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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嚓”火苗的轻响在我身边点亮。光线的陡然变化令我反而无法分辨那些光泽细腻的物件。过了一会儿,一朵朵晶莹润泽的白玉雪花出现我的面前,如暗风中的流萤,如蓝夜下的弦月,色泽轻柔若隐,每一颗都剔透玲珑。“这是祁连山的芒山玉髓,是祁连山的玉中之王,只产在祁连山风雪封顶的绝壁上。虽然难以采撷,却有着别的玉石无法比拟的细腻与润白。”齐的手指轻轻抚摸在那挂在墙壁上的玉雪花,他的模样如同我抚摸着熟睡的宁儿。我的双手从指尖开始一点点冰凉,一直凉到心里。我真蠢,怎么会相信,他只是在守候着晏小姐身体?是我任他留在我身边,是我无所顾忌地享受着他对我的照顾,我心安理得地让他做我的保镖,让他和我的感情重新由疏离变得亲密……“在河西的时候,我就和霍去病打过一次。他输给了我,却赢走了你。因为不管胜负,他心思始终坚定,无论你是什么人都要定了你。而当时的我,却不能够做到,我不能接受一个身体已经变成了别人的你。”齐的匈奴灰衣在火色中,冉冉欲起,“我以前不开口,因为我以为你和他在一起很好,现在我知道,他并不合适你。你和他在一起,一直在忍受孤独,不断受到伤害。我看着你因他而受伤,受欺负,还看到你一个人辛苦地在这个大汉朝,克服重重困难,费尽力气才得到了他那些皇亲贵戚的一点承认。”“我明白了,现在不能再让你帮我了。”我慢慢往后退,“既然如此,我就自己去努力了。”如果一个人在军队里,我还要多准备一些自护的武器。“弯!弯!”齐冲口而出,将我拉回到他面前,“我能够给你从小到大就盼望的幸福!”“你不能!”我的声音在小山洞里撞得隆隆作响。“霍去病能够给你的,我全都能给你!”齐的确有这样的实力。“你知道我的幸福是什么?”“平安,舒适,无忧无虑……你从小就喜欢这些。”他真了解我。我从小就希望这样的生活,可是,我为什么明知和去病在一起,这些都会很艰难,还是会站在他身边。我说:“去病他,他冷傲,不屑与人交往。你说他高处不胜寒也好,性格缺陷也好,总之,他轰轰烈烈二十年,没有一个可以让他视作朋友的人。所幸,他还将我算成一个可以交谈的人。我和他在一起,只是希望,他心里难过的时候,可以有个人陪他说说话,他不至于一个人活得太孤单。”我问齐:“如果,我把这个当作幸福,你……你,还能给我吗?”第五十六章 物换星移几度秋闲云潭影日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仿佛白马过隙,转眼大战又在面前。根据阿娇姐帮助皇上刘彻设置的边塞侯望系统回报,在狼居胥山西北乌兰草原上,坐落着北迁大漠的单于王庭。这一次,伊稚斜是在赵信的建议下进行的战略性转移。数十万匈奴控弦之士北上,以风沙为屏障,以大漠为天堑,试图阻挡汉朝的强兵弩马。刘彻此次共发两条作战线路,一条是卫大将军率领五万人马,以李广为前将军,赵食其为右将军,自定襄出发,经朔方,渡黄河,穿夫羊句山峡,涉姑且水,在浚稽河一带搜索匈奴左贤王部的队伍。据说这左贤王占据浚稽山以南,长期以来获得此处草场的滋养,再加上毗邻河西,年岁受河西纳贡,非常富有。卫大将军除带上骑兵以外,还带上中原马战常用的联结武钢车,战胜之后,将带回左贤王部丰厚的战争缴获品。去病也是五万人马。他这五万全部都是精锐骑兵和战马。他率领隼疾校尉卫山、前将军赵破奴,厉尹校尉李敢等自代郡出兵,经颓当城,走兰洛水,与负责集结一万右北平边关子弟的老将路博德相会在上谷郡,然后合兵走过茫无人迹、也无地名可循的乌兰大漠,到狼居胥山附近直捣匈奴单于王庭。乌兰大漠上,多碎石、沙漠,戈壁生存条件恶劣,虽然有小块的内陆湖随处分布。但是若天气稍一干旱便会干涸。去病闲聊的时候问过我:“你如果是匈奴人。你会如何防御我?”“清野。”我说,“把所有的粮食都给你们断绝。你们横穿大漠,又要抢占时间,辎重不可能带得很多。等到你们身体饿垮,再来一个以逸待劳。”去病想了想,笑道:“什么‘你们’‘我们’地?说得好像跟我真成了敌人。”我说:“是你要我这样假想地。”两个人逗笑一阵,去病说道:“粮食辎重乃是兵家第一大事。我看过匈奴与汉人自有史以来的作战方式,大军团对峙的情况不多。这是他们与我们都竭力避免的场面,骑兵双方都损耗太大了。他们多用的还是切断粮道,比如白登之围。重在劫取财物,其次就是轻骑围射。所以数次入袭中原,除报复性的攻击外,一般伤人不算多。”他说:“我要断了匈奴人破坏我们辎重的这个念想。最彻底的方法就是,不在后方建立粮道。”“不建立粮道,怎么养活这么多人马。”“取匈奴人的粮草。”我笑:“你倒是八路军的作法。没有枪没有炮,自有那敌人送上门。”去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什么八路军?”哎呀。扯远了!我对他说:“虽然取食于敌这个方法听着很好,可是我觉得还有一些问题。”“什么问题?”“我们是越大漠而作战,大漠地形我们又不熟,你如何保证当我们饿地时候就能够找到可以供应食物的匈奴部落?”我越想越替他担忧,“你……”改口。“我们可是五万胃口比狼还大的壮年军士。又不是数百流寇,随便哪里都能解决口粮。”去病笑而不答,我推他。他才说:“这个,我已经在考虑范围了。地形很重要,粮食也很重要,到时候因形势而作决断吧。”这一次的战线拉得特别长,因此皇上派给的马匹非常多,一人两马甚至三马,这是为了保证行军的迅速。战马并不是如我们一般人所想象地那样可以狂奔不止,马其实比人的承受能力差。为了保证速度,军士们都要换马,而且马负辎重根本不能多。这一次地会战与河西会战最大不同的地方就是:河西会战,去病胜在出其不意,奇兵突袭。漠北会战是匈奴各部仰仗着大漠天堑,严阵以待。这是一场两强相碰的硬仗。我以为对于去病来说,漠北大战已经充斥了他的全部身心,可是,在路过平阳县(今山西临汾)的时候,他忽然命令全军驻城外一夜。“弯,他去干什么?”齐地平巾帻上端端正正罩着武冠,看起来很像一个真正地汉朝军官。他还是跟我一起到了战场上来。他坐下来的时候,特地整一整盔甲下的沙毂禅衣。我知道他对于这些古代战衣深恶痛绝,穿上它纯粹是为了我。“他去见他父亲。”我粗着嗓子说。我是易容改换身份混在军中地,一方面可以免除女子随军的不便,另一方面也可以躲过一些无妄之灾。本来打算让我跟随在亲兵队伍里的,不过一旦开战,霍去病的亲兵队伍最好别呆。所以我决定跟齐一起去普通阵营。我们说好,如果战场上发生混乱,危及我的性命,齐就保护我离开战场,做两名可耻的逃兵。去病相信,以我和齐的能力,多危险的境地都能够自己保全自己。更何况,他更深信,他这一战必大胜而归。因我不肯服输的个性作樂,因齐习惯于以实力凌驾于众人之上。我们两个经过了两个月的实力比拼,现在齐是铁螭骑的千夫长,我是假军司,相当于副职的百夫长,这还是为了掩饰身份而没有全力出击的结果。去病对此还很恼火,说当了军官你们怎么做逃兵?我问他,我们必定会做逃兵的吗?这可要看你的本事了。这话将了去病一军,他闷了半日说,好吧,一定不给你做逃兵的机会。去病大军路过平阳城,去病暂时离开,是为了专程拜见他那从未谋面的父亲霍仲孺。因为军中等级森严,他也没有叫上我,行军之后,除了几次他找到理由让我和他短短见过面,我们平时都很难打上照面。大概,只有李敢、路博德、卫山他们几个将军级别才能经常见到他。“全体待命!”指挥我们的李敢在远处发出洪亮的命令声。我和齐互相看看,知道霍去病已经从平阳县出来了。我运足目力,可以清楚看到去病。他策马来到自己的队伍,正要喝令全军集合,只看见一匹马从队伍侧面疾奔过来。马不算好马,跑得不够快,但是,骑马的人挑选的角度很好,直到距离去病两丈开外,才被军士们拦了下来。马一停住,一名青衣小童从马鞍上滚下来:“哥——”他的声音清脆,甚为响亮,所有人都看着他。“哥——”孩子身上不但灰土很多,还扯坏了一些,可见他追得很急。去病却问他:“你是谁?”“我是你弟弟!”孩子的笑容明亮,讨人喜欢。“我弟弟?”去病似乎并不知道他有一个弟弟。我想,他会知道才怪。他那老爹必是抛弃了卫少儿后另娶了门第相当的女子,如今儿女承欢膝下,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现在卫少儿尸骨未寒,去病又亲自上门,霍仲孺哪里好意思将自己的家事搬出来给去病看。“爹爹一定是怕耽误哥哥的大事情,所以没有告诉你,我叫霍光。大哥,请受霍光一拜!”那孩子在地上动作灵巧地行了一个叩拜大礼。去病甩蹬下马,将他扶起来:“你叫霍光?”“嗯。”霍光终于近距离看到了他的哥哥。“好。”去病说,“马骑得不错。”“我从小就听爹提起哥哥,我要和哥哥一样成为大将军。”“好。”去病说,“等我漠北回来,带你到长安去见世面。”去病军务在身,无法耽搁,重新上马。那叫霍光的孩子远远地向他招手,去病回头之际,霍光将手拢在唇边,穿越了千军万马,大声道:“哥哥——我——等——着——你——”====================================================================第四卷 瀚海冰第一章 陇上草原春来早去病保证士兵能够在饥饿的时候及时找到食物的方式,只有一个字——“饿”。“弯,吃饼子了。”齐为我用披风挡开别的士兵们的视线,我很心虚地咬了一口:“我吃了啊?”“吃吧。”即使是齐,也忍不住将头掉到一边,免得看着我吃饼子他会犯胃酸,他已经五顿没有吃了。他本来的身体对于饥饿非常不敏感,成为阿朗以后,他也是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所以,现在的饥饿感他比常人要难以忍受一些。不过,他是个意志强悍的人,还是克制住了自己的弱点。去病只保证我一个人每天三餐有东西吃,因为“女人饿瘦了会难看的”。其他人……统统休想!哪怕饿得双眼昏花,哪怕食囊里的粮食重得坠下来,只要他的命令没有下来,任何人都不许动一口。霍去病对士兵的要求只有两个字——“服从”去病全军训话的时候就说过,横穿大漠以后,他必定会让大家赢个痛快。但是,在此之前一切必须听他的指挥。去病对于此次行军的规范只有四个字——“勇往直前”。茫茫大漠上,分不清道路与方向,五万将士大河泄流,逐北斗星而去。齐已经给他的练兵方式和管理军队的方式作了盖棺定论式的鉴定:“霍去病在‘将逼兵反’。”他说得不错。自从踏入了骠骑营,我们受到的全部都是非人的待遇。强幅度的训练,越拉越长地耐饿练习,极端苛刻地骑马要求……不过。我看眼前的这些士兵暂时是不会反了。霍去病虽然带兵又黑又横。但是,他的辉煌战绩如同骄阳一般笼罩在整个骠骑营的上空,每个人都神往追随于他的彪悍,信任着他的能力。大汉朝的年轻人,哪一个不向往在他的营房里拥有一席之地?不仅如此,凡是饿不起的,不懂得服从的,不够勇往直前地,在进入骠骑营不久之后,不管你体能有多强壮。武功有多精湛,后台有多硬,就被霍去病或者他手下如狼似虎的训练军官们,以一双鹰隼般的巨目,无情地挑剔出来,不容情面地予以淘汰。这些被淘汰的骠骑军人。有的失去了鏖战漠北,获取军功与荣耀的机会;也有一些特别强健一些地。皇上为了凑足十万兵力,加入了卫大将军的部队。还有一部分,成为漠北大战四十万步兵地一部分。剩下的骠骑军人,一个个看起来七长八短,能力高低。甚至民族种族都各不相同。不过,他们都有着共同的特点,他们意志坚强。忍饥耐饿,朝气蓬勃,战斗欲望旺盛。戈壁大漠上怪石嶙峋,胡杨盘虬。预示着人间杀戮的破军之星,在北方的长空上,闪烁着残冷地光芒。东方大地,绚烂地旭日从云海中冉冉升起,只一瞬间,红光奔泻,仿佛将血海泼洒在了荒漠上。十万健马奔大漠,一路逐北灭天狼。五万骠骑军人在他们将军的带领下,一个个饿得脸色发青,眼睛里闪烁着绿色的光芒,乌压压,雷滚滚。五万骠骑军士仿佛五万头磨牙吮血地饿狼,今日出笼,将那冲天的杀气偏激成如同实质的灰色云山,从长安城霸城门一直铺向广阔无垠的乌兰大漠。~~~~~~“传军用饭。”一天又半天之后,李敢的命令终于传来了。齐这才从自己将瘪的食囊中拿出一块饽饽头。他就着水囊里的水喝水吃饽饽,不时舔一下粗盐,我们周围数千人都是同一个动作。我看看齐手里发黄的饽饽,这种饽饽个子小,为了便于储带,干硬板结,但是吃了水会在胃里涨开,比较管饱。那粗盐一如既往地掺砂苦涩,但是足够满足人体对于盐分的基本需要。“霍去病常常一个人吃独食,以前在河西一战的时候我们吃掺了沙子的炒米粉,他吃海鲜。”我知道饽饽难吃,劝齐吃一点我的口粮。“海鲜?”齐说,“夫人你要撒谎也要撒得像一点。陕西哪来海鲜?”他现在管我叫夫人,以显得尊敬和距离。“谁说我吃海鲜了?”一个声音从身后阴恻恻而出,我回头惊喜地睁大眼睛,又按住嘴巴压低声音:“你……你来干什么?”“吃饭。”去病从怀里掏出跟齐一样的黄面饽饽,“我可以比你们晚吃半炷香时间。”齐说:“我又不是不能忍了,只不过是服从命令而已。”去病无声地笑了笑,用手指掰开一点饽饽头,道:“话是这么说,也不能饿得没了体力,谁给我打仗?”“你吃我的吧。”我倒是希望他跟河西一战的时候一样有肉吃有饭吃,可惜,这是不可能的。河西之战与大汉边境距离不是太远,并且牧场居多。而这里,我们已经走了一千多里戈壁,无论如何是无法预备精致饮食的。“和士兵们同吃同喝,有一个好处。”去病笑吟吟地将那块饽饽纳入口中,“可以知道大家的饥饿极限在哪里。等到深入了乌兰大漠,我看大家还可以再多捱上三个时辰的饿。”去病这个人的脑子真是跟别人不一样,古往今来,将军与士兵们同吃同喝,是为了照顾士兵,让大家吃饱喝足好打仗。他呢?简直就是一个吸血机器!齐忍不住说:“你还是不要跟我们同甘共苦罢!要把我们饿到哪一步去?”“皇上的运输步兵跟不上我们的脚程,就算有了缴获,我们也不能带太多的辎重。”霍去病平时在长安城里食不厌精,烩不厌细,现在到了战场上,这个饽饽似乎看起来很好吃,他咬得很香。“阿朗,好好看着弯弯,后天……”去病站起来,望着北方草原。“后天怎么了?”齐动作很快地站了起来,“找到作战目标了?”他没有打过古代骑兵战,在他满脸的不在乎中,说不定还藏着他抑制不住的兴奋。去病弯下腰,凑着我们坏笑:“后天,五万人的饽饽也供应不上了。”“什么?!”我和齐几乎同时弹跳起来:“匈奴部落有没有找到?”去病摇摇头:“有一点方向,但是还不能确定。”“要我给你做斥候吗?”我问,“第二次我们在河西的时候,黄土崖一战就是赵大哥拒绝我做斥候的结果。”“那当然最好。”这果然就是去病来找我的原因,“齐也要去。”“没有问题的。”我站起来去收拾东西,齐也跟着站起来,他表面平静,脸颊已经有了一点微微的淡红。我忽然感到手被捉住,回过头,去病已经将我带回了他的怀中,我的眼角一瞥,去病将我、齐、还有他自己的三匹战马拉近,草草挡住了我和去病的身体。温柔醉人的吻,时间不长,令人难忘也难舍。马匹的身形走过,重新露出我们的时候,去病和我已经分开了:“弯弯,我点头,他说:“弄到一点油,明天让齐到我的亲兵队里来拿油馍。”他总是悄悄让随军厨子作了东西,让齐趁夜给我带一点儿好吃的过来。我笑:“在这样下去,我会被你喂成肥猪的。不用那么麻烦,饽饽我也能吃。”“能少吃一点苦就少吃一点,听我的。”去病不容我自告奋勇。他转身。他是军中的灵魂,此次战役形式严峻,如果我的身份外泄,对于他的军中威信有很大损害。今天见过了一面,怕又要好几天我们才能够找到机会,像这样,在一起说说话。去病高大的身影向另一个军屯走去,他还要再去物色几个能够满足他用处的人。我摸摸嘴角,有他留在我唇边的一颗饽饽碎屑。饽饽头含进嘴里,粗糙的黄面混了玉米皮,为了便于储藏,不能添加精面,又沾了粗盐,口感苦涩。不过,咀嚼良久,能够感到一丝淡淡的甜味,从饽饽的内里散发出来。我脚下的乌兰大漠上,深雪初融,薄冰尚如玉绡一般铺在草原上。那泥土的间隙,早已有了斑斑点点的细碎绿色从黄褐的土地上冒出尖芽来。远远望去,这茸茸点点的早春之色分外娇妍。苦中带甜,浴冰犹绿。我们的人生旅途若也如此,我以此为傲。第二章 平岭漫漫寻白羽“弯,这个秦明应该是边民出身,自小骑马,对于大漠生活十分熟悉。”齐定着眼神,看着我们面前的斥候小队。我和齐都习惯于观察周围人的特点,或打击,或拉拢,为我们自己的生存和完成任务而作好准备。“嗯,这个解庶是匈奴降将,训练了一年多,大汉朝的武器还没有使混熟,可见武功修为不怎么样,应该是比较熟悉路途的。”我也和齐一起做分析,然后互相望了望,我们仿佛又回到了从前,我将脸一板,让他明白,我们不可能再和从前一样了。齐的眼神一黯,随即又调整过来——我一直不明白,他为什么可以做到如此镇定。就仿佛……仿佛……他的一切守候都会……有希望似的……我赶开心中的杂念:“去病要我明天傍晚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回去。”“你怎么知道?”“斥候兵往往要深入敌人的阵地,是最容易遭到袭击被匈奴人抓住的,去病虽然对这几支斥候队的要求是必须将情报带回,但是对我们的要求是不一样的。”我说,“他说,他让厨子给我做了油馍,让你明天晚上去拿。”这是非常明显的暗示。齐说:“不如我们单独行动,既完成任务,又能及时回去。这些人……”他看着去病的斥候兵,“拖慢我们的速度。”要的就是他的这句话,我说:“好。”我们心照不宣地悄悄脱离了队伍,向着乌兰大漠的深处疾驰而去。我们地任务是在不打草惊蛇地前提下,为大部队寻找合适的“肉猪”。所谓“肉猪”就是匈奴族的部落。最好是。不属于单于王庭的零散部落。匈奴各部落王的统治相对分散,这一次举族北迁将大片漠南草场拱手让给汉朝,其间各个部落之间必然矛盾重重。去病分析,经此震荡,有些军事嗅觉不够明显的匈奴部落王很有可能抱着汉朝铁骑不可能奔袭过漠北的侥幸心理,不与王庭联结。这种独立分散开来的就是霍去病放牧在乌兰大漠上“肉猪”。去病已经将他们视作自己“取食于敌”供给方案的重要链条。他的设想是大胆,是否正确,还需要实践来证明。去病说过,凡遇上此类“肉猪”,若不肯投降汉军。则全族上下格杀勿论,以免将骠骑军已经深入大漠地消息泄露出去。兵家战场,关键在于时机抢先。增加一万人的力量,不如争抢到半天的时间,有时候甚至是一炷香的时间也足以决定胜负。我们按照先期斥候侯望系统提供的情报走了足足半天,脚下依旧是沙石。放眼还是碎石与戈壁。不过我和齐还是很快就找到了“肉猪”。方法就是感觉空气中的水分。匈奴部落游牧无定,可是他们需要逐水草而居。乌兰大漠戈壁地十分广阔。我们终于在一个浅表湖泊边上,看到一带掩藏在山丘后面地匈奴部落。“装备比较精良,部落联结军事化。”这是我观察的结果,我有过几次参加河西匈奴战争地经历,我感到。这些漠北不愧是大单于的职业匈奴军。看起来与河西以放牧为生的匈奴有很大的区别。“霍去病也太天真了,管这种叫做‘肉猪’?你觉得能打赢吗?”随着靠拢,齐也可以判断出对方虽然游离于匈奴王庭之外。但并不是无备而驻。“打是能够打赢的。他这个人很邪地。”我想起皋兰山一战,三千人对四万人,我至今仍然不明白匈奴人最后怎么会失败地。齐的眼睛里掠过一线淡淡的不服气,我忙道,“不过……至少有一个硬仗。”“在漠北要打都是硬仗,”齐说,“这个硬仗我替他拿了。”“还有我。”我也有这个意思。去病这几天吩咐用饭地时间越拉越长,可见部队中的食物补给已经在横穿大漠的过程中间消耗殆尽了。这一头“肉猪”必须拿下。我觉得与齐一起合作,应该可以提高这次行动的成功几率。我低下身体在地上抓起一把湖边黑土,往脸上抹了起来。齐望着我:“霍去病看上的,就是你这副样子吗?”“又不是经常如此。”我抬起头,去病第一次注意我的时候我就是这样的。我说,“找两个匈奴人打昏了以后,混进去。匈奴话你说得怎么样?”“多半比你强!”“那你说说看,如何比较容易让匈奴人归降?”齐冷瞅我一眼:“先杀了他们的王,然后我让他们认我为王。”他掏出一把我们以前用过的攥指钢针,“谁不屈从谁死。”原来他早已不服气霍去病了,他才是有备而来的。“你的眼睛会出卖你的。”齐有一双月氏人的蓝色眼眸。“夜晚,火光。”齐的目光注视着匈奴部落,“等他们发现我不是匈奴人的时候,他们已经进入了骠骑军的包围了。”一来到匈奴毡包群中,我们就发现此处似乎情形比较反常。整个毡包部落里严甲枕戈,我们两个转了一圈,可以确定,他们全民皆进入了战备状态。我和齐感到有些讶异:在古代的时候,消息传送十分不便。漠南战役的时候,匈奴人能够围逼卫青的数处部队,是因为当时淮南王刘安派出细作,将消息传到了匈奴王庭的关系。汉朝骑兵即将过漠北虽然也可能有零零星星的消息传到乌兰大漠上,但是,让他们进入这种完全属于最高级别的战备状态,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他们已经获知精确信息,去病的队伍两天后会到。他们互相联结非常紧密,部队编制几乎与汉朝一样严谨。我和齐甚至连衣服都不能弄到一套。我们担心。就目前地情况,我们随便打昏一个人,恐怕半个时辰之内就会被发现地。不能来硬的,我们用偷的。可是潜入了匈奴毡包,我们越发感到失望:这些匈奴人长期生活在苦寒地带,他们过着随时搬家的游牧生活,很多人一年四季仅有一身衣裳,我们空手而归。匈奴王爷、王子的衣服有替换,但他们的衣服必然华丽与常人不同,不适合我们隐蔽身形。“我不信他们能够得知。霍去病的军队已经兵临城下。”我和齐认同这个观点,我们决定去看看这个匈奴部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静下心,我就能感觉到部落的东北方向,似乎有隐约的躁动声。而且,在部落里严阵守卫的匈奴骑兵,也似乎总在有意无意地看向东北方。此时是午后。草原春日苍白而缺乏暖意,足够暴露我们。幸而是和齐搭手。我们还是有惊无险地一路潜伏过去,来到了人立如麻地部落东北的一片小山丘。但见小山丘上,五千名匈奴骑兵挺身在战马上,手中的鹿筋强弩嘎嘎张开,似乎随时会万箭齐发。此处山丘平坦。也没有什么高木。我和齐被匈奴骑兵的战马扬尘挡了一个结识,不能知道山丘的下面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的目光仔细翻找了一番,看到了可以混入匈奴军队地机会——因所有匈奴骑兵的目光都集中在山丘之下。站在最后地几名匈奴人处于无人注意的情况。我和齐相互丢了一个眼色,很快便找了两个位置比较合适的匈奴人。我们同时从他们的马臀处上马,无声无息地结果了对方的性命。我扶住自己手上地尸体,调整方向,遮挡住齐。齐悄悄将自己手上地匈奴尸体放在马下,自己换上匈奴士兵的衣服。不一会儿我们已经将自己乔装成匈奴士兵,两具尸体扔在旁边的胡杨矮木丛中。坐在战马上,我们可以看清楚山丘下地情景。山丘四下围合,中间一块宽大的草场。“嗷——”但听得,草场中间发出一声嘶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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