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次,我们坐在面包车里,在公路上奔走。一辆辆的豪华轿车,从我们车旁一越而过,一越而过,一越而过。我突然看到,在一辆刚刚超越了我们的奔驰轿车的后座上,蹲着一条笑嘻嘻的小狮子狗。这家伙,还对着我们的车叫唤,好像在笑话我们的车太慢了。我心里很气,恨不得把它揪下来踢一脚。但是它很快就随着奔驰绝尘而去。我忽然想到:这条狗如果头晕,会不会呕吐呢?如果呕吐不是把那辆豪华轿车给弄脏了吗? 又有一次,记不清是在哪座城市里了,在一座教堂的边上,躺着一个生着火红色连鬓胡须的流浪汉。他老人家身前身后依偎着五条狗,好像他的五个孩子。这五条狗一条比一条漂亮,身上不脏,毛也很顺溜,不像吃不饱的样子。而狗的主人,则是面黄肌瘦。在他和它们的面前,放着一个盘子,里边有几个硬币。每逢有人从他和它们面前走过,老流浪汉就说几句话,声音很低沉。老头说完话,那五条狗也跟着叫几声,声音也很低沉。他和它们表现出一种特别深沉、特别谦逊的态度。 我问我们的翻译:他们说什么? 翻译说:老头说可怜可怜这五条无家可归的狗吧。 我问:狗呢,狗说什么? 翻译笑着说:我不懂狗语。 我说:你不懂我懂,狗必定是说,可怜可怜这个无家可归的人吧! 这是真正的相依为命,也是真正的互相关心、互相爱护。我们尽管很穷,但还是掏出几个硬币扔到他和它们面前的盘子里。他对我们说了一句话我敢肯定是谢谢,狗对我们一齐汪汪汪,表达的也是感谢之意。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中国的狗是不是能听得懂德国狗的叫声? 在德国看了那么多奇形怪状的狗,于是就想到了家乡那些狗和家乡人讲过的关于狗的故事。我有一个很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在外边无论见到了什么事,总喜欢和家乡的同类事情作比较,一比较就难免说一些不该说的话,为此得罪了许多人。今后尽量地改正吧。我们故乡的狗很少有脖子上戴链条的,因此,虽然我的故乡的狗捞不到牛奶喝也捞不到香肠吃,但它们比德国的狗自由。香肠虽好吃,自由价更高。它们白天漫游于田野,夜晚卧伏于草垛边,愿意为主人看家就叫几声,不愿看家就出去撒野。事实上也比德国狗愉快。 70年代中期,我在生产大队养猪场里当了一段警卫,每天夜里都要跟前来偷猪食的狗作斗争。我抱着一杆土枪,埋伏在土墙后。在银色的月光下,看到它们跷腿蹑脚地来了。狗眼绿莹莹的,好像鬼火一样。看看近了,就搂火。震天动地一声响,狗惨叫着跑了。不是我枪法不好,是我不敢打死它们。都是村里人家的狗,打死了不好交待。这就叫打狗也要看主人。/* 54 */ 狗、鸟、马(2) 村里文化活动很少,碰上打“对狗”就像过年一样。往往是看到两个狗在一起转起圈子来了,我们就开始兴奋。一旦它们交配成功,我们就手持棍棒或是砖头瓦块,一拥而上,就像当年到海滩上去抓跳伞逃生的敌特一样。有一个谜语:“四个耳朵朝天,八条腿着地,中间一根转轴,两头喘气。”就是说“对狗”的。它们连结在一起,互相牵扯,行动不便,被我们打得叫苦连天。不但我们这些讨狗厌的孩子打,大人也参加这罪恶的活动。但在当时,我们也并不认为这样做不狗道。因为乡下传说,“对狗”不打不开,一天不开母狗死;两天不开公狗死。有这样的传说垫底,我们打“对狗”,就是积德行善了。后来我进城之后,才明白乡下的传说是胡说。 现在回想起来,德国的狗都不喜欢叫,即便是叫也是低声叫,好像怕惊动了别人似的。我们到德国,也算是外国人了,但那些德国狗理也不理我们。我记得我们一行十几个人到汉堡郊外一个德国姑娘家去做客,她家那条大个狼犬对其他的人一概不理,懒洋洋地连头都不抬,唯独对我狂吠。有一个人说我:连狗都知道你不是好人。我却为此得意了好久。我得意的理由是:除了我之外,那天同去的其他人,连狗都懒得理他们了。前几年,一个德国作家到我们村里去,村子里的狗一传十、十传百,全都来了,集中在我家外边的打谷场上,齐声大叫。那德国作家吓得脸色发黄,我对他说:别怕,它们是在欢迎你呢! 可能是出于偏爱,我还是觉得我们家乡的狗好。德国狗太傲慢,我们家乡的狗多么热情。德国狗是德国人的玩物,我们家乡的狗是我们的朋友。我们家乡的狗能跑能跳,狂呼乱叫,很不含蓄,没有德国狗那么好的修养,但也没有德国狗那么阴沉。当然我们家乡的狗也会向主人摇着尾巴献媚,但狗向人献媚总比人向狗献媚好。当然我们家乡的狗也不是真正的狗,真正的狗其实就是狼。 德国的狗百分之五十没有尾巴,问一问,说是动手术割了去了。我问同行:你们知道为什么要把狗尾巴割了去吗?他们有的说不知道,有的说是为了美观。我说:你们说得都不对。我们家乡有一句歇后语,叫做“没尾巴狗跳墙——利索”,切掉狗尾巴,就是为了让它们跳墙。 德国有一条河,名叫莱因河。当年我学习马克思的著作,就知道德国有这样一条河。这条河水在我们眼里看起来已经很清澈,但是有一些德国人还跟政府吵架,说是他们把河水污染了。就像世界上所有的大河一样,莱因河两边也有许多城。有一座城叫波恩,当时还是联邦德国的首都。城里有许多人,还有许多鸟,而且鸟不怕人。 我在河边坐着看河水,一只肥胖的野鸭子摇摇摆摆地走过来。它用漆黑的小眼睛看着我,还对我嘎嘎地叫。紧接着又有几只野鸭子走过来,都好奇地看着我。我一伸手,就摸到了它们的羽毛。当时我真想抓几只拿回去烧着吃,但又怕被人家抓住丢了中国人的脸。我曾经写过一篇小说,讲一个穷汉子打野鸭子的故事。他埋伏在一丛高粱秸里,看到夕阳西下,看到一群群的野鸭子落到面前的水汪子里。他想多打几只野鸭,就不停地往枪里填药。最后的结果当然很不好,他贪心太大,装药太多,结果炸了枪膛,野鸭子没打着,反把自己给炸死了。 最近几年,中国人的环保意识也在加强,国家也颁布了保护动物的法律。但偷猎珍稀动物的事情还是不断发生。有射杀天鹅的,还有杀死大熊猫包饺子的。看起来光有法律还不行。老百姓的肚子里如果没有油水,什么法律也拦不住那些大胆的馋鬼。吃饱了才能讲文明,吃饱了才能学文化。我就不相信,当德国人穷得连饭都吃不饱时,他们还顾得上去保护动物。能保护天鹅,也顾不上保护野鸭子。 当然也不能把一切问题都归结到吃饱吃不饱上。我在狼牙山下当兵时,部队生活很好,顿顿有油水。但机关里有一位干事,每天都提着一杆气枪去打鸟。黄鹂、杜鹃、喜鹊、乌鸦、啄木鸟……他见到什么就打什么。这人枪法很准,几乎是弹无虚发。每天都有几十只鸟死在他的手下。那时我才知道啄木鸟有好几个品种。啄木鸟死后,那舌头是吐出来的,就像吊死鬼一样。啄木鸟的舌头像一根肉锥,尖上还带着一个钩儿。他打死那么多鸟,随手就扔在窗台上,他不吃,让蚂蚁吃。为此我还劝过他,但他根本不理我。我偷偷地告了他一状,结果把他得罪了。 人其实是最复杂的动物。人是最善良的,也是最残忍的。人是最窝囊的,也是最霸道的。也许有一天,人要从地球霸主的位置上退下来。不过那时候,我的肉体可能转化成了别的物质。我也许变成了一束鲜花,也许变成了一堆狗屎。但我还是希望能变成一只鸟,变成一只在莱因河边漫步的野鸭子也行。 想不到波恩城里也有麻雀,它们的模样跟中国麻雀没有什么区别。在一家咖啡馆的招牌上,有一个堂皇的麻雀巢,很低,抬手就可摸到。据说招牌上的字母拼起来就是贝多芬,麻雀就在贝多芬的头上生儿育女,拉屎撒尿。 麻雀在中国可是遭过大难的,一声令下,枪打、网罗、敲锣打鼓吓唬,差不多灭了它们的种。一个庞大的国家、好几亿人口,联合起来对付一种小鸟,这行为既荒诞又好玩,在人类历史上都是空前绝后。我看过一个资料,写几个科学家联合起来给毛泽东写信营救麻雀的事,才知道这灭麻雀的事不简单。没有50年代的“除四害”灭麻雀,大概也就不会有60年代的“破四旧”搞“文化大革命”,很可能也就没有需要“粉碎”的“四人帮”。要把四个人“粉碎”了,尽管是坏人,想来也可怕。我还看过一个挺有名的作家写的一篇童话小说,写一个麻雀之家,两个老麻雀,两个小麻雀,在灭绝麻雀运动中的悲惨遭遇。两个小麻雀,一个被弹弓打死了,一个飞不动掉下来被活捉了。男老麻雀撞到高压线上碰死了,剩下女老麻雀,好不容易逃回自家的窝。夜里,它躲在窝里哭,一道强光射进来,它被一个小孩子给活活捏死了。那作家写了这小说配合运动,但他并不了解这场运动的真正意义。/* 55 */ 狗、鸟、马(3) 马在德国跟狗在德国一样,早已由生产资料变成了玩物。马的辉煌时代在德国已经结束——其实在中国也快要结束了。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人类的文明史里搀杂了许多的马粪和狗屎。马曾经是人类多么重要的帮手,但现在一点也不重要了。我当时想起了《 静静的顿河 》,想起了肖洛霍夫对马的精彩描写。他写到婀克西妮娅临死前骑的那匹马有一个坏习惯:喜欢低头啃骑马人的膝盖。这匹马多么有性格呀。现在我又想起了《 马语者 》这本畅销书,一看就是个不懂马的人写的。我曾应该书责编之邀,写过一篇促销文章,里边只有一句话是满意的:其实,人类从来不敢正视马的湛蓝的眼睛。 我在德国只见过一次马,那是在斯图加特郊外一个牧场里。马的主人是个红脸膛的大汉,浑身散发着令我感到亲切的马粪气味。据说他极善马术,曾在大型的赛马会上获得过金牌。大汉有一位娇小的妻子,穿着牛仔裤,很干练,不用说也是个马上的健女。他还有一个在城里读幼儿园的儿子,还有一个像布娃娃那般大的精致女儿,还有一个忙前忙后的老母亲。这是一个幸福的家庭。 我们进了主人的马厩,看到了几匹胖得油光满臀的高头大马。还有一匹让我感到大吃一惊的小马。它比一只绵羊大不了多少,但它不是马驹。我们的翻译说这是袖珍马,长不大的。这是马吗?我真难过。这是什么人培育出来的马种呀! 主人派人进城把他的儿子接回来了,为了给我们表演马术。小男孩换上了全套的马术服,从厩里牵出了那匹袖珍小马,熟练地给它备好鞍鞯。那个刚会行走的小女孩去揪小马的尾巴,怪吓人,但她的父母不管不问。男孩把马牵到训马场上,女孩追着马哭。她的母亲把她扔到马背上,她就笑了。 说说这个女孩吧。她穿着一条带背襻的红色皮短裤,一双红色的小皮鞋,一件红格子的半袖衬衫。金色的头发梳成两条小辫子。她的皮肤细腻得像奶油一样。她的眼睛蓝得像湖水一样。她的嘴唇红得像樱桃一样。她精致得不像个真孩子。 男孩骑着小马在场上跑起来。起初跑得不快,越跑越快。它的小蹄子飞快地翻动着,让我联想到大银行里那些快速点钞的女职员的手指。跑着跑着,那小马在那小孩的驾驭下,冲向障碍,嗖地就飞过去了。小马的肚皮擦着了栏杆。我们鼓掌。又过去了,我们鼓掌。 在德国,我有个感觉:真的就像假的,假的反似真的。譬如说市场上的水果,色彩之艳丽、表皮之光洁、都过了分,使人疑心是塑料或是蜡做成的。有些假物,譬如说桌上摆的假花,你忍不住要去嗅它的香味。德国的马也像假马,太干净、太光滑了,没有一点马的野气。 我又想起了故乡的马,在冰封大地之后,去原野上啃麦苗子。一轮巨大的红日初升,田野里姹紫嫣红,麦苗子上挂着粉红色的霜花。我家那匹红马满身亮汗,大口啃麦苗,轻松摇尾巴,马眼明亮,宛如蓝色水晶。我冻得双耳通红,站在大河堤上,高声呼唤我家的马:马来——咴咴咴……遥远的我家的马昂起头,晃动着红色的鬃毛,飞一般奔过来。在它的带动下,几十匹马一起狂奔,像几十匹舒卷的绸缎,像一条波浪翻卷的彩色河流。/* 56 */ #望 星 空(1) 去年,轰轰烈烈的“彗木相撞”过后,我颇有感触,便摹仿着某些著名散文家的笔调,写了一篇题为《 望星空 》的随笔,塞给家乡的一家内部发行的刊物。但是就感到言犹未尽,今日翻出来,将原文润色后,再续上一条尾巴,吐尽我心中的随感吧。原文如下: 不久前,一串彗星的碎片( 每片都有数公里之巨 ),撞击了木星。在那颗神秘的星球上,发生了“惊天动地”的大事件。如果那里有什么生物,那它们的命运将会十分悲惨。在彗木相撞的那些日子里,全世界亿万双眼睛盯着天上这颗与地球息息相关的星球。据说西方国家的电视台一天二十四小时滚动着播出有关彗木相撞的消息,是绝对的新闻热点。但在我国,媒体保持着足够的冷静,以近乎麻木的口吻向国人转述着国外的科学工具获得的资料。好像彗木相撞是在某个大洋深处的小岛上发生的一次小小的自然灾害一样。 在那些日子里,我一直在想,假如有一天,同样的命运落在了地球上,人类该怎么办?过去,杞人忧天是讽刺某些人的,现在,是否应该学习那些忧天倾的杞人,有那么点忧天的意思呢?彗星的碎片既然可以“亲吻”木星,谁又敢担保它不会“亲吻”地球呢?这样的“亲吻”是真正的天崩地裂,不是闹着玩的。 有一位名叫王红旗的人,写了一本文采飞扬的奇书《 神秘的星宿文化和游戏 》,在彗木相撞的那些日子里,这本书陪伴着我,给了我很多的教益。王红旗认为:在不太久远的古代,小行星的碎片或者彗星的碎片,确曾光顾过地球,并造成了几乎毁灭人类的巨大灾难。王认为我国古代那几个著名的神话传说如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嫦娥奔月、夸父追日等,都与那时代的一次巨大的天文事件有关。 那是一颗足够大的天外星体与地球相撞的事件,当该星体进入地球的大气层后,剧烈的摩擦使它发出了灼目的光芒,发出了难以形容的巨响,并且极有可能分裂成了多块碎片( 十日并出 ),然后是风云突变、石破天惊、地动山摇、山呼海啸、天地变色—— 这些巨大的字眼就是事实的写照,后来变成了大形容词。这次事件,极大地震惊了处在混沌状态中的远古人类,使他们抬起了仰望星空的眼睛。这次天文事件开启了他们的心智,历史的意识由此产生,哲学也由此及彼地产生了。 《 淮南子 · 天文训 》曰:“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撞不周山,天柱折,地微缺,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不周山正是这次撞击事件造成的巨大陨石坑。据王的解释,“不周”,是不完全的圆形。可能是那个天体带有一个棱角吧?这次事件的可怕后果就是“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敏锐地指出,这是中国古代关于地球自转轴倾角的最早知识,当然也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关于地球自转轴倾角的知识。王认为如非亲身经历,绝难编造出来。忧郁地球自转轴倾角的变化,以及撞击过后的巨量尘埃( “黄帝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蚩尤做大雾弥漫三月” ),不排除破碎的高温天体落入大海后引起的海啸( “扶桑之东,有一石,方圆四万里,海水注之,莫不焦尽” )、陨石落地引起的森林大火等,远古人类的生存环境发生了突然的巨变,相当一部分人在事件过程中和事件过后的洪水、火灾、恶劣的环境中死去,活下来的人,都是与大自然顽强斗争后的胜利者。所以,远古神话传说,既是那场巨大灾难的记录,也是我们的远古祖先为了生存与大自然顽强斗争并最终取得了胜利的记录。 我想,所谓的盘古、女娲、后羿、嫦娥、夸父、精卫,应该是我们的远古祖先的英雄群体的名字或者是他们心造的英雄。盘古开天地是祖先们的集体行为,女娲炼石补天、后羿举弓射日、夸父持杖逐日、精卫衔石填海亦当如是解。嫦娥奔月则被王红旗理解为对月亮( 亦或是那发光的天体碎片 )的献祭。这使我联想其英国作家劳伦斯的著名小说《 骑马出走的女人 》,印第安人用女人祭奠月亮的行为应该是远古巫术的延续吧?当然,这些美妙的传说肯定是产生于那次大事件后的若干年,发生在新的自然环境形成若干年、人类重新安居乐业后。那场大灾难是通过一代代的传说甚至是形成了一种潜意识遗传给将历史事件神话化了的后代的,一直到文字产生,才被记录到《 山海经 》里。想想《 山海经 》这本奇妙无穷的天书的创作者和流传者也是一桩令人心驰神往的事情。 世界上所有民族的古老神话传说都惊人地相似,都有开天辟地、十日并出、洪水滔天之类的内容,这恐怕很难说是偶然的。地球毕竟很小,那次天文事件所产生的后果,并不仅仅影响到女娲们、后羿们、嫦娥们,那时候人类是否就形成了体征鲜明区别的种族也未可知,人类是不是由一种猿进化来的也很难说。我想“远古神话传说”是一个复杂的概念,神话和传说本不是一回事。尽管传说久远了就具有了神话的色彩,这也不完全是祖先们对科学知识了解不够所造成的现象。传说本身就是个添油加醋的过程,如果再有文人一加工,那更要乱套,非搞得光芒四射不可。就连司马迁也是如此。根据考古发现,汉朝人的身材普遍比今人矮小,可那项羽在司马迁笔下,已经是巨无霸了。神话应该是比较近代的产物,是理想的产物,现实的折射,如牛郎织女之类。而传说,即便是被传神了的,也总是有一个真实的事件为内核。所以,看起来神乎其神的女娲补天、嫦娥奔月、羿射九日等远古传说,反倒具有了历史的价值,而牛郎织女、仙女下凡之类,则一般地只有文学的和伦理学的价值。/* 57 */ #望 星 空(2) 彗木相撞的情景( 已经观测到的 )与《 山海经 》、《 淮南子 》等古籍中所记载的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如:无法用语言形容的光亮、突破了木星深厚的大气层矗立数千公里的巨大烟柱等。木星尽管比地球大一千三百多倍,但这次撞击,也令它哆嗦了良久( 油然想起“石油工人一声吼,地球也要抖三抖”的豪言壮语,心中泛起难言的凄凉 )。据王红旗说,近年来在地球上发现了几个巨大的陨石坑( 烟波浩渺的太湖也有陨石坑之嫌 )。由上述推想,地球确是遭受过类似彗木相撞的浩劫的,这说明,地球并不是安全的,所以,杞人忧天是有道理的,新的杞人忧天的时代,应该开始了。 那场远古浩劫,也许可以算作人类的一个转折点,而彗木相撞,该不该算作一个新的转折点呢?这是真正的“上天示警”。我想人类应该认识到:地球本以很小,国与国的疆界、社会制度的差异、阶级之间的争斗,与彗木相撞比较起来,简直是荒唐可笑了。假如有一天哪一颗一直在流浪的小行星之类的天体亲近了地球,即便它撞在了纽约,上海也不会舒服。人类实在是应该大度一点。多一点豁达大度,少一点鸡肠小肚;多一点襟怀坦白,少一点阴谋诡计;多一点堂堂正正,少一点蝇营狗苟。我想,当年美国宇航员站在月球上时,他代表的并不仅仅是“美帝”。假如有一天,中国人改变了一颗对着北京撞来的小行星的轨道,让它与地球擦肩而过,我们所拯救的也不仅仅是北京的市民和中国的首都。由此推想,我们这些平民百姓也应该想开一些,最名贵的钻石也是石头,在沙漠里,它的价值还不如一块西瓜皮。至于争权夺利、投机倒把、打小报告修理朋友、为了头上的乌纱帽媚上欺下、卖友求荣等等,就更加没有意思了。 当然一切还会照旧。彗木相撞的观测和研究使我感到人类的伟大也使我感叹人类的不可救药。即便明天就会有天外来客撞击地球,日本的大米也不会白送给朝鲜,美国的边境也不会对全世界开放。一般的百姓会好一点,但顶多也就像《 编辑部的故事 》里的那些人,多吃一碗盒饭—— 还是先顾自己的肚子,死到了临头还是难改自私的天性。至于各个国家的元首们会干些什么就很难想象了。据我的一个很有些见识的朋友分析,说一旦地球面临着灭顶之灾,各国的元首,就会坐上火箭飞上月球去找嫦娥玩耍。我知道他这是戏言。几十个总统,呆在一个荒凉的月球上干什么?尽管早就为他们储备了足够的水和氧气以及美味食品,但没有足够的子民供他们领导,他们很快就会感到没有意思。所以我想,当地球面临危机时,这些大人物不会往月球上飞,他们要做的大概是这样两件事:一是严密地封锁消息,不让老百姓知道,二是发射飞弹之类的东西拦截撞向地球的天体。 写到此处,突然想起了离我的老家不远的潍坊市寒亭区双杨镇华潼村的村民栾来宗和他的孙子栾巨庆。栾氏祖孙是有名的“星痴”,穷毕生精力研究太阳系五大行星运动轨迹和地球气象、地壳运动的关系,并写出了《 行星与长期天气预报 》、《 星体运动与长期天气、地震预报 》两部专著,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果。两个朴素的农民,并没受过学校教育,吃着地瓜干子喝着凉水,能有如此高远的目光和辽阔的胸襟,并且在神秘莫测的天文学领域仅仅靠着悟性和肉眼的观测就获得了丰厚的知识,的确令锦衣玉食者汗颜。在爷爷栾来宗的时代,潍坊出过很多举人和进士,其中获得了高官厚禄者也不少,但从对人类的贡献和人的价值的角度看,他们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乡巴佬栾来宗。他们的眼睛望着金银财宝和官帽上闪烁的顶子,栾来宗的眼睛却在仰望着灿烂的星空。 1994年8月28日于高密 写此稿的时间距今也不过一年多点,但彗木相撞这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早已经被我忘到了脑后。一年来我该吃就吃该睡就睡,绝对没有因为写过这样一篇貌似深刻的文章而影响了自己的食欲和睡眠。该怎么着还是怎么着,并没有因此而超脱点。由此可见,文章大都是一时的冲动产物,作家如我者,也虚伪得很够意思了。人尚如此,地球呢?就像10世纪的科学物理学奠基人伽利略受到宗教裁判所审判时所庄严地宣布的那样:“它仍然在转动!”可惜的是,当宗教裁判所在广场上架起火堆,面对着熊熊烈火,伽利略动摇了。他怕被烧死,屈服了,说地球不转了。尽管他心中明白,它依然在转动。这种软弱和动摇是人之常情,并没有什么耻辱。布鲁诺宁折不弯,结果被活活烧死在罗马的圣彼得广场上,这样的好汉子是人中的翘楚。前几年罗马教廷宣布给布鲁诺平反。神学终于向科学投降了,只是这投降来得太迟。还是科学,还是真理,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是人类的共同的财富,是任何的恶势力也扼杀不了的。 1969年7月20日22时56分( 美国东部时间 ),美国宇航员阿姆斯壮步入了历史。他从登月舱的最低一级伸出了穿着靴子的左足,在月球上踏上了人类的第一个脚印。接着他说了一句永垂不朽的话:“这是个人的一小步,是人类的一大步。” 地球上的亿万人,从电视上看到了阿姆斯壮迈出这难忘的一步,从广播里听到了他这句难忘的话,观众和听众之多,在人类的历史上也是空前的。但是,这些人群里,不包括中国人。那个时候,绝大多数的中国人和我一样,不知道地球上还有电视机这种东西,知道有收音机,但也很少见到。我们能够见到的是那个挂在村子中央木杆上的高音喇叭,听着它每天三次对着我们哇哇乱叫。开头总是放出被捧为时代的最强音的《 东方红 》的旋律,结束时总是放出《 国际歌 》的旋律,不算是最强音,也算是次强音吧。“东方红,太阳升,中国出来个毛泽东……他是人民的大救星……”请注意,也是天文现象啊,一个人代表着一颗星,《 三国演义 》里常有这样的描述,风雏先生在千里之外的落凤坡前战死,卧龙先生在荆州就看到代表着他的那颗星陨落了:“只见正西上一星,其大如斗从天坠下,流光四射。”诸葛亮不但能够看到别人的星,还能看到自己的星。他在五丈原被司马懿的固守战术搞得心烦意乱,无计可施,夜间出帐,仰观天象,说:三星台中,客星倍明,主星幽隐,相辅列曜,其光昏暗,天象如此,吾命可知。”姜维劝他禳星,他只好死马当成活马医,布坛作法,可惜被魏延冲破,终究天命难违。他的对手司马懿也是观星高手 —— 这位大元帅白天不出来夜晚出来望星空——“忽一夜仰观天象,大喜,谓夏侯霸曰:‘吾见将星失位,孔明必然有病,不久即死。’”诸葛亮越算越神,临死前让杨仪将自己的遗体放在龛里坐定,嘴里塞进去七粒米—— 陕西的小米——脚下置明灯一盏,这样竟然能使他的将星不从天上落下来。嘱咐妥当了,“是夜孔明令人扶出,仰观北斗,遥指一星曰:‘此吾之将星也。’众视之,见其色昏暗,摇摇欲坠。孔明以剑指之,口中念咒,咒毕,急回帐中,不省人事。”装神弄鬼,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却说司马懿夜观天象,见一大星,赤色,光芒有角,自东北方流向西南方,坠入蜀营中,三投再起,隐隐有声。懿惊喜曰:“孔明死矣!”在中国古代的文学中,类似的关于星斗和人的关系的传说比比皆是,说是完全的迷信未必公允,这是人类仰起头来观望星空这一具有革命意义的行为的副产品。凝目仰望灿烂星空,科学的历史才真正开始。/* 58 */ #望 星 空(3) 把毛泽东比作太阳和星斗,感情上可以理解,但如果深究,就有了讽刺意味。据说毛泽东的老乡和亲密战友彭德怀就对《 东方红 》中把毛比作太阳和救星提出过异议——他后来的倒霉不可避免。如果真的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立场,那么,美国宇航员在月球上行走的时候,正是唯心主义和封建迷信在中国的横行的时候。我们村子里那个大喇叭里,每天都在打着不知什么人的响亮耳光:开头唱《 东方红 》,捧出了一个人民的大救星;结尾唱《 国际歌 》,又说“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创造人类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这样的喇叭,绝对不敢播送美国人登上了月球的消息,我们是几十年后才知道了这消息的。后来我知道,在那个时代,北京城里就有了电视台和电视机,尽管数量很少。我胆大妄为地想象着:毛泽东和他的那些战友们,围坐在电视机前,观看着美国人登月的情景……他们的脸上会出现什么样子的表情呢?他们的心中又在想些什么呢?那时候,数亿的老百姓在饿着肚子搞“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刘少奇在开封监狱里奄奄待毙,数百万解放军集结在中苏边境,准备和“新沙皇”开仗。 两位美国宇航员在月球荒凉的表面上,为一块牌子揭幕,那牌子上写着: 公元一九六九年七月 地球人类初次在此登陆月球 我们代表全人类和平而来 后来还有人批评上面的月球留言是美国人的虚伪,但我想为此牌揭幕的阿姆斯壮和艾德宁是顾不上虚伪的,因为那纷纷攘攘、载不动千愁万恨的、悲欢离合的地球,正在他们头上宁静的天空中高悬着,宛如一个身披蓝裙、风情万种的美人。 1965年,毛泽东主席重上井冈山时,写下了“可上九天揽月,可下五洋捉鳖”的豪言壮语。上九天揽月,这世间最美的事情,被美国人抢了先,还剩下的事情就是下五洋捉鳖了。想想这个伟人心中的滋味吧。他在50年代就写下了“问讯吴刚何所有,吴刚捧出桂花酒”、“寂寞嫦娥舒广袖,万里长空且为忠魂舞”的美丽诗句,他对月亮可谓情有独钟。美国宇航员即将升空前,幽默的通讯员在电话里告诉他们:“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说是有一个美丽的中国姑娘已经在月亮里住了四千年,你们不妨去找她玩玩。此外,月亮里还有一只中国大兔子,应该不难看到,因为它的前腿抬起,站在一株桂树下面。”“好吧,”阿姆斯壮回答,“我们一定要找到那位兔子姑娘。” 想想毛主席心中的滋味吧。 很快,用小白球牵线搭桥,中美建交,饶有趣味的是,尼克松送给毛主席的礼物竟然是从月亮上取来的泥土和岩石。 我已经在妄议故人和伟人的道路上越滑越远,赶快打住,以免写出更加大逆不道的昏话。但有一个伟人出现在我们的眼前:他全身瘫痪,只有几根手指还能动弹。他用这几根手指,操纵着电瓶车在剑桥大学的校园里缓缓行走,看到他的人,无不肃然起敬,他就是被全世界尊为继爱因斯坦之后20世纪最伟大的理论物理学家斯蒂芬·霍金教授。霍金的研究对象是宇宙中最神秘的现象——黑洞。黑洞也是星体,是最亮的星。最亮的星是看不见的。因为这种星的引力之大连光线都逃脱不出来。我看过霍金的名著《 时间简史 》,这是一本很少有人能够看懂的、但是却十分畅销的书。我也看不懂,看懂了谁还去搞文学呢。霍金的学生当 · 佩奇写道:“有一年,霍金一家带我去威尔斯郡威耶珂附近的乡间别墅,这个房子在山顶上,有一段铺好的道路通到房子里。他开始上坡并超过我不少,然后他就拐入到房子,但是这刚好在斜坡上。我注意到他的轮椅慢慢地向后倾倒下来。我刚想上前去扶他,但是没有来得及,他就向后翻滚到灌木丛里去了。看到这位研究引力的大师,被地球的微弱引力所征服,是令人震惊的一幕。”目睹此景,谁能不震惊呢?霍金的往后倾倒,说明了无论多么伟大的头脑也摆脱不了客观规律的制约。所有的人都应该向科学和真理投降( 连罗马教廷都投降了,连霍金教授都往后倾倒了 ),因为科学和真理是忠实于客观规律的。 现在想起来,因为彗木相撞就鼓吹大家忧天是不对的,人既是大自然的奴隶也是大自然的主人。“宇宙间最不可理解的事情,就是宇宙是可以理解的。”( 爱因斯坦语录 )大自然想了解自己,它把这个光荣的任务交给了人。科学和技术,才是通向共产主义的唯一的金桥。从某种意义上说,美国人竖立在月球上的纪念碑是一块共产主义的基石,它使地球缩小了。他开阔了人类的视野,它使人类又一次抬起头仰望星空,它唤起了人作为人的光荣感觉。我自信没有背离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连垄断资本都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嘛。 1989年10月18日,美国亚特兰蒂斯号宇宙飞船发射了价值十五亿美元的伽利略号探测器,按预定轨迹,它将于1995年底飞抵木星,让我们再一次仰望星空,看看太阳卫星中这颗“大哥大”的美丽面貌,看看它的众说纷纭的大红斑,看看被彗星的碎片砸出来的周山或者是不周山,看看那些至今还不被我们所了解的神奇景象。人类在探测宇宙中的每一个成果,都应该是全人类的骄傲。我们能够成为一个人,真是无比的荣耀。我们渺小得可怜,但我们也伟大得可以。千千万万年之后,当人类的子孙分布到许多星球上之后,他们会不会迷惘地问:“据说我们来自地球,但地球在哪里呢?”/* 59 */ #望 星 空(4) 于是,我们就成了与女娲、盘古、后羿、夸父比肩的英雄。 1995年8月/* 60 */ 美丽的自杀(1) 你是我的姑姑的女儿,我比你大几岁,咱俩是表兄表妹呢。虽然我只见过你两次面,但我这辈子也忘记不了你了,表妹。本来为了证明这报告的真实性,我应该写出你的籍贯和姓名,但我不忍心让熟识你的人见到你的名字难过,不忍心让你的蒙受了痛苦的亲人们知道有一个人又把你拉出来示众。可是……请允许我把你的乳名报告了吧,表妹,你的乳名叫“美丽”。 实事求是地说,你算不上美丽,你的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你的健康,你的健康的像焦麦颜色的脸,你的健康的因为黑眼球过大而显得悲婉沉静的眼睛和你的健康成熟饱满的身体。 今年的七月初四,大栏镇逢集,我到集上去卖鸡蛋。我过了一条河,河里流淌着浅浅的无色的透明的水。我横穿了一条马路,路上摆着热气腾腾的驴粪球儿。几只麻雀在啄食着驴粪中残留的粮食粒儿。我跳过了一条路沟,就进了集市。几十个卖鸡蛋的老太婆小媳妇,有的站着,有的蹲着。有十几个可能来得早,抢得了好地盘,坐在了供销社从南方贩运来的一大堆青皮溜溜的竹竿上。你也在其中。在你们之间穿行着几个男女,随便地问着价钱,甚至蹲下去捏起一个鸡蛋晃晃,恍恍惚惚的,都不像真正的买主。在路沟边上,蹲着几个鸡蛋贩子,他们抽着烟,在熬你们,靠你们,等着你们不耐烦了就把鸡蛋低价卖给他们。你和那些立着的蹲着的坐着的女人们,眼巴巴地盯着那几个问价的人。我来了。我穿着军装,戴着部队刚发的像雄鸡的冠子一样威风的大檐帽子,提着一个大篮子。我知道自己生着一张虽然狰狞但是还算白皙的脸,走进了褐色的人群一定会引起大家的注意。你当时一定注意到了我。在你们的眼里,我一定是一个不懂行情、生怕买不到鸡蛋的笨蛋。我心中毛虚虚地问价,还装模作样地拿起鸡蛋对着太阳照照。报载:透明的就是好蛋,混浊的就是坏蛋。我无疑是抬高了七月初四大栏集鸡蛋市上的价格,鸡蛋贩子一定恨得我要命。我买了三百个鸡蛋。一个老太太说:看看,到底还是大军哥有钱!我脸上烧烧的,心中十分得意,得意便慷慨,便潇洒,于是在付账时连那三分五分的零头都不要了。这样的举动,更赢得了一片赞语和很多的关注的目光。我很快就买够了鸡蛋,提起沉重的篮子,要走,这时,表妹,你提着一个柳条篮子,走到了我的面前。 柳条篮子里铺着一层金色的细沙,沙上插着十个红皮鸡蛋,鸡蛋上有一层浅浅的白霜,还有两枚鸡蛋上沾着黑红的血迹和几根细弱的纤毛。后来我才知道这是“头蛋”,黑血表示着生产的艰难和痛苦。 你说:“大哥,俺这里还有一把蛋,您也买了吧。” 我说:“买够了,买够了。” 你说:“您还多这十个蛋?块把钱,您买了吧。” 我从这时起注意到了你,看到了你生动的额头,沉思的眼睛,倔强的鼻子,疲乏的嘴唇,忧伤的下巴……我心中涌起一阵温暖的悲凉感,犹如惶惑的美丽潮水卷着贝壳冲刷着遗憾的荒凉滩头。我对你充满好感,渴望着与你交谈,我在爱慕健康异性的心理背景下与你扯淡。我故意地说你的蛋小,还说你的蛋是隔年的老蛋,是沾着血污的脏蛋。你似乎一点都不生气,你当时肯定也明白我的话毫无意义,我是在没话找话说。你说大哥您可是看错了眼,你从你买那些蛋里挑出一个和俺的蛋比比,看看可有一个蛋比俺的蛋新鲜?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嘛,您看看俺蛋上的白霜,看看蛋上的血,一只母鸡一辈子只有一只“头蛋”,“头蛋”能治病呢。你买的蛋里真有坏蛋呢。 你从我的篮子里挑出一个蛋给我看。这个蛋明亮光滑、仿佛是用砂纸打磨了后又涂上了一层油。你说: “你摇摇看。” 我接过蛋,摇摇,里边传出“咣当”之声。我惶惑地看着你,你悄声说: “这是孵小鸡孵下来的坏蛋。” 我很生气,回头去找那个把这样的鸡蛋卖给我、还说这是一种鸡蛋的新品种、看起来十分忠厚的、令人无法不信任的高个子老人,但是他已经走了。 你教给我很多关于鸡蛋的学问,我很感动。我宽慰自己,虽然买了坏蛋,但是增加了知识,今后买蛋就不会上当,这就是坏事变成了好事。 我用最高的价钱买了你的蛋。我把钱递到你黑红的手里。我看到你的掌纹深刻有力,手上结满了淡黄的老茧。当我的手触到你的手时,我有一种惶恐不安的感觉。我感到我们之间似乎有些特殊的关系。 我问:“你是哪个村的?” 你答:“谭家村。” 我问:“你们村谭秀丽在家干什么?” 你答:“教书呢。” 我问:“她结婚了吗?” 你说:“孩子都上小学了。” 我说:“我和她是小学同学,十几年没见面了。” 你问:“你姓管吧?” 我问:“你怎么知道?” 你说:“我猜出来了,你的模样挺像俺娘娘( 伯母 )。” 我说:“啊,你是……” 你低声叫我:“表哥。” 我说:“你是那个叫美玲的吧?” 你说:“那是俺二姐,我叫美丽。” 我说:“不好意思,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 61 */ 美丽的自杀(2) 你把我方才给你的钱往我的篮子里一扔,问:“表嫂生了个什么小孩?” 然后你提着篮子跑了。我望着你的背影,怅然若失。 过了三天,七月初七,一个美好而伤感的节日,天上的牛郎会织女,人间的百姓用白面红糖烙成各式各样的“花儿”,有“猫”有“虎”,有“鸡”有“鱼”。母亲咳着喘着烙了不少“花儿”,侄子和侄女围着锅台转,一家人喜气洋洋,但我却高兴不起来,总觉得心中有点事情放不下。 七月初八,早饭是昨天吃剩的“花儿”在锅里一蒸,都花纹模糊,不成模样。我匆匆吃了一只“虎”,打算到谷子地里帮父亲喷洒农药,据说钻心虫十分猖獗,谷子都一片片枯死了。 正收拾着药具,忽听到一个男人高亢的哭声。哭进院子的是一个憔悴的小老头,大约有五十岁吧,脚上穿着一双过时的黑色塑料凉鞋,哭声很响,但眼睛里却无泪水。我认出了他是姑姑的小叔子,人称神枪手的谭老四。据说他用土枪打死过两千多只野兔子,还有一些狐狸、野鸭什么的。谭老四一见我父亲,即刻就软软地瘫倒在地,叫一声: “大哥啊……这日子没法子过了哇……啊嗬啊嗬啊嗬嗬……” 父亲一向急公好义,乡里闻名,一见此状,扔掉喷雾器,把谭老四双手扶起,问: “怎么啦?老四?” 老四哭着对我们说:“大哥啊,大侄子啊,美丽这个糊涂虫,喝了毒药了啊……” ……那天我目送着你跑上河堤,你的健康的身体在灿烂的阳光里跳跃着,活像一头灵巧的小鹿。你把钱扔进我的篮子时,我看到你的耳朵都红了。啊表妹,你是一个健康纯洁的少女,你一声表哥,感我肺腑。即便表哥已垂死,你这一声呼唤,也会让我起死回生。可是你却往这曾经发出了美妙声音的地方灌进了毒药。表妹啊,你好糊涂。 你的爹正在我家院子里,当着我和我爹和许多听到他的哭声赶来看热闹的人的面,大声地骂着你:“美丽啊,你这个小畜生,你这一疤棍子,把你爹给擂倒了啊……” 表妹,你利用了人类独有的锐利武器,把你的打死过两千只野兔的爹像一只老野兔一样打倒了。他在你面前,从此再也直不起腰杆子了。他从此想到你就会颤抖不止。他正在向我的爹诉说着你自杀的前后过程,他的脑海里也许正在闪烁着你童年形影。你在三岁前有一个白白胖胖的圆圆脸,不知为什么你越长越黑,脸盘也越来越长。你爹牢记着你“抓周”的事,我的姑姑也参加了你的“抓周”仪式。你的胖出了褶子的手脖子上拴着一串叮当作响的小银器,你的胸前的雪白的小兜肚上绣着两只叼着绿树枝的黄鸽子,堂屋里一张平放的饭桌上摆着书、笔、秤杆、算盘……大家都眼睁睁地看着你,你的三年之后才去世的曾祖母也看着你。她的老牙掉光又长出了新牙,她也想看看,你这个老谭家的第四代女孩子长大后要从事什么职业。大家都看到你伸出了手背上有肉窝窝的小手,毫不犹豫地抓住了你的当过志愿军炊事员的大伯父从战场上捡来的大钢笔。全家一片欢腾,都为你的锦绣的吉祥预兆欢呼。你曾祖母把那口崭新的新牙都笑了出来。你上完了小学,没考上中学,你没有当乡长或是当书记的三姑六舅,你下地当了农民。你像所有的农村女孩子一样,战战兢兢地跨进了青春的大门。你十六岁那年去赶集,不小心丢了一元三角钱,你爹在你的左腮上打了一个响亮的耳光。你哭了,但是不恨。你心甘情愿地承受了这一巴掌,你知道这一元三角钱对一个农民家庭的意义。挨打之后,你的心中反而感到轻松了不少,如果你的爹不打你,才会让你久久地难过。1976年的夏天,你曾经对你的女伴说过你丢了钱往家走时的感觉,你说当时只要有一个男人能给你一元三角钱,你就豁出去了。你在那样的屈辱面前,在一元三角钱和一耳光之间的漫长道路上都没有想到要自杀。你爹打过你,你哭了一会儿,吃了一个冷地瓜两根咸萝卜条儿,拿起一柄三股钢叉到南洼里掘茅草去了。而现在,表妹,到底是为了什么,你竟然喝下了毒药…… “大哥,这个讨债的鬼,她存心要我的老命啊……一把屎一把尿的把她养到二十岁,容易吗?不容易啊,可是她,就为了屁大的一点事,就下了狠心……”你的爹鼻涕一把眼泪一把地对着我和我的父亲哭诉着,“昨天晌午,也是我多事,她娘还住在医院里,还是那年结扎时留下的病根,至今还没好。吃饭时她还有说有笑的,还说起她表哥买她的鸡蛋的事儿,说他表哥念书多了,成了呆子,花了高价,买了一些坏蛋。吃过饭,来了一个讨饭的老头,挎着一篮子‘花儿’,什么花样的都有。这些年连讨饭的也提高了水平。那个讨饭的老头说,‘大兄弟,我实在是挎不动了,把这些干粮做个价卖给你吧,一毛钱一斤。’雪白的干粮一毛钱一斤,多便宜啊,我说,行吧,找个称过过吧。她当时就横鼻子竖眼地说,‘不要!’我问她,这样便宜,为什么不要呢?她说:‘脏,太脏了,没准里边还有大麻风家的干粮呢。’我说,烧得你不轻啊,才吃了几天饱饭?1960年那时,草根树皮都没得吃,大麻风家的干粮你也大口吃!然后我就做主把那一篮子干粮买下了。就为了这样一件小事,她就喝了毒药啊……”/* 62 */ 美丽的自杀(3) “老四,别难过了,”我父亲卷起一支烟递给你的父亲,说,“这不是你的错,你命里没有这样一个闺女,该当如此……” “大哥,我悔死了,”你父亲揪扯着他乱草般的头发,说,“我鬼迷了心窍了,为什么要买那篮子干粮?我为什么要贪那点小便宜?既然闺女不愿意,我为什么还要买?” “老四,过去的事情,就不要再提,提也无益,”我父亲说,“再说了,人活百岁也是死,该怎么死都是命中注定的,该死在井里绝对死不在湾里。死了的就死了,活着的人还要往前奔。闺女在哪里?” “在乡医院里,”你爹说,“大哥,不好意思开口,我是来借钱的,她娘还住在医院里,医院不让赊账,她这一死,又给我折腾了一腚饥荒啊……” 表妹,我陪着我的爹和你的爹来到乡医院,看到了平放在床板上的你。你的脸色青紫,眼皮深红,两缕凝固了的黑色光线从你的未合拢的睫毛间射出来,犹如利箭射进了我的心。你还穿着那天卖鸡蛋时穿过的那套衣裳,断过襻儿的白色塑料凉鞋还穿在你的脚上。乌黑的脚趾上,你的指甲像珍珠一样放出虹彩。你躺在木床上,舒展大方,两枚已经僵硬了的乳房把你的衬衣撑起,透明凄凉沮丧,无可奈何,像两只眼睛直视着我,向我诉说着你的秘密,人生的秘密,在人生的坎坷道路上,有一个正当妙龄的黄花姑娘走累了,走厌了,她不走了。在你的面前,表妹,我蓦然意识到,生死之间原来只隔着一层薄薄的纸,原来以为明确的、不可逾越的界限,其实非常模糊低矮,一闪念间就跨越了。在死者面前,生者都变得渺小晦暗,你的青紫的脸上,闪烁着庄严的、睥睨万物的光辉。表妹,你通俗易懂地向我解说了人的伟大和卑微,人的坚强和软弱,这些对立的概念,又是怎样完美和谐地存在于一个生命个体之中,互相牵制着,互相制约着。 表妹,你起来,你站起来,我有话问你。你为什么要这样?难道你不留恋瑰丽的充满了欢乐和痛苦的、喧嚣与骚动着的人世吗?难道你不留恋你的亲人、你的朋友、你的情人、你的仇敌、你倾心的电影明星吗?你难道不想看看这空旷无边的原野上夏则郁郁葱葱秋则一片金黄的庄稼和农夫们被阳光染成土黄色的肌肤了吗?你不为永远听不到牛犊思念母亲的凄凉的鸣叫、绕梁燕子的缠绵啁啾、盘旋蓝天的风筝的呼啸、猫头鹰在暗夜里发出的喜悦的叫声和产妇阵痛时甜蜜的呻吟而感到后悔吗?当你的爹用那支古老的长苗子猎枪把一只飞奔中的野兔打得离地三尺又跌落下来时,当野兔的嘴巴流出的鲜血将洁白的雪地染红了时,当一对情人在澄澈的月明之夜躲进散发着苦香的草堆里依偎在一起相互抚爱并且发出小野兽一样的叫声时,当少先队员在冰河上滑冰不幸掉进冰窟窿里又被人救起时,当除夕之夜突然出现了一颗巨大的彗星将银河横断千万人为此惶惶不安时,当这一切都出现过之后又更加美丽地再现时,啊表妹,你已经看不到了听不到了,你不为此感到遗憾吗? “孩子,你糊涂啊,爹更糊涂……” “老四,人死如灯灭,哭也不管用了……” 表妹,请你回答我,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悟到了农药不但可以杀死害虫而且还可以杀死人自己,什么时候帮助人类生存的文明的结晶开始异化成为消灭人类的野蛮手段?你什么时候知道了人可以自己结束自己的生命?你怎么忘记了我们家乡妇孺皆知的伟大格言:好死不如赖活着!你知不知道由于你的提前退席将使假如是温暖的世界失去一分温暖假如是寒冷的世界更多几分寒冷呢?你知不知道你健康的身体可以孕育一个也许能成为伟大领袖的胚胎,你纯洁的乳汁可以哺乳一个也许能成为天才人物的婴孩?就像电影里说的一样:在你这条金光闪闪的丝线上,本来可以编织出绵延不尽的绸缎,你却一刀把这根丝线斩断了。 你到底有什么委屈,你那点委屈算得了什么?你父亲讲的不是挺对吗?几年前你不是还终年不得温饱吗?吃饱了喝足了你还不知足,你还要什么呢? 是哪个无耻的男子像侮辱S村的郭××一样侮辱过你吗?郭××遭受侮辱,悲愤交加,在村头一棵树上,用一条麻绳子,勒断了自己的咽喉。她二十五岁,比你早去了十个月。 你是因为婚姻上的不如意,像那个为了给自己的瘸腿哥哥换媳妇被迫嫁给了一个歪头汉子的C村的陈×一样吗?陈×为了反抗这无耻的婚姻,扎进了一口闲置的机井,在井里倒置了半个月才被发现,弄上来时,眼珠子都控了出来。她生前美丽无比,死后人不敢看。她二十七岁,先你八个月告别人世。 你是因为厌烦了毫无新意的车轮般旋转的生活和牛马般的艰苦劳动而服毒的吗?D 村的吴姓孪生姐妹看到电影上的优美生活,痛感命运不公,天下不平,每人喝了一瓶“滴杀死”,相抱着,像她们在母腹里一样,到天国去找上帝论理去了。她们的年龄加起来三十四岁,死于去年元旦。 你是因为受了几句忆苦思甜的教育而死吗?你是因为吃饱喝足了而被福气烧死的吗?你是因为那可怕的自尊心受到伤害而死的吗?你是因为精神生活的贫困而死的吗?你是因为爱但是难得到爱而死的吗?……啊,表妹,你多么聪明啊,你用了两秒钟就把自己与这个世界的关系推卸得干干净净,你使十几个人为你瞠目结舌,你飞扬着彩蝶一样的衣袂加入了那些先你而去的仙女们的行列,你们使活着的人在你们的生满野草的坟茔前、在对你们的鲜活面容的回忆里,发出永无休止的叹息。/* 63 */ 美丽的自杀(4) 你像先哲一样睨着我,不愿意听我的胡言乱语。表妹,我在想,在这个星球上,每天都有人在结束自己的生命,不论是在我们的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下还是在腐朽的资本主义制度下。人应该研究自己。人应该关心和研究自杀问题。人应该尽量消除造成的自杀的客观条件,矫正灵魂深处的偏差。活的更好一点,活的更像人一点。毫无疑问,自杀曾经使一些人英名盖世,自杀也使一些人遗臭万年。光荣的自杀,勇敢的自杀,怯懦的自杀,有意义的自杀,毫无价值的自杀……希望能有人来研究自杀,希望能有人来研究近年来农村姑娘的自杀,不但到贫困的地区去调查,也要到富裕起来的地区去调查。救活一个姑娘,比炸掉一个暗堡更加功德无量。表妹,我不知道应该如何来评价你这次最后的行动。一个平凡的人死了,让所有平凡的人都难过。你在乙丑年七月初七夜半时分,喝了250CC剧毒有机磷农药,十分钟后药力发作。你爹听到你临倒前长叹了一声。送到医院时,你已经停止了呼吸。医生给你打了几针,但除了让化学物质更快地腐蚀你的肌体,除了给你爹增添一点债务,已无任何意义。你生于1963年3月5日,作为一个人,你在这个星球上,生活了二十二年多五个月。 为了防止苍蝇往你的脸上吐唾沫,我拉过了一条肮脏的白床单把你的脸和你的身体遮盖起来。就像一层发黑的雪,遮没了朦胧的丘陵和山峰。/* 64 */ 虚伪的教育(1) 不久前,由北京的几家报刊牵头,发起了一场对现行语文教育的声讨。说“声讨”似乎激烈了点,那就改成“讨论”吧。这场讨论,激起了很大的反响。很多可以说是义愤填膺的文章纷纷见诸报端,而且,据说这些文章已经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 我是一个没有受过完整的学校教育的人。“文化大革命”时,因为家庭出身中农,也由于我敢于跟那些当了红卫兵头子的老师对抗,所以,小学还没毕业就被赶出了校门。后来到了部队,发表了一些文学作品后,才考进一所部队艺术院校学习。我没有进过一天中学课堂,对现在的中学语文教育,基本上不了解。我有一个正在读中学的女儿,她经常来问我一些语文方面的问题。她可能以为当了作家的父亲解答几个中学语文方面的问题不成问题,但面对着她的问题,我从来没给过她一个肯定的回答。我总是含含糊糊地谈谈我的看法,然后要她去问老师并且一定要以老师的说法为准。我的不自信是因为我没按部就班地念中学,骨子里深藏着自卑。但读了那些受过完整教育、甚至正在教语文的人写的文章,才知道他们的境遇与我差不多,心里多多少少地得了一点安慰。 认真地读了那些讨论文章,又粗粗地翻看了女儿的语文课本,我感到,我们现在的语文教育,从教材的选定到教学的目的,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当完整、自满自足的体系,要彻底改变是不可能的。有的文章,对我们几十年基本不变的教材提出批评,其实,教材仅仅是教育目的的产物,也就是说,有什么样的教育目的,就有什么样的教材。“文化大革命”前,我们的教育目的是要培养“又红又专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的接班人”,“文化大革命”后,随着政治形式的变化和发展,换了一些提法,但骨子里还是老一套。而教育目的,不是几个编审教材的书生能够决定的。我看到了那个编教材的人吞吞吐吐地发言,知道他们有难言之隐。正因为国家的教育目的带有如此强烈的政治色彩,所以,也就只能编出这样的教材。就是这样的教材,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还给彻底地否定了,因为它还不够“红”,还不够“无产阶级”,那就只学《 毛主席语录 》。我在小学学习五年,有两年就是把一本大开本的《 毛主席语录 》当了语文教材。“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又把“文化大革命”前的教材当成了好东西,几乎全盘恢复。其实,“文化大革命”并不是突然发生的,而是建国以来共产党所犯错误长期积累后的必然爆发。共产党“文革”前所犯的错误,在我们的语文教材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文革”后,共产党在不断地纠正“文革”前的错误,但我们的语文教材却没有跟着变化。于是也就出现了被许多人猛烈抨击的现象:在不提阶级斗争多少年后,我们的语文教材中还有那么多“革命”文章。文学界早就对统治了中国散文界几十年的那种类型化散文提出了强烈的批评,这些虚假成性的文章早就没人要读,但我们的教材还把它们当成光辉的范文,硬逼着老师升虚火,强抒“无产阶级”之情,硬逼着90年代的学生,去摹仿他们那种假大空的文体。也许,这些文章的作者,在写这些文章时,抒发的确是他们当时的真实感情,但这些人现在活着的也不写这样的文章了,他们批评起共产党的错误来,比我们这些所谓的“有问题”的作家还要刻薄,他们自己也未必承认,那些被选进了教材,教育了几代中国人的文章,就是他们最好的文章。他们未必不对当年自己在“左”的思想指导下的创作进行反思。他们现在的创作也是充满了“人情味”、充满了“不健康的情调”的呀!这些最“革命”的作家早已变成了美丽的蝴蝶满世界飞翔着传播爱心,但我们还在强逼着孩子们学习他们那些咬牙切齿的文章。 长期以来,在我们国家里,“人道主义”“人性”,都被打上了“资产阶级”或是“小资产阶级”的标签,进一步发展就是谈情色变,经常被引用的就是鲁迅那句话,“贾府的焦大不会爱上林妹妹”,其实鲁迅也不是焦大,他也不敢肯定地说焦大不会爱上林妹妹。共产党进城以后,多少“焦大”改造了家庭,娶了成千上万的“林妹妹”做老婆。但人们不敢面对现实,尤其不敢面对自己的内心。鲁迅先生通过阿Q揭示了部分“国民性”,鲁迅先生还用他那些匕首般的杂文,揭示了中国人的虚伪。这是更为普遍的“国民性”。因为虚伪,我们口是心非;因为虚伪,我们亦人亦鬼;因为虚伪,我们明明爱美人,却把美人说成是洪水猛兽。更为可怕的是,长期的虚伪,形成了习惯,使我们把虚伪当成了诚实。我们明明满口谎言,却并不因为说谎而产生一点羞赧之心。这就来了,明明我的儿女公费留学后全都不回来了,我还是理直气壮地批评那些不回来的留学生;明明我的儿女在国外过着好日子,我却义正辞严地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腐朽性。明明我们知道教材里许多文章是假话空话,连文章的作者自己也不相信,但我们还是逼着孩子们当成真理来学习。明明我们每个人都有那种“病态”的“资产阶级”感情,但我们却硬要消灭学生头脑中的这种感情。我们教材中的有些文章作者明明是表达了自己的“资产阶级”感情,我们却硬要给人家进行“无产阶级”的解释。/* 65 */ 虚伪的教育(2) 问题还是回到我们的教育目的上来吧,我们的语文教育最终要达到的目的,并不是要学生能够用独具特色的语言来抒发自己的思想感情( 允许摹仿着教材上的光辉样板抒发“无产阶级”感情 );我们要培养的是思想“健康”的接班人,并不需要感情细腻的“小资产阶级”;我们恨不得让后代都像一个模子里做出来的乖孩子,决不希望培养出在思想上敢于标新立异的“异类”。国家鼓励人们在自然科学领域标新立异、发明创造,但似乎并不鼓励人们在意识形态领域里标新立异,更不希望你发明创造。尽管国家有宗教政策,允许人们不相信马克思主义而相信基督教、伊斯兰教或是佛教,但在我们的学校里则决不允许有任何非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存在。由此决定了我们的教材必然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由此决定了我们要通过语文教育达到政治教育的目的。于是,语文就变成了政治的工具。于是,我们的孩子们的作文,也就必然的成为鹦鹉学舌,千篇一律,抒发着同样的“感情”,编造着同样的故事。我读过我女儿的从小学到高中的应试作文,几乎看不出什么变化。倒是她遵照她的中学老师的嘱咐写得那些对她的考试毫无用处的随笔和日记,才多少显示出了一些文学的才华与作为一个青春少女的真实感情。可见孩子们也知道,写给党和国家看的文章,必须说假话,抒假情,否则你就别想上大学。如果我们的这种教育方法真能把我们的后代培养成除了相信马克思主义之外什么都不相信的“红色接班人”,那就这样搞下去吧!但事实恰恰相反,孩子们在上学期间就看出了教育的虚伪,就被训练出了不说“人话”的本领,更不必说离开学校进入复杂的社会之后。 仔细一想,我们的孩子用两种笔调写文章的现象,在某种意义上是继承了传统。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那些学子们,用一种笔调写应试的八股文,用另一种笔调填词赋诗写小说。做八股文是正业,关系到个人前程;填词赋诗写小说是副业,是野狐禅。《 儒林外史 》中鲁编修家的小姐,发现自己的新婚夫婿只会写诗根本不会写八股文,气得当场昏厥,可见不会写八股文连漂亮的小姐也不爱。那时的文人,在文学方面有所成就的,大概有两种情况:一是屡试不第,绝了科举的望,于是就通过文学的方式来抒发心中的愤懑,譬如蒲松龄。二是科场得意后,但官场上不得意,被贬到天涯海角,但饭还能吃饱,闲来无事,就写诗填词,发泄感情,打发岁月,如苏轼等人。当然流芳百世的是他们的诗词小说,而不是让他们金榜题了名的八股文章。当然,考中了举人进士的人成千上万,但大都在历史的长河中湮灭了名字,蒲松龄的名字却永垂不朽。我们的孩子,一旦考上大学之后,大概再也不会用那种笔调写那种应试文章,就像用一块砖头敲门,门敲开了,砖头肯定要扔掉。90年代的语文教育,实在不应该为了帮学生雕琢一块砖头费这样大的力气。这就让人想起了高考。 即便有朝一日高考与中考进行了革命性的改革,语文教材也编订得让人满意,我们的孩子是不是就必然地提高了文学素养、并由此进而提高了人的素质了呢?我想也未必。这未必的原因就是虽然我们有了好的教材、有了好的考试方法,但我们未必有那么多好的、起码是合格的语文老师。好的老师,能通过自己的言传身教,让学生学到许多课本上没有的东西。好的老师哪里来?当然主要是通过师范学校的培养。城市的情况我不甚了解,仅就我所接触的农村而言,其实真正优秀的学生是不报师范的。即便是师范毕业的优秀学生,也并不一定去当老师。必须承认在我们的社会中,最上等的职业还是当官,当官的工资尽管不比教师高,但人们都知道,大多数当官的并不靠工资吃饭。他们合法地享受着最好的东西,他们即便不贪污不受贿也可以活得比老百姓好得多。无论什么人下了岗,当官的也不会下岗。常常听说某地拖欠教师的工资,可从来没听说过什么地方拖欠了书记或是县长的工资。一个中学教师被任命为哪怕是穷乡的乡长,都要摆酒宴庆贺;但如果让一个乡长去当中学教师,他很可能要上吊。当然,真正优秀的人也未必当得上官。在这样的现实面前,就很难保证教师队伍的质量。有了好的教材,没有好的老师,恐怕也无济于事。所以,我想我们的语文教育改革,实际上牵扯到方方面面。什么时候当官的都想当教师了,别说语文教育中存在的这点问题,再大的问题也会迎刃而解。 我认为,语文水平的提高,大量阅读非常重要。在目前教育经费普遍不足的情况下,让学校拿出大量的钱来购买图书很不现实,我们为什么不能像“文革”前那样,把语文教材分成《 汉语 》和《 文学 》两本教材呢?我幼时失学在家,反复阅读家兄用过的《 文学 》课本,感到受益很大。我最初的文学兴趣和文学素养,就是那几本《 文学 》课本培养起来的。另外,我觉得,我们没必要让中学生掌握那么多语法和逻辑之类的知识,这些知识完全可以放到大学中文系里学。我感到,一个人如果不能在青少年时期获得一种对语言的感觉,只怕一辈子都很难写出漂亮的文章。至于语法逻辑之类,八十岁也可以学得会,而且很可能因为有了多年的使用语言的实践,学起来会事半功倍。让孩子们像拌黄瓜菜一样去学那些枯燥的逻辑、语法,毫无疑问是一桩苦差事,我们完全可以把语文课教学搞得妙趣盎然。实际上,绝大多数的人,一辈子也用不到自己的母语的语法,一个基本上不懂语法的人,完全可以正确的使用母语说话和写作。既然我们提倡学以致用,何必花那么多的时间去学那些对大多数人无用的东西呢?如果我们的中学语文教育能进行这样的改革,我们的大学中文系就多了一条存在的理由。大学中文系培养的就是精通汉语语法和逻辑的专门家,他们研究汉语的发展与历史,他们毕业后可以教中国人学汉语,也可以教外国人学汉语。那就不会像现在这样,一篇文章,小学生在学,中学生也学,大学生也在学。我想,如果把语文比喻成一台钢琴,那么,的确需要一些人学设计、学修理,而绝大多数的人,只要学会演奏就行了。肖邦未必能修理钢琴,沈从文未必能写出一本语法方面的书,而写了很多语法书的吕叔湘,好像也没能写出一部很好的小说。/* 66 */ 超越故乡(1) 一、题解 当小说家妄图把他的创作实践“升华”成指导创作实践的理论时,当小说家妄图从自己的小说里抽象出关于小说的理论时,往往就陷入了尴尬的两难境地。当然并不排除个别的小说家能写出确实深奥的理论文章—— 一般地说、理论越深奥离真理越远 —— 但对大多数小说家而言,小说的理论就是小说的陷阱。在人生的天平上,你要么是砝码,要么是需要衡量的物质;在冶铁的作坊里,你要么是铁砧,要么是铁锤。这两个斩钉截铁的比喻其实并不严密。蝙蝠见到老鼠时说:我是你们的同类。蝙蝠见到燕子时说:我也是飞鸟。但蝙蝠终究被生物学家归到兽类里,它终究不是鸟。但蝙蝠终究能够像鸟一样在夕阳里、甚至在暗夜里飞翔,并因为名字的关系,被中国人视为吉祥的象征。在不得已的时候,它还是把自己说成是鸟—— 这就是我这样的小说家对理论的态度。 二、小说理论的尴尬 毫无疑问,小说的理论是小说之后的产物,在没有小说理论之前,小说已经洋洋蔚为大观。最早的小说理论,应该是金圣叹、毛宗岗父子夹杂在小说字里行间那些断断续续的批语。根据我个人的阅读经验,这些批评文字与原小说中铺陈炫技、牵强附会的诗词一样,都是阅读的障碍,我是从不读这些文字的。但金圣叹们批评得津津有味,后代的小说理论家们也从这些文字里发现了最早的小说理论与小说美学。由此可见,小说理论开始时与小说家毫无关系,也与绝大多数读者没有关系。批评小说的金圣叹们首先是读书入迷的读者,心得太多,忍不住批批点点,这行为起始纯属自娱,但印到书上,性质就转变为娱人,就具有了指导读者阅读欣赏的功能,倘若这读者中有一个受他的启发,捉笔写起小说来,那么这些批评文字便具有了指导创作的功能。所以,小说的理论产生于阅读,小说理论的实践是创作。最纯粹的小说理论只具备指导阅读和指导创作这两个功能。但现代的或者是后现代的小说批评,早已变成了批评家们炫耀技巧、玩弄词藻的跑马场,与小说批评的本来意义剥离日久,横行霸道的新潮小说批评早已摆脱了对小说的依存关系并日渐把小说变成批评的附庸,这种依存关系的颠倒,使小说理论与小说创作变成了几乎互不相干的事情,小说已变成新潮批评家进行技巧表演时所需要的道具,这种小说批评的强烈的自我表演欲望和小说创作渴望被表演的欲望,就使得部分小说家变成了跪在小说批评家面前的齐眉举案的贤妻,渴望被批评,渴望被强奸。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这种自成了体统的时髦小说批评终究会因其过分阳春白雪而走向自己的反面;而返璞归真的小说批评会因其比小说更朴素的率直与坦白永远生存下去。新潮小说理论操作方式是:把简单的变成复杂的、把明白的变成晦涩的、在没有象征的地方搞出象征、在没有魔幻的地方弄出魔幻,把一个原本平庸的小说家抬举到高深莫测的程度。朴素的小说理论操作方式是:把貌似复杂实则简单的还原成简单的,把故意晦涩的剥离成明白的,剔除人为的象征,揭开魔术师的盒子。我倾向朴素的小说批评,因为朴素的小说批评是既对读者负责又对小说负责同时也对批评者自己负责,尽管面对着这样的批评和进行这样的自我批评是与追求浮华绮靡的世风相悖的。 三、小说究竟是什么 巴尔扎克认为小说是一个民族的秘史,米兰·昆德拉认为小说是人类精神的最高综合,普鲁斯特认为小说是寻找逝去时间的工具—— 他的确也用这工具寻找到了逝去的时间,并把它物化在文字的海洋里,物化在“玛德莱娜”小糕点里,物化在繁华绮丽、层层叠叠地对往昔生活回忆的描写中。我也曾经多次狂妄地给小说下过定义:1984年,我曾说小说是小说家猖狂想象的记录;1985年,我曾说小说是梦境与真实的结合;1986年,我曾说小说是一曲忧悒的、埋葬童年的挽歌;1987年,我曾说小说是人类情绪的容器;1988年我曾说小说是人类寻找失落的精神家园的古老的雄心;1989年我曾说小说是小说家精神生活的生理性切片;1990年我曾说小说是一团火滚来滚去,是一股水涌来涌去,是一只遍体辉煌的大鸟飞来飞去……玄而又玄,众妙之门,有多少个小说家就有多少种关于小说的定义,这些定义往往都带着强烈的感情色彩,都具有模糊性因而也就具有涵盖性,都是相当形而上的,难以认真对待也不必要认真对待。高明的小说家喜欢跟读者开玩笑,尤其愿意对着喜欢把简单问题复杂化的评论家恶作剧。当评论家对着一个古怪的词语或一个莫名其妙的细节抓耳挠腮时,小说家正站在他身后偷笑,乔伊斯在偷笑,福克纳在偷笑,马尔克斯也在偷笑。 我无意做一篇深奥的论文,杀了我我也写不出一篇深奥的文章。我没有理论素养,脑子里没有理论术语,而理论术语就像屠夫手里的钢刀,没有它是办不成事的。我的文章主要是为着文学爱好者的,我的文章遵循着实用主义的原则,对村里的文学青年也许有点用,对城里的所有人都没有一点用。 剥掉成千上万小说家和小说批评家们给小说披上的神秘的外衣,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小说,就变成了几个很简单的要素:语言、故事、结构。语言由语法和字词构成,故事由人物的活动和人物的关系构成,结构则基本上是一种技术。无论多么高明的作家,无论多么伟大的小说,也是由这些要素构成,调动着这些要素操作,所谓的作家的风格,也主要通过这三个要素—— 最主要的是通过语言和故事的要素表现出来,不但表现出作家的作品风格,而且表现出作家的个性特征。/* 67 */ 超越故乡(2) 为什么我用这样的语言叙述这样的故事?因为我的写作是寻找失去的故乡,因为我的童年生活的地方就是我的故乡。作家的故乡并不仅仅是指父母之邦,而是指童年乃至青年时代生活过的地方。马尔克斯说作家过了三十岁就像一只老了的鹦鹉,再也学不会语言,大概也是指的作家与故乡的关系。作家不是学出来的,写作的才能如同一颗冬眠在心灵里的种子,只要有了合适的外部条件就能开花结果,学习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寻找这颗种子的过程,没有的东西是永远也找不到的,所以,文学院里培养的更多是一些懂得如何写作但永远也不会写作的人。人人都有故乡,但为什么不能人人都成作家?这个问题应该由上帝来回答。 上帝给了你能够领略人类感情变迁的心灵,故乡赋予你故事、赋予你语言,剩下的便是你自己的事情了,谁也帮不上你的忙。 我终于逼近了问题的核心:小说家与故乡的关系,更准确地说是:小说家创造的小说与小说家的故乡的关系。 四、故乡的制约 十八年前,当我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在高密东北乡贫瘠的土地上辛勤劳作时,我对那块土地充满了刻骨的仇恨。它耗干了祖先们的血汗,也正在消耗着我的生命。我们面朝黄土背朝天,比牛马付出的还要多,得到的却是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凄凉生活。夏天我们在酷热中煎熬,冬天我们在寒风中颤栗。一切都看厌了,岁月在麻木中流逝着,那些低矮、破旧的草屋,那条干涸的河流,那些土木偶像般的乡亲,那些凶狠奸诈的村干部,那些愚笨骄横的干部子弟……当时我曾幻想着,假如有一天,我能幸运地逃离这块土地,我决不会再回来。所以,当我爬上1976年2月16日装运新兵的卡车时,当那些与我同车的小伙子流着眼泪与送行者告别时,我连头也没回。我感到我如一只飞出了牢笼的鸟。我觉得那儿已经没有任何值得我留恋的东西了。我希望汽车开得越快、开得越远越好,最好能开到海角天涯。当汽车停在一个离高密东北乡只有二百华里的军营,带兵的人说到了目的地时,我感到深深的失望。多么遗憾这是一次不过瘾的逃离,故乡如一个巨大的阴影,依然笼罩着我。但两年后,当我重新踏上故乡的土地时,我的心情竟是那样的激动。当我看到满身尘土、满头麦芒、眼睛红肿的母亲艰难地挪动着小脚从打麦场上迎着我走来时,一股滚热的液体哽住了我的喉咙,我的眼睛里饱含着泪水—— 这情景后来被写进我的小说《 爆炸 》里——为什么眼睛里饱含着泪水,因为我爱你爱得深沉——那时候,我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了故乡对一个人的制约。对于生你养你、埋葬着你祖先灵骨的那块土地,你可以爱它,也可以恨它,但你无法摆脱它。因此,“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因此,“我欲渡河河无梁,愿化黄鹄还故乡。还故乡,入故里,徘徊故乡,苦身不已。繁舞寄声无不泰,徘徊桑梓游天外”。功成名就了要回故乡,“富贵不还故乡,犹如衣锦夜行”,穷愁潦倒了要回故乡,“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乡”,垂垂将老了要归故乡,“狐死归首丘,故乡安可忘”……遍翻文学史,上下五千年,英雄豪杰、浪子骚客如过江之鲫络绎不绝,留下的和没留下的诗篇里,故乡始终是一个主题,一个忧伤而甜蜜的情结,一个命定的归宿,一个渴望中的、或现实中的最后的表演舞台。刘邦是作为成功者进行了一次不成功的表演——被他的老乡亲揭了市井流氓的老底,项羽作为一个失败者,无颜见江东父老,宁死也不肯过江东了。实际上,这种儿女情长的思乡情结在某种程度上是毁了项羽帝王基业的重要原因。英雄豪杰难以切断故乡这根脐带,何论凡夫俗子?四面楚歌,逃光了江东子弟,是故乡情结作怪也。英雄豪杰的故乡情融铸成历史,文人墨客的故乡情吟诵成诗篇。千秋万代,此劫难逃。 1978年,在枯燥的军营生活中,我拿起了创作的笔,本来想写一篇以海岛为背景的军营小说,但涌到我脑海里的,却都是故乡的情景。故乡的土地、故乡的河流、故乡的植物,包括大豆,包括棉花,包括高粱,红的白的黄的,一片一片的,海市蜃楼般的,从我面前的层层海浪里涌现出来。故乡的方言土语,从喧哗的海洋深处传来,在我耳边缭绕。当时我努力抵制着故乡的声色犬马对我的诱惑,去写海洋、山峦、军营,虽然也发表了几篇这样的小说,但一看就是假货,因为我所描写的东西与我没有丝毫感情上的联系,我既不爱它们,也不恨它们。在以后的几年里,我一直采取着这种极端错误地抵制故乡的态度。为了让小说道德高尚,我给主人公的手里塞一本《 列宁选集 》,为了让小说有贵族气息,我让主人公日弹钢琴三百曲……胡编乱造,附庸风雅。吃一片洋面包,便学着放洋屁;撮一顿涮羊肉,便改行做回民。就像渔民的女儿是蒲扇脚、牧民的儿子是镰柄腿一样,我这个二十岁才离了高密东北乡的土包子,无论如何乔装打扮,也成不了文雅公子,我的小说无论装点上什么样的花环,也只能是地瓜小说。其实,就在我做着远离故乡的努力的同时,我却在一步步地、不自觉地向故乡靠拢。到了1984年秋天,在一篇题为《 白狗秋千架 》的小说里,我第一次战战兢兢地打起了“高密东北乡”的旗号,从此便开始了啸聚山林、打家劫舍的文学生涯,“原本想趁火打劫,谁知道弄假成真”。我成了文学的“高密东北乡”的开天辟地的皇帝,发号施令,颐指气使,要谁死谁就死,要谁活谁就活,饱尝了君临天下的乐趣。什么钢琴啦、面包啦、原子弹啦、臭狗屎啦、摩登女郎、地痞流氓、皇亲国戚、假洋鬼子、真传教士……统统都塞到高粱地里去了。就像一位作家说的那样:“莫言的小说都是从高密东北乡这条破麻袋里摸出来的”,他的本意是讥讽,我却把这讥讽当成了对我的最高的嘉奖,这条破麻袋,可真是好宝贝,狠狠一摸,摸出部长篇,轻轻一摸,摸出部中篇,伸进一个指头,拈出几个短篇——之所以说这些话,因为我认为文学是吹牛的事业但不是拍马的事业,骂一位小说家是吹牛大王,就等于拍了他一个响亮的马屁。/* 68 */ 超越故乡(3) 从此之后,我感觉到那种可以称为“灵感”的激情在我胸中奔涌,经常是在创作一篇小说的过程中,又构思出了新的小说。这时我强烈地感觉到,二十年农村生活中,所有的黑暗和苦难,都是上帝对我的恩赐。虽然我身居闹市,但我的精神已回到故乡,我的灵魂寄托在对故乡的回忆里,失去的时间突然又以充满声色的画面的形式,出现在我的面前。这时,我才感到自己比较地理解了普鲁斯特和他的《 追忆似水年华 》。 放眼世界文学史,大凡有独特风格的作家,都有自己的一个文学共和国。威廉·福克纳有他的“约克纳帕塌法县”,加西亚·马尔克斯有他的“马孔多”小镇,鲁迅有他的“鲁镇”,沈从文有他的“边城”。而这些的文学的共和国,无一不是在它们的君主的真正的故乡的基础上创建起来的。还有许许多多的作家,虽然没把他们的作品限定在一个特定的文学地理名称内,但里边的许多描写,依然是以他们的故乡和故乡生活为蓝本的。戴 · 赫 · 劳伦斯的几乎所有小说里都弥漫着诺丁汉郡伊斯特伍德煤矿区的煤粉和水汽;肖洛霍夫的《 静静的顿河 》里的顿河就是那条哺育了哥萨克的草原也哺育了他的顿河,所以他才能吟唱出“哎呀,静静的顿河,你是我们的父亲”!那样悲怆苍凉的歌谣。 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 为什么会是这样呢? 五、故乡是“血地” 在本文的第三节中我曾特别强调过:作家的故乡并不仅仅是指父母之邦,而是指作家在那里度过了童年乃至青年时期的地方。这地方有母亲生你时流出的血,这地方埋葬着你的祖先,这地方是你的“血地”。几年前我在接受一个记者的采访时,曾就“知青作家”写农村题材的问题发表过一些不合时宜的言论,我大概的意思是,知青作家下到农村时,一般都是青年了,思维方式已经定型,所以他们尽管目睹了农村的愚昧落后,亲历了农村的物质贫困和劳动艰辛,但却无法理解农民的思维方式。这些话当即遭到反驳,反驳者并举出了郑义、李锐、史铁生等写农村题材的“知青作家”为例来批驳我的观点。毫无疑问,上述三位都是我所敬重的出类拔萃的作家,他们的作品里有一部分是杰出的农村题材小说,但那毕竟是知青写的农村,总透露着一种隐隐约约的旁观者态度。这些小说缺少一种很难说清的东西( 这丝毫不影响小说的艺术价值),其原因就是这地方没有作家的童年,没有与你血肉相连的情感。所以“知青作家”一般都能两手操作,一手写农村,一手写都市,而写都市的篇章中往往有感情饱满的传世之作,如史铁生的著名散文《 我与地坛 》。史氏的《 我的遥远的清平湾 》虽也是出色作品,但较之《 我与地坛 》,则明显逊色。《 我与地坛 》里有宗教,有上帝,更重要的是:有母亲,有童年。这里似乎有一个悖论:《 我与地坛 》主要是写作家因病回城的生活的,并不是写他的童年。我的解释是:史氏的“血地”是北京,他自称插队前跟随着父母搬了好几次家,始终围绕着地坛,而且是越搬越近——他是呼吸着地坛里的繁花佳木排放出的新鲜氧气长大的孩子。他的地坛是他的“血地”的一部分。—— 我一向不敢分析同代人的作品,铁生兄佛心似海,当能谅我。 有过许多关于童年经验与作家创作关系的论述,李贽提出“童心”说,他认为:“夫童心者,绝假纯真,最初一念之本心也。”有了“最初一念之本心”,就能看到一个真实的世界。如康·巴乌斯托夫斯基说:“对生活,对我们周围一切的诗意的理解,是童年时代给我们的最伟大的馈赠。如果一个人在悠长而严肃的岁月中,没有失去这个馈赠,那就是诗人和作家。”(《 金蔷薇 》)最著名的当数海明威的名言:“不幸的童年是作家的摇篮。”当然也有童年幸福的作家,但即便是幸福的童年经验,也是作家的最宝贵的财富。从生理学的角度讲,童年是弱小的,需要救助的;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童年是梦幻的、恐惧的、渴望爱抚的;从认识论的角度讲,童年是幼稚的、天真、片面的。这个时期的一切感觉是最肤浅的也是最深刻的,这个时期的一切经验更具有艺术的色彩而缺乏实用的色彩,这个时期的记忆是刻在骨头上的而成年后的记忆是留在皮毛上的。而不幸福的童年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一颗被扭曲的心灵,畸形的感觉、病态的个性,导致无数的千奇百怪的梦境和对自然、社会、人生的骇世惊俗的看法,这就是李贽的“童心”说和海明威“摇篮”说的本意吧。问题的根本是:这一切都是发生在故乡,我所界定的故乡概念,其重要内涵就是童年的经验。如果承认作家对童年经验的依赖,也就等于承认了作家对故乡的依赖。 有几位评论家曾以我为例,分析过童年视角与我的创作的关系,其中写的沾边的,是上海作家程德培的《 被记忆缠绕的世界 》,副题是“ 莫言创作中的童年视角”,程说:“这是一个联系着遥远过去的精灵的游荡,一个由无数感觉相互交织与撞击而形成的精神的回旋,一个被记忆缠绕的世界。”“作者经常用一种现时的顺境来映现过去的农村生活,而在这种‘心灵化’的叠影中,作者又复活了自己孩提时代的痛苦与欢乐。”程还直接引用了我的小说《 大风 》中的一段话:“童年时代就像沙丘消逝在这条灰白的镶着野草的河堤上,爷爷用他的手臂推着我的肉体,用他的歌声推着我的灵魂,一直向前走。”程说:“莫言的作品经常写到饥饿和水灾,这绝非偶然。对人的记忆来说,这无疑是童年生活所留下的阴影,而一旦这种记忆中的阴影要顽强地在作品中表现出来的时候,它又成了作品本身不可或缺的色调与背景。”程说:“在缺乏抚爱与物质的贫困面前,童年时代的黄金辉光便开始黯然失色。于是,在现实生活中消失的光泽,便在想象的天地中化为感觉与幻觉的精灵。微光既是对黑暗的心灵抗争,亦是一种补充,童年失去的东西越多,抗争与补充的欲望就越强烈。”—— 再引用下去便有剽窃之嫌,但季红真说:“一个在乡土社会度过了少年时代的作家,是很难不以乡土社会作为审视世界的基本视角的。童年的经验,常常是一个作家重要的创作冲动,特别是在他的创作之始。莫言的小说首次引起普遍的关注,显然是一批以其童年的乡土社会经验为题材的作品。乡土社会的基本视角与有限制的童年视角相重叠代表他这一时期的叙述个性,并且在他的文本序列中,表征出恋乡与怨乡的双重心理情结。”/* 69 */ 超越故乡(4) 评论家像火把一样照亮了我的童年,使许多往事出现在眼前,我不得不又一次引用流氓皇帝朱元璋对他的谋士刘基说的话:原本是趁火打劫,谁知道弄假成真! 1955年春天,我出生在高密东北乡一个偏僻落后的小村里。我出生的房子又矮又破,四处漏风,上面漏雨,墙壁和房笆被多年的炊烟熏得漆黑。根据村里古老的习俗,产妇分娩时,身下要垫上从大街上扫来的浮土,新生儿一出母腹,就落在这土上。没人对我解释过这习俗的意义,但我猜想到这是“万物土中生”这一古老信念的具体实践。我当然也是首先落在了那堆由父亲从大街上扫来的被千人万人踩践过、混杂着牛羊粪便和野草种子的浮土上。这也许是我终于成了一个乡土作家而没有成为一个城市作家的根本原因吧。我的家庭成员很多,有爷爷、奶奶、父亲、母亲、叔叔、婶婶、哥哥、姐姐,后来我婶婶又生了几个比我小的男孩。我们的家庭是当时村里人口最多的家庭。大人们都忙着干活,没人管我,我悄悄地长大了。我小时候能在一窝蚂蚁旁边蹲整整一天,看着那些小东西忙忙碌碌地进进出出,脑子里转动着许多稀奇古怪的念头。我记住的最早的一件事,是掉进盛夏的茅坑里,灌了一肚子粪水。我大哥把我从坑里救上来,抱到河里去洗干净了。那条河是耀眼的,河水是滚烫的,许多赤裸着身体的黑大汉在河里洗澡、抓鱼。正如程德培猜测的一样,童年留给我的印象最深刻的事就是洪水和饥饿。那条河里每年夏、秋总是洪水滔滔,浪涛澎湃,水声喧哗,从河中升起。坐在我家炕头上,就能看到河中的高过屋脊的洪水。大人们都在河堤上守护着,老太婆烧香磕头祈祷着,传说中的鳖精在河中兴风作浪。每到夜晚,到处都是响亮的蛙鸣,那时的高密东北乡确实是水族们的乐园,青蛙能使一个巨大的池塘改变颜色。满街都是蠢蠢爬动的癞蛤蟆,有的蛤蟆大如马蹄,令人望之生畏。那时的气候是酷热的,那时的孩子整个夏天都不穿衣服。我上小学一年级时就是光着屁股赤着脚,一丝不挂地去的,最早教我们的是操外县口音的纪老师,是个大姑娘,一进教室看到一群光腚猴子,吓得转身逃走。那时的冬天是奇冷的,夜晚是真正的伸手不见五指。田野里一片片绿色的鬼火闪闪烁烁,常常有一些巨大的、莫名其妙的火球在暗夜中滚来滚去。那时死人特别多,每年春天都有几十个人被饿死。那时我们都是大肚子,肚皮上满是青筋,肚皮薄得透明,肠子蠢蠢欲动……这一切,都如眼前的情景,历历在目。所以当我第一次读了加西亚 · 马尔克斯的《 百年孤独 》之后,便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同时也惋惜不已,这些奇情异景,只能用别的方式写出,而不能用魔幻的方式表现了。由于我相貌奇丑、喜欢尿床、嘴馋手懒,在家庭中是最不讨人喜欢的一员,再加上生活贫困、政治压迫使长辈们心情不好,所以我的童年是黑暗的,恐怖、饥饿伴随我成长。这样的童年也许是我成为作家的一个重要原因吧。这样的童年必然地建立了一种与故乡血肉相连的关系,故乡的山川河流、动物植物都被童年的感情浸淫过,都带上了浓厚的感情色彩,许多后来的朋友都忘记了,但故乡的一切都忘不了。高粱叶子在风中飘扬,成群的蚂蚱在草地上飞翔,牛脖上的味道经常进入我的梦,夜雾弥漫中,突然响起了狐狸的鸣叫,梧桐树下,竟然蛰伏着一只像磨盘那么大的癞蛤蟆,比斗笠还大的黑蝙蝠在村头的破庙里鬼鬼祟祟地滑翔着……总之,截止到目前为止的我的作品里,都充溢着我童年时的感觉,而我的文学的生涯,则是从我光着屁股走进学校的那一刻开始。 六、故乡就是经历 英年早逝的美国作家托马斯 · 沃尔夫坚决地说:“一切严肃的作品说到底必然都是自传性质的,而且一个人如果想要创造出任何一件具有真实价值的东西,他便必须使用他自己生活中的素材和经历。”(托马斯 · 沃尔夫讲演录《 一部小说的故事 》)他的话虽然过分绝对化,但确有他的道理。任何一个作家——真正的作家——都必然地要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编织故事,而情感的经历比身体的经历更为重要。作家在利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时,总是想把自己隐藏起来,总是要将那经历改头换面,但明眼的批评家也总是能揪住狐狸的尾巴。 托马斯·沃尔夫在他的杰作《 天使望故乡 》里几乎是原封不动地搬用了他故乡的材料,以致小说发表后,激起了乡亲们的愤怒,使他几年不敢回故乡。托马斯·沃尔夫是一个极端的例子。诸如因使用了某些亲历材料而引起官司的,也屡见不鲜。如巴尔加斯·略萨的《 胡利娅姨妈与作家 》就因过分“忠于”事实而引起胡利娅的愤怒,自己也写了一本《 作家与胡利娅姨妈 》来澄清事实。 所谓“经历”,大致是指一个人在某段时间内、在某个环境里干了一件什么事,并与某些人发生了这样那样的、直接或间接的关系。一般来说,作家很少原封不动地使用这些经历,除非这经历本身就已经比较完整。 在这个问题上,故乡与写作的关系并不特别重要,因为有许多作家在逃离故乡后,也许经历了惊心动魄的事。但对我个人而言,离开故乡后的经历平淡无奇,所以,就特别看重故乡的经历。/* 70 */ 超越故乡(5) 我的小说中,直接利用了故乡经历的,是短篇小说《 枯河 》和中篇小说《 透明的红萝卜 》。 “文革”期间,我十二岁那年秋天,在一个桥梁工地上当小工,起初砸石子,后来给铁匠拉风箱。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铁匠们和石匠们躺在桥洞里休息,因为腹中饥饿难挨,我溜到生产队的萝卜地里,拔了一个红萝卜,正要吃时,被一个贫下中农抓住了。他揍了我一顿,拖着我往桥梁工地上送。我赖着不走,他就十分机智地把我脚上那双半新的鞋子剥走,送到工地领导那儿。挨到天黑,因为怕丢了鞋子回家挨揍,只好去找领导要鞋。领导是个猿猴模样的人,他集合起队伍,让我向毛主席请罪。队伍聚在桥洞前,二百多人站着,黑压压一片。太阳正在落山,半边天都烧红了,像梦境一样。领导把毛主席像挂起来,让我请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