当过工人,知道怎么工作才有尊严。 下一页 回目录 天涯在线书库回首页绿毛水怪  一、人妖  “我与那个杨素瑶的相识还要上溯到十二年以前”,老陈从嘴上取下烟斗,在一团朦胧的烟雾里看着我。  这时候我们正一同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我可以把这段经历完全告诉你,因为你是我唯一的朋友,除了那个现在在太平洋海底的她。我敢凭良心保证,这是真的;当然了,信不信还是由你。”老陈在我的脸上发现了一个怀疑的微笑,就这样添上一句说。  十二年前,我是一个五年级的小学生。我可以毫不吹牛的说,我在当初是被认为是超人的聪明,因为可以毫不费力看出同班同学都在想什么,就是心底最细微的思想。因此,我经常惹得那班孩子笑。我经常把老师最宠爱的学生心里那些不好见人的小小的虚荣、嫉妒统统揭发出来,弄得他们求死不得,因此老师们很恨我。就是老师们的念头也常常被我发现,可是我蠢得很,从不给他们留面子,都告诉了别人,可是别人就把我出卖了,所以老师都说我“复杂”,这真是一个可怕的形容词!在一般同学之中,我也不得人心。你看看我这副尊容,当年在小学生中间这张脸也很个别,所以我在同学中有一外号叫“怪物”。  好,在小学的一班学生之中,有了一个“怪物”就够了吧,但是事情偏不如此。班上还有个女生,也是一样的精灵古怪,因为她太精,她妈管她叫“人妖”。这个称呼就被同学当作她的外号了。当然了,一般来说,叫一个女生的外号是很下流的。因此她的外号就变成了一个不算难听的昵称“妖妖”。这样就被叫开了,她自己也不很反感。喂,你不要笑,我知道你现在一定猜出了她就是那个水怪杨素瑶。你千万不要以为我会给你讲一个杜撰的故事,说她天天夜里骑着笤帚上天。这样事情是不会有的,而我给你讲的是一件真事呢。  我记得有那么一天,班上来了一位新老师,原来我们的班主任孙老师升了教导主任了,我们都在感谢上苍:老天有眼,把我们从一位阎王爷手底下救出来了。我真想带头三呼万岁!孙老师长了一副晦气脸,四年级刚到我们班来上课时,大家都认为他是特务!也有人说他过去一定当过汉奸。这就是电影和小人书教给我们评判好赖人的方法,凭相貌取人。后来知道,他虽然并非特务和汉奸,却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土匪,粗野得要命。“你没完成作业?为什么没完成!”照你肚子就捅上一指头!他还敢损你、骂你,就是骂你不骂你们家,免得家里人来找。你哭了吗?把你带到办公室让你洗了脸再走,免得到家泪痕让人看见。他还敢揪女生的小辫往外拽。谁都怕他,包括家长在内。他也会笼络人,也有一群好学生当他的爪牙。好家伙,简直建立了一个班级地狱!  可是他终于离开我们班了。我们当时是小孩,否则真要酌酒庆贺。新来了一位刘老师,第一天上课大家都断定她一定是个好人,又和气,相貌又温柔。美中不足就是她和孙主任(现在升主任了)太亲热,简直不同一般。同学们欢庆自己走了大运,结果那堂课就不免上得非常之坏。大家在互相说话,谁也没想提高嗓门,但渐渐的不提高嗓门对方就听不见了。于是大家就渐渐感觉到胸口痛,嗓子痛,耳朵里面嗡嗡嗡。至于刘老师说了些什么,大家全都没有印象。到了最后下课疗响了,我们才发现:刘老师已经哭得满脸通红。  于是第二节课大家先是安静了一会儿,然后课堂里又乱起来。可是我再也没有跟着乱,可以说是很遵守课堂纪律。我觉得同学们都很卑鄙,软的欺侮,硬的怕。至于我吗,我是个男子汉大丈夫,我不干那些卑鄙的勾当。  下了课,我看见刘老师到教导处去了。我感到很好奇,就走到教导处门口去偷听。我听见孙主任在问:“小刘,这节课怎么样?”“不行,主任。还是乱哄哄的,根本没法上。”  “那你就不上,先把纪律整顿好再说!”“不行啊,我怎么说他们也不听!”“你揪两个到前面去!”  “我一到跟前他们就老实了。哎呀,这个课那么难教……”  “别怕,哎呀,你哭什么,用不着哭,我下节课到窗口听听,找几个替你治一治。谁闹得最厉害?谁听课比较好?”“都闹得厉害!就是陈辉和杨素瑶还没有跟着起哄。”  “啊,你别叫他们骗了,那两个最复杂!估计背地里捣鬼的就是他们!你别怕……今天晚上我有两张体育馆的球票,你去吗?……我听得怒火中烧,姓孙的,你平白无故地污蔑老子!好,你等着瞧!  好,第三节课又乱了堂。我根本就没听,眼睛直盯着窗外。不一会就看见窗台上露出一个脑瓢,一圈头发。孙主任来了。他偷听了半天,猛地把头从窗户里伸上来,大叫:“刘小军!张明!陈辉!杨素瑶!到教导处去!”  刘小军和张明吓得面如土色。可是我坦然地站起来。看看妖妖,她从铅笔盒里还抓了两根铅笔,拿了小刀。我们一起来到办公室。孙主任先把刘小军和张明叫上前一顿臭骂,外加一顿小动作:“啊,骨头就是那么贱?就是要欺负新老师吗?啊,我问你呢……”然后他俩抹着泪走了。孙主任又叫我们:“陈辉,杨素瑶!你到这儿来削铅笔来了吗?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来?”  妖妖收起铅笔,严肃地说:“知道,孙主任,因为我们两个复杂!”  “哈哈!知道就好。小学生那么复杂干什么?你们在课堂里起什么好作用了吗?啊!!”  “没有,”妖妖很坦然地说。我又加上一句:“不过也没起什么坏作用。”  “啊,说你们复杂你们就是复杂,在这里还一唱一和的哪……”我气疯了。孙主任真是个恶棍,他知道怎么最能伤儿童的心。我看见刘老师进来了,更是火上添油,就是为了你孙魔鬼才找上我!我猛地冒了一句:“没你复杂!”“什么,你说什么!说清楚点!!”“没你复杂,拉着新老师上体育馆!”  “呃!”孙主任差点儿噎死,“完啦,你这人完啦!你脑子盛的些什么?道德、品质问题!走走走,小刘,咱们去吃饭,让这两个在这里考虑考虑!”  孙主任和刘老师走了,还把门上了锁,把我们关在屋里。妖妖撅着嘴坐在桌子上削铅笔,好好的铅笔被削去多半截。我站在那儿发呆,直到两腿发麻,心说这个漏子捅大了,姓孙的一定去找我妈。我听着挂钟“咯噔咯噔”地响,肚子里也咕噜咕噜地叫。哎呀,早上就没吃饱,饿死啦!忽然妖妖对我说:你顶他干嘛!白吃苦。好,他们吃饭去了,把咱们俩关在这里挨饿!”  我很抱歉:“你饿吗?”“哼!你就不饿么?”  “我还好。”“别装啦。你饿得前心贴后心!你刚才理他干嘛?”  “啊,你受不了吗?你刚才为什么不说‘孙主任,我错了’!”  “你怎么说这个!你你你!!”她气得眼圈发红。我很惭愧。但是也很佩服妖妖。她比我还“复杂”。  我朝她低下头,默默地认了错。我们两个就好一阵没有再说话。  过了一会,肚子饿得难受,妖妖禁不住又开口了:“哎呀,孙主任还不回来!”  “你放心,他们才不着急回来呢。就是回来,也得训你到一点半。”我真不枉了被叫做怪物,对他们的坏心思猜得一点不错。  妖妖点点头承认了我的判断。然后说:“哎呀,十二点四十五了!要是开着门,我早就溜了!我才不在这里挨饿呢!”  我忽然饿急生智,说:“听着,妖妖。他们成心饿我们,咱们为什么不跑?”“怎么跑哇?能跑我早跑了。”“从窗户哇,拔开插销就出去了。外面一个人也没有。”  说的好。我们爬上了窗户,踏着孙主任桌子上的书拔开了插销,跳下去,一直溜出校门口没碰上人,可是心跳得厉害,真有一种做贼的甜蜜。可是在街碰上一大群老师从街道食堂回来,有校长,孙主任,刘老师,还有别的一大群老师。  孙主任一看见我们就瞪大了眼睛说:“谁把你们放出来的?”我上前一步说:“孙主任,我们跳窗户跑的。我饿着呢。都一点了,早上也没吃饱。”妖妖说:“等我们吃饱了您再训我们吧。”  老师们都笑得前仰后合。校长上来问:“孙主任为什么留你们?”“不为什么。班上上刘老师的课很乱,可是我们可没闹,但是孙老师说我们‘复杂’,让我们考虑考虑。”老师们又笑了个半死。校长忍不住笑说:“就为这个么?你们一点错也没有?”  妖妖说:“还有就是陈辉说孙主任和刘老师比我们还复杂。”“哈!哈!哈!”校长差点笑死了,孙主任和刘老师脸都紫了。校长说:“好了好了,你们回去吃饭吧,下午到校长室来一下。”  我们就是这样成了朋友,在此之前可说是从来没说过话呢。  我鼓了两掌说:“好,老陈,你编得好。再编下去!”老陈猛地对我瞪起眼睛,大声斥道:“喂,老王,你再这么说我就跟你翻脸!我给你讲的是我一生最大的隐秘和痛苦,你还要讥笑我!哎,我为什么要跟你讲这个,真见鬼!心灵不想沉默下去,可是又对谁诉说!你要答应闭嘴,我就把这件事情原原本本地告诉你。”.你听着,当天中午我回到家里,门已经锁上了。妈妈大概是认为我在外面玩疯了,决心要饿我一顿。  她锁了门去上班,连钥匙也没给我留下,我在门前犹豫了一下,然后坚决地走开了。我才不象那些平庸的孩子似的。在门口站着,好象饿狗看着空盘一样,我敢说像我这般年纪,十个孩子遇上这种事,九个会站在门口发傻。  好啦,我空着肚子在街上走。哎呀,肚子饿得真难受。在孩子的肚子里,饥饿的感觉要痛切得多。我现在还能记得哪,好象有多少个无形的牙齿在咬啮我的胃。我看见街上有几个小饭馆,兜里也有几毛钱。可是那年头,没有粮票光有钱,只能饿死。  我正饥肠碌碌在街上走,猛然听见有人在身边问我:“你这么快就吃完饭了吗?”我把头抬起来一看,正是妖妖。她满心快活的样子,正说明她不唯没把中午挨了一顿训放在心上,而且刚刚吃了一顿称心如意的午饭。我说:“吃了,吃了一顿闭门羹!”你别笑,老王。我从四年级开始,说起话来有些同学就听不懂了。经常一句话出来,“其中有不解语”,然后就解释,大家依然不懂,最后我自己也糊涂了。就是这样。  然后妖妖就问我:“那么你没吃中午饭吧?啊,肚子里有什么感觉?”老王,你想想,哪儿见过这么卑鄙的人?她还是个五年纪小学生呢!我气坏了:“啊啊,肚子里的感觉就是我想把你吃了!”可是她哈哈大笑,说:“你别生气,我是想叫你到我家吃饭呢。”  我一听慌了,坚决拒绝说:“不去不去,我等着晚上吃吧。”  “你别怕,我们家里没有人。”“不不不!!那也不成!”“哎,你不饿吗?我家真的一个人也没有呢。”  我有点动心了。肚子实在太饿了,到晚饭时还有六个钟头呢。尤其是晚饭前准得训我,饿着肚子挨训那可太难受啦。当然我那时很不习惯吃人家东西,可是到了这步田地也只好接受了。  我跟着她走进了一个院子,拐了几个弯之后,终于到了后院,原来她家住在一座楼里。我站在黑洞洞的楼道里听着她哗啦啦地掏钥匙真是羡慕,因为我没有钥匙,我妈不在家都进不了门。好,她开了门,还对我说了声“请进”。  可是她们家里多干净啊。一般来说,小学生刚到别人家里是很拘谨的,好象桌椅板凳都会咬他一口。  可是她家里就很让我放心。没有那种古老的红木立柜,阴沉沉的硬木桌椅,那些古旧的东西是最让小学生骇然的。它们好象老是板着脸,好象对我们发出无声的喝斥:“小崽子,你给我老实点!”  可是她家里没有那种倚老卖老的东西。甚至新家具也不多。两间大房间空旷的很。大窗户采光很多,四壁白墙在发着光。天花板也离我们很远。  她领我走进里间屋,替我拉开一张折叠椅子,让我在小圆桌前坐下。她铺开桌布,啊啊,没有桌布;老王,你笑什么!!!然后从一个小得不得了的碗橱往外拿饭,拿菜,一碟一碟,老王,你又笑!  她们家是上海人!十一粒花生米也盛了一碟;我当时数了,一个碟子就是只有十一粒花生米。其它像两块咸鱼,几块豆腐干,几根炒青菜之类,浩浩荡荡地摆了一桌子,其实用一个大盘子就能把全部内容盛下。然后她又从一个广口保温瓶里倒出一大碗菜汤,最后给我盛了一碗冷米饭。她说:“饭凉了,不过我想汤还是热的。”“对对,很热很热”,我口齿不清地回答,因为嘴里塞了很多东西。  她看见我没命的朝嘴里塞东西就不逗我说话了,坐在床上玩弄辫子。后来干脆躺下了,抄起一本书在那里看。  过了不到三分钟,我把米饭吃光了,又喝了大半碗汤。她抬起头一看就叫起来:“陈辉,你快再喝一碗汤,不然你会肚子痛的!”  我说:“没事儿,我平时吃饭就是这么快。”“不行,你还是喝一碗吧。啊,汤凉了,那你就喝开水!”她十万火急地跳起来给我倒开水。我一面说没事,一面还是拿起碗来接开水,因为肚子已经在发痛了。  在我慢慢喝开水的时候,她就坐在床上跟我胡聊起来。我们甚至说自己的父母凶不凶,你知道,就是在小孩子中间,这也是最隐秘,最少谈到的话题。忽然我看到窗户跟前有个闹钟,吓得一下跳起来:“哎呀,快三点了!”  可是妖妖毫不惊慌地说:“你慌什么?等会咱们直接去校长室,就说是回家家里现作的饭。”  “那他还会说我们的!”“不会了,你这人好笨哪!孙主任留咱们到一点多对吗?学校理亏呢。校长准不敢再提这个事。”  我一想就又放下心来:真的,没什么。孙主任中午留我们到一点多真的理亏呢。可是我就没想到。不过还是该早点去。我说:“咱们现在快去吧。”  妖妖无可奈何地站起来:“其实根本不用怕。陈辉,你怕校长找你吗?”“我不怕。我觉得,怎么也不会比孙主任更厉害。”“我也不怕,我觉得,咱们根本没犯什么错。咱们有理。”我心里说真对呀,咱们有理。后来我们一起出来上学校。走在路上,妖妖忽然很神秘地说:“喂,陈辉,我告诉你一句话。”  “什么呀?”喂,老王,你这家伙简直不是人!你听着,她说:“我觉得大人都很坏,可是净在小孩面前装好人。他们都板着脸,训你呀,骂你呀。你觉得小孩都比大人坏吗?”我说我决不这样以为。  “对了。小孩比大人好的多。你看孙主任说咱们复杂,咱们有他复杂吗?你揪过女孩的小辫子吗?  他要是看见你饿了,他会难受吗?哼,我说是不会。”  我说:“不过,咱们班同学欺负刘老师也很不好,干嘛软的欺负硬的怕呢?”  “咱们班的同学,哼!都挺没出息的,不过还是比孙主任好。刘老师也不是好人,孙主任把咱们俩关起来,她说不对了吗?”我不得不承认刘老师也算不上一个好人。  “对了,他们都是那样,刘老师为了让班上不乱,孙主任揍你她也不难受。我跟你说,世界上就是小孩好。真的,还不如我永远不长大呢。”  她最后那句话我永远不会忘记。啊,那时我们都那么稚气,想起真让人心痛!.老陈用手紧紧地压着左胸,好象真的沉湎于往事之中了。我也很受感动,简直说不上是佩服他的想象天才呢,还是为这颗真正的童年时代的泪珠所沉醉。说真的,我听到这儿,对这故事的真实性,简直不太怀疑了。  老陈感慨了一阵又讲下去:“后来我们一直就很好。哎呀,童年时期,回想起来就像整整一生似的。  一切都那么清晰,新鲜,毫不褪色,如同昨日!”我说:“你快讲呀!编不下去了么?”  “编,什么话!你真是个木头人。大概你的童年是在猪圈里度过的,没有一宗真正的感情。”  后来我发现了一个新大陆。那是五年级下学期的事情。这个新大陆就是中国书店的旧书门市部。老王,你知道我们那条街上商场旁边有个旧书铺吧?有一天我放了学,不知怎么就走到那里去了。真是个好地方!屋子里暗得像地下室,点了几盏日光灯。烟雾腾腾!死一样的寂静!偶尔有人咳嗽几声,整整三大间屋子里就没几个人。满架子书皮发黄的旧书,什么都有,而且可以白看,根本没人来打搅你。净是些好书,不比学校图书馆里净是些哄没牙孩子的东西。安徒生的无画的画册,谜一样的威尼斯,日光下面的神话境界!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芬,妙不可言!我跟你说,我能从头到尾背下来。还有无数的好书、书名美妙封面美好的书,它们真能在我幼小时的心灵里唤起无穷的幻想。我要是有钱的话,非把这铺子盘下来不可。可是我当时真没有几个大子儿,而且这几个大子儿也是不合法的,就是说被我妈发现一定要没收的。我看看这一本,又看看那一本,都是好书,价钱凭良心说也真公道。可是不想买。我总共有七毛钱,可以买一本厚的,也可以买两本薄的。我尽情先看了一通,翻了有八九本,然后挑了一本《无画的画册》,大概不到一毛钱吧,然后又挑了一本《马尔夏斯的芦笛》,我咒写那本破书的阿尔巴尼亚人不得好死!这本破书花了我四毛钱,可是写了一些狗屁不如的东西在上面。我当时不知道辨认作者的方法,就被那个该死的书名骗了,要知道我正看马克吐温的哈克贝利看得上瘾,就因为那本书卖六毛钱放弃了它!我到收款处把带着体温的,沾着手汗的钱交了上去,心里很为我的没气派害羞。可是过了一会,我就兴高采烈地走了出去,小心眼地用手捂着书包里那两本心爱的书。我想,我就是被车压死,人们也会发现我书包里放着两本好书的,心里很为书和我骄傲。后来仔细看了一遍马尔夏斯的芦笛,真为这个念头羞愧。幸亏那天没被车压死,否则要因为看这种可耻的书遗臭万年的。不过这是后话了,不是当天的事。  我为这幸福付出了代价。因为回家晚挨了一顿好打。不过我死不悔改,晚上睡觉时还想着我发现了一个无穷无尽的快乐的源泉。第二天我上课时完全心不在焉。不过不要紧,我不听课也能得五分。  好容易忍到下午放学,我找到妖妖对她说:“喂,妖妖,我发现一个好地方!”  “什么好地方?”“旧书店,里面有无尽其数的好书!!”  “书?看书有什么意思?不过是小白兔,大萝卜之类。我每天放学之后都去游泳,你看我把游泳衣都带着呢。你陪我去吧?”“小白兔,大萝卜根本就不是书。你跟我上一次旧书店吧。包你满意。”  她不大愿意去,不过看我那么兴致勃勃,也不愿扫我的兴。哎呀,那么小的时候我们就学会了誐惜友谊……  “老陈,少说废话,否则我叫你傻瓜了!”“傻瓜?你才是傻瓜!你懂得什么叫终生不渝的友谊吗?  我领着她钻进那个阴暗的书店。我看见“哈克贝利·芬”还在书架上,高兴极了,立刻把她抽下来给妖妖,说:“你看看这本书,担保你喜欢!”我其实就是为了这本书来的,可是为了收买她的兴致把它出卖了。我又在书架翻了一通,找着了一本卡达耶夫的《雾海孤帆》,马上就看入了迷。  可是我看了一会,还不忘看看妖妖。呵,她简直要钻到书里去了。我真高兴!如果,一个人有什么幸福不要别人来分享,那一定是守财奴在数钱。可是我又发现一点小小的悲哀,就是她把我给她的哈克贝利·芬放到一边去了,捧着看的是另一本。被她从书架上取下来放在一边的书真是不少,足足有五六本:《短剑》、《牛虻》,还有几本。后来我们长大了,这些书看起来就大不足道了。可是当时!  我看看书店的电钟,六点钟了。昨天被揪过的耳朵还有点痛呢!我说:“妖妖,回家吧!”“急什么,再看一会。”“算了吧!  明天还能看的。”妖妖抬起头看着我说:“你急什么呀?”“六点了。”妖妖说:“不要紧,到七点再回家。”  我也真想再看一会,但是揪耳朵的滋味不想在尝了,我坚决地说:“妖妖,我非得回家不可了。”  “你怎么啦?”我什么也不瞒她。我说:“我妈要揍我。你看我今天早上左耳朵是不是大一点?噢,现在还肿着哪!”  妖妖伸手轻轻地摸着我的耳朵,声音有点发抖:“痛吗?”  “废话,不痛我也不着急走了。”“好,咱们走吧。”  我看看《雾海孤帆》的标价,又把它放下了。其实不贵,只要四毛钱。可是我就剩两毛钱了。妖妖问我:“这书不好吗?”“不,挺有意思。”“那干嘛不把它买回去看?”  我不瞒她,告诉她我没钱了。她说:“我有钱哪。明天我管我妈要一块钱。她准会给的。我还攒了一些钱,把它拿着吧。”  她选了好几本,连哈克贝利·芬也在内,交了钱之后书包都塞不下了。她跟我说:“你替我拿几本吧,看完了还我。”  可是我不敢拿,怕拿回家叫家里人看见。褥子底下放一两本书还可以,多了必然被发现。如果被我妈看见了,那书背后还打着中国书店的戳哪!要是一下翻出四五本来,准说是偷钱去买的,就是说借妖妖的她也不信。所以我就只拿了《雾海孤帆》回家。  第二天我完全叫《雾海孤帆》迷住了:敖德萨喧闹的街市!阳光!大海!工人的木棚!彼加和巴甫立克的友谊!我看完之后郑重地推荐给妖妖,她也很喜欢。后来她又买了一本《草原上的田庄》,我们也很喜欢:因为这里又可以遇见彼加和巴普立克,而且还那么神妙地写了威尼斯、那波里和瑞士。不过我们一致认为比《雾海孤帆》差多了。  后来我们又看了无数的书,每一本到现在我都差不多能背下来。《小癞子》、《在人间》,世界上的好书真多哇!  有一天,下课以后我被孙主任叫去了。原因是我在上课看《在人间》。他恐怕根本不知道高尔基是谁。刘老师也不知道。我到教导处时他们两个狗男女正在看那本书哪。我不知他们在书里看出什么,反正他们对我说话时口气凶得要命:“陈辉,你知道你思想堕落到什么地步了吗?你看黄色书籍!”  我当时对高尔基是个什么人已经了解一点,所以不很怕他们的威吓。我说:“什么叫黄色书籍呀?”  “就是这种书!你看这种书,就快当小流氓了!”  我猛然想起书里是有一点我不懂的暧昧的地方,看起来让人觉得有点心跳。可是我对小流氓这个称呼坚决反对。我甚至哭了。我说:“你瞎说!高尔基不是流氓!他和列宁都是朋友!”孙主任听了一楞,马上跳起来大发雷霆:“你说谁胡说?你强词夺理!你还敢骗人!这个流氓会和列宁是朋友?你知道列宁是谁吗?你污蔑革命领袖!”这时候校长走了近来,问:“怎么啦?啊,是陈辉!你怎么又不遵守纪律呀?”  孙主任气呼呼的说:“这问题严重了,非得找家长不可!看黄色小说!校长,这孩子复杂得很,说这个‘割尔基’和列宁是朋友,真会撒谎!”  校长看了看书皮,笑了:“高尔基,老孙。我告诉你,高尔基是俄国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列宁很关心他的写作。这孩子看这书是早了点。你千万别找陈辉的家长,他爸爸是教育局的呢。你让他知道一个教导主任连高尔基是谁都不知道,那可太丢人了。”  我哭着说:“孙主任说我是流氓,我非告诉我爸爸不可。他还说高尔基是流氓作家!他大概根本也不知道列宁是哪国人!”  孙主任脸都吓白了。校长和刘老师赶紧上来哄我:“你也别太狂了!大人不比你强?你看过几本书?  你现在不该看这种书,我们是为你好。你上课看小说就对吗?好啦,拿着书走吧,回家别乱说,啊?”  我拿回了《在人间》,真比老虎嘴里抢下了一头牛还高兴,赶紧就跑。我根本不敢回家去说,家里知道和老师顶了嘴准要揍我。我赶快跑去找妖妖,可是妖妖已经走了。我又想去书店,可是已经晚了。于是我就回家了。  老王,你看学校就是这么对付我们:看见谁稍微有点与众不同,就要把他扼杀,摧残,直到和别人一样简单不可,否则就是复杂!  好了,我要告诉你,我们不是天天上书店的:买来的书先得看个烂熟。而且还要两个人凑够七八毛钱时才去。我经常两分、五分的凑给妖妖存着。她也从来不吃冰棍了,连上天然游泳场两分钱的存衣钱也舍不得花。我和她到钓鱼台游了几次泳,都是把衣服放在河边。那一天我被孙主任叫去训的时候,她一个人上书店了,后来我看见她拿了一本薄薄的书在看。过了几天她把那本书拿给我说:“陈辉,这本书好极了!我们以前看过的都没这本好!你放了学不能回家到我家去看吧,别在教室里看。”  我一看书名:《涅朵奇卡·涅茨瓦诺娃》。我看了这本书,而且终生记住了前半部。  我到现在还认为这是一本最好的书,顶得上大部头的名著。我觉得人们应该为了它永远纪念陀思妥耶夫司基。  我永远也忘不了叶菲莫夫的遭遇,它使我日夜不安。并且我灵魂里好象从此有了一个恶魔,它不停地对我说:人生不可空过,伙计!可是人生,尤其是我的人生就要空过了,简直让人发狂。还不如让我和以前一样心安理得地过日子。  不过这也是后话,不是当时的事情。当时我最感动的是卡加郡主和涅朵奇卡的友谊真让我神醉魂消!  不过你别咧嘴,我们当时还是小孩呢。喂,你别装伪君子好不好!我当然是坚决的认为妖妖就是──卡加郡主,我的最亲密的朋友。唯一的遗憾是她不是个小男孩。我跟妖妖说了,她反而抱怨我不是个小女孩。可是结果是我们认为我们是朋友,并且永远是朋友。  不过这样的热情可没维持多长,到了毕业的时候,我们还是很好,但是各考了一个学校。我考了一个男校,妖妖考上了女校五百八十九中。从此就不大见面了。因为妖妖住校。有时在街上走我也不好意思答理她,因为有同学在旁边呢。我也不愿到她家去。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大了,知道害羞了。并且也会把感情深藏起来,生怕人家看到。不过我从来没有忘记她,后来有一段时间根本没有看见她。中学里很热闹,我有很多事情干呢,甚至不常想起她来。  可是后来女五百八十九中解散了,分了一部分到我们学校来插班,我们学校从此就成了男女合校。那是初二的事情。妖妖正好分在我们班!  二、人妖(续)  那天下午,老师叫我们在教室里等着欢迎新同学。当然了,大家都很不感兴趣,纷纷溜走,只剩下班干部和几个老实分子。我一听说是五百八十九中,就有点心怀鬼胎,坐在那里不走。  我听见走廊里人声喧哗,好象有一大群女生走了进来,她们一边走一边说,细心听去,好象在谈论校舍如何如何。忽然门砰的一声开了,班主任走进来说:“欢迎新同学,大家鼓掌!嗯,人都跑到哪儿去了?”  没人鼓掌,大家都不好意思。她们也不好意思进来,在门口探头探脑。终于有两个大胆的进来了,其余的人也就跟进。我突然看见走在后面的是杨素瑶!  啊,她长高了,脸也长成了大人的模样:虽然消瘦,但很清秀。身材也很秀气,但是瘦得惊人,不知为什么那么瘦。梳着两条长辫子,不过那是很自然的。长辫子对她瘦长的身材很合适。  我细细地看她的举止,哎呀,变得多了。她的眼睛在睫毛底下专注地看人,可是有时又机警得像只猫:闪电般地转过身去,目光在搜索,眉毛微微有一点紧皱;然后又放松了,好象一切都明白了。我记得她过去就不是很爱说话的。现在就更显得深沉,嘴唇紧紧地闭着。可是她现在又把脸转向我,微微地一笑,嘴角嘲弄人似的往上一翘。  后来她们都坐下了,开了个欢迎的班会,然后就散了伙。我出了校门,看见她沿着街道朝东走去。我看看没人注意我,也就尾随而去。可是她走得那么坚决,一路上连头也没回。我不好在街上喊她,更不好意思气喘吁吁地追上去。我看见她拐了个弯,就猛地加快了脚步。可是转过街角往前再也看不见她了。我正在失望,忽然听见她在背后叫:“陈辉!”  我像个傻子一样地转过身去,看见她站在拐角处的阴凉里,满脸堆笑。她说:“我就知道你得来找我。  喂,你近来好吗?”我说:“我很好。可是你为什么那么瘦?要不要我每天早上带个馒头给你?”  她说:“去你的吧!你那么希望人人胖得像猪吗?”  我想我绝对不希望任何一个人胖得像猪,但是她可以胖一点吧?不对!她还是这个样子好。虽然瘦,但是我想她瘦得很妙。于是我又和她并肩的走。我问:“你上哪里去?”  “我回家,你不知道我家搬了吗?你上哪儿去?”“我?我上街去买东西。你朝哪儿走?”  “我上十路汽车站。”  “对对,我要买盒银翘解毒丸。你知道松鹤年堂吗?就在双支邮局旁边。咱们顺路呢!”  我和她一起在街上走,胡扯着一些过去的事情。我们又想起了那个旧书店,约好以后去逛逛。又谈起看过的书,好象每一本都妙不可言。我忽然提到:“当然了,最好的书是……”“最好的书是——-“涅……!!!”我突然在她的眼神里看出了制止的神色,就把话吞了下去,噎了个半死。不能再提起那本书了。我再也不是涅朵奇卡,她也不是卡加郡主了。那是孩子时候的事情。忽然她停下来,对我说:“陈辉,这不是松鹤年堂吗?”我抬头一看,说:“呀,我还得到街上去买点东西呢,回来再买药吧。”  我送她到街口,然后就说:“好,你去上车吧。”可是她朝我狡猾地一笑,扬扬手,走开了。我径直往家走,什么药也没有买。  可是我感到失望,感到我们好象疏远了。我们现在不是卡加郡主和涅朵奇卡了,也不是彼加和巴普立克了。老王,你挤眉弄眼地干什么!我们现在想要亲近,但是不由自主地亲近不起来。很多话不能说,很多话不敢说。我再不能对她说:妖妖,你最好变成男的。她也不敢说:我家没有男孩子,我要跟我爸爸说,收你当我弟弟。这些话想起来都不好意思,好象小时侯说的蠢话一样,甚至都怕想起来。可是想起那时侯我们那么亲密,又很难舍。我甚至有一个很没有男子气概的念头。对了,妖妖说得真不错,还不如我们永远不长大呢。  可是第二天,妖妖下了课之后,又在那条街的拐角那儿等我,我也照旧尾随她而去。她笑着问我:“你上哪儿呀?”我又编了个借口:“我上商场买东西,顺便上旧书店看看。你不想上旧书店看看吗?”  她二话没说,跟我一起钻进了旧书店。  哎,旧书店呀旧书店,我站在你的书架前,真好比马克·吐温站在了没有汽船的码头上!往日那些无穷无尽的好书哪儿去了呢?书架上净是些《南方来信》和《艳阳天》之类的是书。呵……欠!!  我想,我们在旧书店里如鱼得水的时候,,正是这些宝贝在新书店里撑场面的时候。现在这一流的书也退了下来,到旧书店里来争一席位置,可见……  纯粹是为了怀旧,我们选了两本书:《铁流》和《毁灭》。我想起了童年时候的积习,顺手把兜里仅有的两毛钱掏给她。可是她一下就皱起眉头来,把我的手推开。后来大概是想起来这是童年时的习惯,朝我笑了笑,自己去交钱了。  出了书店,我们一起在街上走。她上车站,我在送她。奇怪的是我今天没有编个口实。她忽然对我说:“陈辉,记得我们一起买了多少书吗?二百五十八本!现在都存在我那儿呢。我算了算总价钱,一百二十一块七毛五。我们整整攒了一年半!不吃零食,游泳走着去,那是多大的毅力呀!对了对了,我应该把那些书给你拿来,你整整两年没看到那些书了。”  我说:“不用,都放在你那儿吧。”“为什么呢?”“你知道吗?到我手里几天就得丢光!这个来借一本,那个来借一本,谁也不还。”  那一天我们就没再说别的。我一直送她上汽车,她在汽车上还朝我挥手。  后来我就经常去送她,开始还找点借口,说是上大街买东西。后来渐渐地连借口也不找了。她每天都在那个拐角等我,然后就一起去汽车站。  我可以自豪的说,从初二到初三,两年一百零四个星期,不管刮风下雨,我总是要把她送到汽车站再回家。至于学校的活动,我是再也没参加过。  可是我们在路上谈些什么呢?哎呀,说起来都很不光彩。有时甚至什么也不说,就是默默地送她上了汽车,茫然地看着汽车远去的背影,然后回家。  有一天我们在街上走,她忽然问我:“陈辉,你喜欢诗吗?”  那时我正读莱蒙托夫的诗选读得上瘾,就说:“啊,非常喜欢。”后来我们就经常谈诗。她喜欢普希金朴素的长诗,连童话诗都喜欢。可是我喜欢的是莱蒙托夫那种不朽的抒情短诗。我们甚至为了这两种诗的优劣争执起来。为了说服我,她给我背诵了青铜骑士的楔子,我简直没法形容她是怎么念出:我爱你,彼得建造的大城……她不知不觉在离车站十几米的报亭边停住了,直到她把诗背完。  可是我也给她念了:《我爱这连绵不断的青山》和《遥远的星星是明亮的》。那一天我们很晚才分手。  有一天学校开大会,我们出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那是五月间的事情。白天下了一场雨。可是晚上又很冷。没有风。结果是起了雨雾。天黑得很早。沿街楼房的窗户上喷着一团团白色的光。大街上,水银灯在在半天织起了冲天的白雾。人、汽车隐隐约约地出现和消失。我们走到十路汽车站旁。几盏昏暗的路灯下,人们就像在水底一样。我们无言地走着,妖妖忽然问我:“你看这个夜雾,我们怎么形容它呢?”我鬼使神差地做起诗来,并且马上念出来。要知道我过去根本不认为自己有一点作诗的天分。  我说:“妖妖,你看那水银灯的灯光像什么?大团的蒲公英浮在街道的河流口,吞吐着柔软的针一样的光。”妖妖说:“好,那么我们在人行道上走呢?这昏吰的路灯呢?”  我抬头看看路灯,它把昏黄的灯光隔着蒙蒙的雾气一直投向地面。  我说:“我们好象在池塘的水底。从一个月亮走向另一个月亮。”  妖妖忽然大惊小怪地叫起来:“陈辉,你是诗人呢!”我说:“我是诗人?不错,当然我是诗人。”

上一章 下一章
目录
打赏
夜间
日间
设置
5
正序
倒序
王小波杂文
王小波杂文-2
王小波杂文-3
王小波杂文-4
王小波杂文-5
需支付:0 金币
开通VIP小说免费看
金币购买
您的金币 0

分享给朋友

王小波杂文
王小波杂文
获月票 0
  • x 1
  • x 2
  • x 3
  • x 4
  • x 5
  • x 6
  • 爱心猫粮
    1金币
  • 南瓜喵
    10金币
  • 喵喵玩具
    50金币
  • 喵喵毛线
    88金币
  • 喵喵项圈
    100金币
  • 喵喵手纸
    200金币
  • 喵喵跑车
    520金币
  • 喵喵别墅
    1314金币
网站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